C75-04四重二諦表解

關於四重二諦,分為世俗、勝義各四重,如下:

四重二諦

世間世俗

 

 

 

道理世俗 ----

世間勝義

 

 

證得世俗 ----

道理勝義

 

 

勝義世俗 ----

證得勝義

 

 

 

勝義勝義

 

 

世俗諦的四重:

世,隱覆真實;俗,有相可顯。眾生著相,世俗人看事情都只看表相,看不到外相之所以成為外相之理。因為看不到理,就迷失在事相上。佛說法是順應世俗人的看法,解說出世間聖者的看法,令世俗人由此趣向真理,解脫相的繫縛。

勝義諦。聖者殊勝的智慧,勝過世間,名為勝。聖人的智慧能超越假相,顯出實相,因為他們看到事物的真相,看的是理,不會只看到世俗的相狀,所以聖人的智慧,稱作勝。義,是所緣的境界。大家都活在世間裡面,聖人看世間與我們凡夫是不同的,所以叫勝義。

佛說法,是依聖人的智慧及凡夫的智慧,來做一個串通、貫串,使令凡夫的我們聽聞佛法的時候,本來是有相,執著相,如執著時間相、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佛相、法相、僧相乃至涅槃相等。經過佛的開示後,也會有相似聖人的智慧乃至勤修止觀證得出世間無分別正智,就不執著我相等所有相,也就轉凡成聖,趣向勝義了。為使凡夫的看法與聖人相同,面對世間萬法能如理作意乃至轉凡成聖,所以佛以二諦說法,開示世俗諦及勝義諦的道理。

佛以二諦說法,唯識學窺基大師又很詳細的將其歸納成四類,從淺到深,二諦各有四個層次:

1、世間世俗:這是我們一般認知的人我、有情、世間、器世間、乃至涅槃、聖道。

2、道理世俗:科學家、哲學家他們也有一些道理,如安立一些科學的道理、哲理,科學的安立是會不斷的轉變的,如愛因斯坦的發明,或重力理論,或者如霍金宇宙、黑洞的探索,不斷有新發現,有新的理論出來,經過一段時間也可能會推翻以前的理論,所以他們的道理世俗是不穩定的。因此道理世俗不是講世間的道理,唯佛所安立的道理稱作道理世俗。道理世俗是經過聖人依現量、比量、至教量所安立出來的世間種種的法,譬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或種子,這都是聖人才了解的,所以為成立世間法的道理做了一個有系統的解說。

3、證得世俗:證得世俗就是四聖諦,聲聞緣四聖諦證我空的真理,成就阿羅漢果。或說十二緣起也能讓佛弟子證得我空真裡。

4、勝義世俗:大乘所證的我法二空真如。真如在世俗諦的時候是屬於勝義世俗,還是勝義諦所攝。這是用語言文字安立的勝義諦,就是我法二空真如,它的境界更殊勝,比聲聞所證的更深細、更徹底。 

 

勝義諦的四重:也是包括世間、道理、證得、勝義。

1、世間勝義。聖人智慧所緣的世間境界,如蘊處界、種子等依他起法,稱為世間勝義。聖人對有為的依他起法的認識稱為世間勝義。勝義諦一定是超越世間的世俗。世間的世俗根本就是沒有道理的,從無始劫來不由覺慧,大家任運的都這樣子串習的,以假名所詮的事為真實。而聖人智慧緣慮世間境界,如蘊處界、種子等依他起法,能夠入理,絕對不會再有世間的世俗諦,如實了知一切法是種子所生,唯識為性,如幻如化的,不再有遍計執。當然能通達的智慧也是有淺有深。

2、道理勝義。這是證得世俗,即聲聞聖者所緣的四諦。證得世俗對於大乘行者而言還不究竟,是偏空涅槃,對究竟大乘來講,還只是屬於道理勝義。

3、證得勝義,用語言文字安立的勝義世俗就是證得勝義。我法二空真如對於大乘行者而言必須真實的體驗,證得了才能如實了解真如。

4、勝義勝義,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一真法界,轉八識成四智,大乘行者證得圓滿、究竟的第一義諦,大圓鏡智究竟成就的時候,是唯證方知,不能用語言文字表達,不得已,只好用一個勝義將另外一個勝義的執著去掉。成佛所證一真法界,名勝義勝義。

由以上所說四重二諦,可以看到真如不論是世俗諦、勝義諦,都是勝義所攝。

 

世間世俗

無體

 

 

 

道理世俗

有體——事

世間勝義

有體——事

 

證得世俗(四諦)

所證理——淺

道理勝義

理法

 

勝義世俗(二空真如)

所證理——深

證得勝義

依詮深理

 

 

 

勝義勝義

廢詮深

 

1.世間世俗是無體法。

2.道理世俗是有體法的依他起法的事,相當於聖人所知的世間,所以等同於世間勝義。

3.證得世俗是聲聞所證四諦理,相對於大乘行者所證二空真如理是淺理,相當於大乘行者所認知的淺理,是道理勝義所攝。

4.依名言所詮釋的大乘行者所證二空真如理,道理甚深,名為勝義世俗,相當於大乘行者所應證知的深理,但由名言所詮,還是屬於證得勝義。

5.若是離言,圓滿實證諸二空真如理,名勝義勝義,又超過證得勝義。 

如是世俗勝義各立四重,是明一切諸法,有者有實體,有者無實體。在有實體之中,有為事法,有為理法。在理法中,有因果差別的淺理,有真如的深理。在深理中,有顯二空能詮說的是假,離假而真證聖智的是真。以下參考于凌波居士〈唯識三十頌講記〉,將四重二諦表列出,可以更能理解四重二諦的義理。如下表所示: 

一、以有體無體之不同,成第一對——無體————世間世俗

                 有體————世間勝義

二、以事理意義之不同,成第二對——事法————道理世俗

                 理法————道理勝義

三、以道理深淺之不同,成第三對——淺理————證得世俗

                 深理————證得勝義

四、以詮旨各別之不同,成第四對——依詮————勝義世俗

                 廢詮————勝義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