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四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之二
此為〈攝事分〉中契經事〈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之二。契經事緣起食諦界擇攝分成四大科,現在是第三科緣起食諦界擇攝,解釋緣起攝、食攝、諦攝、界攝四個部分的法義;其中緣起又有四個嗢柁南,包括立等、二諦等、觸為緣等、有滅等。此中立等、二諦等在卷93都已說明,本卷從觸為緣等開始。
子三、觸為緣等2 丑一、頌標列
第三科觸為緣等,說明觸為緣等八科的義理,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用偈頌標示列舉八科的內容。
復次,嗢柁南曰:
觸緣見圓滿 實解不愛樂 法住智精進 生處等為後
此頌以八科來說明八段義理,包括:觸緣、見圓滿、實、解、不愛樂、法住智、精進、生處等。
丑二、長行釋8 寅一、觸緣2 卯一、標列三記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偈誦,分八科;第一科觸緣,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三個別頌(觸為緣等)中,第一句「觸緣見圓滿」的觸緣,說明觸緣,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三記,標示列舉出三種記別。
於一切觸緣受有中,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宣說無因、惡因論者,如前請問,此作此受,乃至廣說。
在一切觸對境界中有受的感覺時,若諸外道出家的沙門、或婆羅門,宣說諸法是無因而生的論敘、或自作自受、他作他受、或者自他俱作的惡因論者,如卷93說沙門、婆羅門向佛請問,苦是自作自受,此作此受,乃至他作他受,這些都是屬於無因論或惡因論的說法。
《披》乃至廣說者:謂餘作餘受應知。
乃至廣說者:「此作此受」,執著即蘊是我,此色受想行識為我,是我在造業,我在受果報;也不應記別「餘作餘受」,執著離蘊是我,離開色受想行識之外,另有一個我在造業,我在受果,這二種論述都是不合道理的說法,應當了知。
安住正法大師弟子,若勝、若劣,略有三種無倒記別。一、開自宗記,二、伏他宗記,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
安住於正法的佛弟子們,或是殊勝,或是比較下劣,都具有三種沒有顛倒錯誤的記別,可以為外道等眾解說。
一、開自宗記。開示自己佛法的宗旨,是如何分別緣起法,將緣起法的正見開示出來。
二、伏他宗記。將對方錯誤的地方舉出來,降伏對方的宗旨及錯誤的分別。
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外道的記別是有執有雜染,佛法的記別是無執清淨的。
卯二、隨釋差別3 辰一、開自宗記
第二科隨釋差別,接著解釋三種記別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開自宗記,開示自宗佛法對於緣起法的分別。
當知此中,於彼所問無差別記:謂諸苦樂皆從緣生,是我宗致。斯則名為開自宗記。
佛弟子應知在這當中,對於外道沙門、婆羅門所問的法,都必須沒有差別的分別:應說所有的苦受、樂受,苦果、樂果都是從因緣所生,即不是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這才是佛門所要主張的究竟宗旨,名為開自宗記。
辰二、伏他宗記2 巳一、出能伏2 午一、舉記
第二科伏他宗記,降伏其他沙門、婆羅門外道宗旨的記別,分二科;第一科出能伏,說明能伏的記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舉記,舉出外道的記別,再用內法降伏外道錯誤的宗旨。
若於彼問作如是記:諸計苦樂自作、他作、俱作、俱非無因而生,於一切處由觸生受,何用妄計自他作等。若觸因受現不可得,更求餘因可為巧妙;然觸因受既現可得,故求餘因非為巧妙。
如果對於沙門外道、婆羅門的問題應作這樣的記別:所有計度執著苦樂是自作自受、或是他作他受、或是自他俱作而受、或以上俱非的無因而生諸受,都不合道理。事實上於一切三界五趣中,任何一處所,任何一眾生,於觸對境界,都會生起苦受樂受的感覺,何必虛妄執著是自他俱作等。若在現法中不承認因為有觸的關係,才會領受到苦、樂、不苦不樂等事,更去追求其他巧妙的理由認為自己的見解是對;由於現量是六根觸對六境,即有種種的感受出現,是誰都不能撥無的,若再去追求其他的原因,即是沒有善巧微妙的智慧。因此不應該主張苦樂是自作、他作、自他俱作、俱非無因而生。
午二、結名
第二科結名,以上所說結名為伏他宗記。
如是記者,是則名為伏他宗記。
住正法的佛弟子們如是記別,名為降伏對方宗旨。
巳二、釋所以2 午一、第一義
第二科釋所以,解釋降伏他宗的原因,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說明第一種義理。
所以者何?由二因緣,彼為摧伏。一者、除唯根、境、識合,不能顯示餘作者故;二者、不能誹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緣故。
為什麼?由二因緣,外道的沙門、婆羅門會被摧敗降伏。
一、除唯根、境、識合,不能顯示餘作者故。有情所領受的苦樂,只是六根六境六識的和合所產生的現象。這些和合相不能顯出有其餘誰在造作苦樂,並無作者。
二、不能誹撥一切世間現量如理所得觸因緣故。不能誹謗撥無一切世間現量體驗到的苦受,確實是如諸法真實的道理所得:因觸因緣故有受。
午二、第二義
第二科第二義,說明第二種義理。
又彼不能立自宗故,亦復不能破他宗故,名被摧伏。
對於因觸有受的緣起道理,外道的沙門、婆羅門,因為都有我執,不能將此緣性緣起的的道理催伏,以成立自己的宗旨。外道的理論,不能破除佛所說的正法,也一定會被正法的佛弟子們摧滅、降伏,名被催伏。
辰三、有執無執離染清淨記4 巳一、舉記
第三科有執無執離染清淨記,說明有執著是雜染,沒有執著是清淨,作這樣的分別,分四科;第一科舉記,舉出記別。
若於彼問作如是記:我亦唯依根、境界、識,假立自作、他作、俱作若苦若樂,而於實我都無所執;汝於此中有邪執著,故不隨許。
若佛教徒對於外道沙門、婆羅門的請法作這樣的分別:我也可以依止六根、六境、六識來假安立說有自作、或他作、或俱作而產生苦受、樂受等,但內心中不會執著有一個實我;可是你們外道沙門、婆羅門說自作、他作、俱作,只是言語上這樣說,內心並不是這樣想,還是有錯誤的邪執,並沒有無我的正見,所以我不承許你們這樣說。
巳二、釋因
第二科釋因,解釋原因。
所以者何?若有執著即為雜染,若無執著即為清淨。
為什麼?如果執著有真實的我,即有貪瞋癡的雜染;有貪瞋癡的雜染,即會造作諸業,造了業則有苦果。若執著有真實的我,即引生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佛法的內道,不執著真實有我,雖然也假安立說苦是自己造作,是自己領受的,但明白沒有真實的自、沒有真實的他,沒有我的執著,不會起貪瞋癡,不再造業,不會有生死苦果的相續,因此無執著即是清淨。
巳三、辨相2 午一、雜染
第三科辨相,說明有執無執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雜染,說明有執著的雜染相。
云何名為若有執著即為雜染?謂彼世間不聰慧者,若於前際有所執著,無明緣行,廣說如前,便於中際苦樂雜染;若於中際有所執著,彼亦如前,當於後際苦樂雜染。
為什麼名為若有執著即為雜染?是指世間不是聰明、無智慧的人,若對於過去生(前際)有所執著,依無明緣行,廣說如前至觸緣受,便於現在(中際)的生命體會有苦受、樂受的煩惱雜染。若對於現在(中際)的色受想行識,執著我我所,於來生還會有不同的苦受、樂受雜染。道理與前際執著,中際會有苦樂雜染一樣,苦受、樂受都會在生命體重複出現。
《披》若於前際有所執著等者:謂於前際諸行執我、我所,由是無明為緣生行,廣說如前至觸緣受,便於中際苦樂雜染。如是若於中際有所執著,無明緣行,廣說如前至觸緣受,當於後際苦樂雜染。
若對於過去生的色受想行識諸行執著我我所,執著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所;或執著其他一法是我我所;或執著五蘊全部是我,其他外境是我所;總之有我、我所執,即是無明。由於無明為因緣而造業行;由業行的力量,熏成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法的種子;臨命終時由愛取的力量滋潤行、識、名色、六入、觸、受的種子轉成為有,因緣聚合識入母胎,今生的生命體現前,以生命體為依,根塵識和合生觸會有苦樂雜染。如是若對於今生五蘊諸行執為我、我所,依根塵識和合生觸所引發苦樂受生起貪瞋煩惱,造諸業行,詳細如前所說至觸緣受,於當來世的生命體根塵識和合生觸,也同樣會有苦樂雜染,而重複現出惑業苦的輪轉。
午二、清淨
第二科清淨,說明無執著的清淨。
云何名為若無執著即為清淨?謂聰慧者,若於前際、或於中際,不於諸行執我、我所,彼於前際諸受因滅,已般涅槃;或於後際諸受因滅,當般涅槃。
什麼名為若沒有執著即是清淨?是指有聰明智慧的人,對於過去生(前際),或是今生(中際),不於色受想行識諸行產生我我所的執著,由前際相續到中際的生命體諸受因滅;即無明滅、行滅、識、名色滅、六入滅、觸滅,不再生死流轉,已經進入涅槃。或於中際諸行不執我我所,於來生(後際)產生諸苦樂受的因消滅,壽盡將會證入無餘涅槃。
巳四、結名
第四科結名,結說名義。
是名第三有執無執雜染清淨記。
對於諸行存在我、我所執,名為雜染;不於諸行執我、我所,名為清淨,是名第三種有執無執雜染清淨的分別。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因經文較長,分段顯示如下。
《雜中》第45頁:因緣相應第22經;累計經數485經;大正藏(34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浮彌比丘,住耆闍崛山。時有眾多外道出家,詣尊者浮彌所,共相問訊慶慰,共相問訊慶慰已,退坐一面。語尊者浮彌言;「欲有所問,寧有閑暇見答與不」?尊者浮彌語諸外道出家;「隨汝所問,當為汝說」。時諸外道出家問尊者浮彌:「苦樂自作耶」?尊者浮彌答言:「諸外道出家!說苦樂自作者,世尊說言:此是無記」。復問:「苦樂他作耶」?答言:「苦樂他作者,世尊說言:此是無記」。復問;「苦樂自他作耶」?答言:「苦樂自他作者,世尊說言:此是無記」。復問:「苦樂非自非他無因作耶」?答言:「苦樂非自非他無因作者,世尊說言;此是無記」。諸外道出家復問:「云何尊者浮彌!苦樂自作耶說言無記?苦樂他作耶說言無記?苦樂自他作耶說言無記?苦樂非自非他無因作耶說言無記?今沙門瞿曇說苦樂云何生」?尊者浮彌答言:「諸外道出家!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時諸外道出家,聞尊者浮彌所說,心不歡喜,呵責而去。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當時,尊者浮彌比丘住在耆闍崛山中。那時,有很多的外道出家人來拜訪這位佛的聖弟子,彼此互相問訊慶慰,問訊慶慰後,退坐一邊,向尊者浮彌請法:「想要向您請教問題,不知您是否有時間為我們解答?」尊者浮彌對諸外道出家人說:「隨你們提問,我將為你們解說。」那時諸外道出家人問尊者浮彌:「苦樂是否自作?」尊者浮彌回答:「諸外道出家人說苦、樂是自己造作的見解,佛陀說這是無記,不應該作這樣的分別。」又問:「苦樂是由他人造作的嗎?」回答說:「苦樂是由他人造作的見解,世尊說這也是無記」。又問:「苦樂是自己與他人共同造作的嗎?」回答說:「苦樂是由自己與他人共同造作的見解,世尊說這也是無記」。又問:「苦樂是既非自己也非他人所造,是無因而生起的嗎?」回答說:「苦樂是既非自己也非他人所造,是無因而生起的見解,世尊說這也是無記。」
諸外道出家人又問:「您的見解如何?浮彌尊者!我們問說苦樂是由自己造作的嗎?您回答是無記。問說苦樂是由他人所造作的嗎?您也回答是無記。問說苦樂是由自己與他人共同造作的嗎?您仍回答說是無記。問說苦樂是既非自己也非他人所造,是無因而生起的,您還是回答是無記。那麼到底沙門瞿曇說苦樂是從哪裡產生的?」尊者浮彌回答:「各位外道出家人,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苦樂是由因緣聚合而生的。』」
以上相應論文開自宗記,開示佛教的宗旨緣起道理,苦樂是從因緣而起的,緣觸有受,不是自作,也不是他作,也不是自他俱作,也不是無因生。
那時諸外道出家人聽到尊者浮彌的回答,心裡很不高興,呵斥責備之後即離去。
以上相應論文伏他宗記,降伏外道的宗旨記別。
爾時、尊者舍利弗,去尊者浮彌不遠,坐一樹下。爾時、尊者浮彌知諸外道出家去已,往詣尊者舍利弗所。到已,與舍利弗面相慶慰,慶慰已,以彼諸外道出家所問事,具白尊者舍利弗:「我作此答,得不謗毀世尊!如說說不?如法說不?為是隨順法、行法,得無為餘因法論者來難詰呵責不」?尊者舍利弗言:「尊者浮彌!汝之所說,實如佛說,不謗如來。如說說,如法說,法行法說,不為餘因論義者來難詰呵責。所以者何?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故。尊者浮彌!彼諸沙門、婆羅門所問,苦樂自作者,彼亦從因起生。言不從緣起生者,無有是處。苦樂他作,自他作,非自非他無因作說者,彼亦從緣起生,若言不從緣生者,無有是處。尊者浮彌!彼沙門、婆羅門所說苦樂自作者,亦緣觸生,若言不從觸生者,無有是處。苦樂他作,自他作,非自非他無因作者,彼亦緣觸生,若言不緣觸生者,無有是處」。
那時,尊者舍利弗在離尊者浮彌不遠的樹下靜坐。
這時,尊者浮彌知道諸外道出家人離開後,前往尊者舍利弗坐處拜訪,到了之後,與舍利弗彼此互相慶賀安慰隨喜,慶賀慰勉後,以外道出家人提問的事情詳細稟白尊者舍利弗。
尊者浮彌對於自己的回答是否如法,生起疑惑,因此請問尊者舍利弗說:「我這樣回答,有沒有毀謗到佛陀?我是否如佛所說的說法而說?我是否如緣起法的實相來說?我這樣說法是否隨順緣起法?是否隨順修行聖道的法?我會不會受到其他外道來論說法義者的難問、詰問、訶斥、責備?」。
尊者舍利弗肯定尊者浮彌:「你所說的話實在是如佛陀所說的,沒有改變,你沒有毀謗佛陀。你的說法是如緣起法而說、與正行相應、相應於法而說。不會被其他外道餘因論的人來難問呵責。為什麼?世尊說苦樂從緣起法而產生的,緣觸有受。
尊者浮彌!那些外道沙門、婆羅門所問的苦樂自作,也是從因所生起的。如果說不是從緣起所產生是不合道理的。苦樂是由他所作、由自己與他人共作、既不是自己也不是他人是無因而作的說法,這些都是從因緣所產生,如果說不從緣起法產生,則不合道理。尊者浮彌!那些沙門、婆羅門所說苦樂是由自己所作,也是由覺觸(指六觸)而生起的,緣觸生受。如果說不是從覺觸產生,則不合道理。現量即是如此,若說不從觸生者,還有其他的原因,是不如理的。苦樂他作,自他作,非自非他無因作者,這些也是緣觸生,若說不緣觸生者,無有是處。」
爾時、尊者阿難去舍利弗不遠,坐一樹下。聞尊者舍利弗與尊者浮彌所論說事。聞已從座起,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以尊者浮彌與尊者舍利弗共論說,一一具白世尊。佛告阿難:「善哉!善哉!阿難!尊者舍利弗,有來問者,能隨時答。善哉舍利弗!有應時智故,有來問者,能隨時答。若我聲聞,有隨時問者應隨時答,如舍利弗所說。阿難!我昔時住王舍城山中仙人住處,有諸外道出家,以如是義、如是句、如是味來問於我,我為斯等,以如是義、如是句、如是味而為記說,如尊者舍利弗所說。阿難!若諸沙門、婆羅門,苦樂自作,我即往彼問言:汝實作是說,苦樂自作耶?彼答我言:如是。我即問言:汝能堅執持此義?言是真實,餘則愚者,我所不許。所以者何?我說苦樂所起異於此。彼若問我:云何瞿曇所說苦樂所起異者?我當答言:從其緣起而生苦樂。如是說苦樂他作,自他作,非自非他無因作者,我亦往彼,所說如上」。阿難白佛:「如世尊所說義,我已解知:有生故有老死,非緣餘,有生故有老死;乃至無明故有行,非緣餘,有無明故有行。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當時,尊者阿難在距離舍利弗不遠的樹下靜坐。尊者阿難聽到尊者舍利弗與尊者浮彌所談論的事理。聽聞二位尊者所說後,從座席起來,去到佛陀住處,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邊。將尊者浮彌與尊者舍利弗所共論說的事理,一一稟白佛陀。佛陀告訴阿難:「太好了,說得真好!說得真妙!阿難!尊者舍利弗如果有人來向他請法,他隨時都能給予解答。真好!舍利弗!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由於他有隨時應答的智慧,任何時間有人來向他請教問題,他都隨時能夠回答。我的聲聞弟子們,如果有人隨時來請教問題,也應隨時給予解答,如同舍利弗一樣。阿難!我過去住在王舍城山中的仙人住處,有諸外道出家,也是以這樣的法義、這樣的法句、這樣的法味來問我。我為這些外道,也是用這樣的法義、這樣的法句、這樣的法味而為他們分別解說,如同尊者舍利弗所解答的一樣。
阿難!如果那些外道沙門、婆羅門說苦樂是由自己造作,我會前往問說:『你真的說苦樂是由自作的嗎?』他們如果回答說:『是的』。我會問他們:『你們能夠堅持這種說法嗎?說我的見解才是真實正確,別人所說都是愚癡不實的。』但這是我所不能許可的,我不認同你們這種說法。為什麼呢?我所說的苦樂生起的原因與你們的主張不同。
如果那些外道沙門、婆羅門如前面一樣地問我:『什麼是瞿曇您所說苦樂生起的原因與我們所說不同之處?』我將回答:『是從緣起法而產生苦樂。』同樣地,對那些說苦、樂是由他所作、由自己與他人共作、既不是自己也不是他人是無因而作等說法的,我也是去到他那兒,提出如前面一樣的問答。
佛陀說完之後,阿難稟白佛陀:「世尊您所說的道理,我已經了解知道:由於有受生,即會有老死,這不是由於其它的因緣,有生故有老死;乃至有無明所以有行,不是自作、他作、自他俱作、非無因作等其他的因緣。
還滅道理也是一樣,若將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以上相應論文有執無執雜染清淨。雜染與清淨都是因果,都是有因果,有因有緣的。
寅二、見圓滿3 卯一、出見差別2 辰一、釋行相3 巳一、名見圓滿
第二科見圓滿,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三個別頌(觸為緣等)中,第一句「觸緣見圓滿」的「見圓滿」,說明見圓滿,分三科;第一科出見差別,說出正見的三種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釋行相,解釋正見的行相,又分三科;第一科名見圓滿,說明正見圓滿的相貌。
復次,若有棄捨無因、惡因,於因生法五種因中獲得正見,名見圓滿。
其次,若有行者棄捨無因論、惡因論(自作、他作、自他俱作),而於因緣法所生的五種因(惡趣因、善趣因、識住因、雜染因、清淨因)中,能夠獲得正見,名正見圓滿,即趣向於正見的境界。
巳二、名正直見
第二科名正直見,說明正直見的相貌,指常親近正法律。
於此正法及毗奈耶不可轉故,亦得名為成正直見。
由於獲得正見,行者對於佛所說的正法及毗奈耶,與淨信相應,有決定的智慧,不會被外道、天魔或他人所動搖或引奪,因此也得名為成就正直見。
毗奈耶有調伏義,佛所說的戒律可以調伏煩惱,身語不造惡業,內心得到清淨。〈本地分‧聲聞地〉卷29說,正直見者,謂若有見,淨信相應故、勝解相應故、遠離誑諂故、善思法義無惑無疑加行出離故,名為正直。如是正直見,淨信相應故,於佛正法及毗奈耶不可引奪。
巳三、名成證淨
第三科名成證淨,說明成就證淨的相貌。
由於涅槃意樂淨故,亦名成就於佛證淨,於所知境智清淨故。
由於常親近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如實證得四諦現觀,對於涅槃有清淨的意樂,也稱作成就於佛等證淨(即四不壞信,謂佛法僧戒四種證淨),於身受心法、苦集滅道等所知境獲得清淨的智慧。
辰二、配所緣
第二科配所緣,配合所緣慮,成就三種正見的次第。
由此三緣,如其次第,名於正法趣向、親近及與正證。
前面所說的三種因緣,依其成就三種正見的次第,名於正法趣向、親近及與正證。
一、見圓滿。最先由修習佛法得到法住智,棄捨無因、惡因論,於因所生法的五種因中,獲得正見圓滿,名於正法趣向。
二、正直見。得見圓滿後,在佛法與戒律中,有決定的智慧,不會被外道、天魔、其他人所轉變,「見」端正而且不會被扭曲,名於正法親近。
三、成證淨。由於行者常親近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以涅槃為上首的意樂清淨,如實證得四諦現觀,成就佛法僧戒四證淨,於身受心法、苦集滅道等所知境獲得清淨的智慧,名於正法正證。
《披》由此三緣等者:謂由於因生法五種因中獲得正見,名於正法趣向。於此正法及毗奈耶不可轉故,名於正法親近。涅槃意樂淨故,名於正法正證。如是次第應知。
由於行者在因緣所生法的惡趣因、善趣因、識住因、雜染因、清淨因五種因中,能夠獲得正見,名於正法趣向。由於正見圓滿,對於佛所說的正法與戒律,有決定的智慧,不被外道等改變,名於正法親近。能夠親近正法,對於涅槃的意樂很清淨,如理作意、法隨法行,證得四諦現觀,成就四證淨,名於正法正證。這是修學聖道的次第,應該了知。
卯二、釋五種因2 辰一、徵起
第二科釋五種因,解釋因生法的五種因,分二科;第一科徵起,提問。
云何名為從因生法五種因耶?
為什麼稱為從因所生法的五種原因呢?
辰二、列釋5 巳一、惡趣因
第二科列釋,列出來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惡趣因,說明招感三惡道的原因。
一、惡趣因,謂諸不善及不善根。
一、到三惡道的原因,是指造作諸多的殺盜淫妄、惡口、兩舌、妄言、綺語等不善法,以及堅執貪瞋癡等煩惱不善根,滋養一切不善法,為招感來生惡趣果的因。
巳二、善趣因
第二科善趣因,說明招感人天善趣的原因。
二、善趣因,謂一切善及諸善根。
二、能夠招感人天善趣的原因,是指修習所有的五戒十善等善法,以及栽培無貪、無瞋、無癡,或是信進念定慧、信戒聞捨慧等種種的善根。
巳三、識住因
第三科識住因,說明使令識安住的原因。
三、於識住令識住因,謂四種食。
三、識住著於色受想行四種境界活動,使令識安住的原因,是由於四種食物的滋養:
1、段食:如欲界有情三餐受用的飲食,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入腹變壞,能資益諸根,名段食。
2、觸食:指六識所觸對的色等六塵,柔軟細滑冷煖等觸,而生喜樂,都能資益諸根,故名觸食。
3、意思食:指第六識思於可愛之境,生希望意,而能潤益諸根,如人飢渴,思至飲食處,望得飲食,而身不死,故名思食。
4、識食:識以執持為義,即第八識。由前三食勢力所資助,能令此識增勝,執持諸根,故名識食。
有情由於貪著四食,內心攀緣於色身、感受、想法、意志造作的分別,是滋養生死的根本;阿羅漢則是斷(不貪執)這四種食,故得清淨解脫,對於第三識住的原因要了解,才能說有正見。
巳四、雜染因
第四科雜染因,說明生起生死雜染的原因。
四、現法後法雜染因,謂一切漏。
四、感得現在、未來生命體三雜染的原因,是由於一切以無明為因,所生的愛見煩惱未斷。對所有煩惱有正確的認知,才能說有正見。
巳五、清淨因
第五科清淨因,說明生起清淨原因。
五、清淨因,謂諦緣起。
五、清淨因,於修學聖教中,能通達四聖諦、十二緣起的道理,建立正見,才是出離雜染,趣向清淨的原因。
對於生起諸行的五種因,能了解、通達,獲得正見,名見圓滿。若人有正見,即已趣向正法。
卯三、釋見圓滿2 辰一、標名
第三科釋見圓滿,解釋見圓滿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標名,標出名見圓滿的因緣。
若有於此諸因自性,如實了知是其自性;於此因緣,如實了知是其因緣;於因緣滅,如實了知真實是滅;於趣滅道,如實了知真實是道;名見圓滿。
若有行者對於惡趣因、善趣因、識住因、雜染因,清淨因諸因的體性,如實了知是從因所生諸行的自性;於此從因所生諸行的因緣,如實了知無明乃至愛取有是其因緣;於此惑業苦因緣寂滅的涅槃,如實了知真實是寂滅、清淨、微妙、遠離;對於趣向寂滅涅槃獲得清淨之道,如實了知修習多修習四聖諦、十二緣起的觀行,是真實獲得清淨之道;名為正見圓滿。
辰二、顯義
第二科顯義,顯出見圓滿的義理。
觀緣生事,乃至無明為邊際故,過此更無緣生因觀,唯由此觀,自義究竟。
由於見圓滿故,觀察由無明乃至愛取有因緣所生五蘊事(生命的境界),乃至從老死逆觀到無明為最後的邊際,如實了知惡趣因、善趣因、識住因、雜染因、清淨因,除了十二緣起以外,超過這些因緣更無其他因緣所生事,緣生諸事非自作、非他作、非無因作,唯獨由四諦十二緣起的觀行,於涅槃意樂清淨故,證得聖諦現觀,成就佛法僧戒四種證淨,乃至令行者自證究竟涅槃的義利。
以上論文所對應之經文因內容較長,分段顯示如下:
《雜中》第49頁:因緣相應第23經;累計經數486經;大正藏(34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住耆闍崛山。時尊者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定起,詣舍利弗所,共相慶慰,共相慶慰已,退坐一面。語尊者舍利弗:「欲有所問,寧有閑暇見答與不」?尊者舍利弗語尊者摩訶拘絺羅:「仁者且問,知者當答」。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那時尊者舍利弗與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禪坐。於午後三點至五點的晡時,尊者摩訶拘絺羅從禪定起來,前往拜訪舍利弗,二人互相打招呼並慶賀、慰問後,各自坐在一邊。
尊者摩訶拘絺羅請問舍利弗:「我有問題想請問,您有沒有時間為我說法?」尊者舍利弗回答:「仁者且問,隨你所提出來的問題,我如果知道,一定為你說。」佛與聖弟子有差別,若是佛會回答「恣汝所問」,隨你所問,我都可以答;而阿羅漢只能回答:「知者當答」,我若知道,一定告訴你。
尊者摩訶拘絺羅語尊者舍利弗言:「多聞聖弟子,於此法律,成就何法,名為見具足,直見成就,成就於佛不壞淨,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尊者舍利弗語尊者摩訶拘絺羅:「多聞聖弟子,於不善法如實知,不善根如實知,善法如實知,善根如實知。
尊者摩訶拘絺羅問尊者舍利弗說:「多聞聖弟子,對於正法正律,要成就怎麼樣的法?才可以名為正見具足、正直見成就,成就於佛不壞淨,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論文舉出見圓滿的三種差別作為此段經文的補充:
一、如果棄捨無因、惡因論,於因生法五種因中獲得正見,名見圓滿;
二、於正法與毗奈耶不會轉變,名成就正直見;
三、由於涅槃意樂淨故,能夠證得諸法實相,對於所知境的智慧清淨,名成就於佛證淨。經文中的「來入正法」,是論所說的趣向正法;「得此正法」,是論所說的親近正法;「悟此正法」,是論所說的正證正法。
尊者舍利弗回答尊者摩訶拘絺羅說:「多聞聖弟子,於不善法如實知、不善根如實知、善法如實知、善根如實知。」這是論文中所說五種因的前二種:不善法及不善根,是指惡趣因;善法及善根,是指善趣因。
云何不善法如實知?不善身業,口業,意業,是名不善法,如是不善法如實知。云何不善根如實知?三不善根: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根,是名不善根,如是不善根如實知。
「如何對不善法如實了知?行者應該如實了知殺盜婬等是不善身業;妄言、綺語、惡口、兩舌等是不善口業;貪瞋癡等是不善意業,如是如實了知是不善法。如何對不善根如實了知?三不善根是貪不善根、恚不善根、癡不善根,是名不善根,對於不善根也應如實了知。」不善法的自性是不善的身語意業,不善法的因緣是不善根,因為有貪瞋癡,才會有不善法。
云何善法如實知?善身業,口業,意業,是名善法,如是善法如實知。云何善根如實知?謂三善根:無貪,無恚,無癡,是名三善根,如是善根如實知。尊者摩訶拘絺羅!如是多聞聖弟子,不善法如實知,不善根如實知,善法如實知,善根如實知故,於此法律正見具足,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如何對善法如實了知?善身業、語業、意業是名善法,如是對善法能如實了知。如何對善根如實了知?所謂三善根是無貪、無恚、無癡,是名三善根,如是對三善根能如實了知。」心是萬法的根性,有善心,才會有善法產生;善法的自性是善的身語意業,善法的因緣是三善根,無貪恚癡心。
「尊者摩訶拘絺羅!如是多聞聖弟子對於不善法如實了知、不善根如實了知、善法如實了知、善根如實了知的緣故,可以說是於此法與律的正見圓滿具足,正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尊者摩訶拘絺羅語尊者舍利弗:「正有此等,更有餘耶」?尊者舍利弗言:「有。若多聞聖弟子,於食如實知,食集、食滅、食滅道跡如實知。云何於食如實知?謂四食。何等為四?一者、麁摶食,二者、細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是名為食,如是食如實知。
尊者摩訶拘絺羅對尊者舍利弗說:「只有這些嗎?還有沒有其他的呢?」尊者舍利弗回答:「有。若多聞聖弟子,對於食如實了知,對於食集、食滅、食滅道跡也都如實了知。什麼是於食如實了知?是指四食。是哪四種?一者、麁摶食,二者、細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是名為四食,如是說於食如實了知。」這是論文中所說的第三種因:於識住令識住因。四種食是四識住安住的因緣,麁摶食是指段食,如欲界有情三餐受用的飲食,以香味觸為體,入腹變壞能資益諸根,名段食;細觸食是指悅意觸食,觸即觸對,六根希望接觸美好的境界,眼好見美色、身好觸柔軟細滑、乃至意好觸悅意之法等而生喜樂,都能資益諸根,故名悅意觸食;意思食是指希望,思即意思,指第六識思於可愛之境生希望,而能潤益諸根,如人飢渴,思至飲食處,望得飲食,而身不死,故名意思食;識食,識是內心的分別,聲聞乘以六識為體,大乘以八識為體,由於識的支持身心,使得命根可以相續存在,所以識食也是生死輪迴的因。對於這四種食的自性能了知,如是名為於食如實知。
云何食集如實知?謂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是名食集,如是食集如實知。云何食滅如實知?若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無餘斷:捨、吐、盡、離欲、滅、息、沒,是名食滅,如是食滅如實知。云何食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食滅道跡,如是食滅道跡如實知。若多聞聖弟子,於此食如實知,食集如實知,食滅如實知,食滅道跡如實知,是故多聞聖弟子,於正法律,正見具足,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如何於食集如實了知?食的因緣從哪裡來?是指對未來有後有愛、自體愛,於已得或正受用的可愛境有喜貪俱行愛、於未得所求境界有彼彼樂著愛,是名食集,如是說於食集如實了知。」會有四種食的原因,是因為有這三種愛: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樂著愛,這是食的因緣,名於食集如實了知。由於眾生愛著生命境界,則會以四種食來滋長生命。
「如何於食滅如實了知?如果對於未來生命體沒有後有愛;對於現在已得正在受用的境界不歡喜貪愛,沒有喜貪俱行愛;對於未得的境界,也沒有彼彼樂著愛。這些種種的愛已無有剩餘的全部斷盡、棄捨、變吐、盡除、離欲、滅除、止息、隱沒,不會再出現,是名食滅,如是名為於食滅如實了知。」內心中一點也沒有貪著,愛滅,食即滅。
「如何於食滅道跡如實了知?如何才能真實達到寂滅、涅槃的境界?必須要修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名食滅道跡,對於聖道的軌跡如實了知,如是名為於食滅道跡如實了知。」八聖道是八種聖人修行的方法,是使令四種食寂滅的聖道軌跡。
「如果多聞的聖弟子對於這四種食的自性、四食的因緣、食滅、食滅道跡的因緣都如實了知,多聞聖弟子可以說是於此法與律的正見圓滿具足,正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尊者摩訶拘絺羅復問尊者舍利弗:「正有此等,更有餘耶」?尊者舍利弗言:「尊者摩訶拘絺羅!復更有餘。多聞聖弟子,於漏如實知,漏集如實知,漏滅如實知,漏滅道跡如實知。云何有漏如實知?謂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是名漏,如是漏如實知。云何漏集如實知?無明集是漏集,是名漏集如實知。云何漏滅如實知?無明滅是漏滅,如是漏滅如實知。云何漏滅道跡如實知?謂八正道,如前說,如是漏滅道跡如實知。若多聞聖弟子,於漏如實知漏集如實知漏滅如實知,漏滅道跡如實知故,多聞聖弟子、於此法律,正見具足,乃至悟此正法」。
尊者摩訶拘絺羅又問尊者舍利弗:「只有這些嗎?除了前面所說的三點,還有其他的嗎?」尊者舍利弗說:「尊者摩訶拘絺羅!還有其他的,才稱作正見圓滿:多聞聖弟子,於漏如實了知,於漏的因緣如實了知,於漏滅如實了知,於漏滅道跡如實了知。如何於煩惱流漏如實了知?漏是指一切煩惱的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是名漏,如是名為於漏如實了知。」這是論文中所說的第四種因:現法後法雜染因。諸欲界繫一切煩惱、唯除無明,名為欲漏;色無色二界所繫煩惱、唯除無明,名為有漏;於三界所有無智,總攝為一,名無明漏。
「什麼是於漏集如實了知?煩惱的因緣是從哪裡來?所有的煩惱都是以無明為根本,不明白我空、法空的道理,而生諸煩惱。無明集是漏集,是名於漏集如實了知。什麼是於漏滅如實了知?怎麼知道自己的煩惱已寂滅?無明滅即是漏滅,如是名於漏滅如實了知。什麼是於漏滅道跡如實了知?是指八正道,八種使行者成就聖人的方法,像前面所說的,如是名為於漏滅道跡如實了知。若多聞聖弟子,於漏、漏集、漏滅,漏滅道跡皆如實了知,此多聞聖弟子可以說是於此法與律的正見圓滿具足,乃至悟此正法。」
尊者摩訶拘絺羅問尊者舍利弗:「正有此等,更有餘耶」?尊者舍利弗語尊者摩訶拘絺羅;「亦更有餘。多聞聖弟子,於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苦滅道跡如實知。云何苦如實知?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苦,怨憎會苦,所欲不得苦:如是略說五受陰苦,是名為苦,如是苦如實知。云何苦集如實知?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是名苦集,如是苦集如實知。云何苦滅如實知?若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無餘斷,乃至息、沒,是名苦滅,如是苦滅如實知。云何苦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如上說,是名苦滅道跡,如是苦滅道跡如實知。多聞聖弟子,如是苦如實知,苦集、苦滅、苦滅道跡如實知。如是聖弟子,於我法律,具足正見,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尊者摩訶拘絺羅問尊者舍利弗:「只有這些嗎?除了前面所說的四點,還有其他的嗎?」尊者舍利弗對尊者摩訶拘絺羅說:「還有其他的,才稱作正見圓滿:多聞聖弟子,於苦如實了知,於苦的因緣如實了知,於苦滅如實了知,於苦滅道跡如實了知。」這是論文中所說的第五種因:清淨因的四聖諦。
「如何於苦如實了知?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恩愛別苦、怨憎會苦、所欲不得苦:如是略說五受陰苦,是名為苦,如是於苦如實了知。如何於苦的因緣如實了知?苦從哪裡來?是當來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樂著愛,是名苦集,如是名為於苦集如實了知。」愛是積聚生命苦的原因。
「如何於苦滅如實了知?怎麼知道自己的苦已寂滅了?如果對於未來生命體沒有後有愛;對於現在已得正在受用的境界不歡喜貪愛,沒有喜貪俱行愛;對於未得的境界,也沒有彼彼樂著愛。這些種種的愛已無有剩餘的全部斷盡、乃至止息、隱沒,不會再出現,是名苦滅,如是名為於苦滅如實了知。」
「如何於苦滅道跡如實了知?是指八聖道,如上所說,是名苦滅道跡,如是名為於苦滅道跡如實了知。多聞聖弟子,如是於苦、苦集、苦滅、苦滅道跡如實了知。如是這樣的聖弟子,於佛的正法與律,具足正見,正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復問尊者舍利弗:「正有此法,復有餘耶」?尊者舍利弗答言:「更有餘。 謂多聞聖弟子,老死如實知,老死集如實知,老死滅如實知,老死滅道跡如實知。老死,如前分別經說。云何老死集如實知?生集是老死集。生滅是老死滅。老死滅道跡,謂八正道,如前說。多聞聖弟子,於此老死如實知,乃至老死滅道跡如實知。如是聖弟子,於我法律,正見具足,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又問尊者舍利弗:「只有這些嗎?除了前面所說的,還有其他的嗎?」尊者舍利弗回答說:「還有其他的,多聞聖弟子正見圓滿,還要了解十二緣起。多聞聖弟子,於老死應如實了知,於老死集應如實了知,於老死滅應如實了知,於老死滅道跡應如實了知。老死,如前分別經已說。」這是論文中所說的第五種因:清淨因的緣起。行者對於十二緣起的盡所有性、如所有性都應該明了通達。
「如何於老死集如實了知?老死從哪來?生集是老死集,因為有生即有老死。生滅是老死滅,不生則不會有老死。老死滅道跡,是指八正道,也一樣如前面所說。多聞聖弟子,於此老死如實了知,乃至於老死滅道跡如實了知。如是這樣的聖弟子,於佛的正法與律,具足正見,正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
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聖弟子於行如實知,行集、行滅、行滅道跡如實知。云何行如實知?行有三種:身行,口行,意行,如是行如實知。云何行集如實知?無明集是行集,如是行集如實知。云何行滅如實知?無明滅是行滅,如是行滅如實知。云何行滅道跡如實知?謂八聖道,如前說。摩訶拘絺羅!是名聖弟子,行如實知,行集、行滅、行滅道跡如實知。於我法律,正見具足,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摩訶拘絺羅復問尊者舍利弗:「唯有此法,更有餘耶」?舍利弗答言:「摩訶拘絺羅!汝何為逐?汝終不能究竟諸論,得其邊際。若聖弟子斷除無明而生明,何須更求」!時二正士共論義已,各還本處。
「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聖弟子於行如實知,行集、行滅、行滅道跡也都如實了知。如何於行如實了知?行有三種:身行、語行、意行,身語意三業,如是名為於行如實了知。如何於行集如實了知?無明集是行集,行的因是無明,如是名為於行集如實了知。如何於行滅如實了知?無明滅是行滅,如是名為於行滅如實了知。如何於行滅道跡如實了知?是指八聖道,如前所說。摩訶拘絺羅!是名聖弟子,行如實知,行集、行滅、行滅道跡如實了知。於正法與律,正見具足,正直見成就,於佛不壞淨成就,來入正法,得此正法,悟此正法。」這是說明四十四智,在十二支中,除了無明,餘十一支每一支若都有四諦的智慧,等於全部通達苦集滅道,具足四十四種智慧的行者,可說是正見圓滿。
摩訶拘絺羅又問尊者舍利弗:「全部是到這裡為止,還有其他的嗎?」舍利弗回答說:「摩訶拘絺羅!你到底要追問到什麼時候?終究不能將所有佛所說聖教的言論都說盡吧?得要有止盡的時候,應該要取重點,佛法如海水,取一滴即知鹹味,如果聖弟子斷除無明而生明,何須更求!只要將無明斷除,光明的智慧即生,不用再追求其他的法了。」這時二位正士共同討論義理以後,各自回到本處。
寅三、實2 卯一、標列境事
第三科實,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三個別頌(觸為緣等)中,第二句「實解不愛樂」的「實」,說明真實的境界,分二科;第一科標列境事,標列所知境界上的事。
復次,略有三種於現法中真實寂滅,乃至壽量未永止息,恆相續轉所知境事。於彼有學正修行時,施設學性。於彼無學作是思惟:我一切盡,不復當盡。盡、無生智所思擇故,名思擇法。云何為三?一、六處,二、六處緣觸,三、觸緣受。
其次,要略有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三種所知境事,聖者於現在的生命體中雖已證得真實寂滅的無分別智,然而乃至一期壽量尚未永久止息,此種所知境事,還是恆常相似相續現前。
於此三種所知境事證得真實寂滅的聖者,依所斷煩惱的差別而安立為有學及無學二種。於三種所知境事現前時,已斷三界分別起的愛見煩惱,名初果;進一步斷除欲界六品修所斷煩惱,名二果;斷除欲界九品修所斷煩惱,名三果。已將三界所有分別起及俱生起愛見煩惱究竟斷除,證得盡智、無生智,名無學。
盡智、無生智又有二種,一種是無分別的正智所攝,一種是有分別的後得智所攝。無學阿羅漢於證得根本無分別智後,以後得智,於三種所知境事,作是思惟:我三界一切煩惱種子已經盡除,不用再斷除。由煩惱已盡所得盡智,後有不生所得無生智,於三種所知境事已得無常、苦、空、無我的圓滿正見,一切時無漏真作意相應故,心行寂滅、無任何有漏煩惱的造作,名為思擇法。
聖者於現法中真實寂滅思擇所緣的法是哪三種?
一、六處,處有生長義,依眼等六根取六境,能生起種種的心心所,名六處。
二、六處緣觸,緣是因緣義,由六根取六境生六識,觸對境界,生起可意、不可意、或非可意非不可意觸,名六處緣觸。
三、觸緣受,緣觸有受。依六根觸對色等六境時,生起苦受、樂受、或不苦不樂受,稱為觸緣受。
這三種所知境事,是凡聖一期生命壽量尚未永久止息之前,生命運轉的現象,有學聖者,尚未斷盡所有煩惱,於此正修行厭、離欲、滅,無學聖者已證盡、無生智,於此無所造作,究竟解脫。
卯二、釋其施設2 辰一、由補特伽羅增上2 巳一、第一義2 午一、學常委2 未一、釋修相2 申一、別辨三種2 酉一、於受
第二科釋其施設,解釋所知境事的名言施設,分二科;第一科由補特伽羅增上,說明為何有情對於三種所知真實境事的了解是特別有力量,又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以第一義解釋學常委及擇法常法,又分二科;第一科學常委,委是仔細,是指有學聖者經常於觸對所知境事,能仔細如實遍知無常、無我、無我所的道理,又分二科;第一科釋修相,解釋修行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別辨三種,各別分辨受、觸及六處三種相貌,又分二科;於受,說明於受的所知境事。
當知此中,所有多聞諸聖弟子,隨所領受,即於彼受如實遍知。
應當知道於此三種所知境事中,所有多聞諸聖弟子,隨其所領受的,於六根接觸六境產生六識,觸對境界有所領受,或者苦、樂、不苦不樂受,即於所領受的法能夠如實周遍了知,這些受是因緣所生法,是無常、無我、無我所,皆不可得的。
《披》所有多聞諸聖弟子者:此中多聞諸聖弟子,謂諸異生。若唯說聖弟子,謂已見諦。如是二種皆有學攝,如下自釋應知。
此處說的多聞諸聖弟子,也包括凡夫弟子。《瑜伽論記》達師等云:多聞諸聖弟子,是異生也。雖是凡夫,學聖法故云聖弟子。若只說聖弟子,是已見到聖諦,是已證初果以上的真實聖人。如是這二種都是有學所攝。在凡夫位有世間的正見,到初果以上成就了無漏的出世間正見,都是屬於有學攝,佛都給與有學的名稱。下文會再解釋,應該了解。
又即於彼厭離欲滅勤修正行。
又即於上述這些有學行者,包括有世間正見的凡夫弟子與初果以上的聖弟子,為了厭離欲,乃至令最後達到滅界、成就阿羅漢果,因此能精勤的修習四念處、八正道等正行。
例如,如實了解諸受皆苦,從而生起真實厭離境界的心後,繼續修習法隨法行,由此斷除分別起的煩惱種子,見到聖道成就斷界(初果),接著進一步於修道位時,繼續斷除俱生起的煩惱種子,遠離色、聲、香、味、觸、法、男女等欲,證入三果,名離欲界;到離欲成滿時,才能證得阿羅漢的有餘依涅槃,乃至壽終進入無餘依涅槃,當來一切所依止的果報身也消滅,是名滅界。這些都是行者的目標,為了達成,應修無常等觀,於毗鉢舍那修瑜伽行。
酉二、於觸六處
第二科於觸六處,說明於觸六處所知境事。
又能如實了知彼受觸所引生,觸復由彼六處引生,即於彼觸引因六處厭離欲滅勤修正行。
又這些有學的凡夫乃至聖弟子,都能夠如實了知諸受,不是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而是緣觸才有受,受是由觸所引生;觸又是由六處所引生,因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觸對境界才會有觸;只要有六處的果報,即會有觸,有觸必有諸受;如是了知果報是眾苦的依止處,即能由作為六觸引因的六根果報生起厭離心,精勤地修習離欲正行、捨棄貪愛,乃至完全滅除貪欲,最後達到寂滅涅槃的境界,這是行者修行的過程。
申二、略攝無常
第二科略攝無常,三種實事略攝為無常法。
又於彼受、觸及六處一切實事略攝為一,了知一切由無常滅名滅法已,於現法中,於此一切三種實事無常滅法,如前修行厭離欲滅。
又於行者的受、觸及六處,於三種所知境的事,要略攝受成無常一種來思惟觀察,了知這一切皆是剎那變化生滅,名滅法已,於現在的生命體當中,對於這三種實事,是依他起的因緣所生法,是無常的滅壞法,由觀無常能滅除內心愛見煩惱,最後乃至證得滅界。或是將受、觸及六處一切實事三種攝受為苦等,觀察受、觸及六處三事皆是苦果等,使心生厭離。如前文所述,修行厭離欲乃至達到寂滅的涅槃。
未二、結得名
第二科結得名,結說得名學常委。
由此正行,名學常委。
有學的聖弟子們,都是經常這樣無間的修行,時常觀照六處、觸、受,是無常、苦、空、無我的,也即是觀苦諦,經常這樣的思惟修學正行,名學常委。
午二、擇法常委
第二科擇法常委,無學阿羅漢擇法常委的相貌。
又由修行此正行故,無所造作,究竟解脫,是故說名擇法常委。
又由於有學聖者繼續不斷修習八正道等正行,直到斷除一切愛、見煩惱,此後不再造作能感得後有的業,已經究竟解脫生死的苦惱,成就無學阿羅漢的盡智、無生智,於一切時具有擇法的智慧,於一切時住最上捨。因此說無學阿羅漢名擇法常委。
以上是補特伽羅增上的第一義,說明有學常委及無學常委的相貌。
巳二、第二義2 午一、學常委
第二科第二義,以第二義解釋學常委及擇法常委,分二科;第一科學常委,說明學常委之義。
為欲證得曾所未得、曾所未證,修行無間、殷重方便,名學常委。
有學行者,為了想要親身觸證過去未曾證得的初果、二果、三果,乃至阿羅漢果,能依佛的教法勤加修行,不因懈怠而間斷,總是殷切尊重的修學四念處乃至八正道等正行,名學常委。
第一義與第二義,於程度上有別,前者只能隨所領受而修,此處則為證未證而無間、殷重修習,如〈攝異門分〉卷83修無常想中說,應「若修、若習、若多修習」,其中,若修者:是最初發起觀察五蘊身心無常的動機。若習者:則沒有間斷,且很殷切、慎重的努力修無常想。多修習者:長時熟修。對應此處,應知第一義相當於「若修」,第二義則包括「若習」以上的程度。
午二、擇法常委
第二科擇法常委,說明無學的擇法常委之義。
為於所有現法樂住無有退失無間所作、殷重所作,由是說名擇法常委。
阿羅漢已經斷除愛見煩惱,若要續得到六種神通,還必須繼續修習、增強禪定,因此為了所有「現法樂住」(色界四等持之一,禪定七名之一)不會退失,必須無間、殷重的熏修定的善根(練根),由此說名擇法常委。
例如,有些鈍根阿羅漢,雖然聖道不再退失,但禪定仍然會退。事實上,不是俱解脫的阿羅漢,證得四果以後,還須時常入定,以成就現法樂住,如慧解脫阿羅漢,若連初禪都沒有,身心仍有苦受,只是不起煩惱,所以應常常練習入定令現法安樂住。
第一義與第二義的擇法常委有何差別?前者是指成就盡智、無生智,證阿羅漢果而究竟解脫;此處則指阿羅漢不退失現法樂住的無間殷重所作。
以上是由補特伽羅增上的方面說明,而將行者以正見面對身心的果報,於六處緣觸時,包括六處、觸、受,這三法所知境事在內心的相貌,乃至修行的重點都說出來。
辰二、由法增上2 巳一、名法界
第二科由法增上,由法增上方面,即以名句文身的法來說明真實境事,分二科;第一科名法界,解釋名為法界。
等說一切事法增上名句文身,名為法界。
如其法性,平等說出一切因緣所生事法的增上名句文身,名為法界。事是前五識所緣,法是第六意識所緣。第六意識所緣的名句文身,即是法界;若能將名句文等說得正確、沒有錯誤,對於建立正見特別有力量,是名增上,如下《披尋記》所釋。
法界一詞,有多種解釋,有時指意識所緣的一切境界,但有時與真如同義,又界或為「種類各別」之義,因此可作四法界、十法界等不同分類。《華嚴經探玄記》卷18舉出法界有三義:
一、生聖法之因,二、諸法之真實體性,三、諸法各持分齊,可區別相狀。
另一說謂法界總攝一切法。十八界中除去其中的「法界」外,其餘十七界也稱法界。此處則偏指能詮真實,意所緣的名句文身而言。
《披》等說一切事法增上名句文身者:無倒名句文身,能令解了一切事法,是名增上,如其法性平等說故。
文中「等說一切事法增上名句文身」方面,名句文身(「身」是積聚義,表示許多的意思)包括:
1.名:眾共了知的名詞、名稱等,如「蘋果、香蕉、櫻桃…」。
2.句:能詮釋諸法差別的句子,如說「這顆水果很甜」等。
3.文:即是字,以此作為名與句的基礎,如英文中「Book」的「B、O、K」等。詳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2所說。
如果以許多沒有顛倒、錯誤的名、句、文來解釋因緣所生法的現象界,如有情的正報、依報等,能令眾生理解、明了一切緣生的前五識所緣境界事,及第六意識所緣的法,是名增上。例如佛法即如因緣法的法性(不可得的空性)如實平等的宣說,並非一般世俗言說可比擬,因此是增上的。
其實,有情身心事法都靠名句文身來了解。猶記智者大師在《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通明觀〉中說,修數息觀時,也可修毗鉢舍那,即觀察出入息需依止於身,有身才有出入息。並於修觀時思惟身體從何來?身依於心,萬法唯心造,先有這一念分別心才有身體出現,由此可知身依於心。接著,再進一步的思惟:心是什麼?「心但有名字,都無實義。」能了別的這一念心只是一大堆的名字,例如有時認為:「我很累,這件事很苦…等」。事實上,心中的想法只有名字,並無實義可得,通達此理才能證入空性,所謂「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這些法界的體性始終是由內心虛妄分別所造,是意所緣,名為法界。
另外,《瑜伽論記》提到,此處將名句文身稱作法界,有三個道理:
一、「從最清淨法界流故。從因,亦名法界。」名句文身的佛法,是從佛的最清淨法界,平等流類而出,所以從因來說,稱作法界。由於佛已斷除愛見等煩惱障、所知障,且福德智慧都是圓滿的,因此根據佛後得智所說的名句文身等法,理解現象界,也能隨順契合真理。
二、「依此修,能證法界。從果,亦名法界。」若依照佛所說的名句文身來思惟、修行,能夠漸趣清淨,乃至證得法界。因為法是緣起的,所謂「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因此法界亦即真如,也即是空性。這是從果而言,名為法界。了知這些名句文身體性都不可得,對空有勝解,才能證入諸法的實相。所以依止法界(佛所說的名句文身)修習,能親證法界(真如)。
三、「詮法界,亦名法界。」各式各樣能詮釋法界的名句文身,也稱作法界。這是以能詮的名句文身來說,也是一種法界。
此處較強調第三種解釋,詮法界故也稱作法界。以上是解釋第二種施設,由法的增上說名法界。
巳二、名善達法界2 午一、由無礙解
第二科名善達法界,說明怎樣名為善達法界,分二科;第一科由無礙解,由於獲得無礙解。
諸有獲得無礙解故,名句文身隨欲自在,是故說名善達法界。
諸多有獲得法、義、詞、樂說四無礙解的聖者,能以名句文身詮釋各種因緣生法,對於能詮的名、所詮之義,可隨欲自在,包括理解與宣說等都沒有障礙,所以稱為已善巧通達這些名句文身的法界。如:
1、法無礙解:對於詮釋緣起深義的名句文身之法,都能沒有障礙的正確理解。
2、義無礙解:對名所詮的境界、道理,也都能夠理解無礙。
3、詞無礙解:詞即是語言,指無論用中、英、梵文,乃至巴利文等各種文字語言的佛法,都能通達無礙。
4、樂說無礙解:指法、義、詞都通達了之後,因此對佛法完全沒有障礙,於說法時能辯才無礙,能歡喜弘揚正法。
如九地以上的菩薩已獲得四無礙解的功德,對名句文身的應用,能隨心中的好樂與願望自在善巧使用,這樣的境界稱作善達法界,此時一定有智慧、有禪定,還有聖道。關於菩薩的四無礙解,詳如〈本地分•菩薩地〉卷45所說,參照該處應可理解。
午二、能廣宣說2 未一、於真實義
第二科能廣宣說,說明由於有無礙解,因此能詳細的宣說佛法,分二科;第一科於真實義,對於一切法真實的境界,真如法界等空性道理,能善巧的差別宣說。
由於法界善通達故,即於如是真實想義,更以餘名,隨其所樂差別宣說。
由於行者對法界善巧通達、辯才無礙的緣故,即能對於我空、法空等真實想義,再以其餘的名稱,隨所好樂的以異門差別宣說。雖都是在說一切法的真實境界,但換個名詞也可以說。這是為令不同根器眾生對法義能覺悟故。若法唯有一種說法,可能某些人能相應、覺悟,某些人不能,因此若由各種角度廣泛開演,從不同名相入於法理者會更多。
《披》更以餘名隨其所樂差別宣說者:法界異名有多差別,謂空、真如、實際、無相、勝義、性無我等。如辯中邊論別釋其義應知。
法界的異名有多種差別。因為一切聖人、一切聖道法都是緣名句文身而產生的,雖說是假名,但若沒有名言為橋,是到不了真實的。因此需藉此趣向真實。今即以「法界」為例,舉出其不同的名稱,包括空、真如、實際、無相、勝義性、無我等。如法相宗六經十一論之一的《辯中邊論》,各別解釋的義理應知:
1、空:空的體性相貌,於《辯中邊論》有一頌言:「無二有無故,非有亦非無,非異亦非一,是說為空相」。凡夫認識境界時,執著有真實能取的心、所取的境,但事實上,所取、能取都不可得,名為無二。然而,既不能增益,也不可損減,因此說「有無故」,以避免撥無緣起法上的空性,為顯示空是以無性為體,所以名「無二有無故」。
第二句「非有亦非無」,是顯示空相,非有,指沒有能取、所取這二種真實的法相。但亦非無,對眾生而言,也不能說完全沒有幻相。以相而言,也是非實有非全無的,這是緣起甚深的地方,雖說是空,如幻的境界卻明明就在眼前,為免有情落入斷滅等惡見,故又說「亦非無」,因緣所生的諸境等法相,非無,但它是空的、沒有真實性。
偈中前二句乍看雖十分相似,然而仍有差別,其中,第一句是說性,沒有能取、所取的真實體性,而以無性為性。第二句則說因緣所生法的法相,非有,但又不是完全沒有。眾生於此迷惑顛倒,因此從不同的角度來說,可以更加明了空的性相。
第三句「非異亦非一」,說明空與緣起之間真實義的差別,二者究竟是同一個,還是不同一個?空性與緣起法的種種境界,非異,不是完全不同;但也非一,不能說完全一樣,這是將性相合說,性、相之間的關係是非異亦非一。為什麼?因為若是不同的,則法性(空相)應該與緣起法完全分離,全然不相關、不同一個法,但這違背真實的道理。因為無常、苦、空、無我,不離開緣起法而說。所以不能說它不同,名非異。然而,若說二者即等於同一個,則凡夫不用修行便可證道,也不對,所以說非一。還是要有聖人清淨的智慧,才能證得空性。由此可知,空性與緣起法也不是同一個,因為它是一切法的共相,不是一切法的自相。
第四句「是說為空相」,以上三句都是說明空相,也就是法界的異名。佛法的名句文身所要詮釋的即是此真實義。
2、真如:法界也名真如,真是真實,如是不改變。《辯中邊論》言:「由無變義,說為真如,真性常如,無轉易故」。因為空性是不會改變的,不論眾生現起的果報如何變化,是人、天、地獄、餓鬼、畜生,其真實的體性都是空的,所以名真如。空故緣起,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這樣的道理不會改變,才堪稱為真實義,無論緣起諸法怎樣改變,其中都無我、法可得,體性是空,稱作我空真如、法空真如。
3、實際:法界、空,又可用「實際」來表示。際是指一個界限,以真實為界限,因此無倒才能稱作實際。《辯中邊論》說,空的境界「非諸顛倒依緣事故」,空性不是顛倒的心依根緣境諸事所能通達。「實際」是聖人的境界,凡夫即使於文字上理解,也僅只是知道而已,並未能觸證到空性。總之,「實際」是不顛倒的境界,不是凡夫常樂我淨的顛倒所依根、所緣境的這些事。這是由空性那一面來說的。
4、無相:法界也名無相,如《心經》所說「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若仍具有為相則不名空,空性也是無相的。《辯中邊論》言:「此中永絕一切相故」,證得無分別智時,根、塵、識、能所、語言、器世間皆不現,是無相的境界。應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如果還有我能證,還有所證的空,執著有相,即不是第一義諦了,因此空性是無相的。
5、勝義性:勝是殊勝,義是境界或道理。《辯中邊論》云:「由聖智境義,說為勝義性。是最勝智所行義故。」聖人智慧所緣的境界稱勝義性。以聖人的智慧才能夠通達緣起法的空性,了知空相之中哪有增減、生滅、老死可得?既沒有所謂的智慧,也沒有所謂的顛倒,是最勝的無分別智所行之境,是名勝義性。
6、性無我等:空即無我義,緣起法沒有常、一、有主宰性的我可得,也沒有實體性,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有的,所以是無我的。
除上所說,當然還有其他的名稱來形容法界,因此置一「等」字。
聖人由於有四無礙解,可以善巧的從不同角度來說明空性。
乃至能於七日七夜,或過彼量,辭辯無竭。
乃至有辦法七日七夜,用不同的名字來解釋一切我空、法空的真理,甚或超過七日七夜,都能辭語、辯才無有竭盡,怎麼問即能夠怎麼答。這是由真實義這方面而言,聖人有能力詳細的宣說。
未二、於有為法
第二科於有為法,於因緣所生如幻的有為法,也能辭辯無竭多所分別。
復以如是差別種類,如實宣說彼是有為,思所造作,動轉羸頓,如病、如癰,乃至廣說。
又以各種不同的名句文身差別種類,如實的宣說因緣生法是有為法,是從內心的思心所所造作的,有為法的相貌是生、住、異、滅,五蘊諸行運轉,剎那生滅,其性羸弱困頓苦惱;行者繼續觀察思惟能正確悟入所有的諸行,一切有為法,一切色受想行識,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這些遷流不息的惑業苦現象,是眾緣所生,體性是苦,當地水火風四大不調時有種種病苦,所以說如病;如同由過去惡業所招感的癰瘡之苦,流膿流血,所以說如癰,一切都是以愛為緣,如〈攝事分〉86卷所說。
《披》如病如癰乃至廣說者:此中廣說,謂即如箭、惱害。如是一切名厭背想,行擇攝中別釋其相應知。(陵本八十六卷四頁6497)
如病如癰乃至廣說者:此中詳細說明五蘊諸行一切有為法,行者應該正確的觀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此是厭背想四行相。此四行相詳說如下:
如病:行者觀想有情因地、水、火、風、空、識六界錯亂,身體會生病,而產生苦受。這盛苦之器是病苦所隨,當行者意識到這樣的過患時,應修厭背棄捨之想。
如癰:行者應當觀察與各種煩惱種子一起運行的五蘊諸行,如同癰瘡,性能逼惱,隱藏著大患,應對五蘊修厭離背棄的觀行。
如箭:行者能觀這五蘊的過患,如同被他人的怨箭射中,難以拔出,非常痛苦,因此修厭離背棄五蘊的觀想。
惱害:行者對色受想行識,有顛倒認知,計度有我我所,當遭逢親友乖離,財物散失、重大疾病時,即生煩憂害怕,諸苦纏繞於心,故應修厭離背棄。
以上如〈攝事分〉卷86,2561頁說。
這一科的大意,說「實」,示真實義。真實義裡說行者有有學、無學的差別。有學是學常委,無學是擇法常委。對於這些身心的果報了知是苦,也修學厭、離欲、乃至滅盡。有學還沒有圓滿,無學已經圓滿。圓滿的聖者有四無礙解,能夠善達法界,可以善說空性,也可以善說有為法。說真實義時不會離開有為法,說有為法時不離開真實義,每一句話都可以使行者悟入第一義諦。
《雜中》第52頁:因緣相應第24經;累計經數487經;大正藏(34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尊者舍利弗:「如我所說波羅延耶阿逸多所問:若得諸法數,若復種種學,具威儀及行,為我分別說。舍利弗!何等為學?何等為法數」?時尊者舍利弗默然不答。第二,第三,亦復默然。佛言:「真實,舍利弗」!舍利弗白佛言:「真實,世尊!世尊!比丘真實者,厭,離欲,滅盡向,食集生。彼比丘以食故,生厭,離欲,滅盡向。彼食滅是真實滅,覺知已,彼比丘厭,離欲,滅盡向,是名為學」。「復次、真實,舍利弗」!舍利弗白佛言:「真實,世尊!世尊!若比丘真實者,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彼從食集生,若真實即是滅盡,覺知此已,比丘於滅,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是數法」。佛告舍利弗:「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比丘於真實生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數」。如是說已,世尊即起入室坐禪。爾時、尊者舍利弗知世尊去已,不久,語諸比丘:「諸尊!我不能辯世尊初問,是故我默念住。世尊須臾復為作發喜問,我即開解如此之義。正使世尊一日一夜,乃至七夜,異句、異味問斯義者,我亦悉能乃至七夜,以異句、異味而解說之」。時有異比丘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尊者舍利弗,作奇特未曾有說,於大眾中,一向師子吼言:我於世尊初問,都不能辯,乃至三問,默然無答。世尊尋復作發喜問,我即開解。正使世尊一日一夜,乃至七夜,異句、異味問斯義者,我亦悉能乃至七夜,異句、異味而解說之」。佛告比丘:「彼舍利弗比丘,實能於我一日一夜,乃至七夜,異句、異味所問義中,悉能乃至七夜,異句、異味而解說之。所以者何?舍利弗比丘善入法界故」。佛說此經已,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那時,佛告訴尊者舍利弗:「如我所說的波羅延耶(彼岸道)經文中阿逸多(彌勒菩薩)所請問的法:若已經證得諸法數(數,原作教)的阿羅漢,及還須作種種修學的行者,他們所具足的威儀,及種種的行持,請你為我詳細分別解說。舍利弗!什麼稱作學(有學)?什麼稱為法數(阿羅漢)」?那時尊者舍利弗,默然不答。第二、第三次問,還是默然不答。佛提示舍利弗:「從有學聖者修學因緣生法的真實義說起」。
舍利弗對佛說:「真實!確實!真實義確實是這樣!比丘於六處、觸、受,這些所知境事,能正確的思惟如實觀照,對身心六處、觸、受等生厭、離欲、向於滅盡,但還沒有完全斷除煩惱,還有食集(苦)生。這類比丘以四食(麁摶食、細觸食、意思食、識食)滋長生命,於所知境事,能正確的思惟如實觀照,對身心生厭、離欲、向於滅盡。此時斷除四食滅除煩惱,覺照覺知六處、觸、受是無常、苦、空、無我的真實義。比丘這樣的勤修正行,對身心生厭、離欲、向於滅盡,這是有學聖者內心思惟的相貌」。
這一段是說有學常委,經文以食為例。食是增長義,這四種食不離開六處、觸、受的境界,於這些所知境事生起色貪(段食)、受貪(觸食)、想行貪(意思食)、識貪(識食),增益生死。以食來說明,食表示還有煩惱,將這些煩惱滅除,也就真實的寂滅。
「佛告訴舍利弗,你再說一說聖者真實義的境界」!舍利弗進一步說阿羅漢真實義的境界。「世尊!如果比丘證入真實,能正確的思惟如實觀照,對身心生厭、離欲、徹底的滅盡,不再生起愛見煩惱,心中已經善巧完全解脫貪瞋癡的煩惱。此時從食(苦)的因緣,知道苦諦的生滅,能夠修學滅諦與道諦,所以說彼從食集生,若真實的觀照真實義,能滅盡煩惱,徹底解脫。覺知這個道理後,比丘於寂滅的境界,有真實的了解,對於色受想行識、六處、觸、受等,產生厭離心,能夠離欲、滅盡。不再生起愛見煩惱,心中已經善巧完全解脫貪瞋癡的煩惱,完全徹底解脫,成就盡智、無生智,不退失現法樂住的無間殷重所作,這是無學擇法常委,是名數法」。
佛告訴舍利弗說:「確實,像你所說的。比丘能如實通達有為法的真實義空性,厭離有為法,也離欲,不再有貪愛,乃至滅盡所有有為法的因緣,究竟解脫稱作法數(阿羅漢)」。佛說完後,即入寂靜處坐禪。
那時、尊者舍利弗知道世尊離去後,不久,舍利弗告訴比丘們說:「各位尊者,我剛開始不能分別佛最初提出的問題,所以我默念而住。世尊為了使令大家能發歡喜心,修學聖道,又再問一次,我即能解悟法義來解說」。假使佛以一日一夜,乃至七日七夜,用不同的名句文身、不同的字,不同法味的法,來問有學的修行及無學阿羅漢對於真實義的修行,我也能用這樣的法義來解說,乃至七日七夜,用不同的名句,不同的法味,不同的名句文身及法義道理來解說。
當時,有另一位比丘聽後去到佛陀住處,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邊,稟告佛陀說:「世尊!舍利弗尊者發出了師子吼說出真實語:『我在世尊剛開始問我法,若得諸法數,若復種種學,具威儀及行,為我分別說。我剛開始不能分別及回答問題。乃至三問都默然無答。佛知道我不回答,又用另一個角度提示,使令眾生能生歡喜心,我即了解。假使佛陀一日一夜,乃至七夜,用不同的名句文身來問這些道理,我也能用不同的名句文身來回答。不論佛用什麼語言,什麼角度,再提出問題,我都可以回答』。」
佛告訴比丘說:「舍利弗比丘,真實的能像我一日一夜,乃至七夜,以不同的句、不同法味所問義,都能解說之。是什麼原因呢?舍利弗比丘已經有無礙解,對於名句文身,法無礙、義無礙、詞無礙、樂說無礙,這些智慧都已經很圓滿,已善達法界、善入法界」。佛說此經已,這位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敘述世尊以偈語問舍利弗,舍利弗為諸比丘解說有學聖者與無學聖者的行持,相應論文「實」門,於因緣生法善通達真實義,無學阿羅漢成就無礙解,智慧圓滿,以不同的名句文身,能廣宣說真實法。
寅四、解3 卯一、標列
第四科解,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三個別頌(觸為緣等)中,第二句「實解不愛樂」的「解」,具有無礙解的聖者善達法界,能夠善巧分別種種的法相,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六種記別。
復次,當知具解諸阿羅漢,略有六種記別所解。一、有異門記別,二、無異門記別,三、智記別,四、斷記別,五、總記別,六、別記別。
其次,應當了知善達法界的阿羅漢於緣起法具有無礙解,於名句文身能隨心自在善巧方便的運用,對其所勝解的法界,要略說有六種記別,包括:有異門記別、無異門記別、智記別、斷記別、總記別,以及別記別。以下分科說明。
卯二、隨釋4 辰一、有異門記別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四科;第一科有異門記別,說明有異門記別的相貌。
有異門記別者,謂如有一,或他請問,或復自然為欲令他於佛聖教多起恭敬,故如是記:我於今者無一疑惑。
有異門記別方面:是指如有一位阿羅漢,或因他人來請法,或在自然的情境無人請法,但為了使令有情對佛陀的聖教生起多分的恭敬,作這樣記別:我對佛的教法、法相,都已通達勝解,完全沒有一點懷疑、迷惑,且可以從各種角度來為有情解說,名有異門記別。
《披》我於今者無一疑惑者:謂於聖教宣說異門,無一疑惑故,如是說名有異門記別。
佛觀機逗教,對於不同的眾生,宣說不同的教法,阿羅漢已善達法界,於諸法獲得無礙解,對於佛說的異門,各式各樣的佛法完全沒有疑惑,因此說名有異門記別。
辰二、無異門記別
第二科無異門記別,阿羅漢證聖道,能自己了知,不會再來生死輪迴,是大家共同一致認知的,所名無異門記別。
無異門記別者,謂作是記:我生已盡,乃至廣說。
無異門記別方面:是指證得阿羅漢果,可以這樣分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此偈是所有對阿羅漢共同的分別,即無異門記別。
《披》我生已盡乃至廣說者:如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攝異門分別釋其相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七頁6325)
如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有各式各樣不同的解釋:在〈攝異門分〉卷83,2502頁中,有各別解釋這一段道理。
一、「我生已盡」,生有二種,1、生身生,是指生命體的果報這種生,初果聖者不再有第八次來回欲界人天的生身,名我生已盡;2、煩惱生,由於證果的聖人,煩惱很微薄的緣故,也說為我生已盡,一般指二果聖者。
二、「梵行已立」,梵,有離欲清淨之義,不還果的聖者因為已斷除欲界九品中後三品的修惑,不會再有非梵行的欲貪,離欲的梵行已經修習成就,因此稱為梵行已立。
三、「所作已辦」,指阿羅漢,阿羅漢所應修的聖道,已經圓滿成辦。
四、「不受後有」,指阿羅漢壽盡,永出輪迴,壽盡,當來不會再有三界苦果。
以上是從初果到四果阿羅漢修行的相貌,依於四句而作記別,對於自己各別所證的聖道果,及所斷除的煩惱,作四種不同行相的分別。經典中對阿羅漢的記別,大都是以此偈「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作無異門記別。
辰三、智記別2 巳一、標名
第三科智記別,阿羅漢成就盡智,授記分別我生已盡,分二科;第一科標名,標出智記別的名義。
智記別者,謂有問言:云何知故,云何見故,彼生已盡?便記別言:生緣盡故,彼生已盡。以如是相,記別自己善解脫智所攝盡智,名智記別。
智記別方面,智是指能斷除煩惱的智慧來說,對於自己成就的智慧,能作這樣的分別。假如有人問說:你怎麼知道,怎麼樣見到,下一生不會再得到一個果報?阿羅漢會這樣授記分別說:生起果報的因緣已完全斷除,已無愛見煩惱,因此這一生的生命體結束,不會再來三界受生。用這種相貌來授記分別,表示自己已有善解脫智所攝的盡智,名智記別。
巳二、釋相2 午一、別記別2 未一、因緣諸取
第二科釋相,解釋智記別的別記別、總記別,分二科;第一科別記別,各別記別方面,又分二科;第一科因緣諸取,由因緣諸取通達我生已盡的道理。
又即於此別記別者,謂即記別:彼因緣有。又復記別:彼生因緣,因緣諸取。
從別記別中再說明「生緣盡故」的道理。又此別記別方面,記別「彼因緣有」是指生死苦果是由因緣而有,怎麼有?再記別說,「彼生因緣」,生的因緣主要是從哪裡來的?從業有來;業有又是從哪裡來?業有是由取來,取是由愛來,愛增強名取,由取滋潤行及識名色六入觸受種子轉成為有而感果。所以又記別:彼生因緣是有,有的因緣是諸取。能夠詳細的逆觀緣起,而作這樣各別的分別。
未二、遠離諸取
第二科遠離諸取,進一步說明遠離四取。
又復記別:此諸取相如實知故,如實見故,令取無有。
又再記別:種種的取相,可分為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欲取,是對於色聲香味觸欲的取著;見取,是對自己錯誤思想執為究竟;戒禁取,是錯誤的執取身語戒禁;我語取,是取著有我。這種種取著的相貌,阿羅漢有如實的智慧,能知見自己取的煩惱,不會隨順煩惱,能夠斷除煩惱。當取著的煩惱已沒有,即是無生的因緣。
這是智記別的別記別,說明智慧從哪裡產生?由於了解一切法是因緣所生,此有故彼有,有因即有果,此無故彼無,沒有因緣即沒有果,現在已經沒有取的煩惱,即不會有有,沒有有則不會得到後有的生命體。阿羅漢從緣起的道理,成就善解脫智所攝的盡智,能正確記別自己已得諸取已盡的智慧。
午二、總記別
第二科總記別,能夠作總相的分別。
總記別者,謂即於此一切所記,了知所有諸受皆苦,既了知已,令彼生盡。如是記者,名總記別。
再從總記別中說明「彼生已盡」的道理。作總相的記別方面:是指即於此所記別的因緣生法,從生老死逆觀,乃至有、取、愛、受。觀到受時作一記別,了知所有三界諸受(果報)皆是苦,必不再對欲界、色界、無色界,任何一個境界,生起愛煩惱、見煩惱,令三界受生的因緣完全斷除。這樣的記別,名總記別。
總記別,是對成就的智慧作整體的記別,前面別記別是以自相來分別緣起法;總記別是觀察緣起法的共相,諸受皆苦是受的共相。行者思惟觀察一切法的盡所有性(自相)、如所有性(共相),以此智慧成就盡智。
辰四、斷記別2 巳一、標名
第四科斷記別,說明斷記別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標名,標出斷記別的名義。
斷記別者,謂即由彼內解脫故,一切貪愛因緣皆盡。如是記者,名斷記別。
斷記別方面,是指阿羅漢證得解脫,不受後有,當來內身的苦果不再生起,三界一切貪愛的因緣都已盡除。對於煩惱斷盡的記別,名斷記別。
《披》謂即由彼內解脫故等者:彼生已盡,名內解脫。欲、色、無色所有貪愛皆得離繫,是名一切貪愛因緣皆盡。
阿羅漢後有的生死苦果因緣都已斷除(彼生已盡),名內解脫。行者已經離三界貪愛的繫縛,是名一切貪愛因緣皆已盡除。
巳二、釋相2 午一、別記別
第二科釋相,解釋斷記別的別記別與總記別,分二科;第一科別記別,說明別記別。
此斷記別,即如前說,名別記別。
此斷記別,即是如前所說的,由彼內解脫故,一切貪愛因緣皆盡,名別記別。
《披》即如前說名別記別者:謂如前說,一切貪愛因緣皆盡,各別為記,名別記別。
前面說到「由彼內解脫故,一切貪愛因緣皆盡。」是別記別。阿羅漢的生死苦果已經完全斷除,斷除的因緣是,不再有三界貪愛煩惱,便不會到欲界、色界、無色界去得到一個果報體,是名別記別。
午二、總記別2 未一、標
第二科總記別,以總相來分別,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三種行相。
此總記別,當知略由三種行相。
此總相的記別,總說已經斷除一切招感生死苦果的煩惱,要略來說由三種行相,說名總記別。
未二、釋3 申一、最初斷總記別
第二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最初斷總記別,最初斷是指三有諸結永斷。
謂薄伽梵所說諸結,我皆無有。是名最初斷總記別,謂諸有結皆永斷故。
阿羅漢可以自己作這樣的記別:佛所說的各種煩惱,我都已經斷除。引發三界苦的煩惱諸結永斷,是名最初斷總記別。
申二、第二斷總記別
第二科第二斷總記別,第二斷總記別是指成就六恆住。
又我安住如是正念,由我安住此正念故,一切貪憂惡不善法,能令畢竟不漏於心。是名第二斷總記別,謂恆住故。
又阿羅漢安住如是正念了知我空的道理,由於安住在這樣的正念上,觸對世間任何一種境界,不再引起貪心、憂愁等惡不善法,惡法通常指十惡業,不善法是指五蓋,所有煩惱完全不會流漏在心中。阿羅漢有六恆住,是名第二斷總記別。
申三、第三斷總記別
第三科第三斷總記別,第三斷總記別是指已無增上慢。
又於此中自無憍慢。是名第三斷總記別,謂無有餘增上慢故。
阿羅漢於四諦十二緣起的觀行中,已通達五蘊無我無我所的真實義,於己所證盡智已離高慢,不會錯認訊息。因此沒有增上慢,是名第三斷總記別。
卯三、結數
第三科結數,結說六種記別。
如是總說有六記別。
如是阿羅漢對於緣起法以總的來說能作六種分別:
一、有異門記別:宣說自己對於異(多)門解釋的佛法、法相,都沒有懷疑,也沒有迷惑,使令其他有情對於佛陀的聖教多分生起恭敬。
二、無異門記別:每一位證得阿羅漢的聖者皆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的記別。
三、智記別:自己知道成就沒有顛倒的盡智,而作的記別。
四、斷記別:於斷除種種的煩惱,不會再有後有的果報體,所作的記別。
五~六、智記別與斷記別又各有總、別;總是總說,別是各別詳細的說明。詳細內容如上文所說。
以上論文相應經典不在《雜阿含經》內,而是在《中阿含經》卷5的第23經。攝於「智經」中第三部份的〈舍梨子相應品〉裡,是結集經典時初一日所誦。(一日誦:指結集經典時,一日誦出的經典份量,約八千字。後世演變為一日課誦經典的份量。)
由於《中阿含經》與《雜阿含經》的譯者不同,因此有時將舍利子,寫作舍梨子,或舍利弗,實為同一人,只是譯名不同。以下解說則統一用舍利弗之名。
另,此經中的黑齒比丘,如《瑜伽師地論記 新編》說:「馬勝者,即舊《俱舍》所云的『黑齒比丘』,名阿輸實。」經文內容,如下所示。
《中阿含經》卷第5〈舍梨子相應品〉智經第3(初一日誦)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爾時,牟利破群㝹比丘捨戒罷道,黑齒比丘聞牟利破群㝹比丘捨戒罷道,即詣尊者舍梨子所,稽首禮足,却坐一面,坐已,白曰:「尊者舍梨子!當知牟利破群㝹比丘捨戒罷道。」尊者舍梨子曰:「牟利破群㝹比丘於此法中而愛樂耶?」黑齒比丘問曰:「尊者舍梨子!於此法中而愛樂耶?」尊者舍梨子答曰:「黑齒!我於此法無有疑惑。」黑齒比丘即復問曰:「尊者舍梨子!於當來事復云何耶?」尊者舍梨子答曰:「黑齒!我於來事亦無猶預。」
黑齒比丘聞如是已,即從坐起,往詣佛所,稽首作禮,却坐一面,白曰:「世尊!尊者舍梨子今自稱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世尊聞已,告一比丘:「汝往舍梨子所,語:『舍梨子!世尊呼汝。』」一比丘受教已,即從坐起,禮佛而去,往詣尊者舍梨子所,白曰:「世尊呼尊者舍梨子。」尊者舍梨子聞已,即往詣佛,稽首作禮,却坐一面。世尊問曰:「舍梨子!汝今實自稱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耶?」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不以此文,不以此句,我但說義。」世尊告曰:「舍梨子!族姓子隨其方便稱說,得智者即說得智。」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我向已說,不以此文,不以此句,我但說義。」世尊問曰:「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汝言:『尊者舍梨子!云何知、云何見,自稱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耶?』舍梨子!汝聞此已當云何答?」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若諸梵行來問我言:『尊者舍梨子!云何知、云何見,自稱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世尊!我聞此已,當如是答:『諸賢!生者有因,此生因盡,知生因盡已,我自稱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世尊!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我當如是答。」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如此說者,當知是義。」世尊問曰:「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汝言:『尊者舍梨子!生者何因何緣,為從何生,以何為本?』汝聞此已,當云何答?」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若諸梵行來問我言:『尊者舍梨子!生者何因何緣,為從何生,以何為本?』世尊!我聞此已,當如是答:『諸賢!生者因有緣有,從有而生,以有為本。』世尊!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我當如是答。」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如此說者,當知是義。」世尊問曰:「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汝言:『尊者舍梨子!有者何因何緣,為從何生,以何為本?』汝聞此已,當云何答?」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若諸梵行來問我言:『尊者舍梨子!有者何因何緣,為從何生,以何為本?』世尊!我聞此已,當如是答:『諸賢!有者因受、緣受,從受而生,以受為本。』世尊!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我當如是答。」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應如是答。所以者何?如此說者,當知是義。」世尊問曰:「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汝言:『尊者舍梨子!受者何因何緣,為從何生,以何為本?』汝聞此已,當云何答?」
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若諸梵行來問我言:『尊者舍梨子!受者何因何緣,為從何生,以何為本?』世尊!我聞此已,當如是答:『諸賢!受者因愛、緣愛,從愛而生,以愛為本。』世尊!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我當如是答。」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如此說者,當知是義。」世尊問曰:「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汝言:『尊者舍梨子!云何為愛?』汝聞此已,當云何答?」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若諸梵行來問我言:『尊者舍梨子!云何為愛?』世尊!我聞此已,當如是答:『諸賢!謂有三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於中樂欲著者,是謂為愛。』世尊!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我當如是答。」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如此說者,當知是義。」世尊問曰:「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汝言:『尊者舍梨子!云何知、云何見,於三覺中無樂欲著?』汝聞此已,當云何答?」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若諸梵行來問我言:『尊者舍梨子!云何知、云何見,於三覺中無樂欲著?』世尊!我聞此已,當如是答:『諸賢!謂此三覺無常法、苦法、滅法,無常法即是苦,見苦已,便於三覺無樂欲著。』世尊!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我當如是答。」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如此說者,當知是義。」
爾時,世尊告曰:「舍梨子!此說復有義,可得略答。舍梨子!復有何義,此說可得略答?所覺所為,即皆是苦。舍梨子!是謂復有義,此說可得略答。」世尊問曰:「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汝言:『尊者舍梨子!云何背不向自稱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尊者舍梨子白曰:「世尊!若諸梵行來問我言:『尊者舍梨子!云何背不向自稱說得智,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世尊!我聞此已,當如是答:『諸賢!我自於內背而不向則諸愛盡,無驚無怖,無疑無惑,行如是守護,如其守護已,不生不善漏。』世尊!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我當如是答。」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舍梨子!若諸梵行來問如此,汝應如是答。所以者何?如此說者,當知是義。」世尊告曰:「舍梨子!復次有義,此說可得略答。若諸結沙門所說,彼結非我有,行如是守護,如其守護已,不生不善漏。舍梨子!是謂復有義,此說可得略答。」世尊說如是已,即從坐起,入室燕坐。
世尊入室不久,尊者舍梨子告諸比丘:「諸賢!我始未作意,而世尊卒問此義,我作是念:『恐不能答。』諸賢!我初說一義,便為世尊之所讚可,我復作是念:『若世尊一日一夜,以異文異句問我此義者,我能為世尊一日一夜,以異文異句而答此義;若世尊二、三、四,至七日七夜,以異文異句問我此義者,我亦能為世尊二、三、四,至七日七夜,以異文異句而答此義。』」
黑齒比丘聞尊者舍梨子說如是已,即從坐起,疾詣佛所,白世尊曰:「世尊入室不久,尊者舍梨子所說至高,一向師子吼:『諸賢!我始未作意,而世尊卒問此義,我作是念:「恐不能答。」諸賢!我初說一義,便為世尊之所讚可,我復作是念:「若世尊一日一夜,以異文異句問我此義者,我能為世尊一日一夜,以異文異句而答此義。諸賢!若世尊二、三、四,至七日七夜,以異文異句問我此義者,我亦能為世尊二、三、四,至七日七夜,以異文異句而答此義。」』」世尊告曰:「黑齒!如是,如是。若我一日一夜,以異文異句問舍梨子比丘此義者,舍梨子比丘必能為我一日一夜,以異文異句而答此義。黑齒!若我二、三、四,至七日七夜,以異文異句問舍梨子比丘此義者,舍梨子比丘亦能為我二、三、四,至七日七夜,以異文異句而答此義。所以者何?黑齒!舍梨子比丘深達法界故。」佛說如是。尊者舍梨子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爾時,牟利破群㝹(ㄋㄡˊ)比丘捨戒罷道還俗。黑齒比丘聽說牟利破群㝹比丘還俗,即刻來到舍利弗尊者的面前,向舍利弗尊者恭敬地稽首頂禮,然後起身坐在一旁,坐定後,問道:「尊者舍利弗!您是否知道 牟利破群㝹比丘已經捨戒還俗了?」尊者舍利弗問黑齒比丘:「還俗的牟利破群㝹比丘對於佛法還有愛樂嗎?」黑齒比丘沒有回答,反問尊者舍利弗說:「請問尊者對於佛法有愛樂嗎?」尊者舍利弗回答說:「黑齒!我對佛法已經完全沒有懷疑迷惑。」尊者舍利弗是有異門記別的阿羅漢,可從各式各樣的角度引導有情來到佛法中,無論你提出什麼問題,都可以肯定的回答,因為他對於法已無疑惑。
以上相應論文「異門記別」。
黑齒比丘又問:「尊者舍利弗!您對於當來來生的事,又有什麼看法?」
尊者舍利弗答:「黑齒!我對於將來的事也沒有猶疑。」尊者舍利弗沒有直接回答是無異門記別,可是他暗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這件事是確實的,我已經確定,已無疑惑。
以上相應論文「無異門記別」。
「黑齒比丘聽到舍利弗尊者這樣的回答,即從座位起身,前往佛陀的修行處所,對佛恭敬地稽首作禮,然後坐在一旁,稟白佛陀:「尊者舍利弗今日自稱說:『已經得到解脫的盡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後有,我已經如諸法的真實相親證了知(我已親證涅槃)。』」
世尊聽了以後,便交代一位比丘:「你去找舍利弗,告訴他:『世尊在找你。』」那位比丘受教後,就從其座位站起,禮拜佛後,離開佛處,前往尊者舍利弗的處所,白舍利弗說:「世尊在找您!」舍利弗尊者聽到世尊在找他,立刻來到佛前,稽首作禮後,退坐在一邊。世尊問:「舍利弗!你今日有真實自稱說你已得智慧:『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都如實而知嗎?」尊者舍利弗白佛說:「世尊!我不是這樣說的,我不是用這樣的文句語詞,我只是說真義。」因為前面尊者舍利弗說,「於此法無有疑惑」,是用異門記別,不同的角度來分別這件事,所以尊者舍利弗說,「我並不是像黑齒比丘這樣直接說的,我是用另外一個方式說,我只是說其中的道理,我沒有用他所說的文句來說話」。世尊說:「舍利弗!一位族姓子(生於如來家,於諸姓中為最勝),乃隨其方便而稱說。如得智慧的話,即說得智慧。」尊者舍利弗解釋:「世尊!我剛才已說過。我並不用此文,也不用此句,我只說其義而已。」世尊換另一個問題問舍利弗:「舍利弗!如果有其他修離欲梵行的行者來問你:『尊者舍利弗!如果有人自稱已得解脫智,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更受有,知如真耶?』請問,什麼是解脫的「知」與「見」?舍利弗!如果聽到有人這樣子問你,當如何回答?」尊者舍利弗禀白佛:「世尊!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說:『尊者舍利弗!你是怎樣知?怎樣見?而自稱說已得智。所謂: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後有,如實而知呢?』世尊!如果我聽到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這樣的問題,我當這樣回答:『諸位賢者們!生死是有原因的,會再有下一生都一定有「因緣」,當再生的「因緣」滅盡時,即知能導致再生的因緣已消滅,生死的原因已盡。愛取的煩惱已斷,這時候我會自稱說:『我已經得到盡智,我的生死已盡,離欲的梵行已成立。所作已辦,所修行的事完全成辦,不更受後有,如實而知。世尊!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這樣的問題,我會這樣作回答。』」世尊讚歎說:「善哉!善哉!舍利弗!你這樣回答很好。如果諸位修梵行的人來問如此的話,你即應該作如是的回答。為甚麼?因為如此說的話,當會知道諸法真實之義!你這樣說是合道理,是有義利的。」
佛繼續問說:「舍利弗!如果這些修梵行的人又問你:『尊者舍利弗!生死是什麼因緣?從哪裡產生的?以什麼為根本?你聽到這樣的提問後,又當如何回答?』」尊者舍利弗白佛:『世尊!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尊者舍利弗!生死是什麼因緣?從哪裡產生的?以什麼為根本?』世尊!如果我聽到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這樣的問題,我當這樣回答:『諸位賢者們!生死苦是由因緣而有的,因為有業有,從有而有生,即會有生死苦,生死苦是以業有為根本。』世尊!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這樣的問題,我會這樣回答。」
以上相應論文「智記別」的「別記別」「因緣諸取、遠離諸取」。
世尊讚歎曰:「善哉!善哉!舍利弗!若諸修梵行的人來問如此的問題時,你應這樣回答。為什麼?這樣說法,是合道理的,應當這樣回答。」世尊又問:「舍利弗!假設諸修梵行的人又問你:『尊者舍利弗!有是什麼因緣來的?以什麼為根本?從哪裡產生的?』你聽到這些問題時,又該如何去回答對方?」尊者舍利弗回答:「世尊!若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尊者舍利弗!有是什麼因緣來的?以什麼為根本?從哪裡產生的?』世尊!如果我聽到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這樣的問題,我當這樣回答:『諸位賢者們!有是從哪裡來?為什麼會造業?因為有感受,緣著感受,從感受而生。世尊!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這樣的問題,我會這樣回答。
有是從取來的,直接說到受,也是一樣的。有受即會有愛,由愛會有取,由取會有有。若有人來問,我會這樣回答。」再往上推到更根本,有是從取、取從愛、愛從受而生的,我會直接告訴他這樣。
以上相應論文「智記別」的「總記別」。
世尊讚歎說:「善哉!善哉!舍利弗!若諸修梵行的人來問如此的問題時,你應這樣回答。為什麼?你這樣說,是合道理的。」世尊又問:「舍利弗!如果諸修梵行的人又問你:『尊者舍利弗!所謂受,到底是由於甚麼因?甚麼緣?從何而生?以甚麼為其根本?』你如聽到此問題時,當如何回答?」
尊者舍利弗白佛:『世尊!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尊者舍利弗!受是從哪裡來?受是自己的果報,果報是從愛來的。因為愛,緣著愛,從愛而產生的,以愛為根本,而得到各式各樣不同的果報。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這樣的問題,我會這樣回答。」佛讚歎說:「善哉!善哉!舍利弗!若諸修梵行的人來問如此的問題時,你應這樣回答。為什麼?你這樣說,是合道理的。」世尊問曰:「舍利弗!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你:『尊者舍利弗!愛從哪裡來?你聽到此問題時,你怎麼回答?」舍利弗白佛:『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尊者舍利弗!愛從哪裡來?』如果我聽到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這樣的問題,我當這樣回答:『諸位賢者們!有三種覺受,樂的覺受,苦的覺受,及不苦不樂的覺受。有這種感覺,對於感覺樂欲著者,感到快樂的覺受,會有欲望,想執著快樂的感覺。這種樂欲著相是愛,有染汙希求,對染汙的境界有執著名愛。世尊!若諸修梵行的人如此問,我將會這樣回答。」世尊讚歎說:「善哉!善哉!舍利弗!若諸修梵行的人來問如此的問題時,你應這樣回答。為什麼?你這樣說,是合道理的。」
世尊問曰:「舍利弗!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你:『尊者舍利弗!什麼是於三種感受中無樂欲執著的解脫「知」與「見」?』聽到此問題時,你會怎麼回答?」 尊者舍利弗白佛:『世尊!如果諸修梵行的人來問我:『尊者舍利弗!什麼是於三種感受中無樂欲執著的解脫「知」與「見」?』世尊!我聽到這樣的問題後,當作如是的回答:『諸位賢者,這三種感受都是無常,都是苦、都是滅,都是剎那生滅的法。無常法是苦,如果見到此苦,智慧能夠通達此苦,即不會對三種感受有貪愛,樂欲著。不論是在哪一種境界的感受都是苦,只要在生死中的感覺都是苦,即不會有貪愛。總之,了知諸受是苦,可以將生死的煩惱斷除。若梵行者來問這樣的問題,我會這樣回答。」
以上相應論文是總記別。
世尊讚歎說:「善哉!善哉!舍利弗!若諸修梵行的人來問如此的問題時,你應這樣回答。為什麼?你這樣說,是合道理的。」
這時,佛告訴舍利弗:「舍利弗!你上面所說分別的義理,可以更要略回答。舍利弗!是甚麼義,此說可得以略答?即是說:眾生的所覺所為,皆即是苦的!舍利弗!可以回答諸受皆苦,這也就是略答。」
世尊又問:「舍利弗!如果諸修習梵行的人來問你說:『尊者舍利弗!什麼稱作已背而不向,而自稱說已得智慧,所謂: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之身,能如實而知呢?』」
背不向是斷除義。背離生死,背離煩惱,不再趣向煩惱即是斷除生死。由於已斷除煩惱,可有無異門記別,說我已成就阿羅漢果。
尊者舍利弗白佛:「世尊!如果諸位修習梵行的人來問我:『尊者舍利弗!甚麼稱作已背而不向,而自稱說已得智慧,所謂: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之身,已如實而知道?』世尊!我聽到此問後,當作如是回答:『諸位賢人賢者!我對於自己的內在身心果報棄背遠離,我不會趣向執著自己的身心。因為這樣,我所有的愛見煩惱都會斷除。我不會有驚慌,沒有恐怖,沒有懷疑,沒有迷惑。我的正念有力,一切時都有六恆住在守護我的正念,所以不會有不善法的流漏。世尊!若有修行人來問我,我即是這樣回答。」佛又讚歎:「善哉!善哉!舍利弗!若諸修梵行的人來問如此的問題時,你應這樣回答。為什麼?你這樣說,是合道理的。」以上相應論:「第二斷總記,謂恆住故」。世尊告訴舍利弗:「舍利弗!其實可以更簡略扼要地回答這個問題,你可以這樣說:「出家人所說的各種煩惱與心結,那些都不是我所擁有的、也不是我的一部份,對於這一點我已經沒有困惑;它們都已被我捨斷。我是這樣如是守護修行;如其守護修行後,即不會再生出不善的煩惱。』舍利弗!可以回答諸結永斷,這也即是略答。」
以上相應論文所說「最初斷總記別,諸結永斷故」。
佛說了這一段話以後,即從坐起,進到房中靜坐。
世尊進入房中靜坐不久之後,尊者舍利弗告訴比丘們說:「各位賢者!我剛開始沒有注意這些問題,世尊忽然問我此道理,我自己這樣想,我恐怕不能回答。我剛開始覺得我可能不能回答,但是我開始說一個道理,佛即讚歎忍可我的說法。接下來我已有信心,即這樣想:『世尊以一日一夜用不同的文字、不同的句子,來問我這些修行的道理,證阿羅漢、證聖道的道理,我能夠為世尊一日一夜以不同的文字、不同的名句來回答這些道理。各位賢者!佛如果二、三、四,乃至七日,用不同的名句文身來問我這些道理,我也都能夠辭辯無竭,都能夠回答。』」
黑齒比丘聽了尊者舍利弗所說以後,即從他的座位站起,很快速的到佛的處所,禀白世尊說:「世尊你才到屋子裡靜坐沒多久,舍利弗將自己說得境界很高,一向師子吼。……」然後將舍利弗剛才所說的話重述一遍。
佛很快肯定說:「黑齒比丘!確實是這樣,確實是這樣。假如我用一日一夜的時間,以異文異句去問舍利弗比丘,有關於此義之時,舍利弗比丘必定也能以一日一夜的時間,用異文異句來回答此義的。黑齒!如果我用二、三、四日,乃至七日七夜的時間,以異文異句去問舍利弗比丘有關於此義的時候,舍利弗比丘仍然也能為我,用二、三、四日,乃至七日七夜,以異文異句來回答此義的。所以者何?黑齒!舍利弗比丘深達法界故。」舍利弗比丘有無礙解的智慧,已經是前論文所說善入法界,善達法界。這裡說深達法界。總之,舍利弗尊者對名句文身所詮釋的因緣所生法,通達無礙。以上相應論文:「第三斷總記別,謂無有餘增上慢故」。
佛這樣授記以後,尊者舍利弗,還有諸多的比丘,聽佛所說以後,都歡喜奉行。
寅五、不愛樂2 卯一、舉所愛樂
第五科不愛樂,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三個別頌(觸為緣等)中,第二句「實解不愛樂」的「不愛樂」,說明世間人所不愛樂的境界,即老病死,以及如何解脫老病死法,分二科;第一科舉所愛樂,舉出有三種法是世人所愛樂的。
復次,有三種法,是諸世間所愛所樂,依內而說。一者、勢力,二者、妙色,三者、壽命。
其次,有三種法,是諸多世間人所喜愛、所好樂的,依止內身果報來說:
一者、勢力。是指身強體壯、無病健康。世間人注重飲食、運動等各種調身方法,都是在追求無病勢力,可見世間人愛樂健康。
二者、妙色。妙色是年輕少年者具有的微妙色相,皮膚光滑,白裡透紅,冰肌雪膚、嬌嫩可愛;老人面黑皮皺、雞皮鶴髮,老了已不美了。所以妙色也是世間人所喜愛的。
三者、壽命。福如東海,壽比南山,世間人都喜歡、追求長壽,沒有人喜歡短壽夭折,古今中外的人都追求如何長壽的秘訣。
《披》一者勢力等者:此中勢力,謂即無病。妙色,謂即少年。翻下疾病、衰老應知。
此處文中所說勢力,是指無病,很有力量,身強體壯健康無病可以廣行諸事,做大事業。妙色,是指少年才有的微妙美好色相。反過來,即是疾病與衰老,應當了知。老病死這三件事是世間人所不喜歡的。
卯二、顯不愛樂2 辰一、標列三法
第二科顯不愛樂,顯示世間人不愛樂的法,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三法,標示列舉出老病死三法。
復有違害如是三法,能引所治不可愛樂三種別法。一者、疾病,二者、衰老,三者、夭歿。
又有三種別法,違背傷害如是勢力、妙色、壽命三種世間人喜愛的法,且能引發出聖道所對治不可愛樂的三種別法。一者疾病,則無勢力;二者衰老,則失妙色;三者夭歿,則無長壽。因為有老病死三苦法,佛陀才出現世間示現證道、說法,唯有證得無生涅槃,才能完全解脫老病死苦。
辰二、料簡超越2 巳一、總標列2 午一、標差別
第二科料簡超越,思惟簡別如何超越老病死三事,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列,總相標示列舉出三學能超越三事,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差別,標出差別相。
若於三學起邪行時,便不堪任超越疾病、衰老、夭歿。若於三學起正行時,即能超越如是三事。
如果行者對於戒定慧三學生起錯誤的修行,有錯誤的身語意三行時,便無堪能性超越疾病、衰老、夭歿這三種不可愛樂的法。
若於戒定慧三學能夠生起正確的修行,即有堪能超越如是眾生皆不歡喜的老病死三法,所以佛法修行的總綱即是戒定慧三學。
午二、列三學
第二科列三學,列出戒定慧三學。
云何三學?一、增上戒學,二、增上心學,三、增上慧學。
什麼是三學?
一、增上戒學。增上有二義:一是所趣義,二是最勝義。所趣是指作這件事可以趣向那個方向;最勝是指這麼做對結果是最殊勝、最有幫助的。戒的學習、持守清淨可以增上心(增上定),因此名增上戒學。
二、增上心學。心即是定,將心數數安住在一所緣境上,才會有定力。定可以增上慧,所以名增上心學。
三、增上慧學。慧可以趣向於解脫,對於解脫是最殊勝最有幫助的,名增上慧學。
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8所說:「問:何緣三學名為增上戒、心、慧耶?答:所趣義故,最勝義故,名為增上。謂為趣增上心而修淨戒,名增上戒學。為趣增上慧而修定心,名增上心學。為趣煩惱斷而修智見,名增上慧學。云何最勝義?謂若增上戒學、若增上心學、若增上慧學,唯於聖教獨有此三,不共外道。」
巳二、別釋相2 午一、釋諸學行3 未一、依增上戒2 申一、舉邪行3 酉一、徵
第二科別釋相,各別解釋三學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釋諸學行,解釋三學的修行,又分三科;第一科依增上戒,說明依止增上戒的修行,又分二科;第一科舉邪行,舉出錯誤的修學持戒,又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依止所有增上戒學起諸邪行?
什麼是行者依止所有增上戒學的內容,未能持守清淨,而在身語意上生起錯誤的行為?
酉二、釋2 戌一、舉因緣6 亥一、無有羞恥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舉因緣,舉出未能持戒清淨的原因,分六科;第一科無有羞恥,無慚愧心之人持戒是不會清淨的。
謂如有一,於初學中有所毀犯,或觀於自、或觀於他,無有羞恥。
戒學是佛法中關於身語行為的約束,規範應該怎麼作,怎麼說話應對,日常生活、威儀等。如有一類人,在修習三學中最初的戒學時,這類人在戒當中有所毀犯,或犯少分輕戒,或全犯;或觀於自,對於自己不覺得慚恥,不覺得不好意思;或觀於他,對於自己的和尚、師父、阿闍梨等,也不覺得愧對,沒有羞愧心。這即是一種邪行,持戒不清淨,無有慚愧心,犯戒也不想懺悔。
亥二、不自防護
第二科不自防護,沒有慚愧羞恥心的原因,便於一切惡不善法不能防護。
既自安住無羞恥已,便於一切惡不善法不自防護。
既然沒有羞恥慚愧心,便於一切惡法以及不善法,自己不能提起防守保護的道心。
亥三、都無敬忌
第三科都無敬忌,於三寶所學教授教誡無有恭敬,也無有忌諱。
既於彼法不自護已,於佛法僧不起恭敬,於諸所學教授教誡都無敬忌。由是因緣,若於此事他正諫舉,便於彼言不能忍受,自亦於彼默不與語。
這類行者既然對於惡不善法不能守護,便於佛法僧三寶不能生起恭敬心,對於所學習的教授教誡都無有敬忌。教授是關於定慧方面的學習;教誡是關於戒律方面的學習,對於所學的教授教誡,合起來說即是戒定慧,這類行者對三學一點也都沒有恭敬與忌諱。恭敬是指對應該作的事要認真作;忌諱是指對不應該作的事便不要作。
由於無有敬忌的因緣,如果有其他的同梵行者、善知識、或師父,正確的勸諫舉發行者在三寶或三學上的過失,這類行者便對於舉諫者的話不能忍可、領受,事後也沈默不語,不與善知識講話,顯示出傲慢的態度。
亥四、親近惡友
第四科親近惡友,由於不能忍受善知識的舉諫,於是會親近惡知識。
於處非處能正諫舉補特伽羅,憎背遠避;
處是符合因果,合道理的,非處是不合道理的。這類無有敬忌的行者,由於不喜歡聽到逆耳的忠言,對於處非處都能正確諫舉的正直有情,會產生憎恨、違背、遠離、逃避的行為。
《披》於處非處者:於彼彼事理無相違,是名為處。理有相違,是名非處。義如決擇分說應知。(陵本五十七卷一頁4563)
對於各式各樣的事情完全符合「如是因而感得如是果」的道理,不違背因果理則,是名為處。所作事與理相違,因果不相稱,是名非處。義理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7,1869頁中所說,應當了知。
於行邪行同己法者,親近交遊,好共安止。由與惡友共安止故,於諸賢聖尚生憎背,況當詣彼躬申敬覲。
對於與自己相同行邪行法的人,臭味相投,喜歡彼此親近交往遊樂,共同安止在放逸的境界。由於與惡友共同安止在下劣境界的緣故,對於賢人及聖人尚且產生憎恨違背不願親近的心情,更何況能親自拜訪對方表達恭敬而覲見請法。
亥五、憎背聖教
第五科憎背聖教,由於親近惡友,對於聖教產生憎恨、違背的心情。
設復往彼為說正法,憎背聖故,而不欲聞。設暫屬耳,心無敬順,唯懷違諍,不為知解而有聽聞。於處非處分別正行諸智論中,不樂安住。彼由內懷違諍心故,雖有聽聞,而不信受,亦不依行。
假如有善知識前往這類邪行有情的處所為其演說正法,由於這類有情憎恨背離聖教的緣故,根本不想聽聞正法。即使暫時願意繫屬耳根聽聞,可是心中沒有恭敬隨順,只作表面功夫,心中懷著種種煩惱違背諍論,並不是為了知理解而來聽聞善知識所說的佛法。對於善知識所開示能如理分別合正因果或是不合正理的種種智慧正論,不樂於安住,不喜歡聽。由於心中懷著違背諍論的心情,雖然一樣坐在彼處聽聞佛法,卻不信受,也不能依教奉行。
《披》於處非處分別正行者:此處非處證得門,攝決擇分說:無處無位未具資糧,於現法中證學無學究竟解脫,無有是處;已具資糧,斯有是處。無處無位未得聖道能證涅槃,及證聲聞、獨覺菩提,若證無上正等菩提,無有是處;已得聖道,斯有是處。(陵本五十七卷三頁4570)其義應知。
這裡的處非處證得門,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7中說:沒有在哪個空間、哪個時間,尚未具足種種的資糧,聞思修、戒定慧沒有成就,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即能成就有學聖者的解脫或無學阿羅漢的究竟解脫,沒有這種道理;已經積聚聖道資糧而證解脫,才是合道理的。
沒有在哪個空間,在哪個時間上,沒有得到聖道的人,能夠證得涅槃,以及證得聲聞、獨覺的菩提、或證得無上正等菩提,沒有這種道理;已得聖道的人,才能夠證得涅槃,證得聲聞、獨覺的菩提、或證得無上正等菩提,這才合乎道理。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7,1871頁,所解釋處非處的道理,義理如彼處所說應當了知。
亥六、為賢聖棄
第六科為賢聖棄,親近惡友、憎背聖教的人會被賢聖者所棄,因為法水不入,對於這樣的覆器,聖人會離開。
又諸賢聖默不與語,作是思惟:如是行者,不堪與語教授教誡。
又諸多的賢人與聖人,這時保持沈默,內心作這樣思惟:這樣的行者,有種種的邪知邪見,無有羞恥、不自防護、都無敬忌、親近惡友、憎背聖教,是不堪任與他說話或予以教授教誡的。
〈本地分•菩薩地〉卷41瑜伽菩薩戒說:「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若復知彼性弊俐;不為宣說,皆無違犯。」菩薩不勸諫有情,有一種情況不犯,是對方不堪教授教誡,不願意接受,不去教導他是沒有犯戒的。
戌二、出毀犯
第二科出毀犯,說出由是這類邪行者毀犯淨戒。
彼既自然無法自制,又為賢聖之所棄捨,於其內心恆不寂靜,外身語意猥雜而住,勃惡、貪婪、彊口、憍傲,於如是事不見過罪,多所毀犯,不如法悔,由數習故,漸次毀犯一切尸羅。
這類邪行者,既自然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又被賢聖之所棄捨,在其心中恆常不能寂靜,有很多煩惱,表現在外的身業、語業、意業是雜亂而住,有種種低劣的行為,乖戾兇惡、貪愛色聲香味觸男女諸欲、伶牙俐齒、狡滑強辯,非常的憍傲高慢,比世間沒有修養的人還不如,對於如是錯事,不見過失與認罪,一次又一次的,常常毀犯同樣的戒,所犯的錯誤不能如法懺悔清淨,由於數數串習熏染的緣故,漸次毀犯一切戒學。
酉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當知是名依止所有增上戒學起諸邪行。
應當知道無有羞恥、不自防護、都無敬忌、親近惡友、憎背聖教、為賢聖棄,是名依止所有增上戒學,未能善加學習、持守清淨,而生起種種邪行。
此處舉出六種毀犯戒律的因緣,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2有舉出十種:「云何十種虧損因緣?一者、最初惡受尸羅律儀,二者、太極沈下,三者、太極浮散,四者、放逸懈怠所攝,五者、發起邪願,六者、軌則虧損所攝,七者、淨命虧損所攝,八者、墮在二邊,九者、不能出離,十者、所受失壞。」由這十種因緣,當知尸羅律儀虧損;即此相違,當知尸羅律儀圓滿。
申二、翻正行
第二科翻正行,反過來能夠正確的持戒發起正行。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依止所有增上戒學所起正行。
反過來可以這樣思惟,若能與上述六種邪行相違,依止於正確增上戒學來行持,也就是正行。所顯正行如下:
一、具慚恥心,有羞恥心,當發現自己有錯誤,能立刻懺悔,懺悔後能除遣惡作,恢復清淨得安樂。
二、善自防護,有堅固的道心,能善自防護使令自己遠離造惡的因緣,不會造作惡不善法,精勤的學戒,盡除內心的煩惱。
三、恭敬三寶,對於佛法僧生起恭敬謹慎之心,於所學習的教授教誡能依教奉行。
四、親近善知識,深知與善人交往,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與惡人交往,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善知識通常是很嚴謹的,因親近善知識容易進步,所以樂意親近善知識。
五、恭敬聖教,有正行的人很恭敬聖教,而不憎背聖教,歡喜聽聞正法,即使暫時聽到法語,身心也能生起大歡喜,願意依教奉行。
六、為賢聖所守護,有正行之人身心調柔,如同乾淨的空杯,能夠納受眾善法水,因此賢聖都歡喜為他教授教誡。
未二、依增上心2 申一、舉邪行3 酉一、徵
第二科依增上心,解釋依增上心所起邪正二行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舉邪行,舉出邪行的相貎,又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依止所有增上心學起諸邪行?
什麼樣的情形稱作依止所有增上心學,生起障礙修定的不正確行為?
酉二、釋2 戌一、於行時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於行時,說明於行時的邪行。
謂於行時,不如正理,執取境界諸相、隨好,由是因緣,發起忘念。即於其中不觀過患,煩惱生已,堅執不捨,由是因緣,不正知住。
於日常活動,外出或經行等非靜態時,不能如佛所說的真理內攝其心,於六根六識觸對色聲香味觸男女時,執取境界總相的好及微細的隨好,由於這樣的因緣,忘失正念。即於所緣色等境相不能觀察其中的過失災患,生起煩惱,又於煩惱相續堅固執著不捨,由此因緣,不能正知而住,障礙修定。
戌二、於住時
第二科於住時,說明於住時的邪行。
或於住時,居遠離處,無有第二,即以忘念、不正知住為所依止,心外馳散。
在遠離人事物的寂靜處,無有第二,是獨自安住修習禪定之時,沒有他人的干擾,外相顯出靜坐的威儀,內心卻忘失正念,妄想紛飛,不能正知而住,以此為依,心向外奔馳散亂,障礙修定。
酉三、結
第三科結,結說於行住二時所起邪行。
如是名為依止所有增上心學起諸邪行。
如上所說,是名依止增上心學,於行時、住時所生起的種種邪行。
申二、翻正行
第二科翻正行,與邪行相反,名為正行。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依止所有增上心學所起正行。
與此邪行相反,應當了知行者於平常活動或住於寂靜處修止觀時,都能如理作意,於色等外境,不取相、不取隨好,保持正念;又能觀察色等諸行的過患,不起煩惱,正知而住,心無散亂,寂靜而住,這即是對於所有增上心學能夠生起正確的修行。
未三、依增上慧2 申一、舉邪行3 酉一、徵
第三科依增上慧,解釋依增上慧所起邪正二行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舉邪行,舉出不正確的行為,又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依止所有增上慧學起諸邪行?
什麼因緣稱為依止所有增上慧學修習聖道,卻反而生起諸多邪行?
酉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
謂如有一,離近賢聖,依近惡友,聞不正法勝解為因,不如正理思擇諸法。於諸惡欲及諸惡見喜樂受行,或於廣大所學、所得微妙法中,而自輕懱。
例如有一類想修學聖道的行者,由於遠離應親近的賢聖之人,卻依止、親近惡知識,聽聞不正確的邪法,又於不正法生起邪勝解為因緣,沒有智慧,不能如諸法的真理思惟簡擇諸法,於諸多能生惡法的五欲及斷常二見等各種邪見,歡喜好樂領受實行;或對於佛法中內容豐富廣大的戒定慧三學、所應得甚深的微妙法中,缺乏信心,自認無法成就,而不想受學。
酉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名為依止所有增上慧學起諸邪行。
如上所說,這類行者或因遠離賢聖,親近惡友,聽聞不正法,不能依正理思擇諸法,對於諸惡欲及諸惡見歡喜樂受;或由於所學的佛法廣大深奧、所應得的微妙法中,沒有信心,不想受學,名為依止所有增上慧學卻反而生起錯誤的邪行。
申二、翻正行
第二科翻正行,與邪行相反的正確修行。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依止所有增上慧學所起正行。
與此邪行相反,應當知道是行者於增上慧學,生起正確的修行,能夠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法是涅槃,隨法是修八正道,隨所聽聞的正法,修八正道,能夠趣向第一義諦、趣向涅槃,轉凡成聖。
以上是解釋三學的修行,有邪行與正行。
午二、辨於所治2 未一、舉不超越2 申一、不斷三結
第二科辨於所治,分別於所對治的煩惱不超越及超越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舉不超越,舉出不能超越的情形,又分二科;第一科不斷三結,不能斷除見取疑三種煩惱。
此中異生補特伽羅,依止如是三種學中所起邪行,無有堪能超異生地,無倒趣入正性離生,永斷三結。
在這當中,凡夫行者依止如是戒定慧三學,於修習中,反而生起錯誤的邪行,因此沒有能力超越凡夫的境界,不能無顛倒的趣入聖道、遠離煩惱的生起,不能永斷見取疑三結,證入預流果。
〈本地分‧聲聞地〉卷29說,正性,是指涅槃或聖道;離生,是指能夠遠離煩惱的生起或遠離三惡道的生,通常正性離生是指見道,能夠斷除三界分別起的愛見煩惱、遠離三惡道生,證得初果,因此名正性離生。
又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6說:證得初果的聖者已永斷三結:見結(包括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三種)、取結(見取見、戒禁取見二種之取著)、疑結(斷除對於三寶四諦的疑惑)。
申二、不越當苦
第二科不越當苦,不能超越將來的苦。
由不永斷三種結故,無有堪能依止修道得阿羅漢,於現法中無餘永斷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超越當來疾病、衰老及以夭歿。
由於凡夫行者,不能永斷薩迦耶見、戒禁取、疑三種結,沒有堪能性,依止戒定慧三學證入正性離生得初果,進而證得二果乃至阿羅漢果,於現在的生命體中,無餘永斷貪瞋癡等一切煩惱、超越未來的疾病、衰老及夭歿。
未二、翻能超越
第二科翻能超越,反過來,能斷除貪瞋癡,超越老病死的苦惱。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於三學中,如實正行一切白品,廣說乃至超越當來疾病、衰老及以夭歿。
與此依止三種學中所起邪行相違的,是有正知見的凡夫有情,進入佛門,對於所修學的戒定慧三學中,能夠如實與善法相應,正確的修學一切善法,詳細說乃至能夠超越將來的疾病、衰老以及夭歿的痛苦。
論中「不愛樂」這一科相應的經文,如下所示。
《雜中》第56頁:因緣相應第25經;累計經數488經;大正藏(34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法,世間所不愛、不念、不可意。何等為三?謂老,病,死。世間若無此三法,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意者,如來、應、等正覺不出於世間,世間亦不知有如來、應、等正覺知見,說正法律。以世間有老,病,死三法,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意故,是故如來、應、等正覺出於世間,世間知有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正法律。以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老,病,死。何等為三?謂貪,恚,癡。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貪,恚,癡。何等為三?謂身見,戒取,疑。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身見,戒取,疑。何等為三?謂不正思惟,習近邪道,及懈怠心。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正思惟,習近邪道,及懈怠心。何等為三?謂失念,不正知,亂心。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失念,不正知,亂心。何等為三?謂掉,不律儀,不學戒。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掉,不律儀,不學戒。何等為三?謂不信,難教,懈怠。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信,難教,嬾惰。何等為三?謂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常求人短。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常求人短。何等為三?謂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何等為三?謂無慚,無愧,放逸。此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所以者何?以無慚、無愧故放逸;放逸故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習惡知識故,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常求人短;求人短故,不信,難教,嬾惰;嬾惰故掉,不律儀,不學戒;不學戒故,失念,不正知,亂心;亂心故,不正思惟,習近邪道,懈怠心;懈怠心故,身見,戒取,疑;疑故,不離貪,恚,癡;不離貪、恚、癡故,不堪能離老,病,死。斷三法故,堪能離老,病,死。云何三?謂貪,恚,癡,此三法斷已,堪能離老,病,死。復三法斷故,堪能離貪,恚,癡。云何三?謂身見,戒取,疑,此三法斷故,堪能離貪、恚、癡。復三法斷故,堪能離身見,戒取,疑。云何為三?謂不正思惟,習近邪道,起懈怠心,此三法斷故,堪能離身見,戒取,疑。復三法斷故,堪能離不正思惟,習近邪道,及懈怠心。云何為三?謂失念心,不正知,亂心,此三法斷故,堪能離不正思惟,習近邪道,及心懈怠。復三法斷故,堪能離失念心,不正知,亂心。何等為三?謂掉,不律儀,犯戒。此三法斷故,堪能離失念心,不正知,亂心。復有三法斷故,堪能離掉,不律儀,犯戒。云何三?謂不信,難教,嬾惰。此三法斷故,堪能離掉,不律儀,犯戒。復有三法斷故,堪能離不信,難教,嬾惰。云何為三?謂不欲見聖,不樂聞法,好求人短。此三法斷故,堪能離不信,難教,嬾惰。復三法斷故,堪能離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好求人短。云何為三?謂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此三法斷故,離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好求人短。復有三法斷故,堪能離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云何三?謂無慚,無愧,放逸。所以者何?以慚、愧故不放逸;不放逸故恭敬,順語,為善知識;為善知識故,樂見賢聖,樂聞正法,不求人短;不求人短故,生信,順語,精進;精進故不掉,住律儀,學戒;學戒故不失念,正知,住不亂心;不亂心故正思惟,習近正道,心不懈怠;心不懈怠故,不著身見,不著戒取,度疑惑;不疑故不起貪,恚,癡;離貪,恚,癡故,堪能斷老,病,死」。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那時、世尊不請自說的開示諸比丘:「有三件事,是世間人所不喜愛、不憶念、不滿意的。是哪三法?謂老,病,死。」此段說明慈悲的佛陀為什麼出現在世間的原因。
接著佛說:「世間若無這三法,不可愛、不可念、又不可意者,如來、應、等正覺(佛十號的其中三種)是不會出現在世間的,世間人也不會知道有如來、應、等正覺的知見,以及佛所宣說的戒定慧正法、經律論等。」換言之,世間若沒有佛即沒有佛法。其中,應是應供,佛的功德圓滿,是世間最大的福田,應受人天供養,名應。等正覺,則指佛平等覺悟諸法實相,因此名等正覺。這是以各式各樣不同角度讚歎佛的功德。
佛說:「以(由於)世間有老,病,死三法,是眾生都不喜愛、不可念、不可意的,所以如來、應、等正覺出現於世間度眾,令世間人能知道有如來、應、等正覺的所知所見,以及其宣說的種種正法、律。」佛根據所認知、親見的諸法實相,開示戒律指導弟子們不造惡行,並以正法指導弟子們修學定慧。因為,佛明白:「以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老,病,死。何等為三?謂貪,恚,癡。」可知,凡夫因為沒有斷除貪瞋癡,故沒有堪能超越老病死。三煩惱是超越生死流轉的大障礙。但是,如何斷除貪瞋癡?
佛說:「復有三法不斷故,所以不堪能離貪,恚,癡。是哪三法?謂身見,戒取,疑。」現在說出其中的原因,由於有身見、戒取、疑沒有斷,即論中所說的三結,因此會有貪瞋癡。身見是薩迦耶見,即執著身心是我、或我所擁有的,執我、我所即是身見。戒取,則是對身語行為有錯誤的取著,如外道持牛戒、持狗戒等。疑,包括懷疑三寶、四諦,乃至懷疑自己不能成就聖道等。這些疑惑,也是煩惱。若這些煩惱沒有斷除,即會繼續生起貪瞋癡。若就勝而言,身見較容易與貪相應,貪愛自我。戒取則容易與瞋恚相應,持戒的人有時瞋心很大,不戒自己,卻去戒他人。戒原本是要幫助自己內心清淨,但錯解乃至邪行者,卻以戒處處衡量他人,更受輕慢等諸纏所縛,這也可說是一種戒取。至於疑,則多與愚痴相應,因對佛法有疑惑、不知道怎樣才是正確的修行之道,如此便對佛法沒有信心。那麼,應如何斷除身見、戒取、疑?
佛說:「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身見,戒取,疑。是哪三法?謂不正思惟,習近邪道,及懈怠心。」懈怠,是於已得的善法不能精進。
「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正思惟,習近邪道,及懈怠心。何等為三?謂失念,不正知,散亂心。」這些過失,能障增上慧學及增上心學。因為失去正念,遇到喜歡或相應的境界即取相、取隨好,因此不能正知而住;散亂心,則指在住時,本該修三摩地,但內心仍然散亂,還思念外面種種色聲香味觸等事。如此一來,行者不能得定,也不能得增上慧。
「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失念,不正知,亂心。何等為三?謂掉,不律儀,不學戒。」這是說障增上戒的邪行。掉,指行者身、語、意非常的掉動、高舉。不律儀,是不能持守制惡的律。佛告誡種種不應該作的事稱作律,儀是行依律制之義,身行、語行、意行本應依止律規,但行者不遵守,名不律儀。不律儀是因為沒有學戒,不知道因果關係的緣故。由不律儀而生掉動。因此這三法也有前後關係,一法引生一法,無論出家或在家修行,一定要學好佛法。佛門也主張出家以前,應對佛法有一定程度的認識,再發心出家。出家以後,戒定慧三學都要深入學習。而增上戒的邪行還有原因,下面繼續說明。
「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掉,不律儀,不學戒。何等為三?謂不信,難教,懈怠。」懶惰與懈怠相通,有的地方說未生的善法不努力去爭取名懶惰,已生善法不能繼續保持名懈怠,總之即不精進。這是說明增上戒邪行的原因,即不信,憎背聖教而難以教導使賢聖棄捨,並且自己又懈怠,懶得花時間精神去學戒,但不持戒又怎麼引生定慧?天下沒有一步登天的事。戒定慧的資糧若不具足,會使得學習有困難,如果又懈怠,加上不信聖教、憎背聖教而難以教導,想要有所突破是不可得的。
「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信,難教,懶惰。何等為三?謂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常求人短。」為何這類人不信、很難教導,且十分懶惰?因為有三種邪行沒有斷除,即:不想看到聖人、不想親近善知識聽聞佛法。因為每個人都有缺點,若只見到他人的短處,便永遠找不到善知識。其實,只看他人的缺點,是自己的煩惱在現行,善知識有凡有聖,應如理觀察:自己的因緣也只能遇到凡夫的善知識,若不看對方的優點,只看缺點,則沒有人願意教導。古德說常求人短,猶如鼻有點墨,譬喻照鏡子時,發現鏡中人鼻上沾了點墨痕,因此努力拿抹布想抹除鏡中的黑點,卻不知那黑點不在鏡中,而在自身。如同常求人短,認為他人有過失,其實是自己內心先起煩惱,問題仍在自己。如果常求說法者的過失,心中不快樂,會覺得佛法沒有用,落入心外求法的迷網。若一直向外看而不反觀自省,會生起許多煩惱,久而久之,既不想聽聞佛法,也不想見到聖人。卻不知,佛看一切人都是佛,凡夫看一切人都是凡夫,自己有煩惱,看一切人便都是煩惱。這是說到由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常求人短這三法的邪行,能令懶惰、難教、不信生起。
「又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常求人短。是哪三法?謂不恭敬,戾語(話語粗暴),習近惡知識。」不恭敬包括不恭敬三寶、戒定慧三學,甚至將此表露於語業、身業中,轉而追隨惡知識親近學習。因此,佛再開示諸比丘,如何遠離不恭敬?
「復有三法不斷故,不堪能離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何等為三?謂無慚,無愧,放逸。」慚是慚己,愧是愧他。此即前面論文所說的無有羞恥,無慚無愧,且放逸不能精進。因為無慚無愧,不自防護,而放縱自己隨貪瞋癡而造作種種不善事,這前後都有因果關係。在本論中整理成六種,以違犯增上戒學來說的邪行是:無有羞恥、不自防護、都無敬忌、親近惡友、憎背聖教、為賢聖棄,與此都可配合。
總之,「此三法(無慚、無愧、放逸)不斷故,不堪能離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以上是由果法反溯其因,作逆向的說明。
「所以者何?」為什麼?佛再由因至果,作順向的分析:
一、「以無慚、無愧故放逸」,說明這三法之間又有因果關係,因為沒有羞恥心,無慚無愧,所以放逸。
二、「放逸故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因為放逸的原故,不自防護惡法,而引發都無敬忌、暴戾的語言,乃至習近惡知識的過失。凡是對於三寶不能恭敬,都是無敬忌。
三、「習惡知識故,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常求人短」。因為放逸喜親近惡知識,而不欲見聖、不欲聞法、常求人短,所以,常與惡知識、惡友在一起,便有憎背聖教的相貌出現。
四、「求人短故,不信,難教,懶惰」;此句經文可配合論中「憎背聖教,賢聖所棄捨」作理解。由於常尋求人短,善知識指導自己時,會覺得教授教誡很討厭、麻煩,也因為見到說法者的短處,不能對其所指導的處非處道理生起信心,唯懷違諍,不為知解而有聽聞,更不能依教奉行,因此很難教導,若自己也懶惰修學聖道,則如法水不入的覆器,終將為賢聖所棄。
五、「懶惰故掉,不律儀,不學戒」。懶惰的人由於懶得費心學習,而不學戒,又由此容易掉舉而不律儀。
六、「不學戒故,失念,不正知,亂心」。不正知通於失念及亂心,由此障礙增上心的修學。因為不學戒、不持戒,容易失去正念,即使身處禪堂,坐在那裡也內心散亂、掉舉,仍緣念色聲香味觸男女的境界,導致難以修行。
七、「亂心故,不正思惟,習近邪道,懈怠心」。一旦心不寂靜,有許多的散亂,便不能如理作意、正確的思惟,乃至親近學習邪道、惡見,進而有懈怠心,使增上慧也有障礙。
八、「懈怠心故,身見,戒取,疑」。因為懶惰懈怠,不能精進的修學聖道,使得我見不能斷除,乃至對戒禁取等錯誤的身語行為,及對三寶四諦的疑惑也不能斷除。
九、「疑故,不離貪,恚,癡」。因為懷疑三寶四諦、懷疑自己不能修證、不能轉凡成聖,使行者不能遠離貪瞋癡。
十、「不離貪、恚、癡故,不堪能離老,病,死」。因為不離貪瞋癡,沒有堪能性超越老病死的苦惱。佛這樣前後逆順的宣說戒定慧三學,有十段的因果。其中,將十種三法,以或順、或逆的順序,說明此生彼生的因缘生法。接著則由此滅彼滅的方面來說明,包括從經中「斷三法故,堪能離老,病,死……」乃至「離貪,恚,癡故,堪能斷老,病,死」這一大段,要略可說:
一、若要遠離老病死,應斷除貪瞋癡。
二、若想遠離貪瞋癡,應該先斷除身見、戒取、疑。
三、若欲遠離身見、戒取、疑,則應斷除不正思惟、習近邪道、起懈怠心。
四、若要遠離不正思惟、習近邪道、懈怠心這三法,應斷失念心、不正知、亂心。
五、若要遠離失念心、不正知、亂心,應斷掉、不律儀、犯戒。
六、若要遠離掉、不律儀、犯戒,應斷不信、難教、懶惰。
七、若要遠離不信、難教、懶惰,應斷不欲見聖、不樂聞法、好求人短。
八、若要遠離不欲見聖、不樂聞法、好求人短,應斷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
九、若要遠離不恭敬、戾語、習惡知識,應斷無慚、無愧、放逸。至此,佛再次強調說明為什麼:「所以者何?以慚、愧故不放逸;不放逸故恭敬(三寶),順語(隨順聖教而說),為善知識(初由親近善知識,為善知識所守護,乃至最後也能作為他人的善知識);為善知識故,歡喜好樂見到賢聖者,並樂聞正法,不尋求其他善知識的短處;由不求人短故,能生信、順語、精進;精進故不掉,能正精進的人不會掉動,身語意不會常想往外攀緣,如此才能安住在佛制的律儀中,深入學戒;由學戒故不失念,可以正知自己現在的身語意是否正確、而住於不散亂的心;不亂心故得以正思惟法義,進而習近正道,內心不會再懈怠;心不懈怠故,不著身見,不著戒取,度疑惑;不疑故不起貪,恚,癡。」真正的心不懈怠,是一直正念相續,既不執著我見,也不執著戒禁取,如此能超越對三寶四諦及對自己修行的疑惑,而不再有貪瞋癡。
十、由離貪、恚、癡故,堪能斷老、病、死。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是解釋相應的第25經,其中,將戒定慧的次第、邪行、正行,都作了詳細的說明。
寅六、法住智2 卯一、略辨2 辰一、出二智依
第六科法住智,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三個別頌(觸為緣等)中,第三句「法住智精進」的「法住智」,說明依止戒定慧三學修習,得法住智的因緣,如佛所說無倒而知的智慧,名法住智,分二科;第一科略辨,要略的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二智依,指出得法住智與涅槃智二種智慧的依止處。
復次,若有苾芻具淨尸羅,住別解脫清淨律儀,增上心學增上力故,得初靜慮近分所攝勝三摩地以為依止;增上慧學增上力故,得法住智及涅槃智。
其次,如果有比丘具足清淨的戒,善能守護安住在別解脫的清淨律儀中(持各別一條戒能棄捨各別的惡法),以增上戒為依,修習增上心學,由於定的力量增強,使令行者得到接近初禪的近分定(未到地定),依止未到地定所攝的殊勝三摩地,於定內修諦現觀、觀諸法實相,由於增上慧學的力量非常強大,行者於凡夫位先成就法住智(對於佛法有正確理解的智慧),於見道位再證得涅槃智(能證得聖道的智慧),到達涅槃的境界。
這是慧解脫的阿羅漢,沒有四禪八定,但因為智慧很強,在未到地定中,思惟佛法的苦集滅道四聖諦,先得法住智,再證得涅槃智。由此可見得法住智與涅槃智的依止處是戒定慧三學。
辰二、明令解脫
第二科明令解脫,說明依法住智及涅槃智二種智慧,令行者得到解脫。
用此二智以為依止,先由四種圓滿遠離受學轉時,令心解脫一切煩惱,得阿羅漢,成慧解脫。
行者首先由修學四種圓滿遠離(無第二而住、處邊際臥具、身遠離、心遠離),於受學四種遠離運轉時,以此法住智及涅槃智二種智慧為依止,解脫一切愛見煩惱,得阿羅漢果,成就智慧的解脫。
阿羅漢有慧解脫、俱解脫二種:
慧解脫阿羅漢,是指阿羅漢智慧很深,依未到地定或初靜慮等隨一靜慮,觀四念住或四聖諦,將三界的愛見煩惱斷除,了脫生死,沒有解脫定障,不能入滅盡定,然而已得的無漏智慧,能將煩惱斷盡,證入涅槃,不再感得生死的苦果。
俱解脫阿羅漢,是阿羅漢定慧具足,不僅智慧很強,能將愛見煩惱斷除,於四禪八定、八解脫乃至滅盡定能入住出自在,有三明六通,煩惱障與定障都能解脫。
不論是慧解脫阿羅漢或俱解脫阿羅漢,都是心善解脫,心不會與煩惱和合,愛見煩惱都已解脫。
《披》四種圓滿遠離者:行擇攝說:由四支故,具足遠離名善具足。何等為四?一者、無第二而住,二者、處邊際臥具,三者、其身遠離,四者、其心遠離。(陵本八十五卷二十頁6480)此應準釋。
關於四種圓滿遠離方面,在〈攝事分〉卷85的行擇攝說:由具足四種遠離的因緣,能令行者斷除煩惱,若遠離的功德圓滿,名為善具足。是哪四種?
一、無第二而住,是指一個人獨一而住,人身難得,好時不多,為了修行,不再散心雜話。
二、處邊際臥具,將生活所需的物質簡單化,不需花太多時間去取得,節省許多時間來修行。
三、其身遠離,指身體遠離雜亂、雜住,常安住於寂靜處修行。
四、其心遠離,指心遠離五蓋及貪瞋癡種種煩惱。
如〈攝事分〉卷85,2554頁所說,這裡應該準照那裡的解釋。
卯二、廣釋2 辰一、法住智3 巳一、徵
第二科廣釋,詳細解釋法住智、涅槃智二種智慧,分二科;第一科法住智,說明法住智的相貌,又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此中云何名法住智?
什麼稱作法住智?
巳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
謂如有一,聽聞隨順緣性緣起無倒教已,於緣生行因果分位,住異生地,便能如實以聞思修所成作意如理思惟,能以妙慧悟入信解苦真是苦、集真是集、滅真是滅、道真是道。
如有一類行者,無倒聽聞隨順佛陀所開示教導的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四種緣性及十二緣起的法義後,對於因緣所生的五蘊諸行,了知無明是因,行是果,乃至生是因,老死是果等前因後果緣生諸行的分位狀態,在凡夫位時,便能以聞思修有漏的三慧所成就的作意如理思惟,以微妙的智慧覺悟、契入,深信及勝解:「苦真是苦」,三界苦果(依正二報)真實是無常、苦、空、無我純大苦聚;「集真是集」,分別起及俱生起的愛、見煩惱真實是集聚三界苦果的因緣;「滅真是滅」,煩惱滅及苦滅的涅槃是真實寂滅、寂靜、微妙、出離三界;「道真是道」,四念處,乃至八正道,三十七道品,真實是能夠通達涅槃寂滅、出離生死的聖道。
巳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諸如是等,如其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
如上所說,能如緣生諸法的因與果所安立的緣性緣起法中,正確理解諸法因緣所生的正因果相,遠離不平等因論、無因論的邪見,於此語言文字安立的佛法所有微妙的智慧,名為法住智。
辰二、涅槃智3 巳一、徵
第二科涅槃智,解釋涅槃智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又復云何名涅槃智?
又怎麼樣的智慧名涅槃智?
巳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
謂彼法爾若於苦集滅道,以其妙慧悟入信解是真苦集滅道諦時,便於苦集住厭逆想,於滅涅槃起寂靜想。所謂究竟寂靜微妙,棄捨一切生死所依,乃至廣說。
行者於苦集滅道四聖諦,先有法住智微妙的智慧,悟入、深信及通達勝解苦集滅道四諦法爾如是的真實義時,便於苦諦與集諦,三界生死的因果,於生死與煩惱這二事住於厭逆想,對於斷除煩惱生死、寂滅涅槃的聖人境界,生起寂靜好樂之想。行者好樂涅槃,了知涅槃是究竟寂靜,而且非常微妙,會棄捨一切生死所依的五蘊等,乃至詳細說,入無餘依涅槃,安住於常樂我淨真實無漏的涅槃界。
《披》棄捨一切生死所依等者:謂無餘依涅槃,與一切依不相應故,名棄捨一切生死所依。安住常樂真無漏界,是名廣說。
棄捨一切生死所依等方面:是指阿羅漢於壽盡時,證入無餘依涅槃,不再與一切依相應,名棄捨一切生死所依。安住在寂靜常樂,真實沒有煩惱的境界,即是文中的廣說。
一切依有八種:
1、施設依,指五取蘊,施設我、有情、命者等假名言說。
2、攝受依,指七攝事,父母、妻子、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
3、任持依,指四種食,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等四食。
4、流轉依,指四識住的色受想行,十二緣起的流轉。
5、障礙依,指諸五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等障礙。
6、苦惱依,指三界中的種種憂悲苦惱。
7、適悅依,指於諸定樂的執著。
8、後邊依,指諸阿羅漢相續諸蘊,任持最後身。
阿羅漢不與以上八種依相應,安住於寂靜常樂,真實沒有煩惱的境界。
如是依止彼法住智,及因於苦、若苦因緣住厭逆想,便於涅槃能以妙慧悟入信解為寂靜等。
如是凡夫行者依止聞思修所成有漏的四諦智(法住智)修學止觀,由觀察三界有情果報,了知苦諦的無常、苦、空、及無我四種行相;對治有情執著常樂我淨的顛倒想,了知集諦的因、集、起、緣四種行相;由觀察滅除苦因及苦果,了知滅諦的滅、靜、妙、離四種行相;了知道諦的道、如、行、出四種行相,由此四諦十六行相的觀行,行者能夠以如其因與果所生的微妙智慧,安住於厭逆想,令諸煩惱不復現行,便對於涅槃能以微妙無漏的智慧悟入,信解涅槃為寂滅、寂靜、微妙、出離的境界。
巳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妙智名涅槃智。
這種微妙無漏的智慧名涅槃智,也稱為真實智,真實能夠觸證涅槃。
《雜中》第60頁:因緣相應第26 經;累計經數489經;大正藏(34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若王、大臣、婆羅門、長者、居士,及餘世人所共恭敬、尊重,供養佛及諸聲聞眾,大得利養──衣被、飲食、臥具、湯藥;都不恭敬、尊重,供養眾邪異道,衣被、飲食、臥具、湯藥。
爾時、眾多異道,聚會未曾講堂,作如是論:「我等昔來,常為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餘一切之所奉事恭敬,供養衣被、飲食、臥具、湯藥,今悉斷絕,但恭敬、供養沙門瞿曇、聲聞大眾,衣被、飲食、臥具、湯藥。今此眾中,誰有智慧大力,堪能密往,詣彼沙門瞿曇眾中出家,聞彼法已,來還廣說;我等當復用彼聞法,化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令其信樂,可得還復供養如前」。時有人言:「有一年少,名曰須深,聰明、黠慧,堪能密往沙門瞿曇眾中出家,聽彼法已,來還宣說」。
時諸外道,詣須深所而作是言:「我今日大眾聚集未曾講堂,作如是論:我等先來為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諸世人之所恭敬、奉事,供養衣被、飲食、臥具、湯藥,今悉斷絕。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諸世間,悉共奉事沙門瞿曇、聲聞大眾。我此眾中,誰有聰明、黠慧,堪能密往沙門瞿曇眾中出家學道,聞彼法已,來還宣說,化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令我此眾還得恭敬、尊重、供養。其中有言:唯有須深聰明、黠慧,堪能密往瞿曇法中,出家學道,聞彼說法,悉能受持,來還宣說。是故我等故來相請,仁者當行」!
時彼須深默然受請,詣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眾多比丘出房舍外,露地經行。爾時、須深詣眾多比丘而作是言:「諸尊!我今可得於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不」?時眾多比丘,將彼須深,詣世尊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今此外道須深,欲求於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爾時、世尊知外道須深心之所念,告諸比丘:「汝等當度彼外道須深,令得出家」。
時諸比丘,願度須深出家,已經半月。有一比丘語須深言:「須深!當知我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時彼須深語比丘言:「尊者!云何學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具足初禪,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比丘答言:「不也,須深」!
復問: 「云何離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具足第二禪,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比丘答言:「不也,須深」!
復問:「云何尊者離喜,捨心住,正念正智,身心受樂,聖說及捨,具足第三禪,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答言:「不也,須深」!
復問:「云何尊者離苦息樂,憂喜先斷,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具足第四禪,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答言:「不也,須深」!
復問:「若復寂靜、解脫,起色、無色,身作證具足住,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答言:「不也,須深」!
須深復問:「云何尊者所說不同,前後相違?云何不得禪定而復記說」?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脫也」。作是說已,眾多比丘各從座起而去。
爾時、須深知眾多比丘去已,作是思惟:此諸尊者所說不同,前後相違,言不得正受,而復記說自知作證。作是思惟已,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彼眾多比丘,於我面前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即問彼尊者:得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彼答我言:不也,須深!我即問言:所說不同,前後相違,言不入正受,而復記說自知作證!彼答我言:得慧解脫。作此說已,各從座起而去。我今問世尊:云何彼所說不同,前後相違,不得正受而復說言自知作證」?佛告須深:「彼先知法住 ,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須深白佛:「我今不知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佛告須深:「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心善解脫」。須深白佛:「唯願世尊為我說法,令我得知法住智,得見法住智」!佛告須深:「我今問汝,隨意答我。須深!於意云何?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耶」?須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耶」?須深白佛:「如是,世尊!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
佛告須深:「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耶」?須深白佛言:「如是,世尊!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如是乃至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耶」?須深白佛:「如是,世尊!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
佛告須深:「作如是知、如是見者,為有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具足住不」?須深白佛,「不也,世尊」!佛告須深:「是名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佛說此經已,尊者須深遠塵、離垢,得法眼淨。爾時、須深見法,得法,覺法,度疑,不由他信,不由他度,於正法中心得無畏。(須深)稽首佛足,白佛言:「世尊!我今悔過!我於正法中盜密出家,是故悔過」。佛告須深:「云何於正法中盜密出家」?須深白佛言:「世尊!有眾多外道,來詣我所,語我言:須深!當知我等先為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餘世人恭敬、供養,而今斷絕,悉共供養沙門瞿曇、聲聞大眾。汝今密往沙門瞿曇聲聞眾中,出家受法,得彼法已,還來宣說,我等當以彼聞法,教化世間,令彼恭敬供養如初。是故世尊!我於正法律中盜密出家,今日悔過,唯願世尊聽我悔過,以哀愍故」!
佛告須深:「受汝悔過。汝當具說:我昔愚癡、不善、無智,於正法律盜密出家,今日悔過,自見罪、自知罪,於當來世律儀成就,功德增長,終不退減。所以者何?凡人有罪,自見、自知而悔過者,於當來世律儀成就,功德增長,終不退減」。
佛告須深:「今當說譬,其智慧者以譬得解。譬如國王,有防邏者,捉捕盜賊,縛送王所。白言:大王!此人劫盜,願王處罪。王言:將罪人去,反縛兩手,惡聲宣令,周遍國中,然後將出城外刑罪人處,遍身四體,劖(ㄔㄢˊ)以百矛。彼典刑者,受王教令,送彼罪人,反縛兩手,惡聲宣唱,周遍城邑,將出城外刑罪人處,遍身四體,劖以百矛。日中,王問:罪人活耶?臣白言:活。王復敕臣:復劖百矛。至日晡時,復劖百矛,彼猶不死。
佛告須深:「彼王治罪,劖以三百矛,彼罪人身,寧有完處如手掌不」?須深白佛:「無也,世尊」!復問須深;「時彼罪人,劖以三百矛因緣,受苦極苦劇不 」?須深白佛;「極苦,世尊!若劖以一矛,苦痛難堪,況三百矛當可堪忍」!佛告須深:「此尚可耳,若於正法律盜密出家,盜受持法,為人宣說,當受苦痛倍過於彼」。佛說是法時,外道須深漏盡意解。佛說此經已,尊者須深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那時,國王、大臣、有學問的婆羅門、年高德劭的長者、有財富有正信的居士,以及其他的世間人,大家都十分恭敬、尊重佛及聲聞弟子眾。因此,佛及聲聞弟子眾得到特別豐富的衣被、飲食、臥具、湯藥等四事供養。相對地,他們都不再恭敬、尊重眾邪外道,以致眾邪外道得不到衣被、飲食、臥具、湯藥的供養。
當時,為因應得不到供養,生活困難的困局,很多的外道聚集在未曾講堂,作這樣的討論:「我們過去以來,經常都受到國王、大臣、長者、居士,還有一切世間人們所承事、恭敬,得到衣被、飲食、臥具、湯藥四事供養,現在這些供養都已全部斷絕,居士們都轉而恭敬供養沙門瞿曇和他的聲聞弟子們。」外道們想要回復以前的供養。因此討論說:「在我們當中,不知誰有足夠的智慧聰明,能夠偷偷潛伏在瞿曇(佛)的僧團中假冒出家?將聽聞到的佛法都偷偷記下,回來為我們說法。我們將聽到的佛法摻入我們的教義,把它複製成我們的教義去廣為弘揚,教化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使令他們相信而又心悅,或許可以再像往日一樣的供養我們。」這時,有人推薦說:「有一位年輕人,名須深,聰明有智慧,堪能承擔此大任,有能力暗中前往沙門瞿曇僧團中假冒出家,等他聽聞佛法之後,再回來為我們宣說。」
這時,諸外道共同前往拜訪須深,向他說:「今天我們大眾聚集在未曾有講堂中,討論著,我們從往昔以來,一直都被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以及其他世人恭敬、奉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可是現在全都斷絕了。那些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以及其他世間人,他們都共同奉事沙門瞿曇以及他的聲聞弟子們。在我們眾中,那一個人是聰明有智慧,堪能密往沙門瞿曇之大眾當中去出家學道。聽其法後,回來復說,以便化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使我們的大眾,能得被恭敬、尊重、供養?』其中有人說:『唯有這位年少的須深,聰明又黠慧,堪能密往沙門瞿曇法中,出家學道,聽聞佛陀說法,一定悉能受持,回來復說』。因此之故,我們大家現在來請求您。仁者應當承擔此重責大任!」
那時,須深默然接受眾人的請託,前往王舍城的迦蘭陀竹園。那時有很多比丘在室外的空地處經行。這時,須深拜訪眾多比丘說:「諸多尊者,我現在是否可以在佛的正法中,出家受具足戒,修行梵行?」當時,眾多比丘帶領須深到佛的處所,向佛陀頂禮後,退住一面,稟白佛陀:「外道須深想要在佛法當中出家受具足戒,修離欲的梵行。」這時,佛已知道外道須深是要來盜法的,但是須深是有善根、可以證果的,馬上同意說:「你們應該度化外道須深,令他得以出家。」
那時諸比丘聽佛這樣指示,願意度須深出家。須深出家,經過半個月後,有一位比丘對須深說:「須深你應當知道我等已經證得阿羅漢果,生死已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知不受後有。」論中說阿羅漢有六種記別,此中相應無異門記別,所有的阿羅漢都能記別:「我等生死已盡,離欲的梵行已圓滿,所應修行的聖道都已經成辦,我知道不會再有來生。」
這時,須深對比丘說:「尊者們,是不是學習遠離色聲香味男女諸欲、離殺等十惡法、離五蓋等不善法,離內心尋伺欲的種種過患(有覺、有觀),脫離欲界而生起喜樂,具足初禪定力,在初禪中修毗鉢舍那,不起一切煩惱,心能善解脫三界愛見煩惱了嗎?」比丘回答說:「沒有,我沒有得到初禪。」
須深比丘繼續問:「沒有得初禪,那是不是得二禪?你們是學遠離有覺有觀(有尋有伺)的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是遠離尋伺的過患,無尋無伺的定生喜樂,具足第二禪的定力,在禪定中修學毗鉢舍那,不起三界愛見煩惱,能夠圓滿的解脫?」比丘回答說:「沒有,我沒成就得二禪。」
須深又問:「尊者,你們是修學遠離喜的涌動、喜的過失,能夠棄捨喜,能夠保持正念在所緣境上,而且能正確了知自己內心已無喜的涌動,身心感受只有剩下樂受,聖說及捨,在三禪中修毗鉢舍那而斷煩惱,不起諸漏,心善解脫?」比丘回答說:「沒有,我沒成就三禪。」
須深又問:「尊者,是不是遠離苦受、止息樂受,憂愁、歡喜的感受之前都已斷除,這時是不苦不樂受的捨清淨、念清淨,在一所緣境上數數憶念,得到心一境性,具足第四禪,在第四禪中斷除煩惱,內心得到圓滿的解脫?」比丘又回答說:「沒有,我沒成就第四禪。」
須深又懷疑的繼續問:「尊者,您們是不是更加的寂靜、解脫。成就無色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及非想非非想處定)親身證到無色定,圓滿的安住在四空定中,修毗鉢舍那斷除煩惱,然後解脫三界的生死苦果,成就了圓滿的解脫?」比丘說:「沒有,我沒成就無色定。」
須深反問比丘:「你這種說法前後矛盾,互相違背。你告訴我你已經證得阿羅漢果,怎麼會有阿羅漢果沒有禪定,然後記別自己說:『我已經斷煩惱,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怎麼可以說這種話呢?」比丘回答說:「我們是慧解脫阿羅漢,不是俱解脫阿羅漢。因為對佛法理解的智慧很強,在未到地定中思惟苦集滅道、十二緣起的道理,即能夠斷煩惱,證得解脫。」說完這一段話,眾比丘們從座離去。
那時,須深知道眾比丘已經離開,內心這樣思惟:「雖到僧團中半個月,觀見這些尊者們所說的都不大一樣,前後互相違背。各自說沒有得到正受(禪定),而記別說自己已經作證得阿羅漢果」。作這樣思惟後,前往拜訪佛,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禀告佛陀說:「眾多比丘,在我面前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問尊者:『您們是修學離欲界邪惡不善法,乃至自身知道作證,在初禪、二禪、三禪、四禪,或者四空定,在定中斷除愛見煩惱,解脫生死的苦果嗎?』他們又說:『不是。』我再問他們:『為何你們說法前後互相違背,說沒有得到禪定,又說證阿羅漢果。』他們回答說:『我們是由智慧力克服煩惱的慧解脫。』我現在有懷疑,請問世尊您:為什麼他們所說與所答都不同,前後互相矛盾,不入禪定,然而卻又記說自己能證成阿羅漢呢?」
佛告訴須深:「那些比丘是先了解緣起的法住智,後來證得涅槃智。比丘們已能獨一靜處,在未到地定中思惟佛法,雖然最先法住智是有漏的智慧,經由不斷思惟,用智慧將煩惱斷除,遠離我見,後來觸證涅槃。」
須深禀告佛陀說:「我現在還是不了解您所說。」佛再告訴須深說:「這件事不論你知不知道,確實有這件事。行者且先知道怎麼修行,什麼是苦,苦從哪裡來?煩惱是什麼相貌,什麼是緣起因果法則,先得到法住智,然後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遠離我見,才能夠解脫煩惱,觸證涅槃。」 須深又再請問:「希望佛陀趕快為我說法,使令能夠了知法住智,見證這緣起的法住智。」佛問:「須深,是先有了生才會有老死,不離生才有老死,對嗎?」須深答說:「是的,世尊!這件事是決定的。因為有生命,一定有老死,不離開生命有老死這件事」,如同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等法的關係也是如此。「是有了無明才會有行,不離無明才有行。對嗎?」須深白佛:「如是,世尊!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
佛告須深:「沒有生,就沒有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嗎?」須深回答:「是的,世尊!沒有了生也就沒有老死;不離於生滅,然後才有老死滅。」「如同這樣乃至沒有了無明,也就沒有行;不離無明滅,然後才有行滅。對嗎?」須深回答佛陀說:「是的,世尊,沒有了無明,也就沒有行;不離無明滅,然後才有行滅。」這是說到生死的流轉,以及涅槃的還滅,在十二緣起上面作這樣的思惟,因果關係是決定的。相應論文中,如其因果安立法中所有妙智,名法住智。
佛告須深:「你知道十二緣起的法則,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你有這種智慧見地。是已經離欲界邪惡不善之法,乃至自身可具足作證了嗎?」須深回答佛陀說:「不是的,世尊!」佛再指導須深說:「這樣的情形是先知法住智,後知涅槃智。那些比丘們已能,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佛說此經已,外道須深馬上遠離塵垢,斷除煩惱的種子,成就法眼淨。那時、須深已經超越疑惑,已見法,成就法,覺悟法,超度自己的疑惑。不由他信,不由他度,於正法中心得無畏。」比丘們的修學是直接從智慧下手,雖定力不深,但依於慧專注思惟,思惟到最後,奢摩他、毗鉢舍那和合運轉,即可以斷煩惱,成就涅槃智。
此時,須深對佛說:「我現在向你懺悔,我是為了盜取佛法才秘密出家的,我要懺悔我的過錯。」佛告須深:「你為什麼要盜取佛法而秘密出家呢?」須深白佛言:「世尊!有眾多外道,來詣我所,語我言:須深!當知我等先為國王、大臣、長者、居士,及餘世人恭敬、供養,而今斷絕,悉共供養沙門瞿曇、聲聞大眾。汝今密往沙門瞿曇聲聞眾中,出家受法,得彼法已,還來宣說,我等當以彼聞法,教化世間,令彼恭敬供養如初。希望世尊您能哀憐我,原諒我的過錯。」須深將這一段緣起告訴佛。佛告訴須深:「我接受你的懺悔。但應該教導你怎麼樣說出懺悔之事,你應該說:『我過去很愚癡、有不善法,沒有智慧,所以我在佛法中盜法出家。今日向佛陀懺悔。自己看到罪過,知道自己有罪過,在未來世中我願成就戒律威儀,功德能夠增長,終究不會退失減少。』」
佛又告訴須深:「有智慧的人,以譬喻即能夠理解此道理。譬如防守巡邏的人,捕捉到一個盜賊,將他綁送到國王面前,稟白國王說:『這人搶劫竊盜,希望國王能夠處罰他』。王言:『將這罪人雙手反綁,在城中每個地方遊行示眾,宣告他的惡行。然後再帶他到城外刑罰罪人的場所,在全身刺一百矛。』主持刑罰的人(典刑者),受到國王的命令,將罪人綁起來,然後又大聲的告訴國人,這人有罪,再帶他到城外刑罰罪人的場所,在全身刺上百矛。到了日中時分,國王問說:『罪人還活著嗎?』臣下禀報說:『還活著。』國王又下命令:『再刺一百矛。』到了下午,又再刺了一百矛,那罪犯仍然未死。」
佛告訴須深說:「國王治罪處罰,刺了犯人三百支矛箭,那罪人的身體還能夠有手掌大完整的地方嗎?」須深就稟白佛陀說:「沒有,都爛碎了。」又問須深:「這有罪過的人,被刺三百支矛箭,是不是受非常大的痛苦?」須深說:「是的,只要刺一支箭都很痛苦難堪,何況三百支箭,哪裡能夠忍受?」佛告訴須深說:「這三百矛刺身還是可以忍耐。如果你在正法、戒律中為了盜法而假冒出家,盜了教法而向人宣說,將來受的痛苦是加倍過於三百矛刺身。」佛說此法時,外道須深煩惱斷盡,心得解脫,成就阿羅漢果。
佛說此經已,尊者須深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寅七、精進2 卯一、出觀六種4 辰一、標
第七科精進,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三個別頌(觸為緣等)中,第三句「法住智精進」的「精進」,說明能引發精進的六種因緣,以及精進者能得的殊勝利益,分二科;第一科出觀六種,列出由觀六種因緣,能夠正精進,又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由六種因緣現前,能引發精進。
復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諸聰慧者,正觀六種圓備現前,足能發起勤精進住。
其次,在善說的法與律當中,諸多聰明有智的行者,正確觀察若六種圓備現前、具足,便能發動正勤精進而住。
辰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六種圓備?
什麼稱作六種圓備?
辰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六種圓備。
一、大師圓備,二、聖教圓備,三、聖教易入圓備,四、證得自義無上圓備,五、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六、有聖言將圓備。
一、大師圓備,是指佛已具足成就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等諸多不共於二乘的殊勝功德。
二、聖教圓備,是指佛所說教法,詳細開顯緣起的流轉門與還滅門,甚為圓滿周備。
三、聖教易入圓備,是指佛所說教法,能以淺顯易讀文句顯示甚深道理,甚為圓滿周備。
四、證得自義無上圓備,是指唯有佛法能令有情證得涅槃利益,這是無可超越的了,甚為圓滿周備。
五、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是指佛所說一切法皆是合道理的,且能無有間斷的宣說完整,甚為圓滿周備。
六、有聖言將圓備,是指有能帶領眾生斷疑生信的大師出現在世,現前可見,於修學因緣來說是非常圓滿完備的。
行者如是觀察,若六種條件都圓滿具足,即能生起大信,內心自然發動正勤精進意樂。
辰四、釋2 巳一、能發精進2 午一、觀圓備6 未一、大師圓備
第四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能發精進,由於有這六種圓備,能夠發動內心的正精進,又分二科;第一科觀圓備,觀察這六種條件是很圓滿、完備的,又分六科;第一科大師圓備,大師即是佛,說明佛所成就的功德已很圓備。
云何名為大師圓備?謂諸如來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如是等名大師圓備。
什麼是大師圓備?是指諸如來成就具備了十種智慧的力量、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等不共於二乘的種種功德,如是等名為大師圓備。
佛的十種智慧功德力,是不共於二乘的,如〈本地分•菩薩地〉卷49所說:
1. 處非處智力。如來如實了知合理、不合理的一切道理,稱為處非處智力。
2. 自業智力。如來如實了知眾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業報的因果關係,名自業智力。
3. 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鉢底智力。如來如實遍知世間及出世間各種禪定淺深次第,入、住、出自在無礙,名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鉢底智力。
4. 根勝劣智力。佛於諸眾生根性勝劣、得果大小皆如實遍知,名根勝劣智力。
5. 種種勝解智力。佛於諸眾生種種欲樂善惡不同,如實遍知,名種種勝解智力。
6. 種種界智力。界是指煩惱種子,前面勝解智力是對有情意樂的通達,界智力則是對有情的種種煩惱種子都如實遍知。
7. 遍趣行智力。趣是趣向,行是修行。如來對於六道有漏行所至處、涅槃無漏行所至處如實遍知,是名遍趣行智力。
8. 宿住隨念智力。佛如實了知過去世種種事之力;於眾生種種宿命,一世乃至百千萬世,一劫乃至百千萬劫,死此生彼,死彼生此,姓名飲食、苦樂壽命,皆如實遍知,是名宿住隨念智力。
9. 死生智力。是指佛的天眼通,一切眾生死後將來會至何處受生,佛都如實遍知。
10.漏盡智力。佛對於每一位眾生趣向或不趣向出離,煩惱能不能斷盡,如何使眾生斷除煩惱出離生死都完全通達,名漏盡智力。
這是佛的十種智慧力量,總之佛對眾生因果種種的情況都了解,對眾生的禪定、根器、意樂、煩惱種子、修行、過去生、未來生、斷煩惱的情況都知道,名佛的十力。
佛的四無所畏,如〈本地分‧菩薩地〉卷50已說,據《大毗婆沙論》以及《俱舍論》:第一處名正等覺無畏,所知障永斷,這是以佛的自利而言;第二處名漏永盡無畏,煩惱障及習氣永斷,證得漏盡,也是依自利而說的;第三處名說出法無畏,為了利益追求解脫的有情,佛為其宣說出離三界生死輪迴的聖道,這是依利他而言;第四種說障法無畏,佛宣說應該遠離能障礙出離道的五蓋、八種尋思、或種種煩惱等障礙法,這也是依利他而說,利他的功德也成就,所以佛無所畏懼。
未二、聖教圓備
第二科聖教圓備,佛所說的法是圓滿、完備的。
云何名為聖教圓備?謂自稱言:我今已處大仙尊位,能轉梵輪,於大眾中正師子吼,開示一切順逆緣起、寂滅涅槃。如是等名聖教圓備。
什麼名為聖教圓備?佛自己這麼說道:我今已處大仙尊位(修行人的另一種尊稱),已成就大仙尊貴的位置,能夠轉動離欲的法輪,在大眾中能夠正確的作師子吼,強而有力的開發顯示一切順逆緣起,順緣起是生死的苦集二諦,如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逆緣起是寂滅涅槃的滅道二諦,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佛已詳細完備開顯了緣起的流轉門與還滅門,如是等名為聖教圓備。
未三、聖教易入圓備
第三科聖教易入圓備,佛開示的佛法,文句淺顯,其義甚深,令行者容易契入真實義,故說易入圓備。
云何名為聖教易入圓備?謂此聖教所有文句,其性明顯、其義甚深。由此聖教能正開發諸甚深義,故說文句其性明顯、其義甚深。如是名為聖教易入圓備。
什麼名為聖教易入圓備?是指佛所開示的聖教中,所有能詮的文句特性皆是簡單明了,容易明白,淺顯易懂,而所顯示的緣起義理卻是甚深的。由於佛所開示的聖教能夠以淺顯文句正確開發諸多甚深的義理,因此說「文句其性明顯、其義甚深」。能以淺顯易讀文句顯示甚深道理,如是名為聖教易入圓備。
前科「聖教圓備」是就著教法方面說圓備,此處「聖教易入圓備」則是就著法義方面說圓備。
未四、證得自義無上圓備
第四科證得自義無上圓備,只有佛法能令有情證得涅槃的利益,這是無上、無能超越,故說圓備。
云何名為證得自義無上圓備?謂無沙門、或婆羅門,於如來所能正開覺通慧為勝,是故於他證得自義所應得義、所應覺義,唯有如來所說法教為妙、為上。若過於此,言辭路絕。如是名為證得自義無上圓備。
什麼名為證得自義無上圓備?是指唯有佛法能使令有情證得涅槃的義利,這是無上的,無可超越的,沒有其他出家的修行人或婆羅門,能夠勝過如來所能正確開示、覺悟,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是故其他有情想要證得自己涅槃的義利,成就所應得的涅槃功德、覺悟所應覺悟的諸法實相道理,唯有依止如來所說法教是最勝妙、最無上,無有能再超越的。若是超過佛法以外,找不到任何言辭可令有情也證得自義、所應得義、所應覺義。其他宗教無法說出這樣深刻的道理,如是名為證得自義無上圓備。
《披》能正開覺通慧為勝者:此中通慧,謂漏盡智。唯諸如來,由此通慧,能正開示覺了於他,是故為勝。
這其中的通慧是指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也就是將煩惱斷盡的漏盡智通。只有諸佛,能正確的對其他有情開示覺了此漏盡的智慧,沒有人可以勝過佛,因此說是最殊勝的。
未五、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
第五科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佛所說一切法皆是合道理的,且能完整無有間斷的宣說,相當圓滿周備。
云何名為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謂諸如來所說法教,普為一切人天開示,無倒開示;於一切法不作師拳,無遺開示。如是名為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
什麼名為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是指諸佛所說的法教,普遍的為一切人天無有錯誤顛倒的開示,完全符合諸法實相的道理;對於一切佛法不會有秘密,不會將拳頭握起來,不讓弟子們知道裡面是什麼,完全沒有遺漏分毫,沒有一點保留且相續完整的宣說,完全開示出他所證悟的諸法實相,如是名為一切如理無間宣說圓備。
佛完全沒有嫉妒障礙的煩惱,自己證悟了諸法實相,希望眾生也都能跟他一樣成就涅槃,所以不會有一點點保留。佛法一直傳下來是一味的,一切如理,圓滿周備。
未六、有聖言將圓備
第六科有聖言將圓備,有能帶領眾生斷疑生信、開啟善根、修習善法的大師出現在世,現前可見,於修學因緣來說是非常圓滿完備的。
云何名為有聖言將圓備?謂有能斷一切疑惑,及能生起一切善根、一切善法所依大信現量可得安足之所大師現前。如是名為有聖言將圓備。
什麼名為有聖言將圓備?「將」字作名詞是「將帥」的意思;作動詞解則有「帶領」之義;有聖言將圓備是指有能帶領眾生斷除一切緣起法的懷疑迷惑,以及能夠使令眾生生起一切善根、一切善法的大師現量可得,善法必須依止大信生起,現前可見的大師福慧具足、威儀圓滿,能令有情生起大信、深信;安足之所,也即是依止處,所依止的大師現前,意即有佛在人間示現,眾生現量可以看到,又能說法帶領眾生斷疑生信、生起善根及善法,如是名為有聖言將圓備。
第一科的「大師圓備」是以佛自身所成就的功德來說圓備,第六科「有聖言將圓備」是偏重有佛示現在世且能現前說法(有的佛不說法),強調能承事諸佛,親蒙授記是能令行者發起勇猛精進的因素之一。
行者這樣觀察,所依止的善知識具足如是圓滿完備的六個條件,有修有證,現量可得,信心充足,知道自己依之而修,絕對是正確可行的,所謂信為欲依,欲為勤依,由此行者會自然發起猛利勤精進心。
午二、住修學
第二科住修學,行者由觀六種圓備具足,發動內心正精進心後,會安住在佛法中努力修學。
諸聰慧者,正觀此六圓備現前,足能發起勤精進住。於三學中,依增上戒修習瑜伽,依增上心修不放逸,依增上慧於大師教修瑜伽行。
諸多聰明智慧的行者,正確觀察此六項條件都非常的圓滿完備現前,能夠令自己發起勤精進住,依止正法正勤精進的修行。
在大師所指導的三學當中,依止增上戒,持戒清淨,幫助修習止觀瑜伽;依止增上心修不放逸,有禪定者能離欲,不昏沉不散亂,故不易失念放逸;依止佛所開示諸多增上慧的般若法門,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三乘觀行。
以上是說到能發精進。經由行者自己觀察,所追隨依止的大師是圓滿完備的,所說的法是正確無誤的,因此發起勤精進住。
巳二、希求勝利2 午一、簡有過患
第二科希求勝利,精進行者希望追求殊勝的涅槃利益,分二科;第一科簡有過患,簡別如果是懈怠的行者,會有過失災患。
若有安住懈怠心者,當知希求二種過患。一者、希求現法、當來能生眾苦,一切煩惱雜染憂苦不安隱住。二者、希求退失所有未證、已證一切善法,退失能引、能住善趣涅槃大義。
若是安住在懈怠心的行者,應當知道這樣的人雖然內心所希求的也是現世、來世能離苦得樂,但因為懈怠,實際上得到的果反而是相反的結果,故說這類人是希望追求二種過失災患。
一、希求現法、當來能生眾苦。若懈怠、不精進,在現生會有煩惱的雜染使令自己憂愁苦惱,內心不寂靜、不安穩住,起惑造業的結果,勢必於來生還會有生老病死的苦果。
二、希求退失所有未證、已證一切善法,退失能引、能住善趣、涅槃大義。懈怠的人於尚未證得的所有善法無法成就,於已經證得的一切善法會退失;也會退失所有能引發、能安住於人天善趣及涅槃的廣大利益;因懈怠不修習戒定慧,有漏的戒定慧能往善趣,無漏的戒定慧能往涅槃,使得這種人既沒有得到增上生的善趣,也沒有得到決定勝的涅槃利益。
午二、正顯勝利2 未一、標相違
第二科正顯勝利,正確顯示正精進會得到殊勝的利益,分二科;第一科標相違,標出精進者與懈怠者的相貌是相違背的。
與此相違,勤精進者,當知希求二種勝利。
與安住懈怠心者相反,若是安住於勤精進者,應當知道是希望追求二種殊勝的利益。
一、將來不再有生死的苦惱,將煩惱無餘永斷,解脫輪迴眾苦;
二、不會退失所有未證已證的善法,能成就善趣果或涅槃果,能得增上生與決定勝二種勝利。
未二、廣無退2 申一、總標
第二科廣無退,詳細說明精進者能無退失善法功德,分二科;第一科總標,以總相標示出精進者能無退失。
此精進者,於諸善法未證能證,無退失時,能辦自義、他義、俱義。
這類精進修學佛法的行者,對於諸多善法尚未成就的能夠成就,未證能證,已證的善法能無退失;無退失時,能夠成辦自己涅槃的義利(自義),修行成功,還可以說法開示指導其他有情,幫助他人證得涅槃的義利(他義),以及自己與他人皆有的義利(俱義)。
申二、別辨3 酉一、能辦自義
第二科別辨,各別分別自義、他義、及俱義,分三科;第一科能辦自義,說明能圓滿成辦自己的義利。
云何名為能辦自義?謂出家已,由其二相說名有果。一者、證得煩惱離繫究竟涅槃,謂離繫果。二者、能起世間勝樂,謂往善趣樂異熟果。
什麼名為能辦自義?是指出家的行者由二相,說名為修行有成果。
一、證得煩惱離繫究竟涅槃,謂離繫果。離繫者,是遠離煩惱的繫縛,將愛見煩惱的種子完全斷除,遠離繫縛,究竟涅槃,成就的果名為離繫果,又名解脫果。這是成就決定勝的功德。
二、能起世間勝樂,謂往善趣樂異熟果。雖然未斷煩惱,證得聖道,然而由於布施、持戒清淨,又能信仰三寶,廣修諸善,使得現世能感得世間殊勝的快樂,將來能往人天善趣受生,得到快樂的異熟果報,不會墮到三惡道受苦,這是成辦增上生的功德。
酉二、能辦他義
第二科能辦他義,能引導有情令他成辦涅槃的義利。
云何名為能辦他義?謂廣為他宣說法要,令其能往世間善趣、究竟涅槃。
什麼稱作能夠成辦其他有情修行的義利?指有修有證的行者,能廣大詳細的為其他有情宣說佛法的要領,令其他有情能依教奉行,來生得到增上生,能生到世間的善趣,保證得到人天的果報,這是暫時的目標,最終使令其他有情轉凡成聖,乃至證得究竟涅槃,得到決定勝,成就阿羅漢果。
酉三、能辦俱義2 戌一、徵
第三科能辦俱義,能夠成辦自己以及他人廣大的義利,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能辦俱義?
什麼稱作能成辦自己與他人俱得的義利?
戌二、釋2 亥一、成淨福田
第二科釋,解釋二種義利,分二科;第一科成淨福田,行者因修行有成,能成為眾生布施清淨福田的對象,令施主得大福報。
謂自修治淨福田性,堪任受用從淨信邊所得如法衣服等事。
能辦俱義是指行者在修行上能夠對治自己的煩惱,內心清淨,所成就的功德,能令施者獲大福報,好像遍於一畝良田撒下種子,將來會得到好的回報,所以說是淨福田性。有堪能性可以受用有清淨信心的優婆塞、優婆夷,這些善男子、善女人歡喜供養如法的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四事,生活所需的四事供養,可以受用無愧,令施者得福。
亥二、得自他利2 天一、自利
第二科得自他利,自己與他人都能得到利益,分二科;第一科自利,說明自利。
由此受用,攝養己身,令其能順一切善品。
由於行者能修治淨福田性,現在受用信施供養的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以此攝受長養自己的色身,令己身堪能隨順修習三乘聖道的善品,如止觀等。能得到這種自利。
天二、利他4 地一、得大果報
第二科利他,令其他的有情得四種利益,分四科;第一科得大果報,使令有情得大果報。
又能令他於己所作得大果報,謂於當來往善趣故。
行者又能夠使令其他有情對自己所作的布施供養,得到很大的果報,將來能投生往人天善趣。因為供養賢聖者的果報殊勝,將來能夠到人天去受生。
地二、得大勝利
第二科得大勝利,使令有情得大勝利。
得大勝利,謂當獲得財寶、僕從皆圓滿故。
有修行的聖者,是清淨福田,接受他人供養,能令施主得到廣大殊勝的利益,令施者將來能夠獲得很大的財寶,來生豐衣足食,將來他的手下,替他作事的人也都很圓滿,僕從皆圓滿故。
地三、得大榮盛
第三科得大榮盛,使令有情得到很光榮、很興盛的果報。
得大榮盛,謂當獲得壽命、色、力、樂、辯才等自圓滿故。
聖者接受有情的供養,使令有情將來有繁榮興盛的果報,來生獲得長壽的果報、色相莊嚴、精神充沛、無病、身心安樂,得到禪定的三昧樂,獲得辯才無礙,得到四無礙解等,獲得自身的圓滿。
地四、得大修廣
第四科得大修廣,使令有情得到廣大修行的福報。
得大修廣,謂即於上所得三處,長時隨逐無間斷故。
由於有情常隨善知識修學佛法,而得到廣大修行圓滿的福報,即如上文所述,所得到三種殊勝的好處:得到往善趣的大果報、得到財寶僕從皆圓滿的大勝利、得到長壽、色相莊嚴、力氣充沛、身心安樂、辯才無礙等大榮盛,長時間隨逐在聖者身邊未曾間斷,生生世世隨著修學佛法的好處。
卯二、廣聖教相2 辰一、總標
第二科廣聖教相,詳細說明正精進所依的聖教,具備的四種功德相,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四相。
由四種相,應知世尊所說聖教名善說法。
由四種相,應可了知佛所說的聖教,名為善說法。
本論各處多有關於「善說法」的說明,如〈攝異門分〉卷83曾說,善說法者:道理所攝故,任持勝德故。
〈攝事分〉中卷85則解釋善說法為何不共外道:「復次善說法律、略由三種不共支故;不共外道,墮善說數。一者、宣說真實究竟解脫故。二者、宣說即彼方便故。三者、宣說即彼自內所證故。」
卷87則比較善說與惡說之別:「由二因緣,善說法律,名為發起大果大利。惡說法律,即為唐捐。一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一切眾苦(謂三種苦性)永離可得。二者、一切諸結(謂下上分結)永斷可得。於惡說法毘奈耶中,如是二事、皆不可得。」
卷88中還將善、惡說法宿住隨念的差別詳細解釋。這些都可配合此處理解。
總之,如來的教導,具足如下所說的四種相貌,能將法說得很圓滿,令聽者初聞時即生歡喜(初善)、中間隨學也很容易(中善)、最後能達到圓滿的結果(後善)。
辰二、列釋4 巳一、能趣寂靜
第二科列釋,列舉解釋正教必定具備的四種相,分四科;第一科能趣寂靜,佛所說的聖教法能令行者趣向寂靜的涅槃。
一、能趣寂靜,能令證得有餘依涅槃界故。
一、佛開示的四聖諦、十二緣起等戒定慧之法,若行者依教奉行,則能趣向寂靜,證得有餘依涅槃界。雖然所依止的果報仍在,但內心已斷除煩惱,是寂靜無染的,因此將來不會再有生死的苦果,名為有餘依涅槃。這是聖教所具的第一種功德相。
巳二、能般涅槃
第二科能般涅槃,指入無餘依涅槃而證得滅界。
二、能般涅槃,能令證得無餘依涅槃界故。
二、行者得到有餘依涅槃,雖無煩惱,但果報身心猶在,待一期壽命盡時,即能證入無餘依涅槃。這是聖教所具的第二種功德相。
巳三、能趣菩提
第三科能趣菩提,前面是依聲聞乘來說,第三相則是依菩薩能成就無上菩提而言。
三、能趣菩提,能令證得聲聞、獨覺、無上正等三菩提故。
三、唯有依止正法,才能成就三乘聖道圓滿覺悟的智慧,因為佛能依行者的聖道種性、善根,開示相應的法,令其證得聲聞的阿羅漢果、獨覺的辟支佛果,及佛無上正等正覺的大菩提果。這是第三種聖教的功德相。
巳四、善逝分別
第四科善逝分別,善逝是如來十號之一,而聖教則是由佛所分別、宣說的。善說法的四種相中,相較前三相是指果圓滿而言,第四相則指師圓滿來說,因說法者是清淨、圓備的,因此所說法也能很周全、完備。
四、善逝分別,最極究竟、現量所顯無上大師所開示故。
四、善逝分別,佛所分別、開示的名句文身等法,是從佛的清淨法界,平等流類而出,由於佛為最極究竟、圓滿的覺悟者,因此佛法也是究竟、現量所顯的聖教,乃至依據這無上大師所開示的正法而修,也能成就善逝的功德。
所謂「善逝」,善是好,逝是去,佛因修習正道,入於大般涅槃,到達勝善之處,故號善逝。如〈本地分‧菩薩地〉卷38說:上昇最極,永不退還;故名善逝。〈攝異門分〉卷83則說,於長夜具一切種自利利他二功德,故名善逝。
《披》最極究竟現量所顯無上大師者:永斷二障,得大菩提,是名最極究竟。出現世間宣說正法,是名現量所顯。
佛永遠斷除煩惱障及所知障二種障礙,成就無上大菩提的智慧,是名最極究竟。佛出現在世間宣說正法,是名現量所顯。
以上是論主依相應的經典說明精進,其中,將能正精進的原因、不精進的過失、精進的勝利,及精進所依的聖教,都作了一番解釋。以下為此處所詮釋的經典。
《雜中》第65頁:因緣相應第27經;累計經數490經;大正藏(34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成就十種力,得四無畏,知先佛住處,能轉梵輪,於大眾中震師子吼言: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純大苦聚滅。諸比丘!此是真實教法顯現,斷生死流,乃至其人悉善顯現。如是真實教法顯現,斷生死流,足令善男子正信出家,方便修習,不放逸住。於正法律精勤苦行,皮筋骨立,血肉枯竭,若其未得所當得者,不捨慇懃精進方便,堅固堪能。所以者何?懈怠苦住,能生種種惡不善法,當來有結熾然,增長於未來世生老病死,退其大義故。精進樂獨住者,不生種種惡不善法,當來有結熾然苦報,不於未來世增長生老病死,大義滿足,得成第一教法之場。所謂大師面前,親承說法,寂滅,涅槃,菩提正向,善逝正覺。是故比丘!當觀自利、利他,自他俱利,精勤修學。我今出家,不愚、不惑,有果、有樂,諸所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者,悉得大果、大福、大利。當如是學」!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那時、世尊無問自說的告訴諸比丘:「如來成就十力、四無所畏,知先佛所證得而安住的真理,能轉梵輪(法輪之別稱),而於大眾中震師子吼,說出緣起法:『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純大苦聚滅』。諸比丘!這是佛真實教法的顯現,能夠斷生死流轉,乃至將佛的勝善功德也都現量的顯現在這世間。」此段即是論中所說的大師圓備,也即是佛超越二乘聖者的無上功德。佛不僅有天住(四靜慮及四無色定)、梵住(四無量心定),還有聖住(〈本地分‧聲聞地〉卷34說聖住:謂空住、無願住、無相住、滅盡定住。或〈攝事分〉卷98云:四聖諦智、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四行跡、勝奢摩他毘缽舍那、四法跡等),而佛能多分安住於聖住,示現在世間,只為了宣說清淨的梵行之理,使眾生離欲。
佛說:「如是真實教法顯現,能斷除生死流,足以令善男子正信出家,進而繼續方便修習,不放逸住。乃至於正法律能精勤苦行,即使行者的皮筋骨立,血肉枯竭,若其未得所應該證得的聖道,皆會不捨慇懃的繼續精進方便,有堅固的堪能性。」由此可知,佛善巧宣說的緣起等圓備的聖教,能使原本甚深的道理變得易可悟入,此法能斷諸疑惑,是不作師拳、一切善法所依的大師現前教導的,能令行者深知唯佛法能讓自己證得自義無上圓備。因此如論中所說,若諸聰慧者,能真實的正觀六種圓備,即能發起強力的道心、勤精進而住。
接著佛再說明懈怠的過患:「為什麼?因為懈怠會造成苦住,能生種種惡不善法,令當來有結(煩惱)熾然,增長於未來世的生老病死,退失聖道廣大的義利。」好不容易來到佛門中,若是懈怠,不僅會繼續輪轉生死,還會退失已有的善法,既不能往人天善趣成就增上生,也不能有決定勝的三乘道果,而會在生死的苦海中留住,且因懈怠不對治煩惱,不僅今生有種種的惡不善法,將來果報的煩惱還會更加的興盛熾然,如此無有休止的增長生死,永遠不能安穩而住。
接著佛正說精進的勝利:「若是精進樂獨住者(身、心皆遠離等),不會生起種種惡不善法,令當來再有煩惱熾然的苦報,也不會於來生增長生老病死的苦惱,能圓滿具足涅槃的廣大義利,得以成就第一、最殊勝教法的聖處。即所謂:在大師面前,能親自稟承佛所說的教法,依教奉行,而能證得寂滅的涅槃,正向三乘菩提,乃至最終成就善逝的功德,有正等覺的智慧。」由此可知,能夠在佛前出世、親臨聖教,必也栽培了福智的資糧。
佛說:「是故比丘!應當觀察自己要得到的義利(增上生或決定勝)、及想利益其他有情的願望(為其說法,令其也得增上生及決定勝),乃至能自、他俱利,而精勤的修學。如我今出家,不再愚癡無明、不再迷惑懷疑,修行有果、不僅有增上生的善趣樂異熟果、也成就決定勝的勝義樂,諸信施凡所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者,皆悉能得大果、大福、大利。比丘們也當如是學!」如論中所說,不應空消信施,要令其他有情供養自己,都得到廣大的利益:得大果,指施主將來可因為供養而有福報,因護持行者修行,能夠往生人天的善趣;得大勝利,當來還會獲得財寶、僕從的圓滿;得大福、大榮盛,將來壽命、色、力、樂、辯才都能自圓滿;乃至有大修廣,如長時間的跟隨聖人修學聖道,能有廣大的修行等。修行人想到這些,應該要精勤的修學佛法。
佛說完此經後,諸比丘聞佛所說,都很法喜而能依教奉行。
寅八、生處等3 卯一、能生聖處2 辰一、出四圓滿4 巳一、標
第八科生處等,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三個別頌(觸為緣等)中,最末句的「生處等為後」,說明出生的處所等,分三科;第一科能生聖處,能生到有聖人(佛)之處,又分二科,第一科出四圓滿,說出需具四種圓滿,才能生到聖人(佛)之處,又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要義。
復次,具四圓滿,能生聖處。若隨有一成此圓滿,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正修行時,名曰善來、善出家者。
其次,具足四種圓滿,能夠生到有聖人之處(生在佛世)。若隨有任一人,能成就這些圓滿,而在佛說的法與律中作正確修行時,則稱作善來、善出家者。
巳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四種圓滿?
什麼名為四種圓滿?
巳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四種。
一、增上意樂圓滿,二、根圓滿,三、智圓滿,四、即於聖處有佛出世得值圓滿。
善來、善出家者要有這四種圓滿,包括:增上意樂圓滿、根圓滿、智圓滿、在有佛出世時得到圓滿。因此這類人不會感歎:「佛出世時我沈淪,佛滅度後我出生」,能夠親自見佛聞法。
巳四、釋4 午一、增上意樂圓滿
第四科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增上意樂圓滿,說明增上意樂圓滿。
增上意樂圓滿者,謂如有一,於般涅槃極淨修治增上意樂,方乃出家,非為債主及諸怖畏之所逼迫,乃至廣說。當知如是而出家者名善出家,生於聖處。
增上意樂圓滿方面,指如有一類人出家的動機是圓滿的,對於證入涅槃一事能非常用功,可以清淨、精進想修行對治內心煩惱的增上意樂(願力),令出家的動機正確,才會出家,而不是因為想躲避債主(古印度出家可免受國家刑罰,因此若有人欠債無力償還,可能會來出家),或被其他的怖畏所逼迫,如被國王勒令、或受盜賊威逼等,才不得已出家,乃至廣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3所說。應當了知,如果是增上意樂圓滿者,是為了追求聖道而出家,因此這類行者名為善出家,能生於有聖道、有正法之處。
三乘行者出家的正確方向,應該都是以涅槃為首,只是二乘涅槃與大乘涅槃的程度淺深不同,約大乘佛法來說,是成就佛的無住大般涅槃,而二乘聲聞則以滅盡生死為涅槃,如有餘依或無餘依涅槃,總之,對於自己要成佛、或辟支弗、又或是阿羅漢的目標,能非常確定,是知道出家要作什麼,有意願修治煩惱的增上意樂,才來出家的。
《披》乃至廣說者:謂或為王之所逼錄,或為彊賊之所逼錄,或為債主之所逼錄,或由怖畏之所逼迫,或畏不活而求出家,是名廣說應知。
文中「乃至廣說」方面:不是真心想修行而出家者,是指或為國王、盜賊、債主、或其餘怖畏之所逼迫,又或是畏懼自己無謀生能力、不能活命而求出家,是名廣說應可了知。義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3的「意樂損害」及〈決擇‧聲聞地〉卷68的「意樂障」所說。
許多人出家的動機不同。如果沒有殊勝的目標來出家,即不能說是增上意樂圓滿,因為這種人根本沒有想到聖處的心,又豈會生於聖處、轉凡成聖?更別說恐有虛受信施罪!但卷53也說,動機與思想是可以改正的,一旦透過佛法的熏習使令心念轉變,而願意隨學清淨的梵行,這樣的人則不能稱為意樂損害。
午二、根圓滿2 未一、舉種類
第二科根圓滿,具足根圓滿才能生聖處,分二科;第一科舉種類,說明它的種類。
根圓滿者,謂如有一,眼耳無闕,非半擇迦,不闕支分。
根圓滿方面,此指男眾為例,但其實也通於男女眾。如有一類修行人,眼根、耳根沒有闕失,六根都具足,也不是男根有損害的半擇迦(半擇迦有全分、一分、有損害等多種,詳如卷53的「男形損害」所說),手腳等支分都沒有闕減,才名為根圓滿。要六根圓滿才能夠出家。因此身根若有缺損,不是正常的男人或女人,都不可以出家。
如〈決擇‧三摩呬多地〉卷63的「所依障」中說:「謂或盲聾、或扇搋迦、或半擇迦、或為疥癩禿攣躄等種種惡疾逼切其身。」這類人都不應出家受具足戒。
未二、釋堪能
第二科釋堪能,解釋堪能性,為什麼佛要這樣規定?有時身有殘疾的人來到寺廟裡詢問,為何只有六根正常才能出家?佛不是慈悲為懷嗎?此處即有答案。
由得如是根無闕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堪任出家,說正法時堪能聽受。
由於六根沒有缺少,在佛的法與律中才有堪能性出家學習,而於善知識宣說正法時,有能力聽聞領受,如此才能修學聖道、消受信施,因此也是出於慈悲而設的限制。
午三、智圓滿2 未一、舉種類
第三科智圓滿,決斷曰智,簡擇曰慧;知世諦者名智,照第一義者說為慧,因此智圓滿是指意根無障礙,能信受正法,堪修梵行而言,分二科;第一科舉種類,舉出它的種類。
智圓滿者,謂如有一,性不愚戇,無有下品愚癡障故;亦不瘖瘂,無有中品愚癡障故;非手代言,無有上品愚癡障故。
智圓滿方面,是指意根要圓滿,才能成就聖道、生到聖處。例如有一類想要修行的人,生性不愚癡,沒有下品的愚癡障故,意根能領受語言文字及佛法;也不瘖瘂,沒有中品愚癡障故;不是無法理解言語,而以比手畫腳來表示,沒有上品的愚癡障故。這些都是學習佛法的障礙。
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5說:謂聰、念、覺皆悉圓滿。根不闇鈍、根不頑愚,亦不瘖瘂,非手代言,有力能了善說、惡說所有法義,具足成就俱生覺慧,具足成就加行覺慧。
或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9說:異熟障者,謂若生處,聖道依彼不生不長,於是生處異熟果生。或有生處,聖道依彼雖得生長,而於其中異熟果生,聾騃愚鈍,盲瞽瘖瘂,以手代言,無有力能解了善說、惡說法義。是名異熟障。
未二、釋有能
第二科釋有能,解釋有堪能性學習佛法。
離三種智愚癡障故,有力能解善說、惡說所有法義。
能夠遠離上品、中品、下品三種智慧的障礙,有力量、有堪能性可理解佛的善說、外道的惡說等所有法義,能分辨聖教中能詮的法、所詮的義,才能於佛法中善出家。
午四、值佛圓滿
第四科值佛圓滿,值遇有佛出世的圓滿。
即於聖處有佛出世得值圓滿者,謂如今時,有薄伽梵釋迦牟尼出現於世,是為如來應正等覺,乃至廣說。若廣解釋,應知如前攝異門分。
第四種圓滿,即指生於聖處,有佛出世且得以值遇的圓滿,譬如當時,距今約兩千五百多年前,有薄伽梵釋迦牟尼佛出現在世間,能為眾生宣說正法,令眾生出離三界乃至證得無上菩提。由於佛具足諸多的功德,依此又名如來、應、正等覺等,乃至廣說還能以如來十號闡明其德。若詳細解釋,應知如前〈攝異門分〉卷83中說,薄伽梵者:坦然安坐妙菩提座,任運摧滅一切魔軍大勢力故。
總之,有佛出世,才會有佛法,當然若能值遇佛世、親臨教授是最好,而現在佛法依然存在,若能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也可說有佛出現於世,能得值圓滿。
《披》乃至廣說等者:謂如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陀、薄伽梵,是名廣說。攝異門分別釋其相應知。(陵本八十三卷十八頁6333)
論中的「乃至廣說」等方面,是除了前面所說的「如來、應、正等覺」外,又如: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陀、薄伽梵等,名為廣說。
如〈攝異門分〉卷83,2505頁的分別解釋,其中相貌應可了知。又〈本地分‧菩薩地〉卷38中,也曾說明如來的十種功德名號,或配合《佛說十號經》,來與此處對照理解。
一、如來:言無虛妄名如來,如〈本地分‧菩薩地〉卷49云:「所言所說所宣,一切如實,皆無虛妄;故名如來」,《金剛經》則說:「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其中尚有多種解釋,但要略而言,如是不變義、是第一義諦、是空,來則有來去、緣起之義。
二、應:即是應供,由於如來斷盡一切煩惱,智德圓滿,已得一切所應得義(已成就應該得的無住涅槃),應作世間無上福田。因此世間人如果供養佛,能得到本卷前面所說的大勝利、大榮盛、大福報。
三、正等覺(亦名正遍知):指能如諸法勝義,即我、法二空真如而覺悟諸法。有的經典或以等正覺尊稱佛。玅境長老有時開示,正覺是表示他成就圓滿的根本智,等覺則是表示圓滿的後得智。或者說佛成就圓滿的一切智智、一切種智、道種智。因此也可說正等覺是以智慧來形容佛的功德。
四、明行圓滿:又稱明行足,明謂天眼、宿命、漏盡三明,行如經說止觀二品(或廣說身語意三行能密護根門、正命清淨等),皆極善圓滿。
五、善逝:上昇最極究竟的境界,永不退還,故名善逝。指佛在生死長夜中具一切種自利利他之行,功德已達究竟,所作已辦故。
六、世間解:佛能善知一切種有情世間及器世間,通達一切品類的染淨相,了知世間滅及出世間之道。
七、無上士調御丈夫:
1、無上:如諸法中,涅槃無上;在一切眾生中,佛亦無上,因為其智無人能超過或與之齊等。
2、調御丈夫:佛於現在的生命體中,不僅具足長壽久住、妙色端嚴、智慧猛利等七義,能善調馭自己而成就無住涅槃,也善知最勝調治內心的方便,能多分調御無量丈夫(修行者),使往涅槃,因此無論自利或利他方面,都是一切世間最圓滿的大丈夫。
八、天人師:如卷83所說,佛具實眼、實智、實義、實法四德,有能力正確示導天、人等眾,令其解甚深義、勤修正行,乃至出離一切眾苦,故名天人師。
九、佛:〈攝異門分〉卷83說,謂畢竟斷一切煩惱并諸習氣,現等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十、薄伽梵:坦然安坐妙菩提座,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故。
以上是本論所說的如來十號,除此之外,經中有時也以「世尊」敬稱佛,因為佛具備眾德而為世人所尊重恭敬。有時諸經論中亦有將「無上士、調御丈夫」分別說者,或將「世間解、無上士」合為一號,又或將「佛、世尊」合為一號等諸說。
另在〈攝異門分〉卷83中說,應正等覺,是別句,永解脫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故。於其別中略有二種,所謂共德及不共德。於共德中,且說解脫諸煩惱障及所知障。自餘明行圓滿等句,是不共德。
宣說正法趣寂靜等,廣說如前。
此段仍攝屬於第四種圓滿:由於有佛出世,又宣說了許多正法,使令行者能夠趣向寂靜的涅槃,詳細內容如前所說,以下《披尋記》也有解釋。
《披》廣說如前者:謂如前說:由四種相,應知世尊所說聖教名善說法。一、能趣寂靜,二、能般涅槃,三、能趣菩提,四、善逝分別。是名廣說應知。
如前所說:由四種相,應知世尊所說聖教名善說法。
一、能趣寂靜:能令行者達到有餘依涅槃的境界。
二、能般涅槃:能令行者證入無餘依涅槃。
三、能趣菩提:能令行者趣向三乘菩提。
四、善逝分別:佛對於法的分別、開示,能令行者達到最究竟、最圓滿的處所。
以上是名「等」字的廣說應知,這是從不同的角度說明,佛所說的正法能讓行者達到究竟、圓滿的境地。
辰二、略攝二種2 巳一、名為善來善得出家
第二科略攝二種,將上述四種圓滿,要略攝受、歸納成二種,分二科;第一科名為善來善得出家,前說具足四種圓滿,能生聖處,可於佛善說的法與律中正修行,因此略說為善來、善得出家。
當知此中,生聖處故,名為善來、善得出家。
應當知道此處文中,行者有這四種圓滿的條件,能夠生到有聖人之處(生在佛世),名為善來、也名善得出家,因為能很圓滿的來修學佛法、出家行道。
其中,善來,除了為印度比丘,歡迎來人之辭,表示「其來正好」的致意或讚歎之意(如〈本地分‧菩薩地〉卷44中說:菩薩於是一切劣等勝品諸有情類,若見彼時,先意慰問,讚言善來,無倒安處,能正隨力攝以財法)。另外,也是十種得戒緣之一,佛陀對來人稱「善來比丘」時,彼人即為沙門,具備剃髮與著袈裟之相,乃至該比丘即得具足戒,此謂「善來得」 ,是特限世尊一人特授的作法。這是由於彼人的願力與佛陀的本願力、威神力所致,佛在世時,依此法而得戒的比丘人數,有一千三百四十一人之多。如《增一阿含經》卷15說:「諸佛常法,若稱善來比丘,便成沙門,是時世尊告迦葉曰:『善來比丘!此法微妙,善修梵行。』是時迦葉及五百弟子所著衣裳盡變作袈裟,頭髮自落。」
巳二、名善獲得具足人身
第二科名善獲得具足人身,名為圓滿獲得具足的人身果報。
根無闕故,不愚戇故,不瘖瘂故,亦不以手代其言故,名善獲得具足人身。
六根沒有缺少、不會愚癡頑戇、既不瘖瘂、也沒有以手代其言。沒有下、中、上品的愚癡障礙智慧的生起,名善獲得具足人身。此是指所得圓滿的人身果報而言。
以上「能生聖處」相應的經典,如下所示。
《雜中》第68頁:因緣相應第28經;累計經數491經;大正藏(34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善來比丘,善出家,善得己利,曠世時時得生聖處。諸根具足,不愚不癡,不須手語,好說、惡說堪能解義。我今於此世作佛,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說法:寂滅,涅槃,菩提正向,善逝等正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諸比丘!難得之處已得,生於聖處,諸根具足,乃至純大苦聚集,純大苦滅。是故比丘!當如是學,自利,利他,自他俱利。如是出家,不愚不癡,有果、有樂,有樂果報,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者,悉得大果、大福、大利。是故比丘當如是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那時、佛告訴諸比丘:「欲求出家等善來比丘,之所以能善得出家,進而善巧的成就自己的義利,乃至曠世(從久遠的無量劫以來)時時的得生聖處。是因為六根等諸根具足,不愚不癡,無以手代言等障礙,(且能生到有正法之處)而對於佛法及外道等善、惡之法,有堪能力理解其義。」因此如來即觀其根,因緣具足、應可度者,即喚言善來比丘。這一段包含論中所說的四種圓滿:增上意樂圓滿、根圓滿、智圓滿、有佛出世得值圓滿。而以下所說,也多有相關。
「我現在於此世間作佛,已成就了如來、應、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等(乃至十力、四無所畏)諸多的功德,又能夠說法,且所說之法能使行者證入寂滅的有餘依涅槃,壽盡時證入無餘依涅槃,又能正確趣向於三乘的菩提,最終能成就善逝等正覺,令行者得到究竟、最圓滿的境界,平等的覺悟諸法實相,而能善逝分別生死輪轉與涅槃還滅等緣起道理:『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純大苦聚集(順生死流);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逆生死流)。』」
「諸比丘,難得的聖處已經得到,既能生於有聖人、有佛法之處,又能六根具足,並且能夠來出家修學,乃至能令此純大苦聚集,轉變成純大苦滅。」現在雖然有生死的苦果,但是若能依教奉行、勤修聖道,即能將苦果滅除。
「因此比丘!應該這樣精進學習,以成就自己的義利,或利益他人,乃至令自己及他人都得到利益。如是出家,不是愚癡之人,能得到修學所成的增上生及決定勝之果、也能獲得世俗及勝義的安樂,既有快樂的人天樂果報也有殊勝的出世間果。若有人來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者,也都會得到往生善趣的大果報、壽命色力等圓滿的大榮盛、財寶僕從的大勝利。所以比丘應該如是精進的修學。」這段可配合本卷前文「精進」中的「正顯勝利」來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本經不僅說到四種圓滿,還與論文前面的內容有所連繫。
卯二、觀察流轉2 辰一、有疑惑2 巳一、標列其因
第二科觀察流轉,觀察有情的生死流轉,分二科;第一科有疑惑,說明有疑惑的情形,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其因,為何有人對佛所說的緣起等法有懷疑迷惑,以下標列出其中原因。
復次,其於緣生諸行流轉修觀行者,略有二種作猶豫法。云何為二?一者、承習說無因論,二者、承習說惡因論。
其次,在緣生諸行流轉當中,修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等止觀的行者,要略來說有二種作猶豫法。若有這類錯誤的思想,會有懷疑猶豫,是哪二種?
一、承習說無因論:認為一切法是無因而有的,能障礙通達緣起。
二、承習說惡因論:錯誤執著自作自受,或他作他受。如〈攝事分〉卷89所說,自作自受,自是指宿因,有惡因論的人認為自己現在所得的果報,完全都應歸咎於自己過去生所造,不承認現法的功德,所以這一生不必努力改善,因為努力也是徒勞,這即是有自作自受的惡因論;此外,執著他作他受者則認為自己的果報不是我造的,是上帝或天帝給我的,例如,上帝一定有他的原因才使我的眼瞎、耳聾。總之,這些都是不平等因論,包括宿命論,或是有另外一個上帝在指使的他作他受等,或二者合起來,執著自他俱作,而無緣起正見,也屬惡因論。事實上自他都不可得,如果這樣執著,即成邪見。
巳二、別釋其相2 午一、承習說無因論
第二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執此二種錯誤思想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承習說無因論,說明承習說無因論者有懷疑猶豫的相貌。
此中承習無因論者,觀一切種皆無所因,便生疑惑:云何諸法無因而轉?
其中若持不正見,而承受熏習了無因論的有情,觀見一切種類的法都沒有原因即有,因此產生疑惑:為何五蘊等諸法沒有原因而能生起,如我及器世間等真的都是無因而有的嗎?這是由於不能知道真實的緣起道理,於是自己心中生起疑惑、懷疑。
午二、承習說惡因論
第二科承習說惡因論,說明承習說惡因論者有懷疑猶豫的相貌。
其有承習惡因論者,亦生疑惑:云何由彼不相似因、不稱理因,有諸法轉?
或有承受熏習惡因論的有情,內心也會生起懷疑迷惑:為何由彼彼不相似因、不稱合理因,而有諸法生起?如上帝本不是眾生成為人身果報的原因,是不相似因,是惡因論不合道理,於是會疑惑:為什麼他作的,我要來承受?他作我受,因與果不相稱,於此而生懷疑。其實有智慧的外道,也會對自己的宗教有些疑惑,只是不敢說,因為沒有人敢說,大家都假裝很懂。或有些宗教說不可以懷疑,只有耶穌才能救贖你,但這是有條件的,即是信者才能得救等等。總之,不相似因、不稱理因,會令有些人生起懷疑。
辰二、無疑惑2 巳一、標能正觀
第二科無疑惑,若是佛教徒則不會有這種疑惑,分二科;第一科標能正觀,標出能正確觀察。
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二種非真實論,正觀流轉,由是因緣,得善決定,無有疑惑,內證真實。
若有多聞的諸聖弟子,遠離二種非真實論,即遠離惡因論、無因論,能正確的觀察生死的流轉,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等雜染,由於這樣的因緣,能夠得到圓滿善巧的決定,沒有懷疑迷惑,內心可以證得諸法實相,得見無我、無我所的真理。
巳二、料簡異類
第二科料簡異類,思惟簡別上面所說異於外道的多聞諸聖弟子,包括凡夫與聖者。
若於是處說有多聞諸聖弟子,當知此中是諸異生;若於是處唯說有其諸聖弟子,當知此中說已見諦。
或在某些經典處說有多聞諸聖弟子,應當知道這是指諸異生(凡夫),由於學習聖法有多聞,也稱作聖弟子,仍在聞思的階段,未得無漏的聖道;或有的經典處,唯說有其諸聖弟子,應當知道諸聖弟子是說已經見到四諦真理、諸法實相,已經證得聖果的聖人,如初果以上的聖人已見諦。
由此可知,這裡諸聖弟子範圍較廣,涵蓋了學習佛法的多聞凡夫弟子,以及證果的聖弟子。
以上相應經典,如下所示。
《雜中》第69頁:因緣相應第29經;累計經數492經;大正藏(35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多聞聖弟子,不作是念:何所有故此有?何所起故此起?何所無故此無?何所滅故此滅?然彼多聞聖弟子,知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是佛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的開示。佛告訴諸比丘們說:多聞聖弟子,雖然還是凡夫的聖弟子,但是也沒有疑惑,不會像外道修觀行的人,還會懷疑:「何所有故此有?何所起故此起?」這是從順生死流的方面來思考,例如這樣想:世間是無因而有的嗎?是其他外力創造的嗎?是自作自受、他作他受嗎?還是自他共作的?…等,乃至也有逆生死流的懷疑:「何所無故此無?何所滅故此滅?」然而多聞聖弟子沒有這些懷疑,能知道正確因果道理:「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為什麼有現在的果,因為有相應的煩惱,及曾造作這種業,於是有這種果,所以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是非常正確的因果觀。有如是因、即有如是果,但因與果只是相似、互相繫屬的關係;並不完全等同,因不是果,果不是因,不過因果又有關係。佛又進一步說明:「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無明是因,行是果,因為無明而有行,所以因與果有關係,可是無明是無明,行是行,因不是果,果不是因。所以還要用不同的名字來表示,十二緣起中的每一法都是這樣。生死的苦果就是這樣,如〈本地分‧思所成地〉卷16說:「於此流無斷,相似、不相似」,流動的因果觀,才是正確的。因為這是空性、是幻化的,隨時都可以改變,生命也會充滿了無限希望,假如它是真實的,則無法改變,痛苦永遠痛苦,生死的人永遠流轉,誰能轉凡成聖?正因為它本來沒有,本來不可得,只是覺悟到本來面目而已,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因此一旦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也能得滅,而通達我空、法空,不會再無謂的造業,也不會有新的苦果。
這是說明多聞聖弟子能對佛說的緣起法沒有懷疑。
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是解釋「觀察流轉」這一科相應的第29經。
下一段第三科是「有苦樂住」,沒有相應的經典,印順法師也未能考查出來,因此說「論義所依經,待考」,仍須再考查一番。
卯三、有苦樂住2 辰一、出苦住3 巳一、標
第三科有苦樂住,說明有苦樂住的有情差別,分二科;第一科出苦住,說出苦住的有情,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三種。
復次,於正法中,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猶有苦惱不安隱住。
其次,在佛的正法當中,要略而言有三種有情,雖然來到佛門中,卻仍然有苦惱,內心不能安隱而住。
巳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云何為三?
是哪三種,為什麼說有三種?
巳三、釋3 午一、第一補特伽羅2 未一、辨2 申一、舉類
第三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第一補特伽羅,說明第一種補特伽羅,唯能受持禁戒,不喜修習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又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舉類,說明這一類行者的相貌。
謂如有一,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為求涅槃,趣向涅槃,棄捨家法,趣於非家。既出家已,唯能受持所有禁戒,便喜足住,不於時時轉進修習增上心學、增上慧學。
如有一類行者,在佛說的法與律中,為了追求聖道涅槃,能趣向涅槃寂靜的境地,發出離心,棄捨世俗有煩惱的家,來佛門出家,趣入於沒有煩惱的非家。既然已經出家,卻只能受持所有的禁戒,於此生起歡喜滿足,不能時時在增上心學與增上慧學上精進修習,展轉勝進。
申二、釋相
第二科釋相,解釋第一種補特伽羅的相貌。
彼捨先時居家所有受用境界,未能隨得無上安隱證涅槃道,處在中間,猶有苦惱不安隱住。
這類行者,棄捨過去在家時,受用所有色聲香味觸男女欲樂的境界,然而又未能隨順修習禪定與慧學,證得無上、安隱的清淨涅槃道,行者處於既棄捨過去所受用諸多的世間欲樂,又尚未能獲得出世間的無上涅槃樂,既無世間樂又無勝義樂,困頓其中,因此仍有諸多憂愁煩惱,使令自己身心不能安穩住。
未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是名第一補特伽羅。
這是第一種有情,入佛門出家,卻只好樂修習戒學,不能具足戒定慧三學的圓滿,令自己身心不能安穩而住。
午二、第二補特伽羅2 未一、辨2 申一、舉類
第二科第二補特伽羅,說明第二類補特伽羅,已出家,修習戒定慧,然仍在凡夫位,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舉類,說明這一類行者的相貌。
復如有一,雖不唯於所受禁戒喜足安住,然其未能超異生地。
又如有一類行者,雖然不唯獨對於所受的禁戒生起歡喜滿足,也長時修習增上心學與增上慧學,但仍然尚未超越凡夫位。
申二、釋相
第二科釋相,解釋這類行者的相貌。
由未能超異生地故,於一切法緣藉他故,常視他面、常觀他口,何當如實知於所知、見於所見。恆於他所求聞正法教授教誡,然其自心有疑有惑,猶有苦惱不安隱住。
由於還不能超越凡夫位的緣故,行者對於一切緣起法的真實義,仍須緣藉其他善知識的教導,時常親近善知識、聽聞善知識的說法,思惟怎麼樣能夠如實了知所認知緣起諸法的緣起相,如實親見所見的緣起諸法無常苦空無我的道理。長時間在善知識的處所,勤求聽聞正法,領受戒定慧的教授與教誡,然而由於這類行者,仍在聽聞、思惟的有漏階段,尚不能親自證悟及體驗諸法實相,在自己內心會生起懷疑、迷惑,還有很多憂愁煩惱,使令自己身心不能安隱而住。
未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是名第二補特伽羅。
這類修學戒定慧的凡夫,對於諸法真實義的道理,只在聽聞、思惟有漏的階段,不是無漏的修慧,並非內自證,無法真斷煩惱,因此身心還有苦惱,不能安隱住,是屬於第二類的補特伽羅。
《披》於一切法緣藉他故者:非內自證,但隨他聞,名緣藉他。
對於佛說的一切因緣等法須緣藉他人的教導方面,行者並不是自己內心親自證得諸法實相,只是隨順其他的善知識所教,或聽聞佛的教法,名緣藉他。
午三、第三補特伽羅
第三科第三補特伽羅,第三類是有學聖者,尚未證得究竟涅槃,仍有苦惱,不能安隱而住。
復如有一,是學見跡,放逸而住,於現法中不堪證得究竟涅槃。有能攝受第二有體生起之因,有第二住,猶有苦惱不安隱住。是名第三補特伽羅。
又如有一類的行者,是已經見到聖道,證得初果以上的有學聖者,未能再精進的修學,而安住於放逸,於現在的生命體中,不能證得究竟圓滿涅槃的阿羅漢果,仍有能攝持領受生起下一期果報體的因緣。此中初果聖人雖斷分別起的煩惱,欲界俱生煩惱還未斷,如果放逸而住,還須七返人天;二果聖人如放逸住,則須一來人天,才能證阿羅漢果;三果聖人已將欲界煩惱全斷,雖不再到欲界受生,然而還會到色界、無色界天去受生。有學聖人尚未證得涅槃,都還有下一生的果報,因此身心還有苦惱。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只要在三界裡還會得到果報體,都是令身心苦惱不能安隱而住,是名第三補特伽羅。
《披》有能攝受第二有體生起之因等者:如前已說:由二因緣,當知名為有第二住。謂有愛故,為欲生起第二自體,受習其因;此自體滅,第二自體次生起故。(陵本九十二卷十五頁6965)其義應知。
有能攝受第二有體生起之因等方面:如前文〈攝事分〉卷86已說:「愛自性者,略有三種。一、後有愛,二、喜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如是三愛,略攝為二。一者、有愛,二者、境愛。…當知此中,由喜貪俱行愛故,名愛結繫;由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故,名愛鎖縶。」由此二種愛結繫與愛鎖縶因緣,應當了知行者將會有下一期果報體。因為有後有的自體愛與境界愛的緣故,為愛欲生起攝受下一期的生命自體果報,依止領受熏習「愛」,為其第二住生起之因;當此生的自體果報消滅後,第二生的果報體便順次生起。如〈攝事分〉卷92,2727頁所說,其中的義理應可了知。
辰二、翻樂住2 巳一、標三種
第二科翻樂住,反過來行者能夠真實快樂安隱而住,分二科;第一科標三種,標出三種補特伽羅。
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三異補特伽羅,有諸快樂善安隱住。
相對於還有苦惱,不能安隱而住的三種有情,也有三種不同的有情,於修習聖道時有諸多快樂,能夠善巧安穩而住,三種行者差別如下:
一、不以唯能執持淨戒而滿足,這類行者知道戒定慧三學都要修習,能正確了知解脫之道,內心安樂,屬於第一種有諸快樂善安穩而住的行者。
二、是證得初果以上的聖者,已經轉凡成聖,屬於第二種有諸快樂善安穩住的行者。
三、是修聲聞菩提成就阿羅漢果、修緣覺法成就辟支佛、發無上菩提心,成就佛果,這都是圓滿的聖者,屬於第三種有諸快樂善安隱而住的行者。
巳二、隨難釋
第二科隨難釋,隨較難理解的部分作解釋。
謂阿羅漢一向樂住。
聲聞乘的阿羅漢是圓滿聖者,是一向安樂而住。
諸阿羅漢已經具足成就六恆住法,六根觸對六境時,能善守護諸根不起煩惱及憂怖等,無喜無憂,安住在最上捨,正念正知,自知五蘊無我,一向安樂而住。
《披》復有三異補特伽羅等者:翻前三種,名有三異補特伽羅。於中阿羅漢一向樂住,唯釋後一善安隱住。
又有三異補特伽羅等方面說,前面三種還有苦惱不能安隱住的有情,相反的也有三種有諸多快樂能安隱而住的有情,名有三異補特伽羅。其中最後一種,是聲聞圓滿聖道果,一向安樂住的阿羅漢,這裡只解釋阿羅漢善安隱住。
以上,是將緣起擇攝的第三個偈頌:「觸緣、見圓滿、實、解、不愛樂、法住智、精進、生處等」,分成八科,已詳細說明。
子四、有滅等2 丑一、頌標列
第四科有滅等,說明有滅等六句的義理,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用偈頌標示列出六句。
復次,嗢柁南曰:
有滅若沙門 婆羅門受智 流轉與來往 佛順逆為後
其次,偈頌說了六段義理,包括:有滅、若沙門婆羅門、受智、流轉、來往、佛順逆。
丑二、長行釋6 寅一、有滅3 卯一、標相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偈誦內容,分六科;第一科有滅,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四個別頌(有滅等)中,第一句「有滅若沙門」的「有滅」,指初果以上有學見跡的聖人,證得無分別智後,對於寂滅的涅槃已經能夠觀見,有能力可以證得三有之滅,但還尚未真實觸證,又分三科;第一科標相,標出相貌。
諸學見跡,雖於有滅寂靜涅槃,不隨他信,內聖慧眼自能觀見,然猶未能以身觸證。
諸多見到聖道行跡的有學聖者,雖有三有滅的寂靜涅槃智慧,這樣的智慧是自己經由聞思修所得,不是單靠他人教授所得到的信,內心相應智慧眼的聖法,能如實知見諸法空相,但還不能以身觸證到涅槃高深的境界。
卯二、舉喻
第二科舉喻,舉出譬喻。
譬如有人熱渴所逼,馳詣深井,雖以肉眼現見井中離諸塵穢清冷美水,并給水器,而於此水身未觸證。
譬如有人現前身心被熱惱、口渴所逼迫,奔馳到深井旁,雖然肉眼看到井中無有雜質、清冷甘美的水,也獲得取水的器具,但還未喝到井水,譬喻身未作證。
《瑜伽論記》卷24:「諸學見迹已於見惑滅處身慧俱證,而於修惑未滅之處擇滅見之身未能證,以未斷故。如彼渴人望井見水,亦水器者,喻如越滅方法名給水器。」達師云:「見道聖人雖已慧眼證見道所斷煩惱盡處無為,亦得能修之道方便,然未得斷修所斷惑,亦未證得無為,故云猶未能也。」喻文云:「肉眼喻見道,美水喻所證無為,水器喻能修之道方便,有釋此中有謂三有,三有若滅即證涅槃,是故涅槃名為有滅,欲顯三果之人不假他緣自觀涅槃,然未作證,如彼渴人見水不飲。」
卯三、合法
第三科合法,將譬喻與法合起來說,名合法。
如是有學,雖聖慧眼現見所求後煩惱斷最極寂靜,而於此斷身未觸證。
這樣的有學,雖然有相應於聖法的慧眼,對所追求將來後有愛見煩惱斷,及最極寂靜涅槃的境界已經能現量觀見。可是對於斷除煩惱這件事,尚未精勤的修學完成,身未觸證,還沒能圓滿成辦此事。
《雜中》第70頁:因緣相應第30經;累計經數493經;大正藏經(351)
如是我聞:一時,尊者那羅,尊者茂師羅,尊者殊勝,尊者阿難,住舍衛國象耳池側。爾時、尊者那羅語尊者茂師羅言:「有異信、異欲、異聞、異行覺想、異見審諦忍,有如是正自覺知見生,所謂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耶」?尊者茂師羅言:「有異信、異欲、異聞、異行覺想、異見審諦忍,有如是正自覺知見生,所謂有生故有老死,不異生有老死,如是說有」。「尊者茂師羅!有異信、乃至異忍,得自覺知見生,所謂有滅、寂滅、涅槃耶」?尊者茂師羅答言:「有異信、乃至異忍,得自覺知見生,所謂有滅、寂滅、涅槃」。復問尊者茂師羅:「有滅則寂滅、涅槃說者,汝今便是阿羅漢諸漏盡耶」?尊者茂師羅默然不答。第二,第三問,亦默然不答。爾時、尊者殊勝語尊者茂師羅:「汝今且止,我當為汝答尊者那羅」。尊者茂師羅言:「我今且止,汝為我答」。爾時、尊者殊勝語尊者那羅:「有異信乃至異忍,得自覺知見生,所謂有滅則寂滅、涅槃」。時尊者那羅問尊者殊勝言:「有異信乃至異忍,得自覺知見生,所謂有滅則寂滅、涅槃者,汝今便是漏盡阿羅漢耶」?尊者殊勝言:「我說有滅則寂滅、涅槃,而非漏盡阿羅漢也」。尊者那羅言:「所說不同,前後相違!如尊者所說,有滅則寂滅、涅槃,而復言非漏盡阿羅漢耶」!尊者殊勝語尊者那羅言:「今當說譬,夫智者以譬得解。如曠野路邊有井,無繩、無罐得取其水。時有行人,熱渴所逼,繞井求覓,無繩、無罐,諦觀井水,如實知見而不觸身。如是我說有滅則寂滅、涅槃,而自不得漏盡阿羅漢」。爾時、尊者阿難語尊者那羅言:「彼尊者殊勝所說,汝復云何」?尊者那羅語尊者阿難言:「尊者殊勝,善說真實,知復何言」!時彼正士各各說已,從座起去。
這時,有那羅、茂師羅、殊勝、阿難四位尊者,住在舍衛國的象耳池畔。尊者那羅請問尊者茂師羅說:「有沒有一種人,對三寶特別有信心,有特別的善法欲(願),於聞法有特別的智慧,於修行覺悟有特別的如理作意,而能正確的自己覺悟知道,如實知見諸法實相。所謂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有這種決定遍智嗎?」
尊者茂師羅說:「有,確實有這種人,但這種人的信、欲、聞、行覺想、見審諦忍這種智慧比較特別,能夠如實知見諸法實相,所謂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下文說這人並沒有觸證,只是這人確實知道這件事。
尊者那羅又問:「有沒有一種特別的信、乃至特別的忍,忍是決定的智慧,能夠自己覺悟,有正確的知見,知道生死的相貌,所謂三有生滅故老死滅的道理,能夠知道有餘依涅槃寂滅的境界,或將來會證入無餘依涅槃?」
尊者茂師羅回答那羅尊者說:「有,確實有一種人已經如實的知見,沒有生死輪迴寂滅涅槃的境界,確實是如實知見。」
尊者那羅再問尊者茂師羅說:「能知見欲有、色有、無色有的果報滅,證得有餘依涅槃的寂滅,乃至壽盡以後會入無餘依涅槃。你知道有這件事,那你是不是即是阿羅漢?」尊者茂師羅,默然不答。第二,第三問也默然不答。
尊者殊勝在旁邊聽,告訴尊者茂師羅說:「你現在暫時不要作答,我可以替你回答那羅尊者的問題。」
爾時、尊者殊勝語尊者那羅:「有一種人有特別的信、欲、聞、行覺想、乃至見審諦忍,擁有這些決定的智慧,他自己能覺悟,產生如實的知見,令三有寂滅,成就有餘依涅槃,乃至將來能證入無餘依涅槃。」
時尊者那羅問尊者殊勝言:「如果這人有特別殊勝的信、欲、乃至忍,你說是不是漏盡阿羅漢?」尊者殊勝說:「我雖然能夠說得出三有寂滅、有餘依涅槃、及無餘依涅槃的相貌,可是我不是斷盡愛見煩惱的阿羅漢。」
尊者那羅說:「你們說法前後矛盾,前後相違,如尊者你說,已經知道三有的寂滅,如實知見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可是你又說你不是漏盡阿羅漢。」
尊者殊勝告訴尊者那羅說:「我說一個譬喻,有智慧的人用譬喻可以理解我的道理。雖然我知道這件事,但是我不一定證到。譬如在空曠的田野,道路的旁邊有一口井,井旁邊沒有繩子,也沒有可取水的罐。那時有熱渴逼迫路過的人,繞著這口井,想打水來喝,卻無繩無罐,但是他真實觀見這井中有水,無法舀水來喝。這是譬喻初果以上的有學聖者,像這位行者一樣,還是有三界的煩惱熱渴所逼迫,也看到涅槃,尚未精勤的修學完成聖道,不過他已經看到涅槃的境界,如實知見。所以我能夠說三有滅,則證得有餘依涅槃、乃至無餘依涅槃,這些境界我可以說得出來,但是我自己還沒斷盡煩惱,我不是阿羅漢。」
尊者阿難問尊者那羅說:「那你說說看剛剛尊者殊勝回答的,你認為如何呢?」尊者那羅回答尊者阿難說:「尊者殊勝,能夠善巧說出這一件事實。我已經知道,我沒有話說了,他確實答對了。」時彼正士各各說已,從座起去。
寅二、若沙門婆羅門2 卯一、出唯世俗
第二科若沙門婆羅門,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四個別頌(有滅等)中,第一句、第二句「有滅若沙門,婆羅門受智」的「若沙門、婆羅門」,說明勝義的沙門婆羅門,分二科;第一科出唯世俗,說明這類沙門婆羅門只是世俗的修行人,因仍在世俗有漏的境界中,還不是聖人,名世俗。
復次,有諸沙門、若婆羅門,於貪瞋癡無餘斷滅真沙門義、婆羅門義全未證得,而諸世間起沙門想、婆羅門想,彼亦自稱是真沙門、真婆羅門。世間於彼雖起是想,然彼但是世俗沙門及婆羅門,非第一義。
其次,有諸多出家修行的沙門、在家修行的婆羅門,還沒有將貪瞋癡煩惱全部斷除消滅,未證得真實第一義諦沙門、婆羅門的境界。然而世間的人從外表看,以為這是真的修行人,猜想是第一義沙門、婆羅門,這些沙門、或婆羅門自己也有增上慢,或自稱是真沙門、真婆羅門。世間人對於這類修行人,雖然想像是聖人,但只是世俗的沙門及婆羅門,因煩惱還未斷除,所以不是第一義沙門、婆羅門,不是證得聖道的沙門、婆羅門。
卯二、顯非勝義2 辰一、標不忍許
第二科顯非勝義,顯示不是勝義沙門及婆羅門,分二科;第一科標不忍許,標出不忍可不承許這類的行者是第一義沙門、婆羅門。
若第一義諸有沙門及婆羅門,皆不忍許彼為沙門及婆羅門。
若是實證第一義諸有的沙門及婆羅門,都不會忍可認同說世俗沙門是第一義沙門及婆羅門。
辰二、釋其所以2 巳一、由不實知2 午一、標列依處
第二科釋其所以,解釋不忍可的原因,分二科;第一科由不實知,由於世俗的沙門及婆羅門不如實了知緣起的道理,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依處,標示列舉依止處。
所以者何?由彼不能如實了知諸雜染法、雜染法因,亦不如實了知彼滅、趣彼滅行。
為什麼大家不承許這些世俗沙門、婆羅門是得到聖道的修行人?由於世俗沙門、婆羅門不能如實了知有漏五蘊諸雜染法、及雜染法的因是煩惱與業的造作,也不知道涅槃是寂靜清涼的境界,不知八正道是能達到涅槃寂滅煩惱的道路,因此不是勝義沙門。
午二、隨釋雜染2 未一、雜染法
第二科隨釋雜染,接著解釋雜染法及雜染因,分二科;第一科雜染法,說明雜染法。
雜染法者,謂老死支所攝眾苦及以生支。
雜染法方面,是老死支所攝種種的苦受以及生支。在緣起法中老死支所攝,包括識、名色、六入、觸、受。識是這一念的分別心,名色是色受想行識五蘊。若識與名色要再簡別,識是指阿賴耶識,名色的名指前六轉識,色身是色。六入是六根,六根接觸六境,是產生煩惱的來源,所以名六入。依六入而有觸,六根六塵一接觸,發動六識則生觸,由觸會有受,當內心產生快樂、痛苦、或不苦不樂時,樂受是壞苦,苦受是苦苦,不苦不樂受是行苦,都是苦,因此說為老死支所攝眾苦;及以生支,生支的體性也是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法,三界受生的自體都是苦,這些都是雜染法。
未二、雜染因2 申一、標列
第二科雜染因,說明雜染的原因,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二種。
雜染法因復有二種。一、愛所作,二、業所作。
雜染法因也有二種:
一、愛所作。有情由於有境界愛及自體愛,當愛煩惱造作時,能推動有情造業感得苦果。
二、業所作。業是令有情得到苦果的原因,由於有情過去造作福、非福、不動業,而招感苦果。
申二、隨釋2 酉一、愛所作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愛所作及業所作,分二科;第一科愛所作,說明愛及愛的依止處。
愛所作者,謂由緣起逆次道理,有取、愛支,若無明觸所生諸受,若無明觸及無明界所隨六處。
愛所作方面,從緣起的逆次第道理,由老死而逆推觀察,為什麼有老病死的苦惱?是因為有生;為什麼有生?是因為有有;為什麼有有?三有是業有,有是由業所造;為什麼會造業?是因為有取的煩惱,原來到三界來受生是自己想要的;為什麼想取得果報?為什麼有取的煩惱?是因為有愛,愛著,由愛推動去取得果報。愛依止於感受,因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而生起貪愛、瞋恚或愚癡等煩惱。生死輪迴的凡夫,因為有無明,不知道我空的真理,觸對境界時都覺得我在感受快樂痛苦等,因此產生貪瞋等煩惱。無明界是無明的種子,依止在眼耳鼻舌身意六處(這是二乘的說法),當六處緣觸生受,即會有愛取煩惱生起。
無明觸所生諸受,以及無明界所隨六處,都是果報的苦果。以這一生的苦果為依止處,又會有煩惱的運作,而推動業的造作,引發將來生老死的苦惱。
酉二、業所作
第二科業所作,說明業所作。
業所作者,謂由緣起逆次道理,名色、識、行,及即於彼不如實知。
思惟業所作,由思惟緣起逆次第的道理,了知五蘊名色的生起,是依果報的阿賴耶識而生,果報的阿賴耶識是由前生所作福、非福、不動業所招感,若於此由業感果不如實了知,則六根觸對六境時,生起煩惱法而造業感果引發生死雜染。這是引發生死雜染法的第二種原因。
以上是逆次第思惟十二緣起的道理,分成愛所作、業所作二段,無明、行、識、名色是業所作;六處,乃至愛取有產生生老死,是愛所作。
巳二、由無實智
第二科由無實智,說明世俗的沙門、婆羅門無法有如此深細智慧能了知諸法實相。
如法住智尚未能了,況當如彼諦現觀時能遍了知,或如修道未遍了知如無學地,未能超越。
雖然語言文字的佛法,是世俗有漏的法住智,但能令行者趣向於無漏的涅槃智。這些世俗沙門、婆羅門沒有得到法住智,尚不能了解佛法中生死流轉、還滅的四聖諦,更何況能如初果以上聖者於諦現觀時能周遍了知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的真實義,何況或如未遍了知涅槃的修道位行者乃至無學地阿羅漢究竟了知涅槃;因此行者若沒有法住智,即不能超越生死雜染法的苦果,及超越引發雜染法的愛所作及業所作。
行者若不了解佛法中的四聖諦,對修證的事完全不了解,更別談真修實證,不可能證得聖道。若連見道位都還沒得到,不可能進入修道位,更遑論如阿羅漢一樣完全了知,當然不能超越生死的苦惱。
這一段文主要說明行者若連佛法的道理都不能了解,何況能證得聖道?由於不能深入經藏,不知如何修毗鉢舍那,更不可能證得真實的智慧。
《披》如法住智尚未能了等者:謂彼沙門及婆羅門,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未得法住智故,未能了知諸雜染法,乃至趣彼滅行。由是此說:如法住智尚未能了,何況如彼諦現觀時得真實智,能遍了知;何況修道如無學地究竟現觀,能遍了知。是故於雜染法及雜染因未能超越。
世俗出家的沙門、及在家的修行人,對於佛所說的法與律不肯研究,還沒有成就正確了解佛法的法住智,不能了知什麼是雜染法、及引發雜染法的原因,乃至趣向滅除雜染法的方法。因此,此處文中說,如果沒有法住智,尚且不知佛法,怎麼能夠如初果聖人證得四諦現觀時,證得真實的智慧,能遍了知三界五蘊諸行無常苦空無我的真實義;更何況修道證得無學阿羅漢果的究竟現觀,能周遍了知清淨涅槃。因此未能超越雜染法及雜染法的因。修行人若連語言文字的佛法都不懂,不可能超越雜染法、及引發雜染法的愛所作及業所作。
這一段是訶斥不學習佛法的修行人,連文字的佛法尚未了解,更別說觸證,決不可能證得聖道!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較多,從31到36經,有些是重複的。首先是31經。
《雜中》第72頁:因緣相應第31經;累計經數494經;大正藏(35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諸沙門、婆羅門,於法不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不如實知,彼非沙門、沙門數,非婆羅門、婆羅門數;彼亦非沙門義、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云何法不如實知?云何法集不如實知?云何法滅不如實知?云何法滅道跡不如實知?謂於老死法不如實知,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不如實知。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不如實知,六入處集、六入處滅、六入處滅道跡不如實知。如是諸法不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不如實知。若諸沙門、婆羅門,於法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沙門之沙門數,婆羅門之婆羅門數,彼以沙門義、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何等法如實知?何等法集、法滅、法滅道跡如實知?謂老死法如實知,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如實知。如是生……。有…… 。取……。愛……。受……。觸……。六入處如實知,六入處集、六入處滅、六入處滅道跡如實知。如是諸法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如實知」。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訴眾比丘說:「假如那些沙門、婆羅門,對於緣起法不能如實了知,不知道生死雜染法生起的原因,對於法的集起、法的息滅,生死的緣起法、寂滅涅槃的道理;法息滅的道跡,八正道,也都不能如實知道,那麼他就不能算是修行人。雖身為沙門、婆羅門,沒有證得聖道,不是聖道沙門、不是聖道婆羅門、不屬於第一義的沙門、婆羅門。不能見到法的實相,不能成就諦現觀。不能自己作證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不能夠證得阿羅漢果的。
為何說這類的沙門、婆羅門對於法不如實知?法的集起不如實知?法的息滅不如實知?法息滅的方法(道跡)不如實知?是因為對於老死法不如實知,老死的集起,老死的息滅,老死息滅的方法(道跡)不如實知;對老病死,色受想行識諸行等法,並不了知皆是苦。不知道老病苦來自於集(愛等煩惱)。對老死滅,寂滅涅槃的境界,老死滅道跡的八正道,不能如實了知。同樣的,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不如實知,六入處集、六入處滅、六入處滅道跡也不如實知。像這樣往前思惟到六入處,都不知道四聖諦的道理。
由於對諸法不如實知,於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也不如實知。關於生死苦是從愛所作,前面論文說行者對諸法,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不如實知,即不能成就真實智,不是勝義沙門、婆羅門。
相反的,若諸沙門或婆羅門,對於緣起法如實的了知,這生死雜染法,法集、法滅、法滅道跡皆如實了知,即是真的沙門、婆羅門。這些是沙門中的一份子,出家裡的真實沙門,婆羅門裡的真實婆羅門,是成就了第一義沙門的境界、第一義的婆羅門,見到法的實相,在現世中自己知道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再生的因已滅盡,清淨的梵行已建立,所應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受生死輪迴的果報,已經成就阿羅漢果。他們知道哪些法已如實知?哪些是法集、法滅、法滅道跡如實知?由逆觀緣起,對於老死法如實知,老死的集起、老死的息滅、老死息滅的道跡如實知。如此對於生法如實知,生集、生滅、生滅道跡如實知。對於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如實知,乃至對於六入處的集起、六入處的息滅、六入處息滅的道跡也如實知。同樣的對於諸法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也如實知。也就是聖道的沙門有法住智及涅槃智,依法住智證得涅槃智。對生死的雜染法、雜染法因,都如實了知,雜染法滅、雜染法滅道跡如實了知。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梵語婆羅門,華言淨行。或在家,或出家,世世相承,以道學為業,自稱是梵天苗裔,守道居貞,潔白其操,故謂之淨行。本〈本地分‧聲聞地〉卷29說,有三種婆羅門:
一、種性婆羅門,謂生在婆羅門家。
二、名想婆羅門,謂假名為婆羅門者。
三、正行婆羅門,謂能驅擯惡不善法者,又名第一義婆羅門。
《雜中》第73頁:因緣相應第32經;累計經數495經;大正藏(35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法不如實知,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不如實知,當知是沙門、婆羅門,非沙門之沙門數,非婆羅門之婆羅門數;彼亦非沙門義,非婆羅門義,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何等法不如實知?何等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不如實知?謂六入處法不如實知,六入處集、六入處滅、六入處滅道跡不如實知,而於觸如實知者,無有是處;觸集、觸滅、觸滅道跡如實知者,無有是處。如是受、愛、取、有、生、老死如實知者,無有是處。若沙門、婆羅門,於六入處如實知,六入處集、六入處滅、六入處滅道跡如實知者,於觸如實知,斯有是處。如是受、愛、取、有、生、老死如實知者,斯有是處」。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沙門、婆羅門,於法不如實知,於法集、法滅、法滅道跡不如實知,應當了知這樣的沙門、婆羅門,既不是沙門的一份子,也不是婆羅門的一份子;他們也不了解身為沙門修行的目標或婆羅門修道的目標,不能在現世中自己成就作證:我下一生的因緣已經滅盡,清淨的梵行已經建立,所應辦的事已辦,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後身,不再有往後輪迴的果報。」
「如何說是不如實了知法?如何說是不如實了知法的集起、法的息滅、法息滅的方法?是指對六入處法不能如實了知,對六入處的原因、六入處的息滅、六入處息滅的方法不能如實了知,然而對於觸卻能如實了知,那是不可能的事;對觸的集起、觸的息滅、觸息滅的方法能如實了知,也是不可能的事。如是若對於受、愛、取、有、生、老死如實了知,也是不可能的事。」這段經文與前段經文不同之處,是從六入處開始思惟。順十二緣起推知,同樣的若對受、愛、取、有、生、老死能如實了知的話,也沒有這種道理。前經是逆觀緣起,此經是順觀緣起。
「若是沙門、婆羅門,於六入處如實了知,對六入處的原因、六入處的息滅、六入處息滅的方法也都如實了知,才可說行者對於觸也能如實了知,符合正理。同樣的說行者對於受、愛、取、有、生、老死能如實了知,才符合正理。」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上》第74頁:因緣相應第33經;累計經數496經;大正藏(35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諸沙門、婆羅門,於六入處不如實知,而欲超度觸者,無有是處;觸集、觸滅、觸滅道跡超度者,無有是處。如是超度受、愛、取、有、生、老死者,無有是處;超度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者,無有是處。若沙門、婆羅門,於六入處如實知,六入處集、六入處滅、六入處滅道跡如實知,而超度觸者,斯有是處。如是超度受、愛、取、有、生、老死者,斯有是處;乃至超度老死滅道跡者,斯有是處」。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世尊告諸比丘:內容如上一部經所說。差別處在於:「若諸沙門、婆羅門,對於六入處不能如實了知,而想要超越覺觸,那是不可能的事;想要超越觸的原因、觸的息滅、觸息滅的方法,也是不可能的事。如是同樣的,想要超越受、愛、取、有、生、老死,也是不可能的事;乃至想要超越老死的原因、老死的息滅、老死息滅的方法,也是不可能的事。若沙門、婆羅門,於六入處能如實了知,對六入處的原因、六入處的息滅、六入處息滅的方法也都如實了知,那麼想要超越覺觸,才有可能。同樣的想要超越受、愛、取、有、生、老死,才有可能;乃至想要超越老死息滅的方法,才有可能。」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部經也是從六入處思惟。對六入處如果不能如實了知,想要超越無明相應觸,是沒有這種道理的。
《雜上》第74頁:因緣相應第34~36經;累計經數497~499經;大正藏()經
如老死乃至六入處三經,如是老死乃至行三經,亦如是說。
如同前面第31、32、33三經從老死逆觀思惟至六入處,如是從老死往上思惟乃至行支,是後三經,與前三經內容相同,只是逆觀的範圍擴大。
前面三部經思惟到六入處,即是本論解釋的「愛所作」,後面第34、35、36三經進一步往上思惟至行支,即為本論所說的「業所作」。雜染法的因一部分是愛所作,一部分是業所作,這樣思惟,以法住智了解緣起的道理,才能證得涅槃智。
寅三、受智2 卯一、略標列
第三科受智,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四個別頌(有滅等)中,第二句「婆羅門受智」的「受智」,說明聖人一切時明相應觸所生受的智慧,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示列舉出二種明觸生法。
復次,略由二種明觸生法,於其緣生一切行中,依四諦理趣入現觀。云何為二?一、由領納所緣為性明觸生受,二、由簡擇所緣為性明觸生慧。
其次,要略來說已斷無明的聖者有二種明觸生法,於觸對一切緣生境界時,有佛法光明的智慧,通達色受想行識是無常、苦、空、無我的道理,能依止四諦十六行相的觀行,趣向證入空性相應的現觀。是哪二種?
一、由領納所緣為性明觸生受。聖者觸對境界時也會有感受,由於心中已有空性相應的智慧,當六根接觸六塵領納境界時,於一切受皆如實了知是無我、無我所的,不會生起迷惑與煩惱顛倒,一切時是明觸所生受。
二、由簡擇所緣為性明觸生慧。在觸對境界之前,聖人內心先有如理作意,能簡別決擇一切所緣境皆是如幻如化、不可得、是無我、無我所的,由此簡擇所緣而生的智慧,稱為明觸所生慧。
明觸生法有慧、有受,《瑜伽論記》卷24景法師說:此段論文說明四十四明受,以及四十四明智,不同小論(俱舍論或婆沙論)唯說四十四智。
卯二、釋差別2 辰一、明建立2 巳一、出依諦
第二科釋差別,解釋其中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明建立,說明建立四十四事,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依諦,指出依止四聖諦建立四十四事。
當知此中,於十一支安立四諦,依此一一支諦建立四十四事。
應當知道這當中,逆緣起思惟老死乃至行支,在這十一支當中每支都安立苦集滅道四聖諦的道理,依此一一支的四諦,建立四十四種事,會有四十四種智慧。
為何無明支不安立四諦道理?因為無明只是行支的因,不是哪一法的果;其餘諸支,皆為前支的果,後支的因,與前後支都有因果關係,除無明外,由於無明沒有前支為因,不安立四諦道理。只要思惟通達了十一支的四諦道理,有明,無明便消失,故僅於十一支安立四諦道理即可。
巳二、辨二事2 午一、受事差別
第二科辨二事,分別二種事,分二科;第一科受事差別,說明依明觸所生受有四十四種受事差別。
即依明觸所生諸受,宣說如是四十四種受事差別。
即依止明觸所生的諸受,在觸對所緣境時,思惟緣起十一支中一一支的四諦道理,由此宣說如是四十四種受事的差別。
午二、智事差別2 未一、四十四智
第二科智事差別,說明依明觸所生慧的智事差別,分二科;第一科四十四智,說明四十四種智。
即依明觸所生諸慧,宣說如是四十四種智事差別。
即是依止明觸所生諸智慧,宣說有如是四十四種智慧事的差別。
實際上智慧與受是同時和合運轉的,有明相應觸所生受的當下即有明觸所生諸慧,故有四十四種受事差別,也會有四十四種智慧的差別。聖人了解受是因緣所生法,是苦、空、無常、無我的,在觸生受時,會有這種智慧同時生起。
《披》於十一支安立四諦等者:從老死支逆次觀察乃至行支,一一各有四諦差別,名十一支安立四諦。謂如緣起聖道經說:曾見老死,見老死集,見老死滅,見於老死趣滅行跡;如是曾見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曾見行集,曾見行滅,曾見於行趣滅行跡。其義應知。
從老死支逆次第觀察一直到行支,每一支,一一都各別思惟苦集滅道四聖諦的差別,名十一支安立四諦。如《緣起聖道經》說:「曾見老死(苦諦),見老死集(集諦),見老死滅(滅諦),見於老死趣滅行跡(道諦);如是曾見生、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曾見行集,曾見行滅,曾見於行趣滅行跡。」其中道理應可了知。以四聖諦的原則來思惟惑業苦的這十一支事,由有四十四智可以證入初果乃至阿羅漢果。
未二、七十七智2 申一、辨因果
第二科七十七智,說明七十七智,分二科;第一科辨因果,說明十二支中每一支與前後支的因果關係。
此中後際所作老死,唯果非因;於其前際所發無明,唯因非果;其餘有支,亦因亦果。
在這當中後際由業所造作的老死支,唯是生支的果報,並不是十二支中哪一支的因;於前際所發動的無明煩惱,唯是行支的因,並不是十二支中哪一支的果;其餘的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這十支都是通於因果的,前前支為後後支的因,每一支既是後支的因,也是前支的果,既是因也是果。
《披》此中後際所作老死唯果非因等者:由老死支唯果非因,故逆觀察此為最初。由無明支唯因非果,故至行支以為後邊。由是義顯,於十一支安立四諦道理,是故總有四十四事。
由於老死唯是煩惱與業的果,是唯果非因,因此逆向觀察時以此老死支為最初。由於無明支唯是造業的因非果,因此逆觀至行支為最後邊即可,思惟到行的因(集諦)即是無明,即將無明也攝於其中,而不缺任何一支。故思惟十一支即思惟十二支。由這樣的義理顯示,於十一支安立四諦道理,因此總共有四十四事,正在思惟領受時名事,若通達時名慧,則稱四十四智。
申二、出差別
第二科出差別,說明七十七智的安立差別。
三時遍智有差別故,如前所說決定遍智有差別故,由法住智所攝能取智無常性有差別故,當知建立七十七種智事差別。
這裡詳細說明七十七智如何建立:行者從老死支逆觀至行支,這十一支,一一支中都有七智,總成七十七智。這十一支彼此都有因果關係,前前支為後後支的因,亦是因亦是果,無明自性是染汙故,不由餘法能為因故,所以不說。
舉老死支為例,思惟老死是由生來的,非不由生、非不緣生,不能沒有生而會有老死,所以說緣生故有老死,非不緣生而有老死,找不到生以外有哪一法可以感得老死,這稱作決定遍智。如前面〈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10所說,決定遍智有二種差別:一是「有因雜染智」;二是「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以下詳細說明二種決定遍智:
一、有因雜染智,如思惟老死是由生而來,一切雜染法是有原因的,名有因雜染智,依此可對治外道的無因論。
二、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如思惟非不緣生而有老死,不是由於無生而有老死,這是從否定的觀點來看,找不到有其他的外力在主宰生命體,如除了生以外,找不到其他的法可作為老死的因,自相續的果是來自於有這一類的因,如是因感如是果,強調因果的相續性,通達這種道理的智慧,名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依此可對治外道的惡因論。
依止此二種決定遍智再配屬前際、中際、後際三時的觀察,如此三時各有二種決定遍智,總合有六種遍智差別,最後再加上法住智,則一一支各有七智,當知建立七十七種智事差別。
「由法住智所攝能取智無常性有差別故」此句說明法住智為第七種智慧;法住智所攝的「能取智」,是指能分別緣起法的智慧。能取智能分別思惟老死與生的關係,乃至行與無明的關係,知道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因集故老死集,因滅故老死滅,了知緣起法生滅無常的道理,通達一期無常、剎那無常,生滅無常的諸法無常性。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10是以「支所不攝諸有漏慧遍知義」說明法住智,《瑜伽論記》卷3說:「諸有漏慧遍知義故,即法住智,遍知三世緣起教法,名支不攝。」
以下舉老死支為例說明七智:
一、思惟中際,了知由有生故有老死,這是生緣老死智,又名有因雜染智,能遠離無因論的過失。
二、思惟中際,了知除了生以外,並無餘法可以生起老死,這是非餘生緣老死智,又名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能遠離惡因論的過失。
三、思惟前際,了知由有過去生故有過去的老死,這是生緣老死智,又名有因雜染智。
四、思惟前際,了知除了過去的生以外,並無餘法可以生起過去的老死,這是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又名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
五、思惟後際,了知由有未來的生故有未來的老死,這是生緣老死智,又名有因雜染智。
六、思惟後際,了知除了未來的生以外,並無餘法可以生起未來的老死,這是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又名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
七、法住智,思惟有生故有老死,生滅故老死滅,通達諸法生滅的無常性。
前六智是屬於修慧所攝,第七的法住智是屬於聞思慧所攝。如同老死支有七種智,行者逆觀老死、生,乃至行,十一支總共會有七十七種智慧,是名七十七種智事差別。
《披》三時遍智有差別故等者:此中義顯,依十一支,更復建立七十七種智事差別。初中後際建立緣起遍了知故,是名三時遍智差別。如前已說:略由三相,應知建立緣起差別。(陵本九十三卷一頁6990)此應準釋。又如前說: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二種非真實論,正觀流轉,由是因緣,得善決定,無有疑惑,內證真實。是名決定遍智差別。如實了知因集故行集,因滅故行滅,是名由法住智所攝能取智無常性差別。本地分說:為顯有因雜染智故,又復為顯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故,又復為顯前際諸支無始時故,又復為顯後際諸支容有雜染還滅義故,又復為顯支所不攝諸有漏慧遍知義故。於一一支皆作七智,當知總有七十七智。(陵本十卷十九頁827)與此文別義同,前已廣釋,今應準知。
這段文其中的義理顯示,依止十一支,再作另一種方式的思惟,每一支以七種角度思惟,更可以建立七十七種智事差別。由對於過去、現在、未來緣起法的建立,皆能普遍了知,是名三時遍智差別。如前面〈攝事分〉卷93,2737頁已說:略由三相,應該知道建立緣起的差別。一、從前際中際得生;二、從中際後際得生;三、於中際生已隨轉及趣清淨。此處應該準照那裡的解釋。
又如本卷前面所說:「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二種非真實論,正觀流轉,由是因緣,得善決定,無有疑惑,內證真實。是名決定遍智差別。」若有多聞諸聖弟子,在佛法中多聞熏習,遠離無因及惡因論二種非真實的理論,以正見觀察生死流轉,由於這樣的因緣,能得善巧圓滿的決定勝解,不會有懷疑迷惑,內心能體驗到無常、苦、空、無我的真實義,是名決定遍智差別。「遍」是遍一切法、遍一切時都是如此的,不論誰的老死都是一樣,以生為因,不論誰的生都是一樣,以有為因;不論過去、現在、未來都是這樣,是名決定遍智差別。
行者能夠如實了知因集故行集,有無明故有行;無明滅、故行滅。這是法住智所攝的能取智,對苦諦與集諦能通達其中因果的生滅關係,能了知此生滅無常性,是故名由法住智所攝能取智無常性差別。
〈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10以五句說明七智:
一、為了顯示有因雜染智故,觀察緣生故有老死,老死是有因的,可破除無因論。
二、又復為顯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故,從反面觀察非不緣生有老死,唯有生會有老死,可破除惡因論。以上是二種決定遍智。
三、又復為顯前際諸支無始時故,這是觀察過去生,無始劫來即是這樣,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也是有生故有老死,非不緣生有老死。
四、又復為顯後際諸支容有雜染還滅義故,這是觀察未來生,來生或是雜染、或是還滅,若有決定遍智,能夠通達實證即能還滅;若無決定遍智,會繼續生死流轉。由於中際通於前後際,故已攝於其中,以上是以三際作遍智的分別。
五、又復為顯支所不攝諸有漏慧遍知義故,這是法住智。法住智還是有漏慧,但是能夠遍知三世諸緣起法的實相,名支所不攝,不在十二支中。這是第七種智慧。
以上五句中,依止二種決定遍智,分別於三世觀察,共會有六種智,加上最後一種法住智,總合有七種智。於一一支皆作如是七種觀察,在每一支當中都有這七種智慧,當知總有七十七智。那裡與此處文字雖有差別、但義理是相同的,前面已經詳細的解釋過,這裡應當準照那裡所說了知。
辰二、結觀果
第二科結觀果,結說觀察的結果。
如是顯示歷觀諸諦一切行相,從此無間入諦現觀,漸次修習,乃至獲得阿羅漢果。
如是前面所顯示出的,以四聖諦,或以決定遍智、法住智逆次第或順次第,歷次觀察因緣生法上的一切行乃至老死這十一支,如此在定中修觀,得到四十四智或七十七智,由加行位從此無間證入諦現觀,在修道位漸次修習,乃至最後修證圓滿獲得阿羅漢果。
《雜中》第75頁:因緣相應第37經;累計經數500經;大正藏(35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覺知老死,覺知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如是乃至當覺知行、行集、行滅、行滅道跡。云何當覺知老死?覺知緣生故有老死,如是老死覺知。云何老死集(覺知)?生集是老死集,如是老死集覺知。云何老死滅覺知?謂生滅是老死滅,如是老死滅覺知。云何老死滅道跡覺知?謂八聖道是老死滅道跡,如是老死滅道跡覺知。乃至云何行覺知?謂三行:身行,口行,意行,如是行覺知。云何行集覺知?謂無明集是行集,如是行集覺知。云何行滅覺知?無明滅是行滅,如是行滅覺知。云何行滅道跡覺知?謂八聖道是行滅道跡,如是行滅道跡覺知」。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你們應當如實覺知老死,覺知老死的原因、老死寂滅、老死寂滅的方法;如是乃至應當覺知行、行的原因、行寂滅、行寂滅的方法。如何當覺知有老死?了知緣生故有老死,如是名為覺知老死。如何覺知老死集(原因)?生積集便有老死積集,如是名為老死集覺知。如何覺知老死寂滅?是指生寂滅,老死便寂滅,如是名為老死滅覺知。證得無生,不再受生,即不會有老死。如何證得無生?如何覺知老死寂滅的方法?修八正道即是成就老死寂滅的方法,如是名為老死滅道跡覺知。這樣一直往上逆觀緣起,乃至思惟至行支,如何覺知行的自性?是指身行、口行、意行三行,如是名為行覺知。如何覺知造業行的原因?無明積集則行積集,有無明即會有行,如是名為行集覺支。如何覺知行的寂滅?無明滅則行滅,如是名為行滅覺知。如何覺知行寂滅的方法?修八正道即是成就行寂滅的方法,如是名為行滅道跡覺知。」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教導弟子應當思惟十二支緣起中既是因也是果的十一支。
《雜中》第75頁:因緣相應第38經;累計經數501經;大正藏(35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十四種智。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四十四種智?謂老死智,老死集智,老死滅智,老死滅道跡智。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智,行集智,行滅智,行滅道跡智,是名四十四種智」。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十四種智慧。你們仔細的聽,善加思惟,當為你們詳說。哪些稱為四十四種智慧?是指老死智,老死集智,老死滅智,老死滅道跡智。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智,行集智,行滅智,行滅道跡智,是名四十四種智。」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是在十一支中思惟苦集滅道四聖諦的道理,合計共有四十四事,若一一支都這樣思惟,通達四十四事即有四十四種智慧。
《雜中》第76頁:因緣相應第39經;累計經數502經;大正藏(35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十七種智。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七十七種智?生緣老死智,非餘生緣老死智,過去生緣老死智,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未來生緣老死智,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離欲法、滅法、斷知智。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緣行智,非餘無明緣行智,過去無明緣行智,非餘過去無明緣行智,未來無明緣行智,非餘未來無明緣行智,及法住智無常、有為、心所緣生、盡法、變易法、無欲法、滅法、斷智,是名七十七種智」。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七十七種智。你們仔細的聽,善加思惟,當為你們詳說。什麼是七十七種智?先舉生支為例,觀察生支時有:一、生緣老死智,二、非餘生緣老死智,三、過去生緣老死智,四、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五、未來生緣老死智,六、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以及七、法住智,由法住智能了知一切有為法是無常、是心所緣生、是有終盡的法、是變易法,並了知趣向解脫的離欲法、滅法、有斷煩惱的知見與智慧。依此逆推,如是思惟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乃至行支,也有:一、無明緣行智,二、非餘無明緣行智,三、過去無明緣行智,四、非餘過去無明緣行智,五、未來無明緣行智,六、非餘未來無明緣行智,以及七、法住智。由法住智,能了知一切有為法是無常、是心所緣生、是有終盡的法、是變易法,並了知趣向解脫的離欲法、滅法、有斷煩惱的知見與智慧。如此思惟十一支,每一支都各有七種智慧,合計共有七十七種,是名七十七種智。」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緣現在(中際)的生支而有二種決定遍智:一、生緣老死智,二、非餘生緣老死智;因為有生因緣所以會有老死,是第一種決定遍智,論文中說名「有因雜染智」,可以遮止無因論的邪見。第二種決定遍智,還要再思惟非餘生緣老死智,不是其他的外力使令有情有生有老死的決定遍智,論文說名「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可以遮止不平等因論,譬如認為是上帝造人,造生老病死,其實不是的!這是簡別外道的惡因論。
如是緣過去(前際)的生支也有二種決定遍智:三、過去生緣老死智,四、非餘過去生緣老死智;緣未來(後際)的生支也有二種決定遍智:五、未來生緣老死智,六、非餘未來生緣老死智,也都是「有因雜染智」與「於自相續自己所作雜染智」,這樣有六種智慧,再加上法住智,總合為七種。
論文補充,法住智是用語言文字了解緣起法諸行的智慧,還未超越假名,故還是有漏慧。諸有漏慧所攝的能取智,於苦集二諦有生滅智,知道這一切因緣生法是無常的,是有為法,是內心的造作,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心所緣生,心緣慮境界若生煩惱,依煩惱造業,由業則有苦果。
盡法,是剎那生滅的;變易法,是有變化的。離欲法,知道它是無常的,因此遠離欲,不再愛著,有智慧可以證得寂滅的境界。斷智,是指知道怎麼樣斷煩惱,這些都是從法住智學習來的,有法住智的無常智慧,不離四聖諦。滅諦與道諦是建立在苦諦與集諦上面,所以是:生集故老死集,生滅故老死滅。一是苦諦與集諦,一是滅諦與道諦。論文中補充聖人明觸生受,會有這四十四智,或是七十七智。
寅四、流轉2 卯一、第一義2 辰一、出三相2 巳一、舉流轉2 午一、標列
第四科流轉,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四個別頌(有滅等)中,第三句「流轉與來往」的「流轉」,由不同角度說明生死的流轉與還滅,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由第一種道理說明流轉與還滅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三相,說出由三相了知十二緣起流轉漸次,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流轉,舉出生死流轉,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三相。
復次,由三種相,於緣生行應正了知流轉漸次。何等為三?一、因增益故;二、果生起故;三、果增集故。
其次,對於緣生諸行的流轉,由三種相貌應當可以正確了知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的流轉次第。是哪三種相?一、因增益故;二、果生起故;三、果增集故;可做二種解釋。
依《瑜伽論記》景法師解釋:十二緣起可分為引因、生因二部分,引因又分為能引、所引;生因又分為能生、所生。
一、因增益故。是指前七支,即無明、行(能引)以及識、名色、六入、觸、受(所引);因為識、名色、六入、觸、受還是種子狀態,故將這五法也歸屬在因中。能引、所引稱作引因,無明、行以及識乃至受的五法種子增長了,稱作因增益故。
二、果生起故。唯指現行,是指生因中屬於所生的生與老死二支,名果生起故。
三、果增集故。是指生因中屬於能生的愛、取、有三支,有愛取有,故果會增集。
依《瑜伽論記》神泰法師有不同解釋:
一、 因增益故。所有生死主要原因是無明,由無明而增益生死,故因增益的「因」唯指無明一支。
二、 果生起故。無明為因,老死為果,名果生起故;果生起的「果」唯指生、老死二支。
三、 果增集故。指其餘十二支中的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這九支。
午二、略攝
第二科略攝,將上述三相要略歸納成一種。
如是一切略攝為一,總名諸法若增、若生、若集。
如是這一切十二緣起,可以要略歸攝為一種,即色受想行識流轉的諸法,或是增長,或是生出現行,或是集聚。「若增」是因增益故;「若生」是果生起故;「若集」是果增集故;因增長了,果便生起,不斷的增長因果,也即會集聚生死。
巳二、顯還滅
第二科顯還滅,顯示還滅生死。
依因果滅,如其所應,當知說名若減、若滅、若沒。
依因與果都寂滅,如它所相應的,應當了知說名若減、若滅、若沒。
「若減」,此有故彼有,無明緣行,是屬於增法。無明滅故行滅,是屬於減法,將無明、愛取煩惱種子去掉,因即無法增益,使因減少。
「若滅」,是指生死苦果滅。無明滅,生死苦果也即會滅。
「若沒」,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因滅果即滅,不會再積聚生死,生死隱沒,稱作若沒,再也沒有生死的苦惱。
辰二、結意趣
第二科結意趣,結說其中的意趣。
如是意趣差別道理不違法性。
以上所說流轉與還滅的意趣差別道理,是不違背法性的,因為「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法性本來如是。
卯二、第二義
第二科第二義,由第二種義理說明流轉與還滅的意趣。
復有別義。初中後際時差別故,欲、色、無色界差別故,如其次第,若增、若減、若生、若滅、若集、若沒,應正了知。
又有不同的義理,可從另外的角度思惟緣起流轉與還滅。或從時間依過去、現在、未來所做的分別;或由三界中欲界、色界及無色界所作的差別,應當正確了知,如三時或三界的次第,而說或增加、或減少;或生起、或滅沒;或集起、或隱沒。
若從時間上的分別,因增益故,是指過去,無明緣行,乃至行緣識,屬於因增益故;果生起故,是指現在世,今生的識、名色、六入、觸、受現起,名果生起故;果增集故,是指未來世果報的集起,必須因愛取有的滋潤增上,才會有來生的生老死。若配屬次第,「若增、若減」是指前際,前際的緣起名增,緣滅名減;「若生、若滅」是指中際,中際的緣起名生,緣滅名滅;「若集、若沒」是指後際,後際的緣起名集,緣滅名沒。
若以欲、色、無色界作分別,可說欲界是屬於因增益故、色界是果生起故、無色界是果增集故,如它的次第,「若增、若減」,是指欲界,因為欲界是以色身為主,身體有時肥大,有時消瘦,相狀比較明顯,是故以增減表示欲界;「若生、若滅」,是指色界,色界眾生以心為主,心念是剎那生滅的,因此以生滅來形容色界;「若集、若沒」是指無色界,因為無色界的心念更微細,似有似無,頓然集聚,頓然隱沒,因此以集沒形容無色界。
增、生、集,是緣起;減、滅、沒,是緣滅,即指流轉與還滅二事。或依三時或依三界,不論從哪個角度思惟,都是說明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流轉與還滅粗細的道理。
《披》如其次第若增若減等者:此中次第配釋二義。謂依流轉還滅漸次,於初際時若增、若減,於中際時若生、若滅,於後際時若集、若沒。又依三界自體差別,於欲界中若增、若減,於色界中若生、若滅,於無色中若集、若沒。如是二種別義應知。
這其中次第配合解釋二種別義。所謂依止流轉還滅的漸次,依三際來分別,在初際(過去)時名若增、若減,是指能引、能生的因增長或減少;於中際(現在)時名若生、若滅,此時果已生起,是指所引所生的識、名色、六入、觸、受,及生老死果報已起現行,相狀有生有滅;於後際(未來)時名若集、若沒,若繼續造業是集,若不再造業是沒。
若依三界自體差別,在欲界當中,色身粗顯,有時肥大,有時消瘦,故說若增若減;於色界中心念剎那生滅,故說若生、若滅;於無色界中心念似有似無,故說若集、若沒;在三界中若繼續流轉是增、生、集,若還滅是減、滅、沒。如是二種各別的義理應當了知。
由此可見佛法的思惟非常靈活一切無礙,即使從不同的方向思惟,也不離開所說流轉、還滅的主軸。
以上論文所詮釋的為第40到48經,如下所示。
《雜中》第77頁:因緣相應第40經;累計經數503經;大正藏(35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增法、減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增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增法。云何減法?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是名減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佛開示諸比丘:「有增法、減法。應仔細的聽,並善巧的思惟。我現在將為你們說明。
什麼是增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因為有煩惱而造業,由於造業,又會感果),即指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如是乃至純大苦聚集,是名增法」,這屬於流轉法。
「什麼是減法?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是名減法」,這屬於還滅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是簡要的說明十二緣起的流轉、還滅,但以增減來表示。
《雜中》第77頁:因緣相應第41~42經;累計經數504~505經;大正藏( )經
如增法、減法,如是生法、變易法,集法、滅法,如上說。
同上第40經佛所說的「增法、減法」,第41經及第42經也是說緣起的流轉及還滅,只是以不同的字眼來作說明:
第41經是換成「如是生法、變易法」,生是流轉法,變易法即是可還滅的法,能轉變過去流轉生死的狀態,而通達它的生滅相,成就還滅的境界。
第42經則是將增、減法換成「集法與滅法」,其餘內容也都一樣,如上第40經所說。
《雜中》第77頁:因緣相應第43~48經;累計經數506~511經;大正藏( )經
如當說三經,有,應當知三經,如上說。
接著第43~第48經,即包含了第43、44、45、46、47、48經,共六部經。
「如當說三經」,指如上說的:有增法、減法;生法、變易法;集法、滅法,這是40~42三部經。
「有」也有三經:將「當為汝說」換成「有」這個字,即成43~45經。
「應當知」又有第46~48三經:是將「當為汝說」改成「應當知」,其餘的內容都一樣,如上的增法、減法;生法、變易法;集法、滅法。因此有六部經。
以上是說明相應的第40~48九部經,都是說生死等流轉、還滅。
寅五、來往2 卯一、出雜染3 辰一、略標列
第五科來往,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四個別頌(有滅等)中,第三句「流轉與來往」的「來往」,說明有情由雜染而來往生死輪轉,分二科;第一科出雜染,說出雜染,與染相雜名雜染,即是有無明在其中的煩惱、業,其實惑業苦都有雜染,又分三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列二種,此處特別強調煩惱雜染,因為由此能引業雜染及苦雜染。
復次,當知略有二種雜染。一、業愛雜染,二、妄見雜染。
其次,應當了知要略有二種煩惱雜染。
一、業愛雜染。是有情思心所的造作,對於色受想行識有愛著而造作惡業。其中愛煩惱有俱生起的,也有分別起的。
二、妄見雜染。是分別起的煩惱。例如思想有戲論、有妄見。
辰二、明所依
第二科明所依,說明二種煩惱的依止處。
此二雜染依於二品。一、在家品,二、出家品。
此二種煩惱雜染是依止於二種品類的人。
一、在家品。在家人容易有業愛煩惱,因為在家人有婬欲相應貪,受用相應愛,容易沈溺於諸多的欲、愛中,造作惡業不能受持正戒,由此而難以出離。如〈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3說:「在家者由二為障,不令出家。一不善業,謂常樂安處身語惡行。二邪惡見,謂撥無世間真阿羅漢正行正至。」
二、出家品。出家人無事欲,有煩惱尋思欲,見煩惱特別強,因此較嚴重的煩惱是妄見雜染。
其實無論在家出家,都有業愛雜染、妄見雜染這二種煩惱,只是依較重者而強調、配對。如〈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說:「謂在家位中,於諸妻室,有婬欲相應貪;於餘親屬及諸財寶,有受用相應愛。如是名為處在家位所對治法。由此障礙,於一切種不能出離。設得出家,由此尋思之所擾動為障礙故,不生喜樂。」
辰三、釋二因
第三科釋二因,解釋為何會有這二種煩惱的原因。
應知此中,業愛雜染所造作故,名思所作;妄見雜染邪計起故,名計所執。
應該知道此處文中,在家品由於仍有許多欲愛的煩惱,而造作種種身語意業,因為是思心所推動造作的,名思所作。至於出家品較強的妄見雜染,是由錯誤的分別所生起,名計所執。妄,是虛妄錯誤、不合理、不實之義。
其實計所執也一樣不能離開思心所。但是特別強調虛妄執著,顯示是由執著心所引起的。是分別後所執著的對象,名計所執。例如計執所緣慮的法,或執著有真實性,尤其是指對於自己思想上的執著。
以上是先說明有雜染才會在生死中來往。
卯二、辨來往2 辰一、舉二類2 巳一、異生2 午一、由具雜染
第二科辨來往,分別來往,分二科;第一科舉二類,舉出二類的人,又分二科;第一科異生,說明凡夫,又分二科;第一科由具雜染,由於凡夫具足業愛雜染、妄見雜染,因此會往來生死。
此中異生,若在家品、若出家品具二雜染,由諸纏故及隨眠故。
其中的凡夫,不論在家人或出家人都具足「業愛雜染、妄見雜染」二種雜染。由於有種種愛、見煩惱的現行以及隨眠的緣故,無法永斷生死。
午二、能招後有
第二科能招後有,說明凡夫由此來往生死,能招感後有業。
因彼所緣,於四識住令心生起諸雜染已,招集後有,循環往來不得解脫。
由於凡夫的識經常堅住執著於色、受、想、行四識住的所緣境上,於是令心生起諸多的業愛雜染及妄見雜染以後,會造作能感後有的業,進而招來集聚三界後有的果報,有了果報後,又依止果報繼續起惑造業,如此循環往來不能解脫三界的生死。
《披》因彼所緣等者:彼謂諸纏及與隨眠。由彼為因,有四依取,以為所緣,令識安住。決擇分說:若諸煩惱事,若屬彼煩惱,說名依取。應知此二亦名所緣,所緣性故,有所緣故。(陵本五十四卷二頁4284)其義應知。
文中「因彼所緣」等方面,彼,是指種種煩惱的現行及煩惱的隨眠。由彼為因,眾生有四種依止及取著的境界,以此為所緣,能令識安住執著在這四種境界上,繼續的生死流轉。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4,1766頁所說:「若諸煩惱事」,包括諸蘊中所有的欲貪(所有欲貪的煩惱名取),與欲貪所攝的色受想行四蘊,是識的依止處。「若屬彼煩惱」,凡夫的色受想行是屬於欲貪所攝的諸蘊。而識又依止、執著欲貪所攝的色受想行四蘊,如是依止欲貪,取著欲貪,名四依取。
應當知道煩惱事及屬彼煩惱這二種既稱作所緣,也稱作所緣性故。其義理如該處所說應可了知。
簡而言之,所緣是指煩惱事與識相應,名所緣。而色乃至行等諸蘊是識的所緣性。由於識是有所緣慮的,識、心會不斷的分別,依止、執著色受想行,分別出許多的煩惱,又可將煩惱分成愛煩惱、見煩惱二類。如此處說,凡夫既有業愛雜染,也有妄見雜染。又因煩惱而造身行、語行、意行等業,於是在三界中循環往來不得解脫。
如《顯揚論》說:「三行雜染安住心。謂識隨色而住、緣色而住、依色而住,如是乃至隨行而住、緣行而住、依行而住。此中隨色而住者,謂執受所依故。緣色而住者,謂取境界故。依色而住者,謂由麤重故。如是乃至隨行等三。」其中,識與色受想行之間,有隨逐、緣慮、與依止三種關係,能使令識雜染,令識與煩惱相應,乃至住著於色受想行諸蘊。而煩惱障及所知障則是令識依色受想行四蘊難以解脫的主要因緣。
由此可知,此處《披尋記》說的其義應知,是由識依止色受想行,緣取色受想行,執受所依及取著境界,這四識住有二種取著的心及依止處,然而無論能取或所取,都是這一念心。四識住不但是所取心的依止處;同時,四識住的煩惱種子也是能取心的依止處,因為執著色受想行,認為這所緣境是真實的我、我所,因此它是所取心的所依止處;由於執著,又熏習到阿賴耶識中種下種子,這也是能取心的依止處。為什麼會執著?因為以前也是這樣執著的,從無始劫來即如此執取、固著,表示久遠以來,已經有這種煩惱的種子,碰到境界會自然生起取著,無法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以上是說明異生的情況,接著再說明縱然是有學,也仍有往來生死的階段。
巳二、有學2 午一、斷見雜染
第二科有學,說明有學也仍有往來,分二科;第一科斷見雜染,說明斷除見雜染。
有學見跡,妄見雜染已永斷故,唯有我慢依處習氣尚有餘故,不造新業,不欣後有。
有學是除阿羅漢之外初果以上的聖人,初果時能見到聖人的足跡,已經證得八正道、見到諸法實相,而將分別起的煩惱,包括思想上引起的見煩惱及愛煩惱,只是仍有俱生起的愛煩惱、我慢依處習氣尚有餘留,由此緣故,有學聖者既能不造新業,也不會再欣慕後有。
只要有俱生我執在,我慢一定會生起,由此說還有我慢等習氣。有學雖然尚存一些俱生起的愛煩惱未斷,但因分別起的煩惱已永斷,分別所起的如理作意很強,因此不會再造作新的生死業,也不再期盼將來還有生命體,即使很放逸,最多也僅七次往來人天。譬如高速行駛的車子雖踩了剎車,還會往前滑行一小段路,需過一會兒才能完全停住。初果聖人也是如此。又如火堆的燃燒,雖不再添加薪柴,但火也不會一下即熄滅,還是要等剩下的柴火燒光。這剩餘的柴火即是我慢習氣依處,屬於俱生起的微細煩惱,待它燃燒殆盡,生死才不會繼續熾燃相續。
午二、有業愛染
第二科有業愛染,有學雖已不具見妄雜染,但仍有業愛雜染。
業愛雜染,無有諸纏能為雜染,唯有隨眠依附相續能為雜染。因彼所緣,於諸識住雜染其心,招集後有。
有學聖人為何還會往來生死?因為還有煩惱的種子。業愛的雜染,即使沒有諸煩惱的現行能為雜染,但是仍有煩惱的種子展轉相續依附在阿賴耶識中,縱使只有一點點煩惱的隨眠,依舊能令有情有業及苦的雜染。因為煩惱種子使識於所緣生煩惱,於色受想行四識住時即雜染其心,而招集後有,繼續有生死苦果。故初果聖人仍會再來欲界人天受生,因為尚有欲愛的種子未斷盡,其力雖不強大,很是微細,但只要一點點即會有作用。如磁鐵不必很大,一點點即能吸附。只要功能還在,有緣即會現行。
這是說明業愛染的隨眠能招集後有,使令有學於生死仍有往來。
辰二、簡無學
第二科簡無學,簡別無學阿羅漢不同於異生與有學,已永斷雜染。
若諸無學,二種雜染纏及隨眠皆永斷故,即現法中,於諸識住其心雜染,及與當來所招後有,一切皆無。
若諸多無學阿羅漢,已將二種雜染:業愛雜染、妄見雜染的現行及隨眠種子都永遠斷除,在現在的生命體中,心識雖然也是一樣分別色受想行,但是內心沒有分別起的、俱生起的愛見煩惱,不再有招感後有的因緣,苦已寂滅,不受後有,不再輪迴生死,一切皆無。
可知,原因是由於煩惱盡斷,令後有的苦果也不生。
以上詮釋的經典有三部,如下所示。
《雜中》第78頁:因緣相應第49經;累計經數512經;大正藏(35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思量,若妄想生,彼使、攀緣識住;有攀緣識住故,有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若不思量,不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無攀緣識住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告訴諸比丘,如果有「思量」,這是業愛雜染,主要是說在家品的、較嚴重粗顯的煩惱,如思心所想要愛,想要造業等;或有「妄想」生起,這是屬於見雜染,是分別起的,並沒有實際上的事,而是內心分別妄想所生的見雜染,這指出家品來說。「彼使」,使是煩惱義,指業愛雜染與見雜染,這些煩惱攀緣四識住,令識在緣慮色受想行時,與這些煩惱相應。「有攀緣識住故」,尤其是有四識住的原故,會有未來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會往來生死。
相反的,「若不思量,不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如果沒有業愛雜染、見雜染的煩惱現行及種子攀緣識住,則不會生死輪迴,能令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說明第49經,接著是第50經,與49經所說相似,只是再增加一個「名色」。
《雜中》第78頁:因緣相應第50經;累計經數513經;大正藏(36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思量,若妄想者,則有使、攀緣識住;有攀緣識住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有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若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無攀緣識住故不入名色,不入名色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一段文與前段一樣,差別僅在「有攀緣識住故」後增加了一句「入於名色」,這是說凡夫的識都是堅住執著在色受想行上,由於心不斷的在思量、妄想分別色受想行,於是有業愛雜染與見雜染等煩惱攀緣四識住(令識在緣慮色受想行時,與這些煩惱相應),因此會入於名色,執著色受想行識五蘊:因為有愛、見等煩惱故,若不是執著色,即是執著受想行。如此會被煩惱推動去造業,而有來生的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
相反的,如果沒有業愛雜染、見雜染的煩惱現行及種子攀緣識住,則不會入於名色,能令有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乃至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說明第50經。接著是第51經,內容也是一樣,只是增加了「往來」二字。
《雜中》第79頁:因緣相應第51經;累計經數514經;大正藏(36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有思量,有妄想,則有使、攀緣識住;有攀緣識住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則有往來,有往來故則有生死,有生死故則有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若不思量,無妄想,無使、無攀緣識住;無攀緣識住故不入名色,不入名色故則無往來,無往來故則無生死,無生死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經與前經之義相同,只是增加一個「往來」。意指:如果有愛見煩惱,會與四識住相應、攀緣識住,當識住與煩惱在一起,會執著五蘊的名色,一旦執著名色(五蘊)即會往來三界五趣中的生死,有生死定有老病死、憂悲惱苦,純大苦聚集。
反之,若不思量,無妄想,沒有煩惱、不攀緣四識住;故不入於名色,不會往來生死中,也不會再有來世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等,能令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由這幾部經可以看到行者非常的用功,內心思惟的都是如何斷除流轉、趣向還滅,不離開這二個主軸。如思惟緣起法、或四諦法等,除了因緣,乃至之後的食、諦、界等擇攝也是一樣。其實《阿含經》是很注重斷除生死輪迴、證得涅槃還滅的。閱讀這些經典使令現今的佛弟子能了解過去的人是怎麼修行、修毗鉢舍那的,並不是呆呆的坐在那裡,也由此了知每日應思惟什麼?即:如何斷除生死的苦惱。
寅六、佛順逆2 卯一、出順逆觀2 辰一、舉諸如來2 巳一、意顯無量2 午一、思惟緣起
第六科佛順逆,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緣起第四個別頌(有滅等)中,最後一句的「佛順逆為後」,說明佛也是由無明至老死順向觀察、及由老死開始逆向的觀察緣起法,分二科;第一科出順逆觀,說出順逆觀法,又分二科,第一科舉諸如來,舉所有的佛都是這樣思考的,弟子們若想成佛,也應隨學佛的思惟內容及方法,又分二科;第一科意顯無量,說明緣起法是無量無邊的,但將之歸納成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的理則來思惟,又分二科;第一科思惟緣起,說明思惟緣起。
復次,過去諸佛為菩薩時,如理思惟緣起法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今薄伽梵亦於緣起正思惟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其次,過去諸佛在因地的菩薩位時,無論初地到十地,乃至等覺妙覺(妙覺時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由於菩薩內心不斷的如理思惟緣起法已,才能證得、覺悟無上正等菩提,現在佛也是對於緣起正思惟已,而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佛已超越凡夫二乘,所以名為無上;菩提是覺悟的智慧,通常根本無分別智,名正菩提,後得智則名等菩提,佛所證得緣起法的量,與實際是相等的,只是正菩提是證得緣起法的如所有性、空性,等菩提可說是覺悟、了知緣起法的盡所有性的特性,佛成就了這樣的智慧,證覺了無上正等菩提。他的因緣從何而來?此處點明:應在奢摩他中思惟緣起法,這不僅是過去諸佛修行的方法,現在佛也依此成就,因此佛弟子也應勤修止觀,正確的順逆思惟緣起法,以成就無上正等菩提。
午二、現住安樂
第二科現住安樂,如同過去諸佛般,今薄伽梵也是安住在現法樂住中。
如過去佛得菩提已,即於緣起作意攀緣順逆道理,方便隨修現法樂住,已住安樂;今薄伽梵亦復如是。
如同過去諸佛成就無上菩提以後,即在緣起法上數數的作意,內心緣慮著順生死流及逆生死流的緣起道理,依思惟緣起法為修行方便,在奢摩他中,順逆正觀緣起法的道理,而常安住於現法樂住中;現在薄伽梵也是於已得菩提後,觀緣起道理,方便隨修現法樂住,已現住安樂中。
如《瑜伽論記》所說,過去等佛、由思緣起、故得菩提。得菩提已,後觀緣起、逆順道理、現法樂住。「今,薄伽梵、亦復如是」,此明:從釋迦如來、向前七佛,同觀緣起、得菩提等。
緣起觀,如〈本地分‧有尋有伺地三地〉卷10詳述,應當了知。
巳二、結唯說七
第二科結唯說七,總說佛覺悟無量無邊緣起法的道理,如同世間七劫成住壞空般的長遠,不可稱計。
彼雖無量,如說世間七劫相似,故唯說七。
彼,是指緣起法,由緣而有色受想行識的五蘊生命體中,諸所有色,若過去、若現在、若未來,若好、若醜,若勝、若劣,若粗、若細,若遠、若近,彼一切都是無常、苦、空、無我的,受想行識亦復如是,三界果報也是一樣。然而不論或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生命只是「唯行」,法的現象,是眾緣的和合相,並無真實體性。觀察由於無量無邊的緣起諸行,產生無量無邊的諸法,有為法生住異滅遷流不息,果報也流轉不絕。佛證悟無量無邊的緣起法,如同世間七劫的長久,有無量無邊的成住壞空般,不可稱計,因此只說七,比喻無量。
辰二、明證菩提
第二科明證菩提,說明如實了知緣起是證得菩提的因。
如是無上正等菩提,尚由如實知緣起故,未證能證,證已獲得現法樂住,況餘下劣所有菩提。
如是佛成就無上正等菩提,是由於能如實了知緣起法的緣故,使未證的無上正等菩提能圓滿證得,證得以後方便修現法樂住,可獲得現世的安樂,身心無分定散都能安樂而住,何況是相對下劣的聲聞菩提與獨覺菩提。由此可知思惟觀察緣起法,可證三乘道果及現法樂住。
卯二、指斷方便
第二科指斷方便,指出修斷方便。
又為如實等覺緣起,攝受五支為斷方便。如前應知。
又菩薩、聲聞、緣覺三乘行者為了如實平等覺悟緣起法,必須攝受五支成為斷除煩惱的方便,如前〈攝事分〉卷93已經說過應該了知。
《披》攝受五支為斷方便等者:謂如前說:由五種相,正勤方便觀察緣起,能盡眾苦,能作苦邊。何等為五?一者、觀察諸緣生法生起因緣;二者、觀察彼滅因緣;三者、如實了知能趣彼滅正行;四者、修行法隨法行;五者、於證離增上慢。如是名為善起觀察及果成滿。(陵本九十三卷十一頁7019)此應準知。
如前〈攝事分〉卷93說:由五種相貌,正勤精進方便觀察緣起法,能夠使行者盡除眾多的苦惱,作為生死苦的邊際。是哪五相?
一、觀察諸緣生法生起因緣。由十二支緣起,觀察生起分,因有故果有;觀當來苦諦生老死(果)是依止當來集諦愛取有(因)而生;而當來集諦愛取有(因)是依止現行的識、名色、六入、觸、受生命體(苦諦果)而有,由逆觀或順觀都可以觀察惑業苦之生起因緣。
二、觀察彼滅因緣。由十二支緣起,觀察滅分,因無故果無;無明因滅故福、非福、不動新業行不再造作,由於不再造作福、非福、不動業行,所以識等果亦滅。觀由無明斷除,則流轉的惑業苦即斷除。
三、如實了知能趣彼滅正行。已經如實觀察後,為了能通達緣生法,因無故果無的義理,必須修習趣向緣起寂滅的正行,即修習四念住、八聖道等滅苦道諦。
四、修習法隨法行。第一、二相是在緣生法上觀察生起、與寂滅的因緣,第三相是了解修習四念住、八聖道等滅苦道諦。接著第四相必須修法隨法行。法,是總目標(涅槃),隨法行,以聲聞行者而言,隨法是指八正道,或說四念處,乃至三十七道品,隨順於得到涅槃的方法名隨法;行,是修行,修習四念處,乃至八正道,可以趣向涅槃。以大乘來說,是修法空觀,如修四尋思、四如實智,或是其他的法空觀,修這些法能使令行者趣向,成就佛的無住涅槃,名法隨法行。
五、於證離增上慢。是對於所證得的果,以聲聞來說,是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約緣覺行者來說,是辟支佛果,緣覺只安立初果、及辟支佛果二種果;大乘,是初地、乃至十地、等覺、妙覺。對於所成就的功德必須遠離增上慢,如聲聞人修行時,只是得到世間初禪的上人法,不是出世間的上人法,即以為自己證初果,證二禪以為二果,那即是增上慢。若不了解證果應斷的煩惱,身心有什麼改變,有哪些功德,則容易有增上慢。行者從凡夫到成佛,有五個位次:資糧位、加行位、見道位、修道位、究竟位,對於每一個位次的修習內容都了解,即不會有增上慢。
若由這五支正勤,善巧方便的觀察緣起法,能夠盡除眾苦,達到苦的邊際,如是名為善起觀察及果成滿。如〈攝事分〉卷93,2748頁所說,應該準照那裡了解。
癸二、顯總義2 子一、品類差別
第二科顯總義,顯示整體的道理將緣起作一個歸納,分二科;第一科品類差別,品類的差別中,提出由五相觀察,才能夠能盡眾苦,能作苦邊。
又此緣起總略義者,謂依轉品有因諸苦;又依還品有因無漏所有諸法;又有因苦因緣諸漏;又彼諸漏所依止性從無明觸所生諸受;又有因法住立因緣,則現法中煩惱斷者,唯有依緣。
緣起法總略要義,可歸納成五部分:
一、謂依轉品有因諸苦。轉品,是指流轉生死的品類,屬於染污的緣起法,稱為轉品。要思惟觀察,當來苦諦生老死,是依止當來集諦愛取有而生;而當來集諦愛取有,是依止現行的識、名色、六入、觸、受生命體而有,由逆觀緣起可以了知惑業苦的因果關係。
二、又依還品有因無漏所有諸法。還品,是要觀察如何還滅生死流轉,還滅的因緣,是將生死流轉的有因滅而成為無漏諸法;有因,是指無明、愛取,將所有的無明、愛取煩惱永遠斷除,沒有無明,因滅故福、非福、不動新業行不再造作,由於不再造作福、非福、不動業行,使識等果亦滅。
三、又有因苦因緣諸漏。會有生老死的苦,是有原因的。緣起中無明、愛取是有因苦的因緣,愛取的煩惱比較粗顯,能在境界上生起煩惱;無明煩惱比較深細,不知無我而產生無明,使得無明、愛取是成為有因苦的因緣諸漏。第三相有因苦因緣諸漏,即思惟苦的因緣來自無明愛取。
四、又彼諸漏所依止性從無明觸所生諸受。觀察無明愛取這些煩惱是從哪裡來的?它不是無因而來,而是有因有緣世間集,煩惱也是從緣而來的。愛是從哪裡來?從感受來的。當六根接觸六境時,凡夫觸對境界時有無明,不知道無我,執著境界都是真實的,因而產生人我對立的煩惱,使有快樂的感受生起,或苦惱的感受及不苦不樂受生起,由無明相應觸所生受,是生起煩惱的依止處。第四相是思惟煩惱從哪裡來?即由無明相應觸所生諸受而來。
五、又有因法住立因緣,則現法中煩惱斷者,唯有依緣。有因法在本論,是指無明緣行乃至識、名色、六入、觸、受,這七法稱作有因法。此七種法還在種子的階段,不稱作苦,稱作有因法。如果識、名色、六入、觸、受成為現行,是有因苦。有因法成立的因緣,主要是無明,乃至無明觸所生諸受,有無明,即會有這些有因法一直不斷的相續存在。
現法中煩惱斷方面,是有一類行者將無明煩惱斷除或將愛煩惱斷除,成就聖道,還是有識、名色、六入、觸、受的果報,差別是內心已清淨,唯餘清淨的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名現法中煩惱斷,唯有依緣。阿羅漢因有我空的智慧,剩下的果報是清淨識緣名色、名色緣識,與凡夫不同,凡夫是染污的識緣名色,還會有種種的煩惱產生,但是阿羅漢已經沒有煩惱。
《披》謂依轉品有因諸苦等者:緣起支中,後五所攝生老死支,苦所顯故,是名為苦。愛、取、有三是彼生因,由是總說有因諸苦。無明、愛、取永盡所顯,是名有因無漏所有諸法。無明、愛、取能為雜染,名有因苦因緣諸漏。緣起支中,前七支攝,名有因法。今說於現法中煩惱斷者,唯由先業所引名色,與識展轉相依、展轉為緣,是名唯有依緣。有因法中,為簡餘法,故作是說。本地分說:問:幾緣起支名有因法?答:謂前七。問:幾緣起支名有因苦?答:餘五。問:幾支滅是漏盡所顯?答:三。問:幾支滅是緣盡所顯?答:即此三是餘支緣故。問:幾支滅是受盡所顯?答:一。謂由煩惱已斷故,所依滅時,此一切受皆永息滅故。(陵本十卷十八頁825)此中諸義,準彼應釋。
此處根據〈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10解釋,十二緣起支後五支(愛、取、有、生、老死)中,最後二支的生支及老死支,顯示生死的苦,是名為苦。愛、取、有是生因,為什麼會有苦果產生?是因有染汙希求的愛,有種種的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等,以及隨業識成熟的有,(業)行、識、名色、六入、觸、受的種子成熟,成為有。愛取有是惑與業,這三支是苦的生因,因此十二緣起支當中後五支(愛、取、有、生、老死)總說有因諸苦。若將無明、愛、取永遠斷除,顯示出來的是無漏之法,名有因無漏所有諸法。無明、愛、取是煩惱因,能引生色受想行識的苦果。若修止觀斷除無明、愛、取的煩惱,即成就無漏諸法。
緣起支中的前七支,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名有因法。因為識、名色、六入、觸、受,是從無明與行來的,但還在種子的狀態,所以名有因法。
「今說於現法中煩惱斷者,唯由先業所引名色,與識展轉相依、展轉為緣,是名唯有依緣。」此處說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已斷除愛見煩惱的行者,無明、愛、取都已斷除,成就有餘依涅槃,還有過去生的業力所引發出來名色,五蘊與識展轉相依,識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與前六轉識相應的五蘊展轉互相依止,互相為因緣,是名唯有依緣。現在說現世五蘊體已將煩惱斷除,只剩下清淨的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果報仍然存在,名有餘依,但它是清淨的,不會再依止果報起惑造業。在有因法當中簡除其餘的法,因此說只有前七支,這是法相作這樣的分別,使令行者容易明白。
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10中問到十二緣起哪幾支稱作有因法?回答是前七支。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這七支都是創造生死輪迴的因,稱為有因法。其中識、名色、六入、觸、受這五法是所引,是當來的果報,然而還在種子的狀態是果,而無明與行是未來果報的引因,是能引,總合加在一起,稱為有因法。
問:十二緣起中哪幾支名有因苦?答:其餘愛、取、有、生、老死五支。生、老死支是苦因所顯示的果,稱為苦。愛、取、有三支是苦果的生因,總合加在一起,稱為有因苦。
問:哪幾支滅是漏盡所顯?答:無明、愛、取三支。無明、愛、取都是煩惱,這三種煩惱永遠斷除,稱為漏盡。所以這三法滅了即稱為漏盡所顯。出離生死苦惱,重點在於斷除無明、愛、取三種煩惱。
問:哪幾支滅是緣盡所顯?答:無明、愛、取三支,這三支滅,也是緣盡所顯。無明、愛、取三支能成為雜染的緣,是其餘支生起的緣。由於此前支滅,所餘後支也滅。所以說這三支,名為緣盡所顯。
問:幾支滅是受盡所顯?答:只有受一支。由於無明、愛、取三種煩惱已斷故,現生不會再造業,來生不會再感果,此生壽盡五蘊果報滅時,前一念五蘊滅,後一念五蘊不生,所有的受都永遠息滅,連明觸所生受也永遠止息寂滅,而入無餘依涅槃。如〈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10,343頁所說。這其中的義理,應準照那裏的解釋。
以上論中「行圓滿」相應經典如下,說明行者修行的一個過程。
《雜中》第80頁;因緣相應第52經;累計經數515經;大正藏(36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多聞比丘,云何如來施設多聞比丘」?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多聞比丘!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諸比丘!若有比丘聞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法,是名多聞比丘。如是(聞)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生厭,離欲,滅盡法,是名多聞比丘。是名如來所施設多聞比丘」。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這時,佛告訴諸比丘:「有一類多聞比丘,什麼是如來所施設的多聞比丘?」諸比丘稟告佛陀:「世尊您是正法的根本,正法的眼目,正法的憑依,希望佛陀為眾比丘闡說多聞比丘之義。比丘們聽聞後,當會依教奉行。」
佛陀是圓滿的老師,已平等證得諸法的實相,是諸法的根本,名法根;佛陀證悟以後,如他所證悟而說法,引導弟子們修行,名法眼;眾生有疑惑,在佛陀那裡都可以得到釋疑,佛可以斷除弟子們的疑惑,所以佛陀是法的依止處。眾比丘尊敬佛陀,讚歎佛是法根,法眼,法依,是大師圓滿。
佛告訴比丘們說:「你們要仔細認真的聽,真實的聽,而且要善巧的思惟,當為你們解說什麼是多聞比丘。諸比丘們!有一類比丘聽聞到生老病死等法時,對於老病死、生死輪迴產生厭離心,進一步希望自己能夠遠離三界欲,乃至能夠滅盡三界的生死輪轉,是名多聞比丘。當他聽聞到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等法時,對生等法生厭、離欲、要學滅盡之法,使生等法滅盡,稱為如來所施設的多聞比丘。」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比丘若聽聞緣起法,能掌握到佛法的要義,理解如來的真實義,生起想要出離生死的道心,才名為多聞比丘。如果聽聞很多佛法的道理,還是覺得生死很可愛,沒有一點厭離心或出離心,則不能稱多聞比丘。
《雜中》第80頁;因緣相應第53經;累計經數516經;大正藏(36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謂說法比丘,(云何說法比丘)?云何如來施設說法比丘」?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唯願為說說法比丘!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諸比丘:「若有比丘說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法,是名說法比丘。如是說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是生厭,離欲,滅盡法,是名說法比丘。諸比丘!是名如來施設說法比丘」。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這時,佛告訴諸比丘:「有所謂的說法比丘,什麼是如來所施設的說法比丘?」
諸比丘稟告佛陀:「世尊您是正法的根本,正法的眼目,正法的憑依,希望佛陀為眾比丘解說什麼是說法比丘。比丘們聽聞後,當會依教奉行。」佛陀告訴眾比丘:「如果有比丘能夠講說對於老病死,應該生厭,應該離欲,應該學滅盡之法,使它滅盡的話,是名說法比丘。同樣地,如果他也說對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等法,也應該要生厭、離欲、學滅盡之法,使生等法滅盡,稱為說法比丘。眾比丘!這就是如來所施設的說法比丘。」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說法比丘不僅能宣說緣起法,也能使令自己生起出離心,厭離生死輪迴、離三界欲,滅盡生死輪迴的苦惱,有這種出離心的說法師,才稱為說法比丘。
《雜中》第81頁;因緣相應第54經;累計經數517經;大正藏(36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謂法次法向,諸比丘!云何名為法次法向」?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惟願為說!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諸比丘:「若比丘於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向,是名法次法向。如是生乃至行,生厭,離欲,滅盡向,是名法次法向。諸比丘!是名如來施設法次法向」。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這時,佛告訴諸比丘:「有所謂的法次、法向。比丘們!什麼稱為法次、法向?」
法次,法的次第,諸法都有先後次序;法向,趣向涅槃法,能離開生死,向著涅槃的彼岸邁進,與對向於生死的有為法相反。法次、法向即是契合於法的先後次序,而且對向於涅槃之法,成就涅槃法的次第。
眾比丘稟告佛陀:「世尊您是正法的根本,正法的眼目,正法的憑依,慈悲的世尊!希望您能為眾比丘解說什麼是法次、法向。比丘們聽聞後,當會依教奉行。」比丘們請佛說法時,都先讚歎佛的功德,讚歎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讚歎之後才請佛說法。
佛告訴比丘們:「如果比丘們聽聞老病死,生起出離心,厭惡生死輪迴,因而修學佛法,修習法隨法行,使令自己漸次離欲,乃至滅盡生死的苦果,名為法次、法向。同樣地,如果他對生……乃至行等法,生起出離心,厭惡生死輪迴,因而修學佛法,修習法隨法行,使令自己漸次離欲,乃至滅盡生死的苦果,名為法次、法向。眾比丘!這即是如來所施設的法次、法向。」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81頁;因緣相應第55經;累計經數518經;大正藏(36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謂見法般涅槃,云何如來說見法般涅槃」?諸比丘白佛:「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善哉世尊!唯願為說見法般涅槃!諸比丘聞已,當受奉行」。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有比丘,於老病死,﹝生﹞厭,離欲,滅盡,不起諸漏,心善解脫,是名比丘得見法般涅槃」。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這時,佛告訴諸比丘:「有所謂的見法般涅槃(現世證得涅槃),什麼稱為如來所說的見法般涅槃?」現法涅槃,是指見到法的實相,見緣起法,現在的生命體即能證入涅槃,這類比丘是屬於果圓滿。
眾比丘稟告佛陀:「世尊您是正法的根本,正法的眼目,正法的憑依,慈悲的世尊!希望您能為眾比丘解說什麼是見法般涅槃。比丘們聽聞後,當會依教奉行。」
佛陀告訴眾比丘:「你們要諦聽!聽後要善思念!當為你們解說。如果有比丘,對於老病死,生厭離心,厭惡生死輪迴,修學法隨法行,斷除愛見煩惱,於心中解脫貪瞋癡的煩惱,滅盡生死的苦果,是名比丘得見法般涅槃。」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四部經是說三圓滿,師圓滿、修行圓滿、果圓滿。以下的第56到70經,是說緣起法。
《雜中》第82頁:因緣相應第56經;累計經數519經;大正藏(36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毘婆尸佛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如是念:一切世間皆入生死,自生、自熟,自滅、自沒,而彼眾生於老死之上出世間道不如實知。即自觀察:何緣有此老死?如是正思惟觀察,得如實無間等起知,有生故有此老死,緣生故有老死。復正思惟:何緣故有此生?尋復正思惟,無間等起知,緣有故有生。尋復正思惟:何緣故有有?尋復正思惟,如實無間等起知,有取故有有。尋復正思惟:何緣故有取?尋復正思惟,如實無間等起觀察:取法味著、顧念,緣觸愛所增長。當知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譬如緣油、炷而然燈,彼時時增油、治炷,彼燈常明,熾然不息,如前來歎譬城譬廣說」。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毘婆尸佛還未成就無上正等菩提時,獨自在一寂靜處,專注精進的禪思,心中作這樣的思惟:一切世間眾生都入於生死大海中,自己造業感得生命,自己成熟業果,隨著果報的生起與成熟,又自行死滅與殞沒,墮在生死交替無止盡的境界裡。而彼眾生對於能超越老死的出世間聖道不能如實了知,所以一直生死輪迴,無法出離。
因此毘婆尸佛自己觀察:是什麼因緣而有此老死?如是逆觀察正確思惟緣起,無間平等生起對緣起法的如實了知:有生故有此老死,緣生故有老死。又繼續往上逆推思惟:是什麼因緣而有此生?如是正確思惟緣起,無間平等生起對緣起法的如實了知:緣有故有生。
又繼續往上逆推思惟:是什麼因緣而有有?如是正確思惟緣起,無間平等生起對緣起法的如實了知:有取故有有。因為有取,希求抓取所欲的境界,內心的種子即有力量感果,所以有取便有有。
又繼續往上逆推思惟:是什麼因緣而有取?如是正確思惟緣起,無間平等生起對緣起法的如實觀察:由於味著、顧戀所取著的對象,緣觸而生愛,這份染汙希求一直增長,愛故憶念,有愛故有取。應當了知緣愛而有取,緣取而有有,緣有而有生,緣生而有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
如同有燈油及燈炷才能燃燈,油譬喻愛取的煩惱;炷譬喻行、識、名色、六入、觸、受,這六法的種子,有情的隨業識,猶如燈炷;燃燈譬如生死苦果。如果常常的添加油,在生命中常常有愛取煩惱滋潤,生起諸多染汙希求,即是將內心生死的燈炷強化。「彼燈常明」,由愛取的力量增強,使令行、識、名色、六入、觸、受隨業識成熟,變成有,因緣具足,三處現前,識入母胎,這生死的燈燃亮起來,彼燈常明,即熾然不息。如同前面的因緣相應第6經、第5經所詳說。」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是說明毘婆尸佛尚未成佛前,在菩薩位時,作這樣順逆的思惟緣起而成就無上正等菩提。過去諸佛如此,現在釋迦牟尼佛也如此,未來諸佛也將如此。
「來歎譬」請參考卷93筆錄《雜中》第13頁:因緣相應第6經;累計經數469經;大正藏(288)經。「城譬」請參考卷93筆錄《雜中》第11頁:因緣相應第5經;累計經數468經;大正藏(287)經。
《雜中》第83頁:因緣相應第57~61經;累計經數520~524經;大正藏()經
如毘婆尸佛,如是尸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皆如是說。
第57至61經內容與第56經完全一樣,只是佛號不同,如同第56經的毘婆尸佛,第57經的尸棄佛、第58經的毘濕波浮佛(毗舍浮佛)、第59經的迦羅迦孫提佛(拘留孫佛)、第60經的迦那迦牟尼佛(拘那含牟尼佛)、第61經的迦葉佛,以上過去的六佛皆如是說。
《雜中》第83頁:因緣相應第62經;累計經數525經;大正藏(36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勤方便,修習禪思,內寂其心。所以者何?比丘禪思、內寂其心,精勤方便者,如是如實顯現。云何如實顯現?老死如實顯現,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如實顯現。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如實顯現,行集、行滅、行滅道跡如實顯現。此諸法無常,有為,有漏,如實顯現」。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你們應當精進方便,修習禪思,愛樂寂靜內心。為什麼?比丘禪思、內寂其心,精勤方便者,如此即能如實顯現。如實顯現什麼?老死如實顯現,老死集、老死滅、老死滅道跡如實顯現。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如實顯現,行集、行滅、行滅道跡如實顯現。這些因緣生法,皆是無常變異法、是有生住異滅的有為法,是有煩惱流漏的果法,在內心中如實顯現出緣起法的實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83頁:因緣相應第63經;累計經數526經;大正藏(36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修無量三摩提,專精繫念。修無量三摩提,專精繫念已,如是如實顯現。云何如實顯現?謂老死如實顯現,乃至行如實顯現;此諸法,無常,有為,有漏,如是如實顯現」。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你們應當修習無量三摩地,專精繫念。由修無量三摩地,專精繫念得到三昧(定)以後,心繫於所緣境上,在定中修觀,思惟緣起法,如是可以如實顯現。如實顯現什麼?是指老死如實顯現,乃至行如實顯現;這些因緣生法,皆是無常變異法、是有生住異滅的有為法、是有煩惱流漏的果法,如是在內心中如實顯現出緣起法的實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83頁:因緣相應第64經;累計經數527經;大正藏(36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昔者毘婆尸佛未成正覺時,住菩提所,不久成佛。詣菩提樹下,敷草為座,結跏趺坐,端坐正念。一坐七日,於十二緣起逆順觀察,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乃至緣生有老死,及純大苦聚集。純大苦聚滅。彼毘婆尸佛正坐七日已,從三昧覺,說此偈言: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因緣生法。若知因生苦,知諸受滅盡,知因緣法盡,則知有漏盡。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有因生苦。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諸受滅盡。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因緣法盡。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盡諸有漏。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普照諸世間,如日住虛空,破壞諸魔軍,覺諸結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過去毘婆尸佛未成正覺,還是菩薩時,住菩提所,不久當成佛。到菩提樹下,敷草為座,結跏趺坐,端坐正念,安住在諸法實相,一坐便是七日,定中對於十二緣起作逆順的觀察,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乃至緣生有老死,及純大苦聚集、純大苦聚滅。
毘婆尸佛正入定坐七日後,從三昧中出定,說此偈言:「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因緣生法。」由於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此諸法即產生。離欲清淨的修行人精勤禪修,思惟諸法生起的原因,而能了知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的因緣生法,永久遠離對於生死惑業苦、緣起實相的疑惑。
「若知因生苦,知諸受滅盡,知因緣法盡,則知有漏盡。」如果能了知生起苦果的原因,即能斷除無明;既然無明永斷,無明相應的諸受也即滅盡;無明、愛、取煩惱無餘永斷,因緣法即盡,因緣法盡,則知有漏的苦果也全都斷盡,永不再現起。漏是指煩惱,擁有煩惱的五蘊名有漏,有漏是指苦果,無明既斷,無明的苦果則不可得。
「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有因生苦。」「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諸受滅盡。」「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因緣法盡。」「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永離諸疑惑,知盡諸有漏。」這四個偈頌前三句都一樣,只是行者了知的內容不同,由於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此諸法便產生。離欲清淨的修行人精勤禪修,思惟諸法生起的原因,而能了知「有因生苦、諸受滅盡、因緣法盡、盡諸有漏」。知因緣法盡,是成就無生智;知盡諸有漏,是成就盡智。
「如此諸法生,梵志勤思禪,普照諸世間,如日住虛空,破壞諸魔軍,覺諸結解脫。」離欲清淨的行者精進禪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法,行者的心如實悟入實相時,所生起的智慧光猶如同住在虛空的太陽般,能破壞五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種種的魔軍,覺悟諸法實相,成就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84頁:因緣相應第65〜69經;累計經數528~532經;大正藏()經
如毘娑尸佛,如是尸棄佛,毘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亦如是說。
第65至69經內容與第64經完全一樣,只是佛號不同,如同第64經的毘娑尸佛,第65經的尸棄佛、第66經的毘濕波浮佛、第67經的迦羅迦孫提佛、第68經的迦那迦牟尼佛、第69經的迦葉佛也都一樣是如此。可見諸佛皆是思惟緣起法而成就正等正覺的,佛佛道同。
《雜中》第85頁:因緣相應第70經;累計經數533經;大正藏(37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鬱毘羅尼連禪河側大菩提所,不久當成正覺。往詣菩提樹下,敷草為座,結跏趺坐,正身正念,如前廣說。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鬱毘羅尼連禪河側大菩提所,不久當成正覺。往詣菩提樹下,敷草為座,結跏趺坐,正身正念,如前廣說。第70經內容也是與第64經相同,只是地點不同,佛在鬱毘羅尼連禪河側也是修止觀思惟緣起法,證得無上菩提。
子二、清淨漸次3 丑一、總標甚深
第二科清淨漸次,說明行者去除煩惱令心清淨的次第,分三科;第一科總標甚深,總相標出緣起法甚深。
又復依於七種清淨漸次修集,為得無造究竟涅槃,應知宣說隨順如是緣性緣起甚深言教。
復次,為了成就無所造作的究竟無餘依涅槃,解脫輪迴生死,應當知道佛陀依止於七種清淨漸次修集,而宣說隨順如是緣性緣起的甚深言教。
觀修緣性緣起法能使令行者漸次成就七種清淨,七種清淨是證入無餘依涅槃的前方便。緣性,即因緣的體性,有四種: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由四緣生諸法,這是說明緣性。因緣是指諸行的種子。等無間緣是指自類識前一念滅為後一念生的等無間緣,意即諸識無間過去識,唯心心所有。所緣緣是指諸心、心所所緣慮的境界。增上緣,是指除前三緣以外,幫助諸行生起的助緣,如五識等以眼根等為增上緣;又過去生造的業,對望所生的愛非愛果,也是增上緣。心法的生起都須具備這四種因緣;色法的生起只須因緣及增上緣。
緣起是依緣而起,指藉著種種條件而產生現象的原理。現象是生滅變化無常的,但它的變化卻不是沒有規律的,而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有一定的變化。這些變化的法則是緣起。緣起最基本的法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緣起可以解釋所有宇宙人生的各種現象,在時間、空間上生起的因果關係。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7所說:「云何緣起?云何緣起善巧?謂無明緣行、行緣識、…生緣老死、乃至招集如是純大苦蘊,是名緣起。」
一切法的現行都是由緣而起,極甚深,除非證得聖道,不然對於緣起法實難以真實通達,所以說它是甚深言教。
丑二、釋漸清淨2 寅一、徵列七種
第二科釋漸清淨,解釋七種漸次清淨,分二科;第一科徵列七種,提問並列出共有七種清淨。
云何名為七種清淨?一、戒清淨,二、心清淨,三、見清淨,四、度疑清淨,五、道非道智見清淨,六、行智見清淨,七、行斷智見清淨。
什麼名為七種清淨?
一、戒清淨。修學佛法,首要斷惡修善,戒是去除惡法及修習善法。以持戒清淨,心即無悔,無悔則歡、喜、安、樂,詳細說乃至心容易與正定相應。(這段文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8中說的很詳細)
二、心清淨。依止戒清淨,心無疑悔,斷除五蓋,能成就禪定,令心清淨。
三、見清淨。依止心清淨,於定中修觀,證得根本無分別智後,成就無漏的正見,此時才稱見清淨。
四、度疑清淨。此為見清淨的功德,於佛法僧戒,毫無疑惑,成就四不壞信。
五、道非道智見清淨。依止度疑清淨,得清淨妙智見,如實了知唯佛所說的八正道,能得出離、能盡苦邊及證苦邊;若是諸外道所說之非道,不能盡苦及證苦邊,無法出離。行者智見清淨,能清楚了知正確或不正確的修學道路。
六、行智見清淨。「行」指內心活動的相貌,行者的心行有苦遲通、苦速通、樂遲通、樂速通四種行跡。依止道非道智見清淨,得清淨妙智見,如實了知出離道有下中上三品的差別;下品是苦遲通行所攝;中品是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所攝;上品是樂速通行所攝。這四種人根器雖有利鈍差別,修行所依的定也有淺深差別,然而都是修行成功的聖人。
七、行斷智見清淨。依止行智見清淨,得清淨妙智見,發起應斷下中品之行,精進練根,成就上品的樂速通行,乃至成就阿羅漢果,名行斷智見清淨。
以上是成就七種清淨的次第。
寅二、明漸修集3 卯一、徵
第二科明漸修集,說明上述七種清淨是漸次修行積聚而來的功德,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名為如是清淨漸次修集?
什麼名為清淨漸次修集?
卯二、釋2 辰一、明漸次7 巳一、戒清淨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明漸次,說明所修次第,分七科;第一科戒清淨,說明戒清淨的相貌。此處依對應的經典而言,指戒律儀,其中,本應包括七眾的別解脫律儀,以下以比丘為主。
謂有苾芻,安住具足尸羅,守護別解脫律儀。廣說應知如聲聞地。
戒清淨,是指比丘能安住具足尸羅,守護別解脫律儀等,廣說乃至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2所歸納的六相:
一、安住具足淨戒。行者如法受了比丘戒而成為比丘的身份後,能受學學處,於身口等業沒有虧損,能無闕、無穿的持戒清淨,名安住具戒。
二、善守護別解脫律儀。各別防非,名別,戒能解脫惡故,因此別解脫是戒別名,如比丘對二百五十條的比丘戒皆能善守護,持一條戒即各別解脫一種煩惱,名別解律儀。
三、軌則圓滿。指行者對於行住坐臥四威儀,或於日常所作事,或於善品加行處所,能成就軌則。既隨順世間,不越世間;也隨順毗奈耶,不越毗奈耶。
四、所行圓滿。於佛所制定不應該去的地方,包括:國王家、唱令家(殺羊的)、酤酒家、娼穢家(婬女家)、旃荼羅及羯恥那家等,都能善於遠離;對其他沒有罪過而可以行經的地方,也能於適當的時間前去,名所行圓滿。
五、於微小罪見大怖畏。少用功力可得還淨的學處,名微小,對於這些過失較輕的諸小學處,及隨順能犯諸小學處的威儀等隨小學處,行者都能生起廣大的怖畏心,即使命難因緣仍不故犯;或有時因失念而犯,也能很快的如佛所制定的方法發露,懺悔清淨。不會認為小小的過失沒有關係,而任其滴水穿石,聚沙成塔。
六、受學學處。是對於先所受的別解脫戒,不僅於受具戒時,從戒師所,得聞少分學處體性,又能從親教、軌範師處,得聞所餘別解脫經。對比丘二百五十學處,皆自誓言:一切當學。由此不斷的從所餘的常交往者,有親愛者等,聞所學處。並於半月常宣說別解脫經。於諸學處,若已善巧,即能無犯,乃至於尊重所說學處,若文若義,能無倒受。若未得善巧,而有所犯,也尋如法悔。簡而言之,能學戒、持戒清淨,名為受學學處。
《披》廣說應知如聲聞地者:聲聞地說戒律儀相應知。(陵本二十二卷二頁1893)
論中的「廣說應知如聲聞地」方面: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2,791頁中所說的戒律儀相,應可了知,比丘若要持戒清淨,應作好這六點。
巳二、心清淨
第二心清淨,說明心清淨。
彼由如是具尸羅故,便能無悔;廣說乃至心得正定,漸次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慮。
這類行者由於具足戒的功德,不會後悔有作錯事或犯戒的事,無悔則歡、喜、安、樂,詳細說乃至心容易得正定,修奢摩他較易相應,能漸次的證得初靜慮,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慮,名心清淨。
《披》廣說乃至心得正定者:聲聞地說:先於尸羅善清淨故,便無憂悔;無憂悔故,歡喜安樂;由有樂故,心得正定。(陵本二十八卷二頁2327)如是廣說應知。
〈本地分‧聲聞地〉說:比丘、比丘尼修行必須要先持戒善巧圓滿清淨,沒有憂愁後悔,歡喜安樂,由於常有歡喜安樂,心安容易得正定。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8,940頁中詳細的說明,應可了知。
巳三、見清淨
第三科見清淨,指證入聲聞的有學四諦現觀,成就無漏正見的相貌。
彼既獲得如是定心,漸次乃至質直、調柔、安住不動。於為證得漏盡智通,心定趣向,於四聖諦證入現觀,斷見所斷一切煩惱,獲得無漏有學正見。
這類行者已獲得如上的正定心,由於禪定力,漸次乃至令心正直有堪能斷煩惱、調順柔軟已離愛見慢疑與無明的現行、能於所緣安住不動,不為三災八動所擾亂。並對於所為證得的四聖諦現觀,以及所要成就的無漏有學正見,內心能趣向這樣的境界,而在定中修四諦十六行觀(苦集滅道四諦,每一諦都有四行相),這樣殷重的數數思惟觀察後,於四聖諦證入現觀、成就無分別智,斷除見道所斷的一切煩惱,這時不會再特別的分別取著五蘊是我、或我所有,名獲得無漏的有學正見,然而,初開始只斷分別起的煩惱,仍需繼續斷除俱生起的、修所斷的煩惱。
巳四、度疑清淨
第四科度疑清淨,說明度疑清淨。
得正見故,能於一切苦集滅道及佛法僧永斷疑惑。由畢竟斷,超度猶豫,故名度疑。
行者因為得到無漏的正見,能對於一切苦集滅道四諦及佛法僧三寶的功德永斷懷疑迷惑。由於畢竟斷除這些煩惱,超越、度過所有的猶豫不定,故名度疑。
巳五、道非道智見清淨
第五科道非道智見清淨,說明道非道智見清淨。
又於正見前行之道,如實了知是為正道,由此能斷見所斷後修所斷惑;又於邪見前行非道,如實了知是為邪道。於道非道得善巧已,遠離非道,遊於正道。
又對於證得無漏正見之前所要修行的道路,如應修習的四預流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等,或如何修習四聖諦、十二緣起,以及如何修奢摩他、毗鉢舍那等,對於這些正見前行之道,能如實了知是正確的,且確實了解怎樣是為正道,能由此修習而證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依止此智慧智見,斷除分別起的煩惱後,還繼續斷除修所斷的俱生起的煩惱。以上說明正道。對於邪見前行的非道,能如實了知是為邪道。
無論對於正道、邪道,都能善巧了知及妥為守護,如此可遠離非正道,遊心於正道,以正確聖道方法修學奢摩他、毗鉢舍那,斷除修所斷惑,乃至證得阿羅漢果。是名道非道智見清淨。
巳六、行智見清淨
第六科行智見清淨,說明四種行跡都能獲得無漏的智見清淨。
又於隨道四種行跡如實了知。何等為四?一、苦遲通,二、苦速通,三、樂遲通,四、樂速通。如是行跡,廣辯應知如聲聞地。
又行者能如實了知有四種隨順修行的道跡,依「苦、樂、遲、速」分別,苦是指沒有得到根本定,身心未能領受樂受者;樂是指已得根本定,能領受樂受者;遲是指信進念定慧屬鈍根者;速是指信進念定慧屬利根者。
四種行跡是哪四種?
一、苦遲通行,是只得未到地定或欲界定的鈍根的行者,在此定中修無漏的四諦、十二緣起觀而見諦;通是通達義,指通達諸法實相。
二、苦速通行,指未得根本禪定的利根行者,依止未到地定修無漏的四諦、十二緣起觀而見諦,也一樣能通達諸法實相,只是不能依根本定修得三明六通,這些神通的境界無法成就。
三、樂遲通行,指已得根本定的鈍根行者,依所得之定修習無漏的四諦、十二緣起觀而見諦。
四、樂速通行,即已得根本定的利根行者,於定中修無漏的四諦或十二緣起觀而見諦。由於這類行者善根明利,觀慧也很銳利,因此修行證果最為快速,能很快成就阿羅漢的三明六通。
此四種人的根器利鈍與所得之定雖有淺深差別,然而都是修行成功的聖者。這些行者走過的道跡,詳細的解釋應知如〈聲聞地〉已說。
《披》如是行跡廣辯應知如聲聞地者:聲聞地說:或有行跡是苦遲道,或有行跡是苦速道,或有行跡是樂遲道,或有行跡是樂速道。當知此中,若鈍根性補特伽羅,未得根本靜慮,所有行跡,名苦遲道。若利根性補特伽羅,未得根本靜慮,所有行跡,名苦速道。若鈍根性補特伽羅,已得根本靜慮,所有行跡,名樂遲道。若利根性補特伽羅,已得根本靜慮,所有行跡,名樂速道。(陵本二十六卷十一頁2202)如是廣辯應知。
於〈本地分‧聲聞地〉中說:修行依據善根的利鈍,以及是否得到根本禪定(苦或樂)決定四種行跡,或是苦遲道、或是苦速道、或樂遲道、乃至樂速道。
若是鈍根行者,未得根本靜慮,所有的行跡,名苦遲道。
若是利根行者,未得根本靜慮,所有的行跡,名苦速道。
若是鈍根行者,已得根本靜慮,所有的行跡,名樂遲道。
若是利根行者,已得根本靜慮,所有的行跡,名樂速道。
此如〈本地分‧聲聞地〉卷26,899頁中詳細的說明,應可了知。
巳七、行斷智見清淨3 午一、於初行跡
第七科行斷智見清淨,說明行斷智見清淨,分三科;第一科於初行跡,於最初苦遲通的行跡應斷。
於此行跡,如實了知最初行跡一切應斷,超越義故,非由煩惱離繫義故。
對於修行的跡象,行者能如實了知最初行跡的苦遲道,還應將一切未善通利之處斷除,包括「苦」(未得根本定)及「遲」(信乃至慧等較鈍的善根),都應勤修練根,將不理想的情況改善,而證得初至四禪的根本定,乃至使令自己的根器更利,超越苦遲道,以避免久羈生死而速斷煩惱。這裡的「一切應斷」,是指超越義而言,並非僅由煩惱離繫的道理來說,因為苦遲通行者不只慧根要加強,對於能令現法樂住的定根也應繼續提昇,相對於以下所說的第二、第三行跡只是「一分應斷」,故此處說最初行跡「一切應斷」,所以行者還需繼續不斷的提昇。
午二、於第二第三行跡
第二科於第二第三行跡,說明於第二苦速通及第三樂遲通的行跡也應斷。
如實了知第二第三苦速樂遲二種行跡一分應斷。
行者如實了知,第二種行跡(即苦速通,沒有根本定,但慧根較利),也應該要再超越未得定的苦,而得到根本定,例如自己本來沒有定,現在得入正定,因而有所提昇。乃至第三種的樂遲通(有根本定,但慧根較鈍),也應該要再超越鈍根的相貌,成就更利根的功德。
所以第二種苦速通,應超越苦,第三種樂遲通應超越遲,這二種行跡有一部分應該斷除,稱作行斷。
《披》苦速樂遲二種行跡一分應斷者:謂彼二種行跡,隨其所應,若苦、若遲各別一分應超越故。
這二種行跡,隨行者所相應的:若苦,是沒有得到根本定,應該繼續修練而使自己得到根本定;若遲,是自己的信進念定慧善根比較鈍,也應繼續再練根,使令它更加的明利,各別有一分應該要超越。
午三、於第四行跡
第三科於第四行跡,說明於第四樂速通的行跡仍應繼續精進修集。
如是如實了知初全及二一分應當斷已,依樂速通正勤修集。
行者如實了知最初的苦遲通,不足之處全部都應該要正勤修集超越。以及第二種苦速通,與第三種樂遲通,這二種的一部份,由於各自有苦、及有遲,這各一分,也應該要斷除、超越。乃至依樂速通,自己練根提昇到樂速通的境界,仍應繼續正確精勤的修習、積集七種清淨。
辰二、明究竟
第二科明究竟,說明究竟的成就。
從此無間永盡諸漏,於現法中獲得無造究竟涅槃,身壞已後證無餘依般涅槃界。
行者提昇自己成為樂速通後,從此沒有間斷的修習四聖諦將愛見煩惱永斷,於是在現在的生命體中,獲得沒有造作、無為的究竟涅槃,成就有餘依涅槃,乃至壽盡身壞已後證入無餘依涅槃界。
卯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七種清淨為依,漸次修集,乃至獲得諸漏永盡無造涅槃。
如是行者以七種清淨的次第為依止,漸次的修習積集這些功德,乃至獲得愛見煩惱永遠斷除,證得無所造作的無為涅槃。以上是解釋七種清淨的漸次。
丑三、釋定具足2 寅一、應求一切
第三科釋定具足,解釋行者欲成就涅槃,一定要具足此七種清淨,佛為令弟子證得涅槃,也依此施設具足七種清淨的佛法,分二科;第一科應求一切,行者應該追求一切的清淨。
當知此中,由於如是七種清淨一切具足漸次修集,方乃證得無造涅槃,非隨闕一。是故應求如是一切,於世尊所熟修梵行,非求隨一。
應當知道此處文中,由於這七種清淨能一切具足、漸次修習積聚,才可證得無造作的無為涅槃,並不是缺其中一種可以得到涅槃。因此,行者應追求前述一切的七種清淨,在佛的處所(佛的座下、佛門中)應熟練修學離欲的梵行,不應只追求其中的一種清淨,無論信進念定慧、戒定慧都要平衡,令七種功德都具足圓滿。這其中還有漸次關係:戒清淨,能增上定的修習,得心清淨後,還要努力的修毗鉢舍那,令見清淨。於三種成就之後,仍需繼續加強止觀,及由於法法相依及相互增上,法法相潤的相關功德,使後面四種也容易成就。
寅二、具說一切2 卯一、明施設
第二科具說一切,說明佛為弟子具足施設一切的七種功德,分二科;第一科明施設,以語言文字施設建立七種功德。
又佛世尊由此因緣,亦具施設如是一切,為令證得無造涅槃,非隨捨一。
又佛由此因緣,也以語言文字完整的施設建立這一切道理,這是為令行者證得無所造作的涅槃,並且不捨離其中任何一種,而將七種都施設出來。
卯二、明甚深
第二科明甚深,說明緣性、緣起甚深。
又於此中,依一一說,非唯由此、亦非離此能獲無造究竟涅槃。如是應知此中緣性緣起甚深。
又在這當中,佛依此道理一一開示說明,有時開示戒,有時開示止觀,有時開示四預流支,有時開示如何證得四聖諦等,雖如此一一分別開示,但不是僅由哪一種即可證得聖道,也不是離開其中一法能獲得無造作的究竟涅槃,需因緣和合才能成就。應該了知此中也有緣性、緣起甚深之義:因緣具足,法即現前。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聖道也是一樣。若聖道的因緣具足,聖道即現前。可知這其中的道理甚深。
以上論文所說,再配合相應的經典閱讀,可以更加明白。相應經典不只一部,如《增壹阿含經》39品(等法品)第10經、《中阿含》(七法品)第9經的「七車經」、南傳《中部》(譬喻品)第24經的「接力車經」等,以下依《中阿含經》的《七車經》說明。其中以七部車譬喻:行者從此地到彼地,需展轉搭乘七車,且這七部車都不可少,猶如這七種漸次都要成就,才能夠獲得無造涅槃。詳細經文如下分段說明。
我聞如是:一時,佛遊王舍城,在竹林精舍,與大比丘眾共受夏坐。尊者滿慈子亦於生地受夏坐。是時,生地諸比丘受夏坐訖,過三月已,補治衣竟,攝衣持鉢,從生地出,向王舍城,展轉進前,至王舍城,住王舍城竹林精舍。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與大比丘眾共同結夏安居。尊者滿慈子也在另一處名為「生地」的地方結夏安居。時,三個月過後,夏安居圓滿結束,住在生地的諸多比丘們補妥僧衣,即持著衣鉢從生地出發,前往王舍城,展轉進前,抵達王舍城後,入住王舍城的竹林精舍。
滿慈子尊者即是富樓那尊者,為世尊十大傑出弟子之一,因辯才無礙,善說法要,在北傳《增一阿含經》中被世尊喻為「說法第一」。
是時,生地諸比丘詣世尊所,稽首作禮,却坐一面。世尊問曰:「諸比丘!從何所來?何處夏坐?」生地諸比丘白曰:「世尊!從生地來,於生地夏坐。」
那時,來自生地的諸比丘眾,前往世尊的處所,見到世尊,都稽首作禮,恭敬的退坐一邊。佛問:「諸比丘!你們從哪裡來,在哪裡結夏安居?」生地諸比丘回答:「世尊!我等從生地來,在生地結夏安居。」
世尊問曰:「於彼生地諸比丘中,何等比丘為諸比丘所共稱譽,自少欲、知足,稱說少欲、知足;自閑居,稱說閑居;自精進,稱說精進;自正念,稱說正念;自一心,稱說一心;自智慧,稱說智慧;自漏盡,稱說漏盡;自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稱說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生地諸比丘白曰:「世尊!尊者滿慈子於彼生地,為諸比丘所共稱譽,自少欲、知足,稱說少欲、知足;自閑居,稱說閑居;自精進,稱說精進;自正念,稱說正念;自一心,稱說一心;自智慧,稱說智慧;自漏盡,稱說漏盡;自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稱說勸發渴仰、成就歡喜。」
世尊問:「在你們生地諸多比丘之中,哪一位比丘是被大家所共同稱讚推崇的:他不但是自己對於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四事供養,能夠奉行少欲、知足,也對他人稱讚少欲、知足的功德;自己樂於在寂靜處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也對他人讚歎獨一靜處修習之樂;自我能鞭策精進,也對他人稱讚正精進之功德;二六時中自己都保持正念,也對他人讚歎修持正念的功德;自己能得到禪定,成就一心專注,也對他人稱說禪定的功德;自己智慧增廣,也對他人讚歎智慧的功德;自己煩惱斷除,也對他人稱說煩惱斷除的功德;自勵勸勉發心渴仰正法、解脫,而成就得歡喜,也對他人勸發渴仰正法、解脫,令得歡喜?」來自生地的比丘們回答佛說:「世尊!尊者富羅那在生地,是被比丘們所共同推崇,稱讚他已具足這八種功德。」
是時,尊者舍梨子在眾中坐,尊者舍梨子作如是念:「世尊如事問彼生地諸比丘輩,生地諸比丘極大稱譽賢者滿慈子,自少欲、知足,稱說少欲、知足;自閑居,稱說閑居;自精進,稱說精進;自正念,稱說正念;自一心,稱說一心;自智慧,稱說智慧;自漏盡,稱說漏盡;自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稱說勸發渴仰,成就歡喜。」尊者舍梨子復作是念:「何時當得與賢者滿慈子共聚集會,問其少義,彼或能聽我之所問。」
當時,尊者舍利弗坐在大眾中,心憶念著:「世尊問來自生地諸比丘們這件事,而賢者富羅那被生地的比丘們,如此推崇,極大讚譽已具足這八種功德。」尊者舍利弗又想:「不知道何時能夠與賢者富羅那一起聚會,請問他一些法義,他或許能解答我的疑問。」
爾時,世尊於王舍城受夏坐訖,過三月已,補治衣竟,攝衣持鉢,從王舍城出,向舍衛國,展轉進前,至舍衛國,即住勝林給孤獨園。尊者舍梨子與生地諸比丘於王舍城共住少日,攝衣持鉢,向舍衛國,展轉進前,至舍衛國,共住勝林給孤獨園。
那時,佛於王舍城結夏安居三個月過後,修補僧衣完畢,持著衣鉢,從王舍城出發,前往舍衛國,抵達舍衛國後,隨即入住勝林給孤獨園。尊者舍利弗與來自生地的比丘們在王舍城共住幾日後,持著衣鉢前往舍衛國,抵達舍衛國後,一起入住勝林給孤獨園中。
是時,尊者滿慈子於生地受夏坐訖,過三月已,補治衣竟,攝衣持鉢,從生地出,向舍衛國,展轉進前,至舍衛國,亦住勝林給孤獨園。尊者滿慈子詣世尊所,稽首作禮,於如來前敷尼師檀,結加趺坐。
那時,富羅那尊者在生地結夏安居三個月過後,修補僧衣完畢,持著衣鉢,從生地出發,前往舍衛國,抵達舍衛國後,也入住在勝林給孤獨園中。尊者富羅那前往世尊處所,見到世尊,稽首作禮,在如來前舖妥尼師檀(坐具),結加趺坐。
時,尊者舍梨子問餘比丘:「諸賢!何者是賢者滿慈子耶?」諸比丘白尊者舍梨子:「唯然,尊者在如來前坐,白皙隆鼻,如鸚鵡𠿘,即其人也。」時,尊者舍梨子知滿慈子色貌已,則善記念。
這時,尊者舍利弗問其餘的比丘說:「諸位賢比丘,哪一位是賢者富羅那?」比丘們回答尊者舍利弗:「是的,尊者富羅那坐在如來的前方,皮膚白皙,高隆的鼻子,有如鸚鵡嘴般,即是這人。」那時,尊者舍利弗知道尊者富羅那的相貌後,則牢記在心。
尊者滿慈子過夜平旦,著衣持鉢,入舍衛國而行乞食,食訖中後,還舉衣鉢,澡洗手足,以尼師檀著於肩上,至安陀林經行之處。時,尊者滿慈子到安陀林,於一樹下敷尼師檀,結加趺坐。尊者舍梨子亦至安陀林,離滿慈子不遠,於一樹下敷尼師檀,結加趺坐。尊者舍梨子亦至安陀林,離滿慈子不遠,於一樹下敷尼師檀,結加趺坐。
尊者富羅那在勝林給孤獨園中過了一晚,第二天清早,著衣持鉢,到舍衛國內乞食,回園內用食以後,再放妥衣缽,洗淨手與腳,將坐具放在肩上,前往安陀林經行之處。那時,尊者富羅那到達安陀林後,在一棵樹下敷妥尼師檀結加趺坐。尊者舍利弗也來到安陀林,在離尊者富羅那不遠處的一棵樹下,敷妥尼師檀結加趺坐。
尊者舍梨子則於晡時從燕坐起,往詣尊者滿慈子所,共相問訊,却坐一面,則問尊者滿慈子曰:「賢者!從沙門瞿曇修梵行耶?」答曰:「如是。」「云何?賢者!以戒淨故,從沙門瞿曇修梵行耶?」答曰:「不也。」「以心淨故、以見淨故、以疑蓋淨故、以道非道知見淨故、以道跡知見淨故、以道跡斷智淨故,從沙門瞿曇修梵行耶?」答曰:「不也。」又復問曰:「我向問賢者從沙門瞿曇修梵行耶?則言如是。今問賢者以戒淨故從沙門瞿曇修梵行耶?便言不也。以心淨故、以見淨故、以疑蓋淨故、以道非道知見淨故、以道跡知見淨故、以道跡斷智淨故,從沙門瞿曇修梵行耶?便言不也。然以何義,從沙門瞿曇修梵行耶?」答曰:「賢者!以無餘涅槃故。」
一段時間過後,尊者舍利弗於下午3-5時,從三昧中出定,走到尊者富羅那趺坐處,彼此相互問候,退坐一邊,尊者舍利弗請問尊者富羅那:「賢者,您是在沙門瞿曇門下修習梵行嗎?」尊者富羅那回答:「是的。」尊者舍利弗又問:「為什麼?賢者﹗是為了守護戒清淨的緣故,所以跟隨沙門瞿曇修習梵行嗎?」尊者富羅那回答:「不是!」「那是為了得定心清淨、得正見清淨、永斷疑蓋清淨、正道非正道的知見清淨、修行道跡的知見清淨、修行道跡應斷的智慧清淨緣故,所以跟隨沙門瞿曇修習梵行嗎?」尊者富羅那回答:「都不是!」尊者舍利弗又問:「我一開始請問賢者,是否跟隨沙門瞿曇修習梵行?你回答是。然而現在問賢者,是否為了守護戒清淨、或定心清淨、見清淨、疑蓋清淨、道非道知見清淨、道跡知見清淨、道跡斷智清淨等緣故,所以跟隨沙門瞿曇修習梵行?您又說,都不是。不知道您究竟是為了何種理由,跟隨沙門瞿曇修習梵行?」尊者富羅那回答:「賢者,我是為了成就無餘涅槃的緣故。」
又復問曰:「云何?賢者!以戒淨故,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耶?答曰:「不也。」「以心淨故、以見淨故、以疑蓋淨故、以道非道知見淨故、以道跡知見淨故、以道跡斷智淨故,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耶?答曰:「不也。」又復問曰:「我向問仁,云何賢者以戒淨故,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耶?賢者言不。以心淨故、以見淨故、以疑蓋淨故、以道非道知見淨故、以道跡知見淨故、以道跡斷智淨故,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耶?賢者言不。賢者所說為是何義?云何得知?」
尊者舍利弗又再問說:「為什麼?賢者﹗是因為戒清淨的緣故,所以沙門瞿曇施設得證無餘依涅槃嗎?尊者富羅那回答:「不能這樣說。」尊者舍利弗又問:「是因為心清淨、見清淨、疑蓋清淨、道非道知見清淨、道跡知見清淨、道跡斷智清淨等緣故,所以沙門瞿曇施設得證無餘依涅槃嗎?」尊者富羅那回答:「不能這樣說。」舍利弗又問:「我請問賢者,賢者都否定,您所認為的是何理由?如何得知呢?」
答曰:「賢者!若以戒淨故,世尊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者,則以有餘稱說無餘;以心淨故、以見淨故、以疑蓋淨故、以道非道知見淨故、以道跡知見淨故、以道跡斷智淨故,世尊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者,則以有餘稱說無餘。賢者!若離此法,世尊施設無餘涅槃者,則凡夫亦當般涅槃,以凡夫亦離此法故。賢者!但以戒淨故,得心淨,以心淨故,得見淨,以見淨故,得疑蓋淨,以疑葢淨故,得道非道知見淨,以道非道知見淨故,得道跡知見淨,以道跡知見淨故,得道跡斷智淨,以道跡斷智淨故,世尊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也。」
尊者富羅那回答說:「賢者﹗如果只是因為無取著的戒清淨,等同於有取著的戒清淨,所以世尊沙門瞿曇安立無餘依涅槃者,那麼有餘煩惱者可稱為無餘依涅槃;如果或者只是因為無取著的定心清淨、正見清淨、永斷疑蓋清淨、正道非正道知見清淨、修行道跡知見清淨、修行道跡斷智清淨,等同於有取著的心淨、見淨、疑蓋淨、道非道知見淨、道跡知見淨、道跡斷智淨,若成就其中任何的一法,世尊沙門瞿曇施設無餘涅槃者,那麼有餘未圓滿之法者可稱為無餘依涅槃。
賢者﹗如果離開這七淨法,而世尊安立無餘依涅槃者,那麼凡夫也應當證得般涅槃,因為凡夫也離開此七淨法的緣故。
賢者﹗應該這樣說,因為持戒清淨的緣故,使得心清淨;因為心清淨的緣故,使得知見清淨;因為知見清淨的緣故,使得疑蓋清淨;因為疑蓋清淨的緣故,使得道非道知見清淨;因為道非道知見清淨的緣故,使得道跡知見清淨;因為道跡知見清淨的緣故,使得道跡斷智清淨;因為道跡斷智清淨,已具足七種清淨法功德的緣故,得證世尊沙門瞿曇所安立的無餘依涅槃。」
以上經文相應論文所說:當知此中,由於如是七種清淨一切具足漸次修集,方乃證得無造涅槃,非隨闕一。是故應求如是一切,於世尊所熟修梵行,非求隨一。
「賢者!復聽。昔拘薩羅王波斯匿在舍衛國,於婆雞帝有事,彼作是念:『以何方便,令一日行,從舍衛國至婆雞帝耶?』。復作是念:『我今寧可從舍衛國至婆雞帝,於其中間布置七車。』爾時,即從舍衛國至婆雞帝,於其中間布置七車。布七車已,從舍衛國出,至初車,乘初車,至第二車,捨初車,乘第二車,至第三車,捨第二車,乘第三車,至第四車,捨第三車,乘第四車,至第五車,捨第四車,乘第五車,至第六車,捨第五車,乘第六車,至第七車,乘第七車,於一日中至婆雞帝。彼於婆雞帝辦其事已,大臣圍繞,坐王正殿,群臣白曰:『云何,天王!以一日行從舍衛國至婆雞帝耶?』王曰:『如是。』『云何天王,乘第一車一日從舍衛國至婆雞帝耶?』王曰:『不也。』
尊者富羅那繼續解釋:「賢者﹗再聽一個譬喻。過去拘薩羅國王波斯匿在舍衛國,因為有事要前往婆雞帝城,波斯匿王心想:『該用何種方法,能夠在一日內從舍衛國趕到婆雞帝城?』他又心想:『我現在從舍衛國到婆雞帝城之間,寧可沿途安排七部車子。』當時,便從舍衛國到婆雞帝之間,沿途安排了七部車。七部車已經安置妥當後,波斯匿王便從舍衛國出發,抵達第一部車後,搭乘第一部車,抵達第二部車後,便棄捨第一部車,換搭乘第二車,如此沿路換車搭乘,乃至搭乘第七部車,於是在一日之內抵達了婆雞帝城。波斯匿王在婆雞帝城辦完事後,大臣圍繞,坐在王宮的正殿,群臣問道:『怎樣做到的?大王﹗能以一日行程,從舍衛國到達婆雞帝城?』王回答:『正是如此!』臣又問:『為什麼大王,不是搭乘第一部車,在一日內從舍衛國趕至婆雞帝城呢?』王回答:『不是!』
「云何賢者!拘薩羅王波斯匿群臣復問,當云何說?」王答群臣:『我在舍衛國,於婆雞帝有事,我作是念:「以何方便,令一日行,從舍衛國至婆雞帝耶?」我復作是念:「我今寧可從舍衛國至婆雞帝,於其中間布置七車。」我時即從舍衛國至婆雞帝,於其中間布置七車。布七車已,從舍衛國出,至初車,乘初車,至第二車,捨初車,乘第二車,至第三車,捨第二車,乘第三車,至第四車,捨第三車,乘第四車,至第五車,捨第四車,乘第五車,至第六車,捨第五車,乘第六車,至第七車,乘第七車,於一日中至婆雞帝。』
「為什麼?賢者﹗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王被群臣反覆詢問的時候,應當如何解釋?」當時,波斯匿王回答群臣:「我在舍衛國時,因為有事要前往婆雞帝城處理,我心想:『該用何種方法,能在一日內從舍衛國趕到婆雞帝城?』心又想:『我現在從舍衛國到婆雞帝城之間,寧可沿途安排七部車子。』當時,……,乃至搭乘第七部車,於是在一日內抵達了婆雞帝城。」
「如是,賢者!拘薩羅王波斯匿答對群臣所問如是。如是,賢者!以戒淨故,得心淨,以心淨故,得見淨,以見淨故,得疑蓋淨,以疑蓋淨故,得道非道知見淨,以道非道知見淨故,得道跡知見淨,以道跡知見淨故,得道跡斷智淨,以道跡斷智淨故,世尊施設無餘涅槃。」。
「即是這樣,賢者!拘薩羅國的波斯匿王回答群臣所問的問題即是這樣。如是以喻合法,賢者!因為持戒清淨,得到心清淨;因為心清淨故,得到見清淨;因為見清淨故,得到疑蓋清淨;因為疑蓋清淨故,得道非道知見清淨;因為道非道知見清淨故,得道跡知見清淨;因為道跡知見清淨故,得道跡斷智清淨;因為道跡斷智清淨故,得以成就世尊所施設的無餘依涅槃。」
於是,尊者舍梨子問尊者滿慈子:「賢者名何等?諸梵行人云何稱賢者耶?」尊者滿慈子答曰:「賢者!我號滿也。我母名慈,故諸梵行人稱我為滿慈子。」尊者舍梨子歎曰:『善哉,善哉!賢者滿慈子,為如來弟子,所作智辯聰明決定,安隱無畏,成就調御,逮大辯才,得甘露幢,於甘露界自作證成就遊,以問賢者甚深義盡能報故。賢者滿慈子!諸梵行人為得大利,得值賢者滿慈子,隨時往見,隨時禮拜,我今亦得大利,隨時往見,隨時禮拜。諸梵行人應當縈衣頂上戴賢者滿慈子,』
於是,尊者舍利弗問尊者富羅那:「賢者的名氏為何?其他的修行人如何稱呼您為賢者?」尊者富羅那回答說:「賢者!我名為滿。我的母親名慈,所以其他同修梵行者都稱呼我為滿慈子。」尊者舍利弗讚歎說:「善哉,善哉﹗賢者富羅那,真是如來的弟子,對於所修行的事,充滿智慧、辯才、聰明、堅決,遇到他人難問時,態度安隱無畏,成就調御身、口、意的煩惱,已達廣大辯才,得到涅槃甘露的幢相,在涅槃界中,自己能夠作證成就,由於請問賢者許多甚深緣起的法義,賢者都能清楚的回答。賢者富羅那啊,所有修梵行的人為了獲得大利益,都應該親近賢者富羅那,隨其時節前往拜見,隨時向賢者禮拜。我今也為了得大利益,隨其時節前往拜見,隨時向賢者禮拜。所有修梵行的人,都應當將縈衣布纏繞在頭上,頂禮賢者富羅那。」
尊者滿慈子問尊者舍梨子:『賢者名何等,諸梵行人云何稱賢者耶?』尊者舍梨子答曰:『賢者!我字優波鞮舍,我母名舍梨,故諸梵行人稱我為舍梨子。』尊者滿慈子歎曰:『我今與世尊弟子共論而不知,第二尊共論而不知,法將共論而不知,轉法輪復轉弟子共論而不知。若我知尊者舍梨子者,不能答一句,況復爾所深論?善哉,善哉!尊者舍梨子!為如來弟子,所作智辯聰明決定,安隱無畏、成就調御、逮大辯才、得甘露幢,於甘露界自作證成就遊,以尊者甚深甚深問故。尊者舍梨子!諸梵行人為得大利,得值尊者舍梨子,隨時往見,隨時禮拜,我今亦得大利,隨時往見,隨時禮拜。諸梵行人應當縈衣頂上戴尊者舍梨子,為得大利,我今亦得大利,隨時往見,隨時禮拜。」』,
尊者富羅那問尊者舍利弗:「賢者的名氏為何?其他修行人如何稱乎賢者呢?」尊者舍利弗回答:「我名為優波鞮舍,我的母親名舍梨,所以其他同修梵行者都稱呼我為舍梨子。」尊者富羅那讚歎說:「我今日與世尊的弟子共同討論法義,卻不知道;與僅次於世尊者第二位尊者共論法義,竟然還是不知道您是尊貴的舍利弗;共同討論法義時,不知道是尊者舍利弗;隨轉佛陀所宣說的道理時,又與如來的再傳弟子共論法義也不知曉。如果我知道您是尊者舍利弗,我一定不能回答任何一句話,更何況還與您深論法義?善哉,善哉!尊者舍利弗!真是如來的弟子,所作的修行事,充滿智慧、辯才、聰明、堅決,遇到他人難問時,態度安隱無畏,於成就調御身、口、意的煩惱,已達廣大辯才,得到涅槃甘露的幢相,在涅槃界中,自己能夠作證成就,由於曾請問賢者甚深甚深法義的緣故。尊者舍利弗啊﹗所有修梵行的人為了獲得大利益,都應該親近尊者舍利弗,隨其時節前往拜見,隨時向尊者禮拜。我現在也為得大利益,隨其時節前往拜見,隨時向尊者禮拜。所有修梵行的人,都應當將縈衣布纏繞在頭上,頂禮尊者舍利弗。」
如是二賢更相稱說,更相讚善已,歡喜奉行,即從坐起,各還所止。」
如是二位賢者相互讚歎推崇,更相互讚歎善哉後,欣喜奉行所共論的法義,即離開座位,各自回到自己修行的地方。
本經敍說尊者舍利弗以七事問尊者富羅那何故跟從佛陀修行:是為戒淨?為心淨?為見淨?為疑蓋淨?為道非道知見淨?為道跡知見淨?為道跡斷智淨?尊者富羅那答:不也,乃為無餘涅槃故。又問無餘涅槃是為戒淨乃至道跡斷智淨其中之一而施設否?答以否,然離此等則無「無餘涅槃」。
尊者富羅那並舉波斯匿王七車速行之喻,以七車來比喻所問七事,而以一日換乘七車速達目的地,比喻修行須七事俱淨方達最終目的之無餘涅槃,而非僅具足一事即可到達。尊者富樓那以七車之喻與前面的七種修行次第對照。意指:比丘出家從佛陀修習梵行,最高的目標是抵達無餘涅槃,每次在前一個次第的基礎上繼續向前,才能達到最終目標。
壬二、食攝2 癸一、頌標列
第二科食攝,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中,第三句「有滅等食等」的食,說明食所攝別頌的法義,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出別頌的五義。
復次,嗢柁南曰:
安立與因緣 觀察於食義 極多諸過患 雜染等為後
其次,以偈頌將食所攝別頌的五義列出:安立、因緣、觀察於食義、極多諸過患、雜染等。
一、安立:安立四食的名義。
二、因緣:說明依四食流轉及還滅的因緣。
三、觀察食義:唯世俗說有能食所食,非指勝義。
四、極多諸過患:四食為三有苦因,觀察四食極多過患,能永斷生死輪迴。
五、雜染等:若不如實觀察四食,會為喜、貪之所染,能生當來及現法過患;喜貪未斷即有過患,已斷則有功德。
癸二、長行釋5 子一、安立4 丑一、略辨2 寅一、能長養法3 卯一、標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文字解釋,分五科;第一科安立,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食攝別頌中,第一句「安立與因緣」中的安立,說明安立四食的名義,又分四科;第一科略辨,要略的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能長養法,食能長養有情諸根大種,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示列出長養有情的四種法。
有四種法,於現法中最能長養諸根大種。
有四種法,於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生命體中,最能長養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地水火風四大種。
卯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云何為四?
是哪四種法?
卯三、列
第三科列,標示列出四法。
一者、氣力;二者、喜樂;三者、於可愛事專注希望;四者、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之所依止諸根大種,并壽、并煖安住不壞。
長養諸根大種主要是有四種法:
一、氣力:由段食的滋養,而有氣力,有氣力故,諸根大種皆得增長。
二、喜樂:由悅意觸食,即能隨順樂受諸有漏觸,能以喜樂為食,由喜樂故,能長養諸根大種。
三、於可愛事專注、希望:由意思食能使有情於一切可愛境專注希望為食,由專注希望追求故,能長養諸根大種。
四、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之所依止諸根大種,并壽、并煖安住不壞:是指識食,五蘊受到段食、觸食、意思食,三種食所滋養,使力氣、喜樂、專注、希望可愛境界所依止的諸根大種獲得長養,由此能使執受諸根大種的阿賴耶識也獲得長養,而令彼諸根大種、壽量(命根)、身煖與識不離身,安住不壞,乃至詳細說此四食有異粗細義門,能使有情得以安住。
以上是說明能長養諸根大種的四種法。
寅二、能為食法2 卯一、標
第二科能為食法,說明食能長養有情的生命,分二科;第一科標,標示出四種食。
如是四法,隨其次第,當知別用四法為食。
如上所說能長養諸根大種:1、氣力,2、喜樂,3、可愛事專注希望,4、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之所依止諸根大種,并壽、并煖安住不壞等四法,隨它的次第,是用四種法為食。由此四食能令有情身心安住、攝益有情。
卯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四食。
一者、段,二者、順樂受觸,三者、有漏意會思,四者、能執諸根大種識。
能長養諸根大種四法的四種食法是:
一、段,即分段食。食有資益之義。如欲界有情三餐受用的飲食,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入腹變壞,能資益諸根,名段食。
二、順樂受觸。觸即對,指六識所觸對的色等六塵,由柔軟細滑冷煖等觸,而生喜樂,依此資益諸根,故名觸食。如觀看喜歡的戲劇等,終日不吃喝也不覺得飢渴。
三、有漏意會思。有漏是有煩惱流漏,思即意思,指第六識思於可愛之境,生希望意,而能潤益諸根,如人飢渴,至飲食處,望得飲食,而身不死,故名意會思食。一個人如果對於世間絕望,很快即會死亡,因此人要有希望、求生欲才會活下去。有漏意會思食是生死輪迴中,讓有情有生存希望的重要飲食。
四、能執諸根大種識。大乘識食指阿賴耶識,聲聞乘指六識。由前三食勢力所資助,能令此識增勝,執持諸根。
丑二、廣釋2 寅一、能令安住2 卯一、辨4 辰一、段食
第二科廣釋,再詳細解釋四種食,分二科;第一科能令安住,由四食能令有情安住,又分二科;第一科辨,辨別四食,又分四科;第一科段食,說明段食的相貌。
當知此中,段與現法氣力為食。由氣力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應當知道四食中,吃分段的食物能長養現在生命的氣力,名為食。由於飲食帶來氣力,便能長養六根及地水火風等諸大種,因此稱為段食。如欲界有情三餐受用的飲食,以香味觸三塵為體,因食用的食物有香氣,有酸甜苦辣等味道,還有柔軟、細滑、堅硬的觸感,如果能正常的消化轉變,吸收其中的精華,能夠長養諸根大種,名為段食;如果不能正常的消化轉變,對身體有所損害,不名為段食。或對於一段一段的食物,在吞咽時,能令眼耳鼻舌身意諸根,都很喜悅舒適時,不名為段食,名為觸食。若所受用的食物,在吞咽時,不能使令有情的眼耳鼻舌身意諸根喜悅、歡喜,不名為觸食亦非段食。或最初受用食物的時候心中不生歡喜,經過一段時間以後,能為身體安隱消化轉變受用,對身體有幫助,增長安樂,這時才能稱為段食。
辰二、觸食
第二科觸食,說明觸食的相貌。
能順樂受諸有漏觸,能與喜樂為食。由喜樂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觸食是指有雜染的根、境、識和合所生之可意觸,這些可意觸是能隨順於樂受令生貪欲的諸有漏觸,此觸能夠攝取領受歡喜、快樂,以及色無色定相應捨,才名為食。由此喜樂捨觸能夠攝受增益諸識,又能長養諸根大種,因此說觸也是一種食。
辰三、意思食2 巳一、出意思名
第三科意思食,說明意思食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出意思名,說出意思食的名稱由來。
若在意地能會境思,名意會思。
意思即與意識相應的思心所,能思量於境,令心造作,與之合會,名意會思。
巳二、釋為食義
第二科釋為食義,說明意思為食的意義。
能與一切於可愛境專注希望為食。由專注希望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與意識相應的思心所,為了希望將來得到可愛的境界,以如法如律的方法取得,令內心生起有染著或沒有染著含有希望的歡喜心,也能夠長養諸根大種,名意思食。意思要成為食,是由於繫意於希望得到未來可愛事的力量,而攝受長養增益所依止的身心,故名為食。能與一切可愛境專注希望為飲食。
《披》若在意地能會境思等者:決擇分說:思有五相,令心造作。一、為境隨與,二、為彼合會,三、為彼別離,四、能發雜染業,五、令心自在轉。(陵本五十三卷十六頁4261)今約為彼合會,名意會思。
〈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說:思心所有五相,能使令內心造作。
一、為境隨與。思心所隨著境界,與心識和合俱轉,使令心接受所緣境,與可愛境界和合在一起,名為境隨與。
二、為彼合會。處在順境時,思心所會推動心識與境界合會在一起。
三、為彼別離。處在痛苦不如意的境界時,思心所會推動心識遠離痛苦的境界。
四、能發雜染業。思心所若與無明煩惱相應,即能推動身語意造作各種有漏業。
五、令心自在轉。通常是指修世間道或世間道成就者,心不受煩惱繫縛,能隨內心的意願,而入世間定或者出世間定。一般沒有修行的人,心受煩惱控制而不自在。然而修禪定或修聖道成功的人,能令心隨智慧行而轉,這是心自在轉。
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3,1760頁所說。現在特別著重說明思心所,希望與如意的境界合會的功能,名意會思。
辰四、識食
第四科識食,說明識食的相貌。
由能執受諸根大種識故,令彼諸根大種,并壽、并煖與識不離身為因而住,是故說識名彼住因。由彼住故,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依彼而轉。
識以執持為義,能執受諸根、大種,令彼諸根、大種,及壽(命根)、煖與識不離於身,因此說識為彼諸根、大種安住之因。由諸根、大種安住故,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依諸根、大種而運轉。因此下文接著說由段食故而有氣力、由觸食故而有喜樂、由意思食故而有專注希望,令諸根大種增長。顧戀身命的凡夫為追求身命而集聚後有業煩惱及識。這段文大意是說由三食攝受增益識食,以識食為依令諸根大種增長,又追求三食而造業繼續增長識食,如是識緣名色,名色緣識,輪轉不休。
卯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如是四食,能令已生有情安住。
簡而言之,有情諸根大種安住增長,需有四食。
〈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6說,有七因緣,任持諸行令住不壞,何故世尊但說有情由食而住?答:雖然由這七種因緣,使令有情的色受想行識諸行能夠相續安住,可是這四種食:段食、觸食、意思食、及識食,是色受想行識相續安住的主要因緣,依此四食,能令已生的有情安住。
寅二、能令攝益2 卯一、辨2 辰一、初三食2 巳一、舉由段食2 午一、作增長業
第二科能令攝益,四種食能使令有情得到利益,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初三食,前三種段食、觸食、意思食,又分二科;第一科舉由段食,舉出由於段食而造作增長業及煩惱,又分二科;第一科作增長業,由段食造作增長新的有漏業。
又由段故,而有氣力;有氣力故,諸根大種皆得增長。由是因緣,諸有顧戀身命愚夫,為此義故有所追求,於追求時,造作種種新善惡業,亦令增長。
又由於段食的緣故,色身得到資養,才會有氣力;有氣力,六根與地水火風大種才會增長。由此因緣,諸有愛顧迷戀自己身命愚癡無聞的凡夫,為取得段食,有所追求,於追求時,造作種種新的善惡業,也令善惡業增長。
午二、增長煩惱
第二科增長煩惱,說明增長煩腦。
又能增長種種煩惱。
為了追求段食,也會增長種種的煩惱。
如用餐時,看到自己喜歡的食物會想多吃幾口,多夾一點;看到不喜歡的食物,口出怨言,一餐之中,內心有時貪有時瞋,能起種種的煩惱。
巳二、例由餘二
第二科例由餘二,例說其餘二種食也是一樣的道理。
如說於段,觸、意會思,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如同段食會增長煩惱及造業,同樣的,觸食、意思食也會增長煩惱及造業,隨所相應的,應當了知。
辰二、後識食2 巳一、能集後有
第二科後識食,最後說明識食,分二科;第一科能集後有,由識食能集聚後有。
由此三門,能集後有業、煩惱、識。
由此段食、觸食、意會思食三食門,能集聚招感後有的業、煩惱、及隨業識。當有情受用段食,或接觸快樂的色聲香味觸法,及於可愛境專注希求時,都能夠造作增長業及煩惱,當業及煩惱熏到阿賴耶識成為隨業識,即能集生後有。
巳二、攝受後有
第二科攝受後有,能取得來生的果報。
此於現法,有業、煩惱所隨逐故,成其有取,便能攝受當來後有。
由煩惱造作增長新善惡業,因此現法中的阿賴耶識為業、煩惱所隨逐,壽盡命終到中有時,會有取的煩惱,便能攝受將來的後有。生命中只要有一點點取著,在中有現前及對未來的父母俱起愛染,三處增上緣現前,識入母胎,來生的果報即會生起。
卯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如是四食,令求後有、愛樂後有,於其後有未能斷者,能攝後有、遍攝後有、隨攝後有。
如是段食、觸食、意會思食、以及識食,使令追求後有、愛樂後有、於未來的後有愛還未能斷除的有情,「能攝後有」,能攝受取得後有的果報,「遍攝後有」,由於對這四種食的貪愛而造業,熏習成種子,普遍含攝將來生命體的因,「隨攝後有」,隨順攝受取得後有,攝取後有的果報體之後,四食還會不斷生起。
丑三、料簡2 寅一、第一義2 卯一、初段食
第三科料簡,再思量簡別一番,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義,以第一種道理解釋四食,又分二科;第一科初段食,最初簡別段食的麤細差別。
又諸段食,在欲界天名之為細,或處中有、母腹、卵㲉,當知亦爾。欲界餘位段食名麤。
又諸段食只有欲界才有,又可分成細食與麤食,在欲界天中的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這欲界六天的有情,所受用的段食,能流入身中一切支節中受用,而且沒有糞穢,是微細食,或中陰生的有情、入母胎後住在羯羅藍等位的胎兒,是由母親食用的食物、及消化後的微細津味而資長、卵㲉中的眾生,當知也一樣是微細食。欲界的餓鬼、傍生、人中,都是分段而食,畜生大多是下午食,餓鬼多是晚上食,人是早、中、晚都要食,且所食的食物在人體內消化吸收後,還要將廢物排泄出去,是麤段食。
卯二、後三食
第二科後三食,簡別後三種食的麤細差別。
觸、意會思及以識食,在無色界當知名細,餘處名麤。有色為依易分別故,無色為依難分別故。
觸食、意思食、識食在三界中都有,但在無色界應當知道名細,其餘在欲界、色界名麤。欲界、色界有色為依,三食容易分別,所以名麤;無色界以無色為依,三食很難分別,所以名細。
寅二、第二義
第二科第二義,以第二種義理解釋四食。
又此諸食,當知有異麤細義門。謂若能使已生有情得安住者,說名為麤;攝益求有諸有情者,當知是細。
又段食、觸食、意會思食、識食,應當了知還可另由不同粗細的義理來說明。從受用四食時有情內心的動機來分別,依著四食能使現在已經出生的有情得到資養安住,名為麤食;若是依著四食能令有情種下未來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果報,攝益未來諸有,應當知道是屬於細食。
丑四、總結
第四科總結,總結語。
如是應知安立四食。
由以上道理應該知道,四種食能令眾生安住於現世的生命;也能令眾生攝益未來的生命,依此安立四食。
子二、因緣2 丑一、流轉攝2 寅一、舉愛為緣2 卯一、於已生有情
第二科因緣,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食攝別頌中,第一句「安立與因緣」中的因緣,說明於食流轉及還滅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流轉攝,說明流轉所攝四食是怎麼樣使令有情流轉,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愛為緣,舉出以愛為緣追求四食,又分二科;第一科於已生有情,四食能令已出生有情安住。
復次,如上所說諸根大種,由集諦攝先愛而生,為欲令彼得增長故,追求四食。
其次,如上所說眼等諸根及地水火風四大種,是由於集諦(惑業)所攝,即過去生的愛煩惱為先,才產生現在的果報,為了使令所得色身的果報能夠得到增長,而追求四種食。由此可知四食是能令果報安住的增上緣,而非主要因緣。
《披》如上所說諸根大種等者:前說諸根大種由識執受,是故說識名彼住因。如是諸根大種,當知彼依前際集諦所攝愛為根本而生,於現法中,為令增長,追求四食。
如前面所說的諸根大種是由心識所執受,因此說心識是諸根大種安住的原因。如是眼等諸根及地水火風大種,應當了知是依過去生所攝的愛煩惱為根本而生,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為使令諸根大種增長,而追求四種食。
由此道理,已生有情雖由四食而得安住,然本藉愛為緣故有。
由於這種道理應當了知,現法中已經有生命的有情,雖然由四種食而得到安住,然而果報體的產生,本源是藉由愛煩惱的因緣而有。
卯二、於求有有情
第二科於求有有情,是指有情追求來生的後有愛,雖四食也攝益後有,然而還是以愛為緣故有。
又有愛故,於現法中依諸食身,由三種門滋長業惑,能辦業惑常所隨逐有取之識,於現法中攝受後有。是故一切求有有情,雖由四食之所攝益,然復藉愛為緣故有。
又由於有愛的煩惱,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依諸食的積聚,由段、觸、意思食三種門滋長煩惱業,能夠成辦煩惱及業所隨逐的結生相續有取之識,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積聚很多能攝受後有的種子。因此一切追求三有的有情,雖然由四食能夠攝受增益有情來生的果報,然而主要是由貪愛的因緣,而得到來生的果報。由此可知追求來生的果報,四食只是增上緣,愛煩惱才是主要因緣。
寅二、廣餘為緣2 卯一、舉受等
第二科廣餘為緣,詳細說明除愛以外,展轉依其餘的因緣,使令流轉,分二科;第一科舉受等,舉出諸受等緣。
又即此愛,於現法中,由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故起;此無明觸所生諸受,由無明觸為緣故起;此無明觸,由先串習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為緣故起。
又此愛煩惱是怎麼來的?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由於無明,不知道五蘊無常、苦、空、無我的真理,六根接觸六境時,心與無明相應,於樂受生貪,於苦受生瞋,於不苦不樂受生癡,依此而生和合愛、別離愛、彼俱相違愛;此無明觸所生諸受,由根塵識和合所生無明觸為緣而起;此無明相應觸,是由過去串習各種無明觸所隨逐的六處為因緣而生起。
流轉生死的主要因緣是愛煩惱,愛依受而有,受依觸而有,觸依六處而有,六處是有情的身心果報,有情不知果報無常、苦、空、無我,即是無明,於是六處、觸、受乃至愛都與無明俱起,無明貫穿於十二緣起的每一支中,故文中說「愛」由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故起,無明「受」由無明「觸」為緣故起,無明「觸」由先串習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為緣故起;由此顯出十二緣起中,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的關係,若前後廣推,則可了知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的流轉相。四食在前前後後的流轉當中,能令現世安住,攝益後世,唯是流轉的增上緣。
卯二、釋邊際
第二科釋邊際,解釋無明相應觸的邊際。
此六處後更無餘因。
這眼耳鼻舌身意六處是能夠生長心心所的地方,因此名處。依六根攀緣六境能夠發動有情的六識,根塵識和合而生觸,故六處以後,再沒有其他的原因能使令有情會去生起無明相應觸。
《披》此無明觸由先串習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為緣故起者:決擇分說:於現法中,名色為緣六處生起,不斷不知。此為所緣及依處故,一切愚夫於內自體愚癡生起,是名無明。(陵本五十六卷十六頁4545)此應準釋。
〈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說:於現在的生命體當中,以名色為緣能生起六處,由於有煩惱麤重隨逐於六處,當六識依六處緣慮外境,三法和合而生觸,由觸而生受,由於不能斷除貪愛等煩惱的麤重,不了解無我的真義。以名色為緣所生六處生起為所緣及依處故,一切愚痴無聞的凡夫,以自己的身體為我的愚癡生起,認為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是我,是名無明。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6,1862頁所說,這裡應準照那裏的解釋。
於現法中,唯此六處展轉相依,有色諸根依止於識,識亦依止識所執受有色諸根。由此因緣,六處已後更無所說。
在現法當中只有這六處展轉的相依,六處中的眼耳鼻舌身是有色諸根,有色諸根依止於識,心識也依止識所執受的有色諸根,這即是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十二緣起支逆觀至名色即可。由於這樣的因緣,除了六處以後,不用再多說,即可顯示現法以苦為依,起惑造業招感後有的流轉相。
以識為依,多生過患。由是因緣,不顧身命。
如同正觀察三種食,行者如何觀察識食?觀察諸多的飲食,是段食、觸食、意思食,這三種食都是以心識為依止。
由心識執受根身,果報還在,心識不斷的分別,以法引法而有三食,不斷輪迴生死。由於觀見這樣的因緣,不再愛顧依戀生命,能依食斷食,去除對四食的執著,斷除輪迴的增上緣。
丑三、結能永斷
第三科結能永斷,結說能永斷食。
如是如理於四種食審正觀察;審觀為依,能於現法永斷諸食;食永斷故,得至當來後有苦際。
怎麼樣如理對於這四種食仔細正確的審正,也是一種修行的法門;仔細的觀察為依止,能於現在的生命體當中,斷除對於這些飲食引起的煩惱,不再由食引生煩惱而造業;食永斷故,還是有食的維持,但是無欲、無希、無所求,可以到達當來後有苦的邊際。連生命都不再顧戀,勤修聖道證得涅槃,將來入無餘依涅槃,不再生死輪迴。
以上這一段文指出了知四食的過患是清淨的因緣。
丑二、還滅攝2 寅一、舉因緣
第二科還滅攝,說明有情生死還滅的因緣與滅相,分二科;第一科舉因緣,舉出還滅的因緣,由斷除煩惱而不再生死流轉。
或復有時,聽聞正法為外支力,如理作意正勤修習為內支力,由是因緣,正見生起。
行者或者有時,以聽聞佛所說的正法,作為外在的增上緣;又行者自己內心能生起修道的因力,常常如理作意,正確精勤修習所聽聞的法義,作為主要的因緣;由於這樣內外的因緣,使無漏的正見逐漸生起及增上。
寅二、釋滅相2 卯一、出轉依
第二科釋滅相,解釋煩惱寂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轉依,說明轉變依止,轉變眼乃至意等六處。
正見生故,能斷無明,能生於明。彼現法中,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皆得除滅,明界所隨六處得生,名為轉依。
行者依聞思修,從戒清淨,乃至如前所說行斷智見清淨,生起無漏的正見。由於無漏正見生起的緣故,能斷除無明煩惱,又由於無明逐漸的斷除,智慧的光明也即漸次的生出、增長。最初開始斷除的是分別起、見所斷的煩惱,證得初果,再經過修道的過程,將俱生起、修所斷煩惱漸漸斷除,乃至俱生的我執無明完全斷除,而成就阿羅漢果。此後,在現在生命體中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處,不再有無明種子所隨逐,此時轉捨阿賴耶識中的煩惱種子,轉得清淨光明的智慧種子(明界),由明界所隨的六處得以生起,名為轉依。
卯二、明永滅
第二科明永滅,說明煩惱種子永遠寂滅,不受後有。
彼品麤重皆止息故,六處既滅,漸次乃至愛亦隨滅;由愛滅故,諸食亦滅。能取後有諸法滅故,當知後有亦復隨滅。是故應知,處於明者不求後有。
成就阿羅漢後,與無明相應的各種品類無堪能性的煩惱種子(麤重),都全部止息。有無明界(種子)所隨逐的六處,也已經止滅,不再有任運起的俱生煩惱導致有情去結生相續。在斷除煩惱的過程中,最先開始斷分別起的煩惱,漸漸地斷除俱生起的煩惱,乃至俱生起的愛煩惱也完全寂滅;由於愛煩惱已寂滅,對四食的貪愛也息滅,再不會由於愛著四食,繼續起煩惱造業,而相續取得後有的果報。因為現在的生命體永遠斷除由四食引起的煩惱,後有的識、名色、六入、觸、受也隨之而滅,應當了知後有的隨滅,是因為沒有因緣產生後有。因此應知,處於有光明智慧者不會再追求來生的果報。這是對四食顛倒永斷的還滅相。
此處相應經典如下。
《雜中》第88頁;因緣相應第71經;累計經數534經;大正藏37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此四食,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諸食,愛因、愛集、愛生、愛轉。此愛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愛受因、受集、受生、受轉。此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此觸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觸六入處因、六入處集、六入處生、六入處轉。六入處集是觸集,觸集是受集,受集是愛集,愛集是食集,食集故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如是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食滅,食滅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這時,佛開示比丘們:「有四種食,能攝受資助長養眾生的生命體,使令眾生安住在世間。」食有長養、資益之義。攝受長養,在本論中亦解釋為攝受長養業與煩惱,因在追求四食時,會增長很多的煩惱,並造作新的善業惡業。
「是哪四種食?一、麤摶食,段食。二、細觸食,悅意觸食。三、意思食,意會思食。四、識食。這四種食,是依什麼為原因而生?什麼原因令其積集?將來什麼原因會再起現行?什麼原因會令其繼續流轉?
這四種食是由愛為因而產生的,源於有情過去生有愛,而感得此生的果報,由於愛著身體,為了使令此果報安住於世間,必須依賴四食來資益長養身命,因此必須展轉、不斷的去追求諸食,所以愛是積聚諸食的原因。由於有愛,追求四食,種下來生的識、名色、六入、觸、受的種子,名『集』,惑業苦種隨逐的識名隨業識,經由愛取滋潤,產生下一生的果報,名『生』。下一生又由愛生起後有。後有生起,仍須依止四食來長養生命體,故名愛轉。這是有情流轉的相貌。
愛欲又是依什麼為因?什麼原因令其積集?將來以什麼原因會再起現行?什麼原因會令其繼續流轉?這四種食,渴愛是因,渴愛是集,渴愛所生,渴愛是根源。直接引發有情愛煩惱的是感受,由於對感受有無明,不了解諸受皆苦,所以追逐樂受,排斥苦受,迷惑於不苦不樂受,而生愛的煩惱。
感受又是依什麼為因?什麼原因令其積集?將來以什麼原因會再起現行?什麼原因會令其繼續流轉?有情有感受是因為有觸,觸對各式各樣的境界,觸與無明相應,名無明相應觸。觸對境界執著一切法是真實的,又執著我、我所,因此對於感受起愛憎之心。
觸又是依什麼為因?什麼原因令其積集?將來以什麼原因會再起現行?什麼原因會令其繼續流轉?觸是以六入處為因,從六入處而集,從六入處而生,六入處是其根源。這些觸從哪裡來?是無明界所隨的六入,這六入是有情積聚煩惱的因緣處。
由有情有無明界所隨的六處,而有無明相應觸;由無明相應觸而有無明觸相應受;有受即會有愛;有愛即會去積集追求四食。這四種食的積聚也會再熏習,在追求的過程當中,依愛煩惱滋長很多未來的識、名色、六入、觸、受的種子,將來還會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
同樣地,如果六入處息滅,覺觸即會息滅;覺觸息滅,感受即會息滅;感受息滅,愛欲即會息滅;愛欲息滅,則四食即會息滅;四食息滅,因此未來世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即會息滅,如此純大苦聚息滅。
如果行者能夠親近佛菩薩等善知識,聽聞正法,以此為外因的增上之緣力,自己又能夠如理作意為內因力,修學法隨法行,將煩惱斷除。斷除煩惱之後,唯餘清淨的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是清淨的六入處,即不再有生死輪迴的苦惱。」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一段是簡說食與流轉生死,以及修行斷除煩惱還滅的因緣。
子三、觀察食義2 丑一、出食義2 寅一、徵
第三科觀察食義,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食攝別頌中的第二句「觀察於食義」,於四食觀察唯法能引法的甚深義,分二科;第一科出食義,說出四食名為食的義理,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復次,無有少法生已安住,亦無有我能食所食。由此因緣,彼何名食?
其次,沒有少法生已能安住。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一切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諸行,沒有任何一法因緣和合生起後,能暫時安住,諸法皆是剎那生、剎那滅,即蘊無我,離蘊也是無我,沒有我,是誰在食?既然沒有人能食,又哪有我所食的境界?由此因緣,既然沒有一法能剎那安住,為何還稱四種食為食?
寅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
然唯約與未生諸法作生緣理,唯法引法說為食義。
唯是以四食能攝益長養有情的生命來說,故名為食。唯是以四食能與未生諸法作生起因緣的道理,有情的生命才能繼續相似相續的存在,由於段食能令有情有氣力;順樂受觸能令有情歡喜快樂,有喜樂故,即能長養諸根大種;意會思食能令有情於可愛境專注希望,有專注希望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識食能執受諸根大種,令有情的壽、煖不壞等。故唯以此四食法能引生長養色受想行識諸法,說名為食義。
丑二、名食者3 寅一、標唯假
第二科名食者,說明受用四食之人名為食者的義理,分三科;第一科標唯假,標出食者唯是假名安立。
但由法假,於其識上假想施設補特伽羅,望此四食說為食者,為欲隨順世間言說。約世俗諦,說有如是補特伽羅,能食四食,非約勝義。
但由世俗諦方面來說,法是假安立的,名法假;為了想要隨順世間言說,在有情識的心上假想安立施設說這是補特伽羅,對望於四食,而說受用此四食的人為食者。這是指世俗諦而言,說有如是補特伽羅能受用這些四食,並非約勝義諦說。
勝義諦是無我、無我所的,法尚不可得,何況是非法。法是指一切因緣生法,四種食與食者都是因緣生法,自性皆不可得,是故以第一義諦來說,實無有能食所食。而有情為了溝通,依止五蘊假想施設有人在受用這四食的長養,實際上並沒有食(受用飲食)的真實性,假如有,受用一次即不用再次進食,因為食用已飽了,然而食用飽了還會餓,表示食這件事也不是真實的,也只是因緣的變化,只是假名為食。
寅二、釋所以2 卯一、明非理
第二科釋所以,解釋原因,分二科;第一科明非理,說明若有真實補特伽羅為能食者,不合道理。
所以者何?若說有識生已安住,體是真實補特伽羅,名能食者,不應立識為其食性。未曾見有補特伽羅,還自能食補特伽羅。一相續中,定無二識同時安住。是故立識體是真實補特伽羅,為能食者,不應道理。
為什麼?若有人說有情的心識受生以後能繼續相續的安住,體性是真實的補特伽羅,是能食這些食物的,名為能食者,如果這樣說,即不應安立四食中的識食有食的體性。
因為未曾見有補特伽羅還能食用(受用)自己的識食。在一有情相續的色受想行識當中,一定不會有二個自類識同時安住。如眼識在分別境界時,一剎那是只有一個眼識在分別,不會有兩個眼識同時生起,若二識同時安住必是不同類的識,如說眼識取境時,耳識也能同時分別聲音;在一相續中,不會有兩個自類識同時安住。所以若安立識體是真實補特伽羅,為能食者,是不合道理的。因既已安立識食是執受諸根,長養有情生命相續存在的一種食,即不能說另有真實的識是能食者,能食自己的識,這不合道理。識是因緣所生法,為了方便溝通才假名安立有一有情,並不是真的另有一常住不變的心識是真實的有情,為能食者,假如有的話,即不應安立識食。
卯二、記二問2 辰一、斥他
第二科記二問,記別非理或合理的二種提問,分二科;第一科斥他,訶斥不合道理的提問。
由有如是不應理故,若作是問:誰食識食?當知此問為非理問。
由有如是「識食自識」不合道理的緣故,若有人這樣問:是誰在食用識食?應當知道這樣的問題是不合道理的提問。
辰二、顯自
第二科顯自,顯示自宗正確合理的提問。
若作是問:誰是能食識食因緣?當知此問為如理問,能令悟入緣起理故。
若有人這樣問:誰是能食識食的因緣?應當知道此問是如理的提問,因為這樣的問題能令有情在回答時悟入緣起的道理。
若問是誰在食用三餐,這樣是不合道理的提問,因為根本沒有人,沒有我。應當問:什麼是受用三餐的因緣?是因為有愛煩惱才有此身體,有了身體會需要食物來長養,使令相續安住,若對食物生起愛著,又會引發下一生的生命體,由此悟入緣起的道理。這樣的提問才是合道理,能令有情悟入由緣而起的緣起正觀。
《披》誰是能食識食因緣等者:此中義顯,諸業、煩惱,名為能食識食因緣。如下釋義應知。
此段文中的義理是顯示:有情的業種子、煩惱種子,名為能食識食的因緣。由有業、煩惱隨逐的隨業識為因,能引發將來的生有諸法現起,由諸法的變化,假名安立有能食、所食,此即是能食識食的因緣,如下所解釋的義理應當了知。
寅三、明緣起2 卯一、辨流轉2 辰一、標列有二
第三科明緣起,說明如何悟入緣起的道理,分二科;第一科辨流轉,說明流轉生死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有二,標示列舉出有二種生命存在的狀態。
復有二有。一者、生有,二者、業有。
又有二種生命存在的狀態。一、生有;二、業有。識入母胎時是生有,生有一剎那以後,進入本有,存活相續至壽終死亡前名本有。死時名死有。死有之後,即進入中有,到下一生受生前,都屬於中有。這四種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都是由業而有,名業有。
此處只標列出其中二種有,一是挾帶業力,名業有;一是已經因緣和合出生,名生有。
辰二、釋其相續2 巳一、由業有趣生有2 午一、出名業有
第二科釋其相續,解釋生命相續的情形,分二科;第一科由業有趣生有,說明由業有引生趣向生有的情形,又分二科;第一科出名業有,說出名為業有的原因。
若為當來後有生起,今現法中,諸業、煩惱所隨逐識為因,能引當來生有。即彼曾有前行業性,說名業有。
有情為了使令將來的後有能生起果報,來生繼續存在,因此在現法中,造了很多福業、非福業、不動業,以這些業種子、煩惱種子所隨逐的隨業識為因,能引發將來的生有。即以有情過去造作諸行的業性;過去所造業會形成一種力量,潛伏在心識種子中,說名業有。
午二、顯趣生有
第二科顯趣生有,顯示趣向生有。
於現法中有此有故,能令當來生有所攝後有生起。於命終時,前際六處纔無常滅,後際六處尋復續生。
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由於有此業有(隨業識)的緣故,能使令當來生有所攝的後有生起。於命終時,前一生的六處才由無常滅已,後一生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無有間斷立即又相續生起。
《披》於現法中有此有故者:謂有業有應知。
於現法中有此有故的「有此有」是指有此業有,應當了知。
巳二、由生有成業有
第二科由生有成業有,由生有依止無明相應觸繼續造業,形成下一世的業有。
即此六處,識於先時為能引緣,復於今時為結生緣。如是由識入母胎故,得有名色;名色為緣,便有六處;由無明界所隨六處以為緣故,有相似觸;漸次乃至取為緣故,令後際業轉成其有。如是諸法先未曾有,一切新從別別緣起。
即此下一生無間生起的六處,隨業識於先時為其能引緣,過去心識的分別是引發緣。這一生要受生時,隨業識中愛取煩惱起現行,又使令識入母胎,與下一生的苦果結合在一起,名結生相續。故說隨業識又於今時為結生緣。
如是由識入母胎故,得有名色。中有入母胎時,一剎那是悶絕的,下一剎那醒過來,即有名色。色是父精母血與識和合的羯羅藍,名是受想行識四蘊。第六識那時也會有分別,如果感得富貴的滿業,胎兒即會感覺很舒適,如處宮殿;若是感得貧窮的滿業,此時胎兒會覺得如住茅棚,遍身都不舒服,這是業力果報的種種差別。
以名色為緣,透過母體供給滋養,逐漸增長至根位、爪位、形位,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都形成時,已有六處。由有無明種子潛藏隨逐於六處的緣故,當六根緣六境時,內心會有相似的無明相應觸生起,有觸即有受,有受即有愛,有愛即有取;這些愛取煩惱現行又熏習種子於此生的隨業識中,形成引發後際業的因。漸次乃至歿後於中有位時,以取為緣故,令這一生所造業(後際業),轉成為有;令先前所造的行、識、名色、六入、觸、受六法種子生起現行,業力強大積聚成有。
如是諸法先未曾有,是因緣具足,本無而有,有已散滅,一切諸法的現起皆是前一法引生後一法,法法相依,相續流轉,未曾斷絕,猶如暴流,不常復不斷,故說新從別別緣起。每一法生起的當下都是各別新的緣起,這一世的名色是由前一法的識入母胎而來,並不是由過去世的名色相續來到現在,所以從來沒有一法由過去流轉到現在。
卯二、結略義2 辰一、簡無補特伽羅
第二科結略義,結說要義,分二科;第一科簡無補特伽羅,簡別在輪轉生死中並沒有一個有情在那裡輪轉生死。
當知此中,都無觸者乃至有者能有所觸,乃至有有。
應當知道在緣起當中,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都是因緣生法,只是諸行的變化、內心分別的差別相,其中並沒有真實的觸者在觸對境界,乃至沒有真實的有者在擁有這些業有。
辰二、顯唯諸法假立3 巳一、標因果
第二科顯唯諸法假立,顯示只是在法上假名安立所食、能食,實無有一常住不變的有情從此生輪迴至彼生,分三科;第一科標因果,標出諸行流轉唯因唯果。
唯有諸法別名所食、別名能食,是故因果墮在諸行相續流轉,無有斷絕。
生死輪轉唯只是內心的虛妄分別而形成諸法的變化而已,以不同的名字各別安立這些諸法的變化,別名所食、別名能食;唯依諸法變化,假安立有能食、所食者。是故在諸行相續流轉中,唯有前支的法為因,引發後支的法為果,遷流不息無有斷絕,此中無人,唯因、唯果。
巳二、釋相續
第二科釋相續,解釋生命相續唯法流轉並無人。
由其先際業有,往趣後際生有;復由後際業有,還趣先際生有。如是緣起輪迴不絕,從此世間往彼世間,自彼世間還此世間。
由於有情過去生造了很多的業,熏習於隨業識中,形成業有,繼而往趣後際的生有;又由後際的業有,又會趣向過去曾經受生的地方,例如過去生當人,今生雖在畜生道,但造作了人道的業,將來又復投生回人道。有如是這些緣起輪迴不絕,從此世間到彼世間,再從彼世間又回到此世間。總之是在三界五趣中流轉,不是這世間,即是那世間,來來往往離不開三界。
依內心的分別會產生一股力量,形成一種業力,由業力引導有情至三界五趣受生。一個念頭即是一個業果,起心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如果起心動念都在世間法上思惟,則在三界五趣中繼續輪轉;若起心動念都是佛號,淨業成熟時,能到極樂世界去。心生法生,世出世間原理都是一樣,端看內心分別的力量何者最大最強,強者先牽。
人身難得易失,佛陀一再告誡世人莫到三惡道,因為受報時間非常長,過了很久才能再回人道,縱使受生人道,也可能貧賤羸劣的因緣特別多,障礙修行,是故應好好把握現在的人身,看好這一念心,時時保持正念,才能解脫三界五趣生死的流轉。
《披》由其先際業有等者:此中義顯業有為依,往趣生有,此彼世間輪轉不絕,故作是說。
由其先際業有方面:此處文中義理顯示出是以業有為依,而往趣生有。業是內心的造作,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由內心造作會形成一種業有,存在自己的生命體中,形成下一生果報的因。
業有因緣和合即會有生有,故說往趣生有。此彼世間交替輪轉不絕,有時在此世間,有時在彼世間,依不同形態的分別,招感不同形態的世間,所以作這樣說。
巳三、結食義
第三科結食義,結說四食唯諸法假立的義理。
是故唯法能引法義,當知此中說為食義。
是故唯法能長養引發下一法,若生起虛妄的分別心,則引發生死輪迴的法,應當了知此處文中唯法能引法,說名為食義。
這四種食都是在世間法上假安立的名。當然身命的存續須依這四種食,但佛教徒應依止這四種食為修行的善方便,來斷這四種食。唯法能引法,說為食義,是以不斷的分別能長養、滋潤、引發色受想行識相續存在,而安立為食義。
以下詳細舉例說明:
以段食為例,有情為追求三餐溫飽,一定得有工作,在工作中會遇到種種境界,由此生起很多的煩惱。有時生起善心,造作種種善業,使未來能感得人天果;若以殺生為業,是造作趣向三惡道的業。這即是唯法引法,因為追求段食,造作不善業,而引生出下一生的色受想行識。
以觸食為例,由喜歡追求口腹之慾,造作殺生業,來世因此墮地獄道,這也是唯法引法。
意思食:意思是意欲思願,即思心所相應的意欲。意思願欲,於有情的延續,有強大的作用。如臨終之人,為了見親人最後一面,盼望親人的道來,又延續一些存活的時日。
以識食為例,有情的識牢牢執持根身,識有俱生我執,對此身體生命有強烈俱生的自體愛,使令有情顧戀生命,造作很多的業力來保護生命,種下後有的隨業識,令生命不斷相續。有這種識的食,會引發自己對後有生命的愛著,所以說唯法能引法。
為了追求四食而造業,業是能引發生命輪迴的法,稱作唯法能引法。阿羅漢已經斷除對四食的愛著,不會因為四食引起煩惱而造業;雖也要受用飲食,但不再以法引法,不受後有。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文如下,此經的問法者頗求那比丘,出家以前是外道信徒,有很強的「我」見(身見),他受到外道宗教或哲學的影響,習慣從「我」見出發來思惟法義(十二因緣),認為「識」即是「梵我」,堅信有一個常存不滅永恆的神我(靈魂),認為所謂的生死輪迴,會像一個永恆不滅的神識(靈魂),從一間屋子(身體)搬到(投生)另一間屋子(新的身體),像從一件舊衣服換穿到另一件新衣服的概念。
《雜中》第89頁:因緣相應第72經;累計經數535經;大正藏(37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時有比丘,名曰頗求那,住佛後扇佛。白佛言:「世尊!誰食此識」?佛告頗求那:「我不言有食識者,我若言有食識者,汝應作是問。我說識是食,汝應問言;何因緣故有識食?我則答言:能招未來有令相續生,有有故有六入處,六入處緣觸」。頗求那復問:「為誰觸」?佛告頗求那:「我不言有觸者,我若言有觸者,汝應作是問為誰觸。汝應如是問;何因緣故生觸?我應如是答: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復問:「為誰受」?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受者,我若言有受者,汝應問為誰受。汝應問言:何因緣故有受?我應如是答:觸緣故有受,受緣愛」。復問:「世尊!為誰愛」?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愛者,我若說言有愛者,汝應作是問,為誰愛。汝應問言:何緣故有愛?我應如是答:緣受故有愛,愛緣取」。復問:「世尊!為誰取」?佛告頗求那:「我不說言有取者,我若說言有取者,汝應問言為誰取。汝應問言:何緣故有取?我應答言:愛緣故有取,取緣有」。復問:「世尊!為誰有」?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有者,我若說有有者,汝應問言為誰有。汝今應問:何緣故有有?我應答言:緣取故有有,能招當來有觸生,是名有。有六入處,六入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集。謂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裡。那時,世尊告訴諸比丘們說:「有四種食物,能夠資助增益眾生,使眾生得以安住世間,攝受長養。是哪四種食物? 一、麤摶食(段食),二、細觸食(悅意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有漏識為緣,能長養諸根大種,能令當來後有生起。)。」
當時,有一位名為頗求那的比丘,侍立於佛陀身後,手執扇子為佛搧風。頗求那請問佛:「世尊!請問是誰在食用此識食?」佛告訴頗求那說:「我沒有說有食用識食的人,如果我說有食用識食的人,你才應這樣的問我。然而我說識是一種食物,所以你應該這樣問:『是什麼因緣,所以會有識食?』我會回答說:『識食能夠招感未來的果報,會令下一個生命體相續生起;由於有隨業識,會有下一生的六根;由於有六根,根、境、識三法和合而有六觸。
頗求那比丘又問:「是誰在覺觸?」佛陀告訴頗求那說:「我沒有說有覺觸者,如果我說有覺觸者,那麼你才應該問,是誰在覺觸?你應該這樣問:『是什麼因緣,會有覺觸生起?』而我會這樣回答:『因為有六入處,六根為增上緣,而生起六觸;又因有六觸生起苦、樂、不苦不樂的感受」。
又問:「是誰在感受?」佛告訴頗求那說:「我沒有說有感受者,如果我說有感受者,你才應該問,是誰在感受?你應該這樣問:『是什麼因緣,會有感受生起?』而我應該這樣回答:『因為覺觸對境,會生感受;又因有感受,會生起愛欲。』
又問:「世尊! 是誰在愛?」佛陀告訴頗求那說:「我沒有說有愛欲者,如果我說有愛欲者,那麼你才應該問,是誰在愛?你應該這樣問:『是什麼因緣,所以會有愛?』而我應該這樣回答:『因有覺觸,故有感受;因有感受,會生愛欲,又因有愛欲,會執取追求。』
又問:「世尊! 是誰在執取追求?」佛陀告訴頗求那說:「我沒有說有執取追求者,如果我說有執取追求者,那麼你才應該問,是誰在執取追求?你應該這樣問:『是什麼因緣,會有執取追求?』而我應該這樣回答:『因為內心有愛欲,決定執取追求;又因為執取追求,生起業有,而招感未來的果報。』
又問:「世尊! 是誰有『業有』招感未來的果報?」佛陀告訴頗求那說:「我沒有說有業有者,如果我說有業有者,那麼你才應該問,是誰有業有?你應該這樣問:『是什麼因緣,會有業有,能招感未來的果報?』而我應該這樣回答:『由於執取追求,使令過去所造的業行、識、名色、六入、觸、受轉成為有,能招感未來的果報,這稱為有。
有六入處,由於有六入處,會生覺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由於有來世的再生,會有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此純大苦結聚集起,而有無止無盡的生死輪迴,是流轉門。
然而若能斷除無明,通達無我的道理,六入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息滅,不會再有生死輪迴,是還滅門」。
佛說完這段經文以後,諸比丘聽聞佛陀所宣說的法,滿心歡喜,並依教奉行。
論文中詳細說明此經所欲表達的甚深食義:由觀察四食得知生死輪轉中,唯有前一法能引生下一法,唯法引法,此中無人,唯因、唯果。
子四、極多諸過患3 丑一、標列苦因
第四科極多諸過患,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食攝別頌中第三句的「極多諸過患」,說明四食能生起許多的種種過患,分三科;第一科標列苦因,標示列出苦的原因,四食皆會長養有情的生命,也會帶給有情苦惱,不過此處的說明方式,是將前三食與第四食分開觀察,因此以下先標列出由前三食所生的三苦。
復次,三食為因,能令三種內苦生起。一者、界不平等所生病苦,二者、欲希求苦,三者、求不允苦。
其次,以段食、觸食、意會思食這三種食為因,能令有情有三種內身的苦受生起。包括:
一、界不平等所生病苦:若段食攝取不當,如食用錯食物、食不知量或營養不足等因緣,能令有情內身的地、水、火、風四大不平等,並由此引生病苦,如地大不調導致舉身沈重、水大不調使支節水腫、火大不調故火氣太旺、風大不調令身體疼痛等。這些都是界不平等所生病苦。
二、欲希求苦:指有情想要接觸美好的境界,希望六識所觸對的色等諸塵,能常有柔軟細滑等悅意的樂觸,於是有渴望、追求等苦。
三、求不允苦:對於心識所認為的可愛、美好之境,雖想追尋卻求之不得,而引發身心的大熱惱,即是求不允苦。
丑二、正觀過患2 寅一、於前三食2 卯一、辨3 辰一、於段食
第二科正觀過患,正確觀察它的過失與災患,分二科;第一科於前三食,先將上述三苦依次配於段食、觸食、意思食前三食,又分二科;第一科辨,再各別分別,又分三科;第一科於段食,說明行者對於段食應思如食子肉。
初苦,段食為因;第二苦,觸食為因;第三苦,意會思食為因。段食因緣,生內病苦,是故苾芻當觀段食如子肉想,不應貪著。
最初的界不平等所生病苦,是以段食為因緣所致。
第二種的欲希求苦,是由觸食為因緣所引。
第三種的求不允苦,則以意會思食為因緣而生,內心所希冀的不能滿願,心想事不成,會有求不得苦。
以上將三苦與三食配對完後,再各別說明行者於此三食應如何正觀:
由於段食的因緣,能令內身四大不平衡而產生病苦。因此比丘受用飲食時,應當觀察段食猶如食用自己孩子的身肉一般,是為求聖道不得已食之,只要能夠支持身命即可,不應該貪著。
辰二、於觸食2 巳一、標當觀
第二科於觸食,說明觸食,分二科;第一科標當觀,標示出比丘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等境界時,應思如無皮牛。
隨順樂受觸食因緣,能生於內欲希求苦,是故苾芻當觀順彼六種觸處如無皮牛。
隨順樂受觸食的因緣,當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到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法,感覺到快樂後,內心會生起欲望、希求想繼續有此樂觸,這種欲求即是苦,因此比丘應該觀察若追求順樂受的這六種觸處,如無皮的牛,常受蚊、蠅等擾而非常的痛苦。希求樂觸,而不知境界也是無常的,使心動盪擾亂,也會令人痛苦,因此應觀想無皮牛,才不會無止盡的去追逐美好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境,這是可以離欲的方法。
巳二、釋觀相2 午一、舉初觸處2 未一、觀生眾苦
第二科釋觀相,解釋觀察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舉初觸處,舉出色觸處,分二科;第一科觀生眾苦,對樂受觸的追逐會產生種種的苦惱。
應作是觀:若我依於六種觸處,發起種種欲希求貪,便為依止諸色而住;依止色故,令我發起種種諸惡不善尋思。如無皮牛,觸處諸蟲之所唼食,多生眾苦不安隱住。
行者應該這樣觀察:若我依止於六種觸處,發起種種的欲望希求貪,會令心不斷執著、依止在諸色法上;由於內心依止色的緣故,無論貪愛的是男女、山水等色,都能令我發起各種諸多的惡不善尋思。如同無皮牛一般,觸處有諸蟲叮咬唼食,產生眾多的痛苦,不能安隱而住。故不應執著、追求關於色欲、色相的樂觸。
未二、結無染住
第二科結無染住,結說無染而住。
如是觀已,於初觸處深見過患,無染而住。
這樣觀察以後,對最初的觸處,即所觸對的色法色相之境,能深見其中的過失災患,由此令心沒有煩惱染汙而住。
世間人若沒有學習佛法,不能知道悅意觸是煩惱、有過患的,因此不能無染而住。
午二、例餘觸處2 未一、例生苦
第二科例餘觸處,例說其他的觸處,分二科;第一科例生苦,例說不只是對色相的執著能生苦惱,其他的聲乃至法也一樣。
如依於色,如是依聲、香、味、觸、法,當知亦爾。
如同依於色,若執著依止的是聲、香、味、觸、法,應當知道也是如此。
如諸經所說:五通仙人聽到宮女悅耳的歌聲,即失去神通而掉落下來,這是追逐、愛著美好的聲音。或有比丘愛吃乳酪、喜歡濃酪的香味,死後即轉生成酪蟲;於《大智度論》也提到小沙彌耽著龍宮美味的米飯等境界,因而發起邪願,落入畜牲道作龍子的公案,因此無論貪著香、味、柔軟細滑等諸樂觸,都能引生下一生的果報,能產生眾苦。
又,若追求的是讚歎、恭敬等法觸,也會有過患,如唐朝悟達國師作《慈悲三昧水懺》的緣起,即為一例。
乃至造惡有情即將落入地獄時,由於自身的業力,會見到美女的色相現前,因為喜歡接觸美女而上前擁抱後,才發現所抱的是火柱。故應正觀這些悅意的色聲香味觸法,若不斷希求觸對可愛境,會有許多的苦惱過患。
未二、例無染
第二科例無染,例說沒有染著的情形。
如於初觸處深見過患,無染而住;如是乃至於第六觸處,當知亦爾。
行者若能深切觀見初觸處的色相有諸多過患,令心無染汙的安住(所謂的「深」是要不斷的觀察,以深刻的思惟來對治自己的煩惱習氣,令自己沒有染汙心、沒有煩惱而安住);如是乃至於第六觸處的法處,如對欲恚害、國土、政治等事的思惟與戲論,也能深見過患,知道應斷除這些與世間法相應的法塵分別,才能令心無染而住。
辰三、於意思食2 巳一、出觀苦
第三科於意思食,說明有漏的意思食,如內心希求富貴名利等,分二科;第一科出觀苦,說出如何觀察它是有苦的。
有漏意會思食因緣,能生於內求不允苦,是故苾芻當觀有漏意會思食如一分火。觀察如是所求不允,能引身心大熱惱故。
以有煩惱相應的意會思食為因緣,能令內心產生求不允苦,因此比丘應該要觀察有煩惱相應的意會思食如一分火,雖然不會真的燒傷皮肉,但能使身心燒惱。無論心中所求的是何種可愛境,得不到都是很痛苦的。觀察如是所求境界不能獲得滿足,能引發身心的大熱惱,這是正觀意會思食。
巳二、結住樂
第二科結住樂,結說正觀意思食能令心住於安樂。
彼作如是正觀察已,終不希望衣食等事,往詣他家,是故不為所求不允所生苦觸,其心坦然安樂而住。
行者能這樣正確的觀察以後,不會為了希望得到好的、更多的衣食等事,而前往拜訪其他的人家,不會因為所求不允而生苦觸。如比丘們出去乞食,向施主化緣時,若施主很久都不拿出施物,或是給與不好的飲食資具等,內心也能沒有煩惱的坦然安樂而住。
卯二、結
第二科結,將以上所觀的前三食與三苦作個結語。
由是因緣,應正觀察如是三食,所謂段、觸、意會思食。
由於這樣的因緣,應該正確觀察長養生命的這三種食,即以上所說的觀段食如子肉想、觀觸食如無皮牛、觀意會思食如一分火,依此而斷煩惱。
寅二、於後識食3 卯一、出觀苦
第二科於後識食,對於四食中最後的識食作說明,心識執著根身,不僅引發執著心,也會引發來生的果報,由隨業識能起諸過患,也應觀察識食,分三科;第一科出觀苦,說出行者要觀察識食也是苦的。
即由如是三食因緣,生如所說依識內苦,是故苾芻當觀識食如三百鉾之所鑽刺。
即由這前三食的因緣,能生起如文所說的依識內苦,這是因為心不斷在分別,追求這些食、追求長養生命美好的境界,令心有許多苦惱。因此比丘應該觀察識食如被三百鉾之所鑽刺,由此生起出離心。
鉾是一種直刺的兵器。如果念ㄇㄡˊ,是指箭端。若讀作ㄇㄠˊ,則是箭義。凡夫所執的識食猶如一個人被三百支箭射中一樣,因為內心不斷的虛妄分別前三食,即有許多痛苦,經說一剎那之間能有九十個心識的生滅,這些分別好像亂箭穿心,諸多苦惱穿雜。然而有情為了追求世間色聲香味觸等可愛境界,為了衣食的溫飽,會有這麼多的虛妄追求,如受三百利鉾所鑽刺。
卯二、釋所以
第二科釋所以,解釋為什麼這樣觀察。
所以者何?段食因緣,能令非一種種眾多品類病苦依識而起;隨順樂受觸食因緣,能令倍增欲希求苦依識而起;有漏意會思食因緣,能令種種求不允苦依識而起。
為何說識食像三百支鉾所刺?一切法不離識,都是內心的分別。
以段食為因緣,由於有情每日一定要飲食,將地水火風攝入身中,若段食因緣不平衡,能令不止一種,而是各種眾多品類的病苦生起,如頭痛、腳痛、肝膽腸胃的不適等。這些病苦會有許多不同的受,而受不離開識,需依識而起。
又由隨順樂受的悅意觸食為因緣,能令眾生倍增欲望希求之苦,而希求樂觸也是因為有心識的分別,分別這是好的、那是不好的、要好的不要壞的…等。因此這也是依識而起,使內心生起很多的痛苦。
或由有煩惱相應的意會思食為因緣,能令種種求不允苦依識而起。凡夫心中對於可愛境總有所求,無論名、利、財富或各式各樣所要追求的世間境界,都是屬於有漏的意會思食,這些境界的追求能引起煩惱,進而產生種種的求不得苦,這也是依識而起的。
是故應觀:段食像一百支箭刺入內心;悅意觸食是另一百支箭;有漏的意會思食又是另一百支箭,因此說三百,百,不是真的指數量,是形容很多的意思。由此可知,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卯三、結勝利
第三科結勝利,結說行者應能如是正觀的勝利。
如是行者,於識食中,正觀諸食以識為依,多生過患。由是因緣,不顧身命。
如同正確觀察三種食,行者在識食當中,能正確觀察段食、觸食、意思食這三食都是以心識為依止的,因此識的分別心會長養有情的下一個生命體,生起長夜生死的過患。如是行者應觀察三種食「以識為依,多生過患」,因為有情心識執受根身,果報還在,心識又不斷的分別,會有那麼多的食,以法引法。但由於此正觀的因緣,行者能不再愛顧依戀生命。對於這四大所成的身體,知道它是因緣生法,不會過度的執著,令內心的識不執著識食,不再給它繼續輪轉生命的因緣。
丑三、結能永斷
第三科結能永斷,結說能永斷四食。
如是如理於四種食審正觀察;審觀為依,能於現法永斷諸食;食永斷故,得至當來後有苦際。
如上這樣如理的對於四食仔細正確的審正觀察,也是一種修行的法門;以仔細的觀察為依止,能於現在的生命體中,斷除對於這些飲食引起的煩惱,不會因為煩惱而造業;由食永斷故,雖現生仍需有食的維持,但是無欲、無希、無所求,可以到達當來後有苦的邊際。連生命都不再顧戀,精勤修道,能證得涅槃,不再輪迴生死。
以上是說到四食的過患,能了知過患是清淨的因緣。觀察過患能使行者得到清淨的智慧,幫助雜染不再生起,去除愛味,令食永斷,以證得清淨,乃至得至當來後有苦際。
《雜中》第92頁:因緣相應第73經;累計經數536經;大正藏(37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云何為四?謂一、麤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云何比丘觀察摶食?譬如有夫婦二人,唯有一子,愛念將養。欲度曠野嶮道難處,糧食乏盡,飢餓困極,計無濟理。作是議言:正有一子,極所愛念,若食其肉,可得度難,莫令在此三人俱死。作是計已,即殺其子,含悲垂淚,強食其肉,得度曠野。云何比丘!彼人夫婦共食子肉,寧取其味,貪嗜美樂與不」?答曰:「不也,世尊」!復問比丘:「彼強食其肉,為度曠野嶮道與不」?答言:「如是,世尊」!佛告比丘:「凡食摶食,當如是觀!如是觀者,摶食斷、知;摶食斷、知已,於五欲功德貪愛則斷。五欲功德貪愛斷者,我不見彼多聞聖弟子,於五欲功德上有一結使而不斷者;有一結繫故,則還生此世。云何比丘觀察觸食?譬如有牛,生剝其皮,在在處處,諸蟲唼食,沙土坌塵,草木針刺。若依於地,地蟲所食;若依於水,水蟲所食;若依空中,飛蟲所食;臥起常有苦毒此身。如是比丘!於彼觸食,當如是觀!如是觀者,觸食斷、知;觸食斷、知者 ,三受則斷;三受斷者,多聞聖弟子於上無所復作,所作已作故。云何比丘觀察意思食?譬如聚落、城邑邊,有火起,無煙、無炎。時有士夫,聰明、黠慧,背苦、向樂,厭死、樂生,作如是念:彼有大火,無煙、無炎,行來當避,莫令墮中,必死無疑。作是思惟,常生思願,捨遠而去。觀意思食,亦復如是。如是觀者,意思食斷(、知);意思食斷(、知)者,三愛則斷;三愛斷者,彼多聞聖弟子於上更無所作,所作已作故。諸比丘!云何觀察識食?譬如國王,有防邏者,捉捕劫盜,縛送王所,如前須深經廣說。以彼因緣受三百矛苦,覺晝夜苦痛。觀察識食,亦復如是。如是觀者,識食斷、知;識食斷、知者,名色斷、知;名色斷、知者,多聞聖弟子於上更無所作,所作已作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佛開示諸比丘:「有四種食能夠資助利益眾生,使令眾生能夠安住世間,攝受長養眾生。是哪四種食?一、粗摶食,二、細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比丘要如何觀察摶食(段食)?譬如有夫婦二人,只有一個孩子,對他非常的愛念照顧。他們想要度過曠野危險災難之處,不僅糧食欠缺又飢餓窘困;沒有方法能夠得到救濟。於是夫婦二人商議,正好有這個孩子,彼此對他非常愛念,如果食用孩子的肉,即能得以度過這險難,有力量繼續往前走,不會令三個人都死在這裡。這樣商議後,即將孩子殺了,夫婦二人含悲垂淚,強忍悲傷食孩子的肉。終於得以越過曠野。比丘你們想法為何?這對夫婦一起食著孩子的肉時,是否還會愛著肉的香味、貪好它的美味」?比丘回答:「不會的,世尊」!又問:「比丘!他們勉強吃下孩子的肉,是否為了越過曠野嶮道」?答說:「是的,世尊」!佛告訴比丘們:「凡是在受用摶食時,應該作如食子肉觀察,能作這樣觀察的行者,知道要將摶食的愛煩惱斷除,得到智慧;已經了知摶食的過患,成就智慧斷除對摶食的貪愛,斷除對摶食的貪愛後,對於色、聲、香、味、觸五欲功德的貪愛則能斷除。斷除貪愛五欲功德的行者,可以成就聖道。我不曾看見已學習佛法的多聞聖弟子們,對於五欲的功德,尚且有煩惱而未斷除者,能出離生死;因為在五欲功德上有煩惱現行或繫縛,將來會以法引法,還會回到這世間,繼續輪迴生死。
比丘要如何觀察悅意觸食?譬如有一隻牛,被人活生生的將牛皮剝下,血肉都露出來,各處各方都有諸多蟲叮咬牠,沙土、灰塵掉到牠身上,草木像針一樣刺在身體。若躺在地上,會被地上的蟲嚼咬。若依靠在水邊會被水蟲所食;若依靠在空曠中,會被飛蟲所啄食;無論牠是躺在地上,或是起來活動,常有苦毒殘害這身體。比丘!事實如是,對於悅意觸食,應該這樣觀察,能作這樣觀察的行者,能將貪愛觸食的過患斷除、能成就斷煩惱的智慧;斷除觸食的愛好,有智慧的行者,則能斷除苦受、樂受、不苦不樂三種覺受的執著。三種覺受的執著斷除後,多聞聖弟子超越了煩惱,不需再有所作持,所作圓滿,乃至能夠證得阿羅漢果。
比丘要如何觀察意思食?譬如城市、聚落邊,有大火燒起,火勢雖猛烈卻不見煙焰,這時有一位聰明、又黠慧的行者,厭離惱苦、趣向安樂,厭離死亡、愛樂生存,作這樣想:「這地方有大火卻不見煙焰,我應該迴避,不要墮陷其中,否則必死無疑。作這樣思惟後,對於世間常常生起三界如火宅的思願,要捨離此處而遠去,觀察意思食,也應如此。能作這樣觀察的行者,可將貪愛意思食的過患斷除,能成就斷煩惱的智慧;斷除意思食的貪愛後,有智慧的行者,則能斷除對於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的染汙希求;對於三有之愛斷除的行者,多聞聖弟子不需再有所作持,所作圓滿,乃至能夠證得阿羅漢果。
諸位比丘!要如何觀察識食?譬如有位國王,身旁巡邏的人,捉到盜賊後,便將此賊綑綁送到王宮,如前面「須深經」(即《大正藏》第347經)所說。因爲那樣的因緣,而受到三百支長矛刺傷痛苦的感覺,日以繼夜都感覺非常的痛苦。觀察識食,也是這樣。這樣作觀察的行者,能斷除識食的過患、成就斷煩惱的智慧;能斷除識食過患、有智慧的行者,則知道斷除名色過患、成就斷煩惱的智慧;知道斷除名色過患後、成就斷煩惱的智慧,多聞聖弟子不需再有所作持,所作圓滿,乃至能夠證得阿羅漢果」。
佛說完此經後,諸比丘聽聞佛陀的說法,滿心歡喜,都遵奉修行。
本經譬喻行者應正確思惟:觀察粗摶食如食子之肉,以斷除五欲功德之愛;觀觸食如生剝牛皮,以斷三受;觀意思食如求脫火滅,以斷三愛;觀識食如受矛刺,以斷除名色,成就聖道。
子五、雜染等2 丑一、喜貪過患2 寅一、略標列
第五科雜染等,此為「緣起食諦界擇攝」總頌下,食攝別頌中,第四句的「雜染等為後」,說明四種食引起有情種種的過患及所起煩惱的依處等,分二科;第一科喜貪過患,對四食生喜貪的過患,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約略標示喜貪的二種過患。
復次,若不如實觀此四食,便為喜、貪之所染汙;若為是二所染汙者,當知希求二種過患。一者、當來,二者、現法。
其次,如果不能如實觀察粗摶食、細觸食、意會思食、識食四種食的過患,內心耽溺於追求、受用四食等而起的喜悅、及隨順喜樂而生起的貪愛煩惱所染汙;應當了知,若希望追求四食為喜貪二種煩惱所染汙者,於當來及現法會有二種過失災患:
一、當來。由於喜、貪二種煩惱的染汙,對於未來的後有愛,還未能斷,隨煩惱而相續造業,增長當來後有種子,攝持後有的生命體,繼續流轉生死;
二、現法。由於喜、貪二種煩惱的染汙,在現在生命體中,隨四食的變異,身心生起喜樂憂悲苦惱諸多煩惱,熏習成種子,普遍含攝將來生命體的因。
如論主所示過於耽溺追求這四種食,為無明所覆蓋,於內心種種感受而生喜、緣境界受而起染著,說名為貪。於喜貪的煩惱中相續造業,對現在與將來皆有不好的果報。
寅二、隨別釋2 卯一、釋名喜貪
第二科隨別釋,再各別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釋名喜貪,解釋喜、貪的相貌。
於四食中,有漏意會思食因緣,專注希望俱行喜染,名喜。隨順樂受觸食因緣,於能隨順喜樂諸食多生染著,名貪。
在四種食當中,由於意會思食與煩惱相應,耽溺於希求所貪著的境界時,內心同時生起染污的歡喜心,名為喜。如:或追求、受用、憶念、美味的段食;或執著快樂美好的身相、境界等,染汙的喜悅心俱起。
由觸食而隨順生起樂受為因緣,隨順色聲香味觸法六觸食處,所生歡喜快樂,不見過患,而有諸多貪愛、希求、執著的染污,是名為貪。如接觸色聲香味觸男女欲時,生起悅意,便希望此境界能常常出現,乃至會有諸多不如理的貪。是故佛說:比丘,當觀順彼六種觸處如無皮牛。
《披》隨順樂受觸食因緣等者:謂由觸食,順生樂受,是名隨順樂受觸食因緣。於六觸處能生喜樂,不見過患,有染而住,是名於能隨順喜樂諸食多生染著。
隨順樂受觸食因緣等方面,是指根塵識三法和合所生,由於接觸色等諸塵,妄心分別柔軟、細滑、冷煖等觸,隨順觸覺生起快樂的感受,是名隨順樂受觸食因緣。如:段食於諸根接觸、受用美味的食物時,隨順生起樂受觸;觸食於六根觸對可意的六境時,順生樂受觸;意會思食於意根思所欲之境,生希望之念,順生樂受觸,例如「望梅止渴」;識食是執受身心,與我貪、我愛、我慢、我見等染愛煩惱相應。
對於六根觸對六塵處,常能隨順四食引發身心歡喜快樂,行者沒有看見其中的過失災患,而安住於貪愛染著中,是名於能隨順喜樂諸食多生染著。
行者若能夠正確觀察這四種食的過患,是不淨、無常、苦、空、無我,是如幻如化,即能對治喜、貪的煩惱。
卯二、釋二過患2 辰一、當來過患
第二科釋二過患,解釋因不如實觀察四食,內心生起喜、貪煩惱,會有二種過患,分二科;第一科當來過患,喜貪煩惱引生來生的過患。
此二煩惱,於現法中能染於識,令其安止四種識住,增長當來後有種子;既增長已,生起後有生等眾苦。當知是名喜、貪二種煩惱所作當來過患。
這樣的喜、貪二種煩惱,在現在生命體當中,能染汙心識。使令六塵緣影所產生虛妄分別的心識,一直安止在可愛、順生樂受觸的的色相上,引發各種想法及造作等色受想行四種識住,能令來生的識、名色、六入、觸、受的後有種子得以增長。
當識中增長後有的業種子成熟,此隨業識於命終後,中陰身遇到父母和合時的境界,如生起愛染而投生,繼續會有另一個生命果報出現,生老病死等三苦、八苦、無量苦隨即跟著出現。當知是名喜、貪二種煩惱所作當來過患。
辰二、現法過患
第二科現法過患,喜貪煩惱於現在生命體產生的過患。
彼由如是於四食中安住喜、貪二種煩惱,便於現法有諸塵染;由塵染故,食若變壞,於現法中便生悲歎愁憂萎頓懷慼而住。當知是名喜、貪二種煩惱所作現法過患。
有情由不能如實觀察四食的過患,於這四種食中,安住於喜、貪二種煩惱,便於現在諸多的境界上,產生種種煩惱染汙。塵染是第六意識的虛妄分別,執著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有實體性,於第六意識所緣的名句文身這一切法,分別好壞善惡,心生種種的對立,種種的煩惱便會現行。如對於四種食,分別它是美好的,對自己有利益的,或是讓自己快樂,都是染汙。由於六根接觸六塵時,心中是染汚的狀態,每當四食有所變壞,不能滿足自我的需求時,在現法中會生起悲傷、感歎、憂惱愁悶、萎頓、愁慼等的心情,且住著在這些負面的情緒上。當知是名喜、貪二種煩惱所作現法過患。
以上論文相應的經典如下:
《雜中》第94頁;因緣相應第74經;累計經數537經;大正藏37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若比丘於此四食,有喜、有貪則識住增長,識住增長故入於名色,入名色故諸行增長,行增長故當來有增長,當來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如是純大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無貪、無喜故識不住、不增長,識不住、不增長故不入名色,不入名色故行不增長,行不增長故當來有不生、不長,當來有不生長故於未來世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起,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佛開示比丘們:「有四種食可以資益長養眾生,攝受長養眾生,使令眾生安住在世間。是哪四種食?段食、觸食、意會思食及識食。若比丘們對於四食有喜、貪的煩惱(意思食容易生起喜的煩惱,悅意觸食容易生起貪的因緣),會使令識在色受想行的分別心不斷增長、增強,長養四種識住的執著。由於識對於色受想行的分別執著增長,熏入名色之中,於是五蘊中即形成種種諸行隨逐的隨業識。既種下來生的色受想行識等業果的種子,也使令這些業的力量逐漸地增長。由於諸行隨逐的隨業識中,識、名色、六入、觸、受等增長的緣故,將來的後有也就增長。將來後有增長故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就會生起,如是純大苦聚集,而有後法的過患。
相反的,如果對四種食沒有喜貪,將喜貪斷除,由於不貪不喜的緣故,不會增長四識住;不增長四識住,則不會熏入名色、五蘊之中,五蘊中不會有隨業識、業也不會增長,五蘊諸行即不增長。五蘊諸行不增長故,將來不會有受果的因緣,因沒有,緣也沒有,則不會有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雜中》第95頁;因緣相應第75經;累計經數538經;大正藏37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則有憂悲、有塵垢;若於四食無貪、無喜,則無憂悲,亦無塵垢」。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佛開示比丘們:「有四種食可以資益長養眾生,攝受長養眾生,使令眾生安住在世間。是哪四種食?段食、觸食、意會思食及識食。若比丘們,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對於四食有貪、有喜的煩惱,則會有憂愁悲傷及種種的塵垢;煩惱的現行名塵,煩惱的種子稱作垢。例如這四食不順自己的意,如論中所說四食若變壞時,心中會生起種種的煩惱。若對於四食沒有貪、沒有喜,既不會有憂愁苦惱,也不會有煩惱的塵垢生起。
佛說完此經,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二經,第74經說明如果有喜貪的煩惱,會有後法的過患;第75經強調的是現法的過患。
丑二、喜貪依處2 寅一、緣境煩惱依處2 卯一、舉未斷2 辰一、喻入住
第二科喜貪依處,四食是有情生起喜貪煩惱雜染的依止處,分二科;第一科緣境煩惱依處,六處攝有識之身是緣境生起煩惱的依止處,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未斷,舉出未斷除喜貪煩惱的情形,又分二科;第一科喻入住,譬喻煩惱依止六處所攝有識之身緣根境進入身心,如同日光透過窗戶照進屋內。
復次,諸有於此四種食中喜貪未斷,彼六處攝有識之身猶如臺觀六處窗牖,能與緣境煩惱日光作入依處。是光於此或住上地,或住下地。
其次,凡夫對於此四種食當中,喜貪煩惱未斷,而其六處所攝的有識之身,猶如具有六個窗牖的觀景臺,能為日光進入的依止處。將臺觀譬喻身相,日光喻煩惱,六個窗子喻為六根,六根攀緣六境,煩惱入心,猶如日光透過六個窗子照射在屋內的牆上,若執著身(臺觀)為實有,則光照牆壁,若通達身是無我、無我所,無真實臺觀之壁,則日照虛空,無所攀緣,以此譬喻六處攝有識之身是煩惱入心的依止處。
當煩惱日光照進來時,有時是攝屬上地色、無色界的煩惱,有時是攝屬下地欲界煩惱。如果喜貪的所緣境是定,四食偏向於色、無色界貪,將來會到色、無色界受報;如果喜貪的所緣是欲境,將來會到欲界受報。雖然貪的層次不同,都還是在三界中輪迴。
辰二、顯生苦
第二科顯生苦,顯示只要有煩惱會生起當來眾苦。
既得住已,如前所說於四識住能染於識,生起當來後有眾苦。
既然煩惱已經住進內心,即會增長心的分別,如前所說於四識住能染於心,識會分別色受想行,住著、染汙於色受想行,如果是欲界的人,住著於欲界的色受想行;若是色界的有情,雖無段食、香與味,但是對於其他的色、聲、禪定還是有所貪著;若是無色界的眾生,雖無段食,仍有悅意觸食、意思食、識食。三界中四識住染汙的對象雖然不同,但還是染著,皆會生起當來後有眾苦,再來三界得果受報。
《披》是光於此者:謂彼煩惱日光於此識所依處,或住上地,或住下地,能染於識,令於當來受上地生,或下地生。
「是光於此」這句是指如日光的煩惱於此識所依的六處有色之身,或是住著上地色界的色受想行、無色界的受想行,或是住著下地欲界的色受想行,都能染著心識,能令當來在上地色無色界受生,或在下地欲界受生。由於對四食的喜貪不斷,會有煩惱生起,又於隨業識種下三界果報的種子。
卯二、翻能斷
第二科翻能斷,反過來說能斷除喜貪煩惱的情形。
若有能斷如是喜貪二種煩惱,與彼相違;緣境煩惱尚不得起,況依此入而當得住。
若有行者能斷除如是喜貪二種煩惱,與喜貪二種煩惱相違背;當緣到可愛境界時,煩惱尚且不會生起,更何況煩惱依六根緣六境進入有識之身中安住,是不可能的。
寅二、煩惱彩畫依處2 卯一、未斷已斷2 辰一、舉未斷
第二科煩惱彩畫依處,煩惱是彩畫的依止處,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五蘊果報是煩惱分別心畫出來的,分二科;第一科未斷已斷,說明未斷煩惱及已斷煩惱的情形,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未斷,舉出煩惱還未斷除的凡夫相貌。
又復若有補特伽羅喜貪未斷;便為魔羅來詣其所,以其種種猶如彩色可愛境界彩畫如是補特伽羅,令其變生種種煩惱相貌顯現。當知如是補特伽羅喜貪未斷,譬如其地,能為種種煩惱彩畫作所依處。
又若有補特伽羅對於四食的喜貪煩惱沒有斷除,便會有惡魔來至其所,以種種猶如彩色的可愛境界彩畫這位有情的心識,使得其心識變生種種煩惱相貌顯現。應當知道這類有情的喜貪煩惱未斷,猶如眼前的大地,能為種種煩惱彩畫作所依止處,依止大地(六處所攝有識之身)可以畫出很多的圖畫。
心若與煩惱相應,執著色受想行起惑造業,五蘊根身器界便由此生起,故說六處所攝有識之身是煩惱彩畫的依止處。
辰二、翻已斷
第二科翻已斷,反過來說已斷煩惱的聖者情形。
已斷喜貪補特伽羅,魔詣其所,如前廣說。當知如是補特伽羅喜貪已斷,猶若虛空,非為種種煩惱彩畫作所依處。
若有補特伽羅對於四食的喜貪煩惱已經斷除,縱使惡魔來至其所,以種種猶如彩色的可愛境界彩畫這位有情的心識,如前所說。應當了知這位補特伽羅由於已斷喜貪煩惱,識不住著色受想行,不執著五蘊身是我、我所,觀身猶若虛空,身心不會為種種煩惱彩畫作所依處,再可愛的境界也無法引起喜貪煩惱現前,因此魔不可能乘虛而入,這類有情不可能有煩惱的相貌顯現。
卯二、過患功德
第二科過患功德,說明未斷煩惱的過患與已斷煩惱的功德。
當知是名於諸食中喜貪未斷如其次第所有過患;當知是名於諸食中喜貪已斷如其次第所有功德。
應當知道以上所說是名於四食中喜貪未斷,如其次第所有過患,煩惱會透過六根緣六境時進入身心,生起當來後有眾苦,於是五蘊諸法相續不斷生起。
若所有四食喜貪煩惱已斷,應當知道是名於諸食中喜貪已斷,如其次第所有功德。不會被心魔所擾、被境界魔所動,現在身心不會有煩惱,將來也不會再有生死輪迴;再可愛的境界現前,都已不會動心,沒有後法的過患,只有涅槃寂靜的功德。
以上論文相應經文如下:
《雜中》第96頁:因緣相應第76經;累計經數539經;大正藏(37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純大苦聚集。譬如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窗牖,日出東方,光照西壁。如是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喜,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譬如比丘!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窗牖,日出東方,應照何所」?比丘白佛言:「應照西壁」。佛告比丘:「若無西壁,應何所照」?比丘白佛言:「應照虛空,無所攀緣」。「如是比丘!於此四食無貪、無喜,識無所住,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食,能資養增益眾生的色身,令得住世,攝受長養。是哪四種食?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若於此四食,有貪、有喜煩惱,染汙的分別心便會增長四識住,心識會不斷的分別住著於色受想行,熏習諸多後有種子,乃至招感下一世的純大苦聚集。」
「身體譬如是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窗牖,六根好像是窗子一樣,東西面都有窗戶。日出東方,光照西壁,太陽從東方出來照到西面的牆壁。猶如六根攀緣六境時,煩惱便從六根門頭進入到身心中,熏習下後有種子。如是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煩惱,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
「譬如比丘!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窗牖,日出東方,應照何方?」比丘白佛言:「應照西壁。」佛告比丘:「如果沒有西壁,應照哪裡?」比丘回答佛說:「應照虛空,無所攀緣。」房子裡沒有西壁,照進來是照到虛空,無所攀緣,無法照到任向地方,不會與煩惱相應。
「如是比丘!若於此四食無貪、無喜煩惱,識無所住,便不會增長四識住,不造後有乃至如是來生的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即是論文中所說「緣境煩惱依處」。所以若有喜貪煩惱,便會有苦,如果通達五蘊空性,心中空無所有,煩惱的緣(可愛境)雖然現前,因已斷煩惱種子,不論緣境如何強大,也無法生起煩惱現行。
《雜中》第96頁:因緣相應第77經;累計經數540經;大正藏(37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純大苦聚集。譬如比丘!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窗牖,日出東方,應照何所」?比丘白佛言:「應照西壁」。佛告比丘:「如是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喜,亦無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譬如比丘!畫師、畫師弟子,集種種彩色,欲粧畫虛空,寧能畫不」?比丘白佛:「不能,世尊!所以者何?彼虛空者,非色、無對、不可見」。「如是比丘!於此四食無貪、無喜,亦無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食,能資養增益眾生的色身,令得住世,攝受長養。是哪四種食?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若於此四食,有貪、有喜煩惱,染汙的分別心便會增長四識住,心識會不斷的分別住著於色受想行,熏習諸多後有種子,乃至招感下一世的純大苦聚集。」
「身體譬如是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窗牖,六根好像是窗子一樣,東西面都有窗戶。日出東方,光照西壁,太陽從東方出來照到西面的牆壁。猶如六根攀緣六境時,煩惱便從六根門頭進入到身心中,熏習下後有種子。如是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煩惱,如前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
「譬如比丘!樓閣宮殿,北西長廣,東西窗牖,日出東方,應照何方?」比丘白佛言:「應照西壁。」佛告諸比丘:「若於此四食,有貪、喜煩惱,染汙的分別心便會增長四識住,心識會不斷的分別住著於色受想行,熏習很多後有種子,乃至招感下一世的純大苦聚集。若於此四食無貪、喜煩惱,識無所住,便不會增長四識住,不造後有乃至如是來生的純大苦聚滅。」
接著佛以譬喻問比丘:「諸比丘!如果畫師、或畫師弟子,積集種種的彩色,想要粧畫虛空,能畫得出來嗎?」比丘回答佛:「不能,世尊!為什麼?因為虛空是無色、無對、不可見。」佛說:「如是比丘!若心能如虛空般,於此四食無貪煩惱、無喜煩惱,識無所住,便不會增長四識住,不造後有乃至如是來生的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此經後段即是論文中所說「煩惱彩畫依處」。
心若如虛空,沒有執著任何境界,煩惱便無著力點可生起;如同畫師與畫師弟子雖有很多顏色材料,可是沒有牆壁、畫布可以作畫,只能畫在虛空中,而虛空沒有色法,沒有質礙,也看不到,所以畫師、畫師弟子,任何美醜境界都無法畫出;同樣的,心若不執著,任何好壞境界都畫不進心中,任何煩惱都不能畫進身心裡。如果心與喜貪相應,有住著,便有所依處可令煩惱生起,如同畫師有畫布,可任意彩繪作畫,三界五蘊便由此從生。
《雜中》第97頁:因緣相應第78經;累計經數541經;大正藏(37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食,資益眾生,令得住世,攝受長養。何等為四?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於此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純大苦聚集。譬如比丘!畫師若畫師弟子,集種種彩,欲粧畫於色作種種像。諸比丘!於意云何?彼畫師、畫師弟子,寧能粧於色不」?比丘白佛:「如是,世尊!能粧畫色」。佛告比丘:「(如是)於此四食,有貪、有喜,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集。諸比丘!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無有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比丘!譬如畫師、畫師弟子,集種種彩,欲離於色有所粧畫,作種種像,寧能畫不」?比丘白佛:「不能,世尊」!「如是比丘!若於四食無貪、無喜,無有識住增長,乃至如是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種食,能資養增益眾生的色身,令得住世,攝受長養。是哪四種食?一者、摶食,二者、觸食,三、意思食,四者、識食。諸比丘!若於此四食,有貪、有喜煩惱,染汙的分別心便會增長四識住,心識會不斷的分別住著於色受想行,熏習諸多後有種子,乃至招感下一世的純大苦聚集。」
「諸比丘!如果畫師、或畫師弟子,積集種種的彩色,想要在色布上粧畫種種像,諸比丘!你們的意思如何?畫師、或畫師弟子能於色布上畫得出來嗎?」比丘回答佛:「可以的,世尊!能在色布上粧畫出種種的色像。」
佛告訴比丘:「如是於此四食,有貪、有喜煩惱,染汙的分別心便會增長四識住,心識會不斷的分別住著於色受想行,熏習諸多後有種子,乃至招感下一世的純大苦聚集。比丘!譬如畫師、或畫師弟子,積集種種的彩色,想要離於色布在虛空中,粧畫種種彩像,有辦法畫得出來嗎?」比丘回答佛:「不能,世尊!」「如是比丘!若心能如虛空般,於此四食無貪煩惱、無喜煩惱,識無所住,即不會增長四識住,不造後有乃至如是來生的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部經與前經內容相同。如果內心有喜貪,如同畫師、畫師弟子有畫布,即可在畫布上畫出種種的相;若無喜貪煩惱,如同畫師、畫師弟子沒有底布可以作畫,便畫不出種種的煩惱相,現在身心不會有煩惱,將來也不會再有生死輪迴,只有涅槃寂靜的功德。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