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八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二
 本論的第五分〈攝事分〉,範圍從卷85到100,共有16卷,其中主要說明素怛纜(經)事、毗奈耶(律)事、摩怛理迦(論)事,此處仍屬契經事所攝,主要是決擇《四阿含經》,尤以《雜阿含經》為重,由於內容較多,故依各經中的主旨,歸納為行擇攝、處擇攝、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的四個擇攝,本卷即第四個菩提分法擇攝中的第二部分,故名第四之二。前卷97說明了總嗢柁南、及念住攝的前三個別嗢柁南(內容主要為四念住的核心要義),本卷98繼續說明菩提分法念住攝的第四個別嗢柁南。
癸四、第四嗢柁南2 子一、頌標列
 第四科第四嗢柁南,念住所攝的別頌共有四個,此為第四個別頌,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舉出將討論的論題。
復次,嗢柁南曰:
 邪師住雪山 勸勉繫屬淨 漸次戒圓滿 穗成就為後
 其次,嗢柁南中的要義包括八項:邪師住、雪山、勸勉、繫屬、淨漸次、戒圓滿、穗、成就。
子二、長行釋8 丑一、邪師住2 寅一、明專自利2 卯一、標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分八科;第一科邪師住,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四別頌下,第一句「邪師住雪山」的邪師住,說明邪師不如法而住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明專自利,說明惡知識只專注於追求自己的利益,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邪師專求自利的相貌。
有諸外道,於弟子眾自立為師,專求利養、專求恭敬、專求自利。
 有諸多的外道,在眾弟子當中安立自己為老師,但內心卻是專注在追求施主的利養、恭敬、以及自己的利益。
卯二、釋2 辰一、舉二言2 巳一、外道師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舉二言,舉外道師與弟子等二人的對話作說明,又分二科;第一科外道師,舉外道老師所言。
遇緣和合,有族姓子投其出家。因而謂曰:汝之與我先無一切資身眾具可共受用,汝應為我往詣他處,褒讚我德,掩藏我失,我亦為汝行如是事。我等二人迭相依護,當於諸王若與王等乃至一切大商主邊,多獲利養及以恭敬。若作是言,諸外道師名專自利。
 外道老師遇到因緣和合,有剎帝利或婆羅門的族姓子,投其座下出家。外道師因而對弟子說:你之前都沒有供養我一切可以共同受用的資身眾具,你應當為我往至其它地方,在施主前褒揚讚歎我的功德,並遮掩我的過失,我也會往至他處,為你作同樣的事。我等二人分開來,互相宣揚對方的功德,如此相繼輪番的倚靠保護,將來在諸國王、或與國王權位等同的大臣、乃至一切大商主處,可以獲得很多的利益供養以及恭敬。如果外道老師作如是說,是名專求自利,只專注追求自己的利益,這類人的確是邪師。
巳二、彼弟子
 第二科彼弟子,說明邪師弟子中具正念相者。
然其弟子便發抗言:勿為此見!如是護者,未名自護往惡趣失;若防此失,乃名自護。是故汝應如前自護,我亦當自別為餘護。我既不能護汝,汝亦不須護我。
 然而外道弟子知道老師的要求不如法,便發出抗議的言論說:老師,你不應該有這種見解!這樣的掩護,不能稱作是保護自己不往趣三惡道過失的作法。如果可以防護此趣三惡道過失的作法,才可以名為自護。因此你應該如前所說的,保護自己防止有妄語邪命墮三惡道的過失;我也將會各別保護自己的品德,不造惡業,不墮三惡道。我既然不能為你護航,你也不需為我護航。
《披》如前自護者:謂如前說,防惡趣失,乃名自護應知。
 如前自護方面:應當了知是指如前所說,能防止到三惡道趣的過失,才能稱作自護。自己愛護自己,持戒清淨,止惡行善,不造惡事,才是真實的自護。
辰二、辨德失
 第二科辨德失,辨別功德及過失。
於此義中,當知弟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慧者,重當來故。應知其師是非理語者,是愚癡者,重現在故。
 於此義理當中,應當了知因為能防患未然,重視將來果報的緣故,弟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明有智慧的人。應當了知此弟子的老師是不如理語者,是愚癡者,只重視追求現世的安樂受用,將來會有墮惡趣的苦果。
 智者由於深入的了解緣起,知道如是因如是果,不願得到苦果,故慎防造惡因。
寅二、明不護失2 卯一、標失
 第二科明不護失,說明邪師不護煩惱的過失,分二科;第一科標失,標舉出過失。
復有雜染觸惱於他,由雜染故,不能自護;因此惱他,不名護他。
 又內心有貪瞋癡煩惱雜染觸惱他人,由於有雜染的緣故,不能自護;因此惱害他人的行為,不名護他。
卯二、釋義2 辰一、當自護
 第二科釋義,解釋義理,分二科;第一科當自護,行者應當好好的保護自己。
此中如前由親近等斷諸煩惱,名當自護。
 此處文中如前所說,由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等而斷諸煩惱,名為行者當自護。
 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解,因此皈依三寶以後一定要親近善士,沒有老師,怎麼學都不能進步。應依止善知識學習,不能用自己世俗的聰明才智與習慣來解釋佛法,因此親近善士是第一要事。
 善知識可以給予教授、教誡,教導如何修止觀、修禪定、毗鉢舍那,指正生活上的過失,包括飲食、睡眠、對師長、同參的態度有什麼不對,這都是善知識給予的指導,應虛心受教,聽聞正法。
 聽聞正法以後還要如理作意,如佛所說的真理,學習佛菩薩的思惟,以正思惟來修正自己的身語意諸行。
 進一步修法隨法行,能依教奉行實際修八正道,將來可以成就涅槃的功德。這樣修行能斷除種種愛煩惱、見煩惱,名當自護,行者應當這樣保護自己,以這樣的方法來修行。
《披》如前由親近等斷諸煩惱者:此說如前,亦謂自護。防惡趣失,唯斷煩惱。當知此由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為其因緣。如是正行,名當自護。
 這裡如前所說,也是指保護自己的義理。前說自護義是防惡趣失,而最根本防護趣向三惡道過失的方法,唯有將煩惱斷除。應當了知由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為斷煩惱的因緣,如是這樣實修止觀、四念住,趣向佛道的正行,名當自護。每一位佛弟子都應當這樣保護自己。
辰二、當護他2 巳一、標名
 第二科當護他,行者應當保護其他人,分二科;第一科標名,標出護他的名稱。
從此已後,由斷為因,不惱他等,名當護他。
 從斷除煩惱,能自護以後,由此斷除煩惱為因,不再惱害其他有情等,名當護他。
巳二、釋義2 午一、由無瞋無害
 第二科釋義,解釋不惱於他的義理,分二科;第一科由無瞋無害,由於無瞋心無害心,故能不惱他人。
應知此中,無瞋無害,是無惱義。
 應知在行者的內心當中,對於其他有情既無瞋也無害,即是無惱義。
午二、由一切哀愍2 未一、正顯此義
 第二科由一切哀愍,由於對一切眾生都起慈悲哀愍心,故能不惱害他人,分二科;第一科正顯此義,以正面顯示此義理。
無緣而起利樂二心,無緣而起慈悲二心,當知如此是哀愍義。由哀愍故,不惱於他。
 對於一切怨、中、親的眾生,不論有沒有因緣都生起利益、安樂的二種意樂心;對於一切眾生,不論有沒有因緣都生起與樂、拔苦的慈與悲二種心情,所有眾生都是行者利樂慈悲的所緣,應當了知如此是哀愍義。由行者有哀憫心的緣故,不會惱害眾生。
 進一步解釋「無緣」,慈有三種層次:
 一、眾生緣慈,凡夫先學習修眾生緣慈,觀想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所有眾生都對自己有恩,在無始劫的輪迴中,大家都曾互為至親眷屬,由此希望給對方利益安樂。
 二、法緣慈,進一步了知有情只是色受想行識五蘊而已,沒有能罵、所罵,能打、所打,彼此只是色受想行識的果報法,這是聲聞成就的法緣慈。
 三、無緣大慈,再進一步攝眾生以為自體,了知眾生不離自己的這一念心,眾生即是自己,自己即是眾生,稱作同體大悲。不論哪一位眾生在行者這一念心中現出來,都應當慈悲的對待,這即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這是菩薩的境界。
未二、出彼相違
 第二科出彼相違,說出與一切哀愍相違的情形。
是故當知,一切哀愍與彼相違。
 是故應當了知,一切哀愍,不惱害眾生,與內心有貪瞋癡煩惱雜染,而觸惱他人是相違的。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256頁:念處相應第22經;累計經數 781;大正藏(61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薩羅人間遊行,於私伽陀聚落北身恕林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緣幢伎師,肩上豎幢,語弟子言:汝等於幢上,下向護我,我亦護汝,迭相護持,遊行嬉戲;多得財利。時伎弟子語伎師言:不如所言,但當各各自愛護,遊行嬉戲,多得財利,身得無為安隱而下。伎師答言:如汝所言,各自愛護。然其此義,亦如我說,己自護時即是護他,他自護時亦是護己。心自親近,修習隨護作證,是名自護、護他。云何護他、自護?不恐怖他,不違他,不害他,慈心哀彼,是名護他、自護。是故比丘當如是學:自護者修四念處,護他者亦修四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陀以緣幢伎師與弟子的對答,來說明自護即是護他的道理。
 緣幢伎師是特伎表演的伎師,以肩膀上綁著幢幡雜耍來表演。技師對弟子說,當你爬到我的旗子上面表演時要向下保護我,我在旗子下面也會向上保護你,我們互相的保護,這樣合作四處表演特伎,將可以為我等得到很多財富利益。但是學伎藝的弟子告訴自己的老師說,不行,我如果在上面注意保護你,會不小心掉下來,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在表演中各自專注保護好自己,才能安全無為安穩而下,這樣遊行嬉戲還是可以得到很多的財富與利益。伎師也同意弟子所說,應各自注意保護自己。
 佛開示此伎師與伎師弟子的對答,道理與佛所說的相同,行者若能保護自己不起煩惱不造業,其實也就是保護他人。自己沒有煩惱,別人也可以得到清淨的庇護,不被惱害。
 如果行者的內心能常常親近四念處、修習四念處、隨順保護四念處的所緣,乃至能親證諸法實相,是名自護護他。什麼是護他、自護?不恐怖他人,不違逆他人,不傷害他人,慈心哀愍對方,是名護他、自護。是故比丘們應當這樣學習,自護者應當修習四念處,護他者也應當修習四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丑二、雪山2 寅一、喻善解脫2 卯一、標列三地
 第二科雪山,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四別頌下,第一句「邪師住雪山」的雪山,說明雪山譬喻在佛法中修行得善解脫,及舉出不得解脫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喻善解脫,比喻得善解脫者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三地,標列出無學、有學、異生等三種行者相。
復次,應知雪山喻佛善說法毗奈耶,此中略有三分可得。一、無學地,二、有學地,三、異生地。
 其次,應可了知雪山是比喻依止佛說的法與律,修行中要略可分為三種行者。
 一、無學地。指成就阿羅漢果的無學地,內心已經完全清淨,沒有不如理作意,也沒有煩惱魔的現行,如住大雪山的最高處,猿猴及獵人都不會來到此處。
 猿猴代表不如理作意,獵人代表煩惱魔。
 二、有學地。指初果以上乃至四果向的有學聖者,已入聖諦現觀,唯有少分俱生起不如理作意的心行,但沒有煩惱魔的現行,如在雪山中央,雖有猿猴,但獵人不會來了。
 三、異生地。指一般凡夫行者,雖能修學佛法,但面對境界時,不能如理作意且常有煩惱魔的現行,內心未得清淨,如處在雪山下處,不但有猿猴,還常見獵人的行蹤。
卯二、配釋其相3 辰一、於無學地
 第二科配釋其相,以猿猴及獵人配合解釋這三種行者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於無學地,說明於無學地的相貌。
猿猴喻彼非理作意諸相應心,獵人喻魔,於無學地俱不能行。
 猿猴比喻行者觸對境時,諸多相應的心不能如理作意,隨處攀緣;獵人比喻煩惱魔,能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盛事,對於已成就盡智與無生智的無學地聖者,如猿猴般的不如理作意及獵人般的煩惱魔都不能現行。
辰二、於有學地
 第二科於有學地,說明於有學地的相貌。
於有學地乃至不還,唯有非理作意相應猿猴喻心獨一能往,非獵人喻魔所能行。
 對於初果以上乃至不還果的有學聖者,已證入聖諦現觀,得無分別智,斷除分別起的煩惱,唯餘俱生起的不如理相應作意尚未斷除。譬如雪山山腰深處獨有猿猴一類能往,並非獵人所能行處;猿猴比喻行者的不如理作意心,獵人比喻煩惱魔。
 有學聖者已斷除分別起的煩惱魔,喻獵人不會於雪山深處現蹤,但仍有如猿猴般的俱生起不如理作意現行須對治。
辰三、於異生地
 第三科於異生地,說明於凡夫地的相貌。
於異生地二俱能行。
 在凡夫位的行者,對境時,心不能如理作意,隨處攀緣;常常被煩惱魔擾亂其身心,二種障礙都能現行,如雪山下,常出現猿猴及獵人。
寅二、出不解脫
 第二科出不解脫,舉出不能解脫的相貌。
又諸愚夫,要觀餘境能出餘境,追求餘境餘境所縛,是故於境不得解脫。
 其次,諸多愚癡的凡夫想要離欲,而修學靜慮,在靜慮中,要觀上界的淨妙境,才能出離下界苦麤障境,如觀初禪苦麤障、下劣,二禪淨妙離,能出離初禪到達二禪,以此方法追求其餘殊勝的靜慮境界,乃至證得非想非非想處定,但仍被三界所繫縛,不能解脫三界生死輪迴,因此修行世間靜慮,不能得到究竟解脫。
 愚痴凡夫沒有學習佛法,不能如實思惟觀察無常、苦、空、無我的真實義,僅修行世間道靜慮,離下界欲,成就上界定,仍被三界所繫縛;外道修勝進道雖得禪定,錯誤的認為禪定即是涅槃也未出三界,由此應知只修學世間靜慮,不能得解脫。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如下。
《雜中》第258頁:念處相應第23經;累計經數782 經;大正藏(62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大雪山中寒冰嶮處,尚無猿猴,況復有人!或復有山,猿猴所居而無有人;或復有山,人、獸共居。於猿猴行處,獵師以黐膠塗其草上。有黠猿猴,遠避而去。愚癡猿猴,不能遠避,以手小觸即膠其手;復以二手欲解求脫,即膠二手;以足求解,復膠其足;以口齧草,輒復膠口;五處同膠,聯捲臥地。獵師既至,即以杖貫擔負而去。比丘!當知愚癡猿猴,捨自境界父母居處,遊他境界,致斯苦惱。如是比丘!愚癡凡夫依聚落住,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眼見色已則生染著,耳、聲,鼻、香,舌,味、身、觸,皆生染著。愚癡比丘,內根、外境被五縛已,隨魔所欲。是故比丘當如是學:於自所行處、父母境界依止而住,莫隨他處、他境界行。云何比丘自所行處、父母境界?謂四念處: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先以大雪山譬喻三種行者:
 第一種人是阿羅漢,住在大雪山的最高處,內心已經完全清淨,沒有不如理作意,也沒有煩惱魔的現行,猿猴與獵人不會來到這裡。猿猴代表不如理作意,獵人代表煩惱魔。
 第二種人是有學地的聖者,已入聖諦現觀,還有少分俱生起不如理作意的心行,但沒有煩惱魔的現行,如處在雪山的山腰一樣,雖有猿猴,但獵人不會來這裡。
 第三種人是一般的凡夫行者,雖能修學佛法,但面對境界時,不僅不能如理作意且有煩惱魔的現行,內心不得清淨,如處在雪山下處,不但有猿猴,還有獵人打獵。
 佛陀說,愚癡的猿猴想掙脫被膠所黏著的雙手,忙著用腳去踩踏,結果雙腳也黏住了;如許多愚痴凡夫修行時,不能如理作意,內不守根門,外不善護身,已被五欲所繫縛,隨魔所欲,棄捨四念處的觀行,因此不得解脫。
 行者要依次觀身、受、心、法四念住,將心安住於教法上,使內心漸次清淨,切勿如猿猴般時時向外攀緣,不能如理作意,也不應被獵人般的煩惱魔所抓住。最後佛陀要眾生由凡入聖,經由四念住正確的修行,先證得有學聖者的果位,繼續精進修學證得像雪山深處般的無學阿羅漢聖果。
丑三、勸勉2 寅一、出四義
 第三科勸勉,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的第四別頌下,第二句「勸勉繫屬淨」的勸勉,說明勸勉的四義及三力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出四義,說明四種義理。
復次,由於正法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法行,如其次第,應知勸化安立四義。
 其次,由於行者聽聞正法,領受執持正法,思惟觀察義理,進一步能修法隨法行,法是一個目標,聲聞人是涅槃為上首,隨法行是以八正道或三十七道品精勤修習,如四法的次第,應知依於勸化安立四種相貌。
《披》應知勸化安立四義者:勸謂勸導,化謂調伏,安謂安處,立謂建立。菩薩自性利行有此四別,如攝事品說應知。(陵本四十三卷十三頁3520)如是四義,如其次第,配屬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法行。
 勸,是指勸導有情聽聞正法。化,是指受持法義於心,調伏煩惱。安,是指將這一念心安置在觀察義理的境界中。立,是指建立自己法隨法行清淨的因果,成就涅槃功德。卷43,1455頁,菩薩利行的特性中有這四種差別,應當了知。此中勸導、調伏、安處、建立,如它的次第,配屬本卷所說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法行。
寅二、廣三力3 卯一、標列
 第二科廣三力,詳細說明三種力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三力。
復有三法,尚能斷除一切勝妙婬欲貪纏,況乎鄙劣諸欲貪纏。何等為三?一、精進力,二、不放逸力,三、對治力。
 又有三種法,如果能夠成就,尚且能夠斷除一切殊勝微妙婬欲貪煩惱現行,何況其它更低層次的色聲香味觸的煩惱現行。是哪三種?一、精進力,二、不放逸力,三、對治力。
卯二、配釋
  第二科配釋,將三力配合四正勤解釋。
由精進力,其已生者令不堅住。由餘二力,其未生者令不得生。
 由於有精進力,行者非常精進斷除惡的煩惱、修習善法功德,使令已生起的惡法,不能堅固的安住。其餘的不放逸力及對治力,能令未生的善法生起,未生的惡法令不得生,已生的善法能使令增長。
卯三、結顯
 第三科結顯,結語顯示三力中的義理。
如是行者勤修正行,為欲斷除已生惡故,及未生者令不生故。
 這類行者精勤的修習四念處的正行,是為了斷除已生的惡法,以及使令未生的惡法不生。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有三篇,如下所示。
《雜中》第259頁:念處相應第24經;累計經數第783經;大正藏(62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尊者阿難與眾多比丘,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此諸年少比丘,當云何教授?云何為其說法」?佛告阿難:「此諸年少比丘,當以四念處教令修習。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智、正念,寂定於心,乃至知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乃至知法。所以者何?若比丘住學地者,未得進上,志求安隱涅槃時,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乃至於法遠離。若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作,捨諸重擔,盡諸有結,正知善解脫。當於彼時,亦修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不放逸行,正念、正智,寂靜於心。受……。心……。法法觀念住,乃至於法得遠離」。時尊者阿難,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阿難問佛:剛出家的年少比丘,應教導他們什麼止觀法門?佛告訴阿難:應以四念住指導年少比丘們。初果以上有學的比丘,還未進一步斷除更深細的煩惱,但希望得到涅槃的功德時,內心精進不放逸的修學四念住,保持自己的正念正知。阿羅漢,雖諸漏已盡,成就善解脫,但是他的心還是以四念住為所緣境,保持自己的正念正知。故從凡夫到阿羅漢都應該修四念住。
《雜中》第260頁:念處相應第25經;累計經數第784經;大正藏(62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跋祇人間遊行,到鞞舍離國菴羅園中住。爾時、菴羅女聞世尊跋祇人間遊行,至菴羅園中住,即自莊嚴,乘車出鞞舍離城,詣世尊所,恭敬供養。詣菴羅園門,下車步進,遙見世尊與諸大眾圍遶說法。世尊遙見菴羅女來,語諸比丘:「汝等比丘!勤攝心住,正念、正智,今奄羅女來,是故誡汝。云何為比丘勤攝心住?若比丘已生惡不善法當斷,生欲方便,精進攝心;未生惡不善法不令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住不忘,修習增滿,生欲方便,精勤攝心,是名比丘勤攝心住。「云何名比丘正智?若比丘去來威儀,常隨正智;迴顧、視瞻、屈伸、俯仰、執持衣缽、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皆隨正智住,是(名)正智。云何正念?若比丘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比丘正念。是故汝等勤攝其心,正智、正念,今菴羅女來,是故誡汝」。
 時菴羅女詣世尊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爾時、世尊為菴羅女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默然而住。爾時、奄羅女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唯願世尊與諸大眾,明日受我請中食」!爾時、世尊默然受請。菴羅女知世尊默然受請已,稽首禮足,還歸自家。設種種食,布置床座,晨朝遣使白佛時到。爾時、世尊與諸大眾,詣菴羅女舍,就座而坐。時菴羅女手自供養種種飲食。食訖,澡漱洗缽竟,時菴羅女持一小床,坐於佛前,聽佛說法。爾時、世尊為菴羅女說隨喜偈:「施者人愛念,多眾所隨從,名稱日增高,遠近皆悉聞。處眾常和雅,離慳無所畏,是故智慧施,斷慳永無餘。上生忉利天,長夜受快樂,盡壽常修德,娛樂難陀園,百種諸天樂,五欲悅其心。彼於此人間,聞佛所說法,為善逝弟子,樂彼受化生」。爾時、世尊為菴羅女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起而去。
 佛正為比丘們說法時,遠遠見到菴羅女來,特別告誡比丘們,要依四念住勤於保持正念及正知,不可以生起欲貪的煩惱。內心如果生起惡不善法,應令其斷除;未生起之惡不善法,應使其不生起;未生的善法,應令其生起;已生的善法,應使其恒住而不忘。相應本論的三力,也就是不斷的透過精進力、不放逸力、對治力這三種力,修習四念住,增加自己聖道圓滿的功德,是名比丘勤攝心住。又比丘往來時,應具威儀,常隨四念住正智;而回顧瞻視、屈伸、俯仰,執持衣鉢,行、住、坐、臥,眠、覺,語、默等,均應隨於正智而住,名比丘之正智。比丘應以內身之身為所緣境,當觀身不淨,要這樣精勤方便,以如是正智及正念,對治內心對身相的貪愛,是名比丘正念。
 當菴羅女來到佛前,佛為她說法示教,演釋種種的教理,讓她照見諸法的實相。菴羅女請佛及大眾僧,次日接受供養。應供完畢,佛為她開示布施的功德善法,開示完佛從座位離去。
《雜中》第261頁:念相應第26經;累計經數785經;大正藏(62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波羅奈仙人住處鹿野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間言美色,世間美色者,能令多人集聚觀看者不」?諸比丘白佛:「如是,世尊」!佛告比丘:「若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又能種種歌舞伎樂,復極令多眾聚集看不」?比丘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若有世間美色,世間美色者,在於一處,作種種歌舞,伎樂戲笑,復有大眾雲集一處。若有士夫不愚、不癡,樂樂、背苦,貪生、畏死,有人語言:士夫!汝當持滿油缽,於世間美色者所及大眾中過。使一能殺人者,拔刀隨汝,若失一渧油者,輒當斷汝命。云何比丘!彼持油缽士夫,能不念油缽,不念殺人者,觀彼伎女及大眾不」?
 比丘白佛:「不也,世尊!所以者何?世尊!彼士夫自見其後有拔刀者,常作是念:我若落油一渧,彼拔刀者當截我頭。唯一其心,繫念油缽,於世間美色及大眾中,徐步而過,不敢顧眄」。
 「如是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一切心法,住身念處者,則是我弟子、隨我教者。
 云何為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攝持一切心法,住身念處?如是比丘,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復如是。是名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善攝心法,住四念處」。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專心正念,護持油缽,自心隨護,未曾至方。甚難得遇,勝妙微細,諸佛所說,言教利劍,當一其心,專精護持。非彼凡人,放逸之事, 能入如是,不放逸教」。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中佛問弟子們,世間人所公認的美女,會吸引眾人的目光,聚集圍觀嗎?比丘回答是。佛又問,這美女,又能歌善舞、多才多藝,是否會吸引更多人聚集圍觀?比丘們回答,是的。
 佛告訴比丘們:這位美女在某個地方載歌載舞,表演種種才藝,巧笑倩兮娛樂眾人;於是一大群人,像雲一般聚攏過來,駐足欣賞。有位士夫,不笨不癡,喜歡快樂的境界,不喜歡苦的境界,且害怕死亡。這時,卻有人逼迫他說:你必須捧著盛滿油的油鉢,從這名載歌載舞的絕世美女與觀眾間穿過。我會指使一名殺手,拔刀緊隨在你身後,其間,只要有一滴油溢出油鉢,殺手立刻揮刀,砍下你的頭。這位士夫,知道身後緊隨殺手持刀伺候,心一直念茲在茲:我如果掉出一滴油,馬上會被殺手斷頭。比丘!這持油缽的士夫,能不念油缽、不念殺人者,而觀望伎女及大眾否?
 比丘們回答:不能,世尊!此人唯有一心一意繫念油鉢,於絕世美女及觀眾群中,小心翼翼的穿過,說什麼也不敢左顧右盼。
 佛告訴比丘:如同那名士夫,一心一意護持油鉢,連絕世美女的歌舞都無法令他分心,因為只要稍有失神,濺出一滴油,即遭殺頭之禍。比丘,一位修清淨梵行的沙門或婆羅門,也應當像這樣,能夠正確的正知自己種種行住坐臥四威儀,能尊重自己這一念心,專注這一念心,不為外面的色聲香味觸五塵誘惑,善於攝受一切善法在內心,安住身念處。這樣的修行人,才是我的弟子,隨順我教導的人。
 又什麼是比丘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顧聲色,攝持一切心法,住身念處?即比丘修習身、身觀念住,繫念於身體觀察身體,精勤不懈,善用方法,斷除欲惡不善法,令未生之正智正念生起,令已生之正智正念增長廣大,乃至如實知見一切身行,緣起、無常、無我,並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調伏世間貪愛、以及貪愛所緣生的憂悲惱苦。受、受觀念住,心、心觀念住,法、法觀念住,也是這樣修習。
 佛再重覆的以偈頌開示弟子:
 專心正念,安住四念處,如護持油鉢一般,收攝心神,不再對外攀緣馳散,過程雖然艱困,終究可以到達離斷貪、瞋、癡的勝妙精微境界,這是因為諸佛所說的四念處言教,有如利劍,能斷世間貪憂、惡不善法,故應當一其心念,專精奉持,如護油鉢。習慣於放逸的凡夫,不可能安住於四念處這種不放逸的修行方式,自然無法體會勝妙精微的境界。
丑四、繫屬2 寅一、指修相
 第四科繫屬,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四別頌下,第二句「勸勉繫屬淨」的繫屬,說明修習四念住可解脫繫屬,分二科;第一科指修相,指出修四念住的相貌如前已說。
復次,於四念住殷重修習,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其次,行者應殷切、尊重的不斷修行、熏習四念住,詳細的道理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8所說,對照前文應可了解其中的相貌,此處不再多說。
寅二、明繫屬2 卯一、約三界辨2 辰一、繫屬魔
 第二科明繫屬,說明修四念住可解脫的繫屬,分二科;第一科約三界辨,以欲界、色界、無色界作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繫屬魔,說明繫屬魔。
繫屬魔者,謂在欲界,此不還果即能超度。
 繫屬魔方面,是指內心的貪欲而言,指在欲界的眾生,仍受制於欲等煩惱魔,這些到了三果聖人時即能超度。
辰二、繫屬死
 第二科繫屬死,說明繫屬死。
繫屬死者,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此阿羅漢乃能超度。
 繫屬於死方面,包括從欲界乃至無色界有頂的非想非非想處天的眾生,即三界眾生,只要有生必定有死,這須成就阿羅漢時才能超度。但為何僅說死,不說生?因為說繫屬死是表示有情死後繼續的輪迴。能完全超越輪迴境界的只有不再受後有的阿羅漢。
 以上是依有煩惱繫屬在內心的境界來分別,有欲的煩惱要三果聖人才能完全超越,三界的煩惱則是阿羅漢才能完全超越。
卯二、約有情辨2 辰一、出差別3 巳一、不清淨
 第二科約有情辨,以有情作分別,分二科;第一科出差別,說出有情的差別相,又分三科;第一科不清淨,說明不清淨的有情。
言不清淨諸有情者,謂諸異生。
 以三界有情來分別,所謂內心不清淨的有情,是三界愛見煩惱都有的有情,即指諸多的凡夫。
巳二、清淨
 第二科清淨,說明屬於清淨的人。
言清淨者,謂諸有學。
 所謂清淨的有情,是指初果以上的有學聖人,由於分別起的煩惱已斷除,雖然所斷俱生起的煩惱仍隨程度而有粗有細各各不同,但是相對凡夫來說,有學聖者內心是清淨的。
巳三、鮮白
 第三科鮮白,說明屬於鮮白的人。
言鮮白者,謂諸無學。
 所謂鮮白的有情,是指無學聖者。相續的清淨,名鮮白,鮮淨潔白,這是形容阿羅漢的清淨很徹底,因為相較於前面有學的清淨是將較粗的煩惱先滌除,唯無學阿羅漢究竟清淨。
辰二、廣清淨2 巳一、出四證淨
 第二科廣清淨,詳細分別清淨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出四證淨,說明佛法僧戒這四種清淨,這是指證得無分別智,對於佛法僧三寶及戒律的看法能超過凡夫,而更尊重,更加愛護。
復有四種證淨,未清淨者能令清淨,已清淨者能令鮮白。
 又有四種證淨,即佛法僧戒四種所證的清淨,這是透過修習四念住,才有這種功德,使令行者對佛法僧戒尚未清淨的能令清淨,如沒有成就聖道的令其成就;已經清淨而成就有學的功德者,還能繼續的使令成就阿羅漢的鮮白功德。
巳二、辨其分位
 第二科辨其分位,說明清淨的分位,包括部分有學修習的狀態、與階段性的功德。
當知此中,上諸有學說名清淨,下諸有學名不清淨,彼由修道未清淨故。
 應當知道,此處文中所說有學的清淨也是有層次的,相對而言,上諸有學的三果聖人已離欲界欲,說名清淨。下諸有學的初果及二果尚未完全離欲界欲,名不清淨。
 但是有學的不清淨與凡夫的不清淨不同,有學聖者是由修道的煩惱還沒有完全斷除,所以說是不清淨。應知:
 1、相較於凡夫,有學聖者還是清淨的。
 2、若相對於阿羅漢,有學聖者仍不清淨。
 3、依有學相對有學,初果、二果相對三果來說,由於欲界煩惱沒有斷除,也名不清淨。
 因此唯阿羅漢是究竟清淨。
《披》當知此中上諸有學等者:謂於四證淨中,諸有學位上下有別,依此說名清淨及不清淨。
 文中的「上諸有學」等方面:指所證四證淨中,有學位的聖者也有上下、淺深的差別,依此來說明有學的清淨及不清淨,要略而言,上位的有學是三果,下位的有學包括初果、二果,若相較三果可稱作不清淨。
 然而有學聖人,對於佛法僧戒這四種所緣、這四種功德有清淨的信心,證得聖道者會越發看重佛法僧戒。不同於凡夫。
餘如前說。
 其餘的如前面所說。指真正的清淨、究竟鮮白是阿羅漢。
《披》餘如前說者:鮮白名餘。唯是無學,名如前說。
 餘,是指鮮白,清淨到很徹底。這只是無學阿羅漢所成就的功德,故名如前所說。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有很多,包括「約三界辨」,是詮釋第27到30經,「約有情辨」則詮釋31經到50經。但各篇經文皆不長,如下所示。
《雜中》第263頁:念處相應第27經;累計經數第786經;大正藏(62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鬱低迦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思惟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如上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佛告鬱低迦:「如是!如是!如汝所說。但於我所說法,不悅我心,彼所事業亦不成就,雖隨我後而不得利,反生障閡」。
 鬱低迦白佛:「世尊所說,我則能令世尊心悅,自業成就,不生障閡。唯願世尊為我說法,我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如上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如是第二,第三請。爾時、世尊告鬱低迦:「汝當先淨其初業,然後修習梵行」。鬱低迦白佛:「我今云何淨其初業,修習梵行」?
 佛告鬱低迦:「汝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然後修四念處。何等為四?內身身觀念住,專精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廣說」。時鬱低迦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時鬱低迦聞佛教授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思惟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乃至不受後有。
 本經又可名鬱低迦經,敘述鬱低迦求教於世尊,世尊開示其應先修淨戒,純正自己的見解,而後應住於四念處。
 一時,佛在祇樹給孤獨園,當時有一位尊者名鬱低迦,前來拜訪佛,於頂禮佛足,退坐一面後,稟白佛說:善哉世尊!希望您能為我說法,在聽了您說的法以後,我會自己一個人到寂靜的處所,專注精進的思惟您所開示的佛法,不會放縱自己的貪瞋癡。而會思惟因何所以佛要開示這些佛法、思惟其中義理清淨的因緣。如善男子應作到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後,也應如上廣說的專精修行,乃至直到證得阿羅漢不受後有的清淨鮮白功德為止。
 佛告訴鬱低迦:是的!是的!像你所說的,很多人來到佛門中,雖是來聽我說法,卻不能使我很開心,因為其所修行的事業沒有成就,這些聽者雖然跟隨我修行,也已出家,卻沒有專心精進的修行,反而自己產生很多的障礙。如果不能法隨法行,只是聽法而不精進的修行者是得不到利益的。
 鬱低迦稟白佛陀:像佛所說的一樣,我與放逸的弟子們不同,我能如佛陀內心所悅的,使自己修行的事業成功,不會產生任何障礙。只求佛陀為我說法,我將會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精進的修習佛所說的業處,如上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鬱低迦這樣請法請了三次,此時佛才開示鬱低迦:你現在應該先清淨這一念心,最先開始的業處有一些障礙必須先去除,應當先淨其初業,再修習四念處、離欲的梵行。
 鬱低迦稟白佛陀,我應如何令最初開始修的身語意三業清淨,而後再修習梵行?
 佛告訴鬱低迦:這是很重要的原則,你應當要先清淨自己的戒,正直自己的見解(栽培正知正見),身語意三業應具足清淨,與善法相應而避免造作錯誤的事,然後才修四念處。是哪四種?即於內身能觀身念住,依此專精方便,正智、正念,可以調伏世間貪愛憂愁的煩惱;如是乃至外身的其它器世間;以及內外身的其他有情,觀察這些色聲香味觸,都是不淨、無常、苦、空、無我的。並進一步於受也如是觀,如內受、內外受……等,乃至於心……,於法等法念住……,也應如是觀察。
 這時鬱低迦聽完佛所說法,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鬱低迦聽完佛說的教授以後依教奉行,獨自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思惟出家人到底要作什麼事?善男子剃除鬚髮著袈裟,對佛法有正信心,遠離煩惱之家來出家修學聖道,應該要證得初果乃至不受後有的阿羅漢果。當然最後他也成就了這些聖道果。
《雜中》第264頁:念處相應第28經;累計經數第787經;大正藏( )經
 如鬱低迦所問,如是異比丘所問,亦如上說。
 如同鬱低迦所問的,其他的比丘也向佛請法,佛也是這麼說的。其中內容如上篇鬱低迦所問經的敘述,因此不再詳述。
 要修行以前,很重要的是依著淨戒,身語行為基本的方向是止惡修善。還要直其見,要有正確的思想,有無常、苦、空、無我的正見,修行才不容易走錯路。
《雜中》第264頁:念處相應第29經;累計經數第788經;大正藏(62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名婆醯迦,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善哉世尊!為我說法」,如前穱低迦修多羅廣說。差別者:「如是婆醯迦比丘!初業清淨,身身觀念住者,超越諸魔;受;心;法法觀念住者,超越諸魔」。時婆醯迦比丘聞佛說法教誡已,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
 一時,又有另一位比丘名婆醯迦,也來頂禮、祈請佛陀為他說法,佛開示的內容與前面有一點差別,重點是安住在四念住的人可以超越諸魔,有機會超越欲界的煩惱魔,超越生死。
 本經敘述:佛陀開示婆醯迦比丘,你能初業精進,能淨其戒、直其見,栽培自己的正見,又能持戒清淨,進一步修四念住,繼續這樣修行能超越欲界的煩惱魔,乃至色無色界的禪定慢魔。完全成就時,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皆可超越。婆醯迦聽完以後精進的修習,乃至證得阿羅漢果。
《雜中》第265頁:念處相應第30經;累計經數第789經;大正藏(626)經
 第二經亦如上說,差別者,如是比丘超越生死。
 本經大義也如上說,其中差別,是佛開示:如是比丘!初業清淨,身身觀念住者,超越諸魔,…乃至證得阿羅漢安住在四念住完全成功,能超越生死。
 (註:超越諸魔若以欲魔來說,是指三果聖人已能超越欲的魔。)
《雜中》第265頁:念處相應第31經;累計經數第790經;大正藏(62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阿那律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有比丘住於學地,未得上進安隱涅槃而方便求,是聖弟子當云何於正法律修習,多修習,得盡諸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佛告阿那律:「若聖弟子住於學地,未得上進安隱涅槃而方便求,彼於爾時,當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聖弟子多修習已,得盡諸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爾時、尊者阿那律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本經敘述:阿那律陀拜訪佛陀,請問佛如果有比丘住於學地(有學之地是初果以上的聖人境界,如論中所說,雖證得聖道果清淨,但尚未鮮白),還未往上進步到安隱涅槃的境界,現在想要求修聖道的方便,這時聖弟子應該如何在佛開示的正法律裡多多的修習、多修習,以斷除三界的愛見煩惱,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訴阿那律陀,有學比丘也一樣要修四念住才能將三界的愛見煩惱究竟斷除,成就阿羅漢果。
《雜中》第266頁:念處相應第32經;累計經數第791經;大正藏(62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時尊者優陀夷,尊者阿難陀,亦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優陀夷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語尊者阿難:「如來、應供、等正覺所知所見,為諸比丘說聖戒,令不斷、不缺、不擇、不離、不戒取、善究竟、善持、智者所歎、所不憎惡。何故如來、應、等正覺所見,為諸比丘說聖戒,不斷、不缺、乃至智者所歎、所不憎惡」?尊者阿難語優陀夷:「為修四念處故。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一時,佛住在巴連弗邑的雞林精舍,尊者優陀夷、阿難陀也住在巴連弗邑的雞林精舍,這時優陀夷問阿難尊者:佛是如來,言無虛妄故名如來,佛所說的一定是真實語;且佛的功德應受三界人天的供養;佛已平等的覺悟諸法實相;佛的智慧裡所認知的一切法,所推見的一切法,所說的法絕對沒有錯。而佛時常為比丘們開示聖戒的功德,使令弟子們不斷滅戒的功德,不缺戒,不會有破戒的情形,不會有錯誤的選擇,不遠離戒。並且佛所開示戒的道理是趣向於清淨的,能使令眾生持戒,又不會有錯誤的戒取,能依止戒的功德修定,依定修慧能解脫煩惱。持這種戒是不執著的、是圓滿的戒,這是智者、聖人所稱歎的、所不憎恨厭惡的。
 但是佛已看到諸法實相,為何不直接說第一義諦?為什麼要為比丘們開示聖戒?這種戒當然聖人才能說,凡夫無法自己制戒,所以名聖戒。佛開示了諸多戒的重要性,而且指導如何持戒清淨,不執著戒取,佛為何開示比丘們這麼多關於戒的道理?一個原因是持戒清淨為了進一步要修四念住,修聖道的功德。
 因此阿難回答:佛陀為了使比丘們修四念住,為諸多比丘們不斷的說明聖所愛戒,聖戒的功德。
 這是第32經。
《雜中》第266頁:念處相應第33經;累計經數第792經;大正藏(62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言:「頗有法修習、多修習,得不退轉耶」?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行者得不退轉,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 」。時二正士共論說已,各還本處。
 佛的其中一位聖弟子跋陀羅是辯才卒發,解人疑滯第一。這位比丘辯才無礙,出口成章,能開解眾生的疑惑,於這一方面的功德最殊勝。
 本經敘述這位跋陀羅尊者請問阿難,有沒有哪一種法讓一位修行人不斷的修習、多修習能不退轉聖道的功德?阿難尊者回答,應多修習四念住能使令行者得不退轉。
《雜中》第266頁:念處相應第34經;累計經數第793經;大正藏(63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令不淨眾生而得清淨,轉增光澤耶」?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不淨眾生而得清淨,轉增光澤,謂四念處: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這部經也與前相同,是尊者跋陀羅請問尊者阿難,有沒有哪一種法能多多的修習,會使令不清淨的眾生內心能清淨,乃至展轉的增加智慧的光澤?
 阿難尊者回答,眾生多修習四念處能使令內心清淨,乃至展轉光澤。
《雜中》第267頁:念處相應第35經;累計經數第794經;大正藏(63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時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未度彼岸眾生得度彼岸」?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能令未度彼岸眾生得度彼岸,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第35經也是讚歎四念處的功德。與前面的差別是由跋陀羅請問阿難,有沒有哪一種法多修習能使令眾生能得度生死的彼岸?本經也是說明四念住的功德,能超度生死的此岸,到涅槃的彼岸。
《雜中》第267頁:念處相應第36經;累計經數第795經;大正藏(63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難,尊者跋陀羅,亦在彼住。尊者跋陀羅問尊者阿難:「頗有法修習、多修習,得阿羅漢」?尊者阿難語尊者跋陀羅:「有法修習、多修習,而得阿羅漢,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各還本處。
 第36經是討論修四念住可以得到阿羅漢果。
《雜中》第267頁:念處相應第37經;累計經數第796經;大正藏(63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說一切法,一切法者,謂四念處,是名正說。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37經說到一切法即是四念住,四念住其實能包含盡所有性,當然所觀的也包括如所有性,這盡所有性、如所有性都觀修成功即證得聖道果。
 這時佛開示比丘們:我說了很多的法,一切法可以總說是四念處,這是正說,也就是佛在開示的經中,不論是大乘二乘經典,其實裡面都說明了很多如何觀察自己的身相,觀察自己的感受,觀察自己的內心,觀察諸法,只是下手處有所不同。
 聲聞乘的佛法強調在我空,斷除愛見煩惱。大乘、菩薩乘的佛法強調在法空,並且還鼓勵行者要修學福慧圓滿。佛的大乘經典可以說是大乘四念處,佛的聲聞乘經典說的是聲聞乘的四念處,總之不離這範圍,一切法即是四念處。
 以下第38經至第45經也是讚歎四念處的功德。
《雜中》第268頁:念處相應第38經;累計經數第797經;大正藏(63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名賢聖出離。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中,佛開示比丘們修習四念處稱作賢聖出離。賢聖,包括修學聖道還未證得聖道果的內凡位聖弟子,可以稱作賢人。聖人是已證得聖道果的聖弟子。賢聖欲出離三界都需修習四念處。
《雜中》第268頁:念處相應第39~45經;累計經數第798~804經;大正藏( )經
 如出離,如是正盡苦,究竟苦邊,得大果,得大福利,得甘露法,究竟甘露,甘露法作證,如上廣說。
 如前經所說的內容,若將其中的「出離」,說為:
 「正盡苦」,即為第39經,指要正確的盡除三界的苦果,必須修習四念處。
 「究竟苦邊」,為第40經,若要究竟苦的邊際,將所有的苦果都斷除,必須修四念處。
 「得大果」,為第41經,若要得廣大的聖道果,必須修四念處。
 「得大福利」,為第42經,若要得到廣大的福報及利益,必須修四念處。
 「得甘露法」,為第43經,甘露法即是涅槃,想要成就有餘依涅槃,須修四念處。
 「究竟甘露」,為第44經,若想得究竟甘露的無餘依涅槃,也須修四念處。
 「甘露法作證」,則為第45經,指內心體驗到涅槃不生不滅的境界,也是一樣要修四念住。
 除此以外,其餘經文內容如上廣說,這都是讚歎四念處的功德。
《雜中》第268頁:念處相應第46經;累計經數第805經;大正藏(63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未淨眾生令得清淨,已淨眾生令增光澤。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們如果精進修習四念處,能對內心未得清淨的眾生,令得清淨,並對已經清淨的眾生,能使令行者的清淨更加相續鮮白。
《雜中》第268頁:念處相應第47~50經;累計經數第806~809經;大正藏( )經
 如淨眾生,如是未度彼岸者令度,得阿羅漢,得辟支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如上說。
 如前經所說的清淨眾生,若說是「未度彼岸者令度」,則成第47經;若說「得阿羅漢」是第48經;「得辟支佛」是第49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第50經,其餘內容也如上說。
 可知,修四念住能得阿羅漢乃至能成就無上正等正覺(成佛),因此行者都必須修習四念住。
 以上這一大段都在說明修四念住的功德。
丑五、淨漸次2 寅一、標列五種
 第五科淨漸次,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的第四別頌下,第二句「勸勉繫屬淨」的淨及第三句「漸次戒圓滿」的漸次,說明清淨內心煩惱漸進的次第,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五種,標列由信增上力乃至蓋清淨等五種次第。
復次,修四念住,應知略有五種漸次。一、信增上力,清淨出家;二、戒律儀;三、根律儀;四、樂遠離;五、蓋清淨。
 其次,出家的修行人修四念住,應當了知要略有五種漸進次第。
 一、信增上力,清淨出家:對於佛法僧三寶有清淨的信心為依止,以此強大的善法欲發願出家。出家的動機是非常重要,是為了上求下化的清淨信念正信求出家,而非以逃避稅捐或負債等其他不正當的理由求出家。
 二、戒律儀:出家後,要受戒、學戒、持戒。佛制比丘五夏以前專精律部,比丘尼六夏。戒律儀是為令身語意三業清淨,不虧身語意三業為主要的精神所在,依止戒律儀能安住具戒、善能守護別解律儀、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受學學處等六種相貌。
 三、根律儀:密護根門、防守正念、常委正念、念防護意、行平等位。心是一切的源頭,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用自己的正念保護心意識。意,主要是第六意識,凡夫都是第六意識在虛妄分別,第六意識是很躁動的,根律儀的修行即是調伏自己的內心,作如理思惟。
 四、樂遠離:樂遠離是內心有清淨的願望,內心歡喜遠離煩惱。遠離有身遠離、心遠離、及處所遠離。當安住於遠離吵雜喧鬧的處所修四念住,是名處所遠離。身體要遠離五欲的境界,不與在家及出家眾共相雜住,獨一無侶是名身遠離。精進修四念住,遠離所有的雜思亂想,所有的不當尋思,乃至遠離一切染污無記所有作意,修習一切其性是善,能引義利定地作意及定資糧加行作意,是名心遠離。
 五、蓋清淨:將貪欲、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等五蓋全部斷除,斷除以後成就奢摩他,在奢摩他中修毗鉢舍那,觀照諸法實相,觀察無常苦空無我的真理,可以成就第一義諦。
寅二、簡非在家
 第二科簡非在家,以上所說是屬於出家人的修道次第,簡別非在家人所作。
諸在家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獲得淨信,諸蓋清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
 諸在家行者雖一樣能修學佛法,並能數數的修學四念住,對佛法僧三寶能獲得清淨的信心,也能斷除五蓋,乃至成就奢摩他、毗鉢舍那的聖道果,但在家人闕於學處。「學處」,即佛制之戒條,是比丘、比丘尼等所應學之處。出家與在家的差別,持守的戒不同,在家人雖可遠離惡行,但是不易遠離五欲。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分段顯示如下。
《雜中》第269頁:念處相應第51經;累計經數810經;大正藏(63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為汝說修四念處。何等為修四念處?若比丘!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出興于世。演說正法,上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顯示。若族姓子、族姓女,從佛聞法,得淨信心,如是修學。見在家和合欲樂之過,煩惱結縛,樂居空閑,出家學道,不樂在家,處於非家,欲一向清淨,盡其形壽,純一滿淨,鮮白梵行。
 本經大意:聽聞佛說法,起清淨信心而出家,先學習佛陀制定戒律,令心去惡修善少欲知足,則能修得四念處。
 在家受用欲的快樂,容易增長種種的貪心,引發種種的過失。除了有欲煩惱,及人際關係的種種煩惱,尤其是愛煩惱,像一條條的繩子繫縛綁住自己。行者仔細的思惟,自己是好樂居住在空閑遠離的處所,出家修學聖道,想要到寺廟裡過著乞食清淨的出家生活,遠離家的煩惱繫縛。
 此段經文即相應論文中「淨漸次」的「信增上力,清淨出家」。
我當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作是思惟已,即便放捨錢財、親屬,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正其身行,護口四過,正命清淨,習賢聖戒,守諸根門,護心正念。
 出家以後,進一步要學戒,賢人及聖人都要守戒。戒像紅綠燈,告訴自己什麼時候應行,什麼時候應止,如果不學戒而想要直接闖紅燈,很容易闖禍。若自己捨不得欲,又覺得自己修得很好,這是不可能的事,欲與梵行是不可能並行的,所以一定要學戒、要守戒。
 此段經文即相應論文中「淨漸次」的「戒律儀」。
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於眼根住不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於心,而令於眼起正律儀;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復如是。彼以賢聖戒律成就,善攝根門,來往、周旋、顧視、屈伸、坐臥、眠覺、語默,住智正智。
 行者因為有學戒,又能善巧的攝受自己的六根門頭,能密護根門。不論任何時候,常常注意自己出去回來、周顧回旋、顧看觀視、屈伸、坐臥、睡覺、說話或靜坐,完全安住在正智、正念中,正知而住。還要守護諸根門,修根律儀,六根不攀緣六境,睜開眼看到的都是佛法僧寶,這六根所緣的境界都能引起自己的正念,這樣依止正念來守護自己的六根門頭。保護這一念心住於正念。
 此段經文即相應論文中「淨漸次」的「根律儀」。
彼成就如此聖戒,守護根門,正智、正念,寂靜遠離,空處、樹下、閑房獨坐,正身正念,繫心安住。
 前文的戒律儀、根律儀都守得很好,隨時能正念正知而住,又能到寂靜處修遠離煩惱的四念處,空處、樹下、閑房獨坐,歡喜靜坐修四念處,安住背離煩惱的正念,以這樣的修行,將這一念心安住在四念住的所緣上。
 此段經文即相應論文中「淨漸次」的「樂遠離」。
斷世貪憂,離貪欲,淨除貪欲;斷世瞋恚、睡眠、掉悔、疑蓋,離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淨除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斷除五蓋惱,心慧力羸諸障閡分不趣涅槃者,是故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說。是名比丘修四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使用正確的方法來淨除五蓋煩惱,淨除成功可遠離五蓋。它是有漸次的,最初開始是斷除五蓋,然後進一步程度高了遠離五蓋,在圓滿時能清淨自己的五蓋。
 此段經文即相應論文中「淨漸次」的「蓋遠離」。
丑六、戒圓滿4 寅一、標
 第六科戒圓滿,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的第四別頌下,第三句「漸次戒圓滿」的戒圓滿,說明由何種因緣成就戒圓滿,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由三因緣。
復次,由三因緣,具戒苾芻當知禁戒淨命圓滿。
 其次,應當了知由三因緣,具足清淨戒的比丘們受持佛所制定的戒律完全沒有缺失,沒有遺漏,是圓滿的境界;淨命圓滿,即是正命,生活所需來源都是清淨的,名淨命圓滿。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云何為三?
 由哪三種因緣可以了知具戒比丘禁戒與淨命圓滿?
寅三、列
 第三科別列三因緣。
一、所行圓滿,二、攝取圓滿,三、受用圓滿。
 具戒比丘可由這三方面觀察檢查自己是否持戒清淨。
 一、所行圓滿,所作的事沒有犯戒。
 二、攝取圓滿,遠離攝取不清淨的資生具。
 三、受用圓滿,受用邊際臥具、坐具等。
寅四、釋3 卯一、所行圓滿
 第四科釋,解釋,隨上述所列次第,詳細說明三種禁戒淨命圓滿的因緣,分三科;第一科所行圓滿,說明所行圓滿。
所行圓滿者,謂從買賣,乃至害、縛、斷截、撾打、揣摩等事,皆悉遠離。
 比丘、比丘尼們所作的事圓滿,使令持戒清淨,是什麼相貌?是不作買賣,乃至不會加害、繫縛、以刀斷截肢體、撾(ㄓㄨㄚ)打、捶打眾生、按摩等事,這些錯誤行為都已遠離。所行圓滿是持戒清淨的第一個相貌。
 所行處可以包括出入適當的處所,及有好的行為舉止。
 〈聲聞地〉卷22說:云何名為所行圓滿?謂諸苾芻略有五種非所行處。何等為五? 一、唱令家,二、婬女家,三、酤酒家,四、國王家,五、旃荼羅、羯恥那家。若於如是如來所制非所行處能善遠離,於餘無罪所有行處知時而行。如是名為:所行圓滿。
 此處「所行圓滿」與本論卷22所說不同,此處「所行圓滿」對應本論卷22所說「於餘無罪所有行處知時而行」,是指要有好的行為;而本論卷22所說的「所行圓滿」是「於如是如來所制非所行處能善遠離」,是不去不適當的處所。
卯二、攝取圓滿
 第二科攝取圓滿,遠離攝取不清淨的資生具。
攝取圓滿者,謂於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事,皆悉遠離。
 若是攝取象、馬、牛、羊、雞、豬、狗、貓等,易生愛染而不清淨,因此戒律規定寺廟裡不許畜養動物;尚未打成米的生穀,還要自己去打成米,要費很多時間,障礙修行,也是不清淨。
 由於攝取的物品,不能莊嚴自己的道業,不能莊嚴自己的戒定慧,則不清淨;因此攝取圓滿方面,應該遠離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事。
 詳細內容可參考〈攝決擇分‧聲聞地及獨覺地〉卷68「不端嚴」那一段文所說。
卯三、受用圓滿
 第三科受用圓滿,說明受用圓滿。
受用圓滿者,謂衣僅蔽身,食纔充腹,便生喜足。於餘長物、非時食等,皆悉遠離。
 受用圓滿方面,是指衣服只夠遮蔽身體、足以禦寒;所受用的食物足以充飢,可以活下去,使行者有力能修止觀即可;由於少欲喜足,得到一點點資生具,即非常滿足歡喜,能夠維持生命即可;對於多餘的資身眾物,非時食都應遠離。一般說非時食是過午不食,是指非用餐的時間不要進食;有些比丘能日食一餐,意志力及果報都是很令人讚歎的。
 由於遠離以上三因緣,出家人所持的禁戒與淨命都圓滿。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270頁:念處相應第52經;累計經數811經;大正藏(63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四念處」。如上廣說,差別者:「乃至如是出家已,住於靜處,攝受波羅提木叉律儀,行處具足,於細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學戒,離殺、斷殺、不樂殺生,乃至一切業跡如前說。衣缽隨身,如鳥兩翼。如是學戒成就,修四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們應該要修習四念處,開示的內容像前面的經文已詳細的說明。這部經與前面的經不同的地方,是佛陀開示出家以後,應當住在寂靜的處所,攝受波羅提木叉,即別解脫戒,意指能持一條戒即各別解脫一個煩惱。
 律儀也是戒義,以學戒與行持來說,受戒以後還要學戒,學戒並持守戒行,都屬於律儀。
 所行處圓滿,應當防護身語七支的種種過錯,不作買賣、算命,不要有害、縛、斷截、撾打、揣摩等事。
 對於微細的罪過生出很大的恐怖心,輕重等持,持清淨圓滿的禁戒。受戒,也要學戒,才能持戒清淨。
 遠離殺生,斷除殺生的業,必須從內心不好樂殺生,遠離十惡業,乃至如前說一切業跡。
 每日一醒過來應該發願,我今日要修學十善,慈悲眾生、修學聖道,除六念法外,還要提起正念、修學四念處。
 三衣缽具隨身攜帶,如同鳥有二翅膀一樣,出家人一定要穿著出家人的衣服,持缽受用飲食,少欲喜足。衣缽是出家人的基本配備,也是與在家人最大的差異。
 如是學戒成就,即是含蓋所行圓滿、攝取圓滿、受用圓滿;戒圓滿,進一步修四念住,容易成功。
 比丘們聽佛開示這部經,都很歡喜奉行。
丑七、穗2 寅一、標差別
 第七科穗,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的第四別頌下,第四句「穗成就為後」的穗,其本指植物莖端聚生的果實,此處用以說明於身受心法如理作意,才能正確的如願得到清淨之果。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於彼所生非理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於彼所生如理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
 其次,身受心法這四法是每個人都有的果報,觀察身等四法,猶如四條道路,若是於此產生不正思惟、不如理作意,包括本來身是不淨的,卻誤認為它是清淨的,或本來法是無我的,反認為是有我的等,這些非理作意,如同以錯誤的方法祈願而妄想得到清淨的稻穀麥穗一樣,即使有穀種,不給予陽光、空氣、水、肥料等緣,解脫的穀穗仍然不可能成熟。如〈攝異門分〉卷84曾說,煩惱又名株杌,彼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能令身心無堪能故,如舄鹵田,不任耕植。
 相反地,對於身受心法若能作正確的如理作意,則如同正確祈願清淨的稻穀麥穗果一般,掌握及創造清淨的因,將來一定會得到清淨的果。反之,若行者無法以正確的思惟通向涅槃,會由不正思惟繼續向於生死輪迴。因此譬喻身等四法如四大路。
寅二、明有漏
 第二科明有漏,說明有煩惱流漏的境界。
當知欲界是不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俱是定地,猶如其肉;無明如血。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漏義。
 應該知道:欲界是散亂心的不定地,在此一境界中,有情有許多的欲,需要有各種色聲香味觸法才能滿足內心的虛妄分別。這種欲望的煩惱由於較粗顯,因此猶如表「皮」上的髒污,相對而言較容易斷除,如以如理作意即可斷除。
 色界與無色界都是禪定的境界,內心時常與喜、樂、捨三受相應,這種快樂比較深細,耽著等煩惱也更深一層,猶如深入「肉」中。
 無明煩惱遍布三界則如「血」液遍滿全身,它比肉還更深細。這是以皮、肉、血譬喻煩惱淋漏的三種深度。
 煩惱可依於三界而分成欲界、色界、無色界這三大類。欲界包括欲漏、有漏、無明漏。色、無色界是將欲漏暫時降伏,但仍有有漏及無明漏,且對欲漏的隨眠種子也未斷除,尤其無色界主要是無明漏。然而其實所有三界的眾生,只要沒有斷除煩惱,三種漏的隨眠種子都還隨逐於心,名有淋漏義,如同房屋被暴雨侵襲灌注,不停漏水,住在其中不能安穩。
 如〈本地分‧有尋有伺地三地〉卷8說:流動其心,故名為漏。又〈攝異門分〉卷84說,能出生當來生故,說名為漏。
 漏有稽留有情、久住三界,障趣解脫等義。
《披》當知欲界是不定地等者:此中義顯,於三界中身等四法,為三種漏之所淋漏。謂在欲界,為彼欲漏之所淋漏,猶如其皮。色無色界,為彼有漏之所淋漏,猶如其肉。通一切界,為無明漏之所淋漏,猶如其血。內外麤細,義有差別,故作是喻。
 此處所說的道理是顯示,在欲界、色界、無色界的眾生當中,於身受心法這四法上,被三種煩惱之所淋漏、受三種煩惱所擾動與掌控。現在解釋這三種煩惱淺深的程度:
 在欲界,眾生被色聲香味觸男女的欲所淋漏,使原有的功德被煩惱淋漏毀失,這樣的煩惱猶如表皮上的髒污。
 色無色界為更深一層的定地煩惱所淋漏,一旦愛著禪定也會破壞所修的出離功德,這較欲界煩惱更深,猶如深入其肉。
 通於欲界、色界、無色界的所有眾生,都被無明的煩惱所淋漏,使令出離的功德善法不能成就,這樣的煩惱最為微細,如血遍佈全身。
 由煩惱的內外粗細之分,其義也有欲的煩惱、上二界的煩惱、以及通於三界的無明煩惱等差別,故將其作皮、肉、血的比喻。
 以上是說明第七科的穗,有煩惱而於身受心法生非理作意,則不能正確求得清淨之果,唯有如理作意才可得到豐收。
丑八、成就3 寅一、總標簡
 第八科成就,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的第四別頌下,第四句「穗成就為後」最後的成就,說明成就何種因緣,則不能修習四念住,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簡,總相標示簡別出由二種因緣。
復次,如先所說所有貪等種種無量惡不善法,由二因緣若成就者,不能修習四種念住,非是一切泛成就者。
 其次,接著如前所說的,眾生的心中有貪瞋癡等種種無量的五蓋、十惡法等不善法。若有眾生成就二因緣,則不能修習身等四種念住,然而並非指一切泛成就者,若無此二因緣,則能修習四念住。非是一切泛成就者,可從正反二面解釋,然其義理是相同的,如下《披尋記》所說。
《披》非是一切泛成就者:義顯泛成所餘因緣,容能修習四種念住故。
 非是一切泛成就者,道理是顯示:廣泛成就其餘的因緣,而沒有成就文中的這二種因緣者,還容許能修習四念住。
 因此「非是一切泛成就」是反過來說,凡是「不具足」這二種因緣的人,名非是一切泛成就者。這是第一種解釋。
 如果直接從字義來理解,也有另一種解釋:不是「一切有」這二種因緣的人能夠修習四念住,直接簡除這類人是不能修四念住的。
 總之,成就此二因緣者,無法修習四念住。
寅二、別列相
 第二科別列相,各別列出這二種因緣。
云何為二?一、有貪等纏現前故;二、於此纏不見過故。
 成就哪二種因緣,令行者無法修習四念住?
 一、心中有貪瞋癡等煩惱現前的緣故:煩惱已經很粗猛的正現在前、正在活動,若不先將煩惱予以降伏,此時是無法靜下心來修四念住的。
 二、於此已現行的煩惱不能觀見其過失故:這類人認為煩惱纏沒有過失不用對治,例如部分世間沒有學習佛法者,認為貪瞋癡很正常,不知道這樣的思想、行為有過失,也不知它會帶來苦果,於是不認為煩惱需要處理,甚至因此數數串習成性,這樣也不能修習四念住、無法成就清淨的聖道。
寅三、釋所以2 卯一、由雜染心
 第三科釋所以,解釋之所以不能修四念住的原因,分二科;第一科由雜染心,說明第一種因緣,由於有貪等雜染心現前的緣故。
纏現在前雜染心故,不能修習。
 由於有煩惱正現在前而雜染內心的緣故,這時心情躁動無法精進的修習四念住。
 為何煩惱又名為纏,如前卷8說:「數起現行,故名為纏」,其中並舉出八纏,謂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妒、慳吝。〈攝異門分〉卷84也說:「現起相續無斷絕義,說名為纏」,並將此八纏與所障的戒定慧等法作對應,說明於四種時有八種纏:
 一、於修學增上戒時,有無慚、無愧數數現行,能為障礙。
 二、若於修學增上心時,有惛沈、睡眠數數現行,能為障礙。
 三、若於修學增上慧時,由於簡擇法,有掉舉、惡作數數現行,能為障礙。
 四、若於同法者展轉受用財及法時,有嫉妒、慳吝數數現行,能為障礙。
 除此八纏之外,諸經論有時也作三纏、十纏等區別。三纏即貪、瞋、癡,十纏即於八纏外另加忿、覆而成,如《順正理論》卷54所釋︰「如是十種繫縛含識置生死獄,故名為纏,或十為因,起諸惡行,令拘惡趣,故名為纏。」
 自己可以觀察一下,當貪纏現前時,內心無法有正念,更遑論能夠正觀身受心法。瞋煩惱也是如此,生氣時連坐都坐不住,心不寂靜根本無法觀修四念住。愚癡熾然現起時也不會懂得精進,不明白如幻如化的五蘊是無常、苦、空、無我的,不知道修行的重要性,使凡夫不能精進的把握人身與好時來斷惡生善。
 以上是說明令行者不能修四念住的第一種因緣。
卯二、由性染著2 辰一、辨相
 第二科由性染著,說明第二種因緣,由於對這些煩惱不見過失而慣性染著故,分二科;第一科辨相,說明其性染著的相貌,若放任煩惱數數現前而不對治,久了會變成一種習慣。
雖暫遠離,性染著故,非無戀故,於能隨順貪等諸法,其心散動,常逐漂淪,種種尋思恆隨擾亂,是故不能修習念住。
 煩惱並非一直現前,需有因緣才能現行,以貪煩惱為例,若強大的色聲香味觸等可意境現前時,貪等煩惱會因此現行。因此有時若不觸對這些可意境,也能暫時遠離貪煩惱。然而成就第二種障礙因緣者,由於性染著故,不僅煩惱的種子尚未斷除,內心也並非不再顧戀可愛的色等境界,對於能隨順生起貪瞋癡的法,包括可意的六根、六塵等,這一念心還是散亂動盪的,常常追逐色聲香味觸男女之境而在其中飄盪淪沒,並且恆常有種種的不正尋思隨時擾亂著自己。因此這類不對治煩惱而其性染著者,也無法修習四念住。
辰二、遮非
 第二科遮非,遮止相反者,指不是這種情況的人應能修習四念住。
若不爾者,諸有其性不深染著,皆應不能修習念住。若如是者,無容有能修四念住。
 此段不是採取直述法,而是以負負得正的語法作說明:
 如果不同意是這樣,而說有些人的心性儘管不會深深染著色聲香味觸男女之境,也都不能修習四念住。若真是如此者,則應該沒有一個人能修習四念住。
 由此可知,如果有的人煩惱比較淡薄,雖然貪煩惱有時仍然現前,但由於知道貪等煩惱的過失,因此能努力調伏煩惱的現行,雖然暫時無法斷除煩惱種子,但因為心性不喜歡煩惱,不深染著這些煩惱的緣故,這樣的人還容有堪能可以修習四念住。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依印順法師於《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的註釋說:「穗與成就二門,攝頌中有而不見經文。『經』卷25,已佚失,『論』所依『經』,應在卷25初,今已不可見矣。」因此以下只能依《雜中》的編排,閱讀念處相應的第53經及第54經,這是《雜阿含經》卷24的最後二經,內容如下所示。也可配合南傳四部《阿含》中,〈相應部〉47的相應13經(純陀經),及相應14經(烏迦支羅經)所說。
《雜中》第271頁:念處相應第53經;累計經數 812;大正藏(63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住摩竭提那羅聚落,疾病涅槃,純陀沙彌瞻視供養。爾時、尊者舍利弗因病涅槃,時純陀沙彌供養尊者舍利弗已,取餘舍利,擔持衣缽,到王舍城。舉衣缽,洗足已,詣尊者阿難所,禮尊者阿難足已,卻住一面。白尊者阿難:「尊者當知!我和上尊者舍利弗已涅槃,我持舍利及衣缽來」。於是尊者阿難聞純陀沙彌語已,往詣佛所,白佛言:「世尊!我今舉體離解,四方易韻,持辯閉塞。純陀沙彌來語我言:和上舍利弗已涅槃,持餘舍利及衣缽來」。
 佛言:「云何阿難!彼舍利弗持所受戒身涅槃耶?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涅槃耶」?阿難白佛言:「不也,世尊」!
 佛告阿難:「若法我自知,成等正覺所說,謂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涅槃耶」?阿難白佛:「不也,世尊!雖不持所受戒身,乃至道品法而涅槃,然尊者舍利弗,持戒多聞,少欲知足,常行遠離,精勤方便,攝念安住,一心正受;捷疾智慧,深利智慧,超出智慧,分別智慧,大智慧,廣智慧,甚深智慧,無等智慧,智寶成就;能視,能教,能照,能喜,善,能讚歎,為眾說法。是故世尊!我為法故,為受法者故,愁憂苦惱」。
 佛告阿難:「汝莫愁憂苦惱!所以者何?若生、若起、若作,有為敗壞之法,何得不壞?欲令不壞者,無有是處。我先已說:一切所愛念種種諸物,適意之事,一切皆是乖離之法,不可常保。譬如大樹,根、莖、枝、葉、華、果茂盛,大枝先折;如大寶山,大巖先崩;如是如來大眾眷屬,其大聲聞先般涅槃。若彼方有舍利弗住者,於彼方我則無事,然其彼方,我則不空,以有舍利弗故,我先已說故。汝今阿難!如我先說,所可愛念種種適意之事,皆是別離之法,是故汝今莫大愁毒。阿難!當知如來不久亦當過去。是故阿難!當作自洲而自依,當作法洲而法依,當作不異洲、不異依」。
 阿難白佛:「世尊!云何自洲以自依?云何法洲以法依?云何不異洲、不異依」?佛告阿難:「若比丘,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處,亦如是說。阿難!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依尊者舍利弗入涅槃等因緣,佛為悲傷到猶如舉身解離、四方都失去光明的阿難開示:
 其實不必如此憂愁苦惱,因為舍利弗的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等五分法身的功德(身是積聚義),都未隨其涅槃而消失。佛所開示四念處、四正斷,乃至八聖道等三十七道品,也並未隨著舍利弗而涅槃,因此不應受憂愁苦惱的毒害。
 何況有為法是因緣所生、藉眾緣所起、有造作性,本來即屬敗壞之法,有生必有死,若希望有為法不敗壞,是沒有道理的。如我之前所說:一切法界所有眾生愛護憶念、滿意的事物,都是乖違背離之法,不可能常久保存,都是無常的。譬如大樹,雖根、莖、枝、葉、花、果實都非常的茂盛,但它要滅壞時,都是大的枝幹先折落,而後樹便枯死;又如大寶山,也是較大的巖石先崩落。佛示現在世間也一樣,於眾多菩提眷屬中,舍利弗與目犍連等這些大聲聞都先於佛入涅槃,佛不久之後也將入涅槃。
 即使佛與聖者們涅槃以後,佛弟子也應該要自作依止的陸洲,要自依止、法依止,不應該想一直依靠佛、依靠外力等其它的因緣。須依身受心法等四念住的方便精勤修行,栽培正知、正念,並調伏、對治世間的貪愛及憂愁的煩惱,如此才能親證佛法。
 以下第54經雖與本經內容稍有不同,但大意也是一樣的。
《雜中》第273頁:念處相應第54經;累計經數813;大正藏(63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摩偷羅國跋陀羅河側傘蓋菴羅樹林中。尊者舍利弗、目揵連涅槃未久。爾時、世尊月十五日布薩時,於大眾前敷座而坐。爾時、世尊觀察眾會已,告諸比丘:「我觀大眾,見已虛空,以舍利弗、大目揵連般涅槃故。我聲聞唯此二人,善能說法,教誡教授,辯說滿足。有二種財,錢財及法財。錢財者,從世人求;法財者,從舍利弗、大目揵連求。如來已離施(世)財及法財,汝等莫以舍利弗、目揵連涅槃故,愁憂苦惱。譬如大樹,根、莖、枝、葉、華、果茂盛,大枝先折,亦如寶山,大巖先崩;如是如來大眾之中,舍利弗、目揵連二大聲聞先般涅槃。
 是故比丘!汝等勿生愁憂苦惱!何有生法、起法、作法,(有)為法、壞敗之法而不磨滅!欲令不壞,無有是處。我先已說:一切可愛之物,皆歸離散;我今不久,亦當過去。是故汝等當知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是名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異洲不異依」。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敘述尊者舍利弗、目揵連入涅槃不久後,佛在每月十五日的布薩誦戒日,開示諸比丘說:我觀察大眾僧,於舍利弗、目揵連涅槃後,都感覺好像失去了什麼一般,雖然我聲聞弟子當中,唯此二人能特別善巧無礙的為眾生說法,及能教授教誡眾生戒定慧等聖道之理,辯說圓滿。然而,譬如大樹,即使根、莖、枝、葉、花、果實都非常茂盛,但它將滅壞時,都是大的枝幹先折落,而後樹便枯死;又如大寶山也是較大的巖石先崩落。佛示現於世也一樣,舍利弗與目犍連等這些大聲聞者都先於佛入涅槃。
 因此比丘們!不要因為舍利弗、目揵連已經入涅槃而愁憂苦惱,因為因緣所生的諸有為法是壞敗之法,沒有不磨滅的。應作自己的洲港,自依止、法依止,不應該一直依靠外力等其它因緣。須依身受心法等四念住的方便精勤修行,栽培正智、正念,並調伏世間的貪愛及憂愁等煩惱,以親證佛法。
 此中所說的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可對應〈攝事分〉卷88所說,或參考《雜上》第141頁中,陰相應的148經。這裡不再解釋。
 以上已將念住攝的四個別誦說明完畢,以下為正斷神足所攝。
壬二、正斷神足攝2 癸一、頌標列
 第二科正斷神足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第一句「念住與正斷」的正斷,及第二句「神足及根力」的神足,說明四正斷及四神足所攝之義,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此為正斷神足所攝的別頌,以偈頌標示列舉出將要討論的論題。
復次,嗢柁南曰:
 勇力修等持 異門神通後
 關於如何精進修四正斷、四神足,分成五義來討論。內容包括,勇、力、修、等持異門、神通。
癸二、長行釋5 子一、勇2 丑一、指正斷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分五科;第一科勇,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正斷神足攝別頌下,第一句「勇力修等持」的勇,說明勇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指正斷,指出正斷的內容。
應知建立四種正斷,如聲聞地已廣分別。
 應當了知建立四種正斷,包括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生,其中內容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9已有詳細的分別。
丑二、釋精進2 寅一、出第五句
 第二科釋精進,解釋精進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出第五句,舉出精進五句中的第五句,明為勇。
此中宣說勇第五句。
 精進有五句,此中的第五句是宣說勇。
 《瑜伽論記》卷24:「精進有五句,一被鉀精進乃至第五不捨善軛等,為勇。」此解釋與本論所說有所不同。
《披》此中宣說勇第五句者:精進有五。如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於諸善法不捨其軛。今此唯取第五不捨善軛應知。
 〈攝事分〉卷85說發勤精進有五相:
 一、有勢:行者於最初之時,應當自勵:我當修四念住。這樣的決定與誓願,猶如上戰場前先被擐甲一般,能更無有怖畏、勇猛地往前走。
 二、有勤:發願後,需有實際的加行,要相續不斷的勤於修習戒定慧。
 三、有勇:行者於出離生死之路,乃至學習大乘佛的法教,能勇悍前進不斷修習,即使失敗也能繼續努力不懈,不認為自己不行或不能作到。
 四、堅猛:修行當中如遇到寒熱、蚊蝱等侵襲,精進心都不會被動搖。
 五、於諸善法不捨其軛:將內心繫念在身受心法四念住上時,假如有一點點成就,不會滿足於現況,仍能不斷精進向上。
 本卷的勇是指第五種不捨善軛,應當了知。
寅二、釋得勇名
 第二科釋得勇名,解釋得到勇的名稱。
云何名勇?謂如前說,堪能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眾苦、諸淋漏苦、界不平苦、他麤惡言損惱等事所生眾苦。
 什麼名勇?如前文〈攝事分〉卷95的文所說:「安住能正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疲倦、疏惡不正淋漏等苦,他麤惡言所生諸苦,界不平等所生苦處。」與本卷所說:「堪能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眾苦、諸淋漏苦、界不平苦、他麤惡言損惱等事所生眾苦」,文字稍有不同,但義理相同。
 行者在修行的過程中,能忍受因發勤精進所產生的疲倦苦惱、無有房舍覆障所作的淋漏匱乏苦、因地水火風不平衡所生之苦、以及他人嫉妒自己精進而說麤惡語言的觸惱等事所生眾苦。
《披》謂如前說堪能忍受等者:前說:安住能正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疲倦、疏惡不正淋漏等苦,他麤惡言所生諸苦,界不平等所生苦處。(陵本九十五卷四頁7133)今指彼義應知。
 前〈攝事分〉卷95中說:正在修行的時候,要有能正忍受,因發勤精進產生疲倦所帶來的苦;或住在洞穴、樹下、茅草所蓋的屋子等疏惡不正處所,所生淋漏、寒熱諸苦的損惱;及他人說出種種粗惡語言損惱自己所產生的苦惱;或四大不調時所產生的苦,修行時都應忍受。如〈攝事分〉卷95,2790頁所說,其中義理應當了知。
 其中,淋漏,除了指沒屋宅遮覆所受的風吹日曬雨淋等苦,有時也指煩惱流漏之苦,如卷97說:「如前諸動舉等(諸動念掉舉、忘失正念等),說名淋漏」,然而此煩惱淋漏義與本段義理並不相合,若將文中的「淋漏」,解釋為不正的煩惱淋漏所生眾苦,意思則會成為:「行者修行時對於自己的動念掉舉、忘失正念等煩惱,也能忍受」。如此一來,恐變成放任煩惱叢生,因此二義不可混用。
非此因緣退捨修習正斷加行,故名為勇。
 不會因為疲倦、疏惡不正淋漏等苦,他麤惡言所生諸苦,界不平等所生苦,而退失捨離正在修習四正斷的加行,故名為勇。
子二、力2 丑一、指神足
 第二科力,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正斷神足攝別頌下,第一句「勇力修等持」的力,說明力的內容,分二科;第一科指神足,指出神足的相貌。
復次,應知建立四種神足,如聲聞地已廣分別。
 其次,應當了知建立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等四種神足的道理,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9已經詳細說過。
丑二、略說力5 寅一、標
 第二科略說力,要略說明力的內涵,分五科;第一科標,總相標出四力。
若略說者,由四種力持心令定,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要略來說,成就禪定的因緣很多,可歸納成四種力,行者成就這四種力量,能攝念一心,令禪定的功德成就,依此建立四種神足。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云何為四?
 是哪四種力量稱作四神足?
寅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四種力量建立四種神足。
一、淨意樂力,二、勤務力,三、心喜樂力,四、正智力。
 四種能建立神足的力量是:
 一、淨意樂力:內心有想要修學禪定的清淨意樂。
 二、勤務力:精勤修習禪定。
 三、心喜樂力:心已歡喜安住在禪定中,不會入於色聲香味觸中流轉。
 四、正智力:有正智力,能如實了知於奢摩他、毗鉢舍那所應治煩惱已斷未斷。
寅四、釋4 卯一、由第一力
 第四科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第一力,說明第一力,淨意樂力的相貌。
當知此中,由第一力,於三摩地發生樂欲,為證得故,修習勤務。
 應當了知這四種力,由第一淨意樂力,行者於有智同梵行處,聽聞正法,對於修學三摩地發生信心,生起強大的意樂,為了證得三摩地,對修習禪定所應具足的資糧及各種事務,正確審慎仔細的思惟觀察,心安住在三摩地的所緣境上,精勤修行。
卯二、由第二力
 第二科由第二力,說明由第二力,勤務力的相貌。
由第二力,最初住心令其安定。
 由第二勤務力,精勤修習三摩地,令最初安住所緣的心,更加安定。
卯三、由第三力
 第三科由第三力,說明由第三力,心喜樂力的相貌。
由第三力,已住定心無復散動,不令於外更復飄轉。
 由第三心喜樂力,對於已經安住的定心,如未到地定等,不再散亂動盪,不令內心於外色聲香味觸男女的境界飄轉散動。
卯四、由第四力
 第四科由第四力,說明由第四力,正智力的相貌。
由第四力,觀察等持所治煩惱,於斷未斷如實了知。又於等持入、住、出相,能善了別。如是復於奢摩他等所有諸相,若奢摩他、毗鉢舍那諸隨煩惱,及隨煩惱能對治等,皆如實知。
 由第四正智力,觀察定中所應對治的煩惱,是已斷除或未斷除,於此能如實了知。又能於等持的入、住、出等行相善加了別。如是觀察,對於奢摩他及毗鉢舍那所應對治的煩惱,及是否能夠如實對治,都能如實了知。
《披》奢摩他等所有諸相者:聲聞地說:奢摩他、毗鉢舍那相各有二。一、所緣相,二、因緣相。如彼別釋應知。(陵本三十一卷八頁2573
 〈本地分‧聲聞地〉說:奢摩他、毗鉢舍那各有二相,一、所緣相,二、因緣相。奢摩他品所緣的所知事同分影像,是名所緣相,由此所緣,令心寂靜;修習毗鉢舍那所有加行,是奢摩他的因緣相,由此能令後時奢摩他皆得清淨。毗鉢舍那品所緣的所知事同分影像,是名所緣相,由此所緣,令慧觀察;修習奢摩他定所有加行,是毗鉢舍那的因緣相,由此能令後時毗鉢舍那皆得清淨。如卷31,1025頁有各別詳細解釋,參照該處應可了知。
寅五、結
 第五科結,結說由淨意樂力、勤務力、心喜樂力、正智力,四種力量建立四種神足。
樂等持者,於等持中,但有爾所等持作事。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好樂修習等持的行者,在三摩地等持當中,只有如上所說淨意樂力、勤務力、心喜樂力、正智力,這四種力是基礎應作之事,由此能引發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除了這些因緣外,沒有再超過或再增加的。
子三、修4 丑一、略標列
 第三科修,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正斷神足攝別頌下,第一句「勇力修等持」的修,要略說明修習四神足的相貌,分四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示列出五種因緣。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神足略修習相。一、由遠離奢摩他品隨煩惱故;二、由遠離毗鉢舍那品隨煩惱故;三、於毗鉢舍那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四、於奢摩他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五、俱於二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
 其次,由五種因緣,應當了知欲勤心觀四神足要略的修習相貌:
 一、由於遠離(對治)奢摩他品隨煩惱的緣故;
 二、由於遠離(對治)毗鉢舍那品隨煩惱的緣故;
 三、由於毗鉢舍那品的所緣境界繫縛心故,於所緣境修前後想;
 四、由於奢摩他品所緣境界繫縛心的緣故,於所緣境修上下想;
 五、由於止觀二品所緣境界繫縛心的緣故,於所緣境修光明想。
 前二相是對治止觀二品的煩惱,後三相是修習止、觀、及通於止觀的方法。
丑二、別釋相2 寅一、初二相2 卯一、出體2 辰一、奢摩他品隨煩惱
 第二科別釋相,各別解釋五種因緣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初二相,解釋最初二種因緣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出體,說明最初二種因緣的體性,又分二科;第一科奢摩他品隨煩惱,解釋障礙成就止品的隨煩惱。
應知此中,奢摩他品隨煩惱者,謂懈怠俱行欲等,及惛沈睡眠俱行欲等。當知懈怠俱行欲等,是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所依止性。
 應當了知,修奢摩他品的隨煩惱,是指懈怠俱行欲等,及惛沈睡眠俱行欲等。
 《成唯識論》解釋「懈怠」,是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欲等是指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
 若行者想修四神足,卻在可以斷惡生善的四念住修行當中,產生懶惰懈怠心,會障礙自己的精進,並增加染污心,這種染著是惡性循環。由於懶惰,不想精進修四念住,靜坐時勉強按著課表習坐,正在修四神足仍有惛沈睡眠俱行,雖然坐著,但會逐漸失去所緣境,有惛沈生起;若是很重的惛沈則變成睡眠,睡眠是更強大的障礙。
 應當了知懈怠俱行欲等,是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所依止性,當心中精進成就四神足的力量不夠,生起懈怠懶惰的心情時,即有惛沈睡眠出現。由於未能見到修行的真實功德,因此未能相續精進直到成就三摩地。
《披》懈怠俱行欲等者:此中義顯欲、勤、心、觀四三摩地,故置等言。即於彼三摩地墮在慢緩,說名懈怠俱行。
 欲等是顯示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以欲等為代表。行者對於所要成就的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墮在慢緩,因此於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不能精勤修習加行方便,使善法不能成就,名懈怠俱行。
辰二、毗鉢舍那品隨煩惱
 第二科毗鉢舍那品隨煩惱,說明觀品的隨煩惱。
毗鉢舍那品隨煩惱者,謂掉舉俱行欲等,及妙欲散動俱行欲等。當知掉舉俱行欲等,是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所依止性。
 在修觀品時,也會有隨煩惱出現。觀品的隨煩惱,是指正在修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時,有掉動高舉的心與所修的三摩地在一起。掉舉是心非常的高昂、興奮,由於沒有厭離三界的心,在修禪定時,不斷顧戀回憶過去的色聲香味觸、國土、親里等愉快的往事;因為不能觀察諸法如幻的緣故,於修禪定的欲勤心觀四種觀行與掉舉俱行。
 應當了知,這種掉舉與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俱行,是心對於向外追求妙欲散動的依止性。
 「妙」是很好的,妙五欲是凡夫內心的顛倒認知,由於對於五欲,執著是清淨美妙的,在修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時,回憶過去曾接觸領受過的五欲境界,由此不斷尋伺回想追求愛戀,於是迷失在妙五欲中,忘失所緣境,隨著內心的虛妄分別,會追逐欲的淨妙相,希望能見、能聞,乃至能觸到這些五欲,因而障礙得定。
 掉舉是內心因思念美好的事而高舉,妙欲散動則是不想修止觀,想要實際去接觸色聲香味觸。
卯二、料簡2 辰一、於奢摩他
 第二科料簡,重新思惟簡別止觀二品隨煩惱的輕重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於奢摩他,說明止品隨煩惱的輕重差別。
又於此中,由懈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然不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亦復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
 在這當中,行者修四種三摩地時,由於有懈怠的煩惱雜染俱行,使令行者不能精進的斷惡修善,修奢摩他品;此懈怠俱行欲等,雖然障礙行者不能精進的修奢摩他品,但是不能使令所有的奢摩他品皆消滅沈沒,只是令行者不精進修奢摩他,不會完全不能成就奢摩他。
 行者在修習四種三摩地的奢摩他品時,若有惛沈睡眠俱行,會使令奢摩他品有染污,也能令諸奢摩他品皆悉滅沒,由於所緣境模糊,乃至完全失去所緣境,不能成就任何功德,奢摩他品也因此消滅沈沒。
 修習禪定,應當要正確了知自己現在有沒有惛沈睡眠,知道後不能輕忽放縱,一定要知道它有嚴重的過患,努力修對治。對治的方法有很多種,要善於運用。如果不能解決惛沈睡眠的問題,經常這樣串習,每次靜坐很容易一上坐就睡著,難以成就奢摩他。
辰二、於毗鉢舍那
 第二科於毗鉢舍那品,說明觀品隨煩惱的輕重差別。
由掉舉俱行欲等,於毗鉢舍那品令住雜染,而不能令毗鉢舍那一切滅沒。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於毗鉢舍那品令住雜染,亦令一切毗鉢舍那皆悉滅沒。
 由於行者有掉舉與所修的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俱行,修三摩地時內心有淨妙相的掉舉尋思,使所修的觀品有染污不能清淨,但是這種掉舉還不至於令毗鉢舍那品完全滅沒;如果心中掉舉嚴重到想要向外攀緣色聲香味觸的妙欲,有散亂、動盪,甚至下座,不只使所修的觀品有雜染,而且使令觀品的心完全消滅沈沒,無法再回到清淨的所緣境。
寅二、後三相3 卯一、毗鉢舍那品所緣境
 第二科後三相,說明後三種因緣相,分三科;第一科毗鉢舍那品所緣境,解釋毗鉢舍那品所緣境為前後想。
毗鉢舍那品所緣境者,謂前後想。此想分別,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觀品的所緣方面,是指修習觀品的前後想。此前後想的分別,主要是依現在作意觀於過去所知、所緣諸行,或是依現在作意觀於未來所知、所緣諸行等,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8中所說,應當了知其中的相貌。
卯二、奢摩他品所緣境
 第二科奢摩他品所緣境,說明奢摩他品的所緣境為上下想。
奢摩他品所緣境者,謂上下想。此亦如前應知其相。
 修奢摩他品的所緣境,是指修習止品的上下想。此上下想,也如同前卷28所說應知其中的相貌。卷28說:「上下想者,謂觀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願。上從頂上,下至足下,種種雜類不淨充滿。謂此身中所有種種髮、毛、爪、齒。」意指修止品時,觀察此身,如其各種不淨物所住的內身,如其所願樂修習的不淨所緣,觀察此身,上從頭頂,下至足下,有各種不同種類的不淨物充滿身中,如髮、毛、爪、齒等,依此不淨想,安住其心。
卯三、俱品所緣境
 第三科俱品所緣境,說明俱品所緣境為光明想。
俱品所緣境者,謂光明想。彼於俱品由動搖故,有諸光影俱行心修。
 俱品所緣境,即奢摩他品及毗鉢舍那品的所緣境,是指修光明想。光明想有治闇光明(如日光明等)、依身光明、及法光明,依此光明想,內心有光明的影像與止觀二品之心俱行,由此能令修習奢摩他及毗鉢舍那二品時不為昏沈睡眠、掉舉等障礙所動搖。
《披》謂前後想等者:聲聞地說:前後想者,謂如有一,於所觀相殷勤懇到,善取、善思、善了、善達。謂住觀於坐,坐觀於臥,或在後行觀察前行。又說:上下想者,謂觀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願。上從項上,下至足下,種種雜類不淨充滿。(陵本二十八卷十四頁2375)如彼釋相應知。
 謂前後想等方面:〈本地分‧聲聞地〉卷28,956~957頁解釋:「前後想」,是指修觀行的行者內心於所觀察的相,非常殷切、精進、誠懇、不離所緣境,善取所觀相、善於思惟所觀相、善於明了、善於通達毗鉢舍那的所緣相。即「住觀於坐」,依現在作意位已現生故說名為住,未來臨欲起故說名為坐,以現在的作意觀察未來所緣、所知諸行;或「坐觀於臥」,現在作意名坐,過去作意名臥,以現在的如理作意觀察過去所緣、所知諸行;「或在後行觀察前行」,以現在的作意,觀察與這一念心中間沒有間隔的,才滅掉的那前一念心。依此方法修習毗鉢舍那觀行。又說:上下想方面,是以修不淨觀而言,觀察此身,如身內所住種種色物,如其所欲觀察的,從頭到腳,觀察身體有髮、毛、爪、齒、血液等種種不淨相充滿。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8,956頁所解釋的修相應可了知。
丑三、隨難釋
 第三科隨難釋,隨較困難的地方再作解釋。
又非如欲等與餘懈怠相應,說名懈怠俱行;精進亦爾,得有懈怠共相應義。然即精進墮在慢緩,不正發勤精進相續,說名懈怠俱行。
 又不同於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雖然精進修三摩地,而與餘懈怠、惛沈、掉舉等隨煩惱相應,說名懈怠俱行,「餘」的意思,是指精進之餘,不再精進,而與懈怠在一起,因此稱作懈怠俱行。 這是從另一個角度說明精進也有與懈怠共存的道理,如本來很精進,一日修八小時,後來只修六小時。當精進墮入慢緩,不同以前等量精進,不能正確發勤精進,相續修習三摩地,說名懈怠俱行。
《披》與餘懈怠相應者:八隨煩惱所攝懈怠,名之為餘。義顯此唯慢緩,說名懈怠。彼望於此,說名餘故。
 與餘懈怠相應方面:是指八種中隨煩惱,包括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其中的懈怠,名餘。它是相對於精進來說,並非行者不精進修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只是很緩慢,名懈怠。此懈怠相是相對於精進,稱作餘。
丑四、結總攝
 第四科結總攝,結說五相總攝。
又此五相,當知總攝一切種修。樂等持者,由此等持速得成滿。
 又,一、遠離奢摩他品的隨煩惱;二、遠離毗鉢舍那品的隨煩惱;三、於毗鉢舍那品的所緣境界修前後想;四、於奢摩他品的所緣修上下想;五、於俱品所緣境修光明想,這五種修行的相貌,應當了知總攝止觀二品一切種類的修相。好樂修習等持的行者,若通達這五種修行相,能善於對治內心的煩惱,善於用心、善取、善思、善了、善達,於所修三摩地能很快圓滿成就。
 《法句經》有一公案:有一群比丘在森林中修行,不久證入禪定,卻誤認已經脫離一切感官欲望,成就了阿羅漢,想回精舍稟白佛陀。當他們抵達精舍門外時,佛陀告訴阿難,這些比丘此時來見我,無法得到法益,請他們先去墓園看一看再回來。阿難向比丘們轉告佛陀的話,這些弟子們也很聽話,依教奉行出發到墓園。在墓園最初看見亡者腐爛中的大體,能心平氣和的看待這些大體,因為他們有定力,能不動念;但漸漸發現,有些大體尚未爛壞,仍有美好的形象,心中居然有蠢蠢欲動的欲念。比丘觀察得很微細,發現內心仍有欲念,此時佛陀知他們的心念,即慈悲的放光告誡他們:比丘們!觀看大體時,內心卻生起欲望,對嗎?佛陀知道這些比丘們警覺到自己尚未離欲,即鼓勵比丘們需再精進的修不淨觀、無我觀等,比丘們最終能離欲證果,體證出世間的涅槃。可見修行必須時常觀察自心,如實面對自心的雜染,了知其中的過患,才能出離煩惱的障礙。
子四、等持異門2 丑一、出差別2 寅一、總標
 第四科等持異門,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正斷神足攝」別頌下,第一句「勇力修等持」的等持及第二句「異門神通後」的異門,將四種三摩地的義理用不同方式說明,分二科;第一科出差別,說明四種三摩地的差別相,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五種解脫處相應於四種增上三摩地。
復次,於五解脫處,如其所應,當知欲等增上四種三摩地。
 其次,於五種處修行能得解脫,一、殷重恭敬聽聞正法,二、為他宣說開示,三、以勝妙音辭讀誦,四、復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五、復如所聞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如其所相應,當可了知有欲、勤、心、觀等四種增上三摩地。
《披》於五解脫處者:謂如下說,殷重恭敬聽聞正法;或正為他宣說開示;或以勝妙音辭讀誦;或復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或復如所聞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是名五解脫處。集異門論一一分別應知。(集異門論十三卷十三頁)
 於五解脫處方面:依五種處修行能得解脫,如下所說:
 一、殷重恭敬聽聞正法。殷切尊重恭敬聽聞佛及善知識所說的正法,能正了知法與義,而發起欣,欣故生喜,心喜故身輕安,身輕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故生厭,厭故能離,離故得解脫,是名第一解脫處。
 二、正為他宣說開示。能正確的為他廣說開示隨曾所聞究竟法要,能正了知若法若義,乃至如實知見故生厭離,厭離故得解脫,是名第二解脫處。
 三、以勝妙音辭讀誦。以殊勝微妙的音聲讀誦如《大般若經》、《心經》、《法華經》、《華嚴經》等經典,同時隨文入觀,於曾所聞究竟法要,能正了知法義;乃至如實知見故生厭離,厭離故得解脫,是名第三解脫處。
 四、復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對於佛所開示,及賢善知識成就三摩地的所緣相,能善取隨一定相,於彼定相,能善思惟、了知、通達,能正了知法義,乃至如實知見故生厭離,厭離故得解脫,是名第四解脫處。
 五、復如所聞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聽聞的法要,能於獨處寂靜思惟籌量觀察隨曾所聞究竟法要所有意趣,能正了知法義,乃至如實知見故生厭離,厭離故得解脫,是名第五解脫處。
 以上前面三種是聞慧相應,第四種是思慧相應,第五種是修慧相應,名五解脫處。在《集異門論》卷13,13頁,有各別的分別,應當了知。
寅二、別辨2 卯一、第一義4 辰一、欲增上三摩地
 第二科別辨,分別說明,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以第一種義理,配合解釋五解脫處及四種三摩地,又分四科;第一科欲增上三摩地,說明欲增上三摩地的因緣,由聽聞正法可成就三摩地。
若有苾芻,依淨意樂及猛利欲,為欲證得最勝通慧,從諸如來及佛弟子,殷重恭敬聽聞正法。從聞無間漸次證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欲增上三摩地。
 如有一類比丘,依於清淨意樂心及猛利善法欲,為了想要證得最殊勝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從佛及聖弟子處,殷切尊重恭敬聽聞正法,從聽聞的正法,於奢摩他、毘鉢舍那中,沒有間斷的思惟觀察,漸次證得殊勝的三摩地,應當了知,是名欲增上三摩地。此可配合第一解脫處,殷重恭敬聽聞正法。
辰二、精進增上三摩地
 第二科精進增上三摩地,說明精進三摩地的因緣,由聽聞正法、為他演說、自己讀誦經典成就三摩地。
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起大功用,發大精進,或正為他宣說開示,或以勝妙音詞讀誦。從此無間漸次因緣,能隨獲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精進增上三摩地。
 又有一類比丘,如實從所聽聞的佛法、如所得到法的正見,發起廣大身口意行,發動勇猛精進勤修行,或是正確無顛倒的為其他有情宣說開示所聽聞的正法要,或是以勝妙音詞讀誦經典,從此沒有間斷思惟,了知通達法義,漸次成就修證因緣,由此能隨順獲得殊勝的三摩地。應當了知,是名精進增上三摩地。此可配合第二解脫處,正為他宣說開示及第三解脫處,以勝妙音辭讀誦。
 以上文包括聽聞正法、為他演說、以及自己讀誦經典,以此三因緣得到三摩地,這是第二由精進力得到的三摩地,名精進增上三摩地。
 勝妙音詞讀誦也能成就三摩地,古大德中有二人有這種相貌,他們有這種修證的因緣,使得住持佛法更有力量。
 一是智者大師,當讀誦《法華經》至「藥王菩薩本事品」一文說:「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時,師寂然入定,親見(前世)靈山一會,儼然未散,回到二千五百多年前,聽佛在靈山會上說法,他超越時空,有類似三摩地法喜的經驗出現,得初旋陀羅尼,於往後說法無礙。
 二是太虛大師,他讀《大般若經》時,有日讀經時忽然身心清涼,這種清涼的感覺如入三摩地,且此專注的感覺三日都未退失。從那次後,師對於諸法空相、真實義、緣起性空,或是真常唯心、虛妄唯識的道理,竟完全的通達,因此廣大推動佛教的改革。
辰三、心增上三摩地
 第三科心增上三摩地,說明心增上三摩地的因緣,於正確所緣,數數思惟觀察,成就了三摩地。
復有苾芻,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觀青瘀等,乃至骨鎖以為邊際。由此所緣,次第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心增上三摩地。
 又有一類比丘,以善巧的智慧取得賢善三摩地相,並能思惟觀察,如修不淨觀,觀察青瘀、膿爛、膨脹,乃至骨鎖等相以為邊際。由於數數的思惟觀察所緣境,次第了知、通達、厭離煩惱纏,得心解脫,生起殊勝的三摩地,應當了知,是名心增上三摩地。此可配合第四解脫處,復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
辰四、觀增上三摩地
 第四科觀增上三摩地,說明觀增上三摩地的因緣,修法隨法行成就三摩地。
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緣,漸次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觀增上三摩地。
 又有一類比丘,如實從所聽聞的正法,如所得法的正見,在寂靜空閑獨處,專精思惟、審查思量、精確仔細如實觀察。由於法隨法行的因緣,漸次生起殊勝的三摩地,應當了知,是名觀增上三摩地。此可配合第五解脫處,復如所聞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
卯二、第二義2 辰一、總標列
 第二科第二義,以第二種義理說明由四門發起成就三摩地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列,總相標列說明四門起三摩地的因緣。
復有差別,謂由四門起三摩地。一、由如前從他生起猛利樂欲聞正法門。二、由從他獲得無倒教授教誡,無間、殷重發起加行,未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趣入正教授門。三、由已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轉得所餘上位勝三摩地,心喜樂門。四、由多聞聞持,自能於法如理觀察平等觀門。
 又有另一種差別相,由四門發起成就四種三摩地的因緣。
 一、如前從他生起猛利樂欲聞正法門。如同前面所說,從佛及聖弟子處,生起強大的意樂想要聽聞正法,由欲聞正法門,發起成就欲增上三摩地的因緣。
 二、由從他獲得無倒教授教誡,無間、殷重發起加行,未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趣入正教授門。從善知識處得到沒有顛倒的教授教誡、無間修習戒律儀止惡行善,殷切依所聽聞的正法,發起修習靜慮的加行,雖尚未能成就根本定,然由正教授門發起精進增上三摩地因緣。
 三、由已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轉得所餘上位勝三摩地,心喜樂門。行者已經證入根本殊勝三摩地,為想要展轉證得尚未成就的上位殊勝三摩地,由心喜樂門發起成就增上心三摩地的因緣。
 四、由多聞聞持,自能於法如理觀察平等觀門。此是法行人,多聞以後能受持佛法,自己又能在緣起法上,如所見聞如實平等的觀察,修習法隨法行,由平等觀門發起成就觀增上三摩地的因緣。
辰二、別配屬
 第二科別配屬,各別配合說明聞正法等四門與四增上三摩地的繫屬關係。
當知此中,由第一門起欲增上三摩地,由第二門起精進增上三摩地,由第三門起心增上三摩地,由第四門起觀增上三摩地。
 應當知道在這其中,聞正法門、正教授門、心喜樂門、平等觀門四種門與欲勤心觀四種增上三摩地的分別配屬如下所示:
 一、由第一門起欲增上三摩地。此配屬聞正法門,從佛或聖弟子處聽聞正法,生起猛利的善法欲,依此展轉得到三摩地;
 二、由第二門起精進增上三摩地。此配屬正教授門,從善知識處獲得正確的教授教誡後,行者發起斷惡行善,精進修習止觀,依此展轉得到三摩地;
 三、由第三門發起增上心三摩地。配屬心喜樂門,行者已經證入殊勝的根本定,繼續發起增上心意樂,為了想要成就上位殊勝的三摩地;
 四、由第四門發起觀增上三摩地。配屬平等觀門,法行人依所聽聞的佛法,如實思惟、平等觀察,修習法隨法行,發起成就觀增上三摩地。
丑二、指餘相
 第二科指餘相,指其餘修分別斷行的相貌。
所餘分別義及分別斷行,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所餘的分別義理及八種分別斷行,是指行者修習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以後,知道自己已經遠離煩惱的現行,然而煩惱的種子尚未斷除,必須要以欲、策勵、信、安、念、正知、思、捨八種斷行,來斷除煩惱的種子,使令三摩地更加圓滿。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9所說,應知八斷行的相貌。
《披》所餘分別義等者:聲聞地中正廣分別:由欲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名欲三摩地;乃至由觀增上力所得三摩地,名觀三摩地。復廣分別:正修習時,有八斷行。如彼釋相應知。(陵本二十九卷五頁2421
 在〈聲聞地〉中,有正確詳細的分別,由欲增上力所成就的三摩地,名為欲三摩地,乃至由觀增上力所成就的三摩地,名為觀三摩地。又詳細分別,正修習三摩地時,有八種斷除煩惱的修行,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9,974~975頁,所解釋的相貌,應當了知。
 八種斷行,又名八種勝行,是指欲、策勵、信、安、念、正知、思、捨八種心行,如下所示:
 一、欲。是指行者生起得三摩地的意樂,自思:我什麼時候修三摩地才能得圓滿?我什麼時候能斷除所有惡不善法的煩惱種子?
 二、策勵。行者要修所有能對治惡不善法的方便,不棄捨加行,願力堅固,鞭策自己,鼓勵自己,勇猛有力正確的精進,才能夠令煩惱不再生起或永遠斷除消滅。中國古代禪宗有說:修行需是鐵漢,著手心頭便判,直趨無上菩提,一切是非莫管。
 三、信。行者對於現在修奢摩他毗鉢舍那的方法,沒有懷疑,並深信只要自己繼續精進決定能成就三摩地圓滿,可以斷除煩惱隨眠。
 四、安。行者以清淨的信心為上首,相信自己這樣精進功不唐捐,內心歡喜;心歡喜則有力量發動精進修習三摩地,由此漸次息除諸多惡不善法品的煩惱。
 五、念。是指修九相心住的九種相。於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九種相安住自心,用念心所,使心能安住在所緣境上,從淺到深,從粗到細,慢慢進步,到最後的等持而得定。修禪定時有三要點,念、正知、捨,這三個方法作得好,有助於成就靜慮。
 六、正知。是指毗鉢舍那品的觀慧。修毗鉢舍那無我的觀慧,依如理作意斷煩惱的種子,必須有正知,若正念失去時,能正確了知自己現在失去正念,而且觀察現在有惡不善法,或有善法,有得定或沒有得定,時時正知而住。
 七、思。是指思心所的造作。行者為成就止觀,觀察現在已斷、或未斷的煩惱,必須依思心所造作其心,發動自己生起積聚隨順止觀的身業、語業二道資糧,修戒律儀、根律儀、悎寤瑜伽、於食知量等,幫助自己得到禪定。
 八、捨。是指心活動的相貌。心活動在過去、現在、未來的所緣境上,或隨順諸惡不善法時,不生貪瞋癡,能平等無染汙,安住平等捨,也沒有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等不平等心。保持心平等捨,是成就禪定的因緣。
 以上是八種斷行,與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都能幫助行者成就三摩地。
子五、神通2 丑一、總標簡
 第五科神通,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正斷神足攝別頌下,第二句「異門神通後」的神通,說明佛教的神通勝於外道、舉出神通無法作到的事,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簡,以總相標示修神通的因緣,簡別是外道不能成就的。
復次,修諸神足以為依止,能正引發諸聖神通。無有外道修諸神足能正引發諸聖神通。
 其次,佛教中的聖弟子們修四神足時,以欲、勤、心、觀四種三摩地為依止,能正確的引發諸聖人的神通。沒有任何外道修諸神足時,能夠正確的引發諸聖人的神通。
 佛教中的神通是超越外道的,外道也有神通,但不是聖神通。
丑二、別釋相2 寅一、舉最勝
 第二科別釋相,各別解釋最勝神通的相貌及簡別神通無法作到的事,分二科;第一科舉最勝,舉出最殊勝的相貌。
又諸聖者引發所有最勝神通,隨所願樂,延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一劫餘,謂過一劫。不定種姓補特伽羅名為物類,當知此類唯住內法。
 又諸多聖者修四神足時,引發所有最殊勝的神通,能隨行者所期許愛樂,而延長諸多壽命,或延長一劫,或超過一劫(一大劫)的時間。這是指不定種姓的補特伽羅,即迴向無上菩提的聲聞物類,而非定性二乘聖者,將永入無餘涅槃者。迴小向大的聲聞者,善修欲、勤、心、觀四神足,定力增強,神通道力能令住劫延長,當可了知這是唯有在佛法中才有的事。
 《瑜伽論記》說,引發所有最勝神通,神通有四:一、變化,二、變性改變其性,三、住時,四、變時。
《披》不定種姓補特伽羅名為物類者:決擇分說:世尊多分依諸迴向菩提聲聞,密意說言:物類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餘一劫。(陵本八十卷二十三頁6155)由是此說不定種姓補特伽羅名為物類。
 如〈決擇分〉中說:佛多分是依諸迴向菩提的聲聞,即迴小向大的聲聞。話中有隱密含意而說出:迴向無上菩提的聲聞物類,若已經善修習四神足以後,定力增強,能延壽住一劫或超過一劫。如〈決擇‧菩薩地〉卷80,2442頁中所說,由此說明不定種姓的有情,稱作物類。
寅二、簡無能3 卯一、於四事
 第二科簡無能,簡別神通無法作到的事;分三科;第一科於四事,神通無法轉變根、心、心所有法、業及業異熟四件事。
又諸聖者變化神通,於其四事不能變化。一者、根,二者、心,三者、心所有法,四者、業及業異熟。
 又諸聖者成就變化神通,有四件事不能轉變。
 一、根。眾生的根性不能轉變。
 二、心。神通不能變現心王。
 三、心所有法。神通不能變現心所有法。
 四、業及業異熟。眾生的業及業異熟,神通不能轉變。
卯二、於變性2 辰一、轉令改受2 巳一、舉樂受望苦受
 第二科於變性,說明三種受性的轉變,分二科;第一科轉令改受,說明神通道力無法轉變業力,令應領納的受性改變,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樂受望苦受,舉出樂受相望於苦受。
又諸聖者變性神通,不能轉變順樂受業,令自性改成順苦受。
 又諸聖人成就殊勝的變性神通,但是不能轉變隨善業力而生的順樂受,無法令業力的自性改變,轉成隨順惡業力成領納順苦受。
 已經造作五戒十善,不能讓它變成造作十惡業,神通道力無法使業力改變,也不能令順樂受改成順苦受。
巳二、例苦受望樂受
 第二科例苦受望樂受,照例說明苦受相望於樂受。
如順樂受望順苦受,順苦受業望順樂受,應知亦爾。
 如同順樂受業不能變成順苦受業,順苦受業也不可能變成順樂受業,神通力不能轉變業力,因此所領納的受也不能改變,應可了知,道理也是相同。
辰二、轉令無受2 巳一、舉順非苦樂受
 第二科轉令無受,神通無法轉變使令不受異熟果報,分二科;第一科舉順非苦樂受,舉出順非苦樂受。
若業能順非苦樂受,當知畢竟順非苦樂。又諸聖者住持神通,不能住持順非苦樂受業,令成無受。
 如果所造的業能隨順生起非苦樂受,當可了知畢竟是隨順而生的非苦樂異熟果報。又諸聖者任持殊勝的神通力,但是不能改變順業而生的異熟果報,使令不受果報。
巳二、例餘苦樂受
 第二科例餘苦樂受,照例說明其餘的苦樂受。
餘亦如是。
 其餘的也是相同,順樂受業或順苦受業,神通力也不能改變,使令不受果報。
《披》餘亦如是者:順樂、順苦受業,說名為餘。當知彼亦不能任持,令成無受,名亦如是。
 順樂受的業及順苦受的業,說名為餘。當可了知神通力也不能轉變,使令順樂受業、順苦受業,不受果報,名亦如是。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聖者的神通不能改變業異熟,令成無受。
卯三、於變時
 第三科於變時,說明神通力不能改變受報的時間。
又諸聖者變時神通,不能轉變順現法受業,令成順後法受業;及順後法受業,令成順現法受業。
 又諸多聖者成就殊勝的變時神通,但是不能改變今生應受的業果,令轉成順下一生才來受報;或是下一生要受的業報,使令轉成今生受報。
 常說,神通不敵業力,即是這道理。
壬三、根攝2 癸一、頌標列
 第三科根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第二句「神足及根力」的根,說明根所攝之義,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此為根所攝別頌,以偈頌標列出將要討論的論題。
復次,嗢柁南曰:
 安立所行境 慧根為最勝 當知後安住 外異生品等
 其次,根所攝別嗢柁南中的要義包括四項:
 一、安立,依六種不同的增上殊勝業用而安立二十二根。
 二、所行境,說明於所行境上能如理思惟的修行次第。
 三、慧根,說明慧根在二十二根中為最勝。
 四、安住,說明佛弟子安住於三種品類:
 1. 外異生品(外凡品類)、
 2. 內異生品(唯有世間無出世者)、
 3. 別住餘品(聖人品類)。
癸二、長行釋4 子一、安立3 丑一、標列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分四科;第一科安立,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根攝別頌下,第一句「安立所行境」的安立,說明依六種增上殊勝業用而安立二十二根,又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六種增上義。
略由六處增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何等為六?一、能取境界增上義故;二、繼嗣家族增上義故;三、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增上義故;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增上義故;五、趣向世間離欲增上義故;六、趣向出世離欲增上義故。
 應當了知要略由六處增上義的緣故,佛陀安立有二十二根。根是能生長義,這六處有強大的力量可以招感業果,因此建立二十二根,是哪六種?
 一、能取境界增上義故。依有情的眼根乃至意根能取色聲香味觸法境,而安立六根。
 二、繼嗣家族增上義故。依於傳宗接代、繼嗣家族的力量最勝,而安立男女二根。
 三、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增上義故。由有生命因緣,才能造作種種世、出世間的各別事業或士用加行,而安立命根。
 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增上義故。依有情領受過去業力所感得的可愛或不可愛果報,以及造新業所依止的處所,而安立有苦樂憂喜捨五受根。樂受令人耽著,苦受令人生厭;五受有強大力量能令眾生又造新業。
 五、趣向世間離欲增上義故。依信進念定慧有強大的增上力量能助行者成就世間離欲,而安立信進念定慧五善根。
 六、趣向出世離欲增上義故。依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此三根有強大的增上力量,能使令有情趣向出世間離欲,成就出世間的功德,而安立三無漏根。
丑二、配釋6 寅一、眼等六根
 第二科配釋,將二十二根與六處增上義,配合起來解釋,分六科;第一科眼等六根,說明眼等六根的配屬。
當知此中,眼根最初,意根為後,如是六根,於取境界有增上義。
 應當了知此中,如是以眼根為最初,意根為最後的六根,在領取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境界上具有增上的力量,緣取境界是六根的主要作用。
寅二、男女二根
 第二科男女二根,說明男女二根的配屬。
男女二根,於能繼嗣家族子孫有增上義。
 人類的男根與女根對於繁衍家族後代子孫具有增上的力量。
寅三、命根
 第三科命根,說明命根的配屬。
命根一種,於愛命者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有增上義。
 命根一種,對於愛著生命的眾生,由有相續活命的因緣,能於各別事業與士用加行上具有增上的力量。
寅四、樂等五根
 第四科樂等五根,說明苦樂憂喜捨五受根的配屬。
樂最為初,捨為其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先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有增上義。
 如是以樂受為最初,捨受為最後的樂苦憂喜捨五受根,能於領受過去所造業所感愛不愛果報,以及造作新業具有增上的力量。感受是過去業力所得的果報,依止感受又會起惑造業,令生死輪迴如環無端,展轉相續。
寅五、信等五根
 第五科信等五根,說明信進念定慧五善根的配屬。
信為最初,慧為其後,如是五根,於能趣向世間離欲有增上義。
 如是以信為最初,慧為最後的信進念定慧五善根,於助行者成就世間禪定,能趣向世間離欲有強大的增上力量。
寅六、三無漏根
 第六科三無漏根,說明三無漏根的配屬。
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有增上義。
 三無漏根皆是包括信、進、念、定、慧、喜、樂、捨,以及意根,共九種善根,只是依程度不同,而有淺深差別。初果向的九善根,稱作未知當知根;證得初果以上乃至四果向聖人的九根稱作已知根。阿羅漢的九善根已圓滿,名具知根。
 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這三無漏根,於助行者趣向出世間的離欲,以及成就最極究竟涅槃,具有強大增上的力量。
丑三、結攝
 第三科結攝,結說二十二根已總攝一切根。
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此量。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根,故一切根二十二攝。
 一切世間人所現見的境界,僅限這樣的範圍,應當了知能究竟圓滿世、出世間境界的,不會超過這二十二種根,因此一切根為這二十二種所總攝,沒有再超過的。
《披》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等者:謂於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唯此二十二根為能究竟證得故。
 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等方面:是指一切世間所現見的境界,唯有依止這二十二根能究竟證得成就世、出世間法。
子二、所行境3 丑一、出邪分別
 第二科所行境,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根攝別頌下,第一句「安立所行境」的所行境,說明六根的所行境,分三科;第一科出邪分別,列出有錯誤的分別。
復次,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若無內我託六根門,行六境界,如是六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然此六根唯能領受自所行境,誰能領受如是六根所行境性?當知此由不能了達緣起道理,故於諸行起邪分別。
 其次,有一類眾生內心這麼思惟:如果身體裡沒有一個我依託六根門頭,緣取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境界,如是六根各別在各自所能領受、各別活動的境界範圍中,如眼根在色塵活動,意根在法塵活動,這六根只能各別領受各自所活動的境界,是誰能領受如是所有六根所行的境界?因此必然有一個我在身體中領受。
 應當了知會生起這樣的想法是由於不了解通達緣起的道理,因此對於五蘊諸行所行境上生起錯誤的分別,認為身體中一定有一個我在那裡領受苦樂。
丑二、明緣起理2 寅一、辨應修3 卯一、修四念住
 第二科明緣起理,說明如何依緣起正理思惟所行境,分二科;第一科辨應修,辨明應修行的次第,又分三科,第一科修四念住,說明修四念住。
緣起理者,謂若有時,修瑜伽師於內六根如理攀緣,精勤加行修四念住;即於爾時,此四念住領受六根所行境性。即此於彼由清淨故,名為出離。
 如何依緣起如理思惟所行境方面,是指如果有這麼一個時候,修止觀的瑜伽師依止內身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以身受心法為所緣境,如理攀緣,精勤加行修四念住;在修行時,此四念住能如理領受六根所緣的色聲香味觸法境界,當六根攀緣六境時,都有不淨、苦、空、無常、無我的正念現前。即於此時,於瑜伽師來說,由於如理作意的緣故,沒有染污心相應,心得清淨,名為出離。
卯二、得七覺支
 第二科得七覺支,說明得七覺支。
又即勤修四念住故,初達諦理得七覺支;即於爾時,此諸覺支真故實故,領受念住所行境性。
 又由於行者精勤修習四念住的緣故,最初通達四聖諦道理,成就聖道時得成就七覺支。即於此時,此七覺支與無我的真如實際道理相應,由此領受四念住的清淨所行境性,行者內心安住於四念住,所活動的境界也都是清淨的。
 七覺支是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法:一、念覺支,心中明白,常念於禪定與智慧。二、擇法覺支,依智慧能選擇真法,捨棄虛偽法。三、精進覺支,精勵於正法而不懈。四、喜覺支,得正法而喜悅。五、輕安覺支,指身心輕快安穩。六、定覺支,入禪定而心不散亂。七、捨覺支,心無偏頗,不執著而保持平衡。
卯三、起於明脫
 第三科起於明脫,生起能解脫煩惱的智慧光明。
又由修習覺支因緣,起於明脫。
 又行者由於修行七覺支的因緣,內心生起可以解脫無明煩惱的智慧光明。
《披》起於明脫者:解脫無明清淨智見,是名明脫。此由修習覺支因緣起故。
 能解脫我執無明煩惱的清淨智慧與見地,是名明脫。這是由於修習七覺支的因緣所生起的,七覺支是趣向菩提的七種修行方法,內容不離四念住。
即於爾時,如是明脫領受覺支已善修習。
 即在那時,如是能領受解脫無明煩惱的清淨智見,說明七覺支已能圓滿善修習。
寅二、顯究竟
 第二科顯究竟,顯示繼續修行能達到究竟涅槃。
從此已後,不復應修所行境性。如實已斷一切煩惱,即於爾時,於諸煩惱斷滅涅槃,離增上慢。即由遠離增上慢故,此現實有究竟明脫,如實領受已得明脫所行境性。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為法故,當知明脫亦得出離。
 行者已善修習七覺支,證入初果以後,以同樣的方法繼續修斷煩惱,於證阿羅漢果時,從此以後,不用再努力的修對治所行境,如實已斷除一切愛見煩惱,即於此時,由諸煩惱斷滅而成就涅槃的功德,遠離增上慢。即由於遠離增上慢的緣故,現實在行者的內心中,有究竟解脫無明的智見光明生起,能如實領受明解脫的所行境性,一切時的所緣境界皆是明相應觸。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為法的緣故,應當了知行者對於所成就能解脫無明煩惱的清淨智見(無分別智)也不執著,因此能出離。
丑三、辨正施設3 寅一、簡非涅槃
 第三科辨正施設,說明正確施設的道理,分三科;第一科簡非涅槃,簡別一切名言施設不是涅槃的境界。
於涅槃中,能取、所取二種施設皆無所有,一切戲論永滅離故。
 行者於涅槃境界中,因內心一切戲論永滅離的緣故,遠離相對的分別,內心不會有能取、所取二種分別施設;不會認為有能緣的明脫慧,與智慧所緣的所行境,這二種名言的施設,皆無所有,不可得。聖人已經超越眾生相對的戲論境界,阿羅漢不作是念,我得阿羅漢果,一切名言施設分別戲論永遠滅除遠離。
寅二、釋其差別
 第二科釋其差別,解釋有為境界有名言施設,與無為境界無有言論施設的差別。
是故乃至諸有為法,可得展轉問答施設能取、所取言論差別;究竟涅槃無為法中,一切問答言論差別,皆不如理。
 是故乃至諸生住異滅的有為法,皆是假名安立的境界,可以展轉的施設問題來回答,施設能取的心、所取的境,或能取的六根、所取的六塵等種種言論的差別安立;在究竟涅槃的無為法中則是超越假名的,一切問答言論差別施設都不合道理,都是不可得。
寅三、結唯染淨
 第三科結唯染淨,結說唯有因緣所生的染淨法,此中無我。
是故當知,於無我中,應正顯示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因此應當了知,在無我的真如實理中,應正顯示六根、六塵中,找不到一個常恆住不變異有主宰性的我,一切都是因緣和合產生的幻相,沒有一個主宰的人在主宰六根,此中只有因緣所生的雜染法或清淨法,故說「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雜中》第292頁:根相應第1經;累計經數 814;大正藏(64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根:未知當知根;知根,無知根」。爾時世尊即說偈言:「覺知學地時,隨順直道進,精進勤方便;善自護其心;如自知生盡,無礙道已知;以知解脫已,最後得無知,不動意解脫,一切有能盡。諸根悉具足,樂於根寂靜,持於最後身,降伏眾魔怨」。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世尊開示比丘們有三無漏根。未知當知根是見道位前十五心;已知根是初果以上至四果向;無知根即是具知根,是指阿羅漢成就的根。
 這時佛以偈頌來開示:
 覺知學地時:行者在初果乃至四果向的有學地時,已有無分別智的智慧。
 隨順直道進:隨順之前修的四念住,繼續向聖道前進。
 精進勤方便:以精進勤修習止觀方便。
 善自護其心:能夠妥善圓滿的保護自己這一念心。
 如自知生盡:若完全斷除俱生我執,圓滿阿羅漢道,自知我生已盡,來生不再有色受想行識。
 無礙道已知:已經證得無礙道。以七作意來說,無礙道是加行究竟作意,修行已經到達最後的階段,將最微細的煩惱斷除,名加行究竟作意,下一剎那可以領受所修的加行究竟果作意。
 已知解脫已:無礙道以後,已證得解脫,入解脫道,聖道的功德已成就。
 最後得無知:最後得具知根,名無知。「無」是無我,「知」是正智,此處無知是指無我的正智。
 不動意解脫:煩惱不再動搖,心已經究竟解脫。
 一切有能盡:一切有為法悉能盡除。
 諸根悉具足:信、進、念、定、慧、喜、樂、捨,以及意根,共九無漏根都圓滿具足,成就具知根。
 樂於根寂靜:六根攀緣六境時,都是安住在寂靜的最上捨。
 持於最後身:有餘依涅槃時的五蘊身,是前生有漏業力所感得的,命根還未斷以前,還保持著最後前生有漏業所感的身體。
 降伏眾魔怨:內心已經降伏種種愛見煩惱的魔怨。
 以上也是開示行者成就阿羅漢的相貌。
子三、慧根最勝2 丑一、辨2 寅一、最初所作
 第三科慧根最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根攝別頌下,第二句「慧根為最勝」的慧根為最勝,說明慧根最為殊勝,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慧根為何最為殊勝,又分二科;第一科最初所作,最初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以慧根為最重要。
復次,若有黠慧、諸根猛利種類士夫補特伽羅,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槃得正信解。
 其次,若有聰明智慧,諸根猛利種類的士夫有情,由於有思擇力,聽聞佛法以後,能如佛所說的深妙正法,歡喜踴躍,引攝其心,發起作意,審慎正確思惟觀察諸法的深妙句義,如思惟五蘊無常、苦、空、無我等道理,乃至對於涅槃得以生起正確的淨信與理解。
寅二、次後所作
 第二科次後所作,最初如理作意以後所作的修行,也需要慧根領導。
由此增上,發勤精進;此增上故,能於身等所緣境界安住正念;此增上故,能於所緣令心一趣;此增上故,於一切法如實了知、如實觀見。由是因緣,能到究竟。
 行者由此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至對出世間的涅槃有正確的信解,以這樣的增上力為依止,發勤精進修習止觀;由此精進的增上力,推動行者修四念住,能於身受心法等所緣境界中正念安住;依此正念安住的增上力,能依著內心的所緣令心專注一趣得到三摩地;以三摩地的增上力為依止,於一切法修毗鉢舍那的觀慧,進而得以如實了知、如實觀見五蘊無常、苦、空、無我等真實義,證入聖諦現觀,成就無分別智。由此因緣,漸次能到究竟涅槃。由此增上為基勤精進:令心一趣如實見、了知能到究竟一切法。
丑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慧根的殊勝。
是故此慧,若初若後多有所作,故說慧根最為殊勝。
 修行從一開始乃至最後證得阿羅漢果,都必需仰賴慧根的多所造作,方能成辦所作事業,因此說慧根是最殊勝的。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典如下(註:《雜阿含經彙編》是依經引本論的文,因此書中經號是照順序的;而此處則是依論引經,因此有時經號會跳置)。
《雜中》第298頁:根相應第13經;累計經數第826經;大正藏(65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此五根,一切皆為慧根所攝受。譬如堂閣眾材,棟為其首,皆依於棟,以攝持故;如是五根,慧為其首,以攝持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說明佛為比丘們開示五根的道理,其中信、進、念、定、慧等五種善根,都是被慧根所攝受。如造就一間堂閣要有種種的木材,其中必需有大的棟樑支撐房子為先,其它的小樑木,才都能依附於大棟樑之上,以此攝持整棟房子。猶如五種善根中乃以慧根為首,以此攝持其餘四根。
 佛說此經後,諸比丘們,聽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299頁:根相應第14經;累計經數827經,大正藏(65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信根者,當知是四不壞淨。精進根者,當知是四正斷。念根者,當知是四念處。定根者,當知是四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此諸功德,一切皆是慧為其首,以攝持故」。乃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4經道理也同前13經,說明五善根的功德,以慧根為上首,因為智慧能攝持所有的功德。
 佛開示諸比丘:信根,應知是佛法僧戒四不壞淨;有精進根的人能令未生惡不起,已生惡令斷滅,未生善令其生,已生善令其增長,即四正斷;念根應當知是四念處;有定根的善根應當了知能成就初禪至四禪;慧根能了解緣起的道理,包括苦集的世間因果,滅道的出世間因果,應知即四聖諦。
 這五種善根功德,從四不壞淨到四聖諦,都是以智慧為上首,依智慧能攝持所有的功德。
《雜中》第299頁:根相應第15經;累計經數828經;大正藏(65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若聖弟子成就慧根者,能修信根,依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是名信根成就;信根成就,即是慧根。如信根,如是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如是說。是故(成)就此五根,慧根為其首,以攝持故。譬如堂閣,棟為其首,眾材所依,以攝持故。如是五根,慧為其首,以攝持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部經的大意說明:成就慧根的人,必能成就其餘的信、進、念、定四根。
《雜中》第300頁:根相應第16經:累計經數829經;大正藏(65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若聖弟子成就信根者,作如是學:聖弟子無始生死,無明所著,愛所繫,眾生長夜生死往來流馳,不知本際。有因故有生死,因永盡者則無生死。無明大闇聚障礙,誰般涅槃?唯苦滅、苦息、清涼、沒。如信根,如是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如是說。此五根,慧為首,慧所攝持。譬如堂閣,棟為首,棟所攝持」。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告諸比丘,聖弟子中成就信根的人,作如是思惟:凡夫無始流轉生死,都是由於被愚癡無明所蔽障,貪愛所繫著,因而在無明長夜中不斷受生死輪迴的果報。應知有因緣才會有生死的現象,若因緣永盡,則不再有生死的現象。眾生都被無明大暗的結聚所障礙,有誰能入般涅槃?只有無明消滅,才能解脫入涅槃。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成就的道理也如是同樣道理。而此中以慧根為上首,依慧根能攝持其餘四根。
《雜中》第300頁:根相應第17經;累計經數第830經;大正藏(65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何等為信根?謂聖弟子於如來所起信心,根本堅固,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諸世間法所不能壞,是名信根。何等為精進根?謂四正斷。何等為念根?謂四念處。何等為定根?謂四禪。何等為慧根?謂四聖諦。此諸功德,皆以慧為首,譬如堂閣,棟為其首」。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略說五根的功德,這些功德皆以慧根為首。
《雜中》第300頁:根相應第18經;累計經數第831經;大正藏(65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何等為信根?若聖弟子於如來發菩提心,所得淨信心,是名信根。何等為精進根?於如來發菩提心,所起精進方便,是名精進根。何等為念根?於如來初發菩提心所,起念,是名念根。何等為定根?於如來初發菩提心,所起三昧,是名定根。何等為慧根?於如來初發菩提心,所起智慧,是名慧根。所餘堂閣譬,如上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以發無上菩提心來說明五根的內容,佛開示:聖弟子於如來發菩提心,所得淨信心,是名信根;於如來發菩提心,所起精進方便,是名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也是一樣。此中經文有大乘佛法的意味。
子四、安住品類3 丑一、外異生品
 第四科安住品類,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根攝別頌下,第三句「當知後安住」的安住,第四句「外異生品等」的外異生品等,說明安住外異生品、內異生品、別住餘品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外異生品,說明外異生品的相貌。
復次,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乃至正慧,於此世間亦無有者,當知此住外異生品。
 其次,諸佛證得無上菩提後為眾生開示四聖諦、緣起等諸法,佛弟子依此能得世間乃至出世間信進念定慧五種善根,若連世間的五善根都未成就者,應當了知,此類有情是屬於外異生品類。
丑二、內異生品
 第二科內異生品,說明內異生品相貌。
即於此法唯有世間,無出世者,當知此住內異生品,非外異生。
 另有一類的聖弟子,對於佛所宣說的四聖諦、緣起等諸法,只有世間信進念定慧五種善根,然尚未成就出世間的聖道法,應當知道,此類有情雖只成就世間善根,然已能心住理內,不再向外追求,是屬於住內法內凡位的異生品類,而非外異生品類。
丑三、別住餘品
 第三科別住餘品,不同於凡夫品類,是屬於聖人品類,名別住餘品。
若於此法有出世者,當知一切別住餘品,非彼品類。
 若於佛所說的法中,成就世間道的靜慮,依止世間道的靜慮又成就出世間的聖道,證得聖道果的聖者,當可了知這類有情不屬於一切外異生品、內異生品,是屬於聖人品類,名別住餘品。
《披》當知一切別住餘品等者:住聖品類,名住餘品。簡非異生,名非彼類。前說信乃至慧,世間善根亦無有者,此住外異生品。若彼善根唯有世間,無出世者,此住內異生品。簡彼一切,故作是說。
 當知一切別住餘品等方面:這是屬於聖人品類,名住餘品。簡別不是屬於凡夫,名非彼類。安住品類將佛弟子分成三類:
 一、外異生品。如前所說,於佛法尚未成就世間善根,這類有情屬於外異生品類。
 二、內異生品。此類佛弟子於佛法,已成就世間離欲道的善根,屬於內異生品類。
 三、聖品。指已成就無漏善根的聖者,是超越一切凡夫品類的行者。
 此段論文相應經典如下。
《雜中》第297頁:根相應第11經;累計經數 824;大正藏(65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於此五根,若利、若滿足,得阿羅漢;若軟、若劣,得阿那含;若軟、若劣,得斯陀含;若軟、若劣,得須陀洹。滿足者成滿足事,不滿足者成不滿足事,於此五根不空無果。若於此五根一切無者,我說彼為外道凡夫之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所開示的道理,如上:根相應第10經所說(由於該經配屬本卷的根攝別頌下,「子一、安立」中的論文,故與此經分開放置,可至前文對照閱讀),其中略有差別者:比丘審查自己信進念定慧的善根,若是明利、圓滿充足的可成就阿羅漢果;若修四念住的五善根是軟弱、下劣的,得三果阿那含;若是較軟弱、較下劣的善根,得二果斯陀含;更下品軟弱下劣的善根,得初果須陀洹。
 以上經文相應論文的「別住餘品」。
 於佛門中,若有世間信進念定慧的善根,不能算外道凡夫,雖尚未成熟無漏的無分別慧,可安立為內凡。相應論文的「內異生品」。
 經文中「不滿足者成不滿足事等」,相應於論文的「外異生品」;若依照經文,沒有世間信進念定慧的善根,是外道、凡夫之數。
《雜中》第297頁:根相應第12經;累計經數 825;大正藏(65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於彼五根,增上明利滿足者,得阿羅漢俱分解脫;
 行者成就的五善根極為強大、光明、敏捷及圓滿者,解脫愛見煩惱及定障,成就俱解脫的阿羅漢果。此段經文相應論文的「別住餘品」。
若軟、若劣者,得身證;於彼若軟、若劣,得見到;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解脫;於彼若軟、若劣,得一種;於彼若軟、若劣,得斯陀含;於彼若軟、若劣,得家家;於彼若軟、若劣,得七有;於彼若軟、若劣,得法行;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行。是名比丘根波羅蜜因緣,知果波羅蜜;果波羅蜜因緣,知人波羅蜜。{
 此段經文說明依其善根的軟、劣所證果位也不同。相應於論文的「別住餘品」。
如是滿足者作滿足事,減少者作減少事,彼諸根則不空無果。若無此諸根者,我說彼為凡夫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精進修行圓滿的人能得圓滿的事,即指成就俱解脫。減少的人作減少的事,是指證得三果、二果、初果。證得初果以上,已成就聖道果的聖人,相應於論文的「別住餘品」。
 若未成就聖道果,皆屬凡夫。此段經文相應於論文的「外異生品、內異生品」。
 以上是說明第12經。
 以下第19經至第27經根相應的經文,在《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印順法師並未標示出與其相應的論文,因尚屬根所攝,故移至此處。
《雜中》第302頁:根相應第19經;累計經數832;大正藏(66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根,何等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於此五根修習、多修習,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苦斷」。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開示若能修習、多修習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等五種善根,可以斷除三世的一切苦惱。
《雜中》第302頁:根相應第20~27經;累計經數833~840;大正藏()經
 如苦斷,如是究竟苦邊,苦盡,苦息,苦沒,度苦流,於縛得解,害諸色,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漏盡,亦如是說。
 如同第19經的「苦斷」,若換成「究竟苦邊」是第20經;「苦盡」是第21經;「苦息」是第22經;「苦沒」是第23經;「度苦流」是第24經;「於縛得解」是第25經;「害諸色」是第26經;「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漏盡」是第27經。總之修習五種善根可以成就究竟苦邊,不再生死輪迴,證得阿羅漢果。
壬四、力攝2 癸一、頌標列
 第四科力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第二句「神足及根力」的力,說明諸力,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此為力所攝別頌,以偈頌標示列出將要討論的論題。 
復次,嗢柁南曰:
 思擇覺慧等 國等及諸王 阿羅漢有學 質直最為後
 其次,力所攝別嗢柁南中的要義包括六項:
 一、思擇,說明何謂思擇力,以及思擇力的業用。
 二、覺慧等,說明能增上自利利他的覺慧力、精進力、無罪力與攝受力四種力。
 三、國等及諸王,說明依國及王等所建立的十種力。
 四、阿羅漢,說明阿羅漢的八力。
 五、有學,說明有學聖者成就五力,唯有如來成就十力,顯示佛與諸弟子的差別。
 六、質直,說明秉性質直的行者,能修行證果的四種相貌。
癸二、長行釋6 子一、思擇2 丑一、標得名
 第二科長行釋,以較長的文字解釋,分六科;第一科思擇,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力攝別頌下,第一句「思擇覺慧等」的思擇,說明如何以智慧思惟簡擇的力量,使行者在現法與後法中,能止息惡行、修諸善行,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得名,標示得名思擇力的因緣。
略於一切現法、後法諸惡行中,深見過已,能正思擇,息諸惡行,修諸善行,名思擇力。
 要略來說,行者對於現在及來生生命體中的種種惡行,深深見其過患以後,能正確的思惟簡擇,止息種種惡行,修習種種善行,名思擇力。
 思擇力基本上要具備分別善惡的能力。
丑二、辨業用3 寅一、能成二事
 第二科辨業用,說明思擇力的作用,分三科;第一科能成二事,由有思擇力能成辦增上生或決定勝二事。
當知此力能成二事。一者、能往人天善趣,二者、能往現法涅槃。
 應當了知行者有思擇力,能成辦二種事:
 一、能往人天善趣,經由思擇了知惡法過患,修習五戒十善,來生便能至人天善趣領受增上生果。
 二、能往現法涅槃,由於對法的思惟更深細,能進一步修習思惟我空觀,乃至今生即能斷除愛見煩惱,證阿羅漢果入涅槃,成就決定勝。
寅二、能正修習
 第二科能正修習,由有思擇力能引發修習力,修習出世正法。
又此能與修習力攝修諸念住為所依止,由此為依,能正修習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當知此修名修習力。
 又由於思擇力能與攝修四念住的修習力為所依止,以此思擇力為依,能正確的修習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等菩提分法,由淺至深,使令行者成就菩提,應當了知,這樣的修行名修習力。
 〈修所成地〉說:以未到地定為依止在定地中修毗鉢舍那,修四聖諦、我空觀、三三昧等,或與聖道相應的觀行,這樣的修行名修習力。
 由此為依,是說明行者以思擇力為依,能成就修習力。
寅三、能伴羞恥3 卯一、標
 第三科能伴羞恥,由有思擇力能令行者有羞恥心、慚愧心為修行的助伴,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三處羞恥。
又思擇力,能與三處羞恥為伴。
 又修行具備思惟簡擇善惡法的智慧力,能在三種地方生起羞恥的慚愧心為修道助伴。慚愧為第一莊嚴服,有慚愧心,才能積極的斷惡修善。
卯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名為三處羞恥?
 什麼稱作三處羞恥?
卯三、釋2 辰一、別辨相3 巳一、他處羞恥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別辨相,各別分別三處羞恥的相貌,又分三科;第一科他處羞恥,說明由觀待他人而生起的羞恥心。
一者、他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當為世間有他心智諸佛世尊、若聖弟子、若諸天眾信佛教者,共所呵毀。是名第一處思擇力。
 一、他處羞恥。是指行者作這樣思惟:如果我造作惡法相應的身語意業,將被世間上有他心通智慧的諸佛世尊、大菩薩、或聖弟子阿羅漢、或諸多信仰佛教的天眾、護法善神,所共同訶斥責備,是名第一處思擇力。
 古德教導一發現自己造作惡法便應趕快懺悔,這樣常常懺悔,不令惡法滋養相續,善念才能相續無間,平日即應注意自己的念頭。
巳二、自處羞恥
 第二科自處羞恥,說明由自我反省產生深刻的羞恥心,自重自愛的人常能於自處生羞恥慚愧心。
二者、自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定當為己深所呵毀,何有善人為斯惡行。是名第二處增上力。
 二、自處羞恥。是指行者作這樣思惟:我如果造作惡法或生起諸惡尋思,一定將被自己深深的訶斥毀棄,哪裡會有想要修行眾善的人還造作這種惡行?還生起這種惡尋思?是名第二處增上力。
 常常自我檢討、自我要求、自愛自重,雖然還未成就聖道,若造作惡行,與自己修道的目標相違,這時應訶斥自己,稱作自處羞恥。
巳三、法處羞恥
 第三科法處羞恥,說明由思惟因果法則而生羞恥慚愧心。
三者、法處羞恥。謂作是思:我若作惡,便為障礙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所修梵行;此法若有,便壞梵行。是名第三處思擇力。
 三、法處羞恥。是指行者作這樣思惟:我如果造作惡法,雖然惡法是如幻如化的,但也會有如幻如化的因果,能障礙自己於佛教善法律中所修的清淨離欲梵行;若自己有不善的身語意三業,或虛妄分別的諸惡尋思,便是破壞成就菩提的離欲梵行;惡法與梵行背道而馳,這樣的緣起將無法得到清淨的善果。這是依緣起法本身來思惟,是名第三處思擇力。
 行者依緣起法本身這麼思惟,也會產生慚愧心。
辰二、結略義
 第二科結略義,結說要略的義理。
如是羞恥,當知三處以為增上。一、世增上,二、自增上,三、法增上。
 如是若行者具足這樣的羞恥、慚愧心,應當了知是以三處為成就斷惡生善、證菩提果的增上力量:
 一、世增上。以觀察世間有佛、菩薩、天人、護法善神等善知識的因緣,來增上斷惡修善的力量。
 二、自增上。以自我反省覺照來增上斷惡修善的力量。
 三、法增上,以法性本身來思惟,所作的加行與梵行相應與否,也可以增上斷惡修善的力量。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303頁:力相應第1經;累計經數841;大正藏(66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種力,何等為二?謂數力,及修力。何等為數力?謂聖弟子空閑、林中、樹下,作如是思惟:身惡行,現法、後世受於惡報。我若行身惡行者,我當自悔,教他亦悔我,大師亦當悔我,大德梵行亦當悔我,以法責我,惡名流布;身壞命終,當生惡趣泥犁中。如是現法、後報身惡行斷,修身善行。如身惡行,口、意惡行亦如是說,是名數力。何等為修力?若比丘學於數力,聖弟子數力成就已,隨得修力;得修力已,修力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數力的數若念(ㄕㄨㄛˋ),是一次又一次,數數修習的意思;若念(ㄕㄨˋ),是思惟義。
 此經佛開示諸比丘們有數力及修力二種力量,數是思惟,數力即是論文所說的思擇力;修力即是論文所說依止禪定修毗鉢舍那的修習力。
 佛陀教導比丘在空閑林中、樹下等寂靜處作如是思惟:若身業造作種種的惡行,今生與來生將感受惡的果報。如果造身惡行,自己將會覺得對不起自己。觀待於他人,也會覺得慚愧而懺悔。大師等善知識,也一定會以善法訶責斥毀我,而且未來將惡名昭彰,身壞命終時還會墮至三惡道的泥犁地獄中。這樣思惟以後,在現世及來生才能斷諸惡行,修身善行。如身惡行是這樣思惟,語、意惡行也是這樣思惟。此段經文即是論文中所說思擇力的第三種業用:能與三處(他處、自處、法處)羞恥為伴。
 如果比丘學習思擇力成熟以後,對於生善斷惡已非常熟練,隨順成就修慧的力量,引發修習力,進一步修習四念住,才能圓滿往生人天善趣,或現法涅槃的修行目標。此段經文即是相應論文中所說思擇力的第一、二種業用:能成二事與能正修習,說明思擇力能為修習力生起的依止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303頁:力相應第2經;累計經數842;大正藏(66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聖弟子學數力成就已,貪、恚、癡若節若盡。如是聖弟子依於數力,盡立數力,隨得修力;得修力已,修力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與前經相同,只是差別在於:聖弟子學習思擇力成就以後,貪恚癡會慢慢的削薄減弱,乃至全部盡除。如是聖弟子依於思擇力,建立成熟思惟簡擇的力量後,能隨順得到修習力,令修習力圓滿具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主要說明若思擇力成就則三毒盡,修力滿足。相應於論文所說思擇力的第一、二種業用:能成二事(往人天善趣與現法涅槃),以及能正修習。
《雜中》第303頁:力相應第3經;累計經數843;大正藏(66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何等為修力?謂修四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與第1經相同,只是差別在於:「何等為修力?謂修四念處」修習力是指在奢摩他中修四念處。
《雜中》第304頁:力相應第4~12經;累計經數844~852;大正藏()經
 如四念處,如是修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四道,四法句,止、觀,亦如是說。
 如同第3經的「四念處」,如是換成四正斷是第4經,四如意足是第5經,五根是第6經,五力是第7經,七覺分是第8經,八聖道分是第9經,四道是第10經,四法句是第11經,止、觀是第12經。
 四道,是指斷除煩惱證得真理的四種過程:
 一、加行道,指斷煩惱前的加行準備,也稱作方便道。
 二、無間道,指正在斷煩惱的修行,也稱作無礙道。
 三、解脫道,無間道斷煩惱後即是解脫道,此時已經從煩惱當中解脫,證得真理,獲得解脫的修行,稱作解脫道。以七作意來說,無間道是加行究竟作意,解脫道是加行究竟果作意。
 四、勝進道,是已經解脫煩惱,進一步要向前往上獲得更殊勝的果位而修行。證得初果以後,還要斷除俱生起的煩惱,進一步證得二果、三果、四果,名勝進道,也稱作勝義道。在〈決擇‧聲聞地〉卷69已詳細說明四道的四種過程。
 四法句,在《雜阿含經論會編》下冊八眾誦中,婆耆舍相應第11經(大藏經1218經)佛陀開示何謂四法句:
 一、賢聖善說法。指賢人、聖人所說的佛法,於己不惱迫,亦不恐怖他,是則為善說。
 二、愛說非不愛。是指愛語,所說愛說者,說令彼歡喜,不令彼為惡,是則為愛說。
 三、諦說非虛妄。是指真實語,諦說知甘露,諦說知無上,諦義說法說,正士建立處。
 四、法說不異言。是指法語,聖弟子在一起唯說佛法,沒有其它的戲論,如佛所說法,安隱涅槃道,滅除一切苦,是名善說法。
 四道與四法句皆須透過思擇力及修習力方能成就。
《雜中》第323頁:力相應第54經;累計經數894 經;大正藏(69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九力,何等為九力?謂信力,精進力,慚力,愧力,念力,定力,慧力,數力,修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54經說明九種力,是信、進、念、定、慧、慚、愧、數(思攝力)、修(修習力),合說九種力。
《雜中》第323頁:力相應第55經;累計經數895 經;大正藏(69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九力,何等為九?謂信力,精進力,慚力,愧力,念力,定力,慧力,數力,修力。何等為信力?於如來所,起正信心,深入堅固,如上說。何等為精進力?謂四正斷,如上說。何等為慚力?如上說。何等為愧力?如上說。何等為念力?謂內身身觀住,如上說。何等為定力?謂四禪。何等為慧力?謂四聖諦。何等為數力?謂聖弟子,若於閑房、樹下,作如是學:身、口、惡行者,於現法、後世當受惡報,如上廣說。何等為修力?謂修四念處,如前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55經進一步解釋行者修學佛法的九種力之內涵:
 一、何等為信力?謂聖弟子於如來所,入於淨信,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根本堅固及諸同法所不能壞,是名信力。
 二、何等為精進力?指四正斷,精進的斷惡修善,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生。
 三、何等為慚力?慚是針對自己的,依自處所成就,恥惡不善法起羞恥力。
 四、何等為愧力?對他人感到愧,愧起惡不善法,面對他人而感愧怖。
 五、何等為念力?以正念的力量,時常專注觀察自己的身受心法。
 六、何等為定力?四種靜慮的力量。
 七、何等為慧力?如實觀察苦、集、滅、道四聖諦,通達世間、出世間因果的智慧力。
 八、何等為數力?謂思擇力,聖弟子,若於閑房、樹下等寂靜處,串習思擇善惡法。
 九、何等為修力?謂修四念處,乃至八正道等三十七菩提分法。
子二、覺慧等2 丑一、標列
 第二科覺慧等,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力攝別頌下,第一句「思擇覺慧等」的覺慧等,說明要修自利利他行應當栽培覺慧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受力四種力量,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應修四種力。
復次,由自利行及利他行為增上故,當知建立有四種力。一、覺慧力,二、精進力,三、無罪力,四、攝受力。
 其次,由於行者為了增上在聖道及世間善法上利益自己、以及利益其他有情的修行,應當知道必須成就、建立有四種力量,包括:一、覺慧力,二、精進力,三、無罪力,四、攝受力。
 第一種是覺慧力,覺悟智慧的力量,即思惟簡擇的力量,此處引《雜阿含經論會編(中)》第24經,307頁作解釋。
《雜中》第307頁:力相應第24經;累計經數 864;大正藏( )經
 何等為覺力?於善、不善法如實知,有罪、無罪,習近、不習近,卑法、勝法,黑法、白法,有分別法、無分別法,緣起法、非緣起法如實知,是名覺力。
 什麽稱作覺力?由於行者具有覺悟的智慧力量,對於善法、不善法能由淺到深如實覺知。
 一、覺慧力:有覺悟智慧力的行者,對於所應覺知的自利利他事都能如實了知。包括:
 1. 有罪、無罪能如實覺知。行者有覺悟的智慧,如實覺知自己的思惟、言說、行為是否有罪過。
 2. 習近善法、不習近雜染法能如實覺知。行者應熏習、親近善法,不要熏習、親近會使令自己生起染污欲望的法。應當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不親近惡知識。
 3. 卑法、聖法能如實知。行者有如實覺悟的智慧深刻了解什麼是卑劣的法?什麼是殊勝的法?欲望是卑劣的法,離三界欲是殊勝的法;世間法是卑法,出世間法是勝法。
 4. 黑法、白法能如實知。行者有如實覺悟的智慧,如實覺知黑法即是惡法、有罪過的法;能使令行者清淨、離欲的是白法。
 5. 有分別法、無分別法能如實知。什麼是有分別的法、虛妄分別的法?什麼是沒有分別的法、無分別智相應的法?行者有如實覺悟的智慧,如實覺知如何從虛妄分別達到正分別、正思惟、正見、正思擇,無分別智相應的無分別法。
 6. 緣起法、非緣起法能如實了知。什麼是緣起法?什麼是非緣起法?行者有覺悟的智慧力量,遍緣一切善不善、有罪無罪、習近不習近、卑勝、黑白、有無分別、緣起非緣起的法,都能如實了知。
 二、精進力。即是四正斷,指精進的斷惡修善,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生;不論是思擇力或修習力都要精進,都適用於四正斷。世間人也說「一勤天下無難事」、「勤能補拙」,即便是不聰敏,只要精進努力一定能突破自己的障礙,由此可見精進的重要。
 三、無罪力。沒有罪過的力量,指沒有罪過的身語意三業;行者要常常內觀,常常自我觀察身語意三業是否有罪過?有罪過應當趕快懺悔,發願永不再造。
 四、攝受力。即是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以四攝法來攝受眾生,在〈本地分‧菩薩地〉卷43攝事品說到四攝事,將布施、愛語、利行、同事開成九法來說明。
 1. 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由施可以攝受眾生;與眾生結善緣。如法施可以使眾生究竟離苦得樂,是最勝的布施;當然財施及無畏施也是修行人應該栽培的力量。常常修財施及無畏施等布施可以令心情快樂,又能增長福報,生活所需得來不會太困難,才有時間修行。
 2. 愛語,愛語有慰喻語、慶悅語、勝益語。宣說佛法是最好的愛語,尤其是應時說法的愛語是最好、最有力量的。譬如居士家裡有人往生,或有喜事、善事,這時說的法語,可能令居士家人覺得最受用,也是一種應時愛語。
 3. 利行,指利益有情的修行。為使有情隨順佛法修學聖道,宣說愛語,使有情建立正見,了知四諦、十二緣起、六波羅蜜等道理。利行所依法即是愛語,由利行能指導實際修行的方法,使令眾生成就聖道。
 4. 同事,與有情共同作一件事。行者勸眾生修學聖道時,自己也於此道理、於此善根,或者與眾生相等的受學、或者增加自己現前領受修學。如是行者自己以身作則,與所化有情所作的世間福德之事或出世間修學聖道的事都是相同的,名為同事。
 這些都是自利利他所要具足的四種力量,前三種力量是能利益自己的自利成就,第四種力量是利他成就。
丑二、配釋2 寅一、於自義2 卯一、標差別
 第二科配釋,將自利行及利他行,配合上述的四種力作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於自義,說明屬於自義利的部分,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差別,標出自義利的二種差別。
能往現法涅槃,名為自義;能往人天善趣,亦名自義。
 行者若今生即能將愛見煩惱斷除,證入涅槃,名為自義。這是第一種與出世間相應的自義,能脫離生死輪迴。
 能往人天的善趣,也名為自義,如以斷惡修五戒十善的善業而生到人趣、天趣,這都是有善法相應的處所,為第二種自義利。
 由此可知,決定勝、增上生,皆名自義。
卯二、配建立2 辰一、能起方便
 第二科配建立,將此二種自義配合四力中的覺慧、精進、無罪這前三力來建立,分二科;第一科能起方便,說明由覺慧、精進二力能生起第一自義的方便。
當知此中,依第一自義,建立覺慧、精進二力。由是二力,能有方便發起正勤。
 應當了知在此二種自義與四種力中,是依第一自義(即自己所應成就的能往現法涅槃之決定勝義利),因此佛為眾生安立覺慧、精進二力。換言之,若想成就出世間的功德,必需建立這二種智慧力:
 一、建立覺慧的智慧力,如分別緣起法、善不善法這些覺悟智慧的力量。
 二、建立精進力,能精進的修習止觀、四念住等,以栽培自己的思擇力、修習力。
 由此二力,令行者能有善巧的正方便發起四正勤,能精勤的斷惡修善,並再次覺悟若不修善,苦隨時都會現前,由覺悟力,又會更加精進,不覺悟才會懈怠,如此良性循環,能有方便發起正勤。這是說到二種力量使令行者往趣現法涅槃。
辰二、能得究竟
 第二科能得究竟,說明由何種力能得第二自義乃至一切自義皆得究竟。
依第二自義,立無罪力。由此三力,一切自義皆得究竟。
 依第二種自義(即自己所應成就的往人天善趣之增上生義利),而建立第三種的無罪力。若今生不能證得聖道,至少來生不會再墮到三惡道中,能到人天的善趣還有機會修行,要成就這樣的義利必須由無罪的力量、沒有十惡法的罪業,因此應建立無罪力。
 由此前三種力:覺慧力、精進力、無罪力,令能往現法涅槃的決定勝、及能往人天善趣的增上生等一切自義,皆能得到究竟圓滿。
寅二、於他義2 卯一、明建立
 第二科於他義,說明四種力中,最後的攝受力是屬於他義的部分,應以四攝事建立其他有情的義利,分二科;第一科明建立,說明依利他行建立攝受力的原因。
樂利他者,他義有餘。由此增上,立攝受力。
 歡喜好樂利益其他有情的人,如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歡喜利益其他有情,為了成辦他義,須以前三力之外、其餘的第四力成辦,以布施、愛語、利行、同事這四種方法饒益眾生。由此他義的增上,安立攝受力。
卯二、指攝事
 第二科指攝事,指出四攝事如前已說。
當知攝事,如菩薩地已辯其相。
 應知四攝事的內容,如〈本地分‧菩薩地‧攝事品〉卷43所說,已詳細的分別其中相貌。另於卷41、42饒益有情戒那一大段論文,也曾詳述四攝事之相。故此處不再多說。
《披》他義有餘等者:前三種力不能成辦他義,由此當知,更有餘力方能成辦,即攝受力。如菩薩地攝事品中辯四攝事應知。(陵本四十三卷十頁3506
 文中的「他義有餘」等方面:因為前三種力不能成辦其他有情的義利,由此應當了知,還需有其他的力量才能成辦他義,故「他義有餘」即是指第四種的攝受力。其中的相貌如〈本地分‧菩薩地‧攝事品〉中已分別的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種攝事,應可了知。
 若自義不能成就,想要真實的成辦他義也很困難,由此可知,這裡是指不能直接成辦他義而言。
 本段相應的是第13經到29經,如下所示。
《雜中》第305頁:力相應第13經;累計經數853;大正藏(66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種力,何等為三?謂信力,精進力,慧力」。
 本經說明五種力當中,第一種的三力。那時,佛告訴諸比丘:有三種力,包括對於佛法僧戒及自己修行力量的信力、斷惡修善的精進力、以及思惟簡擇的智慧力,名為三力。
《雜中》第305頁:力相應第14經;累計經數854;大正藏( )經
 「復次、三力,何等為三?謂信力,念力,慧力」。
 本經說明第二種的三力,即:對於三寶的信力,還有正念的念力,以及智慧的慧力。
《雜中》第305頁:力相應第15經;累計經數855;大正藏( )經
 「復次、三力,何等為三?謂信力,定力,慧力」。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說明第三種的三力,即:清淨心的信力、定力、智慧的慧力。
 由上三部經可以看出,有二種力量是不可改變的,即:信力與慧力,所相信的對象應該是正確的佛法僧三寶;信力,一定是由智慧來簡擇,依此自己的道業才會增進。因此這二種力量是不可或缺、十分重要的,至於中間的精進力、念力、定力則是助力:
 1、精進力:要精勤斷惡修善,依止自己所相信、智慧所決擇出的善法,不斷的精進才能成就。
 2、念力:精進必須有正念正知,因此念力也是應栽培的。
 3、定力:由相續的正念力能成就定力,使自己的心力強大,由此成熟智慧,因此也應修習定力。
 由此可知,三經合說即成「信進念定慧」五力,如《雜中》頁306,印順法師於第21經的註①所說:「上來『三力』,即『五力』中,信、慧二力,及其餘一力合成」。
 以下第16至21經,仍繼續說明三種三力,由於皆不出以上三經所說的三力,因此可視為上三經的延伸(上三經又各配有下面二部經):
 1、第13經:可配合以下第16經、第19經(此三經中,皆說信力、精進力、慧力三力)。
 2、第14經:可配合以下第17經、第20經(此三經中,皆說信力、念力、慧力三力)。
 3、第15經:可配合以下第18經、第21經(此三經中,皆說信力、定力、慧力三力)。
《雜中》第305頁:力相應第16經;累計經數856;大正藏(66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力,謂信力,精進力,慧力。
 如是比丘!當作是學:我當成就信力,精進力,慧力」。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說明:佛開示比丘們應當要栽培及學習自己的信力、精進力、慧力三種力。
《雜中》第306頁:力相應第17~18經;累計經數857~858;大正藏( )經
 如精進力,念力,定力,亦如是說。
 第17、18經如第16經所說,差別只是將16經中的「精進力」換為「念力」,即成第17經;若換為「定力」則成第18經。其餘經文皆如16經所說,佛是這樣開示的。
 由此可知,除了栽培16經所說的信力、精進力、慧力,行者也應栽培第17經所說的信力、念力、慧力,以及第18經所說的信力、定力、慧力。
《雜中》第306頁:力相應第19經;累計經數859;大正藏(66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力:信力,念力,慧力。
 何等為信力?謂聖弟子於如來所,入於淨信,根本堅固,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諸同法所不能壞,是名信力。
 何等為精進力?謂修四正斷。
 何等為慧力?謂四聖諦」。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一開始說明:三力為信力、念力、慧力。
 接著進一步解釋信力、精進力、慧力。由於經中並沒有解釋念力,因此疑為本經開頭翻譯時有誤差。應將念力改為精進力。
 其中,什麼是信力?即聖弟子對於佛所成就的功德能契入生起清淨的信心,且成為內心的根本理念,非常的堅固,這些都是其他的天人、魔王、梵天、外道出家人、有學問的在家婆羅門,以及其他的同法者所不能破壞的,名信力。
 何等為精進力?是指應修四正斷(斷斷、律儀斷、隨護斷、修斷),是名精進力。
 何等為智慧力?指修習四聖諦(苦諦、集諦、滅諦、道諦)是名慧力。對於世間的因果(苦集),及出世間的因果(滅道),聖人對此四聖諦真實義的智慧力,名為慧力。
《雜中》第306頁:力相應第20~21經;累計經數860~861;大正藏( )經
 餘二力,如上說。
 五力中其餘的念力、定力二力,如上第19經所說,只是將其中的「精進力」換為「念力」來說明,即成第20經;若將「精進力」換為「定力」來說明,則成第21經。
 以上的第13到第21經,是說明三種三力,合說即成「信進念定慧」五力。
 以下第22到24經,是解釋三種四力,前二種四力也是五力的一部分,第三種四力則相應論文所說。
《雜中》第306頁:力相應第22經;累計經數862;大正藏(66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力,何等為四?謂信力,精進力,念力,慧力」。
 第22經說明第一種四力,即:信力,精進力,念力,慧力,是名四種力量。
《雜中》第307頁:力相應第23經;累計經數863;大正藏( )
 「復次、四力:信力,念力,定力,慧力」。
 第23經解釋第二種四力,即將前一經中的精進力換成定力,這是另一種四力。
《雜中》第307頁:力相應第24經;累計經數864;大正藏( )
 「復次、四力: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此諸經,如上三力說,差別者:
 「何等為覺力?於善、不善法如實知;有罪、無罪,習近、不習近,卑法、勝法,黑法、白法,有分別法、無分別法,緣起法、非緣起法如實知,是名覺力。
 何等為精進力?謂四正斷,如前廣說。
 何等為無罪力?謂無罪身、口、意,是名無罪力。
 何等為攝力?謂四攝事,惠施、愛語、行利、同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24經是說明第三種四力,即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亦即論中所解釋的。此中覺力、精進力等諸義理的經文,可如上第13經~第21經的三力所說,但是仍有一些差別之處。以下逐步說明此四力:
 何等為覺力?對於什麼是善法、什麼是不善法?什麼是有罪、無罪能如實了知,對應該習近、不應該習近之法也應如實了知,現在內心所緣的是卑法、勝法,是黑法、白法要清楚,是有分別法、無分別法,是緣起法、非緣起法,都能如實了知,這是覺悟的智慧力。
 何等為精進力?即是四正斷,如前面的文已說,這裡不再解釋。
 何等為無罪力?即無罪的身、語、意。
 何等為攝力?謂四攝事,即惠施、愛語、行利(利行)、同利(同事)。
 此中四力,同於前段論文所釋的四力,以下進一步說明這四力中,攝力的內涵。
《雜中》第307頁:力相應第25經;累計經數865;大正藏(66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最勝施者,謂法施。最勝愛語者,謂善男子樂聞應時說法。行利最勝者,謂不信者,能令入信,建立於信;立戒者以淨戒,慳者以施,惡智者以正智令入建立。同利最勝者,謂阿羅漢以阿羅漢,阿那含以阿那含,斯陀含以斯陀含,須陀洹以須陀洹,淨戒者以淨戒而授於彼」。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25經說明四攝事的最勝行法。
 在財施、法施、無畏施這種種的布施中,最殊勝的布施是法施,法能使令有情究竟離苦得樂,因此法施是布施的最勝行法。
 最殊勝的愛語者,為與善法相應的男子歡喜聽聞應時說法,若能依善男子當時最需要解除的迷惑而說法,或說出令其超越修行瓶頸的法語,這樣依當時聽眾想聽什麼法,即能夠說什麼法,即是最殊勝的愛語。因此應時說法是愛語的最勝行法。
 行利最勝者(即最殊勝的利行者),以修行利益眾生是最殊勝的,包括令不信者入於正信、或對歡喜持戒,喜歡規規矩矩者,能開示他戒律的道理令其修持淨戒。若是有慳貪的眾生,也有辦法使其轉變成有布施的歡喜心。或這人有惡劣的智慧,不明白善惡因果、世出世間的因果,乃至不如理作意的人,行者都能開示這類人正見相應的智慧,令其建立正智,因此建立有情的善根是利行最殊勝的行法。
 同利(事)最勝者,若遇四果阿羅漢即用四果阿羅漢的法來攝受,遇三果阿那含的聖人即用三果阿那含的法來與其共事,於二果斯陀含者則以二果斯陀含的法來攝受,於初果須陀洹以初果須陀洹的法來攝受,對方喜歡持戒則以淨戒傳授於彼,這是同事的最勝行法。
《雜中》第308頁:力相應第26經;累計經數866;大正藏(66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所有法是眾之所取,一切皆是四攝事。或有一取施者,或一取愛語者,或一取行利者,或一取同利者。過去世時,過去世眾已有所取者,亦是四攝事。未來世眾當有所取者,亦是四攝事,或一取施者,或一取愛語(者),或一取行利者,或一取同利(者)」。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布施及愛語,或有行利者,同利諸行生,各隨其所應,以此攝世間,猶車因釭運。世無四攝事,母恩子養忘,亦無父等尊,謙下之奉事。以有四攝事,隨順之法故,是故有大士,德被於世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26經的內容大意與前經一樣,只是以不同角度說明四攝事。差別處為:若所有法是屬於世間大眾所歡喜、所要取得的,那麼這一切也都不出此四攝事的範疇。不論過去、未來所有的眾生,想要攝受對方,都要用四攝事,如有些人要用布施來攝受,有些人要用愛語,有些人要用利行,有些人要用同事。
 這時佛以偈頌來說明,利益眾生應該用這四種方法:布施、及愛語、或利行、與同事,各隨眾生所相應的,布施給對方需要的攝受法,以此四攝事來攝受世間的眾生。如車有釭支撐(釭是車輪中的鐵),輪才會走,要推動眾生來修行也需要四攝事。世間人也都是以四攝事來互相攝受,如果世間沒有四攝事,母親施恩教養子女、子女承恩而奉養母親,這些都會被遺忘。也沒有為人父執等輩所應尊重者,乃至無兒、孫謙和卑下的奉事父祖輩等事。因為有四攝事,與隨順四攝事之法,因此有大人、聖人、菩薩的道德能加被於世間。
 由此可知,世、出世間大家要互相利益的事,不出這四攝事的範圍。
《雜中》第308頁:力相應第27經;累計經數867;大正藏(67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力,何等為四?謂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如上說。若比丘成就此四力者,得離五恐怖。何等五?謂不活恐怖,惡名恐怖,眾中恐怖,死恐怖,惡趣恐怖,是名五恐怖」。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27經說明成就四種力量的人,可以遠離五種恐怖,初地菩薩已遠離這五種怖畏。
 如果行者能成就覺慧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受力這四種智慧力,得遠離這五種恐怖,即:不會有活不下去的恐怖;不會有惡名的恐怖;在大眾中也不會有所恐怖,因為智慧力、精進力都超越大眾;也不會有死亡的恐怖,隨時內心都有正念;也不會有到三惡道去的恐怖。由於有這四種智慧的力量,因此不會有五種怖畏。
《雜中》第309頁:力相應第28經;累計經數868;大正藏(67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聖弟子成就此四力者,當作是學:我不畏不活,我何緣畏不活!若身行不淨行,口不淨行,意不淨行,作諸邪貪、不信、懈怠、不精進、失念、不定、惡慧、慳、不攝者,彼應畏不活。
 我有四力,謂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有此四力成就故,不應畏。如不活畏,如是惡名畏,眾中畏,死畏,惡趣畏,亦如上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28經與前一經所說的大意一樣。差別在於佛開示諸比丘:聖弟子成就四種力量,欲遠離不活畏等五種恐怖,應當這樣學習:我不怕自己活不下去,我為何會怕活不下去!若是身造惡業,口說惡語等不淨行,意業常起貪瞋癡,作種種的邪貪、又不相信佛法僧三寶、時常懈怠、不能精進的斷惡修善、常失去正念、也沒有禪定、又有惡慧的惡知惡見(如外道的六十二見等非理的因果觀)、且十分慳貪、沒有修(六度)四攝者,這樣的人才應該有不活畏。
 我現在既有栽培這四種力量,有覺悟的覺慧力,有精進力,也有無罪力,乃至有四攝事的力量,有這四種力量成就的原故,不應該害怕活不下去。如不活畏是如此,若身心常有這四種智慧力相應,也不會再有惡名畏、眾中畏、死畏、惡趣畏,因為都如上所說,自己沒有作錯事,何必害怕,即便面臨死亡也能處之泰然,正好換一個更好的身體繼續修行;保持正念使臨終串習成性,不會到三惡道去,行者應該這樣栽培自己。
《雜中》第309頁:力相應第29經;累計經數869;大正藏(67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力: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何等為覺力?謂慧、大慧、深慧、難勝慧,是名覺力。何等為精進力?若於不善法、不善數,黑、黑數,有罪、有罪數,不應親近、不應親近數;離此諸法已,若諸餘善、善數,白、白數,無罪、無罪數,應親近、應親近數,如此等修習增上精勤,欲方便堪能,正念、正知而學,是名精進力。無罪力,攝力,如上修多羅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29經是廣說四力,也是開示比丘們四種力量:覺力、精進力、無罪力、攝力。尤其特別對前二力作解釋。
 什麼是覺悟的力量?即有智慧,此慧是廣大的大慧,是非常深入的深慧,且這智慧是世間人很難以勝過的,甚至此覺慧是二乘人難勝菩薩,乃至菩薩難勝於佛的智慧,這種覺慧的力量名覺力。
 什麼是精進力?對於不善的法、不善的身語意三業、不善的思惟,屬於黑業、黑的思惟,有罪的業、有罪的思想,不應該習近的身語業、不應該親近的思惟(數皆指思惟),都能遠離這些諸法以後,而於其它的善法、善的思惟,白品的業、白品的思惟,無罪的業、無罪的思惟,應該親近的身語業、應該親近的善知識與善思惟,如此皆能修習且能發起增上精進,既有善法欲,有正確的方法,也有堪能性,由此常保正念、正知(常檢查自己,正確的知道自己現在有沒有行惡法、或善法有沒有生起等)。這樣學習,名為精進力。
 無罪力、攝力,如前面的契經已有說明。
 這是說到除了精進力,還要有覺慧力以掌握到要點,無論作怎樣的修行、或什麼樣的事,都要多思惟觀察,掌握到要領後,才能令修行如虎添翼。
子三、國及王等2 丑一、標建立
 第三科國及王等,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力攝別頌下,第二句「國等及諸王」的國及王等,說明國及諸王等建立十種力及經中所說十力,分二科;第一科標建立,標示建立十種力。
復次,依國及王、若男、若女、若夫、若妻、若愚、若智、若處居家、若出家眾,當知建立有十種力。
 其次,依國家及國王、或男眾、或女眾、或已婚男眾、或已婚女眾、或愚癡人、或有智慧人、或在家人、或出家人,應當了知,由此建立有十種力。
丑二、指經說
 第二科指經說,指出經中所說十種力。
謂諸國王有自在力。如是等力,廣說如經。
 此處依在《雜阿含經論會編》第57經大正藏(700)中解釋,依世間人的差別品類說明十種力,經文與論文解釋十力略有不同。
 諸多的國王具有自在力。如是其餘人的力量,詳細說明如經典所述。
 一、自在王力者,王者現自在威力。指王者有自在力。
 二、斷事大臣力者,大臣現斷事之功力。指大臣處理事情,所具有決斷事情的能力及力量。
 三、機關工巧力(者),造機關者現其工巧力。有工巧技能的人,有種種工巧的力量,能發明製造種種器具,如電器等供自他使用。
 四、刀劍盜賊力(者),盜賊必現刀劍力。盜賊以刀劍為力,搶奪他人財物。
 五、結恨女人力者,女人之法,現結恨力。結恨,是指不能含忍,恆常熱惱,女人對於所結怨的人與事,有不善罷休的力量,恆常結恨不捨。
 六、啼泣嬰兒力者,嬰兒之法,現啼泣力。嬰兒還未能用語言表達,只能現啼泣力,引人注意,表達需求。
 七、毀呰愚人力者,愚人之法,觸事毀呰。有一類人遇到事情都會毀謗議論,批評一番。
 八、審諦黠慧力者,智慧之人,常現審諦。有一類人聰明有智慧,常現如實審諦觀察諸法的相貌。
 九、忍辱出家力者,出家之人,常現忍辱。出家人以忍辱為力,如經中言,一切法得成於忍,常現忍辱相圓滿一切法。
 十、計數多聞力者,凡思惟計數,現多聞之力。有一類人有計數多聞為力,凡事如理思惟分別,可以舉一知十,聞十知百,顯現思惟、多聞的力量。
 以上是依《雜阿含經論會編》第57經(大正藏700經)來解釋這十種力。然而相應的經文還可包括56經,如下所示。
《雜中》第324頁:力相應第56經;累計經數896 經;大正藏(69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十力,何等為十?自在王者力,斷事大臣力,機關工巧力,刀劍賊盜力,怨恨女人力,啼泣嬰兒力,毀呰愚人力,審諦黠慧力,忍辱出家力,計數多聞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56經十力經,敘述世俗的十種力。
《雜中》第324頁:力相應第57經;累計經數897 經;大正藏(70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謂自在王力者,王者現自在威力。斷事大臣力者,大臣現斷事之功力。機關工巧力(者),造機關者現其工巧力。刀劍盜賊力(者),盜賊必現刀劍力。結恨女人力者,女人之法,現結恨力。啼泣嬰兒力者,嬰兒之法,現啼泣力。毀呰愚人力者,愚人之法,觸事毀呰。審諦黠慧力者,智慧之人,常現審諦。忍辱出家力者,出家之人,常現忍辱。計數多聞力者,凡思惟計數,現多聞之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57經略釋世間十種力。
 此處經文配合論文十力,解釋世人依士農工商,各人所處職業方所,所現功能威力。經文與論文雖略有差別,但其義理相似。
子四、阿羅漢2 丑一、總標
 第四科阿羅漢,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力攝別頌下,第三句「阿羅漢有學」的阿羅漢,說明阿羅漢成就的八力,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示八力。
復次,諸阿羅漢成就八力,如實領受貪瞋癡等永盡無餘,不造諸惡,修習諸善。
 其次,諸多的阿羅漢成就八種力量(厭背後有、厭背諸欲、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如實領受貪瞋癡等愛見煩惱永遠盡除無餘,不再造諸多的惡業,能修習諸多的善法。
丑二、別釋2 寅一、不造諸惡2 卯一、由厭後有
 第二科別釋,分別解釋,不造諸惡,修習諸善,分二科;第一科不造諸惡,說明不造諸惡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由厭後有,心生厭離後有,因此不造惡業。
謂心趣向遠離、出離、般涅槃故,厭背後有。厭背因緣,不造惡業。
 心趣向遠離諸欲惡不善法,出離解脫煩籠居家迫迮種種大苦,歡喜涅槃的功德,能厭患後有,背離後有。由生起厭背想的因緣,不再造作種種惡業。
《披》趣向遠離出離般涅槃故者:趣離諸欲惡不善法,是名趣向遠離。趣離居家迫迮種種大苦,是名趣向出離。趣無餘依妙涅槃界,是名趣般涅槃。
 阿羅漢的心趣向遠離諸多的欲望及十惡等不善法,是名趣向遠離。趣離居家,不喜歡在家逼迫狹窄的境界,了知其中有種種大苦,出家修行,名趣向出離。以趣向無餘依微妙的涅槃境為上首,是名趣般涅槃。
卯二、由厭諸欲
 第二科由厭諸欲,由於厭離種種欲望而不再造作惡業。
又見諸欲猶如一分熱炭火故,厭背諸欲。厭背因緣,不造惡業。
 又阿羅漢見到色聲香味觸男女等欲,猶如一分熱炭火故,譬喻欲像一分熱炭火,當對欲生起種種執著,即會被炭所燃燒,因此厭離背棄欲的染著,有厭背因緣的智慧,所以不造作惡業。
 因此,可知阿羅漢不造惡業的因緣有二:一、厭背後有,二、厭背諸欲,這二種力。
寅二、修習諸善2 卯一、標
 第二科修習諸善,說明修習諸善的內容,分二科,第一科標,總相標示六門。
由此二力,不造諸惡。不造惡故,復由六門修習諸善。
 由於阿羅漢有厭背後有、厭背諸欲的二種力,不會造作種種惡法。不造作惡法的緣故,又由六門積極修習諸善。
卯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六門的善法。
謂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
 六門內容包括:四念住、四正斷(勤)、四神足(四如意足)、五根及五力合為一門、七覺支、八正道支,共有六門。
 六門加上二力,是阿羅漢的八種力量。
 此段經文相應的經典如下:
《雜中》第318頁:力相應第43經;累計經數第883經;大正藏(68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有六種力,若種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謂處非處如實知,如來初力。復次、過去、未來、現在,以業法受如實知,如上廣說,是名第二如來力。復次、如來禪、解脫、三昧,正受如實知,如上廣說,是名如來第三力。復次、如來過去種種宿命之事如實知;如上廣說,是名如來第四力。復次、如來天眼淨過於人眼,見諸眾生死此生彼,如上廣說,是名如來第五力。復次、如來結漏已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如上廣說,乃至於眾中師子吼而吼,是名如來第六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們,成就六種智慧力,即是如來,此時能轉動清淨梵輪,於大眾作獅子吼演說正法。
 一、首先能夠如實知道一切事物的道理及不合道理,名如來的第一種智力。
 二、如來如實了知過去、未來、現在,皆依業法受報的情況,如前已詳述的一樣,名如來的第二種智力。
 三、如來對於禪定、三種解脫、三種三昧、正受(禪定)都能如實了知,如前已詳述的一樣,名如來的第三種智力。
 四、如來對於有情過去生所作過的事,壽命有多長,取什麼樣的名字,都能如實了知,名如來的第四種智力。
 五、如來有清淨天眼,能見眾生死後去何處受生的情況,如前所詳述的一樣,名如來的第五種智力。
 六、如來愛見煩惱已經斷盡,得到無煩惱的清淨心解脫與智慧解脫,如前所詳述的一樣,名如來的第六種智力。
《雜中》第319頁:力相應第44經;累計經數第884經;大正藏(67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有來問我者,如來處非處力,如如來處非處智力,所知見覺成等正覺,為彼記說。若復來問如來自以業受智力,如如來自以業受智力,所知見覺,成等正覺,為彼記說,是名第二如來智力。若有來問如來禪定、解脫、三昧、正受智力,如如來禪定、解脫、三昧、正受,為彼記說。若有來問宿命所更智力,如如來宿命所更,所知見覺,為彼記說。若有來問如來天眼智力,如如來天眼所見,為彼記說。若有來問如來漏盡智力,如如來漏盡智力,所知見覺,為彼記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的六力與前經相同,敘說若有向佛請問六力,佛將依六力之知見為其解說。
《雜中》第320頁:力相應第45經;累計經數第885經;大正藏(68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力,何等為七?信力,精進力,慚力,愧力,念力,定力,慧力」。爾時、世尊即說偈言:「信力、精進力,慚力及愧力,正念、定、慧力,是說名七力。成就七力者,得盡諸有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告訴比丘成就七力:信力、進力、念力、定力、慧力,慚力、愧力,能盡諸有漏。
《雜中》第320頁:力相應第46經;累計經數第886經;大正藏(68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力,如上說。差別者:「是故比丘當如是學。我當成就信力;如是精進力、慚力、愧力、念力、定力、慧力,亦當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七力,鼓勵比丘應當成就七力。
《雜中》第320頁:力相應第47經;累計經數第887經;大下藏(69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力,如上說。差別者,爾時世尊即說偈言:「信力、精進力,及說慚、愧力,念力、定、慧力,是名為七力。七力成就者,疾斷諸有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七力成就者,能很快斷除一切煩惱。
《雜中》第321頁:力相應第48經;累計經數第888經;大正藏(69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力,何等為七?信力,精進力,慚力,愧力,念力,定力,慧力。何等為信力?於如來所起信心,深入堅固,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餘同法所不能壞,是名信力。何等為精進力?謂四正斷,如上廣說。何等為慚力?謂恥惡不善法,如上說。何等為愧力?於可愧事愧,愧起惡不善法,如上說。何等為念力?謂四念處,如上說。何等為定力?謂四禪,如上說。何等為慧力?謂四聖諦,如上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七力的內容:
 一、信力:如來所生起的信心,深入堅固,是諸天、魔王、梵天、沙門、婆羅門,以及其餘同類之法所不能毀壞。
 二、精進力:是指四正斷。
 三、慚力:是指對自己所作邪惡不善之法感到羞恥。
 四、愧力:對於造作可愧的惡不善法,內心產生愧對諸佛、菩薩之心。
 五、念力:是指四念住。
 六、定力:是指四禪。
 七、慧力:是指四聖諦。
《雜中》第321頁:力相應第49經;累計經數第889經;大正藏(69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八力,何等為八?謂自在王者力,斷事大臣力,結恨女人力,啼泣嬰兒力,毀呰愚人力,審諦黠慧力,忍辱出家力,計數多聞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八力的名相,分別是自在王者力、斷事大臣力、結恨女人力、啼泣嬰兒力、毀呰愚人力、審諦黠慧力、忍辱出家力、計數多聞力,於第50經中會有解釋。
《雜中》第322頁:力相應第50經;累計經數第890經;大正藏(69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謂自在王(者)力者,王者現自在威力。斷事大臣力者,大臣現斷事之力。結恨女人力者,女人之法,現結恨力。啼泣嬰兒力者,嬰兒之法,現啼泣力。毀呰愚人力者,愚人之法,觸事毀呰。審諦黠慧力者,智慧之人,常現審諦。忍辱出家力者,出家之人,常現忍辱。計數多聞力者,多聞之人,常現思惟計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說明八力的內容:
 一、王者自在力,是指王者常顯現自在的威力。
 二、大臣斷事力,是指大臣常顯現判斷事情的功力。
 三、嬰兒啼泣力,是指嬰兒的特性,常顯現啼泣的氣力。
 四、女人結恨力,是指女人的特性,常顯現結恨的力量。
 五、愚人毀呰力,是指愚人的特性,常遇事則顯現詆毀訶責人之力。
 六、黠慧人審諦力,是指有智慧的人,常顯現出對真理了解的能力。
 七、出家人忍辱力,是指出家人常顯現忍辱的耐力。
 八、多聞人計數力,是指多聞之人,常顯現思惟策畫的能力。
《雜中》第322頁:力相應第51經;累計經數第891經;大正藏(69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舍利弗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漏盡比丘有幾力」?佛告舍利弗:「漏盡比丘有八力。何等為八?謂漏盡比丘心順趣於離,流注於離,浚輸於離;順趣於出,流注於出,浚輸於出;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若見五欲,猶見火坑;如是見已,於欲念、欲受、欲著,心不永住。修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佛說此經已,尊者舍利弗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舍利弗:漏盡比丘的心趣向遠離諸欲惡不善法,流注遠離欲惡不善法,通達遠離的功德;隨順趣向於出離,流動注入於出離,浚輸於出離;順趨於涅槃、流注於涅槃、輸向於涅槃。如果見到五欲(色、聲、香、味、觸),猶如見到火坑一般;有這樣的知見後,對於貪欲的意念、貪欲的感受、貪欲的染著等,內心不會永遠住著,能修習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等法。」
 相應本論所說:諸阿羅漢成就八力,如實領受貪瞋癡等永盡無餘,不造諸惡,修習諸善。趣向遠離、出離、般涅槃故,厭背後有。厭背因緣,不造惡業。由此二力,不造諸惡。不造惡故,復由六門修習諸善,謂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
《雜中》第322頁:力相應第52~53經;累計經數892~893經;大正藏(695~696)經
 如尊者舍利弗問經,如是異比丘問,佛問諸比丘經,亦如上說。
 如尊者舍利弗問經,將尊者舍利弗改成異比丘問,是第52經。改成佛問諸比丘經,是第53經。
 經文內容同51經。
子五、有學2 丑一、出佛說
 第五科有學,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力攝別頌下,第三句「阿羅漢有學」的有學,舉出佛說有學聖者與佛功德的差別及顯示差別的道理,分二科;第一科出佛說,舉出佛說有學聖者與佛功德的差別。
復次,諸佛如來依自利行及利他行,為欲顯己與諸弟子有差別故,說如是言:諸有學者成就五力,唯有如來成就十力。
 其次,諸佛依利益自己及利益其他有情的修行,為了想要顯示自己與諸聲聞弟子有所差別,說這樣的話:諸有學弟子成就信進念定慧五種善根力,只有佛能成就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勝劣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十種智慧力。
《披》諸有學者成就五力者:成就信、勤、念、定、慧力,是名五力。由此五種具大威勢,摧伏一切魔軍勢力,能證一切諸漏永盡,是故名力。
 諸有學聖者成就信、勤、念、定、慧五種善根力:一、對三寶的信心,破除一切邪信;二、精勤修學四正勤,斷除諸惡;三、修四念處獲得正念;四、專心靜慮斷除諸欲煩惱;五、觀悟四諦,成就智慧,得自在解脫,是名五力。由這五種善根力,具足廣大的威德勢力,能摧滅降伏一切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等勢力,能令一切愛見煩惱永遠斷除,證得阿羅漢,故名力。
 此處五力是指信、進、念、定、慧,另有說五力是信、進、慚、愧、慧。
丑二、顯彼義2 寅一、於諸有學
 第二科顯彼義,顯出諸有學、諸如來,成就智力後,所得究竟果的義利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於諸有學,說明於諸多有學聖者成就阿羅漢果及自義究竟。
若有成就有學五力,行自利行諸聖弟子,獲得最上阿羅漢果,從此無間,一切自義皆得究竟。
 若有一類諸聖弟子,成就有學聖者信進念定慧的五種善根力,為利益自己而勤修出世間涅槃義利之行,能獲得最殊勝的阿羅漢果,從此沒有間斷,一切對自己有義利的聖道果,都能究竟圓滿。
寅二、於諸如來2 卯一、略辨相2 辰一、成就二行
 第二科於諸如來,略辨於諸如來所成就及顯其殊勝,指菩薩地已廣說,分二科;第一科略辨相,要略分別諸如來所成就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成就二行,佛成就自利及利他的二種修行。
如來獲得阿羅漢已,成就十力,行利他行,即用利他以為自義。設於是時,一切所化其事究竟,入無餘依般涅槃界,當知爾時,於所作事方得圓滿。
 佛圓滿無上菩提時,已獲得阿羅漢的功德,佛所成就的十種智慧力,是行利益其他有情行,即以利他作為自己的義利。若在此時,佛所教化一切眾生事,已得究竟圓滿,證入無餘依般涅槃界,當可了知,那時,佛的自利利他行所應作事,才得圓滿成就。
辰二、顯其殊勝
 第二科顯其殊勝,顯現佛所修阿羅漢行的殊勝。
若所修行阿羅漢行,若為利他即自義行,此二因緣,於諸弟子皆為殊勝。
 如果佛所修的阿羅漢行能斷盡愛見煩惱及習氣,若是以利益其他有情,即為自己的義利,此自利行、利他行的二種因緣,相對於諸多聲聞及菩薩弟子,佛都是最為殊勝無上的。
卯二、指廣說
 第二科指廣說,指出在〈菩薩地〉已經詳細說過。
如來十力,如菩薩地已廣分別。
 佛的十種智慧力,在〈本地分‧菩薩地‧建立品〉卷49、50已有詳細的分別,這裡不再多說。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310頁:力相應第30經;累計經數870;大正藏(67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力,何等為五?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略說有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五種力。
《雜中》第310頁:力相應第31經;累計經數871;大正藏(674)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諸比丘當作是學:我當勤加精進,成就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弟子應當學信、進、念、定、慧五力,當勤加精進,使令成就。
《雜中》第311頁:力相應第32經;累計經數872;大正藏(675)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彼信力,當知是四不壞淨。精進力者,當知是四正斷。念力者,當知是四念處。定力者,當知是四禪。慧力者,當知是四聖諦」。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弟子當知信心是四不壞淨,精進力是四正勤,念力是四念處,定力是四靜慮,慧力是四聖諦。
《雜中》第311頁:力相應第33經;累計經數873;大正藏(676)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我成就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們應該修學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五種力。
《雜中》第311頁:力相應第34經;累計經數874;大正藏(677)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學力,何等為五?謂信力是學力,精進力是學力,慚力是學力,愧力是學力,慧力是學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有信、進、慚、愧、慧五種有學力。
《雜中》第312頁:力相應第35經;累計經數875;大正藏(678)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諸比丘當作是學;我當成就信力是學力,成就精進力是學力,成就慚力是學力,成就愧力是學力,成就慧力是學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應當修學成就信等五種學力。
《雜中》第312頁:力相應第36經;累計經數876;大正藏(679)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何等信力是學力?於如來所,善入於信,根本堅固,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餘同法所不能壞。何等為精進力是學力?謂四正斷,如前廣說。何等為慚力是學力?謂羞恥,恥於起惡不善法、諸煩惱數,受諸有,熾然苦報,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慚力是學力。何等為愧力是學力?謂諸可愧事而愧,愧起諸惡不善法、煩惱數,受諸有,熾然苦報,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愧力是學力。何等為慧力是學力?謂聖弟子住於智慧,成就世間生滅智慧,賢聖出、厭離、決定、正盡苦,是名慧力是學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詳細敘述信等五種有學力。
 一、信力是學力。對佛的功德能善巧證入清淨信,信的根本力量非常堅固,是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其他的修行人所不能破壞。
 二、精進力是學力。即是四正斷。
 三、慚力是學力。羞恥自己身語意造作惡不善法,將於未來世領受生死的憂悲惱苦,這件事很令人慚愧。
 四、愧力是學力。造作惡不善法,愧對諸佛、菩薩、賢聖、諸天、護法善神等生起慚愧心。
 五、慧力是學力。聖弟子修習成就世間生滅的苦集智慧,能出離世間,厭離三有,決定成就聖道,盡除種種苦惱,令出世間滅道究竟圓滿。
《雜中》第312頁:力相應第37經;累計經數877;大正藏(680)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所說,差別者:「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我當成就信力是學力,精進力、慚力、愧力、慧力是學力」。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諸比丘當成就信等五力,內容相似於35經。
《雜中》第313頁:力相應第38經;累計經數878;大正藏(68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善法,若變、若退、若不久住者,他人審以五種白法來呵責汝。何等為五?言:汝不以信入於善法,若依信者,能離不善法,修諸善法。汝無精進;無慚;無愧;無慧入於善法故,若依慧者,能離諸不善法,修諸善法。若比丘於正法不變、不退、久住者,他人當以五種白法來慶慰汝。何等為五?正信入於善法,若依信者,離不善法,修諸善法;精進;慚;愧;慧入於善法,若依慧者,離不善法,修諸善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對於善法若生起變化、退失、不能久住於善法中,無法斷惡修善,其他人應以信、進、慚、愧、慧五種白法加以呵責,反之,比丘能離不善法,修諸善法,則應以五種白法讚歎慶慰。
《雜中》第313頁:力相應第39經;累計經數879;大正藏(682)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還戒者,退戒者,他人當以五種白法來呵責汝。何等為五?若比丘不以信入於善法,若依信者,離不善法,修諸善法;不以精進;慚;愧;慧入於善法,若依慧者,離不善法,修諸善法。若比丘盡其壽命,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者,他人當以五種白法來慶慰汝,如上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如果捨戒還俗,其他的人當以五種白法呵責。反之,則以五種白法慶慰。
 修行人如果沒有成就信、進、慚、愧、慧五種力量,稍有風吹草動容易退心還俗。
《雜中》第314頁:力相應第40經;累計經數880;大正藏(68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若不欲令惡不善法生者,唯有信善法;若信退減者,不信永住,諸不善法則生。乃至欲令惡不善法不生者,唯有精進,慚,愧,慧。若精進,慚,愧,慧力退減,……惡慧永住者,惡不善法則生。若比丘依於信者,則離不善法,修諸善法。依精進,慚,愧,慧者,則離不善法,修諸善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若信、進、慚、愧、慧等力退減,則不善法能生;比丘應依信、進、慚、愧、慧修習,遠離不善法,修諸善法。
《雜中》第314頁:力相應第41經;累計經數881;大正藏(684)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是名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若復比丘!於色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解脫者,是名阿羅漢慧解脫;受,想、行,識,亦如是說。諸比丘!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有何種種別異」?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如來、應、等正覺者,先未聞法,能自覺知,現法自知,得三菩提;於未來世,能說正法覺諸聲聞,所謂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所未得法能得,未制梵行能制,能善知道,善說道,為眾將導;然後聲聞成就隨法,隨道,樂奉大師教誡教授,善於正法。是名如來、應、等正覺,阿羅漢慧解脫,種種別異。復次、五學力,如來十力。何等為學力?謂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何等為如來十力?謂如來處非處如實知,是名如來初力。若成就此力者,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轉於梵輪,於大眾中能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於過去、未來、現在,業法受、因事報如實知,是名第二如來力。如來、應、等正覺成就此力,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作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應、等正覺,禪、解脫、三昧、正受,染惡、清淨處淨如實知,是名如來第三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知眾生種種諸根差別如實知,是名如來第四力。若成就此力,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悉知眾生種種意解如實知,是名第五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悉知世間眾生種種諸界如實知,是名第六如來力。若於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於一切至處道如實知,是名第七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於過去宿命種種事憶念,從一生至百千生,從一劫至百千劫,我爾時於彼生,如是族,如是姓,如是名,如是食,如是苦樂覺,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我於彼處死此處生,此處死彼處生,如是行、如是因,如是方宿命所更,悉如實知,是名第八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以天眼淨過於人眼,見眾生死時、生時,妙色、惡色,下色、上色,向於惡趣、向於善趣,隨業法受,悉如實知。此眾生身惡業成就,口、意惡業成就,謗毀賢聖,受邪見業,以是因緣,身壞命終墮惡趣,生地獄中。此眾生身善行,口、意善行,不謗賢聖,正見業法受,彼因、彼緣,身壞命終,生善趣天上,悉如實知,是名第九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復次、如來諸漏已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為第十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智,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如此十力,唯如來成就,是名如來與聲聞種種差別」。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敘述如來和阿羅漢所成就智力功德的差別。
 佛開示比丘們,如果比丘對色受想行識五蘊能生起厭離、離欲,乃至滅盡五蘊的因緣,不再得下一生五蘊果報,解脫五蘊苦果,這類行者稱作成就慧解脫的阿羅漢,也稱作三藐三佛陀,而佛與阿羅漢的慧解脫有何不同?
 佛能無師自悟,過去沒有聽聞的緣起法,在現在生命體中,自己能覺悟了知,證得緣起法的實相,得到正覺智慧。
 佛開示佛法,使令諸多的聖弟子能覺悟諸法實相,成就聲聞的聖道果,開示的法有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乃至八聖道分等三十七道品。
 佛能夠善巧的制訂清淨的戒律,什麼是聖道,什麼是非道等。佛也能善說世間道、出世間道,種種道非道。聲聞弟子必須隨順佛所說的法來修行,領受佛的教導及戒律的教誡,才能成就聖道,這是佛與阿羅漢在慧解脫上的種種差異。
《雜中》第317頁:力相應第42經;累計經數882;大正藏(685)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嬰兒,父母生已,付其乳母,隨時摩拭,隨時沐浴,隨時乳哺,隨時消息。若乳母不謹慎者,兒或以草、以土諸不淨物,著其口中,乳母當即教令除去。能時除卻者善,兒不能自卻者,乳母當以左手持其頭,右手探其哽;嬰兒當時雖苦,乳母要當苦探其哽,為欲令其子長夜安樂故。佛告諸比丘:若嬰兒長大有所識別,復持草土諸不淨物著口中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嬰兒長大,有所別知,尚不以腳觸諸不淨物,況著口中」!佛告比丘:「嬰兒小時,乳母隨時料理消息,及其長大智慧成就,乳母放捨,不勤消息,以其長大不自放逸故。如是比丘!若諸聲聞始學,智慧未足,如來以法隨時教授而消息之。若久學智慧深固,如來放捨,不復隨時殷勤教授,以其智慧成就不放逸故。是故聲聞五種學力,如來成就十種智力,如上廣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部經佛舉例譬喻佛與聲聞的智力差別,聲聞的智慧如嬰兒慧,佛像乳母依法隨時教授,等到聲聞智慧堅固即可放捨。
 譬如有一類父母生下嬰兒以後,交給乳母隨時照顧嬰兒所需,為他沐浴、餵奶、消除嬰兒的不舒服。如果乳母不謹慎,嬰兒將草、土、糞等不淨物放入口中,若嬰兒無法自己將穢物吐出,乳母會用左手捧著嬰兒的頭,右手以手指伸入嬰兒口中清除不淨物。雖然當時會令嬰兒很痛苦,但乳母為了令嬰兒安全,即使他哽泣唉叫,乳母也要將他喉嚨裡的不淨物挖出,這是為了令嬰兒能安樂。嬰兒長大後,已能有所識別,不會隨便食用糞便、不淨物、草,甚至不會用腳踏不淨物,此時,乳母則能安心放捨,因為嬰兒已經長大,不會無知放逸。
 此譬喻諸多聲聞弟子、剛開始學習佛法,智慧尚未具足,佛或長老善知識們,隨時以佛法教授,為令斷惡修善,有時會呵斥,令弟子們很痛苦,久學的聲聞弟子如阿羅漢,智慧已經成就不放逸,佛即放捨不須再殷勤教導。
 聲聞為自利而成就信進念定慧或信進慚愧慧五種學力;佛成就十種智慧力,能如實自利利他。
子六、質直3 丑一、標簡所依
 第六科質直,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力攝別頌下,第四句「質直最為後」的質直,說明秉性質直的行者,能證果的四種相貌,分三科;第一科標簡所依,標出簡別質直行者所依四法。
復次,若有自愛、無諂無誑、其性質直補特伽羅,為證自義,有四種相。若依惡說法毗奈耶,便有稽留;要依善說法毗奈耶,乃無稽留。
 其次,如果有一位愛護自己的行者,自愛的人能斷惡修善,且無諂媚、欺誑;不自愛的人則為自身利益不惜造惡。自愛的補特伽羅為成就自己的二種義利:第一種是往人天善趣,修種種的善法將來可以在人天受果報,不墮三惡道;第二種是為得現法涅槃,以聲聞弟子來說,今生可以成就涅槃,這是自義。
 二乘的補特伽羅,為了證得自己的義利,必須在佛法中才能成就四種功德相,若在外道,雖然也有一套宇宙人生的道理,也規定什麼能作,什麼不能作,依惡說法毗奈耶,譬如持牛戒、持狗戒等,會有稽留的障礙。唯依善說法毗奈耶才不會停滯、不會有障礙,才能真實成就自義。
 在〈攝事分〉卷89中說:「諂,心不正直、不明、不顯、解行邪曲。」諂媚即為了取悅於人,是以不正直的言語去逢迎結好於對方。表面好像隨順他人,但其心不正直有所偏頗,不明確告訴他人,自己真正的想法,以行為掩飾心中的想法,對佛法的理解及其修行都有彎曲、不正,故名為諂。
 在〈攝事分〉卷89中說:「為欺罔彼,內懷異謀,外現別相,故名為誑。」為了獲得利益,不是真實有功德,卻假現自己很有功德、很有修行,詭詐為性,誑是與邪命有關,能障不誑邪命為業,通常邪命的人有欺誑的相貌,這是有貪煩惱及癡煩惱的一分所和合現出諂誑的相貌。
 自愛的補特伽羅無邪命,也無需討好他人及諂媚善知識,是自己真實好樂修行,能如實表現出其性質直的本性,個性正直,心口如一。
丑二、別釋四相3 寅一、徵
 第二科別釋四相,各別解釋自義成就的四種相貌,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四相?
 是哪四相?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質直行者的四種相貌。
一、說正法教,二、教授教誡,三、如理通達,四、得真實證。
 一、說正法教。由聽聞善知識所說正知正見的佛法,遠離無因論、惡因論。
 二、教授教誡。得到善知識正確無顛倒的定慧教授、及戒律的教誡。
 三、如理通達。於正法能夠如理作意及通達,具有聞慧及思慧。
 四、得真實證。真實的證得第一義諦,成就無漏的修慧。
 這四種功德相貌成就,是自義成就。
寅三、釋3 卯一、說正法教
 第三科釋,解釋四種相貌,分三科;第一科說正法教,解釋說正法教的相貌。
所聞正法,是諸勝解所依止處。由能遠離無因、惡因,開示稱理正因義故。
 自愛、無諂、無誑的質直行者,所聽聞的正法,是能生強而有力勝解的依止處。
 由正法開示了稱合正理正因的道理,故能遠離惡說法的無因論及惡因論,這是成就自義的第一個相貌。如果錯誤的依止無因及惡因等惡法則無法成就自義。
 「無因論」指一切法都是無因而有的,所有有情現在所領受的一切果報,都是沒有因緣而有的;「惡因論」即宿因論,是主張所有異熟全都是由於過去的宿因而來,或是有一個上帝或自在天變化所創造宇宙人生的創造主,或說殺生沒有罪過這些惡因論,二者皆是不平等因論。
 〈攝事分〉卷88說,無因論及惡因論是錯誤的因果觀,因此不能感得人天善趣,也不能得到解脫的智慧;要修五戒十善才能生到善趣,外道並不提倡這些善法。若好樂解脫必須斷除愛見煩惱,由於在外道所無法得到這種勝解,因此非勝解所依止處。佛法有正確的因果觀,可以開示人天善趣之道,以及解脫道;若要追求人天道必須修五戒十善,若要求解脫道或要求無上菩提道也要有正確的勝解依處。這些正因論與外道的無因及惡因論是相違的。
卯二、教授教誡
 第二科教授教誡,說明戒定慧的教授教誡。
諸有無倒教授教誡,善能隨順斷加行教文義所攝無顛倒法,能令證得如前勝解所依處法。
 質直而行的行者能親近善知識,並接受善知識關於定慧無顛倒的教授及戒律的教誡。善知識所教導的戒定慧,是善能隨順斷除煩惱的加行,得到這種教導要依能詮的名句文身、所詮的義理,文義所含攝的法是無我法二執及常樂我淨的顛倒性,此清淨的法,能令行者證得如前文於佛所開示依止四聖諦、六波羅蜜、十二緣起等聖道法的勝解。這是成就自義第二個相貌。
卯三、如理通達等2 辰一、總標
 第三科如理通達等,說明如理通達等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行者需靠自力的部分。
若有自愛諸善男子,已調相續,有所堪能,來入內法毗奈耶中,得正宣說、得正開悟,便能速疾趣向勝進,如理通達所應通達,亦能實證真所應證。
 若有懂得斷惡修善自愛的諸善男子,已經調伏色受想行識中的諸多煩惱,使得身心有堪能性修學聖道,來到佛所說的法與戒律當中且能契入,又能得到善知識正確的宣說教導,聽聞佛法後,能正思惟並修學佛法,得到正確的開導覺悟,行者很精進,如此便能很快的趣向勝進道,如理通達所應該要通達的緣起諸法,也能夠實修實證所應證得的聖道。
辰二、別釋2 巳一、如理通達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如理通達及得真實證,分二科;第一科,說明如理通達的相貌。
謂四念住以為依止,於有為法,諸聰慧者共許為有、或許為無,皆正了知。於無為法,乃至有頂皆是有上,能正了知是為有上;涅槃無上,如實了知是為無上。如是名為如理通達。
 行者以修身受心法四念住為依止處,對於生住異滅相的有為諸法,世間諸多聰明智慧的人所共許為有的,即大家都認為是有的,如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的;或是共許為無的,即大家都認為沒有的,如一切有為法是常住不變的,這件事是沒有的,都能正確了知。
 聰慧在〈思所成地〉的解釋是身語意三業都與善法相應,身善、語善、意善的人,才稱作聰慧者。如果只是世間的技能才華,沒有與善法相應,都不名聰慧者。
 又對於沒有造作、沒有生住異滅相的無為法,是指非擇滅無為,能夠如正確了知有頂是三有的無上(有頂的非想非非想處,是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最高之頂,在三有中沒有比非想非非想更上的);也能夠正確了知,涅槃是一個大寂滅、大安樂之境,是聖人所成就的功德,這是滅界的境界,滅界是究竟的無上,滅界是將煩惱滅盡的境界,視為究竟解脫;滅界在一切法之上,沒有任何一法在滅界之上。由於行者都能夠如實了知,因此名為如理通達。
《披》於無為法乃至有頂等者:此中無為,義顯非擇滅無為。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離下地欲,諸下地法暫不得生,非永寂滅,由是一切,說名有上。
 於無為法乃至有頂等方面:無為也是有淺有深,有不動無為、非擇滅無為、其它種種的無為,此處的道理是顯示非擇滅無為,這種無為不是經過智慧的簡擇來消滅這些生死輪迴的法相,只是因為緣闕、或自性清淨,才稱為非擇滅無為。
 色界、無色界定都可以稱作不動無為,但是這種不動是煩惱暫時不現行,不是永遠斷除煩惱的種子,名有上。真實的無為是涅槃,涅槃是無上的,與無分別智相應的無為才是無上的。
巳二、得真實證
 第二科得真實證,得證真實解脫的智慧。
又四念住以為依止,由靜定心,於七覺支正修習已,於明解脫究竟作證。如是名為得真實證。
 又,行者以修四念住為依止,精進向上修習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成就寂靜的定心,在定心中修習使令行者能夠證得諸法實相的七覺支。七覺支包括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能夠正確修習七覺支以後,對於解脫煩惱、成就智慧的光明,能究竟作證,這樣的行者是得到真實的成就,名得真實證。
丑三、簡名稽留
 第三科簡名稽留,簡別被滯礙的狀態,名為稽留。
若彼自愛諸善男子,趣入惡說法毗奈耶,於是四處皆不能得,故名稽留。
 如果是自愛的諸善男子,歡喜斷惡修善,本性質直,想要追求聖道,也想要解脫生死,由於因緣不好,加上缺乏正確因果觀,趣入外道的惡說法及律,信了邪教,由於有惡法的取著,及違反聖道的錯誤行為,對於要成就聖道的四種因緣都不能成就,本來要越過此生死大海,卻將自己稽留在凡夫的境界,乃至要到人天善趣也很難,障礙成就涅槃的義利,故名稽留。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如下。
《雜中》第325頁:力相應第58經;累計經數898;大正藏(70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十種如來力,若此力成就,如來、應、等正覺,得先佛最勝處,能轉梵輪,於大眾中師子吼而吼。何等為十?謂如來處非處如實知,是名初力;乃至漏盡,如上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於前第41經是詳說如來的十力,此第58經是簡說如來的十力。
《雜中》第325頁:力相應第59經;累計經數899;大正藏(70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有來問如來處非處智力,如如來處非處智力,所知所見所覺,成等正覺,為彼記說。如是乃至漏盡智力,廣說如上」。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59經也是說明如來的十力。
 佛開示比丘們:如果有人來問佛的十種智慧力,由於佛自己已親身體驗,能詳細為眾生開示。
《雜中》第325頁:力相應第60經;累計經數900;大正藏(70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所有法,彼彼意解作證,悉皆如來無畏智所生。
 第60經說明所有的法門都是佛的無畏智力所產生;如果有比丘質直心生,如來會為其說明五種學力,以及如來的十力。
 於所有的緣起法,各式各樣的意解及親身作證,都是佛所具有的十力、四無所畏智慧所產生的。
 佛所說出來的都是正法教授,都是佛親身體驗到的真理。
 以上經文相應論文的「說正法教」。
若比丘來為我聲聞,不諂、不偽、質直心生,我則教誡、教授,為其說法。晨朝為彼教誡、教授說法,至日中時得勝進處;若日暮時為彼教誡、教授說法,至晨朝時得勝進處。
 此段說明比丘成為佛的聲聞弟子,必須是自愛的補特伽羅,沒有諂媚,沒有虛偽,內心非常的正直;佛才為此弟子作無顛倒教授、教誡,說戒定慧的種種善法。
 若聖弟子因緣具足,早上得到佛的教誡、教授說法,到了中午時,會有所收穫,能得到勝進處,得真實證。若傍晚時得到佛的教授、教誡說法,到第二日早上可以得到受用,得到勝進處。
 以上經文相應論文的「教誡教授」。
如是教授已,彼生正直心:實則知實,不實知不實,上則知上,無上則知無上;當知、當見、當得、當覺者,皆悉了知,斯有是處,
 佛這樣教授聲聞弟子們,比丘們產生正直心。真實有的,知道是真實有;不是真實的,知道不是真實的;有法知道是有法;無法知道是無法。有上則知上,無上則知無上,還有比自己更高的境界,知道這是有上的法;知道涅槃是無上的法。當知、當見、當得、當覺者,皆悉了知,能夠得真實證。
 以上經文相應論文的「如理通達」。
謂五學力,十種如來力。何等為五學力?謂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如來十種力,何等為十?謂是處非處如實知,如上十力廣說。若有來問處非處智力者,如如來處非處智,等正覺所知所見所覺,為彼記說。乃至漏盡智力,亦如是說。諸比丘!處非處智力者,我說是定非不定;乃至漏盡智者,我說是定非不定。定者正道,非定者邪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使令聲聞弟子成就信進念定慧,是五種有學的智慧力,依於佛的十種智慧力予以教授教誡,強調佛所說的十種智慧力,栽培聲聞的信進念定慧五善根力,這都是決定正道,不是邪道。
 以上經文相應論文的「諸有學者成就五力,唯有如來成就十力」。
壬五、覺支攝2 癸一、頌標列
 第五科覺支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第三句「覺道支息念」的覺,建立七覺支差別,乃至修覺知觀行,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此為覺支所攝別頌,以偈頌標示列出將要討論的論題。
復次,嗢柁南曰:
 立差別 食漸次 安樂住 修居後
 其次,覺支攝嗢柁南中的要義包括七項:
 一、安立,由奢摩他、毗鉢舍那、止觀俱品三種差別相,建立七覺支。
 二、差別,由自性、所緣及因緣相差別,說明七覺支有十四種差別。
 三、食,由正作意、數作意為食,長養覺支法,反之則為非食。
 四、漸次,七覺支中,念為所依、擇法為能依、其餘覺支隨其相應而起,名為漸次。
 五、安樂,遠離一切煩惱、奢摩他品隨煩惱、毗鉢舍那品隨煩惱、道未調善等四種因緣,令身心得安樂。
 六、住,說明初、中、後,一切時都應該安住在七覺支中。
 七、修,說明行者修行覺支觀時,須常與二十一種想俱行修。
癸二、長行釋7 子一、立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分七科;第一科立,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覺支攝別頌下,第一句「立差別」的立,說明由奢摩他、毗鉢舍那,止觀俱品三種差別相安立七覺支。
由奢摩他、毗鉢舍那俱品差別,建立覺支。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由奢摩他(止)、毗鉢舍那(觀),俱品是包括止、觀(雙運)三種差別相,建立七覺支,即是七種如實覺悟諸法實相的因。如〈聲聞地〉已經解釋,應可了知七覺支的相貌。
《披》如聲聞地應知其相者:聲聞地說:即此七種如實覺支,三品所攝。謂三覺支奢摩他品攝,三覺支毗鉢舍那品攝,一覺支通二品攝,是故說名七種覺支。謂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此三觀品所攝;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此三止品所攝;念覺支一種,俱品所攝,說名遍行。(陵本二十九卷十一頁2439)其相應知。
 如聲聞地應知其相方面:指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9,979頁中所說,即此七種能令行者如實證得諸法實相的因,由止品、觀品、止觀俱品三品所攝,由此說名七種覺支。擇法、精進、喜三覺支是觀品所攝,安、定、捨三覺支是止品所攝;念覺支通於止觀二品攝,是俱品所攝,修止修觀都要有念,是遍行於止觀的,說名遍行。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9已經說明,其相貌應可了知。七覺支詳細分別如下:
 一、擇法覺支,擇是在定中簡擇諸法,悟入第一義諦,觀察所緣境是無常、苦、空、無我、無我所,簡擇諸法實相的智慧,稱為擇法覺支。
 二、精進覺支,是精勤勵力於正法而不懈怠。
 三、喜覺支,與正法相應時,心常清淨,喜受油然而生。
 以上擇法、精進、喜,三覺支是屬於毗鉢舍那品所攝。
 四、輕安覺支,靜慮相應時,身安穩,心輕安。
 五、定覺支,成就靜慮,心安住所緣境上而不散亂。
 六、捨覺支,心裡沒有惛沈、掉舉、散亂等蓋障,沒有偏頗,不執著,而能夠保持平衡,此時有捨相應,成就平等捨。
 以上輕安、定、捨,三覺支是屬奢摩他品所攝。
 七、念覺支,通於奢摩他、毗鉢舍那二品,由明記不忘的念,將所緣境如實現前,能覺了、能憶念令定慧均等。無論是修奢摩他時令心繫於所緣境上,或修毗鉢舍那觀行時令正念常現前,都以念覺支作依止。
子二、差別
 第二科差別,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覺支攝別頌下,第一句「立差別」的差別,說明七覺支的十四種差別。
復次,自性差別故,及所緣、因緣相差別故,應知七覺支,十四種差別。所緣、因緣相廣分別義,如三摩呬多地及聲聞地應知其相。
 其次,應當了知,在《雜阿含經》覺支相應的第10經(大正藏第713經)中,由七覺分的自性差別,以及所緣、因緣相差別,將七覺支開演成十四種種類。因緣相是指能生起七覺支的資糧。
 《雜集論》卷10中說:七覺支的所緣境,是指四聖諦的如實性,如實性即是勝義,是清淨所緣故。覺支的自體,是指念擇法精進喜安定捨,如是七法,是覺支自體。念覺支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覺支是自體支,是覺自相故。精進覺支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覺支是利益支,由此勢力,身調適故。安定捨這三覺支是不染污支,依此不染污,故體是不染污的。如其次第,由安覺支能除粗重過故不染污,依於定覺支得轉依故不染污,由捨覺支永除貪憂,是不染污體,不染污位為自性故。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故。
 七覺支的十四種差別是:
 一、 內法念住;二、外法念住,依於內身或外境的「所緣相」不同,將念覺分開演成二種。
 三、善法擇;四、不善法擇,有智慧能思惟簡擇善惡法是擇法覺分生起的資糧,此依「因緣相」將擇法覺分開演為二種。
 五、斷不善法精進;六、長養善法精進,依於止息惡法、長養善法的「所緣相」差別,將精進覺分開演為二種。
 七、喜,喜的自性;八、喜處,能生起歡喜相貌的處所,依喜的「自性相」與「因緣相」將喜覺分開演為二種。
 九、身猗息;十、心猗息,身心輕安是生起猗(安)覺分的資糧,依「因緣相」將猗覺分開演為二種。
 十一、定,定的自性,即心一境性;十二、定相,定的相貌,依定的「自性相」與「因緣相」將定覺分開演為二種。
 十三、善法捨;
 十四、不善法捨,依「所緣相」及「因緣相」差別,將捨覺分開演為二種。
 所緣相、因緣相義理的詳細分別,如前〈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及〈本地分•聲聞地〉所說,應當了知其相。
《披》應知七覺支十四種差別者:謂七覺支,自性差別及相差別各說有七,如是總成十四種差別。
 應知七覺支十四種差別方面:是指七覺支的自性以及相狀各說有七種差別,如是合計總成十四種差別相。
《雜中》第336頁:覺支相應第10經;累計經數第910經;大正藏(71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眾多比丘,晨朝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時眾多比丘作是念:今日太早,乞食時未至,我等且過諸外道精舍。眾多比丘即入外道精舍,與諸外道共相問訊慰勞,問訊慰勞已,於一面坐已。諸外道問比丘言:「沙門瞿曇為諸弟子說法:斷五蓋,覆心,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轉趣涅槃;住四念處,修七覺意。我等亦復為諸弟子說:斷五蓋,覆心,慧力羸;善住四念處,修七覺分。我等與彼沙門瞿曇,有何等異?俱能說法」。時眾多比丘聞外道所說,心不喜悅,反呵罵,從座起去。入舍衛城乞食已,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以諸外道所說,具白世尊。爾時、世尊告眾多比丘:「彼外道說是語時,汝等應反問言:諸外道!五蓋者種應有十,七覺者種應有十四。何等為五蓋之十,七覺之十四?如是問者,彼諸外道則自駭散,說諸外道法,瞋恚、憍慢,毀呰、嫌恨,不忍心生,或默然低頭,失辯潛思。所以者何?我不見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聞我所說,歡喜隨順者,唯除如來及聲聞眾於此聞者。
 此經佛陀主要說明何謂五蓋的十種種類與十四種的七覺支分。
 此段先說明此經緣起:諸外道難問比丘們,外道法也能說斷五蓋、住四念處、修七覺支,如此與佛說法有何差別?比丘們不能答,返回精舍後告佛,佛陀開示比丘們如何反問外道,並揭示五蓋的十種類與十四種七覺支分的內容。
諸比丘!何等為五蓋之十?謂有內貪欲,有外貪欲:彼內貪欲者,即是蓋,非智,非等覺,不轉趣涅槃;彼外貪欲即是蓋,非智,非等覺,不轉趣涅槃。謂(有)瞋恚,有瞋恚相:若瞋恚及瞋恚相,即是蓋,非智,非等覺,不轉趣涅槃。有睡,有眠:彼睡、彼眠即是蓋,非智,非等覺,不轉趣涅槃。有掉,有悔:彼掉、彼悔即是蓋,非智,非等覺,不轉趣涅槃。有疑善法,有疑不善法:彼善法疑、不善法疑即是蓋,非智,非等覺,不轉趣涅槃。是名五蓋說十。
 什麼是五蓋的十種種類?
 一、內貪欲,貪此身體內身的色聲香味觸;二、外貪欲,貪著其他有情或無情的色聲香味觸;三、瞋恚的自性,心中有瞋;四、瞋恚的相貌,瞋心外顯於色;五、睡眠,重的睡眠;六、惛沈,輕的睡眠;七、掉舉,回憶過去美好的事;八、惡作,後悔已作的善惡法;九、善法疑,於三寶、四聖諦等善法的懷疑;十、不善法疑,懷疑不善法真的會得到苦果嗎?
 以上十種法都是蓋障,皆會蓋覆行者的智慧,不是智慧的相貌,不能平等的覺悟,也不能展轉趣向於涅槃。由此可見五蓋可以開成十種,是名五蓋說十。
何等為七覺分說十四?有內法心念住,有外法心念住:彼內法念住,即是念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外法念住,即是念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有擇善法,擇不善法:彼善法擇,即是擇法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不善法擇,即是擇法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有精進斷不善法,有精進長養善法:彼斷不善法精進,即是精進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長養善法精進,即是精進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有喜,有喜處:彼喜即是喜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喜處亦即是喜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有身猗息,有心猗息:彼身猗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心猗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有定,有定相:彼定即是定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定相即是定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有捨善法,有捨不善法:彼善法捨即是捨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彼不善法捨即是捨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是名七覺分說為十四」。佛說此經已,眾多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什麼是七覺支分可說有十四種種類?
 一、 內法念住;二、外法念住,於內身或外法皆有正念觀照,此二者皆屬於念覺分。
 三、善法擇;四、不善法擇,有智慧能思惟簡擇善惡法,此二者皆屬於擇法覺分。
 五、斷不善法精進;六、長養善法精進,能止息惡法長養善法,此二者皆屬於精進覺分。
 七、喜,喜的自性;八、喜處,能生起歡喜相貌的處所,此二者皆屬於喜覺分。
 九、身猗息,指身安;十、心猗息,指心安,此二者皆屬於猗(安)覺分。
 十一、定,定的自性,即心一境性;十二、定相,定的相貌,此二者皆屬於定覺分。
 十三、善法捨;十四、不善法捨,棄捨有分別的善法與不善法,成就無分別的第一義諦,此二者皆屬於捨覺分。
 此十四種法皆是智慧的相貌,能平等的覺悟,也能令行者展轉趣向於涅槃。由此可見七覺支分可以開演成十四種,是名七覺分說為十四。佛說此經已,眾多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338頁:覺支相應第11經;累計經數第911經;大正藏(71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眾多比丘,如上說,差別者:「有諸外道出家作如是說者,當復問言:若心微劣、猶豫者,爾時應修何等覺分?何等為非修時?若復掉心者,掉心、猶豫者,爾時復修何等覺分?何等為非時?如是問者,彼諸外道心則駭散,說諸異法,心生忿恚,憍慢、毀呰,嫌恨、不忍,或默然低頭,失辯潛思。所以者何?我不見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聞我所說歡喜隨喜者,唯除如來及聲聞眾於此聞者。
 此經緣起與前第10經相同,唯差別在於佛開示比丘們如何反問外道的內容不同,並揭示當行者心微劣、退縮、沈滯、萎靡不振、猶豫不決時,不應繼續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而是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當行者心有掉舉、散亂這些搖動不定的情形出現時,不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而是應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
諸比丘!若爾時其心微劣,其心猶豫者,不應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所以者何?微劣心生,微劣猶豫,以此諸法增其微劣故。譬如小火,欲令其燃,增以燋炭,云何比丘!非為增炭令火滅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如是比丘!微劣、猶豫,若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者,此則非時,增懈怠故。若掉心起,若掉心、猶豫,爾時不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所以者何?掉心起,掉心、猶豫,以此諸法,能令其增。譬如熾火,欲令其滅,足其乾薪,於意云何?豈不令火增熾燃耶」?比丘白佛;「如是,世尊」!佛告比丘:「如是掉心生,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增其掉心。」
 如果行者心微劣、退縮、沈滯、萎靡不振、猶豫不決時,又繼續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將令微劣的心更加沒有力量緣取所緣境,更加的惛沈睡眠。譬如微小的火欲令它燃燒熾然,卻反而是覆蓋上已經燒過的炭,此時小火反而會因空氣不足,導致煙消火滅;因此當心微劣、猶豫時,若繼續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會增加心裡的懈怠、鬆散,此時不是修止的時候。
 如果行者心生起掉舉、散亂,又繼續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將令掉舉亢奮的心更加熾盛。譬如火燃燒得很旺盛,欲令火滅,卻反而增加乾柴,導致火燒得更旺盛,因此當心掉舉躁動時,若繼續修毗鉢舍那的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會使令心掉舉的更加厲害。
諸比丘!若微劣心生,微劣、猶豫,是時應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所以者何?微劣心生,微劣、猶豫,以此諸法示教、照喜。譬如小火,欲令其燃,足其乾薪,云何比丘!此火寧熾燃不」?比丘白佛:「如是世尊」!佛告比丘;「如是微劣心生,微劣、猶豫,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示教、照喜。若掉心生,掉心、猶豫,修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所以者何?掉心生,掉心、猶豫,此等諸法,能令內住一心攝持。譬如燃火,欲令其滅,足其燋炭,彼火則滅。如是比丘!(掉心生),掉心猶豫,修擇法覺分,精進、喜(覺分),則非時;修猗、定、捨覺分,自此則非時。此等諸法,內住一心攝持。念覺分者,一切兼助」。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若行者心微劣、退縮、沈滯、猶豫不決時,應修習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譬如微小的火欲令它燃燒熾然變成大火,應當添加乾薪,乾薪是比喻毗鉢舍那的觀。
 若行者心有掉舉、散亂出現時,應修習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此等諸法能令心向內而住,專注攝持於一所緣境;譬如已經點燃的火欲令熄滅,應當添加燒過的燋炭,燋炭是比喻奢摩他的定,能令掉舉之火熄滅,心會向內安住,一心攝持。念覺分則是於一切時皆需修習的,名一切兼助。佛說此經已,眾多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子三、食2 丑一、舉為食3 寅一、標
 第三科食,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覺支攝別頌下,第二句「食漸次」的食,食可作正面或負面的解釋,若是說明覺支的食,例如時常數數的如理作意,容易成就覺悟的因緣,能隨順長養覺支法,這樣的食即屬正面,反之,不能長養覺支者,則是負面的非食,分三科;第一科舉為食,舉出能作為覺支法的食,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二種。
復次,於能隨順覺支法中,略有二種無倒作意,當知總與覺支為食。
 其次,在行者能夠隨順七覺支的修法當中,要略來說內心有二種無顛倒的如理作意,應當了知這二種作意可以長養七覺支,以此為食,能使它強盛、壯大。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二?
 是哪二種?
寅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二種無倒作意。
一、正作意,二、數作意。
 一、正作意:指正確的如理作意。正是聖之義,與諸佛菩薩等聖者的作意相應,都是要給予眾生利益安樂的,既有有慈悲想,並且與般若相應,能隨順我空、法空的智慧,這種作意,名正作意,能幫助自己也親證覺悟,因此正作意是覺支的食物。
 二、數作意:能時常一次次的都這樣正作意,也是成就的必要因緣,因此數作意是覺支的食物。
丑二、翻非食
 第二科翻非食,反過來說明不如理作意,不能長養覺支,故屬非食。
與此相違,當知非食。
 與此正作意、數作意不同者,如常常的不如理作意,名非食。 
 以上論文相應的共有三經,為第12~14經,其中,由於第12經篇幅較長,因此分段顯示如下。
《雜中》第340頁:覺支相應第12經;累計經數912經;大正藏(71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蓋、七覺分,有食、無食,我今當說。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譬如身依食而立非不食,如是五蓋依於食而立非不食。
 此段說明佛要開示比丘們五蓋、七覺分有食及非食的差別。如身體要依止食物才能成立與安住,五蓋也要有食物才會現前,如果以非食善巧的對治,五蓋則不會現前。
 以下說明五蓋以何為食。於〈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也曾說到五蓋的食、非食,可對照卷11、12那一大段論文一起理解。
貪欲蓋以何為食?謂觸相,於彼不正思惟,未起貪欲令起,已起貪欲能令增廣,是名欲愛蓋之食。
 貪欲蓋以觸相(淨妙相)為食,即是妙觸相,如接觸到色聲香味觸男女時有不正確的思惟,由此不如理作意,認為它非常的美好,令未生起的貪欲心生起,已生起的貪欲心更加增長廣大,因此妙觸相是貪欲蓋的食物。
何等為瞋恚蓋食?謂障礙相,於彼不正思惟,未起瞋恚蓋令起,已起瞋恚蓋能令增廣,是名瞋恚蓋食。
 瞋怒憤恚蓋以障礙相為食,覺得眼前的人事物障礙到自己,影響自己的權力、名利、心情等,這些不正確思惟,能使未起的瞋恚蓋令起,已起的瞋恚蓋更增廣,故名瞋恚蓋食。
何等為睡眠蓋食?有五法。何等為五?微弱,不樂,欠呿,多食,懈怠;於彼不正思惟,未起睡眠蓋令起,已起睡眠蓋能令增廣,是名睡眠蓋食。
 睡眠蓋以五法為食:
 一、微弱。緣所緣境時心力不足,或身羸心微弱。
 二、不樂。不好樂所修,包括不知道佛法的殊勝,既沒有正信,於止觀也不熟練,於所緣境心不好樂,因此一上座即容易睡著。
 三、欠呿。打呵欠之義。「呿」指張口,讀音同「區」,有時打哈欠是因為缺氧,因此也會想睡覺。
 四、多食。吃太多也容易想睡,因此修行人應知量而食。
 五、懈怠。即沒有精勤想要斷惡修善的心情、想法。
 在這五種因緣上有不如理作意思惟,能使未起的睡眠蓋令起,已起睡眠蓋令增廣,因此這五種因緣是睡眠蓋的食。
何等為掉悔蓋食?有四法。何等為四?謂親屬覺,人眾覺,天覺,本所經娛樂──覺──自憶念,他人令憶念而生覺;於彼起不正思惟,未起掉、悔令起,已起掉、悔令其增廣,是名掉悔蓋食。
 掉悔蓋(掉舉與惡作)以四法為食:
 一、親屬覺。即親里尋思,覺是分別之義,人雖坐在禪堂,但內心一直想著父母兄弟姊妹親戚朋友,由此不斷尋思與掛礙,會有許多的掉舉。
 二、人眾覺。指親屬以外其他的朋友眾或信徒等,也是掉悔蓋的因緣。
 三、天覺。想要生天的不正思惟也是掉悔蓋的食。
 四、本所經娛樂,覺,自憶念。過去曾經很快樂的境界,如與朋友在一起飲食、唱歌、跳舞等,於此分別、自己憶念時很高興,容易有掉悔蓋;他人令憶念而生覺,由其他人來引發而憶念的,如大家一起談論過去事等,這都是掉舉的因緣。
 以上四法,能使沒有生起掉悔蓋生起,已生起的掉悔蓋令增廣,名掉悔蓋之食。
何等為疑蓋食?有三世。何等為三?謂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於過去世猶豫,未來世猶豫,現在世猶豫;於彼起不正思惟,未起疑蓋令起,已起疑蓋能令增廣,是名疑蓋食。
 疑蓋以有三世為食:對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種種的緣起法有所懷疑,包括對於三寶、四諦等佛法,以及對於世、出世間的因果有猶豫,於此起不正思惟,能令未生起的疑蓋生起,已生起的疑蓋令增廣,是名疑蓋食。
 以上是解釋五蓋的食,以下則說明七覺分的不食。
譬如身依於食而得長養非不食,如是七覺分依食而住,依食長養非不食。
 這如同身體要有食物才能長養,並非以不食能得長養。七覺分也一樣需依食而住,如果不依食,七覺支則不能長養。
何等為念覺分不食?為四念處不思惟,未起念覺分不起,已起念覺分令退,是名念覺分不食。
 先說反面的:
 什麼樣的因緣使令自己的念覺分不能得到食?是自己不思惟身受心法四念處,如此未起的念覺分不能生起,已起的正念也會退失,是名念覺分不食。
何等為擇法覺分不食?謂於善法選擇,於不善法選擇,於彼不思惟,未起擇法覺分令不起,已起擇法覺分令退,是名擇法覺分不食。
 什麼是障礙擇法覺分的因緣?是對於善、不善法懶於決擇,若對於自己身語意三業的善不善法都不能思惟決擇,名擇法覺分不食。如果不思惟,是不能生起擇法覺分的。
何等為精進覺分不食?謂四正斷,於彼不思惟,未起精進覺分令不起,已起精進覺分令退,是名精進覺分不食。
 什麼樣的境界是使令自己不能精進、精進覺分不能得食?即對於四正斷的斷惡生善有不正思惟。包括自己有什麼已生惡令斷、未生善不生等,都不仔細觀察,不正視檢討,久了會習以為常,無法精進的斷除惡法、修習善法,由此不能精進,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問題。應該每日保持如初出家的歡喜心與精進心,若能如此,修行很容易進步。
何等為喜覺分不食?有喜、有喜處法,於彼不思惟,未起喜覺分不起,已起喜覺分令退,是名喜覺分不食。
 什麼是障礙喜覺分的因緣?歡喜的原因是有喜的自性,是一種歡喜心,對於喜所依止的處所,即六根、六塵等生活中的境界相,如與人相處,或作執事,或上早晚殿等,這些因緣都是生起歡喜的處所。於這些所緣境(喜處法),若不常思惟自己有幸在佛法僧三寶中學習,應該心生歡喜,而後發願面對每一件事都是喜處法,每一個處所都能生起歡喜,則未起的喜覺分不起,已起的喜覺分易退,這是喜覺分的不食。
 歡喜心也是一種很好的布施,其他有情看修行人因法喜而那麼快樂,也會引發想修行的心。
何等為猗覺分不食?有身猗息及心猗息,於彼不思惟,未生猗覺分不起,已生猗覺分令退,是名猗覺分不食。
 什麽是猗覺分不食?猗是安,包括身安及心安。由於不思惟猗覺分,不明白如何讓身心安樂住,則使未生的猗覺分不生,已生的猗覺分退失,本來得到的猗覺分也會退失,這是猗覺分不食。
何等為定覺分不食?有四禪,於彼不思惟,未起定覺分不起,已起定覺分令退,是名定覺分不食。
 什麽是定覺分不食?有初、二、三、四,四種禪,若內心都不想追求禪定,於其中的所緣與方法都不思惟,當然也不可能得定,除了沒有生起的禪定不能生起,乃至已生起的禪定也會退失,是名定覺分不食。
何等為捨覺分不食?有三界,謂斷界、無欲界、滅界。於彼不思惟,未起捨覺分不起,已起捨覺分令退,是名捨覺分不食。
 什麼是捨覺分不食?捨主要是強調棄捨煩惱,棄捨煩惱有斷界、無欲界、滅界,三種境界。
 1. 斷界:斷除分別起的煩惱是屬於斷界,如果成就斷界能證得初果。
 2. 無欲界:是修道位,成就斷界以後,要繼續斷除俱生起的薩迦耶見、貪欲、邊執見,及其它俱生起的煩惱,要離欲故名無欲界,無欲界圓滿能成就有餘依的滅界。
 3. 滅界:主要說的是入無餘依涅槃,證滅的境界,如〈攝事分〉卷85說:此有餘依滅故,名為滅界。若證得阿羅漢果還有果報身在時,名有餘依涅槃。但也有說,證得阿羅漢果即是滅界。
 如果不常常思惟斷煩惱這件事,既不能令未起的捨覺分生起,乃至已經生起的捨覺分也會退失,已起的捨覺分是現在有想要斷除煩惱,但若不常常思惟斷界、無欲界、滅界的功德,並不會想要精進的棄捨煩惱,如此捨覺分不能生起,是名捨覺分不食。
 以上都是七覺分的不食,是由反面的黑業來說,以下是說到白業。
何等為貪欲蓋不食?謂不淨觀,於彼思惟,未起貪欲蓋不起,已起貪欲蓋令斷,是名貪欲蓋不食。
 什麼是貪欲蓋不食?是要修不淨觀,若常修不淨觀,沒有生起的貪欲蓋會不生起,已生起的貪欲蓋會斷除,是名貪欲蓋不食。
何等為瞋恚蓋不食?彼慈心,思惟,未生瞋恚蓋不起,已生瞋恚蓋令滅,是名瞋恚蓋不食。
 什麼是瞋恚蓋不食?如果感覺自己瞋心較重,要常常修慈心三昧,祝願一切眾生身體健康,心情快樂,遠離憂愁,遠離煩惱等,乃至都能夠成就無上菩提。常常這樣祝願眾生,可以對治自己的瞋恚蓋,這是瞋恚蓋不食的因緣。
何等為睡眠蓋不食?彼明照,思惟,未生睡眠蓋不起,已生睡眠蓋令滅,是名睡眠蓋不食。
 什麼是睡眠蓋不食?對治睡眠蓋要常常思惟光明相,如色相的光明,包括思惟太陽、月亮的光明,或諸天身的光明等,乃至是法光明,以這些方法可以對治自己的睡眠蓋。
何等為掉悔蓋不食?彼寂止,思惟,未生掉悔蓋不起,已生掉悔蓋令滅,是名掉悔蓋不食。
 什麼是掉舉與後悔蓋的不食?要使掉悔蓋停止、不思惟,令心寂止,應修九心住,包括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由於思惟九心住,依佛所開示的方法修奢摩他,可對治掉悔蓋。
何等為疑蓋不食?彼緣起法思惟,未生疑蓋不起,已生疑蓋令滅,是名疑蓋不食。譬如身依食而住,依食而立,如是七覺分依食而住,依食而立。
 什麼是疑蓋不食?疑蓋是對緣起法沒有正確的認識,因此若常常深入的思惟世、出世間的因果緣起等法,乃至由此知道一切緣起法是沒有真實性的,能令內心所有的疑蓋斷除,使未生的疑不生,已生的疑令滅,這是疑蓋的不食。
 譬如色身是依食而住,依食而安立,七覺分的滋養也一樣要依食而住,依食而立。因此接著說明七覺分的食。
何等為念覺分食?謂四念處,思惟已,未生念覺分令起,已生念覺分轉生令增廣,是名念覺分食。
 四念處是念覺分的食,若能常常保持正念、思惟四念處,使正憶念的所緣境不失去,能使未生的念覺分令起,已生念覺分轉令增廣,是名念覺分食。
何等為擇法覺分食?有擇善法,有擇不善法,彼思惟已,未生擇法覺分令起,已生擇法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擇法覺分食。
 有決擇善法、不善法,是擇法覺分的食,能決擇哪些是善、哪些是不善,並常常的向內觀照自己日常生活有沒有與善法相應?或還在不善法的因緣裡?若很努力想要修行,可是又以很多不善法為食,這應該要注意,會變成竹影掃階塵不動,是白費心思,由思惟已,未生擇法覺分令起,已生擇法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擇法覺分食。能常常擇善法、不善法,是名擇法覺分食。
何等為精進覺分食?彼四正斷,思惟,未生精進覺分令起,已生精進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精進覺分食。
 常思惟四正斷,是精進覺分的食,精進的行者常常想要斷惡生善,四正斷的願欲很強,如此能使未生精進覺分令起,已生精進覺分令增廣,是名精進覺分食。
 佛在諸經中也曾提到有些精進比丘的相貌:比丘如果出門辦事,會想到自己今日出門辦事,沒有靜坐,回來要趕快補功德;或道場有事,需作執事等,也會想自己作執事時,無法很專心的修四念住,一有時間應該趕快修;乃至於補衣服或用餐等日常生活,會想到瑣碎之事已浪費那麼多時間,應該趕快去修行,都是會這樣想的。懶惰放逸者則恰好相反,會想:今日已經出去辦事,有修福報,不用再修四念住;或已經有煮飯、有縫衣服,太累了,應該多休息,替自己找很多理由,不想精進,由此不能無間修習。
何等為喜覺分食?有喜、有喜處,彼思惟,未生喜覺分令起,已生喜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喜覺分食。
 哪些是喜覺分之食?原來喜也是要思惟的,包括喜的自性(歡喜這件事使自己身心安樂)以及歡喜的處所(即歡喜的因緣),這些都要思惟。如作什麼善法因緣使令自己能法喜充滿、或思惟佛菩薩等聖者們莊嚴清淨的功德境界,令自己生起歡喜好樂心等,常常思惟使自己生歡喜的因緣,隨著此因緣去作,沒有生起的歡喜心會生起,已生起的歡喜心又會增長廣大,這是喜覺分的食。
何等為猗覺分食?有身猗息、心猗息,思惟,未生猗覺分令起, 已生猗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猗覺分食。
 哪些是猗覺分之食?有身猗息、心猗息,這也是要去思惟的,包括思惟怎樣能令身心可以得到安樂?如心情平靜、不起煩惱、飲食知量等,由於身心是相關連的,凡夫還無法將身心分開,因此應時常調身、調息、調心。常常認真的思惟,使未生的猗覺分令起,已生的身心安樂令增廣,是名猗覺分的食。
何等為定覺分食?謂有四禪,思惟,未生定覺分令生起,已生定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定覺分食。
 哪些是定覺分食?指有四種禪,於此應常思惟,而使未生定覺分應令生起,已生定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定覺分食。應這樣給定覺分因緣。
何等為捨覺分食?有三界。何等三?謂斷界,無欲界,滅界。彼思惟,未生捨覺分令起,已生捨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捨覺分食」。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哪些是捨覺分食?有三界。何等為三?即:斷界,無欲界,滅界(此三界如前已說,不再贅述)。行者於此三者功德若能思惟,可使未生捨覺分令起,已生捨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捨覺分食。常常這樣思惟才能成就捨覺分,是捨覺分的因緣。
 以上是第12經,說明了五蓋與七覺分的食與不食。
 接著則是第13經。
《雜中》第342頁:覺支相應第13經;累計經數913經;大正藏(71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生,已生惡不善法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不生,已生則退,所謂不正思惟。
 諸比丘!不正思惟者,未生貪欲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念覺分不生,已生者令退;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
 我不見一法,能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所謂正思惟。
 比丘!正思惟者,未生貪欲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念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大意是說明:不正思惟則不能生起四正勤(即是四正斷),由此會產生五蓋,也不能生起七覺支。相反的,如果常常正思惟、如理作意能生起四正勤,斷除五蓋,並且能生出七覺支的功德。
 以上是說明第13經。接著是相應的第14經。
《雜中》第342頁:覺支相應第14經;累計經數914經;大正藏(71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外法中,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令不生,已生者令退,如惡知識、惡伴黨。
 惡知識、惡伴黨者,未生貪欲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念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不生,已生者令退。
 諸比丘!我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善法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所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
 若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未生貪欲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令不生,已生者令斷。未生念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說明惡知識的傷害及善知識的利益,以此顯示善惡知識的影響力,自己內心除了能夠如理作意,也很需要善知識等外緣的協助。
 以上是說到食。
子四、漸次2 丑一、標安立
 第四科漸次,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覺支攝別頌下,第二句「食漸次」的漸次,說明七覺支是漸次成立,分二科;第一科標安立,總相標出七覺支的漸次安立。
復次,於初中後隨闕一支,令如實覺不得圓滿。如其色類所依、能依流轉安立,隨其生起漸次而說。
 其次,修行人在最初開始修行、中間修行,以及最後修行時,如果闕少其中的任一支覺支,都會障礙如實覺悟諸法實相,使令修行不得圓滿。
 譬如修七覺支,以色身為所依,住循身觀,以此正念得到念覺支,能依的擇法覺支是依止身念住,於身揀擇、思惟、觀察,因此七覺支是依於所依、能依輾轉互相相續生起而安立。擇法又是精進覺支的依止處,精進覺支是喜覺支的所依,喜覺支又是安覺支的所依,安覺支是定覺支的所依,定覺支是捨覺支的所依,因此對每一支所持有的特色來說,七覺支是依漸次生起而說的。
丑二、釋相依
 第二科釋相依,解釋七覺支是互相依止的關係。
當知此中,念為所依,擇法能依;餘隨所應,當知亦爾。
 應當了知正念、念覺支是所依止,擇法覺支是能依止,彼此是所依、能依的相互關係;其餘精進支乃至捨覺支,應當了知也是互相依待的關係。
《披》念為所依擇法能依等者:法蘊足論說:佛告苾芻:若有於身住循身觀,安住正念,遠離愚癡,爾時便起念覺支,得念覺支,修令圓滿。彼由此念,於法揀擇、極揀擇、遍尋思、遍伺察、審諦伺察,爾時便起擇法覺支,得擇法覺支,修令圓滿。彼由擇法,發勤精進,心不下劣,爾時便起精進覺支,得精進覺支,修令圓滿。彼由精進,發生勝喜,遠離愛味,爾時便起喜覺支,得喜覺支,修令圓滿。彼由此喜,身心輕安,遠離麤重,爾時便起輕安覺支,得輕安覺支,修令圓滿。彼由輕安,便受快樂,樂故心定,爾時便起定覺支,得定覺支,修令圓滿。彼由心定,能滅貪憂,住增上捨,爾時便起捨覺支,得捨覺支,修令圓滿。於受、心、法住循受、心、法觀,廣說亦爾。如是覺支漸次而起、漸次而得,修令圓滿。(法蘊足論七卷十一頁)此中道理,如彼應知。
 《法蘊足論》說:佛開示比丘們,如果有比丘修七覺支,以色身為所緣境住循身觀,從足到頂,從頂到足,循環觀察,如此安住正念觀身不淨,名循身觀。安住在這樣的正念能遠離愚癡煩惱,此時生起念覺支。得到念覺支以後繼續修行,使令念覺支能夠圓滿。
 由於有不淨的正念為所緣,行者透過智慧揀擇、極揀擇色身的盡所有性及如所有性,都是不淨,又普遍思惟分別,再詳細的思惟分別,如是非常仔細真實的觀察,此時有擇法智慧。成就擇法覺支再不斷的修行,使令擇法覺支圓滿。
 經由擇法覺支,行者的心更加發勤精進,知道應該要斷除對於色聲香味觸男女的欲貪,於是發動精勤斷惡修善,心不在欲的境界上運轉,此時生起精進心,成就精進覺支。如是不斷的精進,使令精進達到圓滿的程度。
 由於不斷的精進,生起殊勝的歡喜心,對於色身遠離貪愛、味著,這時內心歡喜,心一歡喜使令喜覺支的修習達到圓滿的程度。
 由於內心歡喜,身體輕鬆、愉快,沒有煩惱的粗重,這時會生起輕安覺支,身心非常輕鬆安樂,令輕安覺支修習圓滿。
 由於身心輕快安穩,領受快樂,這時可以修奢摩他生起定覺支,使令禪定修學圓滿。
 由於定力的增強,在定中繼續修擇法覺支,簡擇種種的正念,能滅除貪愛及憂愁的煩惱,這時安住在強大的捨心中,棄捨煩惱,心情非常的平靜,由平等捨,生起捨覺支。得到捨覺支繼續的修行使它圓滿,乃至不斷的練習,最後證得聖道。
 於受、心、法,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安住在循受、心、法觀,詳細說也同於身住循身觀的道理一樣。因此七覺支是漸次生起,由漸次修行使令它圓滿成就。
 如同《法蘊足論》7卷11頁所說的道理,應當了知。
 此段論文相應經典如下:
《雜中》第329頁:覺支相應第1經;累計經數第901經;大正藏(70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不正思惟者,未起貪欲蓋則起,已起貪欲蓋重生令增廣;未起瞋恚、睡眠、掉悔、疑蓋則起,已起瞋恚、睡眠、掉悔、疑蓋重生令增廣。未起念覺支不起,已起念覺支則退;未起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不起,已起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則退。若比丘正思惟者,未起貪欲蓋不起,已起貪欲蓋令滅;未起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不起,已起瞋恚、睡眠、掉悔、疑蓋則斷。未起念覺支則起,已起者重生令增廣;未起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則起,已起者重生令增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一段經文的大意是,行者若不正思惟會生起貪欲蓋、瞋恚、睡眠、掉悔、疑蓋五蓋及增廣,退失七覺支。 反之,如理作意的正確思惟,未生起的五蓋不會生起,已經生起的五蓋能斷;未生起的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會生起,已生起者重生令增廣,而且能生起七覺支的功德。
《雜中》第330頁:覺支相應第2經;累計經數第902經,大正藏(70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退法,何等為五?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是則退法。若修習七覺支,多修習令增廣,是則不退法。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是名不退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世尊告訴諸比丘: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是五退法,當這五種退法出現,會退失善法。修習七覺支,多修習能令增廣,是則不退法,不會退失善法。是哪七種?即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
《雜中》第330頁:覺分相應第3經;累計經數第903經;大正藏(70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法能為黑闇,能為無目,能為無智,能羸智慧,非明、非等覺,不轉趣涅槃。何等為五?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如此五法,能為黑闇,能為無目,能為無智,非明,非正覺、不轉趣涅槃。若有七覺支,能作大明,能為目,增長智慧,為明,等正覺,轉趣涅槃。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為明,為目,增長智慧,為明,為正覺,轉趣涅槃」。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五蓋障礙趣向涅槃,有七覺支能夠轉趣涅槃,呵斥五蓋,讚歎七覺支。
 佛開示,有五種法能產生黑暗,使人見解不明,使人愚癡沒有智慧,或使人智慧減弱,使人無明,不能成等正覺,不能轉趨於涅槃之境。
 讚歎七覺支能產生大光明,能使人見解正確,增長智慧,成就智慧明達,成等正覺,轉趨於涅槃。
《雜中》第331頁:覺支相應第4經;累計經數第904經;大正藏(70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障、五蓋,煩惱於心,能羸智慧,障閡之分,非明,非正覺,不轉趣涅槃。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如此五蓋,為覆,為蓋,煩惱於心,令智慧羸,為障閡分,非明,非等覺,不轉趣涅槃。若七覺支,非覆,非蓋,不惱於心,增長智慧,為明,為正覺,轉趣涅槃。何等為七?謂念覺支等如上說,乃至捨覺支。如此七覺支,非翳,非蓋,不惱於心,增長智慧,為明,為正覺,轉趣涅槃」。爾時、世尊即說偈曰:「貪欲、瞋恚蓋,睡眠、掉悔、疑,如此五種蓋,增長諸煩惱。此五覆世間,深著難可度,障蔽於眾生,令不見正道。 若得七覺支,則能為照明,唯此真諦言,等正覺所說。念覺支為首,擇法正思惟,精進、猗、喜覺,三昧、捨覺支;如此七覺支,牟尼之正道,隨順大仙人,脫生死怖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五蓋會煩惱人的心,令智慧羸弱,不能轉趨涅槃;七覺支則能增長智慧,轉趨涅槃。 
《雜中》第332頁:覺支相應第5經;累計經數第905經;大正藏(70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族姓子,捨諸世務,出家學道,剃除鬚髮,著袈裟,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如是出家,而於其中,有愚癡士夫,依止聚落、城邑,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不攝其念,觀察女人少壯好色而生染著。不正思惟,心馳取相,趣色欲想,為欲心熾盛,燒心、燒身,返俗還戒而自退沒。厭離俗務,出家學道而反染著,增諸罪業而自破壞,沉翳沒溺。
 此段大意:佛陀告誡諸比丘們,有出身為婆羅門或剎帝利者,能棄捨世間的世務來出家學道,此中有一類是愚癡的出家人,住在聚落、城邑,每日早上著衣持鉢入村乞食時,未能善護根門及保持正念,任由六根攀緣於外境,又觀察著路人少壯、美妙的外形,觀察後內心生起染著,並取其淨妙相,令欲心熾盛,起了返俗還戒的心念,退失善法的因緣,實在非常的可惜!
有五種大樹,其種至微,而漸生長巨大,而能映障眾雜小樹,蔭翳萎悴,不得生長。何等五?謂揵遮耶樹,迦捭多羅樹,阿濕波他樹,優曇缽羅樹,尼拘留他樹。如是五種心樹,種子至微,而漸漸長大,蔭覆諸節,能令諸節蔭覆墮臥。何等為五?謂貪欲蓋漸漸增長,(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漸漸增長,以增長故,令善心蔭覆墮臥。
 此段大意:五蓋喻如五樹,能使善心蔭覆墮臥。
 這五種大樹的種子很小,種子是譬喻行者這一念心,不可小看一念心的不如理作意,它可以長成大樹障礙修行,使令行者輪迴生死。惡法如此,善法亦同,不要小看一念善心,由一念如理作意也可以蔭覆行者,使令行者得到善法功德。
若修習七覺支,多修習已,轉成不退。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如是七覺支,修習、多修習已,轉成不退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段大意:如修習七覺支,多多的修習,能使令行者轉成不退轉的功德。
《雜中》第332頁:覺支相應第6經;累計經數第906經;大正藏(70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若比丘專一其心,側聽正法,能斷五法,修習七法,令其轉進滿足。何等為斷五法?謂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是名五法斷。何等修習七法?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修此七法,轉進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大意:說明專心聽法能斷五蓋,修習七覺支使令行者能夠轉進滿足。
 聽聞佛法時的態度也很重要,應正身端坐,身正心即正,端正聞法如渴飲,像口極渴的人要趕快喝水,現在有很多煩惱,需要喝法水,對於聞法有極好樂的心情。專一其心入於法義中,能使行者斷除種種的五蓋煩惱,使令行者熟悉七覺支的修法,轉進滿足。
 經文雖然一直重複,只要有耐心煩,即能非常熟練,有助於熟修梵行。
《雜中》第333頁:覺支相應第7經;累計經數第907經;大正藏(71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聖弟子清淨信心,專精聽法者,能斷五法,修習七法,令其滿足。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睡眠、掉悔、疑,此蓋則斷。何等七法?謂念覺支,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此七法修習滿足。
 此段大意:專精聽法的人,是對於佛法有清淨的信心,有這種虔誠的清淨信心,又能專注、不雜亂的聽法,能斷五蓋,而滿足七覺支。
淨信者謂心解脫,智者謂慧解脫。貪欲染心者,不得、不樂;無明染心者,慧不清淨。是故比丘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若彼比丘離貪欲,心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慧解脫。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段大意:離貪欲而滿足七覺支,名心解脫,離無明為慧解脫。
 心已經解脫煩惱,才能有真實無漏相應的清淨信心。有智慧的人能解脫種種的無明。若行者有貪欲染著其心,即無法得到佛法的光明,不好樂修學佛法;有無明煩惱染污內心的人,其智慧不能清淨。因此比丘能夠遠離貪欲,內心解脫貪瞋癡的煩惱;斷除無明,無明的因是不如理作意,由斷除不如理作意,智慧能得到解脫。
 因此心離於貪愛之縛,而得解脫,名心解脫;以智慧斷除無明惑業之縛,而得解脫,名慧解脫。
 比丘們透過修四念住,或從禪定的受下手,或從斷除不如理作意下手,可以斷除愛煩惱的繫縛、以及種種煩惱(結)的繫縛、慢心,成就無間修的功德,無間斷除煩惱得到解脫道,乃至究竟苦邊。
《雜中》第334頁:覺支相應第8經;累計經數第908經;大正藏(71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時有無畏王子,日日步涉,仿佯遊行,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見,作如是說:無因無緣眾生煩惱,無因無緣眾生清淨。世尊復云何」?佛告無畏:「沙門、婆羅門為其說,不思而說,愚癡不辨不善,非知思,不知量,作如是說:無因無緣眾生煩惱,無因無緣眾生清淨。所以者何?有因有緣眾生煩惱,有因有緣眾生清淨故。何因何緣眾生煩惱?「何因何緣眾生清淨」,謂眾生貪欲增上,於他財物、他眾具而起貪,言此物於我有者好,不離愛樂。於他眾生而起恨心,兇心,計校欲打、欲縛、欲伏,加諸不道,為造眾難,不捨瞋恚。身睡眠,心懈怠。心掉動,內不寂靜。心常疑惑,過去疑,未來疑,現在疑。無畏!如是因、如是緣,眾生煩惱」。無畏白佛:「瞿曇!一分之蓋,足煩惱心,況復一切」!無畏白佛:「瞿曇!何因何緣眾生清淨」?佛告無畏:「若(沙門、)婆羅門有一勝念,決定成就,久時所作,久時所說,能隨憶念,當於爾時習念覺支;修念覺已,念覺(支)滿足。念覺(支)滿足已,則於選擇、分別、思惟,爾時擇法覺支修習;修擇法覺支已,擇法覺支滿足。彼選擇、分別、思量法已,則精進方便,精進覺支於此修習;修精進覺支已,精進覺支滿足。彼精進方便已,則歡喜生,離諸食想,修喜覺支;修喜覺支已,則喜覺支滿足。喜覺支滿足已,身心猗息,則修猗覺支;修猗覺支已,猗覺(支)滿足。身猗息已則愛樂,愛樂已心定,則修定覺支;修定覺支已,定覺(支)滿足。定覺(支)滿足已,貪憂滅則捨心生,修捨覺支;修捨覺支已,捨覺支滿足。如是無畏!此因此緣,眾生清淨」。無畏白(佛):「瞿曇!若一分滿足,令眾生清淨,況復一切」!無畏白佛:「瞿曇!當何名此經?云何奉持」?佛告無畏:「王子!當名此為覺支經」。無畏白佛:「瞿曇!此為最勝覺分!瞿曇!我是王子,安樂亦常求安樂,而希出入。今來上山,四體疲極,得聞瞿曇說覺支經,悉忘疲勞」。佛說此經已,王子無畏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稽首禮佛足而去。
 本經名為《覺支經》,說明五蓋是染污及煩惱的因緣,七覺支才是清淨的因緣。
 無畏王子(醫王耆婆之譯名),是頻婆娑羅王的孩子,阿闍世王的弟弟,最初皈依外道尼犍子,後來皈依佛。由於外道告訴無畏王子:無因無緣無有種種眾生染淨的事出現;無畏王子請佛評斷。
 佛開示無畏王子:外道所說無因論的道理是錯誤的,外道不能善巧分別緣起法的實相,才說沒有因緣眾生有煩惱,沒有因緣眾生得清淨;事實的真相是:有因有緣眾生煩惱,有因有緣眾生清淨;眾生因五蓋而有無盡的煩惱,因七覺支而得以清淨、消除煩惱;並說明七覺支的修學要領,是次第升進,必須循序漸進、依次修學、慢慢具足成就淨善之法的因緣而得七覺支滿足。
《雜中》第335頁:覺支相應第9經;累計經數第909經;大正藏(71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如上說,差別者:「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見、如是說;無因無緣眾生無智無見,無因無緣眾生智見」,如是廣說。乃至無畏王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佛足而去。
 本經內容與第八經相同,無畏王子還是以無因論請問佛陀,差別是:外道主張無因無緣使令人沒有智慧、沒有見地。佛陀開示:有因有緣使令人有智、見,有七覺支才能成就智與見。
 「智」在決擇分有九種解釋。一般說,智慧是觀察過去、未來因緣生法的智慧,見是觀察現在法,是推求的智慧。或說智是與止相應的,見是與觀相應的。總之,智、見都是智慧,是智慧的異名。
 有因緣才會有智慧,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是生起智慧的因緣,相反的,即無智慧。
子五、安樂2 丑一、辨安住2 寅一、出因緣2 卯一、簡差別2 辰一、舉不安住3 巳一、標
 第五科安樂,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覺支攝別頌下,第三句「安樂住」的安樂,說明如何於七覺支安隱、安樂而住,分二科;第一科辨安住,分別安住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出因緣,說出安住的因緣,又分二科;第一科簡差別,簡別善安住與正知的差別相,又分二科;第一科舉不安住,舉出不安住的因緣,又分三科;第一科標,總相標出由四種因緣。
復次,若有苾芻,於諸覺支方便修習,由四因緣,令其不得安隱而住。
 其次,若有比丘,雖以方便善巧修習七覺支,由於四因緣,仍令比丘內心不能安隱住於七覺支的功德中。
巳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名為四種因緣?
 哪些名為四種因緣?
巳三、列
 第三科列,各別列出四種因緣。
一者、一切煩惱品類麤重皆未離故;二者、奢摩他品諸隨煩惱現在前故;三者、毗鉢舍那品諸隨煩惱現在前故;四者、道未調善而乘駕故。
 使行者不能安住在七覺支中的四種因緣:
 一、一切煩惱品類的麤重(煩惱的種子)皆未遠離故。隨眠使身心無堪能,令身麤重、心麤重。
 二、奢摩他品的諸隨煩惱現前,即惛沈、睡眠。修止是內略其心,但若略過頭則無法現出所緣境。
 三、毗鉢舍那品的諸隨煩惱現前。若修觀時,生起掉舉、惡作等隨煩惱現前,心則不能安住於七覺支上。
 四、道未調善而乘駕故。尚未熟修梵行,對於聖道與止觀的運作方法都不能熟悉,卻糊里糊塗盲修瞎練,時間到了便跟隨他人坐在禪堂,不明白如何調善內心、對治煩惱,也不檢討問題出在哪裡,如此很難成就。
辰二、翻得安住
 第二科翻得安住,與上述四種因緣相反,則可安住於七覺支。
與此相違,四種因緣,令其獲得安隱而住。
 與這四種因緣相違背,能令行者於七覺支獲得安隱而住。即:
 一、應對治煩惱的種子,二、應對治能障奢摩他品的惛沈、睡眠煩惱,三、應對治能障毗鉢舍那品的掉舉惡作與疑,四、熟修聖道,則心能夠調善自在。
卯二、結正知
 第二科結正知,結說正知。
於此二種善巧,苾芻如實了達,正知而住。
 若對於這二種修行的善巧(方法),比丘能如實了解通達,則能正知而住。二種善巧如下所說。
寅二、隨難釋2 卯一、舉不調善
 第二科隨難釋,隨較難的部分再作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舉不調善,舉出不調善的因緣。
由諸作意有加行故,精進太過;又由前後有增減故,運轉不等。由此二緣,當知名為道不調善。
 一、正在修四念住乃至七覺支時,由於作意太過於用力,過於認真的思惟而精進過盛,道不調善,這時掉舉會很厲害。
 二、前面的修行與後面的修行,不能一直相續平順的修,有時修有時停止,名前後心不平等有增減故。或者正在靜坐,一開始平等而修,但是後來卻因太過掉舉而增加,或有惛沈睡眠而減少。奢摩他的止與毗鉢舍那的觀有所增減,運轉不平等。
 由於這二種因緣,加行太過或前後增減,修道無法調和善順,是名道不調善。
卯二、翻名調善
 第二科翻名調善,反之則名調善。
與此相違,二因緣故,名道調善。
 與此相違,由二因緣故,作意加行能鬆緊恰好,不會過度精進而用力過猛,也不會太過懈怠,前後都能平等、平等而住,如此聖道才能調善。
丑二、喻自在2 寅一、總標
 第二科喻自在,舉喻說明修七覺支自在的行者有哪些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七覺支如轉輪王所獲的七寶。
如轉輪王,於四洲渚得大自在,所獲七寶;如是心王,於四聖諦得大自在,所獲真淨七覺支寶,當知亦爾。
 佛譬喻行者修習七覺支所成就的功德,如轉輪聖王,統領東西南北四大洲成就的大自在力,及所獲得的七寶。除了由於王本身的德行,也因為擁有殊勝的七寶輔佐,使百姓都心悅誠服,願意配合及貢獻,因此令轉輪聖王成就大自在的功德。猶如三乘種性行者的這一念心中,心王以四聖諦為所緣境,成功時能得大自在,對世、出世間的因果了然於心,可從心所欲而不逾矩,也是因為獲得真實清淨的七覺支之寶,故以此譬喻,七覺支猶如輪王的七寶,能幫助、輔佐輪王統治天下四大洲。
 應知行者也一樣,因為七覺支修得很好,心能於四聖諦如實的通達,好像世間的轉輪聖王一樣,得大自在。
寅二、別辨7 卯一、喻念覺支
 第二科別辨,各別將七寶與七覺支對應起來,以比喻說明七覺支的自在安樂相,分七科;第一科喻念覺支,以輪寶譬喻念覺支。
謂於奢摩他、毗鉢舍那雙品運轉,降伏一切煩惱勝怨。由此義故,初念覺支猶如輪寶。
 於七覺支中,安、定、捨是屬於奢摩他的止品。七覺支的精進、擇法、喜則屬於毗鉢舍那的觀品,現在不是單獨說止,也不是單說觀,是說止觀雙運,要止觀雙運不可缺少的是念覺支,一定要保持正念,心念需在所緣境上,如果是以四聖諦為所緣境,念念不忘四聖諦,這樣修雙運轉道時,能夠降伏所有愛見煩惱的強大怨敵。
 由於這樣的道理,可以說初念覺支如同輪王的輪寶,輪寶可以載著輪王到四天下去,有殊勝的功德,可以飛空、騰空,比現代的私人飛機還有用。如果以念覺支修止修觀,止觀雙運能很流暢,因此以輪寶譬喻。
卯二、喻擇法覺支
 第二科喻擇法覺支,以象寶譬喻擇法覺支。
所知境相其量無邊,能知智體亦隨廣大。由此義故,擇法覺支猶如象寶。
 行者心中所知境的相貌,數量是無邊的,能認知智慧的體性也隨之廣大,由這樣的道理,應該知道擇法覺支如同輪王的象寶。
 國王可以乘著白象寶,一日之中周遍天下,朝往暮回,不勞不疲,如果渡水,水不會動,腳也不會沾濕,這種白象寶是一種能夠飛行的交通工具。此象稱作六牙白象,牙齒是七寶色,頭是雜色,身是白色,由於象的體積很大,因此用來譬喻擇法覺支,比喻智慧的廣大,它的所緣境其量無邊,能夠通達盡所有性。能知智慧的體性也很廣大,譬喻能通達如所有性,一切法的自相、共相都能掌握住,因此擇法覺支的功德非常廣大,如同象寶一樣。
卯三、喻精進覺支
 第三科喻精進覺支,以馬寶譬喻精進覺支。
依此速能,乃至往彼所行、所得殊異勝處。由此義故,精進覺支猶如馬寶。
 行者依止精進的功德力,很快的能夠完成所要達到的修習進程、抵達所成就特別殊勝的處所。欲成就第一義諦,必然要特別的精進,恆常精進才能成就第一義諦。
 精進如同馬寶,馬寶能夠載著輪王到處去周行四海,日暮還宮,到各地去辦事。因此以此能成辦諸事的馬寶譬喻精進覺支。
卯四、喻喜覺支
 第四科喻喜覺支,以女寶譬喻喜覺支。
悅意無罪,最為殊勝。由此義故,其喜覺支猶如女寶。
 行者修行成功時,心中非常愉悅,且沒有罪過,這件事是最殊勝的。由此道理,內心很歡喜。喜覺支如同轉輪聖王的女寶,女寶有福報,有賢德,又有德行。
 玉女寶的長相是不黑不白、不長不短、不粗不細,肢體端正;冷的時候身體仍是暖的,熱的時候身體是涼的;其身又非常的柔軟,像羽毛衣一般,且她所有的毛孔不擦香水,即有栴檀香;口鼻的出息也有花香;又很勤勞,像一位精進的侍者一樣,後臥先起,比輪王晚睡,比輪王早起;由於她很會察顏觀色,隨輪王所需要的隨宜奉侍,給予軟言愛語,能令國王被服侍得很好而非常歡喜,因此以女寶譬喻喜覺支。
卯五、喻輕安覺支
 第五科喻輕安覺支,以神珠寶譬喻輕安覺支。
身心映徹,有所堪能。由此義故,輕安覺支如神珠寶。
 七覺支中,輕安覺支的相貌是身心映徹,若行者成就此種輕安,身心都能明亮清徹,有堪能性隨順修行,以照見諸法的實相。由此道理,以神珠寶譬喻輕安,神珠是摩尼珠,此寶珠透明澄澈無有雜質,什麼物品來它都可以如實映現,可以照見萬物。因此以神珠寶譬喻輕安。
卯六、喻定覺支
 第六科喻定覺支,以主藏臣寶譬喻定覺支。
能辦一切所欣求事。由此義故,其定覺支如藏臣寶。
 禪定能成辦一切所想要追求的事,如行者需依定而修觀,神通也需依定而修,由此才能成就神足通乃至漏盡通等種種功德。由於這道理的緣故,將此定覺支喻如輪王的主藏臣寶。
 主藏臣寶可以知道隱藏寶藏的處所,相當於國家的財務部長,人生活在世間仍需要眾多資生具與財富,以此令飲食無憂,修學聖道,也需要外護善知識的經費、飲食等支援才能成辦。因此以主藏臣寶來譬喻定覺支。
卯七、喻捨覺支
 第七科喻捨覺支,以軍將寶譬喻捨覺支。
能摧一切染汙法軍,能率一切清淨法軍,能趣無相安隱住處。由此義故,其捨覺支如軍將寶。
 若行者成就捨覺支,能摧伏一切煩惱染汙法軍,煩惱法全部都被斷滅,所有清淨的善法功德都在內心生起,由此能令行者趣向無相的安隱住處,即第一義諦的無相、究竟與空性相應的涅槃之境。由於這道理的緣故,將捨覺支喻如軍將寶。輪王的軍將寶可以帶著各式各樣的士兵、象兵、馬兵、車兵、步兵,到各處去作該作的事,降伏各地的匪賊,令老百姓安穩而住,因此以軍將寶來譬喻所修的捨覺支。
 以上論文相應的共有四經,為第16經到第19經。其中,第16經的大意是指行者修七覺分時,如果能滅除五蓋,心可以領受到解脫的功德。詳細經文分段顯示如下。
《雜中》第345頁:覺支相應第16經;累計經數916經;大正藏(71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巴連弗邑。爾時、尊者優波摩,尊者阿提目多,住巴連弗邑雞林精舍。爾時、尊者阿提目多,晡時從禪覺,詣尊者優波摩所,共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問尊者優波摩:「尊者能知七覺分方便,如是樂住正受,如是苦住正受」?
 尊者阿提目多於下午三時到五時(晡時),在出定後,到尊者優波摩那裡請問:什麼是七覺支的方便,如果快樂時能安住在禪定的正受,痛苦時也能安住在正受嗎?身體的苦樂是否已不影響您入定?您是不是已達到此善巧?
優波摩答言:「尊者阿提目多!比丘善知方便,修七覺分,如是樂住正受,如是苦住正受」。
 尊者優波摩回答,如果比丘能善巧了知修七覺支的方便,如論文所說的有四種因緣障礙不能安住,而將不能安住的因緣去除,善於修奢摩他、毗鉢舍那,將修奢摩他、毗鉢舍那的煩惱對治,且作意不致過於精進或懈怠,前後也不增減。如此樂受出現時可以安住正受,苦受時也可以安住在正受入於定中,身心不受影響。
復問:「云何比丘善知方便,修七覺分」?優波摩答言:「比丘方便修念覺分時,(不)知思惟,彼心不善解脫,不害睡眠,不善調伏掉悔。如我念覺處法,思惟精進方便,不得平等。如是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亦如是說。
 阿提目多又再問:怎麼樣作比丘才能善知方便修七覺分?
 優波摩舉一個例子回答:比丘在修念覺分時,如果修的是四念住,應常常思惟四念住的所緣境,由於不了解修行方法,不知道要將心安住在哪裡?因此心不能善巧的解脫煩惱。
 修奢摩他時,無法對治睡眠蓋,對所緣境掌握得不好、不善巧,沒有興趣。
 修毗鉢舍那時,也不知道毗鉢舍那應該怎麼修,時時思惟世間法,有種種的不正尋思,不善調伏掉舉及惡作。
 如佛所說於念覺支的所緣,應該要正思惟,要正精進、正方便,若不善思惟,不能平等,是不調善,道未調善而乘駕故,四種障礙因緣出現時,則不能正安住。
若比丘念覺分方便時,先思惟,心善解脫,正害睡眠,調伏掉悔。如我於此念覺處法,思惟已,不勤方便而得平等。
 如果比丘成就這四種因緣,會有善巧。以念覺分為例,正在修念覺分的方便時,會先正思惟,成功時可以善巧解脫種種煩惱。
 修奢摩時能對治奢摩他的隨煩惱:睡眠。
 修毗鉢舍那時,能調伏毗鉢舍那引發的掉悔。
 正在修行時,作意不會太精進,也不會太懈怠,前後沒有增減,因此對於念覺支,熟練到正思惟時,能不勤方便,不用特別的作意加行,這不是說不精進,配合論中所說,是指能自在且不特別的過度作意,能得到平等捨。
如是阿提目多!比丘知方便,修七覺分,如是樂住正受,如是不樂住正受」。時二正士共論義已,各從座起而去。
 如此,阿提目多!比丘知道這種善巧方便,在修七覺分時,由此能樂住正受,或是不樂住正受。這二人共同議論以後,各自從座位站起來離開去作別的事。
 由此可知,熟修梵行是很重要的。以下第17經大意也是同前。
《雜中》第345頁:覺支相應第17經;累計經數917經;大正藏(72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阿那律,亦住舍衛國松林精舍。時有眾多比丘,詣阿那律所,共相問訊慰勞,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語尊者阿那律:「尊者知方便修七覺分時生樂住不」?尊者阿那律語諸比丘言:「我知比丘方便修七覺分時生樂住」。諸比丘問尊者阿那律:「云何知比丘方便修七覺分時生樂住?」尊者阿那律語諸比丘:「比丘方便修念覺分,善知思惟,我心善解脫,善害睡眠,善調伏掉悔。如此念覺分處法,思惟已,精勤方便,心不懈怠,身猗息,不動亂,繫心令住,不起亂念,一心正受。如是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亦如是說。是名知比丘方便修七覺分時生樂住。」時眾多比丘聞尊者阿那律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而去。
 本經所述內容與前16經相似。阿那律尊者回答眾比丘,如何方便修習七覺分時生樂住?
 尊者阿那律告訴諸比丘,方便修念覺分,要保持正念、正思惟,如果有正思惟,能夠解脫種種煩惱。於修止時善對治睡眠、修觀時調伏掉悔,如此念覺分處法正思惟後,精進方便心不懈怠,身安樂不動亂,繫心於所緣境上,不起種種惡尋思,成就心一境性時,能領受禪定的喜樂受,能生樂住。同樣的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亦如是。是名知比丘方便修七覺分時生樂住。
《雜中》第346頁:覺支相應第18經;累計經數918經;大正藏(72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轉輪聖王出世之時,有七寶現於世間:金輪寶,象寶,馬寶,神珠寶,玉女寶,主藏臣寶,主兵臣寶。如是如來出世,亦有七覺分寶現。齋戒,處樓觀上,大臣圍遶,有金輪寶從東方出。輪有千輻,齊轂圓輞,輪相具足,有此吉瑞,必是轉輪聖王。我今決定為轉輪王,即以兩手承金輪寶,著左手中,右手旋轉而說是言:若是轉輪聖王金輪寶者,當復轉輪聖王古道而去。於是輪寶即發,王、蕃前隨,而於東方乘虛而逝,向於東方,遊古聖王正直之道。王隨輪寶,四兵亦從;若所至方,輪寶住者,王於彼住,四兵亦住。東方諸國處處小王,見聖王來,悉皆歸伏。如來出興於世,有七覺分現於世間,所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佛說此經已,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內容相似於《中阿含經》的七寶經,《增一阿含經》的等法品第7經。說明轉輪王出現在世間時,有金輪、象、馬、神珠、玉女、主藏臣、主兵臣七種寶,隨其出現於世間,佛出現在世間時,有如珍寶的念、擇法、精進、喜、猗、定、捨,七支覺分也隨其出現於世間。
《雜中》第347頁:覺支相應第19經;累計經數919經;大正藏(72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轉輪聖王出於世時,有七寶現於世間。云何轉輪聖王出於世時金輪寶現?有時剎利灌頂聖王,月十五日,沐浴清淨,受持齋戒,於樓閣上,大臣圍遶。有金輪寶從東方出,輪有千輻,齊轂圓輞,輪相具足,天真金寶。王作是念:古昔傳聞,剎利灌頂大王月十五日布薩時,沐浴清淨,受持福善,有輪寶現,今既如古有斯吉瑞,當知我是轉輪聖王。即以兩手承金輪寶,著左手中,右手旋轉而作是言:若是轉輪聖王金輪寶者,當復轉輪聖王古道而去。作是語訖,於是輪寶即從王前乘虛而逝,向於東方,遊古聖王正直之道。王及四兵,隨輪去住。東方諸國處處小王,見聖王來,皆稱善哉。善來大王!此是王國,此國安隱,人民豐樂,願於中止,教化國人,我則隨從。聖王答言:諸聚落主!汝今但當善化國人,有不順者,當來白我。當如法化,莫作非法,亦令國人善化非法。若如是者,則從我化。於是聖王從東海度乘古聖王道至于南海;乘古聖王之道,度於南海至西海;乘於古昔聖王之道,度於西海,至於北海。南、西、北方諸小國王,奉迎啟請,亦如東方廣說。於是金輪寶,聖王隨從,度於北海,還至王宮正治殿上,住虛空中,是為轉輪聖王出興于世,金輪寶現於世間。云何為轉輪聖王出興于世,白象寶現於世間?若剎利、灌頂大王純色之象,其色鮮好,七支拄地,聖王見已,心則欣悅。今此寶象來應於我,告善調象師,令速調此寶象,調已送來。象師受命,不盈一日,象即調伏,一切調伏相悉皆具足,猶如餘象經年調者,今此象寶一日調伏亦復如是。調已,送詣王所,上白大王:此象已調,唯王自知時。爾時、聖王觀察此象調相已備,即乘寶象,於晨旦時周行四海,至日中時還歸王宮,是名轉輪聖王出興于世,如此象寶現於世間。何等為轉輪聖王出興于世,馬寶現於世間?轉輪聖王所有馬寶,純一青色,烏頭、朱尾,聖王見馬,心生欣悅。今此神馬來應我故,付調馬師,令速調之,調已送來。馬師奉教,不盈一日,其馬即調,猶如餘馬經年調者,馬寶調伏亦復如是。知馬調已,還送奉王,白言:大王!此馬已調。爾時、聖王觀察寶馬調相已備,於晨旦時,乘此寶馬周行四海,至日中時還歸王宮,是名轉輪聖王出興于世,馬寶現於世間。何等為轉輪聖王出興于世,摩尼珠寶現於世間?若轉輪聖王所有寶珠,其形八楞,光澤明照,無諸纇隙,於王宮內常為燈明。轉輪聖王察試寶珠,蘊雨之夜,將四種兵入於園林,持珠前導,光明照耀,面一由旬,是為轉輪聖王出興于世,摩尼寶珠現於世間。何等為轉輪聖王出興于世,賢玉女寶現於世間?轉輪聖王所有玉女,不黑、不白,不長、不短,不粗、不細,不肥、不瘦,支體端正,寒時體暖,熱時體涼,身體柔軟,如迦陵伽衣。身諸毛孔,出栴檀香,口鼻出息,作優缽羅香。後臥先起,瞻王意色,隨宜奉事,軟言愛語,端心正念,發王道意,心無違越,況復身、口,是為轉輪聖王寶女。云何為轉輪聖王主藏臣寶現於世間?謂轉輪聖王主藏大臣,本行施故,生得天眼,能見伏藏,有主、無主,若水、若陸,若遠、若近,悉能見之。轉輪聖王須珍寶,即便告敕,隨王所須,輒以奉上。於是聖王有時試彼大臣,觀其所能,乘船遊海。告彼大臣:我須寶物。臣白王言:小住岸邊,當以奉上。王告彼臣:我今不須岸邊之寶,且須畫時與我。於是大臣即於水中,出四金瓮,金寶滿中,以奉聖王。王所須即取用之,若取足已,餘則還歸水中。聖王出世,則有如此主藏之臣現於世間。云何聖王出興於世,有主兵之臣現於世間?謂有主兵臣,聰明智辯,譬如世間善思量成就者。聖王所宜,彼則悉從,宜去、宜住,宜出、宜人,聖王四種兵行道里,頓止不令疲倦。悉知聖王宜所應作,現法、後世功德之事,以白聖王。轉輪聖王出興于世,有如是主兵之臣。如是如來、應、等正覺,出興於世,有七覺分現於世間。何等為七?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9經與《增一阿含經‧等法品》的第8經內容一樣,可以參照了知。這一部經詳細說明轉輪聖王出現在世間時,有金輪、象、馬、神珠、玉女、主藏臣、主兵臣七寶出現於世的盛況。
 那時,受灌頂的聖王在某月十五日時,將身沐浴清淨,受持八關齋戒,到樓閣上被大臣所圍遶。當時,有黃金所作的金輪寶從東方出現,輪有千個圓輻,輪相具足圓滿。
 國王想,古昔有傳聞,若剎帝利灌頂大王,於月中十五日時,布薩之際,身沐浴清淨,受持福善時,會有輪寶出現。今日所見猶如古時傳聞,出現這種吉瑞事,當知,我是轉輪聖王。以下一一解說七寶:
 一、輪寶譬喻念覺分。國王對輪寶說,如果我是轉輪聖王,應該帶我到過去轉輪聖王曾經去過的地方。輪寶便帶他到東方,轉輪王率四兵隨之,東方諸國的小王們見聖王來,皆捧珍寶以示歸順。其餘南、西、北三方亦如是。
 二、象寶譬喻擇法覺分。象寶身純白、彩色頭部、口有六顆牙齒、力氣很大。聖王看到很歡欣喜悅,請調象師調伏,白象很聰明,很快具足所有調伏的相貌,身心柔和、眼神明亮充滿智慧,威儀適宜。國王乘著象寶,一日之中即可周遍天下,不會疲勞。
 三、馬寶譬喻精進覺分。馬寶身體青色、黑色烏頭、紅朱尾,聖王非常歡欣,如象寶由調馬師調伏,乃至能為聖王乘駕。
 四、摩尼珠寶譬喻猗覺分。摩尼珠寶形狀有八個角,光明能照王宮,夜中置於高幢上,光照一由旬,城中人民皆起作務,以為白晝。
 五、玉女寶譬喻喜覺支。玉女寶顏色從容,面貌端正,言語柔軟,舉動安詳。她跟轉輪聖王說話,能引發轉輪聖王向道之意。
 六、主藏寶譬喻定覺分。指寶藏財富無量。若是有主物則擁護之,無主物則取之供王用。
 七、典兵寶譬喻捨覺分。指智謀雄猛英略獨決的掌兵大將。
 以上經文說明以七寶譬喻七覺分。 
子六、住2 丑一、標喻
 第六科住,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覺支攝別頌下,第三句「安樂住」的住,安住於七覺支,分二科;第一科標喻,以國王三時受用妙衣譬喻行者以奢摩他、毗鉢舍那、及止觀雙運安住於七覺支中。
復次,諸修行者得七覺支,譬如大王有妙衣篋,三時受用。三分安住彼七覺支,當知亦爾。
 其次,諸多修習聖道的行者,成就了七覺支的功德,如同國王有微妙衣服的寶箱,早上、中午、晚上,要穿什麼衣服,隨時可以從寶衣箱裡拿出來更換。行者修行時依奢摩他、毗鉢舍那、及止觀雙運安住於七覺支中,應當知道與國王三時可依妙衣篋受用衣服一樣。
丑二、釋相3 寅一、三時
 第二科釋相,解釋時、分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三時,說明初、中、後三時的相貌。
言三時者,謂初日分時、中日分時、後日分時。
 言說三時方面是指:一日有二十四小時,日間及晚上,各有三時分共十二小時,每一時分各有四小時。初日分是早上六時到十時;中日分是早上十時到下午二時;後日分是下午二時到下午六時。
 當知初夜分時、中夜分時、後夜分時也一樣。初夜分是下午六時到十時;中夜分是下午十時到早上二時;後夜分早上二時到六時。
寅二、三分
 第二科三分,說明以奢摩他品、毗鉢舍那品及止觀俱品名為三分。
言三分者,謂奢摩他品、毗鉢舍那品及其俱品。
 說明將七覺支配屬三分方面,是指:
 一、屬於奢摩他品具安、定、捨、念四種覺支。
 二、毗鉢舍那品具擇法、精進、喜、念四種覺支。
 三、俱品是奢摩他品及毗鉢舍那品雙運,須具足七覺支。
寅三、安住3 卯一、支具闕
 第三科安住,說明行者安住七覺支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支具闕,說明七覺支的具足或闕少。
於初分中住四覺支,第二分中住四覺支,第三分中具足安住七種覺支。諸修行者,未曾安住唯一覺支。
 一、於初分中,修奢摩他品,安住定、安、捨、念四種覺支。
 二、於第二分中,修毗鉢舍那觀行,安住擇法、精進、喜、念四種覺支,須先修止,再修觀。
 三、於第三分中,修止觀雙運。安住於七覺支。《瑜伽論記》中說:定慧俱分,具足七覺。
 修止觀時,止與觀先分開修,修止時有安、定、捨、念四種覺支;修觀時也有四種覺支;如果止觀俱修,即具七覺支。七覺支都是相互關聯的,沒有一個行者是只單獨修一個覺支的,因此諸多修行者,未曾安住唯一覺支。
卯二、無怨等
 第二科無怨等,說明安住於七覺支的行者能有無怨等相貌。
又七覺支,於諸外道無怨憎故,無違競故,恆懷利益意樂轉故,一切煩惱皆離繫故,說名無怨、無敵、無害、無有災患。
 又修七覺支能得諸覺悟的智慧。
 一、於諸外道無怨憎故。對於諸多外道,不會心生怨恨、嫉妒、憎怨,知道外道是一時的愚癡,說名為無怨。
 二、無違競故。不會與外道為敵,違逆競爭,說名為無敵。
 三、恆懷利益意樂轉故。其心恆常抱持利益安樂一切眾生而運轉,說名為無害。
 四、一切煩惱皆離繫故。一切時保持正念正知,能遠離所有煩惱的繫縛,說名為無有災患。
卯三、如實知
 第三科如實知,說明如實了知安住七覺分的相貌。
若修行者,於七覺分隨時現前、隨量現前,說名為住。若時退出,說名為滅。於是一切如實了知。彼由如是正知住故,名無罪住,無有愛味,心離味染。
 如果修行者,於奢摩他品、或毗鉢舍那品、或止觀雙運中,七覺分的善法功德能隨時現前、隨所要緣的所知境數量能自在現前,安住於七覺分中,說名為住。如果有時修習七覺分不能安住有退失,說名為滅。對七覺分的一切功德能如實了知是成就或退失,由這樣如實知於七覺分的修習,心得清淨,常能正知而住,名為無罪住,由於覺悟心常能現前,對世間欲樂不再愛戀,於所成就的靜慮沒有愛味,心能出離三界染污,成就聖道。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344頁:覺支相應第15經;累計經數第915經;大正藏(71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告諸比丘:「有七覺分,何等為七?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此七覺分,決定而得,不勤而得,我隨所欲覺分正受;若晨朝時,日中時,日暮時,若欲正受,隨其所欲多入正受。譬如王、大臣,有種種衣服,置箱簏中,隨其所須,日中所須,日暮所須,隨欲自在。如是比丘!此七覺分決定而得,不勤而得,隨意正受。我此念覺分,清淨純白,起時知起,滅時知滅,沒時知沒;已起知已起,已滅知已滅;如是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亦如是說」。尊者舍利弗說此經已,諸比丘聞其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敘述舍利弗,對修習七覺分的過程,如實了知自己當前覺支狀態已得自在。
 得自在後的尊者,告訴諸比丘們修學七覺分須一切時一切分,令於止、觀、止觀雙運中,隨其所欲的覺支決定現前,隨時現前,隨量現前,隨意正受,並且內心生起七覺分時,自知生起,退出七覺分時,也知退出,隨時能自在安住於覺支分,猶如國王有妙衣置衣櫃中,隨所需隨時(早、中、晚)受用,自在無礙。
 一切時指時間,分早、中、晚;一切分指方法,於止、觀、止觀雙運中,能令相應的覺支現前。
子七、修3 丑一、標列因緣
 第七科修,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覺支攝別頌下,第四句「修居後」的修,說明修習與七覺支相應的二十一種想,及其所對治的煩惱,分三科;第一科標列因緣,標示列舉出由二種因緣總攝與七覺支相應的二十一種想。
復次,二十一種想俱行修諸覺支者,當知略由二因緣故。一、據相應俱行義,二、據無間俱行義。
 其次,應當了知,以二十一種想俱行修七覺支,要略可歸納為二種因緣:
 一、據相應俱行義。指行者修習諸想,如無常想乃至死想時,能與七覺支同時相應。《瑜伽論記》中說此是根據已入聖位行者,於後得智中作此觀行,心中這二十一種想能同時與七覺支相應,和合運轉,以總攝的方法修觀,名相應俱行義。
 二、據無間俱行義。是指行者修習不淨等想乃至觀空想時,能與七覺支前後相入。《瑜伽論記》說此是根據凡位行者於方便道中作不淨觀,乃至觀唯尸骸空無心識,無有間斷的前後次第觀想,名無間俱行義。
 同時作總相的觀察,如無常想、苦想,名據「相應」俱行義;前後次第作別相的觀察,名據「無間」俱行義。
《披》二十一種想俱行等者:聲聞地中說有十想。一、不淨想,二、無常想,三、無常苦想,四、苦無我想,五、厭逆食想,六、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光明想,八、離欲想,九、滅想,十、死想。(陵本二十八卷五頁2341)今不淨想別開為九,謂青瘀想乃至空想。所餘想中,除離欲想及與死想,依三三摩地總攝為三,名無願行想,及空行想、無相行想。即此三想,并前十想總攝別開,合共建立二十一想。修諸覺支與此二十一想俱行,或俱時有,是名相應;或次第起,是名無間。
 此處《披尋記》所列二十一種想的內容及次序,與《雜阿含經論會編》覺支相應第47至67經所列的二十一種想不同,請參閱(連結:二十一種想及其對治表)。
 由於論主並未詳列二十一種想的內容,依論以解經為主,故「配釋差別」科以下的論文解釋,二十一種想皆引《雜阿含經》所列。
 〈本地分•聲聞地〉卷28,944頁提到有十種隨順學法想,可以對治十種違逆學法煩惱,十種想是:一、不淨想,二、無常想,三、無常苦想,四、苦無我想,五、厭逆食想,六、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光明想、八、離欲想,九、滅想,十、死想。
 現在將其中的不淨想別開為九種想,即青瘀想乃至空想。依〈本地分•聲聞地〉卷25詳列如下:
 一、青瘀想,觀想人死後,由於血液循環停止,皮膚呈現出暗紅色乃至暗紫紅色的斑痕,即為屍斑。
 二、膿爛想,蟲膿流出,皮肉發膿壞爛。
 三、破壞想,屍體表皮壞死爆裂。
 四、膨脹想,死屍逐漸膨脹。
 五、噉食想,鳥獸爭食屍肉。
 六、血塗想,濃血外流在地,肉被鳥獸吃完,剩下帶血色的骨頭。
 七、離散想,被鳥獸啄食後,屍體身形分離,散放一地。
 八、骨鎖想,皮肉已盡,只剩下枯骨。
 九、空想,屍體已無心識活動,身如草木,沒有感覺,最後的枯骨滅盡歸於塵土,此時完全離散成空。
 不淨想以外的其餘九想中,除了除離欲想及與死想(此處疑似筆誤,應將離欲想改為光明想),剩下的七種想(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厭逆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離欲想、滅想),依空、無相、無願三三摩地總攝為三種想,名無願行想、空行想,及無相行想。
 一、無願行想含攝四種:無常想、無常苦想、厭逆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
 二、空行想含攝一種:苦無我想。
 三、無相行想含攝二種:離欲想及滅想。若依《雜阿含經》,無相行想還包括斷想。
 即此無願行想、空行想、無相行想三種想,以及前所說的十種想,總攝加上別開,合計共建立有二十一想。可以說,三三摩地想是總攝,別開有七種想;不淨想是總攝,別開有九種想。十種想除了不淨想外有九種,不淨想又別開為九種,九種加上九種共有十八,再加上無願行想、空行想、無相行想的三種想,合計總有二十一種想。
 行者修七覺支與此二十一想在內心中同時和合運轉,有時作總相的觀察,同時諸想現前,是名相應;有時是前後次第相續的生起,作次第的別相觀察,是名無間。
丑二、配釋差別2 寅一、據相應義
 第二科配釋差別,將相應義與無間義配合起來解釋諸想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據相應義,說明屬於據相應俱行義所攝的想。
無常等想俱行修,乃至死想俱行修者,據相應義。
 由無常等想俱行修,乃至死想俱行修;若根據《雜阿含經》諸想的次序,是指:1. 無常想、2.無常苦想、3. 苦無我想、4. 觀食想、5. 一切世間不可樂想、6. 盡想、7. 斷想、8. 無欲想、9. 滅想、10. 患想、11. 死想,此十一種想於心中一起和合運轉,同時作總相觀察,是屬於據相應俱行義所攝的修行。
寅二、據無間義2 卯一、舉不淨等
 第二科據無間義,說明屬於據無間俱行義所攝的想,分二科;第一科舉不淨等,舉出不淨想等。
不淨等想俱行修,乃至觀空想俱行修者,據無間義。
 由不淨等想俱行修,乃至觀空想俱行修;若根據《雜阿含經》諸想的次序,是指:12. 不淨想、13. 青瘀想、14. 膿潰想、15. 膨脹想、16. 壞想、17. 食不盡想(噉食想)、18. 血想(血塗想)、19. 分離想(離散想)、20. 骨想(骨鎖想)、21. 空想,此十種想,須前後次第無間作別相的觀察,屬於據無間俱行義所攝的修行。
卯二、例修慈等
 第二科例修慈等,例說修慈悲喜捨也是屬於據無間義所攝的修行。
慈等俱行修,應知亦爾。
 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時,先修慈心觀,給予眾生快樂;接著修悲觀,拔除眾生的痛苦;之後修喜觀,隨喜眾生世出世間的善法功德;最後修捨觀,指導眾生棄捨貪瞋癡;應當了知,如此前後次第無間作別相的觀察,也是屬於據無間義所攝的修行。
《披》慈等俱行修等者:謂諸聖者,修習四無量定與覺支俱,是名慈等俱行修。應知此亦據無間義。
 慈等俱行修等方面:是指諸聖人修習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定,與七覺支在一起和合運轉時,是名慈等俱行修。應當了知這樣前後次第無間作別相的觀察,也是屬於據無間義所攝的修行。
丑三、廣明對治2 寅一、修無常等及不淨等2 卯一、標列所治
 第三科廣明對治,詳細說明諸想所對治的煩惱,分二科;第一科修無常等及不淨等,先說明修無常等及不淨等想,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所治,標示列舉出無常乃至不淨等二十一種想所對治的煩惱。
又於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行中,諸行愛染,若懶惰懈怠,若薩迦耶見雖已斷滅習氣隨縛我慢現行,若貪味愛,若於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若有所餘煩惱隨眠,若希求利養,若希求活命,若諸欲愛,若諸有愛,若隨虛妄分別所起四種欲貪。一、美色貪,二、形貌貪,三、細觸貪,四、承事貪。如是能令生起所有非理過患,及令其心越路而轉。
 先說明所對治的煩惱:
 一、於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行中,諸行愛染。或於此內身,或外身,或內外身的三世五蘊諸行,有愛戀染污心。
 二、若懶惰懈怠。即好逸惡勞,不能精勤的修學善法,〈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2說:「云何懈怠?謂執睡眠偃臥為樂,晝夜唐捐;捨眾善品。」
 三、若薩迦耶見雖已斷滅,習氣隨縛我慢現行。薩迦耶見,即是於色受想行識生出的我見,補特伽羅我見是指人我見,緣一切有情生起的我見。雖已斷滅習氣隨縛我慢現行,是依初果以上的聖者來說,初果的我見雖已斷滅分別起的我、我所執,但還有俱生起的我、我所執習氣隨轉,因此還有俱生起的我慢現行。
 四、若貪味愛。味是指食物,行者每日還是得進食用餐,若於美味飲食生起愛染心,名貪味愛。
 五、若於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歡喜世間種種欲樂美妙事物,如財富、權位、名聲、美女、遊樂、文學、詩歌、舞蹈等。
 六、若有所餘煩惱隨眠。所餘是指除了前面所說,剩餘其它的三界煩惱種子。
 七、若希求利養。於名聞利養,財富、利益、資生具等心生貪染,好樂追求,屬於境界愛。
 八、若希求活命。希望追求現世的存活長壽,或來世的生命延續,屬於自體愛。
 九、若諸欲愛。對於色聲香味觸男女諸欲的愛著,屬於境界愛。
 十、若諸有愛。有愛是指三有之愛,包括欲有、色有、無色有,希望將來在三界中能得一生命體,屬於後有愛。
 十一、若隨虛妄分別所起四種欲貪。世諸妙境非真欲, 真欲謂人分別貪,由有情的虛妄分別取淨妙相而生起四種欲貪:
 1. 美色貪,即顯色貪,於青黃赤白等顯色的貪愛。例如貪愛美男少女唇紅齒白等外表的色相。
 2. 形貌貪,即形色貪,對於高矮胖瘦等形色的貪愛。例如有人喜歡高挑清瘦型的,有人喜歡豐腴飽滿型的,環肥燕瘦各有所愛。
 3. 細觸貪,即妙觸貪,對於身體柔軟細滑接觸所引起的貪愛。
 4. 承事貪,歡喜被他人殷勤服侍。例如能順著自己的心意替自己奉事、清潔打理、燒得一手好菜等,這些也會引起貪愛。
 如是以上這些煩惱,都能使令行者生起不如理的過失災患,也將使令行者的心超越正路而轉,障礙修八正道,墮於世間輪迴生死的境界。
《披》又於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行中等者:於薩迦耶所攝諸行生起愛著,是名於一切行諸行愛染。不勤方便修習善法,是名懶惰懈怠。依於段食貪著美味,名貪味愛。於諸世間種種戲論,非一眾多別別品類所思念中,發欲貪愛,名於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餘文易知。於是一切所對治法,修習十想為能對治,修所成地中廣辯其相應知。(陵本二十卷六頁1723)又聲聞地說:有十種違逆學法,及彼對治十種隨順學法。隨應當釋。(陵本二十八卷四頁2336
 於薩迦耶所攝的諸行生起貪愛染著,是名於一切行諸行愛染。諸行愛染的根本在於執著有我、我所見,愛著內身、外境。
 行者不能精勤的修學善法方便,是名懶惰懈怠。依於段段吞食的段食貪著美味,名貪味愛。
 對於世間種種眾多品類的戲論如文學、歌劇、音樂等,非一眾多,在各別各別不同品類所的想思憶念中,發生欲貪愛,歡喜追求、深入研究這些世間戲論,名於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其餘文字容易明白,不再解釋。在這一切所對治法當中,修習十種想為能對治,如〈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720~729頁已詳細說明其相貌,應當了知。
 又〈本地分•聲聞地〉卷28,942~944頁,也提到有十種違逆學法,學法是指持戒,有十種法使令行者不能持戒清淨,以及說明對治這十種違逆學法的十種隨順學法,隨所相應的,應當也可引用來解釋此處的十種想。
對治彼故,隨其所應,有二十一想俱行修覺支差別。
 為對治前所說諸煩惱,隨其所相應的,有二十一種想俱行修覺支差別。
卯二、配釋修想6 辰一、修無願行想
 第二科配釋修想,將上述所治煩惱配合起來解釋能對治的修想,分六科;第一科修無願行想,說明修無願行想所對治的煩惱。
謂為對治四種障故,修無願行想,從無常想乃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
 為了對治四種障礙的緣故,即1. 於一切行諸行愛染、2. 懶惰懈怠、3. 貪味愛、4. 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而修1. 無常想、2. 無常苦想、3. 觀食想、乃至4. 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此四種想總攝為無願行想。
《披》謂為對治四種障故等者:此四種障,謂即前說於一切行諸行愛染,若懶惰懈怠,若貪味愛,若於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應知。修無常想,對治諸行愛染。修無常苦想,對治懶惰懈怠。修厭逆食想,對治貪味愛。修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對治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如是一切,皆修無願行想所攝。
 這四種障礙,應當了知是指即如前所說:一、於一切有為諸行有愛著染污,二、若懶惰懈怠,三、若貪味愛,四、於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
 修無常想能對治於一切有為諸行的愛著染污;修無常苦想能對治懶惰懈怠;修厭逆食想能對治貪味愛;修一切世間不可樂想能對治世間種種妙事欲樂貪愛。
 如是以上一切四種想,皆是修無願行想所總攝,四種想是別開。
辰二、修空行想
 第二科修空行想,說明修空行想所對治的煩惱。
為欲對治一種障故,修空行想,苦無我想。
 為了對治薩迦耶見一種障的緣故,應修苦無我想對治,此苦無我想為三三摩地想的空行想所攝。
《披》為欲對治一種障故等者:此一種障,謂即前說薩迦耶見。修苦無我想能正對治。此即空行想攝。
 此一種障即指前所說薩迦耶見。修苦無我想能正對治此障,思惟色受想行識是苦、無我、完全是不能主宰的,唯是因緣生法。由苦無我想,了知諸行不得自在,故是無我,能對治於色受想行識生起的我、我所見。
辰三、修無相行想
 第三科修無相行想,說明修無相行想所對治的煩惱。
為欲斷滅所餘煩惱隨眠障故,修於三界無相行想。
 為了想要永斷滅盡所餘的煩惱種子障礙的緣故,所餘是指除了前面已說的煩惱障礙,所剩餘其它的三界煩惱種子,應觀察斷界、離欲界、滅界具有最勝寂靜的功德,而修習斷想、離欲想、滅想來對治,此三種想為三界無相行想所攝。
 三界即指斷界、離欲界、滅界。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離欲界;有餘依滅故;名為滅界。由初果至阿羅漢果的三種斷煩惱境界,皆須以無相相應的無分別智才能斷煩惱,因此所餘煩惱隨眠障由修三界無相行想正對治。
《披》修於三界無相行想者:謂於斷界、離欲界、滅界觀見最勝寂靜功德,修習斷想、離欲想、滅想故。
 修於三界無相行想方面:是指行者於斷界、離欲界、滅界等斷煩惱的三種境界,觀察得見此為最殊勝的寂靜功德,是故修習斷想、離欲想、滅想。
 初果聖人見到諸法實相,將分別起的愛見煩惱全部斷除,名為斷界。三果聖者斷除欲界的煩惱,名無欲界。阿羅漢將三界的愛見煩惱完全斷除,入無餘依涅槃,是名滅界。
 修習斷想可以證得斷界,然而斷界僅將分別起的煩惱斷除,俱生起的愛見煩惱仍未斷,因此還須繼續修離欲想,以證得離欲界;接著再修滅想,將更深細的煩惱斷除,最後將三界煩惱全部盡除,證得滅界。此斷想、離欲想、滅想皆是無相行想所攝。
辰四、於諸欲中修過患想
 第四科於諸欲中修過患想,說明於諸欲中修過患想所對治的煩惱。
為欲對治希求利養及欲愛故,於諸欲中修過患想。
 為了想要對治希望追求名聞利養,以及對於色聲香味觸男女諸欲愛著的緣故,此二種煩惱皆屬於境界愛,必須於諸欲中修過患想對治。思惟觀察這些名聞利養以及諸欲,有很多的過失災患,可以對治貪愛心的生起。
辰五、修習死想
 第五科修習死想,說明修習死想所對治的煩惱。
為欲對治希求活命及有愛故,修習死想。
 為了想要對治希求活命,以及有愛的緣故;不論是希望追求現世的存活長壽,或來世的生命延續,皆屬於自體愛;有愛是指三有之愛,包括欲有、色有、無色有,希望將來在三界中能得一生命體,屬於後有愛;皆應修習死想對治。
辰六、修不淨等想2 巳一、出差別
 第六科修不淨等想,說明修不淨等想,分二科;第一科出差別,說出不淨想所對治的煩惱差別相。
為欲對治隨逐虛妄分別所起四欲貪故,修不淨想為初,乃至觀空想為後。
 為了想要對治內心隨順追逐虛妄分別所生美色貪、形貌貪、細觸貪、承事貪四種欲貪的緣故,應修習不淨想為初,乃至觀空想為後的諸不淨想對治。
巳二、明所攝2 午一、略標
 第二科明所攝,說明不淨想所攝的九想,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要略標出不淨想總攝九種不淨別想。
又此一切從青瘀想乃至觀空想,當知皆是不淨想攝。
 又此一切從青瘀想、膿爛想、破壞想、膨脹想、噉食想、血塗想、離散想、骨鎖想、乃至觀空想,應當了知,這九種觀察屍體的不淨思惟,皆是不淨想所攝。
午二、別辨
 第二科別辨,說明九種不淨想所分別對治的煩惱。
又於此中,青瘀想為初,膨脹想為後,對治美色貪;食噉想、分赤想、分散想,對治形貌貪;骸骨想、骨鎖想,對治細觸貪;觀無心識空有尸想,對治承事貪。
 又於此處文中,青瘀想為初,膨脹想為後,意即青瘀想、膿爛想、破壞想、膨脹想,以這四種想對治美色貪。觀想屍體青瘀後的下一階段是膿爛,流膿之後,身體破壞、膨脹起來,如此觀想,所有的美色都不再可愛,可以對治美色貪。
 食噉想、分赤想、分散想,以這三種想對治形貌貪。觀想屍體被蒼蠅蟲蟻鳥獸食噉,只剩餘黃色的骨頭,最後屍骸都分散。這樣一想,心裡原來對這人的形貌貪也都不再可得,可以對治形貌貪。
 骸骨想、骨鎖想,以這二種想對治細觸貪。薄皮覆不淨,凡夫於此生細觸貪,若思惟死後只剩一堆骸骨、骨鎖,可以對治於身體柔軟細滑接觸所引起的細觸貪。
 觀無心識空有尸想,以最後一種空想對治承事貪。觀察屍體已無心識活動,身如草木,沒有感覺,如此不再愛著他人的殷勤服侍,可以對治承事貪。
寅二、修慈最極至遍淨等
 第二科修慈最極至遍淨等,說明修慈等四無量定,最極乃至第三禪的遍淨天等,可以對治上述諸煩惱。
又於此中,修慈最極至遍淨等,如三摩呬多地應知其相。
 又於此中,行者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最極乃能證至第三靜慮的遍淨天,亦可對治上述諸多煩惱障礙,如〈三摩呬多地〉所詳說,應當了知其中相貌。
 慈是給予眾生快樂,三界中最快樂的是第三靜慮,因此修慈無量心,最高可到達第三靜慮的第三天遍淨天,證得第三靜慮;若修悲無量心,悲能拔苦,空觀可以拔苦,因此修悲無量心,最高可到達空無邊處天,證得空無邊處定;若修喜無量心,隨喜他人功德是心識的分別,因此修喜無量心,最高可到達識無邊處天,證得識無邊處定;若修捨無量心,棄捨一切貪瞋癡煩惱,以無所有為所緣境,因此修捨無量心,捨到極至,最高可到達無所有處天,證得無所有處定。捨有二種,以善心來對治不善心,是善捨;另一種是不分別稱作無記,無記捨與捨覺支相應,因為那時心平等,任何境界都可以平等捨,不再多分別,名無記捨。
《披》修慈最極至遍淨等者:三摩呬多地說:第三靜慮,於諸樂中其樂最勝,憶念此樂修習慈心,慈最第一,故說修慈極於遍淨。乃至廣說。(陵本十二卷十二頁1017)如彼應知。
 〈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2,420頁說,第三靜慮,於三界所有的快樂當中是最為殊勝、身心最為快樂的,修慈三昧前,先憶念思惟第三靜慮的快樂,再修習慈無量心,祝願一切眾生都能得到如第三靜慮的快樂。慈心三昧的快樂最為第一,因此說修慈心三昧最高可以到達第三靜慮的遍淨天。乃至詳細如那裡所說的應當了知。
《雜中》第351頁:覺支相應第20經;累計經數第920經;大正藏(72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善哉!比丘依人聞法,諸年少比丘供養奉事諸尊長老。所以者何?年少比丘供養奉事長老比丘者,時時得聞深妙之法。聞深法已,二正事成就,身正及心正。爾時、修念覺分,修念覺分已,念覺分滿足;念覺滿足已,於法選擇,分別於法,思量於法,爾時方便修擇法覺分;乃至捨覺分修習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陀開示年少比丘應多親近奉事諸尊長老比丘,如此能有機會聽聞深妙的佛法,成就身正及心正,乃至能使七覺分修學圓滿。
《雜中》第351頁:覺支相應第21經;累計經數第921經;大正藏(72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持戒、修德、慚愧,成真實法,見此人者,多得果報。若復聞者,若隨憶念者,隨出家者,多得功德,況復親近、恭敬、奉事!所以者何?親近、奉事如是人者,時時得聞深妙之法,得聞深法已,成就二正,身正及心正。方便修習定覺分,修習已修習滿足,乃至捨覺分修習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陀開示應多親近、恭敬、奉事持戒清淨、有修德、具足慚愧,已成就真實法的比丘,如此能時時得聞深妙的佛法,成就身正及心正,乃至能使七覺分修學圓滿。
《雜中》第352頁:覺支相應第22經;累計經數第922經;大正藏(72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說不善積聚者,所謂五蓋,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不善聚者,謂五蓋故。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說善積聚者,謂七覺分,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滿淨者,是七覺分故。何等為七?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陀開示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蓋是不善聚,能積聚很多不善法;念、擇法、精進、喜、猗、定、捨等七覺分是善聚,能積聚所有的善法,是純一圓滿清淨。
《雜中》第352頁:覺支相應第23經;累計經數第923經;大正藏(72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夾谷精舍。爾時、尊者阿難亦在彼住。時尊者阿難,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如是念:半梵行者,所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非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時尊者阿難從禪覺,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是念:半梵行者,所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非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佛告阿難:「莫作是言:半梵行者,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非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所以者何?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非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我為善知識故,有眾生於我所,取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如是擇法覺分,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以是故當知,阿難!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非惡知識,非惡伴黨、非惡隨從」。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阿難以為善知識是半梵行,佛說善知識是全梵行。若能值遇真實善知識指導,修行可以完全成功,這是非常圓滿殊勝的外緣。佛是全梵行的善知識,可以指導行者修七覺分完全離欲,向於涅槃。
《雜中》第353頁:覺支相應第24經;累計經數第924經;大正藏(72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力士聚落人間遊行,於拘夷那竭城希連河中間住。於聚落側,告尊者阿難:「令四重襞疊,敷世尊穱多羅僧,我今背疾,欲小臥息」。尊者阿難即受教敕,四重襞疊敷穱多羅僧已,白佛言:「世尊!已四重襞疊敷穱多羅僧,唯世尊知時」。爾時、世尊厚襞僧伽梨枕頭,右脅而臥,足足相累,繫念明相,正念、正智,作起覺想。告尊者阿難:「汝說七覺分」!時尊者阿難即白佛言:「世尊!所謂念覺分,世尊自覺成等正覺說,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世尊自覺成等正覺說,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佛告阿難:「汝說精進耶」?阿難白佛:「我說精進,世尊!說精進,善逝」!佛告阿難:「唯精進修習、多修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說是語已,正坐端身繫念。時有異比丘即說偈言:「樂聞美妙法,忍疾告人說。比丘即說法,轉於七覺分。善哉尊阿難,明解巧便說,有勝白淨法,離垢微妙說:念、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此則七覺分,微妙之善說。聞說七覺分,深達正覺味,身嬰大苦患,忍疾端坐聽。觀為正法王,常為人演說,猶樂聞所說,況餘未聞者!第一大智慧,十力所禮者,彼亦應疾疾,來聽說正法。諸多聞通達,契經、阿毘曇,善通法律者,應聽況餘者!聞說如實法,專心黠慧聽,於佛所說法,得離欲、歡喜,歡喜身猗息,心自樂亦然。心樂得正受,正觀有事行,厭惡三趣者,離欲心解脫。厭惡諸有趣,不集於人天,無餘猶燈滅,究竟般涅槃。聞法多福利,最勝之所說,是故當專思,聽大師所說」。異比丘說此偈已,從座起而去。
 此經與《增一阿含經》等法品的第6經相同。主要說明:佛因背痛想躺下休息,請阿難敷設坐具及七條衣。佛陀躺下休息,右脅而臥,足與足相累,繫念於明相,以正念正知,作起覺之想,並請尊者阿難為他說七覺支的道理。阿難白佛,七覺分含著斷界、離欲界、滅界三界的道理,修七覺分可以斷除煩惱。
 佛聽到阿難說七覺支,問阿難:「你有說到精進嗎?」阿難告訴佛:「我說精進,世尊!我誦說過精進,善逝!」
 佛告阿難:「只有精進修習、多修習,才能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佛說完這句話以後,即起身端坐繫念,自己說的法,自己也如是奉行,精進修行。
《雜中》第355頁:覺支相應第25經;累計經數第925經;大正藏(72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覺分,何等為七?謂念覺分,乃至捨覺分」。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略說念覺分,乃至捨覺分是七覺分。
《雜中》第355頁:覺支相應第26經;累計經數第926經;大正藏(72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七覺分。何等為修七覺分?謂念覺分,乃至捨覺分。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如是修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是若比丘修七覺分,則能依遠離,依無欲,而向於涅槃。
《雜中》第355頁:覺支相應第27經;累計經數第927經;大正藏(73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諸比丘!過去已如是修七覺分,未來亦當如是修七覺分」。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說明過去、現在、未來三世都應當修七覺分。
《雜中》第356頁:覺支相應第28經;累計經數第928經;大正藏(73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念覺分清淨、鮮白,無有支節,離諸煩惱,未起不起,除佛調伏教授;乃至捨覺分,亦如是說。諸比丘!念覺分清淨、鮮白,無有支節,離諸煩惱,未起而起,佛所調伏教授非餘;乃至捨覺分,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是讚歎若比丘修七覺分清淨、鮮白,能調伏煩惱,獲得廣大的利益,不起惡法而生善法。
《雜中》第356頁:覺支相應第29經;累計經數第929經;大正藏(73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未起不起,除善逝調伏教授;未起而起,是則善逝調伏教授非餘」。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內容如前經,差別的是:「未生起的不善法不會生起,除了善逝所調伏教授的善法之外;未生起的善法能使它生起,這是善逝所調伏教授,而非其餘之人。」
《雜中》第357頁:覺支相應第30經;累計經數第930經,大正藏(73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謂覺分,世尊!云何為覺分」?佛告比丘;「所謂覺分者,謂七道品法。然諸比丘七覺分,漸次而起,修習滿足」。異比丘白佛:「世尊!云何覺分漸次而起,修習滿足」?佛告比丘:「若比丘內身身觀住,彼內身身觀住時,攝心繫念不忘,彼當爾時念覺分方便修習,方便修習念覺分已,修習滿足。滿足念覺分已,於法選擇、分別、思量,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方便,修方便已,修習滿足。如是乃至捨覺分修習滿足。如內身身觀念住;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當於爾時專心繫念不忘;乃至捨覺分亦如是說。如是住者,漸次覺分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世尊開示諸比丘:七覺分須要漸次而起,才得滿足。
 依身受心法四念住:於內身作循身觀時,攝心繫念不忘,漸次觀察修習其餘覺分,乃至捨覺分修習圓滿;如是觀察外身、內外身、受、心、法念住,都是如此觀察。
《雜中》第357頁:覺支相應第31經;累計經數第931經,大正藏(73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如是修習七覺分已,當得二種果:現法得漏盡無餘涅槃,或得阿那含果」。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世尊開示諸比丘:依修七覺分修習,當得二種果報:現法得漏盡無餘涅槃(證得阿羅漢),或得阿那含果(三果)。
《雜中》第357頁:覺支相應第32經;累計經數第932經,大正藏(73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如上說,差別者:「如是比丘修習七覺分已,多修習已,得四種果、四種福利。何等為四?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佛說此經已,異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世尊開示諸比丘:多修習七覺分以後,能得到初果乃至四果、四種福利。
《雜中》第358頁:覺支相應第33經;累計經數第933經,大正藏(73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修習七覺分,多修習已,當得七種果、七種福利。何等為七?是比丘得現法智證樂;若命終時,若不得現法智證樂;及命終時而得五下分結盡,中般涅槃;若不得中般涅槃,而得生般涅槃;若不得生般涅槃,而得無行般涅槃槃;若不得無行般涅槃,而得行般涅槃;若不得有行般涅槃,而得上流般涅槃」。佛說此經已,異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世尊開示諸比丘:修七覺分能證得七種涅槃的果報、七種福報利益。
 一、現法智證樂。今生命終前即得以智慧證入涅槃的快樂,即證得阿羅漢。
 二、若命終時,五下分結盡得現法智證樂。命終時,身見(執著恆常不變的自我)、戒取(執著無益解脫的禁戒等)、疑(對於真理的懷疑;對佛法僧戒的疑惑)、貪欲、瞋恚,五下分結都能斷除,即為三果聖者。
 三、中般涅槃。三果聖人命終雖未能即證得阿羅漢,但由於修行道力強盛,於中有時,能入涅槃,名中般涅槃
 四、若不得中般涅槃,三果聖人受生於色、無色界天,依修行道力的差別,能入涅槃,名生般涅槃。
 五、若不得生般涅槃,三果聖人到色、無色界天受生,不須特別加功用行,即能證入涅槃,名無行般涅槃。
 六、若不得無行般涅槃,三果聖人受生於色、無色界天,繼續努力精進修學聖道才能般涅槃,名有行般涅槃。
 七、若不得有行般涅槃,三果聖人受生於色、無色界天,加功用行往更高層天受生,最後在最高層次的天,或在四禪天、或在非想非非想處天,方入涅槃,名上流般涅槃。
 上流般涅槃又分二種,一種於色究竟天入涅槃,屬於重慧的;一種於非想非非想處入涅槃,是重定的,這類重定的三果聖人於空無邊處天受生,於空無邊處天後到識無邊處天受生,於識無邊處天後到無所有處天受生,無所有處天後到非想非非想處天,才入涅槃。
《雜中》第358頁:覺支相應第34經;累計經數第934經,大正藏(73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謂覺分,何等為覺分」?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諸比丘:「七覺分者,謂七道品法。諸比丘!此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諸比丘白佛:「云何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彼身身觀念住已,專心繫念不忘,當於爾時方便修念覺分,方便修念覺分已,修習滿足。謂修念覺分已,於法選擇,當於爾時修擇法覺分方便,修擇法覺分方便已,修習滿足。如是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亦如是說。如內身,如是外身;內外身;受;心;法法觀念住,專心繫念不忘,當於爾時方便修念覺分,方便修念覺分已,修習滿足;乃至捨覺分,亦如是說。是名比丘七覺分漸次起,漸次起已,修習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世尊開示諸比丘:此七覺分漸次起,漸次修習已,得修習圓滿。內容同於第30經
《雜中》第359頁:覺支相應第35經;累計經數第935經,大正藏(73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此七覺分修習、多修習,當得二果:得現法智有餘涅槃,及阿那含果」。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內容同於第31經。
《雜中》第359頁:覺支相應第36經;累計經數第936經,大正藏(73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修習七覺分,多修習已,當得四果。何等為四?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內容同於32經。
《雜中》第359頁:覺支相應第37經;累計經數第937經,大正藏(74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修習此七覺分,多修習已,當得七果。何等為七?謂現法智有餘涅槃;及命終時,(不得現法智);若不爾者,五下分結盡,得中般涅槃;若不爾者,得生般涅槃;若不爾者,得無行般涅槃;若不爾者,得有行般涅槃;若不爾者,得上流般涅槃」。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內容同於第33經。
 以上第30~37經,經文相應論文七覺支漸次生起。
《雜中》第360頁:覺支相應第38經;累計經數第938經;大正藏(74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不淨觀,多修習已,當得大果、大福利。云何修不淨觀,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不淨觀俱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修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多修習不淨觀,可以趣向涅槃,不淨觀為四念處之一的觀身不淨。貪欲盛的人,多修習此觀,觀通身內外皆不淨,目的在於滅少貪欲之生起。
 相應論文的「修不淨等想」。
《雜中》第360頁:覺支相應第39經;累計經數第939經;大正藏(74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修習隨死念,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云何比丘修習隨死念,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修隨死念俱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捨覺分,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修習隨死念,隨死念是修死想,可以得大果、大福利。隨死念能夠增強引發行者未來世、出世間的功德,能夠遠離煩惱,內心清淨,諸定的樂受也會增加,所獲得的功德都能夠自在成就。相應論文的「修習死想」。《增一阿含經》第三品第10經也說明死想,引文如下。
若有比丘正身正意,結跏趺坐,繫念在前,無有他想,專精念死。所謂死者,此沒生彼,往來諸趣,命逝不停,諸根散壞,如腐敗木,命根斷絕,宗族分離,無形無響,亦無相貌。如是,諸比丘!名曰念死。
 如果有比丘端身正坐,此時心中僅憶念自己一定會死,雖不知何時會死,但必定會死。所謂死是此沒生彼,這一生死了仍在五趣中來來往往,不論處在哪一道,都一樣會死亡又受生,受生又死亡,不斷的輪迴。死時六根分散破壞,如腐敗的木頭,此時命根都已斷絕,親戚好友誰也不會跟隨,必須自己千里獨行。那時無法發出聲響,也沒有相貌。如是這樣,諸比丘!名曰念死。死是不相應行法,以身心的變化來說的,要將死本身這件事拿出來是不可得。
《雜中》第361頁:覺支相應第40經;累計經數第940經;大正藏(74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釋氏黃枕邑。時眾多比丘,晨朝著衣持缽,入黃枕邑乞食。時眾多比丘作是念:今日太早,乞食時未至,我等可過外道精舍。爾時、眾多比丘即入外道精舍,與諸外道出家共相問訊慰勞已,於一面坐。諸外道出家言:「沙門瞿曇為諸弟子說如是法:不斷五蓋,惱心,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善攝其心,住四念處,心與慈俱,無怨、無嫉、亦無瞋恚,廣大無量,善修充滿;四方、四維、上下,一切世間,心與慈俱,無怨、無嫉、亦無瞋恚,廣大無量善修習充滿。如是修習悲,喜,捨心俱,亦如是說。我等亦復為諸弟子作如是說,我等與彼沙門瞿曇,有何等異,所謂俱能說法」!時眾多比丘聞諸外道出家所說,心不喜悅,默然不呵,從座起去。入黃枕邑乞食已,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以彼外道出家所說,廣白世尊。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彼外道出家所說,汝等應問:修習慈心,為何所勝?修習悲、喜、捨心,為何所勝?如是問時,彼諸外道出家,心則駭散,或說外異事,或瞋慢、毀呰,違背不忍,或默然萎熟低頭,失辯思惟而住。所以者何?我不見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聞我所說隨順樂者,唯除如來及聲聞眾者。比丘!心與慈俱,多修習,於淨最勝;悲心修習、多修習,空入處最勝;喜心修習、多修習,識入處最勝;捨心修習、多修習,無所有入處最勝」。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外道說他們說的法與佛陀所說的法沒有差別,比丘們聽了不高興,隨即離去。乞食後往世尊所,以外道所說事廣白世尊,佛陀即教導比丘們反問諸外道的方法。
 佛陀教導比丘們反問外道,修慈心觀最多可以到哪個境界?修習悲、喜、捨等心,有何殊勝處?如果這樣的反問,諸外道則因無法回答而駭散,或扯開話題,或惱羞成怒,而起瞋慢,為什麼?因為我不曾見過諸天、魔眾、梵天、沙門、婆羅門,天、人等眾,聽聞我說的法能隨順喜樂的,唯除如來,以及聲聞眾者外。修慈心觀最高可以達到第三禪天的遍淨天;修習悲心觀最高可以成就空無邊處定;修習喜心觀最高可以成就識無邊處定;修習捨心觀最高可以成就無所有處定,是最殊勝的。
 本經相應論文的「修慈最極至徧淨等」。
《雜中》第362頁:覺支相應第41經;累計經數第941經;大正藏(74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修習慈心,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云何比丘!修習慈心,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慈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習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修慈悲觀可以得大果、大福利。也可以修七覺支,心與慈悲心在一起修七覺支可以趣向涅槃。相應論文的「修慈最極至徧淨等」。
《雜中》第362頁:覺支相應第42經;累計經數第942經;大正藏(74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修空入處,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云何比丘修空入處,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空入處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修習空入處可以得大果、大福利。以空為所緣境修念覺分,憶念空,內心有智慧,能遠離煩惱,斷除三界欲,向於捨。比丘修習無我的正智可以契入涅槃。
 本經相應論文的「修空行想」。
《雜中》第362頁:覺支相應第43~45經;累計經數第943~945經;大正藏( )經
 如修空入處,如是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 ~三經,亦如上說。
 如同第42經的「修空入處」,若換成修識入處是第43經,修無所有入處是第44經,修非想非非想入處是第45經,也是一樣,重點是要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如此可以得到大果、大福利。
 相應論文的「配釋修想」。
《雜中》第363頁:覺支相應第46經;累計經數第946經;大正藏(74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云何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與安那般那念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修習安那般那念可以得大果、大福利。
《雜中》第363頁:覺支相應第47經;累計經數第947經;大正藏(74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修無常想,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云何比丘修無常想,多修習已,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心(口)與無常想俱,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得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修習無常想,可得大果、大福利。相應論文的「修無常想」。
《雜中》第363頁:覺支相應第48~67經;累計經數第948~967經;大正藏( )經
 如無常想,如是無常苦想,苦無我想,觀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盡想,斷想,無欲想,滅想,患想,(死想),不淨想,青瘀想,膿潰想,膖脹想,壞想,食不盡想,血想,分離想,骨想,空想,一一經如上說。
 如同第47經的「無常想」,如是換成,無常苦想是第48經;苦無我想是第49經;觀食想是第50經;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是第51經;盡想是第52經;斷想是第53經;無欲想是第54經;滅想是第55經;患想是第56經;死想是第57經;不淨想是第58經;青瘀想是第59經;膿潰想是第60經;膖(膨)脹想是第61經;壞想是第62經;食不盡想是第63經;血想是第64經;分離想是第65經;骨想是第66經;空想是第67經。一一經如上說,是多修習已,依遠離已,依無欲,依滅,都能向於捨。
 第48經到第67經,總共有二十經,二十經是二十想,再加上第47經的無常想共有二十一種想。相應論文的「修二十一種想」。
 以上是說明「菩提分法擇攝」中,「覺支攝」所相應的論文與經文,以下則是「道支攝」的內容,可對應《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的「聖道分相應」,其中共相應114經,不過篇幅都不長。
壬六、道支攝2 癸一、頌標列
 第六科道支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第三句「覺道支息念」的道支,說明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道支所攝義,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舉出其中要義。
復次,嗢柁南曰:
 初內外力 清淨差別 異門沙門 婆羅門後
 此頌中有四大部分,分別說明:
 一、內力與外力。這是初句,是名為「初」。修道的力量有很多,內力如自己的正思惟力,外力如善知識等增上緣力。
 二、清淨差別。說明有學、無學聖者,乃至世間、出世間八正道等清淨差別。
 三、異門。說明聖道支所攝及邪道支所攝的異名與差別相。
 四、沙門、及婆羅門。說明由第一義所有沙門、勝義婆羅門,安立八支聖道為真實的沙門義、婆羅門義等,若行者為證八聖道而到佛門出家,雖未得第一義,仍可假名受沙門性,由此能成就沙門果(其中並比較了第一義沙門、假名沙門的勝劣)。
癸二、長行釋4 子一、內外力2 丑一、標列最勝
 第二科長行釋,以較長文字解釋,分四科;第一科內外力,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道支攝別頌的第一句「初內外力」,說明行者內身或外緣的所有力量,何者最殊勝,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最勝,標示列舉出內、外力中最殊勝的力量。
若內若外一切力中,為欲生起八支聖道,有二種力,於所餘力最為殊勝。云何為二?一者、於外力中,善知識力最為殊勝;二者、於內力中,正思惟力最為殊勝。
 行者內身或外緣所有的力量中,想要使令自己能生起八支聖道,有二種力量,相對於所餘的力量是最為特別殊勝的。是哪二種?
 一、在外緣的力量中,善知識的力量是最為殊勝的。善知識可包括教授善知識、同行善知識、外護善知識,此中特別是指教授善知識。
 二、在內身的力量中,雖然修道有很多的力量,但以正思惟力最為殊勝。善於正思惟的行者容易成就聖道。
丑二、隨釋差別2 寅一、釋名所餘
 第二科隨釋差別,接著解釋其中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釋名所餘,解釋所餘的名義。
當知此中,離諸障礙,先修福業,於衣食等無匱乏等,名餘外力。
 應當知道於此之中,除了善知識以外,行者應該先遠離種種的煩惱障、業障、報障等障礙。若有煩惱無法修行,如造了五無間業的重大惡業,即障礙自己不能證得聖道,因此必須先修許多福業,如供養師長、修習布施、為大眾僧作事等,使令行者有福報於衣食無匱乏等,以上都是屬於其餘外緣的力量。
《披》離諸障礙等者:謂離業障、煩惱障、異熟障,是名離諸障礙。於其先世修福業故,時時獲得隨順資生眾具,所謂衣、食、病緣醫藥及餘什具。又不積聚造作多疾病業,由是因緣,無諸疾病,故置等言。如是一切,名餘外力。
 文中所說「離諸障礙」等方面:即離業障、煩惱障、異熟障三障,名離諸障礙。若造作五逆十惡,或五逆十惡的同分業,都是業障。煩惱障則指愛見煩惱,能為聖道的障礙。異熟障是屬於果報上的,如諸根不具、體力不好或有疾病,無法修止觀。因此迴向偈說:「願消三障諸煩惱,願得智慧真明了」。想成就聖道應遠離諸障。如:
 先世(過去生)曾修了一些福業,今生來修行、向人乞食時,才可獲得隨順資助生命的種種資具。包括所謂的衣服、飲食、病緣醫藥及其餘諸多眾具。如有房子遮風擋雨等,以令身體健康有能力修學聖道,這也是有修福報才感得的果。
 又因沒有積聚造作很多疾病業,如殺生等,由於這樣的因緣,較容易少病少煩惱而安樂住。
 然而其中還有很多沒舉出來的,故置等言,如上所說的一切,都是能幫助自己修學聖道的因緣,名餘外力。
 但是所有外力當中,如前文說,善知識力是最特別、最殊勝、最主要的。若只有衣食無缺,但是沒有人教導正法,自己也無法修行。
除正思惟相應想外,餘斷支分,名餘內力。
 此段延續前文所說,內身的力量,除了正思惟相應想之外,也仍須具足其餘的諸斷支分,如戒、根律儀、食知量等眾多因緣,如此精勤努力才可能成熟聖道。只是在這些諸多的因緣中,正思惟是最重要的。
《披》餘斷支分者:謂戒律儀、根律儀、於食知量、悎寤瑜伽、正知而住、愛樂遠離、清淨諸蓋、依三摩地。如是一切皆斷支分,說名為餘。
 斷煩惱的因名斷支分,這是其它內因緣的力量,包括要持戒清淨、於食知量、修悎寤瑜伽、應正知而住,並且內心也要有正願,由於愛樂遠離而歡喜出家修學聖道,如此能努力的斷除五蓋,精勤的修學九心住,成就三摩地。
 如上一切皆應屬於斷除煩惱的其餘內力。因此說名為餘。
 在諸內力中,最主要的仍是以智慧能正思惟,這是所有成就聖道的內力當中最殊勝的。
寅二、釋其最勝
 第二科釋其最勝,解釋它最殊勝的原因。
外善知識者,謂從彼聞無上正法,由此故名從他聞音。內正思惟者,謂此無間,能發正見為上首道。
 外善知識的殊勝處,是可以從善知識處聽聞無上的正法,世間沒有再超過佛的正法,由於此緣故,名從他聞音。
 正思惟的殊勝處,是指由此進一步能成就修慧,修慧成熟時,無間道以後則入解脫道,到了解脫道能發出無漏的正見,以能夠發出正見為上首之道。由此可知,內正思惟是成就無漏正見最重要的方法。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是《雜中》聖道分相應的第22經到第51經,如下所示。
《雜中》第379頁:聖道分相應第22經;累計經數第989經;大正藏(76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說不善聚者,謂五蓋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不善聚者,所謂五蓋。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睡眠,掉悔,疑蓋。說善法聚者,所謂八聖道,是名正說。所以者何?純一滿淨善聚者,謂八聖道。何等為八?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是將五蓋及八正道合說:五蓋是不善聚,八正道是善聚。
《雜中》第379頁:聖道分相應第23經;累計經數第990經;大正藏(76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山谷精舍。時尊者阿難獨一靜處,作如是念:半梵行者,謂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乃至佛告阿難;「純一滿淨具梵行者,謂善知識。所以者何?我為善知識故,令諸眾生修習正見,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修正定,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說明:全梵行者為善知識。而外力當中善知識是最重要的,如果自己的善知識是純一滿淨具梵行的佛,成就聖道的因緣容易具足。若行者已內分力具足,遇到這樣的善知識,一定可以向於捨。
《雜中》第379頁:聖道分相應第24經;累計經數第991經;大正藏(76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阿難,晨朝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時有生聞婆羅門,乘白馬車,眾多年少翼從。白馬,白車,白鞚,白鞭,頭著白帽,白傘蓋,手持白拂,著白衣服,白瓔珞,白香塗身,翼從皆白。出舍衛城,欲至林中教授讀誦。眾人見之,咸言:「善乘!善乘!謂婆羅門乘」。
 時尊者阿難見婆羅門眷屬眾具,一切皆白。見已,入城乞食,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今日晨朝,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見生聞婆羅門,乘白馬、車,眷屬眾具一切皆白。眾人唱言:善乘!善乘!謂婆羅門乘。云何世尊!於正法律,為是世人乘,為是婆羅門乘」?佛告阿難:「是世人乘,非我法律、婆羅門乘也。阿難!我正法律乘,天乘,婆羅門乘,大乘,能調伏煩惱軍者。諦聽,善思,當為汝說。阿難!何等為正法律乘,天乘,婆羅門乘,大乘,能調伏煩惱軍者?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阿難!是名正法律乘,天乘,梵乘,大乘,能調伏煩惱軍者」。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信、戒為法軛,慚、愧為長縻,正念善護持,以為善御者,
 捨、三昧為轅,智慧、精進輪,無著、忍辱鎧,安隱如法行。
 直進不退還,永之無憂處,智士乘戰車,摧伏無智怨」。
 本經大意說明:在佛的正法律中,八正道能調伏煩惱軍。世間人的生天方法及外道婆羅門乘的方法,都不是佛法及戒律所說的婆羅門乘。因為佛法的正法律之乘,不僅是天乘(天有尊貴義),是勝義婆羅門乘,還能成就第一義諦、成就大乘,能調伏煩惱之軍。並舉例(偈)說明:
 若佛弟子們對三寶、四諦等有信心、能受持正戒,猶如佛法的善法軛,軛可以套住馬或牛的頭,善法軛則令行者內心不離開善法。
 其次,慚愧如長縻,縻(音ㄇㄧˇ)是牛的韁繩、繩索。有慚愧的繩索繫縛住行者的心,令其不敢造惡,若造惡會覺得很不好意思,因此慚愧心是行者成就聖道最好的善根之一,而將慚愧喻為長縻。
 行者應以正念善於保護、執持這一念心,因為行者猶如善於駕御心牛之人,勤修正行,才能令心牛所拉的身心之車往趣清淨。
 捨、三昧則為聖道的車轅,轅,指車前用來套駕牲畜的兩根直木,左右各一,修行要成就,也需捨棄種種的煩惱,成就三昧的禪定,因此捨、三昧的功德,如行者所乘之車的轅。
 智慧、精進是行者的車輪,聖道的車要往前走,要有智慧、精進。
 無著、忍辱,如行者所穿著的鎧甲,由智慧力令心不執著、能夠忍辱,以免受傷,不僅保護自己不受傷,也不會自傷傷他。
 行者應以這些信、戒、慚、愧、正念、捨、三昧、智慧、精進、無著、忍辱,這樣安隱的如佛所說之法依教奉行。
 因此應搭乘這樣的車一直往聖道前進,不應退失而回頭到世間去。
 如此能永遠到達沒有憂愁的處所,即涅槃的境界。
 有智慧者乘著如此殊勝的戰車,可以摧伏所有無智、無明的怨恨。
 由此可知,佛法中成就第一義諦、調伏煩惱的方法是八正道。
《雜中》第380頁:聖道分相應第25經;累計經數第992經;大正藏(77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應離邪見,應斷邪見。若邪見不可斷者,我終不說應離斷邪見;以邪見可斷故,我說比丘當離邪見。若不離邪見者,邪見當作非義,不饒益苦,是故我說當離邪見。如是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亦如是說。
諸比丘!離邪見已,當修正見。若不得修正見者,我終不說修習正見;以得修正見故,我說比丘應修正見。若不修正見者,當作非義,不饒益苦,以不修正見作非義不饒益苦故,是故我說當修正見,以義饒益,常得安樂。是故比丘!當修正見。如是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中,除了八正道,也提到八邪道,八正道能以義饒益常得安樂,因此行者應當修習八正道。反之,八邪道能作非義,使令行者得到不饒益的苦惱,應當要遠離。
《雜中》第381頁:聖道分相應第26經;累計經數第993經;大正藏(77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生聞婆羅門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謂非彼岸及彼岸,瞿曇!云何非彼岸?云何彼岸」?佛告婆羅門:「邪見者非彼岸,正見者是彼岸;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非彼岸,[正見是彼岸],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彼岸」。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希有諸人民,能度於彼岸;一切諸世間,徘徊遊此岸。於此正法律,能善隨順者,斯等能度彼,生死難度岸」。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此經大意說明:八邪道不能到涅槃的彼岸,八正道才能到涅槃的彼岸。
《雜中》第382頁:聖道分相應第27~29經;累計經數第994~996經;大正藏(772~774)經
 如是異比丘問,尊者阿難問,佛問諸比丘,此三經亦如上說。
 第27、28、29經的內容與第26經相同,只是提問的人不同。第27經是另一位比丘提問,第28經是尊者阿難提問。第29經是佛問諸比丘。
《雜中》第382頁:聖道分相應第30經;累計經數第997經;大正藏(77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能令未生惡不善法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如說不正思惟者。諸比丘!不正思惟者,未起邪見令起,已起重生令增廣;如是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亦如是說。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已生惡不善法令滅,如說正思惟者。諸比丘!正思惟者,未生邪見令不生,已生者令滅;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說明:正、不正思惟是一個關鍵,不正思惟會使令行者產生惡不善法,使已生的惡不善法能令增廣。正思惟則否。因此重點是正思惟。
《雜中》第383頁:聖道分相應第31經;累計經數第998經;大正藏(77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法,未生善法不生,已生善法令退,如說不正思惟者。諸比丘!不正思惟者,未生正見令不生,已生正見令退;如是未生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令不生,已生者令退。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令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重生令增廣,如說正思惟者。諸比丘!正思惟者,未生正見令生,已生正見重生令增廣;如是未生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不正思惟,會令未生八正道不生,已生八正道令退;反之能正思惟,未生八正道令生,已生令增廣。
《雜中》第383頁:聖道分相應第32經;累計經數第999經;大正藏(77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令未生惡不善法生,已生惡不善法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不生,已生者令退,所謂不正思惟。諸比丘!不正思惟者,未生邪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正見令不生,已生者令退;如是未生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不生,已生者令退。諸比丘!我於內法中,不見一法,未生惡不善法令不生,已生惡不善法令滅,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重生令增廣,如說正思惟。諸比丘!正思惟者,令未生邪見不生,已生邪見令滅,未生正見令生,已生正見重生令增廣;如是未生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令不生,已生者令滅,未生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不正思惟者,會令未生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令不生,已生者令退;反之正思惟者,令未生八邪道等不生,已生八邪道等令滅,未生八正道等令生,已生八正道等重生令增廣。
《雜中》第384頁:聖道分相應第33經;累計經數第1000經;大正藏(77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外法中,我不見一法,令未生惡不善法生,已生惡不善法重生令增廣,如說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諸比丘!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者,能令未生邪見令生,已生邪見重生令增廣;如是未生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諸比丘!外法中,我不見一法,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已生惡不善法令滅,如說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諸比丘!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能令未生邪見不生,已生邪見令滅;未生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不生,已生者令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END
 此經是說,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會使令未生出的惡不善法(八邪道)產生,已經生出的(八邪道)會更加的增廣。
《雜中》第384頁:聖道分相應第34經;累計經數第1001經;大正藏(77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外法中,我不見一法,能令未生善法生,已生善法重生令增廣,如說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諸比丘!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者,能令未生正見生,已生正見重生令增廣;如是未生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是說,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能令未生八正道生,已生使之增廣。
《雜中》第385頁:聖道分相應第35經;累計經數第1002經;大正藏(78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外法中,我不見一法,能令未生惡不善法生,已生惡不善法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不生,已生善法令滅,如說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諸比丘!惡知識、惡伴黨、惡隨從者,能令未生邪見令生,已生邪見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正見不生,已生正見令退;如是未生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令不生,已生者令退。
 諸比丘!於外法中,我不見一法,能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已生惡不善法令滅,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重生令增廣,如說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諸比丘!善知識、善伴黨、善隨從,能令未生邪見不生,已生邪見令滅,未生正見令生,已生正見重生令增廣;如是未生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令不生,已生者令滅,未生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是將33經及34經合起來詳說,同時敘說親近善、惡知識,所得的結果不同,惡知識能令生八邪道,退失八正道;善知識則能息滅八邪道,令生八正道。
《雜中》第386頁:聖道分相應第36經;累計經數第1003經;大正藏(78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能令未生惡不善法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未生善法不生,已生者令退,如說不正思惟。諸比丘!不正思惟者,能令未生邪見生,已生邪見令重生增廣,未生正見不生,已生正見令退。諸比丘!於內法中,我不見一法,能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已生惡不善法令滅,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重生令增廣,如說正思惟。諸比丘!正思惟者,能令未生邪見不生,已生者令滅,未生正見令生,已生者重生令增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內心有不正思惟,會使令產生不善法及八邪道支。相反的,正思惟能使令生起善法及八正道。
《雜中》第386頁:聖道分相應第37~43經;累計經數第1004~1010經;大正藏( )經
 如說邪見、正見,如是邪志、正志,邪語、正語,邪業、正業,邪命、正命,邪方便、正方便,邪念、正念,邪定、正定、七經如上說。
 第37經到第43經也是一樣,如第36經所說邪見、正見;第37經是說如是邪志、正志,也就是邪思惟及正思惟;第38經是邪語、正語;第39經是邪業、正業;第40經是邪命、正命;第41經是邪方便、正方便;第42經是邪念、正念;第43經是邪定、正定。這七部經的內容與前第36經相同。
《雜中》第386頁;聖道分相應第44~51經;累計經數第1011~1018經;大正藏( )經
 如內法八經,如是外法八經,亦如是說。
 第44經到第51經有8經,是將內法換成外法,然後再加上邪見乃至邪定等,總共外法有8經。
子二、清淨差別3 丑一、出異名4 寅一、清淨
 第二科清淨差別,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道支攝別頌下,第二句「清淨差別」的清淨差別,說明清淨差別,分三科;第一科出異名,說明不同的名稱,又分四科;第一科清淨,由無漏故,說名清淨。
復次,彼正見等,若在有學,由無漏故,說名清淨。
 其次,多修習正見等八種成聖的正道,使令若是在有學位初果以上,乃至四果向的聖者,能得無漏功德,斷除愛見煩惱乃至少分俱生起的煩惱,由於無漏慧破無明故,說名為清淨。
 如〈攝事分〉卷86所說,又清淨者:謂即依彼清淨行道,多修習故;令有學法、破無明縠,趣無學地。
寅二、鮮白
 第二科鮮白,相續淨故,說名清淨。
若在無學,相續淨故,說名鮮白。
 若是在無學位阿羅漢的聖者,聖道已經修習圓滿,由於相續解脫得清淨故,說名為鮮白。
 如〈攝異門分〉卷83所說,鮮白者:謂相續解脫故。
寅三、無有塵點
 第三科無有塵點,遠離邪見邪行,說名無有塵點。
若在世間,遠離無量隨外道見諸惡邪行,是故說名無有塵點。
 若是在世間,行者能遠離無量,隨順外道以我為本的邪知邪見所引發諸多錯誤邪行,由此說名為無有塵點。
寅四、離隨煩惱
 第四科離隨煩惱,遠離後有諸業雜染,說名離隨煩惱。
遠離塵點所起後有諸業雜染,是故說名離隨煩惱。
 能遠離隨外道見所起的諸惡邪行,由於無邪見邪行故,不再造業感得來生果報,這是阿羅漢的境界,說名為離隨煩惱。
丑二、明所攝2 寅一、標列
 第二科明所攝,說明八聖道支由世間、出世間二處所攝,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八聖道支是由世間、出世間二處所攝。
略說一切八聖道支,二處所攝。一者、世間,二、出世間。
 要略而言,一切八聖道支可由世間、出世間二處所攝。
 一、世間。世間有情被三漏、四取所繫縛,不能斷盡三界苦惱,若能依循世間正見而於心安立八正道支,修習戒、定、慧善法,由於善性故,將來能往善趣。行者屬於資糧位、加行位,有正確的世、出世間的因果觀,但還未能證果。
 二、出世間。依循出世的八正道修習,則可漸次獲得清淨解脫,斷盡三界苦惱,行者屬於入初果、乃至證得阿羅漢。
寅二、隨釋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世間、出世間二處。
其世間者,三漏、四取所隨縛故,不能盡苦;是善性故,能往善趣。出世間者,與彼相違,能盡眾苦。
 世間的有情,有欲漏、有漏、無明漏三種煩惱;還有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四種執取,這些有漏有取的煩惱種子隨順繫縛在阿賴耶識中,使令有情不能斷盡生死輪迴的苦果。如果分別心與善法相應,修五戒十善,將來能到人天的善趣受生。
 成就出世間八正道的行者,與修世間五戒十善者不同,能斷除三漏、四取的種子,不會再來世間輪迴生死,已斷盡所有的生死苦果。
丑三、指前相
 第三科指前相,指出前面論文已說八正道的相貌。
又正見等八聖道支廣分別義,如聲聞地及攝異門分應知其相。七種定具,如三摩呬多地已說。
 其次,有關正見乃至正定八種聖道支要義的詳細分別解說,如〈聲聞地〉卷29,979~981頁及〈攝異門分〉卷83,2496~2497頁,應可了知八聖道支相貌。七種定具,是指除正定外,其餘七道支,名七定具。此處依《瑜伽論記》解釋,七種道支有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是成就正定的因緣資具,此正定稱作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於〈三摩呬多地〉卷12,430頁已說,下面披尋記另有解釋。
《披》七種定具等者:三摩呬多地說:云何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當知善故,及無漏故,說名為聖。有五道支名此定因。所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具有三種。所謂正見、正精進、正念。此中薄伽梵總說前七道支,與聖正三摩地為因為具。隨其所應,差別當知。謂由前導次第義故,立五為因;於三摩地資助義故,立三為具。(陵本十二卷十八頁1042)今此總說,名為定具。
 七種定具等方面:如〈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2中所說:云何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應當了知,行者一切時心能與善法相應,斷惡生善,沒有煩惱流漏,名為聖。
 八聖道支中有五種道支,是成就此三摩地的原因,即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修三摩地時,必須具足正見、正精進、正念三法,前五種是遠因,後三種是近緣。
 此處,佛總說八正道的前七道支,是成就聖正三摩地的因緣及方法。隨三摩地所相應的因緣,其中差別應該知道。若由正定為前導的次第義,故安立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五支為正定的因;由對正定為助緣義,故安立正見、正精進、正念,三支為具(緣)。今此總說,前七道支,稱作七種定具。
 此段論文相應經文為《雜阿含經論會編(中)》聖道分相應的第1經到第21經。
《雜中》第369頁:聖道分相應第1經;累計經數第968經;大正藏(74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日出前相,謂明相初光。如是比丘!正盡苦邊,究竟苦邊前相者,所謂正見。彼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起定正受故,聖弟子心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如是心善解脫聖弟子,得正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開示比丘們:如太陽出來前,先現出明相的初光,慢慢的太陽才升起;弟子修習聖道時,也先要有離三界苦果相的正見,才能起正志,乃至正定的八正道,進而解脫貪瞋癡的煩惱,成就解脫正知見。
《雜中》第369頁:聖道分相應第2經;累計經數第969經;大正藏(74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無明為前相故,生諸惡不善法時,隨生無慚、無愧;無慚、無愧生已,隨生邪見。邪見生已,能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若起明為前相,生諸善法時,慚、愧隨生;慚愧生已,能生正見。正見生已,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而起。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欲、瞋恚、愚癡;如是聖弟子得正解脫已,得正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若以無明為前相,會有八邪道,反之,以明為前相,則能現起八正道。
 佛開示比丘們:以無明為前相,造作諸惡不善法,隨之而生沒有慚愧心,由於沒有慚愧心,隨生八見等八邪道。相反的,以明為前相,修學諸善法,有慚愧心,成就無漏八正道,乃至解脫貪瞋癡的煩惱,證阿羅漢果。
《雜中》第370頁:聖道分相應第3經;累計經數第970經;大正藏(75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諸惡不善法生,一切皆以無明為根本,無明集,無明生,無明起。所以者何?無明者無知,於善、不善法不如實知,有罪、無罪,下法、上法,染污、不染污,分別、不分別,緣起、非緣起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起於邪見;起於邪見已,能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若諸善法生,一切皆以明為根本,明集,明生,明起。明於善、不善法如實知,有罪、無罪,親近、不親近,卑法、勝法,穢污、白淨,有分別、無分別,緣起、非緣起,悉如實知。如實知者,是則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定起已,聖弟子得正解脫貪、恚、癡;貪、恚、癡解脫已,是聖弟子得正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無明為諸惡不善法的根本,明是諸善法的根本。
 佛開示比丘們:一切諸惡不善法生起,都是以無明為根本。由於無明而不能如實了知諸法真實相,對於善不善法、罪無罪、下法上法、染污不染污、分別不分別、緣起非緣起都不能如實知,因為不如實了知,而起邪見,乃至八邪道。反之,若以光明智慧為根本,則集聚八正道,成就八正道功德,解脫貪、恚、癡煩惱,得正解脫智見。
《雜中》第370頁:聖道分相應第4經;累計經數第971經;大正藏(75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在家、若出家而起邪事者,我所不說。所以者何?若在家、出家而起邪事者,則不樂正法。何等為邪事?謂邪見乃至邪定。若在家、出家而起正事,我所讚歎。所以者何?起正事者,則樂正法,善於正法。何等為正事?謂正見乃至正定」。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在家及出家,而起邪事者,彼則終不樂,無上之正法。在家及出家,而起正事者,彼則常心樂,無上之正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佛不稱讚在家、出家眾起邪事者(邪見乃至邪定),因為其不歡喜修習正法;若起聖道事者(正見乃至正定),則歡喜修習正法,能為佛所讚嘆。
 佛開示比丘們:不論是在家或出家的佛弟子,若作殺盜婬妄的邪惡事,則是不好樂修習正法;若修五戒十善,則是心好樂修習正法。
《雜中》第371頁:聖道分相應第5經;累計經數第972經;大正藏(75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迦摩比丘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所謂欲者,云何為欲」?佛告迦摩:「欲謂五欲功德。何等為五?謂眼識[明]色,可愛、可意、可念、長養欲樂;如是耳;鼻;舌;身識觸,可愛、可意、可念、長養欲樂,是名為欲。然彼非欲,於彼貪著者,是名為欲」。爾時世尊即說偈言:「世間雜五色,彼非為愛欲,貪欲覺想者,是則士夫欲。眾色常住世,行者斷心欲」。迦摩比丘白佛言:「世尊!寧有道、有跡斷此愛欲不」?佛告比丘:「有八正道,能斷愛欲,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說此經已,迦摩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修習八正道,能斷除五欲。
 佛開示比丘們:眼識能了別色塵,乃至身可了知觸塵,識遇色聲香味觸雜五色境時,心分別是可愛、令人愛著、令人滿意、令人憶念,而長養欲貪意樂。佛說如果修習八正道,則能斷除色聲香味觸五欲。
 此經文義如《大毗婆娑論》、《俱舍論》中名言:「世諸妙境非真欲,真欲謂人分別貪,妙境如本住世間,智者於中已除欲。」有智慧的人如實了知諸妙境界,如它原來的因緣而安住在世間,故能遠離欲貪,心不動搖,如禪宗祖師所說,百花叢裡過,片葉不沾身。
《雜中》第372頁:聖道分相應第6經;累計經數第973經;大正藏(75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比丘名阿梨瑟吒,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所謂甘露者,云何名為甘露」?佛告阿梨瑟吒:「甘露者,界名說,然我為有漏盡者,現說此名」。阿梨瑟吒比丘白佛言:「世尊!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得甘露法不」?佛告比丘:「有,所謂八聖道分,謂正見乃至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開示阿梨瑟吒甘露法即是涅槃界的異名。由多修習八正道可成就涅槃界。
《雜中》第372頁:聖道分相應第7經;累計經數第974經;大正藏(75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舍利弗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所謂賢聖等三昧根本、眾具,云何為賢聖等三昧根本、眾具」?佛告舍利弗:「謂七正道分,為賢聖等三昧,為根本,為眾具。何等為七?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舍利弗!於此七道分為基業已,得一其心,是名賢聖等三昧根本、眾具」。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八正道中,前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七正道支,是最後正定的基業,成就三昧的根本、眾具。
《雜中》第373頁:聖道分相應第8~10經;累計經數第975~977經;大正藏(755~757)經
 如上三經,如是佛問諸比丘三經,亦如是說。七種定因具,如三摩呬多地已說。
 如第5~7三部經,第8、9、10等三部經的內容也是一樣。敘述七種定因具,如〈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已說。
《雜中》第373頁:聖道分相應第11經;累計經數第978經;大正藏(75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無母子畏,有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所說,而不能知無母子畏,有母子畏。諸比丘!有三種無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所說。何等為三?諸比丘!有時兵兇亂起,殘害國土,隨流波迸,子失其母,母失其子,是名第一無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所說。復次、比丘!有時大火卒起,焚燒城邑、聚落,人民馳走,母子相失,是名第二無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所說。復次、比丘!有時山中大雨,洪水流出,漂沒聚落,人民馳走,母子相失,是名第三無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所說。然此等畏,是有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說名無母子畏。彼有時兵兇亂起,殘害國土,隨流波迸,母子相失,或時於彼母子相見,是名第一有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說名無母子畏。復次、大火卒起,焚燒城邑、聚落,人民馳走,母子相失,或復相見,是名第二有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說名無母子畏。復次、山中大雨,洪水流出,漂沒聚落,此人馳走,母子相失,或尋相見,是名第三有母子畏,愚癡無聞凡夫說名無母子畏。比丘!有三種無母子畏,是我自覺成三菩提之所記說。何等為三?若比丘!子若老時,無母能語子:汝莫老,我當代汝;其母老時,亦無子語母:今莫老,我代之老。是名第一無母子畏,我自覺成三菩提之所記說。復次、比丘!有時子病,母不能語子:今莫病,我當代汝;母病之時,子亦不能語母:莫病,我當代母。是名第二無母子畏,我自覺成三菩提之所記說。復次、子若死時,無母能語子:今莫死,我今代汝;母若死時,無子能語母:今莫死,我當代母。是名第三無母子畏,我自覺成三菩提之所記說」。諸比丘白佛:「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前三種有母子畏,斷後三種無母子畏不」?佛告比丘:「有道、有跡,斷彼三畏。何等為道?何等為跡?修習、多修習,斷前三種有母子畏,斷後三種無母子畏?謂八聖道分: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開示愚癡無聞凡夫認為有三種無母子畏(母子失散的怖畏)、三種有母子畏(母子相聚的怖畏),孰不知有三種真實的無母子畏,即老、病、死是無有或母或子能替代的怖畏。
 愚癡無聞凡夫所說三種無母子畏(母子失散的怖畏),是指:
 一、有時,刀兵凶亂突起,而殘害國土,隨著逃亡而流離失散,孩子找不到母親,母親失去孩子,這是第一種無母子畏。
 二、有時,大火突起,焚燒城市與聚落,人民競相馳走,母子失散,這是第二種無母子畏。
 三、有時,山中降下爆雨,洪水氾濫、土石流沖擊、聚落漂沒、使人民馳走奔散,母子失散,這是第三種無母子畏。
 然而又有三種母子相聚的怖畏,而愚癡凡夫認為是母子失散的怖畏。
 如前所說有時兵荒馬亂、大火突起、山中降下爆雨,使令母子一時失散,然而有時又能重逢相聚,這三種名為有母子畏,即母子相聚的恐怖,內心恐懼是否能相續相聚,擔心母子再次失散。
 佛告訴比丘,在佛法中有三種無母子畏,指老、病、死是無法由或母或子能替代的怖畏。
 一、當孩子老時,母親不能告訴孩子,你不要老,我替你老。母親老時,孩子不能夠告訴母親,母親妳不要老,我替你老,老是不能由或母或子替代的,是名第一無母子畏。
 二、病是不能由或母或子替代的,是名第二無母子畏。
 三、死是不能由或母或子能夠替代的,是名第三種無母子畏。老病死是諸法實相,沒有人能夠替代。
 佛告訴諸比丘唯有多修習八正道,才能斷除前面所說三種無母子畏(失散)及三種有母子畏(相聚),並能超越老病死的畏懼。
《雜中》第375頁:聖道分相應第12經;累計經數第979經;大正藏(75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受,無常,有為,心所緣生。何等為三?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諸比丘白佛:「世尊!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不」?佛告比丘:「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何等為道?何等為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佛告比丘:「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受有三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三受是無常、有為法,由心所緣而生,若多修習八聖道能斷除三受,不再生死輪迴。
《雜中》第375頁:聖道分相應第13經;累計經數第980經;大正藏(76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有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何等為三?謂老,病,死。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世間若無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者,無有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世間亦不知有如來說法,教誡教授。以世間有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故,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世間知有如來說法,教誡教授」。諸比丘白佛:「有道、有跡,斷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者?佛告比丘:「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何等為道?何等為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法,不可喜、不可愛、不可念?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世間眾生有老病死三法,佛才出現於世間,說法、教誡、教授,使令眾生修習八聖道,斷除老病死之苦。
《雜中》第376頁:聖道分相應第14經;累計經數第981經;大正藏(76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說學及無學。諦聽,善思念之。何等為學?謂學正見成就,學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成就,是名為學。何等為無學?謂無學正見成就,無學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成就,是名無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有學、無學八正道的差別。
 相應論文,復次,彼正見等,若在有學,由無漏故,說名清淨。若在無學,相續淨故,說名鮮白。
《雜中》第376頁:聖道分相應第15經;累計經數第982經;大正藏()經
 如學、無學,如是正士、[如是]大士,亦如是說。
 如第14經的學、無學,此經是正士、大士,內容相同。正士是學,大士是無學,這是異名。
《雜中》第376頁:聖道分相應第16經;累計經數第983經;大正藏(76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說聖漏盡。云何為聖漏盡?謂無學正見成就,乃至無學正定成就,是名聖漏盡」。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聖漏盡是指無學,是成就八聖道的聖者。
《雜中》第377頁:聖道分相應第17經;累計經數第984經;大正藏(76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八聖道分。何等為八?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有八種聖道分。
《雜中》第377頁:聖道分相應第18經;累計經數第985經;大正藏(76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修八聖道,諦聽,善思。何等為修八聖道?是比丘修正見,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修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是名修八聖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由多修習八正道,能依八正道而遠離惡不善法、無欲、滅煩惱、趣向於捨(涅槃)。
《雜中》第377頁:聖道分相應第19經;累計經數第986經;大正藏(76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比丘過去已修八聖道,未來當修八聖道」。乃至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是以時間而說,比丘過去已經修習八正道,未來也應修八正道,八聖道是永遠的正道。
《雜中》第376頁:聖道分相應第20經;累計經數第987經;大正藏(76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正見清淨、鮮白,無諸過患,離諸煩惱,未起不起,唯除佛所調伏;乃至正定,亦如是說。若正見清淨、鮮白,無諸過患,離諸煩惱,未起能起;乃至正定,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依止八正道,能成就清淨鮮白的利益,不會有諸過患,能遠離諸煩惱。
《雜中》第378頁:聖道分相應第21經;累計經數第988經;大正藏( )經
 如除佛所調,(如是)除善逝所調,亦如上說。
 此經與第20經內容相同,將「佛」所調,改為「善逝」所調。
子三、異門2 丑一、聖道支攝6 寅一、名法
 第三科異門,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道支攝別頌的第三句「異門沙門」的異門,以不同的角度說明八聖道,分二科;第一科聖道支攝,說明八聖道支所攝,又分六科;第一科名法,八正道也稱為法。
復次,正見為首八聖道支,會正理故,說名為法。
 其次,以正見為首的八聖道支,由於能契入聖人的正理,證理唯法,無人無我,說名為法。
寅二、名毗奈耶
 第二科名毗奈耶,八聖道又名毗奈耶。
能滅一切諸煩惱故,名毗奈耶。
 由於八正道能隨順調伏、滅除一切愛見煩惱,故名為毗奈耶。
 毗奈耶是調伏意,意譯為律,也稱作滅,意指佛說的律能隨順調伏、滅除一切煩惱。
寅三、名聖
 第三科名聖,八聖道又名為聖。
去諸惡法極懸遠故,一切聖賢共祖習故,說名為聖。
 由於八聖道能斷除種種諸惡不善法,永遠遠離愚痴無智,又是一切聖者及賢人所共同效法學習的正道,說名為聖。
寅四、名善
 第四科名善,八聖道也名為善。
能隨順往諸善趣故,說名為善。
 由於世間的八聖道法,能隨順趣向人天善趣,招感可愛果報,說名為善。
寅五、名應修
 第五科名應修,八聖道又名為應修。
趣涅槃故,說名應修。
 由於出世間的八聖道法,能滅除煩惱、生死,趣向涅槃,說名應修。
寅六、名善哉
 第六科名善哉,八聖道又名善哉。
諸有智者所稱讚故,說名善哉。
 由於八聖道法是諸多有智慧的人,所共同稱揚讚歎的,說名為善哉。
丑二、邪道支攝2 寅一、標相違
 第二科邪道支攝,說明邪道支所攝,分二科;第一科標相違,標出邪道與八正道相反。
與此相違,應知即是邪見為首八邪道支所有差別。
 與此八聖道相違反的,應當了知是以邪見為首的八邪道支,其名稱、相貌等有所差別。
寅二、釋差別5 卯一、名黑
 第二科釋差別,解釋八邪道名稱差別相,分五科;第一科名黑,八邪道也名為黑。
墮在無明黑闇品故,說名為黑。
 八邪道能令墮於無明黑闇無智慧品類中,不能正了知事實真相,說名為黑。
 〈攝異門分〉卷84中說:無明者所知事不能善巧,黑闇者對實事不正了知。
卯二、名無義
 第二科名無義,八邪道也名無義。
往惡趣故,說名無義。
 八邪道能引趣向地獄、餓鬼、畜生唯苦無樂的三惡道;能引苦故,說名無義。
卯三、名下劣
 第三科名下劣,八邪道也名下劣。
不善性故,說名下劣。
 由於八邪道其性不善,令起無慚、無愧、貪等不善根,說名下劣。
卯四、名有罪
 第四科名有罪,八邪道也名有罪。
生現法中所有怖畏及怨憎故,說名有罪。
 由於八邪道其性染污,令現在的生命體當中,生起種種的恐怖畏懼及仇恨憎惡,說名為有罪。
卯五、名應遠離
 第五科名應遠離,八邪道也名應遠離。
諸有智者所譏毀故,所遠離故,名應遠離。
 由於八邪道被諸多有智慧的人所譏諷、毀謗、責備、是所應遠離的不善法,名應遠離。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387頁:聖道分相應第52經;累計經數第1019經;大正藏(78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非法、是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法、是法?謂邪見非法,正見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告諸比丘,八正道是法,八邪道是非法。
 相應論文所說,復次,正見為首八聖道支,會正理故,說名為法。
《雜中》第387頁:聖道分相應第53~62經;累計經數第1020~1029經;大正藏()經
 如非法、是法,如是非律、正律,非聖、是聖,不善法、善法,非習法、習法,非善哉法、善哉法,黑法、白法,非義、正義,卑法、勝法,有罪法、無罪法,應去法、不去法,一一經皆如上說。
 以上經文從第52經到第62經,此十一部經解釋論文聖道支又名法、毗奈耶、聖、善、應修、善哉、及邪道支又名黑、無義、下劣、有罪、遠離等十一個名相。
子四、沙門婆羅門2 丑一、舉沙門2 寅一、略顯差別3 卯一、出安立2 辰一、沙門義
 第四科沙門婆羅門,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下,道支攝別頌中,第三句「異門沙門」的沙門,以及第四句的「婆羅門後」,說明如何安立八聖道為真實的沙門義、婆羅門義等,分二科;第一科舉沙門,舉出家沙門為例,又分二科;第一科略顯差別,要略顯示沙門的安立、勝劣及勝義的差別,又分三科;第一科出安立,指出沙門義及沙門性的安立,又分二科;第一科沙門義,先安立沙門義。
復次,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聖道為沙門義。
 其次,依已證入第一義諦,成就聖道果的所有出家沙門,安立如是無漏的八支聖道為沙門義。
 本段的重點應在於「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因為:
 1、簡除外道出家沙門:據《佛光大辭典》說,沙門又作沙門那、娑門、桑門、喪門等。譯為勤勞、息惡、勤息、修道、貧道等義,為出家者之總稱,通於內、外二道。而此處文中既已點出「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則不包括外道。
 2、不違逆所相應經典:如下《雜阿含經》聖道分相應的第98經(《大正藏》第795經)中說:「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為沙門義?謂貪欲永盡,瞋恚、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沙門義」。由此可知,經中又將沙門法與沙門義分開敘述,然而若此處是指「依第一義所有沙門」而說,則可相應經中所述,並無相違。
 「義」是指道理或境界,又可指聖道所得的義利。沙門義,是指沙門的道理或出家人的境界,出家依八正道令身語意三業都能作到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所以八正道即是沙門義,沙門必須修學八正道,依此趣向第一義諦。不過,若「依第一義所有沙門」而說,則沙門義又可說這類人已經證得無漏八聖道,這是由斷德、由果義而言。
 其中,第一義沙門又有初果乃至四果等程度差別,因此文中加置「所有」,以包括一切第一義沙門。
辰二、沙門性
 第二科沙門性,即沙門的體性,說明出家人是以什麼為體性。
為此義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假名出家受沙門性。
 為了證得沙門果義、成就無漏的八支聖道,因此來到佛的法與律當中出家修行,雖然還未親證第一義,但也剃除鬚髮、止息諸惡、善調身心、勤行諸善,因此也假名出家而領受沙門的體性,由勤修八正道等法,以期趣證涅槃。
《披》為此義故者:為欲證得沙門果義,名為此義。
 修行人是為了成就沙門聖道果義的境界,名為此義。
卯二、辨勝劣
 第二科辨勝劣,辨明第一義沙門、假名沙門之殊勝與下劣的差別。
又此畢竟無失壞故,名第一義。其假名者即不如是。
 又若行者成就沙門義,此時究竟不會有過失,也不會破壞自己聖道的功德,因此這類親證聖道的行者,才名第一義沙門。但是有些行者雖然出家仍然還未證得聖道,這些人也假名安立為沙門,然而不能稱作第一義沙門。
 由此可知,雖然發心出家,若不能證得第一義諦,只名出家受沙門性,僅有個出家沙門的名字,不能稱作第一義沙門。
卯三、明勝義2 辰一、標得名
 第三科明勝義,說明殊勝的第一義境界,分二科;第一科標得名,標出得名勝義沙門的因緣。
諸有成就此第一義沙門性者,當知亦名勝義沙門。
 諸多已有成就第一義沙門的體性者,應知這類成就聖道的人,也名勝義沙門。
辰二、顯永斷2 巳一、總標
 第二科顯永斷,顯示這樣的勝義沙門能夠畢竟永斷所有的愛見煩惱,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示其義。
又彼追求此沙門果貪瞋癡等畢竟斷義,是故說彼名沙門義。
 又由於行者追求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這些沙門果,而將貪瞋癡等煩惱究竟斷除,息滅種種的惡法,因此沙門果也可名沙門義。
 聖道、聖道果,都是屬於沙門的境界,都可名沙門義。
巳二、別廣
 第二科別廣,再各別詳細的說明聖道果的沙門義。
此沙門義復有二種。一、無差別總相建立;二、若有所作、若無所作,行向、住果差別建立。
 沙門義可以是八支聖道,也可以指初果~四果等沙門果。此沙門義還有二種分別:
 一、無差別總相建立:包括所有沙門果,無論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都稱作沙門果,這是沙門所要成就的聖道果,是第一義的沙門義。
 二、若有所作、若無所作,行向、住果差別建立:若有所作是指初果向、二果向、三果向、四果向的四種行向,此時還須積極的修行才能證得更高層次的果位。若無所作則指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這是相對於行向所作的安立。對於這些仍有所作的行向、無所作的住果,作各別差別的建立,稱作有差別建立的沙門果義。
 以上是依有差別、無差別而說的沙門果義。
《披》此沙門義復有二種等者:謂不分別行向住果,名無差別總相建立。若於向道轉,彼名行向者,由向道故,建立四種補特伽羅,當知此有所作。若得沙門果,彼名住果者,由道果故,建立四種補特伽羅,當知此無所作。是名第二有差別建立。
 不分別這些行者是四雙八輩、四行四向、或是初果至四果,名無差別的總相建立。
 如果行者向於聖道,正在作生起聖道的修行,這類行者稱作行向者,依積極的修行以向於聖道果。由向於聖道的緣故,建立四種有所作的有情(四向),應知此即為文中的有所作。
 如果行者已經證得沙門果,名住果者,由其所成就的聖道果,建立四種補特伽羅,相對於行向來說,應知則是無所作。這是第二種有差別的建立沙門義,依有所作、無所作而安立。
寅二、結攝一切
 第二科結攝一切,結說如是一切總有四種。
如是一切總有四種。一、沙門性,二、是沙門,三、沙門義,四、沙門果。
 將出家人的生活、修行境界,總的分別成四種。
 一、沙門性:是為了追求聖道而出家者,知道出家是要斷除煩惱追求聖道,這是出家人的自性、特性,名沙門性。
 二、沙門:是出家人的種類,如前〈聲聞地〉卷29說,出家人的種類有四種。
 1. 聖道沙門:諸多善逝,稟佛出家,能滅貪瞋癡等煩惱,得證聖道,是聖道沙門。
 2. 說道沙門:諸宣說佛正法的修行出家人,因為宣說聖道,是說道沙門。
 3. 活道沙門:諸修善行能調伏貪瞋癡等者,勤修正行所有善法,堪能生長智慧命根,名活道沙門。
 4. 壞道沙門:諸行邪行者,染污了聖道,無法正確的修行,名壞道沙門。
 三、沙門義:可以解釋成二種。1. 無漏的八支聖道名沙門義,2. 沙門果名沙門義,沙門果義又可分二種:
 (1)無差別的總相建立沙門義。
 (2)有差別的依有所作、無所作的行向住果作差別建立沙門義。
 四、沙門果: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名沙門果。
丑二、例婆羅門
 第二科例婆羅門,例說婆羅門。
其婆羅門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婆羅門也是沙門的別名,婆羅門是印度的最高種姓,成就第一義諦也可以稱作勝義婆羅門。
 依《雜中》的配對,以上論文對應「聖道分相應」的第76經到114經。
《雜中》第393頁:聖道分相應第76經;累計經數第1043經;大正藏(78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心向邪者,違背於法,不樂於法;若向正者,心樂於法,不違於法。何等為邪?謂邪見乃至邪定。何等為正?謂正見乃至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如果內心向於八邪道之人,則違背於佛法,不能好樂佛法,不能契合正理。如果心向於八正道的人,心能好樂佛法,不會違背佛法。
《雜中》第393頁:聖道分相應第77經;累計經數第1044經;大正藏(78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祗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何等為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謂邪見人,身業如所見,口業如所見,若思、若欲、若願、若為,彼皆隨順,一切得不愛果,不念、不可意果。所以者何?以見惡故,謂邪見;邪見者,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是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
 何等為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謂正見人,若身業隨所見,若口業,若思、若欲、若願、若為,悉皆隨順,得可愛、可念、可意果。所以者何?以見正故,謂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與前經相同,說明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
 不過其中再進一步說明:向邪者,是指有邪知邪見的人,身業、口業,乃至無論或是思想、欲望、願力、作為,全都隨順於邪見,由此能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這樣的身語意三業者能感得不可愛的果報,因此有邪見是違於法,不樂於法。
 反之,向正者,即有正見之人,無論身業、語業、思、欲、願、為都隨順正見,將來會得到可愛的果報。
《雜中》第394頁:聖道分相應第78經;累計經數第1045經;大正藏(78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何等為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若邪見人,身業如所見,口業如所見,若思、若欲、若願、若為,彼皆隨順,一切得不愛果,不念、不可意果。所以者何?惡見謂邪見,邪見者起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
 譬如苦果種著地中,隨時溉灌,彼得地味、水味、火味、風味,一切悉苦。所以者何?以種苦故。如是邪見人,身業如所見,口業如所見,若思、若欲、若願、若為,悉皆隨順,彼一切得不愛、不念、不可意果。所以者何?惡見者謂邪見,邪見者能起邪志乃至邪定,是名向邪者,違於法,不樂於法。
 何等為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若正見人,身業如所見,口業如所見,若思、若欲、若願、若為,悉皆隨順,彼一切得可愛、可念、可意果。所以者何?善見謂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乃至正定。譬如甘蔗、稻、麥、蒲桃種著地中,隨時溉灌,彼得地味、水味、火味、風味,彼一切味悉甜美。所以者何?以種子甜故。如是正見人,身業如所見,口業如所見,若思、若欲、若願、若為,悉皆隨順,彼一切得可愛、可念、可意果。所以者何?善見者謂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乃至正定,是名向正者,樂於法,不違於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78經大意也與前經相同,不過又加上苦種(邪的種子)與甜種(善的種子)之譬喻作說明:
 向於八邪道者:如苦果的種子栽種到土地中,又以邪見邪業來灌溉,由此所得的地水火風之味,全都是苦的。為什麼?因為種子即是苦種,雖然得到地水火風的滋潤,但邪見者能起邪志乃至邪定,令身口業無論思、欲、願、為,都隨順於邪法,由此所結的四大之果也仍是苦的。這是以地水火風來譬喻思欲願為(思想如地,欲望如水,願望如火,作為如風)。
 向於八正道者:則如甘蔗、稻、麥、蒲桃之種著入地中,隨時溉灌後,其所得地、水、火、風之味,一切味都很甜美。為什麼?由於種子是甜美的。因此若能栽培優良的種子,又有地水火風的滋潤,所得的果實也都是甜美的。
《雜中》第395頁:聖道分相應第79~81經;累計經數第1046~1048經;大正藏( )經
 世間、出世間,亦如是說,如上三經,亦皆說偈言:
 「鄙法不應近,放逸不應行,不應習邪見,增長於世間。
 假使有世間,正見增上者,雖復百千生,終不墮惡趣」。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79經到81經的內容,是說世、出世的正見等法,大意都如上76經、77經、78經所說。
 差別是第79~81經,都加上佛所說偈:「鄙惡的邪法不應該親近,不應該行放逸,也不應該熏習邪見,由此能增長世間的生死輪迴。假使有世間的人,能有強大的正見,那麼雖然經過百千生,也不會到三惡道去。」欲出離世間要有正見,但是正見最先開始不是無漏的,仍屬世間的正見。然而如果真的成就世間的正見,也一定會往人天的善趣去。
《雜中》第396頁:聖道分相應第82經;累計經數第1049經;大正藏(78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生聞婆羅門,來詣佛所,稽首佛足,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謂正見者,何等為正見」?佛告婆羅門;「正見有二種:有正見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有正見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
 何等為正見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謂正見有施,有說,有齋,乃至自知不受後有。婆羅門!是名正見世俗、有漏、有取、向於善趣。
 婆羅門!何等為正見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謂聖弟子,苦、苦思惟,集……,滅……,道、道思惟,無漏思惟相應,於法選擇、分別、求覺、巧便、黠慧、觀察,是名正見,是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佛說此經已,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去。
 此經說明:正見有二種,即世、出世間的正見。
 世間人還不能超越語言文字的假名安立,心中還有三漏、四取等煩惱,但是因為有世間正見,輪轉時可以趣向人天的善趣。至於有出世間的善、無漏正見相應之聖者,能沒有煩惱、沒有執取的正盡諸苦、逆生死流而轉向於苦的邊際。
 其中,世俗的正見,如有情依於佛以語言文字安立的聖教,知道布施可以得到富樂的果報,有施、有正語、有齋戒,乃至知道阿羅漢修行證果的道理,如此學習,也許可以成就世間的正見,但是仍未超越假名,還沒有證得無分別智,這樣的婆羅門是名正見,是世俗、有漏、有取、向於善趣,可以向於人天的善處。
 至於聖、出世間無漏的正見,是能夠(在奢摩他中)思惟四聖諦,對於緣起法能正確決擇分別,所發的也是追求覺悟的正願,並由善巧方便,有了知分別體、了知所知事的黠慧,由此能夠觀察緣起法。
《雜中》第396頁:聖道分相應第83~89經;累計經數第1050~1056經;大正藏( )經
 如正見,如是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一一經如上說。
 第83經到89經共有七部經,其中內容大意皆如第82經所說的世、出世間正見一樣,只是代換為正志,即第83經;正語是84經;正業是85經;正命是86經;正方便是87經;正念是88經;正定是89經。其餘道理,此一一經中都如上面的第82經所說。
 以下第90經則說明邪及邪道、正及正道。
《雜中》第396頁:聖道分相應第90經;累計經數第1057經;大正藏(79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邪及邪道,有正及正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邪?謂地獄,畜生,餓鬼。何等為邪道?謂邪見乃至邪定。何等為正?謂人,天,涅槃。何等為正道?謂正見乃至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邪是指三惡道,邪道為邪見乃至邪定等八支邪法;反之,正是指世間的人、天善趣或出世間的涅槃,而正道即正見乃至正定等八支聖道,這是成就人天善趣及涅槃的方便。
《雜中》第397頁:聖道分相應第91經;累計經數第1058經;大正藏(79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邪、有邪道,有正、有正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邪?謂地獄,畜生,餓鬼。何等為邪道?謂殺,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恚,邪見。何等為正?謂人,天,涅槃。何等為正道?謂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無貪,無恚,正見」。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仍是說明邪及邪道、正及正道,雖然邪仍同於上經所說,為三惡趣,正也仍為人、天、涅槃。但此處由另一個角度說明:邪道為十不善業道,正道為十善業道。
 以上二經也可相應論文的「聖道支攝及邪道支攝」。
《雜中》第397頁:聖道分相應第92經;累計經數第1059經;大正藏(79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何等為惡趣道?謂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僧,惡心出佛身血」,餘如上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又以另一角度說明五逆是邪道,若造作五逆罪必墮三惡道。可相應論文的「邪道支攝」。
《雜中》第397頁:聖道分相應第93經;累計經數第1060經;大正藏(79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順流道,有逆流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順流道?謂邪見乃至邪定。何等為逆流道?謂正見乃至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順流道、逆流道,義可通於前第90經所說,邪見乃至邪定等八邪道是能隨順生死之流的道路;正見乃至正定等八正道則屬於逆生死流的道路。
《雜中》第398頁:聖道分相應第94~96經;累計經數第1061~1063經;大正藏( )經
 如順流、逆流,如是退道、勝道,下道、上道,及三經道跡,亦如上說。
 如同第93經的「順流、逆流」,若換成「退道、勝道」是第94經,「下道、上道」是第95經,其中,八邪道即是退道、下道,八正道則是勝道、上道。以及第96經的三經道跡,也如上第93經所說。
《雜中》第398頁:聖道分相應第97經;累計經數第1064經;大正藏(79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沙門及沙門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為沙門?若成就此法者,是名沙門」。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八正道是沙門法,成就八正道的人稱作沙門。可相應論文的「沙門義」所說。
《雜中》第398頁:聖道分相應第98經;累計經數第1065經;大正藏(79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沙門法,沙門義。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為沙門義?謂貪欲永盡,瞋恚、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沙門義」。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除了說明沙門法即八聖道外,又再加以分別:若貪欲、瞋恚、愚癡等一切煩惱永盡,是沙門義。
 因此如本論前文中說,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聖道為沙門義。諸有成就此第一義沙門性者,當知亦名勝義沙門。
《雜中》第398頁:聖道分相應第99經;累計經數第1066經;大正藏(79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沙門法及沙門果。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何謂沙門法(即八正道)、沙門果(初果須陀洹乃至四果阿羅漢)。
《雜中》第399頁:聖道分相應第100經;累計經數第1067經;大正藏(79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沙門法及沙門果。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何等為須陀洹果?謂三結斷。何等為斯陀含果?謂三結斷,貪、恚、癡薄。何等為阿那含果?謂五下分結盡。何等為阿羅漢果?謂貪、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仍是說明沙門法、沙門果,如前99經所說,只是再進一步分別初果乃至四果之相,以解釋沙門果義:
 1. 初果須陀洹(預流):將五下分結的薩迦耶身見、戒禁取、疑的三結斷除。
 2. 二果斯陀含(一來):除了已斷五下分結的身見、戒禁取、疑之三結外,還減弱欲界的貪、恚、癡等煩惱令其輕薄。
 3. 三果阿那含(不來):已盡斷五下分結。
 4. 四果阿羅漢(無生):除了已斷五下分結,也將色無色界貪結、慢結、掉舉結、無明結等一切五上分結盡斷。
 這是依行者修習程度的淺深,而分別說明沙門四果。此經與以下第101及102經都可相應論文的「顯永斷」等。
《雜中》第399頁:聖道分相應第101經;累計經數第1068經;大正藏(79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沙門法,沙門,沙門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沙門法?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何等為沙門?謂成就此法者。何等為沙門義?謂貪欲永斷,瞋恚、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沙門法是八聖道。沙門是成就八聖道的人。沙門義的境界則是:貪欲永斷,瞋恚、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
《雜中》第399頁:聖道分相應第102經;累計經數第1069經;大正藏(79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有沙門果,何等為沙門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何者為沙門果:即初果須陀洹乃至四果阿羅漢等沙門的四種果。
《雜中》第400頁:聖道分相應第103~114經;累計經數第1070~1081經;大正藏(800)經
 (如沙門法、沙門、沙門義、沙門果),如是婆羅門法、婆羅門、婆羅門義、婆羅門果,梵行法、梵行者、梵行義、梵行果,亦如上說。
 如同第97經到第102經,此六經中的「沙門法、沙門、沙門義、沙門果」,若換成「婆羅門法、婆羅門、婆羅門義、婆羅門果」,是第103~第108經等六經;若為「梵行法、梵行者、梵行義、梵行果」則是第109~第114經等六經,其餘內容也如上所說,如此總共有十二部經。可相應論文的「例婆羅門」等。
 以上是說明道支所攝別頌的內容。
壬七、息念攝2 癸一、頌標列
 第七科息念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第三句「覺道支息念」的息念,說明出入息的修行方法,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此為息念所攝別頌,以偈頌標示列出將要討論的內容。
復次,嗢柁南曰:
 障隨惑尋等 果欲細身勞 學住及作意 智無執為後
 其次,息念所攝別嗢柁南中的要義總共分成八科來討論:
 一、障隨惑尋等,說明修出入息的障礙、以及隨尋伺干擾所生的煩惱。
 二、果,說明修出入息可得的成果。
 三、欲,說明修出入息的善法欲。
 四、細,說明出入息念的微細性等。
 五、身勞,說明修出入息念可令身無勞乃至安樂住等。
 六、學住,說明有學與如來斷除五蓋的差別。
 七、作意,說明如理作意與不如理作意的差別。
 八、智無執,說明修出入息念可以證得無我的智慧,不再執著有我。
癸二、長行釋8 子一、障隨惑尋等3 丑一、指修相
 第二科長行釋,分八科;第一科障隨惑尋等,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息念攝別頌的第一句「障隨惑尋等」,說明修息念時的障礙、隨惑、尋等干擾,又分三科;第一科指修相,指出修入出息念的差別相。
入出息念修習差別有十六行,廣分別義,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入出息念也稱阿那般那念,以入出息念為所緣境淨修其心,乃至證阿羅漢果,有十六勝行的差別,其中詳細義理,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7,915頁已說,應了知其相。
《披》有十六行廣分別義等者:聲聞地說:云何名為十六勝行?謂於念入息,我今能學念於入息,乃至廣說。彼差別義應知。(陵本二十七卷九頁2276
 〈本地分‧聲聞地〉卷27說:什麼稱為十六勝行?是指於入息所緣生起正念,我現在能正念學習入息;於出息所緣生起正念,我今能正念學習出息,於入息出息都正念了知,知息入,知息出,知息長,知息短。乃至廣說身受心法四念住各有四種勝行,合計共有十六種方法,名十六種勝行。如〈聲聞地〉卷27處已詳細說明應當了知。或可對應以下相應的經文所說,如《雜中》安那般那念相應的第3經。
丑二、出障法3 寅一、標
 第二科出障法,列出障礙阿那波那念的法,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有五種障礙法。
又勤修行諸瑜伽師,修習如是入出息念,爾時應知五障礙法。
 又精勤修行的諸瑜伽師,正在修習如是入出息念時,應當了知有五種障礙修行的法可能出現。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五障礙法。
一者、於其外緣,其心散亂;二者、入出息轉有所艱難;三者、掉舉惡作纏現在前;四者、惛沈睡眠纏現在前;五者、樂與道俗共相雜住。
 一、於其外緣,其心散亂。心中散亂攀緣於色聲香味觸男女等外緣。
 二、入出息轉有所艱難。呼吸不順暢,入息、出息有種種艱難。
 三、掉舉惡作纏現在前。回憶過去、未來美好的事為掉舉;後悔已作的善惡事,是惡作;有掉舉惡作的煩惱現行在前,能障礙修入出息念。
 四、惛沈睡眠纏現在前。飲食過多、食所不宜,或有疲勞導致修入出息念時,有惛沈睡眠現行。
 五、樂與道俗共相雜住。喜歡與思想不同的出家人及在家人共相雜住,由此不能遠離寂靜,障礙修入出息念。
寅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五法,於未得定欲求心定,及得定已倍復增長,當知一切能為障礙。
 如是這五種障礙法,對於未得定想追求得心定的行者,是種種障礙;對已得定的人,若因此而失定,是更復加倍增長的障礙,應當了知,此五種法於一切未得定或已得定皆能為障礙。
丑三、辨對治2 寅一、於奢摩他品
 第三科辨對治,說明對治障礙的方法,分二科;第一科於奢摩他品,說明如何對治於修奢摩他品的障礙。
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所染汙時,發身惛沈,生心下劣。由正修習入出息念,身心輕安,能令惛沈下劣俱行身心麤重皆悉遠離。
 奢摩他品是在同一所緣境數數憶念的修止方法。若修止時,有很多隨煩惱生起染污內心,使令身心發起惛昧,於所緣境不能明了、心下劣無堪任性,提不起勁。必須由正確的修入出息念,達到身心輕安的程度,才能使令惛沈下劣俱行的身心麤重皆悉遠離。
寅二、於毗鉢舍那品2 卯一、出所治
 第二科於毗鉢舍那品,說明如何對治於修毗鉢舍那品的障礙,分二科;第一科出所治,說出所對治的煩惱。
毗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所染汙時,發生種種尋伺妄想,謂欲尋伺等不正尋伺,及無明分尋伺所起諸欲想等種種妄想。
 若正在修毗鉢舍那觀品時,夾雜很多隨煩惱染污內心,發生種種粗、細的思惟妄想,所謂欲、恚、害等八種不正尋伺,以及不了解無常、苦、空、無我,執我、執實,無明分相應的這類尋伺所起的諸欲想等種種妄想。
《披》欲尋伺等不正尋伺者:此中等言,等取恚、害尋伺應知。
 欲尋伺等不正尋伺方面:此處文中的「等」字,應當了知,包括了恚、害、國土、親里、不死、家勢相應、輕懱相應其他七種尋思。
卯二、明能治2 辰一、令靜息
 第二科明能治,說明能對治的智慧,分二科;第一科令靜息,由正確修習入出息念,能使令尋伺寂靜止息。
由正修習入出息念,令尋伺等悉皆靜息。
 由正確修習入出息念,能使令虛妄的八種尋伺皆能寂靜止息,不起現行。
辰二、令圓滿
 第二科令圓滿,由正確修習入出息念,能使令智慧相應的明想圓滿。
為欲對治彼無明分諸妄想故,純修明分想,令速得圓滿。
 前面欲尋思等八不正尋思是屬於粗的妄想,進一步觀察其根源,這些欲恚害尋思從哪裡來?從無明來的,為了想要對治彼無明分諸妄想的緣故,純修明分想,明分特別是指法光明,是我空真實義相應的智慧,多修習我空觀,能令明分想速得圓滿成就,乃至能斷無明種子。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411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1經;累計經數1082經;大正藏(80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法多所饒益,修安那般那念。何等為五?住於淨戒,波羅提木叉律儀,威儀、行處具足,於微細罪能生怖畏,受持學戒,是名第一多所饒益,修習安那般那念。復次、比丘!少欲、少事、少務,是名二法多所饒益,修習安那般那念。復次、比丘!飲食知量,多少得中,不為飲食起求欲想,精勤思惟,是名三法多所饒益,修安那般那念。復次、比丘!初夜後夜,不著睡眠,精勤思惟,是名四法多所饒益,修安那般那念。復次、比丘!空閑林中,離諸憒鬧,是名五法多所饒益,修習安那般那念」。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開示比丘們能饒益修習安那般那念的五種前方便:
 一、安住淨戒。安住在清淨的戒律中,於微小罪能生大怖畏,受持學戒、了解開遮持犯。
 二、少欲、少事、少務。少欲知足,便能少事少業。
 三、飲食知量,多少得中。不為飲食起求欲想,能得宜、適中的知量而食,如此既不易昏沉,也能有足夠體力精勤思惟。
 四、初夜後夜,不著睡眠。修悎寤瑜伽,初夜、後夜不執著睡眠,才能精勤思惟。
 五、空閑林中,離諸憒鬧。愛樂於寂靜處修習止觀。
《雜中》第412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2經;累計經數1083經;大正藏(80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者,得身止息及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開示比丘們應當精勤修出入息念,比丘如果常修習安那般那念可以得到身止息、心止息。身的疲勞都停止息滅,心中的掉舉妄念也能止息。能覺知觀察自己心念的差別,或四聖諦的道理,或能觀斷界、離欲界、滅界。寂滅煩惱,遠離種種虛妄分別、妄想執著,能與如理作意相應的想修習圓滿,乃至證得四果阿羅漢。
《雜中》第413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3經;累計經數第1084經;大正藏(80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者,得身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
 此經詳細說明修習安那般那念的內容。由於篇幅較長,因此將經文分段顯示以便說明。
 世尊告諸比丘:多修習安那般那念者,能成就身心的止息,使覺觀,寂滅,純一,明分想能修習滿足。即指修習安那般那念者,能得禪定,能由修毗鉢舍那的觀慧,乃至達到寂滅三界的愛見煩惱等。
何等為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身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是比丘,若依聚落、城邑止住,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守諸根門,善繫心住。乞食已,還住處,舉衣缽,洗足已。或入林中、閑房、樹下,或空露地,端身正坐,繫念面前,斷世貪愛,離欲清淨;瞋恚;睡眠;掉悔;疑斷,度諸疑惑,於諸善法心得決定。遠離五蓋煩惱,於心令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
 什麼是修習安那般那念,乃至明分想修習滿足?
 首先比丘如果依著聚落、城邑而居住,早晨進入村中乞食,要善守護六根,繫住內心所緣境。乞食後,需到林中、禪房、大樹下、空曠的露地上,端身正坐,繫念所緣如在面前,此時對於世間的色聲香味觸、男女、親戚朋友、國土尋思等,各種尋思的貪愛都要斷除;也能斷除瞋恚、睡眠、掉悔、疑等諸蓋,度越各種疑惑,對於各種善法,內心能夠決擇。知道五蓋煩惱要遠離,因為五蓋煩惱會使令心的智慧力量羸弱,障礙行者不能趣向涅槃。 
 以下經文可配合〈本地分‧聲聞地〉卷27所說十六勝行的修習。
念於內息,繫念善學;念於外息,繫念善學。息長,息短。
 知息長,是第一勝行;知息短,是第二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謂於念入息,我今能學念於入息;於念出息,我今能學念於出息。若長、若短。」
 若長若短者:入息、出息,名之為長。中間入息、中間出息,名之為短。
覺知一切身入息,於一切身入息善學;覺知一切身出息,於一切身出息善學。
 念息遍身,是第三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覺了遍身入息,我今能學覺了遍身入息;於覺了遍身出息,我今能學覺了遍身出息。」
 覺是能夠明白、通達的意思,行者進一步修,了知整個身體毛細孔中,能夠覺了遍身入息,能感覺到整個身體都有入息;能感覺整個身體毛細孔的氣都在往外排出,覺察到呼吸的入出。
覺知一切身行息入息,於一切身行息入息善學;覺知一切身行息出息,於一切身行息出息善學。
 念除身行(入出)息,是第四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覺了遍身入息,我今能學覺了遍身入息;於覺了遍身出息,我今能學覺了遍身出息。」
 於身行入息在息除時的息空位能了知,所以說我現在能學息除時的身行入息;於身行出息在息除時的息空位能了知,我現在能學息除時的身行出息。也就是如實覺知中間入息及中間出息。
覺知喜;
 覺喜,是第五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覺了喜入息,我今能學覺了喜入息;於覺了喜出息,我今能學覺了喜出息。」
 行者透過持息念,證得初禪或二禪,這時有喜受相應,也能夠明白、能夠覺了,我在修入息時,證入初禪二禪時有喜受相應,我也能夠這樣學習及覺了喜入息;以出息為所緣,證入初禪二禪時有喜受相應,我現在也能夠學習及覺了喜出息。
覺知樂;
 覺樂,是第六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覺了樂入息,我今能學覺了樂入息;於覺了樂出息,我今能學覺了樂出息。」
 修持息念最高可以證得第三禪,證入第三禪時,於覺了樂入息,我現在能學覺了樂入息;於覺了樂出息,我今能學覺了樂出息。
覺知心行;
 覺心行,是第七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覺了心行入息,我今能學覺了心行入息;於覺了心行出息,我今能學覺了心行出息。」
 於入出息時心中的感受、想法,若有煩惱出現應當立即察覺,所以說於覺了心行入息,我今能學覺了心行入息;於覺了心行出息,我今能學覺了心行出息。
覺知心行息入息,於覺知心行息入息善學,覺知心行息出息,於覺知心行息出息善學。
 除心行,是第八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息除心行入息,我今能學息除心行入息;於息除心行出息,我今能學息除心行出息。」
 行者於入息出息時,若出現我見、我慢等煩惱心行與受想在一起活動時,應當提起正念,以無我觀將它止息。
覺知心;
 覺知心,是第九種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覺了心入息,我今能學覺了心入息;於覺了心出息,我今能學覺了心出息。」
 於修入出息念時心中有貪心或離貪心,乃至有善解脫心、不善解脫心現行時,能立刻察覺,應當這樣學習。
 於入出息時,發現有貪心、離貪心等現行,共有二十種心。於此入出息時生起的二種心應當如實了知,名為覺了。
覺知心悅;
 喜悅心,是第十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喜悅心入息,我今能學喜悅心入息;於喜悅心出息,我今能學喜悅心出息。」
 修出入息念時若心昏沈睡眠時應當修舉,令心振起生喜,是覺知心悅,於喜悅心入出息能夠覺知。
覺知心定;
 覺知心定,是指制持心,第十一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制持心入息,我今能學制持心入息;於制持心出息,我今能學制持心出息。」
 修出入息念時若心出現掉舉惡作蓋,應當控制自己的內心不起煩惱保持正念,攝心於入出息。所以說於制持心入息,我現在能這樣學習制持心入息;於觀察出息時控制自己的內心不起煩惱保持正念,我現在能這樣學習制持心出息。
覺知心解脫入息,於覺知心解脫入息善學,覺知心解脫出息,於覺知心解脫出息善學。
 覺知心解脫,是指解脫心,第十二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解脫心入息,我今能學解脫心入息;於解脫心出息,我今能學解脫心出息。」
 行者於修持息念時,心能遠離五蓋,解脫五蓋對定心的障礙。因此念:於解脫心入息,我今能學解脫心入息;於解脫心出息,我今能學解脫心出息。
觀察無常;
 無常行,是第十三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無常隨觀入息,我今能學無常隨觀入息;於無常隨觀出息,我今能學無常隨觀出息。」
 為了能夠斷除煩惱的種子,於入息時觀察無常,通達諸行無常的法性,我現在能這樣學習隨順觀察入息無常;於出息觀察無常,通達諸行無常的法性,我現在能這樣學習隨順觀察出息無常。
觀察斷;
 斷行,是第十四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斷隨觀入息,我今能學斷隨觀入息;於斷隨觀出息,我今能學斷隨觀出息。」
 為了能夠進一步由無常的法性而契入諸法實相,斷除煩惱,證入斷界。所以於斷隨觀入息,我今能學斷隨觀入息;於斷隨觀出息,我今能學斷隨觀出息。
 斷界指見道所斷的諸行永斷。見道時能以無漏智慧體證第一義諦,見到四諦的真理,這時所斷的諸行,這些有為法,分別起的煩惱,會永遠斷除,稱作斷界。於此思惟,名斷隨觀,能夠證入無我的道理,在入息出息時可以這樣學習,學習斷的觀行。
觀察無欲;
 離欲行,是第十五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離欲隨觀入息,我今能學離欲隨觀入息;於離欲隨觀出息,我今能學離欲隨觀出息。」
 為了進一步斷除修道所斷煩惱諸行,於離欲隨觀入息,我今能學離欲隨觀入息;於離欲隨觀出息,我今能學離欲隨觀出息。
觀察滅入息,於觀察滅入息善學,觀察滅出息,於觀察滅出息善學。
 滅行,是第十六勝行。〈本地分‧聲聞地〉卷27:「於滅隨觀入息,我今能學滅隨觀入息;於滅隨觀出息,我今能學滅隨觀出息。」
 於入息時觀察諸行寂滅的法性,我現在能學習隨順觀察入息寂滅的法性;於出息觀察諸行寂滅的法性,我現在能這樣學習隨順觀察出息寂滅的法性。
是名修安那般那念,身止息,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所說十六勝行是修習安那般那念的方法,名修安那般那念。修此安那般那念,能令身止息,心止息,證入禪定,有覺有觀,覺觀相應,寂靜止息身心的煩惱,乃至斷除我執無明,成就阿羅漢果。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子二、果2 丑一、能令等持無有間闕
 第二科果,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息念攝別頌的第二句「果欲細身勞」的果,修阿那波那念的成果,能得世間禪定乃至斷除煩惱,證得出世間的聖道果,分二科;第一科能令等持沒有間闕,令三摩地無間斷、無闕減。
復次,正勤修習入出息念諸瑜伽師,於緣過去諸行尋伺,能令無間所生等持有間闕者,速得損減;於緣未來諸行尋伺,能令無間所生等持有間闕者,速得止息;於緣現在諸行尋伺,能令無間所生等持有間闕者,速得寂靜。
 本論卷27中說:阿那波那念所緣是對治多尋思行者。多尋思行的有情,妄想特別多的人,應該於阿那波那念中正確的精勤修學,愛好喜樂持息念,依止著數息觀,如乘著阿那波那念的車來駕御自己的心。行者若於所緣有匆忙急迫的現象,或有散亂的心情,應該要各別的修算數修習、悟入諸蘊修習、悟入緣起修習、悟入聖諦修習、十六勝行修習,應該於內心各別親近這些觀行。
 其次,正確精勤修習阿那波那念出入息念的諸瑜伽師,由於緣過去五蘊諸行而生起尋伺煩惱,無間地能令所生的等持有間闕,不能得定,因為修入出息念能損減尋伺煩惱,尋伺煩惱很快的被減損,使等持無間闕,而得定;同樣的,若行者緣未來五蘊諸行生起尋伺煩惱,無間地能令所生的等持有間闕,不能得定,也因為修入出息念能止息尋伺煩惱,而很快的可以止息尋伺煩惱,使等持無間闕;若行者緣現在五蘊諸行而生起尋伺煩惱,無間地能令所生的等持有間闕,不能得定,也因為修入出息念能寂靜尋伺煩惱,而很快的令尋伺煩惱寂靜,使等持無間闕,而得定。
 平等持心,是前一念與後一念都平等,而能相續得定,如此相續沒有間斷,名無間。由於等持必須沒有尋伺妄想,若現在有尋伺,是有間闕。能夠使令無間斷的出入息念所得到平等持心的禪定有間隔、有闕少,這樣的情形經由正修習入出息念,能很快的可以減損它的過失。
 能夠正確修行,將來這一念心還沒有生起,跟這一念心相應能障礙得到禪定的尋伺,也能很快的止息寂靜。現在這一念心正在緣入出息念,產生的相應種種尋伺,障礙等持使有間闕,也能夠很快的寂靜。
 要略的說,修習阿那波那念的諸瑜伽師,經由此法門修習,於緣過去、未來、現在而生起的尋伺能令損減、止息、寂靜,而使等持無有間闕,很快得到世間道禪定,未到地定,乃至得到初禪、二禪、三禪。
丑二、能斷六結得諸果利3 寅一、標經說
 第二科能斷六結得諸果利,說明修阿那波那念能斷除煩惱而證得出世間的聖道果;將所斷的煩惱分成六類,若斷除六類煩惱能得到種種聖道果的利益,分三科;第一科標經說,標出所得聖道果如經典中所詳細說明。
又若略說,由能永斷六種結故,當知建立二種、四種及以七種諸果勝利。如經廣說。
 又要略來說,由於依止阿那波那念,得到禪定,在禪定中修毗鉢舍那觀,觀無常、苦、空、無我、四聖諦等,能永遠斷除六種的煩惱,能建立二種聖道果、四種聖道果、七種聖道果的殊勝利益。如經典中所詳細說明。
 行者正確精勤修習出入息念能得到二種結果;
 一、令等持無有間闕,所得到的定不會有間斷、或有闕少。
 二、能斷六結得諸果利,能夠永斷六類的煩惱,得到初果乃至阿羅漢果等聖道果的利益。
寅二、釋六結
 第二科釋六結,解釋六結。
云何六結?謂順下分、上分二結,見道、修道所斷二結,若起、若生二分位結。
 什麼是六結?,包括:
 一、順下分、順上分二結。分是種類。順下分結是指欲界的煩惱(五下分結),順上分結是指色無色界煩惱(五上分結)。五下分結是指薩迦耶見、戒禁取、疑、貪、瞋。五上分結是色貪、無色貪、掉、慢、無明。
 二、見道、修道所斷二結。見道所斷的112種煩惱是見惑,是指分別起的我見。修道所斷除的是16種俱生起的煩惱;斷盡俱生起的煩惱,能證得阿羅漢果。
 三、若起、若生二分位結。三果聖人證入涅槃前,所斷除的煩惱有若起、若生這二種分位的不同。若在中陰身時斷除的所有煩惱,名若起,立即入中般涅槃,此中又有上、中、下三種差別;三果聖人若在受生後斷除所有煩惱,名若生,此中又有生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及上流般涅槃的四種差別。五種不還果是中般涅槃、生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及上流般涅槃,若再細分中般涅槃有三種,那麼五不還果共有七種聖果的差別。以上依《瑜伽論記》解釋。
寅三、配建立
 第三科配建立,依六類煩惱配合建立二種、四種、七種諸果勝利。
如是別別當知總說有六種結;如其次第,建立二種、四種、七種諸果勝利。
 應當了知各別來說,總說有六類的煩惱;如六結的次第,可以建立二種聖道果、四種聖道果、七種聖道果的殊勝利益。
 一、依順下分、順上分二結,建立二種聖道果:斷五下分結證得不還果,斷五上分結證得阿羅漢果。
 二、依見道、修道所斷二結,建立四種聖道果:斷見道所斷的煩惱證得初果,斷修道所斷的煩惱證得二果、三果、四果。
 三、依若起、若生二分位結,建立七種聖道果:若三果聖人在中陰身時斷除所有煩惱,立即入中般涅槃,名若起,此中又有上、中、下三種的差別;若三果聖人在受生後斷除所有煩惱,名若生,此中又有生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及上流般涅槃的四種差別;因此五不還果共有七種聖果的差別。
 總說修阿那波那念能斷除煩惱,證得聖道果。
《披》建立二種四種七種諸果勝利者:永斷下分、上分二結,建立二果,謂不還果、阿羅漢果。永斷見、修所斷二結,建立四果,謂預流果乃至阿羅漢果。永斷若起、若生二分位結,建立七果,謂預流、一來,及五不還果。五不還果者,謂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般涅槃。如聲聞地別釋其相應知。(陵本二十六卷五頁2185
 建立二種四種七種諸果勝利方面:
 一、永斷下分、上分二結,建立二果,是指不還果、阿羅漢果。
 二、永斷見、修所斷二結,建立四果,是指預流果、二、三果及四果阿羅漢果。
 三、永斷若起、若生二分位結,建立七果,是指預流果、一來果及五不還果(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般涅槃)。如〈聲聞地〉卷26中已各別解釋五不還果的相狀,應該了知。
 此處《披尋記》所說「永斷若起、若生二分位結,建立七果」與《瑜伽論記》所說不同。《瑜伽論記》是以中般涅槃的三種情形,加上五不還果的後面四種,建立為七果。
 一、中般涅槃是指三果聖人,在欲界證得三果,餘惑未斷而命終,生到色界,於色界中有身,便斷除上二地其餘修所斷煩惱,證得阿羅漢,得般(入)涅槃。中般涅槃有三種:
 1. 速般涅槃。此三果聖人,從欲界死歿以後,一得到中陰身迅速入涅槃,好像火星才剛點著即息滅。
 2. 非速般涅槃,此三果聖人,從欲界死歿以後,色界中陰身生起後,非立即入涅槃,經少許時間,乘前加行道的道力,斷除上二地其餘修所斷煩惱,證得阿羅漢,得入涅槃;如用鐵鎚鎚鍛已燒紅的鐵塊,火星飛出尚未往下掉,即已息滅。
 3. 經久涅槃。此三果聖人,也是在中陰身時入涅槃,但比前面二種較久;如用鐵鎚鎚鍛已燒紅的鐵塊,生起的火星往上飛出後,往下掉,但還沒掉在地上即入涅槃。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6如此譬喻三種中般涅槃。
 二、生般涅槃。是指三果聖人才到色界天受生後,不久能起聖道,斷除餘惑而入涅槃。如是受生以後才入涅槃的三果聖人,稱作生般涅槃。比中般涅槃慢一點,道力差一點。
 三、無行般涅槃。此三果聖人生到色界天以後,不用特別加功用行,任運的聖道就現在眼前斷除上二界修所斷煩惱,證得阿羅漢果而趣入涅槃。
 四、有行般涅槃。指三果聖人生到色界天以後,還要發起精進勤修加行,很努力的加功用行,聖道現前而入涅槃。
 五、上流般涅槃。有一類三果聖人,斷了欲界九品修惑,從欲界死後,生到色界初禪天,由此逐次上生至色究竟天或有頂天而般涅槃,名上流般涅槃。
 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6,894~895頁有詳細解釋五種不還果。
 以上強調修安那般那念可以證得世間的禪定,及出世間的聖道果。此處論文相應的經典如下。
《雜中》第414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4經;累計經數第1085經;大正藏(80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安那般那念。安那般那念修習、多修習者,斷諸覺想。云何安那般那念修習、多修習,斷諸覺想?若比丘依止聚落、城邑住,如上廣說,乃至於出息滅善學,是名安那般那念修習、多修習,斷諸覺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開示比丘們,應當常常修安那般那念出入息念,而且多多修習,可以斷除虛妄分別想,使令行者等持沒有間闕,斷除種種不必要的尋思。
《雜中》第414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5~11經;累計經數第1086~1092經;大正藏( )經
 如斷覺想,如是不動搖,得大果、大福利,[如是]得甘露,究竟甘露、得二果,四果,七果,一一經亦如上說。
 如第4經的「斷覺想」,若換成「不動搖」,是第5經,指內心不會生起煩惱,禪定不會被動搖。修習安那般那念「得大果」,是第6經。「得大福利」,是第7經。「得究竟甘露」是第8經,甘露是涅槃,究竟甘露涅槃是滅界。「得二果」即是經文所說的得到二種聖道果,不還果及阿羅漢果,是第9經。得四果,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得四種聖道果是第10經。得七種果,若依《披尋記》的解釋是得初果、二果乃至五種五不還果,若依《瑜伽論記》解釋則是指中般涅槃的三種情形,加上五不還果的後面四種,建立為七果,是第11經。
 第5經到第11經的大意都如上面的第4經所說,修十六勝行可以得到許多殊勝的利益,得到世間道的利益及出世間道的諸果勝利。
子三、欲2 丑一、標列二種
 第三科欲,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息念攝別頌的第二句「果欲細身勞」的欲,說明修安那般那念的善法欲,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二種,標示列舉略有二種差別。
復次,入出息念修習差別,略有二種。一者、有上,二者、無上。
 其次,入出息念修習的差別相,略有二種:
 第一種有上,以入出息為依止修世間禪定,是名有上。
 第二種無上,依止入出息念修習出世間的聖道,名無上。
丑二、隨釋差別2 寅一、有上2 卯一、出觀察
 第二科隨釋差別,接著解釋二種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有上,說明有上的修習方法,分二科;第一科出觀察,舉出觀察入出息的方法。
其有上者,謂如有一,獨處空閑,以靜定心如理觀察:命根繫屬入息出息。若我於入息後無有出息,或出息後無入息者,如是命根即應斷滅。而於無常行中,有希奇事。入息滅已,我命根住,乃復得至出息生時。出息滅已,我命根住,乃復得至入息生時。
 如有一類有上的行者,由於具有無常的正念,因此精進修入出息念,獨自安住在空閑的地方,以非常寂靜、安定、專注一境的心,如理作意觀察:我這一生的命根繫屬於入息、出息,與入出息有關。如果我入息後,沒有再呼出一口氣,或是出息後,沒有再吸入一口氣,我的命根應當很快斷壞消滅。本來生命是無常的,入出息也是無常的,但是有一件事非常的特別:我這一口氣吸入以後,我的命根還在,乃至還有一口氣,可以再呼出來;出息滅了以後,如果我的命根還在,乃至還能夠再吸入下一口氣。
 如果仔細想想,這件事也真的很希奇,命根還在,才有辦法呼吸,如果入息後不再出息或出息後不再入息,命根即斷了。如果常常這樣思惟,有無常的正念則會很精進,因為一口氣不來,這一生即結束了。
卯二、明修習
 第二科明修習,說明行者這樣修習。
彼由攀緣如是事故,深心厭離,於三世境所發愛恚淨修其心,是名有上。
 由於行者內心緣慮無常的正念,從內心深處對於過去、現在、未來的境界產生厭離而不愛著,能以出入息念克制於色聲香味觸上生起的愛煩惱、欲煩惱、貪煩惱、瞋煩惱,清淨修治這一念心,使令煩惱不現行。行者依止出入息念可以得到世間定證得初禪乃至三禪,是名有上。
寅二、無上
 第二科無上,說明無上。
十六行修,當知無上。
 十六行修(持息念)可以證得初果,乃至最後究竟圓滿成就四果阿羅漢,應當了知是無上的。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415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12經;累計經數第1093經;大正藏(80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我所說安那般那念,汝等修習不」?時有比丘,名阿梨瑟吒,於眾中坐,即從座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右膝著地合掌白佛言:「世尊!世尊所說安那般那念,我已修習」。佛告阿梨瑟吒:「比丘!汝云何修習我所說安那般那念」?比丘白佛:「世尊!我於過去諸行不顧念,未來諸行不生欣樂,於現在諸行不生染著。於內外對礙想,善正除滅。我已如是修世尊所說安那般那念」。佛告阿梨瑟吒:「比丘!汝實修我所說安那般那念,非不修。然其比丘!於汝所修安那般那念所,更有勝妙過其上者。何等是勝妙過阿梨瑟吒所修安那般那念者?是比丘依止城邑、聚落,如前廣說,乃至於滅出息觀察善學,是名阿梨瑟吒比丘!勝妙過汝所修安那股那念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佛問諸比丘,是否已修習安那般那念?阿梨瑟吒比丘稟白佛陀說,我已修習安那般那念,我對於過去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皆無顧惜愛戀,於未來的諸行,也無歡欣好樂的心情,並於現在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有為法皆無染著心,且降伏愛恚想。內身、外境滯礙的分別都能正確的除滅。我已修習如世尊所說的安那般那念。
 佛陀進一步開示:真正的安那般那念,在於行住坐臥時,能觀察出入息的生滅,這是十六勝行修習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416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13經;累計經數第1094經;大正藏(80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於晨朝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持尼師檀,入安陀林,坐一樹下,晝日禪思。時尊者罽賓那,亦晨朝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還舉衣缽,洗足已,持尼師檀,入安陀林,於樹下坐禪。去佛不遠,正身不動,身心正直,勝妙思惟。爾時、眾多比丘,晡時從禪覺,往詣佛所,稽首禮佛足,退坐一面。佛語諸比丘:「汝等見尊者罽賓那不?去我不遠,正身端坐,身心不動,住勝妙住」。諸比丘白佛;「世尊!我等數見彼尊者正身端坐,善攝其身,不傾不動,專心勝妙」。佛告諸比丘:「若比丘修習三昧,身心安住,不傾不動,住勝妙住者,此比丘得此三昧,不勤方便,隨欲即得」。諸比丘白佛:「何等三昧?比丘得此三昧,身心不動,住勝妙住」。佛告諸比丘:「若比丘依止聚落,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已,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入林中,若閑房、露坐,思惟繫念,乃至息滅觀察善學,是名三昧,若比丘端坐思惟,身心不動,住勝妙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罽賓那比丘在安陀林中離佛不遠處,端身正坐,身心正直,勝妙思惟,專心修持十六勝行。佛陀教比丘們應學習罽賓那比丘有修習十六勝行的善法欲,若能如是常常的熏習,直到很熟練時,不用加功用行,隨心所欲即得成就。比丘應於日常生活四威儀中,能夠一心一意專注自己的出入息,不要被外在的事或物所吸引或迷亂,時時刻刻都要防護自己的根門來保護內心的清淨。如此修持,能夠保持身心世界的如如不動而安住在殊勝微妙祥和的境界中。
 罽賓那比丘,又稱摩訶劫賓那,以言直無隱,警誡諸苾芻而聞名。《阿含經》說:我佛法中,善知星宿日月者,劫賓那為第一。
子四、細3 丑一、名微細住
 第四科細,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息念攝別頌的第二句「果欲細身勞」的細,說明出入息念微細、不流散、不可伏等相貌,分三科;第一科名微細住,出入息緣細風色為所緣,名為微細住。
復次,如是入息出息念住,緣細風色為境界故,名微細住。
 其次,修入息、出息是緣微細的風色為境界。風大是一種色法,名風色。心於入息、出息時,有正念、無煩惱,緣很微細風色的境界,名微細住。
 智者大師於《釋禪波羅蜜》說:「息調凡有四相,一風二喘三氣四息,前三為不調相,後一為調相。」
 風相,鼻中呼吸有聲。剛作完激烈運動之時,即是此相,不宜靜坐。
 喘相,呼吸雖無聲,但出入結滯不通。在感到恐懼、緊張、病痛、虛弱、興奮、疲倦、氣息急促之時,即是此相,不宜靜坐。
 氣相,呼吸無聲,亦不結滯,但出入不細。正常人平常的呼吸即如是,每分鐘大約十五至二十次的呼吸。
 息相,無聲、亦不結滯不粗急,出入綿綿、若有若無、氣定神閒、心情愉快,最宜坐禪。風喘氣三種現象,都是氣息未調之相,而刻意用心去調和,反而成為障礙,不能達到坐禪的靜定之效。
丑二、名不流散
 第二科名不流散,隔絕一切散亂尋伺,名為不流散。
隔絕一切亂尋伺故,名不流散。
 在正確的修入出息念時,心中隔絕一切雜亂的欲恚害等尋思妄想,且不向外攀緣於五欲境上,令心生起散亂,名不流散。
丑三、名不可伏
 第三科名不可伏,身心有妙輕安相,名為不可伏。
發生廣大身心所有妙輕安故,名不可伏。
 內心寂靜、清淨時,所感覺到廣大的身心微妙的輕安樂,名不可伏。
 這是法爾如是,當你內心清淨時,身心會覺得很輕快、安樂,身體好像充滿了氣。若氣不足,則會覺得身體沈重有疲累感。
《雜中》第417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14經;累計經數第1095經;大正藏(80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一奢能伽羅林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欲二月坐禪,諸比丘勿復往來,唯除送食比丘及布薩時」。爾時、世尊作是語已,即二月坐禪,無一比丘敢往來者,唯除送食及布薩時。
 此經大意:佛坐禪二月,專心修出入息念,從禪覺出後告訴諸比丘所證得的境界。
 佛告訴比丘們,我要二個月坐禪,諸位比丘們不要來找我,除了送食的比丘,及半月誦戒布薩,只有這二時間可以來。佛說完,即二個月靜坐閉關,無任何比丘敢去打擾。
爾時、世尊坐禪,二月過已,從禪覺,於比丘僧前坐,告諸比丘:「若諸外道出家來問汝等:沙門瞿曇於二月中,云何坐禪?汝應答言;如來二月,以安那般那念坐禪思惟住。
 那時,佛禪坐已滿二月,從禪覺,在比丘們前坐,告訴諸比丘:如果有外道來問,沙門瞿曇在二月當中如何坐禪?以何方法坐禪?可以告訴他們,佛在二月當中皆修安那般那念、持息念的方法坐禪。
所以者何?我於此二月,念安那般那多住思惟:入息時念入息如實知;出息時念出息如實知;若長,若短;
 佛修十六勝行:我於此二月,念安那般那多住思惟:知息入、知息出。知長入息、出息。知短入息、出息,短是中間入息、出息。知息長、知息短是相應論文的「第一、第二勝行」。
一切身覺入息念如實知,一切身覺出息念如實知;
 如實了知遍身毛細孔都有出入息時,一切身覺出息念都如實知。
 覺是能夠明白、通達義,行者進一步修習,了知整個身體毛細孔中,能夠覺了遍身入息,能感覺到整個身體都有入息;能感覺整個身體毛細孔的氣都在往外排出,覺察到呼吸的來往。
 相應論文的「第三勝行」。
身行休息入息念如實知,
 入息轉換為出息;或出息轉換為入息前都有很短暫的息空位,也如實知。
 相應論文的「第四勝行」。
乃至滅出息念如實知。
 乃至十六勝行最後,於出息如實了知諸行寂滅的法性。
 相應論文的「第十六勝行」。
我悉知已,我時作是念,此則粗思惟住。我今於此思惟止息已,當更修餘微細修住而住。爾時、我息止粗思惟已,即更入微細思惟,多住而住。
 我都已知道,並作是念:這還是粗思惟住,粗的思惟已經停止以後,需修更微細的修習住而住。心將粗的心行停止,進入更深的禪定,更深的微細思惟,定是更深了。
 佛已經證得無上正等正覺,仍為佛弟子們示現修十六勝行。
時有三天子,極上妙色,過夜來至我所。一天子作是言:沙門瞿曇時到。復有一天子言:此非時到,是時向至。第三天子言:非為時到,亦非時向至,此則修住,是阿羅訶寂滅耳」。
 此時有三位天上的天子,色相非常微妙,過了中夜以後來到我禪修處,第一位天子說:沙門瞿曇正在入禪定。第二位天子說:佛不只入定,還更深入梵住或天住。第三位天子說:佛是入聖住,這是佛的滅盡定,是阿羅訶聖位,是佛最究竟的寂滅住,應受供養。《大智度論》卷2說:「阿羅訶,名應受供養,佛諸結使除盡,得一切智慧故,應受一切天地眾生供養」。
佛告諸比丘:「若有正說聖住,天住,梵住,學住,無學住,如來住,學人所不得當得,不到當到,不證當證,無學人現法樂住者,謂安那般那念,此則正說。所以者何?安那般那念者,是聖住,天住,梵住,乃至無學現法樂住」。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聖住是三三昧,與聖道有關的三昧。譬如:空三昧、無相三昧、無願三昧,或滅盡定,皆屬於聖住,唯聖人才能與聖道相應而入聖住。天住謂四靜慮,四無色等,如是世間四靜慮中,隨於一靜慮,親近數習,殷重無間,勤修不捨,名天住。梵住是四無量心,安住在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是名梵住。學住是有學,有學也可以修出入息念,出入息念可以證得有學的初果、二果、三果,名學住。無學住,無學阿羅漢也修出入息念,斷了滅界證得無學,這是無學住的出入息念。如來住是更深入,不可思議的出入息念。學人是有學聖者,修習十六勝行可證得阿羅漢果。無學人證得阿羅漢果,繼續修行依止安那般那念,可得到禪定的安樂。這是正確的說明修習安那般那念法。
 佛陀再次讚歎十六勝行的殊勝。息有粗細之別,心越寂靜息越細,是緣著微細風色為所緣境。依止安那般那念的修行,可以證得世間的禪定,乃至出世間的聖道,可以安住在梵住、天住、聖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子五、身勞5 丑一、令身無勞
 第五科身勞,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息念攝別頌下,第二句「果欲細身勞」的身勞,說明修安那般那念令身無勞等五種功德,分五科;第一科令身無勞,修習入出息念能令身體不會疲勞。
復次,修習如是入出息念,令身無勞,善能除遣奢摩他品隨煩惱故。
 其次,行者能正確修習如是入出息念相應時,由於能善遣除奢摩他品的懈怠、惛沈睡眠等隨煩惱的緣故,令身體不會感覺疲勞。
丑二、令眼無勞
 第二科令眼無勞,此眼不是指肉眼,是指慧眼(心)無有勞倦。
令眼無勞,善能除遣毗鉢舍那品隨煩惱故。
 又,修習入出息念相應時,由於能夠善於除遣觀品的掉舉及惡作等隨煩惱的緣故,令能觀的智慧眼(心)不會勞倦。止成就,令身不疲勞,觀成就,令心不疲勞。
丑三、名隨觀察
 第三科名隨觀察,能夠隨順觀察涅槃樂。
由隨觀察涅槃樂故,名隨觀樂。
 行者依止安那般那念相應時,由此隨順觀察唯涅槃能永斷一切諸苦得勝義樂,名為隨觀樂。
 凡夫不了解涅槃,因而畏懼涅槃。聖人能夠觀察勝義樂,不害怕涅槃,喜歡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
 如〈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4所說,又無漏界中,一切麤重諸苦、永斷,是故唯此是勝義樂。當知所餘,一切是苦。《大毗婆沙論》卷8說,勝義樂,唯涅槃。
丑四、名領受樂
 第四科名領受樂,得第三靜慮樂名為領受樂。
由隨領受第三靜慮地中樂故,名領受樂。
 行者依止安那般那念相應時,由隨順修習世間道領受第三靜慮中的「離喜妙樂」,是三界中最殊勝的樂,名為領受樂。
丑五、名安樂住
 第五科名安樂住,無染、無畏名為安樂住。
無染住故,無恐畏故,名安樂住。
 行者依止安那般那念相應時,證得出世間聖道,由於貪瞋癡煩惱種子已斷除,無煩惱、無過患,能無染而住,又由於斷除我執,心無恐懼怖畏,由此成就無染、無畏的大安樂住,名為安樂住。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425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21經;累計經數第1102經;大正藏(81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安那般那念。修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身不疲倦,眼亦不患,樂隨順觀住,樂覺知,不染著樂。云何修安那般那念,身不疲倦,眼亦不患,樂隨觀住,樂覺知,不染著樂?是比丘依止聚落,乃至觀滅出息時,如滅出息學,是名修安那般那念,身不疲倦,眼亦不患,樂隨觀住,樂覺知,不染著樂;如是修安那般那念者,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欲求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是比丘當修安那般那念;如是修安那般那念,得大果、大福利。是比丘欲求第二、第三、第四禪,慈、悲、喜、捨,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具足;三結盡,得須陀洹果;三結盡,貪、恚、癡薄,得斯陀含果;五下分結盡,得阿那含果;得無量種神通力,天耳(智),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盡智者,如是比丘當修安那般那念。如是(修)安那般那念,得大果、大福利」。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敘述修習入出息念得大果、大福利。
 佛開示諸比丘:應當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安那般那念,得身不疲倦,修毗鉢舍那得眼無勞,好樂隨順觀察涅槃而住,領受第三靜慮的樂覺受,無染無畏成就安樂住。比丘依止聚落,這樣修安那般那念者,得大果、大福利。
 有類比丘欲求遠離欲界的十惡法,修不淨觀,或離欲尋伺,離欲界煩惱生喜受、樂受,成就初靜慮;有類比丘想要進求第二、第三、第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修聖道時,若欲求:
 一、須陀洹果。需三結永盡,斷除薩迦耶見、戒禁取、疑三種煩惱。
 二、斯陀含果。斷盡三結已,貪瞋癡稀薄,繼續斷除少分的六品修惑。
 三、阿那含果。需斷盡五下分結,即斷除薩迦耶見、戒禁取、貪、瞋、疑,等欲界九品修惑。
 乃至若欲求得無量種神通力,都應依止安那般那念修習,故說修安那般那念,能得大果、大福利。
第426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22經;累計經數第1103經;大正藏(81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夏安居。爾時、眾多上座聲聞,於世尊左右,樹下、窟中安居。時有眾多年少比丘,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佛為諸年少比丘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默然住。諸年少比丘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作禮而去。諸年少比丘往詣上座比丘所,禮諸上座足已,於一面坐。時諸上座比丘作是念:我等當攝受此諸年少比丘,或一人受一人,或一人受二、三、多人。作是念已,即便攝受,或一人受一人,或受二、三、多人,或有上座乃至受六十人。爾時、世尊十五日布薩時,於大眾前敷座而坐。爾時、世尊觀察諸比丘已,告比丘:「善哉!善哉!我今喜諸比丘行諸正事,是故比丘當勤精進,於此舍衛國,滿迦低月」。諸處人間比丘,聞世尊於舍衛國安居,滿迦低月;滿已,作衣竟,持衣缽,於舍衛國人間遊行。漸至舍衛國,舉衣缽,洗足已,詣世尊所,稽首禮足已,退坐一面。爾時、世尊為人間比丘種種說法,示教、照喜已,默然住。爾時人間比丘聞佛說法,歡喜隨喜,從座起,作禮而去。往詣上座比丘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時諸上座作是念:我等當受此人間比丘,或一人受一人,或二、三,乃至多人。即便受之,或一人受一人,或二、三,乃至有受六十人者。彼上座比丘受諸人間比丘,教誡教授,善知先後次第。爾時、世尊月十五日布薩時,於大眾前敷座而坐。觀察諸比丘眾,告諸比丘:「善哉!善哉!諸比丘!我欣汝等所行正事,樂汝等所行正事。諸比丘!過去諸佛,亦有比丘眾所行正事,如今此眾;未來諸佛所有諸眾,亦當如是所行正事,如今此眾。所以者何?今此眾中諸長老比丘,有得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慈、悲、喜、捨,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具足住。有比丘三結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有比丘三結盡,貪、恚、癡薄,得斯陀含。有比丘五下分結盡,得阿那含,生般涅槃,不復還生此世。有比丘得無量神通境界,天耳(智),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盡智。有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瞋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云何比丘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是比丘依止聚落,乃至觀滅出息,如觀滅出息學,是名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說明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諸佛,與現在的比丘一樣修出入息念斷覺想。
 此經提及三世諸佛,可知《雜阿含經》中佛已提出有大乘佛法,然而一般二乘只承認有釋迦牟尼佛是現在佛,彌勒佛是當來下生佛。
 佛為年少比丘們說法,開示教導修行的方法,讓他們照見諸法實相,令年少比丘們很歡喜。此時有很多上座比丘們想:我已經修行有所成就,應該要攝受一些年少比丘。有只攝受一人、有攝受二人、乃至有攝受六十人。佛說,我很高興,長老比丘們、上座比丘們能夠攝受山林及人間的年少比丘,作修行的正事,令年少比丘繼續修行,成就世出世間道,使正法久住,是為報佛恩,是佛最高興的。過去諸佛,未來諸佛也作這件事。
 現在諸長老比丘們中,有成就初靜慮、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入處,或有比丘得初果,而希求證得更上果位或禪定,乃至得無量神通境界,這些都應該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的十六勝行。
子六、學住2 丑一、住無差別
 第六科學住,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息念攝別頌下,第三句「學住及作意」的學住,說明學住與佛住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住無差別,說明學與佛二住於解脫生死無差別。
復次,容有是處,或有一人作如是念:如來與彼最極下劣得慧解脫阿羅漢果無有差別。謂依解脫作是思惟:如來解脫與慧解脫阿羅漢果所有解脫無有差別。
 其次,有這麼一個道理,或有一人作這樣想:佛與最極下劣,沒有得到滅盡定,可能依止未到地定證得慧解脫阿羅漢果的聖者沒有差別。這是依解脫生死而作這樣的思惟,二者都不再輪迴生死,故無有差別。
丑二、住有差別2 寅一、舉作念
 第二科住有差別,說明於離蓋住有差別,分二科;第一科舉作念,舉出作這樣思惟,於離蓋住,佛與有學及異生是同是異?
頗復有人作如是念:如來所有離諸蓋住;居內法中最極下劣若諸有學、若諸異生,由精進力,於其五蓋伏斷而住,名離蓋住。此離蓋住、彼離蓋住,為如解脫無有差別,為有差別?
 其次,還有人作這樣思惟:佛證得不可思議的諸多禪定,能遠離所有諸蓋而住;在佛法中最下品或是諸有學聖者,或是諸凡夫,由於修學世出世間道的精進力,能在五蓋被催伏斷滅中而住,是名為離蓋住。此有學聖者及凡夫的離蓋住與佛的離蓋住,二者解脫蓋障煩惱,是無差別還是有差別?
寅二、顯正義2 卯一、標差別
 第二科顯正義,顯示正確的義理,分二科;第一科標差別,標出二種離蓋住有很大差別。
應知如是二離蓋住,極大差別。
 應當了知這二種離蓋住有很大的差別。
卯二、釋彼相2 辰一、有學
 第二科釋彼相,解釋離蓋住的差別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有學,說明有學聖者的離蓋住相貌。
謂諸有學,雖現行故,離蓋住心與如來等。然彼隨眠未永斷故,諸蓋數數間心相續,數數作意勵力除遣。
 諸多有學聖者,雖然五蓋現行,善能伏斷遠離蓋障而住,清淨心亦與如來相同。但由於有學聖者的俱生起煩惱種子尚未能永遠斷除,遇緣諸蓋能一次次的現行,間斷清淨心的相續,須要數數如理作意,用力策勵自己才能遣除蓋障。
辰二、如來
 第二科如來,說明如來的離蓋住相貌。
如來諸蓋畢竟斷故,離諸蓋住。與彼所有離諸蓋住,極大差別,非如解脫無有差別。
 由於佛的五蓋煩惱種子究竟斷盡,習氣也已斷除,能任運遠離諸蓋而住。與有學聖者的離諸蓋住,煩惱種子未斷,仍須加行作意才能除遣蓋障,二者有很大的差別,不是如解脫愛見煩惱的現行及種子,說二者沒有差別。
 事實上阿羅漢雖然已解脫愛見煩惱,習氣還在,而佛的煩惱及習氣都不可得,因此差別很大。
 此段的論文所相應的經文如下。
第418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15經;累計經數第1096經;大正藏(80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迦毘羅越尼拘律樹園中。爾時、釋氏摩訶男,詣尊者迦磨比丘所,禮迦磨比丘足已,退坐一面。語迦磨比丘言:「云何尊者迦磨!學住者為即是如來住耶?為學住異、如來住異」?迦磨比丘答言:「摩訶男!學住異,如來住異。摩訶男!學住者,斷五蓋多住;如來住者,於五蓋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更不生長,於未來世成不生法。一時、世尊住一奢能伽羅林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欲於此一奢能伽羅林中,二月坐禪,汝諸比丘勿使往來,唯除送食比丘及布薩時。廣說如前,乃至無學現法樂住。以是故知,摩訶男!學住異,如來住異」。釋氏摩訶男聞迦磨比丘所說,歡喜從座起去。
 此經說明學住與如來住斷五蓋的差別。
 摩訶男來拜訪尊者迦磨比丘,請問尊者,學住與如來住的斷五蓋是同或異?迦磨比丘回答說:學住斷五蓋的現行而多安住離五蓋中,佛已斷滅五蓋種子,如截斷多羅樹頭,現不生長,將來也不會再生,學住與如來住斷五蓋是不相同的。
子七、作意2 丑一、出依止2 寅一、能了知
 第七科作意,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息念攝別頌的第三句「學住及作意」的作意,說明出入息念以念為依止,分二科;第一科出依止,說明出入息念以如理作意為所依止,又分二科;第一科能了知,說明能了知如理、不如理作意差別。
復次,修瑜伽師,入出息念為所依止,修四念住如理作意以為依止,於諸未斷內心所有非理作意,如實了知是為非理;於內所有如理作意,如實了知是為如理。
 其次,修學止觀的行者,修入出息時,以正念為依止,修身受心法四念住時,以如理作意為依止,當內心生起諸多未能斷除的不如理作意時,能如實了知這是不如理;當如理作意在內心現前時,能如時了知這是如理。
寅二、為永斷
 第二科為永斷,永遠斷除不如理作意。
既了知已,於內所有非理作意,一向遠離;於內所有如理作意,一向修習。為欲令彼永斷滅故。
 既然已如實了知後,於內心若生起所有不如理作意,決定要完全遠離;於內心若生起所有如理作意,決定隨智慧而精勤修習。此是為了想要令不如理作意,永遠斷除消滅的緣故。
 仔細分析,自、他都只是色受想行識的聚合,其中都沒有所執著的我、有情,只有色等五蘊,唯有五蘊諸行不斷的生滅變化,於五蘊中,依名言假想施設安立我及有情,不應該依止非實有而假安立的有情身上生出惱害的想法。這種對於己身、所愛有情、非所愛有情等處,生起的各種想法,名為不如理作意;如果思惟佛所說五蘊無常、苦、空、無我、緣起等真實的道理,稱為如理。
丑二、舉譬喻2 寅一、非理作意
 第二科舉譬喻,以譬喻說明非理作意與如理作意 ,分二科;第一科非理作意,譬喻非理作意如塵土丘。
又於此中,身等四法如四大路。非理作意如塵土丘,不堅牢故,不真實故,迷亂心故。
 又,在修四念住中,身受心法等四法如東南西北四條大道路。非理作意如塵作的土丘,既不堅住牢固、虛妄不真實,又能迷惑混亂修行者的道心。
寅二、如理作意
 第二科如理作意,譬喻如理作意如四方來輿乘車輦。
如理作意如四方來輿乘車輦,緣身等四境界門轉,能損害彼如塵土丘非理作意,亦令一切相續清淨。
 如理作意觀察身受心法,如同搭乘由四方而來的車,緣身等四所緣境的門活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能壓散譬喻為非理作意的塵作土丘,也能令身受心法一切相續清淨。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424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20經;累計經數第1101經;大正藏(81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金毘羅聚落金毘林中。爾時、世尊告尊者金毘羅:「我今當說精勤修習四念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爾時尊者金毘羅,默然住。如是再三。爾時、尊者阿難語尊者金毘羅:「今大師告汝」!如是三說。尊者金毘羅語尊者阿難:「我已知,尊者阿難!我已知,尊者瞿曇」!爾時、尊者阿難白佛言:〔世尊〕!「是時,世尊!是時,善逝!唯願為諸比丘,說精勤修四念處,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阿難:「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比丘入息念時,如入息學;乃至滅出息時,如滅出息學。爾時聖弟子念入息時,如念入息學,乃至身行止息出息時,如身行止息出息學,爾時聖弟子身身觀念住;爾時聖弟子身身觀念住已,如是知善內思惟」。佛告阿難:「譬如有人乘車輿從東方顛沛而來。當於爾時,踐蹈諸土堆壟不」!阿難白佛:「如是,世尊」!佛告阿難:「如是聖弟子受受觀念住,知善內思惟。若聖弟子覺知心;欣悅心;定心;解脫心入息,如解脫心入息學,解脫心出息,如解脫心出息學,爾時聖弟子心心觀念住;如是聖弟子心心觀念住已,知善內思惟。譬如有人乘車輿從西方來,彼當踐蹈土堆壟不」?阿難白佛:「如是,世尊」!
 佛告阿難:「如是聖弟子覺知心,乃至心解脫出息如心解脫出息學,如是聖弟子爾時心心觀念住,知善內思惟。(若聖弟子)善於身,受,心(念住),貪憂滅捨,爾時聖弟子法法觀念住;如是聖弟子法法觀念住已,知善內思惟。阿難!譬如四衢道有土堆壟,有人乘車輿從北方顛沛而來,當踐蹈土堆壟不」?阿難白佛:「如是,世尊」!佛告阿難:「如是聖弟子法法觀念住,知善內思惟。阿難!是名比丘精勤方便,修四念處」。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佛告阿難:「如是聖弟子覺知心,乃至心解脫出息如心解脫出息學,如是聖弟子爾時心心觀念住,知善內思惟。(若聖弟子)善於身,受,心(念住),貪憂滅捨,爾時聖弟子法法觀念住;如是聖弟子法法觀念住已,知善內思惟。阿難!譬如四衢道有土堆壟,有人乘車輿從北方顛沛而來,當踐蹈土堆壟不」?阿難白佛:「如是,世尊」!佛告阿難:「如是聖弟子法法觀念住,知善內思惟。阿難!是名比丘精勤方便,修四念處」。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佛教導比丘們,依止安那般那念精勤修習四念住,如有人乘車從四方顛沛而來,四衢道上有土堆,土堆必被車乘踐蹈破壞,如是以能正觀身、受、心、法、念住後,如實了知並善於內心思惟,能令不如理作意的貪憂滅除捨棄,是名比丘精勤方便,修四念處。
子八、智無執2 丑一、出無我2 寅一、總標
 第八科智無執,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息念攝別頌的第四句「智無執為後」,說明修習出入息念可成就不執著我、我所的智慧,分二科;第一科出無我,說出真實通達無我智的情形,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示列舉出由修四念住,能成就無我平等智。
復次,精勤修習諸息念者,由正修習四種念住,無我等故,平等平等。
 其次,精勤修學出入息念的行者,由於能正確修習身受心法四種念住,成就無我的正見正念,通達能觀的心是無我的,所觀的境也是無我的,能觀、所觀都平等平等。
《披》無我等故平等平等者:前說:修瑜伽師於內六根如理攀緣,精勤加行修四念住;即於爾時,此四念住領受六種所行境性。即此於彼由清淨故,名為出離。由是當知,無別內我為能領受如是六根所行境性。如六根門,各別領受自所行境,而無有我,其義平等,名無我等。通達諦理,不起能緣、所緣分別,是名平等平等。
 無我等故平等平等方面:前說,修止觀的瑜伽師能精勤修身受心法四念住加行,於眼耳鼻舌身意內六根能如理作意的攀緣外六境;即在這時,能依止此四念住智領受六種所行境性;對於瑜伽師來說,由於有清淨四念住智的緣故,即此名為出離。由此應當了知,並沒有另一個「我」在身體內領受如是六根的所行境。如六根門頭,各別領受六塵的境界,例如眼根領受色塵、耳根領受聲塵等,唯只是根法取境法,其中並沒有我,根不是我,境也不是我,其義平等,不論能緣所緣都是平等平等無我的,名無我等。通達此真實道理,不起能緣心、所緣境的分別,能緣、所緣皆不可得,是名平等平等。
寅二、別釋2 卯一、舉修身念住
 第二科別釋,再各別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舉修身念住,舉出修身念住。
是身種類,能取於身如理作意。如身無我,作意亦爾。是故說彼為身一分。能修如是身念住者,都不可得。
 若是如理作意以身為所緣境,生起觀身不淨,便是屬於身體這一類,能取於身的如理作意。如同所緣的身是無我,能生如理作意的能緣心也不是我。依止於身才有此如理作意發生,是故說它也是身的一部分。能如是正確修身念住的行者,了知能緣的如理作意心以及所緣的身都不可得。
 《瑜伽論記》說明此是以法觀法,能觀的是心法,所觀的身受心法,也是法。是誰在修身念住?是心在修、智慧在修,不是我,通達如理作意也須依止身心,眾緣合和才能生起,是故如理作意也不是我,能緣所緣皆平等平等,是無我的。
《披》是身種類等者:如理作意能取於身,由是說彼是身種類,身一分故。如身自性非我,說無有我,作意自性非我亦爾。除此唯法,無別實我,是故說言能修如是身念住者,都不可得。
 如理作意能以身為所緣境,生起觀身不淨,由此說這樣的如理作意是身體這種類的,是身體的一部分。如同身體的自性本不是我,它是因緣和合而生起的,沒有一個常、一、有主宰性的我在那裡;如理作意自性也一樣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不是我,必須要親近善士、聽聞正法等,才能有如理作意生起。
 除此以法(如理作意)觀法(身)以外,沒有另外一個真實的我在修四念住,不只身體不是我,如理作意也不是我,是故說言能如是正確修身念住的行者,了知能緣所緣都不可得。
卯二、例修餘念住
 第二科例修餘念住,如同身念住,例說修其餘念住也是一樣。
如身念住,廣說乃至修法念住,當知亦爾。
 如同修身念住,詳細廣說修受念住、心念住,乃至修法念住,應當了知也都是一樣。所緣的受、心、法是無我的,能緣的如理作意也是無我的,平等平等,不執著有一個我在修四念住。
丑二、結無執
 第二科結無執,結說外道中沒有無我執的教導。
如是諸佛修念住教,外道法中皆無所有,是故說此修念住教,名非一切外道所執。
 如是諸佛所教導通達無我的修念住法教,於諸外道法教中皆不可見,是故說此修念住教法,名非一切外道所能執受。
 在外道法中不說無我,外道都執著有我,是我在修行、是我證得成就,依我生起種種的常見、斷見、六十二見等;而諸佛所教皆是無我相應,與外道所執著有我的境界不同,名非一切外道所執。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419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16經;累計經數1097經;大正藏(80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金剛聚落,跋求摩河側薩羅梨林中。爾時、世尊為諸比丘說不淨觀,讚歎不淨觀言:「諸比丘!修不淨觀、多修習者,得大果、大福利」。時諸比丘修不淨觀已,極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繩自絞,投巖自殺,或令餘比丘殺。有異比丘,極生厭患惡露不淨,至鹿林梵志子所,語鹿林梵志子言:「賢首!汝能殺我者,衣、缽屬汝」。時鹿林梵志子,即殺彼比丘,持刀至跋求摩河邊洗刀。時有魔天,住於空中,讚鹿林梵志子言:「善哉!善哉!賢首!汝得無量功德,能令諸沙門釋子持戒有德(者),未度者度,末脫者脫,未穌息者令得穌息,未涅槃者令得涅槃;諸長利衣缽雜物,悉皆屬汝」。時鹿林梵志子,聞讚歎已,增惡邪見,作是念:我今真實大作福德,令沙門釋子持戒功德者,未度者度,未脫者脫,末穌息者令得穌息,未涅槃者令得涅槃;衣缽雜物,悉皆屬我。於是手執利刀,循諸房舍,諸經行處,別房、禪房,見諸比丘,作如是言:「何等沙門持戒有德,未度者我能令度,未脫者令脫,未穌息者令得穌息,未涅槃令得涅槃」。見諸比丘,作如是言:「何等沙門持戒有德,未度者我能令度,未脫者令脫,未穌息者令得穌息,未涅槃令得涅槃」。時有諸比丘厭患身者,皆出房舍,語鹿林梵志子言:「我未得度,汝當度我!我未得脫,汝當脫我!我未得穌息,汝當令我得穌息!我未得涅槃,汝當令我得涅槃」!時鹿林梵志子,即以利刀殺彼比丘,次第乃至殺六十人。爾時、世尊至十五日說戒時,於眾僧前坐。告尊者阿難:「何因、何緣,諸比丘轉少、轉減、轉盡」?阿難白佛言:「世尊為諸比丘說修不淨觀,讚歎不淨觀,諸比丘修不淨觀已,極厭患身,廣說乃至殺六十比丘。世尊!以是因緣故,令諸比丘轉少、轉減、轉盡。唯願世尊,更說餘法,令諸比丘聞已,勤修智慧,樂受正法,樂住正法」!佛告阿難:「是故我今次第說住微細住,隨順開覺。已起、未起惡不善法,速令休息,如天大雨,起、未起塵,能令休息。如是比丘修微細住,諸起、未起惡不善法,能令休息。阿難!何等為微細住,多修習隨順開覺,已起、未起惡不善法,能令休息?謂安那般那念住」。阿難白佛:「云何修習安那般那念住,隨順開覺,已起、未起惡不善法,能令休息」?佛告阿難:「若比丘依止聚落,如前廣說,乃至如滅出息念而學」。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佛開示、讚歎修不淨觀可以離欲,得大果報、大福利;然而有很多比丘卻因修習觀身不淨,以這不淨的身體是我,生起大厭患心,而自殺或教他殺,導致諸比丘人數轉少、轉減、轉盡。因此,佛進一步開示安那般那念的微細住修法,說明不淨的五蘊不是我,身受心法雖然是純大苦蘊,可是不是我,雖然厭離,也不可以將它毀滅,這是不如理作意,不應將它當成我。佛開示出入息念,使令比丘們精勤的修學智慧,好樂正法,安住在正法中,依止出入息念,乃至通達無我實相,才是究竟解脫,息滅諸苦的方法。
《雜中》第421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17經;累計經數1098經;大正藏(81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金剛跋求摩河側薩羅梨林中。爾時、尊者阿難獨一靜處,思惟禪思,作如是念:頗有一法修習、多修習,令四法滿足;四法滿足已,七法滿足;七法滿足已,二法滿足。時尊者阿難從禪覺已,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思惟禪思,作是念:頗有一法多修習已,令四法滿足,乃至二法滿足;我今問世尊:寧有一法多修習已,能令乃至二法滿足耶」?佛告阿難:「有一法,多修習已,乃至能令二法滿足。何等為一法?謂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能令四念處滿足。四念處滿足已,七覺分滿足。七覺分滿足已,明、解脫滿足。
 此經大義為阿難問法,佛為其開示,若行者多修習安那般那念這一法,能令四念處滿足,七覺支滿足,三明及二種解脫都能滿足。
云何修安那般那念,四念處滿足?是比丘依止聚落,乃至如滅出息念學。阿難!如是聖弟子,入息念時如入息念學,出息念時如出息念學;若長、若短;一切身行覺知入息念時,如入息念學,出息念時,如出息念學;身行休息入息念時,如身行休息入息念學,身行休息出息念時,如身行休息出息念學。聖弟子爾時身身觀念住,異於身者,彼亦如是隨身比思惟。若有時,聖弟子喜覺知;樂覺知;心行覺知;心行息覺知入息念時,如心行息入息念學,心行息出息念時,如心行息出息念學。是聖弟子爾時受受觀念住,若復異受者,彼亦隨受比思惟。有時聖弟子心覺知;心悅;心定;心解脫覺知入息念時,如入息念學,心解脫出息念時,如心解脫出息念學。是聖弟子爾時心心觀念住,若有異心者,彼亦隨心比思惟。若聖弟子有時觀無常,斷,無欲,滅,如無常,斷,無欲,滅觀住學。是聖弟子爾時法法觀念住,異於法者,亦隨法比思惟。是名修安那般那念,滿足四念處」。
 此段主要詳細說明如何經由修安那般那念,能令身、受、心、法四念住修習圓滿。此即十六勝行內容。
阿難白佛:「如是修習安那般那念令四念處滿足,云何修四念處令七覺分滿足」?佛告阿難:「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念住已繫念住不忘,爾時方便修念覺分;修念覺分已,念覺分滿足。念覺滿足已,於法選擇、思量,爾時方便修擇法覺分;修擇法覺分已,擇法覺分滿足。於法選擇、分別、思量已,得精勤方便,爾時方便修習精進覺分;修精進覺分已,精進覺分滿足。方便精進已,則心歡喜,爾時方便修喜覺分;修喜覺分已,喜覺分滿足。歡喜已,身、心猗息,爾時方便修猗覺分;修猗覺分已,猗覺分滿足。身心樂已,得三昧,爾時修定覺分;修定覺分已,定覺分滿足。定覺分滿足已,貪憂則滅,得平等捨,爾時方便修捨覺分;修捨覺分已,捨覺分滿足。受,心,法法念處,亦如是說。是名修四念處,滿足七覺分」。
 佛陀開示阿難,四念處修習圓滿後,如何進一步能令七覺支修習圓滿。先舉身念住,身念住是修念覺分的前方便,念覺分修成功後,依次能成就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如同身念處,受、心、法念處也是一樣。
阿難白佛:「是名修四念處滿足七覺分,云何修七覺分滿足明、解脫」?佛告阿難:「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修念覺分已,滿足明、解脫。乃至修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如是修捨覺分已、明、解脫滿足。阿難!是名法法相類,法法相潤。如是十三法,一法為增上,一法為門,次第增進,修習滿足」。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開示阿難,七覺分修習圓滿後,如何能令三明及二種解脫皆圓滿。七覺分的每一支覺分,皆能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當捨覺分成就時,三明及二種解脫即能成就圓滿。
 佛又開示法法相似,前一法能引生後一法,是故說法法相潤,一法成就了,其它功德法也都能隨之引發。如是這十三種法(四念住、七覺支,明與解脫二法,合計共有十三法),均以安那般那念這一法為其增上法,以安那般那念這一法為其入門,若修安那般那出入息念,可以次第增進,乃至修習圓滿這十三種法。
《雜中》第423頁:安那般那念相應第18~19經;累計經數1099~1100經;大正藏(811~812)經
 (如阿難所問),如是異比丘所問,佛問諸比丘,亦如上說。
 如第17經是阿難所問,換成「異比丘所問」是第18經;換成「佛問諸比丘」是第19經,其餘內容皆亦如上第17經所說。
壬八、學攝2 癸一、頌標列
 第八科學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第四句「學證淨為後」的學,說明戒定慧三學所攝之義,戒定慧是佛法的總綱,不論要成就三乘聖道的哪一道,都要透過三學的方法,才能達到目的,因此非常重要,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舉出其中要義。
復次,嗢柁南曰:
 初尊重尸羅 清淨戒圓滿 現行學勝利 學差別為後
 其次,此嗢柁南的要義包括:
 一、初尊重尸羅:這是初句,故置「初」字。如《大方廣佛華嚴經》說,戒是無上菩提本。行者最初應尊重佛所制的正戒。
 二、清淨戒圓滿:說明淨戒圓滿、善法圓滿、別解脫圓滿的定義。
 三、現行:說明行者所顯現的身語現行,包括作持及止持等。其中並歸納為增上現行、增上毗奈耶、增上別解脫等三個學習的處所。
 四、學勝利:說明三學的殊勝利益。
 五、學差別為後:說明戒學差別,乃至心學、慧學的差別。
癸二、長行釋5 子一、尊重尸羅3 丑一、指學相
 第二科長行釋,以較長的文字解釋,分五科;第一科尊重尸羅,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學攝別頌的第一句「初尊重尸羅」,說明應尊重尸羅,尸羅即戒,又分三科;第一科指學相,指出三學詳細的差別相如〈聲聞地〉已說。
學有三種,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建立如是三學差別,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學佛的方法與內涵有三種,即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如何建立這三學的詳細差別,如前聲聞地所說,應可了知其中相貌。三學為何名增上,以下要略說明:
 一、增上戒學:由於戒能增上定,稱作增上。增上有所趣義及最勝義。所趣是說明方向趣向哪裡,如持戒可以趣向幫助得定等,名所趣義。最勝義則指它不共於凡夫、外道戒,是最殊勝的,名最上義。
 二、增上心學:即定,若內心沒有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的煩惱,心能得定,由定可以趣向慧學、增長出智慧進而如實知見,名增上,且佛教的正定也是不共外道的,是最殊勝的,故名增上。
 三、增上慧學:正確的智慧能幫助解脫煩惱、身心清淨,是名增上慧。且這種智慧沒有外道的我見、我執,它是最殊勝的,故名增上。
《披》建立如是三學差別等者:安住具戒等,是名增上戒學。住四靜慮等,是名增上心學。於四聖諦等如實智見,是名增上慧學。義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一頁2323
 佛法三藏十二部是建立戒定慧三學的差別,其中,行者若能受學五戒、菩薩戒,乃至願意發心出家領受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戒、比丘尼戒,由受戒而安住具戒,進而善於守護別解脫律儀,令威儀路等軌則圓滿、也會注意哪裡不應去使令所行圓滿、並且能於微小罪見大怖畏的輕重等持,乃至不斷研讀律藏、受學學處等,詳如〈聲聞地〉卷22中的安住具戒那一大段文,這些都名增上戒學。
 除了戒學之外,廣說包括戒、定、慧三學的學處都應受學。如安住在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等,是名增上心學。
 這四靜慮在〈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12,已詳細說明,包括如何斷除五蓋、證得初靜慮、並解釋了初靜慮的相貌、初靜慮的功德支等,乃至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都說得很清楚,還說了許多聖人的三三摩地,進而將八解脫、十徧處作詳細的介紹,這些都屬於增上心學。
 若依定修觀,於四聖諦等理如實智見,是名增上慧學。
 四聖諦詳細的解釋可見於〈本地分‧聲聞地〉卷34,其中以七作意修四聖諦,可以成就如實智,即如諸法的實相,使令智慧與思想見地都清淨。智可以說是緣過去、未來的智慧,見是緣現在的智慧;或智是無分別的,見是有分別的,智與見的分別有很多種說法,可參考〈決擇‧菩薩地〉卷77、及〈攝事分〉卷86所說。
 以上三學差別,義理如同〈本地分‧聲聞地〉卷28,939頁所說,應當了知。
 於《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429頁中,印順法師有將相應的〈聲聞地〉論文都列出,從「云何為學?謂三勝學:一、增上戒學,二、增上心學,三、增上慧學」,乃至「以此建立三種學中,諸瑜伽師當勤修學」,由於〈本地分〉的論文前面都已解釋,此處不再說明。
丑二、辨應知3 寅一、總標二行
 第二科辨應知,說明行者所應了知的學相,分三科;第一科總標二行,總相標示出三學可歸為二種修行,於此都應正確了知。
又略於此諸所學中,所有邪行應正了知,所有正行應正了知。
 又要略於所學的戒定慧三學中,有些是屬於錯誤的邪行,有些是屬於正確的修行,於所有的邪行、正行都應該正確了知,分別清楚才不會走錯路,這也是要學習的。
寅二、別釋其相2 卯一、邪行2 辰一、出不尊重2 巳一、舉於淨戒
 第二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邪行、正行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邪行,說明邪行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不尊重,說出行者不尊重戒定慧三學,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於淨戒,舉出對於淨戒。
言邪行者,謂如有一,不尊重戒,泛爾出家。雖復出家,不以淨戒為其增上。
 上述文中所說的邪行方面,是如有一類人,內心並不尊重聖戒,只是泛爾出家(泛爾,又作泛然,指漂浮、浮動貌,或指隨便、漫不經心貌,也有空泛、不深入義)。
 發心出家的人有很多種,有些是由宿世善根引發;有些人是學習佛法以後發心出家;還有些人是糊里糊塗、隨王等命令、對修行要作什麼都不清楚即來出家,也有人是受了傷,想要在這裡療傷,因此出家的,各人發心的動機不同,此處是指沒有發出離心或菩提心的正願而出家者。
 經中也有初時並非依於正願的外道來出家的例子,但是不論是什麼原因,心是無常的,不是當初不好就永遠不好,也不是當初有邪執即永遠不能翻正,出家後若再勤修戒定慧一樣可以彌補,這是說一個參考點而已。有時當初雖然發心,但遭遇諸多挫折後也有失敗捨戒的,所以看人不可以看眼前,最好是看對方的佛性,尊重一切人都可以成佛,都是未來佛,這樣心才會清淨。否則一直看他人的缺點,最煩惱的是自己,瞋心已經現前還不知道,要常常如此警惕自己。
 現在說有一類人不尊重戒,沒有學戒,出家以前也沒有學習佛法,是浮泛不切實際,未經過智慧決擇,他人勸邀即隨便出家的。這類人雖來出家,但是不能修清淨戒以增上自己的定、慧,很容易有邪行。
巳二、例於定慧
 第二科例於定慧,例說於定、於慧也是如此。
如於淨戒,於定、於慧,應知亦爾。
 如同對於淨戒不能尊重也不能依此增上,這類人將更難尊重、了解更深的禪定與智慧。
 由此可知,淨戒是最基本的,若連淨戒都沒有,容易生起諸多邪行,定慧也難以成就。
辰二、明其毀犯
 第二科明其毀犯,說明毀戒犯戒的情形。
彼可容有犯無餘罪,於彼世尊說其於諸沙門果證為無能者。是故當知,彼於三學一向毀犯。
 邪行的有情,可能容許自己有犯無餘罪,因為這種人根本沒有學戒,很容易犯無餘罪(指最嚴重的他勝罪,被煩惱所戰勝,沒有僧團可容下的餘地,這屬於斷頭罪,不能當出家人)。
 佛說如果犯了在聲聞不通懺悔的無餘罪,對於沙門果的證得是無能者,這一生沒有希望證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沒有能力證得聖道果。由此可知,犯了根本罪等於戒定慧三學都已毀犯。
《披》彼可容有犯無餘罪者:下說:應知略有五種罪聚攝一切罪。何等為五?一者、他勝罪聚,二者、眾餘罪聚,三者、隕墜罪聚,四者、別悔罪聚,五者、惡作罪聚。(陵本九十九卷二頁7409)又說:四種罪聚,名有餘罪;他勝罪聚,名無餘罪。(陵本一百卷二頁7474)此無餘罪,應準彼知。
 如下說:應該知道要略有五種罪聚可攝一切罪。是哪五種?
 一者、他勝罪聚,是殺盜婬妄等根本重罪。梵語波羅夷之譯名。俱舍論曰:「害沙門性,壞滅墮落,立他勝名。」善法為自,惡法為他,若惡法勝善,名為他勝。
 二者、眾餘罪聚,僅次於他勝罪聚,眾餘罪猶如頭還未全斷,還有一部分相連,還可懺。
 三者、隕墜罪聚,指犯了這種罪要墮到地獄中受報,故名隕墜。
 四者、別悔罪聚,犯了這種罪要各別對一位同法行者懺悔以求清淨。
 五者、惡作罪聚,由於不是依嚴重的貪瞋癡所起,通常在佛前懺悔即可,相對於前,屬較輕的罪。
 這些在〈攝事分〉卷99,2894~2895頁還會提到,本論也很重視戒,在卷99、100有一大段文在說明戒。
 又將此五種罪聚歸納而說:有四種罪聚稱作有餘罪,即上述的眾餘罪聚一直到惡作罪聚四種,由於還有懺悔的餘地,名有餘罪。他勝罪聚因為煩惱太重,沒有懺悔的餘地,名無餘罪,不只沒有能力證聖道果,連當出家人的能力也不再有。詳如〈攝事分〉卷100,2918頁所說。此處文中的無餘罪,應可準照那一段文所說的了知。
卯二、正行2 辰一、標列三種
 第二科正行,說明正行,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三種,標示列舉出三種正行。
言正行者,有三正行,謂下中上。
 言正行方面,出家修行人的正行可分成,下品、中品、上品三類。
辰二、別釋其相3 巳一、下正行2 午一、辨尊重2 未一、尊重淨戒
 第二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三正行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下正行,說明下正行者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辨尊重,分別尊重戒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尊重淨戒,說明尊重淨戒的相貌。
下正行者,謂如有一,尊重淨戒,亦以淨戒為其增上,與前相違。
 下品正行的修行出家人,能夠尊敬愛重佛所制的清淨戒律,努力持戒,希望自己能夠增上淨戒的善根。與前面邪行者,不尊重淨戒,不以淨戒為其增上不同。
未二、非重定慧
 第二科非重定慧,下品正行的行者不敬重定與慧。
於定、於慧不生尊重,不為增上。
 下品正行的出家人尊重戒,但對於禪定及智慧產生不了尊重心,也不增上定慧的善根。
午二、明毀犯
 第二科明毀犯,說明持戒毀犯罪的情況。
此不容有犯無餘罪,而容有犯小隨小罪。於此如來不說其於沙門果證為無能者。
 下品正行的行者,不容許有犯到根本戒,而容許犯小戒或隨小罪,如惡作罪。對於下品的正行出家人,佛不說這樣的行者,不能證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換句話說,持戒清淨還是可以展轉成就涅槃,因為持戒非常重要,是修行的基本。
巳二、中正行3 午一、辨尊重
 第二科中正行,說明中品正行者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辨尊重,中品正行出家人非常尊重戒與定。
中正行者,謂於戒定皆悉尊重,亦為增上。
 中品正行的出家人,對於戒律及禪定都非常的尊重恭敬,也非常加強戒及定的善根。
午二、明毀犯
 第二科明毀犯,說明毀犯的情況。
如尊重戒,毀犯次第,此中亦爾。
 如前下品行尊重戒中所說,中正行毀犯戒的情況次第,同下品正行一樣,根本重罪不會犯,容許犯小戒或隨小罪,因為犯小戒可通於懺悔而還淨,所以如來不說這樣的出家人,不能夠證得沙門聖果。
午三、結邊際
 第三科結邊際,結說行者的界限。
是故當知,乃至所有諸異生位。
 因此應當了解,下品正行、中品正行都是屬於凡夫位的修行人。
巳三、上正行2 午一、辨尊重
 第三科上正行,上品正行的行者,分二科;第一科辨尊重,上品行出家人非常尊重三學。
上正行者,謂已見諦,於三種學皆悉尊重。
 上品正行的出家人,已經見到諸法的實相,是初果以上證得無分別智的聖人,對於戒定慧三學完全尊重恭敬。
 雖然自己還沒見諦,也要與同正行者這樣學,戒定慧三學是同等的重要。
午二、出無犯
 第二科出無犯,說明上品正行的出家人不會犯戒。
此已獲得沙門果證,不待思擇有能、無能。
 上品正行的出家人,已經證得初果以上,證得沙門聖道果,不用再思惟簡擇自己到底有沒有能力證得聖道果,所成就的是道共戒,所以不會有犯戒的情況。
寅三、結明開合
 第三科結明開合,結說邪行與正行的開合。
如是二行開為四種,即此四種合為二行。此二與四平等平等。
 邪行與正行的修行人,廣說可開為邪行一種及下中上三種正行,共四種,這四種也可以合成邪行與正行二種。說二或四都是平等平等,內容是一樣的,只是開合有不同。
《披》如是二行開為四種等者:邪行、正行,是名二行。邪行唯一,正行有三,謂下中上,是名四種。
 邪行及正行,名為二行。邪行只有一種,正行可開出三種,所謂下品、中品、及上品,所以這三品加上邪行,名為四種。
丑三、簡所作
 第三科簡所作,簡別修行應所作的事。
當知此中,若有定學,必有戒學;若有慧學,必有定學;有戒學者,不必定有定學、慧學。若瑜伽師尊重諸學,當知是名所作圓滿;其餘但名所作一分。
 於此當中應了知,如果有定學,一定有戒學,有正定的行者,一定持戒清淨,因成就的是定共戒,所以一定有別解脫戒。別解脫戒,必須經過正授戒才能受得戒體,在了解戒相後,發起持戒不犯的戒行,而得到各別解脫惡業束縛的功能,在散心可以成就;定共戒,則是經由修習禪定,進入初禪乃至四禪的人,能感得與禪定共生起的戒;也就是有禪定的人,所具清淨不犯戒的心念,在定中不會造惡,心中自然有防非止惡的戒體,使身口意三業皆善良無惡,是定心才可以成就。
 若行者有無分別智的慧學,一定有定,因有穩定的定力,於定中修學止觀,斷除煩惱才能成就無分別智,只是定功淺深不一定,換句話說,有慧一定有戒及定,因文中說:若有定學,必有戒學。
 持戒清淨的人不一定表示有禪定及智慧,因別解脫戒只要身口二業不去造犯,雖有持戒,內心煩惱未必不起,所以堅持只有持戒的人,不一定有定學及慧學。
 假若是修學三乘觀行的瑜伽師,一定尊重戒定慧三學,當知是名所作圓滿。其他只有注重一種或注重二種的修行人,只是作修行的其中一分,名所作一分,並不圓滿。
子二、清淨戒圓滿2 丑一、第一義3 寅一、淨戒圓滿
 第二科清淨戒圓滿,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學攝別頌的第二句「清淨戒圓滿」,用第一義,第二義說明戒清淨達到圓滿,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清淨戒圓滿的第一義,又分三科;第一科淨戒圓滿,說明淨戒圓滿的相貌。
復次,於性罪處能遠離故,當知是名淨戒圓滿。
 其次,性罪是無餘罪、根本罪。性罪本身的體性即是罪惡,如殺、盜、婬、妄,不論佛有沒有制戒,誰犯了即會得到罪報,所以能遠離性罪處,名淨戒圓滿。
寅二、善法圓滿
 第二科善法圓滿,說明善法圓滿的相貌。
於能密護諸根門等攝受淨戒所有善法,無間受持相續轉故,當知是名善法圓滿。
 當六根接觸六境時,能夠保護自己的心意識不攀緣所緣,名密護根門。密護根門方法,最主要是守護自己的意根,因為前五根不是罪過的來源,第六意識的虛妄分別才是造罪的根源。除了密護諸根門能攝受淨戒,其它還包括於食知量、修悎寤瑜伽、正知而住、親近善友、聽聞佛法、沙門莊嚴等,都是能成就淨戒的善法,由此能不間斷受持淨戒,相續的生起善法,名善法圓滿。
《披》於能密護諸根門等者:等取所餘於食知量等一切善法應知。
 等字包括根律儀、於食知量、正知而住等,一切善法應當了知。
寅三、別解脫圓滿
 第三科別解脫圓滿,說明別解脫圓滿的相貌。
於遮罪處能遠離故,當知是名別解脫圓滿。
 對於佛所制定的遮罪能夠遠離,遠離一條即解脫一條的煩惱,是名別解脫圓滿。
 遮罪自性非惡,如酒的本質不是惡,但是佛禁止不許飲,因飲用了以後,展轉會得到毀犯佛制戒的罪。
丑二、第二義
 第二科第二義,說明清淨戒圓滿的第二種義理。
又依聖所愛戒,若依蘊等五種善巧,及依別解脫律儀,受持世俗所有禁戒,隨其次第,應知淨戒圓滿等第二門差別。
 又依止聖所愛戒,聖人成就聖道以後,正語、正業、正命也同時成就,終究不會在具有正知之後,作出任何殺盜婬妄等,身語惡行及非正命行。
 若依蘊、處、界、緣起、處非處善巧等五善巧,是屬於修行止觀的善法圓滿。
 依止別解脫律儀,律是法,儀是行依律制,身語能依佛所制的戒條受持,受持一條戒即各別解脫一種煩惱,如殺生是一條戒,如果不再殺生,即解脫殺生這一條罪的煩惱,因此稱別解脫律儀。
 受持世俗所有禁戒,是語言文字所詮釋的境界,不是第一義諦。
 隨其次第,聖所愛戒即是淨戒圓滿;蘊、處、界、緣起、處非處善巧,是密護根門等善法圓滿;別解脫戒,是別解脫圓滿,第二義是以另一種說法來表達,行者持戒圓滿應該具足這三種相貌,淨戒圓滿、善法圓滿、別解脫圓滿。別解脫圓滿是別解脫戒,善法圓滿通於定共戒,淨戒圓滿通於道共戒,應知是淨戒圓滿等第二門差別。
《雜中》第431頁:學相應第1經;累計經數第1104經;大正藏(81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學,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三學具足者,是比丘正行,增上戒、心、慧,三法勤精進。勇猛堅固城,常守護諸根,如晝如其夜,如夜亦如晝,如前如其後,如後亦如前,如上如其下,如下亦如上。無量諸三昧,映一切諸方,是說為覺跡,第一清涼集。捨離無明諍,其心善解脫,我為世間覺,明行悉具足。正念不忘住,其心得解脫,身壞而命終,如燈盡火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三學是比丘的正行,所以對於增上戒、心(定)、慧,應當勤勉精進修習。
 如何勤精進三學:
 持戒清淨,要像勇猛堅固的城牆,常常守護六根,不管是白日或夜晚,敵人都不能進入。以時間來說不論過去、現在、未來都要持戒清淨。以方位而言,從頭到腳、從腳到頭、全部要持戒清淨。這樣修行是守護正念,淨戒圓滿、別解脫圓滿、善法圓滿,成就三昧,映現於一切種種的處所,是覺悟的道路,是第一勝義諦集聚清淨的方法。能捨離無明煩惱,心能夠善於解脫貪瞋癡。
 佛是世間的覺者,明行悉具足,具足六明,這裡說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行是止觀二行皆圓滿。能安住於正念而不忘失,解脫貪瞋癡的煩惱魔障,身壞命終時好像燈盡、火滅,不再燃起生死輪迴的生命之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431頁:學相應第2經;累計經數第1105經;大正藏(81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亦]「復有三學,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何等為增上戒學?若比丘住於戒,波羅提木叉律儀,威儀、行處具足,見微細罪則生怖畏,受持學戒。何等為增上意學?若比丘離欲惡不善法,乃至第四禪具足住。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此苦聖諦如實知,集、滅、道聖諦如實知,是名增上慧學」。爾時、世尊即說偈,如上所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告諸比丘什麼是三學:
 一、增上戒學:有安住具戒;波羅提木叉律儀,是善能守護別解脫律儀;威儀是軌則圓滿,包括威儀路、所作事、善品加行處;行處具足,是所行圓滿;見微細罪則生怖畏;受持學戒,是受學學處。由六大綱領可以掌握學戒的要領。
 二、增上意學:能離欲惡不善法,修禪定得到初禪乃至四禪,名增上意學。
 三、增上慧學:如實了知四聖諦的真理,名增上慧學。
《雜中》第432頁:學相應第3經;累計經數第1106經;大正藏(81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比丘增上戒學,非增上意、增上慧學;有增上戒、增上意學,非增上慧學。聖弟子增上慧方便隨順成就住者,增上戒、增上意修習滿足。如是聖弟子,增上慧方便隨順成就住者,無上慧壽而活」。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告諸比丘:有一類的人有增上戒,但沒有定及慧。有一類人有戒及定,但沒有增上慧。聖弟子能運用方法隨順成就增上慧學,則增上戒與增上意也能夠修習滿足,能得到無上的慧命。相應論文所說三種正行。
《雜中》第342頁:學相應第4經;累計經數第1107經;大正藏(81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二百五十戒,隨次半月來,說波羅提木叉修多羅。令彼自求學者而學,說三學能攝諸戒。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說明,戒定慧三學,能含攝種種的戒。
《雜中》第432頁:學相應第5經;累計經數第1108經;大正藏(82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何等為增上戒學?謂比丘重於戒,戒增上;不重於定,定不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犯則隨悔。所以者何?我不說彼不堪能,若彼戒隨順梵行,饒益梵行,久住梵行,如是比丘戒堅固,戒師常住,戒常隨順生,受持而學。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謂身見、戒取、疑。斷此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是名增上戒學。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重於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於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還此世,是名增上意學。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重於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重於慧,慧增上。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如第4經所說,但將差別的地方列出來說明。
 一、重戒不重定及慧的比丘,對於各式各樣的微細戒一犯馬上懺悔,這一類的人,我不說他不堪能證得聖道果。因為所修的戒是隨順梵行,利益離欲的修行,有助於離欲的梵行久住在世間。這樣的比丘持戒非常堅固,以戒為師常住在世間,常隨順生起戒行,受持而修學。能夠如是知、如是見,漸次的也能夠斷三結,得須陀洹果,不墮到三惡道,決定正趣正覺,若九品修惑沒有斷除,還會到天上及人間各受生七次,可以究竟到苦的邊際,證得阿羅漢果,將來能夠入無餘依涅槃,這是增上戒學的功德,名增上戒學。
 二、重戒重定不重慧的比丘,對於戒律輕重等持,小小的微細戒都能受持,能如是知,如是見,斷除五下分結證得三果,受生到色界天去而後入涅槃,名生般涅槃,不會再回欲界受生,名增上意(定)學。
 三、三學都尊重的比丘,如是知、如是見,而得欲界有漏心的解脫、色界或無色界有漏心的解脫、三界無明有漏心的解脫,解脫知見:我再生的因緣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作的事已作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流轉於生死輪迴中,名增上慧學。
《雜中》第433頁:學相應第6經;累計經數第1109經;大正藏(82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二百五十戒,隨次半月來,說波羅提木叉修多羅。若彼善男子,自隨意所欲而學者,我為說三學,若學此三學,則攝受一切學戒。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何等為增上戒學?是比丘重於戒,戒增上;不重於定,定不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恚、癡薄,成一種子道;彼地未等覺者,名斯陀含;彼地未等覺者,名家家;彼地未等覺者,名七有;彼地未等覺者,名隨法行;彼地未等覺者,名隨信行,是名增上戒學。
 第六經的增上戒學與第五經不同的是,多加「成一種子道……彼地未等覺者,名隨信行,是名增上戒學。」如下:
 一、成一種子道:不還向中的一類,若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七品或八品,命終後受生為欲界的人或到天上一次之後才證入涅槃者。因與般涅槃間隔一生,名為一種,或名一間。
 二、如果在該境地還未能成等正覺者,名斯陀含。即二果,當於欲界的天上人間,各來受生一次,此位斷盡三界見惑外,須更斷欲界修惑前六品,方能證得。
 三、欲界的修惑還沒有平等覺悟的行者,名家家聖者。家家有三家家、二家家,斷欲三、四品是三二生家家,這是《俱舍論》的說法。若行者已經見諦,得四諦的真實義時有十六心,第十六心名初果。初果以上的聖人,如果繼續斷除欲界九品修惑(愛煩惱),斷除三品,名三生家家。斷除四品,名二生家家。三或二家家是說明行者往返人天受生的次數,最後會證得阿羅漢果,然後入涅槃。
 四、初果未等覺者,還沒有斷除修惑,只斷分別起的煩惱,名七有。這是說初果聖人,於人間、天上各七生才入涅槃。初果聖人有的要三生,有的要五生,有的一生,也有當生證阿羅漢果。七有是指最多,初果聖人未積極特別努力的修行:才會是極七返有,名七有。
 五、彼地未等覺者,名隨法行。隨法行者,於法能自作思惟,如理修行,不隨善知識修行。
 六、彼地未等覺者,名隨信行。自己無力修行,必須隨善知識指導修行而證果。以上四種證果者,都有隨法行、隨信行這二類行者。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重於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不重於慧,慧不增上。於彼彼分細微戒學,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能得中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生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無行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有行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上流般涅槃,是名增上意學。
 第六經的增上意學,與第五經不同的地方,多加上「斷此五下分結,能得中般涅槃……彼地未等覺者,得上流般涅槃。」如下:
 一、斷此五下分結,能得中般涅槃,即受生於色界中有,而般(入)涅槃的三果聖者。
 二、彼地未等覺者,得生般涅槃,三果聖人,不還欲界,於色無色界地受生,待色無色界的煩惱斷除,得生般涅槃。
 三、彼地未等覺者,得無行般涅槃,三果聖人生到色界天或無色界天去,不用特別的加功用行,能入涅槃,名無行般涅槃。
 四、彼地未等覺者,得有行般涅槃,三果聖人生到色界天去,由於未等覺,要特別的努力才能入涅槃,名有行般涅槃。
 五、彼地未等覺者,得上流般涅槃,行者於彼地未等覺者,這是最鈍根的,一地一地去受生,受生到色究竟天或非想非非想處天,全部的天都受生完,才將最微細的俱生我執斷除。
 增上意學,是說證得三果的情形,有五種三果,又名五不還。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重於戒,戒增上,重於定,定增上,重於慧,慧增上。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六經的增上慧學,與第五經道理相同。
《雜中》第434經:學相應第7經;累計經數第1110;大正藏(82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具足戒住者,善攝持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細微罪能生怖畏。比丘具足戒住,善攝持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細微罪能生怖畏,等受學戒,令三學修習滿足。
 何等為三?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何等為增上戒學?是比丘戒[為]滿足,少定、少慧,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戒學。彼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謂身見、戒取、疑。斷此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戒滿足,三昧滿足,少於慧,彼彼分細微戒,犯則隨悔,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復還生此世,是名增上意學。
 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學戒滿足,定滿足,慧滿足。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7經的大意是,如果比丘具足戒住,能令三學修習滿足,可知戒是基礎,非常重要,同時介紹三學的內容。
 一、增上戒學,比丘以戒為滿足,雖然少定、少慧,小小戒都受持。有知有見斷三結,得須陀洹,最慢七生,一定證得阿羅漢果。
 二、增上意學,比丘禪定滿足,三昧滿足,雖缺少智慧,然而對於每一分細微的戒律,一有觸犯即能隨時悔過,有知、有見,斷五下分結,得到生般涅槃阿那含果,不再生此人世間。
 三增上慧學,比丘修學戒行、禪定、智慧圓滿。如是知、見,得欲界有漏心的解脫、色界與無色界有漏心的解脫、三界無明有漏心的解脫。
《雜中》第435頁:學相應第8經;累計經數第1111經;大正藏(82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具足戒住,善攝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微細罪能生怖畏,受持學戒住,滿足三學。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增上意,增上慧。何等為增上戒(學)?是比丘戒滿足,少定,少慧,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三結,貪、恚、癡薄,得一種子道;若彼地未等覺者,得斯陀含;彼地未等覺者,名家家;彼地未等覺者,得須陀洹;彼地未等覺者,得隨法行;彼地未等覺者,得隨信行,是名增上戒學。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比丘戒滿足,定滿足,少於慧,於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學戒。如是知,如是見,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得中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生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無行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有行般涅槃;於彼未等覺者,得上流般涅槃,是名增上意學。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比丘學戒滿足,定滿足,慧滿足。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佛教導諸比丘應修學滿足增上戒、意、慧三學,由斷身見、戒取、疑三結得初果,增上戒圓滿;斷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等五下分結,得中般涅槃乃至上流般涅槃是增上意圓滿;比丘學戒定慧滿足,斷諸欲、有、無明有漏心得解脫、解脫知見,得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證阿羅漢果,是名增上慧學圓滿。
子三、現行2 丑一、出二差別2 寅一、略標列
 第三科現行,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學攝別頌下,第三句「現行學勝利」的現行,說明所有如法身語現行所攝學處,分二科;第一科出二差別,指出淨尸羅學處止持、作持二種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示作持、止持所學差別相。
復次,依淨尸羅略有二種所學差別。一者、受持非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有如法身語現行所攝學處;
 其次,依淨尸羅,要略有二種所學差別。
 一者、受持非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有如法身語現行所攝學處。此是「作持」戒,即受持應行的戒,而不是遮制所攝所領受的戒,如說淨、說戒、羯磨法等,如是一切如法身、語現行所攝的所應學處。
《披》受持非止所攝所受尸羅等者:為止息惡,正受具戒,名止所攝所受尸羅。今說如法身語現行,應勤修學正所應作,非唯遮止作不應作,由是說言非止所攝所受尸羅。
 受持非止所攝所受尸羅等方面:為了止息身語的惡行,正式領受完整的戒,且遵循所受的戒條,如五戒、八關齋戒、比丘二百五十條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條戒等,是名止所攝所受尸羅。現在所說如法的身語現行,是指應精勤修學所應該作的善行,不是只有遮止不應作的惡行(止持),由此說名作持。
二者、受持是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攝學處。
 二、受持是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攝學處。是「止持」戒,受持嚴守身語造作諸惡事所攝所領受的尸羅,如五戒乃至比丘、比丘尼具足戒,能令身語不殺不盜不婬等不起惡行所攝學處。
寅二、廣後一
 第二科廣後一,詳細說明後一止持戒與前作持戒的差別。
此復二種。謂或有是毗奈耶所說,非別解脫所說;或有是毗奈耶所說,亦是別解脫所說。
 上文又可有二種說法:以毗奈耶與別解脫的差別來作說明;毗奈耶的範圍較廣,包括止持與作持;別解脫的範圍則較窄,只有止持。
 一、作持方面(即受持非止所攝所受尸羅),是毗奈耶所含攝,非別解脫所含攝。如五部廣律中的二十犍度(犍度即律中篇章之名),將「作持門」作二十種分類,如受戒犍度、說戒犍度、安居犍度,乃至房舍犍度、雜犍度等,詳細規範僧尼五眾如何如法受持生活中的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等。
 二、止持方面(即受持止所攝所受尸羅所攝學處),是毗奈耶所含攝,也是別解脫所含攝;規範制止罪惡行為的戒法,以防護身口,不造諸惡,如五戒、八戒等。
丑二、結三增上
 第二科結三增上,結說有三種增上學處。
是故一切總略而言,有三學處。一、增上現行,二、增上毗奈耶,三、增上別解脫。
 因此一切的戒律,總略而說有三種增上學處。
 一、增上現行。指作持所攝所受尸羅,能令如法的所有身語積極現行。
 二、增上毗奈耶。指止持所攝所受尸羅,行者依佛所制所教戒律,止惡修善,如法如律懺悔所犯,隨順調伏、滅除煩惱,是名增上毗奈耶。
 三、增上別解脫。如受不殺生戒,對每一有情俱發不殺戒。有情無量,不殺戒亦無量,是名增上別解脫。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437頁:學相應第9經;累計經數第1112經;大正藏(82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學,何等為三?謂上戒學,上威儀學,上波羅提木叉學」。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學者學戒時,直道隨順行,專審勤方便,善自護其身。得初漏盡智,次究竟無知,得無知解脫,知見悉已度,成不動解脫,諸有結滅盡。彼諸根具足,諸根寂靜樂,持此後邊身,摧伏眾魔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告訴諸比丘持戒的重要。有三學,「上戒學」即論文增上現行,「上威儀學」即論文增上毗奈耶,「上波羅提木叉學」即論文增上別解脫。佛即說偈言:「修學者學習戒律時,要隨順直道而行,專心審察,運用方法精勤努力,善加攝護自身。首先獲得滅盡煩惱的智慧,其次能徹底滅除無知;獲得滅除無知的解脫,所有的知見(智慧)都已獲得,成就不動阿羅漢解脫,滅盡三有煩惱的繫縛。這類行者六根已修習圓滿,六根得寂靜樂,持此最後的身體,摧伏一切魔怨。」如是三學圓滿能得漏盡乃至能證得涅槃。
子四、學勝利
 第四科學勝利,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學攝別頌的第三句「現行學勝利」的學勝利,說明戒定慧三學的殊勝利益。
復次,學勝利住、慧為上首、解脫堅固、念為增上,修習三學速圓滿等,如攝釋分廣辯應知。
 此段文前四句是說明戒定慧的修行,分述如下:
 一、學勝利住。如〈攝釋分〉中解釋,學是指戒。行者安住於學處,能得持戒清淨殊勝的利益。
 1﹒依地。行者的修行階次屬於資糧地,是順解脫分的行者,依持戒維繫法身慧命成就資糧;
 2﹒依相貌。以戒為自相;
 3﹒依作意。持戒是七作意的依止處,以持戒為依止修七作意,故不屬於任一個作意。
 二、慧為上首。行者已能持戒清淨後,修習靜慮,以智慧為上首,依了相及勝解二種作意,如理了知一切法的自相(盡所有性)與共相(如所有性),由此進入加行地;
 1﹒依地。行者的修行階次屬於入煖頂忍世第一的加行位,是順決擇分的行者;
 2﹒依相貌。以慧為自相,除慧心所外,其餘相應的心所為助伴;
 3﹒依七作意。屬於了相及勝解二種作意。剛開始修學時,猶為聞思間雜,依所聽聞的正法了別所緣相,即了相作意,譬如修無我觀,以色受想行識為所緣境,了別所緣五蘊,離蘊無我、即蘊無我;了別所緣相後,進一步於奢摩他中修觀慧,對所了別的所緣境起殊勝理解,即是勝解作意的階段。
 三、解脫堅固。解脫,指遠離一切麤重煩惱;堅固,指聖者對解脫惑業苦一向決定堅固,不被外境動搖。行者已能持戒清淨,又能於奢摩他中修習觀慧,漸次解脫一切煩惱等,對趣向清淨聖道的意樂堅固不移。
 1﹒依地。修行階次屬於從見地、修地、及究竟地,這三種行者,將煩惱從粗到細漸次的斷除;
 2﹒依相貌。解脫堅固的自相是永離一切煩惱麤重的種子;
 3﹒依七作意。能斷煩惱的有遠離、攝樂、觀察、加行究竟四種作意。遠離作意,能斷上品較粗的煩惱;攝樂作意能斷中品煩惱;加行究竟作意能斷下品微細的煩惱;方便究竟果作意是證得道果。
 四、念為增上。是指要有正念,以念為增上力量。行者由一開始學佛持戒、修定、修慧、斷除煩惱乃至修習戒定慧三學圓滿等,都要有正念。
 1﹒依地。修行次第,從修行開始到圓滿都要有正念;
 2﹒依相貌。念的自相是明記不忘。
 3﹒依七作意。要能常常自我檢討,有無增上慢、煩惱是否已伏已斷等,都依念心所的力量,故屬於觀察作意。
 總之,行者修學持戒清淨,以毗鉢舍那觀慧為上首,漸次解脫所有煩惱繫縛,一切修習都依止正念的增上力,如是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學,得以速證圓滿等,如〈攝釋分〉卷82,2476~2478頁中,已有詳細辯明應可了知。
 此段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43頁:學相應第10經;累計經數第1113經;大正藏(82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學戒多福利,住智慧為上,解脫堅固,念為增上。若比丘學戒福利,智慧為上,解脫堅固,念增上已,令三學滿足。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學戒隨福利,專思三昧禪,智慧為最上,現生之最後,牟尼持後邊,降魔度彼岸」。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比丘已學戒清淨、以智慧為上首、解脫所有煩惱,聖道心堅固、所行皆依正念增上力後,能令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學修學圓滿。佛隨即宣說偈誦:
 學戒能隨順得到很多的福報利益;能在靜慮中常專注思惟成就三昧禪,以毗鉢舍那觀慧為上首;智慧生起後,能逐漸斷除諸煩惱;以聲聞行者而言,現生最後能證得初果,或證得阿羅漢果,現生是生死輪迴的最後生;佛從兜率天下來時位居等覺菩薩,到娑婆世界將最後一品的無明斷除,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一生以後入大般涅槃;依這樣修行,能降伏煩惱魔、五蘊魔、死魔、天魔等種種諸魔,越度生死到達涅槃彼岸。
《雜中》第439頁:學相應第11經;累計經數第1114經;大正藏(82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諸比丘!何等為學戒隨福利?謂大師為諸聲聞制戒,所謂攝僧,極攝僧,不信者信,信者增其信,調伏惡人,慚愧者得樂住,現法防護有漏,未來得正對治,令梵行久住。如大師已為聲聞制戒,謂攝僧乃至梵行久住,如是如是,學戒者行堅固戒,恆戒,常行戒,受持學戒,是名比丘戒福利。何等智慧為上?謂大師為聲聞說法,大悲哀愍,以義饒益,若安慰,若安樂,若安慰安樂。如是如是,大師為諸聲聞說法,大悲哀愍,以義饒益,安慰安樂;如是如是,於彼彼法、彼彼處,智慧觀察,是名比丘智慧為上。何等為解脫堅固?謂大師為諸聲聞說法,大悲哀愍,以義饒益,安慰安樂。如是如是,說彼彼法;如是彼處、如是彼處得解脫樂,是名比丘堅固解脫。何等為比丘念增上?未滿足戒身者,專心繫念安住;未觀察者,於彼彼處智慧繫念安住;已觀察者,於彼彼處重念安住;未觸法者,於彼彼處解脫念安住;已觸法者,於彼彼處解脫念安住,是名比丘正念增上」。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學戒隨福利,專思三昧禪,智慧為最上,現生最後邊,牟尼持後邊,降魔度彼岸」。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尸婆迦修多羅,如後,佛當說。
 此經是第10經的詳釋,敘述由學戒等,能得種種的大福利。以下略說經文內容:
 一、學戒隨福利。佛為諸多聲聞弟子等制戒,為攝受僧伽,使令梵行久住、正法長存。制戒有十種因緣,也是十種持戒的利益,在《摩訶僧祇論》或在本論已說,這裡只列出九條。
 1﹒攝僧。引領、管理僧眾,使僧眾和睦相處。
 2﹒極攝僧。極能制戒非撓惡,令僧眾得專心修道,皆守其本分而安穩歡喜。如四分律、有部毘奈耶等書,稱為令僧歡喜,十誦律則稱為極好攝。
 3﹒不信者令得信。持戒清淨,使令不相信佛法的人能夠有信心。
 4﹒已信者增益信。已有正信者,依戒能增長對佛法的信念。
 5﹒調伏惡人。折伏無羞人,能令不如法及無慚愧的犯戒者折伏,或驅擯出僧團。
 6﹒慚愧者得樂住。如法及有慚愧心的人,依戒律能得安樂住。
 7﹒現法防護有漏。依戒能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防護煩惱流漏,斷現在的煩惱,遮止煩惱現行。
 8﹒未來得正對治。於現在未生煩惱,能得到正確的對治,斷除煩惱種子,使未生煩惱永不生起。
 9﹒令梵行久住。依戒律,使令離欲的梵行及佛的正法久住於世。
 此經少了「令僧安樂」,由攝僧及極攝僧能令僧於眾中安樂住。
 二、智慧為上。比丘們依佛所說的法,以智慧觀察,能斷惡修善,自淨其意,除邪顛倒。
 三、解脫堅固。比丘們以智慧觀察,在諸法上,不再被虛妄的有為法所迷惑,能如理作意,解脫煩惱,無退怯,住解脫堅固。
 四、正念增上。比丘們以正念增上力自我檢視,專心繫念安住在淨戒上,以智慧觀察諸法實相,乃至證得聖道果,都要將智慧及正念常繫於心。
 那時、世尊即說偈言:「學戒隨福利,專思三昧禪,智慧為最上,現生最後邊,牟尼持後邊,降魔度彼岸」。這一段與前面第10經的解釋是相同的。
《雜中》第440頁:學相應第12~14經;累計經數第1115~1117經;大正藏()經
 如是阿難陀比丘,及異比丘所問,佛問諸比丘,三經亦如上說。
 接著第12經至第14經,三經的內容也都同於11經,第12經是阿難陀比丘請問,第13經是異比丘所問,第14經是佛問諸比丘,行者應該怎麼修行?
子五、學差別2 丑一、戒學差別2 寅一、辨2 卯一、指前相
 第五科學差別,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學攝別頌的第四句「學差別為後」,說明三學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戒學差別,說明戒學的差別,特別說持戒的差別相。又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指前相,指出於前〈聲聞地〉已詳細說明戒律的體相。
復次,住具戒等,如聲聞地應知已辯。
 其次,論主將律典中所有修行戒律儀的綱要從因到果,歸納成:安住具戒、善能守護別解脫律儀、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受學學處等六種體相,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2,791~795頁已詳細說明,應當了知。
卯二、釋異名7 辰一、名律儀
 第二釋異名,解釋持戒清淨不同的名稱,分七科;第一科名律儀,又稱作律儀。
又即淨戒,對治一切犯戒惡故,密護根門所依處故,說名律儀。
 又,持清淨戒能夠對治一切犯戒的惡法,保護行者六根緣六境時,內心能夠如理作意,守護意根,密護根門,令六根不被外境染污,說名律儀。
 有二理由說名律儀,第一是對治一切犯戒惡故,第二是密護根門所依處故。
辰二、名圓滿清淨
 第二科名圓滿清淨,守持淨戒也名圓滿清淨。
初善受故,說名圓滿。後善守故,說名清淨。
 行者發心正確,唯是為了追求聖道、涅槃而出家受戒,不是為了活命而出家受戒,圓滿的領受三師七證善知識所傳授的戒;所得到無漏的戒體是圓滿的,由此能對治「最初惡受尸羅律儀」的不清淨受戒,而成就清淨受戒,說名圓滿。
 得到無漏戒體以後,能夠善於持守戒律:安住具戒、守護別解脫律儀、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受學學處等,以戒為依成就現法的三摩地,離欲故內心清淨,說名清淨。
辰三、名善無罪
 第三科名善無罪,守持淨戒名善,亦名無罪。
感愛果故,說名為善。無染汙故,說名無罪。
 持戒清淨能夠招感人天可愛的果報,說名為善。戒是善法,若沒有第一義諦的般若智慧,雖然持戒清淨,基本上不會到三惡道去,若行十善,一定能得人天可愛的果報,名善。
 持戒清淨的人沒有煩惱的染污,不再造罪過的事,說名無罪。
辰四、名無害隨順
 第四科名無害隨順,守持淨戒也名無害、隨順。
於諸有情能善隨順慈心定故,說名無害。於沙門性善隨順故,說名隨順。
 戒的精神是慈悲,行者對於諸多有情能夠善巧圓滿隨順慈悲心的增上意樂,得到慈心定,決定給一切眾生最殊勝的利益安樂,絕對不傷害眾生,說名無害。
 沙門性是沙門果,沙門的體性即是聖道的體性,證得聖道果成就聖道沙門,無有煩惱,圓滿隨順第一義諦,說名隨順。
辰五、名順澄清及不隨順
 第五科名順澄清及不隨順,守持淨戒也名順澄清及不隨順。
趣聖所愛澄清性故,名順澄清。終不隨順戒禁取故,名不隨順。
 趣向聖人所愛好的澄清性故,聖人都歡喜持戒清淨沒有煩惱,得到四種證淨的人心中沒有染污,名順澄清。
 佛所制的戒必定是與善法相應,因此終究不會隨順外道錯誤的戒禁取,如持牛戒、狗戒等,名不隨順。
辰六、名同色類及與順轉
 第六科名同色類及與順轉,守持淨戒也名同色類及與順轉。
與同法者為同分故,名同色類。於正修習增上心、慧為所依處,隨順轉故,名為順轉。
 戒有防非止惡的作用;一起共同修學清淨戒法的修行者,身語不作殺盜婬妄的事,戒見同分,名同色類。
 持戒清淨,使令內心清淨喜悅,遠離惡作,無有煩惱,是修習與正見相應的增上定、增上慧的依止處,由於法法相因、法法相潤,每一種修行都能互相隨順,而三學以戒為初,由戒為起始,由此展轉學習定慧成就聰叡,名為順轉。
辰七、名無熱惱無燒惱無悔惱
 第七科名無熱惱無燒惱無悔惱,守持淨戒也名無熱惱、無燒惱、無悔惱。
不惱於他饒益轉故,又正遠離自苦行故,名無熱惱。於所受持無變悔故,名無燒惱。於諸毀犯不現行故,如法悔除已所犯故,名無悔惱。
 秉受清淨的戒法,不會去惱亂他人,他人若來觸惱也能容忍別人的惱亂,由於修習忍的緣故,戒淨無動,因此能夠清淨持戒、不破戒,又能勤修加行,饒益有情,正確遠離無益苦行,心中沒有熱惱,名無熱惱。
 持戒清淨不會執著受用物質欲樂,當行者受用資具時能夠無染受用、不生堅著,心中沒有貪瞋癡的燒惱,名無燒惱。
 行者由於持戒,不造重罪,不行諂詐,不破淨行,安住正戒,能遠離煩惱的染污不淨、犯戒的不樂或憂慼事;若是由於忘失正念,有少許犯戒,能立即發現錯誤,如法懺悔除遣自己的罪過,能如此快速出離所犯的過失,因此不會後悔懊惱,名無悔惱。
寅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如是名為增上戒學所有差別。
 如上面分成七科,說明增上戒學的十三種差別相貌,是由不同的角度說明持戒清淨的功德利益。
丑二、心學慧學差別3 寅一、總標
 第二科心學慧學差別,說明心學、慧學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以三住為依。
三住為依,當知增上心學、慧學所有差別。
 應當了知,說明增上定學與慧學的所有差別相,應以天住、梵住、聖住此三住為依。
寅二、別配
 第二科別配,各別將三住與增上心學、增上慧學配合起來解釋。
謂由天住、梵住差別,應知增上心學差別。由諸所有覺分等法聖住差別,應知增上慧學差別。
 由天住、梵住差別,應當能了知增上心學的差別;由諸所有七覺支、八聖道等法聖住差別,應當能了知增上慧學的差別。
寅三、隨釋3 卯一、天住
 第三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天住,說明天住。
謂四靜慮、四無色等,名為天住。
 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與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這四種無色境界相應的定等,名為天住。
《披》四靜慮四無色等者:等取所餘等持、等至應知。
 「等」字,應當了知,包括其它所餘未列出的四靜慮、八解脫、等持、等至。等持唯屬有心位,通定散位,範圍包括未到地定乃至四靜慮、四空定,有十一種等持;等至通於有心位、無心位;唯在定位,不通散位,包括五現見三摩缽底、八勝處三摩缽底、十遍處三摩缽底、四無色三摩缽底、無想三摩缽底、滅盡定等三摩缽底。詳見〈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所說。
卯二、梵住
 第二科梵住,說明梵住。
四無量定,名為梵住。
 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修行,名為梵住。
 行者在禪定修習四種無量:慈無量心,慈即與樂,愛念一切眾生,常求樂事,隨眾生所求而饒益之;悲無量心,悲即拔苦,愍念一切眾生受種種苦,常懷悲心,拯救濟拔,令其得脫;喜無量心,慶喜眾生離苦得樂,其心悅豫,欣慶無量;捨無量心,於所緣一切眾生,無憎、無愛、無瞋、無恨、無怨、無惱,觀想眾生都能在六根觸對六境時,捨離貪瞋癡。
 〈本地分‧菩薩地〉卷44中說修四無量心依次第有三種層次:
 一、眾生緣慈:凡夫尚未成就聖道者,於親中怨的三品有情,學習修眾生緣慈,希望給予對方快樂,修慈俱心,是名有情緣慈(眾生緣慈)。
 二、法緣慈:進一步住於唯法想,正觀有情唯五蘊法而假說,觀察彼此都只是色受想行識而已,是故沒有能罵、所罵,能打、所打,以此修慈俱心,名法緣慈。這是二乘行者所修。
 三、無緣慈:再進一步攝眾生以為自體,於諸法遠離分別,沒有能緣的人,也沒有所緣的眾生,我與法皆不可得,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無生法忍的境界,以此修慈俱心,當知即是大乘行者所修的無緣慈。
卯三、聖住2 辰一、標列一切
 第三科聖住,說明聖住,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一切,標示列舉出一切聖道相應的境界,都屬於聖住。
四聖諦智,四種念住,乃至道支,四種行跡,勝奢摩他、毗鉢舍那,四法跡等,當知一切皆名聖住。
 通達苦集滅道四聖諦的智慧,名四聖諦智;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是四種正念安住的處所,名四念住;四念住再加上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乃至八正道分,是三十七道品;四種行跡是將行者修行證聖道的過程分成四種:苦遲通行、苦樂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苦是指沒有得到根本定者;樂是指已得到根本定者;遲是指信進念定慧屬鈍根者;速是指信進念定慧屬利根者;通是通達諸法實相。
 苦遲通行,是指鈍根行者,依止未到地定修無漏的四諦觀,或十二緣起觀而見諦。
 苦速通行,是指利根的行者,依止未到地定修四念處觀,或是四聖諦而見諦。
 樂遲通行,是指鈍根的行者,依所得四靜慮等根本定,於定中修無漏觀而見諦。
 樂速通行,是指利根行者,依所得四靜慮等根本定,於定中修無漏觀而見諦。
 勝奢摩他、毗鉢舍那,勝是第一義諦,是指與無分別智第一義諦相應的止觀。
 四法跡是行者四種安足處所所依法,即無貪、無瞋、正念、正定,名四法迹。
 應當了知,以上四聖諦智,四種念住,乃至道支,四種行跡,勝奢摩他、毗鉢舍那,四法跡等一切都是屬於聖住。
《披》四法跡等者:等取四居處及四所依應知。四居處者,謂慧居處、諦居處、捨居處、寂靜居處。四所依者,謂依法不依眾生、依義不依文、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智不依識。顯揚論中別釋其相應知。(顯揚論二卷十八頁)
 四法跡等方面:應當了知「等」字包括了四居處及四所依。
 四居處是指聖人的四種居住處所:
 1、慧居處。慧是能緣的心所,聖人皆與般若的智慧相應。
 2、諦居處。諦是真實義,聖人皆是安住於真實第一義諦。
 3、捨居處。聖者六根接觸六境時,一切皆是最上捨。
 4、寂靜居處。聖者已滅盡煩惱動亂,心恆時住於寂靜,如平靜無波的湖水。
 四所依是:
 1、依法不依眾生(人)︰修行應以所說的教法合乎正法與否為準則,不執著說法者之好壞。
 《顯揚聖教論》卷2說:若法是如來所說或弟子說的十二分教,則應當隨學隨轉,不隨眾生所行而行而學,亦不隨眾生而轉。
 2、依義不依文︰學習佛法應留心探求佛說法的深義,注重文字所表達的義理,而不執著表面上的語言、文句,不應唯求言辭美妙。《顯揚聖教論》卷2說:若法,不是裝飾言詞者,所造作綺麗文字章句,唯是能顯了圓滿清淨鮮白梵行,於這類法中應當恭敬信解;若是顯示顛倒梵行,及不顯了梵行,只是裝飾言詞者,所造作綺麗文字章句,如世間文學或無義之法,則不應依止。
 3、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指依憑說得很明白、究竟的經典,而不依憑說得不很明白、不究竟的經典。《顯揚聖教論》卷2說:於如來所說相似甚深空性相應、隨順諸緣(緣性)、緣起法中不妄執著如言所說的淺義,也不住著自己內心中見取的心,能夠精勤尋伺究竟能顯了空性及緣起深義的經典。關於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1說,佛有四種用意,依法印非印門、詮常非常門、顯了隱密門、言略語廣門而安立了不了義,詳細內容請參考〈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所說。
 4、依智不依識︰指依佛教的正觀之心智,而不依世俗的妄識。學習佛法不能只停留在聞慧及思慧,一定要進一步修習止觀,從有漏的修慧到無漏的修慧,真實出離生死,成就無上菩提,才能依智不依識。《顯揚聖教論》卷2說:於佛法不唯聽聞而生知足,便不進修法隨法行,然為求斷盡各種煩惱,精勤追求自心能內證四諦真如等現觀智。
 此四依在《顯揚聖教論》卷2中有各別解釋其相,應當了知。
辰二、廣無染法2 巳一、標列四種
 第二科廣無染法,詳細說明沒有染污的法,即詳說四法跡,分二科;第一科標列四種,標示列舉出四種無染法。
又有四種若行、若住無雜染法,令修觀者,或於境界退出遊行,或於所緣安心靜定,離諸雜染安隱而住。
 又有四種無染法可使修行人,不論在行時的日常生活中、或住時正修止觀時,內心不會有煩惱的雜染出現,使令修觀行者,能制止內心向外攀緣,於外塵色聲香味觸法的遊行境界中退出,不生貪恚,心無擾動;或能令心於清淨所緣境安住靜定,遠離諸多煩惱雜染,安隱而住。
《披》或於境界退出遊行者:謂於所行境界可意、不可意相,不生貪恚,心無擾動故。
 或於境界退出遊行方面:對於所經歷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的境界,遇可意境不生貪心,遇不可意境不生瞋恚,由於不生貪恚,心中沒有擾亂動盪,名於境界退出遊行。
云何為四?一、於隨順喜受境界諸雜染喜,深心棄捨;二、於隨順憂受境界諸染汙憂,深心棄捨;三、於毗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四、於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
 是哪四種無染法?
 一、於隨順喜受境界諸雜染喜,深心棄捨。於隨順生起歡喜感受的諸色聲香味觸男女境界,能深深棄捨內心的貪煩惱雜染;也就是四法迹的第一法,無貪。
 二、於隨順憂受境界諸染汙憂,深心棄捨。於隨順生起憂愁感受的諸色聲香味觸男女境界,能深深棄捨內心的瞋煩惱雜染;也就是四法迹的第二法,無瞋。
 第一種及第二種是屬於行時日常生活中的無雜染法。
 三、於毗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於修毗鉢舍那時所生起的種種隨煩惱,能依止佛所說修止觀方便,去除障礙令內心清淨,成就毗鉢舍那。若隨煩惱現前,應回到所緣境淨修其心,不令相續,也就是四法迹的第三法,正念。
 四、於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淨修其心。於修奢摩他時所生起的種種隨煩惱,能依止佛所說修止觀方便,或修六隨念,或思惟光明想,去除惛沈睡眠等障礙令內心清淨,成就奢摩他,也就是四法迹的第四法,正定。
 第三種及第四種是屬於住時修止觀中的無雜染法。
巳二、結其所依
 第二科結其所依,結說這四種法是無雜染法現前的依止處。
於是四種若行、若住離諸雜染安隱住法,應知四種安足處所所依法跡。如其所應,當知即是無貪、無瞋、正念、正定。
 應當了知這四種於行時、住時,能令行者遠離煩惱雜染安隱而住的方法,是四種安足處所所依止的法跡,安足是依止,是腳放在那裡;跡是痕跡,即方法,或過程。如其所相應的:應當了知此四法即是無貪、無瞋、正念、正定。
 此段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440頁:學相應第15經;累計經數第1118經;大正藏(82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田夫,有三種作田,隨時善作。何等為三?謂彼田夫隨時耕磨,隨時溉灌,隨時下種。彼田夫隨時耕磨、溉灌、下種已,不作是念:欲令今日生長,今日果實,今日成熟,若明日、後日也。諸比丘!然彼長者耕田、溉灌、下種已,不作是念今日生長,果實成熟,若明日、若復後日,而彼種子已入地中,則自隨時生長,果實成熟。如是比丘於此三學,隨時善學,謂善戒學,善意學,善慧學已,不作是念:欲令我今日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若明日,若後日。不作是念:自然神力,能令今日,若明日、後日,不起諸漏,心善解脫。彼已隨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已,隨彼時節,自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此經大意:比丘善學三學,應如同農夫隨著時節作適當的農務,善用耕磨、灌溉、播種三種方法,隨著合適的時節耕田、隨著合適的時節灌溉、隨著合適的時節播種,種下種子後,隨著因緣時節生長,過了幾個月,自然會果實成熟。比丘們對於戒定慧三學,也應隨時善作,不會想著立刻就能夠解脫煩惱,隨著每日反覆學習、熏習,不間斷的努力,時節因緣成熟,自不起煩惱,心得圓滿解脫。
譬如比丘!伏雞生卵,若十乃至十二,隨時消息冷暖愛護。彼伏雞不作是念:我今日,若明日、後日,當以口啄,若以爪刮,令其兒安隱得生。然其伏雞善伏其子,愛護隨時,其子自然安隱得生。如是比丘!善學三學,隨其時節,自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再譬喻:母雞下十乃至十二個蛋後,開始孵卵,在這期間隨時給予照顧,保持適當的溫度;母雞不會這麼想:孵卵很累很費時間,我將用喙啄開,或用爪刮開,使令小雞早日安穩的生出來。母雞隨時愛護雞卵,時間到了,小雞自然會孵化、破殼而出。
 比丘應有耐心及長遠心每日善學三學,正見也需長久熏習而來,隨著時間因緣具足,戒定慧三學自然會圓滿,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雜中》第441頁:學相應第16經;累計經數第1119經;大正藏(82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驢隨群牛而行,而作是念;我作牛聲。然其彼形亦不似牛,色亦不似牛,聲出不似;隨大群牛,謂己是牛而作牛鳴,而去牛實遠。如是有一愚癡男子,違律犯戒,隨逐大眾,言:我是比丘,我是比丘。而不學習勝欲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隨逐大眾,自言我是比丘,我是比丘,其實去比丘大遠」。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同蹄無角獸,四足具聲口,隨逐大群牛,常以為等侶,形亦非牛類,不能作牛聲。如是愚癡人,不隨繫心念,於善逝教誡,無欲勤方便,懈怠心輕慢,不獲無上道。如驢在牛群,去牛常自遠,彼雖隨大眾,內行常自乖」。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強調戒定慧三學的重要,如果比丘不修學三學,事實上不能稱為比丘,去比丘大遠,如同驢學牛一樣。
 偈頌譬喻:驢與牛一樣有四個蹄,但驢無角,牛有二角,跟隨大群牛住在一起,但驢的身形不像牛,也不能發出牛的音聲。
 愚癡的比丘未能隨順佛所說正法繫心正念,對於佛的戒律教誡,也無善法欲推動精勤修學戒定慧,未發心得聖道的無上菩提願。出家是百千萬劫難遭遇的事,但未能珍惜出家的身分與因緣,且懈怠未能修學善法,對於戒定慧生起輕視傲慢,不能成就無上的聖道。如同驢混入牛群當中,與牛的外表及內涵相差甚遠,愚癡的比丘雖然隨順大眾一起生活,但其內心的活動卻常常乖違出家人應有的正念。
《雜中》第442頁:學相應第17經;累計經數第1120經;大正藏(82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跋耆聚落,尊者跋耆子侍佛左右。爾時、尊者跋耆子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佛說過二百五十戒,令族姓子隨次半月來,說波羅提木叉修多羅,令諸族姓子隨欲而學。然今世尊!我不堪能隨學而學」。佛告跋耆子:「汝堪能隨時學三學不」?跋耆子白佛言:「堪能,世尊」!佛告跋耆子:「汝當隨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隨時精勤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已,不久當得盡諸有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爾時、尊者跋耆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爾時、尊者跋耆子受佛教誡教授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如上說,乃至心善解脫,得阿羅漢。
 此經再次強調戒定慧三學,能夠引發證得盡諸漏成就解脫。
 尊者跋耆子稟白佛陀,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條戒,我現在不堪能隨學而學。佛陀告訴跋耆子,你若能隨時學習戒定慧三學,可以斷除三界愛見煩惱,不久當得盡諸漏成就解脫。跋耆子領受佛陀戒的教誡及定慧的教授後,到寂靜處專精不雜的思惟,如上所說,心得已解脫愛見煩惱,成就阿羅漢果。
 以上三經相應論文的「學差別」。
《雜中》第443頁:學相應第18經;累計經數1121經;大正藏(83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崩伽闍崩伽耆林中。爾時、世尊為諸比丘說戒相應法,讚歎制戒法。
 爾時、尊者迦葉氏,於崩伽聚落住。聞世尊說戒相應法,極讚歎是戒,心不忍、不喜,言:「此沙門極讚歎是戒,極制是戒」!爾時、世尊於崩伽聚落,隨所樂住已,向舍衛國去。次第遊行,至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尊者迦葉氏,世尊去後不久,心即生悔,我今失利,得大不利。於世尊所,說戒相應法,讚歎制戒時,於世尊所,心不忍、不喜,心不歡喜而作是言:沙門極制是戒,極讚歎是戒。
 時尊者迦葉氏,夜過晨朝,著衣持缽,入崩伽聚落乞食。食已,還精舍,付囑臥具,自持衣缽,向舍衛城,次第遊行,至舍衛國。舉衣缽,洗足已,詣世尊(所),稽首禮足。白佛言:「悔過,世尊!悔過,善逝!我愚、我癡,不善、不辨。我聞世尊為諸比丘說戒相應法,讚歎制戒時,於世尊所,不忍、不喜,心不欣樂而作是言:是沙門極制是戒,讚歎是戒」。
 佛告迦葉氏:「汝何時於我所,心不忍、不喜,不生欣樂而作是言:此沙門極制是戒,讚歎是戒」?
 迦葉氏白佛言:「時世尊於崩伽闍聚落、崩伽耆林中,為諸比丘說戒相應法,讚歎是戒。我爾時於世尊所,心得不忍、不歡喜,心不欣樂而作是言:是沙門極制是戒,讚歎是戒。世尊!我今日自知罪、悔,自見罪、悔,唯願世尊!受我悔過,哀愍故」!
 佛告迦葉氏:「汝自知悔。愚癡、不善、不辨,聞我為諸比丘說戒相應法,讚歎制戒,而於我所不忍、不喜,心不欣樂而作是言:是沙門極制是戒,極歎是戒。汝今迦葉!自知悔,自見悔已,於未來世律儀戒生,戒今授汝、哀愍故。迦葉氏!如是悔者,善法增長,終不退減。所以者何?若有自知罪、自見罪而悔過者,於未來世律儀戒生,善法增長,不退減故。正使迦葉!為上座者,不欲學戒,不重於戒,不歎制戒,如是比丘!我不讚歎。
 所以者何?若大師所讚歎者,餘人則復與相習近、恭敬、親重;若餘人與相習近、親重者,則與同見,同彼所作;同彼所作者,長夜當得不饒益苦。是故我於彼長老,初不讚歎,以其初始不樂學戒故。如長老,中年,少年,亦如是。若是上座長老,初始重於戒學,讚歎制戒,如是長老我所讚歎,以其初始樂學戒故。
 大師所讚歎者,餘人亦當與相習近、親重,同其所見;同其所見故,於未來世,彼當長夜以義饒益。
 是故於彼長老比丘,常當讚歎,以初始樂學戒故。中年,少年,亦復如是」,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佛在崩伽闍崩伽耆林中,為比丘們說與戒相應的種種善法,讚歎制戒法。這時有尊者迦葉氏,聽到佛說戒相應法,讚歎此戒,心中不忍可、不歡喜,甚至造口業說:此沙門極讚歎是戒,極度的制定諸多戒律。等到佛離開此處,到舍衛國後,迦葉氏馬上後悔之前所說的話而心想:自己現在失去很大的利益,並且得到很大的不利。
 於是後悔的迦葉氏,也趕緊前去舍衛城,向世尊發露懺悔,稟白佛陀:自己非常的愚鈍、愚癡、不善巧、不能辨別善惡,聽到您說戒法很好,一直讚歎戒,卻內心不歡欣好樂而造口業。
 佛雖然心知肚明,但仍知而故問:你何時對我所說戒法不忍可、不歡喜、不生欣樂,而造口業?
 迦葉氏稟白:是佛在崩伽闍聚落時發生的。並再一次懺悔。
 佛告訴迦葉氏:你已自知有過,並能夠懺悔。由於現在能這樣懺悔,來生戒的善根還是存在的,還會來受律儀戒,我現在授此戒給你,哀愍故。迦葉氏!由此懺悔,能令善法不斷的增長,終不退減。應該知道,即使是迦葉,如果作為一位上座的比丘,不欲學戒,不重於戒,不歎制戒,如是比丘!我不讚歎。
 所謂的上座、中座、下座,僧團中是以夏臘來說,而非僧臘。僧臘是從出家開始一直到壽終時,共有多少年,即屬僧臘。夏臘是受戒後有結過幾個夏,以此計算夏臘有多少。每年農曆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在如法的僧團中,必有結夏安居,除非特別的因緣,否則每年都應結夏。
 《毗尼母論》根據夏臘作分別:
 1、下座:指無夏乃至九夏,即受戒以後還未結夏,一直到九夏以前,這樣的比丘、比丘尼屬於下座,由於修學的時間較短,無論接受供養或聽法等次第,都是在比較後面的位子。
 2、中座:是十夏到十九夏,即結夏十次到十九次,通常是指出家後,每年都有安居的情形來說。
 3、上座:是二十夏至四十九夏,屬於上座。如果結夏安居有五十次以上,是沙門國王所尊敬,名耆舊,是長老。
 但若是《五分律》則說:在僧團內取上無人隨時受稱則通大小。譬如僧團中最高只有結到九夏,最高的人稱作上座,不一定是二十夏以上才稱作上座,所以也通於大小,每一部律的看法是不同的。
 當然上座還有很多種說法,有的是依德行、道德、學問而說的上座,以上是說明屬於夏臘方面的,依時間來看的上座。也有依修證來說的上中下座,各各不同。
 此處佛說:作為一位上座的修行人,應該學戒、尊重戒、讚歎戒。
 戒是出家眾與在家眾最初明顯有差別之處,戒定慧雖然在家眾也可以學,但是在家眾的戒還容許在生活上有欲,不如出家戒這麼深刻的離欲莊嚴,如果沒有重視出家戒,失去出家眾的身分,與在家人沒什麼差別。所以佛說,如果是這樣的上座比丘,我不讚歎。
 佛在經中也開示,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如果佛還讚歎這種人,其他人會與佛讚歎的人互相親近,有人會由誤解而親近這位惡知識,如此得不到利益。長老比丘是這樣,中年、少年(中座、下座)也是如此。如果上座長老比丘,能重視戒學,讚歎制戒,這樣的長老是佛所讚歎的,其他人聽到佛讚歎此人,會與對方親近相習,乃至來生也能得到涅槃的義利。
 諸佛在世間,若有制戒,正法能住世較久。若無制戒,佛法較快失滅。
 由此可知,應該親近讚歎制戒,重於學戒的善知識,如此自己也會跟著重視戒律,較不容易作錯事,進而使令修定修慧容易成熟。
《雜中》第445頁:學相應第19經;累計經數1122經;大正藏(83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諸上座長老比丘,初始不樂學戒,不重於戒,見餘比丘初樂學戒、重於戒、讚歎制戒者,彼亦不隨時讚歎。我於此等比丘所,亦不讚歎,以其初始不樂學戒故。
 所以者何?若大師讚歎彼者,餘人當復習近、親重,同其所見;以同其所見故,長夜當受不饒益苦。是故我於彼長老,……。中年、少年,亦復如是。樂學戒者,如前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與前一經相同:若有諸多的上座長老比丘,自己本身一開始不歡喜學戒,不重視戒,看到其他的比丘歡喜學戒、重視戒、讚歎制戒,也不隨喜讚歎。對於這種態度的上座長老比丘,佛也不讚歎。因為一開始這類比丘即不歡喜學戒。因此佛弟子們應該親近能讚歎制戒、重視戒、好樂戒的上座比丘。
《雜中》第445頁:學相應第20經;累計經數1123經;大正藏(83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學,何等為三?謂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
 何等為增上戒學?若比丘,住於戒,波羅提木叉,具足威儀行處,見微細罪則生怖畏,受持學戒,是名增上戒學。
 何等為增上意學?若比丘,離諸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初禪具足住;乃至第四禪具足住,是名增上意學。
何等為增上慧學?若比丘,此苦聖諦如實知;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增上慧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主要是次第說明三學的內容:
 1、何等為增上戒學:如果比丘等出家眾,能安住於所受的戒法,持守波羅提木叉,即別解脫,使行住坐臥的威儀都很圓滿,出門所行之處,哪些地方該去不該去都依法作得很好,且能見微小罪生大怖畏,如此受持所學之戒,知道戒的開遮持犯等,是名增上戒學。
 2、何等為增上意學:是指修禪定,例如比丘等出家眾,最初開始能夠離十惡及五蓋等不善法,以覺觀(覺是尋,即粗的思惟分別,觀是伺,即細的思惟分別)思惟不淨等所緣,或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入於初禪,這時,欲恚害都已斷除,能有初禪相應的喜受、樂受,遠離憂受與苦受;乃至證得二禪、三禪及第四禪,這樣成就的功德,是名增上定學。
 3、何等為增上慧學:是指比丘們於四聖諦能夠如實了知、如實的通達(要證得無分別智以上的聖者,才能夠如實知)。
 以上即是第20經的要義。以下第21經至第32經,也都是強調戒定慧三學的重要。
《雜中》第446頁:學相應第21~32經;累計經數1124~1135經;大正藏( )經
 三學餘經,如前念處說。如禪,如是無量,無色。如四聖諦,如是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四道,四法句,止觀修習,亦如是說。
 有關三學的其餘諸經,如前面四念處所說的,也舉出很多經:
 如禪,是第20經所說的增上意學。若換為「如是無量」而說四無量心,是第21經;若換為「無色」而說四無色定是第22經。
 如四聖諦,是第20經所說的增上慧學。若換為「如是四念處」,是第23經。「四正斷」是第24經,「四如意足」是第25經,「五根」是第26經,「五力」是第27經,「七覺分」是第28經,「八聖道」是第29經,「四道」是第30經,「四法句」是第31經,「止觀修習」是第32經,只是這些內容換一換,其餘經文也如上說。
 其中,第30經的四道,若依本論對照解釋,應說是苦遲通行、苦樂通行、樂速通行、樂遲通行的四種行跡。但如果以行者加行時的過程來說,則可指加行道、無間道(也稱無礙道)、解脫道、勝進道。
 第31經的四法句,如果依本論對照解釋,名四法跡,是以若行、若住中各有的二種方法去除煩惱。包括行時要無貪無瞋;住時,修行要正念正定,合說即是無貪、無瞋、正念、正定之四法跡。
 但若如《雜阿含經論會編(下)》207頁,八眾誦中的婆耆舍相應第11經(大正藏1218經)所說,直接以四法句名相解釋,則為:
 一、賢聖善說法:善說法者,於己不惱迫,亦不恐怖他。佛的賢聖弟子們能夠如此善說法,這是第一法句。
 二、愛說非不愛:愛說者,說令彼歡喜,不令彼為惡。因此愛語是第二法句。
 三、諦說非虛妄:諦說能知涅槃甘露、諦說能知無上的第一諦義。若說法時與真實義相應,是真實的說,不是虛妄的說,是第三法句。
 四、法說不異說:如佛所說法,是安隱涅槃道,滅除一切苦,是名善說法。說法時是說佛法,沒有再說其它的外道法、世間法,是第四法句。
 這是說法的四種相貌,也名四法句。是告訴佛弟子們說法的原則,如果這樣,很容易成就聖道,因為心中所緣都是在佛法上(或如《雜中》第304頁,力相應第4~12經,也曾說過四法句)。
 此處雖然共有三十二經,但都是將戒定慧三學作一個簡短的說明。由此可知,行者應透過戒定慧來成就三十七道品、四道、四法句等,乃至成就止觀的修習。
壬九、證淨攝2 癸一、頌標列
 第九科證淨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第四句「證淨學為後」的證淨,說明清淨是由修證而來的,證得聖道以後,內心成就種種清淨的功德,名為證淨,可分佛、法、僧、戒四種,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出要義。
復次,嗢柁南曰:
 證淨初安立 有變異為先 天路喻明鏡 記別最居後
 其次,以偈頌的五個要義說明證淨所攝的內容:
 一、證淨初安立:初句先以語言文字安排建立四證淨的內涵,如安立證淨是以信與戒為它的體性等。
 二、有變異為先:說明成就證淨的諸聖弟子,有變異與非變異之處。
 三、天路:指四證淨也是生天之路。天在本論說是第一義天,是聖者的五淨居天,並不是一般的凡夫天。
 四、喻明鏡:比喻四證淨的四種功德猶如明鏡一般,行者以這四法為鏡,可以清淨身心,檢視自己對佛、法、僧,以及對戒,是不是清淨、有信心等。
 五、記別最居後:最後記別四證淨得果的不同相貌,其中還由四證淨開展說明六隨念的修行方法。
癸二、長行釋5 子一、安立4 丑一、標列二法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文字解釋偈頌,分五科;第一科安立,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下,證淨攝別頌中的第一句「證淨初安立」,說明最初要以語言文字安排建立四證淨的體相,又分四科;第一科標列二法,標示列出由二種法建立。
具足正見如來弟子,略由二法,能正攝受澄清性故,應知建立四種證淨。
 具足正知正見的佛弟子,要略來說可由二法(即由下文所說的信與戒),能正確的攝受身心的澄清性,由此緣故,應知佛善巧的施設建立佛、法、僧、戒四種證淨。
 其中,澄清性,是形容遠離混濁、沒有虛誑等正信心與持戒清淨的相貌,下文還會再解釋。
 另外,於《大毗婆娑論》卷103也曾說明四證淨,如佛為什麼是以「佛證淨、法證淨、僧證淨、戒證淨」這樣的次第來宣說四證淨?有六個理由:
 一、隨順文詞次第法故:常說佛法僧三寶,這是依文字言詞的順序而說四證淨的次第。
 二、隨順說者受者持者次第法故:隨順受持的人要以這樣的次第來修學。
 三、佛是能說,法是所說,僧是所為,信戒是僧所住故:佛是能說法之人,法是佛所說的,僧是根據佛所說的法來修為、造作的,出家人是安住在戒法中,因此以佛法僧戒的順序來說四證淨的次第。
 四、佛如良醫,法如無病,僧如看病者,戒如妙藥:佛所說的法都是使令弟子們趣向第一義諦、涅槃無病之處。僧眾猶如去看病的人,由於有煩惱病,必須隨無上大醫王所開制的法藥而修學,這些藥方都在三藏十二部中,行者應取之服用。戒則如微妙的藥,可以治病。因此以這樣的次第宣說四證淨。
 五、佛如商主能示道路,法如寶渚是正所趣,僧如商侶能為助伴,戒如資糧能正任持:佛像貿易的商主能夠指出往哪條路可以找到寶物。法像儲存寶物的處所,是想要求得財寶者應該要趣向的地方,無論想要到無上菩提或到涅槃處去,都要修學佛法。僧則如求寶的同伴,像商人結伴乘船到大海中取寶一樣,修行人都是同梵行者,彼此同學能為助伴。戒如同資糧,能夠在求寶路上保持身心健康,使行者能達到目的地。
 六、佛如船師,法如彼岸,僧如同載,戒如船筏:佛如划船的船師,能正確引領眾生由生死此岸,到達法的涅槃彼岸,而僧是此船所承載之人。戒則如所乘的船筏,此船可以到彼岸。
 由此緣故,四證淨即以佛法僧戒的次第建立,當然其中還有很多說明,要略的說到這裡。
《披》應知建立四種證淨者:謂佛證淨、法證淨、僧證淨、戒證淨,是名四種證淨。如顯揚論別釋應知。(顯揚論三卷十八頁)
 《顯揚聖教論》卷3,18頁也提到四證淨,如上所說即指佛證淨、法證淨、僧證淨、戒證淨,是名四種證淨。應知四證淨的體性基本是信與戒,前三是信所攝(對佛法僧三寶有淨信心),第四則是戒所攝的。
謂沙門義所攝信、戒。
 此句延續上一段論文,說明「二法」即沙門義所攝的信與戒。
 沙門義,如本卷前文所說: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聖道為沙門義。或說沙門義即是沙門的境界,包括四念住乃至八正道等法都是沙門義,而信與戒二法則是八正道所含攝的。
丑二、別釋其相2 寅一、信澄清性
 第二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信澄清性、戒澄清性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信澄清性,說明信心清淨的體性相貌,對三寶的信心,能引內心清淨,名信的澄清性。
於能說者、於沙門義、於同法者、於能證得沙門助伴所有淨信,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虛誑故,名澄清性。
 對於:
 一、能說法的佛。
 二、佛所說的四念處乃至八正道等法,這些正法都是沙門的境界,稱沙門義(義通於境界或道理)。
 三、於同法者,包括僧團中能共同修學佛法而依教奉行的凡夫僧眾、乃至已能證得第一義諦的諸沙門助伴、同伴們。
 於以上的佛法僧三寶,若有清淨深刻的信心在內心成為根本信念,且堅固得像大樹之根一樣不被動搖,即使仍未入無餘涅槃而尚流轉於生死中,也由於證得四證淨,沒有人可以引奪、動搖行者對佛法僧三寶的信心。這沒有虛妄、欺騙性的,知道佛法僧三寶真實的功德是無虛誑故,即是信心澄澈清淨之相。
 例如在輪迴中,雖有時是受生在外道的家庭,但因為信心清淨,還是會回到佛法中來修學。
《披》於能說者等者:此中義顯,於佛法僧真覺所生無動心淨。於能說者,謂即於佛。於沙門義,謂即於法。前說: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聖道為沙門義故。於同法者,於能證得沙門助伴,謂即於僧。於如是所心生淨信,通世出世應知。
 上述「於能說者」等方面:此段文中的義理是顯示:對於能轉法輪的佛,及其所說的正法,乃至修學佛法的出家僧眾,都由真實覺悟所生堅固不可動搖的清淨信心。
 其中,信心清淨的對象包括:
 1、「於能說者」是指佛。
 2、「於沙門義」即指佛說的法,正法都是沙門的所緣境,若如前說:「依第一義所有沙門,安立如是八支聖道為沙門義」故,法即八正道等。
 3、「於同法者、於能證得沙門助伴」,則是指僧。
 對於此佛法僧三處所,內心生起淨信,可通於世間及出世間道應該了知。
寅二、戒澄清性
 第二科戒澄清性,說明戒澄清性,由信心能攝取此戒。
及淨尸羅,於其一切能往惡趣惡不善法,獲得畢竟不作律儀,是故亦得名澄清性。
 除了對佛法僧三寶無虛誑的堅固正信,可名澄清性以外,以及於清淨的尸羅,尸羅即是戒,由於受持清淨的戒對於所有能往三惡道的惡不善法,能夠成就畢竟不作的戒律與威儀,使令身口等業清淨,因此也得名澄清性。
 值得注意的是,淨尸羅,並不是戒證得清淨,戒不是用證的,是用受持的。
 其中,律可解釋為制惡之法,是佛為制止行者造惡所制定的一條條律法。儀是行依律制,身語若能依佛所制而行,名儀,這律儀也就是戒。由守持淨戒身語清淨,不造十惡業,沒有種惡因,即無不善的三惡道果,因此由淨戒能將到三惡道的因緣遣除。前一段文的信能令心清淨,此段的戒則令身語清淨,將身語意三業合說,信戒二法、佛法僧戒四證淨能令身心清淨。
丑三、明建立義2 寅一、第一義2 卯一、顯最勝2 辰一、信澄清性
 第三科明建立義,說明其中所建立的義理,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說明第一種義理,分二科;第一科顯最勝,顯示由信、戒可建立、攝受澄清性,因此信、戒二法是最殊勝的,又分二科;第一科信澄清性,先解釋信澄清性。
應知此中,依止淨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深生信解。由此淨信澄清性故,設在餘生,於佛善說法毗奈耶畢竟無轉。
 應當了知依止淨信,即對於佛善說的法與律中,深刻的生起清淨的信解。由於此淨信的澄清性,即使在其餘的後世生命中,對佛的善說法及律,仍舊能繼續的如此畢竟信解,不會動搖。因此建立信澄清性。
辰二、戒澄清性
 第二科戒澄清性,說名戒澄清性。
又由怖畏諸惡道苦,受持淨戒,對治惡行。由此攝受戒澄清性,設在餘生,亦不造惡墮諸惡趣,畢竟無退,乃至涅槃。
 又由於恐怖畏懼到三惡道的種種痛苦,能領受執持清淨的戒律,以對治十惡法的行為。由於樣的境界能夠攝取領受戒清淨的體性,即使在餘生當中,也不會造作惡法墮到三惡道中,如此畢竟不會退轉,乃至成就涅槃,因此建立戒澄清性。
 若行者最初能建立對正法律清淨的信心、能受學淨戒,不會轉到外道中,更不會造作到三惡道的業,乃至由此能精勤修學而成就涅槃,因此信戒二法十分殊勝。
卯二、簡所說
 第二科簡所說,簡別上述所說的義理,說明為何只說信、戒二法是澄清性、是最殊勝的。
由於善說法毗奈耶畢竟無轉所依處故,畢竟不往一切惡趣所依處故,其用最勝,唯說信、戒為澄清性,非餘精進、念、定等法非澄清性。
 由於對佛善說的法與律中,依止這畢竟無退轉的淨信所依處,能畢竟不再造惡而不到三惡道的所依處,因此以其中功用最強勝的信、與戒說是澄清性,但這不是說其餘的精進、正念、禪定等法不是澄清性,並不是排除它們不是清淨性,而是說信戒二法對於心與行作用的影響力是最勝的,所以特別指出此二法。
 文中的畢竟無轉義,指行者不會對佛法與律沒有信心。因為信能對治不信故、戒能對治犯戒過故,無轉是說行者不會有不信生起的情形,一定會相信佛法、依戒而行不造諸惡。
寅二、第二義
 第二科第二義,說明第二義門的差別,指出信與戒是增上戒定慧的依止處。
又此信、戒,是其增上戒定慧學所依止處,由說信、戒是清淨故,義顯三學皆得清淨。由是因緣,唯說此二以為證淨。是名第二義門差別。
 又此信與戒,是增上戒、增上定、增上慧這三種學處基本所依止之處,由此說信與戒是清淨的,其中義理是顯示依此令戒定慧三學都能夠成就清淨。由於這樣的因緣而只說此二法以為清淨,是名第二義門差別。
丑四、廣釋異名3 寅一、名滋潤福
 第四科廣釋異名,詳細解釋證淨不同的名稱,分三科;第一科名滋潤福,證淨也名滋潤福。
如是證淨,善能滋潤一切墮界白淨法故,名滋潤福。
 如上所說的佛法僧戒這四種證淨,能夠圓滿滋潤一切屬於三界的白淨法,如修五戒十善,或修習禪定等善業,因此也名滋潤福。
 由此可知,若行者有四證淨,在三界中一定有白淨法,由此可以滋長潤生無量無邊的福報。
寅二、名滋潤善
 第二科名滋潤善,證淨也名滋潤善。
能引殊勝諸聖道故,名滋潤善。
 由佛法僧戒這四證淨,也能夠趣向、引發第一義諦的聖道,名滋潤善。
寅三、名能引樂
 第三科名能引樂,證淨也名能引樂。
能引所餘煩惱斷故,名能引樂。
 四證淨能夠引起智慧而斷除其餘的煩惱,煩惱的雜染繫縛斷得越多,內心越平靜喜樂,因此四證淨也名能引樂。
 以上論文相應的是第5經至第9經,如下所示。
《雜中》第452頁:不壞淨相應第5經;累計經數1140經;大正藏(83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信人者,生五種過患:
彼人或時犯戒違律,為眾所棄。恭敬其人者,當作是念:此是我師,我所敬重,眾僧棄薄,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塔寺已,不敬眾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信敬人(故)生初過患。
復次、敬信人者,所敬之人犯戒違律,眾僧為作不見舉。敬信彼人者,當作是念:此是我師,我所敬重,而今眾僧作不見舉,我今何緣復入塔寺!不入塔寺已,不敬眾僧;不敬眾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二過患。
復次、彼人若持衣缽,餘方遊行。敬彼人者而作是念:我所敬人,著衣持缽,人間遊行,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塔寺已,不得恭敬眾僧;不敬眾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三過患。
復次、彼所信敬人,捨戒還俗。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我師,我所敬重,捨戒還俗,我今不應入彼塔寺。不入寺已,不敬眾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四過患。
復次、彼所信敬人,身壞命終。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我師,我所敬重,今已命終,我今何緣入彼塔寺!不入寺故,不得敬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故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五過患。
是故諸比丘當如是學:我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5經主要說明如果只是依人不依法的依人起信,卻不正信佛法僧三寶及戒,會產生五種過患。因此進入佛門學習佛法應該要依法不依人。五種過患包括:
 初過患:若所相信的人違犯戒律、被大眾僧所棄薄時,恭敬此人的有情會想:他是我的老師,是我最敬愛尊重的對象,大眾僧都棄薄他了,那自己有什麼因緣到他們的寺廟去?如此則沒有機會尊敬大眾僧、不能聽到大眾僧說法,進而退失自己的善法,不能長久安住在正法中。這是說只相信所尊敬的人,並不信法,有些人學習時若感情用事,會有這第一種過患。
 第二過患:若所尊敬的人違背戒律,大眾僧為此人作羯磨,名不見舉。
 出家人有三種舉罪:不見舉、不懺舉、惡見不捨舉。
 一、不見舉。比丘犯罪不認罪,名不見罪。若比丘犯罪,大眾僧作羯磨舉發犯者後,此人不見罪,還是應治他的罪,名不見舉。
 二、不懺舉。犯者不願意懺悔,大眾僧還是要舉發他。
 三、惡見不捨舉。犯者有邪知邪見,告訴他邪知邪見不對,還是不棄捨,此時眾僧應作羯磨將他擯除。
 佛教很注重戒律,如果有情所相信的人犯戒,大眾僧作羯磨將他擯出,使其不能住僧團。敬信者會這樣想:這是我的老師,現被大眾僧作不見舉羯磨,還有什麼因緣到塔寺裡去?如此也同前所說,將沒有機會敬僧、供僧,不能聞法,退失善法等。這是第二種過患。
 第三種過患:若有情所敬愛的師長持著衣缽到其它地方去遊行,敬師者心想:寺廟中所敬愛的師長現在到外地去,自己還有什麼因緣到他們的常住寺廟去?如此不能聽聞到佛法、得不到正法的滋潤、退失善法。是名第三種過患。
 第四種過患:其次,若有情所敬愛的師父捨戒還俗,相信這位出家還俗者的弟子們也不會想再去那間寺廟。餘文如前,能導致退失善法等,是名第四種過患。
 第五種過患:其次,若有情所敬愛的法師身壞命終,信此師者也會逐漸不進寺,乃至不得敬僧,不得聞法,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餘文如前,是名第五種過患。
 為避免上述過患,因此諸比丘應當這樣學:我應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雜中》第453頁:不壞淨相應第6經;累計經數1141經;大正藏(83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食,長養眾生四大,增長攝受。何等為四?謂摶食,觸食,意思食,識食。如是福德潤澤,為安樂食,何等為四?謂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我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6經說明:如以摶食(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這四食長養眾生的四大,四不壞淨則能令福德潤澤,因此也名安樂食。
《雜中》第454頁:不壞淨相應第7經;累計經數1142經;大正藏(83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於佛不壞淨成就者,為聞法,眾僧所念,聖戒成就」。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7經與前第6經大意相同,其差別之處在於,佛開示比丘們應當要這樣學:應成就佛不壞淨,也要為所聞的正法成就淨信,且對同法的眾僧等應起淨信心的對象與處所都能正憶念,如此於佛法僧證得清淨的信心,並令聖戒成就。
《雜中》第454頁:不壞淨相應第8經;累計經數1143經;大正藏(840)經
 次經亦如上說,差別者:「若於佛不壞淨成就者;法;僧;慳垢纏眾生離慳垢心,在家而住解脫心施,常行樂施,常樂於捨,行平等施;聖戒成就」。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8經大意也與前經相同,其差別之處在於:若對於佛不壞淨成就,乃至法、僧不壞淨成就,能令有慳吝煩惱纏繞的眾生,遠離慳垢心,若是在家的身分,能夠解脫慳垢心而常修布施的功德,常常好樂施捨,且常行平等布施;乃至令聖戒成就。
 因此經中佛開示了在家眾,除了佛、法、僧、戒四正淨之外,也應常樂於捨而行布施。
《雜中》第454頁:不壞淨相應第9經;累計經數1144經;大正藏(841)經
 次經亦如上說,差別者:「如是聖弟子,四種福德潤澤,善法潤澤,攝受稱量功德,不可稱量爾所[果]福,爾所果,爾所福果集,然彼得眾多福利,是大功德聚數。譬如五河合流,謂恆河,耶菩那,薩羅由,伊羅跋提,摩醯,於彼諸水,無能度量百瓶、千瓶、百千萬瓶者,然彼水多,是大水聚數。如是聖弟子成就四功德潤澤者,無能度量其福多少,然彼多福,是大功德聚數。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我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眾吉之巨海,自淨能淨彼,汪洋而平流,實諸百川長。一切諸江河,群生之所依,悉歸於大海;此身亦復然,施、戒、修功德,百福流所歸」。如是證淨,善能滋潤一切墮界白淨法故,名滋潤福;能引殊勝諸聖道故,名滋潤善。能引所餘煩惱斷故,名能引樂。
 第9經說明:佛法僧戒四不壞淨有很大的福德潤澤、善法潤澤,可以使令行者得到聖道的善法,能夠攝取領受稱量的種種功德,乃至不可稱量的果報福利,如由恆河等五大河所聚集的大水,無法以一百瓶、一千瓶、百千萬瓶來計量,聖弟子若成就此四功德潤澤者,福果也不可數。因此行者應當學習、成就佛法僧戒四不壞淨。以施、戒等所修的清淨功德攝持身心,猶如百福的江河匯歸大海一般,可集聚無量無邊的勝福。
 經中最後提到:如是證淨,善能滋潤一切墮界白淨法故,名滋潤福;能引殊勝諸聖道故,名滋潤善。能引所餘煩惱斷故,名能引樂。即對應於論中「廣釋異名」所解釋的證淨差別名。
子二、有變異為先2 丑一、出有變異3 寅一、標
 第二科有變異為先,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證淨攝別頌的第二句「有變異為先」,說明四大種一定有變異,然而證四不壞淨聖者已不至三惡道這件事,未嘗增損變異,分二科;第一科出有變異,說出有變化差異,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已入聖位的聖弟子還會遭逢的變異怖畏。
復次,一向決定能往善趣,成就證淨諸聖弟子,猶有住於善趣三種諸大互違變異所起重苦怖畏,然無惡趣所有怖畏。
 其次,已成就四證淨功德,證得初果入聖位的諸聖弟子,一向決定能往人天善趣受生,這類聖者還會有住於善趣的三種怖畏,即由地水火風諸大種互相違背變化時,所引起的三種重大苦惱怖畏,然而已無至三惡趣受生的所有恐怖畏懼。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云何三種重苦怖畏?
 聖弟子還有哪三種重大的苦惱怖畏恐懼?
寅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三種重苦怖畏。
一者、病苦,二者、老苦,三者、斷截末摩死苦。
 這是約在欲界的人趣來說,還有三種重苦怖畏;若是在天趣,則只有死苦。
 一、病苦。〈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61說病苦有五相:身性變壞、憂苦增長多住、於可意境不喜受用、於不可意境非其所欲彊受用、能令命根速離壞。病苦會令身心沒有堪能性,所謂力不從心。
 二、老苦。〈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61說「老」由五處衰退故苦:盛色、氣力、諸根、受用、壽量衰退。《雜集論》說老也是一種麤重,障礙種種美好之事,障礙修道,確實是苦。
 三、斷截末摩死苦。末摩是死穴,欲界的聖弟子還有斷截末摩的死苦,〈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61說死苦亦有五相:離別所愛盛財寶、離別所愛盛朋友、離別所愛盛眷屬、離別所愛盛自身、於命終時備受種種極重憂苦。
丑二、簡非變異
 第二科簡非變異,簡別不是入了聖位還會有墮入三惡趣的變數。
是故說言:其四大種可令變異,非已成就四種證淨諸聖弟子可有變異。
 是故說:地水火風四大種的無常變化差異,使令聖弟子還有老病死苦的身相轉變;並不是說已經成就四種證淨的諸聖弟子,不入三惡道這件事還會產生變數,而有墮入三惡趣中的情形發生。當四大種相違時即會有苦,因此阿羅漢也有種種的身苦,這是過去業力所招感的有漏果報,是故在欲界的聖弟子還有老病死苦,在色無色界還有死苦,然而聖弟子是身苦心不苦。
《披》其四大種可令變異等者:謂四大種可令諸聖弟子變異有苦,非聖弟子可令四大有變異故。
 其四大種可令變異等方面:是指地水火風四大種可令諸聖弟子變異有苦,聖弟子的身體有變化差異,還是有身苦,不過聖人是身苦心不苦;並不是說聖弟子可令四大種無常變壞的法性有轉異。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450頁:不壞淨相應第1經;累計經數第1136經;大正藏(83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毘舍離國獼猴池側重閣講堂。時有善調象師離車,名曰難陀,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告離車難陀言:「若聖弟子成就四不壞淨者,欲求壽命,即得壽命;求好色,力,樂,辯,自在即得。何等為四?謂佛不壞淨成就,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我見是聖弟子,於此命終,生於天上,於天上得十種法。何等為十?得天壽,天色,天名稱,天樂,天自在,天色,聲,香,味,觸。若聖弟子於天上命終,來生人中者,我見彼十事具足。何等為十?人間壽命,人好色,名稱,樂,自在,色,聲,香,味,觸。我說彼多聞聖弟子,不由他信,不由他欲,不從他聞,不取他意,不因他思,我說彼有如實正慧知見」。爾時難陀有從者白難陀言:「浴時已到,今可去矣」。難陀答言:「我今不須人間澡浴,我今於此勝妙法以自沐浴,所謂於世尊所得清淨信樂」。爾時離車調象師難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作禮而去。
 此經大義:佛陀讚歎成就四不壞淨的聖弟子,若生天上,能感得天壽,天色,天名稱,天樂,天自在,天好色,天聲,天香,天味,天觸十法;若生人中,也能感得十事具足:人間壽命,人好色,名稱,樂,自在,色,聲,香,味,觸。這樣的多聞聖弟子具備如實正慧知見,不由他信,不由他欲,不從他聞,不取他意,不因他思,已完全能不被他人所動搖。
 關於「四不壞信」的內涵,可參閱印順法師的《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之〈信在佛法中的意義〉。
《雜中》第450頁:不壞淨相應第2經;累計經數第1137經;大正藏(83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毘舍離國獼猴池側重閣講堂。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聖弟子成就四不壞淨者,不於人中貧活而活,不寒乞自然富足。何等為四?謂於佛不壞淨成就,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故比丘當如是學:我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陀讚歎成就佛法僧戒四不壞淨的功德。
 如果成就四不壞淨的聖弟子,不會在人中貧困而活,不寒乞自然富足,內心很豐足者不會在意外在的物質。內心富足、智慧充足,貧富境界皆不動心。
《雜中》第451頁:不壞淨相應第3經;累計經數第1138經;大正藏(83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轉輪王七寶具足成就,人中四種神力,王四天下;身壞命終,生於天上。雖復轉輪聖王七寶具足,成就人間神力,王四天下,身壞命終得生天上,然猶未斷地獄、畜生、餓鬼惡趣之苦。所以者何?以轉輪王不得於佛不壞淨,法,僧不壞淨,聖戒不成就故。多聞聖弟子,持糞掃衣,家家乞食,草蓐臥具,而彼多聞聖弟子,解脫地獄、畜生、餓鬼惡趣之苦。所以者何?以彼多聞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於佛不壞淨,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陀開示,縱使轉輪聖王七寶具足,成就人間神力,王四天下,命終生天,猶未斷三惡趣苦,遠不如出家多聞聖弟子,雖持糞掃衣,家家乞食,受用草蓐臥具,然因精進修行,成就佛、法、僧、戒四不壞信,已能解脫地獄、畜生、餓鬼惡趣之苦。
 佛從不同的角度讚歎四證淨,鼓勵弟子們成就這四種功德。
《雜中》第451頁:不壞淨相應第4經;累計經數第1139經;大正藏(83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當起哀愍心,慈悲心,若有人於汝等所說樂聞,樂受者,汝當為說四不壞淨,令入、令住。何等為四?於佛不壞淨,於法不壞淨,於僧不壞淨,於聖戒成就。所以者何?若四大:地、水、火、風有變易增損,此四不壞淨未嘗增損變異。彼無增損變異者,謂多聞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若墮地獄、畜生、餓鬼者,無有是處。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我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亦當建立餘人令成就」。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陀開示如果有人想要聽聞佛法,應發哀愍心、慈悲心,為他演說四不壞淨法門,使令證入、安住四不壞淨功德,不墮三惡趣。
 地水火風一定會有變化增損,然而這四不壞淨未嘗增損變異。入聖位後所證不會退,成就聖道,這件事決定不會有變化。此處無增損變異特別是指:決定不至三惡趣受生。
 佛再次鼓勵,四大可以有變異,但是聖道不會有變異,勉勵弟子應當發願成就四不壞淨,也令其他人能成就。相應論文所說:其四大種可令變異,非已成就四種證淨諸聖弟子可有變異。
子三、天路2 丑一、出無惱害
 第三科天路,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證淨攝別頌的第三句「天路喻明鏡」的天路,說明修習四證淨是生天之路,分二科;第一科出無惱害,指出內心清淨的人絕對不會惱怒傷害眾生。
復次,若第一義清淨諸天,說名最勝無有惱害,由身語意畢竟無有惱害事故。即依如是清淨天性,說四證淨名為天路。
 其次,若證得第一義諦諸天的聖者,內心清淨無煩惱,畢竟不再造作惱怒傷害眾生的身業、語業、意業,說名為於諸眾生最殊勝無有惱怒傷害。即依止這樣清淨的天性,因此說佛法僧戒四證淨是生天之路。
《披》若第一義清淨諸天者:前說有二淨天,一、不善淨天,二、善淨天。若唯能入世俗定者,當知是天不善清淨,於諸諦中不了達故,其心未得善解脫故。若能證入內法定者,當知是天名善清淨,於諸諦中已了達故,其心已得善解脫故。(陵本八十七卷三頁6561)今此唯取善清淨天,是故說彼名第一義。
 若第一義清淨諸天方面:前面〈攝事分〉卷87說有二種淨天(色界天),一是不善淨天,尚未斷除煩惱的天人;二是善清淨天,已斷除煩惱的聖者,屬於善淨天的天人。這是相對於不淨的欲界而說名淨天。
 一、不善淨天,外道的修行人若能伏除欲界的煩惱得世間定,入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命終受生於色界天,由於所成就的是世間的禪定,並無法斷除煩惱,當知此天不善清淨,故名不善淨天。
 二、善清淨天,佛法中的修行人,若是已經真實明了通達四聖諦的道理,內心已圓滿解脫欲界的煩惱,成就出世間的內法定,證得契入與聖道相應的無漏定,這種禪天名為善清淨天,即三果聖人所居住的五淨居天。
 如〈攝事分〉卷87,2585頁所說,此處特別是指善清淨天,由於是有聖道功德的天人,因此說此善清淨天名第一義清淨諸天。
丑二、明修隨念2 寅一、總標
 第二科明修隨念,說明依四證淨而修六隨念,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要義。
又四證淨為所依止,諸聖弟子,依三種門修六隨念。
 又諸聖者弟子們,以佛法僧戒四證淨為內心的依止處,為證聖道依三種門:
 一者、為斷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所起染惱,如昏沈睡眠等;
 二者、為斷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所起染惱,如掉舉惡作等;
 三者、為斷雖無染惱,而於未來,當可生起二種隨煩惱,而修佛法僧施戒天六種隨念。
寅二、別辨3 卯一、辨所為
 第二科別辨,各別分別修六隨念的所為、隨惑及差別,分三科;第一科辨所為,辨別修六隨念的目的。
一者、為斷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所起染惱;二者、為斷毗鉢舍那品諸隨煩惱所起染惱;三者、為斷雖無染惱,而於未來當可生起二隨煩惱。
 行者為了斷除三類的隨煩惱,而修六種隨念。
 一、為了斷除修奢摩他止品時,所起的惛沈、睡眠等隨煩惱、染污煩惱。
 二、為了斷除修毗鉢舍那觀品時,所引發的掉舉、貪、瞋等種種的隨煩惱、染污煩惱。
 三、現在雖然沒有染污隨煩惱的現行,但染惱種子尚未斷除之前,將來緣具仍會生起奢摩他品及毗鉢舍那品二類的隨煩惱,為斷將來可能生起這二品的隨煩惱,而修六種隨念。
卯二、辨隨惑
 第二科辨隨惑,辨別止觀二品的隨煩惱。
當知此中,惛沈睡眠,名奢摩他品諸隨煩惱。欣樂諸欲俱行掉舉、貪等過失所生不善欲尋伺等,令心流散諸雜染法,名毗鉢舍那品諸隨煩惱。
 應當了知於此當中,惛沈睡眠是修奢摩他品時生起的隨煩惱,由於在同一所緣數數憶念,久修仍不相應、沒有興趣,或心力不夠,所緣境不能清楚明顯的顯現於心,而有惛沈的現象。惛沈是比較輕的睡眠,睡眠是沉重的惛沈,有這二法時都沒有堪能性修止。此時應修六隨念,思惟清淨的佛法僧施戒修六隨念,慶祝、讚勵、安慰自己;思惟佛的功德、法的功德、聖僧的功德,思惟自己因為有持戒、有布施,將來可以生天、到光明的境界,這樣思惟,使令心振奮起來生起歡喜,斷除惛沈睡眠。
 歡欣好樂色聲香味觸男女各式各樣的欲與心在一起,隨順憶念過去所經歷過的遊戲笑鬧,歡樂娛悅的事,心中波濤洶湧、諠鬧動盪、奔騰跳躍的特性,引起掉動高舉,令心浮動不安,由掉舉生起貪瞋癡等種種的煩惱,或有欲恚害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親里尋思、家勢相應尋思、輕懱相應尋思、不死尋思等,使令內心流動散亂。這些與無明相雜在一起的煩惱,隨根本煩惱生起的種種大中小隨煩惱,或是隨逐心識的煩惱,名毗鉢舍那品諸隨煩惱。當內心有掉舉時,應趕快回到原來的所緣境修止,依九心住的方法,只用一個所緣境將心繫住,使令心向內安住,漸漸的寂靜,不散亂,成就心一境性,乃至證得三摩地。
卯三、辨差別
 第三科辨差別,辨別勝義諦及世俗諦所得隨念的差別。
又由勝義諦理所得隨念,名義威勇。由世俗諦理所得隨念,名法威勇。
 又由勝義諦理所得的隨念,即與第一義諦相應,與涅槃相應的隨念,名義威勇。
 若聖者由依教法所成就的隨念,不離開世俗諦理名言所得的隨念,名法威勇。譬如觀想我空、法空的道理,與我空、法空的道理能夠相應,成就了這種隨念,名義威勇。如果依我空、法空的語言文字,所得隨念尚未離開名言,名法威勇。
《雜中》第455頁:不壞淨相應第10經;累計經數第1145經;大正藏(84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婆羅門者說虛偽道,愚癡、惡邪、不正趣向,非智等覺向於涅槃。
 世尊告諸比丘,外道婆羅門所說為虛偽道,內心有我執、法執煩惱的愚癡,非以智慧平等覺悟諸法實相趣向涅槃,是錯誤的修行方法。
彼作如是化諸弟子;於十五日,以胡麻屑、菴羅摩羅屑,沐浴身體,著新劫貝,頭垂長縷,牛屎塗地而臥於上。言:善男子!晨朝早起,脫衣舉著一處,裸其形體,向東方馳走,正使道路逢兇象、惡馬、狂牛、猘狗、棘刺、叢林、坑澗、深水,直前莫避,遇害死者,必生梵天。是名外道愚癡、邪見,非智等覺向於涅槃。{
 外道教化諸弟子,在每月的十五日以胡麻屑,菴摩羅果屑(餘甘子皂化製作而成的肥皂粉),沐浴身體後,穿著新劫貝(棉布所織的衣服)。將頭髮長垂,並將牛屎塗在地上,然後躺在牛屎上(牛在印度是聖牛)。
 又教導外道弟子們,早晨要早起,脫掉衣服放在一處,裸露形體向東方跑,即使道路上碰到很兇惡的象、馬、瘋狂的牛,猘狗是瘋狗,或是碰到棘刺、叢林、坑澗、深水,都要勇往直前不要躲避。如果因此遇害而死,必定會生到梵天。這是外道的愚癡邪見,非智等覺向於涅槃。
我為弟子說平正路,非愚癡,向智慧等覺,向於涅槃,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而我為弟子們所說的是正見乃至正定的八正道,是向於涅槃有智慧的道路。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簡別外道的邪法與佛教的八正道不同。
《雜中》第456頁:不壞淨相應第11經;累計經數第1146經;大正藏(84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尊者舍利弗:「所謂流者,何等為流」?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所說流者,謂八聖道」。復問舍利弗:「謂入流分,何等為入流分」?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有四種入流分。何等為四?謂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復問舍利弗:「入流者,成就幾法」?舍利弗白佛言:「有四分成就入流者,何等為四?謂於佛不壞淨,於法不壞淨,於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佛告舍利弗:「如汝所說,流者謂八聖道;入流分者有四種,謂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入流者,成就四法,謂於佛不壞淨,於法不壞淨,於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佛說此經已,尊者舍利弗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佛陀與舍利弗關於流、入流分,以及入流者所成就法的問答。
 「流」,是八聖道。「入流分」:即預流支,進入聖流之支分,有四種: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思惟、法次法向。此中法次法向:亦作法隨法行,即依道法次第而行。法次法向,據世親菩薩的解釋及《大毗婆娑論》有二種解釋,第一種的前法是涅槃,次法是隨法,隨著八正道能夠趣向涅槃。第二種的前法是經律論,佛說的經律論都是法,次法是隨著經律論所說的而依教奉行,向,是趣向涅槃的修行。
 「入流者」:已入聖道之聖者,即須陀洹果,已成就四不壞淨的功德。此經說聖道所成就的功德是果。
《雜中》第457頁:不壞淨相應第12經;累計經數第1147經;大正藏(84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舍利弗詣尊者阿難所,問訊慰勞已,退住一面。尊者舍利弗語尊者阿難:「欲有所問,寧有閑暇為記說不」?尊者阿難語舍利弗:「隨意所問,知者當答」。舍利弗問尊者阿難:「為斷幾法,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記說彼人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向正覺,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尊者阿難語尊者舍利弗:「斷四法,成就四法,如來應、等、正覺,記說彼人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何等為四?謂聖弟子,於佛不信住則已斷、已知,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信,惡戒,彼則已斷、已知,成就法,僧不壞淨,及聖戒成就。如是四法斷,四法成就,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記說彼人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尊者阿難語尊者舍利弗:「如是如是四法斷,四法成就,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記說彼人得須陀洹,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時二正士共論議已,展轉隨喜,從座起去。
 此經大意:尊者舍利弗與尊者阿難共相論議,尊者阿難告訴尊者舍利弗,若斷除四惡法,對於佛法僧三寶不信以及惡戒等四法斷除,成就佛法僧戒四不壞淨,則如來為彼記說得須陀洹果,決定正向於正覺,最多在人、天往返受生七次,必能徹底脫離生死的苦海。
《雜中》第457頁:不壞淨相應第13經;累計經數第1148經;大正藏(84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於五恐怖、怨對休息,三事決定不生疑惑,如實知見賢聖正道,彼聖弟子能自記說:地獄、畜生、餓鬼惡趣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何等為五恐怖、怨對休息?若殺生因緣罪,怨對恐怖生,若離殺生者,彼殺生罪怨對因緣生恐怖休息。若偷盜,邪婬,妄語,飲酒罪,怨對因緣生恐怖,彼若離偷盜,邪婬,妄語,飲酒罪,怨對者因緣恐怖休息。是名罪怨對因緣生五恐怖休息。何等為三事決定,不生疑惑?謂於佛決定離於疑惑,於法、僧決定離疑惑,是名三法決定離疑惑。何等名為聖道如實知見?謂此苦聖諦如實知,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聖道如實知見。若於此五恐怖罪怨對休息,於三法決定離疑惑,於聖道如實知見,是聖弟子能自記說:我地獄盡,畜生、餓鬼惡趣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如果比丘遠離殺生,乃至飲酒之五惡,即能夠止息於五惡所衍生的五種恐怖、五種怨對的境界,對佛法僧三寶能斷疑生信決定不生疑惑,如實知見苦的真理、苦生起的真理、苦寂滅的真理、苦寂滅途徑的真理,是名聖道如實知見。這樣的聖者弟子能自己分別授記而說,我已斷盡到三惡道的果報,得到初果不墮三惡趣的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達究竟苦邊。
《雜中》第458頁:不壞淨相應第14經;累計經數第1149經;大正藏(84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何等為聖道如實知見?謂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
 此經大意:如果對於五恐怖怨對休息(止息),三事決定不生疑惑,如實知見賢聖正道,能自記說得初果不向三惡趣。第13經如實知見賢聖正道的「四聖諦」,若換成八聖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定、正精進,則為第14經。
《雜中》第458頁:不壞淨相應第15經;累計經數第1150經;大正藏(  )經
 次經亦如是說,差別者:「何等為聖道如實知見?謂十二支緣起如實知見,如所說: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起,如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聖弟子如實知見」。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與第13經的意思相同,僅將如實知見賢聖正道的「四聖諦」,換成十二緣起,則為第15經。
 聖道的修行,以四念處、四聖諦、八正道、十二緣起等為所緣境,若能如實知見而修習皆可證得聖道。
《雜中》第459頁:不壞淨相應第16經;累計經數第1151經;大正藏(84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諸天天道,未淨眾生令淨,已淨者重令淨。何等為四?謂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名四種諸天天道,未淨眾生令淨,已淨者重令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四不壞淨,乃令眾生清淨,生諸天之道。
《雜中》第459頁:不壞淨相應第17(2)經;累計經數第1152經;大正藏(84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諸天天道。何等為四?謂聖弟子念如來事:如是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此如來事,生隨喜心,隨喜已心歡悅,心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三昧定。三昧定已,聖弟子作如是學:何等為諸天天道?復作是念:我聞無恚為上諸天天道。作是念:我從今日,於世間若怖、若安,不起瞋恚,我但當自受純一滿淨諸天天道。是名第一諸天天道,未淨眾生令淨,已淨者重令淨。復次、比丘!聖弟子念於法事:謂如來說正法律,現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涅槃,即身觀察,緣自覺知。如是知法事已,心生隨喜,隨喜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三昧定。三昧定已,聖弟子作如是學:何等為諸天天道?復作是念:我聞無恚為上諸天天道。我從今日,於此世間,若怖、若安,不起瞋恚,我當受持純一滿淨諸天天道,是名第二諸天天道。復次、比丘!若於僧事起於正念:謂世尊弟子僧,正直,等向,所應恭敬,尊重、供養,無上福田。彼如是於諸僧事正憶念已,心生隨喜,心隨喜已得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三昧定。三昧定已,彼聖弟子作如是學:何等諸天天道?復作是念:我聞諸天無恚為上諸天天道。我從今日,於諸世間,若怖、若安,不起瞋恚,我但當受持純一滿淨諸天天道,是名第三諸天天道。復次、比丘!謂聖弟子自念所有戒事,隨憶念言:我於此不缺戒,不汙戒,不雜戒,明智所歎戒,智者不厭戒。於如是等戒事正憶念已,心生隨喜,隨喜已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三昧定。三昧定已,聖弟子作是念:何等為諸天天道?復作是念:我聞諸天無恚為上。我從今日,於諸世間,若怖、若安,不起瞋恚,我當受持純一滿淨諸天天道。是名第四諸天天道,未淨眾生令淨,已淨者重令淨」。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上生諸天的道法:
 一、念佛。聖弟子精進憶念佛的十種名號與功德事,生起隨喜心;心隨喜後,內心歡悅;心歡悅後,身得輕安;身輕安後,覺受快樂;覺受快樂後,能入於三昧定;入於三昧定後,作是思惟:什麼是生於諸天的道法?從今日起,我對於世間無論是恐怖或安樂事,都不起瞋恚,我應當自領受持純一圓滿清淨,能生於諸天的道法。是名為第一種生於諸天的道法,未清淨的眾生令得清淨,已得清淨的眾生使他更為清淨。
 二、念法。憶念佛所說的正法與戒律,能使人於現世中遠離一切熾熱的煩惱,不待時間,能通達涅槃境地,即循身觀察,緣自身覺知,如是了知法的功德事後,心隨喜後,乃至能生於諸天的道法。是名為第二種生於諸天的道法。
 三、念僧。憶念佛的出家弟子,心地正直,平等趣向諸法實相,是所應恭敬、尊重、供養,是世間無上福田。如是憶念一切僧功德事後,心隨喜後,乃至能生於諸天的道法。是名為第三種生於諸天的道法。
 四、念戒。聖弟子自己憶念所有戒律事,隨時憶念說:我在此不缺戒法、不污戒行、不雜戒律,戒是明智人所讚歎,有智慧人所不厭。如是正確憶念戒律功德事後,心隨喜,乃至能生於諸天的道法。是名為第四種生於諸天的道法。
 以上佛詳細開示對念佛、念法、念僧、念戒的修行方法,得四不壞淨,能證初果。
《雜中》第461頁:不壞淨相應第18經;累計經數第1153經;大正藏(84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諸天天道,未淨眾生令淨,已淨者增其淨。何等為四?謂聖弟子念如來事:如是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彼如是念如來事已,則斷惡貪,及斷心惡不善過。念如來故,心生隨喜,心隨喜已則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三昧定。三昧定已,聖弟子作如是學:何等為諸天天道?復作是念:我聞無恚為上諸天天道。我從今日,於諸世間,若怖、若安,不起瞋恚,但當受持純一滿淨諸天天道。如是法,僧,聖戒成就,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是17經之略說,有四種生於諸天的道法。聖弟子精進憶念佛的十種名號與功德事後,能斷除邪惡的貪欲,及斷除內心邪惡不善的過失。由於憶念如來功德,內心生起隨喜,乃至入三昧定時,思惟:我聽說沒有瞋恚是上生諸天的道法。我從今日起,對於世間一切無論是恐怖或安樂事,都不生起瞋恚,只應當受持純一圓滿清淨能生於諸天的道法。如是對於成就法、僧、聖戒等事,也是同樣的修習。
《雜中》第19經;累計經數第1154經;大正藏(85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諸天天道,未淨眾生令淨,已淨者增其淨。何等為四?謂聖弟子念如來事:如是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彼聖弟子念如來事已,心(離)貪欲纏、瞋恚、愚癡纏;其心正直,念如來事,是聖弟子得法流水,得義流水,得念如來饒益隨喜。隨喜已生歡悅,歡悅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三昧定。三昧定已,是聖弟子作如是學:何等為諸天天道?復作是念:我聞無恚為上諸天天道。我從今日,於諸世間不起瞋恚,純一滿淨諸天天道。如是法,僧,聖戒成就,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同於18經,文句略有不同,不同處即聖弟子念如來事後,心(離)貪欲、瞋恚、愚癡等煩惱;心地清淨直質沒有煩惱,聖弟子得佛正法義,得念如來饒益隨喜,其餘經文皆與18經同。 
子四、喻明鏡
 第四科喻明鏡,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證淨攝別頌的第三句「天路喻明鏡」的喻明鏡,譬喻四證淨如明鏡能照出自己的淨不淨相。
復次,譬如有人執持明鏡,為觀自面淨不淨相;如是如來諸聖弟子,執持微妙證淨明鏡,為如實觀自身所有染淨諸相。
 其次,譬如有人手拿著明亮光潔的鏡子,為能觀察自己臉頰淨不淨相;同樣的佛聖弟子們,執持微妙四種證淨的法光明鏡,為能如實觀察自己身心染污或清淨所有諸相。
 以鏡喻法,大法如鏡能一目了然眾生萬相。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462頁:不壞淨相應第20經;累計經數第1155經;大正藏(85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法鏡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法鏡經?謂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是名法鏡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開示諸比丘們,聖弟子成就佛、法、僧、戒四不壞淨,是名為《法鏡經》。
第463頁:不壞淨相應第21經;累計經數第1156經;大正藏(85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眾多比丘,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乞食時,聞難屠比丘命終,難陀比丘尼命終,善生優婆塞命終,善生優婆夷命終。乞食已,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今晨朝入舍衛城乞食,聞難屠比丘、難陀比丘尼、善生優婆塞、善生優婆夷命終。世尊!彼四人命終,應生何處」?佛告諸比丘:「彼難屠比丘、難陀比丘尼,諸漏已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善生優婆塞、善生優婆夷,五下分結盡,得阿那含,生於天上而般涅槃,不復還生此世」。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說法鏡經:於佛不壞淨,乃至聖戒成就,是名法鏡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佛回答比丘們所問,有出家眾與在家眾四位命終後,往生何處?佛說,出家者諸漏已盡,已證得阿羅漢果,不受後有。在家者五下分結已斷,證入三果,不再回欲界受生,往生五淨居天後,才入涅槃,隨後,佛為比丘們開示法鏡經。
第463頁:不壞淨相應第22經;累計經數第1157經;大正藏(85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如上廣說,差別者:有異比丘,異比丘尼,異優婆塞,異優婆夷命終,亦如上說。
 此經內容同前21經。差別為問有異比丘,異比丘尼,異優婆塞,異優婆夷命終後,往生何處?佛回答亦如上說。
第463頁:不壞淨相應第23經;累計經數第1158經;大正藏(85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那梨迦聚落繁耆迦精舍。爾時、那梨迦聚落多人命終。時有眾多比丘,著衣持缽,入那梨迦聚落乞食。聞那梨迦聚落:罽迦舍優婆塞命終,尼迦吒,佉楞迦羅,迦多梨沙,婆闍露,優婆闍露,梨色吒,阿梨色吒,跋陀羅須跋陀羅,耶舍,耶輸陀,耶舍鬱多羅,悉皆命終。聞已,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等眾多比丘,晨朝入那梨迦聚落乞食,聞罽迦舍優婆塞等命終。世尊!彼等命終,當生何處」?佛告諸比丘:「彼罽迦舍等,已斷五下分結,得阿那含,於天上般涅槃,不復還生此世」。諸比丘白佛:「世尊!復有過二百五十優婆塞命終,復有五百優婆塞,於此那梨迦聚落命終,皆五下分結盡,得阿那含,於彼天上般涅槃,不復還生此世;復有過二百五十優婆塞命終,皆三結盡,貪、恚、癡薄,得斯陀含,當受一生,究竟苦邊;此那梨迦聚落,復有五百優婆塞,於此那梨迦聚落命終,三結盡,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法,決定正向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佛告諸比丘:「汝等隨彼命終、彼命終而問者,徒勞耳!非是如來所樂答者。夫生者有死,何足為奇!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法性常住。彼如來自知成等正覺,顯現,演說,分別,開示,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起故是事起,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苦蘊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苦蘊滅。今當為汝說法鏡經,諦聽、善思,當為彼說。何等為法鏡經?謂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內容相似於前21經,差別為請問那梨迦聚落多人命終後,往生何處?佛告訴諸比丘,罽迦舍等多人,已斷五下分結,得阿那含果,於天上生般涅槃,不再還生此世間。佛說,你們問他們往生何處?這不是我歡喜回答的,問命終後之事,是徒勞無濟的。有生必有死,不論佛有沒有出現在世間,法性本來如此,是無常,是苦,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苦蘊集。隨後,佛開示法鏡經,勸大家修四不壞淨,轉凡成聖。
子五、記別2 丑一、果證差別2 寅一、辨前三果3 卯一、預流
 第五科記別,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證淨攝別頌的第四句「記別最居後」的記別,說明證得初果乃至阿羅漢果的記別,分二科;第一科果證差別,說明證果的因緣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辨前三果,辨明記別證得初果、二果、三果,分三科;第一科預流,記別證得初果的因緣。
復次,若有成就四種證淨,唯即依自四種證淨為他記別,不依上位能順歡喜所修隨念。由此因緣,當知記別預流果證,未趣上位所修道故。
 其次,若有行者成就佛法僧戒四不壞信,只能依自己所成就四種證淨功德,證得初果,而為他人授記分別證得預流果,初果聖者不能依超過初果的上位次,隨順歡喜所修六隨念而記別所得上位果證。由此因緣,當可了知,依所成就的四證淨只能記別證得初果,由於尚未趣入超過初果以上所修道位的緣故。
 由此可知初果不知二果事,證得初果,只能知道他人有沒有證得初果,並能為其記別初果證,但若對方超過自己的果位,則無法了知上位的境界。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第465頁:不壞淨相應第24經;累計經數第1159經;大正藏(85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難提優婆塞,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聖弟子,於此五根一切時不成就者,為放逸,為不放逸」?佛告難提:「若於此五根一切時不成就者,我說此等為凡夫數。若聖弟子不成就者,為放逸,非不放逸。難提!若聖弟子,於佛不壞淨成就而不上求,不於空閑林中,若露地坐,晝夜禪思,精勤修習勝妙出離,饒益隨喜;彼不隨喜已歡喜不生,歡喜不生已身不猗息,身不猗息已苦覺則生,苦覺生已心不得定。心不得定者,是聖弟子名為放逸。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亦如是說。如是難提!若聖弟子成就於佛不壞淨,其心不起知足想,於空閑林中,樹下、露地,晝夜禪思,精勤方便,能起勝妙出離隨喜;隨喜已生歡喜,生歡喜已身猗息,身猗息已覺受樂,覺受樂已心則定。若聖弟子心定者,名不放逸。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難提優婆塞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禮佛足而去。
 
 此經佛告訴難提比丘,一切時,若不修習信進念定慧五種善根,則是放逸,是屬於凡夫類,反之,則為不放逸。若聖弟子成就四不壞淨後,不再向上追求,不增強定慧,不精勤修習勝妙出離,則是放逸,反之,則為不放逸。
《雜中》第466頁:不壞淨相應第25經;累計經數第1160經;大正藏(85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釋氏難提,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聖弟子於四不壞淨一切時不成就者,是聖弟子為是放逸,為不放逸」?佛告釋氏難提:「若於四不壞淨一切時不成就者,我說是等為外凡夫數。釋氏難提!若聖弟子放逸、不放逸,今當說」,廣說如上。佛說此經已,釋氏難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作禮而去。
 此經佛回答釋氏難提,如果聖弟子一切時沒有成就四不壞淨,屬於外凡位,是放逸;反之,是入內凡位,為不放逸。
卯二、一來2 辰一、標因緣
 第二科一來,記別證得一來果,分二科;第一科標因緣,標出證得二果的因緣。
若於上位能順歡喜五種隨念,為他記別。由是因緣,當知記別一來果證。
 初果聖者如果再修習更上的聖道位時,能生起隨順歡喜佛、法、僧、戒、施五種隨念,證得一來果,也能為他有情記別證得二果。應當了知,由於這樣的因緣記別證得二果。
 此處是依次第證入果位而說。
《披》上位能順歡喜五種隨念者:修所成地說:入聖諦現觀已,為欲證得速疾通慧,作意思惟諸歡喜事。謂聖弟子,已見聖諦,已得證淨。即以證淨為依止故,於佛法僧勝功德田,作意思惟發生歡喜。又依自增上生事,及決定勝事,謂己身財寶所證盛事,作意思惟發生歡喜。(陵本二十卷二十三頁1795)此中有五隨念,謂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如次應知。
 上位能順歡喜五種隨念方面:〈本地分‧修所成地〉中說,成就聖諦現觀證得初果以後,為了想要成就漏盡通,希望很快斷除所有煩惱,如理作意精勤修行,思惟種種佛法僧殊勝功德的歡喜事,是指修學聖道的聖弟子們,已經現量證得四聖諦,成就佛法僧戒四種證淨。由此以四證淨為依止的緣故,對於佛法僧殊勝的功德田,已播下種子,可得到大福德、智慧,作意思惟「無邊生死今有邊故、無際苦海今有際故、已見聖諦故,入正定聚故」,深生歡喜,由此發起繼續修道的精進力。
 初果以上的聖人又依增上生事,思惟從此不墮三惡道,決定一生比一生更殊勝;又依決定勝事,思惟只有聖道才是決定勝,自身能成就出世間財寶,得愛盡離欲,證寂滅涅槃的盛事,如是作意思惟深生歡喜,由此發起繼續修道的精進力,乃至證得殊勝的阿羅漢果。如〈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752頁中已有詳述。
 此中二果聖人在修六隨念時,只有修佛、法、僧、戒、捨五隨念,少了天隨念,由於這類二果聖人尚未證得初禪,故憶念佛法僧三寶的功德,深生歡喜。又只對自身由布施、持戒,所成就的增上生及決定勝功德,深生歡喜,但尚未想到將來生天的事,這是二果聖人的相貌。
辰二、釋所由
 第二科釋所由,解釋原由。
由三摩地未成滿故,於離欲道未圓滿故,於彼諸天未現見故。為求離欲,修習能順歡喜諸法;由此歡喜為所依故,發生輕安;由輕安故,領受身樂;由受樂故,心得正定,而於靜定未得成滿。
 行者由於三摩地尚未能成就圓滿,對於出離欲的世間道還未圓滿,對於色界無漏第一義天諸天眾還未能現見的緣故。行者為求離欲,修習能隨順生起歡喜佛法僧戒施諸善法;由此修習隨念所生歡喜心為所依止故,於靜慮中,內心生起輕安樂;由於心輕安,而領受身體的快樂;由於領受快樂,心成就與正見相應的靜慮,然而對於寂靜的禪定尚未圓滿。
 《法蘊足論》卷5云:云何正定?「謂聖弟子,於苦思惟苦,乃至於道思惟道,無漏作意相應,所有心住、等住、近住、安住、不散不亂、攝止、等持、心一境性,是名正定。」靜定是修定時,心不馳散於五欲之境而寂靜住。《瑜伽論記》解釋,此處諸天是指色界、無漏的第一義天。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第466頁:不壞淨相應第26經;累計經數第1161經;大正藏(85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前三月夏安居竟,有眾多比丘集於食堂,為佛縫衣。如來不久作衣竟,當著衣持缽,出精舍,人間遊行。時釋氏難提,聞眾多比丘集於食堂,為佛縫衣;如來不久作衣竟,著衣持缽,人間遊行。釋氏難提聞已,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今四體支解,四方易韻,先所聞法,今悉迷忘。聞眾多比丘集於食堂,為世尊縫衣,言如來不久作衣竟,著衣持缽,人間遊行。是故我今心生大苦,何時當復得見世尊及諸知識比丘」!佛告釋氏難提:「汝見佛、若不見佛,若見知識比丘、若不見,汝當隨時修習五種歡喜之處。何等為五?汝當隨時念如來事: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法事;僧事;自持戒事;自行世事,隨時憶念;我得己利,我於慳垢眾生所,當多修習離慳垢住,修解脫施,捨施,常熾然施,樂於捨,平等惠施,常懷施心。如是釋氏難提!此五支定,若住、若行、若坐、若臥,乃至妻子俱,常當繫心此三昧念 」。佛說此經已,釋氏難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此經敘述釋氏難提因為佛將遠行心生不捨。佛陀乃為他開示應隨時修習佛、法、僧、戒(自持戒事)、施(自行世事)五種歡喜處,無論是行、住、坐、臥,乃至與妻子眷屬一起,心應當常常繫念三昧。修習五隨念,略說如下:
 一、念佛。憶念佛具足十種名號,有大慈大悲無量功德;
 二、念法。念佛法之勝利妙德,能利益眾生;
 三、念僧。念僧具足戒、定、慧,能為世間眾生作良福田;
 四、念戒。憶念自己能持戒清淨,得增上生,亦能斷除眾生諸惡;
 五、念施。對於慳吝煩惱眾生,應多修習遠離慳垢煩惱,布施時以三輪體空,修解脫施、捨財施、常精進隨求布施,樂捨身命資財,以慈悲平等心布施,常懷著布施心無所吝惜,以為成就聖道的資糧。
卯三、不還
 第三科不還,記別證得不還果的因緣。
若於上位六種隨念,為他記別。由是因緣,當知記別不還果證。
 如果在超過二果的上位,修習佛法僧施戒天六種隨念,證得三果,也能為其他有情記別。應當了知,由於這樣的因緣,記別證得不還果的因緣。
《披》若於上位六種隨念等者:前五隨念及天隨念,名六隨念。由於上位已能現見諸天眾故,是故增天隨念為六隨念。顯揚論說:隨念記別,謂不還果,已得根本定,現見諸天眾,與梵眾等共興言論,隨念所求自乘功德未圓滿故。(顯揚論二十卷二頁)其義應知。
 若於上位六種隨念等方面:前文所說佛、法、僧、戒、施五種隨念以及天隨念,合起來是名為六種隨念。由於證得三果已能現見色界無漏第一義天的諸天眾,因此增加天隨念,共為六種隨念。《顯揚聖教論》中說,隨念記別是指不還果;三果聖者已經得初禪以上,乃至四禪的根本定,能現見離欲的天眾與梵眾等,並能與初禪天的人共興言論,由於隨念所求的自聲聞乘功德還沒有圓滿的緣故,未能證得阿羅漢果。如《顯揚聖教論》卷20所說,其中義理應可了知。
寅二、簡最上果
 第二科簡最上果,簡別證得最上阿羅漢果,無六隨念的記別。
阿羅漢果唯出世道乃能趣證,所有隨念唯是世間,是故不還果證已上,更無如是隨念記別。
 阿羅漢果唯有成就無漏出世間道的聖者才能趣入證得,所有隨念只是屬於世間道,因此三果以上的聖者,沒有如是隨念的記別。
丑二、證淨差別
 第二科證淨差別,說明四證淨於果位上,名稱的差別。
又四證淨,預流果中唯說為淨,於餘學果說圓滿淨,於最上果說為第一圓滿清淨。
 又佛法僧戒四種證淨的功德,在初果時只稱為清淨;在其餘二、三有學果位時,名為圓滿清淨;在最上阿羅漢果時,名為第一圓滿清淨。
戊四、結指餘
 第四科結指餘,結說素怛纜事宗要摩怛理迦,指出其餘諸經宗要推理可知。
如是略引隨順此論境智相應諸經宗要摩怛理迦,其餘一切隨此方隅,皆當覺了。
 以上卷85~98的文義要略,引出隨順本論聲聞境界的智慧,相應諸經宗要的摩怛理迦,包括四種《阿含經》,其中以《雜阿含經》為主的諸經論,其餘一切經論宗要,隨此處所說小小部分以理類推,都應當能夠覺悟明了。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第467頁:不壞淨相應第27經;累計經數第1162經;大正藏(85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前三月夏安居。時有釋氏難提,聞佛於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前三月結夏安居。聞已作是念:我當往彼,并復於彼造作供養眾事,供給如來及比丘僧。即到彼。三月竟時,眾多比丘集於食堂,為世尊縫衣,而作是言:如來不久作衣竟,著衣持缽,人間遊行。時釋氏難提,聞眾多比丘集於食堂,言如來不久作衣竟,著衣持缽,人間遊行。聞已,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今四體支解、四方易韻,先所受法,今悉迷忘。我聞世尊人間遊行,我何時當復更見世尊及諸知識比丘」!佛告釋氏難提;「若見如來、若不見,若見知識比丘、若不見,汝當隨時修於六念。何等為六?當念如來,法,僧事,自所持戒,自所行施,及念諸天」。佛說此經已,釋氏難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此經敘述佛在結夏安居時,佛及比丘僧接受釋氏難提的供養,安居竟,佛擬遊行別處,釋氏難提心生不捨,佛告訴他應隨時修習佛、法、僧、戒、施、天六隨念。
第468頁:不壞淨相應第28經;累計經數第1163經;大正藏(85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前三月結夏安居,如前說。差別者:時有長者,名梨師達多及富蘭那,兄弟二人,聞眾多比丘集於食堂,為世尊縫衣,如上難提修多羅廣說。佛說此經已,梨師達多長者,及富蘭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座起,作禮而去。
 此經同於27經,唯釋氏難提改為梨師達多及富蘭那兄弟二人。
《雜中》第468頁:不壞淨相應第29經;累計經數第1164經;大正藏(86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前三月結夏安居竟。眾多比丘集於食堂,為世尊縫衣。時有長者梨師達多,及富蘭那,兄弟二人,於鹿徑澤中修治田業。聞眾多比丘,在於食堂,為世尊縫衣。言如來不久作衣竟,著衣持缽,人間遊行。聞已,語一士夫言:「汝今當往詣世尊所,瞻視世尊。若必去者,速來語我」!時彼士夫,即受教敕,往到一處,見世尊出,即速來還,白梨師達多及富蘭那:「世尊已來,及諸大眾」。時梨師達多及富蘭那,往迎世尊。世尊遙見梨師達多及富蘭那,隨路而來,即出路邊,敷尼師壇,正身端坐。梨師達多及富蘭那,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今四體支解,四方易韻,所憶念事,今悉迷忘。何時當復得見世尊,及諸知識比丘!世尊今出至拘薩羅,從拘薩羅至伽尸,從伽尸至摩羅,從摩羅至摩竭陀,從摩竭陀至殃伽,從殃伽至修摩,從修摩至分陀羅,從分陀羅至迦陵伽,是故我今極生憂苦,何時當復得見世尊及諸知識比丘」。佛告梨師達多及富蘭那:「汝見如來及不見如來,見諸知識比丘及不見,汝且隨時修習六念。何等為六?汝當念如來事,廣說乃至念天。然其長者,在家憒鬧,在家染著,出家空閑;難可俗人處於非家,一向鮮潔,純一滿淨,梵行清白」。長者白佛:「奇哉!世尊!善說此法。在家憒鬧,在家染著,出家空閑;難可俗人處於非家,一向鮮潔,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我是波斯匿王大臣,波斯匿王欲入園觀,令我乘於大象,載王第一宮女。一在我前,一在我後,我坐其中。象下板時,前者抱我頸,後者攀我背;象上阪時,後者抱我項,前者攀我衿。彼諸婇女,為娛樂王故,衣繒綵衣,著眾妙香,瓔珞莊嚴。我與同遊,常護三事:一者、御象恐失正道;二、自護心,恐生染著;三、自護持,恐其顛墜。世尊!我於爾時,於王婇女,無一剎那不正思惟」。佛告長者:「善哉!善哉!能善護心」。長者白佛:「我在家中所有財物,常與世尊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共受用,不計我所」。佛告長者:「善哉!善哉!汝拘薩羅國錢財巨富,無有與汝等者,而能於財不計我所」!爾時、世尊為彼長者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而去。
 此經敘述佛將遠行,梨師達多長者兄弟心生不捨,佛教導他隨時修習六隨念。長者白佛言,在家憒鬧染著,我是波斯匿王的大臣,波斯匿王要我乘著大象,載著王的宮女,一位坐我前面,一位坐在我後面,我坐中間。象下坡時,坐在前面的宮女抱著我的頸,後面的抱著我的背,象上坡時,後面宮女抱著我的脖,前面的抓著我的衣領。由於宮女們為娛樂國王,衣服穿得非常華麗,擦香水,戴珍珠項鍊等莊嚴具,我與她們一起同遊,內心常護念三件事。第一、將象駕好,危恐牠失去正途,第二、自護己心,危恐生起貪愛染污心,第三、保護自己,危恐路顛簸從象上墜落。佛讚歎長者,太好了,你能夠善加保護己心。
 長者稟白佛陀,我將家中所有的財寶,常供養佛及比丘、比丘尼,施與在家的優婆塞、優婆夷等,令大家共同受用,不會執著是我所擁有的財富。佛再讚歎長者,真難得啊,你的財富在拘薩羅國沒有人能夠比得上,而尚能不執著錢財為我所有。世尊為彼長者種種說法,示教,照喜;示教、照喜已,從座而去。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