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9-01 發業煩惱 |
《瑜伽論記》卷17:「此文說一切根本十種皆發業者。」,約四諦說:是根據苦諦下十種煩惱;也可以說通據四諦下十種煩惱;也可以說通據見道、修道十種根本煩惱,由見道、修道一切煩惱都能發業,因此說:一切能發。 雖說見道、修道所斷一切煩惱都能發業,不知哪一種煩惱發不善業能往惡趣?因此接著說:猛利能發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也就是說上品猛利煩惱才能發往惡趣業,失念之下中品煩惱發業不往惡趣,只能在人天受別報苦。又分別起多是上品發業,分別起煩惱能發往惡趣業,任運起煩惱所發多是中下品業,人天受果。 神泰法師說:舊《攝論》說:若無苦諦下無明,諸業行不生,若無修道無明,諸業行不能成熟。本文說:一切能發,若將它們會通,可以解釋說:見惑如果沒有斷除,修惑也能發業;斷見惑以後,修惑就不能發業,因為沒有助伴故。以此道理,《攝論》論主說:若無諦下無明由見惑等修惑也能發業。 本論論主說:一切發業。又可以解釋說:見道所斷煩惱能發引業及滿業,《攝論》約此道理說,修道所斷煩惱只能引發滿業。本論論主是約見道所斷煩惱能發引業果說:唯分別起能發。 玄備法師說:大乘道理多分見惑發業,修惑潤業。 窺基大師說:此文通指見惑修惑都能發業,但見道所斷煩惱,屬欲界繫,唯是不善。 《雜集論》卷4說:欲界繫煩惱不任運起者都是不善。修道中,欲界繫煩惱若任運起能發起惡行者,也是不善,即我見等,所餘屬無覆無記。 見道所斷煩惱名為分別起的煩惱,如《雜集論》卷4說:唯分別起的煩惱能發往三惡趣業,不是修道俱生任運起的煩惱能發往三惡趣業,這是根據全分引業及滿業果為論。然而修道中所斷煩惱也有助於發惡趣別報業(滿業)者,可以知道此處主要根據引業果為論,不是根據滿業果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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