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七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一
 本論的第五分〈攝事分〉,範圍從卷85到100,共有16卷,其中主要說明素怛纜(經)事、毗奈耶(律)事、摩怛理迦(論)事,此處仍屬契經事所攝,主要是決擇《四阿含經》,尤以《雜阿含經》為重,由於內容較多,故依各經中的主旨,歸納為如下的四個擇攝:
 一、行擇攝:決擇五蘊無我、無我所的道理,從卷85到卷88,依《雜阿含經論會編》所計,共含攝178部經。
 二、處擇攝:決擇六處,從卷89到卷92,攝有285部經。
 三、緣起食諦界擇攝:從卷93到卷96,攝有296部經。
 四、菩提分法擇攝:從卷97到卷98,攝有405部經。
 本卷即第四個菩提分法擇攝中的第一部分,故名第四之一。
己四、菩提分法擇攝2 庚一、結前生後
 第四科菩提分法擇攝,說明三十七菩提分法擇攝,分二科;第一科結前生後,結束前文並引生後文。
如是已說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我今當說。
 如前卷93到卷96的論文,已說明了十二緣起、四食、四聖諦、十八界等擇攝。有關三十七菩提分法的擇攝,現在即將說明。
庚二、標釋一切2 辛一、總嗢柁南
 第二科標釋一切,標出並解釋一切菩提分法擇攝的內容,分二科;第一科總嗢柁南,以一個總偈頌表達出其中所攝的內容要義。
總嗢柁南曰:
 念住與正斷 神足及根力 覺道支息念 學證淨為後
 總嗢柁南共含攝九大要義、十一個半的別頌:
 依論主對菩提分法內容及要義相關性的安排,最初是四念住所攝義,有四別頌,前三個別頌屬於本卷範圍,其中許多內容的重點篇幅是在於人(補特伽羅)、法、及二種雜染;從第四個別頌開始,乃至其餘要義的別頌,包括四正斷、四神足之義(合為半頌),以及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持息念、有學無學、四證淨之義(皆各有一頌),這些都在卷98中。
 各頌的內容請參考連結檔(連結:〈攝事分〉四擇攝之「菩提分法擇攝」嗢柁南)。
辛二、別嗢柁南9 壬一、念住攝4 癸一、初嗢柁南2 子一、頌標列
 第二科別嗢柁南,說明總頌之下的各個別頌,分九科;第一科念住攝,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的總頌中,第一句「念住與正斷」的念住,說明四念住所攝之義,又分四科,第一科初嗢柁南,念住所攝的別頌共有四個,此處為第一個別頌,又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舉出將要討論的論題。
別嗢柁南曰:
 沙門沙門義 喜樂一切法 梵行數取趣 超二染為後
 別嗢柁南中的要義包括八項:沙門(出家人)、沙門義(聖道義)、喜樂、一切法、梵行、數取趣、超越、二種雜染。
子二、長行釋8 丑一、沙門2 寅一、總標簡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分八科;第一科沙門,此為念住攝的初別頌中,第一句「沙門沙門義」的沙門,說明出家修行的沙門,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簡,總相標出佛法中有沙門道及究竟果,並簡別外道無沙門道及究竟果。
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由四因緣,應知內法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切皆空。
 佛弟子們依著佛開示的四念住道理不斷的勤修正行,以此熏習的強大力量,能使行者證得聖道,由四種因緣,應可了知在佛法裡有沙門道,以及究竟的阿羅漢果(聖道果);由此四因緣可知,外道中決定沒有沙門的八正道,也沒有能究竟證果之人。應當知道外道的思想言論中,沙門道及究竟一切皆空,不具真實的義利。
寅二、別釋相2 卯一、略釋一切4 辰一、四種因緣
 第二科別釋相,各別解釋其中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略釋一切,要略的解釋由哪四因緣、以及內法沙門、內法道、內法究竟的一切義,又分四科;第一科四種因緣,解釋由佛法中的四種因緣,可以成就內法的沙門八正道以及究竟的阿羅漢果。
云何名為四種因緣?一者、依止四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脫四種外隨煩惱故;三者、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故;四者、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是哪四種因緣?
 一、依止四處:依三結永斷蘇息處、無退墮法勢力處、定趣菩提種類處、極七反有隨行處,可以得到四證智故。
 二、解脫四種外隨煩惱:包括解脫現法外隨煩惱、解脫後法外隨煩惱、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及不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
 三、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故:外道弟子,由聞親近、由思染著、由修染著,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邊,長夜積集,深起藏護。內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二邊。
 四、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只有內法有沙門道及究竟,外法沒有。
 這四種因緣將於下文進一步詳述。
辰二、內法沙門4 巳一、徵
 第二科內法沙門,解釋內法沙門的種類及相狀,分四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內法沙門?
 什麼名為內法的沙門?佛教中的出家人有哪些?
巳二、標
 第二科標,標出四種。
謂諸沙門略有四種。
 所謂內法的諸沙門,要略歸納可有四種。
巳三、列
 第三科列,別列佛門內的四種沙門。
一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命道沙門,四者、汙道沙門。
 一、勝道沙門。勝是殊勝的第一義諦,成就第一義聖道的出家人,名勝道沙門。
 二、論道沙門。這類修行人不一定成就聖道,但是能宣說正法、開示聖道之理,名論道沙門。
 三、命道沙門。以八正道的修行活命的出家人,不一定為人宣說正法,但是將生命全部投入佛法的修行中,名命道沙門。
 四、汙道沙門。指染汙八正道的修行人,雖然來到佛門中,但所修的戒定慧卻是雜染錯誤的。
巳四、指
 第四科指,指詳如前說。
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已辯其相。
 此四種出家人的略義或廣說,如〈聲聞地〉已詳細分別其中的相貌,此處不再多說。
《披》如聲聞地已辯其相者:聲聞地說:當知諸善逝,名勝道沙門;諸說正法者,名說道沙門;諸修善行者,名活道沙門;諸行邪行者,名壞道沙門。乃至廣說應知。(陵本二十九卷十七頁2461
 《披尋記》這裡只引〈本地分‧聲聞地〉卷29的一小段文作為略說:
 1、當知諸善逝,名勝道沙門:善逝原是對佛或阿羅漢的尊稱。善是好,逝是去義,以勤修正道去到善清淨之處,因此這些證得圓滿聖果的修行人都是善逝,都到妙好的境界去。
 2、諸說正法者,名說道沙門:指為了調伏貪瞋癡等煩惱而宣說正法的出家眾。
 3、諸修善行者,名活道沙門:即為了調伏煩惱,精勤修戒定慧的善行者,這類修行人通於凡聖,以八正道自活,名活道沙門。
 4、諸行邪行者,名壞道沙門:在佛門裡犯戒並造作種種惡法的修行人,將自己的八正道、戒定慧破壞了,名壞道沙門。
 乃至其餘的詳細廣說,對照前文應可了知。如卷29,986頁還提到:
 1、「學無學名勝道沙門。以無漏道摧滅一切見、修所斷諸煩惱故」:有學聖人及無學阿羅漢都可稱作勝道沙門,因為聖者們斷除了見道所斷的煩惱,還進斷修道所斷俱生起的煩惱,故名勝道沙門。
 2、「若無如來及諸菩薩,為菩提故勤修正行,諸聲聞眾持三藏者,名說道沙門。任持世俗法毗奈耶,轉正法眼令不斷故」:如果沒有佛以及菩薩出世時,行者為了證得二乘菩提精勤的修行,而成為聲聞乘的三藏學者,能夠說法、住持世間的法與律,令正法輪轉動不絕、延續正法的智慧,名說(論)道沙門。
 3、「若諸異生補特伽羅,其性調善,為自利益勤修正行,有羞有悔,愛樂正學,…有力有能堪得未得、堪觸未觸、堪證未證,名活道沙門。由彼現有諸善法煖,堪能生長聖慧命根,名活,非死,是故名為活道沙門」:如果是凡夫修行人,內心煩惱調伏到一個程度使令心性十分調善,能為了出世間的義利勤修正行,有慚愧心,並且愛樂戒定慧的正學,…乃至有能力為了得到未得的初果,為了觸證未證的二果、三果,及究竟證得阿羅漢果,名活道沙門。這樣的凡夫行者由於現有的諸善法是內凡加行位中,煖頂忍世第一位的煖位,堪能生長聖慧命根,因此名為活道,表示聖道能活絡起來,不是死寂不動的。
 4、「若諸犯戒補特伽羅,多行惡法,廣說乃至實非梵行自稱梵行…,由彼破壞最初所有正道根本,無力無能,非生道器。雖現前有說正道教,及現前有證正道者,而彼不得,是故名為壞道沙門」:如果是犯戒的有情,多造惡行,廣說乃至自己沒有修行,卻宣稱自己是勤修梵行之人…,由於這種人破壞了戒定慧的正道,破了根本戒,沒有能力證得聖道,不是道器。即使眼前有善知識宣說八正道,以及有親證八正道的聖人,但是這類人不能證,名壞道(汙道)沙門。
 〈本地分‧聲聞地〉卷29的那一段文中,世尊依彼作如是說:「此初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於外沙門、婆羅門教空無所有。」其義也如前已說。
辰三、內法道2 巳一、徵
 第三科內法道,說明佛法中聖道的內容,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內法道者,云何為道?
 佛法所謂的道,什麼稱作道?
巳二、釋2 午一、出體性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出體性,說出它的體性。
謂八支聖道。
 佛法所說的道是指八支聖道,即指: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精進、正定,這八正道可略攝為戒定慧三學,名內法道。
午二、明施設2 未一、唯內法有
 第二科明施設,說明佛以語言文字所施設的八正道,分二科;第一科唯內法有,說明八正道只有佛門中有,外道沒有。
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汙道為後四種沙門。
 如佛或於內法處,由語言文字施設建立八支聖道,或在佛門內法處,安立如上所說的:勝道、論道、命道、乃至最後的汙道等這四種修行人,應知都是依於內法而說,即使是汙道沙門,也需先來到八正道裡,才談得上汙道。
未二、簡外法無
 第二科簡外法無,簡別外法中沒有八正道與這四種沙門。
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生道器;由是因緣,容有汙道。是故外法尚無汙道,況得有餘。
 如果行者入於佛門,有佛與善知識開示此八正道,卻自行邪行、自己不上進學習戒定慧,造作錯誤的行為而壞了根本戒,障礙聖道的生起,使自己不能成為法器、道器;由於這樣的因緣,才容許安立為汙道沙門。
 因此佛法以外的外道,由於沒有施設八正道,尚且連汙道的資格、連在聖道中作錯的機會都沒有,更談不上其他所謂的勝道、論道、命道沙門。故外法中既無八正道,也無這四種沙門。
辰四、內法究竟
 第四科內法究竟,說明內法究竟的道理。
內法究竟者,云何究竟?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續。
 佛法說的究竟方面,什麼才是究竟?能夠斷除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四取,將諸取斷除以後證得阿羅漢果,將來不會再有生命體相續,名為究竟。
卯二、廣釋因緣4 辰一、第一因緣攝2 巳一、徵
 第二科廣釋因緣,詳細解釋四種因緣,依止四處得四證智故、解脫四種外隨煩惱故、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故、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分四科;第一科第一因緣攝,說明依止四處及得四證智,是第一種因緣所攝,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智?
 什麼名為依止四處?又什麼名為得四證智?
 佛法與外道不同的地方,在於佛法有四依止處,行者依此四處,可以證得四種智慧。
巳二、釋2 午一、四依處
 第二科釋,解釋四依處及四證智,分二科;第一科四依處,說明四種依止處。
謂四處者,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二、無退墮法勢力處,三、定趣菩提種類處,四、極七反有隨行處。
 四種依處方面:
 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三結是指薩迦耶見、戒禁取見、疑。見道十五心三結永斷的初果向聖人,名三結永斷蘇息處。《瑜伽論記》景法師說:三結永斷蘇息處,是指滅諦法。「蘇息處」據丁福保所編的《佛學大辭典》說,是指小乘所說灰身滅智之涅槃。
 二、無退墮法勢力處。初果聖人成就道共戒,聖道有力量不會再退墮成凡夫,於解脫道住果位稱作勢力處。
 三、定趣菩提種類處。證得預入聖人之流的初果,成就無有退墮之法,畢竟不墮到三惡道去,一定會趣向盡智及無生智的菩提智果。
 四、極七反有隨行處。是指初果聖人,最多七次往返人天,十四生一定法爾證得阿羅漢果,稱作極七反有隨行處。
 以上的四種處所:蘇息處、勢力處、種類處、隨行處,是初果斷煩惱所成就的功德。
午二、四證智
 第二科四證智,說明四證智的相貌。
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淨戒得證淨智。
 依止這四種處所,初果聖人能斷除對佛、法、僧、戒等的一切疑,於佛法僧及於淨戒得四證淨智。
辰二、第二因緣攝3 巳一、徵
 第二科第二因緣攝,解脫四種外隨煩惱,是第二種因緣所攝,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解脫四種外隨煩惱?
 什麼稱作解脫四種外道的隨煩惱?
巳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解脫四種外道的隨煩惱。
一者、解脫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脫後法外隨煩惱;三者、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四者、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
 內法中的聖道沙門可以解脫四種外隨煩惱:
 一、解脫現法外隨煩惱。聖弟子依四念住修習增上證得聖道果,能解脫外道於現在生命體由諸受所產生的貪瞋癡等隨煩惱。
 二、解脫後法外隨煩惱。聖弟子能解脫外道以受為緣,生後有愛,以愛為緣,發生四取,以取為緣,成辦於有,廣說乃至引發當來生老死純大苦聚,積集增長的隨煩惱。
 三、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聖弟子斷除薩迦耶見,能解脫外道以薩迦耶見為根本所生種種錯誤見解、互相違戾、諍論所作的隨煩惱。
 四、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聖弟子能解脫外道不能用語言文字來施設設四聖諦,不能覺悟所作的外隨煩惱。
巳三、釋2 午一、辨煩惱4 未一、第一現法外隨煩惱
 第三科釋,解釋煩惱及解脫,分二科;第一科辨煩惱,分別四種外隨煩惱,又分四科;第一科現法外隨煩惱,說明第一現法外隨煩惱。
當知此中,諸外道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為第一現法外隨煩惱。
 應當知道這其中,外道闕乏四念住的功德,不能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由於沒有修學聖道,容易忘失正念,不能正知住念,當領納諸受時,或是樂受、或是苦受、或是不苦不樂受,對於樂受生起貪愛的染汙心,對於苦受起瞋,對於不苦不樂的捨受發起愚癡,名為第一現法外隨煩惱。
未二、第二後法外隨煩惱
 第二科第二後法外隨煩惱,說明第二引發當來生命體的外隨煩惱。
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為緣,生後有愛;以愛為緣,發生諸取;有愛、取故,以取為緣,成辦於有;廣說乃至純大苦聚積集增長。如是名為第二後法外隨煩惱。
 諸外道由於有貪染瞋恚愚癡,以受為因緣,會生起後有愛;以自體愛、境界愛為緣,引生種種欲貪的取著;由於有愛取煩惱,以取為緣能成辦於有,使得無明緣行時,所栽培的業種子及識、名色、六入、觸、受的五法種子形成業有,由有的力量,能感得生,有生即有老病死,乃至其它的三苦、八苦、無量苦的純大苦聚積集增長,名為第二種的後法外隨煩惱。
未三、第三外隨煩惱
 第三科第三外隨煩惱,說明第三種外隨煩惱。
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種種見趣,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戾。是名第三外隨煩惱。
 又諸多的外道,以薩迦耶見為根本,引生我見、我所見、六十二等種種見趣,有這些見解,並不是為了追求真理,而是言好求勝,欲論破對方,彼此展轉互相違背牴觸,產生種種諍辯,名為第三外隨煩惱。
未四、第四外隨煩惱
 第四科第四外隨煩惱,說明第四種外隨煩惱。
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宗智雖得增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是名第四外隨煩惱。
 又諸多的外道,普遍於一切苦集滅道四聖諦中,尚且不能用語言文字來施設四聖諦的教理,何況能夠覺悟?雖然外道能從自己老師宗派的指導中,得到智慧增上,其所得到的知識充滿我、我所見,仍墮在無明趣,名為第四外隨煩惱。
午二、明解脫
 第二科明解脫,說明解脫四種外隨煩惱。
住內法者,於是一切皆能解脫。
 住於內法的行者對於一切外隨煩惱都可以解脫。
辰三、第三因緣攝2 巳一、徵
 第三科第三因緣攝,內法與外道弟子品類不同,是第三種因緣所攝,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
 為何佛弟子與外道的弟子種類不同?
巳二、釋2 午一、外道弟子
 第二科釋,解釋外道弟子及內法弟子,分二科;第一科外道弟子,說明外道弟子的相貌。
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邊,長夜積集,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染著,由修染著。
 外道弟子的思想,或是墮在有見的常邊,執著一切是真實有,是常住不變;或墮在無見的斷邊,執著一切都無,由於不斷的積聚無明煩惱,深深生起攝藏保護。藏與護,在〈攝異門分〉卷84中說,對自身有自體愛,名為藏;愛著其他的有情等,有境界愛,名為護。要略而言深起藏護,是有我愛、我所愛。
 有這樣的相貌,是親近聽聞外道師常見或斷見的道理,聽聞之後常常思惟,而染汙內心,也依止外道的方法來修行,不斷的繼續染汙,所修依然墮在生死輪迴中。
《披》長夜積集深起藏護者:攝異門分說:一切愚夫異生,於其六處,由執我故,名藏;執我所故,名護。(陵本八十四卷十一頁6384)此說藏護,應準彼知。
 藏護,在〈攝異門分〉卷84,2521頁,一切愚癡無聞的凡夫,在眼耳鼻舌身意六處執著是我,名藏;執著眼耳鼻舌身意六處是我所,名護。在該卷2526頁則說,於內所攝自體愛故,名藏;於他相續中愛故,名護。這裡所說的藏、護應準照那裏所說了知。
午二、內法弟子
 第二科內法弟子,說明內法弟子處中道行。
內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二邊。
 佛教內法因為有偉大圓滿的大師,依於正法宣說常或斷都是錯的,依教奉行的弟子,修行與中道相應,遠離二邊,隨順悟入中道行。
辰四、第四因緣攝3 巳一、徵
 第四科第四因緣攝,說明佛教大師與外道老師不同之處,是第四種因緣所攝,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什麼是佛教大師與外道老師在種類、心性上的差別?
巳二、釋2 午一、外道師3 未一、標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外道師,說明外道師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外道師雖安立諸取斷遍知論,卻不能施設正斷遍知。
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
 外道的老師雖然知道一切取執煩惱,也同樣斷除取煩惱、宣說遍知的方法理論,可是對於諸取未能施設正確的斷遍知論,不能真實將煩惱斷除。取煩惱有四種: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外道老師所安立的諸取斷遍知論,只能少分捨離取煩惱,不能施設為正斷遍知。
未二、釋2 申一、由未全斷4 酉一、能於欲取立斷遍知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由未全斷,外道師由於不能完全斷除諸取,分四科;第一科能於欲取立斷遍知,說明一類外道師也能於欲取立斷遍知,但未能於餘取立斷遍知
由彼本契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自戒、我語。
 由於有一種外道師,其心性本來是歡喜契合出家捨欲,因此他們能安立斷除欲取的方法理論,但卻無法安立斷除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的方法理論。
酉二、於分見取立斷遍知
 第二科於分見取立斷遍知,說明一類外道師也能隨分於見取安立斷遍知,但未能於戒禁、我語二取安立斷遍知。
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
 若有一類外道師與其他外道的出家人、婆羅門等思想見解不相同,於戒禁是同分,雖然對於見取也能隨分安立斷見取、遍知的方法理論,但非全分,然而對於戒禁取與我語二取也沒有能力施設斷遍知。
酉三、於分戒禁立斷遍知
 第三科於分戒禁立斷遍知,說明一類外道師也能於戒禁隨分安立斷遍知,但非究竟。
若有戒禁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
 若有一類外道師不僅見不同分,戒禁取也與其他外道不同,故在欲取、見取之外,對於戒禁取也能隨分的安立斷遍知。
酉四、不於我語立斷遍知
 第四科不於我語立斷遍知,說明所有外道師不於我語取立斷遍知的緣由。
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斷遍知論。
 外道的我語取方面,在一切時,一切外道思想都有我、我所的執著,是完全共有的。因此外道對於自己及其他人的我語取中,都無法用語言文字來施設安立,斷除我執這種智慧的論述。
 外道不知道所有的煩惱都是源於我、我所,我見是輪迴生死的根本,不能於我語取立斷遍知論,即使能隨分施設安立離欲取、見取、戒禁取的斷遍知論,由於不能斷除三取的種子,也不能離我、我所,根本不能解脫煩惱。於內法中,佛安立四取的正斷遍知論,能令內法行者斷除四取,究竟出離三界,與外道完全不同。以上是論主提出的第四個因緣,外道教師與佛法教師的差別處。
申二、由未永斷
 第二科由未永斷,外道師由於未永斷諸取,當來還復能取。
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還復能取,未永斷故。
 又這些外道師雖然有禪定,能捨離部分的諸取煩惱,然而只是暫時調伏,將來有因緣時,能取的煩惱種子還是會起現行,這是由於煩惱種子未能永斷的緣故。
未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外道,於諸取中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
 如前面所說的,這些外道在諸取中,未能完全斷除諸取煩惱,未能永斷煩惱種子的緣故,不能究竟出離三界的生死。
午二、內法大師
 第二科內法大師,說明佛教中的大師於諸取所立正斷遍知。
內法大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
 在佛所安立正斷遍知的道理,應當了知完全與上述外道所安立的相反,佛從清淨緣起上安立諸取正斷遍知論,教導弟子究竟離欲取、常、斷二見、戒禁取、我語取等,使令內法行者究竟出離三界,與外道完全不同。
巳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應知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由以上道理應該了知,佛與外道師於諸取安立斷遍知的差別品類,佛是正遍知,已證得我法二空的真如,完全通達一切法的真實相,將所有愛見煩惱乃至習氣都完全斷除,唯內法大師能以名言施設安立於諸取立正斷遍知論,非外道所能及。外道師雖然也宣說斷除取煩惱、遍知的方法理論,可是其所施設未能完全正確的調伏煩惱及永斷煩惱種子,無法得解脫自在。
 以上是說明「沙門」一大科:「內法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亦無究竟。」由四個因緣來說明,內法與外道的出家人及能斷遍知的教法不同之處。
 以上論文相應經典,攝於《中阿含經》18品中,第二小土城誦下的第9品〈因品〉內,由於其中又有十部經,而以下的「師子吼經」,是第七部經,故稱作第七。如下所示。
《中阿含經》卷26《因品》「師子吼經」第七·第二小土城誦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拘樓瘦,在劒磨瑟曇拘樓都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此中有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此外更無沙門、梵志,異道一切空無沙門、梵志。汝等隨在眾中,作如是正師子吼。比丘!或有異學來問汝等:『諸賢!汝有何行,有何力,有何智,令汝等作如是說:「此有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此外更無沙門、梵志,異道一切空無沙門、梵志。汝等隨在眾中,作如是正師子吼。」』
 「比丘!汝等應如是答異學:『諸賢!我世尊有知有見,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四法,因此四法故,令我等作如是說:「此有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此外更無沙門、梵志,異道一切空無沙門、梵志,我等隨在眾中,作如是正師子吼。」云何為四?諸賢!我等信尊師、信法、信戒德具足,愛敬同道,恭恪奉事。諸賢!我世尊有知有見,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此四法,因此四法故,令我等作如是說:「此有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此外更無沙門、梵志,異道一切空無沙門、梵志,我等隨在眾中,作如是正師子吼。」』
 「比丘!異學或復作是說:『諸賢!我等亦信尊師,謂我尊師也。信法,謂我法也。戒德具足,謂我戒也。愛敬同道,恭恪奉事,謂我同道出家及在家者也。諸賢!沙門瞿曇及我等此二種說,有何勝,有何意,有何差別耶?』比丘!汝等應如是問異學:『諸賢!為一究竟,為眾多究竟耶?』
 比丘!若異學如是答:『諸賢!有一究竟,無眾多究竟。』比丘!汝等復問異學:『諸賢!為有欲者得究竟是耶?為無欲者得究竟是耶?』比丘!若異學如是答:『無欲者得究竟是,非有欲者得究竟是。』比丘!汝等復問異學:『諸賢!為有恚者得究竟是耶?為無恚者得究竟是耶?』比丘!若異學如是答:『無恚者得究竟是,非有恚者得究竟是。』比丘!汝等復問異學:『諸賢!為有癡者得究竟是耶?為無癡者得究竟是耶?』比丘,若異學如是答:『諸賢!無癡者得究竟是,非有癡者得究竟是。』
 「比丘!汝等復問異學:『諸賢!為有愛、有受者得究竟是耶?為無愛、無受者得究竟是耶?』比丘!若異學如是答:『諸賢!無愛、無受者得究竟是,非有愛、有受者得究竟是。』比丘!汝等復問異學:『諸賢!為無慧、不說慧者得究竟是耶?為有慧、說慧者得究竟是耶?』比丘!若異學如是答:『諸賢!有慧、說慧者得究竟是,非無慧、不說慧者得究竟是。』比丘!汝等復問異學:『諸賢!為有憎、有諍者得究竟是耶?為無憎、無諍者得究竟是耶?』比丘!若異學如是答:『諸賢!無憎、無諍者得究竟是,非有憎、有諍者得究竟是。』
 「比丘!汝等為異學應如是說:『諸賢!是為如汝等說有一究竟是,非眾多究竟是;無欲者得究竟是,非有欲者得究竟是;無恚者得究竟是,非有恚者得究竟是;無癡者得究竟是,非有癡者得究竟是;無愛、無受者得究竟是,非有愛、有受者得究竟是;有慧、說慧者得究竟是,非無慧、不說慧者得究竟是;無憎、無諍者得究竟是,非有憎、有諍者得究竟是。若有沙門、梵志依無量見,彼一切依猗二見,有見及無見也。若依有見者,彼便著有見,依猗有見,猗住有見,憎諍無見。若依無見者,彼便著無見,依猗無見,猗住無見,憎諍有見。
 「『若有沙門、梵志不知因、不知習、不知滅、不知盡、不知味、不知患、不知出要如真者,彼一切有欲、有恚、有癡、有愛、有受、無慧、非說慧、有憎、有諍,彼則不離生老病死,亦不能脫愁慼啼哭、憂苦懊惱,不得苦邊。若有沙門、梵志於此二見知因、知習、知滅、知盡、知味、知患、知出要如真者,彼一切無欲、無恚、無癡、無愛、無受、有慧、說慧、無憎、無諍,彼則得離生老病死,亦能得脫愁慼啼哭、憂苦懊惱,則得苦邊。
 「『或有沙門、梵志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施設斷欲受,不施設斷戒受、見受、我受。所以者何?彼沙門、梵志不知三處如真。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復有沙門、梵志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施設斷欲受、戒受,不施設斷見受、我受。所以者何?彼沙門、梵志不知二處如真,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復有沙門、梵志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施設斷欲受、戒受、見受,不施設斷我受,所以者何?彼沙門、梵志不知一處如真,是故彼雖施設斷受,然不施設斷一切受。如是法、律,若信尊師者,彼非正、非第一,若信法者,亦非正、非第一,若具足戒德者,亦非正、非第一,若愛敬同道、恭恪奉事者,亦非正、非第一。
 「『若有如來出世,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彼施設斷受,於現法中施設斷一切受,施設斷欲受、戒受、見受、我受。此四受何因、何習,從何而生,以何為本?此四受因無明,習無明,從無明生,以無明為本。若有比丘無明已盡,明已生者,彼便從是不復更受欲受、戒受、見受、我受,彼不受已,則不恐怖,不恐怖已,便斷因緣,必般涅槃,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如是正法、律,若信尊師者,是正、是第一,若信法者,是正、是第一,若戒德具足者,是正、是第一,若愛敬同道、恭恪奉事者,是正、是第一。』
 「諸賢!我等有是行,有是力,有是智,因此故令我等作如是說,此有第一沙門,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此外更無沙門、梵志,異道一切空無沙門、梵志。以是故,我等隨在眾中,作如是正師子吼。」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敘述:佛陀開示比丘,如何對外道說法,作獅子吼。佛弟子由於信尊師(佛)、信法(法)、信戒德具足(戒),愛敬同道(僧,凡學佛者,在家、出家,均為同道,對於同道都誠敬以待)等四法,故成就四種沙門果,除此之外,別無沙門、梵志。外道如果也說,對教主、教法、教團、禁戒有信心,是否稱為四不壞信?佛陀開示,須了知其教法是否主張無貪、瞋(恚)、癡。相應論文所說,聖弟子依止四處於佛法僧戒得到四證淨的智慧,這是內道與外道第一個不同因緣。
 佛陀又開示:如果欲達究竟,應離欲、恚、癡、愛、受、無慧、憎、諍、常斷二見,而得慧。欲斷四受(四取),當先除無明。如無明已盡,明已生者,不復更受欲受、戒受、見受、我受,不恐怖,斷因緣,而必證般涅槃。外道教法的主張不正確、不能斷除所有執著,不能引入解脫。相應論文所說,內道與外道其餘三個不同因緣。
丑二、沙門義2 寅一、標
 第二科沙門義,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初別頌下,第一句「沙門沙門義」的沙門義,說明佛開示依四念住修習,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普攝沙門的境界,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攝屬沙門義的內容。
復次,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知普攝諸沙門義。
 其次,應當了知,依止四念住的修學程度增上的不同,要略的說是由境、智、證的三處所攝,凡夫、有學、無學的三地,以及正加行異生、有學、無學三種有情來分別,即可普遍含攝一切諸沙門修行的境界。
寅二、釋2 卯一、列種類3 辰一、三處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列種類,列舉處、地、補特伽羅等種類,又分三科;第一科三處,說明境、智、證三處。
云何三處?一、境,二、智,三、證。
 是哪三處?
 一、境,是所緣,為四念住所觀之境。
 1﹒觀地水火風四大及空五界,為身念住境;
 2﹒取六根所生觸體,為法念住境;
 3﹒從彼六根生,於苦觸、樂觸、不苦不樂觸,生六憂、六喜、六捨,為受念住境;
 4﹒此十八意行,能染同時心王,為心念住境。
 二、智,是能緣,指心得定,是清淨心與增上慧的依所,能如實知、能如實見。
 三、證,是修證,以四依處修習聖道加行,能緣、所緣平等無二時,能證無作究竟涅槃。
辰二、三地
 第二科三地,說明三地。
云何三地?一、正加行攝異生地,二、有學地,三、無學地。
 什麼是三地?地是能生,修行成就能生功德。將修學佛法的人分成三種:
 一、正加行攝異生地,指凡夫,已經能正確修加行的行者。
 二、有學地,是初果向、初果,二果向、二果,三果向、三果,及四果向有學聖者。
 三、無學地,指阿羅漢。
辰三、三種補特伽羅
 第三科三種補特伽羅,說明三種補特伽羅。
云何三種補特伽羅?一、正加行異生補特伽羅,二、有學補特伽羅,三、無學補特伽羅。
 什麼是三種有情?一、正加行的凡夫有情,二、有學的有情,三、無學的有情。
 以上內容是所謂的沙門義,出家人的境界不出於三種,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
卯二、釋彼相2 辰一、三處攝2 巳一、釋得名3 午一、境
 第二科釋彼相,解釋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三處攝,說明三處所攝,又分二科;第一科釋得名,解釋得此三處的名稱,又分三科;第一科境,說明境處的所依體。
云何名境?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為所依體,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為所依體,十八意行能雜染心。
 什麼稱作境?是指地水火風空識六界組合成的生命體,其中四大及空界與眼等五觸為所依,識界與意觸為所依,四大及空五界為身念住境;六根所生觸體為法念住境;從彼六根生於苦觸樂觸不苦不樂觸,生六憂六喜六捨為受念住境;此十八意行能染同時心王為心念住境。
《披》與十八意行為所依體者:謂喜、憂、捨,由觸為依各有六種,如是總名十八意行。
 與十八意行為所依體方面:十八意行是:眼根接觸色境時即有眼觸,依止眼觸,接觸如意的境界順生喜受,不如意的境界順生憂受,不苦不樂的境界則與捨受相應。眼觸有三受,耳鼻舌身意觸也是一樣,此六觸處各有三受,如是總名十八意行。這是指修行人內心所緣的境界,即是十八種受。
午二、智
 第二科智,說明心清淨能成就智慧。
云何名智?謂心清淨增上慧依處。
 什麼名智?智是智慧,行者得到禪定,心能清淨,若於定中修毗鉢舍那,能夠如實知見諸法的實相,成就聖道的智慧,由定能增上慧,因此說心清淨是智慧四依止處。
《披》謂心清淨增上慧依處者:此中義顯,心得定故,能如實知、能如實見,乃至能證無作究竟涅槃。由是說慧依處,名心清淨增上。
 謂心清淨增上慧依處方面:這裡的義理顯示,心得定為依修毗鉢舍那能夠如實知、能如實見諸法的實相,乃至能夠成就無作的究竟涅槃。因此說,慧的依止處,名心清淨增上。
午三、證
 第三科證,說明證得四種依處。
云何名證?謂即慧依處增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
 什麼名證?有四種:
 一、慧依處增上:是指以毗鉢舍那慧為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正修善法為因緣故得入見道,乃至無學盡智,及成就出世智後的世間智。
 二、諦依處:已得八聖道斷諸煩惱得阿羅漢,成就無生智,眾苦不生,無忘失念故。
 三、捨依處:對已斷的欲事,不再出現愛見雜染的行為,於現法中能夠成就安樂住。
 四、寂依處:寂是煩惱寂靜,以此煩惱寂靜為依止處,對於所餘的煩惱以及所餘的事能棄捨無餘。
巳二、成依處4 午一、別辨相4 未一、慧依處
 第二科成依處,成就四種依止處的相貌,分四科;第一科別辨相,各別說明四種依止處的相貌,又分四科;第一科慧依處,說明慧依處。
云何慧依處?謂慧為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善法為因緣故,能無放逸入有學地;若慧為依處,證阿羅漢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世智後諸世間慧。
 什麼是慧依處?修行人以智慧為依止處,對於正在修四念住加行的凡夫,正確修學四念住止觀的善法為因緣故,能不放逸,精進的證入初果以上四果以下的有學地。
 若是有學地的聖者依止於智慧,更進一步證得阿羅漢的無學地,得到三界愛見煩惱盡除的盡智,如實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有學地或無學地的聖者成就了後得智,後得智有名言相應名世間,即此處所說的「出世智後諸世間慧」。
《披》云何慧依處等者:此中說慧依處,略有三種。一者、異生正加行慧,二者、有學無漏正慧,三者、有學、無學諸後得慧。如文可知。
 如上文所說,由凡夫的異生地進步到有學地,又由有學進而成就無學地的智慧依處,要略而言有三種。
 一、異生正加行慧,凡夫以此加行慧為依止處,可以證入有學地。
 二、有學無漏正慧,依止有學聖者無漏正慧,可以證入無學的無漏正慧。
 三、有學、無學諸後得慧,是有學聖者及無學阿羅漢所成就的後得智。
 如文所說可以了知。
未二、諦依處
 第二科諦依處,諦有真實義,證得四聖諦,以真實義為依止處。
云何諦依處?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眾苦畢竟不生。由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
 什麼是諦依處?諦是真實義,行者已經獲得八支聖道,已經證得聖道果,斷除諸煩惱。由此為依止處,證得阿羅漢果,成就無生智,將來種種的苦果畢竟不會再生。由於已得無生智,於真實義無忘失故,名諦依處。
未三、捨依處
 第三科捨依處,說明捨依處。
云何捨依處?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現法樂住。
 什麼是捨依處?是斷彼種種事欲。由此為依處,對於已斷的欲事,不再出現貪欲的雜染行,於現法中能夠成就安樂住。
《披》謂斷彼事者:謂於境界事欲已遠離故,彼貪隨眠已永害故。
 謂斷彼事方面:行者已經達到離欲、捨欲的境界,對於在家人的事欲色聲香味觸五塵境界,已經遠離;無尋思欲,也無煩惱欲,對於境界的欲貪煩惱種子也永遠斷除。
未四、寂依處
 第四科寂依處,說明寂靜依處。
云何寂依處?謂為斷滅所餘結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為依處,於所餘結及所餘事,能捨無餘。
 什麼是寂依處?為了斷滅所餘的煩惱事,如初果乃至三果於已所得聖道上,還要用同樣的方法精勤修學聖道。以此勤修聖道為依處,對於所餘的煩惱以及所餘的事能棄捨無餘,名寂依處。
午二、攝要義
 第二科攝要義,四種依處所攝的要略義理。
如是一切以要而言,為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獲聖道及聖道果。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事斷。
 這一切道理,總而言之,行者為了想要證得聖道,必須修習智慧,修慧的依止處是心清淨,由定的殊勝力量為依止,修毗鉢舍那的觀慧,能使令行者證悟諸法實相的真理,成就聖人的智慧。以智慧為依止處,既已證得聖人的智慧,成就無漏的聖道,及獲得初果乃至四果阿羅漢的聖道果。
 聖道果有二種,一種是斷除煩惱欲,一種是斷除事欲。得聖道果的人,稱為聖道沙門。
 這段是指沙門義,沙門義與修四念住也有關係,成就沙門的聖道名沙門義。沙門義利的成就要略分成三個階段來說,而有三種處所、三地、三種補特伽羅。
 一、三種處所是:
 1、境界,境界包括有情的果報,地水火風空識六界,六界為依有六觸,六觸為依有喜憂捨等十八意行,這是行者的所緣境。
 2、智,主要是指以禪定為依止,修毗鉢舍那才能成就智慧,智的密意是以增上定為依,能成就智慧,定是智慧的依處。
 3、證,是證得聖道的四種依處,包括慧依處、諦依處、捨依處、寂依處:
 (1)慧依處。主要說明的是見道以前,異生位依四念住修得無我的智慧,漸次的智慧成熟可以證入見道乃至無學盡智,於無分別智後可以成就世出世間的後得智。慧可以成就根本智,也可以成就後得智。慧也是沙門義的依止處,欲成就沙門的義利必須有智慧。
 (2)諦依處。諦是真實義,從得八正道斷煩惱得阿羅漢果,成就無生智,後有眾苦不生,無忘失法,名諦依處。通達真實義能斷煩惱,圓證沙門果,成就沙門義。
 (3)捨依處。重點在定,於已斷智無雜染行現法樂住,欲界的欲貪、事欲、及煩惱都已斷除,能夠成就禪定,名捨依處。這也是行者成就沙門義很重要的依止處。
 (4)寂依處。是斷瑜伽方便。行者已得見道,進一步斷除修惑,證得阿羅漢果,於有餘依涅槃令愛見煩惱寂靜,於無餘依涅槃能使三界的果報也不再相續,欲達到此二種寂靜必須依止見道及修道,修學如所得道,以斷瑜伽為方便,達到寂靜涅槃的境界,這也是沙門義的依止處。
 二、三地:
 1、正加行攝異生地,指內凡位的有情,已經能夠依止未到地定修習四念處等加行。
 2、有學地,是初果向、初果,二果向、二果,三果向、三果,及四果向有學聖者,已證無分別智,能斷除分別起的煩惱及部分俱生起的煩惱。
 3、無學地,指圓滿斷盡三界愛見煩惱的阿羅漢。
 三、三種補特伽羅:
 1、正加行的凡夫有情。
 2、有學的有情。
 3、無學的有情。
 凡夫、有學、無學三種有情能成就三地。凡夫若能正確的勤修加行,有機會成就沙門義,有學已成就沙門義、但尚未圓滿,無學則是已圓滿成就沙門義。
午三、明施設2 未一、出應作
 第三科明施設,說明四種依處的施設,分二科;第一科出應作,舉出應該要作的事。
此中一種,證所未證。第二依處,捨未來苦。第三依處,能隨習近現法樂住。第四依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齊爾所處,諸瑜伽師於所應作皆得究竟。
 這四種依止處的作用分別說明如下。
 第一依處,是慧依處;依止智慧能夠證得所未證得的聖道果,包括初果乃至四果。
 自己的身心能夠體驗親證斷除種種的煩惱,名為作證,這是過去不曾體驗親證,現在能真實體驗到,是名為未證為證。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5說:得所未得的初果,觸所未觸的二果、三果、證所未證的四果。
 第二依處,是諦依處;因為獲得八支聖道斷煩惱,無漏的戒定慧成就,將來不會再輪迴生死,捨未來苦,是諦依處的作用。
 第三依處,是捨依處;隨順熏習親近禪定,得到現法的安樂住,是捨依處的作用。
 第四依處,是寂依處;斷煩惱還未圓滿,依止寂靜的依處,能相續圓滿。
 齊即是齊至,齊此四種依處;諸多修止觀的瑜伽師對於成就聖道,所應該要修習的四種依處都能究竟圓滿。
 這是佛施設行者成就沙門義的四種依止處。
未二、釋應知
 第二科釋應知,解釋應當了知這四種依止處的功德。
謂於未證,由初能證。於未來苦,第二能捨。於現法樂,第三能住。於上斷滅所未圓滿,第四能滿。如是一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
 由(初)第一種慧依處,能證得尚未證得的聖道果。由第二種諦依處,能斷除及捨離未來的苦。修習禪定必須隨順熏習親近及安住禪定,依止第三種捨依處。對於還未成就究竟圓滿的阿羅漢果,要依止第四種寂依處。
 這一切功德都是由四種依止處所成就的,應當了知。
午四、簡所證
 第四科簡所證,簡別所證得的功德。
此中先所獲得聖道,名寂靜道。為斷上位煩惱、事故,正修習時,於其事斷倍趣增益,於煩惱斷防未得退。
 在寂依處前的慧依處、諦依處、捨依處,即在成就阿羅漢果以前所獲得的聖道,此時斷除分別起乃至部分俱生起的煩惱,由於沒有煩惱、沒有動亂,成就寂靜,名寂靜道。
 為了進一步斷除上位所應斷的俱生煩惱及事故,譬如行者斷了初果的煩惱,但還有二果、三果的煩惱尚未斷除,正在修四念住時,寂靜道對於斷除煩惱有強大的力量,更有力量幫助行者斷除事欲;對於斷煩惱這件事,因為有寂靜道的基礎,進一步能斷煩惱,防止未得退。於尚未成就斷煩惱的功德不想修習,稱作未得退。現在因為已經成就聖道,已經拿到方法,知道怎麼斷煩惱,不會有未得退,可以防止未得退。
《披》先所獲得聖道名寂靜道者:此中更釋第四名寂依處。由先所獲聖道,名之為寂。以此為依,進斷餘結及餘事故。
 此處再解釋第四種寂依處,為什麼還要依止寂依處?由於先前已經獲得聖道,內心沒有煩惱,名之為寂。煩惱的相貌是煩惱起時其心不寂靜轉,換句話說,斷了煩惱,內心寂靜,因此獲得聖道名寂靜。依止所獲得的聖道,同樣的方法進一步再斷除其它的煩惱及事欲。
 這是第四種簡別所證。
辰二、三地及三補特伽羅攝2 巳一、明智觀察2 午一、徵
 第二科三地及三補特伽羅攝,說明三地及三補特伽羅所攝義,分二科;第一科明智觀察,說明三類行者如何依止智慧作四念住觀,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證?
 在這當中三種位次的行者如何依止智慧觀察所認知的境界,而成就如其程度所應證得的修道果?
午二、釋3 未一、異生位3 申一、住循身觀3 酉一、出其觀相
 第二科釋,解釋三種位次的補特伽羅如何證所應證,分三科;第一科異生位,說明凡夫位時如何修四念住觀,又分三科;第一科住循身觀,說明如何修循身觀,即是身念住的觀法,又分三科;第一科出其觀相,說出循身觀的相貌。
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由內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謂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故,彼起如是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都無有我。
 在正加行位的凡夫地中,已經能正確修四念住正加行的凡夫有情,這時由各別觀察內身(自己的色身)、外身(屬非有情數的山河大地等無情物)、內外身(其餘諸有情數,即他人的色身)皆由地、水、火、風、空這五界所組成。於所有身,包括內身、外身、內外身,住於循身觀,從足至頂、再從頂至足這樣的觀察。這時內心以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的緣故,生起如理作意加行。心解脫為增上,強調的是奢摩他,這一念心不斷的相續;慧解脫為增上,強調的是毗鉢舍那觀慧,在所緣境上思惟觀察;一是以心為主,一是以觀所緣相為主,有這種差別。依止自己的心,這一念能緣的心以及所緣的境,即是依止奢摩他、毗鉢舍那為增上故,以這種強大的力量,生起智慧作如理分別。
 凡夫補特伽羅以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的緣故,生起如是如佛所說的無我真理,正確思惟觀察,了知於諸內外身中,唯有地水火風空界,除諸界外,找不到一個常住不變有主宰性的我,心安住於唯界想中,正觀身體只是地水火風空界的組合變化而已,都無有我。
《披》由內外別觀察五界者:此中五界,謂地、水、火、風、空界應知。
 此處文中的五界,是指地、水、火、風、空這五種應當了知。
酉二、明斷未斷2 戌一、標
 第二科明斷未斷,說明內凡位的凡夫已斷及未斷的煩惱,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已斷未斷煩惱。
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
 欲界內凡位的凡夫依止思惟簡擇的智慧力量,能由觀身不淨而遠離地水火風空五界的貪煩惱,但只是暫時伏斷現行,因欲貪種子還未能永斷,若遇強大所緣境現前時,還是會生起貪煩惱。加行位凡夫最多能伏斷煩惱的現行,但還沒有能力斷除煩惱種子。
 〈本地分•聲聞地〉卷23說:「思擇力所攝根律儀者,謂於境界深見過患,不能於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
戌二、釋
 第二科釋,接著解釋。
於未來世不希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
 此時行者由循身觀的增上力,對於來生的五蘊色身不會有後有愛的希望,對於現世的五蘊色身也不會耽湎愛著,這只是伏斷現行,名已離貪。但是如果所緣境太強大,因尚未永遠斷除煩惱種子的緣故,煩惱還是會生起現行,名於所緣猶未能斷。
酉三、結應修治
 第三科結應修治,結說內凡位凡夫應再修行對治上位所應斷的煩惱。
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脫為增上力;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緣未能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
 內凡位的凡夫行者對於地水火風空五界的貪煩惱已經遠離,能暫時伏斷現行,由內心中依止奢摩他,以強大心解脫增上力的緣故,使令行者能遠離下界的貪煩惱,內心得部分清淨。然而由於煩惱種子還未能完全斷除之故,當強大所緣境現前時還是會生起煩惱現行,是故行者應更繼續修習對治有餘更微細的上位煩惱。
申二、住循受觀2 酉一、明斷未斷2 戌一、總標簡
 第二科住循受觀,說明住循受觀,分二科;第一科明斷未斷,說明內凡位凡夫已斷及未斷的煩惱,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簡,總相標示簡別凡夫依循受觀已斷未斷的煩惱。
從此已後,於六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循受觀。彼如前說,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遠離貪。
 住循身觀之後,內凡位凡夫行者對於眼觸見色、耳觸聞聲、乃至意觸知法等六觸處所攝的六受身境界,作無顛倒、正確的觀察。於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當中住循受觀,一次次反覆的觀察受。如前所說,依止思惟簡擇的智慧力量,於種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的境界也能遠離貪等煩惱。
《披》彼如前說依思擇力者:謂如前說,心、慧解脫為增上力,能起如理加行故。
 如前所說,由於心解脫為增上力、慧解脫為增上力,即依止奢摩他、毗鉢舍那故,能生起智慧作如理作意的加行。
歷觀緣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
 行者歷經觀察諸受是由緣所生諸行,是無常性,仗因託緣而起,剎那生滅,即如前說,由內心中依止奢摩他、毗鉢舍那,以強大心解脫、慧解脫為增上力的緣故,使令行者能暫時伏斷由受所生的煩惱現行,內心得部分清淨;但因煩惱種子還未能永斷,若強大所緣受境界現前時,還是會生起煩惱現行。
《披》即如前說者:謂如前說:未能永害彼隨眠故。
 即如前說方面:是指如前面所說,內凡位的凡夫還未能永遠斷除煩惱種子。
戌二、隨難釋
 第二科隨難釋,隨比較困難的地方作解釋。
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慧解脫為增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相應所有善受,於一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住。
 內凡位凡夫行者依思擇力如理作意作觀時,由毗鉢舍那慧解脫的增上力,對無明煩惱現行已能遠離,正念生起當下無明即滅,這時於諸受作如理思惟,依止諸明相應觸所生如理作意相應的所有善受,能於一切受所生的雜染,皆悉厭離棄捨而住。
 雖行者尚未入聖位,但有強大慧觀現前時,也能暫伏煩惱現行,於諸受生起時具足正念,能如聖人般有如理相應的善受,能厭離諸受,不於諸受生諸煩惱。
酉二、結應修治
 第二科結應修治,結說內凡位凡夫應再修行對治上位所應斷的煩惱。
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為緣起貪已遠離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永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
 由於內凡位的凡夫行者能暫時伏斷煩惱現行,以無明相應觸所生受為緣所起貪煩惱,已能遠離的緣故,名得清淨。雖然能得部分清淨,然而只是伏斷現行,於煩惱種子尚未永遠斷除,若強大所緣境界現前時,還是會生起煩惱現行,是故行者於有餘上位所應斷的煩惱,應更繼續修習對治。
申三、住循心法觀3 酉一、總標
 第三科住循心法觀,說明住循心法觀,進一步觀察心與法,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示出循心法觀的內容。
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倒觀察,俱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
 內凡位的凡夫行者從修習循受觀(受念住)以後,接著對於十八意行應修習無顛倒的觀察,同時觀察心與法,觀能緣的心無常、觀所緣的法無我,同時安住於循心觀與循法觀。
 行者各於眼觸見色、耳觸聞聲、乃至意觸知法等六觸處上,觀有喜、憂、捨三受住,此六喜觀、六憂觀、六捨觀,合計共有十八種,是名十八意行。
酉二、別釋2 戌一、於心住循心觀2 亥一、釋相2 天一、思惟妙捨
 第二科別釋,各別的解釋循心觀與循法觀,分二科;第一科於心住循心觀,說明如何於心住循心觀,又分二科;第一科釋相,解釋循心觀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思惟妙捨,思惟即使再微妙的受也應棄捨。
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有寂靜解脫,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捨起諸意行。
 行者作如是思惟:這十八意行最第一方面,是指諸所有寂靜解脫,即超過各種色界定,在於無色諸定。於此能隨順捨受生起各種意行的分別。
天二、思令清淨
 第二科思令清淨,思惟使令這一念捨受相應的心清淨。
復作是思:若我依此勝妙意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捨而不憶。
 行者又進一步作如是思惟:如果我依止這微妙殊勝的無色界意行,對於這樣或因入於無色定,或因於無色界天受生所感得清淨捨受相應的境界,生起耽著、繫縛、憶念,我的內心便會因此愛著而成染汙。如是這樣思惟,了知愛著無色意行的過失以後,即能棄捨這種殊勝的捨受,不再憶念。
亥二、結名
 第二科結名,結說名稱。
是名於心住循心觀。
 是名於心住循心觀。
戌二、於法住循法觀
 第二科於法住循法觀,說明如何於法住循法觀。
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法住循法觀。
 行者又於無色界的諸處觀察無常性,觀察無色界的捨受也是由緣而生的諸行,仗因託緣而起,剎那生滅,是無常性,是名於法住循法觀。
酉三、結簡
 第三科結簡,結說簡別已住循心法觀的凡夫行者,已斷及未斷的煩惱。
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已離貪故,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說。
 行者於那時,心住於循心法觀,依思擇力如理作意,於三想定,即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以及最高的非想非非想處定,已能遠離愛取,名於想界(指三想定)及行界(非想非非想處定所有諸行)亦得遠離,餘如前所說,內凡位凡夫只是能伏斷對無色界禪定捨受的貪煩惱現行,尚未能斷除其煩惱種子。
 《瑜伽論記》卷24:「聖人所得非想能斷貪種;凡夫之人所得非想,但伏彼貪不能永斷,故言餘第一有已離貪等。」聖人所得的非想非非想處定能斷貪煩惱種子;凡夫所得非想非非想處定,只能伏貪煩惱現行,不能永斷種子,凡夫相對於聖人而言,名餘,是故說「餘第一有已離貪」。
《披》於三想定等者:前三無色,名三想定。非想非非想處生本諸行,名第一有。於此二種已離貪故,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然未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由是故言餘如前說。
 前三種無色界,名三想定。非想非非想處由緣所生本有諸行,故名第一有。行者對於這二種都已離貪煩惱現行,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想界是指無色界前三處的三想定,行界是指非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
 內凡位的凡夫觀察至三界最高的處所,縱使斷了上界捨受相應的欲貪現行,然而因尚未能永害欲貪煩惱種子,名於所緣猶未能斷,由於這樣的緣故,說「餘如前說」。
未二、有學位
 第二科有學位,說明有學位修四念住觀的情形。
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為欲證會學心解脫,復於一切身受心法,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捨,不起加行,謂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
 如是內凡位行者在正加行所攝的異生地境界當中,觀察三界眾生的身受心法,清淨修治這一念心之後,為了能體會親證有學聖者的心解脫,進一步成就聖人解脫煩惱的殊勝境界,又進一步以一切身受心法為所緣境,觀察此中唯有法、都無有常住不變異的我。
 不論是身體、感受,或內心所緣的一切法相、境界,都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於一切有,欲有、色有、無色有,深刻的由內心中生起厭離棄捨,不起加行,不再執著思考我這一生壽盡,將來是有生命?或是人死如燈滅,將來我會斷滅?如實了知身受心法當中沒有所謂的有者、無者,既然無我,更遑論我是有、或是無,由此斷除分別起的常見、斷見。
 有學聖者已能親證身受心法都是無我的,斷除分別起的我見煩惱種子。
未三、無學位
 第三科無學位,說明無學阿羅漢修四念住觀的情形。
彼由如是如實知故,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脫。
 有學聖者因為修習這樣的四念住觀,如實了知身受心法無我、無我所,漸漸的能斷除於見道所應斷、修道所應斷的三漏(煩惱),即欲漏、有漏、無明漏,將三界所有俱生起煩惱完全斷除,心得成就解脫功德。
《披》漸於見修所斷三漏者:欲漏、有漏、無明漏,是名三漏。處擇攝說:諸欲界繫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說名欲漏。諸色無色二界所繫一切煩惱,唯除無明,說名有漏。若諸有情,或未離欲、或已離欲,除諸外道所有邪僻,分別愚癡所生惡見蔽覆其心;依此惡見,於彼諸欲一分尋求、一分離欲,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於彼三界所有無智,總攝為一,立無明漏。(陵本八十九卷六頁6733
 欲漏、有漏(色無色界煩惱)、無明漏(三界的無明,不知三界的境界都是無我的),是名三漏。
 依〈攝事分〉卷89處擇攝安立三種漏:所有欲界的煩惱,除了無明以外,其他由欲引起的煩惱,說名為欲漏。諸色界、無色界所繫縛的一切煩惱,除了無明以外,其它對於禪定的愛見慢疑等煩惱,說名為有漏。
 若諸有情,或未離欲,即指欲界有情;或已離欲,即指色、無色界有情,欲漏、有漏這二類煩惱簡除外道所有邪惡不正、分別愚癡所生、障覆其心的惡見;依此惡見,如五現法涅槃論者,一分主張於現在之五欲自恣受樂,以此欲界受樂即為涅槃,因而尋求諸欲樂;另外四種主張色界初禪天、二禪天、三禪天、四禪天即為涅槃,因而追求離欲的色界定為究竟;乃至非有想非無想論者,由非有想非無想論門生起無明,執為解脫,而追求非想非非想處定。如是外道於三界無智所生的惡見,總攝為一種,安立為無明漏。如〈攝事分〉卷89,2645頁所說。
得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時,依諸漏盡所獲盡智為最第一。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
 行者證阿羅漢果成就煩惱盡除的智慧,觀察這一生結束將入無餘依涅槃,一切未來諸受不復流轉。此不流轉是由於未來不再受生,身滅故,色受想行識已經不再相續,行者於此時,依諸煩惱盡除所獲盡智,是最究竟、最為殊勝第一的境界。
 有學聖者及凡夫的智慧還有雜染,凡夫分別起、俱生起的煩惱種子皆未斷,有學聖者尚餘俱生起的煩惱種子未斷,雖有智慧,仍有染汙,今行者所得阿羅漢果,決定已無任何染垢種子。
巳二、料簡依處2 午一、成就第一4 未一、慧依處
 第二科料簡依處,再簡別阿羅漢的四種依處,分二科;第一科成就第一,說明無學於四種依處成就第一,這四種依處也是成就沙門義的功德,分四科;第一科慧依處,說明阿羅漢的慧依處。
又即此慧,於諸煩惱斷滅諦中,以寂靜行攀緣而住,暫時失念亦不能動。
 又即此阿羅漢的盡智,於諸愛見煩惱斷除的滅諦功德中,內心唯以寂靜行攀緣而住,完全沒有煩惱,即使暫時的失念也不能動搖寂靜而生煩惱。阿羅漢成就六恆住,於一切時安住最上捨,不像初果、二果、三果還有暫時失念的情形。
未二、諦依處
 第二科諦依處,說明阿羅漢的諦依處。
如是所有心、慧解脫,不為忘念之所陵雜。如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滿,故諦依處成就第一。
 如是阿羅漢所有的心解脫、慧解脫,不被忘失正念之所凌亂夾雜。如前所說凡夫異生位,以及初果、二果、三果的有學聖者,由於尚有忘失正法的緣故,智慧未能恆緣真實義,故所親證的真實義還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切二六時中,所緣皆如諸法的真實性,其所親證的真實義圓滿,故說諦依處成就第一。
未三、捨依處
 第三科捨依處,說明阿羅漢的捨依處。
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第一。
 由於阿羅漢入無餘依涅槃,能棄捨一切依止處的事,將色受想行識完全棄捨,是捨的最高境界,是故說於捨依處也是成就第一。
未四、寂依處
 第四科寂依處,說明阿羅漢的寂依處。
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善修道。非如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
 所有聖道果集聚方能成就阿羅漢果,名善修道,善巧修學聖道。不像凡夫及諸多的有學,尚有分別起或俱生起的煩惱未斷,阿羅漢已勤修聖道,於所餘結及所餘事皆棄捨無餘,故說於寂依處成就第一。
午二、問答因緣2 未一、問
 第二科問答因緣,以問答因緣說明阿羅漢為何是四種依處第一,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出問題。
問:何因緣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說為第一,非在異生及有學位?
 問:是什麼因緣,四種依處只有在無學阿羅漢位才說是最究竟圓滿的第一?而不是在凡夫的異生位以及初果、二果、三果的有學位?
未二、答2 申一、一切位相2 酉一、料簡差別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一切位相,說明異生、有學、無學一切位次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料簡差別,思惟簡別無學聖者與異生、有學之間的差別。
答:在此位中,微細淋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多,有學位中少可知有。
 答:在此無學阿羅漢位中,連微細難識的軟品煩惱也都不可知、不可得,更何況有中品、上品的煩惱?在凡夫位煩惱流漏的情形非常多,尚未圓滿的有學聖者有少分可知的煩惱流漏。
酉二、釋名淋漏
 第二科釋名淋漏,解釋什麼稱作淋漏。
此中何等名為淋漏?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
 此處文中什麼名為淋漏?應當了知如前所說諸動念掉舉等,行住坐臥中有時忘失正念、忘失聖言,煩惱出現,說名淋漏。
《披》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者:前說異生及有學位,諦不圓滿,有忘失法,心、慧解脫為所陵雜,故有動舉。等言,等彼有學、異生諸慧依處未能無垢。如是一切說名淋漏。
 前說凡夫與有學聖者,所證真實義尚未圓滿,有時忘失正念,心解脫與慧解脫為失念所凌亂夾雜,是故有動念掉舉的煩惱出現,寂靜不能恆常相續。等字,是指包括有學、異生的慧依處尚未能將三界的煩惱全部斷除,如是這一切未能無垢、仍有動舉的情形說名淋漏。
申二、無學位相3 酉一、永斷淋漏
 第二科無學位相,說明無學位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永斷淋漏,永遠斷除淋漏。
於彼一切皆永斷故,趣向圓滿牟尼性故,說名牟尼最極寂靜。
 阿羅漢對一切的淋漏都已永遠斷除,不會有忘失正念的情形,能趣向圓滿的牟尼性,說名牟尼最極寂靜。牟尼是寂靜義。阿羅漢心很寂靜,沒有煩惱的動搖,也名牟尼。
酉二、盡苦邊際
 第二科盡苦邊際,阿羅漢將所有的苦都已斷除。
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後生老死苦永止息故。
 又阿羅漢愛見煩惱都已斷除,永遠斷除將來受生之因,於初生時的生苦、中間的愛別離苦、怨憎會苦、老苦、病苦等、後時的死苦,種種的苦永遠停止息滅,稱作盡苦邊際。
 這是指未來果報不相續來說的,前面永斷淋漏是盡智,此處盡苦邊際屬於無生智。
酉三、行住永寂
 第三科行住永寂,阿羅漢行住坐臥一切時安住最上捨,永遠寂靜,成就六恆住的功德。
現法行時,於諸世法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又於住時,不悅諠雜永寂止故。
 阿羅漢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於外出托缽等的行時,對於得、譽、稱、樂的四種貪愛,內心不起煩惱,永寂靜故;對於不得、毀、譏、苦的四種可瞋境界出現時,內心也是永遠寂靜。又在安住時,阿羅漢也不歡喜與非梵行者雜住的諠雜,內心恆常安住在第一諦,已無戲論,永遠寂止故。
《披》於諸世法等者:世法有八,謂得、不得、若譽、若毀、稱、譏、苦、樂。於中若得、若譽、若稱、若樂,能起貪愛;不得、若毀、若譏、若苦,能起瞋恚。於此一切皆永寂靜,故作是說。
 於諸世法方面:是指世間八法,所謂得、不得、若譽、若毀、稱、譏、苦、樂。
 得是指得到利,不得是衰;譽是在背後稱讚,毀是在背後詆毀;稱是當面稱讚,譏是當面諷刺;苦樂是苦受、樂受。於中,若得、若譽、若稱、若樂是快樂的境界,能令眾生生起貪愛心;不得、若毀、若譏、若苦是苦惱的境界,能令眾生生起瞋恚心。然而阿羅漢對於這八種境界,一切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的世間八法皆永遠不起貪愛與瞋恚,永遠寂靜,因此作這樣說。
 以上論文相應經典是《中阿含經》根本分別品的《分別六界經》,由於內容較長故分段顯示。
《中阿含經》卷第四十二(162)根本分別品分別六界經第一(第四分別誦)
 我聞如是: [0690a20] 一時,佛遊摩竭[18]陀國,往詣王舍城宿。於是,世尊往至[19]陶家,語曰:「陶師!我今欲寄陶屋一宿,汝見聽[20]耶?」 [0690a22] 陶師答曰:「我無所違。然有一比丘先已住中,若彼聽者,欲住隨意。」
 [0690a24] 爾時,尊者[21]弗迦邏娑利先已在彼住陶屋中。於是,世尊出陶師家入彼陶屋,語尊者弗迦邏娑利曰:「比丘!我今欲寄陶屋一宿,汝見聽耶?」 [0690a27] 尊者弗迦邏娑利答曰:「君!我無所違。且此陶屋草[22]座已敷,君欲住者,自可隨意。」
 [0690a29] 爾時,世尊從彼陶屋出外洗足訖,還入內,於草座上敷尼師[23]檀,結跏趺坐,竟夜默然[24]靖坐定意,尊者弗迦邏娑利亦竟夜默然靖坐定意。彼時,世尊而作是念:「此比丘住止寂[25]靖,甚奇!甚特!我今寧可問彼比丘:『汝師是誰?依誰出家學道受法?』」 [0690b06] 世尊念已,問曰:「比丘!汝師是誰?依誰出家學道受法?」 [0690b07] 尊者弗迦邏娑利答曰:「賢者!有沙門瞿曇釋種子,捨釋宗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覺無上正盡覺,彼是我師,依彼出家學道受法。」 [0690b10] 世尊即復問曰:「比丘!曾見師耶?」 [0690b11] 尊者弗迦邏娑利答曰:「不見。」 [0690b12] 世尊問曰:「若見師者,為識不耶?」 [0690b12] 尊者弗迦邏娑利答曰:「不識。然,賢者!我聞世尊、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彼是我師,依彼出家學道受法。」 [0690b16] 彼時,世尊復作是念:「此族姓子依我出家學道受法,我今寧可為說法耶?」
 [0690b18] 世尊念已,語尊者弗迦邏娑利曰:「比丘!我為汝說法,初善、中善、竟亦善,有義有文,具足清淨,顯現梵行,謂分別六界,汝當諦聽,善思念之。」 [0690b21] 尊者弗迦邏娑利答曰:「唯然。」
 佛遊行摩竭[18]陀國,至陶師家掛單時,得遇與尊者[21]弗迦邏娑利同房共宿。尊者[21]弗迦邏娑利是依止佛陀出家的內法沙門,但未曾見過佛陀,不識現前的佛面。佛見其修持禪定已甚有程度,特為其開示廣說法要。以上說明此經緣起。
 [0690b22] 佛告彼曰:「比丘!人有六界聚、六觸處、十八意行、四住處。若有住彼,不聞憂慼事,不聞憂慼事已,意便不憎、不憂、不勞,亦不恐怖。如是有教,[26]不放逸慧,守護真諦,長養[27]惠施。比丘!當學最上,當學至寂,分別六界。如是,比丘![28]人有六界聚,此說何因?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比丘!人有六界聚者,因此故說。
 此經佛陀開示六界聚、六觸處、十八意行、四住處。四住處即是論文所說成就沙門義的四種依處:慧依處、諦依處、捨依處、寂依處。此段經文中的「不放逸慧」即是慧依處;「守護真諦」是諦依處;「長養惠施」是捨依處;「當學至寂」是寂依處。
 首先佛教導弟子修界差別觀,觀察人身是由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和合,假名稱作人,所以人有六界聚。即是論文所說修循身觀的身念住內容。
 [0690b29] 比丘!人有[29]六觸處,此說何因?謂比丘眼觸見色,耳觸聞聲,鼻觸[30]嗅香,舌觸嘗味,身觸覺觸,意觸知法。比丘!人有六觸處者,因此故說。比丘!人有[31]十八意行,此說何因?謂比丘眼見色,[32]觀色喜住,觀色憂住,觀色捨住,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觀法喜住,觀法憂住,觀法捨住。比丘!此六喜觀、六憂觀、六捨觀,合已十八行。比丘!人有十八意行[33]者,因此故說。
 此段經文佛陀開示六觸處,由觸會生受,即是論文所說修循受觀的受念住內容,行者應「於六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
 修習循受觀以後,接著開示十八意行,即是論文所說修循心法觀的心念住、法念住內容,行者應「於十八意行無倒觀察,俱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
 [0690c09] 比丘!人有[34]四住處,此說何因?謂真諦住處、慧住處、施住處、息住處。比丘!人有四住處者,因此故說。
 經文中所開示真諦住處、慧住處、施住處、息住處四種住處,即是論文中所說慧依處、諦依處、捨依處、寂依處,四種依處。
云何比丘不放逸慧?若有比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地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髮、毛、爪、齒、[35]麤細膚、皮、肉、骨、筋、腎、心、肝、肺、脾、大腸、𦝩、糞。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堅,堅性住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地界也。比丘!若有內地界及外地界者,彼一切總說地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地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0690c20] 復次,比丘不放逸慧。若有比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36]水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腦[37]膜、眼淚、汗、涕、唾、膿、血、肪、髓、[38]涎、[39]淡、小便,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水,水性潤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水界也。比丘!若有內水界及外水界者,彼一切總說水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水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0691a04] 復次,比丘不放逸慧。若有比丘分別此身界,今我此身有內火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熱身、暖身、煩悶身、溫[1]莊身,謂消飲食,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火,火性熱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火界也。比丘!若有內火界及外火界者,彼一切總說火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火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0691a13] 復次,比丘不放逸慧。若有比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風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上風、下風、脇風、掣縮風、蹴風、非道風、節[2]節風、息出風、息入風。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風,風性動內,於生所受,是謂比丘內風界也。比丘!若有內風界及外風界者,彼一切總說風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風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0691a22] 復次,比丘不放逸慧。若有比丘分別身界,今我此身有內空界而受於生,此為云何?謂眼空、耳空、鼻空、口空、咽喉動搖,謂食噉[3]含消,安徐咽住,若下過出。如斯之比,此身中餘在內,內所攝空,在空不為肉、皮、骨、筋所覆,是謂比丘內空界也。比丘!若有內空界及外空界者,彼一切總說空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心不染著於此空界,是謂比丘不放逸慧。
 此段經文佛陀開示如何依止不放逸慧,修循身住,觀察內身中地、水、火、風、空界各界的相貌,詳細說明循身觀的內容,引導比丘解脫於色身(五界)的執著。
 [0691b02] 比丘!若有比丘於此五界知其如真,知如真已,心不染彼而解脫者,唯有餘識,此何等識?樂識、苦識、喜識、憂識、捨識。
 比丘![4]因樂更樂故生樂覺,彼覺樂覺,覺樂覺已,即知覺樂覺。若有比丘滅此樂更樂,滅此樂更樂已,若有從樂更樂生樂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
 比丘!因苦更樂故生苦覺,彼覺苦覺,覺苦覺已,即知覺苦覺。若有比丘滅此苦更樂,滅此苦更樂已,若有從苦更樂生苦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
 比丘!因喜更樂故生喜覺,彼覺喜覺,覺喜覺已,即知覺喜覺。若有比丘滅此喜更樂,滅此喜更樂已,若有從喜更樂生喜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
 [0691b16] 比丘!因憂更樂故生憂覺,彼覺憂覺,覺憂覺已,即知覺憂[5]覺。若有比丘滅此憂更樂,滅此憂更樂已,若有從憂更樂生憂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
 比丘!因捨更樂故生捨覺,彼覺捨覺,覺捨覺已,即知覺捨[6]覺。若有比丘滅此捨更樂,滅此捨更樂已,若有從捨更樂生捨覺者,彼亦滅息止,知已冷也。
 比丘!彼彼更樂故生彼彼覺,滅彼彼更樂已,彼彼覺亦滅,彼知此覺從更樂,更樂本,更樂習,從更樂生,以更樂為首,依更樂行。
 比丘解脫於地等五界的執著後,佛陀進一步開示如何觀識界,可以說是更詳細的說明如何觀十八意行。文中「更樂」是觸,「更樂本」是指以觸為根本,「更樂習」是從觸所熏習的,「更樂生」是從觸所生的,這些諸受都是以觸為首,依觸而活動的。觀察由樂、苦、喜、憂、捨觸會生樂、苦、喜、憂、捨受,思惟諸觸所生受不是我、我所,若滅除諸觸生受,也能寂滅止息對於諸受的愛著,煩惱也即寂靜止息。
 [0691b27] 比丘!猶如火母,因鑽及人方便熱相故,而生火也。比丘!彼彼眾多林木相離分散,若從彼生火,火數熱於生數受,彼都滅止息,則冷樵木也。如是,比丘!彼彼更樂故生彼彼覺,滅彼彼更樂故彼彼覺亦滅,彼知此覺從更樂,更樂本,更樂習,從更樂生,以更樂為首,依更樂行。若比丘不染此三覺而解脫者,彼比丘唯存於捨,極清淨也。比丘!彼比丘作是念:『我此清淨捨,移入無量空處,修如是心,依彼、住彼、立彼、緣彼、繫縛於彼。我此清淨捨,移入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修如是心,依彼、住彼、立彼、緣彼、繫縛於彼。』
 [0691c10] 「比丘!猶工[7]煉金上妙之師,以火燒金,鍛令極薄,又以火[8]燷,數數足火熟煉令淨,極使柔軟而有光明。比丘!此金者,於金師以數數足火熟煉令淨,極使柔軟而有光明已,彼金師者,隨所施設,或[9]縺繒綵,嚴飾新衣,指[10]鐶、臂釧、瓔珞、寶鬘,隨意所作。如是,比丘!彼比丘作是念:『我此清淨捨移入無量空處,修如是心,依彼、住彼、立彼、緣彼、繫縛於彼。我此清淨捨移入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修如是心,依彼、住彼、立彼、緣彼、繫縛於彼。』
 此時比丘已能伏斷下界煩惱的現行,解脫欲界、色界的動舉,乃至最後唯存於無色界的清淨捨。修四空定時都是捨受相應,心能安住在清淨的境界。即是論文中所說:「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有寂靜解脫,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捨起諸意行。」
 [0691c21] 彼比丘復作是念:『我此清淨捨,依無量空處者,故是有為。若有為者,則是無常,若無常者,即是苦也。若是苦者,便知苦,知苦已,彼此捨不復移入無量空處。我此清淨捨,依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者,故是有為。若有為者,則是無常,若無常者,即是苦也。若是苦者,便知苦,知苦已,彼此捨不復移入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比丘!若有比丘於此四處以慧觀之,知其如真,心不成就,不移入者。彼於爾時不復有為,亦無所思,謂有及無,彼受身最後覺,則知受身最後覺,受命最後覺,[1]則知受命最後覺,身壞命終,壽命已訖,彼所覺一切滅息止,知至冷也。
 在這之前,比丘還是加行位凡夫修的四空定,此時如理作意思惟這清淨捨還是有為的,有為法都是無常的,無常即是苦,雖此境界很清淨,仍應棄捨。不再執著捨是最殊勝的,才可以斷除對捨受的執著,成就聖道。
 此段經文即是論文所說行者復於無色界四定處觀無常性,如實了知身受心法無我、無我所,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脫。得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
 此時行者依止四念住,修行圓滿證得無學果位,壽盡入無餘依涅槃。
 [0692a06] 比丘!譬如燃燈,因油因炷,彼若無人更增益油,亦不續炷,是為前已滅訖,後不相續,無所復受。如是,比丘!受身最後覺,則知受身最後覺,受命最後覺,則知受命最後覺,身壞命終,壽命已訖,彼所覺一切滅息止,知至冷也。比丘!是謂比丘第一正慧,謂至究竟滅訖,漏盡比丘成就於彼,成就第一正慧處。比丘!此解脫住真諦,得不移動,真諦者,謂如法也,妄言者,謂虛妄法。比丘!成就彼[2]第一真諦處。 [0692a15] 比丘!彼比丘施[3]說施若本必有怨家,彼於爾時放捨、吐離、解脫、滅訖。比丘!是謂比丘第一[4]正惠施,謂捨離一切世盡,無欲、滅、息、止,比丘成就於彼,成就第一惠施處。比丘!彼比丘心為欲、恚、癡所穢,不得解脫。比丘!此一切婬、怒、癡盡,無欲、滅、息、止,得第一[5]息。比丘!成就彼者成就第一息處。
 此段經文佛陀開示,若行者得證無學阿羅漢果位,即成就第一的正慧處、真諦處、惠施處、息處,即是論文「料簡依處」中所說阿羅漢的慧依處、諦依處、捨依處、寂依處皆為成就第一。
 [0692a22] 比丘!我者是自舉,我當有是亦自舉,我當非有非無是亦自舉,我當色有是亦自舉,我當無色有是亦自舉,我當非有色非無色是亦自舉,我當有想是亦自舉,我當無想是亦自舉,我當非有想非無想是亦自舉。是貢高、是憍慠、是放逸,比丘!若無此一切自舉、貢高、憍慠、放逸者,意謂之息。比丘!若意息者,便不憎、不憂、不勞、不怖。所以者何?彼比丘成就法故,不復有可說憎者。若不憎則不憂,不憂則不愁,不愁則不勞,不勞則不怖,因不怖便當般涅槃,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此段經文佛陀開示,若行者得證無學阿羅漢果位,已如實知無我、無我所,所有俱生起我執煩惱皆已斷盡,無有一切自舉、貢高、憍慠、放逸的煩惱,即是論文所說「在此位中,微細淋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論文又總結說明無學聖者有永斷淋漏、盡苦邊際、行住永寂的三種相貌。
 [0692b05] 說此法已,尊者弗[6]迦邏娑利遠塵離垢,諸法[7]法眼生。於是,尊者弗迦邏娑利見法得法,覺白淨法,斷疑度[8]惑,更無餘尊,不復由他,無有猶豫,已住果證,於世尊法得無所畏,即從[9]坐起,稽首佛足,白曰:「世尊!我悔過。善逝!我自首。如愚如癡,如不定,如不善解,不識良田,不能自知。所以者何?以我稱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為[10]君也。唯願世尊聽我悔過,我悔過已,後不更作。」
 [0692b14] 世尊告曰:「比丘!汝實愚癡,汝實不定,汝不善解,謂稱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為君也。比丘!若汝能自悔過,見已發露,護不更作者,比丘!如是則於聖法、律中益而不損,謂能自悔過,見已發露,護不更作。」
 [0692b18] 佛說如是。尊者弗[11]迦邏娑利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尊者[21]弗迦邏娑利聽聞佛開示後,親身體驗到無我的正法,即證初果。覺悟白淨,斷除對於三寶四諦的疑惑,了解除了三寶以外,世界上沒有更尊貴的對象,一點也不會猶豫不決,了知自己再相續精進一定會得阿羅漢果。隨即起身向佛懺悔先前不識佛面、不識良田、不能自知的過失。
 佛陀慈悲接受他的懺悔,並勉勵他見已發露,護不更作。尊者弗[11]迦邏娑利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丑三、喜樂2 寅一、標列七法
 第三科喜樂,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初別頌下,第二句「喜樂一切法」的喜樂,說明行者所應修習的七種法,若此七法修學有成,能得到清淨相應的喜樂乃至漏盡的利益,而不會有煩惱、憂苦,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七法,標列出知法、知義、知時、知量、知眾、自知、知尊卑等七種法。
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由七因緣,當知建立七種正法。何等為七?一、聞所成作意所緣故;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故;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四、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五、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他得故;六、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
 其次,依止修所有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圓滿增上,有強大的力量推動自己去修這七種法。由七因緣應當了知建立七種正法,是哪七種?
 一、聞所成的作意所緣故(知法):知法是行者首要的修學,由聞慧成就世間的正見。
 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故(知義):僅聽聞佛法還不夠,仍需常常靜坐思惟所聞的佛法義理,及透過修止觀成就如理作意思惟所緣的境界,才能進一步通達真實義。
 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知時):以聞、思、修慧三種如理作意,於修止觀加行時,知心掉舉散亂,應該修止;惛沈睡眠時,應該修舉;若不惛沈、不散亂,應修平等捨。能善用其心,知道此時應如何來調整自己的心行。
 四、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知量):於飲食或衣服等資生具,皆能知量受用,飲食本身是一種雜染的因緣,應避免於可愛境生起貪著心,或於不可愛境生瞋恚心,影響修行,令生死因緣不斷相續,也不為惡緣侵損依止,遠離自苦行邊受諸飲食,身得安住,堪任有力修斷。
 五、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他得故(知眾):乞食時,正求財法,知道施主的心情,是否對三寶有信心等,勿令眾生對三寶生起譏嫌、毀謗。
 六、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自知):證果時要遠離增上慢,慎勿錯認消息,將所證的禪定誤認為是證得聖道,即使證得禪定都不應生起慢心而四處宣揚,因為禪定很容易破壞退失,內心生起增上慢的過失,會破壞自己往昔所修的善品功德。
 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知尊卑):對於其他有情也不應錯看,於有修有證,或是欺誑的汙道沙門,能善分別可供養、不可供養的補特伽羅,要以智慧簡擇,以避免追隨對方學習而有失壞的過失。
《披》當知建立七種正法者:聞所成地說:又有七種第一義法涅槃品法,能令正法無退久住。一、聞所成慧;二、思所成慧;三、修所成慧;四、不為惡緣侵損依止;五、正求財法;六、無增上慢;七、於可供養、不可供養補特伽羅,能善揀擇此可供養,此不可供養。(陵本十四卷二十二頁1265)當知是名七種正法。由聞所成作意所緣,建立第一聞所成慧;由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建立第二、第三思所成慧、修所成慧。由三作意加行時差別,建立第四不為惡緣侵損依止。於所食等及受取中善知其量,名善通達受用財及遍受用財;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及於沙門眾受用財法,名從他得;由是二種因緣,建立第五正求財法。由於究竟離增上慢,無有失壞,建立第六無增上慢。由於他所離增上慢,無有失壞,建立第七於可供養、不可供養補特伽羅,能善揀擇此可供養,此不可供養。
 當知建立七種正法方面:在〈本地分‧聞所成地〉卷14說:又有七種第一義法,是最殊勝、究竟可成就涅槃,此七種法的功德能令正法無退久住。
 一、聞所成慧,於三藏十二分教或善知識處,因聞、依聞、由聞,而對所聽的法義正確理解,以此建立的智慧。其中,二乘的聞所成慧,主要依內明成就,而大乘的聞所成慧,範圍較廣,必須通達五明處。
 二、思所成慧,指聽聞之後,再正確的思惟法義,進而能夠善解佛法理趣的智慧。
 三、修所成慧,透過修行,真實能令行者從有漏進入無漏的智慧。聞思修三法缺一不可,若能成就,能令正法無退久住。
 四、不為惡緣侵損依止,依止是指自己的身體,應避免種種導致果報體受到侵損的惡因緣。例如遵守交通規則,減少因意外事故導致身體受傷而無法修行的情形。身體康強,不為惡緣侵損,是修行很重要的條件。
 五、正求財法,必須正確的追求財富及佛法,須安住正命,於法也應正求。正求法是對於善說法猛利愛重,欲求多聞無有厭足,如不以高慢心輕視說法者等,聞法時是真心求法,包括內心的意樂、外相的威儀都要正確。
 六、無增上慢,對於教理或修行境地未得未悟時,不起高傲自大之心,仍能繼續學習佛法,以遠離未得謂得、未獲謂獲、未觸謂觸、未證謂證等增上慢。於究竟時能內離增上慢,無有失壞故。
 七、於可供養、不可供養補特伽羅,能善簡擇此可供養,此不可供養,對應能知尊卑。能善巧圓滿簡擇有情,是可以供養,或是不可以供養,是否能令其減少惡法,增長善法等,能夠善分別。
 當知是名七種正法。現在將七法以對應說:由聞所成作意所緣,建立第一聞所成慧;由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建立第二、第三思所成慧、修所成慧。由三作意加行時差別,建立第四不為惡緣侵損依止。
 對於所受用的飲食、衣服能善知其量,名善通達受用財及遍受用財。
 從作官的剎帝利、掌管祭祀的婆羅門,以及其他的長者眾、出家眾來受用財法,名從他得。由是這二種因緣,是建立第五種正求財法。
 由於究竟離增上慢,無有失壞,是第六種於究竟時內離增上慢無失壞故。在修證時能遠離錯認消息的錯誤知見,建立第六無增上慢。
 由於所離增上慢,無有失壞,建立第七於可供養、不可供養補特伽羅,能善揀擇此可供養,此不可供養。這是說第七種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在其他有情那裡,也有修行的差別,或邪見的差別。
寅二、隨釋後五2 卯一、指釋初二
 第二科隨釋後五,接著解釋上述七法中的後五種,分二科;第一科指釋初二,指若詳釋初二種,如前已說。
此中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如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
 七法的後五種是從第三種開始算,此處先說第三及第四種,稱作解釋初二。
 據《瑜伽論記》解釋,第三種為「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以聞思修三慧作止觀作意的加行時,能明白何時該修止、何時該修舉、何時又該修捨,而《披尋記》解釋第三種為「修所成作意所緣」。
 其中,依諸止、舉、捨相來修習稱作知時,指能於適當的時間善用相應的所緣相而修,詳細的內容如〈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皆已分別過它的相貌。
《披》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等者:聲聞地說:於時時間修習止相,於時時間修習觀相,於時時間修習舉相,於時時間修習捨相。又能如實了知其止、止相、止時;了知其觀、觀相、觀時;了知其舉、舉相、舉時;了知其捨、捨相、捨時。(陵本三十一卷八頁2571)又三摩呬多地說:應時時間作意思惟奢摩他等差別之相,不應一向,乃至廣說。(陵本十三卷十一頁1110)如是辯相應知。
 此段引〈本地分‧聲聞地〉卷31,1025頁所說的「應時加行」作補充:行者在修止觀行時,於時時間能依自己的心行相狀而修習止、觀、舉、捨四種相。又能如實了知這止、觀、舉、捨四相的體性、所緣相與因緣相、以及適合修習的時機。由此充分掌握並常常運用,可幫助去除五蓋。
 又〈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3,458頁也說:應該時時間作意思惟奢摩他中,止、舉、捨等差別之相,不應該總是只修止、舉、捨其中一種,乃至廣說一向修的過患等,如前皆已別辯其相,對照應可了知。
 這樣的道理,於經中也可見一斑,如《雜阿含》第1247經說:「若比丘一向思惟止相,則於是處其心下劣。若復一向思惟舉相,則於是處掉亂心起。若復一向思惟捨相,則於是處不得正定、盡諸有漏。」由此可知善用其心、應時加行的重要。
食飲等義,如聲聞地應知差別。
 至於怎麼樣知量而食等義理,則如〈聲聞地〉或〈聲聞地〉的決擇中已詳說,應知其中的差別相。這可配合七法中的「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作理解。
《披》食飲等義如聲聞地應知差別者:聲聞地決擇中說:云何知量?謂於所食、所飲、所噉,乃至廣說。當知此中,略說二種斷隨順性。一、任持隨順性,二、精進隨順性。任持隨順性者,謂於所食、所飲、所噉、所嘗善知其量。精進隨順性者,謂於若行、若住,乃至廣說善知其量。(陵本七十一卷十頁5541)如是差別應知。
 〈聲聞地〉決擇中說:對於自己所食用的、所飲用的、所噉嚼的,乃至詳細說於勤精進等,都要適量。當知在此於食知量乃至於勤精進的知量中,略說可生起二種隨順斷除煩惱的特性。
 一、任持隨順性,由此於食知量的因緣,所食、所飲、所噉、所嚐,易正變熟,能任持自己的果報體少諸疾病,保持健康,有堪能性隨順修習加行。
 二、精進隨順性,由能於勤精進善知其量,了知於何等時、於何處所、於何等事應勤精進,可於應行時而行,乃至於應解睡眠時而解睡眠;精進隨順性也要善知其量。無論行住坐臥都要避免過與不及而應知量,如走路走過頭,太累無法靜坐。久坐不運動經行,氣血循環不好,腿與腳容易退化或生病。臥太久或睡不夠,都會影響健康與修行。乃至飲食等,都要善知其量,何時該走、何時候該住、或該坐、該臥等,都要善於觀察並掌握得當,讓自己的身心狀態能持續的精進,名精進隨順性。由此因緣,能對治精進修行時太過昏沈與太過掉舉的過失。這些在〈決擇‧聲聞地〉卷71,2207頁曾經討論過,其中的差別相對照那裡應可了知。另外,於食知量在〈聲聞地〉卷23也已說過。
卯二、別釋後三3 辰一、受用財法等6 巳一、受用財
 第二科別釋後三,再各別解釋七法中最後三種,分三科;第一科受用財法等,此可對應上述七法中的第五種(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他得故),此中等字還包括了乞食的行住坐臥乃至語默等事,又分六科;第一科受用財,說明出家行者所受用之財是從何而得。
又於此中受用財者,謂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
 又於此處文中的受用財方面,應知出家眾所受用的資生眾具等財物,是要從居士那裡乞得,對象包括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
巳二、受用法
 第二科受用法,說明何謂受用法。
受用法者,謂於沙門眾。
 受用法方面,說明行者所受用的法,是從出家眾那裡所習得,由親近善知識而聽聞、受用佛法。
巳三、應如是行
 第三科應如是行,說明應如是行。
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守諸根,善住正念。
 我應如是行方面,如果行者乞食或外出辦事時,應該依此而行:
 1、要善於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讓它暴露在有危險的地方,出門不要經過有惡象、惡狗、惡馬出現的危險之處。
 2、要善守諸根,外出時六根不可不斷的攀緣六境,對路上五光十色的店家或芳華年少的男女等,也不應駐足觀看;其實在資訊發達的時代,雖不出門,仍有太多因緣會動亂自己的內心,一旦面對手機、電腦,開機上網,很容易放任內心隨境攀緣,這件事應靠自制力來善守諸根。
 3、還要善安住於正念,無論外出與否,都應時常反觀自己這一念心是不是在正念上,還是在諸惡尋思、在戲論等種種不如理作意的境界中,要知道自己為什麼來出家?為什麼來修行?是想成就聖道、斷除煩惱、利益一切眾生,這上求下化的心情時刻都不能忘記。若能如此觀照自心並安住正念,能令內心獲得喜樂與平靜。
巳四、應如是住
 第四科應如是住,說明應如是住。
應如是住者,謂至門首,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
 應如是住方面,如到別人的門邊時,不論是到師父的寮房或到居士家裡,若敲門後,門內之人說現在不方便、暫時不能應許開門,則不應該強行進入。另外,敲門聲也不要過於急促,有些人敲門彷彿要人非開不可,令人感覺他內心十分急躁、瞋怒,這樣不好。敲門時應是一大二小,一重二輕,讓對方聽到即可。
 或是得以入內後,若房內的主人沒請你坐,不應該一進門就大喇喇的自行坐在椅子上,例如師長沒有交待可坐,即應站著受教。到居士家也一樣,不要隨便看到高座即入坐。因為有些座位是屋主不讓坐的,不應該亂坐。如果一去便坐在主人的位子,會很尬尷,可能使令主人不知道要坐哪裡,這都是生活須知。
巳五、應如是坐
 第五科應如是坐,說明應如是坐。
應如是坐者,謂不應寬縱一切身分,乃至廣說。
 應如是坐方面,指坐著時不應該放縱肢體而有鬆散歪斜的樣子,如伸懶腰一樣,上半身不可貼著椅背,雙腿不應張得太開或伸得太長,習慣打坐的人,有時慣於將腿張開,但也不要太狹,不要將雙腳夾太緊,這些動作都是不恰當的,應注意姿勢,將雙腳平放,臀部佔椅子的比例是前八後二,乃至詳細如〈聲聞地〉所說。
《披》乃至廣說者:謂如聲聞地說:不應翹足、不應交足、不太狹足、不太廣足,端嚴而坐。(陵本二十四卷十七頁2055)是名廣說應知。
 論中的「乃至廣說」方面:指如〈聲聞地〉說:行者坐姿的威儀,包括不應翹腳、不應雙腳交叉著坐、不應將雙腳夾得很緊、也不要張得太寬,應該保持端正莊嚴的姿勢而坐。這些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4,849頁的屈伸時已經說明過,是名詳細廣說應知。
 出家人對日常生活的威儀都需注意,因為端嚴的威儀能助人起敬、生信,反之,若師父連坐都沒有坐相,站也沒有站相,則易使眾生批評造業,更遑論引導對方進入佛門學習。
巳六、應如是語默2 午一、標列二相
 第六科應如是語默,說明應如是語默,包括應該怎麼說話、何時該說、何時又該靜默不語等,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二相,標列出語、默二相。
應如是語者,謂五種語。一、應時語,二、應理語,三、應量語,四、寂靜語,五、正直語。應如是默者,謂於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或違諍而住故,或延請故,或談論故。為待言終,所以宴默。
 應如是語方面,行者應說的話可歸納有五種語:
 一、應時語,於該說話時,能起言說而不靜默。
 二、應理語,所說的是合道理的語言。
 三、應量語,說話的量也要適當,如開示時要避免久說過量而讓人疲憊。
 四、寂靜語,所說的話不會引起煩惱。
 五、正直語,所言是直心而說的,發言純直,無有詭詐。
 應如是默方面,指在五種時機應當宴默不語:
 一、紛擾故,眾人議論紛紛很擾亂時,不宜說話;如在說法中遇到這種狀況時,也應暫且停下不說。
 二、相誹撥故,再說下去會造成相互誹撥時,應不再多說。
 三、或違諍而住故,有相互違背諍論的語言時,應停下來,不再諍論。
 四、或延請故,有施主來請自己去受供,大乘菩薩除非有特別的因緣,否則是一定要受邀請的,這時可用默許表示。
 五、或談論故,若有敵論者來與己較量理論時,先不要急著說明正理而靜默著讓對方說完。
 俗話說沈默是金,說話是銀,有時不說話比說話還有力量。《維摩詰經》曾說,維摩一默聲如雷,入不二法門,雖然他沒說話,但這一默卻大過其他人的所有聲音,因為其中表達的是不二法門。由此可知,有時靜默更勝於言說。
《披》謂於五時應當宴默等者:聲聞地決擇中說:於五時中應當默然。一者、說者正說語時,若彼聽者故作異言,現相諠亂,爾時說者宜當默然。二者、說者正說語時,若彼聽者撥言且止,吾不欲聞,爾時說者宜當默然。三者、說者正說語時,若彼聽者於說者所起求過心,發違諍言,現相乖背,爾時說者宜當默然。四者、施主以衣服等來相屈請,爾時受者宜當默然,而許可之。五者、若有敵論者來,現相較論,爾時論者宜當默然,聽其言說。(陵本七十一卷十三頁5552)此說五時,如次應知。
 「謂於五時應當宴默」等方面:即〈聲聞地〉決擇中所說:有五種時機應當保持默然。
 一、說者正在說話時,若聽者故意說一些不相干的言論,現出種種的相貌來擾亂說者,如舉手、踢足等諠亂的境界,影響到說者難以繼續,這時應當默然。
 二、說者正在說話時,若聽者打閒岔、轉移話題,且發言阻止:我不想聽、不要再說了,這時說者應當默然。
 三、說者正說話時,若聽者對說者有求過之心,發起違諍之言,現出乖離違背相,這時說者應當默然。
 四、有施主以衣服等來供養或送請帖來邀請去應供,若接受應該默然許可,這是一種禮貌。道理同於僧團在作羯磨時,默然即表示同意。對方來邀請時,也可默然的表示同意忍可。
 五、若有敵對言論的人現前並想互相比較理論,這時說法者應當要默然聽其言說,等對方說完再說。
 以上在〈決擇‧聲聞地〉卷71,2201頁都已說過,對應此處所說的五種語、默之時,如那裡的次第應可了知。
 這些是佛告訴弟子們身語等業應如何安住,從生活細節上即應注意,包括怎麼用餐、如何搭衣,以學習防止貪瞋癡之事,尤其是欲貪,是最需要注意的。乃至說話,也要避免不學法無以言,若不學習經論、不勤於學法,臨時要去開示,只得躲起來,因為不知道怎麼與他人說話。因此要勤學經律論,才能知道如何正說無誤。
 常言道:「贈人以言,重於珠玉;傷人以言,甚於戰戟」。由此可知以友善的語言給別人忠告或鼓勵,比珍珠美玉更貴重、實用;以惡毒的言詞攻擊別人,威力可能比刀劍造成的傷害更大。因此謹慎擇言是立身處世、待人接物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語言是人與人溝通的橋樑,因此也不可輕忽語言的力量。
午二、別釋五語5 未一、應時語3 申一、徵
 第二科別釋五語,各別解釋應如是語默的五種語言,分五科;第一科應時語,說明應時語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應時語?
 什麼稱作應時語?
申二、釋2 酉一、遮非
 第二科釋,解釋應時語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遮非,遮止不應該說非時語。
謂非紛擾、或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有所說。
 非紛擾,說法或說話時,所處的環境是紛亂擾動的情形,如講堂的周邊在施工,或有人高聲戲笑,即不適合再多說話或說法,因為說了對方也聽不進去,達不到利益安樂的效果。
 或遽尋思,遽是匆忙義,正說話時不應匆匆忙忙,不假思索隨便將話說出口,這種未經思惟而說出的話,會有很多的無明在其中,會產生很多的錯誤,容易帶給他人困擾或傷害。
 或不樂聞,有一類聽眾目前的情況是飢餓、口渴、或疲倦、或風寒、發熱、有四大不調等病之所逼惱,這種情形不應為這類聽眾說法。
 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有所說,當聽者的威儀不如法,內心有可能是對法不恭敬,所以不應為他說法。如《別解脫經》有詳細說明非威儀相,如:不應為覆頭人說法,不為裹頭人說法,不應為騎乘人說法等。
 以上是說明,當說話或說法時,有紛擾的情況,思惟不周詳,聽法者不樂聽或不具威儀,都不應說話或說法。
酉二、顯正
 第二科顯正,顯示說法的正時。
又應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讚勵正起言說。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說。
 又行者說法時應該要有先後次第,應先說明內容總標,或禮貌性問候聽法者,如各位先生、各位居士、各位法師、各位大德。或先三稱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及念誦開經偈,是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讚歎鼓勵聽法者,彼此互相建立良好的關係,才開始正式敘述內容。
 又正在與他人說話時,要等他人將所說的語言告一個段落以後,自己才可以向說法者提出問題,請問對方等,而起言說。
申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等類,一切當知名應時語。
 應時語的種類很多,無法全部列舉出來,以上論文只舉出一個大綱,指出說法的適當時間名為應時語。
《披》謂非紛擾等者:聲聞地決擇中說:時有三種。一者、樂聞,非不樂聞。不樂聞者,謂如有一,或饑、或渴、或身疲倦、或風熱等之所逼惱。是名初時。二者、安住如法威儀,非非威儀。或復有一,雖樂欲聞,非威儀住。非威儀者,謂不應立為坐者說,除彼重病。如別解脫經廣說其相。是第二時。三者、其心無有染惱,非染惱心。染惱心者,謂如有一,其心怱遽,於彼彼事增上勤劬,或荒或亂,或復渾濁;或他僕使,或作業者,或復殺者、敵者、怨者。是第三時。(陵本七十一卷十二頁5548)此中諸相,如應當釋。
 〈決擇‧聲聞地〉卷71中說,適當的說法時間有三種:
 一、樂聞,非不樂聞:樂聞,聽者歡喜聽法,有想聽的意樂,才是適當的說法時機。不樂聞者:如有一人在飢餓時、或很口渴、或很疲倦、或是身體被風寒、發熱、四大不調等病之所逼惱,這種情形下不要為這類聽眾說法,名初時。
 二、威儀:
 1、安住如法威儀,非非威儀。聽法者安住如法的威儀時,不是不如理的威儀,才為說法。
 2、或復有一,雖樂欲聞,非威儀住:如有一類人雖然好樂聽聞佛法,由於對方威儀不正確,不宜為這類人說法。
 3、非威儀者:說法者不應站著為坐者說法,除非聽者有重病。如《別解脫經》有詳細說明,名第二時。
 三、其心無有染惱,非染惱心:聽法者內心沒有貪瞋癡染汙的煩惱,沒有染惱心才能為其說法。染惱心者,例如有一類人,心正急於做打掃等各式各樣的事,或內心處於慌張,思想混亂,無法靜下來聽法,或意識不清楚;或是他人的僕使,或在為他人作事者,或從事殺生或正殺生的人,或於有怨恨心的人,都無法專心聞法,名第三時。如〈決擇‧聲聞地〉卷71,2209頁所說,應當如文所釋。
未二、應理語
 第二科應理語,說明契合四種道理的語言。
云何應理語?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語。
 什麼是應理語?依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這四種道理來說法,能正確引導對方得到世間、出世間的義利,稱合事實的真相來說話,名應理語。
未三、應量語
 第三科應量語,說明應量語的體相。
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有所須,但說爾所,不增不減;非說雜亂無義文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
 什麼是應量語?包括文句周圓:語言文句必須周備圓滿,才能將法所要表達的宗旨解釋得周圓。
 齊爾所語:齊是到此,是指說法者在表達義理時,要用多少語言才能說得明白,不要增加也不要減少,增加會使聽法者失去耐心,減少則不足以表達所說的宗旨。
 非說雜亂無義文辭:說法時,不混亂夾雜與宗旨不相關的義理文章辭句,要有條理、次第、規整不亂。
 以上所說,名應量語。
未四、寂靜語
 第四科寂靜語,說明寂靜語的體相。
云何寂靜語?謂言不高疏、亦不諠動、身無奮發、口不咆勃而有所說,名寂靜語。
 什麼是寂靜語?
 一、言不高疏,說法時聲音不宜高曠、疏漏,令聽者煩躁,聽不清楚。
 二、亦不諠動,說法時不宜發出嘈雜、使人噪動的聲音語言。
 三、身無奮發,上座說法或與人交談,肢體動作不宜太多太誇張。
 四、口不咆勃,說法時不應有大聲咆哮抱怨的言詞,這樣的語言會讓聽法者坐立不安。
 以上所說,名為寂靜語。
未五、正直語
 第五科正直語,說明正直語的體相。
云何正直語?謂言無詭詐,不因虛構而有所說,離諂曲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名正直語。
 什麼是正直語?內心很正直的人,容易說正確質直與實相相應的語言。正直的語言不會有詭計矯詐的言詞,不會平白的捏造不實的事情而說,應遠離諂媚歪曲的情形,所發出來的語言必須是很純淨、質直,如是應當了知名正直語。
辰二、於究竟時內離上慢2 巳一、名自知
 第二科於究竟時內離增上慢,這可對應上述七法中的第六種(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說明如實修行至究竟時,內心能遠離增上慢,分二科;第一科名自知,如實觀察了知自己修行的程度,名為自知。
於己所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為自有。於其狹小,亦不增益以為廣大。唯於實有乃至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
 對於自己還沒有成就的信戒聞捨慧等善法的功德,不會生起未得言得的增上慢,認為自己學有所成。對於所成就的少分善法功德,也不會用語言文字,自誇為成就了廣大功德。唯獨對於真實成就乃至已經完全成就的善法功德,如實了知而自稱為已具足功德,因此名為自知,此是七種應「知」法中第六自知。
 《瑜伽論記》解釋,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有七種應知法:第一、知法,第二、知義,第三、知時,第四、知量,第五、知眾,第六、知自,第七、知尊卑。
《披》於己所無信等善法等者:此中等言,等取戒等,乃至是善男子,如是一切善法應知。言自知者,謂由三相應自了知。一、由依處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時分故。如聲聞地決擇中別釋其相應知。(陵本七十一卷十三頁5553
 於己所無信等善法等方面:此中「等」者是指其餘戒聞捨慧等法,乃至是具足信戒聞捨慧的善男子、善女人。如此包含一切善法應可了知。言自知方面,可由三種相貌觀察,應該能如實了知自己是否具足信戒聞捨慧等善法,一、由依處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時分故。如〈決擇‧聲聞地〉卷71中,各別解釋其相貌應可了知。
 一、由依處故。如實觀察了知佛法僧三寶的實、德、能功德,是決定自己趣入佛法生起正信的依止處。
 1、信實有,謂於諸法之實事理中,深信忍故。
 2、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之德中,深信樂故。
 3、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之善中,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二、由自性故。如實觀察了知自己所具有的信戒聞捨慧善根,是軟品、中品、還是上品的?
 三、由時分故。如實觀察了知自己或有或無趣入佛法生起正信?是否持戒清淨,不作惡?如實了知自己是否是具足信戒聞捨慧善根的行者?
 以上是〈決擇‧聲聞地〉卷71中所說。行者若對自己的修行能依此三方面觀察,如實了知自己的程度,則不容易起增上慢。
巳二、顯漸次2 午一、出五法
 第二科顯漸次,顯示修習善法的漸進次第,分二科;第一科出五法,舉出信戒聞捨慧五種善法的修行漸次。
又信為先,受持淨戒;持戒為先,求多聞法;由此為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身命無所顧戀;由此為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
 其次,信戒聞捨慧五善根的修行漸次,如下所釋:
 一、又信為先,受持淨戒。信是最初趣入佛法的因緣,《華嚴經》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由最先熏習栽培對三寶的信心,成就正信,知道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的重要,然後從善知識處學習修三皈受五戒等。
 二、持戒為先,求多聞法。其次持戒清淨為上首,依善知識求多聞法,學習戒相,知道開遮持犯,使令所受持諸戒得以清淨。
 三、求多聞法,捨諸過失。求親近善知識,依長時聽聞佛法,成就聞所成慧、思所成慧、知道善惡因果,棄捨身、語、意行諸多不如理作意及過失。
 四、捨諸過失,心得靜定。由於棄捨身語意行諸多不如理作意及過失,了知一切資身財富、名聞利養等,為緣生緣滅假法,不再貪求執著,成就捨心。精勤修學戒定慧,遠離種種身心煩惱,心得清淨。堪能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依此再繼續修止觀,令心多住於心一境性中。
 五、心得靜定,證如實智。由於心多住於寂靜禪定中,無貪欲、瞋恚、惛沈、掉舉、疑等五蓋。依止思所成慧,深入思惟佛法,觀察諸法實相,能證如實的智慧,成就初果乃至四果諸沙門果。
 以上五法是從信、戒、聞、捨、慧次第成就的相貌。
午二、釋因緣
 第二科釋因緣,解釋顯發信戒聞捨慧五種善法的四種因緣。
如是五法,由四因緣之所顯發。一、由他教故;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三、俱生尋思勝辯才故;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子故。
 如是信戒聞捨慧五種善法,能由四種因緣顯發而出。
 一、由他教故。由聽聞隨順善知識的教授教誡因緣,自己內心善加思惟所成的智慧,如是栽培奢摩他、毗鉢舍那的善根。
 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依善知識的教授教誡,由聞思所成慧的強大力量,於止觀中,得於自己內心親證諸法深妙細密義理的因緣,行者能將自己親證信戒聞捨慧五法的過程,如實為有情宣說,能斷除其想要修學佛法時所引發的懷疑迷惑,。
 三、俱生尋思勝辯才故。由於宿生栽培信戒聞捨慧的尋思覺觀,以優越的辯才智慧,降伏諸多敵論。
 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子故。由於過去對於信戒聞捨慧善法的串習、今生繼續精勤栽培善根,而成就與俱生忍辱調柔等功德相應的善男子為緣故,對於其他有情發起身語邪行時,能忍辱柔和、恆順眾生,度化有情,此是善男子的屬性。
《披》如是五法等者:信乃至慧,是名五法。聲聞地決擇中說:信是趣入支;戒是入已奢摩他支;聞是毗鉢舍那支;捨是奢摩他、毗鉢舍那資糧支;內思所成慧及他隨順教授教誡,是能攝受奢摩他、毗鉢舍那支。(陵本七十一卷十四頁5553)其義應知。又說:於自所證諸深細義,若有欲知而生疑惑,為斷疑故,如自所證為彼宣說。又為降伏諸敵論者,故須有辯。於他身語邪行起時,須有忍辱柔和所攝善男子性。此勝辯才,及善男子功德相應,應準彼知。
 如是五法等方面:信戒聞捨慧,是名五種善法。〈決擇‧聲聞地〉卷71,2211頁中說:
 一、信是趣入支。信是最初趣入佛法的因緣,《華嚴經》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對三寶有正信能使令行者趣入佛法。
 二、戒是入已奢摩他支。以戒為基礎,是得以修習成就奢摩他的因緣。
 三、聞是毗鉢舍那支多。聽聞正法成就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乃至修所成慧,是成就毗鉢舍那觀慧的因緣。
 四、捨是奢摩他、毗鉢舍那資糧支。能夠棄捨身命資財及遠離惛沈、掉舉五蓋等過失,身心遠離煩惱雜染,得平等正直寂靜住,於奢摩他中如實觀察思惟諸法實相,因此捨心是止觀資糧的因緣。
 五、由觀行及思所成慧與隨順教授教誡,是能攝受奢摩他、毗鉢舍那支。內心思惟所成的智慧,及隨順善知識的教授教誡,修習聖道戒定慧三學,是屬於修學成就奢摩他、毗鉢舍那的因緣,由證得有漏的奢摩他、毗鉢舍那為先,乃至能證得無漏的奢摩他、毗鉢舍那,成就初果、二果、三果、四果諸沙門果。如卷71中所說,其中義理應可了知。
 六、又說:於自所證諸深細義,若有欲知而生疑惑,為斷疑故,如自所證為彼宣說。其次說到:對自己所證得的諸多深細義理,如果有人想要了解佛法義趣而有種種懷疑迷惑,為了幫忙斷除有情的疑惑,將自己所證悟的道理,如實為他宣說。譬如已經成就無分別智功德者,為了他有情修學聖道時,而起諸多疑惑,因此為他如實宣說修行過程。
 七、又為降伏諸敵論者,故須有辯。又為了降伏外道諸多敵對的言論,因此必須有善尋思勝辯智慧與外道辯論。
 八、於他身語邪行起時,須有忍辱柔和所攝善男子性。對於其他有情身、語發起錯誤顛倒邪行時,能以忍辱柔軟和順的態度,恆順眾生,隨緣度化,是善男子的特性。
 此殊勝的辯才及善男子具有忍辱柔和的功德相應,應當準照該處了知。
辰三、亦於他所離增上慢2 巳一、約補特伽羅辨2 午一、雙標二種
 第三科亦於他所離增上慢,這可對應上述七法中第七種的「知尊卑」(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說明在其餘人、法上,不應錯認消息,也應遠離增上慢,分二科;第一科約補特伽羅辨,依有情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雙標二種,分別二種有情,標出可供養、不可供養二種差別相。
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
 要略有二種有情方面,分辨二種有情,標出可供養、不可供養二種差別相。
《披》雙標二種者:謂可供養、不可供養二種差別故。
 雙標二種方面:是分辨二種有情,值得供養、或不值得供養二種差別。
午二、分別二種
 第二科分別二種,分別二種有情差別相。
如是二種者,分別二種。
 如是二種方面,是分別二種有情差別相。
《披》分別二種者:謂如沙門莊嚴少欲者等,是可供養。若諸世智大福德等,是則不可供養。如是分別應知。
 分別二種方面:如出家行者具足正信,無有諂曲,少諸疾病,性勤精進,成就妙慧,少欲、喜足、易養、易滿、具足成就諸多功德等,能引領出離三界,是值得恭敬供養的。如果是具有世間聰明才智,修大善行福德者,卻仍在輪迴生死的境界,則不是值得供養的,這樣分別應可了知。
巳二、約法勝利辨2 午一、標二種
 第二科約法勝利辨,依法所得殊勝利益來分別,分二科;第一科標二種,標出修七善法者,能得二種勝利。
此二為勝者,當知簡擇二種差別,修七善法,得二勝利。
 此二為勝方面,當可了知是簡別決擇前面二種有情的差別。出家行者,修習知法、知義、知時、知量、知眾、知自、知尊卑七種善法,能得二種殊勝利益。
午二、釋二相
 第二科釋二相,解釋得二種勝利的相貌。
謂現法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緣,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得諸漏永盡。
 行者若具足知法、知義、知時、知量、知眾、知自、知尊卑等七種正法,在現在的生命體中,能夠成就輕安樂,於禪定中觀察思惟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十八界等,覺悟諸境的真實體性,引發勝妙的法喜,這是得第一種勝利;由於這樣殊勝的因緣,出定入定能長時安住於歡喜安樂中。已能自在安住喜樂的境界後,在奢摩他中修毗鉢舍那,能如理思惟作意,很快將三界的愛見煩惱斷除,成就諸漏永盡的功德,這是得第二種勝利。
 這一段經文在解釋《中阿含經》的第一經《善法經》,或《增一阿含經》的第39的《等法品經》。因為它們很相似,此處只節錄《中阿含經》的《善法經》來與大家一起研讀。
 以上論文相應經典,攝於《中阿含經》18品中,第1品〈七法品〉,由於其中又有十部經,而以下的「善法經」,是第一部經,故稱作第一,內容如下所示。
《中阿含經》卷1《七法品》「善法經」第一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比丘成就七法者,便於賢聖得歡喜樂,正趣漏盡。云何為七?謂比丘知法、知義、知時、知節、知己、知眾、知人勝如。
 「云何比丘為知法耶?謂比丘知正經、歌詠、記說、偈咃、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是義,是謂比丘為知法也。若有比丘不知法者,謂不知正經、歌詠、記說、偈咃、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義,如是比丘為不知法。若有比丘善知法者,謂知正經、歌詠、記說、偈咃、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義,是謂比丘善知法也。
 「云何比丘為知義耶?謂比丘知彼彼說義是彼義、是此義,是謂比丘為知義也。若有比丘不知義者,謂不知彼彼說義是彼義、是此義,如是比丘為不知義。若有比丘善知義者,謂知彼彼說義是彼義、是此義,是謂比丘善知義也。
 「云何比丘為知時耶?謂比丘知是時修下相,是時修高相,是時修捨相,是謂比丘為知時也。若有比丘不知時者,謂不知是時修下相,是時修高相,是時修捨相,如是比丘為不知時。若有比丘善知時者,謂知是時修下相,是時修高相,是時修捨相,是謂比丘善知時也。
 「云何比丘為知節耶?謂比丘知節,若飲若食、若去若住、若坐若臥、若語若默、若大小便,捐除睡眠,修行正智,是謂比丘為知節也。若有比丘不知節者,謂不知若飲若食、若去若住、若坐若臥、若語若默、若大小便,捐除睡眠,修行正智,如是比丘為不知節。若有比丘善知節者,謂知若飲若食,若去若住,若坐若臥、若語若默、若大小便,捐除睡眠,修行正智,是謂比丘善知節也。
 「云何比丘為知己耶?謂比丘自知我有爾所信、戒、聞、施、慧、辯、阿含及所得,是謂比丘為知己也。若有比丘不知己者,謂不自知我有爾所信、戒、聞、施、慧、辯、阿含及所得,如是比丘為不知己。若有比丘善知己者,謂自知我有爾所信、戒、聞、施、慧、辯、阿含及所得,是謂比丘善知己也。
 「云何比丘為知眾耶?謂比丘知此剎利眾、此梵志眾、此居士眾、此沙門眾,我於彼眾應如是去、如是住、如是坐、如是語、如是默,是謂比丘為知眾也。若有比丘不知眾者,謂不知此剎利眾、此梵志眾、此居士眾、此沙門眾,我於彼眾應如是去、如是住、如是坐、如是語、如是默,如是比丘為不知眾。若有比丘善知眾者,謂知此剎利眾、此梵志眾、此居士眾、此沙門眾、我於彼眾應如是去、如是住、如是坐、如是語、如是默,是謂比丘善知眾也。
 「云何比丘知人勝如?謂比丘知有二種人,有信、有不信;若信者勝,不信者為不如也。謂信人復有二種,有數往見比丘、有不數往見比丘;若數往見比丘者勝,不數往見比丘者為不如也。謂數往見比丘人復有二種,有禮敬比丘、有不禮敬比丘;若禮敬比丘者勝,不禮敬比丘者為不如也。謂禮敬比丘人復有二種,有問經、有不問經;若問經者勝,不問經者為不如也。謂問經人復有二種,有一心聽經、有不一心聽經;若一心聽經者勝,不一心聽經者為不如也。謂一心聽經人復有二種,有聞持法、有聞不持法;若聞持法者勝,聞不持法者為不如也。謂聞持法人復有二種,有聞法觀義、有聞法不觀義;若聞法觀義者勝,聞法不觀義者為不如也。謂聞法觀義人復有二種,有知法、知義、向法次法、隨順於法、如法行之;有不知法、不知義、不向法次法、不隨順法、不如法行。若知法、知義、向法次法、隨順於法、如法行者勝;不知法、不知義、不向法次法、不隨順法、不如法行者為不如也。謂知法、知義、向法次法、隨順於法、如法行人復有二種,有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有不自饒益,亦不饒益他,不饒益多人,不愍傷世間,不為天、不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若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者,此人於彼人中為極第一,為大、為上、為最、為勝、為尊、為妙。譬如因牛有乳,因乳有酪,因酪有生酥,因生酥有熟酥,因熟酥有酥精,酥精者,於彼中為極第一,為大、為上、為最、為勝、為尊、為妙,如是若人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此二人如上所說,如上分別,如上施設,此為第一,為大,為上、為最、為勝、為尊、為妙,是謂比丘知人勝如。」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敘述佛告訴比丘們,如果有比丘成就知法、知義、知時、知節、知己、知眾、知人勝如七種善法,能成就賢聖喜樂處,能趣於漏盡功德。
 一、知法。比丘要能通達經律論三藏十二分教,包括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及與論議,並且深入其中的要義,能證得漏盡功德,即名善知法。
 二、知義。佛觀機逗教,說出不同的法來表達諸法實相的道理,比丘知道佛法的差別義,稱作知義。
 三、知時。比丘應該要知道時間,於晏坐時,此時或應思惟寂滅想(止),或思惟受行想(舉),或思惟慎護想(捨)。
 四、知節。比丘應該知量節制,如飲如食、如去如住、如坐如臥、如語如默、如大小便時間,乃至捐除睡眠勞倦,都能正知而行。
 五、知己。比丘應該自知,我信三寶,我有持戒、多聞、布施、正見智慧、辯才、教法,及所得禪定或聖道。
 六、知眾。比丘與剎帝利王族、修行人、居士眾、沙門眾等有情互訪時,知道去、住、坐、語、默等應對禮節,知道眾生的種種根器、需求、善根。
 七、知人勝如。比丘知道諸多有情的善根或殊勝或下劣;殊勝者,相信三寶、常去拜訪比丘、頂禮恭敬比丘、能問經、一心聽經、受持佛法、聞法觀義、知法知義如法修行、自饒益也饒益他人,為天為人求義利,求安穩快樂。相違者則為下劣品類。
 如果比丘修行這七種正法,會得到二種殊勝的利益,一是多住喜樂,二是得漏盡功德。皆是相應喜樂這一科的論題含義。
丑四、一切法2 寅一、諸學學果攝一切法3 卯一、總標
 第四科一切法,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初別頌下,第二句「喜樂一切法」的一切法,說明諸學學果攝一切法及能證諸學學果的資糧,分二科;第一科諸學學果攝一切法,說明戒定慧三學及諸學果,初果乃至究竟的四果阿羅漢果,能含攝一切法,又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要義。
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增上,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
 其次,論主開示,依止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增上力量,在善說法的佛教法與律當中,要略來說由修學戒定慧諸學以及所證得的學果,初果、二果、三果、至究竟的四果,能夠含攝善法欲乃至涅槃所有的一切諸法。
卯二、別釋2 辰一、出體性3 巳一、諸學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出體性,各別說出體性,又分三科;第一科諸學,說明諸學的體性。
云何諸學?謂三種學。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
 什麼稱作諸學?應該學習的三種學: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
 〈本地分‧聲聞地〉卷28:增上有二義,一是所趣義,二是最勝義。
 所趣義,是指由持戒清淨能令行者修禪定時證得禪定,戒可以增上定,故名增上戒學。定,可以增上慧,得到禪定可以增長觀慧,禪定是一項工具,依止禪定修觀可以證得聖果,因此定能增上慧名增上心,也稱增上定。慧能引導行者證得解脫,得到觀行智慧,般若成就時,可以證得涅槃,解脫三界的愛見煩惱,慧能增上解脫名增上慧。
 增上還有一個意思,是最勝義,佛所說的戒定慧不共於外道,勝於外道。即依止戒定慧三增上學,能夠展轉得以使苦苦、壞苦、行苦等三苦,愛別離苦等八苦乃至無量苦完全滅盡消除,不再生死輪迴,究竟出離三界。
巳二、學果
 第二科學果,說明學果的體性。
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果。
 什麼是學果?戒定慧三學所得的成果,即有餘依及無餘依二種涅槃果。
 修習戒定慧三學增上,究竟能成就圓滿的四果阿羅漢,證得有餘依涅槃,於壽盡時入無餘依涅槃。
巳三、一切法9 午一、善法欲
 第三科一切法,說明一切法的體性,分九科;第一科善法欲,說明善法欲為修學聖道的根本。
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家,為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說一切諸法,欲為根本。
 應當知道這一切法中,行者對於修學善法有很大的願望,欲是一種願,以這樣的清淨善法欲而出家,受出家戒;於聲聞人,是以涅槃為上首,於大乘菩薩,是以無上菩提為上首。
 聲聞行者為了證得涅槃,先受持淨戒,漸次修四念住、三十七道品,修學成功獲得有餘依涅槃,乃至壽盡入無餘依涅槃。
 因此若想成就戒定慧三學、學果、乃至涅槃果,這一切諸法,必須先有善法欲,欲(願)是根本。
《披》由是漸次者:謂戒為先,心得靜定;及定為先,證如實智故。
 由是漸次,是說行者在佛法中想修學成就,必須先有想專心修學善法的善法欲而後出家,出家之後必須受戒、持戒,以持戒清淨為基礎修習禪定;由於行者具足淨戒,心生歡喜,身心安樂,次第修學能證得第二增上心學,四種現法樂住,令心寂靜的禪定;又以此殊勝禪定為依止,修毗鉢舍那觀行,如實知見諸法實相,證得諸法實相的智慧。
午二、觸
 第二科觸,說明聽聞正法,能速集證得明相應觸。
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法增上力故,能速集證增語明觸。是故說彼以為觸集。
 又依止受持清淨戒律,行者導引自己追求佛的正法、聖道法,希望成就多聞的智慧,因此進一步學習經論。由聽聞經論、正法的強大增上力量為依止,能很迅速的集聚成就增語明觸。
 增語觸是由於意識以名言分別境界,而建立增語觸。第六意識了別境界時,不同前五識可以緣取色、聲、香、味、觸的本質境,第六意識是以名言來認識所緣境,而生起意觸。名言即是語言,因緣生法本身沒有名言,名言是增加上去的,因此稱為「增語觸」。
 增語明觸是指有漏的明相應觸,行者依止名言如理作意,雖未能斷種子,然已有堪能制伏煩惱現行,能令無明不起,稱作增語明觸;若是無漏的明相應觸則是離名言相,無有增語。
 由於行者聽聞正法,又能如理作意,因此能很快成就增語明觸的功德。是故說聽聞正法為集聚增語明觸的因。
午三、受
 第三科受,解釋明相應觸為依止,流向明相應受。
又彼皆為流趣明觸所生諸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為其後際,為求安樂而發起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學所攝法為受流趣。
 又行者聽聞戒定慧的正法,都是為了流動、趣向增語明觸所生的諸受,進而趣向離名言相的明相應觸所生諸受,乃至最後成就有餘依般涅槃界為其後際的圓滿境界。行者為了追求內心的安定快樂,而發動聽聞戒定慧正法的修學。
 修學戒定慧,證得涅槃所得到的快樂,稱作解脫樂,這種解脫樂一向沒有罪過的體性,唯是與善法相應,不與惡法相應,因此說彼戒定慧三學所含攝的一切正法,能引導行者流向、趣向明相應觸,乃至成就明相應受。
午四、作意
 第四科作意,說明由聞思修成所成作意為依止,能生明觸及明觸所生受。
又彼為求所有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作意,是故說彼為作意生。
 又行者為了追求所有的明相應觸,以及依明相應觸所生的諸受,生起聞思修所成的作意,由聽聞正法、思惟正法、修學正法、成就如理作意,因此說彼行者為了追求明相應觸、明相應受,必須依止修聞思修所成的如理作意,才能生起明觸及明觸所生受。
午五、念
 第五科念,說明由觀品念能增上奢摩他。
又於爾時,於四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為依,與內心止為其增上,是故說彼念為增上。
 又於爾時,行者依聞思修所成的如理作意,修習四念住;四念住的體性、自性,是以慧為主,說「念」是因為必須有明記不忘的正念幫助修行,因此修四念住時,有慧心所、有念心所,以慧心所及念心所的正念安住在身、受、心、法四種所緣境上。
 念心所,稱作觀品念,觀品念也就是慧,慧與念和合在一起,以觀為依,以慧為主,以念慧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幫助行者成就禪定,與內心的止為其增上,趣向禪定,使令行者成就奢摩他。
 觀品念的正念與慧相應,念、慧和合能幫助生起禪定,對於奢摩他,觀慧的幫助最大、是最勝義,因此觀品念名為增上。
午六、定
 第六科定,說明以定為依,能成就無漏的聖諦現觀。
又念增上,起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為上首轉,是故說彼定為上首。
 又以觀品念為依止,有力量可以增上、生起奢摩他的止,以奢摩他為依,修四聖諦十六行相觀行,是將來證得四聖諦現觀,令微妙無分別慧運轉的最重要條件,因此說定為上首。定是令無漏觀慧運轉(生起)最重要的依止處,稱作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為上首轉。
午七、慧
 第七科慧,說明慧能永斷煩惱為最勝。
又於聖諦諸現觀中,慧為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說彼慧為最勝。
 又在四聖諦現觀相應的諸多心心所當中,慧是最殊勝的心所,能夠沒有剩餘的永遠盡除所有愛見煩惱,因此說慧是最殊勝的。
 這是第七法,在解釋定為上首,慧為最勝,念為增上等。
 依止善心三摩地修毗鉢舍那出世觀慧,證得無分智成就出世正見,依此無漏的正見所攝的微妙聖道才能證得究竟涅槃。
午八、解脫
 第八科解脫,說明解脫煩惱及受的繫縛。
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觸生受俱行解脫。
  又由一切愛見煩惱永遠盡除的緣故,已得盡智,獲得最究竟的明相應觸,並不是增語明觸,而是離名言相的明相應觸。這種明相應觸與受心所一起活動,所生的明相應受是善受(最上的捨受)。此時行者不但已解脫了煩惱的繫縛,同時也解脫了受的繫縛,故名為解脫。
《披》獲得究竟明觸生受俱行解脫者:謂阿羅漢慧善解脫故。
 獲得究竟明觸生受俱行解脫方面,是指慧解脫的阿羅漢,已善巧圓滿解脫所有的煩惱,已經獲得最究竟的明相應觸。
即此解脫,非由一切學所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脫,一切樂中為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即用解脫以為堅固。
 成就慧解脫阿羅漢的解脫因,雖然是由於一次又一次漸次修學戒定慧三學所含攝的這一切法,但證得阿羅漢果,並不是因為漸次修因而漸次證得,唯是修因圓滿時,從有學的金剛喻定三摩地中,沒有間隔的將一切煩惱品的麤重無堪能性種子永遠斷除,頓時證得阿羅漢果。
 在金剛喻定下那一剎那將三界俱生起的我執斷除,包括非想非非想處最微細的那一念心的我、我所的執著都斷除,無間證得諸漏永盡,稱頓得。
 約修行次第來說,是漸漸熏修的,約證果來說,不是漸證,是頓證,證果只在那一剎那,故稱作頓。比如人睡醒時,那一剎那的心一下即醒過來,但是醒過來之前還有一些掙扎,可以譬喻為漸修。由於阿羅漢這種智慧的解脫,會感受到快樂,這種快樂是最第一、最殊勝的,是沒有罪過的體性,因此說這樣的解脫是非常的堅固,這是有餘依涅槃的境界,聖道的解脫是不會再退轉的。
午九、涅槃
 第九科涅槃,說明無餘依涅槃。
又彼如是善解脫心,若諸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滅,是故說彼皆以涅槃為其後際。
 又彼阿羅漢的心已善巧解脫一切煩惱及受,由於有諸明相應觸,所生的受不與煩惱相應。這善解脫心什麼時候會究竟寂滅?是於壽盡的時候。於因地的學位所熏修的所有戒定慧三學所攝的諸法,包括善法欲乃至觸、受、作意、念、定、慧、解脫、涅槃等九法,以及所依止的身體,在證入無餘依涅槃界時,任運自然的究竟寂滅,身心都不可得,不再來輪轉生死,因此說彼一切法都以涅槃為最後的邊際。
辰二、別配屬2 巳一、配諸學2 午一、別配3 未一、增上戒學
 第二科別配屬,再各別的配合戒定慧三學及學果與九法互相繫屬的關係,分二科;第一科配諸學,將一切法與戒定慧三學配合說明,又分二科;第一科別配,各別配合解釋,又分三科;第一科增上戒學,解釋增上戒學所攝法。
應知此中,欲為增上,受持淨戒,名增上戒學。
 應知此處文中,以善法欲(願)為依止及增上,能出家受持淨戒,因此善法欲是屬於增上戒學所攝。
未二、增上心學
 第二科增上心學,解釋增上心學所攝法。
依止觸受增上心慧任持方便所有作意,若念、若定并其加行,名增上心學。
 屬於增上心學的範圍包括觸、受、作意、念、定五法。在增上心的禪定中,依止觸及受為所緣而修觀,以定慧任持的力量為方法,其中所有的作意,包括由念力及定一起作用的修行,名增上心學。
 在定中修觀,觀慧才有力量斷除煩惱,至於如何修定及如何修觀的方法必須是從聞思修而獲得。在定中修觀是依止於觸與受,在觸受上修觀,稱為增上心慧的任持方便。要成就增上心慧的功德方法需修聞思修所成作意,觀品念、以及定為上首得到的禪定,以及其他止觀的修學,都名增上心學。
 其實觸與受,明相應觸及明相應受一定要有定慧的支持,定慧成就,奢摩他、毗鉢舍那雙運轉道成就才可能成就此功德,所以它要依止觸、受。這也應該通於慧的,聞思修所成的作意是能任持增上心慧的,使行者得到增上心慧,它應該也是通於定慧的,不過由於最先開始修的次第是先修定再修慧,因此在這裡才作這樣的安立。
未三、增上慧學
 第三科增上慧學,解釋增上慧學所攝法。
慧為最勝,名增上慧學。
 慧是屬於增上慧學,是最殊勝的,名增上慧學。
 在法相上戒定慧要略這樣分,善法欲是屬於增上戒,觸、受、作意、念、定是屬於增上心,慧是屬於增上慧學。其中九法都是互相增益、增上,如觸、受、作意雖屬於增上心,但也是增上慧的基礎以及觀慧的所緣,因此也可以屬於增上慧學。
午二、總結
 第二科總結,總結三學所攝法。
如是應知名為三學。
 如此應當了知九法中的前七法,即善法欲、觸、受、作意、念、定、慧合起來,也就是戒定慧三學。
巳二、配學果
 第二科配學果,再說明九法中的最後二法,即解脫與涅槃配屬於學果,是屬於阿羅漢所成就的功德。
及彼依持解脫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涅槃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
 以九法中的前七法為依持,進而獲得第八法解脫的學果,由於已解脫了煩惱及受的繫縛,又已有究竟圓滿的明相應觸,雖然仍有五蘊身在,但一切時中住於最上捨,這樣的解脫非常堅固,不會退轉,這是屬於有餘依般涅槃界,是第一種學果。等到壽命終了時,所依止的身體任運自然的究竟寂滅,這是第九法的涅槃,是指無餘依涅槃為最後的邊際,不再有生死輪迴,無餘依涅槃界是第二種學果。
 解脫是指有餘依涅槃,涅槃是指無餘依涅槃。
卯三、總結
 第三科總結,總結學及學果攝一切法。
如是略說學及學果,攝一切法。
 以上要略說明修學戒定慧等三學為因,以及修學後證得阿羅漢果,成就解脫與涅槃,其中所含攝的一切法,即是善法欲、觸、受、作意、念、定、慧、解脫、涅槃等九種法。
寅二、諸學學果能證資糧2 卯一、總標
 第二科諸學學果能證資糧,說明能成就戒定慧三學及諸學果的資糧,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修習九想、對治八種過患是能證資糧。
又此諸學及諸學果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習九想。
 又能證得此諸戒定慧三學,以及有餘依與無餘依二涅槃果的資糧,應當了知是修習九種觀想,與對治八種過失災患。其中八種過患是所治,九種想是能治。
卯二、別釋2 辰一、釋八過患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八種過患與九種想,分二科;第一科釋八過患,解釋八種過患。
云何名為八種過患?所謂耽著利養恭敬,愛藏一切後有諸行,懈怠懶惰,薩迦耶見,貪著美味,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愛,依止放逸惡行方便,依止邪願修習梵行。
 什麼名為八種過失災患?
 一、耽著利養恭敬。凡夫耽溺執著在各式各樣的財物名利等恭敬供養中,不斷生起貪欲而輪迴生死。
 二、愛藏一切後有諸行。凡夫都有自體愛、境界愛,執著愛藏一切來生的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
 三、懈怠懶惰。於已生善法不能令增長,名懈怠;於未生善法不能令生,名懶惰。〈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2:「云何懈怠?謂執睡眠、偃臥為樂,晝夜唐捐,捨眾善品。」
 四、薩迦耶見。〈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薩迦耶見者,於五取蘊,心執增益,見我我所;名薩迦耶見。」
 五、貪著美味。於美味飲食難以放捨,生起貪著愛樂。
 六、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愛。於諸多世間種種微妙盛事,如高官厚祿、財富名聞等欣喜欲求,非常貪愛。
 七、依止放逸惡行方便。放逸是「於諸善品不樂勤修,於諸惡法心無防護」凡夫依止放逸,不只不能精進斷惡修善,還會造作種種惡行方便。
 八、依止邪願修習梵行。凡夫無出離正見,依止邪知邪見相應的邪願修習離欲梵行,終不得解脫。
辰二、釋修九想2 巳一、出種類
 第二科釋修九想,解釋修習九種想,分二科;第一科出種類,說明九種想的內容種類。
云何名為修習九想。一者、修習出家想,二者、修習無常想,三者、修習無常苦想,四者、修習苦無我想,五者、修習厭逆食想,六者、修習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者、修習死想,八者、修習世間平等、不平等想,九者、修習有無、出沒、過患、出離想。
 什麼名為修習九種想?
 一、修習出家想。出家須剃除鬚髮,著壞色衣,遠離世俗之塵,故修習此想可對治第一種耽著利養恭敬的過患。
 二、修習無常想。思惟即使來生再得一個果報體還是脫離不了生老病死的無常,因此不再愛藏後有,不期望將來再得一果報體,故修習此想可對治第二種愛藏後有諸行的過患。
 三、修習無常苦想。思惟因緣生法皆是無常,無常故苦,如果不修行更苦,在色身尚有堪能力,病苦未至前應努力精勤修學聖道,才能成就無上菩提。故修習此想可以對治第三種懶惰懈怠的過患。
 四、修習苦無我想。思惟無常變動故苦,為求離苦,於如意境生追求,於不如意境生厭離,此求離苦的意欲,即是顯示不得自在,不能主宰,不自在即是無我,故修習此苦無我想可以對治第四種薩迦耶見的過患。
 五、修習厭逆食想。於食生貪是眾生的一大毛病,尤其欲界眾生,沒有段食又不能維持生命,於食也應修不淨想才能遠離於食所生的貪煩惱。故修習此厭逆食想可以對治第五種貪著美味的過患。
 六、修習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世間種種妙事,如高官厚祿、才華名聲等,若耽著追求,無法專心修行,思惟一切世間沒有哪一件事是永久快樂的,才能放下於世間種種妙事的追求喜愛,故修習此想也是對治第六種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愛的過患。
 七、修習死想。死為所緣,故名死想;謂觀此身,念念無常,剎那生滅,遷謝不停。作是想者,智慧相應,得滅死相,是名死想。如印光大師開示「但將一個死字,貼到額頭上,掛到眉毛上,以怖苦心念佛,即是出苦第一妙法。」修習死想可以對治第六種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愛的過患。
 八、修習世間平等、不平等想。如下所說,所有如法能往善趣的身語意善業,說名平等;所有非法能往惡趣的身語意不善業,名不平等,修習此想可以對治第七種依止放逸惡行方便的過患。
 九、修習有無、出沒、過患、出離想。觀察思惟生死輪迴有無、出沒的現象,將來還有後有稱作「有」,今生壽盡時有死苦,死後果報消滅稱作「無」;有時出生,有時滅沒,在三界裡頭出頭沒,長時輪迴,有很多的過失災患,應當出離。觀察修習出世間苦集滅道四聖諦才可出離世間,修習此想可以對治第八種依止邪願修習梵行的過患。
 以上對於九種想對治八種過患的配屬,《瑜伽論記》卷24有不同解釋:「達師云:第五、第六想共治第五貪著美味;所餘七想,名治一過患,從初次第可知。」
巳二、隨難釋2 午一、釋名平等不平等
 第二科隨難釋,隨較困難之處再作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釋名平等不平等,解釋什麼是名平等不平等。
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意業,名不平等。
 應當了知此處文中,所有如法平等行所攝,能往善趣的身語意三善業,說名為平等;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所攝,能往惡趣的身語意三不善業,說名為不平等。
午二、釋名有無出沒等
 第二科釋名有無出沒等,解釋什麼是名有無出沒等。
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後際所有眾苦,說名為有。從其前際,於現法中有死滅苦,說名為無。餘出沒等,應知如前已廣分別。
 又若行者心住著於煩惱與業,使令煩惱與業生起、增長,依此為緣能感得來生所有苦果,說名為有。此有,是指行、識、名色、六入、觸、受六法種子的業有,若遇愛取滋潤將轉變成有,生出下一世的眾苦蘊聚。
 由過去生業力感得今生的果報,在今生壽盡時有死滅的苦,死後果報滅沒,說名為無。
 所餘出沒、過患、出離等,如前〈攝事分〉卷95已有詳細分別,在世間出生,在世間滅沒,都是指世間的沈浮輪迴苦果,為何有世間出沒?是因為有煩惱與業,這都是有過失災患的。有過患想是清淨因,能生厭逆,有厭逆才會出離,出離才能清淨。先了解有愛味才有種種世間有無、出沒的幻化生死,了知愛味的過患,進一步修厭逆對治,才可以出離,證得清淨。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如下。
《中阿含經》卷第二十八(113)林品 諸法本經第七(第二小土城誦)
 我聞如是: [0602c01]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0602c02]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諸異學來問汝等:『一切諸法以何為本?』汝等應當如是答彼:『一切諸法以欲為本。』彼若復問:『以何為和?』當如是答:『以更樂為和。』彼若復問:『以何為來?』當如是答:『以覺為來。』彼若復問:『以何為有?』當如是答:『以思想為有。』彼若復問:『以何為上主?』當如是答:『以念為上主。』彼若復問:『以何為前?』當如是答:『以定為前。』彼若復問:『以何為上?』當如是答:『以慧為上。』彼若復問:『以何為真?』當如是答:『以解脫為真。』彼若復問:『以何為訖?』當如是答:『以涅槃為訖。』是為,比丘!欲為諸法本,更樂為諸法和,覺為諸法來,思想為諸法有,念為諸法上主,定為諸法前,慧為諸法上,解脫為諸法真,涅槃為諸法訖。是故比丘當如是學。
 [0602c17] 習出家學道心,習無常想,習無常苦想,習苦無我想,習不淨想,習惡食想,習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習死想。知世間好惡,習如是想心。知世間習有,習如是想心。知世間習、滅、味、患、出要如真,習如是想心。若比丘得習出家學道心者,得習無常想,得習無常苦想,得習苦無我想,得習不淨想,得習惡食想,得習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得習死想。知世間好惡,得習如是想心。知世間習有,得習如是想心。知世間習、滅、味、患、出要如真,得習如是想心者,是謂比丘斷愛除結,正知正觀諸法已,便得苦邊。」 [0602c29]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大意是佛陀教導比丘修行的道次第,「欲為諸法本,更樂(觸)為諸法和,覺(受)為諸法來,思想為諸法有,念為諸法上主,定為諸法前,慧為諸法上,解脫為諸法真,涅槃為諸法訖」,即是論文中所說的一切法:善法欲、觸、受、作意、念、定、慧、解脫、涅槃。論主更作補充,說明戒定慧三學總攝前七種學法;解脫、涅槃後二法則屬於學果。
 接著佛又開示學道如何得漏盡?應修習出家想、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不淨想、惡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知世間好惡(世間平等、不平等想)、知世間習有(有無、出沒、過患、出離想)等,即是論文中所說成就諸學學果的能證資糧:九種想,並補充說明九想所對治的八種過患。經文中所說「知世間習、滅、味、患、出要如真」,即是觀察世間集,有無、出沒、愛味、過患、出離,如此正確觀察諸法實相才能得到漏盡,達到苦的邊際。
丑五、梵行2 寅一、舉外道2 卯一、出不實知2 辰一、於集苦諦2 巳一、別辨相2 午一、初三處
 第五科梵行,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初別頌下,第三句「梵行數取趣」的梵行,說明外道與內法修梵行的相異處,分二科;第一科舉外道,舉出外道修梵行的情形,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不實知,說出外道不能如實了知,又分二科;第一科於集苦諦,外道行者於集諦、苦諦不能如實了知,又分二科;第一科別辨相,各別辨明不如實知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初三處,說明於初三處不能如實了知。
復次,諸外道輩,聞不正法增上所生不如理想為依止故,發起無明所生諸受;由此為依,發生諸漏。而諸外道,於是諸漏不如實知,亦於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亦於聽聞諸不正法增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實知。
 其次,諸多外道那一類的人,依止所聞不正法增上所生的不如理作意想,於六根緣境時,發起無明所生諸受,於諸受起我、我所執,由此為依止,產生種種愛見煩惱,而諸外道,於三處皆不能如實了知:
 一、對於種種愛見煩惱不能如實了知。
 二、於無明觸相應所生受也不能如實了知。
 三、對於由聽聞不正法增上所生的所有我見相應的邪思邪見,皆不能如實了知。
午二、後三處
 第二科後三處,說明於後三處不能如實了知。
於是三處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彼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於其眾苦不如實知。
 由外道於上述三種處所不能如實了知,因此會以邪願修梵行。或發起欲求,追求種種欲界的色聲香味觸男女欲;或發起有求,追求色界、無色界果報;或也發起邪梵行求,追求非想非非想處,誤以此為究竟涅槃;或是追求無有求,即人死如燈滅的斷滅論。顯示外道於三處皆不能如實了知:
 一、 於色聲香味觸男女諸欲不能如實了知,故發起欲求。
 二、 於後有業不能如實了知,故發起有求。
 三、於其邪梵行求與無有求所引發的種種眾苦不能如實了知。
巳二、結配屬
 第二科結配屬,將六處總結配屬集諦或苦諦。
此中前五是集諦處,最後一種是苦諦處。如是外道,於此集諦及以苦諦不如實知。
 此處文中,前五處屬於集諦的境界,最後一種屬於苦諦之境。如是這些外道於集諦及苦諦皆不能如實了知。
《披》此中前五是集諦處者:謂如前說,諸漏無明觸所生受,聞不正法所生邪想,及與諸欲,并後有業,皆是集諦攝故。
 此中前五是集諦處方面:是指如前所說,諸漏、無明觸所生受、聞不正法所生邪想、及與諸欲,并後有業,這五處皆是屬於集諦所攝。
辰二、於染淨相2 巳一、標列
 第二科於染淨相,外道行者於於染淨相也是不能如實了知,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染淨二相。
又即於此集諦、苦諦,略由二相不如實知。一、雜染故;二、清淨故。
 又外道對於此集諦與苦諦,要略來說,由二種相貌不如實知。
 一、雜染故,對於雜染的因果不了解。
 二、清淨故,對於清淨的因果不了知。
巳二、別廣2 午一、雜染
 第二科別廣,各別詳細說明染淨二相,分二科;第一科雜染,說明雜染相。
此中雜染復有四相。一、自性故;二、因故;三、果故;四、因果差別故。
 此中雜染又有四相:
 一、 自性故,煩惱與業是集諦的自性;後有的眾苦果是苦諦的自性。
 二、因故,集諦是生死輪迴的因。
 三、果故,苦諦是生死輪迴的果。前五種不如實知是屬於因,後一種不如實知是屬於果。
 四、因果差別故,因與果不同,因是集諦,是集聚苦果的因;果是苦諦,是苦因所感得的果。
 這四相外道皆不能如實了知。
午二、清淨
 第二科清淨,說明清淨相。
此中清淨復有二種。一、集苦滅,二、趣滅行。
 此中清淨也有二種相貌:
 一、集苦滅,集諦與苦諦的滅除,即是滅諦;滅諦是將煩惱斷除,遮止苦果。阿羅漢果成就盡智能滅集諦,成就無生智能滅苦諦。
 二、趣滅行,是指趣向寂滅的修行方法,即三十七道品的道諦。
 外道對於清淨的二相也是不能如實了知。
卯二、斥彼梵行
 第二科斥彼梵行,訶斥外道所修梵行不能證得究竟圓滿的解脫。
彼於如是四聖諦中,闕乏正智,不能修習菩提分法,由是因緣,彼所修行所有梵行,不得名為最極究竟;即由此緣,不名究達,不盡漏故。
 外道對於苦集滅道四聖諦當中,闕乏正確的智慧,無法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法,由於這樣的因緣,外道所修行所有的離欲梵行,最多能離無所有處欲,證得非想非非想處定,然而不能出離三界,因此不能稱作最極究竟。由於這種因緣,對於雜染及清淨,染淨因果全部不了解,不能稱作究達,這是因為外道不能盡除愛見煩惱流漏的原故。
寅二、翻內法
 第二科翻內法,與外道相反,依佛法修行,名究達。
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所修梵行最極究竟,名為究達,盡諸漏故。
 安住在佛法中的修行人與外道相反,佛法中的修行人所修離欲的梵行能達到圓滿的境界,畢竟斷除煩惱垢染,畢竟證得梵行邊際,是最極究竟的,名為究達。因為能斷除愛見的煩惱,主要原因是對苦集滅道四聖諦有正確的智慧,能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法,證得阿羅漢果。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如下。
《中阿含經》卷第二十七(111)林品 達梵行經第五(第二小土城誦)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拘樓瘦,在劍磨瑟曇拘樓都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為汝說法,初妙、中妙、竟亦妙,有文有義,具足清淨,顯現梵行,謂名達梵行,能盡諸漏。汝等諦聽,善思念之。」時,諸比丘受教而聽。
 世尊告曰:「汝等當知漏,知漏所因生,知漏有報,知漏勝如,知漏滅盡,知漏滅道。汝等當知覺,知覺所因生,知覺有報,知覺勝如,知覺滅盡,知覺滅道。汝等當知想,知想所因生,知想有報,知想勝如,知想滅盡,知想滅道。汝等當知欲,知欲所因生,知欲有報,知欲勝如,知欲滅盡,知欲滅道。汝等當知業,知業所因生,知業有報,知業勝如,知業滅盡,知業滅道。汝等當知苦,知苦所因生,知苦有報,知苦勝如,知苦滅盡,知苦滅道。
 云何知漏?謂有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是謂知漏。云何知漏所因生?謂無明也。因無明則便有漏,是謂知漏所因生。云何知漏有報?謂無明纏者,為諸漏所漬,彼因此受報,或得善處,或得惡處,是謂知漏有報。云何知漏勝如?謂或有漏生地獄中,或有漏生畜生中,或有漏生餓鬼中,或有漏生天上,或有漏生人間,是謂知漏勝如。云何知漏滅盡?謂無明滅,漏便滅,是謂知漏滅盡。云何知漏滅道?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漏滅道。若比丘如是知漏,知漏所因生,知漏受報,知漏勝如,知漏滅盡,知漏滅道者,是謂達梵行,能盡一切漏。
 云何知覺?謂有三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是謂知覺。云何知覺所因生?謂更樂也。因更樂則便有覺,是謂知覺所因生。云何知覺有報?謂愛也。愛為覺報,是謂知覺有報。云何知覺勝如?謂比丘者,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覺不苦不樂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樂無欲、苦無欲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是謂知覺勝如。云何知覺滅盡?謂更樂滅,覺便滅,是謂知覺滅盡。云何知覺滅道?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覺滅道。若比丘如是知覺,知覺所因生,知覺有報,知覺勝如,知覺滅盡,知覺滅道者,是謂達梵行,能盡一切覺。
 云何知想?謂有四想。比丘者,小想亦知,大想亦知,無量想亦知,無所有處想亦知,是謂知想。云何知想所因生?謂更樂也。因更樂則便有想,是謂知想所因生。云何知想有報?謂說也。隨其想便說,是謂知想有報。云何知想勝如?謂或有想想色,或有想想聲,或有想想香,或有想想味,或有想想觸,是謂知想勝如。云何知想滅盡?謂更樂滅想便滅,是謂知想滅盡。云何知想滅道?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想滅道。若比丘如是知想,知想所因生,知想有報,知想勝如,知想滅盡,知想滅道者,是謂達梵行,能盡一切想。
 云何知欲?謂有五欲功德,可愛、可喜、美色、欲想應、甚可樂。云何為五?眼知色,耳知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是謂知欲。云何知欲所因生?謂更樂也。因更樂則便有欲,是謂知欲所因生。云何知欲有報?謂隨欲種愛樂著而住彼,因此受報有福處、無福處、不動處,是謂知欲有報。云何知欲勝如?謂或有欲欲色,或有欲欲聲,或有欲欲香,或有欲欲味,或有欲欲觸,是謂知欲勝如。云何知欲滅盡?謂更樂滅欲便滅,是謂知欲滅盡。云何知欲滅道?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欲滅道。若比丘如是知欲,知欲所因生,知欲受報,知欲勝如,知欲滅盡,知欲滅道者,是謂達梵行,能盡一切欲。
 云何知業?謂有二業:思、已思業,是謂知業。云何知業所因生?謂更樂也。因更樂則便有業,是謂知業所因生。云何知業有報?謂或有業黑、有黑報,或有業白、有白報,或有業黑白、黑白報,或有業不黑不白、無報,業業盡,是謂知業有報。云何知業勝如?謂或有業生地獄中,或有業生畜生中,或有業生餓鬼中,或有業生天上,或有業生人間,是謂知業勝如。云何知業滅盡?謂更樂滅業便滅,是謂知業滅盡。云何知業滅道?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業滅道。若比丘如是知業,知業所因生,知業有報,知業勝如,知業滅盡,知業滅道者,是謂達梵行,能盡一切業。
 云何知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所求不得苦、略五盛陰苦,是謂知苦。云何知苦所因生?謂愛也。因愛生苦,是謂知苦所因生。云何知苦有報?謂或有苦微遲滅,或有苦微疾滅,或有苦盛遲滅,或有苦盛疾滅,苦苦盡,是謂知苦有報。云何知苦勝如?謂不多聞愚癡凡夫,不遇善知識,不御聖法法,身生覺極苦甚重苦,命將欲絕,出此從外,更求於彼。或有沙門、梵志,持一句呪,或二、三、四、多句呪,或持百句呪,彼治我苦,如是因求生苦,因習生苦,苦滅,是謂知苦勝如。云何知苦滅盡?謂愛滅苦便滅,是謂知苦滅盡。云何知苦滅道?謂八支聖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苦滅道。若比丘如是知苦,知苦所因生,知苦有報,知苦勝如,知苦滅盡。知苦滅道者,是謂達梵行,能盡一切苦。」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大意:佛陀為諸比丘開示,先讚歎佛法的殊勝。初妙,聽聞佛法,最初能令人心生歡喜,生起信解;中妙,佛法所說能令人遠離苦與樂、斷與常、增益及損減二邊,使其中道而行,契入諸法的真實義;竟亦妙,依佛法修行,最後能夠斷除煩惱種子,遠離三界欲愛,究竟出離生死,成就涅槃,這一部經名達梵行。通達離欲梵行的道理,能斷除愛見煩惱。
 佛陀接著開示:知漏、知漏因、知報、知勝如、知盡、知滅道;如是覺、想、欲、業、苦、知因、乃至知道,比丘以八支聖道,由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知漏滅道、知覺滅道、知想滅道、知欲滅道、知業滅道、知苦滅道,名達梵行,而能盡一切苦。
丑六、數取趣2 寅一、總標
 第六科數取趣,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的初別頌下,第三句「梵行數取趣」的數取趣,說明數數往來諸趣的有情,又名補特伽羅,以下歸納成六種,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佛有智慧力能了知六種有情的染淨諸法差別。
復次,於其六種補特伽羅,依染淨法,如來所有大士根智,及當來法生起智轉。
 其次,在佛教中有六種有情,這是依其所成就的染汙法或清淨法而安立,如來對這些有情,能令所有大士(佛的尊稱之一,義同「無上士」)的根智,及當來法生起智,令此二智運轉、活動。其中:
 1、大士根智:根是信進念定慧或信戒聞捨慧的五善根,指佛能觀察眾生善根勝劣的智慧,又稱作根勝劣智力。
 2、當來法生起智:又稱作種種界(種子)智力,佛由此能觀察眾生心識中有哪些種子。
 根據這二種智慧力的生起,佛可以判斷這六種有情會成就染汙法還是清淨法。由這一段文也可看出,佛門裡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成就清淨的功德,有些也是染汙的。
《披》如來所有大士根智等者:如來無上根勝劣智力,是名大士根智。種種界智力,名當來法生起智。
 佛無上的根勝劣智力,是名大士根智。這是如來的十力之一,如〈本地分〉卷50曾說:「如來所有根勝劣智力,於諸有情軟中上根部分差別,如實了知;及能於彼、如應、如宜、為說正法」。即佛對諸有情的善根是殊勝、中品或是下劣的差別,皆能了知,並可依著眾生不同的根器,給予適當的教導。
 佛的種種界智力,名當來法生起智。這也是如來十力之一,如〈本地分〉卷50所說:「如來所有種種界智力,於諸有情劣中妙界部分差別,如實了知。於諸有情,能如其根、如其意樂、如其隨眠,依於彼彼趣入門中,無倒教授,如應定立」。由此可知,佛對於所有眾生阿賴耶識中三界的種子強弱差別都能知曉,能隨順眾生根性與意樂等差異性,予以無顛倒的教授安立。
寅二、別釋3 卯一、釋補特伽羅相2 辰一、徵
 第二科別釋,各別從有情相、染淨法相、如來希有的殊勝功德等三方面作解釋,分三科;第一科釋補特伽羅相,解釋這六種有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六補特伽羅?
 什麼稱作六種補特伽羅?〈攝異門分〉卷83說,補特伽羅者:謂能數數往取諸趣,無厭足故。以下要說明在生死中流轉的六種有情。
辰二、釋2 巳一、舉初三種2 午一、別辨相3 未一、第一補特伽羅2 申一、辨2 酉一、先餘生行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舉初三種,舉出最初三種補特伽羅,又分二科;第一科別辨相,各別辨明前三者的相貌,又分三科;第一科第一補特伽羅,說明第一種有情,又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分二科;第一科先餘生行,說明先餘生(即過去生)的色受想行識諸行,所熏習的善法或不善法的情形。
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於佛善說法毗奈耶獲得淨信,廣說乃至得正直見。
 指有一類有情,在過去生當中,已經來到佛門學習,並於佛善巧開示的法與律獲得了清淨的信心而出家,能受持淨戒、攝受多聞、增長慧捨、調柔諸見,乃至得到了正知見。這是第一種有情,過去生的色受想行識曾在佛門裡栽培善根。
酉二、今現法行2 戌一、先行放逸
 第二科今現法行,說明今生現在的色受想行識也有各種不同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先行放逸,最初是放逸的。
彼於今生,於惡說法毗奈耶中,近不善士,聞不正法,非理作意。於現法中,最初生起諸邪見愛、諸業雜染。彼於爾時,成就前生所有善法,及現法中諸不善法。
 這類有情在今生最初開始是入於佛法以外的外道中,親近的不是善知識,聽聞的是不正法,並且有不如理作意。因此在現在的生命體中,最初還是生起我見相應的種種邪知邪見以及愛煩惱、乃至造作種種業雜染、種種的不善業。
 這類有情在此時,除了已成就的前生所有善法,還有現法中的諸不善法。雖然前生在佛門中曾栽培信戒聞捨慧等法,心識中還有過去的善根種子,但是現法中因為遇上了惡知識,也成就諸多的不善法。
戌二、後不放逸
 第二科後不放逸,說明第一類有情於後時能不再放逸。
復於後時,於善說法毗奈耶中,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即由先因,棄捨惡說法毗奈耶,於惡說想諸不善法不生染著,速能遣滅。此於當來成清淨法。
 後來這類有情很幸運的,因為善根的種子使令他又能值遇佛所說的法與律,得以來到佛門繼續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作意。這是由於過去生栽培善根的因力,令其能以智慧決擇,決定要放棄、捨離外道的惡說法及律,對於惡說法所引的種種不正想,以及由不如理作意產生的諸多不善法,不會染污執著太久,很快的能遣離除滅。因此這類有情將來能成就清淨的涅槃等法。
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此為第一種有情。
是名第一補特伽羅。
 以上是名第一類有情。
 因為過去生曾栽培佛法,雖然今生初開始是先接近外道,因不如理作意而造了一些雜染之業,但是,因為善根力強,後來有幸又回到佛門中繼續栽培善法,由此能很快的去除惡法。
《披》獲得淨信等者:此顯補特伽羅已趣入相。聲聞地說:安住種姓補特伽羅,最初獲得昔所未得,於諸如來正覺正說法毗奈耶,所有正信、受持淨戒、攝受多聞、增長惠捨、調柔諸見,是名趣入。(陵本二十一卷十七頁1869)此應準釋。
 文中的「獲得淨信」等方面:這是顯示這類有情獲得淨信已經趣入到佛法裡來的相貌。如〈聲聞地〉說:安住在聲聞種姓的有情,最初來到佛門裡獲得過去生所未曾成就的,對於十方三世一切佛、無上正等正覺所說的法與律的所有淨信心、由此能出家受持淨戒、為了能成就明相應觸而攝受多聞、增長布施的意樂甚至能不顧戀身財、以及調伏各式各樣的邪知邪見進而成就正見,如此是名趣入。詳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1,781頁所說,這裡應準照該處解釋。
未二、第二補特伽羅2 申一、辨2 酉一、先餘生行
 第二科第二補特伽羅,說明第二種有情,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先餘生行,說明過去生的色受想行識所栽培之善根。
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俱行二法毗奈耶行。
 又有一種有情,在過去生當中,心識中栽培了善說、惡說二種法與律的諸行。
《披》俱行二法毗奈耶行者:謂於善說、惡說二種法毗奈耶中,俱習彼二因行故。
 這種人過去生在佛法中與外道的法與律當中都有熏習,並且都成就種子,所以有二種因行。
由彼為因,於現法中,成就善法及不善法。
 由於過去生栽培了佛法及外道法的法律,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心識有善法及不善法的種子。
酉二、今現法行
 第二科今現法行,說明今生諸行。
彼於今生,最初如前於善說法,乃至獲得如理作意。
 這類人在今生,初開始即得聞佛法,如前第一種人一樣,能在佛法裡獲得淨信、栽培自己的信戒聞捨慧,乃至能獲得如理作意。因此這第二種人也是不錯的。
《披》乃至獲得如理作意者:謂如前說,於善說法毗奈耶中,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故。
 如前所說(指第一種人今生的情況),來到佛所說的經律論教法當中,能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在這一生會將不善法去除,縱使種子不能馬上斷除,但是來生也一定能斷除,這種人將來能成就清淨涅槃的功德。
於現法中,諸不善法令舊滅沒,新不復生。諸有善法令舊增長,新復更生。諸先所有不善未斷隨眠隨逐,今於一切皆能斷除,無放逸住。此於當來成清淨法。
 因此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往昔熏習的、屬於諸不善法的種子,今生能使之消除滅沒,新的不善法不會再產生。現在栽培的諸善法種子再使令舊有的善根種子能繼續增長,新栽培的信戒聞捨慧又更加的產生出來。過去所有未斷的不善法種子隨逐在心識裡,從現在開始乃至將來成就無分別智時,一切惡法種子都能斷除。因為來到佛門中,能精進的修行斷除放逸,這第二類有情將來也可以成就清淨的涅槃法。
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此為第二種有情。
是名第二補特伽羅。
 以上是名第二種有情。
 過去生雖然佛法與外道法都有熏習,但是因為今生初開始是到佛門中繼續栽培善法,由此能很快的去除惡法。
未三、第三補特伽羅2 申一、辨2 酉一、先餘生行
 第三科第三補特伽羅,第三種有情,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先餘生行,說明過去生的色受想行識的情形。
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唯行外行。
 又有一種有情,於過去生中,一向都是在外道的法與律裡熏習惡法。
酉二、今現法行
 第二科今現法行,說明現在來到今生,色受想行識的情形。
彼於今生由是為因,串習出家故,串習邪見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遇緣和合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復生邪見,住自見取,造無間業,亦斷善根,一向成就諸不善法,惡趣決定。
 這類有情,過去生本來是在外道出家修行的人,由於過去出過家,曾串習出家的因緣,因此今生也會想出家,現在來到佛門的善說法與律中,遇到好的因緣和合而能出家,但是過去也熏習了種種外道的邪知邪見,今生出家以後,還是會生起邪知邪見,並且安住在自己的邪見、堅固的取著自己的邪見。甚至由此造作破和合僧等無間業,斷除了善根,不僅善法不能現行,更在佛門中胡作非為,一向的成就諸不善法,這類人決定會墮到三惡道中。
申二、結
 第二科結,結說此為第三種有情。
是名第三補特伽羅。
 以上是名第三種有情。
 如果看到這類出家人不應疑惑:既然佛法那麼好,為什麼出家人還行惡法?此處已經解釋,這種人過去生熏習了外道不善法的種子,因為曾經串習的出家習慣,今生能在佛門裡請求出家,但是原有外道種子邪見太強,今生在佛門裡還是胡作非為,乃至造作斷善根的惡業,這是第三種有情。
午二、略攝義
 第三科略攝義,要略歸納其中的要義。
如是三種補特伽羅,當知第一,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行放逸,後不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行不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多行放逸。
 如上三種在佛門裡的有情,歸納而言,應知:
 第一種有情,是過去生在佛法裡純粹熏習種種的信戒聞捨慧的因行(種子),來到今生最先開始雖親近惡知識、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造了些惡業,但是後來遇到佛法,又能親近善士、聽聞正法、法隨法行,這種人將來仍會清淨。
 第二種有情,過去生對佛法及外道法都曾熏習,在心識裡栽培許多內外法的種子,今生到佛門裡親近善士後,能很快的精進修行不放逸,這種人也很有希望,將來會成就清淨法。
 第三種有情,過去生純粹是外道,熏習了外道的種子,今生雖能值遇佛法而出家,可是一向多行放逸,還是放縱自己的邪見現行不能斷除,由於放逸,決定墮到三惡道中。
巳二、例後三種2 午一、標相違
 第二科例後三種,例說後面三種有情,恰好與前三種不同,分二科;第一科標相違,標出與前三種相反。
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餘三補特伽羅,與上相違,應知其相。
 如前所說的三種有情的情形,另有其餘三種有情的善惡法恰好與上面所說的三種有情相反,應當了解其中相貌。
午二、釋彼相
 第二科釋彼相,解釋後三種有情的相貌。
此中第一補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不放逸,後行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專行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修不放逸。
 此處所說的後三種有情中:
 第一種有情,是過去生在外道裡熏習了外道法與律的種子,有不正見等種種的不善法。於今生中,起先也是碰到佛法,因此最初開始能精進修行不放逸,可是後來還是放逸,所以不容易清淨,由惡法相續增長、善法不能增長,將來不能成就清淨法。
 第二種有情,是於內法、外法的法與律都有熏習,於今生時,遇到佛法也出家修行,可是專行放逸,不能精進的修行而有很多邪知邪見,這種人將來也不能成就清淨法。
 第三種有情,過去生在佛法裡已精進熏習許多信戒聞捨慧的善法種子,在今生中,遇到佛法又能出家,並且一向精進修不放逸行,未來一定能成就善法功德。
 以上是說明六種有情相。
卯二、釋染淨法相4 辰一、因緣差別喻2 巳一、約善說辨
 第二科釋染淨法相,解釋染污法及清淨法的相貌,分四科;第一科因緣差別喻,以種子與田地,比喻因緣的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約善說辨,依善說的佛法來分別。
又於此中,先世所習善不善因,猶如種子。今世善說法毗奈耶,於其先世諸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不善種子,猶如瘠田。
 又在此處文中,過去生所熏習的善法及不善法等因行,猶如種子一般。今生能值遇佛法、到善說的法與律裡栽培善根,今生的佛法相對於前生所熏習的善法種子,則猶如良田,現在再相續不放逸,能使諸善種子開花結果,將來能成就清淨法;現在於佛門中學習經律論栽培善根相對於前生的不善法種子,則如同貧瘠的田,沒有因緣使惡法開花結果,雖然暫時未斷隨眠的隨逐,但也漸次的能夠斷除。
巳二、約惡說辨
 第二科約惡說辨,依外道法來分別。
與是相違,今世惡說法毗奈耶,於其先世不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諸善種子,猶如瘠田。
 與此情況相反,若是今生外道的法與律,相對於過去生所熏習的不善法種子是良田,因為過去生熏習外道的不善種子,今生又到外道出家,因緣和合,能使不善法現行。
 外道的法與律相對過去生熏習的善法種子則像是瘠田,不能使令善法開花結果。
《披》又於此中先世所習善不善因等者:此中舉喻,種種差別。義顯前說先於內外俱習因行二種補特伽羅,諸所有相應知。
 此處文中所舉的譬喻,是對善、惡法與去、來、今的種種差別,說明它因緣的不同。這一段話是在譬喻第二種有情與第五種有情,這類有情過去生內外法都有熏習,內外法的種子都曾栽培。今生若遇到善知識及佛法,善法可以增長、不善法不能增長,但若遇上外道,不善法會增長、善法不能增長。
 這是指過去生二種都有熏習的人,由因緣不同,所成就的是善清淨法,或是染污法,也會不同。
辰二、能治所治喻
 第二科能治所治喻,以光明與黑闇,比喻能對治的善法、所對治的不善法。
又彼先世因增上力,今善法起,猶如光明,與彼一切如無明闇諸不善法為能對治;彼不善法,與彼一切猶如光明所有善法為所對治。
 又相續前面那一段文來說,這類有情過去生栽培了善、惡法種子的強大力量,現在由得遇善知識而來到佛法中,這善法的生起,猶如光明一般,能對治一切像無明黑闇的諸多不善法,由此可知,此善法的光明是能對治的;而過去生所熏習的不善法種子,與一切猶如光明的所有善法相比,黑闇的不善法則是所對治的。
 因此,來到佛門裡栽培信戒聞捨慧的善法,能對治過去生所熏習的不善法。
辰三、能燒所燒喻2 巳一、約不善法辨
 第三科能燒所燒喻,說明不善法與善法都有能燒、所燒的譬喻,分二科;第一科約不善法辨,以不善法來分別。
如是先世諸不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身心義故。今世惡說法毗奈耶,如乾葦舍。
 若是有情過去生熏習不善法,應知又譬如燒熱的炭,這是由惡法與律的種子能燒壞有情身心的道理來說。
 當這類有情今生又碰到外道的惡說法律,即如乾草造的茅舍一般,一旦將過去熱炭般的外道法種子放上去,很快的會燃起生死之火,乃至繼續造惡而入於三惡道。
巳二、約善法辨
 第二科約善法辨,以善法來分別。
又彼先世所有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煩惱義故。今世善說法毗奈耶,如乾葦舍。
 又若有情過去生在佛門裡栽培信戒聞捨慧的善法,這些善法的種子,應知也譬如熱炭一般,這是由其能燒壞煩惱的道理來說。
 當這類有情今世又來到佛門中熏習善說的法與律,今生的栽培則如同乾茅草所造的房子,智慧火的燃燒能將煩惱盡斷除遣。譬如第六種有情。
辰四、依處差別喻2 巳一、約善法辨
 第四科約依處差別喻,以譬喻說明有情依止處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約善法辨,由眾生過去世有善法來分別。
又彼先世所有善法,處今惡說法毗奈耶,由損減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
 又有類眾生過去生在佛法中熏習所有信戒聞捨慧善法,今生遇到外道惡說法與律的道友,學習外道的戒定慧,由此損減過去生栽培的善法,不能繼續增長,好像燒熱的炭,放在冰冷的地上或石器上,令炭失去熱度。
巳二、約不善法辨
 第二科約不善法辨,由眾生過去世有不善法來分別。
又彼先世諸不善法,處今善說法毗奈耶,由斷滅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
 又有類眾生過去生熏習諸多不善法,今生到佛法中修習,由於斷滅惡緣,使惡法沒有因緣現行,好像將燒熱的炭,放在冰冷的地上或石器上,不再有熱度。
卯三、顯如來希有
 第三科顯如來希有,顯示如來善法甚奇希有。
此中諸如來,由大士無上根勝劣智力,於其先世善不善因所習成根,隨其所應如實了知;又於現法染淨門轉,生起當來染淨諸法,亦隨所應如實了知;故言成就甚奇希有。
 此中諸多如來,由於成就偉大甚奇希有的智力,了知有情根性勝劣差別,對於有情過去生所熏習的善不善因、熏習所成的利鈍根性,會隨其所相應的因緣而顯,都能如實了知;又,對於有情現在生命體中,於染汙法或清淨法的造作活動為因,引生未來染淨諸法的果報,也會隨有情所相應的因緣而顯,都能如實了知;由此說佛成就特別殊勝希有的功德。
 以上論文相應經典如下。
《中阿含經》卷二十七(112) 林品 阿奴波經第六 (第二小土城誦)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跋耆瘦,在阿奴波䟦耆都邑。爾時,世尊則於晡時從宴坐起,堂上來下,告曰:「阿難!共汝往至阿夷羅惒帝河浴。」尊者阿難白曰:「唯然。」於是,世尊將尊者阿難往至阿夷羅惒帝河,脫衣岸上,便入水浴,浴已還出,拭體著衣。爾時,尊者阿難執扇扇佛。於是,世尊迴顧告曰:「阿難!提惒達哆以放逸故,墮極苦難,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阿難!汝不曾從諸比丘聞,謂我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耶?」尊者阿難白曰:「唯然。」爾時,有一比丘語尊者阿難:「世尊以他心智知提惒達哆心故,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耶?」世尊告曰:「阿難!彼比丘或有小,或有中,或有大,或年少不自知。所以者何?如來已一向記彼故有疑惑。阿難!我不見此世,天及魔、梵、沙門、梵志,從人至天,謂我一向記如提惒達哆。所以者何?阿難!我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阿難!若我見提惒達哆有白淨法如一毛許,我便不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阿難!我以不見提惒達哆有白淨法如一毛許,是故我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阿難!猶去村不遠有大深廁,或人墮中,沒在其底。若人來,為起大慈哀,憐念愍傷,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彼人來已,旋轉視之而作是說:『此人可得一處如毛髮許,糞所不污,令我得捉挽出之耶?』彼遍觀視,不見此人有一淨處如毛髮許,糞所不污,可得手捉挽出之也。如是,阿難!若我見提惒達哆有白淨法如一毛者,我不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阿難!以我不見提惒達哆有白淨法如一毛許,是故我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於是,尊者阿難啼泣,以手抆淚,白曰:「世尊!甚奇!甚特!謂世尊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世尊告曰:「如是。阿難!如是。阿難!我一向記提惒達哆必至惡處,生地獄中,住至一劫不可救濟。阿難!若汝從如來聞大人根智分別者,必得上信如來而懷歡喜。」於是,尊者阿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今正是時。善逝!今正是時。若世尊為諸比丘說大人根智分別者,諸比丘從世尊聞,當善受持。」世尊告曰:「阿難!諦聽,善思念之,我今為汝說大人根智分別。」尊者阿難受教而聽。世尊告曰:「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善法,生不善法。此人善法已滅,不善法已生,餘有善根而不斷絕,從此善根當復更生善,如是此人得清淨法。阿難!猶如平旦日初出時,闇滅明生。阿難!於意云何?日轉昇上,至于食時,闇已滅,明已生耶?」尊者阿難白曰:「爾也。世尊!」「如是。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善法,生不善法。此人善法已滅,不善法已生,餘有善根而不斷絕,從是善根當復更生善,如是此人得清淨法。阿難!猶如穀種,不壞不破,不腐不剖,不為風熱所傷,秋時密藏,若彼居士善治良田,以種灑中,隨時雨溉。阿難!於意云何?此種寧得轉增長不?」尊者阿難白曰:「爾也。世尊!」「如是。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善法,生不善法。此人善法已滅,不善法已生,餘有善根而不斷絕,從是善根當復更生善,如是此人得清淨法。阿難!是謂如來大人根智,如是如來正知諸法本。「復次,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善法,生不善法。此人善法已滅,不善法已生,餘有善根而未斷絕,必當斷絕,如是此人得衰退法。阿難!猶如下晡日垂沒時,明滅闇生。阿難!於意云何?彼日已沒,明已滅,闇已生耶?」尊者阿難白曰:「爾也。世尊!」「如是。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善法,生不善法。此人善法已滅,不善法已生,餘有善根而未斷絕,必當斷絕,如是此人得衰退法。阿難!猶如穀種,不壞不破,不腐不剖,不為風熱所傷,秋時密藏。若彼居士善治良田,以種灑中,雨不隨時。阿難!於意云何?此種寧得轉增長耶?」尊者阿難白曰:「不也。世尊!」「如是。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善法,亦成就不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善法,生不善法。此人善法已滅,不善法已生,餘有善根而未斷絕,必當斷絕,如是此人得衰退法。阿難!是謂如來大人根智,如是如來正知諸法本。「復次,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我不見此人有白淨法如一毛許,此人惡不善法一向充滿穢污,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如是此人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阿難!猶如種子,腐壞破剖,為風熱所傷,秋時不密藏,若彼居士,非是良田,又不善治,便下種子,雨不隨時。阿難!於意云何?此種寧得轉增長耶?」尊者阿難白曰:「不也。世尊!」「如是。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我不見此人有白淨法如一毛許,此人惡不善法一向充滿穢污,為當來有本煩熱苦報、生老病死因,如是此人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阿難!是謂如來大人根智,如是如來正知諸法本。」於是,尊者阿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已說如此三種之人,寧可更說異三種人耶?」
 世尊告曰:「可說也。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不善法,亦成就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不善法而生善法。此人不善法已滅,善法已生,餘有不善根而不斷絕,從是不善根當復更生不善,如是此人得衰退法。阿難!猶如燃火,始然之時,盡然一[1]㷿,彼或有人益以燥草,足以槁木。阿難!於意云何?彼火寧轉增熾盛耶?」尊者阿難白曰:「爾也。世尊!」
 「如是。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不善法,亦成就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不善法而生善法,此人不善法已滅,善法已生,餘有不善根而不斷絕,從是不善根當復更生不善,如是此人得衰退法。阿難!是謂如來大人根智,如是如來正知諸法本。「復次,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成就不善法,亦成就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不善法而生善法,此人不善法已滅,善法已生,餘有不善根而未斷絕,必當斷絕,如是此人得清淨法。阿難!猶如然火熾然之時,盡然一㷿,彼或有人從此盛火,置平淨地,或著石上。阿難!於意云何?彼火寧轉增熾盛耶?」尊者阿難白曰:「不也。世尊!」「如是。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知此人成就不善法,亦成就善法。如來後時以他心智復觀此人心,知此人滅不善法而生善法,此人不善法已滅,善法已生,餘有不善根而未斷絕,必當斷絕,如是此人得清淨法。阿難!是謂如來大人根智,如是如來正知諸法本。「復次,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我不見此人有黑業如一毛許,此人善法一向充滿與樂樂報,必生樂處而得長壽,如是此人即於現世必得般涅槃。阿難!猶如火炭,久滅已冷,彼或有人雖益以燥草,足以槁木。阿難!於意云何?彼死火炭寧可復得熾然之耶?」尊者阿難白曰:「不也。世尊!」「如是。阿難!如來以他心智觀他人心,我不見此人有黑業如一毛許,此人善法一向充滿與樂樂報,必生樂處而得長壽,如是此人即於現世必得般涅槃。阿難!是謂如來大人根智,如是如來正知諸法本。「阿難!前說三人者,第一人得清淨法,第二人得衰退法,第三人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後說三人者,第一人得衰退法,第二人得清淨法,第三人即於現世得般涅槃。阿難!我已為汝說大人根智,如尊師所為弟子起大慈哀,憐念愍傷,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我今已作。汝等當復自作,至無事處、山林樹下、空安靜處,宴坐思惟,勿得放逸,勤加精進,莫令後悔。此是我之教勅,是我訓誨。」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一部經敘述佛告訴阿難,佛以他心智觀察提婆達多,知其必墮地獄受苦難事。佛說,我在提婆達多身上,找不到有如一根細毛極少分的善法、清淨法,因此我授記他一定會墮地獄。譬如想將墮入大深糞坑的人救出,遍觀視察後,不見此人有一淨處,如毛髮少許,不被糞所污染,可得以手捉挽將其救出,如同提婆達多一樣,沒有少分的善法和因緣,使他得到救濟,因此他一定墮地獄,住至一劫。
 提婆達多是阿難的親戚,都是王族的人,阿難聽了佛所說,悲傷啼泣,以手拭淚,佛說,我乃一向記說提婆達多必至於惡處,會轉生於地獄中,會住至一劫之久,不可能救濟。阿難!如果你從如來之處聽聞如來成就甚奇希有智力,了知眾生根性勝劣智力,必定會向上更加清淨的相信佛的功德,心懷歡喜。
 佛又說,佛以大人根智,授記前後三種有情,有成就清淨法者、有得到衰退法者、有身壞命終墮到地獄者。
 一、有成就清淨法者。佛知道有一種行者於過去生在佛法中熏習信戒聞捨慧,也與外道學習很多的邪知邪見。佛以他心智觀察此人今生遇到惡知識,使他善法不能現行,不善法現行,但由於他過去生熏習的善根很強大,善法種子沒有斷絕,以後遇到因緣,依止善根種子,栽培得力,這樣的人將來會成就清淨法。好像太陽剛升起時,黑闇消滅而光明顯現。又像穀的種子,沒有被破壞、腐爛,沒有被大風、太陽傷害,秋天時將它收藏起來。如果遇到善於耕治良田的人,將種子灑下,隨時以水灌溉,種子當得增長。佛法的因緣好像良田,過去生栽培善法的種子,加上勤精進,常常用雨水(修戒定慧)灌溉善法種子,善法的種子展轉增長,將來會成就清淨法。這是佛的根勝劣智力,能正確知道諸法的因緣。
 二、有得到衰退法者。佛知道有一種行者於過去生熏習了善法種子,也熏習了不善法種子。但由於不斷的放逸,將所餘的善根斷絕。這樣的人因有衰退法會墮到三惡道。好像將近下午五點時,太陽要下山,光明已經謝滅,黑闇生起。又像穀的種子,沒有被破壞、腐爛,沒有被大風、太陽傷害,秋天時將它收藏起來。如果遇到善於耕治良田的人,將種子灑下,但沒有隨時以水灌溉,種子當不得增長。若行者遇到佛法,然而放逸,沒有精進修行,善法種子不能展轉增長,將來善根會全部斷絕,善法種子不能增長。這是佛的根勝劣智力,能正確知道諸法的因緣。
 三、有身壞命終墮到地獄者。佛知道有一種行者於過去生在外道中熏習惡法,其身心完全充滿惡不善法,充滿穢污,造作到三惡道的業果種子,生老病死的因緣。這人身壞命終一定生到惡道的地獄中。像穀的種子,被破壞、腐爛,被大風、太陽傷害,秋天時沒有密藏。不能遇到善於耕治良田的人,將種子灑下,沒有隨時以水灌溉,種子當不得增長。此人身心連少許淨法都沒有,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這是佛的根勝劣智力,能正確知道諸法的因緣。
 佛告訴阿難,我已經為你說大人根勝劣智力。好像尊貴的老師為弟子們起大慈悲心,開示涅槃的義利及求安穩快樂的方法。我現在這樣開示,你將來也要這樣修行。
 相應論文所說,如是三種補特伽羅,當知第一補特伽羅,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行放逸,後不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行不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多行放逸。
丑七、超3 寅一、總標
 第七科超,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初別頌下,第四句「超二染為後」的超,說明永損害門、發心願門、能進趣門、後上行門、般涅槃門等五門差別,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示超度有五門不同。
復次,往惡趣行、往善趣行超度差別,當知略有五門不同。由此五門,於自超度如實了知,於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子。
 其次,論主開示眾生,要如何超越度脫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及趣向修羅、人、天三善趣的身語意三行差別,應當了知要略說明有五門不同:
 一、永損害門。由現觀、由遍知,能永害因執薩迦耶見,造作諸惡不善業,往惡趣行。
 二、發心願門。為欲超度世俗道,能究竟離苦,往善趣行,發心願門。
 三、能進趣門。發心願已,於一切善趣後有,所生愛味,深觀過患,欣慕現法涅槃,正修方便,由是進趣,趣涅槃行。
 四、後上行門。由修道漸次離欲,乃至能入第一有定,於上捨多生愛味,放逸因緣,於現法中不般涅槃。
 五、般涅槃門。深觀過患,於上捨中不生愛味,彼於現法能證涅槃,依有餘依般涅槃說。
 依此五種法門次第修行,對於自己超越度脫往趣善處,如實了知,對於其他有情超越度脫往趣他處,也能正確普遍了知,這是唯佛及佛聖弟子們智慧的境界。
寅二、別釋5 卯一、永損害門2 辰一、出往惡趣行3 巳一、徵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永損害門,說明永損害門的過失,又分二科;第一科出往惡趣行,舉出趣向三惡道行的因緣,又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往惡趣行?
 為什麼稱作往惡趣行?
巳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
謂諸外道,所有一切薩迦耶見以為根本諸惡見趣,并彼所緣、并彼所依以為依止,發生種種惡欲及害,若殺生等所有無量惡不善法,如經廣說,乃至所有諸非法行、不平等行以為最後。
 是指諸多外道,所有一切以我見為根本的諸多妄執邪見,以聞不正法為所緣,起各種身見、邊見等六十二種錯誤的見解,並以不如理作意為所依,引發種種的邪惡貪欲及恚害事,如殺生、偷盜、邪婬、妄語等身語意十不善業,乃至所有無量無邊的惡不善法,如經典已詳細說明,外道有諸多不如法的惡行及不平等行,乃至最後墮到三惡趣的十惡行。
《披》乃至所有諸非法行等者:謂諸外道,依邪行處引隨煩惱。略有三種,謂隨逐遠離、隨逐憒鬧、隨逐學處起隨煩惱。如是一切,總略說名非法之行、不平等行。由非善義,名非法行;非愛果義,名不平等行。義如三摩呬多地決擇中說。(陵本六十二卷三頁4974
 乃至所有諸非法行等方面:指諸多外道出家眾,依邪行處引發隨煩惱,要略有三種:
 一、隨逐遠離起隨煩惱。由於五蓋等煩惱染汙的因緣,使令身心煩惱痛苦,沒有正確的方法對治名為隨逐遠離諸隨煩惱。
 二、隨逐憒鬧起隨煩惱。此類外道出家人,執著異於佛法的見解思想、不想離欲、沒有斷煩惱的願望,因此內心常生起瞋忿、怨恨、覆藏自己的過失、惱怒、嫉妒、慳貪,乃至欺誑,或者是諂媚等隨逐憒鬧的各種隨煩惱。
 三、隨逐學處起隨煩惱。隨逐違犯戒定慧三學的學處,因此生起隨煩惱。
 1、戒學方面,觀察自己、或他人現行種種犯戒的罪惡,沒有羞恥心,不覺得慚愧,毀犯上品的重戒有毀戒的過失、毀犯中下品的輕戒,有穿戒的過失,由此生起各種隨煩惱。
 2、定學方面,若依止世間的禪定,於比自己下劣未得定者,生起高「慢」心,計度執著自己是殊勝的,或與自己相似已得世間禪定者相比,認為自己比較殊勝,而生起「過慢」的煩惱。
 3、慧學方面,由未能常聽聞正法也不修學佛法,以至沒有智慧分辨善、不善法。由此生起各種煩惱。
 如是這一切,總相要略說,不善的邪行稱為非法之行;邪行之因所得惡果名不平等行。
 由於不是善法的境界,所作的事,不是與善心所相應,而是與煩惱心所相應,名非法行,此是從因而說;以非法行為因所得不可愛果的境界,名不平等行,此則從果而說。例如:造惡因想要得樂果,名不平等行。此中義理詳如〈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2中所說。
能往險惡處,能往那落迦,能往諸惡趣,差別生起。若往於彼,名生惡趣,領受彼因所感非愛諸果異熟。
 這種執著薩迦耶見的外道,壽終能往生到危險惡劣的三惡道,能到地獄、餓鬼、畜生等諸多惡趣,不同煩惱、造作不同業,感得不同險惡處。如果往生於險惡的地方,名生到三惡趣。這是由於因地時身語意三業非法行、不平等行,所感得不可愛的諸異熟果報。
巳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名為往惡趣行。
 諸多外道由於以我見為根本,執著我、我所,造作諸惡不善法,領受彼所造惡因所感非愛諸果異熟,名為往惡趣行。
辰二、明能永害道2 巳一、由現觀3 午一、出觀相
 第二科明能永害道,由現觀,永斷煩惱種子能成就涅槃,分二科;第一科由現觀,成就現觀無我的智慧,是名第一往惡趣行永損害門,又分三科;第一科出觀相,說明如理觀察無我、無我所,能永斷諸邪見煩惱。
於此多聞諸聖弟子,若彼所緣生諸見趣,若自所依令起執著,
 在此多聞的諸聖弟子,如果由外道處聽聞不正法為所緣,產生六十二種諸多邪見趣,如果自己不能如理作意,對色受想行識生起我、我所種種的執著。
《披》若彼所緣生諸見趣等者:聞不正法,名彼所緣。非理作意,名自所依。
 若彼所緣生諸見趣等方面:指內心緣念聽聞的不正法,名彼所緣。所依皆不如理作意,如是產生種種邪見煩惱,名自所依。
若諸所有能往一切險惡趣等諸惡欲等,廣說乃至諸非法行、不平等行以為最後,若往於彼領受非愛險惡等果,如是一切,如實隨觀非我、我所。謂於是中,決定無我,亦無我所。
 如是諸多所有能趣向一切危險惡道等,諸邪惡貪欲等,詳細說乃至造作種種非法的不善行、最後得到不可愛果報的不平等行。若造了惡因,往於惡趣,領受種種不可愛的險惡等果報,這一切,多聞諸聖弟子能如實隨觀,色受想行識是無我、無我所的。在此當中,決定五蘊諸行無我,也無我所,亦決定能斷諸外道所有薩迦耶見。
午二、明永斷
 第二科明永斷,說明證得現觀時,永遠斷除諸見趣煩惱種子。
如是觀已,當於聖諦得現觀時,彼諸見趣隨眠根本皆永拔故,說名為斷,其餘一切畢竟不續。
 聖弟子這樣思惟觀察五蘊諸行無我、無我所後,於奢摩他、毗鉢舍那中,決定於成就聖諦現觀時,將外道六十二諸見趣根本煩惱種子,都能永遠斷除,說名為斷。其餘一切分別起的煩惱畢竟不再相續。
午三、結永害
 第三科結永害,結說聖弟子能永遠斷除往險惡處等非法行、不平等行。
此聖弟子,於彼見趣以為根本所有能往險惡處等,定不能作,定不能往險惡處等。是名第一往惡趣行永損害門。
 此修無我觀的聖弟子們,對於外道以薩迦耶見為根本,起六十二見趣錯誤的思想,能造作錯誤的業,招感到三惡道危險的去處,都能如實了知,因此一定不會造作非法行、不平等行,將來一定不會到三惡道去。這是聖弟子第一往惡趣行永損害門。
巳二、由遍知2 午一、辨2 未一、異生
 第二科由遍知,說明外道凡夫及聖者於正遍知永損害門所有差別,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異生及諸聖;分二科;第一科異生,說明外道凡夫的情形。
由是因緣,能於自內如實了知:離我等聖所餘異生,雖復有能以世間道,超度能往惡趣不善及惡趣等,獲得四種現法樂住,或得超過諸色無色寂靜解脫,然其不能究竟損害,諸惡趣等後可相應。是故彼流,雖極能離欲、色界愛,暫時獲得勝上樂住,而復當來更還造作殺生等事,往諸惡趣。
 聖弟子由於證得現觀的因緣,能對自己的內心如實了知:修行離我我所等聖人之外的異生凡夫,也能修學禪定,暫時能超越往三惡道不善的非法行,及惡趣等苦果的不平等行,成就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四種現法樂住,或超過諸色界,無色界等定的寂靜解脫,但不是究竟的解脫,因定功再高,不能究竟損害惡法種子,將來還會與墮到三惡道的煩惱相應,而造作三惡道的業力。
 即使得到非想非非想處定,能遠離欲界愛及色界愛,成就無色界定,暫時獲得殊勝無色界捨受相應的安樂住,當八萬大劫壽盡時,由於惡法種子未斷除,還會造作殺生、偷盜、邪婬等事,而往趣三惡道中。
 因聖弟子了解,修習世間道的禪定,不修無我的毗鉢舍那,是不能究竟超度三惡道的。
未二、諸聖
 第二科諸聖,說明聖者的情形。
我等定當不能造作殺生等事,乃至廣說諸非法行、不平等行,我等定當能不造作。是名聖法毗奈耶中永損害門,謂能損害往惡趣行。
 聖弟子證得現觀以後,決定知道自己,現在或將來都不會再造作,任何殺生等十惡業的事,乃至更多與煩惱相應的非法行,不平等行,如外道行苦行,我等將來決定不會造作出現,是名聖法毗奈耶中永損害門,是能損害得到三惡道苦果的非法行,不平等行。
午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如是諸佛及佛弟子,能實遍知永損害門所有差別。
 如上所述,諸佛及諸佛弟子們,能如實了知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的真實義理,能斷除惡見、成就正見,能真實遍知永遠不到三惡道去的因緣差別相。
 以上是說明第一永損害門。
卯二、發心願門
 第二科發心願門,說明第二門,發心願門。
又即如是諸聖弟子,為欲超度所餘未斷往善趣行,此聖弟子,於先所作不生喜足,於上漏盡起欣樂欲,發正願心。於彼所得諸世俗道,審觀過患,謂彼不能究竟離苦。是名第一為欲超度往善趣行發心願門。
 又如是證得現觀的諸聖弟子,斷除到三惡道的永損害門,但還可能造作到三善趣的諸行。為了超度其餘未斷能往生人天等三善道的身語意三行,因此聖弟子,對於之前依修四聖諦所成就的現觀,不生起歡喜滿足,對於斷盡更上微細煩惱的修行心生欣樂,而發起與聖道相應的正願。這時聖弟子對於自己成就世間法的禪定,再依於四聖諦,仔細的觀察它有過失災患,不能究竟遠離苦果,是名第一為欲超度往善趣行發心願門。
卯三、能進趣門
 第三科能進趣門,說明第三門,能進趣門。
發心願已,普於一切善趣後有所生愛味深觀過患,如險惡道,心生厭離;欣慕寂靜現法涅槃,正修方便。由是進趣如先所得趣涅槃行。如是名為能進趣門。
 聖弟子心發起正願後,普遍對於一切善趣果報所生起的愛味,深深的觀察有很多的過失災患,因為還是在三界死生流轉之內,如同到三惡道去一樣是危險的,心生起厭離;歡欣愛慕寂靜的現法涅槃,能正確的修四念住、三十七道品等方便。依先前所得的聖道之行,繼續修習勝進道,將三界的煩惱斷除趣向涅槃,名為能進趣門。
卯四、後上行門
 第四科後上行門,說明第四門,後上行門。
彼由修道漸次離欲,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於上捨多生愛味放逸因緣,於現法中不般涅槃,但名上行不還果者。如是名為後上行門。
 有一類三果聖人,是由依於禪定修學聖道漸次離欲,從欲界死後生到色界初禪天受生,不般涅槃。乃至能入第一有的非想非非想處定,才入涅槃。假如三果聖人對上捨的禪定多生愛著、愛味,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不能很快的證得涅槃,只能名為上行不還果。亦名後上行門。
《披》但名上行不還果者:聲聞地說:云何上流補特伽羅?謂有不還補特伽羅,從此上生初靜慮已,住於彼處,不般涅槃。從彼沒已,展轉上生諸所生處,乃至或到色究竟天,或到非想非非想處。是名上流補特伽羅。(陵本二十六卷六頁2188)此應準知。
 〈本地分‧聲聞地〉說:什麼是上流補特伽羅?有一類三果聖人,斷了欲界的九品修惑,從欲界死後生到色界初禪天以後,住在那裡,不般涅槃。從色界初禪天死後,展轉往上生到到二禪天受生,二禪天死後到三禪天,三禪天死後到四禪天,四禪天中有五淨居天,五淨居天包括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最高),生到色究竟天時,聖道現前證阿羅漢果趣入涅槃。或是還有一類更鈍根,繼續往上展轉到空無邊處天、識無處邊天、無所有處天、最後到三界最高的非想非非想處天才入涅槃。是名上流補特伽羅。此處應準照〈本地分‧聲聞地〉26卷6頁2188所說。
卯五、般涅槃門2 辰一、標觀相
 第五科般涅槃門,說明對禪定不生愛味者能入涅槃,分二科;第一科標觀相,標出深觀過患相。
若復於彼深觀過患,於上捨中不生愛味,彼於現法能證涅槃,依有餘依般涅槃說。如是名為般涅槃門。
 若有聖弟子(三果聖人)深刻觀察上界的果報是有過失災患,對於上捨(禪定)中的寂靜境界不生喜樂愛味,在現法當中能證得涅槃,依止有餘依涅槃說,是名為般涅槃門。
辰二、明正知
 第二科明正知,說明聖弟子有智慧能正確了知,自己及有情所要超度的地方。
由是門故,如實了知自般涅槃,超度一切往善趣行;於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子。
 由於證般涅槃門的原故,如實了知自己般涅槃,超度往人天等善趣的諸行;對於其他有情的超度惡趣行、善趣行也能正遍知。能有這種正知的行者,是指諸佛以及阿羅漢們,都是超度惡趣行及善趣行,能自證涅槃,也有能力了解他人是否成就超度的功德。
寅三、結配
 第三科結配,將五門配對超度往惡趣行及善趣行所作結說。
此中初一永損害門,當知超度往惡趣行;後發心願、進趣、上行、涅槃四門,當知超度往善趣行。
 這當中第一永損害門,成就現觀永遠斷除到三惡道去的因緣,應當知道是屬於超度往惡趣行;
 後面的發心願門、能進趣門、後上行門、般涅槃門,應當了知,這四種類的聖弟子們,是超度所有到人天等善趣行。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分段顯示如下。
《雜下》第753頁:業報相應第4經;累計經數13381經;大正藏(104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鞞羅磨聚落北身恕林中。鞞羅聚落婆羅門、長者,聞世尊住聚落北身恕林中。聞已,共相招集,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緣,有眾生身壞命終,生地獄中」?佛告諸婆羅門、長者:「行非法行,行危嶮行,為因緣故,身壞命終生地獄中」。諸婆羅門、長者白佛:「行何等非法行、危嶮行,身壞命終生地獄中」?佛告婆羅門、長者:「殺生乃至邪見,具足十不善業因緣故,婆羅門!是非法行,危嶮行,身壞命終生地獄中」。
 佛告訴諸婆羅門、長者:由殺生乃至邪見,也就是具足了十不善業的因緣,身壞命終生到地獄中。如論文所說:如諸外道依於隨逐遠離、隨逐憒鬧、隨逐學處起隨煩惱,能生起種種非法行,能往險惡處,能往那落迦,能往諸惡趣,如是名為往惡趣行。
婆羅門白佛:「何因緣諸眾生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佛告婆羅門、長者:「行法行,行正行,以是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復問世尊:「行何等法行,何等 正行,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佛告婆羅門、長者:「謂離殺生乃至正見,十善業跡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婆羅門、長者!若有行此法行,行此正行者,欲求剎利大姓家,婆羅門大姓家,居士大姓家,悉得往生。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因緣故。
 佛告訴諸婆羅門、長者:遠離殺生乃至貪瞋癡,成就正見、成就十善業道的因緣,身壞命終能生到天上,如果此人不生到天上,想要到人間來,可以生到大國王家,或大學問家,或婆羅門祭祀家,或大居士家,隨自己的願力、善業可以成熟人天富貴的果報。因為行善法行,行十善業的正行。
若復欲求生四王(天),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悉得往生,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行淨戒者,其心所願,悉自然得。
 若復如是法行、正行者,欲求生梵天,亦得往生。所以者何?以行正行、法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
 若復欲求往生光音(天),遍淨(天),乃至阿伽尼吒(天),亦復如是。 所以者何?以彼持戒清淨,心離欲故。
 若修十善業及持清淨戒,身壞命終,可以發願往生四天王天,或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六欲天)。
 若修十善業、持清淨戒、心離愛欲,身壞命終,想求生梵天。或想往生光音天、遍淨天,乃至阿伽尼吒天,都能成辦。
若復欲求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乃至第四禪具足住,悉得成就。所以者何?以彼法行、正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欲求慈,悲,喜,捨。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皆悉得。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
 
 如果有情依止持戒清淨,心離欲愛的法行正行,如其所願成就有尋有伺的初禪,乃至也能成就第四禪。同樣的,如果行者想要追求慈悲喜捨,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的話,都能得以達到,因為行法行、正行的原故。
欲求斷三結,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果;無量神通,天 耳,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盡智,皆悉得。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持戒離欲,所願 必得」。時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如果行者想求斷三結,得初果、二果、三果,乃至無量神通、天耳、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盡智,生死智是天眼智,乃至成就阿羅漢果,都可以成就,因為行法行,及行正行之故。
 此段經文用簡單文義,解釋如何超惡趣行、超善趣行。本論分成五門,更詳細解釋如何超惡趣行、超善趣行。
《雜下》第755頁:業報相應第5經;累計經數第13382經;大正藏第(104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住鞞羅磨聚落北身恕林中。時鞞羅磨聚落中,婆羅門、長者,聞世尊住鞞羅磨聚落身恕林中。聞已,乘白馬車,多將翼從,持金柄(17)傘蓋,金澡瓶,出鞞羅磨聚落,詣身恕林。至道口,下車步進,入於園門,至世尊前,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何因何緣,有人命終生地獄中?乃至生天」,如上修多羅廣說。時鞞羅磨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而去。
 鞞羅磨聚落中的婆羅門長者請問佛,什麼樣的因緣,有人會在其命終之時,轉生於地獄中,乃至往生於天界呢?如上文中所說,此一段經文不再詳說。
丑八、二染2 寅一、總標
  第八科二染,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初別頌下,第四句「超二染為後」的二染,說明欲雜染及後有雜染二種染污,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二種雜染。
復次,諸聖弟子,已見諦跡未離欲者,應知略有二種雜染,謂欲雜染、後有雜染。於此二種,諸聖弟子應勤加行淨修其心。
 其次,應當了知諸多已經見到四諦真實相、但未完全離欲的初果、二果聖弟子們,由於俱生起的愛見煩惱尚未去除,仍有二種雜染必須出離:一種是欲的雜染,染著現在自己的內身及外境的色聲香味觸;另一種是後有雜染,希求後有來生果報的雜染。
 已經見諦跡尚未離欲的聖弟子,為了對治這二種雜染,還要精勤修習四念住的加行,修治內心,令心清淨,由此遠離俱生起的見煩惱及愛煩惱。
寅二、別釋2 卯一、辨雜染2 辰一、出二差別2 巳一、斷欲雜染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二種雜染,分二科;第一科辨雜染,辨明此二雜染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二差別,說明此二種雜染的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斷欲雜染,說明斷欲雜染的修行。
諸聖弟子為欲斷除欲雜染故,勤方便時,漸依三行。謂趣無動行,
 諸多已經見諦跡但未完全離欲的聖弟子們,為了斷除對於內身、外身色聲香味觸等欲的雜染,以精勤修止觀為方便時,逐漸趣向於修習三種禪定的修行,依止此三行證得色界以上的禪定,即可離欲界的欲。這三種修行是趣向色界靜慮的無動行、
《披》趣無動行者:如下自釋,從初靜慮乃至識無邊處,皆得建立名無動處。今說趣無動行,總攝彼一切處應知。
 趣無動行方面,如下所說,從初禪乃至識無邊處,不會被下地煩惱所動搖,都可建立名無動處。應當了知,現在說趣無動行,則包括從初禪乃至識無邊處的一切處。
 如初禪可以離欲界的欲,這是第一種不為外欲所散動,心於身外五欲等散亂動盪的境界,到了初禪已經斷除。
 第二禪離初禪的尋伺,不被尋伺所擾動,因此第二禪也是無動行。
 第三禪是離第二禪喜的湧動,也名無動行。
 第四禪是離三禪樂的分別,已離三災八動,離尋伺、喜、樂色界地中的動搖,也名無動行。
 空無邊處定離色想,離對第四禪的色想、有對想的動搖,也是一種無動,不被色所動,破色證空。
 識無邊處不攀緣外面的空,唯向內緣,也不被動搖,也是無動。
 相對於後面,前面的動亂都斷了,因此從初禪到識無邊處定都是無動行。
趣無所有處行,趣非想非非想處行,證入無動、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定。此由斷對治故,及遠分對治故,超度欲雜染。
 以及趣向無所有處定的無所有處行、趣向非想非非想處定的非想非非想處行;行者若能離欲,則能證入無動的初禪到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定,以及非想非非想處定。此由斷對治故,是指初禪能斷欲的雜染,名斷對治故。若是證得第二靜慮以上的禪定,乃至無所有處行、非想非非想處行,是屬於遠分的對治,因為已離欲很遠,故名遠分對治。
 不論是初靜慮的斷對治,或第二靜慮以上的遠分對治,都已超度欲雜染,行者若成就色界以上的禪定,即能超越度過由欲引生的貪瞋癡雜染。
巳二、斷有雜染2 午一、出正修習
 第二科斷有雜染,說明斷除後有雜染的行果差別,分二科;第一科出正修習,舉出正確修習能斷除欲界、色界、及前三無色諸後有愛,乃至證入非想非非想處定。
或為斷除後有雜染,勤方便時,已離欲界愛,未離色界愛,謂我所何當不有,我何當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若昔所有,如是一切我皆棄捨。彼正修習能斷後有所有差別對治道已,離色界愛,乃至能入非想非非想處定。
 行者或為了斷除後有愛的雜染,精進方便修習四念住時,已能斷除欲界愛,證入初靜慮以上的根本定,但尚未能出離色界愛,此時行者作如是思惟:
 一、我所何當不有。我所擁有的五蘊身,乃至七種攝受事等,於未來世如何能不再有?這是以五蘊身、七攝受事等為我所擁有。
 二、我何當不有。 我此一大苦聚的五蘊身,於未來世如何能不再有?這是以五蘊身為我。
 三、我當不有。我此一大苦聚的五蘊身,於現在世如何能不再有?
 四、我所當不有。我所擁有的五蘊身,乃至七種攝受事等,於現在世如何能不再有?
 五、若今所有。是指現在這一生所新造作增長的所有業力
 六、若昔所有。是指過去生曾造的業力。
 如是以上一切現在、未來的我、我所性所攝的內、外事,以及今昔業力所將感得的異熟果報皆應當棄捨。
 行者如是思惟以後,為斷除後有雜染,於現在因觀無常性,修無常觀以斷除現在當下對我、我所的執著;於未來世依止智慧簡擇,觀修無願三昧,才能滅除後有愛(自體愛),與後有的境界愛,這是屬於擇滅的部分,如前〈攝異門分〉卷83所說:「此觀無常滅,前觀於擇滅。」
 行者如是正確修習能斷後有所有差別的對治道後,能出離色界的後有愛,將來不再到如是諸界受生,乃至能超越無色界前三空定的後有愛,證入三界有頂的非想非非想處定。
《披》離色界愛等者:謂離色界及與前三無色諸後有愛,說乃至言。
 離色界愛等方面:是指行者能斷離色界,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三無色界的諸後有愛,將來不再到諸如是界受生,乃至能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因此說乃至這句話。
 這裡顯示行者還執著非想非非想處定的愛味,由此可知,為什麼有些行者今生可入涅槃,有些行者不行。
午二、料簡差別2 未一、不般涅槃般涅槃別
 第二科料簡差別相,簡別不般涅槃、般涅槃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不般涅槃般涅槃的差別,說明不般涅槃、般涅槃的差別。
若現法中,於其上捨多生愛味,不般涅槃,彼於現法不全解脫一切所有後有雜染。若於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能般涅槃,能全解脫所有一切後有雜染。
 聖弟子如果在現在的生命體中,對其所成就的上地定,尤其是三界最頂的非想非非想處定,對最寂靜境界的捨受多生愛味,此煩惱未盡,不能證入涅槃,則行者在今生不能完全解脫所有一切後有愛與後有境界愛的雜染,將來還會受生,感得另一個五蘊的果報體。
 反之,如果對於禪定中最寂靜境界的上捨,沒有愛著,則行者在現在的生命體中,能證入涅槃,完全解脫所有一切後有愛的雜染。
 若行者在奢摩他中,深入修習無我觀及無常觀時,覺了所貪著的定愛、所執著最寂靜境界的上捨,是因緣生法,是空無實有的境界,則能完全斷除後有愛的雜染,趣入涅槃。
未二、名共解脫聖解脫別2 申一、共解脫
 第二科名共解脫聖解脫別,說明共解脫、聖解脫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共解脫,聖者、非聖異生共得的解脫。
當知此中,若為對治欲雜染故,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為對治後有雜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如是二種,名共解脫。由諸聖者、非聖異生皆可容有,是故此解脫不名聖解脫。
 當可了知對治雜染的解脫修行中,如果為了對治色聲香味觸等諸欲雜染,以修習世間禪定的對治道,從成就初禪,漸次乃至能成就無色界最頂的非想非非想處定,這是第一種情形。
 如果為了對治後有愛、後有境界愛的雜染,於止觀中修習無我觀,能斷後有雜染的對治道,從成就初禪,漸次乃至能入非想非非想處定,這是第二種情形。
 如是二種為了對治欲雜染、後有雜染的解脫修行,同得禪定,稱為共解脫。此處是指三界九地中,凡夫只伏下地欲,聖人能斷下地欲種,總相而言同得禪定,同得不動無為,故名共解脫;唯聖人能斷第九地非想非非想處定的煩惱種子,因而此處的共解脫不名聖解脫。
申二、聖解脫
 第二科聖解脫,說明聖解脫。
若於一切乃至有頂薩迦耶苦如實知已,超度有頂,於現法中,永斷一切所有雜染。如是解脫,唯諸聖者方能獲得,故此解脫名聖解脫。
 如果行者對於一切上捨欲(指對色界定及與前三無色界定有愛味)乃至無色界有頂非想非非想處的薩迦耶見苦(未能斷除最微細的俱生我執),都已經如實了知以後,繼續修習對治,即能超越非想非非想處定的我、我所執,在現在的生命體中,由於能如實觀察三界最高的境界是不可愛,是無我、無我所,能永遠斷除所有感得後有的雜染,這種解脫,只有聖人才能獲得,所以此解脫名為聖解脫,唯諸聖人所得的解脫。
辰二、結顯五處
 第二科結顯五處,結語前面所說歸納成五處顯示。
如是一切,總有五處。一、趣無動行,二、趣無所有處行,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四、現法涅槃,五、聖解脫。
 如此這一切修習能斷後有所有差別對治道,論主將它歸納,總共有五個次第。
 一、趣無動行。為了想要斷除欲雜染,修習禪定,離心之散動,趣入初禪乃至識無邊處定。
 二、趣無所有處行。如果已離尋伺、喜、樂等色界地中的動搖,斷除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的動亂,對於諸下地,已生厭壞後,能趣入無所有處定。
 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又遠離無所有處行的愛著,能趣入非想非非想處定。
 以上三種是凡夫及聖者都修習的對治道。
 四、現法涅槃。如〈本地分﹒思所成地〉卷17所說,聖者證入無色定,再依禪定修四念處,入真諦現觀,由此能離三界一切欲,證得現法的有餘依涅槃。
 五、聖解脫。聖者超度最頂非想非非想處定,最微細的俱生我執,永斷一切所有愛見雜染種子,這是聖者方能獲得的解脫。
卯二、釋修治2 辰一、欲雜染攝3 巳一、趣無動行3 午一、辨離欲2 未一、厭壞諸欲2 申一、出過患
 第二科釋修治,解釋修治欲雜染及有雜染方便,分二科;第一科欲雜染攝,修治欲雜染,由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及趣非想非非想處行三種,又分三科;第一科趣無動行,說明趣無動行,又分三科;第一科辨離欲,辨別厭壞諸欲及厭離上欲,又分二科;第一科厭壞諸欲,舉出過患及應觀過患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出過患,說出三種諸欲過患的因緣。
復有三種諸欲過患。一者、諸欲能為順樂受境界所生貪欲因緣;二者、諸欲能為順苦受境界所生瞋恚因緣;三者、諸欲能為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所生無明憤發因緣。
 其次,諸欲是引生貪瞋癡三種過患的因緣。
 一、諸欲能為順樂受境界所生貪欲因緣。若愛著色聲香味觸男女等境界,當遇可欣境時,隨順生起樂受,由此執著順樂受境,是產生貪欲的因緣。
 二、諸欲能為順苦受境界所生瞋恚因緣。若愛著諸欲,當遇可厭事、不如意境時,隨順生起苦受,由此住於順苦受境界,是產生瞋恚的因緣。
 三、諸欲能為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所生無明憤發因緣。若愛著諸欲,當遇不苦不樂境時,隨順生起不苦不樂受,由於不了解諸法遷流無常,無剎那常住安穩,是變異苦,希求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是產生無明愚癡相續等流的因緣。
申二、辨應觀2 酉一、標列
 第二科辨應觀,辨別於諸欲應觀三處過患,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諸欲應由自性、所緣、助伴三處觀察過患。
又此諸欲,當於三處應觀過患。一、自性故;二、所緣故;三、助伴故。
 又這些諸欲,應當由三處思惟觀察它的過失與災患。
 一、自性故。欲本身的體性為何?
 二、所緣故。生起欲的所緣境為何?
 三、助伴故。生起欲的增上緣是什麼?
酉二、隨釋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
自性故者,謂虛妄分別所生貪愛。所緣故者,謂若內若外五種色境。助伴故者,謂非理作意相應倒想。
 一、自性故者,謂虛妄分別所生貪愛。從自性的角度觀察,諸欲是於因緣所生法上,妄執為真實境界,起虛妄分別,依此而生諸欲相應的所有貪愛,這是有情對緣起的智慧不夠,不能了解緣起法無常苦空無我等道理,由對諸欲自性的無知所生的過患。
 如〈本地分﹒思所成地〉卷17所說,對於欲的引發、覺悟、和合所結、有相、親昵、喜樂、侵逼、極親昵八種虛妄分別,能生起婬欲等的貪愛,有智慧的人應當遠離。
 二、所緣故者,謂若內若外五種色境。從所緣的角度觀察,是或以內身、或外塵的五種色境為所緣境,不能周遍了知一切是因緣所生法,都是如幻如化、無常、苦、空、無我,虛妄分別生起貪愛,而生諸欲相應的所有貪愛。這是對所緣無知所生的過患。
 三、助伴故者,謂非理作意相應倒想。從助伴的角度觀察,愛著諸欲不能如理作意,唯取淨妙相、取隨好,由此生起種種相應的顛倒想而引發種種過患。
未二、厭離上欲2 申一、修廣大心2 酉一、釋名
 第二科厭離上欲,為厭離對上地定的愛欲,修廣大心、住淨信心,分二科;第一科修廣大心,說明廣大心,又分二科;第一科釋名,解釋修廣大心的相貌。
又離上欲勝方便心,說名廣大。何以故?由彼上地轉上轉勝,故修彼心說名廣大。
 再者,行者能捨離上界初靜慮乃至無色界無所有處定欲的殊勝方便心,說名為廣大。為何這麼說?由於定心是一地比一地展轉增上、展轉廣大殊勝,對於已得的禪定,內心會更加愛著,因此修習捨離愛味上界定的心是名廣大。
《披》又離上欲勝方便心者:從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欲,說名上欲。簡欲界欲,故作是說。
 又離上欲勝方便方面:是指從色界初靜慮,漸次乃至無色界無所有處定的所有愛味,說名為上欲。這是為了簡別欲界欲,所以這樣說。
酉二、顯相
 第二科顯相,顯示厭離欲界定及成就上地定的相貌。
若能厭離下地世間,當知定以無常等行,厭壞制伏。於其上地所應得處,當知亦以暫時方便,起寂靜想,任持其心。
 如果要能厭離執著世間欲界定欲,應當了知必須以觀察「欲」是無常、苦、空等心行,由此厭離、破壞、制伏下地諸欲。如果要得上地定,於所應成就的境界,應當了知也要以觀察,厭下苦麤障,欣上靜妙離的暫時方便,對於上地境界起寂靜想的意樂,保任執持這一念寂靜心,漸次成就上地的禪定。
申二、住淨信心2 酉一、能入諸定
 第二科住淨信心,由住於清淨信心,能入諸定、能感生果,分二科;第一科能入諸定,修能入諸定的次第。
又我已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生信解者,當知彼於加行道中修習淨信,於是處所生淨信心。
 其次,行者已證入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根本定,對所成就的禪定,生起信心勝解,當可了知行者在加行道中修習淨信時,對清淨殊勝的禪定,生起淨信意樂之心。
 如〈攝異門分〉卷83所說,聞彼功德及與威力、殊勝慧已,即於彼法處所而起,隨順理門,故名淨信。
《披》已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者:謂已證入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根本定故。
 已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方面:是指已經證入從初禪,漸次乃至識無邊處的上地根本定故。這是解釋由淨信心能入諸定,趣向上地的道果。
由此淨信增上力故,修習精進、念、定、慧等,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諸無動定皆能證入。又由其慧起是勝解:謂我已能入如是定。
 由此淨信心增上力量的因緣,繼續修習精進、念、定、慧等治障勢力、依此增上力證入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的諸無動定。行者又由定的觀慧力作這樣殊勝的理解:我已經能親證如是如是定。
酉二、能感生果
 第二科能感生果,已證入根本定的行者,能感得與其所成就禪定境界相應的果報。
此即能感識無動處所有生果。若現法中不般涅槃,或不進求往於上地,彼於當來決定應往此無動處。
 由於欣上厭下修習禪定,能感得識無動處所有受生的因緣果報。如果在現在生命體中,行者不精進修習無我觀,斷除所有對禪定的執著,不能入般涅槃,或不再精進追求往更清淨殊勝的上地境界,行者在未來世決定應往生至其所成就的無動處受生。
午二、明建立2 未一、建立無動4 申一、標由三緣
 第二科明建立,說明建立無動處的因緣及料簡無動定的特性,分二科;第一科建立無動,說明建立無動處的因緣,又分四科;第一科標由三緣,標出由斷除欲界的散動、離三災八動及斷除色想、有對想、別異想等三種因緣,而成無動處。
又由三緣,於是諸地當知建立為無動處。
 應當知道,又由於三種因緣,建立這些諸定地的境界為無動處。
申二、別辨其相
 第二科別辨其相,各別辨明無動處的相貌。
謂外欲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為無動處。
 由於初禪已經斷除對於執著外境的色聲香味觸等欲望,也斷除了八種尋思(欲、恚、害、國土、親里、不死、家勢相應、輕懱相應),及五蓋(貪欲、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等,及其所引生的種種散亂動盪,不再為五欲所動搖,因此安立最初成就色界禪定的初靜慮為無動處。
《披》謂外欲等散動斷故者:色等十相,名為外欲。等言,等取欲、恚、害等諸惡尋思,貪欲蓋等諸隨煩惱。如是一切流散擾動,名散動斷。
 謂外欲等散動斷故方面:色聲香味觸、貪瞋癡男女,這十相名為外欲。「等」字包括欲恚害等八種諸惡尋思,及五蓋等諸隨煩惱,這都是欲界有情最容易攀緣的惡尋思。
 行者由於內心有貪瞋癡,攀緣色聲香味觸男女等外境,及八種尋思、五蓋,引起內心流散擾動,成就初禪時,已斷除這些散動,名散動斷。
尋、伺、喜、樂色界地中諸動斷故,立第四靜慮為無動處。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立空無邊處為無動處。
 為何安立四禪為不動處?行者在二禪已經斷初禪的尋伺,三禪斷二禪喜的執受,四禪斷三禪樂的分別,因此成就第四禪時,色界地中的尋伺、喜、樂的擾動都已斷除。除此之外,還斷除了外在的三災(火災、水災、風災),以及能動搖內心的八動(苦、樂、憂、喜、尋、伺、出息、入息),這些動搖也都已斷除,因此安立第四靜慮為無動處,不為三災八動所動搖,是名無動處。
 為何安立無色界的空無邊處為不動處?因為已斷除有色身的障礙。有對,對是障礙,有色即有質礙;行者視佔據空間的色法、色身如牢籠,超越對色想的欲,已斷除心中所有與色法有關、引起動亂的各種有差異的想法,超諸色想、滅有對想,破色證空,以空為所緣境,心攀緣空,內心想的即是虛空。由於對虛空起殊勝的理解,不被色想所動搖,成就空無邊處的無動處,因此安立無色界的空無邊處為不動處。
《披》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者:取青等相,名為色想。能取行礙,名有對想。能取男、女、舍、田等假,名別異想。如決擇分釋應知。(陵本五十三卷十七頁4267
 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方面:想心所緣取色境有三種差別想,即色想、有對想及別異想。此處取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煙、塵、霧的顯色,長、短、方、圓形色所有的色相,名為色想。色法佔據空間,是有質礙的,取有對色而生起的想,名有對想,如色身被色法所環繞著,好像鳥被關在鳥籠中,行動有所障礙,因此要破除色想、有對想。若取男、女、舍、田等和合假的差別色相,名為「別異想」。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3,1762頁所說,應當了知。
申三、通釋一切
 第三科通釋一切,解釋無動處通於初禪、第四靜慮、空無邊處乃至識無邊處。
第二、第三靜慮中,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識無邊處,由空無邊處外門緣動得遠離故,當知建立為無動處。以要言之,緣所有定無動搖故,皆名無動。
 第二靜慮斷尋伺,第三靜慮斷喜的分別動亂,後面的靜慮斷除前面的動亂,後後所有的諸動動搖內心的分別想都已斷除,因此第二靜慮、第三靜慮也稱作無動處。識無邊處,是遠離內心向外緣的空無邊處定的動心,以識為所緣境,建立識無邊處定,不為外門的空相所動搖,由此建立為無動處。總之,以所說的要點再作一個歸納,所有的禪定因為沒有動搖,有相對性沒有動搖的分別心,通稱作無動。
申四、結顯邊際
 第四科結顯邊際,結語顯示無動處的界限。
此定邊際極至識無邊處,是故當知,乃至此處建立無動。
 此無動定的邊際最高到識無邊處定,因此應當知道,在這些處所依於不被下地諸想所動搖,即建立為無動。
未二、料簡一切
 第二科料簡一切,再思惟簡別上述所說的一切。
即此一切緣所有定,皆名有上想定。從此已上,緣無所有定,當知名為無上想定。從此已上,復名非想非非想處定。故由三分宣說三行。
 前面說的這一切:由內心緣慮不同所緣境而成就的初禪乃至識無邊處等所有無動定,到識無邊處定為止,都稱作有上想定,因為還有比它更高、更上一層次的想的禪定。
 從此「有上想定」以上,緣這一念心識也不可得而證入的無所有定,應當知道名為無上想定。因為到無所有處定想,已是這一念較粗的分別想之邊際,故名無上想定。
 從此「無上想定」以上,又名非想非非想處定。故由這三分宣說三種修行。依止這三部分特別的邊際,佛開示弟子們有這三種禪定的修行。
 有的地方將無想定說成二種,即外道所修的無想定,以及非想非非想處定。由於非想非非想處定的這種想非常的微細,所以不說有想,於是將最高的無上想定安立在無所有處定,而不是非想非非想處定。因為無所有處定以上會訶斥這些有所有想(無所有處定以下的都是有所有想,不同於無所有處定是以無所有為想),一旦有所有想及無所有想都斷除,則能成就非想(沒有想)非非想處定,這時還沒有達到勝義諦,一念微微心還存在,故名非非想,既不能說完全沒有心識的存在,又不是滅盡定,滅盡定才能將想受心所止息,心不止息勢必有想,只是此想已經不是有所有、無所有想,以這一念心十分微細,不是完全沒有,因此將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列為第三行。
《披》故由三分宣說三行者:謂如前說: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趣非想非非想處行。是名三行應知。
 故由三分宣說三行方面:指如前文所說,依禪定特別的相貌分成:
 一、趣無動行,修止觀以證入初禪乃至識無邊處(有上想定)。
 二、趣無所有處行,修止觀以證入無所有處定(無上想定)。
 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修止觀以證入微細但又不是完全沒有心想的非想非非想處定。
 以上是名三行應知。這是將內心的分別,分成這三類,使令佛弟子們能認識眾生的心想差別。
午三、結能趣
 第三科結能趣,結說這樣的分別心趣向哪裡。
由三種門,諸聖弟子厭壞欲等;既厭壞已,漸次能入乃至識無邊處定。是故建立能趣三種無動處行。
 由三種門,即由三種因緣聖弟子證入三種無動行:
 第一門是諸聖弟子厭壞欲等,最先開始要厭壞外欲的散動,建立初靜慮的無動處行。
 第二門主要的分界點,是由尋伺喜樂色界地等下地諸動斷除,故立第二乃至第四靜慮的無動處行。
 第三門是說到這也是一個邊際,因厭壞色想、有對想等,而特別建立趣入空無邊處乃至識無邊處的無動想行。
 是故佛建立能趣三種無動處的修行,依這三種門,能:一、離外欲,二、離內心的擾動,三、離色想,而舉出這三種特別不動搖的相貌。
《披》建立能趣三種無動處行者:前說:又由三緣,於是諸地當知建立為無動處。由是此中能趣彼行,亦有三種。
 前說:由於三種因緣將諸地(初禪乃至識無邊處定)的境界建立為無動處。因此其中能趣向這些定的行門,也有三種。
 以上是「漸依三行」中,第一種的趣無動行。
巳二、趣無所有處行2 午一、第一趣行
 第二科趣無所有處行,說明趣無所有處的修行,分二科;第一科第一趣行,說明第一種修行方法。
又若色想、若無動想,於諸下地深厭壞已,能入無所有處定,是名第一能趣無所有處行。
 又若有色想的初至四禪、若滅色想以得到空無邊處定乃至識無邊處定的這些無動想,對於諸下地,即無所有處定以下的境界,有深刻的厭離心,由厭壞下地的想法能證入無所有處定,是名第一種能趣無所有處之行。
 這也是以厭下欣上的方法:厭離無所有處定以下的境界,欣樂上界無所有處行以證入此定。
午二、第二趣行2 未一、出修習3 申一、標無漏
 第二科第二趣行,說明第二種能趣入無所有處定的心行(內心的分別相),分二科;第一科出修習,說出修習的方式,又分三科;第一科標無漏,標出無漏修習的邊際。
又即此處,是無漏道修習邊際。
 又此無所有處定,是無漏聖道修習的邊際。
 無漏的禪定可依止從未到地定乃至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一般說是無想定,雖仍有想,但沒有粗的想,因此說無想,但證入聖道還需由毗鉢舍那慧來觀想,而想的最高處是在無所有處定,因此說它是無漏聖道修習所依的邊際。
申二、廣二種2 酉一、標列
 第二科廣二種,詳細分別二種無漏道,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有上及無上。
此無漏道復有二種。一者、有上,二者、無上。
 在修無漏聖道時,也有二種所緣差別:
 一、有上,指還沒有究竟。緣這樣的想法來修禪定、修無漏道還是有上一層的境界可以增上。如依無常行觀修仍是有上,還未究竟離非想非非想處欲。
 二、無上,緣著無我的觀行,能到三界的邊際,能夠入涅槃,是名無上。因為依無我行能將非想非非想處最後那一念心的愛著也斷除,進而達到聖解脫。
 由此可知,依無所有處定修無漏道有二種,一種是有上的,一種是無上的。
酉二、隨釋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
如有想定其有上者,無常行俱;其無上者,無我行俱。由有上行,於其下地深厭壞已,入此處定;由無上行,於下、於上一切法中思惟無我,能入無漏無所有處定。
 如有想定的禪定,是屬於有上的有想定,是無常行俱,當在緣慮所緣境時是以無常行同時而修的。若以無我行同時修,行者所成就的無所有處定,則沒有能再超越它的,這個無漏道是可以畢竟成功的。因此在奢摩他裡成就的無我觀行,這樣修名為無上。
 由有上行,行者思惟所緣無常時,對於下地的境界產生很深的厭離心,這能破壞下地的想,也能成就上地的無所有處定,但是這種厭下欣上的修行方法總是有執著,如執著上地的功德等,所以入了這種定仍是沒有究竟,還有再比這種定更高的禪定,名有上。
 由無上行,行者對於下地的法,能思惟是無我的、是因緣所生的,對於上地所要成就更深刻的禪定,也知道即使再高的禪定也是無我、無我所的,依於思惟無我的觀行能證入無漏的無所有處定,則名無上。
申三、結無上
 第三科結無上,結說它是無上的無漏定。
此無上行,當知名為第二趣行。
 此處將趣無所有處行分成二種:一、是修無常觀共於凡夫的無所有處行,二、是修無我觀成功與無漏聖道相應的無所有處行,應當知道此無上行是名為第二趣行。
未二、顯差別3 申一、標列二種
 第二科顯差別,顯示第二種無上行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標列二種,標示列出又可分二種。
此第二趣行,復由二行有差別故,建立二種。云何二行?謂能依、所依智差別故。
 此第二趣行,又由二種行有差別故,再詳細建立二種。是哪二種行?是能依的無我智及所依的無我智是有差別的,其實能依的也就是特別約人無我的智慧來分別,所依的則約我所依的有情世間、器世間等來分別。
申二、別釋其相2 酉一、能依無我智
 第二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修無我觀時,能依智、所依智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能依無我智,說明什麼稱作能依的無我智,依我所屬處、我所屬者、我所屬事來思惟無我。
此中能依無我智者,謂諸所有若有情界、若我己身,於中都無我所屬處,謂地方域;我所屬者,謂諸有情;我所屬事,謂或父、或母、或伴、或主;如是等類。如彼於我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屬事,如是我亦於彼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屬事。
 「此中能依無我智者,謂諸所有,若有情界、若我己身」:此處文中所說能依無我智方面,是指諸所有我執生起處,包括於有情界生起的補特伽羅我見(人我見),或於我己身生起的薩迦耶見(我見)。
 「於中都無我所屬處,謂地方域」:在這二類我的妄執中,都沒有我所繫屬之處,即在任何地方處所都不存在補特伽羅的人我,或薩迦耶的自我。
 「我所屬者,謂諸有情」:也無我所屬的有情,指能依的我不存在任何有情身上,不屬任何有情。
 「我所屬事,謂或父、或母、或伴、或主」:我所屬的事(有情事),如或父、或母、或助伴、或主人都不屬於我。
 「如是等類。如彼於我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屬事,如是我亦於彼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屬事」:
 如上所說,如彼任何處所都非我所繫屬的處所(任何空間都找不到我)、任何有情身都非屬我(都是無我)、任何相繫屬的有情也不是我所有。如是我不存在於彼任何地方、我也不屬於任何有情、我也不屬於任何有情事,道理也是一樣。如《瑜伽論記》說:「如我不屬他,他亦不屬我也」。
 總之,能依的我執,可以依國土方域、有情五蘊身(即蘊是我)、或所攝父母事等而生,例如執著我是某個地方的人,我是某人(有情)、我的父母是何種姓等。
 然而仔細觀察,無論從任何方域、任何有情身、任何所攝事,都無我可得。
酉二、所依無我智
 第二科所依無我智,說明所依止的無我智,這是比較強調我所依的法,是以我所來分別無我。
此中所依無我智者,謂諸世間空無有常及我、我所。此中都無常、我、我所真實可得,唯有諸法。如是世間既悉是空,當復有誰有所屬處、有所屬者、有所屬事。
 此處文中的所依無我智方面,是觀察世間所依的法來成就的無我智:
 即諸多有情世間、器世間的相貌都是空的,其中沒有一個主宰體,是無常變化的,既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擁有的。遍尋此有情世間、器世間中,都無常、無我、無我所的真實境界可得,只有因緣所生如幻如化的色受想行識、如幻如化的世間。
 這樣的世間既然本質上是空的、是無我的,當(通「嘗」,曾經)又有誰在世間有真實的所屬處、有所屬者、有所屬事。哪有我住在某個處所?哪有我繫屬於某些有情?哪有我真實的父母兄弟姊妹等可得?這些其實都找不到,只是虛妄分別罷了。
申三、結其差別
 第三科結其差別,結說能依、所依無我智的差別。
是故當知,前無我智是其能依,後無我智是其所依。
 因此應可了知無我觀是這樣思惟的,前面的無我智主要是觀察此我的體性,這能依的我體是找不到的;後面的無我智則是觀察其所依止的法裡也沒有我。如能依的我見是執著有一個人在那裡主宰造作,但是真的要找此主體是找不到的,而會有「我的主體」這種妄相出現,也是依於此因緣所生法,如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等,才生起這樣的想法。這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諸行是所依的,因此也是依能所來觀察。
 若如實了知無論能依的我體、所依的法中都無有我,這樣的智慧名無我智。
巳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
 第三科趣非想非非想處行,說明趣非想非非想處行。
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壞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一趣行。
 非想非非想處定沒有無漏的聖道,因為心太微細了,此處唯由厭壞無所有處的想,能入此非想非非想處定,在非想非非想處定當中只有此一世間道的修行,沒有聖道的修行。
辰二、有雜染攝6 巳一、我所何當不有
 第二科有雜染攝,說明修治後有雜染所攝的煩惱,即解釋上文「謂我所何當不有,我何當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若昔所有」這六句,分六科;第一科我所何當不有,說明行者修無我觀斷後有愛時,應先作「我所將來如何不會再有」的思惟。
又於此中,我所何當不有者,謂由生等苦故,說我有苦。
 又於此處文中,「我所何當不有者」這句話,是指由生老病死等的痛苦,說我擁有苦;意即執色受想行識為我所擁有的。
 行者修無我觀斷後有愛時,應先思惟:我所擁有的五蘊,將來如何能不再有?以五蘊為我所,是離蘊有我義。
巳二、我何當不有
 第二科我何當不有,說明行者修無我觀斷後有愛時,應思惟「我將來如何不會再有」。
我何當不有者,謂即以生等苦為我,發生如是樂欲心已,正勤加行。
 「我何當不有者」這句話,是指以生老病死等的痛苦本身就是我;意即執色受想行識為我。
 行者修無我觀斷後有愛時,應先思惟:我這五蘊之身,將來如何能不再有?生起這樣斷除後有、欣求涅槃的好樂心後,便能正勤精進,用功加行修四念住。以五蘊為我,是即蘊有我義。
巳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
 第三科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說明行者正勤精進後,當下不再執著有我、我所,後有雜染可以斷除。
正加行已,獲得前後所有差別。由是因緣,復得決定,謂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
 行者正確的加行以後,獲得前後所有的差別,未加行前還有俱生我執,但是加強精進修無我觀行,成就以後,便不再有我愛煩惱。由於這樣的因緣,得決定勝解,不再生起我、我所的執著,斷除所有俱生起的我執種子,現在當下已親證無我,所謂的我不再有,我所擁有的一切境界也不再有。
巳四、若今所有
 第四科若今所有,說明若今所有。
若今所有者,謂今現法造作增長所有新業。
 「若今所有」這句話,是指現在這一生所新造作增長的所有業力,反覆思惟或再去採取行動,都會增長新的業力,將來能有機會感果。
巳五、若昔所有
 第五科若昔所有,說明若昔所有。
若昔所有者,謂諸故業。
 「若昔所有」這句話,是指過去生曾造的業力。
巳六、一切棄捨
 第六科一切棄捨,說明上述一切都應棄捨。
彼於此一切所有異熟果皆不願求,一切棄捨,無顧戀故。
 行者對於一切這些今昔業力所將感得的異熟果報都不希願追求,不論是黑業或白業,了知三界果報都是不可愛的,一切棄捨,沒有一點顧惜愛戀,才能將後有愛斷除。
 此段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中阿含經》卷第十八(75)長壽王品 淨不動道經第四 (第二小土城誦)
 我聞如是: [0542b05] 一時,佛遊拘樓瘦,在劒磨瑟曇拘樓都邑。 [0542b06]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欲者無常、虛偽、妄言,是妄言法,則是幻化、欺誑、愚癡。若現世欲及後世欲,若現世色及後世色,彼一切是魔境界,則是魔餌,因此令心生無量惡不善之法,增伺、瞋恚及鬪諍等,謂聖弟子學時為作障礙。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世尊所說,欲者無常、虛偽、妄言,是妄言法則是幻化、欺誑、愚癡。若現世欲及後世欲,若現世色及後世色,彼一切是魔境界,則是魔餌,因此令心生無量惡不善之法,增伺、瞋恚及鬪諍等,謂聖弟子學時為作障礙。
 此經佛開示比丘們,欲是無常、虛偽的,是妄言法,是虛妄分別心所現之法,是幻化的,是欺騙有情的,是愚癡的境界。不論今生的欲或來生的後有愛,今生所有的色法及來生的五根五塵,這一切都是煩惱魔所招感的境界,是令有情生起貪瞋癡的魔餌。這些色相都能使令有情內心產生無量無邊的惡不善法,增加有情的尋伺、瞋恚以及鬪諍心,於聖弟子修學時,是一大障礙。多聞聖弟子,應如佛所開示內容,作如是這樣的如理作意,觀察思惟。
 此段經文即是相應論文所說:「聖弟子,已見諦跡未離欲者,應知略有二種雜染,謂欲雜染(現世欲色)、後有雜染(後世欲色)。」
彼作是念:『我可得大心成就遊,掩伏世間,攝持其心。我得大心成就遊,掩伏世間,攝持其心者,如是心便不生無量惡不善之法,增伺、瞋恚及鬪諍等,謂聖弟子學時為作障礙。』彼以是行、以是學,如是修習而廣布,便於處得心淨。於處得心淨已,比丘者或於此得入不動,或以慧為解。彼於後時,身壞命終,因本意故,必至不動。是謂第一說淨不動道。
 聖弟子厭惡欲的過患,可得大心成就遊,大心是指得到禪定的色界廣大心,這時能厭離外欲的散動門,證得初禪以上的禪定,因為本心尚未完全斷除後有愛,將來異熟果會至色界初禪不動處受果,是謂第一說淨不動道。
 此即是論文所說的由第一種因緣建立不動處:「謂外欲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為無動處。」
[0542b25] 復次,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若有色者,彼一切四大及四大造,四大者是無常法,是苦、是滅。彼如是行、如是學,如是修習而廣布,便於處得心淨。於處得心淨已,比丘者或於此得入不動,或以慧為解。彼於後時,身壞命終,因本意故,必至不動。是謂第二說淨不動道。
 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所有色法,皆是地水火風四大,以及四大所造作的,四大是無常的,是苦的、是生滅的。這樣的修行、這樣的思惟學習,便於是處心得清淨。這時能證得四禪的不動地,因為內心尚未完全斷除後有愛,將來異熟果會至色界四禪的不動處受果,是謂第二說淨不動道。
 此即是論文所說的由第二種因緣建立不動處:「尋、伺、喜、樂,色界地中諸動斷故,立第四靜慮為無動處。」
 [0542c02] 復次,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若現世欲及後世欲,若現世色及後世色,若現世欲想、後世欲想,若現世色想、後世色想,彼一切想是無常法、是苦、是滅,彼於爾時必得不動想。彼如是行、如是學,如是修習而廣布,便於處得心淨,於處得心淨已,比丘者或於此得入不動,或以慧為解。彼於後時,身壞命終,因本意故,必至不動。是謂第三說淨不動道。
 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不論現世欲、後世欲,現世色、後世色,現世欲想、後世欲想,現世色想、後世色想,皆是無常、苦、是滅法,那時成就厭離色想、有對想、差別想等,證入空無邊處定乃至識無邊處定,因為本心尚未完全斷除後有愛,將來異熟果會至空無邊處定或識無邊處定的不動處受果,是謂第三說淨不動道。
 此即是論文所說的由第三種因緣建立不動處:「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立空無邊處為無動處。」
 [0542c10] 復次,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若現世欲想、後世欲想,若現世色想、後世色想及不動想;彼一切想是無常法、是苦、是滅,彼於爾時得無所有處想。彼如是行、如是學,如是修習而廣布,便於處得心淨,於處得心淨已,比丘者或於此得入不動,或以慧為解。彼於後時,身壞命終,因本意故,必至不動。是謂第一說淨無所有處道。
 接著解釋三種無所有處定的修行。多聞聖弟子應作這樣觀察,不論現世、後世的欲想、色想,以及不動想,這些所有的想,皆是無常、苦、是滅法。進一步將識無邊處的不動想也斷除,此時成就無所有處想,得證入無所有處定,因為本心尚未完全斷除後有愛,將來異熟果會至無所有處受果,這是第一種無所有處道的修行。
 此段即為論文所說「又若色想、若無動想,於諸下地深厭壞已,能入無所有處定,是名第一能趣無所有處行」的第一趣行。
[0542c18] 復次,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此世空,空於神、神所有,空有常,空有恒,空長存,空不變易。彼如是行、如是學,如是修習而廣布,便於處得心淨,於處得心淨已,比丘者或於此得入無所有處,或以慧為解。彼於後時,身壞命終,因本意故,必至無所有處。是謂第二說淨無所有處道。
 多聞聖弟子應作這樣觀察,此世間為空的,並沒有所謂精神的我、也沒有我所有,是空有常(即無常)的,空有恆(無有恆的),空長存(無長存的),空不變易(無不變易的)。這樣如是行,如是學,如是修習,便能得入於無所有處定,因為本心尚未完全斷除後有愛,將來異熟果會至無所有處受果,這是第二種無所有處道的修行。
 此段即為論文所說「如有想定其有上者,無常行俱」;「由有上行,於其下地深厭壞已,入此處定」。
 [0542c24] 復次,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我非為他而有所為,亦非自為而有所為。彼如是行、如是學,如是修習而廣布,便於處得心淨,於處得心淨已,比丘者或於此得入無所有處,或以慧為解。彼於後時,身壞命終,因本意故,必至無所有處。是謂第三說淨無所有處道。
 這是正式修無我觀。無所有處定是修無我觀的無漏聖道所依止的最高禪定,再往上的有頂非想非非想處定,因心太微細,似有若無,無法修觀。故論文中說:「又即此處,是無漏道修習邊際。」
 多聞聖弟子應作這樣觀察,我在自他的處所都找不到,我也不屬誰,也沒有所屬處,我不是為了其他人而有所為,也不是為了自己而有所為,我根本就是不可得的。依此方法如是行,如是學,如是修習,便能得入於無所有處定,因為本心尚未完全斷除後有愛,將來異熟果會至無所有處受果,這是第三種無所有處道的修行。
 [0543a01] 復次,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若現世欲及後世欲,若現世色及後世色,若現世欲想、後世欲想,若現世色想、後世色想及不動想、無所有處想,彼一切想是無常法、是苦、是滅,彼於爾時而得無想。彼如是行、如是學,如是修習而廣布,便於處得心淨,於處得心淨已,比丘者或於此得入無想,或以慧為解。彼於後時,身壞命終,因本意故,必至無想處。是謂說淨無想道。」
 多聞聖弟子應作這樣觀察,不論現世、後世的欲、色、欲想、色想,以及不動想、無所有處想,這些所有的想,皆是無常、苦、是滅法。進一步將無所有處的想也斷除,此時成就最高的禪定,非想非非想處定,因為本心尚未完全斷除後有愛,將來異熟果會至非想非非想處受果,這是非想非非想處的修行。
 此段即為論文所說:「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壞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一趣行。」
 [0543a09] 是時,尊者阿難執拂侍佛。於是,尊者阿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若有比丘如是行,無我、無我所,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本有者,便盡得捨。世尊!比丘行如是,彼為盡,得般涅槃耶?」
 [0543a14] 世尊告曰:「阿難!此事不定,或有得者,或有不得。」 [0543a15]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比丘云何行不得般涅槃?」 [0543a16] 世尊告曰:「阿難!若比丘如是行,無我、無我所,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本有者,便盡得捨。阿難!若比丘樂彼捨、著彼捨、住彼捨者,阿難!比丘行如是,必不得般涅槃。」 [0543a20]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比丘若有所受,不得般涅槃耶?」 [0543a21] 世尊告曰:「阿難!若比丘有所受者,彼必不得般涅槃也。」 [0543a23]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彼比丘為何所受?」 [0543a24] 世尊告曰:「阿難!行中有餘,謂有想、無想處,於有中第一,彼比丘受。」 [0543a25]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彼比丘受餘行耶?」 [0543a26] 世尊告曰:「阿難!如是比丘受餘行也。」 [0543a27]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比丘云何行必得般涅槃?」 [0543a28] 世尊告曰:「阿難!若比丘如是行,無我、無我所,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本有者,便盡得捨。阿難!若比丘不樂彼捨、不著彼捨、不住彼捨者,阿難!比丘行如是,必得般涅槃。」 [0543b03] 尊者阿難白曰:「世尊!比丘若無所受,必得般涅槃耶?」 [0543b04] 世尊告曰:「阿難!若比丘無所受,必得般涅槃。」
 這段經文主要說明同樣修無我觀,但是每位行者修行的深度不同,有些人可以入涅槃,有些人則不行。阿難問佛,為何比丘修無我觀不能入涅槃?佛告訴阿難,如果比丘思惟無我、無我所,將我去除了,但是又執著捨,意即將有捨棄,轉為執著空,其實執著空等於執著有,因為有空,就會有有,這樣的比丘仍無法入涅槃。
 若比丘還執著三有當中最高非想非非想處定寧靜的捨受,不能入涅槃,將來還會感得其他的果報。阿難問佛,如何修行,比丘決定可以入涅槃?佛說,若修無我觀又不執著捨受,不執著任何一法,無所受決定可以入涅槃。
 此段相應論文所說:「若現法中,於其上捨多生愛味,不般涅槃,彼於現法不全解脫一切所有後有雜染。若於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能般涅槃,能全解脫所有一切後有雜染。」
 [0543b05] 爾時,尊者阿難叉手向佛,白曰:「世尊已說淨不動道,已說淨無所有處道,已說淨無想道,已說無餘涅槃。世尊!云何聖解脫耶?」 [0543b08] 世尊告曰:「阿難!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若現世欲及後世欲,若現世色及後世色,若現世欲想、後世欲想,若現世色想、後世色想及不動想、無所有處想、無想想,彼一切想是無常法、是苦、是滅,是謂自己有。若自己有者,是生、是老、是病、是死。阿難!若有此法,一切盡滅無餘不復有者,彼則無生,無老、病、死。聖如是觀,若有者必是解脫法,若有無餘涅槃者是名甘露,彼如是觀、如是見,必得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0543b20] 阿難!我今為汝已說淨不動道,已說淨無所有處道,已說淨無想道,已說無餘涅槃,已說聖解脫。如尊師所為弟子起大慈哀,憐念愍傷,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者,我今已作;汝等當復自作,至無事處,至林樹下,空安靜處,燕坐思惟,勿得放逸,勤加精進,莫令後悔。此是我之教勅,是我訓誨。」[0543b27] 佛說如是。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阿難尊者接著問什麼稱作聖人的解脫?佛回答:多聞聖弟子應作這樣觀察,不論現世、後世的欲、色、欲想、色想,以及不動想、無所有處想、非想非非想處想,這些所有的想,皆是無常、苦、是滅法,稱作自己有的,是名有法。如是自己有的法,即如是有法,是生、老、病、死之法。阿難!如果這一切有法都盡滅無餘,不再有的話,即是無生、無老、無病、無死。聖者是這樣觀察的,如果有人成就這種功德一定是解脫法。如果將來能成就無餘涅槃,涅槃的境界稱作甘露。能觀察欲的不可愛,必得欲漏解脫;能觀察禪定也不可愛,得有漏解脫;能觀察非想非非想處定也是不可愛、無我、無我所的,得無明漏心解脫,將最後那一念的俱生我執斷除,證得阿羅漢果。
 論文總結說明:「若於一切乃至有頂薩迦耶苦如實知已,超度有頂,於現法中,永斷一切所有雜染。如是解脫,唯諸聖者方能獲得,故此解脫名聖解脫。」
 佛在此經開示了淨不動道、淨無所有處道、淨無想道、無餘涅槃、聖解脫等五個重點。即是論文中所說:「如是一切,總有五處。一、趣無動行,二、趣無所有處行,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四、現法涅槃,五、聖解脫。」最後佛囑咐弟子們:我已經開示各種禪定、無我觀的修法,也已教導如何成就涅槃與聖解脫,你們應當這樣依教奉行,如是展轉傳達流佈教法。尊者阿難,以及諸比丘們,聽佛所說,都歡喜奉行。
癸二、第二嗢柁南2 子一、頌標列
 第二科第二嗢柁南,念住所攝的別頌共有四個,此處為第二個別頌,又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舉出將要討論的論題。
復次,嗢柁南曰:
 安立邊際純 及如理緣起 修時障自性 說斷起修後
 再說明第二個嗢柁南的內容,包括:安立邊際、純無、如理緣起、修時、障自性、斷起、修,雖有七個內容,但論文以五科來解釋。
子二、長行釋5 丑一、安立邊際純2 寅一、指應知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分五科;第一科安立邊際純,此為念住攝的第二頌中,第一句「安立邊際純」,說明安立邊際及純無,又分二科;第一科指應知,指出應當了知如〈聲聞地〉所說。
此中安立四念住為初、道支為最後三十七種菩提分法,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佛用語言文字安立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以四念住為初,八正道支為最後,其中還包括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合說為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三十七種菩提分法,是使令行者覺悟的因地法門,或要略說,或廣泛說,如〈聲聞地〉所說,應該知道它的相貌。
《披》若略若廣等者:聲聞地說菩提分修,一一差別及廣分別,一切應知。(陵本二十八卷十五頁2378
 〈聲聞地〉說,什麼是菩提分修?是指透過修行的方法成就菩提,它的一一差別及詳細分別,一切應準照〈本地分‧聲聞地〉卷28,957~981頁所說。
寅二、明安立2 卯一、邊際差別
 第二科明安立,說明安立邊際差別及純無,分二科;第一科邊際差別,說明邊際差別相貌。
又由四念住,應知一切所知事邊際。由所知事邊際故,復應了知智事邊際。
 又由身受心法四念住,應當了知是一切所認知事的邊際。了知身、受、心、法所緣的盡所有性、如所有性,名所知事邊際。盡所有性是指身、受、心、法的極限、範圍,即只有這麼多,身是四大所造身,受是苦、樂、捨受,心是八個心王,法是51或53個心所法,除了這些之外,更沒有身、受、心、法了。如所有性是思惟身、受、心、法都是無常、苦、空、無我(或不淨、苦、無常、無我)的共相,由此悟入真如實相。
 由於行者對所知事有正確的認識,又應如實了知智事邊際,於定中觀修身、受、心、法的盡所有性,思惟身、受、心、法都是不淨、苦、無常、無我的共相,斷除常樂我淨的顛倒,而成就智事邊際。
《披》應知一切所知事邊際等者:身、受、心、法,名所知事邊際。斷四顛倒,名智事邊際。
 身受心法是行者修念住,所認知的因緣生法事,名所知事邊際。由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所得的智慧,可以斷常樂我淨四種顛倒,名智事邊際。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236頁:念處相應第1經;累計經數 760;大藏經(60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敘述佛告訴比丘們有身、受、心、法的四念住。相應論文「四念住,應知一切所知事邊際。由所知事邊際故,復應了知智事邊際。」
卯二、純無第二2 辰一、明能趣證2 巳一、出加行
 第二科純無第二,說明無有第二道,唯此純一道能成就聖道,分二科;第一科明能趣證,說明修習四念住能趣證涅槃,又分二科;第一科出加行,說明以四念住為所緣境,不斷修習加行,才能圓滿。
又四念住,由欲、精進等修習加行,方得圓滿。
 佛又開示行者應該要安住憶念在身、受、心、法四種的境界上,所謂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但四念住的修行要怎麼樣才能圓滿?應由有欲,內心有一種願望,有增上的意樂,好樂學習四念住。相信自己能修四念處,相信四念住有真實的功德,能到第一義諦去。由於有信、欲,才能不斷的精進用功,保持這一念心不要離開正確的所緣,假如這一念心有放逸,應策勵其心回到所緣境上,這樣的修習加功用行才能達到圓滿。
巳二、顯究竟
 第二科顯究竟,顯示能達到究竟涅槃界的相貌。
應知除此四種念住,更無有餘不同分道或所緣境。由此道、此境,能盡諸漏,獲得涅槃。
 應該了知,除了這四種念住的修行以外,沒有其他不同於四念住的聖道,或所緣境能到涅槃。由此清淨道,為所緣境,能斷除所有的愛見煩惱,獲得涅槃。
《披》由欲精進等者:增上意樂,是名為欲。策勵、發勤精進,是名精進。等言,等取策心、持心,如是總顯四種正斷應知。
 對修學四念住,有強大增上的意樂,是名為欲。能鞭策鼓勵自己發動精進,實際去修四念住,是名精進。等言,包括等取策心、持心,是指當修行懈怠時,要鞭策自己的心回到所緣境上,保持這一念心在正念中。等取策心、持心,即是四正斷,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已生善令增長,未生善令生,如是整體顯示四種正斷應當了知。
 所有三十七道品都是在修四念處,依修行的淺深、加行的不同,有所謂的四正斷、四如意足,是加強禪定的力量。五根、五力是栽培修四念住信進念定慧的善根。七覺支強調毗鉢舍那的觀慧,即七種覺悟的方法,也是修四念住要運用的方法。八正道是後得智,形容成功時所修戒定慧是無漏相應的,繼續依止八正道修行能成就涅槃,所以三十七道品是四念住異門的說法。
由無第二清淨道故,說純有一能趣正道。
 由於沒有第二種聖道,而說四念住是純粹、單純、唯一能趣向涅槃的正道。
辰二、廣其因緣3 巳一、標列
 第二科廣其因緣,廣泛說明純一能趣正道因緣,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二種因緣。
又此純一能趣正道,由二因緣,能令有情究竟清淨。一、由思擇力故;二、由修習力故。
 又此純粹、唯一能趣向涅槃正道的修道方法,由二因緣能使令有情達到究竟清淨的涅槃境界。
 一、由思擇力故:常常思惟觀察身不淨、受是苦、心無常、法是無我的道理,到堅固不動可止惡行善的程度。
 二、由修習力故:依止定地實際修習止觀住所得的正念力,斷除消滅煩惱的種子,能證得諸法的寂滅相。
巳二、隨釋2 午一、出染法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出染法及辨清淨,分二科;第一科出染法,說明修習止觀內心會出現那些染法相貌。
此中愁者,謂染汙憂。所言泆者,謂掉俱行欲界染喜。愁以四種世法為所依處,泆以餘四世法為所依處。
 此中愁方面:在修四念處時,由於過去所造的業力,可能會有染污的憂愁出現。
 所言泆(音ㄧˋ)方面:即欲界染污歡喜心出現時,會有掉舉情況發生。
 為何會愁?憂愁的心是以四種世法為所依處,世法有八,即利、衰、毀、譽、稱、譏、苦、樂。若有情以衰敗、毀謗、譏嫌、痛苦的境界為所緣境,內心會產生憂愁。為何會掉舉?若以利、譽、稱、樂,這四法為所緣境,內心會產生歡喜快樂,容易有掉舉的情況出現。
午二、辨清淨2 未一、由思擇力
 第二科辨清淨,說明令四念住達到清淨的二種力,分二科;第一科由思擇力,說明由思擇力使令清淨。
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依思擇力超度愁、泆。
 行者依止四念住精進的修止觀時,如果有愁及泆出現時,依思擇力能超度對於欲界境的憂愁與歡喜。
《披》愁以四種世法為所依處等者:世間八法,如應配屬愁、泆應知。
 世間八法是利、衰、毀、譽、稱、譏、苦、樂,也稱作八風,如所相應的配屬,染污憂愁或染污喜,應該了知。
未二、由修習力
 第二科由修習力,說明由修習力使令清淨。
由依世間修習力故,得離欲愛,棄捨憂苦。依出世間修習力故,超度一切薩迦耶苦,亦能證得八支聖道,及聖道果真實妙法。
 行者依止世間道的修習力故,依厭下欣上六行觀的方法修行,能離欲界的貪愛,棄捨種種的憂愁苦惱。
 行者若依止出世間的無我正見來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能超越度過一切依我見生起的種種苦惱,也能證得無分別智,成就無漏的八支聖道以及聖道果真實微妙的法。
巳三、總結
 第三科總結,總結語。
一切有情,當知皆由思擇、修習二種力故,得一切種究竟清淨。
 所有的眾生修學四念住時,一開始要聽聞佛法,聽聞佛法以後,進一步思惟決擇什麼是正念,選對了正念繼續修行,令思擇力量加強到很有力時,能調伏煩惱,再由修習力成就禪定,斷除愛見煩惱種子,超越我見及三界的苦果。由這二種力量成就一切種類的清淨,包括成就初果乃至四果清淨的聖道果。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236頁:念處相應第2經;累計經數761經;大正藏(60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如是,比丘!於此四念處修習滿足,精勤方便,正念正知,應當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告訴比丘們,有四種修行的念處,是哪四種?身的身觀念處乃至受、心、法法觀念處。比丘們如果對於這四念處應當要修行滿足,精勤的方便修四念住,應正念正知學習。
《雜中》第236頁:念處相應第3經:累計經數762經;大正藏(60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部經,主要開示,四念處是能證得如實相的一乘道,是到達目的地唯一方法。如論文所說純無第二。
丑二、如理緣起2 寅一、辨緣起2 卯一、舉相違
 第二科如理緣起,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的第二別頌下,第二句「及如理緣起」,說明如何如理作意修四念處觀察緣起,分二科;第一科辨緣起,分別不如理作意與如理作意的緣起相,分二科;第一科舉相違,先舉出不如理作意違背四念住及一切聖道,不能得到涅槃。
復次,若於身等四種所緣,發起種種非理作意,即便違背四種念住。違背此故,即便違背如理作意,謂聖如理,無間能生正見支等所有聖道。違背此故,即便違背一切聖道。違背道故,便為違背道果甘露究竟涅槃。
 又,若行者對於身、受、心、法等四種所緣境,發起種種不如理作意,即是違背四種念住。依於不如理作意觀察身、受、心、法,便會生起常樂我淨的執著,與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的四種念住相違背。
 違背此四種念住,即是違背如理作意;如理作意是指聖如理,聖人都是依此四念住如理作意,能無間生起正見乃至正定的所有八聖道支。因此若違背此四念住即是違背一切聖道;違背聖道,便是違背聖道果的甘露,不能得證究竟涅槃。
 此段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237頁:念處相應第4經;累計經數第763經;大正藏第(60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離四念處者,則離如實聖法;離如實聖法者,則離聖道;離聖道者,則離甘露法;離甘露法者,不得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彼於苦不得解脫。「若比丘不離四念處者,得不離聖如實法;不離聖如實者,則不離聖道;不離聖道者,則不離甘露法;不離甘露法者,得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彼人解脫眾苦。」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比丘如果遠離四念處,即遠離聖道法,乃至遠離甘露不死之法,不能脫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反之,若比丘能安住在四念處,即不離聖如實法,乃至能成就涅槃的甘露法,能脫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等眾苦。
 此段經文相應於論文所說,發起不如理作意,即是違背四念住;違背四念住,即是違背一切聖道;違背聖道,即不能證得道果甘露究竟涅槃。
卯二、正釋相2 辰一、明漸次2 巳一、悟入無常
 第二科正釋相,解釋正確如理作意修四念處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明漸次,說明修習四念處的次第,又分二科;第一科悟入無常,說明於身受心法悟入無常觀。
又瑜伽師,了知身等因緣生已,復於三世身等諸法,住無常觀。
 又修止觀的瑜伽師修四念處時,了知身受心法都是因緣所生之後,又能進一步思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身受心法皆是無常生滅,由此悟入無常法性,內心安住於無常的正觀。
巳二、淨治其心3 午一、於後有愛
 第二科淨治其心,說明依止無常觀清淨修治這一念心,分三科;第一科於後有愛,依無常觀能止息於後有愛的住著。
由住如是無常觀故,於諸後有,終不依止後有愛住。
 由於行者如是安住在無常觀的緣故,了知色受想行識是無常,有種種苦的過患,於諸後有果報,即不再生起希求,由有無常正念,內心終究不會依止後有愛而住。
午二、於執取見
 第二科於執取見,依無常觀能斷除我見的執取。
又現法中,於一切行若內若外,都不執取我及我所。
 又行者常修四念住,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由於有無常的正念,了知身受心法皆是無常生滅,找不到一個常恆住不變異有主宰性的我,因此對於一切有為諸行,或內身、或外境,都能不再執取為我我所,斷除我執。
午三、於集滅法
 第三科於集滅法,說明由三世觀無常,能淨治其心,令心安住於集滅法隨觀。
又於未來,當知安住集法隨觀;於過去世,當知安住滅法隨觀;於現在世,生已無間盡滅法故,當知安住集滅法隨觀。
 復次,行者於三世思惟:
 一、於未來世,觀未來諸行未生未滅,唯有因性,還未生果,待眾緣聚集,便會從無而有現起,應當了知,如此思惟是名安住集法隨觀。
 二、於過去世,觀過去諸行已生已滅,因果皆不可得,應當了知,如此思惟是名安住滅法隨觀。
 三、於現在世,觀現在諸行已生未滅,因不可得,果尚未滅。前剎那行無間自性滅壞故,因不可得,現在諸行由因緣聚集感果而生故,果尚未滅,應當了知,如此思惟是名安住集滅法隨觀。
 過去既已謝滅,因果都不可得;而現在唯有果,因不可得;未來則是唯有因還未生果;依此觀見諸行由有而無、由無而有。現在的有也會謝滅成為過去,未來法沒有的,因緣具足也能現前生起,無法永遠不變,這即是無常正觀。
辰二、顯究竟
 第二科顯究竟,顯示如理作意觀察四念處,由緣生性悟入無常,乃至得證無我,能究竟斷除愛見煩惱證得阿羅漢果。
由彼最初於身等法觀緣生性,悟入無常。悟入如是無常性已,於諸愛、見雜染等處,多修習住淨治其心,如是作意方得圓滿。由此為依,能隨獲得究竟漏盡。
 行者由最初於身受心法上如理作意觀察皆是由緣而生,非永久不變、常住不壞,隨時都在生、住、異、滅的變化之中,由此能悟入無常的真義。
 悟入如是無常性以後,於諸後有生起愛雜染處、及三世諸行生起見雜染處,了知皆是無常生滅,找不到一個常恆住、不變異、有主宰性的我,依此能斷除後有愛及我見,由多修習安住此無常觀清淨修治內心,悟入無我,令無我的如理作意日臻圓滿。由此無常觀為依止,能斷除三界愛見煩惱,隨順獲得究竟漏盡的阿羅漢果。
《披》於諸愛見雜染等處者:於諸後有起愛雜染,是名愛雜染處。於一切行執我、我所,是名見雜染處。等言,等取三世身等諸法。此為觀察無常之所依處。
 對於後有的生命體生起愛雜染,是名愛雜染處。於色受想行識一切諸行,執著為我或我所有的,是名見雜染處。「等」字,是指包括過去、現在、未來的身受心法,此是觀察無常的依止處。
寅二、攝要言2 卯一、出品類
 第二科攝要言,要略攝受一切法,分二科;第一科出品類,列出一切法的品類。
又一切法以要言之,謂善不善,若雜染品、若清淨品。
 又一切諸法要略而言,可分成善法、不善法二類,即屬不善法的雜染品、及善法的清淨品。
卯二、辨集起
 第二科辨集起,辨明雜染品、清淨品集起的因緣。
當知此中,諸雜染品皆用非理作意為集,諸清淨品皆用如理作意為集。如是一切,總略說名作意為集。
 應當了知在這當中,諸雜染品會現前,皆是以不如理作意為因;諸清淨品會現起,皆是以如理作意為因。如是一切,作意是生起一切染品、淨品的因,總略說名作意為集。
 此段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238頁:念處相應第5經;累計經數764;大正藏60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四念處集、四念處沒。諦聽,善思。何等為四念處集、四念處沒?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如是隨身集觀住,隨身滅觀住,隨身集滅觀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如是隨集法觀受住,隨滅法觀受住,隨集滅法觀受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都無所取。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隨集法觀心住,隨滅法觀心住,隨集滅法觀心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是名四念處集、四念處沒。」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們於四念處上,觀察身受心法生起與滅沒的因緣:
 一、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飲食是延續生命的根源,有生命就有六根觸受六塵等的精神作用。沒有飲食,身體不能持續下去,六根即不存在。
 二、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以受為所緣境,觀察什麼樣的因緣會產生諸受?是因為觸,六根六識觸對六塵時會有感受,不觸則沒有感受。
 三、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心識依止名色而住,名色集則心集,名色若滅則心便滅。
 四、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第六意識以一切法為所緣,能憶念集起一切法(善法、不善法;染污法、清淨法),如果不憶念沒有分別,則法不現前。
 如果能正憶念身受心法四念處的集及滅,即能住於無所依,而不會取著於世間。
 論主補充由觀此經所說身受心法的生滅緣起,了知四念處皆緣生而有,由緣生性悟入無常,由無常淨治其心,悟入無我,乃至能究竟證得涅槃。
丑三、修時障自性等3 寅一、修時2 卯一、指修相
 第三科修時障自性等,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二別頌下,第三句「修時障自性」,說明修四念住時所障能障的自性等差別,分三科;第一科修時,修四念住修相的三世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指修相,指出修四念住的相貌。
復次,修諸念住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其次,修四念住的略義或廣說,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8已詳細分別其中的相貌,應當了知。
卯二、顯修時
 第二科顯修時,顯示修四念住的時間,始於過去無始時來,乃至未來無窮盡。
又此念住修習道理,非今世尊出現於世方始宣說,今聖弟子適初修習。然於過去無始時來,於諸念住修習流轉;於未來世,當知修習亦無窮盡。
 又,修習這四念住的道理,不是現今釋迦牟尼佛出現在世間才開始宣布演說,現今的聖弟子在聽佛說法以後才開始修四念住;然,於過去無始劫來,諸佛出現世間時,都指導弟子修習四念住,令四念住展轉流傳於世間。從無始劫到現在,許多修行人都依四念住修習成就聖道;應當了知,於未來無量劫中,四念住會繼續不斷展轉流傳,依然會有許多行者依止四念住修習,得至涅槃。
 不論過去、現在、未來的行者都要修四念住,因此,四念住的修行是無窮盡的。
寅二、障自性2 卯一、所障法
 第二科障自性,修四念住有種種的障礙,解釋障礙的自性,分二科;第一科所障法,所障法即指四念住。
又是過去、未來、現在世出世間無量善法生起依處,故說如是四種念住名為善聚。
 四念住又是過去、未來、現在世間禪定及出世間無量無邊功德善法生起的依止處,因此說此身受心法四念住,名為善聚,是大功德的善法聚處。
卯二、能障法
 第二科能障法,說明能障礙四念住的法。
又能障礙如是善聚,故說五蓋名不善聚。
 又,能障礙成就四念住善聚的法,修禪定時最主要的障礙是五蓋;若有五蓋無法修習毗鉢舍那,乃至未到地定都不可得;五蓋的煩惱障礙四念住的成就,因此五蓋名為不善聚。
《披》故說五蓋名不善聚者:聞所成地說:又有五法,令修行者先毀淨戒、多聞,後虧止觀善軛。謂於諸欲中心生愛染,於能覺發憶念教授教誡者所心生瞋恚,未受尸羅令其不受;雖先受得後令棄捨,或使穿穴。耽著惛睡,恆不寂靜,染汙追悔,常懷疑惑,於所聞法不能領受;雖初領受,尋即忘失;雖不忘失,不證決定。(陵本十四卷十四頁1229)由是當知,此說五蓋障礙世出世間無量善法,名不善聚。
 〈聞所成地〉說:又有五種法,會使令行者最先毀棄自己清淨的戒律、破壞自己的多聞,不能多聞熏習,隨後虧損止觀的善軛;戒與聞是止觀的因及基礎,基礎毀壞,將來不能修止修觀。止觀是行者應該繫念的境界,善法是一種軛,能將行者與止觀連繫在一起,由此可以得到聖道。這五種法使行者毀戒、毀多聞,也無法修止觀。五蓋能障礙善法的功德。
 這五法是指行者對於諸欲的色聲香味觸男女當中心生愛樂染著,內心貪愛這些境界。「於能覺發憶念教授教誡者所心生瞋恚」,對能夠發動行者覺悟,給與正憶念的教授教誡者,即教導行者種種的定慧來幫助行者提昇正憶念,或教誡行者不可以這樣作,不可以那樣作的善知識心生瞋恚,由於自己的惡行被揭發,心生瞋惱羞怒;若行者尚未受大戒,由此貪欲瞋恚,會令行者沒有資格受大戒,這是善知識為避免行者受戒後,若續犯則罪更重,因此不讓行者受戒;或是行者已受過戒,由此貪欲、瞋恚違犯根本重戒會使令行者捨戒,或是導致戒有穿穴破洞的缺失而不清淨,浮囊有破洞則不能超度生死之海。
 若耽溺執著惛沈睡眠,內心恆常掉舉不能寂靜,或心有染汙而追悔惡作,對於三寶、四諦及自己的所作所為常常懷著疑惑,由於有五蓋煩惱在內心不斷現前干擾,對於所聽聞教授教誡的佛法都不能領納接受。又內心的煩惱太粗重,在善知識那裡所接受的教授教誡很快忘記,忘掉正念,即使沒有忘記,因為五蓋太重,不能證得決定的聖道,乃至禪定都不能成就。如〈本地分‧聞所成地〉卷14,513~514頁所說。由於這種因緣,說明五蓋,貪欲、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這五種法能障礙世間、出世間的無量善法,因此五蓋稱作不善聚。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所示。
《雜中》第239頁:念處相應第6經;累計經數765經;大正藏(61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當說修四念處,諦聽,善思。云何修四念處?謂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知、正念,調伏世間憂、悲;外身;內外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如是受。心。[法]內法;外法;內外法觀念住,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憂、悲。是名比丘修四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們修四念住的方法,觀察身受心法四種所知事為所緣境,觀察時能正精進、有善方便,而且具足正知;如果沒有安住在無常、苦、空、無我、不淨的正念,立刻要將心拉回來,稱作正知;若正知不夠會被五蓋覆沒,所以行者應當要有正知,而且要有正念。
 在修身受心法四念住時,若有世間八法出現,如有憂愁悲傷,乃至掉舉、歡喜,這些都是要調伏的,這樣不斷熏修,將來才能成就聖道,這是佛開示修四念住的方法。
《雜中》第239頁:念處相應第7〜8經;累計經數766〜767經;大正藏()經
 過去,未來修四念處,亦如是說。
 於過去,未來修四念處也是一樣。
《雜中》第239頁:念處相應第9經;累計經數768經;大正藏(61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善法聚,不善法聚。云何善法聚?所謂四念處,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滿淨聚者,所謂四念處。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云何不善聚?不善聚者,所謂五蓋,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逸滿不善聚者,所謂五蓋。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開示比丘們善法聚及不善法聚。四念住是純淨的,是唯一的聖道,是圓滿的、清淨的善法聚。不善聚是五蓋,五蓋是不圓滿的,它是不善聚,障礙成就四念住。
寅三、說3 卯一、明無邊
 第三科說,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二別頌下,第四句「說斷起修後」的說,說明四念住的功德,分三科;第一科明無邊,四念住的功德無邊際。
又由身等四所知法無邊別故,如來智慧於彼無礙,亦無有邊。智無邊故,如來所說無上法教,亦無有邊。
 又由於身受心法等四種所認知的法,都無差別都是無邊際的緣故,佛的智慧於此四法無有障礙,也無邊際。因智慧沒有邊際的緣故,由佛的後得智所宣說的無上四念住法教也無有邊際。
卯二、顯無量2 辰一、出二緣2 巳一、標列
 第二科顯無量,顯示四念住可開演出無量法教,分二科;第一科出二緣,說出二種因緣,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列二緣。
如是法教二緣所顯。一、由文故;二、由義故。
 如是佛法的教導傳承能由二種因緣所顯示:
 一、由文故,由能表達的名句文身顯示出來。
 二、由義故,由所表達的義理顯示出來。
巳二、釋義
 第二科釋義,解釋文、義皆無量。
義差別門無有數量,法教文句開顯義門亦無數量。於此文句不重宣說,無邊展轉辯才無盡。
 佛所詮釋四念住法的義理差別門,無法計算出數量,法教的名句文身所開顯出來的義理,也是無法計算出數量。佛的智慧,於所開示的文句不會重複宣說,無邊展轉辯才無盡。
辰二、結善說
 第二科結善說,總結佛是善說法。
是故如來成就希奇未曾有法,善能宣說所有法教,於一義中,能以無量巧妙文句方便開示,而不重說。
 因此佛成就了非常希少奇特、世間凡夫從未能成就的未曾有法,善能宣說所有的法教,在一義理當中,佛能運用各式各樣無量無邊善巧微妙的文句,方便開示四念住法門的功德,而不會有重複的文句。
卯三、辨修習2 辰一、成就差別4 巳一、有趣
 第三科辨修習,辨明修習四念住的差別及次第,分二科;第一科成就差別,說明成就四念住的四種差別相貌,又分四科;第一科有趣,說明有趣的相貌。
又於聖教宗義趣智善成就故,名為有趣。
 行者對於佛聖教所說四念住的宗旨義趣,以智慧善巧了解其中道理涵意,內心有法義,成就通達佛法的義趣,名為有趣。
巳二、有意
 第二科有意,說明有意的相貌。
俱生聞思所成妙慧善成就故,名為有意。
 行者一生又一生不斷的熏習,於四念住能有俱生的聞慧、思慧所成就的微妙善巧智慧,名為有意。
巳三、有念
 第三科有念,說明有念的相貌。
成就定故,名為有念。
 行者已成就未到地定以上的禪定,能在定中修習四念住,名為有念。
巳四、有慧
 第四科有慧,說明有慧的相貌。
通達諦故,名為有慧。
 行者依止禪定修毗鉢舍那,通達四聖諦的道理,名為有慧。
辰二、結說次第
 第二科結說次第,結說四種差別的次第。
當知此中,初一總標,後三別釋。
 應當知道其中,最初的「有趣」是總相標示,無論佛依眾生何種因緣根器而說的四念住法,行者都能通達了解佛聖教的宗旨義趣,而修習四念住。
 後三是各別解釋成就聖道功德的因緣,最初的因緣是依止俱生慧,聽聞佛法、思惟佛法成就微妙聞思的智慧,能如理作意,稱作「有意」;以如理作意再修奢摩他、毗鉢舍那,成就奢摩他,稱作「有念」;成就毗鉢舍那,稱作「有慧」。此是聞思修慧的次第。
丑四、斷起2 寅一、出其漸次
 第四科斷起,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二別頌下,第四句「說斷起修後」的斷起,印順法師說:「依下論文,『斷起』應是『發起』之誤」,說明發起四念住善法的次第、因緣,然下文說由如實智當得究竟,也有斷除煩惱之義,分二科;第一科出其漸次,說明修四念住的次第。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法,先由聞思如理作意,安住唯有身等法觀。知一切法無我性已,不唯於此聞思作意而生喜足,唯上希求定心解脫。為求定故,住遠離處,唯緣身等,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寂。
 其次,有諸多的比丘們於身受心法四念住上,先透過聞思二慧的如理作意,將心安住在唯有身受心法,此中唯法無我的正觀當中。
 了知一切法都是無我性之後,不唯由聞思二慧的如理作意而得少為足,內心唯希求究竟的定心解脫。為具足實際修證的修慧功德,需先修禪定,以定為依止修毗鉢舍那,才能斷除愛見煩惱證得解脫。為求成就禪定的緣故,住於遠離諠鬧的寂靜處。當行者修止時,先以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這九種行相安住其心,使令內心能寂靜,依止定心修觀時,唯緣身受心法,以四念住為所緣境修觀。
寅二、略攝因緣
 第二科略攝因緣,要略收攝歸納生起四念住的因緣。
由二因緣,起四念住名善發起。一、由如理作意如實智故;二、由三摩地如實智故。此慧無間,由如實智當得究竟。
 由二種因緣,行者生起四念住,名為與善法相應的善發起。
 一、由如理作意成就的如實智,這是由聞思二慧發起的四念住。
 二、由三摩地如實智故,這是由修慧發起的四念住。
 最先依止由思擇力所成就的如實智發起四念住觀行,進一步得定後,在定中觀察身受心法無常、苦、空、無我的真實義,此時能由修習力所成就的如實智發起四念住觀,如此不斷熏修,在金剛喻定時,所成就的智慧能無間斷除所有三界煩惱,由此如實智當得究竟解脫,得證涅槃。
 以上斷起,是斷除煩惱乃至生起四念住善法的因緣、次第。
丑五、修3 寅一、出三對治
 第五科修,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二別頌下,第四句「說斷起修後」的修,說明如何是善修,分三科;第一科出三對治,列出三種對治修法。
復次,有諸苾芻,於三對治得隨所欲,得無艱難,得無阻礙。謂無常想,若仁慈觀,若無相定。
 其次,有諸多的比丘們,於三種對治法,即修無常觀,或修仁慈觀,或修無相定,若成就此三種對治修法,即能隨心所欲、沒有艱難的、沒有阻礙的證入禪定或聖道。
寅二、配釋修相
 第二科配釋修相,配合解釋三種想的對治修相。
彼由如是三種對治,隨其所應,如前所說於可意等身等境界,住厭逆想、不厭逆想,棄彼二種捨念正知。
 行者由如是這三種對治道在內心生起,隨其所相應的,如前所說於可意的身受心法等境界,若修無常觀便能住厭逆想,不於可意境生貪煩惱;於不可意的身受心法等境界,若修慈悲觀便能住不厭逆想,不於不可意境生瞋煩惱;於非可意非不可意的身受心法等境界,若修無相想,便能棄捨厭逆、不厭逆二種想,而安住在捨、念、正知中。
寅三、結名善修
 第三科結名善修,結說名善修。
由此因緣,當知名為善修念住。
 由於這樣能安住在無常想、仁慈觀、無相定的因緣,應當了知是名行者善修念住。
《披》隨其所應如前所說等者:謂由修習無常想故,於其可意身等境界,住厭逆想。修習仁慈觀故,於不可意身等境界,住不厭逆想。修習無相定故,於非可意非不可意境界,棄彼厭逆不厭逆想,住於捨念正知。如是隨其所應,當知得隨所欲,得無艱難,得無阻礙,名如前說。
 行者由常修習無常想的緣故,於可意的身受心法等境界,能安住在厭逆想。修習仁慈觀的緣故,於不可愛的身受心法等境界,能安住在不厭逆想,不生瞋恚心。修習無相定的緣故,了知色相為幻化,非真實,一切相不可得,於非可意非不可意境界,能棄捨厭逆與不厭逆二種想,內心安住於捨、正念、正知。
 如是隨所相應的修法對治,應當了知得隨行者內心想要的,得無艱難,得無阻礙地證入禪定或聖道,是名如前所說。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247頁:念處相應第10經;累計經數 769;大藏經(61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人執持四種強弓,大力方便,射多羅樹影,疾過無閡。如是如來四種聲聞,增上方便,利根智慧,盡百年壽,於如來所百年說法教授,唯除食息、補寫、睡眠,中間常說、常聽,智慧明利,於如來所說盡底受持,無諸障閡,於如來所不加再問;如來說法無有終極,聽法盡壽百歲命終,如來說法猶不能盡。當知如來所說無量無邊,名、句、味身亦復無量,無有終極,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念處,受,心,法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於此經以譬喻說法:如同有一人拿著四種弓箭,以強而有力又正確的方法向多羅樹影射過去,很快的穿過,沒有任何障礙。
 如是如來的四眾聲聞弟子,也是如此,持有強而有力的正確方法,根器利,智慧高,盡百年壽,於佛所說的法教,除了飲食、休息、睡眠、大小便利等之外,其它的時間常說常聽,智慧轉增明利,於佛所說法義全部透徹見底,無有任何障礙,於佛不再有疑問。
 佛說法沒有終極,是無量無邊,沒有邊際的。縱使弟子盡其一生百歲的壽命聽法,命終時,佛所說法也尚還未聽盡。應當了知佛所說法是無量無邊的,名、句、文身,也一樣是無量,沒有終極的。此法是什麼?即是四念住。是哪四種念住?所謂身、受、心、法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即是論文所說:「又由身等四所知法無邊別故,如來智慧於彼無礙,亦無有邊。」
《雜中》第247頁:念處相應第11經;累計經數 770;大藏經()經
 一切四念處經,皆以此總句,所謂「是故比丘!於四念處修習,起增上欲,精勤方便,正念、正智,應當學」。
 所有四念處的經典都以下面這句話為它的總句,都有此總說。所謂「是故比丘們!對於四念處應當這樣的修行熏習,生起強而有力的善法欲,精進勤修方便,安住正念、正智,應當這樣的學習四念處。」
癸三、第三嗢柁南2 子一、頌標列
 第三科第三嗢柁南,念住所攝的別頌共有四個,此處為第三個別頌,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舉出將要討論的論題。
復次,嗢柁南曰:
 先諸根愛味 前後有差別 取相及諸纏 大果利為後
 第三嗢柁南的內容包括:諸根、愛味、前後差別、取相、諸纏、大果利,下以六科解釋。
子二、長行釋6 丑一、諸根2 寅一、出種類2 卯一、略標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分六科;第一科諸根,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三別頌下,第一句「先諸根愛味」的諸根,說明不善法聚的諸根,根有生長義,又分二科;第一科出種類,說明根的種類,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要略標示出有三種根是不善法聚。
有三種根,於諸念住一切善聚為障礙故,當知說名不善法聚。
 有三種煩惱的根,會展轉生出種種惡法,於行者修四念住的一切善法聚為障礙的緣故,應當了知說名為不善法聚。
卯二、列釋
 第二科列釋,列舉解釋三種根。
何等為三?一、惡行根,能令當來住惡趣苦。二、尋思根,能令現法住不安苦。三者、根根,與惡行根及尋思根為根本故,說名根根。
 是哪三種根?
 一、惡行根,造了十惡行能令行者將來至三惡道受苦,無法修學聖道。
 二、尋思根,八種不正尋思能令行者現在的色受想行識住於不安穩苦,內心無法寂靜住。
 三、根根,是指欲恚害三種種子,是所有根的根本;欲恚害三種種子起現行會造作惡行,也會生起種種的尋思,惡行根與尋思根以此種子為根本故,說名為根根。
寅二、釋先因
 第二科釋先因,解釋欲恚害三種種子,是貪瞋癡三不善根,以及一切惡行與尋思生起的先因。
應知此中,諸貪瞋癡三不善根,能與身等惡行為根;欲等三想,能與欲等尋思為根;
 應當了知此中,以貪瞋癡三不善根為依止,能為身語意十惡行生起的根本;欲恚害等三種染品想,能為欲恚害等八種尋思生起的根本。
《披》欲等三想者:謂欲、恚、害諸染品想應知。
 欲等三想方面:應當了知是指貪欲、瞋恚、害心諸染污品相應的想法。
欲等三界,當知能與貪等三根及欲想等三根為根。
 界為種子義,應當了知欲界、恚界、害界,這三種種子能為貪瞋癡三不善根生起的根本,以及能為欲想、恚想、害想等三不善尋思生起的根本。
《披》欲等三界者:謂欲、恚、害界應知。
 欲等三界方面,應當了知是指欲界、恚界、害界。界是因義,即指欲恚害三種種子,是一切惡行、尋思的根本,也是貪瞋癡根、欲恚害三想的依止處。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248頁:念處相應第12經;累計經數 771;大藏經(61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善聚,善聚。何等為不善聚?謂三不善根,是名正說。所以者何?純不善積聚者,謂三不善根。云何為三?謂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根。云何為善聚?謂四念處。所以者何?純善滿具者,謂四念處,是名善說。云何為四?謂身念處,受,心,法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此經佛開示三不善根即是貪瞋癡,屬於不善法聚;若有四念住的正念,是善法聚,會增長很多善法功德。
《雜中》第249頁:念處相應第13~16經;累計經數 772~775;大藏經()經
 如三不善根,如是三惡行──身惡行,口惡行,意惡行;三想──欲想,恚想,害想;三覺──欲覺,恚覺,害覺;三界──欲界,恚界,害界,(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 所說,歡喜奉行。
 第13至16經內容與上面第12經皆相同,只是第13經將三不善根換成身口意三惡行;第14經將三不善根換成欲恚害三想;第15經將三不善根換成欲恚害三覺,覺是分別義;第16經將三不善根換成欲恚害三界。
 論主綜合此五經內容,標出欲恚害三界(種子)為根根,是一切惡行根、尋思根的根本,也是貪瞋癡根、欲恚害三想的依止處。
丑二、愛味2 寅一、簡非大士3 卯一、標
 第二科愛味,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三別頌下,第一句「先諸根愛味」的愛味,說明愛味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簡非大士,簡別不離愛味則非大士,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示非大士。
復次,有諸苾芻,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以世間道離欲界愛,廣說乃至第一有定具足安住。即於此定多生愛味,即於此定生喜足想,不上勤求得所未得。此於聖法毗奈耶中,不名大士。
 其次,有諸多的比丘在四念住上精勤修習加行,依世間道的禪定,捨離欲界愛,詳細說乃至證入最頂的非想非非想處定,具足圓滿,安住於禪定寂靜中。同時行者由於沒有四念住的正見,於禪定的寂靜境界多生愛味,於此定境生喜樂滿足想,不再繼續增上努力,精勤追求證得尚未證得的聖道。這樣的行者,在佛所說的法與律中,不是有大能力,能成辦聖道,因此不名大士。
卯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以故?
 為什麼這樣說?
卯三、釋
 第三科釋,解釋。
其心未得善解脫故。
 行者雖能成就禪定功德,然而對最頂非想非非想處定,有愛味不能捨離,由於尚未圓滿解脫三界俱生起的愛見煩惱,其心未解脫故,不能稱為大士。
寅二、翻名大士
 第二科翻名大士,相反的,若心得善解脫,則名大士。
與此相違,得名大士。
 與心未得善解脫相反,行者能得禪定,又能善巧解脫愛見煩惱,不貪愛禪定的淨妙相,是名為大士。
 以上論文所相應的經文如下。
《雜中》第249頁:念處相應第17經;累計經數776 經;大正藏(61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所說大丈夫,云何名大丈夫、非大丈夫」?佛告比丘:「善哉!善哉!比丘!能問如來大丈夫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彼身身觀念住已,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非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若比丘受……。心……。法法觀念住,心不離欲,不得解脫,盡諸有漏,我不說彼為大丈夫。所以者何?心不解脫故。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心得離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若受……,心……,法法觀念住;受……,心……,法法觀念住已,心離貪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是名比丘大丈夫,及非大丈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足而去。
 本經敘述,比丘問佛「大丈夫」的境界,佛告訴諸比丘:若修習,身、受、心、法四念住,觀察思惟四念住後,若心不能遠離貪欲,不得解脫,由於心不解脫故,不能稱為大丈夫;若觀察思惟四念住後,心能遠離貪欲,得善解脫,由於心得解脫故,是名為大丈夫。
丑三、前後差別2 寅一、明奢摩他2 卯一、釋漸次2 辰一、前位2 巳一、出隨煩惱
 第三科前後差別,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三別頌下,第二句的「前後有差別」,說明修習四念住要知道自己內心變化的前後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明奢摩他,說明奢摩他的止,又分二科;第一科釋漸次,解釋它的次第,又分二科;第一科前位,之前內心的狀態,又分二科;第一科出隨煩惱,說出隨煩惱的相貌。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境精勤安住循身等觀,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聚。當知此心,於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脫;不解脫故,依此聚心,生起身中諸惛沈性,生起心中諸下劣性。
 其次,有諸多比丘修習四念住,對於身受心法四種所緣境能精進的安住循身等觀,而依九種行相安住其心、修九心住,令心向內聚集。應知此時的心,在修止的過程中,一開始身心仍有所應對治的惛沈下劣出現,不能解脫;由不解脫惛沈蓋障的緣故,所緣境不明了,若繼續依此闇相心不對治,很容易打瞌睡失去所緣境,生起身中諸惛沈性,睡眠也是一種欲,這睡眠欲出現,貪著睡眠的闇相,於是生起更多心中的諸下劣性。
 如《法蘊足論》卷7說:云何下劣法?謂不善法,及有覆無記,是名下劣法。
巳二、明得解脫2 午一、修方便
 第二科明得解脫,說明繼續精進能成就解脫,分二科;第一科修方便,修善巧方便來對治。
若於念住善安住心,如實了知此所生起隨煩惱已,
 若行者平日能於四念住善巧的安住內心,此時可如實了知在修行過程中生起了隨煩惱,當然還有其它的蓋障,這是舉惛沈為例。知道自己有這種隨煩惱,願意面對解決問題。
《披》此所生起隨煩惱者:此隨煩惱,謂即惛沈下劣應知。
 此處說的隨煩惱是五蓋的其中一種,即是惛沈下劣,應可了知。
便從內聚還收其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謂於佛等功德行緣持心令住。
 行者發覺自己的心已經惛沈、下劣了,便收攝修止的心,改為修舉,將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等光明想中,包括能於佛、法、僧、施、戒、天的功德等,思惟這些殊勝三寶福田的功德境界,依此六隨念策勵自己,保持內心安住在清淨歡喜的境界。這是說明對治法。
 由於這時無法安住原先的所緣境,快要因惛沈而失去所緣了,所以令心向外,於原來的所緣境之外,以外清淨微妙之相,提起自己的歡喜心。
《披》謂於佛等功德行緣等者:謂於佛法僧勝功德田作意思惟,發生歡喜故。
 此段是指行者能憶念佛、法、聖僧的功德,這樣如理作意思惟以後,會發生歡喜,由此除遣闇昧心。由此也可了知,平日即應栽培對佛法僧的認知,才能對所緣境有淨信與歡喜。
由緣此故,發生歡喜;廣說乃至由妙舉門,於所緣境令心得定,從奢摩他之所對治諸隨煩惱而得解脫。
 由於緣著此殊勝功德田的境界故,內心歡喜;廣說乃至由其它微妙的境界、法門,策舉這一念心,由此對治了惛沈睡眠,對治好後,再回到原來的所緣境繼續加行令心得定。
 要對治惛沈睡眠,除了憶念佛法僧,還有其它微妙的境界能策舉其心,這些方法,稱作妙舉門,如思惟自己布施、持戒、以及所修四無量心等善法的功德,或憶念自己能出家修行真不簡單,不該浪費虛度此機會等,以此妙舉門,成功對治惛沈後,使令心再回到原本所緣之法,精勤修習而得到禪定。如此行者從奢摩他之所對治的諸隨煩惱而得解脫。這是舉惛沈為例,能修清淨歡喜的境界,修舉來對治自己的惛沈下劣,這樣可以成就禪定。
《披》由妙舉門於所緣境令心得定者:謂由淨妙所緣境界,策勵其心,及彼隨順發勤精進,是故能令心得正定。
 此指由淨妙的所緣境界,不僅微妙,還必須是清淨的,如佛法僧等,以此三種所緣境界來鞭策鼓勵自心,以及隨順這種境界來發動內心的精進,這是舉出一個方法來對治。至於比較適用哪一個方法,行者自己要實際去操作,乃至因此能令心得正定。
午二、如實知
 第二科如實知,說明如實知。
從此已後,如實了知於隨煩惱心得解脫。
 經過這樣努力的修行對治後,不僅對自己的問題如實了知,也已經對惛沈睡眠的隨煩惱能解脫了。以上是說明「前位」,在修行時會先經過此一過程。
辰二、後位2 巳一、於外解脫
 第二科後位,接著說明後位,分二科;第一科於外解脫,說明於外解脫。
為此義故,祈願於外;
 為了成就解脫隨煩惱的境界,在修行的過程中,會先祈願佛法僧等妙境、依止外面的淨妙相來安住這一念心。
《披》為此義故等者:為欲解脫隨煩惱故,名為此義。於外淨妙境相安止其心,是名祈願於外。由是於隨煩惱心得解脫,名得此義。
 文中的「為此義故」等方面,指行者有智慧發現自己容易惛沈睡眠後,為了想要對治解脫這些隨煩惱,名為此義。對治的方法是在原本所緣境以外的佛法僧等清淨微妙之淨相、福田相安置其心,要先以不同的所緣境來對治惛沈睡眠,是名祈願於外。
 由於用對了這樣的方法,惛沈睡眠能不再生起,名得此義,得以成就對治的功德。如下所說。
得此義已,還復如前攝心內聚,而不為其諸隨煩惱之所惱亂。
 已經對治惛沈睡眠後,還要再回到原來奢摩他的所緣境,如先前般攝心內聚,而不再被諸惛沈睡眠等蓋所惱亂。
《披》諸隨煩惱之所惱亂者:貪欲等五,是名諸隨煩惱。故能令心恆不寂靜,名所惱亂。今翻彼義應知。
 這是舉惛沈睡眠為例,其實要對治的包括貪欲等五蓋,對治的方法很多,此處僅舉其中一種,也可以包括其它隨煩惱的對治。諸隨五蓋任一現前,會使令這一念心恆常不寂靜,有煩惱,名所惱亂。現在反過來說明此道理,也應可了知,即:不為諸隨煩惱之所惱亂,因為已對治五蓋的現行。
心內聚已,不由祈願,自然如實了知於外心得解脫。
 沒有蓋障而令心內聚原本的所緣以後,這時不必再祈願佛法僧的妙境來對治自己的惛沈睡眠,能相續修九心住乃至能專注一趣、等持,自然會如實的了知自己已經於外的色聲香味觸等十相,心解脫了隨煩惱。
巳二、成辦勝定
 第二科成辦勝定,繼續這樣精進的修行能成就圓滿殊勝的禪定。
彼於外緣行相、尋思,有所制伏,有其加行,難可運轉,皆得自在解脫棄捨安樂而住,已得成辦勝奢摩他。
 行者在修行的過程中,內心有時會攀緣欲的種種行相(包括色聲香味觸貪瞋癡男女十相)、或欲恚害等八種尋思,這時可以取過患相,透過精進的對治有所制伏。
 如果向外攀緣的境界出現,能正對治,有正確的加行,使十種相、八惡尋思的干擾難可運轉,令心都可以自在的解脫棄捨,安樂而住,並且能成辦殊勝奢摩他的止。
《披》彼於外緣行相尋思等者:此中行相,謂色等十。言尋思者,謂欲等八。如是二種,緣外門轉,故名外緣。於彼一切取過患想,名有制伏及有加行,由是說彼難可運轉。
 此處文中所說的行相,是指色、聲、香、味、觸、貪、瞋、癡、男、女等十種。所說的尋思,是欲恚害等八種尋思。這二種境界都是緣著外面的境界而產生,故名外緣。
 若行者內心出現這些煩惱的干擾,要取過患想,知道心中出現的這十相、八種尋思都有過失災患。行者由確實努力制伏煩惱,且實際的加功用行,使這些不正確的所緣相、不正確的尋思難以運轉、干擾,由此說彼難可運轉。
卯二、結差別
 第二科結差別,結說前後差別。
如是彼於四種念住善安住心,能正了知前後差別。
 行者如是修四念住時能善巧的安住於正念,令這一念心在修行當中能了知前後差別,如以前常常惛沈睡眠,現在不再如此,或以前有掉舉,現在也不會了,煩惱得到漸次對治,自己有沒有進步能知道,這是說明所了知的前後差別。
 以上是說明奢摩他。
寅二、出毗鉢舍那
 第二科出毗鉢舍那,說明毗鉢舍那。
又應知此補特伽羅,先已修行毗鉢舍那,毗鉢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修瑜伽行。
 又應知此行者,之前已經修了毗鉢舍那,既有聞思的智慧也有觀慧,知道如何思惟觀察對治這一念心,以毗鉢舍那為依止也幫助奢摩他來修瑜伽行、修止觀行。
 由此可知,奢摩他能增上毗鉢舍那,毗鉢舍那也能增上奢摩他,彼此互為增上因緣,互相有幫助。
 以上論文相應經典,如下所示。
《雜中》第250頁:念住相應第18經;累計經數777經;大正藏(61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阿難,晨朝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於路中思惟,我今先至比丘尼寺,即往比丘尼寺。諸比丘尼遙見尊者阿難來,疾敷床座,請令就座。時諸比丘尼禮尊者阿難足,退坐一面。白尊者阿難:「我等諸比丘尼,修四念處,繫心住,自知前後昇降」。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尼:「善哉!善哉!姊妹!當如汝等所說而學。凡修習四念處,善繫心住者,應如是知前後昇降」。
 時尊者阿難為諸比丘尼種種說法,種種說法已,從座起去。爾時、尊者阿難於舍衛城中乞食還,舉衣缽,洗足已,詣世尊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以比丘尼所說,具白世尊。佛告阿難:「善哉!善哉!應如是學四念處,善繫心住,知前後昇降。
 所以者何?心於外求,然後制令求其心,散亂心不解脫,皆如實知。
 若比丘於身身觀念住,於彼身身觀念住已,若身耽睡,心法懈怠,彼比丘當起淨信,取於淨相,起淨信心。憶念淨相已,其心則悅;悅已,生喜;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則受身樂;受身樂已,其心則定。心定者,聖弟子當作是學:我於此義,外散之心,攝令休息,不起覺想及以觀想,無覺、無觀,捨念樂住。樂住已,如實知。受、心、法念住,亦如是說」。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說明佛世時代,許多比丘尼們很用功,平常都是修習四念處,繫心在四念處的所緣上,且都了解自己前後昇降的差別,於前念、後念都非常的分明,自己內心有禪定或散亂都能知道。
 經中阿難尊者將比丘尼的修行狀況稟告佛陀後,佛也開示後學:的確應該確實修學四念處,善巧的繫心安住在四念處的所緣,並了知前後昇降。
 修行有時身體會耽著睡眠,心情會懈怠,導致失去所緣境,這時應該要取佛法僧三寶的清淨相,令心得歡喜、身得猗息(即安樂);由此去除蓋障、容易得定。若在修行時心向外攀緣色聲香味觸、貪瞋癡男女等境界,也要善用方法止息這些散動,不應生起不如理的覺想分別及諸惡尋思,應捨棄這些散亂的尋思而安樂住。成就安樂住以後能如實了知自己現在已經得定。這是以身念住為例。受、心、法念住也是一樣,修任何一個所緣都會有這些蓋障出現,若對治好已成就禪定,自己也能如實了知。
 佛說了這部經以後,尊者阿難很高興而歡喜奉行。
 由此可知,善知修止觀前後差別,在修行上非常重要。
丑四、取相3 寅一、出所應
 第四科取相,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三別頌下,第三句「取相及諸纏」的取相,說明比丘修止觀時,所應思惟取相的內容、辨別過失功德、並舉譬喻解釋,分三科;第一科出所應,說明比丘修止觀時,所應思惟取相的內容。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勤修加行,毗鉢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樂修觀行。彼即應於內奢摩他所攝自心,取如是相:謂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受心,為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之所惱亂。復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受心,不為彼法之所惱亂。
 其次,有諸多比丘們在精勤修習四念住時,以毗鉢舍那觀為依止,在奢摩他中好樂修習觀行;思惟觀察身受心法四念住,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行者應在奢摩他中,正確的攝受這一念心,作這樣的思惟:我現在應以什麼所緣境相思惟?應如何憶念思惟,使令奢摩他中所攝受的這一念心,不被修奢摩他時,所對治的身心惛昧沈沒、心下劣令所緣境模糊不清之所惱亂。
 其次,我現在應以什麼所緣境相思惟?應如何憶念思惟所緣境,使令奢摩他中所攝受的這一念心,不被所生起的色等十相、八尋思、五蓋等障法之所惱亂。
寅二、辨失德2 卯一、舉有失2 辰一、隨惑所惱不得靜定2 巳一、標義
 第二科辨失德,辨別修止觀時的過失與功德,分二科;第一科舉有失,舉出有過失,又分二科;第一科隨惑所惱不得靜定,說明心被隨煩惱所惱亂,不能成就禪定,又分二科;第一科標義,標出理由。
若彼苾芻不取如是自心相貌,但自了知此隨煩惱染汙心已,便於外緣取淨妙相。由是為因,雖能暫時除遣現在現前隨惑,然於後時,若復如前攝心內聚,還為如是隨惑所惱,不得靜定。
 如果比丘不緣取如是以上所說自心相貌,自己已經了知這是惛沈睡眠隨煩惱心有染污後,即令心向外緣取佛法僧施戒天六隨念清淨微妙相,策勵自心,用以對治惛沈散亂,由此為因緣,雖然能夠短暫的去除排遣現在現前的惛沈睡眠隨煩惱,然而在下一支香修止觀時,若再像過去般專心攝念,內心不能善憶念思惟所取的境相,還會被惛沈睡眠隨煩惱所惱亂,不能得寂靜禪定。
 緣淨妙相是對治惛沈睡眠的一種方法,但是應先找出惛沈睡眠的真正原因,譬如很多人惛沈睡眠是由於營養不夠,體力不足,氣血不能上到頭部,血往下流而造成惛沈睡眠,因此要調身、調食。或由於睡眠不足等,則應調好睡眠才能在修止觀時,遣除惛沈睡眠的惱亂。自己要找出真正原因,才能對治調伏惛沈睡眠的現行。
巳二、釋相
 第二科釋相,解釋隨煩惱的相貌。
如先不取自心相故,由是因緣,為隨煩惱數數擾亂;又不能得所欣求義,復為憂愁之所損惱。
 如果比丘開始時,內心不能正確的取得所緣境相思惟,由於這樣的因緣,時時被惛沈睡眠或蓋障等煩惱所惱亂;再者不能證得所欣樂追求的解脫,內心更被憂愁煩惱所損惱。
辰二、不獲寂止及正念知
 第二科不獲寂止及正念知,說明不能獲得禪定的寂靜止及最殊勝正念正知的因緣。
又經長時,不能獲得內心寂止,不能獲得依奢摩他、毗鉢舍那為先清淨增上第一正念正知。由不獲得內心寂止,故不能得四增上心現法樂住;
 其次,經過長時間的修行,行者由於常被煩惱所擾亂,內心無法獲得奢摩他的寂靜止,由於不能先成就依奢摩他,修毗鉢舍那的觀行,以致不能成就增上清淨最殊勝的正念、正知。由於內心不能獲得寂靜住,因此不能成就四種增上心(初禪乃至四禪)的現法樂住。
《披》四增上心現法樂住者:四靜慮定,名四增上心。依諸靜慮,於現法中領受喜樂、安樂、捨樂,是名現法樂住。
 四增上心現法樂住方面:從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此四種根本定,名為四種增上心。依止諸靜慮,在現在的色受想行識果報中,從初靜慮時領受喜、樂受,第二靜慮時也有喜、樂受,第三靜慮時有安樂受,第四靜慮時有捨受,由於所領受的喜樂受與心一境性相應得寂靜住,使令現在的色受想行識能安樂而住,是名現法樂住。
由不獲得增上第一正念正知,故不能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
 由於行者依奢摩他修毗鉢舍那觀行時,不能成就增上清淨最殊勝的正念、正知,因此不能證得過去所未證得的第一安隱圓滿的涅槃,不能成就阿羅漢的功德。
 以上是說明修止觀時,有過失的相貌。
卯二、翻有德
 第二科翻有德,相反是有功德的相貌。
與上相違,應知即是一切白品,乃至獲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
 與前面不能成就止觀及正念知相反,應可了知即是修行人善於正確的取所緣境相,知道去除蓋障等損惱,能成就禪定所有的白品善法功德,乃至獲得過去所未證得的第一安隱究竟涅槃,是最圓滿無法再超越的。
寅三、舉譬喻
 第三科舉譬喻,舉出譬喻說明修止觀者,取所緣境相思惟的差別相貌。
此中典廚譬瑜伽師,主即譬於內奢摩他所攝受心,其餚膳味喻執取相,上妙衣食喻於內心奢摩他等,當知黑品喻諸愚夫,所有白品喻諸智者。
 這譬喻中,廚師是譬喻修止觀的瑜伽師,主人則譬喻瑜伽師於內奢摩他中所攝受的一念心,廚師煮出的菜餚及味道是譬喻禪定中所執取的所緣境相;
 廚師想要供養主人需要的食物、須知道主人嗜好或酸或鹹或酢或淡等口味,而不是廚師只作自己所專長、歡喜的,不管主人的須求喜好,也不去詢問侍奉在主人身邊的隨從,了解主人想要的食物。廚師若能如實了知主人需求的餚饍與愛好的口味,掌握適當,即能供養主人上妙餚饍,令主人高興,得喜樂。想要成就奢摩他、毗鉢舍那觀行,行者須如實了知,何時應修止、何時應修舉、何時應修捨,能適時的調整、攝受這一念心,才能成就禪定殊勝的寂靜住。《瑜伽論記》中解釋,如世間的廚師想要供養主人,修瑜伽行的人,由執取止舉等所緣境相,供禪定時,能攝受其心。
 上等微妙的衣食是譬喻內心奢摩他或毗鉢舍那等功德,當可了知,黑品是譬喻諸愚夫行者,不辯、不善,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色等十相),然後退減,自生障礙。所有白品是譬喻有智慧的行者,辯才,善巧方便取內心相,攝持外相(三寶等淨妙相),終無退減,不生障礙。
 此段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252頁:念處相應第19經;累計經數778 經;大正藏(61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取自心相,莫令外散。所以者何?若彼比丘愚癡、不辯、不善,不取自心相而取外相,然後退減,自生障閡。譬如廚士愚癡、不辯,不善巧便,調和眾味奉養尊主,酸、醎、酢、淡不適其意,不能善取尊主所嗜,酸、醎、酢、淡眾味之和,不能親侍尊主左右,伺其所須,聽其所欲,善取其心,而自用意,調和眾味以奉尊主。若不適其意,尊主不悅,不悅故不蒙爵賞,亦不愛念。愚癡比丘亦復如是,不辯、不善,於身身觀(念)住,不能除斷上煩惱,不能攝取其心,亦復不得內心寂靜,不得勝妙正念、正知,亦復不得四種增上心法現法樂住,本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愚癡、不辯、不善,不能善攝內心之相,而取外相,自生障閡。若有比丘黠慧、才辯,善巧方便取內心已,然後取於外相,彼於後時終不退減,自生障閡。譬如廚士黠慧、聰辯,善巧方便供養尊主,能調眾味——酸、醎、酢、淡,善取尊主所嗜之相,而和眾味以應其心,聽其尊主所欲之味,數以奉之。尊主悅已,必得爵祿、愛念、信重。如是黠慧廚士,善取尊主之心。比丘亦復如是,身身觀念住,斷上煩惱,善攝其心,內心寂止,正念、正知,得四增上心法現法樂住,得所未得安隱涅槃,是名比丘黠慧、辯才,善巧方便取內心相,攝持外相,終無退減,自生障閡。受、心,法觀(念住),亦復如是」。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又名《廚士經》:敘述愚癡廚師供養主人,不知主人的嗜好,不能調出主人歡喜的口味,如愚癡比丘不知攝受自心,令心一直向外攀緣。反之,有智慧的比丘,則能成就涅槃。
 佛開示比丘們在修奢摩他時,要善巧的取得自心所緣的相貌,不要使心向外流動散亂。如果比丘愚癡沒有智慧、不能分別,在修奢摩他時,不能善巧觀察、正確的取得自心所緣之相,而心散亂向外攀緣,由此退失減少修習奢摩他的功德,這是由自心煩惱產生障礙隔閡的緣故。
 譬如愚癡廚師供養主人時,不能觀察分辨主人的嗜好,不能善巧方便的調出主人心悅的口味,不論煮出酸鹹酢淡,都不合主人之意,也不了解主人所歡喜的口味;又不向親侍主人左右的人詢問主人所須,聽其所欲,善取其心,而只顧作自己所專長,用自己之意去調和眾味,呈奉主人。這樣作,不但不能合乎主人之意,令主人喜悅,也不會蒙受爵賞,被主人懷念。
 相反的,如果比丘智慧敏捷,又辯才無礙,修奢摩他時,能善巧攝取自心相,如果有惛沈睡眠時,也會善取所緣境以外的佛法僧寶對治相,終究不會退失減少奢摩他的修習,也不會自心產生種種的障礙與隔閡。
 比丘能正確的觀身不淨,斷除種種的煩惱,善攝其心,內心能寂靜安止,成就正念、正知,得四種禪定的現法樂住,乃至證得本來所未曾證得的安隱涅槃,名為比丘黠慧、辯才,能善巧方便取內心相,攝持外相,決定不退減禪定,不自生障閡。受、心、法之觀念住,也是如是。
 本論說了很多修行的方法,都很實際,行者要實際去操練,才能明白其中道理。
丑五、諸纏2 寅一、異生2 卯一、出貪纏
 第五科諸纏,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三別頌下,第三句「取相及諸纏」的諸纏,說明異生行者及有學聖者修止觀中,煩惱現行時對治等差別,分二科;第一科異生,說明凡夫行者修習四念住時,由於沒有成就第一義諦,不如理取相,引發貪纏,又分二科;第一科出貪纏,說明凡夫行者引發貪欲煩惱的因緣。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正勤修習,而是異生。或有勝妙可愛境界正現在前,或復獨處得諸相狀,由失念故,不如理想以為依止,率爾發起猛利貪纏。
 其次,有諸多的比丘們在四念住上正精勤修習,他們是凡夫行者;有時或者有殊勝微妙可意的境界正現在前,或者自己獨處修習時,內心憶念尋思可愛的境界,由失去正念的緣故,以不如理取相為依止,急遽間引發出猛利的貪煩惱。
卯二、明對治2 辰一、由深厭恥
 第二科明對治,說明對治貪煩惱的方便,分二科;第一科由深厭恥,說明由生起對貪煩惱深刻厭惡與羞恥,遠離煩惱纏,心得解脫。
彼於此纏深心厭恥,謂如自身墮於厄難極鄙穢處,發起猛利思遠離心。由如是行,便於彼纏心得解脫;既解脫已,心生歡喜。
 凡夫行者對於貪欲煩惱,內心生起深刻厭惡及羞恥,猶如自身墮入困窘、災難,非常卑鄙污穢的糞坑,於是發起猛利想要遠離貪欲的心。由這樣思惟觀察色聲香味觸男女的過患及種種不淨,遠離貪欲的煩惱,心得解脫;已經解脫煩惱後,心生歡喜愉悅。
辰二、由無常想
 第二科由無常想,說明由無常想,去除修習聖道的障礙,漸次能成就涅槃的功德。
從此已後,起猛利厭;猛利厭後,得無常想,如見大犁發諸行塊,便於聖諦如實現觀,以其依止依附涅槃。
 從已深刻厭惡及羞恥貪欲煩惱後,對於殊勝淨妙可愛境界,發起猛利的厭離心;有強大的厭離心以後,成就無常想,乃至無我想,猶如看見大型的犂田工具,農夫用犂具翻耕田裡的土塊,拔除雜草,使令成為可種植善法的良田;土塊譬喻內心的煩惱障,用止觀的大犂,依無常想,乃至無我想,清除染汚的內心分別,煩惱障礙去除以後,便能於四聖諦上如實思惟觀察,證入聖諦現觀得無分別智,以所成就的現觀為依止,從初果乃至證得四果阿羅漢,成就涅槃的功德。
 這是凡夫行者,由覺了貪煩惱的繫縛,發起猛利厭離心,於奢摩他修毘鉢舍那,解脫貪欲煩惱,進而修習無常想,得聖諦現觀,漸次乃至成就涅槃的功德。
寅二、有學3 卯一、出貪纏
 第二科有學,指初果乃至四果向的有學聖者修習時,煩惱現行、對治方便,及辨別智力的勝利與下劣,分三科;第一科出貪纏,舉出有學聖者俱生起貪煩惱現行的因緣。
又即有學觀察作意,於勝妙境思惟淨相,由未永斷貪隨眠故,貪纏率爾生起現前。
 其次,初果以上的聖者修習觀察作意時,對於歡喜的色聲香味觸男女殊勝妙境,思惟其清淨相,由於俱生的貪煩惱種子尚未能永遠斷除的緣故,淨妙相強大時,貪煩惱立刻生起現行。
 觀察作意,是有學聖者檢查煩惱的善巧方便。
卯二、明對治
 第二科明對治,說明對治煩惱的方便。
尋復於彼深見過患,為欲斷此纏及隨眠,入無相定,如是能斷餘未斷法。從定起已,如實了知一切已斷,領受微妙解脫喜樂。
 有學聖者隨即又在貪煩惱上,深深觀見其過失及災患,為了想要斷除此貪煩惱的現行(纏),及種子,於靜慮中入無相三昧,正審思慮淨妙相是內心的虛妄分別,所分別的境非實有,能分別的心也不可得,由此能斷除所餘留尚未斷除的纏及隨眠。
 從定中出來後,如實了知所有貪煩惱都已經斷除,面對境界時,遠離執著顛倒,能分別而不取相,內心領受微妙的解脫喜樂,離欲證得三果以上,乃至成就阿羅漢果。
《披》領受微妙解脫喜樂者:無漏界中,離貪、離瞋、離癡等欲,證勝義樂,是名微妙解脫喜樂。
 領受微妙解脫喜樂方面:在無漏的境界中,內心遠離貪瞋癡等欲煩惱,證得第一義諦的妙樂,這種解脫欲煩惱所得的喜樂,是名微妙解脫喜樂。
 智者所緣的境界稱作勝義,由於已能通達緣起法的無常性、因緣性、不可得性、無自性,常與第一義諦相應,內心安住於諸法本自寂滅相,所分別不可得,能分別也不可得的勝義快樂中。
卯三、辨勝劣
 第三科辨勝劣,分別智力的殊勝與下劣。
如實觀見自己成就大智力故,名為彊盛。諸魔羅品其力羸劣。
 行者由於能如實觀見自己成就廣大的智慧力,不再被勝妙可愛境界染污這念心,智慧有力量,是名為彊盛。
 諸多品類的魔羅,如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等,這些魔的力量都很下劣,不能再障礙有學聖者,是名為羸劣。
 此段論文「諸纏」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254頁:念處相應第20經;累計經數779 經;大正藏(61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一鳥,名曰羅婆,為鷹所捉,飛騰虛空,於空鳴喚言:我不自覺,忽遭此難。我坐捨離父母境界而遊他處,故遭此難,如何今日為他所困,不得自在!鷹語羅婆:汝當何處自有境界而得自在?羅婆答言:我於田耕壠中,自有境界,足免諸難,是為我家父母境界。鷹於羅婆起憍慢言:放汝令去,還耕壠中,能得脫以不?於是羅婆得脫鷹爪,還到耕壠大塊之下,安住止處,然後於塊上,欲與鷹鬪。鷹則大怒,彼是小鳥,敢與我鬪!瞋恚極盛,迅飛直搏。於是羅婆入於塊下,鷹鳥飛勢,臆衝堅塊,碎身即死。時羅婆鳥深伏塊下,仰說偈言:
 『鷹鳥用力來,羅婆依自界,乘瞋猛盛力,致禍碎其身。
 我具足通達,依於自境界,伏怨心隨喜,自觀欣其力。
 設汝有兇愚,百千龍象力,不如我智慧,十六分之一,
 觀我智殊勝,摧滅於蒼鷹』。
 如是比丘!如彼鷹鳥愚癡,自捨所親父母境界,遊於他處,致斯災患。汝等比丘亦應如是,於自境界所行之處,應善守持,離他境界,應當學。比丘!他處、他境界者,謂五欲境界。眼見可意、愛、念妙色,欲心染著;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可意、愛、念妙觸,欲心染著,是名比丘他處他境界。比丘自處父母境界者,謂四念處。云何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是故比丘!於自行處父母境界而自遊行,遠離他處他境界,應當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又名《鳥經》:敘述應守住四念處,遠離五欲。如鶉鳥回自己父母境界,便能戰勝大敵如鷹鳥。
 佛告訴比丘,過去世有一隻鳥,名叫羅婆,牠被老鷹捉住,在虛空中牠鳴叫說,我由於不注意,忽然遭遇這苦難,我捨棄我父母的掩護,遊戲於他處,才會遭到這種災難,失去自由不能自在。老鷹問羅婆,你說什麼地方是你能得到自在的境界?羅婆回答,在我的田中耕壟處(田中高處),是我父母的家,我住在那裡,能夠免除諸難。
 老鷹生起高慢心說,我不相信,我放你回到田地中,看你能否逃脫我的鷹爪?羅婆回到牠的大塊田地中,便安住在石塊上準備和老鷹爭鬥。老鷹非常憤怒的想,牠只是一隻小小鳥,也敢和我這大老鷹戰鬥。由於瞋恚極盛,從天空迅速飛撲而下,羅婆躲到石塊底下,老鷹因為飛速太快太用力,胸部直接衝撞堅硬的土塊,碎裂而死。這時,羅婆鳥躲在石塊底下,抬起頭來說了一個偈子,鷹鳥很用力的來抓我,我羅婆則依止在自己安穩的境界,老鷹乘著瞋心猛力衝過來,導致惹禍上身,而碎死自身。我完全知道如何應付,依止在土塊安穩的境界中,能伏魔怨,故心能隨喜,自己觀察自己智慧力贏過老鷹。假設你很兇狠但是愚癡,你有如龍或象百千倍的大力量,但也不及我智慧十六分之一,我是以智取勝,我的智慧可以戰勝你,能夠摧滅你這隻蒼鷹。
 比丘們也應該這樣,自處在父母的境界即四念處,善巧護持,如果離開四念處,到色聲香味觸男女的境界會被老鷹抓走,應當這樣學習。
丑六、果利
 第六科果利,此為「菩提分法擇攝」總頌中,念住攝第三別頌下,第四句「大果利為後」的果利,修四念處所引決定勝與增上生的大果大利。
復次,修四念住所引功德,當知能感最勝增上究竟果故,名有大果;當知能感最勝增上樂勝利故,名有大利。
 其次,修四念住所引發的功德,當可了知,能感得最殊勝的增上究竟果位,獲得決定勝,依聲聞人來說,乃至證得阿羅漢果,由菩薩道來說,乃至成佛,稱作有大果;當知能感得最上品的增上樂殊勝利益,在現法中成就禪定,得到增上樂住,在後法若圓滿四念住的修習,則能證入涅槃;如果不圓滿,也能往生善趣,獲得增上生,名有大利。
 此段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256頁:念處相應第21經;累計經數780 經;大正藏(61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四念處多修習,當得四果、四種福利。云何為四?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又名《四果經》:敘述多修習四念處,能得初果乃至阿羅漢四種福利。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