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六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事分中契經事行擇攝第一之二
卷86延續了卷85,仍為〈攝事分〉中解釋《雜阿含經》的部分,其實,從卷85至88,皆是四種擇攝的第一種:行擇攝(五蘊諸行決擇所攝)的範圍,而本卷屬於行擇攝十一個別頌當中的第二部分,內容含攝了「相行攝」與「速通攝」二個別頌。
辛三、想行攝2 壬一、頌標列
第三科想行攝,此為「行擇攝」中的第三個別頌,說明想行等所攝的諸行,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舉出來。
復次,嗢柁南曰:
想行愚相眼勝利 九智無癡與勝進
我見差別三相行 法總等品三後廣
又,若以偈頌標出想行所攝的內容,可分為十部分,即:想行、愚相、眼、勝利、九智、無癡、勝進、我見差別、三相行、及三種法嗢柁南,依此分為十科,於偈頌後會有長行詳細、廣泛的說明。
其中,想行、愚相、眼、勝利,是解釋《雜阿含經》的第36經;九種智慧是解釋37、38二經;無癡是解釋〈蘊相應〉中的第39及40經,第39~41經說的是明與無明;勝進是解釋第42經;本論又以「我見差別」來解釋第44經;三相行是在解釋第43經;法嗢柁南則是以三解脫門解釋第45經。
壬二、長行釋10 癸一、想行2 子一、標列
第二科長行釋,以長行解釋,分十科;第一科想行,解釋想行所攝的法性,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於諸行中,修無常想行有五種。謂由無常性、無恆性、非久住性、不可保性、變壞法性故。
在有為法的色受想行識中,對於內身、外事應修無常想,其中可由五個方向作觀察,包括思惟它是無常、無恆、非久住、不可保,並且是變壞法性的。
子二、隨釋
第二科隨釋,隨著論文解釋五種法性的體相。
此中剎那剎那壞,故無常。自體繫屬有限住壽,故無恆。外事劫後決定無住,故非久住。壽量未滿,容被緣壞,非時而死,故不可保。乃至爾所時住,於其中間不定安樂,故變壞法。
無論是自己的身體或別人的身體,也無論是過去、現在、未來、內外、粗細、遠近,都一樣是剎那剎那在變壞,是無常的;如果它能常住不變,那我們就不會有老死。儘管這副身體本來很健康,但它終究會生病,更遑論顏色、氣力的衰損等等,皆在自己難以察覺的剎那之間一分一秒的變異。
剎那變化不容易觀察,那若就著一期生命而言,每個人的壽命也都有限度,不論壽量是七十年、八十年、九十年、一百年,甚至一百五十年等,總之都是不可能恆久的,終有一日要面臨死亡,所以是無恆的。這是以時間上來分別無常與無恆。
接著,約外面的器世間而言,山河大地也並非是長久安住的,它有成住壞空,壞劫以後器世間就沒有了。或者,於日常生活中也不難觀察到,這個世間確實會變化的;例如下個大雨,土石流一沖,田園、家宅通通無住了,昔日情景猶如過往雲煙一般,不復存在,所以這個器世間也是無法久住的,山河大地也不會永遠的存在。
另外,這個身體縱使壽量尚未盡滿,例如,本來可以活到八十歲,但是還沒有到八十,就有意外的因緣出現,也會導致非時而死,不應該死而死,所以可知生命也是不可保的。
最後,約樂受來說,它也是變壞法。不論能活多久,在這當中也不會每天都很安定快樂,有時這裡痛、那裡痛,有時是心情不好,有憂悲苦惱,這便是一種變壞法。若是能修無常想,對於自身的色受想行識就能漸離愛著,懂得要趕快修習善法,能夠究竟出離三界,解決問題,乃至能夠成就無上菩提。若約聲聞人而言,就是要將愛、見煩惱斷除,才不必再有這個身體。
以上,點出了有情的身體有無常、無恆、非久住、不可保、變壞法性的五個相貌,一旦有五蘊就必然會有這些苦。這是以五種無常想修習五蘊諸行。
癸二、愚相2 子一、舉愚想3 丑一、標
第二科愚相,為「行擇攝」第三個別頌(想行攝)中,第一句「想行愚相眼勝利」的「愚相」,用以解釋愚癡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舉愚想,舉出愚癡無聞凡夫的想法,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三種。
復次,愚夫略有三種愚夫之相。
其次,彌勒菩薩開示,愚癡的凡夫約略來說,有三種愚夫的相貌。
丑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是哪三種相貌?
丑三、釋2 寅一、舉謂己勝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舉謂己勝,舉出愚夫總是認為自己比他人殊勝。
謂諸愚夫,於一切行如上所說五無常性不能思惟;於非真實勝劣性中,分別勝劣,稱量自他,謂己為勝。是名第一愚夫之相。
所謂的愚夫,因為還有我執,所以不能思惟色受想行識上,有如上所說的五種無常性,包括:不能了解色受想行識是無常、無恆、非久住、不可保、變壞法的。因此,往往總是在假安立、虛妄不真實的勝劣性之中,不斷的分別勝劣,就這樣拿著一把尺,衡量著自己及他人,進而認為自己比較殊勝,這是第一種愚夫之相。殊不知,這是由於我執而有優越感,就算此刻的諸根強盛,但因為沒有真實的我,又有誰優、誰勝、誰劣?色受想行識也是幻化的,並非是真實有我的,無明大夢一場,何必作這種比較。
《披》於非真實勝劣性中者:諸行勝劣,唯是相待假立差別,故非真實。
這一切有為法的殊勝或下劣,都是互相觀待而假立的差別,都不是真實的。例如,若自認為是聰明的,但若與更聰明的人相比,自己就是笨的。反之,若感覺自己笨,但相較於更笨的人來說,自己又是較為聰明的。這便是一種相對觀待的假立差別,事實上,沒有誰真實的聰明或真實的笨,因為五蘊是因緣所生無常變化,只是暫時的相待假立而已;其實聰明的角度有很多,有的人在這方面聰明,那方面就笨。每個人聰明的地方不同,端看是就哪一點而言,所以互相的比較,也都是相待假立差別,並不是真實的。如果將它當真,還依此洋洋得意,便是愚夫之相。然而無始以來,凡愚都是這樣分別較量,強爭出頭,若不能值遇佛法,也就這麼毫無止息的持續下去,難有醒覺之日。
寅二、例謂等劣
第二科例謂等劣,例說自認己等、己劣的道理亦爾。
如謂己勝,謂等、謂劣,廣說亦爾。
如上所說,認為自己比較殊勝,其餘情況的道理也是如此,包括認為他人跟自己差不多,是相等的,或認為自己輸他人很多,是下劣的。其實如果不知道我是不真實的,就是一種愚夫的相貌。都是因為有我執,而生起這些比較差別,再依分別自他而生起許多煩惱,也就一直無法平等。
子二、例相違
第二科例相違,例說相違的智者之相。
與此相違,當知智者亦有三種智者之相。
與上所說的三種愚相相違,有智慧的人,也有三種智慧之相。智者知道所謂的勝、等、劣都是相待假立所生的差別,它並不是真實的。如果在這種領域差一點,那麼應使因緣具足,多努力一些,也能彌補這種缺失,所以沒有人真實的勝,也沒有誰真實的等、或劣。有智慧的人因為能明白無我、無我所,也不會作無謂的比較。
癸三、眼2 子一、標列
第三科眼,是「行擇攝」第三個別頌(想行攝)中,第一句「想行愚相眼勝利」的「眼」,用以解釋眼所攝的諸行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復次,由二種相,當知聖者慧眼清淨。謂由遠塵及離垢故。
其次,由二種相貌,應當能夠知道聖人有清淨的慧眼。眼有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此處介紹的是慧眼。智慧之眼清淨了,是由於已經遠塵離垢的緣故。
如《雜阿含經》卷35,第30經說:「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行者緣四諦十六行相修習止觀,通達五蘊無常、苦、空無、我的真實義,證入聖諦現觀,成就根本無分別智,轉凡成聖,獲得聖慧眼,於諸法中,正法眼生,名遠塵離垢。
聲聞行者入見道證四諦十六行相智,由八種法忍能遠塵,永斷一切煩惱塵,由八種法智能離垢,永斷一切煩惱垢。
又,〈攝異門分〉卷83說:復次遠塵離垢者:塵,謂已生未究竟智,能障現觀有間無間我慢現轉;垢,謂彼品,及見斷品所有麤重,令永無故;名遠塵離垢。又復塵者:所謂我慢、及見所斷一切煩惱。垢,謂二品所有麤重。於諸法中者:謂於自相共相所住法中。言法眼者:謂如實現證唯有法慧。
下文又以二種面向解釋遠塵離垢。
子二、隨釋2 丑一、約纏及隨眠辨2 寅一、遠塵
第二科隨釋,解釋遠塵離垢的差別義,分二科;第一科約纏及隨眠辨,以煩惱的現行及種子辨別,又分二科;第一科遠塵,解釋遠塵的體相。
由見所斷諸煩惱纏得離繫故,名為遠塵。
入見道位的行者,斷除見道位所斷分別起的煩惱。這類煩惱主要是由於自己的見地、想法而引起的煩惱,主要是因為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或是我所,並依此衍生的三界分別起的各種煩惱。若能遠離分別起的煩惱現行,遠離這種煩惱的繫縛,名為遠塵。
寅二、離垢
第二科離垢,解釋離垢的體相。
由彼隨眠得離繫故,說名離垢。
這是再進一步,由於行者能遠離煩惱種子的繫縛,連微細的煩惱種子也沒有了,稱為離垢。遠塵的塵若如粗的灰塵,垢便是更細微的垢染,因為離垢是指斷煩惱種子。
以上是約煩惱的現行及種子而言。下面再約我慢及其他的煩惱來作分別。
丑二、約慢及餘煩惱辨2 寅一、遠塵
第二科約慢及餘煩惱辨,約分別起的、麤的慢及餘煩惱辨別,分二科;第一科遠塵,解釋遠塵的體相。
又現觀時,有麤我慢隨入作意間無間轉,若遍了知所取、能取、所緣平等,彼即斷滅;彼斷滅故,說名遠塵。
行者在奢摩他中修現觀,觀察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時,有麤的我慢現行,例如:只有我能修這種觀,別人不能!這便是有麤的我慢參雜在作意之中。本來修的毘鉢舍那,忽然有意無意的有我生起,因而覺得高傲。這時,我慢是有間斷的、或無間斷的生起。如果行者能普遍的了知所取的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以此為所緣境,包括能取的這一念心也是無我、我所的,如此能取與所取平等,我慢就不會再生起。由於遠離我慢的煩惱現行,名為遠塵。
寅二、離垢
第二科離垢,說明離垢的體相。
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隨眠斷故,說名離垢。
如果將煩惱的現行斷除,繼續修習,進入止觀雙運,將分別起的三界的112種見道所斷的煩惱種子斷除,才說名離垢。
癸四、勝利3 子一、標
第四科勝利,為「行擇攝」第三個別頌(想行攝)中,第一句「想行愚相眼勝利」的「勝利」,用以解釋遠塵離垢所得的殊勝利益,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十種。
復次,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時,當知即得十種勝利。
其次,行者透過奢摩他、毘鉢舍那的修行,成就無漏的修慧,證得了遠塵離垢時,便遠離分別我執、分別起的煩惱現行,離垢是斷除分別起的煩惱種子,這時因得到了法眼,看透法的真實相,即五蘊的無常、苦、空、無我,是親身驗證的,所以應當知道能成就十種殊勝的利益。
子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十?
是哪十種利益?
子三、釋4 丑一、見法等4 寅一、見法
第三科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見法等,說明見法等體相,又分四科;第一科見法,說明見法的體相。
一者、於四聖諦已善見故,說名見法。
一、見法時是初果,初果聖者以無漏智慧現量通達苦集滅道,如實了知苦真實是苦,集真實是集,滅真實是滅,道真實是道,稱為見法。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一種勝利。
寅二、得法
第二科得法,說明得法的體相。
二者、隨獲一種沙門果故,說名得法。
二、初果聖者將見道位分別起的煩惱種子斷除以後,得法眼淨,證得四沙門果中的初果,稱為得法。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二種。
寅三、知法
第三科知法,說明知法的體相。
三者、於己所證能自了知:我今已盡所有那落迦、傍生、餓鬼,我證預流,乃至廣說。由如是故,說名知法。
三、行者證得初果能夠自己了知:我今生已經斷除到那落迦、傍生、餓鬼的五蘊身,雖然初果還有三惡道的種子,因為到三惡道的緣不具足,不會到三惡道去。我現在證得預流無退墮法,不會再轉成凡夫了,說名知法。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三種勝利。
《披》我證預流乃至廣說者:謂證預流無退墮法,及已永盡除其七生、二生、一生所餘後有所生諸行,是名廣說應知。
我今證得預流無退墮法等:是指初果聖人,已安住聖道,已有堪能究竟苦邊證阿羅漢果,已轉凡成聖,不會再退成凡夫,是名證得預流無退墮法。又自能了知:我已永盡,除其七生、二生(二家家)、一生(不等生二家家)所餘的後有所生五蘊諸行。這即是論文所說的「廣說」,應當能夠了知。
初果聖人所餘的後有所生諸行,詳見〈攝事分〉卷85所說。
寅四、遍堅法
第四科遍堅法,說明遍堅法的體相。
四者、得四證淨,於佛法僧如實知故,名遍堅法。
四、初果聖者得到四種證淨,以無漏智證得諦理時,對佛、法、僧寶發生無漏信,當起無漏智時,俱時而轉,隨心轉成無漏戒。對於佛、法、僧、戒這四種法,心能真實體證,內心有清淨堅固無漏的信心,不會被外人所動搖,稱為遍堅法。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四種勝利。
丑二、無惑無疑
第二科無惑無疑,解釋無惑無疑的體相。
五者、於自所證無惑。六者、於他所證無疑。
五、初果聖者對於自己所成就的聖道果,知苦真實是苦、集真實是集,道真實是道、滅真實是滅,已從無明大夢中醒來,親自現量證得現觀,因此於自所證沒有迷惑。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五種勝利。
六、初果聖者自己已經證得現觀後,對於他人所證的同類功德,也能夠知道,沒有懷疑。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六種勝利。
丑三、不藉他緣等
第三科不藉他緣等,解釋不需要藉他緣等的體相。
七者、宣說聖諦相應教時,不藉他緣。八者、不觀他面,不看他口,於此正法毗奈耶中,一切他論所不能轉。九者、記別一切所證解脫,都無所畏。
七、初果聖者證得根本智,於後得智演說四聖諦的教法時,不用看書看稿子,也不用從外面的善知識那裡領受佛法,因為自己已然依循聖人所走過的古仙人道,能將親身證驗到的佛法,說給他人聽。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七種勝利。
八、初果聖者成就了四聖諦的智慧,不用再當面拜訪求教於人,也不隨他人的舌頭轉,因為初果聖人的智慧已經跟正見相應,於佛說的法及律當中,都不會退失正信,因此一切外道的理論,絲毫無法動搖其堅固的信心。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八種。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八種勝利。
九、初果聖者可以記別一切自己所證的解脫,記別也就是分別。能夠分別自己所成就的解脫:我現在解脫的是哪些煩惱,是三界分別起的112種煩惱,是解脫修惑的幾品煩惱,或者還有哪些煩惱還沒有解脫。行者由於親證諸法實相,若其他有情來難問時,內心不會悚慄驚懼,不會感到害怕,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九種勝利。
丑四、隨入聖教
第四科隨入聖教,解釋隨入聖教的體相。
十者、由二因緣,隨入聖教,謂正世俗及第一義故。
十、初果聖人由正世俗及第一義二種因緣,可以契入聖教。所謂正世俗就是名言能詮的教理,名為法住智;第一義則是約涅槃智來說。行者依於法住智通達苦、集、滅、道四聖諦的道理,依止法住智來修奢摩他、毗缽舍那,就能夠斷除相應的煩惱種子,就會成就涅槃智。所以,先依法住智,後得涅槃智。這是十種勝利中的第十種勝利。
本論的想行、愚相、眼、勝利,這四大段是在解釋第36經,看到「蘊相應」的第38頁。
《雜上》第38頁:陰相應第36經;累計經數36經;大正藏(3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中。時有長者子,名輸屢那,日日遊行,到耆闍崛山,詣尊者舍利弗,問訊起居已,卻坐一面。語舍利弗言:「若諸沙門、婆羅門,於無常色,變易,不安穩色,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故沙門、婆羅門作如是想而不見真實?若沙門、婆羅門,於無常,變易,不安隱受、想、行、識,而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故沙門、婆羅門作如是想而不見真實?若沙門、婆羅門,於無常色,變易,不安隱色,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所計而不見真實?於無常,變易,不安隱受、想、行、識,言我勝、我等、我劣,何所計而不見真實」?「輸屢那!於汝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常」。「輸屢那!若無常為是苦耶」?答云:「是苦」。「輸屢那!若無常,苦,是變易法,於意云何?聖弟子於中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於意云何?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答言:「無常」。「若無常是苦耶」?答言:「是苦」。「輸屢那!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於意云何?聖弟子於中見識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當知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如是於色、受、想、行、識,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舍利弗說是經已,長者子輸屢那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時長者子輸屢那見法,得法,不由於他,於正法中得無所畏。從坐起,偏袒右肩,胡跪合掌,白舍利弗言:「我今已度。我從今日,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為優婆塞。我從今日,已盡壽命清淨歸依三寶」。時長者子輸屢那,聞舍利弗所說,歡喜踊躍,作禮而去。
佛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這個地方住。當機眾是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中。有位長者子名輸屢那,常常遊行到耆闍崛山,來到尊者舍利弗處,問訊起居已後坐下來,輸屢那向舍利弗尊者提出一個問題說:如果出家的沙門、婆羅門,或在家的居士,對於無常之色,會變易、會不安隱之色,以這色身與他人比較,說我比他人殊勝、我與他人相等、我比他人差勁,這是前面本論所說的三種愚夫之相。
為什麼沙門、婆羅門等會作如是之想,不能見到諸法實相?同樣的,他們在無常的色、受、想、行、識,不安隱、會變易之色、受、想、行、識上比較說:我勝、我等、我劣。這到底是被甚麼思想所牽制,而導致不能見到真實之相?輸屢那向舍利弗尊者提出沙門、婆羅門他們執著什麼,而不能見到真實?
舍利弗沒有直接回答問題,反問輸屢那:你的心裡怎麼想?色是常、還是無常的?輸屢那回答:是無常的。舍利弗又說:如果色法是無常的,是不是苦的?輸屢那回答:是苦。舍利弗說:如果知道這色身是無常的,因為是無常的,所以是苦惱的,就是有變易之法。你心裡怎麼想?如果是佛或佛的弟子,他會在這色身當中執著這色身是我,或說色身不是我,或是另外有一個我住在這色身當中;或說我在色中、色在我中,他們會這樣想嗎?輸屢那回答說:佛的聖弟子不會這樣想的,他們知道是無我的;色不是我,離開色身也沒有另一個跟色身不同的我存在;也沒有我在色中、色在我中,聖弟子不會這樣想的。
受想行識也是一樣的道理,心念也是無常、苦,也是變異法。所以聖弟子不會執著受想行識是我;或者我是與受想行識不一樣,另外有一個不同的我存在,也不會這樣想;也不會認為我在受中、或受在我中,我在想中,行在我中,我在識中、識在我中,都不會這樣想的。
舍利弗又告訴輸屢那,約盡所有性和如所有性來說,行者如果會觀察色的盡所有性,若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麤、細、好、醜、遠、近,將所有可能出現的色觀察其盡所有性;還要觀察色如所有性的共相:這些色不是我、也不異我、也不相在,這叫如實而知。受想行識也是這樣觀察的。如果常常這樣思惟、觀察,而且真的通達,就是如實而知。
舍利弗又說,如是行者不斷在奢摩他裡面觀察五蘊的盡所有性及如所有性,於是對於自己的色受想行識生厭而厭離、離欲、解脫、解脫知見的話,則為:我生已盡,梵行已成立,所應作的都已作完,自知不會再受後有之身!」前面論文說到的生厭,是見道位會有的成果。離欲,是對於色受想行識不會愛著,在修道位的聖者會有的成果。解脫,是無學道的成果,解脫三界的愛、見煩惱。解脫是約所斷的煩惱來說的,解脫知見是約能證的智慧而說的,行者也成就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是約初果聖人來說的,凡夫的生命已經完全盡除。梵行已立,可以說約三果來說,我的離欲梵行成就,已經不會到欲界來受生了。所作已作,是約四果阿羅漢,我所有應該要做的、應該要修行的戒定慧,都已經全部作完了。自知不受後有,阿羅漢知道自己不會再到三界中來得到一個果報體了。
舍利弗說完這段話之後,輸屢那也就斷除了分別起的煩惱現行,又斷除煩惱種子,遠塵離垢,得法眼淨,證得初果。見法,是對於四聖諦已經善巧通達;得法,是獲得沙門果證,不由於他人之力,如果要演說聖教,不需要靠外緣,自己真的了解無我的道理;能在正法之中得到無所畏,因為真的證得聖道,怎麼問都考不倒的。
這輸屢那於是從坐而起,長跪合掌,對舍利弗說:我已經度越生死的苦惱,從今日開始歸依佛、法、僧三寶,要盡形壽作一個優婆塞,我盡其壽命止前,都清淨而皈依三寶。
這時,長者子輸屢那,聽舍利弗之教說而皈依後,非常的歡喜而踴躍,向舍利弗作禮而去。
癸五、九智3 子一、標列
第五科九智,說明「行擇攝」第三個別頌(想行攝)中,第二句「九智無癡與勝進」的「九智」,解釋九種智慧的體相差別,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復次,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謂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清淨智,及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其次,有九種智慧,能真實普遍的通達了知而且能夠超越色受想行識的諸行,不會被它所控制。凡夫都被五蘊熾盛苦所干擾,如果能夠成就這九種智慧,就能夠遍知諸行、超越諸行。這九種智慧是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清淨智、苦智、集智、滅智、及道智。
子二、隨釋3 丑一、釋九智3 寅一、初二智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釋九智,解釋九種智慧的體相,又分三科;第一科初二智,解釋最初二種智慧,諸行流轉智及諸行還滅智的體相。
此中諸行流轉智者,略由三種因緣集故,一切行集所有正智。謂喜集故、觸集故、名色集故,隨其所應,若色集、若受等集、若識集。
此處文中所說諸行流轉智方面,是指了解色受想行識為何不斷流轉的智慧:約略來說由喜集、觸集、及名色集這三種因緣的集聚,五蘊諸行就會集聚。形成流轉的因緣,將它歸納成喜集、觸集、名色集三種,隨其所相應的,便會有色集、受集、想集、行集乃至識集出現。
喜是愛。喜與愛貪有何不同?譬如說現在很口渴,遠遠的看到有飲水機就很歡喜,知道可以解決口渴的問題,這是「喜」。如果拿一個杯子去裝水,裝到水都滿出杯子了,這是貪。亦即,對已經現前的境界生起貪愛,名為貪。喜則是對於將要得到的境界,在還未接觸時生起歡喜。如中陰身看到父母很歡喜,覺得看到喜歡的人了。由於歡喜產生貪愛,就會去追求,因此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中陰就會入母胎而得到未來生命體。所以喜集會引發色集。
當色身接觸外境,根塵接觸時會有感受,感受是果報。因為六根接觸六境會有六觸,進而引發六觸相應受、六觸相應想、六觸相應行;因為有觸,緣觸而有受,緣受而有想,緣想而有行;所以有受、想、行等積聚是因為觸對了境界,觸集會引發受、想、行集。
識能夠繼續安住是因為有名色;名是心法,色是色法。有情投胎最初稱羯羅藍,即是色,裡面還有前六轉識,或是無間滅意根都是屬於名,這些名色使令阿賴耶識能夠相續安住,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所以名色集,故識集。
《披》謂喜集故等者:如下說言:一切行因,略有二種。一、共,二、不共。共因者,謂喜為先因;由此喜故,於彼彼生處障於厭離,滋潤自體。為欲將生所生之處,雖有一切煩惱為因,而於生處生喜者生,非於彼起厭逆想者。又即此喜唯依色說,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不共因者,謂順苦、樂、非苦樂觸,望於受等所有心法;無間滅意及俱生名、十種色等,望六種識。由彼雖從先因所生,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陵本八十七卷一頁6553)此應準釋。
如下文〈攝事分〉卷87所說的:一切形成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的原因可以歸納成二種,一種是共因,另一種是不共因。共因是五蘊諸行中色心二法所共同有的生因;不共因則是色心二法各別有的因。
共因方面:是指喜;喜是得到一切諸行共同的原因。喜也就是愛,集諦有很多種,但最主要是愛,喜愛,歡喜這境界。因為有歡喜境界的心在先,又執著這一念歡喜心,因此在中陰身時,各各眾生在受生的處所,因喜愛滋潤的力量,會想要再得到一個生命體,就障礙了厭離自體的厭離心之生起。滋潤是愛的力量,愛緣取、取緣有,因為有愛就會有身體,雖然煩惱很多種,不是僅有貪愛而已,但是在即將受生的地方,是因為歡喜貪愛才會投生,並非於彼受生處生起厭逆想而受生。就像墮地獄的人,所見是自己歡喜的境界而入地獄,如臨終時很熱,中陰身時見到清涼境生歡喜,就墮到寒冰地獄中受生。
其中又可以再詳細分別,「又即此喜唯依色說」,特別約諸行中的色蘊來說,喜是生起色蘊最主要的原因。「宿因生已,不待餘因究竟轉故」,過去的種子已然因為喜的滋潤而生現行,不用等待其餘等無間緣、所緣緣等因,下一個生命體的色法就能相續而轉。
不共因方面:是指心識的生起除了過去種子為因外,還需要1、觸2、無間滅意3、俱生名即心所法) 4、十種色等,不共於色法的因。
1、觸:六根接觸六境所得苦觸、或樂觸、或不苦不樂觸,會生起受、想、行等的心所法;對於受、想、行等心所法而言,「觸」是不共於色法的因,唯是受、想、行生起的原因。
2、無間滅意:指等無間緣,前一念心滅了,後一念心才能夠生起。
3、俱生名:識的產生,一定還有心所法,這是「俱生名」,與心王在一起的心所法也會生起。
4、十種色法:色聲香味觸、眼耳鼻舌身。
相對望於六種識的生起,等無間滅意的等無間緣,十種色處的所緣緣,以及俱時生起的心所法等均是六識不共於色法的生因。
心的生起,雖然是由過去種子所生的,但是現在這一生要起現行,「剎那剎那別待餘因方得生起」,必須要先有觸,六根接觸六境,以及其他的心所法和等無間滅意,識才會生起;所以雖然已有過去所熏習的種子,還是要有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等待其他的三種緣聚合,識才能夠生起。如〈攝事分〉卷87,2583頁所說,此處應准照那裡來解釋。這是二種智慧中的第一種智慧,就是諸行流轉智。
即此三種因緣滅故,三種行滅,是名諸行還滅智。
第二種「諸行還滅智」是了知喜滅、觸滅、名色滅,色集、受等集、識集即色法、心所法、心王,合稱三種行)就滅,由三種因緣滅故,三種行也就滅了,是名諸行還滅智。所以「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世間滅」,因緣滅了,行也就不可得。這是諸行還滅智。
寅二、次三智
第二科次三智,解釋次三種智慧的體相。
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者,謂於愛味、過患、出離,如前應知。
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即是前面卷85已經說過的愛味、過患、及出離,如前文所說的應當了知。
《披》謂於愛味過患出離等者:謂如前說:由三種事、二種相,應當觀察雜染、清淨。云何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二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三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陵本八十五卷十二頁6456)
如前卷85所說,應當由愛味、過患、及出離三種事,以及盡所有性、如所有性兩種相,來觀察自己內心是雜染還是清淨。
如何由三種事來觀察自己的內心是雜染還是清淨?
一、於五蘊諸行中觀察是否有雜染的因緣,也就是觀察自己有無煩惱、對諸行是否有愛味,若有愛味會生起煩惱。有愛味就是愛著苦,如前已說;愛著苦則不能解脫於苦。因此愛著五蘊是雜染的因緣,有愛皆苦。如是觀察到愛味是使令自己雜染的因緣。
二、如何觀察五蘊使令內心清淨?觀察、反省色受想行識有大的過失及災患,是無常、苦、空、無我的,如此不但不會有味著,而且能夠厭離;要知道它是有過患的,才能厭離。若知道自己的色受想行識是苦、空、無常、無我的、不值得執著,真實得到勝解是會厭離的;若繼續迷惑顛倒,不知過患,就不會想要厭離,當然也不會有清淨的因緣。所以觀察過患是使令心清淨的因。聖者視五蘊為大毒瘤,很想將它丟掉,譬如目犍連尊者死的時候,知道捨離五蘊好像捨毒器,一點也不貪著。凡夫還當它是寶貝,比鑽石還要寶貴,非常堅固的愛著,因此很難清淨。愛味是雜染的因緣,必須一次又一次觀察它的過患,才會生起厭離心,如救頭燃,否則一直會有雜染。
三、於諸行中觀察清淨,更進一步、深刻的觀察自己是否已調伏了煩惱?對於自己、他人的身體,或色聲香味觸等諸行出現時,內心有無出離欲貪?是否有某種程度的清淨,觀察自己的內心是不是已有覺悟,有沒有隨順覺悟?有沒有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是出離雜染而趣向清淨,這稱觀察清淨。
觀察這三件事,即是觀察愛味、過患、出離。愛味是雜染的因緣,觀察過患是使令我們清淨的因緣,清淨就是能出離愛味,也就是指能離煩惱,從斷煩惱的現行到斷煩惱的種子。
寅三、後四智
第三科後四智,解釋後四種智慧的體相。
四聖諦中苦等四智,如前分別聖諦道理,應知其相。
四聖諦當中苦集滅道四種智慧,在〈本地分‧聲聞地〉卷34中,分別四聖諦的道理,可以複習卷34以知道它的相貌。
《披》如前分別聖諦道理者:聲聞地說:由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苦諦四行。何等為十?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九、無所得行,十、不自在行。如是十行,依證成道理能正觀察。(陵本三十四卷一頁2734)當知此中,初五種行,無常智攝;次三種行,苦智所攝;次一種行,空智所攝;後一種行,無我智攝。如彼廣釋應知。
在〈本地分‧聲聞地〉卷34分別四聖諦道理,說到由十種行觀察苦諦,能隨悟入無常、苦、空、無我的苦諦四行。
十種行中的前五種行:一、變異行,二、滅壞行,三、別離行,四、法性行,五、合會行,觀察色受想行識是無常的,剎那剎那變異,而且剎那剎那滅壞;本來有的可愛境界,後來又散滅別離了;它必定是生滅、必定要滅壞的;五蘊必然會與前四種行合會,不斷的觀察這五種相貌,可以深刻的了解色受想行識是無常的,得到無常智。所以前五種行是無常智所攝。
十種行中次三種行:六、結縛行,七、不可愛行,八、不安隱行。結縛行,是指樂受,結是和合苦,由樂受易生貪的煩惱,與煩惱和合在一起,使令有情被繫縛,因此說樂受是結縛行。不可愛行是指苦受,苦受是不可愛的。不安隱行是指不苦不樂受,因為不苦不樂受的行苦,它一直往前走,一定會又遇到苦或樂。在苦、樂受時也有不安隱行,於苦、樂時也不斷的往前走,行苦是一切時都有的。由結縛行、不可愛行、及不安隱行觀三種受是苦,能得苦智,為苦智所攝。
次一種行:九、無所得行,觀察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中無所得,找不到一個我,色受想行識也不是我,為空智所攝。
後一種行:十、不自在行,色受想行識是因緣所生的,不能主宰的,所以是無我的,如此觀察能得無我智,故不自在行是無我智所攝。
依證成道理的聖教量如是這樣說,由比量、現量觀察也是如此,若能夠由十種行正確的觀察,隨順悟入苦諦四行,就能成就苦諦的智慧。這是在〈本地分‧聲聞地〉卷34,1089頁有說到。
應當知道最初五種行,屬於無常智攝;其次的三種行,屬於苦智所攝;次一種行,屬於空智所攝;後一種行,屬於無我智攝。在〈本地分‧聲聞地〉中詳細分別四諦十六行,這裡只是介紹觀察苦諦。此外還要觀察集諦:因、集、起、緣;觀察滅諦:滅、靜、妙、離;觀察道諦:道、如、行、出。用這十六個相來觀察苦集滅道四聖諦,在奢摩他裡面作這樣思惟,就可以證得聖道了。這是九種智中最後的四種智,指苦集滅道四聖諦的智慧。
以上是介紹九種智慧。
丑二、釋遍智2 寅一、由諦現觀
第二科釋遍智,解釋遍智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由諦現觀,由證四聖諦現觀能如實遍知諸行。
於異生位修前五智,能速證後四聖諦智;由證彼故,能於諸行如實了知。
在凡夫位時,要先修前面的五種智慧: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才能慢慢的從有漏證得後四種四聖諦無漏的智慧。只有證得四聖諦的現觀,才能夠真的如實了知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無常、苦、空、無我,不然只是停留在文字上的理解,並不是真實的了解諸法實相。
前五種智慧可以說是法住智,後四種智慧則屬於涅槃智;依法住智,才能證得涅槃智。
寅二、由諦道理
第二科由諦道理,說明於前五智有缺,故不能由諦道理遍知諸行。
又若於前諸智有闕,必定不能以諦道理遍知諸行,要當證得方能遍知。
其次,如果缺少前面五種智慧,必定不能以真實的道理來遍知諸行,必要證得了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及清淨智才能夠說是真實的遍知色受想行識。
總之,要得遍智(遍知諸行)必須具足前五種智慧,並且證得四諦現觀,方能說遍知諸行。
丑三、釋超越
第三科釋超越,解釋九智方能超越諸行。
若於諦理遍知行智有所闕者,必定不能於上修道,以對治力斷諸煩惱,超一切行。與此相違,乃能超越。
如果對於能遍知諸行的四聖諦智慧有所缺乏,決定不能再繼續往上修道,若是還未證得初果,決定無法得二果、三果乃至四果,則不能以對治的力量斷除煩惱,超越一切色受想行識。與此相反,於諸行有四聖諦的智慧,才能超越,證得四果才能真的超越,從此不再有下一生的五蘊苦果。
子三、總結
第三科總結,總結九種智。
是故說言有九種智,能於諸行遍知、超越。
所以說有九種智,能夠真實普遍的通達了知五蘊諸行,而且能夠超越諸行,不會被它所控制。證初果以上能遍知諸行,到了四果就是圓滿超越諸行。
第37經:九種智慧是解釋第37-38經。
《雜上》第41頁:陰相應第37經;累計經數37經;大正藏(31)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時有長者子,名輸屢那,日日遊行,到耆闍崛山,詣舍利弗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時舍利弗謂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於色不如實知,色集不如實知,色滅不如實知,色滅道跡不如實知故,輸屢那!當知此沙門、婆羅門,不堪能斷色。如是沙門、婆羅門,於受……。想……。行……。識不如實知,識集不如實知,識滅不如實知,識滅道跡不如實知故,不堪能斷識。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於色如實知,色集如實知,色滅如實知,色滅道跡如實知故,輸屢那!當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斷色。如是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於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如實知,識滅如實知,識滅道跡如實知故,輸屢那!當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斷識。輸屢那!於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常」。又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云:「是苦」。舍利弗言:「若色無常,苦者,是變易法,聖弟子寧於中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如是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常」。又問:「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聖弟子寧於中見識是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輸屢那!當知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於一切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聖弟子於色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聖弟子於識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時輸屢那聞舍利弗所說,歡喜踊躍,作禮而去。
這二部經與前面的第36經情況相似;輸屢那長者常常出來走動。有一日,他到耆闍崛山來拜訪舍利弗。舍利弗對輸屢那說:想修行的出家人或在家人,若是不了解色受想行識本身的自相、共相:無常、苦、空、無我,不如實知;又對於集諦不了解;集聚色受想行識的因緣,他也不知道。對於色滅,將集斷掉,色就不可得了,這件事他也沒有修證,不如實知。對於修證的方法到底應該如何思惟,也不如實知,則無堪能性,是不可能斷除這個虛幻的色受想行識。行者,不論是沙門、婆羅門,對色受想行識的苦集滅道四聖諦的道理,假如不知道,不能如實知,是不可能斷除的。
接下來舍利弗問輸屢那:輸屢那!你心裡怎麼想的?色是常還是無常?輸屢那答:是無常的。又問:若是無常是不是苦?輸屢那回答說:是苦。舍利弗說:若色是無常、是苦,是變易法,佛的聖弟子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嗎?輸屢那答言:不也。舍利弗又問輸屢那,受、想、行、識,是常還是無常的?輸屢那答言:是無常的。舍利弗又問:如果是無常的話,是苦的嗎?輸屢那答:是苦。舍利弗又問:如果是無常、苦的,是變易法,佛的聖弟子見識是我,異我,相在不嗎?輸屢那答:不是的。以上這一段都是說五蘊,舍利弗又這樣重複的問輸屢那。尊者以問答的方式教導弟子,藉由回答問題的因緣讓弟子自己思惟:色受想行識是無常、苦,是變易法,所以無我、無我所。
接著舍利弗告訴輸屢那,應當觀察色的盡所有性,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這一切色法都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如能這樣觀察,就是如實知。如果對色的盡所有性這十一種相貌,及如所有性,觀察色是無我的,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就可以對於色身如實知。這樣修行就能厭離色身,能夠離欲,不再愛著色身,能夠解脫煩惱、解脫色的苦果,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對於受想行識也應作如是的觀察,能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輸屢那聽聞舍利弗所說的,歡喜踊躍,作禮而去。
前面第37經是說遍知,第38經則是說超越。
《雜上》第42頁:陰相應第38經;累計經數38經;大正藏(3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時有長者子,名輸屢那,日日遊行,到耆闍崛山,詣舍利弗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時舍利弗告輸屢那:「若沙門、婆羅門,於色不如實知,色集不如實知,色滅不如實知,色味不如實知,色患不如實知,色離不如實知故,不堪能超越色。若沙門、婆羅門,於受……。想……。行……。識不如實知,識集不如實知,識滅不如實知,識味不如實知,識患不如實知,識離不如實知故,此沙門、婆羅門不堪能超越識。若沙門、婆羅門,於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超越色。若沙門、婆羅門,於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此沙門、婆羅門堪能超越識。輸屢那!於汝意云何?色為常為無常耶」?答言:「無常」。「無常者為苦耶」?答言:「是苦」。「輸屢那!若色無常、苦,是變易法,聖弟子於中寧有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於汝意云何?如是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答言:「無常」。「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輸屢那!若無常、苦,是變易法,聖弟子於中寧有是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輸屢那!當知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於一切色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於一切識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是名如實知。輸屢那!聖弟子於此五受陰,正觀非我,非我所。如是正觀,於諸世間無所攝受,無攝受者則無所著,無所著者自得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長者子輸屢那,聞舍利弗所說,歡喜踊躍,作禮而去。
輸屢那長者常到山上拜見舍利弗。舍利弗對輸屢那說:修行人如果對於色身不如實知、色集不如實知。這二者合起來,即是論文中所說的「諸行流轉智」。為何會有色受想行識出現?因為有愛、有喜。如果不如實知色滅,尚未有「諸行還滅智」。如實了知對於色有愛味,是「雜染因緣智」。如實知色的過患,是指「清淨因緣智」。如實了知色的出離,這是「清淨智」。如果沒有這五種智慧,是不能超越色的。先舉色,再說受想行識也是一樣的道理,如果不能如實了知,就不能超越受乃至識。
接下來舍利弗又提問:輸屢那!你心裡怎麼想的?色是常還是無常?輸屢那答:是無常的。又問:若是無常是不是苦?輸屢那回答說:是苦。舍利弗說:若色是無常是苦者,是變易法,佛的聖弟子見色是我,異我,相在不嗎?輸屢那答言:不也。舍利弗又問輸屢那:受、想、行、識,是常還是無常的?輸屢那答言:是無常的。舍利弗又問:如果是無常的,那是苦的嗎?輸屢那答:是苦。舍利弗又問:如果是無常、苦的,是變易法,佛的聖弟子見識是我,異我,相在不嗎?輸屢那答:不是的。
接著舍利弗告訴輸屢那,應當觀察色的盡所有性,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這一切色法都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如能這樣觀察,即是如實知。如果對色的盡所有性這十一種相貌,及如所有性,觀察色是無我的,不是我、不異我、不相在,應可以對於色身如實知。這樣觀察五蘊的盡所有性及如所有性,正確的觀察這五蘊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擁有的。如果觀察五蘊無我、無我所,則不會想要貪愛、取得世間一切法,不受一切法而得阿羅漢。不執著,一定會成就涅槃的,可以證得初果的我生已盡、三果的梵行已立,及四果阿羅漢的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輸屢那聽聞舍利弗所說的,歡喜踊躍,作禮而去。
這幾段文都是相關的。從文中可見,還未證得聖道以前,必須不斷的重複思惟真理。
癸六、無癡2 子一、顯無癡住4 丑一、標
第六科無癡,說明「行擇攝」第三個別頌(想行攝)中,第二句「九智無癡與勝進」的「無癡」,解釋無癡的差別義,分二科;第一科顯無癡住,顯示無癡住的體相,又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三處。
復次,修觀行者由三處故,於諸行中無愚癡住。
其次,修止觀的行者,如果通達三種事,在色受想行識的五蘊諸行當中,便不再有愚癡住,而有智慧光明顯現。
丑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是哪三種事?
丑三、列
第三科列,列舉出來。
一、於過去諸行,如實了知是無常性;二、於現在諸行,如實了知是滅法性;三、於未來諸行,如實了知生滅法性。
一、對於已經生起、已經落謝滅壞過去的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如其實相,了知是無常的。
二、對於現在諸行是正生將滅,必定會滅的。雖然正在眼前,可是如其實相了知它必定要滅的,稱為滅法性。
三、對於將來的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如其實相,了知它也一定是剎那生滅的法性。
總之,三處即指對於三世了解無常性。
丑四、釋
第四科釋,解釋。
彼由如是,於三世行無有愚癡,不染汙心安樂而住,墮在明數。
有智慧光明的行者,對過去、現在、未來的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無有愚癡,不會執著它是常、一、有主宰性的我,不執著常見,也不執斷見,不會染污內心,能夠安樂而住,名為墮在明數。
凡夫罣礙自己的色受想行識、或罣礙所擁有的資具、財物,或是他人與自己的關係,因有這些罣礙,是故無法安樂而住。無我觀成就的人則沒有這些罣礙:觀身如草木,縱使受刮骨鞭笞也能神色自若,因為了解被砍的不是自己,諸行當中根本就無有「我」。有智慧的行者無有愚癡,能不染污住,所以能安樂而住,是墮在明數。
子二、辨有癡住2 丑一、例前相違
第二科辨有癡住,辨別有癡住的情形,分二科;第一科例前相違,例推與前所說相違。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有愚癡住,墮無明數。
過去、現在、未來的色受想行識都是無常的,如果不了解此無常道理的人,與無癡住相違,當知即是住在愚癡中,名為墮在無明數,有無明覆蓋。
丑二、廣其差別2 寅一、舉三煩惱2 卯一、標列
第二科廣其差別,進一步再詳細說明愚癡住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舉三煩惱,舉出三種煩惱,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復有三種煩惱異名,多分說在煩惱品中。一、貪異名,二、瞋異名,三、癡異名。
又有三種煩惱的異名,多半說是在煩惱品類中。在不同的因緣下呈現不同的相貌,是故有不同的名字:一、貪異名,二、瞋異名,三、癡異名。
卯二、隨釋2 辰一、辨異名3 巳一、貪異名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辨異名,辨明三種煩惱不同的名稱,又分三科,第一科貪異名,解釋貪的異名。
貪異名者,亦名為喜,亦名為貪,亦名為顧,亦名為欣,亦名為欲,亦名為昵,亦名為樂,亦名為藏,亦名為護,亦名為著,亦名為希,亦名為耽,亦名為愛,亦名為染,亦名為渴。
貪煩惱的不同名稱,有喜、顧、欣、欲、昵(ㄋㄧˋ)、樂(ㄧㄠˋ或ㄌㄜˋ)、藏(ㄘㄤˊ)、護、著、希、耽、愛、染及渴。為何貪有這麼多的異名?因為由不同形相顯現出不同的貪,所以有很多異名。
貪是總說,為根本煩惱之一。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說:「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說明貪生起的原因:是由於親近惡知識、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又由任運失念的緣故,對於內身或外境可愛的境界,由分別而生及不分別任運而生的染著心為它的體性。貪有俱生起的,也有分別起的。分別起的煩惱是由於內心對於境界生起可愛的分別,故而起貪;俱生起的貪則是不需要分別,自然會貪愛的,如不小心碰到火時,自然就會縮手,所有眾生都是貪生怕死,不必分別,自然的愛著保護著身體。
貪的異名包括:
一、喜,歡喜的境界即將現前,而有喜樂,因此有希望義,這也是貪所顯現的相貌。喜主要是對於將得未得之境生喜。下文將詳說喜、貪差別。
二、貪,染著五欲之境而不離也。成唯識論卷六:「云何為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貪通於三界,其中,欲界之貪,稱為欲貪,其性不善,為十惡、五蓋、三不善根之一;色界、無色界之貪,稱為有貪,其性有覆無記,與欲貪共為六根本煩惱、十隨眠、九結之一,又其性非猛利,故為五鈍使之一。
三、顧,〈攝異門分〉卷84:「顧戀者,謂於過去故。」卷88:「由愛味故,於過去行深生顧戀,於未來行深生欣樂,於現在行不能修行厭離欲滅。」緣過去境而生起的顧戀也是一種貪。
四、欣,欣是欣悅、欣喜,是一種取著如意境的思惟。譬如考試得第一名,想到會很高興,欣樂在心頭,便是欣。
五、欲,卷84:「欲者,謂於未得、已得,希求獲得及受用故。」指心中有求得及受用諸欲的願望,對於尚未得到的色聲香味觸男女,希望獲得,而已經得到的境界,則想要受用,這樣的希望心,是名為欲。
六、昵,是親近義。對於可愛境生起貪愛,就會常常想要去親近它。
七、樂,好樂,對於可愛的境界心生好樂,如好樂遊山玩水。
八、藏,卷84:「藏者,謂於內所攝自體中愛故。」指對於內身所生的自體愛,也就是我愛。對自體的愛著名「藏」,隱藏著。自體愛有俱生起、分別起的差別。
九、護,卷84:「護者,謂於他相續中愛故。」護是指愛著其他有情的自體,屬於境界愛、我所愛。
十、著,卷84:「著者,謂即於彼無所顧惜故。」為追求諸欲的境界而無所顧惜,例如不惜花費重金購買衣物等,僅僅圖於恣意的受用欲境。
十一、希,卷84:「所希求者,能生愛故。」貪愛境界時,便於境界生起染污希求。
十二、耽,耽是耽著,耽著而住,於已得境抱持不捨。
十三、愛,愛是喜愛,也是愛樂義。〈攝事分〉卷95:「凡諸所有染污希求、皆名為愛。」
十四、染,染是樂著受用。
十五、渴,卷84:「渴者,謂倍增希求故。」於可愛的境界,加倍的希望願求,不知喜足,也是貪相。
這裡從各個不同角度來說貪,列出貪的十五種異名。
巳二、瞋異名
第二科瞋異名,解釋瞋的異名。
瞋異名者,亦名為恚,亦名為憎,亦名為瞋,亦名為忿,亦名為損,亦名不忍,亦名違戾,亦名暴惡,亦名蜇螫,亦名拒對,亦名慘毒,亦名憤發,亦名怒憾,亦名懷慼住,亦名生欻勃。
瞋的異名,加上瞋共有十五個。瞋也是由於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分別起),或者任運的失去正念,乃至由過去生所熏習的習氣而有俱生起的瞋。如有些人生來便較容易瞋怒,動不動就不高興,對於外身及內身不可愛的境界,例如,身體不舒服了也不高興,便發脾氣,這是對於內身不可愛境的瞋;或者,一旦他人不能讓自己滿意,也會不高興,這同樣是一種瞋。
瞋的異名包括:
一、恚,恚是不高興的意思。若還想要加害對方,即是恚害。
二、憎,為討厭之義,討厭也是一種瞋心。
三、瞋,三毒之一,五蓋之一,或是俱生,或分別起。如《成唯識論》卷6所說:能障無瞋為業,乃至增長瞋恚為業。能於苦與苦具憎恚,使身心熱惱,進而起諸惡業者。
四、忿,即忿怒。在〈攝事分〉卷89中說到,如果有瞋恚纏,便能令「面貌慘裂奮發」,這時名忿。當生氣時臉紅脖子粗,變臉了,忿怒都顯示在臉上。
五、損,指傷害,有瞋恨心到想要傷害對方,想減損、去除現前境界,對於現前境界很不喜歡。
六、不忍,不能忍耐,不高興而又不能忍耐。忍,在字典中說:心中的事耐著性子不說出來,名忍。反之,若遇上逆境便心懷怒火不能忍耐,這也是瞋的相貌。
七、違戾,有違背、違反義,戾是暴戾義,違背、叛逆也是瞋的一種表現方式。
八、暴惡,暴惡是總說,事實上,其中還有多句,詳細可見〈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總之,強大的惡名為暴惡。
九、蜇(ㄓㄜˊ)螫(ㄕˋ),指麤言猛切,說話像毒峰,甚至像刀子一樣,銳利傷人。有時,雖然是一句小小的話語,說者的音量也不必很大聲,但仍會因這些飽含瞋恨的言語而刺得對方心碎淌血,這便是蜇螫,形容瞋怒的人說話狠毒,麤言猛切。
十、拒對,即拒絕、對抗,喜歡與他人作對,這也是瞋的相貌之一。
十一、慘毒或磣(ㄔㄣˇ)毒,磣是夾雜之義,一旦心中不高興,其實會夾雜著毒藥。因為貪瞋癡煩即是三毒。
十二、憤發,即是將心中的憤怒發洩出來,如卷84說:「憤發者,謂出言顯發惡意樂故。」這是說出話語以表示內心的不滿,更甚者,或如〈攝事分〉卷89所云:「若煩惱纏,能令發起執持刀杖鬥訟違諍;故名憤發。」可見,無論言語或刀杖等,一定要將憤怒發動出來、一定要發洩,名為憤發。
十三、怒憾,是指憤怒、遺憾。因為很不高興而令心中感到非常的遺憾,例如一直想著:「為什麼不是這樣?為什麼不採用自己的企劃?」這是瞋的另一個相貌。
十四、懷慼住,這指出,瞋的表現方式是悶悶不樂的樣子,無論對境界、人或事物,都因為內心的瞋惱而感覺不滿與憂愁。
十五、生欻(ㄏㄨ)勃,欻是忽然,是乖戾違背義,瞋能令人忽然反目成仇。俗話說,這人翻臉像翻書,很快的變臉,這即是欻勃,忽然之間便不高興了。
以上是說到瞋的異名。
巳三、癡異名
第三科癡異名,解釋癡的異名。
癡異名者,亦名無智,亦名無見,亦名非現觀,亦名惛昧,亦名愚癡,亦名無明,亦名黑闇。
如卷8所說,癡煩惱要起現行,也是有六種原因,包括:已有癡煩惱的種子、煩惱境界的現前、不如理作意,或者是由於追隨具足煩惱的惡知識學習,聽聞到錯誤的教理而有顛倒看法,乃至是由數數熏習所引生,總之,癡煩惱也涵攝了分別起與俱生起二種。至於愚癡的異名,包括:
一、無智,無智是對於過去、未來的諸行不了解。
二、無見,指就著現在的、眼前的事理不了解,名為無見。
三、非現觀,不能如實證得四聖諦的現觀,便是愚癡。
四、惛昧,即是昏沉、闇昧,只要成就毀謗、邪見,都可以稱為惛昧;例如,這人毀謗佛、法、僧三寶,或是有邪知邪見,都可以說是昏沉闇昧。
五、愚癡,是指非因計因、非果計果,於不真實的事妄生增益。
六、無明,即對於所知事不能善巧的通達,不只第一義諦不了解,連名句文身、語言文字所詮的道理都不明白,便稱為無明。
七、黑闇,如卷84所說:「黑闇者,於其實事,不正了知。」愚癡之人盲無慧目,就如在黑闇當中什麼都看不清楚一般,愚癡也能令有情對真實道理不能正確的了知。
以上都是癡的異名。
辰二、指前釋
第二科指前釋,指出如前面的解釋。
如是等名,當知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
這些名相在〈攝異門分〉中,大部分都已經分別過,此處可以對照那裡的解釋,會更加明白。
《披》如前攝異門分多分已辨者:攝異門分中黑品異門,廣說貪瞋癡應知。(陵本八十四卷十六頁6400)
此處內容可對照〈攝異門分〉中的黑品異門,其中詳細說明貪嗔癡的內容,煩惱是黑的,黑品是煩惱的境界,而白品則是智慧的境界。黑品異門在〈攝異門分〉卷84,2525頁中已曾經提過。
寅二、別釋喜貪2 卯一、標當說
第二科別釋喜貪,各別解釋喜及貪的差別義,分二科;第一科標當說,標出應當說明之處。
喜、貪差別,我今當說。
喜與貪的差別,我(彌勒菩薩)現在應當說一說。
卯二、辨行相6 辰一、約自體境界受辨
第二科辨行相,辨明喜貪的行相差別,分六科;第一科約自體境界受辨,約自體、境界的受,辨明喜貪差別。
緣依止受所生欣樂,說名為喜;緣生受境所起染著,說名為貪。
身體會有各式各樣的感受、各種感覺,依止於這些身受,所生的歡喜、快樂與愛樂,便名為喜。若緣外面的境界而生出感受,緣境界受而生起染著,說名為貪。所以喜與貪有這樣的差別。
《披》緣依止受所生欣樂等者:緣自體受,名依止受。緣境界受,名生受境。如是差別應知。
緣自己的身體上的受,名為依止受,包括身心所生的歡喜及快樂,這稱作「喜」。若緣境界而生起的受,則屬生受境,一旦對於引生樂受的境界起了染著,便名之為貪。譬如,泡溫泉後覺得身體很舒適,心生歡喜,這是喜;緣著溫泉池的種種境界,開始喜歡去那裡,這是貪。總之,喜是自體愛,貪是境界愛。
辰二、約將得已得境辨
第二科約將得已得境辨,約將得、已得之境,辨明喜貪差別。
又於將得境生名喜,若於已得境生名貪。
又,對於將要得到的可愛境,產生歡喜,名為喜。若於已得之境生愛著,則名貪。例如,發票中了獎,雖還未領取,但也因此十分開心、喜上眉稍,可以說是喜;等到兌換到獎金後,對於這些財物心生染著,甚至想著要怎麼以利滾利,則屬於貪。
辰三、約臨受用正受用時辨
第三科約臨受用正受用時辨,約臨受用、正受用時段的不同,來辨明喜貪差別。
又於已得臨將受用名喜,即於此事正受用時名貪。
又,如果可愛的境界已經現前,於將要受用時,心生歡喜,便是喜。反之,若於可愛境正在受用的時候,心生染著,則是貪。
例如,將要去國外旅遊,機票已經買妥、行理也收拾好,滿懷雀躍的即將踏上旅程了,這是喜。等到下了飛機,已經正在旅途上,因為玩得非常高興,甚至決定延後回程的機票,這便是貪。
辰四、約能得所得境辨
第四科約能得所得境辨,約能得與所得境來辨明喜貪差別。
又於能得境界方便名喜,即於境界名貪。
對於能得境界的前方便稱作喜,對於得到的境界名為貪。例如,認為賭博是能迅速得到金錢的前方便,因而也喜歡這件事,這是喜;對於所得到的金錢,懷有染著,則名為貪。
辰五、約後有及現境辨
第五科約後有及現境辨,約後有及現境來辨明喜貪差別。
又於後有名喜,於現境界名貪。
又,對於來生境界懷有後有愛,名喜,對於現在的境界、今生的境界生起境界愛,名貪。
辰六、約自他榮利辨
第六科約自他榮利辨,約自己與他人的榮耀、利益來辨明喜貪差別。
又於所愛他有情類榮利名喜,於自所得榮利名貪。
對於所喜歡的有情得到了榮耀與利益,能替他高興,名喜;由自己所得到的榮耀利益而生的歡喜,名貪。
以上是再將喜、貪,即將內心的喜愛、貪著的煩惱相貌,作更詳細的比較與說明。
而關於此處論文相對應的經典,如下標楷體所示:
《雜上》第44頁:陰相應第39經;累計經數39經;大正藏(25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時尊者拘絺羅,晡(ㄅㄨ)時從禪起,詣尊者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種種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尊者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言:「欲有所問,寧有閑暇為我說不」?舍利弗言:「隨仁所問,知者當說」。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所謂無明,云何是無明?誰有此無明」?舍利弗答言:「無明者謂不知,不知者是無明」?「何所不如」?「謂色無常,色無常如實不知,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不知;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不知。受、想、行,識(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實不知;如(受、想、行)識磨滅法,(受、想、行)識磨滅法如實不知;(受、想、行)識生滅法,(受、想、行)識生滅法如實不如。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不知,不見,無無間等,愚,闇,不明,是名無明。成就此者,名有無明」。又問舍利弗:「所謂明者,云何為明?誰有此明」?舍利弗言:「摩訶拘絺羅!所謂明者是知,知者是名為明」。又問:「何所知」?「謂色無常,色無常如實知;色磨滅法,色磨滅法如實知;色生滅法,色生滅法如實知。受、想、行、識(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實知;(受、想、行)識磨滅法,(受、想、行)識磨滅法如實知;(受、想、行)識生滅法,(受、想、行)識生滅法如實知。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成就此法者,是名有明」。是二正士,各聞所說,展轉隨喜,從座而起,各還本處。
有一次,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尊者舍利弗與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禪坐。到了晡時,午後三點到五點,尊者摩訶拘絺羅去拜訪舍利弗,兩人互相打招呼並互相讚歎、欣喜慰問後,各自坐在一邊。
尊者摩訶拘絺羅其實也是有修有證的,但是為了後代的人,而請問舍利弗:「我想要向你請法,你有沒有時間為我說法?」
舍利弗說:「隨你所提出來的問題,我如果知道,一定為你說。」佛與聖弟子有差別,佛會說「恣汝所問」,隨便你問,我都可以答;而阿羅漢只能說:「知者當答」,我若知道,便一定告訴你。
接著,摩訶拘絺羅請問舍利弗:「所謂的無明,怎麼樣是無明、誰有無明?」舍利弗回答:「無明是不明白、不知道。」不知道即是無明。
摩訶拘絺羅又問:「究竟什麼是不知道,什麼才是無明?」
舍利弗回答:「約過去說,過去的色是無常的,已經生滅了,不能如它的真實相知道它是無常的;色磨滅法是約現在說的,現在的色一定是滅法性,不知道它必定會滅壞;其次,以色生滅法而言,色生滅法是指未來色,未來的色也一樣是生滅法,也不能如它的真實相而知。受、想、行、識也是如此。如果對於這五受蘊其實是無常、是生滅的事實不能知道;不知,是指過去與未來不知,而不見是指現在,現在是磨滅法,過去是無常法,未來是生滅的,都不知、不見、沒有現觀,沒有現量的證得四聖諦。那麼就是愚癡、黑暗的;對真實義不了解,既是不明,也是無明。有這些現象的人,便稱作有無明。」
摩訶拘絺羅再問:「那什麼是明?怎麼樣會有明?誰有明?」
舍利弗回答:「明是知道,知道是明白。」
摩訶拘絺羅又追問:「知道明白什麼?」
舍利弗說:「對五蘊能夠知道無常,包括過去五蘊是無常的,現在的五蘊是磨滅法,未來的五蘊是生滅法,如果如實通達此道理,才是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明是悟入盡所有性;覺是悟入如所有性(如卷83,2491頁曾說的);慧是對於色受想行識所觀境能簡擇為性,各別都能夠了知,是慧;無間等是能夠證得現觀,成就這種法的人稱作有明。」
這二位正士(初果、二果、三果聖人、四果阿羅漢,都是正士),也就是這二位聖人,各自聽到對方所說,彼此展轉隨喜對方所問的、所答的,大家都很高興,談話告一段落後,便各自回到本處修習止觀去了。
《雜上》第45〜46頁:陰相應第40經;累計經數40經;大正藏(25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時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尊者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種種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尊者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言:「欲有所問,寧有少暇為我說不」?舍利弗言:「仁者且問,知者當說」。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所謂無明,復云何為無明?誰有此無明」?舍利弗答言:「無明者謂不知,不知者是無明」。「何所不知」?「謂色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滅道跡不如實知。受……。想……。行……。識不如實知,識集、識滅、識滅道跡不如實知。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不知,不見,不無間等,愚,闇,不明,是名無明。成就此者,名有無明」。又問舍利弗:「云何為明?誰有此明」?舍利弗言:「所謂明者是知,知者是明」。又問:「何所知」?舍利弗言:「色如實知,色集、色滅、色滅道跡如實知。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識滅、識滅道跡如實知。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成就此法者,是名有明」。是二正士,各聞所說,展轉隨喜,從座而起,各還本處。
此部經與上一部經相似。尊者摩訶拘絺羅所請問的佛法也與上部經一樣,差別在於尊者舍利弗的回答有所不同。
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說:「什麼是無明?怎麼樣是無明?誰有無明?」
舍利弗回答:「無明是不明白、不知道,不知道就是無明。」
摩訶拘絺羅又問:「究竟無明是不知道什麼?」
舍利弗約苦、集、滅、道四聖諦來回答:「如果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跡,受、想、行、識也是這樣的不如實知。對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不知,不見,不無間等,愚,闇,不明,即是無明。如果有這種現象的人就有無明。」
摩訶拘絺羅再問:「那麼什麼是明,誰又有明?」
舍利弗回答:「如果能如實了知色、色集、色滅、色滅道跡。先舉色後說受、想、行、識也是如此。對於五蘊如實知,見,明,覺,慧,無間等,就是明。成就以上之明者,就說是有明。」討論完以後,彼此隨喜所問與所答,便各自回去修行了。此經是以四聖諦的道理來回答。
《雜上》第46頁:陰相應第41經;累計經數41經;大正藏(25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時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舍利弗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言:「所謂無明,無明者為何謂耶?誰有此無明」?舍利弗言:「不知是無明」。「不知何等」?「謂色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不如實知,不如實見,不無間等,若闇,若愚,是名無明。成就此法者,名有無明」。又問:「明者云何為明?誰有此明」?舍利弗言:「知者是明」。「為何所知」?舍利弗言:「色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摩訶拘絺羅!於此五受陰如實知,如實見,明,覺,慧,無間等,是名為明。成就此者,名為有明」。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此部經與前面的39經及40經相似。尊者摩訶拘絺羅所請問的佛法也與上二部經一樣,只是尊者舍利弗的回答有所不同。
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什麼是無明?怎麼樣是無明?誰有無明?」
舍利弗是以諸行流轉智、諸行還滅智、雜染因緣智、清淨因緣智,以及清淨智來回答:「對於這五種智慧不知道,即是無明。」這是約本論前面所說九智中的前五種智來回答。
摩訶拘絺羅又問:「怎麼樣才是明?誰有明?」
舍利弗回答:「如實知即是明。」
摩訶拘絺羅再問:「要知道什麼?」
舍利弗則約四聖諦的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來回答,也就是本論所說九智中的後四智:「要先能成就前五種清淨智,才能夠證得四聖諦,進而成就光明的智慧。」
第39~41經說的是明與無明,本論中彌勒菩薩解釋:明,由了知三處:了知過去諸行是無常性、現在諸行是滅法性、未來諸行是生滅法性,是屬於明;不了解的人是無明,若有無明會生起貪瞋癡;論文又將貪瞋癡中,貪煩惱的喜與貪作詳細的分別,其實喜也是貪的異名。
癸七、勝進2 子一、依正修辨2 丑一、總標列
第七科勝進,說明「行擇攝」第三個別頌(想行攝)中,第二句「九智無癡與勝進」的勝進,分二科;第一科依正修辨,依正修說明勝進,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列,總相標示列出四種勝進。
復次,於諸行中如理修者,有四勝進。謂勝進想略有三種,一、未得為得,二、未會為會,三、未證為證。若為獲得現法樂住,名第四勝進。
其次,在色受想行識當中如理作意修止觀的人,有四種勝進道。而約求進聖道要略來說,有三種勝進想:
一、未得為得,凡夫行者想得到未曾得到過的初果,名未得為得。
二、未會為會,證得初果之後,以此為依止,想要契會證得二果及三果,名未會為會。
三、未證為證,成就三果以後,還想要證得阿羅漢果,對於所有微細的煩惱也能夠斷除、也能夠作證,名未證為證。
以上由三種勝進想,而有三種勝進道的修行。
四、為獲得現法樂住,慧解脫的阿羅漢,尚未得到四種靜慮,因此還要精進修習禪定,有禪定身體是很舒服、安樂,心與喜受、樂受、捨受相應,所以還要進修現法樂住。
丑二、隨別釋4 寅一、未得為得
第二科隨別釋,接著各別解釋四種勝進,分四科,第一科未得為得,解釋未得為得的勝進道。
最初能得先所未得預流果故,當知是名未得為得。
最先在凡夫位的行者,希望成就過去從來沒有成就過的預流果,而努力修行勝進,名未得為得。
寅二、未會為會
第二科未會為會,解釋未會為會的勝進道。
即此為依,復能契會上學果故,當知是名未會為會。
證得初果的聖人,以初果為依止,繼續修奢摩他、毘鉢舍那,修無常、苦、空、無我四聖諦觀,可以契入更上一層的有學果位:二果、三果,名為未會為會。
寅三、未證為證
第三科未證為證,解釋未證為證的勝進道。
即此為依,復能證得阿羅漢果,於諸惑斷能作證故,當知是名未證為證。
以二果三果為依止,繼續往上修,就能證得阿羅漢果。自己的身心能夠體驗親證斷除種種的煩惱,名為作證。這是過去不曾體驗親證,現在真實體驗到了,這樣名為未證為證。
寅四、為獲現法樂住
第四科為獲現法樂住,解釋為獲現法樂住的勝進道。
若已證得阿羅漢果,更無未得為得乃至未證為證故,正勤修習;但為現法樂住,正勤修習。
已經成就阿羅漢果的慧解脫聖者,雖然不用再為了想要證得未得為得的初果、未會為會的二果、三果、未證為證的阿羅漢果而正精勤努力的修習禪定;但為成就淨、無漏的四種根本靜慮的現法樂住,而更精進用功的修習。
什麼是現法樂住?據《俱舍論》卷28載,依淨、無漏四根本靜慮而得現前的法樂,名現法樂住。
子二、依自義辨3 丑一、標列
第二科依自義辨,依成就涅槃義利辨別四種勝進道,分三科;第一科標列,總相標示列舉出來三種勝進想。
又依自義,有三勝進想。謂於諸行中厭背想、過患想、實義想。
又約自己成就的涅槃而言,初果聖人以三種觀行觀察五蘊,進而能成就二果乃至四果。
一、厭背想:對五蘊身應修如病、如癰、如箭、如惱害的厭背想,厭離背棄所得的果報。
二、過患想(無常、苦想):觀察色受想行識是由過去業力因緣合和而感得的果報,它是生滅的無常法,由無常故而有三苦、八苦等諸苦隨行,是不可愛的。這是諸行的過患想。
三、實義想(空、無我想):是觀察色受想行識只是因緣所生的和合體,空無我體,無有主宰的我可得。
丑二、隨釋3 寅一、厭背想3 卯一、標列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厭背想,解釋厭背想的體相,又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四種厭背想的行相。
厭背想者,復有四行。謂於諸行思惟如病、如癰、如箭、惱害。
厭背想方面,有四種行相,行者依於如病、如癰、如箭、惱害這四種行相修觀行,能厭離背棄五蘊諸行,對色受想行識心生厭離。
卯二、隨釋4 辰一、如病
第二科解釋,接著解釋四種心行,分四科;第一科如病,說明如病的觀行。
如病者,謂如有一,因界錯亂所生病苦,修厭背想。
如病方面,例如有一種觀,行者觀想有情因為地、水、火、風、空、識六界錯亂,身體就會生病,而產生苦受。這盛苦之器是病苦所隨,當行者意識到這樣的過患時,就應修厭背棄捨之想。
辰二、如癰
第二個如癰,說明如癰的觀行。
如癰者,謂如有一,因於先業所生癰苦,修厭背想。
如癰方面:如有一類行者,能夠觀察五蘊,是由煩惱及業感所得,就像是毒瘤,它的自性是苦的。因為有煩惱種子而被苦所隨逐,遇境逢緣時煩惱就從色受想行識流出,註定將來也都是苦惱的境界,所以應當觀察與各種煩惱種子一起運行的五蘊諸行,如同癰瘡,性能逼惱,隱藏著大患,應對五蘊修厭離背棄的觀行。
辰三、如箭
第三科如箭,說明如箭的觀行。
如箭者,謂如有一,因他怨箭所中之苦,修厭背想。
如箭方面,如有一類行者,能觀這五蘊的過患,如同被其他人的怨箭所射,在身體裡面很難拔出,很是痛苦,因此修厭離背棄五蘊的觀想。
辰四、惱害
第四科惱害,說明惱害的觀行。
惱害者,謂於親財等匱乏中,因自邪計所生諸苦,修厭背想。
惱害方面,有情因為對色受想行識,有不當的錯誤認知,計度有我我所,故當遭逢親友乖離,財物散失、重大疾病時,便生煩憂害怕,諸苦纏繞於心,應修厭離背棄想。
《披》於親財等匱乏中等者:謂於親屬有所衰亡,或於財寶有所衰失,或於無病有所衰損,名於親財等匱乏中。起不如理分別,名自邪計。
對於所愛的親屬有所衰老死亡,或擁有的財寶方面有所衰減喪失,或本來健康無病後時有所衰減損壞,名於親財等匱乏中。於以上各種衰相,生起不如理的計度分別,對於自己失去親屬、財寶、健康生起苦惱,名自邪計。
卯三、總結
第三科總結,總結名修厭背想。
如是名為修觀行者,於諸行中修厭背想。
以上四行名為修觀行者,對於色受想行識修厭離、背棄想。
寅二、過患想
第二科過患想,說明過患想。
過患想者,復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無常及思惟苦。
過患想方面,又有二種心行。在五蘊諸行上,開始深刻的思惟,它的無常性及苦性。無常是諸有為法的共相,能顯現在所生的果報身上,有情身體有生老病死的變異;想法也都無時無刻在變動;感受也常常不停在轉變,一下苦、一下樂、一下不苦不樂;識的分別也從無有一刻停歇。由無常不能常保安樂故苦,由此了知五蘊有大過患,思惟它的無常性及苦性,這樣的觀行能使令行者更加勝進。
寅三、實義想
第三科實義想,以第一義諦來觀察這色受想行識。
實義想者,亦有二行。謂於諸行思惟空性及無我性。
實義想方面,也有二種觀行,於五蘊諸行思惟空性及無我性。無我,是指即蘊無我,色受想行識中沒有我而說無我;空是指離蘊無我,離開色受想行識內外都沒有我,所以是空的。以這樣的聞思,不斷的觀察、憶念,透過修學止觀進一步的解脫執著,而將分別起的煩惱斷除,進而將俱生的我執、我所執也去除。這就是空無我的實義之想。
丑三、結說
第三科結說,結說依自義的三種勝進想。
此中先於過患想及實義想正修習已,然後方能住厭背想。當知此中,先說其果,後說其因。
論主開示,行者必須先修過患想及實義想,思惟五蘊無常、苦、空、無我想,證得四聖諦,成就初果;然後才能進一步於勝進道觀察五蘊如病、如癰、如箭、如惱害,住厭背想,令先所得無常等見更加清淨,便可以證得二果、三果乃至四果。應當知道這裡是先說已證初果聖者如病等四見的勝進道之觀行(先說其果),而後說未證初果前無常等四見因地的觀行(後說其因)。
事實上這八種觀行於證初果前後都要修習,但重點不同。於證初果前先思惟五蘊如病、如癰、如箭、如惱害生厭離心,再思惟無常、苦、空、無我,以無間三摩地為依入見道證初果;證初果之後修勝進道時,為斷除所餘人天果報的愛著,必須觀修五蘊如病、如癰、如箭、如惱害生厭背想,最後還是依無常、苦、空、無我,證入二果乃至四果,由於無常、苦、空、無我先已證得,故論說令此無常等見更加清淨。由此可見無論要證四種聖道果或為求淨、無漏的四種現法樂住,都應該觀修五蘊如病、如癰、如箭、如惱害、無常、苦、空、無我的觀行。
《雜上》第48頁:陰相應第42經;累計經數42經;大正藏(25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舍利弗,共摩訶拘絺羅,在耆闍崛山。摩訶拘絺羅晡時從禪起,詣舍利弗所,共相問訊,相娛悅已,卻坐一面。時摩訶拘絺羅語舍利弗:「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舍利弗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時摩訶拘絺羅問舍利弗言:「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云何方便求?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欲求無間等法,精勤思惟;五受陰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須陀洹果證」。又問舍利弗:「得須陀洹果證已,欲得斯陀含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已得須陀洹果證已,欲得斯陀含果證者,亦當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斯陀含果證」。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言:「得斯陀含果證已,欲得阿那含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得斯陀含果證已,欲得阿那含果證者,當復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得阿那含果證」。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言:「得阿那含果證已,欲得阿羅漢果證者,當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拘絺羅!得阿那含果證已,欲得阿羅漢果證者,當復精勤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是所應處故。若比丘於此五受陰法精勤思惟,得阿羅漢果證」。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得阿羅漢果證已,復思惟何等法」?舍利弗言:「摩訶拘絺羅!阿羅漢亦復思惟: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為得未得故,證未證故,見法樂住故」。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舍利弗與摩訶拘絺羅二位尊者在耆闍崛山。午後,摩訶拘絺羅去拜訪舍利弗,彼此互相打招呼後,很高興地坐在一邊。摩訶拘絺羅請問舍利弗:沒有證得現觀的人,想要證得無間的勝進法,用什麼方法來修?內心要怎麼樣正思惟?
舍利弗回答:如果想要證得初果,應該要精進的思惟這三種想:
一、厭背想:思惟五蘊如病、如癰、如刺、如殺。這裡的如刺、如殺,即是本論所說的如箭、如惱害義。
二、過患想:就是無常、苦想;
三、實義想,也就是空與非我。修行人想要證得初果,對於色受想行識應該這樣思惟。
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若還沒有契會二果斯陀含,要怎麼樣思惟?舍利弗回答:也還是一樣的思惟五受蘊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的厭背想;無常、苦的過患想;空、非我的實義想。修行人應該這樣安處內心,依此可以證得斯陀含果。
又問:若是已證得斯陀含果的聖人,想要證得阿那含果,應當思惟什麼法?舍利弗回答:若已得二果,想要證三果,所要修的內容也還是一樣的。
摩訶拘絺羅又問舍利弗:已得阿那含果,欲得阿羅漢果的聖人,應當思惟什麼樣的法?舍利弗回答:還是要精勤思惟五蘊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能得阿羅漢果。摩訶拘絺羅又問:假如已得阿羅漢果,又要思惟什麼法?舍利弗說:已證得四果阿羅漢後,還是一樣地思惟,五蘊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依此可以得到現法樂住。
依著同樣一個所緣境,作如癰等八種思惟觀察,能從凡夫一直勝進到阿羅漢果及現法樂住,從淺到深,你能夠更細膩去觀察到煩惱,再由這樣的觀行去除遣煩惱,可以成就這四種勝進。這是這段經文的意思。
癸八、我見差別2 子一、辨種類2 丑一、略標
第八科我見差別,說明「行擇攝」第三頌(想行攝)中第三句「我見差別三相行」的「我見差別」解釋我見的差別義,分二科;第一科辨種類,辨明我見的種類,又分二科;第一科標,要略標出四種我見能生四種我慢。
復次,有四種我見為所依止,能生我慢。
其次,又有四種我見為依止,能夠產生四種憍慢行相。
丑二、別釋2 寅一、釋四我見4 卯一、有分別我見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釋四我見,解釋四種我見,又分四科;第一科有分別我見,解釋有分別我見的體相。
一、有分別我見,謂諸外道所起。
一、有分別而引起的我見,是指一般的外道。外道的書藉及理論,都是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有我,或是我所。由此可見親近不善知識、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容易生起分別我見。
現實生活中,凡是未證悟諸法實相的凡夫,都有分別及俱生起的我見,並非只有外道有我見;只是一般外道不說無我,論主以此簡別佛法與外道思想的根本差異。
卯二、俱生我見
第二科俱生我見,解釋俱生我見的體相。
二、俱生我見,謂下至禽獸等亦能生起。
二、與生俱來的我見,在每個眾生乃至家禽、飛禽、走獸中都有。例如當人類遇到老虎時,內在潛意識會想拔腿就跑,豬羊等要被屠宰時,內心都是驚恐害怕,由此可知有情都是很愛惜自己的生命,這即是一種俱生我見的相貌。
卯三、緣自依止我見
第三科緣自依止我見,解釋緣自依止我見的體相。
三、緣自依止我見,謂於各別內身所起。
三、緣自依止我見,是各別緣著現在的身體,分別計度有一個真實的我,這種我見名薩迦耶見。
卯四、緣他依止我見
第四科緣他依止我見,解釋緣他依止我見的體相。
四、緣他依止我見,謂於他身所起。
四、緣他依止我見,由其他有情的五蘊身而生起的種種我見,對於其他人產生真實的有情想,觀待他人而生起你我他的分別。這是由於緣慮其他有情的身體,而產生種種的補特伽羅我見。
寅二、釋生我慢2 卯一、分別我見為依3 辰一、標相
第二科釋生我慢,解釋產生我慢的現象,分二科;第一科分別我見為依,以分別我見為依所生我慢,又分三科;第一科標相,標出二種相。
分別我見為所依止生我慢者,謂由此見觀自、他身,計有實我;由此二種我見為依,發生我慢。
以分別我見為所依止而生出我慢方面,是說由我見為依,於觀察自己及他有情身體,計度執著有真實的我、有真實的其他有情;有了這二種我見為依止,自他校量,生起劣、等、勝的分別,而發動生起我慢。
《披》由此二種我見為依者:謂緣自、他依止我見,是名二種我見應知。
緣自身而起的我見(緣自依止我見)、以及緣他有情身而起的我見(緣他依止我見),是名二種分別我見應該知道。
印順法師的《中觀今論》說,「我」可有二種:1. 緣自而生起的我見名薩迦耶見,2. 緣他而起的我見名補特伽羅我執。這二種我法,所說的我義極不同。你、我、人、畜,都是有情,緣有情而起實有自性執,是人我見,又名補特伽羅我執。……但此我執不是薩迦耶見,薩迦耶見是專在自己的身心中,直感自我的實在。對其他的人畜,雖見為實在的補特伽羅,不會生起自我的執見。故人我見與薩迦耶見,極為不同。
辰二、舉喻
第二科是舉喻,舉出譬喻。
譬如清淨圓鏡面上,質像為依,發生影像;影像為依,於自依止發生劣中勝想。
分別我見是觀自他身而發生的。譬如在一面擦拭清淨的圓鏡,自己站在鏡前,以身體本質像為依,鏡面上會有影像出現;當此影像出現,生起分別我見,覺得這是我,將鏡中的影像錯誤的認為是我,以此為依止,前後比較,或與他人比較而發動生起劣、中、勝想,這種愚夫的想法,即是我慢心。
辰三、合法
第三科合法,將譬喻與法合起來思惟。
如是由邪分別故,緣自依止我見為緣,發生緣他依止我見。如依質像,發生影像。又此為緣,發生我慢,方他謂己或勝、或等、或劣。
這裡是合法喻。這一念分別心像鏡子一樣,它能夠分別種種的影像,譬如鏡(喻心)面為緣,由自識變現似面的影像現前。因為有分別我執,以自身為緣錯誤的認為這身體是我,這是緣自依止所生我見;又以此為因緣,看到其他有情的身相(疏所緣緣),心裡會有一個影像(親所緣緣),生起分別,覺得他是另外一個人,這是緣他依止所生我見。
「如依質像,發生影像」,如同譬喻,拿鏡子照自己看見鏡中的影像,而生起自依止我見;當他人現在眼前,在內心生起他人的影像,而有緣他依止我見。質像是指疏所緣緣的身相,影像是指心中現起的影像(親所緣緣)。如是以自分別我見及他依止我見為依止,生起我慢,面對他人,以他依止我見,與他人較量,而有我比他好,我與他平等平等,或我比他差的心情出來。
卯二、俱生我見為緣2 辰一、簡別
第二科俱生我見為緣,解釋以俱生我見為緣所生我見,分二科;第一科簡別,簡別俱生我見與分別我見的不同。
俱生我見為緣生我慢者,當知譬喻與前差別。如明眼人,臨淨水器自觀眼、耳。
俱生我見為緣所生的我慢方面,應當知道淨水鏡喻與前面所說圓鏡的譬喻是有差別的。前面是緣著自己、也緣著他人,然後產生我見、人見而作比較;俱生我見唯緣自己,好像一個有明亮眼睛的人,在盛滿清淨水的容器前,將清澈的水面當作鏡子,觀察自己的眼睛及耳朵,會產生我慢:譬如認為「我的眼睛很漂亮,我的耳垂很大是有福報的人」等。
《瑜伽論記》卷22泰法師說:鏡是人功所造,比喻分別我見;水非人功所造,是天然的,比喻俱生我見。
辰二、例同
第二科例同,例說相同。
所餘如前,應知其相。
除了前面所說這二譬喻的差別,分別我見所生我慢,其實是由緣自身、緣他身二種我見所生;俱生我見所生我慢唯由緣自身而起,二者生起的因緣不同。所餘如前,其餘的與前面一樣,應該知道它的相貌。是說由俱生我見也會生起我慢。
《瑜伽論記》說俱生我見為緣所生的我慢,所舉的譬喻,與前面的鏡影喻是不同的。前面鏡影喻是說,依分別我見所生起的我慢是陵他而起,是觀待於他而生起的我慢;慢的自性是自舉陵他。依俱生我見所生起的我慢是由自恃起高慢,但名憍也;唯由緣自身而起的我慢,類似於憍,憍是「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故與前面的譬喻有差別。所餘如前應知其相,是說由俱生我見也會生起我慢。
《披》當知譬喻與前差別等者:前說譬喻影像為依,發生我慢。今此不爾,自觀眼、耳,故與前別。發生我慢,如前應知。
當知譬喻與前差別等方面:前面說的圓鏡譬喻以影像為依,是指緣自身而生起我見,又以此我見為依緣他身,在自己的心裡現出來他人的影像,依此影像,執著自己與他人的色身是真實的,生起自他差別比較,生起我慢。但是這裡所說俱生我慢的淨水器譬喻與圓鏡譬喻是不同,而是自己照在水面上時,看到自身的五官,內心會有一種優越感,如覺得自己眼耳都很不錯,如此的美麗。由俱生我見為緣而生起我慢,如前所說應該知道。
子二、出能斷2 丑一、唯依善說
第二科出能斷,說明能斷除我見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唯依善說,只有依止佛法才能斷除我見。
此一切種薩迦耶見,唯依善說法毗奈耶方能永斷,非餘邪教。如是如來,及眾共知同梵行者、或諸弟子同梵行者,有大恩德。
一切種類的薩迦耶見有四種,包括:一、有分別我見;二、俱生我見;三、緣自依止我見;四、緣他依止我見。只有依佛所善說的法與律,以律調伏身心,以法斷除煩惱,才能夠永遠斷除薩迦耶見;佛所說的法與律是其他的外道理論所沒有的。佛及眾所共知的聖弟子們,大家都修習梵行,展轉的示現證得無我的實相、展轉修習無我的觀行、展轉宣說無我的正法,令眾生也能斷除我見,對眾生來說是有大恩德的。
丑二、釋名報恩2 寅一、真實報恩
第二科釋名報恩,解釋報恩的名義,分二科;第一科真實報恩,說明真實報恩的體相。
唯由如是一因緣故,名於大師、或滅度後同梵行者真實報恩。
唯由依佛所說的法與律這一因緣來斷除我見,才是真實的報佛及聖弟子的恩。佛真實的聖弟子在佛滅度以後,展轉地將佛法流傳下來,後世佛弟子們才能夠知道如何斷我見,將我見斷除才是真實報恩者。
《披》唯由如是一因緣故等者:謂依善說法毗奈耶,永斷薩迦耶見,唯由如是一因緣故,名於大師等真實報恩。謂佛世尊為我等故,行於無量難行苦行,求得此法。以此為依,證真解脫,是故說名真實報恩。
唯由如是一因緣故等方面:佛教徒依止佛說的法與律,唯由這一因緣,永遠斷除我見,才是真實的報佛恩。佛陀為了眾生,在無量劫當中行於難行苦行,才證得無我的聖法。以此為依,能證得真實的解脫,後代的出家人應跟隨佛的腳步,在佛法與律中依教奉行,斷除我見才是真實的報佛恩。
寅二、隨分報恩
第二科隨分報恩,解釋隨分報恩的體相。
又由第二,謂若有能即依如是差別句義為利益故,勤修正行,如是亦名隨分報恩,彼所希望未滿足故。
又有第二種報恩的方式,若有行者能夠依照佛所開示無我的道理,修聲聞乘者,為了自己能夠斷除三界煩惱,成就涅槃的利益,而勤修正行;修菩薩道者,為了自己與其他有情的利益,精勤修行;這些行者對自己能夠斷除我見的期望,雖然還沒有得到滿足,但都是朝著聖道的目標前進,這樣的行動力也名隨分報佛恩。
《披》又由第二等者:前說永斷薩迦耶見,是為報恩第一因緣。此說勤修正行,是為報恩第二因緣。此名隨分報恩,於如來所梵行未立,彼所希望未滿足故。修所成地說:謂如正修法隨法行大師,為欲建立正法,方便示現成正等覺,云何令彼正修行轉;故彼修習正法行時,即是法爾供養大師。(陵本二十卷五頁1716)其義應知。
又由第二種報恩方式:前說行者永遠斷除薩迦耶見,這是真實報恩的第一種因緣。這裡說勤修正行,是第二種報恩因緣,此名為隨分報恩,這種人來到佛教也在修行,但清淨的梵行尚未建立,雖還沒有離欲,想要成就涅槃為上首斷除我見的希望,還沒有圓滿具足。如〈修所成地〉說:應該正修法隨法行,佛為了幫助眾生斷除薩迦耶見、成就涅槃,建立正法,方便示現到世間來成佛,以大悲心宣說正法令眾生也能夠正確的修行,希望眾生能夠正確的修無我觀,斷除三界的愛、見煩惱,出離三界的苦惱。因此眾生依照佛開示斷除薩迦耶見的法與律修習正法行時,即是法爾供養大師。如〈修所成地〉卷20,716頁有說,其中的義理應該可了知。
《雜上》第52頁:陰相應第44經;累計經數44經;大正藏(261)經
如是我聞:一時,尊者阿難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時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尊者富留那彌多羅尼子,年少初出家時,常說深法,作如是言:阿難!生法計是我,非不生。阿難!云何於生法計是我,非不生?色生,生是我,非不生。受、想、行、識生,生是我,非不生。譬如士夫手執明鏡及淨水鏡,自見面生,生故見,非不生。是故阿難!色生,生故計是我,非不生。如是受、想、行、識生,生故計是我,非不生。云何阿難!色是常耶?為無常耶?答曰:無常。又問:無常者是苦耶?答曰: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聖弟子於中復計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如是受、想、行、識,為是常耶?為無常耶?答曰:無常。若無常是苦耶?答曰:是苦。又問:若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復計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阿難!是故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實知,如實觀察,如是觀者,聖弟子於色生厭,離欲,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如是受、想、行、識,生厭,離欲,解脫: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諸比丘!當知彼尊者於我有大饒益,我從彼尊者所聞法已,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我從是來,常以此法為四眾說,非餘外道、沙門、婆羅門出家者說」。
尊者阿難住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這時尊者阿難告諸比丘:尊者富留那彌多羅尼子(說法第一)。富樓那尊者年少出家的時候善於說法,常說深法。他告訴阿難說:「生法計是我,非不生」,法已經現前,名生法。因緣所生法現前時,有情執著是我,而不是對不生法執有我。有情不會執著無為涅槃是我,然而當色身出生,剎那剎那相續時,有情會執著是我。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舉鏡為喻,譬如有人照鏡子,以自己為依止,依止質像發生影像:緣自身所起的我見為依,看見他人,便生起緣他身所起的我見;然後緣他人的影像為依,與自己比較而生起我慢。依止這二種緣自、他身而起的分別我執,生起我慢。又,依俱生我執,在盛滿清淨水的容器前,將清澈的水面當作鏡子來照臉,看到自己的眼、耳,自然的有一種自體愛產生,即是俱生我執。若無自己影像在內心出現,是不會有這種我見。這是說明,因緣所生法現前時,眾生會執著是我,而不是說這因緣法不現,還會執著一個沒有的影像為我,是有所依止而產生我見的。
富樓那尊者問阿難尊者:色受想行識是常、還是無常?阿難尊者回答:「無常」。又問他說:「無常是苦嗎?」回答:「無常的法是苦!」這遷流不息的無常真的是最大的苦,是勝義苦,聖人才知道這件事是苦,凡夫不知道。無常、苦是變易法,這色身不斷在改變。聖弟子會執著這色受想行識是我,還是異我:離開色受想行識,另外有一個我;或是「相在否」,或說色在我中、我在色中,會有這些種種的我見生起嗎?阿難尊者說:不會的,如果看透這件事的真實相,再也不會執著這身體是我。
阿難!因此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這是思惟盡所有性。「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這是思惟如所有性。這也是指導阿難尊者,以五蘊的盡所有性及如所有性修毗鉢舍那,所修得的成果是對於五蘊生厭,乃至離欲,斷除對五蘊的愛著;解脫這五蘊的苦惱;乃至證得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阿難尊者說:富樓那尊者對我有大恩德!阿難證得初果,證得法眼淨是從富樓那尊者為他演說深法而來。阿難尊者說:我從證得初果以來,也常常用這樣的法門展轉的傳法,這是我的真實報恩。這種斷我執的方法只有在佛教裡才有,不是外道的沙門、婆羅門、出家的人可以說出這樣的法來。
本論是以「我見差別」,來解釋這一部經。
癸九、三行相3 子一、標列
第九科三行相,說明「行擇攝」第三個別頌(想行攝)中,第三句「我見差別三相行」的「三相行」解釋三種諸行滅的差別相,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三種。
復次,由三種相諸行滅故,說名無餘依涅槃界。一者、先所生起諸行滅故;二者、自性滅壞諸行滅故;三者、一切煩惱永離繫故。
其次,又由三種相貌,諸行完全寂滅,身體也沒有了,說名無餘依涅槃界。有餘依涅槃界是還有五蘊身,但是內心已無愛、見煩惱。無餘依涅槃界有三種相:一、先所生起諸行滅故,由過去惑業所生起的今世色受想行識滅,是指壽盡時;二、自性滅壞諸行滅故,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生已,剎那滅壞;三、一切煩惱永離繫故,由於行者一切的愛、見煩惱永離繫縛,是故未來諸行永不生故,來生的色受想行識不會再生起。無餘依涅槃界有這三種相貌。
子二、隨釋3 丑一、先所生起諸行滅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先所生起諸行滅,說明先所生起的五蘊諸行一期滅壞的體相。
先所生起諸行滅者,謂於先世能感後有諸業煩惱之所造作,及由先願之所思求,令所生起諸行永滅。
先所生起諸行滅方面,現在的五蘊身是由於過去世造作能感得後有的諸業及煩惱,以及過去世發願思惟追求有下一個果報體,因此感得這一生的果報。造生死業的原因是煩惱,煩惱推動有情造業,以及由於過去生的後有愛,希望再拿到一個身體,由於有後有愛,生起現在的果報。現在生起的果報永滅,名「先所生起諸行滅」。
丑二、自性滅壞諸行滅
第二科自性滅壞諸行滅,說明自性滅壞諸行剎那滅壞的體相。
自性滅壞諸行滅者,謂彼生已任性滅壞,非究竟住諸行永滅。
自性滅壞諸行滅方面,是指現在的五蘊身,它的起因是過去的煩惱及業所感得的,現在剎那生已,任運滅壞,不能永遠的安住,並無一剎那的究竟安住。本論說:「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沒有一剎那的安住,生了以後即任運的滅壞。凡夫的一期五蘊諸行滅了又會生,因為煩惱沒有斷,會滋潤名言種子及業種子,再去感得下一生的果報,所以這一生死了還會有下一生,色受想行識不能永遠究竟滅盡,只有阿羅漢才可永滅諸行,令五蘊諸行滅後不再生。
丑三、一切煩惱永離繫
第三科一切煩惱永離繫,說明一切煩惱永離繫的體相。
一切煩惱永離繫者,謂諸煩惱無餘斷滅,由今滅故,後不更生。
一切煩惱永離繫方面,行者的一切煩惱永遠離繫縛,是指諸煩惱無餘斷滅,愛、見煩惱全部斷除,如果還有一絲一毫的煩惱,遇緣一定還會再感得來生的果報,由於煩惱全部斷除,所以這一生壽盡時,阿羅漢來生不會再來三界中輪轉生死,未來的色受想行識不會再生起。
子三、結名2 丑一、顯正
第三科結名,結名,分二科;第一科顯正,顯示正確的無餘依涅槃非斷滅相。
是故由此三相諸行滅故,說名寂滅。非永無相,其相異故。
因此由於諸行滅的三種相貌,而說寂滅。這三相是過去的煩惱、業、以及後有愛所感得這一生的生命體滅盡,又因為今生煩惱已經完全斷除,來生的色受想行識也不可得,說名寂滅。
無餘依涅槃不是永無性,也不應執著涅槃什麼都沒有,寂滅的涅槃是不可思議的,是超越相對的絕對境界,不可認為是有、或是無,有或無都不對的。
阿羅漢的無餘依涅槃界是怎樣的相貌?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5〈集一切法品3〉:「譬如海中木常隨波浪轉,猶被習氣縛。言聲聞雖斷現行煩惱,未斷所知及根本無明,猶被習氣自共相風飄激其心。譬如海中木,常隨浪轉,三昧酒所醉,住於無漏界乃至劫不覺,味著滅定住於人空無漏界中,以為涅槃,未至佛究竟地。然亦不退更作凡夫,以得三昧身,自謂是佛,乃至劫數不覺未至佛果。」所以涅槃並非永無相。大乘經典又說,阿羅漢不論有無發願都是住在方便有餘土,不像凡夫以為的涅槃是什麼都沒有,但涅槃也非三界的相貌,因此說「其相異故」,寂滅的涅槃跟三界輪迴的相貌不同,也不要執著什麼都沒有,說有、或是沒有,都是不可得的。
丑二、遮非
第二科遮非,遮止無餘依涅槃是斷滅相。
若永無相,不可施設說名寂滅。
如果寂滅的涅槃是永遠無相的斷滅,應不能施設說它是寂滅,無餘依涅槃不是這種相貌。
在〈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5第2089頁以「非四句」來說明涅槃:「若謂涅槃為有異者,當知此為不如理問、不如理答、不如理思。如是若謂為無異者、有無異者、非有非無異者,當知皆是不如理問、不如理答、不如理思。」如果認為涅槃與凡夫的色受想行識是有異,或是無異,或是亦有異、亦無異,非有異、非無異,都是不如理問。如果回答,也是不如理答,所想的都是不如理思。因為涅槃是不可思議、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境界,不是心識可以緣慮得到的。
非四句中的第一句:「有異者」;不能說涅槃與有為法完全不同,因為它是有為法滅了所顯示出來的,離開有為法也無涅槃可得,所以是「非有異」,不能說完全不同。
非四句中的第二句:「無異者」;也不能說涅槃與有為法完全相同,不能說色受想行識即是涅槃,涅槃即是色受想行識,也不可以這樣說;因為染污與清淨是不同的,有無常與常的差別,其相異故,涅槃與現在的有為法相貌是不同的,所以是「非無異」。
非四句中的第三句:「亦有、亦無異者」,說涅槃與有為法是有差別或沒有差別,都是戲論,涅槃不是言說的事,唯證方知,因此不合道理。
非四句中的第四句:「非有、非無異者」,涅槃也不是一切都無所有,也不能說它「非有異、非無異」,這是斷滅論,也不合道理。
那涅槃到底是何相貌?是「一切白法所顯發故」,是所有的善法:戒、定、慧所顯示出來的成果,是寂滅相、無戲論相、唯內所證相。這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是尋思所及的,得自己去證得才知道。現在沒有證,不說它是有相、無相,不應作這種分別計較。
《披》非永無相其相異故者:諸行滅故,證得寂滅,一切白法之所顯發,故非無相,然與諸行相異。思所成慧地決擇中說:由五相故,建立有為諸法差別。何等為五?一、後際未生故;二、前際已滅故;三、中際自相安住故;四、因緣相續故;五、果相續故。又由五相,建立無為諸法差別。何等為五?謂與上相違,應知即是此中五相。(陵本六十五卷十五頁5198)其義應知。
遷流不息的色受想行識諸行滅,證得寂滅,這是一切善法所顯發出來的,以戒定慧才能夠顯示、開發出來涅槃的境界,不是無相,然而也不是與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一樣,因此說它同、或不同,都是不可得的。
〈思所成慧地〉決擇中說,有為法有五相:
一、後際未生故,後際是指未來,未來還沒有生出來。
二、前際已滅故,由過去惑業所生起的今世色受想行識已經謝滅。
三、中際自相安住故,指業因已經受用,此法的自相現在尚未受盡,剎那以後決定會壞滅的法。
四、因緣相續故,指種子正在相續中。前一剎那的種子滅,後一剎那種子生,中間沒有間隔,前後種子相似隨轉,恆常不斷。
五、果相續故,指現行正相續中。種子是因,現行是果,種子與所生之現行同時轉變,而現行的果法又重新熏習新的種子,這也是同時進行的,種子、現行、新熏的種子三法同時展轉互為因果。
這就是有為法的相貌:過去已經過去了,未來還沒有生,現在自相安住。這裡面有種子、有現行。
在〈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5,2089頁說:無為法也有五相,與有為法相違就是無為法的五相。無為法沒有過去、現在、未來;當然也沒有煩惱與業的種子,沒有果報的現行,所以當果報現行,可以知道其中有煩惱、業的種子。惑、業、苦是不即不離,不一不異的,不能說它是同一個,但是也不能說它完全不一樣。無為的涅槃也是一樣,不能說它與有為法是一、是異,是相同、是不相同,這些都是虛妄分別,都是不可得。要如何知道涅槃的相貌?只有唯證方知。
《雜上》第50〜51頁:陰相應第43經;累計經數43經;大正藏(26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舍利弗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已,卻坐一面。時尊者舍利弗問尊者阿難言:「欲有所問,仁者寧有閑暇見答以不」?阿難言:「仁者且問,知者當答」。舍利弗言:「阿難!所謂滅者,云何為滅耶?誰有此滅」?阿難言:「舍利弗!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云何為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舍利弗言:「如是!如是!阿難!如汝所說:此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云何為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阿難!此五受陰若非本行所作,本所思願者,云何可滅?阿難!以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時二正士各聞所說,歡喜而去。
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的時候,尊者舍利弗去見阿難尊者,共相問訊後,那時尊者舍利弗問尊者阿難說:我想請問你問題,不知道你是否有空為我回答?阿難說:如果我知道的話,應當作答。舍利弗是阿羅漢,去請問初果的阿難尊者,可見聖人的虛懷若谷。
舍利弗問阿難:「什麼情況才是滅?誰能夠有滅?」滅是指寂滅、涅槃,是請問涅槃這件事。阿難回答說:舍利弗,五受蘊的色受想行識,因為有色受想行識而產生種種的感受,感受是果報,這都是過去的煩惱推動造作的業行,而後感得生起現在的五蘊現行;由於過去世有後有愛,想要得到一個身體,有此身體是自己希求來的,因為:1、五受蘊是果報 2、是過去生的煩惱及業所造作 3、是後有愛所感得的,不要怪父母怎麼將自己生出來,應該要怪自己,自己喜愛故,「喜集故,色集」,才會出生。
過去所生的色受想行識已經無常,剎那生、剎那滅。滅法是約現在而說,自性滅壞諸行,現在的法也一樣是生滅,展轉剎那生滅不息;現在法剎那生,好像感覺剎那暫住,可是它一定會任運滅壞的,現在的色受想行識也是滅法。而將來的生滅法也滅了才名為滅,即是無餘涅槃了;因為煩惱永遠斷除,未來的生滅法也不可得。
為何是五?「所謂色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如是受、想、行、識,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是無常、滅法;彼法滅故,是名為滅。」色受想行識共有五受陰,故名為五。
此處經文中的「無常」,即是本論上述所說無餘依涅槃界的第一個相貌:「先所生起諸行滅」;此處經文中的「滅法」則是第二個相貌:「自性滅壞諸行滅故」;此處經文中的「彼法滅故,是名為滅」即是本論所說無餘依涅槃界的第三個相貌「一切煩惱永離繫故」,未來的五受蘊不會再生起了,即是「滅」。
舍利弗尊者又將阿難尊者告訴他的重複一遍說給阿難尊者聽,舍利弗尊者最後告訴阿難尊者說:五受蘊如果不是過去生的煩惱及業所造作,也不是後有愛所感得的,怎麼會滅?怎麼可以滅?故知「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世間滅」,因為它是過去的煩惱、業所造作的,它的性質也是無常、是滅壞法,只要滅了煩惱,不要讓它有生起的因緣,這色受想行識的滅法將永遠寂滅。
本來是舍利弗向阿難請法的,阿難為舍利弗說法之後,舍利弗又再說給阿難聽,二人都很高興,相互印證。
本論舉出「三種相諸行滅故」,解釋此經「云何為滅」的主題。
癸十、法嗢柁南2 子一、明建立2 丑一、標列
第十科法嗢柁南,此為「行擇攝」第三個別頌(想行攝)中,第四句「法總等品三後廣」的法,解釋法的偈頌,分二科;第一科明建立,說明法嗢柁南的建立,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依三解脫門而建立。
復次,由三解脫門增上力故,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柁南。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
其次,由三解脫門增上的力量,建立四種法嗢柁南,其實也可以說是四法印,四種法印若以嗢柁南表示出來,即是所謂的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
例如,每日早課都會念誦的「三門清淨絕非虞」,「三門」即是指空、無願、無相的三解脫門,由於這通往解脫的三種法門,絕對是清淨、沒有錯誤的;因此「檀信歸依增福慧」,眾人若能發自內心的歸依三寶,入門學習,便可增福、增慧。
丑二、配釋3 寅一、無願
第二科配釋,將三解脫門配合四法印作解釋,分三科,第一科無願解脫門,依無願解脫門建立前二法嗢柁南。
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者,依無願解脫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柁南。
四法印中,諸行無常、一切有為法皆苦,是依止無願解脫門而建立的第一、第二句法嗢柁南。行者應觀察色受想行識的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其中,若能由如所有性方面觀察它是無常的、是苦的,便能逐漸對於五蘊生起厭離,乃至不會再有後有愛,這即是「無願」:不希望將來再到三界中受生。如阿羅漢一般,此生壽盡後便不會再來。
所以,若欲去除後有愛,必須先知道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確實是無常的、是苦的,乃至對於未來相續不斷的五蘊,也能真實了知它一樣是無常、苦的,藉由這樣的觀行能夠得到解脫,因此稱為無願解脫門。這是進入涅槃的一個門戶、一種方法。
寅二、空
第二科空,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柁南。
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脫門,建立第三法嗢柁南。
四法印中,諸法無我,是依空解脫門而建立的第三句法嗢柁南。由此可知,空解脫門是要觀察一切法無我。
由於思惟空理能得解脫,因此這也是進入涅槃的另一道門。例如,無論過去、現在、未來,內外、粗細、好醜、遠近的色受想行識,都是無我的、也都是空的,不僅五蘊之中沒有我,在身體之外也無法找到一個恆住不變的我,色受想行識本身既不是我、也不是我所,由此可知它的確是無我、無我所的。若能依這種空解脫門思惟無我的道理,便能漸次通達我空,這是第二個解脫門,可以藉此建立、證實第三法印的「諸法無我」:根本就沒有一個常、一、有主宰性的我可得。
寅三、無相
第三科無相,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柁南。
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脫門,建立第四法嗢柁南。
四法印中,涅槃寂靜,是依無相解脫門而建立的第四句法嗢柁南。無相,是先觀察色受想行識空、無我、無我所,不斷的這樣深入思惟下去,最後知道,在色受想行識中是無我、無我所的,既然我不可得,我所依的色受想行識也就不可得,因而能夠證入無相,一旦了知一切相不可得,親證離一切相之境時,也就得解脫,這是依無相解脫門證入涅槃寂靜的情況。
為何形容涅槃是寂靜的?因為涅槃沒有色受想行識的相,沒有眼耳鼻舌身意的相,那裡是寂靜的。又如本論卷50所說,有餘依及無餘依地中各有四種寂靜:
一、有餘依中︰1. 苦寂靜、2. 煩惱寂靜、3. 不損惱有情寂靜、4. 捨寂靜。
二、無餘依中︰1. 數教寂靜、2. 一切依寂靜、3. 依依苦寂靜、4. 依依苦生疑慮寂靜。
一般常聽聞到: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是四種法印;或綜上所述,四法印為:諸行無常、諸行是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事實上,四法印於《增一阿含經》卷18,以四法印次第稱為四法本末,即:
(一)一切諸行無常,稱初法本末。
(二)一切諸行苦,稱第二法本末。
(三)一切諸行無我,稱第三法本末。
(四)涅槃永寂,稱第四法本末。
總而言之,若將三解脫門與四法印合起來,即是:無願解脫門建立諸行無常、諸受是苦這二法印,空解脫門建立諸法無我法印,無相解脫門建立涅槃寂靜法印。
子二、辨樂欲2 丑一、總辨四種2 寅一、標列
第二科辨樂欲,辨明樂欲,分二科;第一科總辨四種,總相辨明四種法嗢柁南的樂欲,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二種。
復次,當知有二種法嗢柁南增上行欲。一者、勝解俱行欲,二者、意樂俱行欲。
其次,又有二種法嗢柁南的「增上行欲」,能夠增勝上進、助長三解脫門的修行,若想證得諸行無常、諸受是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還要有善法欲:
一、勝解俱行欲。此指對於四法印要有殊勝的理解,並且是非常有力、不可動搖、不能改變的,如此才能稱為勝解俱行欲。
二、意樂俱行欲。意樂是指內心的動機,心中是真心歡喜四法印的觀行,是因為覺得需要用這些方法來斷除煩惱,有這樣的意樂。
寅二、隨釋2 卯一、勝解俱行欲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勝解俱行欲,解釋勝解俱行欲的體相。
勝解俱行欲者,由四種法嗢柁南故,於諸行中而生樂欲。
勝解俱行欲方面,由於讀到佛法聖教中的諸行無常、諸受是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四種法印,因此歡喜這樣去觀察,便一探色受想行識究竟是否真為無常、苦、空、無我的?會歡喜觀察這件事。
《披》於諸行中而生樂欲者:謂於諸行無常及苦、無我及淨樂欲觀察故。
這是指行者歡喜修三解脫門,例如,觀察色受想行識的無常與苦,以修無願解脫門;或觀察色受想行識是無我的,以修空解脫門;乃至觀察色受想行識其實也是無相、離相、不可得,是「淨」,也是涅槃寂靜,進而趣入無相解脫門。
若行者學到此法內心十分歡喜,能時常這樣的依教奉行、這樣思惟,可說此人對這件事情是有了解的樂欲。
卯二、意樂俱行欲2 辰一、舉有退2 巳一、標
第二科意樂俱行欲,解釋有意樂俱行欲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舉有退,舉出心有退還的情形,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示出來。
又於諸行寂靜生樂欲者,由意樂故,獨處空閑作意思惟。由四種相,於彼寂靜其心退還。
又,行者對於諸行寂靜這件事很好樂、很歡喜,便會由於有意樂的緣故,獨處空閑,將身心沉澱下來,無論一人或多人住在一起,都喜歡於空閑處,靜下心而作意思惟。
由於出現了四種相,行者在修奢摩他、毗鉢舍那時,對於這種寂靜:內心的寂靜相,也就是無相的境界,便會心生退還,對於清淨的涅槃也會想要放棄。
巳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四種退相。
一者、於中由見勝利,不趣入故;
行者本來想要修無相解脫門,可是有四件事使令其無法修下去。
一、知道涅槃寂靜有殊勝的功德,但並不想實踐,不想依教奉行,可能是意樂不足,而不趣入。
《披》由見勝利不趣入者:謂於涅槃寂靜唯見功德勝利,而不樂修隨順正行故。
行者知道涅槃是大安樂的境界,是沒有色受想行識、沒有眼耳鼻舌身意的境界,佛說這種功德很殊勝,行者只是粗淺的見到涅槃的功德勝利,但是卻不樂於修及隨順正行的實際修行
二者、不信彼得,不清淨信故;
二、行者若對自己有懷疑,不相信自己能夠成就涅槃;對於涅槃的道理,包括一切法是離相、無相的,真實的道理猶如從夢中醒來一般,是一切相不可得的,對於這些義理自己都沒有清淨的信心。
《披》不信彼得不清淨信者:謂於涅槃不信能得,不於彼理起淨信故。
行者對自己有懷疑,不相信自己可以成就涅槃,因此對涅槃的道理仍未生起清淨的信心,又因為對涅槃也存疑的緣故,這類固執己見的凡夫,不認為自己可以成就,不會對這種義理生起清淨的信心緣故。
三者、於彼所緣不生喜樂,不安住故;四者、於彼而起不樂勝解故。
三、因為行者對於離一切相的涅槃寂靜之境不生喜樂,內心當然也就不能安住在無相的境界了。
四、對於諸行寂靜這件事,內心其實不生樂欲勝解,一旦不生意樂,也就不可能去思惟、觀察了。
辰二、例俱行
第二科例俱行,若對涅槃有意樂,則是有意樂俱行。
與彼相違,當知即是意樂俱行欲。
與前文所說的相反,若行者具足歡喜修行的意樂,才是真的有意樂俱行的心念,不會於涅槃寂靜退心。
從反面來說上述的四種相,即:
一、於中由見勝利,能趣入故,真的去實踐,而後趣入無相的境界。
二、相信自己也可以成就,相信涅槃是離一切相的,對此道理真實的相信,也認為自己可以成就。
三、喜歡這類所緣境,喜歡離相安住寂靜的境界,內心真實是歡喜清淨的。
四、好樂勝解,真的是求知欲很強、善法欲很強,由衷的想要了解這件事,所以有意樂俱行欲,也就是真的想要修行的這種欲望。
以上是說到勝解俱行欲與意樂俱行欲。
丑二、別廣第三2 寅一、出退還2 卯一、標列二緣
第二科別廣第三,別取第三種法嗢柁南「諸法無我」的退還及對治來作說明,分二科;第一科出退還,說出退還的原因,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二緣,標示列出二種因緣。
又由二緣,依止無我勝解之欲,於彼涅槃由驚恐故,其心退還。一、由於此欲不善串習,未到究竟故;二、於作意時,由彼因緣念忘失故。
又由於二種因緣,能令行者縱然有想依止無我勝解的善法欲(希求勝解俱行欲),卻因對涅槃的境界懷著驚慌與恐怖,導致心有退失(失去意樂俱行欲),進而無法趣向無相的境界,又回到有相的、雜染的境界。此二種因緣為:
一、對於無我的勝解,於無我、空、無相的善法欲,並未善巧的串習,還沒有通達。法住智沒有學好,稱為未到究竟。
二、在修行時,例如上座修習止觀時,由於忘失正念的緣故,也能令內心生起退還。其實,忘失正念也是因不善串習所致。
以上是二種因緣,使令行者修一修又退心了。
《披》由彼因緣念忘失者:謂由無我忍欲不善串習為因緣故,令念忘失。
由於對修無我觀,於無我的忍可及欲樂之決定的智慧都尚未善巧串習,因此對這件事並不熟悉,如此一來,很容易修一修,「我」又出來主導,甚至忘失正念,心有退還而不想再繼續修學。
卯二、廣未串習
第二科廣未串習,詳細說明沒有串習的相貌有哪些。
又此忍欲未串習故,當爾之時,於諸行中了唯行智其心愚昧,數數思惟:我我爾時當何所在?尋求我行微細俱行障礙而轉。由此緣故,彼作是思:我當不有。不作是念:唯有諸行當來不有。彼由如是隨逐身見為依止故,發生變異隨轉之識,由驚恐故,於彼寂滅其心退還。
又,這類人因為沒有無我決定的智慧,也就是對無我觀的忍可及欲樂沒有串習的緣故,因此,當依止奢摩他修毗鉢舍那時,便不知道五蘊只是色受想行識而沒有我,一旦沒有這樣的「唯行智」,內心便容易愚癡暗昧,乃至常常有不正念而生起思惟:「若我這樣修可以轉凡成聖,到那時凡夫的我去了哪裡?如果我成就了涅槃,那聖人的我會在哪裡?又是什麼相貌?」本來是要修無我,卻又想起了這個我到哪裡去,對這件事很在意,根本還忘不了我。這種依然在尋求我的心行十分微細的隨著他的毗鉢舍那在一起,也就障礙修無相、修無我觀了。
由於我見的緣故,這類行者如此的思惟:「如果我證入涅槃無相的境界,『我』將會消失不見。」由這樣失去了正念,不能正憶念:將來只是諸行不到三界中受果報,而不是「我」沒有了,因為本來就沒有「我」!
這類有情由於我執的出現,在修行時還隨逐我見的緣故,一轉瞬,心會改變,本來要證入無相三昧的,心裡害怕,想一想又不敢前進,使得心又退回。
由於習慣有我,對無我的見解並不熟悉,若告訴他身體不可得、心也不可得,什麼都不可得,容易對於不可得境心生畏懼,害怕「我」沒有了,受不了沒有我的境界。這樣一想,也就無法證入無相的境界。
寅二、明對治2 卯一、標列二法
第二科明對治,說明對治的方法,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二法,標示列舉出二種方法。
復次,為斷如是驚恐,有二種法多有所作。一者、於諸有智同梵行所,如實自顯;二者、因善法欲,發解了心及調柔心。
其次,如果對無相三昧、對涅槃寂靜這件事有著驚慌與恐怖,有二種法可多多的串習以便對治。
一、 到有智慧、有修行、有證悟的同梵行者的地方,如實將內心的怖畏顯發給善知識。
二、因為有善法欲,心中還是想要追求涅槃,若能再度生起解了心,想要聽聞法正法,以便真實認識涅槃以及趣向涅槃的方法,接著再發起調柔的心,這時沒有煩惱,真心想將我見去除,如此才能調柔內心隨正見而轉。
卯二、別廣二心2 辰一、發解了心2 巳一、標列
第二科別廣二心,各別詳細的說明解了、調柔二心,分二科;第一科發解了心,指出發解了心的相狀,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三相。
又發如是解了心者聽聞正法,由三種相發生歡喜。一者、由補特伽羅增上故;二者、由法增上故;三者、由自增上故。
行者知道自己出了問題,想要了解問題在哪裡?有這種心情出現。這時,來聽聞正法,由三種相,能令內心歡喜,進而能解決這個問題。
一、由補特伽羅增上故。所親近的善知識具備教德與證德,並且有悲憫心善於說法。
二、由法增上故。善知識所說的法,本身有力量,是真的能幫自己解決問題的正法教。
三、由自增上故。聽聞以後,自己也有能力無倒的增上領解,能從中有所覺悟。
巳二、隨釋3 午一、補特伽羅增上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補特伽羅增上,由於有善知識增上的力量。
補特伽羅增上者,謂由覩見深可讚仰具大威力端嚴大師,及所稱揚善說法者。
補特伽羅增上方面,是指佛及佛的聖弟子們有力量能幫助行者解決問題。當行者看見了可以深深讚歎、仰慕、又具有大威力的佛,相好端正莊嚴又善於說法。或見到佛的聖弟子們,是大家所稱讚的善說法者,這些善知識,都有力量為他釋疑。
午二、法增上
第二科法增上,指善知識所說的法,能增上聞法者,令其斷除惑業苦,進而信解最上深義。
法增上者,謂所說法能令出離煩惱業苦,及令信解最上深義。
法增上方面,是指佛或聖弟子所說的法,能令行者遠離煩惱、業及苦果的三種雜染,出離輪迴生死的境界,以及能夠令其生信、理解最殊勝的,沒有再超過涅槃這樣殊勝、深刻的義理。
午三、自增上
第三科自增上,由自己能增上覺悟。
自增上者,謂有力能於所說法能隨覺悟。
自增上方面,是指自己有力量,對於善知識所說的法能隨順趣向覺悟,沒有顛倒與錯誤的理解。
以上是發解了心的三種相貌。
辰二、發調柔心2 巳一、標列
第二科發調柔心,解釋發調柔心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三見。
又發如是調柔心者,謂有三見。一者、若依彼而轉,二者、若由彼遍知,三者、若應所引發。
其次,發起調柔心的行者能有三種正見生起:一、若依彼而轉,指能依正見而轉;二、若由彼遍知,由於正見,能夠如實遍知無我;三、若應所引發,說明調柔心所引發的義利。
事實上,調柔心的程度不同,於聽聞正法(解了之後),便有與聞、思、修慧相應的調柔心。
巳二、隨釋2 午一、釋三相3 未一、依彼而轉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釋三相,解釋三相,又分三科;第一科依彼而轉,解釋依彼正見而轉的相狀。
依彼而轉者,謂於諸諦未得現觀,為得現觀,依彼勝解俱行極善串習正見而轉。
依彼而轉方面,是指有調柔心的人,內心能依正見而活動,這一念心具有聞慧相應的正見。
由於有調柔心的行者對於四聖諦的道理還未成就現觀,為了成就現觀,行者便對色受想行識等法是無常、無我,以及涅槃寂靜的三解脫門勤修勝解。由於這樣極善串習,不僅過去常常的學習無我觀,現在實修時雖然還不夠熟練,但也很專心的想要了解,因此,心調柔便有聞慧相應的正見出現。
未二、由彼遍知2 申一、總標舉
第二科由彼遍知,由於正見,能夠如實遍知無我,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舉,總相標示列舉出來。
由彼遍知者,謂依隨順現觀正見,於三事執著薩迦耶見,及彼隨眠斷、常兩見所依止性,并所得果能遍了知。
心調柔的第二個相貌:由彼遍知方面,是由於行者有隨順現觀的正見、有佛法無我的正見。依止隨順這種現觀的正見,於五蘊上作觀察,能對於三件事,包括凡夫所取著的事、能取著的煩惱、怎麼樣去取著等,都能完整的了知。
以五取蘊為例,凡夫如何在五蘊上生起執著為我的薩迦耶見,又如何由薩迦耶見而生斷、常二見,以及怎樣執著薩迦耶見而有現行的煩惱,對於這些煩惱是怎麼生起的,以上種種,在心調柔了,進一步的了解之後,能有隨順現觀、與思慧相應的正見生起。
《披》於三事執著薩迦耶見等者:謂於所取、能取及如是取,計我、我所,名於三事執著薩迦耶見,此為斷、常兩見所依止性。薩迦耶見種子隨縛,名彼隨眠。由是為因,生現行纏,名并彼果。
由於聽了善知識說法,行者終於知道,往昔究竟是如何取著所取的境界,能取的煩惱是什麼?又如何產生薩迦耶見而取著我、我所;這即是論中所說的三事。有薩迦耶見會容易有斷、常的邪見。若我見的種子在心中隨順而轉,稱為隨眠。因為有我見的種子,便會有我見的現行,而我見的現行又會有斷常二見,這是所得果。至此,行者終於了解產生我見的原因。
申二、隨難釋2 酉一、釋其三事2 戌一、標列
第二科隨難釋,隨比較困難的地方再作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釋其三事,解釋三件事,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三事。
言三事者,一、若所取,二、若能取,三、若如是取。
前文所說的三件事是所取、能取、及如是取。例如,心緣著所緣境,所緣境是所取;心是能取;如何運作是如是取,這是上述所言的三件事。這是將我見作詳細的分別,解析出它其實是三法和合的運作,並不能單獨生起。
戌二、隨釋3 亥一、所取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所取,解釋所取的體相。
此何所取?謂五取蘊。
此中所取為何?所取是指會產生薩迦耶見的所緣境,主要為色、受、想、行、識的五蘊。有情通常在這五取蘊上產生我見,五取蘊是所取著的對象,因此稱作所取。
亥二、能取
第二科能取,說明能取的體相。
誰能取?謂四取。
誰是能取?即是四種取;一、欲取,二、見取,三、戒禁取,四、我語取。這四種取著,是四種煩惱,可依在家眾與外道出家人來分別。
一、欲取,在家人容易有欲的取著、有欲的煩惱,因而在五取蘊上容易生起貪欲,不僅貪著自己的身體,也貪愛其他有情的身體,這是欲取。
二、見取,見取即是邪知邪見,在五取蘊上會產生的邪知邪見,包含了斷見、常見及六十二見等。此多分約外道出家者而說。
三、戒禁取,依外道出家人而安立,外道對於戒律上有錯誤的取著,認為持某種身語的邪戒能夠得定或入於解脫。
四、我語取,「我」是一個名言,隨著此名言而生起我執,有我、我所,因而有我語取。卷89說:出家、在家二品為依,執著我語;故依俱品,立我語取。
亥三、如是取
第三科如是取,說明如是取的體相。
云何而取?謂四識住,隨其次第,如前應知,為二取心之所依處。
如何而取?由於有色受想行識而產生欲、邪見、戒禁取、我語取的薩迦耶見,這些都是依於身心而作的取著。能取的主要是心識,而心識是安住在色、受、想、行之中,因此色、受、想、行又稱為四識住。隨其次第,如前應知,由於心生起煩惱、造業,感得色、受、想、行、識,之後識又執著色、受、想、行,以色受想行為識的四種執著對象。其中,隨識所執著的次第,色受想行成為二種取著心(所取心及能取心)的所依處。
《披》隨其次第等者:如前意地決擇中說:有四依取,以為所緣,令識安住。謂識隨色而住,緣色為境。廣說如經。(陵本五十四卷一頁4282)顯揚釋云:謂識隨色而住、緣色而住、依色而住,如是乃至隨行而住、緣行而住、依行而住。此中隨色而住者,謂執受所依故。緣色而住者,謂取境界故。依色而住者,謂由麤重故。如是乃至隨行等三。(顯揚論十八卷三頁)由是當知,此說隨其次第,為二取心之所依處。謂執受所依及取境界,為所取心之所依處;麤重,為能取心之所依處。
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4,1765頁已經讀過,識的四種依取是色、受、想、行,心識是以色受想行為依止處,識安住在這四法上,又以這四法為所緣境,進而對色受想行產生種種的取著。舉色為例;識執受著色,而且以色為所緣境,這是所取心的依止處。詳細如經中所說,卷54那段文是引《雜阿含經》第64經為證。
《顯揚聖教論》解釋說,識執著色受想行而住;凡夫的識往往一直住著在色身上面,執受色身,依色身而住;識又住在自己的想法上,執著、緣取自己的想法;識也住在自己的感受、情緒中,執著、緣取自己的感受;識還住在自己的意志、造作中。總而言之,這色受想行是有情產生執著的依止處。雖然,這些境界並非是真實的,但凡夫卻執以為真,並住著在其中。這裡指出,由於有執著心的煩惱種子,緣慮色受想行,便會生起真實的感覺,因而生起我執、我見。
由此應可了知,此處論文說的隨其次第,是由識依止色受想行,緣取色受想行,執受所依及取著境界,這四識住有二種取著的心及依止處,然而無論能取或所取,都是這一念心。四識住不但是所取心的依止處;同時,四識住的煩惱種子也是能取心的依止處,因為執著色受想行,認為這所緣境是真實的我、我所,因此它是所取心的所依止處;由於執著,又熏習到阿賴耶識中種下種子,這也是能取心的依止處。為什麼會執著?因為以前也是這樣執著的,從無始劫來就如此執取、固著,表示久遠以來,已經有這種煩惱的種子,碰到境界便自然生起取著,無法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關於四取這件事,在〈攝事分〉卷89的2650頁,也曾提到「若所取、若能取、若如是取」;不過與〈決擇分〉的說法有一點不同,可以對照著閱讀。另,卷89也有介紹四取,那裡的解釋,「所取」是指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能取」則指四種欲貪,這是對於這四種取著,主要是貪煩惱;而「若如是取」,是分別說怎麼樣的取。「何所取」,是分別解釋這四種取的相貌。也可以參考那一段文作理解。
酉二、指我執等
第二科指我執等,指出我執及我執種子等如前應知。
又即於彼所有諸纏,非理所引緣彼境界薩迦耶見生起執著,及彼隨眠,如前應知。
又即於彼五取蘊所有各種煩惱現行,是由於不如理作意所引,以至於緣自身的色受想行識而生起薩迦耶見的執著,及我執的煩惱種子,如前卷85所說應該了知。
《披》如前應知者:謂如前說:計我因相,乃至隨眠因相。彼彼差別應知。(陵本八十五卷十九頁6475)
如前卷85所說:
生起計度我、我所,我慢、執著乃至隨眠五種雜染的因相,可分為二種:
一、所緣因相,約所緣境來說,指內身、外事、及內外身。
二、因緣因相,約生起雜染的原因來說,稱作因緣因相,如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與煩惱種子等。
將此二種因相與五種雜染配屬如下,其中各各差別,應當了知。
1. 我、我慢二種雜染通常是以內身(有識身)為所緣因相。
2. 我所雜染,通於內身(有識身)與外事(包括內外身)為所緣因相。
3. 執著雜染,以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以及執著的煩惱種子,三者為因緣因相。
4. 隨眠雜染,以不如實了知諸行,煩惱諸纏數數串習為因緣因相。
以上是說明第二科「發調柔心」的第二相「由彼遍知」,修行人在心調柔了、能隨順現觀的正見之後,終於了解,凡夫是如何在色受想行上產生執著為我的薩迦耶見、依於我見又產生斷、常二見,以及這些現行煩惱是如何生起的,以上這些,都能進一步的了解,故名「遍知」。
未三、應所引發
第三科應所引發,調柔心應所引發的義利。
云何應所引發?謂住於彼,而能永斷薩迦耶見三事執著,及彼隨眠,於聖諦智不藉他緣。
什麼是應所引發?行者住於現觀正見,能夠永遠斷除薩迦耶見,在「若所取、若能取、若如是取」的我見現行、以及種子。這樣沒有錯誤認知,是由於行者自己親證四聖諦現觀的智慧,有了這樣的智慧,不需要再靠善知識的指引,自己已能破除執著。
午二、辨位別2 未一、辨3 申一、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
第二科辨位別,辨別修行分位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辨,辨別,又分三科;第一科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依彼應所遍知的正見而轉時的相狀。
又若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於其三處起我執著,及有隨眠。於諸行中,若集、若沒不善知故,於處中行尚不能入,況得出離。
發調柔心的第一種相貌是「依彼而轉」,行者正在串習應該理解所遍知的正見時,依止正見而轉的程度並不深厚,因此在串習正見時,對於「所取、能取、如是取」的三個處所,生起薩迦耶見的執著現行,及我執的種子,這時正見的力量很微弱。對於在色受想行識當中所生起我見,集聚的原因、滅沒的原因、如何斷除煩惱的原因,還不能善巧的了知。對於中道第一義諦還不能契入,何況能夠出離我見執著現行及種子。在發起調柔心的時候,剛開始是聽聞善知識說法,但是還不能出離,也不了解中道的道理。
申二、隨順現觀正見住時
第二科隨順現觀正見住時,隨順現觀正見住時的相狀。
若隨順現觀正見住時,於三事中,所有我執皆已離繫,猶被隨眠之所繫縛。於諸行中,若集、若沒能善知故,遠離二邊,入處中行。雖未出離,堪能出離。
若通達了四識住的道理,能夠善巧的知道薩迦耶見生起的原因,前文「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是順解脫分,屬外凡位,而這裡「隨順現觀的正見」已入內凡,行者心裡有正見安住時,對於三件事而生起我執的現行已能制伏,雖離繫縛,但是還有煩惱的種子未斷。所以對於色受想行識,生起的苦、集、滅、道的道理都能夠善知及通達,遠離二邊,對於色受想行識有、或無,不會生起執著,處於中道而修行。這樣的階段,雖然還無法立刻證得現觀,但已有出離的堪能性能證得聖道。
申三、已引發聖諦現觀時
第三科已引發聖諦現觀時,說明已引發聖諦現觀的相狀。
若已引發聖諦現觀,由正見故,於三事中無我執著,遠離隨眠。於處中行先趣入已,後由此故,方得出離。
若正見的程度已經達到引發聖諦現觀,由於有正見,對於三事的執著:我執的現行與隨眠的種子皆已遠離。依止這樣的正見能夠修中道行,後續由於中道行的修行能夠出離三界。
未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當知如是三見轉時,有此差別。
從這三見轉時,可以了解正見的栽培,是有深淺前後次第的不同,是從聞思修中一步一步的建立,不是一蹴可及。
第一階段「依彼應所遍知正見轉時」正見的力量是聞慧相應,沒有力量斷除煩惱;第二階段「隨順現觀正見住時」是思慧相應,可以降伏煩惱現行;第三階段「已引發聖諦現觀」是修慧相應,這時行者已經有能力引發聖諦現觀斷除煩惱的種子。
《雜上》第53頁:陰相應第45經;累計經數45經;大正藏(262)經
如是我聞:一時,有眾多上座比丘,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佛般泥洹未久。時長老闡陀,晨朝著衣持缽,入波羅奈城乞食。食已還,攝衣缽,洗足已,持戶鉤,從林至林,從房至房,從經行處至經行處,處處請諸比丘言:「當教授我,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我當如法知、如法觀」。
時諸比丘語闡陀言:「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闡陀語諸比丘言:「我已知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闡陀復言:「然我不喜聞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
此中云何有我,而言如是知、如是見,是名見法」?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闡陀復言:「是中誰復有力,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復作是念:「尊者阿難,今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曾供養親覲世尊,佛所讚歎,諸梵行者皆悉識知,彼必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
時闡陀過此夜已,晨朝著衣持缽,入波羅奈城乞食。食已還,攝舉臥具,攝臥具已,持衣缽,詣拘睒彌國。漸漸遊行,到拘睒彌國。攝舉衣缽,洗足已,詣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已,卻坐一面。時闡陀語尊者阿難言:「一時,諸上座比丘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時我晨朝著衣持缽,入波羅奈城乞食。食已還,攝衣缽。洗足已,持戶鉤,從林至林,從房至房,從經行處至經行處,處處見諸比丘而請之言:「當教授我,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
時諸比丘為我說法言: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我爾時語諸比丘言:我已知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然我不喜聞一切諸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此中云何有我,而言如是知、如是見,是名見法?我爾時作是念:是中誰復有力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
我時復作是念:尊者阿難今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曾供養親覲世尊,佛所讚歎,諸梵行者皆悉知識,彼必堪能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善哉!尊者阿難!今當為我說法,令我知法、見法」!時尊者阿難語闡陀言:「善哉!闍陀!我意大喜,我慶仁者能於梵行人前,無所覆藏,破虛偽刺。闡陀!愚癡凡夫所不能解,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汝今堪受勝妙法,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闡陀作是念:我今歡喜,得勝妙心,得踊悅心,我今堪能受勝妙法。
爾時、阿難語闡陀言:「我親從佛聞,教摩訶迦旃延言: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世人取諸境界,心便計著。迦旃延!若不受,不取,不住,不計於我,此苦生時生、滅時滅。迦旃延!於此不疑、不惑,不由於他而能自如,是名正見如來所說。
所以者何?迦旃延!如實正觀世間集者,則不生世間無見;如實正觀世間滅,則不生世間有見。迦旃延!如來離於二邊,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所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尊者阿難說是法時,闡陀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爾時、闡陀比丘見法,得法,知法,起法,超越狐,疑,不由於他,於大師教法得無所畏。
恭敬合掌白尊者阿難言:「正應如是,如是智慧梵行,善知識教授教誡說法。我今從尊者阿難所,聞如是法,於一切行皆空,皆悉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滅盡,涅槃,心樂正住解脫,不復轉還;不復見我,唯見正法」。時阿難語闡陀言:「汝今得大善利,於甚深佛法中得聖慧眼」。時二正士展轉隨喜,從座而起,各還本處。
有眾多上座比丘,住在波羅奈國仙人住處的鹿野苑中,這時離佛入涅槃不久。長老闡陀早上披上袈娑、拿著缽,進入波羅奈城乞食。飯後回來,收好衣缽,洗完腳。闡陀拿了戶鉤(鑰匙),從一個園林到另一個園林,從一個房舍到另一個房舍,從一個經行處到另一個經行處,去找上座比丘們。
闡陀到處去請法,告訴比丘們說:希望你們教授我,為我說法,使令我知道法的實相,見到法的實相,我將依教奉行,契合法理去思考,及觀察。
這時比丘們告訴闡陀說:「色身是無常的,感受、想蘊、行蘊、識蘊也是無常的。一切行是無常的,一切法是無我的,涅槃是寂靜的。」開示三法印的道理。無常是無願解脫門,無我是空解脫門,涅槃寂滅是無相解脫門。
闡陀長老聽了以後心想:「他們所說的,我早已思惟過了。但是,一想到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一切法歸於寂滅止息,一切愛盡、離欲、滅盡、涅槃,心裡會不由得混亂、害怕起來,不能安住,不能勝解,反而生起擾動與執取,心退轉而想。不禁想,果真如此,那我在哪裡?生命流轉的所依又是什麼?這與我的觀察,我的經驗不一樣啊!我不喜歡聽這樣的說法,到底還有誰能給我正確的教導?」
闡陀想來想去,心裡想到尊者阿難:「阿難尊者現今住在拘睒彌國的瞿師羅園裡,他曾經供奉、親近世尊,是佛陀所讚歎的人,多聞第一,他一定能夠為我解決問題,他能夠開示我。」這是本論所說的「補特伽羅增上」。
於是,隔日闡陀長老一早從鹿野苑出發,沿路托鉢,長途跋涉,走到跋蹉國拘睒彌城的瞿師羅園,去見尊者阿難。到了以後,坐在一面。這時闡陀又將自己過去的情況很詳細的從頭到尾向阿難述說一遍,將因緣說得很清楚,讓善知識知道問題在哪裡。
阿難為闡陀開示:我真的很高興!我很慶慰,你能夠在修梵行的修行人面前,毫不隱瞞地表明自己的想法,承認自己的懷疑,對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一切法歸於寂滅止息,一切愛盡、離欲、滅盡、涅槃不喜歡,這樣誠實坦率,不作虛偽的瞭解,你實在是很不錯的。」本論前面說如果對涅槃寂靜怖畏而退還,對治法是要在有智同梵行所如實自顯。
阿難又招呼闡陀,接著說:愚癡凡夫不能理解什麼是色受想行識無常,一切諸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由於你在善知識面前能如實自顯,又因求知的善法欲,引發解了心、調柔心,現在的你是有能力能夠接受此勝妙法。你仔細聽!我將為你開示。
這時闡陀心中這樣想:我今日很歡喜,歡喜獲得了勝妙心,獲得了踴躍心,我現在能夠接受殊勝的妙法。
心裡歡喜是一種善法欲,勝妙心是善法欲的第一種心,本論名解了心,心裡想要勝解道理;踴躍心是善法欲的第二種心,本論名調柔心,令身心有堪能性成為法器,可以承載勝法。
這時,阿難對闡陀說:我親自從佛聽聞到教導摩訶迦旃延說:世間一般人,常常顛倒往二種極端而行,執著實有,或是執著實無,因此,世人的心一旦緣取自己的色受想行識的境界,心中會起我見的執著,落入斷、常二邊。迦旃延!如果世間人能夠不執受這色受想行、不執取色受想行、不取著色受想行而住、不生起我見。當痛苦產生時知道是痛苦產生,當痛苦滅時知道是痛苦滅。迦旃延啊!對這現象不懷疑也不迷惑,不靠他人而由自己親自證知,名為正見,是佛為迦旃延開示四識住的道理。
為何如此?迦旃延!若一位行者能於諸法的實相正式的觀察「世間集」者,世間生起的因緣,有惑、有業,就會有苦,便不會產生撥無及斷滅的「世間無」見。假如能夠以正見來觀察世間滅去,也是因緣所成,便不會生起「世間有」的邊見。
佛又告訴迦旃延!如來遠離有無二邊,而說於中道: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五蘊是觀待諸因諸緣而存在,因此說:「緣無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集」。所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這還滅的原理,還是緣起,因此說:「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通達十二緣起的道理,便不會落入有、無,斷、常二邊,可行於中道行。
因此從闡陀憶念起阿難尊者,可為他說法時,直到講說十二緣起,行於中道行,這一大段的文,說明尊者阿難是闡陀比丘的「補特伽羅增上」,因阿難這位善知識有能力正確教授,能幫助闡陀解開心中的困惑。第二是「法增上」,阿難說的十二緣起及還滅的法,剛好解決他的常見與斷見的問題,也已將他的薩迦耶見斷除,表示所說的法剛好契合他的根器,名為法增上。第三是「自增上」,闡陀也能夠體悟阿難說的緣起中道的法,名為自增上。補特迦羅增上、法增上、自增上是闡陀比丘引發解了心的原故。而最開始是先有正見,是「隨彼而轉」;然後慢慢的了解,等到阿難開示「世人顛倒,依於二邊,若有、若無」這一段,是「由彼遍知」,這時知道世間人是怎麼樣產生我見的,也知道自己有此問題。然後「應所引發」,而引發他的現觀,這就是調柔心的三個相貌。
闡陀長老得到清淨慧眼的同時,也得到了以下預流果的功德:見法,得法,知法,起法,超越狐、疑,不由於他,於大師教法得無所畏。
這即是本卷86的2558頁,說到有十種「勝利」一、見法、二、得法、三、知法、四、遍堅法、五、無惑、六、無疑、七、不藉他緣、八、不觀他面,不看他口、九、無所畏。十者、由二因緣,隨入聖教,謂正世俗及第一義故。但是這裡的經文只說了八個殊勝的利益:第一「見法」,對於四聖諦已經善見故。
第二「得法」,是指他獲得沙門果了,因為這時闡陀比丘已經得初果了。
第三「知法」,對自己證得的法能夠正確的了知:不會到三惡道去了。
第四「起法」,是得四證淨,也就是前面的「遍堅法」。
第五「超越狐」,「狐」是惑,是對於自己所證的沒有懷疑、毫無迷惑。
第六「疑」,是前文「於他所證無疑」,不會懷疑他人能夠成就這種功德。
第七「不由於他」,於宣說佛法時不用再依靠外力,因為已真實了解。
第八「於大師教法得無所畏」,是前面論文中所說的第九個勝利,對自己所成就的解脫完全沒有畏懼,不怕他人來難問。
這時闡陀恭敬合掌對尊者阿難說:應該要有這種正見及智慧來修離欲的梵行,這是善知識對我的教授與教誡。我闡陀如今從尊者阿難,聽聞到這樣的佛法,知道一切行皆空、皆悉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滅盡、涅槃、心樂正住解脫,不會再退還;也不會再有我我所,只是見到正法。
這也可以說是前面論文所說的第十種勝利,有二因緣可以契入聖教;第一是「正世俗」,也就是法住智;第二是「涅槃智」。剛開始從尊者阿難那裡栽培他的法住智的正見,以世俗的正見來了解:一切行都是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滅盡、涅槃,先接受這些正見,接著去修,證得第一義諦,「心樂正住解脫」可以順利證入涅槃,證「涅槃智」不會因為無我而產生驚恐,於彼寂滅其心不會退還。不再生起我見,只看到正法。
這時阿難也知道闡陀證得聖道了。對闡陀說:你現在得到廣大殊勝的利益,在甚深的佛法當中得到聖慧眼。這時,二位正法的善士互為歡喜隨喜,從座起來,各自回到住處。
這一段說完後,接著是偈頌,用偈頌總結上面的十部經。
《雜上》第56頁:陰相應第36〜45經攝頌;累計經數45經;大正藏(262)經
輸屢那三種,無明亦有三,無間等及滅,富留那闡陀。
「輸屢那三種」,是指36、37、38經,都是以輸屢那為當機眾在請法。「無明亦有三」,以無明為主題的是39經、40經、與41經。「無間等」是42經;「滅」,說明涅槃的相貌,是43經。「富留那」尊者的問題是在44經。「闡陀」是指45經。從36經到45經總共十部經,以一個偈頌作總結,是一種歸納經典文義的善巧方便。
辛四、速通攝2 壬一、頌標列
第四科速通攝,此為「行擇攝」中的第四個別頌,說明速通所攝諸法,分二科;第一科頌標列,以偈頌標示列出。
復次,嗢柁南曰:
速通自體智境界 流轉喜足行順流
知斷相想立違糧 師所作等品後廣
又,若以偈頌標出速通所攝的內容,可分為十部分,即:速通、自體、智境界、流轉、喜足、行順流、知斷相、想、立違糧、師所作等,依此分為十科,於偈頌後會有長行詳細、廣泛的說明。
「速通」,是解釋《雜阿含》第46經;「自體」,是解釋第47經;「智境界」,是解釋第48經;「流轉」,解釋第49經;「喜足」,是解釋第50經;「行順流」,是解釋第51經;「知斷相」,是解釋第52經;「想」,是解釋第53經;「立違糧」,是解釋第54經;「師所作等」,是解釋第55經。總共有十段,解釋《雜阿含》第46到55經。
壬二、長行釋10 癸一、速通2 子一、出能得法3 丑一、標列
第二科長行釋,以較長的文字解釋,又分十科;第一科速通,解釋能得速通的方法及漸次,又分二科;第一科出能得法,列出能證得速疾通慧的方法,又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三法。
為欲證得未得真實究竟解脫,略有三法,能令獲得速疾通慧。一者、智力,二者、不放逸力,三者、數習力。
行者如果想要證得尚未成就的真實圓滿究竟解脫,約略來說有三種方法,能夠獲得速疾通慧。通慧是通達諸法實相的解脫智慧,並非神通的智慧,這三法是:
一、智力。指行者的智慧力,先具足順解脫分的正見,而後具備順決擇分的正見,依止現觀的正見修奢摩他、毘鉢舍那,思惟諸行的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才能證得聖諦現觀。
二、不放逸力。必須要精進,沒有放逸,防護自己的內心不要生起貪瞋癡。
三、數習力。除了精進還需有耐心與恆心,能不厭其煩一次又一次的熏習,還未通達前絕不放棄。
《披》能令獲得速疾通慧者:謂能獲得漏盡通慧,速令諸漏永盡故。
速疾通慧是通達諸法實相的智慧,能速令行者的煩惱永遠斷除。獲得煩惱斷除,又稱為漏盡。
丑二、隨釋3 寅一、智力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又分三科;第一科智力,解釋智力的體相。
智力者,謂若住彼,堪能無間永盡諸漏,當知即是有學智見。
智力方面,是指若能安住在智慧力的境界,能具備堪能性,無間斷地斷除一切煩惱。斷煩惱時稱作無間道,無有間斷的永遠斷除愛、見煩惱,應該知道這即是住於見道與修道位的有學智見。無學已斷煩惱,故不說無間永盡諸漏。
智與見都是智慧,通常說「智」是指通達過去、未來的智慧,「見」則是指通達現在的智慧。下文將詳說「智見」的九種差別。
寅二、不放逸力
第二科不放逸力,解釋不放逸力的體相。
不放逸力者,謂已獲得如是智見,即依如是所得之道方便勤修,於心防護惡不善法。
不放逸力方面,是指若已經獲得如上所說有學聖者的無漏智見,即能依如是所學得的聖道止觀方便精勤修習,也能善巧的於心防護惡不善法及五蓋等的生起,內心常常都是與善法相應,這是不放逸力。
寅三、數習力
第三科數習力,解釋數習力的體相。
數習力者,謂即依此方便勤修,常作常轉。終不謂我為於今日得盡諸漏,心解脫耶?為於來日?為於後日?由此邪思令心厭倦。無厭倦已,便無怯畏;無怯畏已,不捨加行能盡諸漏。
數習力方面,是指依止善法的方便一次又一次的精勤熏習,常修作常串習。終究不作如是思惟:我今日能夠將所有的煩惱斷盡,成就心解脫的阿羅漢果;或是明日、或者後日、或再過幾年…能夠將所有的煩惱斷盡。這樣的思惟是邪思惟,是有所得的心情,應該要去除。應與無所得的心相應,只問耕耘,不問收穫,若一直著眼於收穫,心容易生厭;如同種子栽下土中,每日都希望趕快開花結果,但是每日去看,都還未冒芽,容易生起厭倦失望,這是凡夫的心情,聖人不會這樣,這裡警惕凡夫,在修行時,不要想著何時會成就。不作此期,則心無厭倦,沒有厭倦是不會怯弱、畏懼;心無怯畏,才能夠常行精進,不捨棄加行,最終能斷盡煩惱。如同掘井,在同一地點不斷挖掘,不放棄,久了,水一定會出來;如果還未見水,應再換地方,或是乾脆就放棄,則永遠也見不到水。
丑三、別廣2 寅一、智見差別2 卯一、問
第三科別廣,各別詳細說明,分二科;第一科智見差別,分別智、見的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智、見何差別?
問:智慧與見地,有什麼差別?
卯二、答9 辰一、約三世辨
第二科答,回答,分九科;第一科約三世辨,約過去、現在、未來分別智與見的差別。
答:若照過去及以未來非現見境,此慧名智;照現在境,此慧名見。
答:約時間而言,行者有智慧,照見過去及未來的五蘊是空、無我,有實義想;也能有過患想,知道五蘊是無常、苦的;之後會有厭背想,知道五蘊是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等。照見現前看不到的過去及未來境界,這種慧名智;如果照了現前的境界是無常、苦、空、無我,這樣的智慧名見。
辰二、約二取辨
第二科約二取辨,約能取、所取辨別智、見。
又所取為緣,此慧名智;能取為緣,此慧名見。
復次,在所取境上生起的智慧名智,例如觀色不淨,於色境上通達此為不淨、無常;而了知能緣不淨相來對治欲貪,這樣的智慧名見。這是約所取與能取來分別,所取心是「智」,能取心是「見」。
辰三、約三慧辨
第三科約三慧辨,約聞、思、修三種智慧辨別智、見。
又聞思所成,此慧名智;修所成者,此慧名見。
由聞思所成的智慧,名「智」;由修所成的智慧名「見」。
雖然都是智慧,但是有些不同。常說「見法」、「見法涅槃」,但未見經典說「智法涅槃」,所以聞、思慧時名「智」,修慧名見。同樣的所緣境有淺、深的不同,在聞慧、思慧階段思惟法義所得到的結果,與在修慧階段都是不同的,這是由淺到深,有這樣的差別。
辰四、約斷證辨
第四科約斷證辨,由斷煩惱、證解脫辨別智、見。
又能斷煩惱,此慧名見;煩惱斷已能證解脫,此慧名智。
又能夠斷除煩惱,這種智慧名「見」,見有推察推理、審察義,由見得四聖諦而斷煩惱。煩惱已斷,能證解脫的智慧名「智」。譬如說無分別智,斷煩惱,證得解脫。可以說無間道名見,解脫道名智。
辰五、約二相辨
第五科約二相辨,以自相、共相辨別智、見。
又緣自相境,此慧名智;緣共相境,此慧名見。
又緣盡所有性自相境界的智慧名「智」,譬如緣色受想行識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勝劣、遠近的智慧是「智」;緣一切法的共相,也就是緣如所有性的智慧是「見」,緣色受想行識都是無常、苦、空、無我,或說非我、不異我、不相在,這樣的智慧是「見」。
辰六、約假實辨
第六科約假實辨,約假、實二法辨別智、見。
又由假施設,遍於彼彼內外行中,或立為我,或立有情、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或立軍林及舍山等,以如是等世俗理行緣所知境,此慧名智;若能取於自相、共相,此慧名見。
又由另一個角度來說。由假施設名言,而對法相有所認識,如各式各樣的內行、外行、內外行,也就是內身的有識身;或外其他有情的色受想行識;或山河大地,都有名言的安立而有所言說:或者安立為我,我稱何名;或安立這是有情識的眾生;或安立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天龍八部;或說這地方是叢林、這是軍隊、這是房舍、這是山河大地等。這都是世俗上所共許的名言,以名言相應的道理來緣所知境,亦即,以假名來認識一切法相的智慧名「智」。
若能通達諸法離言的實相,能緣一切法自相的盡所有性以及共相的如所有性,這樣的智慧,名「見」。一切法的真實相,是因緣所生且離名言的,通達實相的智慧名「見」。
辰七、約尋伺辨
第七科約尋伺辨,依尋伺辨別智、見。
又尋求諸法,此慧名智;既尋求已,伺察諸法,此慧名見。
行者尋求諸法時,只是概略的了知諸法的相貌,這樣的智慧名「智」。尋求以後,能夠仔細的分別、觀察它的自相、共相,它的種種特性,這樣的智慧名「見」。「見」是比較細微的觀察,而「智」是比較粗淺的觀察;簡言之,「尋」是智,「伺」是見。
辰八、約無分別有分別辨
第八科約無分別有分別辨,約無分別與有分別辨別智、見。
又緣無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智;緣有分別影像為境,此慧名見。
又,緣無分別的影像境修奢摩他,這樣的智慧是「智」;緣有分別影像為境修毗鉢舍那,這樣的智慧是「見」。
辰九、約有色無色辨
第九科約有色無色辨,約有色、無色法辨別智、見。
又有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見;無色爾焰影像為緣,此慧名智。
爾焰,是指所知的境界,也名智母或稱智境,它是五明之法,能夠產生智慧的境界,都可稱爾焰;換句話說,所有認知的境界,都是爾焰。
其次,以有色法的所知境影像為緣,此慧名見,因為行者在緣一切境界時,不論是色法或心法,都是內心裡現出來的相分,它是一個影像。若是緣著有色的影像為緣,觀察其自相、共相,這些智慧是「見」;以心緣心,緣著無色的受想行識所知境,這一念心在內心現出來的影像,這樣的智慧名「智」。
以上以九種不同角度來分別智、見。
寅二、方便修事2 卯一、別辨2 辰一、標列
第二科方便修事,解釋獲得智見的方便修事,分二科;第一科別辨,各別辨別,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四事。
彼由如是若智、若見為所依止方便修時,復更勤修四善巧事。一、觀察事,二、捨取事,三、出受事,四、方便事。
行者以上文所說的智或見為所依止於正方便修學聖道時,又更精勤的修學四種善巧事:觀察事、捨取事、出受事、以及方便事。此處所舉四種善巧事即是三十七道品。
辰二、隨釋4 巳一、觀察事
第二科隨釋,隨著解釋,分四科;第一科觀察事,解釋觀察事的體相。
觀察事者,謂四念住。為欲對治四顛倒故,如實遍知一切境故。
觀察事方面,指觀察五蘊修四念住: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將心安住在身、受、心、法四種正念上,可以對治常、樂、我、淨四種顛倒。能夠如諸法實相,普遍的通達一切所緣境不外是身受心法。由於有情的煩惱都是來自於五蘊,因此應要先修四念住。
巳二、捨取事
第二科捨取事,解釋所應捨及所應取事的體相。
捨取事者,謂四正斷。為欲斷除不善法故,及為修集諸善法故。
捨取事方面,是指四正斷,也就是四正勤。已生惡法要令斷,未生惡法令不生,斷除不善法是應捨的事;已生的善法要令增長,未生的善法要令生,修集善法是應取的事;在還未證得聖道之前,要使令善法產生,已經生起了聖道,再繼續往上令增長,所以還要繼續修四正斷。
巳三、出受事
第三科出受事,解釋出離四種受事的體相。
出受事者,謂四神足。依四靜慮,次第超出始從憂根乃至樂故。
出受事方面,是指欲、勤、心、觀四種神足。於未到地定即可修習四念住,但是行者想要增強自己禪定的功夫,因此修四神足。「神」,是心神,心神能夠自在,像腳能夠走路一樣,所以說「神足」。若得定心才會自在;沒有得定,心散亂是無法自在的。因此要用四種方法:善法欲、精進、止與觀,修奢摩他、毘鉢舍那可以加強禪定,依四種靜慮,可以次第出離憂、苦、喜、乃至樂四種受的執著,伏四種受的現行,令情緒不生波動,故名出受事。
《披》依四靜慮等者: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如三摩呬多地說。(陵本十一卷十頁880)
證得初禪離生喜樂地的行者在禪定當中可以出離憂根,如果出定,定的餘勢也能使令行者不憂愁。有欲就會有憂愁,憂愁在心裡,好像根會生根發芽,離欲的人不會有憂愁,由於欲得不到滿足便很憂苦,但是得禪定的人已經出離了憂根,不再憂愁這些欲的事,色聲香味觸、男女的事不再干擾他。
證得二禪定生喜樂地,身體上產生的苦受都可以去除。《阿含經》也說,於二禪修入、住、出,可以遠離苦受。所以入第二靜慮可以出離苦根,如果生病時趕快入二禪,身體上的苦受便可克服。
證入三禪是離喜妙樂地,可以出離二禪的喜受,對於歡喜的事,包括對禪定的歡喜也將不再動搖內心。所以有三禪的工夫,對於喜的感受、情緒,不再受其影響。
四禪是不苦不樂受相應,是捨念清淨地,捨離三禪的樂受才能夠證入四禪,依此可以出離樂根,因此快樂的感受也不再能動搖行者,四禪又稱為不動地。
欲界眾生苦、樂、憂、喜及捨五受全都具足,因此情緒很多,心理影響生理,生理又影響心理,身心都不平靜。得禪定可以出離這些感受,如〈三摩呬多地〉卷11,368頁裡所說。
巳四、方便事
第四科方便事,解釋方便事的體相。
方便事者,謂諸根、力、覺支、道支。當知即是能斷見、修所斷煩惱正方便故。
方便事方面,是指修五根、五力、七覺支及八聖道。應當知道這是聖道斷煩惱正確的前方便,不僅能斷見道所斷的煩惱,也能斷修道所斷的煩惱。
五善根的信、進、念、定、慧,若不斷的修習四念住,信、進、念、定、慧會有力量。力是力用,像有根的樹木一樣,能有破惡成善的力量;不會像浮萍般漂泊不定,也不會如空中的羽毛,零零落落。進一步用功,五善根在心裏往下扎根會生出力量,稱為五力,遇到境界可以降伏煩惱。諸根、諸力在本論是安立為內凡位所修,煖、頂位有五根,忍、世第一位有五力。
接下來是七種覺悟方法的七覺支,只是用不同角度來說明修四念住的相貌。七覺支證入聖道後,依後得智才能如實依八正道而行,身語意三業都是在正道上。凡夫修八正道還不是真正出離的無漏正道,聖人這樣修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支,其實都是四念住的加強,依據不同程度給它不同的名相。
上文所說不放逸的內容其實即是三十七道品,此處將它歸納成四種事作說明。
卯二、略攝2 辰一、標
第二科略攝,要略說明四善巧事所攝義,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四種。
如是勤修善巧事者,當知有四種所依、能依義。
這樣精勤修學四種善巧事的行者,應當知道有四種所依義及能依義。
辰二、釋2 巳一、所依義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所依義,解釋所依義的體相。
所依義者,謂觀行者正勤修習。
所依義方面,是指所依止的境界,修觀行者精進修習三十七道品:觀察事、捨取事、出受事、及方便事,是證得聖道的依止處,這是所依義。如果沒有精勤修學,是不可能繼續往上得到勝進道的。
巳二、能依義2 午一、略標相
第二科能依義,說明能依義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略標相,約略標出相貌。
能依義者,謂成就學諸無漏法,而未清淨,餘無明㲉所纏裹故。
能依義方面,是指行者成就有學的無漏智見,然而還未完全清淨,尚有根本(俱生)無明㲉纏繞著的緣故。(㲉,音:ㄑㄩㄝˋ,堅硬的外皮,指卵殼)。
《披》四種所依能依義者:謂依四善巧事正勤修習,成就學法,義各差別,由是說有四種所依、能依義。
依四種善巧事:從四念住一直到八正道,有次第的由淺到深。行者精勤正確善巧的修習可以成就有學聖道的無漏法,由淺深各有不同,因此說有四種所依、能依義。
午二、廣應修2 未一、由清淨道
第二科廣應修,詳細說明有學聖者為使無漏智見更趨清淨所應修學的內容,分二科;第一科由清淨道,說明趣向無學位的清淨道。
又彼諸法,由清淨道後方清淨。此清淨道,當知復有四種差別。一者、習近正法,正審靜慮;二者、親事善友;三者、以尸羅、根護、少欲等法熏練其心,四者;獨處空閑,用奢摩他、毗鉢舍那勝正安樂以為翼從。
復次,有學聖者所修學的諸無漏法,要由修習清淨道才能得究竟清淨。此清淨道,應當知道又有四種差別:
一、習近正法,正審靜慮。必須熏習、親近正法,正確仔細的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
二、親近、奉事善友。應親近、奉事善知識。
三、以尸羅、根護、少欲等法熏練其心。繼續修二道資糧,必須嚴持戒法,密護根門,少欲喜足、於食知量、悎寤瑜伽、修沙門莊嚴等,熏習、訓練這一念心。
四、獨處空閑,用奢摩他、毗鉢舍那勝正安樂以為翼從。以奢摩他為依止修毗鉢舍那,與殊勝的正法相應而得到安樂。這種安樂能幫助行者繼續修習止觀,進一步得到阿羅漢果。翼是輔導、輔助義,依止觀相應所得的安樂法喜能輔助行者證得阿羅漢果。
未二、證得清淨
第二科證得清淨,由勤修清淨道證得究竟清淨。
又清淨者,謂即依彼清淨行道多修習故,令有學法破無明㲉,趣無學地。
復次,究竟清淨方面,是指依止上述四種清淨行道多修習的緣故,使令有學聖者所修無漏法破除俱生的無明㲉,趣向阿羅漢果的無學地。這是證得清淨。
以上是速疾通慧的第一科「出能得法」,說明能證得速疾通慧的智力、不放逸力、數習力三種方法,以及獲得智見的四種方便修事。能夠成就聖道、現見諸法實相、證得涅槃的方法。下科將說明證得速疾通慧的五種次第。
子二、略攝漸次
第二科略攝漸次,約略歸納、收攝證得速疾通慧的五種次第。
又為得真實究竟解脫,當知略有五種漸次。一者、先集資糧以為依止。二者、以此為依,修奢摩他、毗鉢舍那。三者、以此為依,具諦現觀涅槃勝解。四者、以此為依,於劣少證不生喜足,亦不安住,於可厭法深生厭患。五者、以此為依,證得最後金剛喻定相應學心。
復次,為了成就真實究竟解脫的阿羅漢果,應當知道要略而言有五種漸進的次第:
一、先積集資糧作為依止。即是「自他圓滿善法欲,戒根律儀食知量,悎寤正知住善友,聞思無障捨莊嚴」,這是出家人最根本的生活方式。
二、以二道資糧為依止,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
三、以奢摩他、毗鉢舍那為依止,具足四聖諦現觀,成就涅槃的勝解。此時已入見道位,雖還未證得涅槃,然對究竟涅槃的境界已有殊勝的理解。
四、以諦現觀涅槃勝解為依止,對證得初果少分功德不生歡喜滿足,也不安住在目前的程度,對於可厭法的色受想行識深生厭患,對於功德法心生歡喜好樂。
五、以少分所證不生喜足的心情為依止,繼續精進加行,才能成就最後金剛喻定相應的學心。這是三果或是四果向的聖人,最後一剎那要斷除無色界非想非非想處定那一念心的我執,用金剛比喻那一念定力心的強度。
此定如同金剛一般堅固銳利,能摧斷一切物,破除一切煩惱,故稱金剛喻定。聲聞、菩薩在修行即將圓滿的階段,究竟斷滅最後煩惱時生起此定,此為三乘學人的末後心,生起此定可斷除最微細的煩惱而各得其極果,於聲聞最高的境界可達阿羅漢果,於菩薩則得佛果。
一般稱斷煩惱的階位為無間道,而由此證得真理的階位稱為解脫道,所以起金剛喻定,相當於無間道,由此得阿羅漢果或佛果,相當於解脫道;是故能起金剛喻定的無間道,亦稱為金剛無間道。
此處論文相對應的經文如下:
《雜上》第58頁:陰相應第46經;累計經數46經;大正藏(26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國雜色牧牛聚落。爾時、佛告諸比丘:我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云何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謂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此)識,此識集,此識滅。不修方便,隨順成就,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謂不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譬如伏雞,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卵,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觜、以爪啄卵自生,安隱出㲉,當知彼子無有自力,堪能方便以觜、以爪安隱出㲉。所以者何?以彼雞母不能隨時蔭卵冷暖,長養子故。如是比丘不勤修習,隨順成就,而欲令得漏盡解脫,無有是處。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何等?謂不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若比丘修習隨順成就者,雖不欲令漏盡解脫,而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所以者何?以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如彼伏雞,善養其子,隨時蔭卵,冷暖得所,正復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諸子自能方便安隱出㲉。所以者何?以彼伏雞隨時蔭卵,冷暖得所故。如是比丘善修方便,正復不欲漏盡解脫,而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所以者何?以勤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譬如巧師、巧師弟子,手持斧柯,捉之不已,漸漸微盡,手指處現,然彼不覺斧柯微盡而盡處現。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不自知見今日爾所漏盡,明日爾所漏盡,然彼比丘知有漏盡。所以者何?以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譬如大舶,在於海邊,經夏六月,風飄、日暴,藤綴漸斷。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一切結、縛、使、煩惱、纏,漸得解脫。所以者何?善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說是法時,六十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住拘留國,一個牧牛的聚落,佛告諸比丘說:我是以無漏的智見,以此智見為基礎,繼續修勝進道,斷除所有的煩惱。我不是未成就智見即能夠做到這件事的。這裡的「知見」是論文中所說的「智見」。
怎麼樣才是「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智見的內容是知道「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成就諸行流轉智,也成就諸行還滅智。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故經文中說「此識集,此識滅」。
這是本論所說的修學次第,第一要依止智見,要有智力才能夠漏盡。第二是善修方便,如果沒有不放逸力與數習力,而想要使令自己愛見煩惱全部斷除,成就解脫,是不能做到的。因為沒有精進力,不修習即是放逸。不修習的內容是不精進修習前面論文所說的四種善巧事:四念處是觀察事;四正勤是取捨事;四如意足是出受事;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是方便事。換句話說,如不再繼續方便勤修這四種善巧事,不能成就阿羅漢果!
接下來舉出譬喻,以母雞生蛋來比喻。譬如孵卵的雞,生了很多的蛋,但是牠坐不住,不能隨時的孵卵,沒有保持卵的溫度,令小雞逐漸成長,想要小雞自己用嘴爪將蛋殼啄碎,安穩出殼,應當知道這雞子自己是沒有能力以嘴、以爪破殼安穩而出的。為什麼?因為母雞坐不住啊!母雞不能隨時孵卵,保持溫度,長養殼中的小雞。同樣比丘放逸不精進,也不數數的熏習,而想要得到漏盡解脫,是不可能證得阿羅漢果的。為什麼?因為行者不修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不修三十七道品。
佛又說,如果比丘能夠不放逸的精進修習,又能夠隨順成就的數數熏習,雖然自己心裡並沒有作如是想:「我要趕快成就漏盡解脫的阿羅漢果。」可是比丘自然的因緣成熟,便可以將愛、見煩惱斷盡,心得解脫,成就阿羅漢果。為什麼?因為比丘有修習三十七道品。
佛再舉出第二個譬喻,精進的有學聖者已具備正見的智力,又能夠有不放逸力、數習力,像孵卵的雞,能夠善養、長養牠的孩子,隨時給卵溫暖,使令溫度冷暖合適,即使牠不想令小雞跑出來,小雞也能夠自己方便的安穩出㲉,因為成熟了!為什麼?這孵雞譬喻比丘常常修奢摩他、毗鉢舍那,即使不思惟煩惱何時會斷盡,但是成熟時間到,小雞自然會長出來。若能常常孵卵,聖道之子便會生出來。前面論文說,正在修習的時候,不要一直想:「我什麼時候成就阿羅漢果啊?」倘若不斷作此有所得的邪思惟,心容易生起厭倦失望,便會障礙精進。不作此期,則心無厭倦,能常保精進;如同孵卵,溫度夠,功夫足,火候到,自然功成,阿羅漢即出生了!
接下來舉出第三個譬喻;譬如說,有一位工巧師,及巧師的弟子、學徒,早晚都拿著斧頭,每日拿、每日拿,慢慢的拿的地方就消瘦下去了,而且手握處會有一個印在那裡,但是他自己每日拿的時候也沒有感覺到這木頭的消瘦,因為常常的捏它,這細小的現象會產生。如同修行,每日修止觀,煩惱漸漸在降伏,自己雖無感覺,可是已經有些現象顯現出來,所修的道業便漸漸成就。所以常常靜坐的人,便有靜坐的氣息;常常熏習佛法的人,會有佛法智慧的相貌,自己不感覺,可是會有相貌顯現出來。有的人很有書生氣。為什麼?因為腹有詩書蘊自華,這便是熏習的力量。比丘精勤的修學,不斷的數數熏習,一定會隨順成就的,雖然自己沒有看到今日到底斷了多少煩惱,明日斷了多少煩惱,可是比丘知道,總有一日煩惱會斷盡的,因為恆常都在修三十七道品。
最後再舉第四個例子;譬如有一艘很大的船在海邊,經過六月天,風吹日曬,它本來綁在海邊的,但是很久都沒有開船,繩子由於腐蝕慢慢的會斷掉。比丘精進修學,也是一樣的道理,隨順成就,「一切結、縛、使、煩惱、纏,漸得解脫。」一切結,「結」是煩惱,與苦和合,有煩惱表示與苦結在一起;「縛」是繫縛,有煩惱會像被一條繩子綁住,不自在;「使」,是這煩惱有一種驅使的力量,它驅動有情去造業,本來不想多拿的,由於貪心一出現會想多拿;「纏」,像是藤蔓纏在榕樹上,使令榕樹死掉了。如果行者一直努力修行,煩惱會慢慢的淡薄,最後會解脫,這是因為常常善巧的修習。修什麼?修三十七道品。
佛在說法時,聽眾中有六十位比丘,能夠將煩惱斷除,成就阿羅漢果。這時比丘們是有定力的,加上毗鉢舍那觀,便「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癸二、自體2 子一、出無常2 丑一、標五因緣
第二科自體,說明「行擇攝」第四個別頌速通攝)中第一句「速通自體智境界」的「自體」,解釋五蘊自體的無常性及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出無常,標出五蘊自體是無常性,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五因。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一切自體諸行皆悉無常。
其次,又由五因緣,應當知道一切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的自體都是無常的。
丑二、別釋其相4 寅一、第一因緣
第二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五因的相貌,分四科;第一科第一因緣,以第一種因緣說明無常性。
謂一切自體壽量有限。假使有人,欲自祈驗:我今以手執持泥團、或牛糞團,能經幾時?作是願已,隨取彼團,是人爾時任情所欲,能執不捨,乃至於後欲棄即棄,欲持即持。非如所受必死之身,至壽盡際,尚不能遂己之所欲,延一剎那,況乎久住。
有情的身體壽量是有限的,過去栽培了幾十年的壽量,時間到壽命就盡了。假使有人想要自己希求驗證:看自己能不能作到這件事,用手拿著泥團、或牛糞團,能夠拿多久?自己發願後,隨手將泥團或牛糞團拿起來,當時心想要拿多久就能夠拿多久而不捨棄,乃至到後時想要棄捨即棄捨,想再拿起來可以再拿起來。這譬喻主要是以取泥團形容有自在力。不像自己受過去業力所感必死的果報身體,到壽盡時,尚且不能隨自己所希求的多活一秒鐘,僅僅延長一剎那都不可得,何況能有久住的無量壽,是不可能的。
寅二、第二第三因緣
第二科第二第三因緣,以第二第三因緣說明無常性。
又一切自體因所生故,彼因作故,是無常故。
其次,一切自體現在的色受想行識都是從過去的因所生,是由過去所造的業因所感得的果報,名因所生,而現在自體的造作對望於未來果而言是因,名彼因作。如此,現前自體法望前為果,望後為因,前後因果相續,故是無常法。約自體望前為果,是前因所生,是第二因緣;約自體望後為因,現在的造作是未來的因,這是第三因緣。
《披》因所生故等者:自體果相,名因所生。自體因相,名彼因作。有因果法,故是無常。此中總說第二、第三因緣,如次別配應知。
現在色受想行識的五蘊自體是過去所造業的果相,名因所生。現在色受想行識五蘊自體的造作,是未來果的因,名彼因作。過去業因感得現在的五蘊,依止現在五蘊造作諸業,又感得未來下一個果報體,由於是有前後因果的法,因此是無常的。這其中是總說第二因緣所得果、第三因緣所造因,如它的次第各別配合起來解釋應可了知。
寅三、第四因緣
第三科第四因緣,以第四因緣說明無常性。
又有自體廣大興盛終歸磨滅而可得故。謂在色界、欲界,天、人、大梵、帝釋、轉輪王等。
其次,自己果報體廣大興盛,然而終究也會壽盡磨滅的。有生法,一定必滅。譬如色界天、欲界天人的壽命是很長的,比欲界人壽長多了。人間五十年,是四天王天的一晝夜,以三十日為一個月,又十二個月為一年,四天王天的天人壽命有五百歲;而三十三天壽命有一千歲;漸次上去,愈高的天,壽命愈長。色界天壽命更長了,那是用劫數算的。初禪天的大梵天、欲界天三十三天的帝釋天,以及轉輪聖王,縱使果報體廣大興盛,也都有壽盡的時候。
寅四、第五因緣
第四科第五因緣,以第五因緣舉經說明無常性。
又由無倒阿笈摩故。謂佛世尊,於諸自體無常法性,現見現證而宣說故。
又由於正確無顛倒的《阿含經》說有情的色受想行識是無常的。其實佛法所有大小乘的經典都是這樣說的,佛是現見、現證,真實證得一切五蘊諸行自體無常的法性後,而宣說出來:色受想行識無常;無常是色受想行識諸行的法性。
子二、廣圓滿2 丑一、出差別3 寅一、標
第二科廣圓滿,詳說五蘊自體的圓滿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出差別,說出差別,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三種。
復有三種諸受欲者圓滿差別,由是因緣,諸受欲者恆常戲論。
又有三種欲界人天受欲者果報圓滿的差別。由於有此圓滿的果報為因緣,諸多欲界的人天眾生恆常會有戲論,雖處生死,不知出離,不懂佛法,以苦為樂。
寅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是哪三種圓滿?
寅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三種。
一、資產圓滿,二、自體圓滿,三、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
有情會出現戲論、喜歡生死的境界,不想出離三界,原因是果報太圓滿了。有三種圓滿:
一、資產圓滿。所謂「富貴修道難」,家財萬貫的人,財多勢重,由於五欲境界太如意,多半不會想要修行,難發出離心。
二、自體圓滿。此生果報體身強力壯,精力旺盛,甚少疾病,故苦受很少,不知道這五蘊身終將滅壞,以根、塵、識為戲論的所依。
三、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這類有情或是有大德行,很受人尊敬,名聲好,社會地位高,故有廣大殊勝的有情來供養。這樣圓滿的果報讓有情迷惑,耽溺於受欲之中,恆常戲論。
丑二、釋得緣
第二科釋得緣,解釋得到三種圓滿的因緣。
當知復有三種因緣,能得如是圓滿差別。謂施、戒、調伏諸根俱行,及欲界慈修所得果。慈為先導,慈為因處,於諸有情損害寂靜行相轉故。
應當知道有三種因緣能得到這三種圓滿差別果。三種因緣即是:第一,布施;第二,持戒以及修根律儀,調伏諸根;行者的心與布施、持戒、調伏諸根一起活動;第三,在欲界修慈無量心所得果。
修慈心三昧的行者,以慈心為先導,以慈為因,慈是與樂,希望他人得到快樂,不損害有情,與無瞋相應,內心的寂靜行相相續生起。
《披》當知復有三種因緣等者:謂施能得資產圓滿,是為第一因緣。戒及調伏諸根俱行,能得自體圓滿,是為第二因緣。欲界慈修,能得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是為第三因緣。言欲界慈修者,謂慈無量定應知。
一、布施能感得資產圓滿,這是第一種因緣。若過去生布施對象是大福田,如〈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有說「若諸善業由事重故受現法果者…或於起慈定者供養承事。如於起慈定者,如是於起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阿羅漢果供養承事亦爾。又親於佛所供養承事。如於佛所,如是於學無學僧所亦爾」或布施時內心特別清淨,意樂特別強大,因此今生感得資財具足圓滿的果報。
二、過去生持戒清淨,而且曾修根律儀,善能調伏諸根,這是修二道資糧,因此這一生的果報體特別殊勝強壯圓滿。這是第二種因緣。
三、能夠得到有情廣大、殊勝的供養,是因為過去生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依慈心來修禪定,成就的禪定是慈無量定,希望眾生都能夠得到快樂,常常這樣的祝願眾生,眾生一定也會回報快樂,因此能夠得到廣大的殊勝有情供養圓滿。希望他人得到快樂、如意、滿足,果報便是自己得到快樂、如意、滿足。所有給他人的祝福,最後都是回到自己的身上。這是第三種因緣。
《雜上》第61頁:陰相應第47經;累計經數47經;大正藏(264)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於禪中思惟,作是念:頗有色常,恒,不變易,正住耶?如是受、想、行、識常,恆,不變易,正住耶?是比丘晡時從禪起,往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於禪中思惟作是念:頗有色常,恆,不變易,正住耶?如是受、想、行、識常,恆,不變易,正住耶?今白世尊:頗有色常,恆,不變易,正住耶?頗有受、想、行、識常,恆,不變易,正住耶」?爾時、世尊手執小土摶,告彼比丘言:「汝見我手中土摶不」?比丘白佛:「已見,世尊」!「比丘!如是少土,我不可得;若我可得者,則是常,恆,不變易,正住法」。
佛告比丘:「我自憶宿命,長夜修福,得諸勝妙可愛果報之事。曾於七年中,修習慈心,經七劫成壞,不還此世。七劫壞時,生光音天;七劫成時,還生梵世空宮殿中,作大梵王,無勝、無上,領千世界。從是以後,復三十六反作天帝釋;復百千反作轉輪聖王,領四天下,正法治化。七寶具足,所謂輪寶,象寶,馬寶,摩尼寶,玉女寶,主藏臣寶,主兵臣寶。千子具足,皆悉勇健。於四海內,其地平正,無諸毒刺。不威、不迫,以法調伏。
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龍象,皆以眾寶莊嚴而校飾之,寶網覆上,建立寶幢,布薩象王最為導首,朝、晡二時自會殿前。我時念言:是大群象,日日再反往來,蹈殺眾生無數。願令四萬二千象,百年一來。即如所願,八萬四千象中,四萬二千象百年一至。灌頂正法,復有八萬四千匹馬,亦以純金為諸乘具,金網覆上,婆羅馬王為其導首。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四種寶車,所謂金車、銀車、琉璃車、頗梨車,師子、虎、豹皮、雜色欽婆羅以為覆襯,跋求毘闍耶難提音聲之車為其導首。灌頂王法,領八萬四千城,安隱豐樂,人民熾盛,拘舍婆提王而為上首。
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四種宮殿,所謂金、銀、琉璃、頗梨,摩尼琉璃由訶而為上首。比丘!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四種寶床,所謂金、銀、琉璃、頗梨,種種繒褥、氍氀、毾㲪,迦陵伽臥具以敷其上。安置丹枕。復次、比丘!灌頂王法,復有八萬四千四種衣服,所謂迦尸細衣,芻摩衣,頭鳩羅衣,拘沾婆衣。復次、比丘!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玉女,所謂剎利女,似剎利女,況復餘女。復次、比丘!灌頂王法,有八萬四千釜食,眾味具足。
比丘!八萬四千玉女中,唯以一人以為給侍。八萬四千寶衣,唯著一衣。八萬四千寶床,唯臥一床。八萬四干宮殿,唯處一殿。八萬四千城,唯居一城,名拘舍婆提。八萬四千寶車,唯乘一車,名毘闍耶難提瞿沙。出城遊觀,八萬四千寶馬,唯乘一馬,名婆羅訶,毛尾紺色。八萬四千龍象,唯乘一象,名布薩陀,出城遊觀。
比丘!此是何等業報,得如是威德自在耶?此是三種業報。云何為三?一者、布施,二者、調伏,三者、修道。比丘!當知凡夫染習五欲,無有厭足,聖人智慧成滿而常知足。比丘!一切諸行,過去盡滅,過去變易,彼自然眾具及以名稱,皆悉磨滅。是故比丘!永息諸行,厭離,斷欲,解脫」。
「比丘!色為常、無常」?比丘白佛言:「無常,世尊」!「若無常者是苦耶」?比丘白佛言:「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聖弟子寧復於中計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如是受、想、行、識,為常、為無常」?比丘白佛言:「無常,世尊」!「若無常者是苦耶」?比丘白佛言:「是苦,世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聖弟子寧復於中計我,異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比丘!於色當生厭,離欲,解脫。如是於受、想、行、識,當生厭,離欲,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時彼比丘聞佛所說,踊躍歡喜,作禮而去。常念土摶譬教授,獨一靜處,精勤思惟,不放逸住。不放逸住已,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出家學道,為究竟無上梵行,見法,自知身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彼尊者亦自知法,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有一次,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一位比丘,在禪定中這樣想:是否有一種色受想行識能常久、永恆、不會改變,可以一直安住的?因為有了這樣的疑問,當比丘午後起坐時,便來到佛所,頂禮而問說:「世尊!由於我在禪定中起了念,想到是否有常住的色受想行識?因此現在來稟白並請問佛陀。」佛聽聞後,手持小土團,告訴比丘說:「你看到我手中的土團了嗎?」比丘回答:「見到了,世尊!」佛接著說:「這一點小土團譬喻為『我』,它是不可得的,假若『我』可得,那必然是常,恆,不變易的正住法。」這是點出,於由小土團無法永遠維持這個樣貌,因此這土團的真實性不可得。同理,如果「我」可得的話,它便永遠不會改變。然而,世間上沒有哪一個果報是能常、恆、不變易的。
佛又告訴比丘:「我自己憶念過去生,縱然曾有廣大興盛的果報體,也終歸是要磨滅的;過去,我於生死輪迴的長夜中,由於常常習行施、戒、修等福業,能得到論中所說三種勝妙、可愛、圓滿的果報(即:資產圓滿、自體圓滿、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由於往昔曾在七年中修習慈無量心,因此經過七劫的成、住、壞、空,都未回到這世間,例如,當七劫壞時,我是生到二禪的光音天;而成劫時,則還生到大梵天的虛空宮殿中,作初禪天的大梵天王,在初禪天裡,成為無勝、無上,無人超越的存在,統領著一千個小千世界。也因為修習了施、戒、修,待作完大梵天王後,又往返了三十六回,作三十三天的天主帝釋;其後,也在娑婆世界展轉的輪迴,作了一萬次以上的轉輪聖王,而且,還是統領四天下的金輪聖王,以十善法來統治、教化眾生。當然,也擁有著輪王所應具備的七種寶,包括:可在空中飛行無阻的輪寶;驍勇善戰的象寶與馬寶,以及摩尼寶珠、玉女寶、主藏臣寶、主兵臣寶。另外,輪王有一千個孩子,各個皆是勇猛健康。而四海之內的國土,也都十分平正,沒有荊棘之類的毒刺叢生。其他國家由於金輪王的威德力,也都前來降服,輪王同樣以不威脅、不壓迫的方式統領他國,能夠善用正法去調伏、感化對方。
從行完灌頂王法、正式登基以後(古印度國王即位,會以海水灌頂,作為登基儀式,因此灌頂王,意指完成登基儀式的國王),會有八萬四千頭最有力的大公象,每隻皆裝飾了許多寶莊嚴具,包括寶網與寶幢等,並訓練有素的以布薩象王為導首,於早朝及午後的晡時(三點到五點),自動的集會到殿前。轉輪聖王看到這些大象早、午都來會見,心想:『象群們如果常常這樣來來回回,腳會踩死很多眾生。』思及此,便告訴這些大象說:『八萬四千隻象當中,有四萬二千頭象百年來一次即可。』隨王所希望的,大象們都謹遵聖旨。其次,又說到馬,如同大象一般,馬則是以婆羅馬王為馬首。再說到車寶,有金車、銀車、琉璃車、頗梨車,車上分別覆蓋著獅皮、虎皮、豹皮及彩色的毛織品作裝飾,並以『跋求毘闍耶難提音聲之車』為其導首,這是一種可以發出音樂的車子。總之,在金輪王的治理之下,不僅統領了八萬四千個城市,人民也都很富貴、自在,那時,國中是以拘舍婆提王城為上首,這是當時的首都(註:拘舍婆提王,依經中前後文義,釋為拘舍婆提王城)。
行完灌頂王法、正式登基以後,轉論聖王還擁有八萬四千四種宮殿,都是以金、銀、琉璃、頗梨,摩尼琉璃等寶物所造。還有八萬四千四種寶床,所謂金、銀、琉璃、頗梨,種種繒褥(音ㄗㄥ ㄖㄨˋ,以絲織成,可供坐臥的墊子)、氍氀(音ㄑㄩˊ ㄌㄩˊ,毛毯之類的物品,氀是毛布)、毾㲪(音ㄊㄚˋㄉㄥ,毾是具有彩紋的細毛毯,㲪則指毛蓆,毾㲪是織有紋樣的蓆子)所造,以迦陵伽(鹿名,皮毛名貴,可製為加工品)的臥具敷蓋在床上,並安置丹枕(以赤皮或赤色布料作囊,貯以覩羅綿及毛絮之類為枕),這是形容王所受用的床具都是很柔軟、舒適的。包括衣服也有八萬四千四種,從絲綢衣、麻衣、棉衣到羊毛衣等都有,這是最極富貴的境界!世間上沒有哪個富貴人家比得上的。其次,比丘!轉論聖王又有八萬四千玉女,所謂剎利女,似剎利女,況復餘女,剎利女是古代印度種姓制度中的王族及武士家之女。也就是王後宮裡的后妃無數。飲食方面,有八萬四千釜食,眾味具足。釜食原本應該是「飲食」,在印順法師的註解中有提到。輪王的飲食也很豐富,倉庫的藏品眾物具足。
比丘!王雖擁有這麼多的女人,可是只有一位女子能作為他的侍者。衣服等資具也是如此,縱有八萬四千寶衣,也只能身穿一套衣服。那麼多寶貴的床,一個晚上也只能躺在一張床上。有那麼多宮殿,一次也只能待在其中一座。在眾多的城中,真正居住的只有一個城市,名拘舍婆提。「八萬四千寶車,唯乘一車,名毘闍耶難提瞿沙」,這是輪王專屬車乘的名字,再多的車,也只能搭一輛而已,不能坐二輛。出城遊觀,那麼多匹寶馬,僅騎一隻名為婆羅訶的馬,牠具有紺青色的尾巴。這是佛自述過去生富貴的情景,八萬四千龍象,也只能騎在一隻名為布薩陀的象上,出去遊行參觀。
比丘!想想看,這是造作了什麼樣的業報,才能得到如此的威德自在?這都是三種業的果報,即:布施、調伏、修道,也就是本論前文所說的施、戒、修。由於布施而有富貴;另外還要持戒,又必須修根律儀;第三是修四無量心,尤其是慈無量心。比丘!當知凡夫常常染著、習近五欲,沒有厭離、滿足的時候;相較之下,聖人由於智慧圓滿,因此常常都能知足,不貪著五欲。比丘!你看!這麼富貴的境界也已過去、也已變化,這些眾具,還有這些名稱,都已經不可得。所以!比丘!不要再執著這色受想行識,要厭離、離欲、斷欲、成就解脫。」
佛再問比丘:「色受想行識是常的嗎?」比丘說:「是無常的。」既是無常,所以是苦的。這位比丘因佛的開示而能有過患想,如本論中說,行者對於這五蘊應有正確的觀想。有過患想以後,應會有實義想,不再執著色受想行識等即蘊是我;或者執著有另一個異我在主導五蘊,能令離蘊有我的執著也不生;即使蘊等「相在」也不再執著;以此引導這位比丘從過患想進入實義想。
佛這樣告訴比丘,再引導他修盡所有性及如所有性後,又勸誡比丘對於色受想行識應該懂得生厭、厭離,進而能離欲、解脫,成就解脫知見,最終成就阿羅漢果。
比丘聽完佛宣說的教法後,心開意解、法喜充滿的作禮而去。其後,開始時常憶念佛開示的道理,包括這小土團喻的教授,在某地獨一靜處,精勤思惟,不放逸住的憶念:「善男子,發出離心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對於佛、法、僧三寶有正信,希望能離開煩惱家來修學聖道,為了究竟成就無上離欲的梵行,自己精進的修學見法,證得初果;進而自知身作證,證得三果;乃至是四果,知道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成就阿羅漢果。」
此時,這位尊者比丘由於有智慧力,又不放逸住,且能數數熏習的緣故,也證得阿羅漢果。
癸三、智境界2 子一、智差別
第三科智境界,此為「行擇攝」第四個別誦(速通攝)中,第一句「速通自體智境界」的智境界,說明智慧的差別及境界相,分二科;第一科智差別,說明智慧的差別。
復次,當知於所知事,有七種如實通達智行。一、已得智,二、未得智,三、無顛倒智,四、是處非有知非有智,五、是處所餘知不空智,六、苦不淨智,七、速滅壞智。
其次,應當知道對於色受想行識的所知事,有七種能如實通達五蘊的智慧心行。
一、已得智,《披尋記》解釋為後得智。
二、未得智,即無漏的加行智。
三、無顛倒智,指無分別智,也就是無漏的正智。
四、是處非有知非有智,這件事是沒有的,而行者也能如實知道它是非有的智慧,例如,約唯識的道理而言,遍計所執自性是沒有的,修行人有這種智慧,便能知道它的確沒有;或者,約聲聞乘的道理來說,是人無我,即我空,「非有」是色受想行識中沒有我,明白我是非有的智慧,名為「是處非有知非有智」。
五、是處所餘知不空智,與上述相反,約唯識學的道理而言,能知道依他起自性不空的智慧,便是「是處所餘知不空智」;所謂有因有緣世間集,圓成實是在依他起上遠離遍計執,但緣起有是不能撥無的。以聲聞乘的道理來說,是指能知道如幻如化的色受想行識諸行,雖然沒有我,但諸行生,諸行滅,是唯有緣生如幻的諸行而無我的。
六、苦不淨智,能知道色受想行識等諸行是苦、不淨的,例如行者知道無常故苦,並且對於五蘊種種的苦及不淨等過失,能有觀察過患的智慧,這便是苦不淨智。
七、速滅壞智,指無常的智慧,能知道諸行剎那生滅的智慧。
行者要想修學聖道,斷除愛、見煩惱,應從這七個角度來觀察色受想行識。
《披》有七種如實通達智行等者:無漏後得智,名已得智。無漏加行智,名未得智。無漏正智,名無顛倒智。於有知有,名是處所餘知不空智。餘文易知。
此處點出,無漏的後得智,即是上述論文所說的已得智。無漏加行智,等於文中的未得智。無漏正智,是名無顛倒智。這是前三種智慧。第四種是處非有知非有智,乃至第五種是處所餘知不空智,是指對於有處知道是有,於無則能知道是沒有的。
〈思所成地〉卷16,573頁曾提到有法與無法,其中,有、無各有五種。無的事可說是遍計所執自性,若按聲聞乘的道理是指人無我,我是非有的,然而,諸行是有的,雖然只是如幻有,但亦不可撥無,如同唯識學的道理中,依他起自性是如幻有的一般,名是處所餘不空智。道理可與此處對應。其餘的文容易了知。以上是說到智慧的差別。
子二、彼境界3 丑一、標
第二科彼境界,說明智慧的境界,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十五種相。
又由十五種相覺了諸行,能速斷滅一切行愚。
又由十五種相貌,能幫助行者覺悟色受想行識諸行的諸法實相,進而很快的斷除一切在五蘊所緣境上產生的愚癡。
丑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十五?
是哪十五種相?
丑三、釋2 寅一、辨5 卯一、於色蘊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五科;第一科於色蘊,覺了色蘊如聚沫。
謂水界所生故,無我似我而顯現故,不住隨欲而造作故,覺了諸色猶如聚沫。
先觀察色身,它是水界所生故,人的身體百分之七十是由水組成,例如血液等,可見這色身根本不是我,只是相似有我,現在眼前的緣故,使令眾生容易妄執為我。
應該怎樣觀察色?應當觀「不住隨欲而造作故」,可以參考〈攝異門分〉卷84,2519頁中,曾經讀過的一段經文。其中大意是:這色受想行識的增減很快,不會隨心裡想的,要將它變什麼樣就成什麼樣,不像土團可以任意塑形,想要不老、不變,都不能控制。行者要有如此的覺悟,色身是不聽話的,它不是我的。例如,希望眼睛好一點,但它一看書就流淚。此諸色像聚沫一樣,只是水沖刷下來所形成的泡,會一個個慢慢的磨滅,色身也是如此一直在壞滅當中。
《披》不住隨欲而造作者:謂速增減應知。
《披尋記》所說的速增減故,是指不能隨心所欲之義。
卯二、於受蘊
第二科於受蘊,覺了受蘊若浮泡。
三和合生相似法故,如雲地雨和合方便,覺了諸受喻若浮泡。
《瑜伽論記》解釋,根、塵、識三和合生觸,觸了便有受。這讓凡夫以為好像有一個真實的東西,實則不然,因為它只是因緣和合所生的。須待因緣和合才能生的法是空、不可得的,但又容易使令有情感覺到好像真的有這麼一回事,這是三和合所生的相似法。
若以譬喻來說明,受像天空中的雲,是譬喻所緣的境界;而地譬喻六根;雨譬喻識。當六根接觸境界,進而發識,使令識了別這些境界時,便如同下雨一樣,彷彿雲、地、雨的三和合,由於和合的方便,地上的眾生能感覺到驟降的天雨。這譬喻生動的形容了三和合生之相。
由此可知,該怎樣了解諸受?應當「覺了諸受喻若浮泡」。雨珠落到地面時,會有短暫的水泡產生,而受像這曇花一現的水泡一樣,也很快就幻滅了。行者應該要這樣觀察、覺悟諸受。
卯三、於想蘊
第三科於想蘊,覺了想蘊同陽焰。
於所知境能顯、能燒、能使迷亂相似法故,覺了諸想同於陽焰。
對於所認知的境界,想心所能夠顯示出來,這就好像陽焰一樣,遠遠望去會感覺如霧似水的在地面上顯現,這是能顯的作用。
什麼是能燒?有情以想取相後,便似火能燒的影響著自己。譬如渴鹿,遠遠的看見虛妄的水景後,便開始心生渴望,進而引發貪愛,燃燒內心。事實上,路面是沒有水的,其所取的水相並非是真的水,由於心中將它作實質想,使令自己迷惑、混亂,因此形容想好像陽焰一般。
《瑜伽論記》解釋,這包含了三種有智慧的觀察:
一、想的相貌像陽焰,思想就像陽焰一樣,有能顯示的作用。當凡夫的六根接觸六境,便會取相,而相在心裡顯現出來,便有如陽焰一般。
二、想對心的影響力是能燒,若有情因為心所想的境相而產生種種的煩惱,無論是貪或瞋等,都是在那裡燃燒自己。
三、分析此想,其實它是不真實的,只是迷亂的相似法而已。相僅僅是一個影子罷了,然而,若執以為真,便會有迷亂的感覺出現,行者應這樣看待此想。
總之,心的顛倒,是依止想而起的,想先取相,而後再令心顛倒,生起煩惱,這樣燃燒與煎熬;接著再引發見倒,因為常常這樣起煩惱,會形成一種堅固難移的見,思想的慣性即是見倒。
卯四、於行蘊
第四科於行蘊,覺了行蘊譬如芭蕉柱
薩迦耶見根本斷故,多品自體因差別故,剎那量後時無暫停相似法故,覺了諸行譬芭蕉柱。
行蘊是內心的決定而轉為身語意行,而凡夫常常將它當做是「我」,以為它是生起我見的主宰者,殊不知,其實只是行蘊的造作,修行人應該觀察諸行猶如芭蕉莖一般,若將它一葉一葉全部剝開,會發現裡面根本是空的,由此使令薩迦耶見能根本斷故。
例如,認為自己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想作什麼就作什麼,因此而將行當成我,並且生起薩迦耶見。其實,若仔細觀察自己的行,會看見其中也是諸多因緣所成就的,將每一個因緣都剝開檢查,又能發現裡面是空心的、不可得的。斷薩迦耶見就如斫(ㄓㄨㄛˊ)芭蕉,好像要將芭蕉樹砍斷一樣,芭蕉樹的根斷了以後,終能了知裡面是空心的,根本沒有薩迦耶見。觀察諸行,第一要如理作意我是沒有的,一旦執著諸行是我,便是薩迦耶見。
其次,行蘊也有很多品類,面對自己的每一種意志、每一個決定,都應仔細的思考:「我想去哪裡,我想做什麼,必須有很多的因緣才產生行蘊的自體,才作下決擇的。」眾生如果沒有這種智慧,不知道它也是因緣所生的,便會將它執著為作者、受者,乃至是我在受果報;因為執著這行蘊的作者是我,或受者是我,便會有種種差別的我相出來。
綜上所述,行者應當這樣觀察行蘊:
第一,深入觀察,長久以來,將行蘊誤認為我的這種我見,如同撥開芭蕉葉,乃至斷這芭蕉樹的根本一樣,終能發現它是空的。
第二,更進一步的思惟:為什麼是空的?由於「多品自體因差別故」,因為它有很多種,心的決定常常改變,今日這樣想、明日那樣想。而會改變的原因,正是受制於因緣的不同!由此可知,生起行蘊自體的因也有許多差別。總之,行蘊是內心的決斷,世人常常在作決定,行也是因緣所生法,這些決定並不是我。
第三,要再觀察:「剎那量後時無暫停相似法故」,人們往往決定一件事,過一秒鐘又改變了。作了許多決定,但大多不能相續,一下這樣想、一會兒又那樣想,決定都是不一樣的,又何來的常住、不變異的我可得?因此,由這點來看,感覺我意志力很強,是能怎樣主宰的,也只是一種錯覺;其實,這意志力也不是我,也是無我的。
由這三個觀點,能夠破除對於諸行產生的薩迦耶見。這是三種智慧。
《披》多品自體因差別故者:義顯作者、受者我等差別應知。
由於多品自體因差別方面,此中義理是要顯示我是作者、我是受者等的差別,如文所說,應當能夠了知。
卯五、於識蘊
第四科於識蘊,覺了識蘊如幻事。
有取之識,依四識住,發起種種自體隨轉相似法故,覺了諸識方於幻事。
要如何觀察識蘊?有三個方向:
一、先觀察有漏識是有取著、有煩惱及業在其中的,這是隨業識,這一念虛妄分別心是有取之識。
二、凡夫的心識有四住處,心常住著在色受想行中;如在色身上,往往不斷的思惟怎樣能使身體永保健康;在感受上,便思惟怎樣能使自己快樂一點,一直在追求快樂的感受;或對於想蘊,會執著在種種的想法當中,乃至以這樣的想法為樂;另外,心也會追逐行蘊,包括自己的決擇、決斷力等。這四識住是凡夫的相貌,應該觀察並覺悟它。
三、觀察識能發起種種自體隨轉的相似法,心識一發動,便會有不同的相貌產生,心生種種法生,而識也是變化無常的。有煩惱的識由於常常執著色受想行,也常常作種種的變化。然而,正因為識也是生滅無常的,可知它沒有真實的體性,如同魔術師在變化幻事一樣,一下心想這樣,一下心想那樣,可見它也是無我的。
透過以上三種智慧的緣故,能令行者覺悟、了知諸識如同幻事。
寅二、指
第二科指,指出如前〈攝異門分〉所說。
此廣分別,如前攝異門分應知。
此處論文的詳細分別,如〈攝異門分〉卷84中所說,已經讀過,可以對應著理解。
《披》如前攝異門分應知者:攝異門分說:色如聚沫,受喻浮泡,想同陽焰,行類芭蕉,識如幻事。(陵本八十四卷九頁6377)如彼廣分別義應知。
色受想行識的譬喻,在〈攝異門分〉卷84,2519頁說:色如聚沫,受喻浮泡,想同陽焰,行類芭蕉,識如幻事。如那裡詳細的分別,此處的道理也應該能夠了解。
接下來,還是再熏習一次相應的《雜阿含》第48經,因為這些其實都是修習止觀的方法。
《雜上》第65頁:陰相應第48經;累計經數48經;大正藏(265)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阿毘陀處恆河側。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恆河大水暴起,隨流聚沫。明目士夫,諦觀分別。諦觀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彼聚沫中無堅實故。如是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色無堅實故。諸比丘!譬如大雨,水泡一起一滅。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水泡無堅實故。如是比丘!諸所有受,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受無堅實故。諸比丘!譬如春末夏初,無雲無雨,日盛中時,野馬流動。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野馬無堅實故。如是比丘!諸所有想,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想無堅實故。諸比丘!譬如明目士夫,求堅固材,執持利斧,入於山林,見大芭蕉樹,傭直長大,即伐其根,斬截其峰,葉葉次剝,都無堅實。(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芭蕉無堅實故。如是比丘!諸所有行,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彼諸行無堅實故。諸比丘!譬如幻師,若幻師弟子,於四衢道頭,幻作象兵、馬兵、車兵、步兵。有智明目士夫,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以彼幻無堅實故。如是比丘!諸所有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諦觀思惟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以識無堅實故。」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周匝諦思惟,正念善觀察,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於此苦陰身,大智分別說:離於三法者,身為成棄物。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永棄丘塚間,如木無識想。此身常如是,幻偽誘愚夫,如殺、如毒刺,無有堅固者,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住阿毘陀處恆河之側,那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恆河水忽然暴漲起來,隨著水流所生起很多的聚沫,有智慧的人會觀察聚沫是無所有、不牢固、不真實、不堅固。為甚麼?因為聚沫當中乍起乍落並沒有堅實之故,如是觀察色身不論是過去、未來、現在,或者是內、外,麤、細,好、醜,遠、近的色蘊,比丘如實觀察思惟分別,會發現色蘊是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的,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的。這樣不斷觀察,對於色蘊會有厭背想,覺得色蘊如病、如癰、如刺、如殺。這即是前面論文所說的「厭背想」。其次知道色蘊是無常、苦的,是有過患,名「過患想」。也了解色蘊是空、非我的,如實知道境界即是這樣,名「實義想」,為什麼?因為色身是不堅固、不真實的。
諸比丘!譬如大雨落地所生水泡,一起一滅,便了知受也是不真實。此中大地比喻六根,天空的黑雲比喻六塵,下雨比喻六識,雨水觸地激起水泡喻為受,因此根、塵、識和合生觸而有受,受如水泡一般也是不堅固的,很快地生起又消失了。
諸比丘!想如春時焰,春末夏初的季節,沒有雲雨。太陽正盛之時,投射到地面上,會有野馬喻陽焰)流動,感覺好像有水,走近一看,並沒有水。因此想也是不堅固、不真實的。
本論說到「薩迦耶見根本斷故」是說明行蘊也是不真實,與這一段經文可以配合起來研讀,文中用芭蕉柱譬來說明。諸比丘!喻如明目的士夫,為了尋求堅固的材料,而執持利斧,進入於山林。看到大芭蕉樹,長得直挺,又很胖大,於是將芭蕉柱的根砍下來,將莖次第剝開,剝到最後卻看不到堅實的木頭。有智慧的人觀察思惟分別諸行,也是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的。為什麼?諸行像芭蕉一樣的不堅實,比丘審諦觀察思惟分別時,知道那是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的;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佛又稱一聲諸比丘!譬如幻師及幻師的弟子,在四衢道頭,能夠幻化出象兵、馬兵、步兵。識如幻師,所有變現出來的境界都是識這大幻師所變現來迷惑自己。有智而明目的人,觀察思惟,發現幻化出的物,為無所有、無牢、無實,並不堅固。為甚麼?因為那些幻化之物,並不堅實之故,識也是如此。
這時佛又重新以偈頌宣說此義理:「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以這五種譬喻來觀察色受想行識,會發現一切並不實在、不堅固,無我、無我所。
對於這苦蘊之身,佛還說當壽、煖、識一分一分離開後,人的色身會像無識想的枯木一樣,便永遠被人棄遺於丘塚之間。所以聖人也說觀身如草木。有智慧的諸比丘,應該晝夜精勤的修習,觀察五蘊並無堅固之實體,以正智繫念而住,則有為之行,便長久息滅,永遠的得到清涼之處!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癸四、流轉2 子一、出二世間3 丑一、標列
第四科流轉,說明「行擇攝」第四個別頌(速通攝)中,第二句「流轉喜足行順流」的「流轉」,分二科;第一科出二世間,指出二種世間的流轉差別,又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二種世間。
復次,有二世間,攝一切行。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
其次,又有二種世間,含攝一切有為諸行。一、有情識眾生,名有情世間;二、器世間,一切眾生依之而住的國土世界,其中有山河、大地、草木、城宅等,名器世間。
丑二、釋相
第二科釋相,解釋二種世間的相貌。
有情世間名種類生死,器世間名器生死。
有情世間輪轉生死,名種類生死;器世間的成住壞空輪轉,名器生死。
丑三、料簡2 寅一、標不同分
第三科料簡,再詳細簡別,分二科;第一科標不同分,標出二種世間有五種不同差別。
種類生死不同其餘生死法故,望器生死,當知略有五不同分。
眾生的種類生死,對望於器世間的成壞是不同的,應當知道有五種不一樣之處。
寅二、釋其差別5 卯一、因不同分
第二科釋其差別,解釋其中的差別,分五科;第一科因不同分,解釋共不共因的差別。
謂器生死共因所生,種類生死但由不共,是名第一因不同分。
器世間的成壞是眾生共業所感,為自他所共用,是共同業因所生。如台灣這片國土,是自己及他人所共用,是過去業因,共業所感得的。但種類生死是各人的生死,有情在因地各各造作不同善惡業,所形成不同的果報,這樣的果報,是別業所生;如造了男眾的業,便感得男身;造了女眾的業,則感得女身,這樣的不同是自己造來的,不與他共。是名第一因不同分。
卯二、時不同分
第二科時不同分,解釋住時有間無間的差別。
又器生死,於無始終前後際斷;種類生死,於無始終相續流轉,常無斷絕;是名第二時不同分。
又器世間的生死是有情增上業力所成,沒有開始也不會終止,只要有有情就有器世間。但是器世間前後際是有間斷的;《瑜伽論記》解釋,因為器世間有成、住、壞、空四個時期,在成、住、壞時還可以看到這器世間,到了空劫從初禪梵世已下,世界空虛,猶如墨穴,沒有白天及夜晚的分別,唯有一片黑暗,看不到東西。所以前後際有斷,這中間要隔二十個空劫後,下一個世間才會再形成,所以在時間上有中斷。
眾生在生死輪迴中,無從得知什麼時候開始,如旋火輪相續流轉,常無斷絕,不像器世間,有一個間斷的空劫;以生住異滅來說,是一直不斷相續的生死輪迴,因此二者在時間上有所不同。是名第二時不同分。
卯三、治不同分
第三科治不同分,解釋對治滅壞的差別。
又器生死或火水風之所斷壞,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三治不同分。
又壞器世間與壞有情世間的方法不同。當器世間要滅壞時,最先開始是火災,由七個日輪出現而起,這七日輪,將欲界與色界初禪天燒成灰燼;再來是水淹二禪天,而後是風災,將第三禪天全部吹散,斷滅、破壞三禪天的器世間,此三大災亦稱劫災。但是有情的生死是由惑業所感得,必需將煩惱斷除,才不會再有生死的現象。是名第三治不同分。
卯四、斷不同分
第四科斷不同分,解釋斷不斷的差別
又器生死因無永斷,種類生死則不如是,是名第四斷不同分。
又器世間生死是共業所成,只要還有眾生,器世間必然會形成,因此器世間生死的因,不能永遠斷除。而各別有情的生死因是可以斷的,只要努力修學聖道,斷除煩惱,生死因斷,便不再輪迴生死。是名第四斷不同分。
卯五、續不同分
第五科續不同分,解釋相續不相續的差別。
又器生死斷而復續,種類生死斷已無續,是名第五續不同分。
又器世間生死經由成、住、壞之後進入空劫,以時間上來說是有間斷,但是間斷了二十劫後,還會再有成劫,因此器世間還會再相續生起。但是有情若將生死斷了,證得阿羅漢果,生命是不會再相續。是名第五續不同分。
子二、廣初世間2 丑一、流轉相2 寅一、標列
第二科廣初世間,詳細說明最初有情世間的流轉及繫縛相,分二科;第一科流轉相,說明流轉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五種生死流轉相貌。
又於生死,由五種相,一切愚夫流轉不息。一、由愛因故;二、由愛果故;三、由愛自性故;四、由因展轉故;五、即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
又凡夫的生死有五種相,由這五種相來說明一切愚夫的生死,都是流轉不息。五相是:由愛因故;由愛果故;由愛自性故;由因展轉故;即因展轉依止前際無窮盡故。
寅二、隨釋4 卯一、愛因
第二科隨釋,接著將五相各別一一解釋,分四科;第一科愛因,解釋愛的因相。
此中無明,是名愛因。
五相中的第一相是愛因。有情之所以生死輪迴,主要是愛相續不斷,但根本的原因是無明,因不明白,我空、法空的真理,對色受想行識產生渴愛,一切輪迴流轉由此展開,才說無明是愛的因。
卯二、愛果2 辰一、總標
第二科愛果,解釋愛果的因相,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二業。
能往善趣、惡趣諸業,是名愛果。
無明所引發的愛取有推動有情的身語意,造作往善趣或是往惡趣的業因,導致人天善趣或三惡道的果,是名愛果。
辰二、別辨
第二科別辨,各別說明善趣惡趣諸業。
由往善趣業故,愛結所繫,愚夫自然樂往。由往惡趣業故,愛鎖所縶,愚夫雖不欲往,彊逼令去。
愛果有二種,若是通往人天善趣的業果,愚癡無明的凡夫自然樂於前往,縱使內心是被愛結及無明煩惱所繫縛,也充滿歡喜。
若是通往三惡趣的業果,愚癡無明的凡夫縱使不歡喜前往,也會因內心被無明愛鎖所繫縛執持,必定被自己所造業力強逼往生惡趣,由不得自己。
卯三、愛自性4 辰一、標列三
第三科愛自性,說明愛的自性,分四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三種。
愛自性者,略有三種。一、後有愛,二、喜貪俱行愛,三、彼彼喜樂愛。
愛的自性方面,略說有三種:
一、後有愛,以時間上來說,是對於未來自己生命力延續的一種渴望,渴望在欲界、色界、無色界中得到一種生命形態,也名為後有愛。
二、喜貪俱行愛,對於現在已經得到、正在受用的境界生起貪愛,是一種境界愛。
三、彼彼喜樂愛,是指對於未得的所求境界,希望能夠與所求境界和合而不分離,越多越好,所以彼彼喜樂愛,也是一種境界愛。
辰二、略攝二
第二科略攝二,將三種愛約略攝為有愛及境愛二種。
如是三愛,略攝為二。一者、有愛,二者、境愛。
這三種愛的自性,可以歸納成有愛、境愛二種。一、有愛,想要在欲有、色有、無色有中得到果報,是一種後有愛。二、境界愛,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喜樂愛,都是屬於境界愛。
辰三、別釋相3 巳一、後有愛
第三科別釋相,各別解釋愛的體相差別,分三科;第一科後有愛,解釋後有愛的體相。
後有愛者,是名有愛。
後有愛,是愛著來生的生命體,凡夫不能忍耐未來沒有生命體,對來生一定還要再得到一個生命體,名為有愛。
巳二、喜貪俱行愛
第二科喜貪俱行愛,說明喜貪俱行愛的體相。
喜貪俱行愛者,謂於將得現前境界,及於已得未受用境,并於現前正受用境所有貪愛。
喜貪俱行愛方面,有三相。
一、於將得現前境界:對於將要得到的境界,生起歡喜,如有一人在沙漠中,正當飢渴交迫時,遠遠看到綠洲,心裡是滿滿的歡喜。
二、於已得未受用境:當這位很口渴的人,走到綠洲的水池旁,雙手捧起水來,感受到水的清涼,內心的喜、踴動更加強烈。
三、於現前正受用境:此飢渴交迫之人終於將雙手捧著的水,放到嘴巴裡面,如鯨吸百川,似牛飲池水,一口接一口還不能滿足,最後甚至全身都跳進池水中,欣喜若狂,歡呼雀躍,生起猛烈貪愛不想要離開這塊綠洲。
以上是喜貪俱行愛的三種相貌。
巳三、彼彼喜樂愛
第三科彼彼喜樂愛,解釋彼彼喜樂愛的體相。
彼彼喜樂愛者,謂於未來所希求境所有貪愛。
彼彼喜樂愛方面:心裡對於想要取得,未來所希求的境界,不論心中想多或是想少,都是貪愛,是名彼彼喜樂愛。
辰四、釋異名2 巳一、愛結繫愛鎖縶
第四科釋異名,解釋愛自性的異名,分二科;第一科愛結繫愛鎖縶,說明愛結繫、愛鎖縶的差別義。
當知此中,由喜貪俱行愛故,名愛結繫;由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故,名愛鎖縶。
應當知道這裡有愛結繫與愛鎖縶的差別。愛結繫是指得可愛果報的凡夫,由於喜貪俱行愛,感覺人天的境界是美好的,為愛結所繫縛,名愛結繫。
愛鎖縶是指感得三惡道果報的凡夫,對於所處境界內心非常憂愁苦惱,於現世即渴望下一生有一個好的果報,未來所求的美好境界能趕快到來,有這樣的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名愛鎖縶。
巳二、馳走流轉
第二科馳走流轉,解釋馳走、流轉的差別義。
若於彼事愛結所繫,名為馳走;若於彼事愛鎖所縶,名為流轉。
有情於人天現前美好的色等境界,深深喜愛,馳騁其中,為愛結所繫,名為馳走。若於惡趣苦受,急欲脫苦,便由後有愛及彼彼喜樂愛,對未來的果報及未得的境界起希望追求,被愛鎖所縶,名為流轉。
馳走與流轉的名相不同;馳走是自己要去的,而流轉是自己不得已,非去不可。
卯四、因展轉及無窮盡
第四科因展轉及無窮盡,說明第四相因展轉及第五相無窮盡的差別義。
又於長世因展轉來諸行相續,前際難知,後無窮盡。
其次,有情生死輪迴,為什麼會延續不斷?是由於無始以來有無明,以煩惱為緣造作各式各樣善或惡的業因,展轉而來,因此色受想行識從沒有停止過,一直相續到現在。
若要問過去生從什麼時候開始有色受想行識?應知生命沒有開始,有開始的觀念是一種自性見,諸行無自性,只要因緣具足便會出現,五蘊諸行什麼時候存在,並不可知,因此說前際難知。
若不以修行來斷除無明,於生命中不斷的造業,那不只前際難知,後際也將無窮無盡,永遠難以出離生死,不會有止息的一日。
以上是五種流轉生死的相貌,說明流轉生死的因果。
一、愛因,愛的原因是有無明與愛,
二、愛果,愛的結果,是善惡趣受果。造善業為愛結所繫感善趣果;造惡業為愛鎖所縶感惡趣果,因此善惡趣都是愛果。
三、愛自性,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喜樂愛,三種都是愛的自性。
四、因展轉,由於有愛因愛果,展轉而來,前際難知。
五、後無窮盡,若未斷除無明愛因,則後際將無窮無盡的相續流轉。
這是一般凡夫流轉生死的五相。
丑二、繫縛相2 寅一、標列
第二科繫縛相,說明有情世間繫縛相的差別義,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五種繫縛的相貌。
由是五相,流轉愚夫,當知復由五相所縛。一、於彼處縛,二、由彼而縛,三、正是能縛,四、依彼故縛,五、有所領受。
由這五種繫縛的相貌,愚夫不停在生死中流轉,這五種所縛是應該了知的。其中有:一、於彼處縛:被善惡趣繫縛。二、由彼而縛:由無明而被繫縛。三、正是能縛:行苦是能繫縛。四、依彼故縛:依後有蘊而被繫縛。五、有所領受:領受生死各種苦果。
寅二、隨釋5 卯一、於彼處縛2 辰一、由業
第一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於彼處縛,說明被善惡趣所繫縛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由業,由於造能往善惡趣業因的繫縛相。
於彼處縛者,謂由能往善趣業故,於善趣柱而繫縛之;或由能往惡趣業故,於惡趣橛而繫縛之。
於彼處縛方面,處是處所,造業凡夫往生的處所有善趣及惡趣。由於造了善趣的業,能往生於善趣,為善趣的柱子所繫縛;若是造了到三惡道去的十惡業,便會往生惡趣,為惡趣的短木橛所繫縛。善惡趣的生命都不自在,名彼處縛。
辰二、由愛
第二科由愛,解釋由自體愛、境界愛的繫縛相。
又由喜貪俱行愛故,於自事柱而繫縛之;由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故,於自事橛而繫縛之。
又善趣有情由於有喜貪俱行愛,被現前可愛的境界柱所繫縛;惡趣有情由於有彼彼喜樂愛及後有愛,為當來境界及果報體橛所繫縛。
彼處縛的繫縛是由愛與業為因所得,因為有愛而造善惡業,故有情繫縛於善惡趣。
卯二、由彼而縛
第二科由彼而縛,解釋由彼無明的繫縛相。
由彼而縛者,謂愚夫異生為無明縛。
由彼而縛方面,愚痴無聞的凡夫由於無明,而有自體愛及境界愛,依愛生取而造業,因此被繫縛於善惡趣。
卯三、正是能縛
第三科正是能縛,解釋正是能縛的繫縛相。
正是能縛者,謂自同類於苦無厭相似法故。
正是能縛方面,是說行者於流轉生死中相似相續的五蘊熾盛苦,即五蘊諸行的無常及不安穩的行苦(同類的不苦不樂受)不了知故,正是能繫縛眾生於生死輪迴中的原因。
《披》謂自同類等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謂有一類,愚於現在已得自體,於六觸處為緣生受便起味著;由味著故,希求當來如是類受。由是當知,此說同類,謂於彼受。由是為緣,不於行苦生厭離想,是名於苦無厭。前後相似相續而轉,名相似法。
在《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有一類的愚痴無明凡夫在得到現在的自體果之後,由於六根觸境為緣產生六受時,對於各式各樣的受(欲界繫受、色界繫受、無色界繫受),生起味著,希望將來還能有這類五蘊果報體的感受。
由這段經文所引的內容應當知道,此處論文中所說的「同類」,是指不苦不樂受的行苦即五蘊熾盛苦),勝義苦的行苦,只有聖人才知道,聖人不但知道樂受、苦受都是苦,也了知不苦不樂受也一樣是苦。即使得到禪定的果報而生天,這樣的境界雖然殊勝,卻還有行苦,生命還是無法停止下來,果報依然遷流不息的輪轉。由此味著五蘊受(行苦)為緣,便不能於行苦生起厭離之想,是名「於苦無厭」。在流輪生死當中,前後剎那的果報體是相似相續生起的,名「相似法」。
卯四、依彼故縛
第四科依彼故縛,解釋依彼故縛的繫縛相。
依彼故縛者,謂依後蘊而被縛故。
依彼故縛方面:是指依後有蘊而被繫縛。眾生由於無明,對於身體的正報及依報,不覺得是不可愛的,不會生起想要厭離的心,於行為上會再繼續,造作福業非福業及不動業,若是造善業推動去感得善趣的果報,便被愛結所繫,被自事柱而繫縛。如果造的是到惡趣業,便被愛鎖所縶持,被自事短木而繫縛之。無論造惡業或有漏善業,來生一定會得到另一個五蘊身,一樣又被後有蘊繫縛,因此同樣境界又重複的演出,生死輪迴是不能斷絕的。
《披》謂依後蘊而被縛故者:此中後蘊,謂後有蘊。業因所生,故被彼縛。
這其中後有蘊是由業所感得的,以造業為因而感得後有的五蘊果報體,因此被繫縛住。
卯五、有所領受
第五科有所領受,解釋有所領受的繫縛相。
有所領受者,謂領受彼生等眾苦。
有所領受方面:今生、來生或過去生都一樣有果報體,有果報體之後,便有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怨憎恚苦、五蘊熾盛苦、三苦、八苦、無量苦,不斷的領受到種種生死的苦。流轉這一科是解釋《雜阿含》第49經。
《雜上》第68頁:陰相應第49經;累計經數49經;大正藏(26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佛告諸比丘:「(眾生)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諸比丘!若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諸比丘!有時長夜不雨,大海水悉皆枯竭。諸比丘!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諸比丘!有時長夜,此大地悉皆敗壞,而眾生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長夜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諸比丘!有時長夜,此大地悉皆敗壞,而眾生無明所蓋,愛結所繫,眾生長夜生死輪迴,愛結不斷,不盡苦邊。比丘!譬如狗子繫柱,彼繫不斷,長夜繞柱輪迴而轉。如是比丘!愚夫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長夜輪迴,順色而轉。如是不如實知受……。想……。行……。(不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長夜輪迴,順識而轉。諸比丘!隨色轉,隨受轉,隨想轉,隨行轉,隨識轉。隨色轉故,不脫於色;隨受、想、行、識轉故,不脫於(受、想、行、)識。以不脫故,不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故,不隨色轉)。如實知受……。想……。行……。(如實知)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故,不隨識轉。不隨轉故,脫於色,脫於受、想、行、識,我說脫於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END
那時,佛陀告訴諸比丘們說:「眾生於無始以來的生死當中,被無明所蓋覆,被愛結所繫縛,而長夜輪迴,不知苦的本際。這裡所說的無明是前面本論說的愛因,愛結所繫產生貪愛的煩惱,因此被無明繫縛,不斷的輪迴生死。由於不知道苦的根本原因在哪裡,從什麼時候開始,有情長夜輪迴不知本際。
佛舉出器世間的相貌與生死輪迴比較,說了一個譬喻。如器世間很久很久不曾下雨,導致海水乾枯,乃至器世間滅壞,然而輪迴生死愛結不斷,是不會盡苦邊的。接著又說了另一個譬喻,有時大地震時,須彌山也會掉落夷為平地,器世間被破壞,然而眾生如果還有無明與貪愛未斷,是不能盡苦邊際。此中說的「大地悉皆敗壞」表示空劫的時候,器世間完全滅盡,器世間有中斷停止的時候,而眾生由於一直有無明及貪愛,愛結不斷滅之故,是不能滅盡苦邊。
經中又舉出第三種譬喻,即本論所說的繫縛相。如同繩子套在狗脖子,將繩子另一頭綁在柱子上,若繩子沒有被解開,狗只能在柱子旁邊走來走去,不可能離開。說明凡愚的眾生,不能如實知色、色之集、色之滅、色之味、色之患、色之離,而長夜輪迴,順著色陰而轉。受想行識亦複如是。由於隨順色而轉故,不能脫離於色,隨順受、想、行、識而轉故,不能脫離受乃至識。因為不脫離五陰之故,則不能脫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反之有智慧多聞的聖弟子,如實知色,知色之集、色之滅、色之味、色之患、色之離。也能如實知受、想、行、識,識之集、識之滅、識之味、識之患、識之離之故,並不會隨著識而轉。由於不隨五陰而轉,能脫離於色,能脫離於受、想、行、識。因此,我說:他們已脫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佛說此經後,當時的諸比丘們,聽佛所說,都歡喜奉行!
癸五、喜足3 子一、出差別2 丑一、略標列
第五科喜足,說明「行擇攝」第四個別頌(速通攝)中,第二句「流轉喜足行順流」的「喜足」,分三科;第一科出差別,指出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出四種喜足差別。
復次,愚夫異生於有漏事有四喜足,當知多分是諸外道。何等為四?一、於人身喜足,二、於欲界天身喜足,三、於生梵世喜足,四、於道邊際有頂喜足。
其次,愚癡凡夫對於四種有煩惱的五蘊事,歡喜愛著,應當知道有這種愛著心多分都是外道。是哪四種?一、對於人身的喜足。二、對於欲界天身的喜足,三、生到大梵天的喜足。四、生到世間道的邊際,即無色界非想非非想處天的喜足。
丑二、配釋相
第二科配釋相,配合趨、住、坐、臥四相解釋四種喜足。
愚夫於彼,隨其次第,若趨、若住、若坐、若臥。
愚癡凡夫所愛著的四種喜足,隨它的次第,可用趨、住、坐、臥來說明。
《瑜伽論記》解釋:
一、於人身喜足:對於人的果報體歡喜是因為愛著欲,由於人愛著於欲,便去追求,用「趨」來形容追求欲;
二、於欲界天身的喜足,欲界天人不用作事即能享受五欲,如同住在皇宮一樣,用「住」來形容;
三、於生梵世喜足,初禪天的人有禪定,如同坐在那裡,所以用「坐」來形容貪愛心;
四、於道邊際有頂喜足,三界之頂,非想非非想處天人的境界是更寂靜,如同睡臥在床上一樣,因此用「臥」來形容。
子二、廣所行2 丑一、五種3 寅一、標列
第二科廣所行,詳細說明愛所行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五種,說明五種愛所行路,又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五種愛所行路。
復有五種一切愚夫愛所行路。一者、後有,二者、未來所求境界,三者、將得現前境界,四者、已得所有境界,五者、現前受用境界。
又有五種愚癡無聞凡夫貪愛心所活動的處所。
一、後有,凡夫希望命終後,還能得到一個果報體。如:有人發願他的下一生能像今生一樣榮華富貴。
二、未來所求境界,貪求未來快樂的境界。
三、將得現前境界,於將得的可愛境界已經現前,心生喜樂。
四、已得所有境界,想要得到的境界已現前尚未受用,心生歡喜。
五、現前受用境界,對於現前正在受用的境界生起貪愛。
以上五種都是愛所活動的處所,第一、是後有愛,第二、是彼彼喜樂愛,第三、四、五是喜貪俱行愛。
寅二、配屬
第二科配屬,配合趨、住、坐、臥解釋五種愛行。
當知於彼,如其次第,趨等差別。
應當了知這五種愛所行路,可以依次第,用趨住坐臥差別來形容貪愛的相貌。
寅三、明攝
第三科明攝,說明趨、住、坐、臥四相所攝五種愛行。
應知此中,趨有二種。一、於後有,二、於未來所求境界。
應該知道這當中:
一、趨,是行向,也是追求義,有二種情況:於後有,追求來生果報的後有愛。於未來所求境界,追求未來可愛境界的彼彼喜樂愛,此二種愛都是以「趨」來形容。
二、住,於將得現前的可愛境界,拭目以待,等著得到,用「住」來形容。
三、坐,已得未受用所有境界,準備要受用它,如同「坐」享其成,以「坐」來形容。
四、臥,於現前正受用境界,全部的貪愛心都耽溺在其中,因此用「臥」來形容。
丑二、四種3 寅一、略標列
第四科四種,解釋四種愛所行路,分三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出四種。
復有四種愛所行路。一者、意業希求境界;二者、身語二業;三者、獲得;四者、於所得中,隨其所欲若轉、若習。
又有四種相貌是貪愛心的展現。
一、意業希求境界,內心希望追求某種果報或追求某種可愛的色聲香味觸境,這是意業有所希求。
二、身業及語業,因意業貪愛的指使,發起身語實際行動,追求想要的事物。如很努力加班賺錢,是為了想要得到一輛好車。
三、獲得,發動身語二業終於得到夢眜以求的事物。
四、在獲得並受用當中,心被境界迷惑團團轉,貪愛隨著境界現行,又熏習更多的愛著心。
《披》三者獲得等者:此中第三,謂於已得所有境界。第四,謂於現前受用境界。即於此中,喜貪俱行展轉增上,是名若轉、若習。
其中第三獲得,是指已得所要追求的境界。第四是境界現前正在受用時,喜貪俱行展轉增上,使貪愛心現行,又熏習成貪愛心種子,而且是相續不斷,是名若轉、若習。
寅二、隨難釋
第二科隨難釋,隨困難的地方再作解釋。
此是發業愛所行路。
這是指由發動身語意的造作顯出愛所活動的路徑。
寅三、配差別2 卯一、舉趨等
第三科配差別,配屬種種差別,分二科;第一科舉趨等,舉出四種愛的活動如同趨住坐臥的差別。
若求境界,或復諸有,當知於彼四種行路,如其次第,趨等差別。
若想追求境界,或者想要得到後有愛,應當知道是由愛發業的四種行路,如它的次第,有趨住坐臥的差別。
一、由意業發動追求種種境界,名「趨」。
二、身語二業名「住」,追求想要的境界而發動身語二業。
三、境界已經獲得,名「坐」。
四、於所得中,隨其所欲若轉、若習;全部的貪愛心遍滿所有的境界名「臥」。
卯二、例說餘
第二科例說餘,例說其餘的差別。
如說趨等,於餘所說諸有漏事所有喜足、愛所行路,喜樂、戲論、染著、耽湎四處差別,如其次第,當知亦爾。
如同說趨住、坐臥,如是對其餘所說有煩惱流漏的色受想行識所有喜足,如外道愛著四種果報(人身、欲界天身、生梵世、有頂),以及前面所說愚痴凡夫有五種愛所行路(後有、未來所求境界、將得現前境界、已得所有境界、現前受用境界),對這些境界有喜樂、戲論、染著、耽湎四處差別。而這四處的差別,也可以用趨、住、坐、臥,這四種名詞形容。對這些境界的喜樂是趨;戲論是住;染著所得到的果報及現前的境界,是坐;耽溺沈湎於現前正受用的境界,是臥。如其中的次第,應當了知也是一樣。
子三、辨行果2 丑一、出差別2 寅一、標列
第三科辨行果,辨別愛行路的果相,分二科;第一科出差別,說出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二種。
復有二種遊愛行路果相差別。一、心差別,二、身差別。
有二種現象說明有貪愛的活動時,影響身心變化而有不同相狀顯現。
一、心差別,貪愛現前時,六識各自攀緣色等境界,而於三界依正二報有趨住坐臥等差別。
二、身差別,心相不同,身相也隨之改變,相隨心轉,依心貪愛的境界不同,而有三界五趣的身相差別。
寅二、隨釋2 卯一、廣種類2 辰一、心差別2 巳一、標列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廣種類,詳細說出心身差別種類,又分二科;第一科心差別,說明心差別的種類,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二種心差別。
心差別者,復有二種。一、品類差別,二、雜染差別。
本論的〈五識身相應地〉及〈意地〉都讀過,這一念心要生起,必須有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用這五法來說明心識活動的相貌,下面幾乎也都是在解釋這五相,說明心生起為什麼會有差別,由五個條件生起這一念心,條件不同心會不同,於五法又將它歸納成二種,一種是品類差別,另一種是雜染差別。
巳二、隨釋2 午一、品類差別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品類差別,說明品類差別的體相。
品類差別者,謂由自性故、所依故、所緣故、助伴故。
心的品類差別方面,是依識的自性、所依、所緣、以及助伴的心所而有不同差別:
一、自性,是指自法不共於他法的特性。如依止眼根能了別色塵,是名眼識,乃至依止意根能了別法塵,是名意識。眼等諸識各別有不共於他法的自性。
二、所依,即心生起時所依止仗託的因緣。如六識生起,必須有俱有依、等無間依、及種子依。俱有依,即心識生起必定不可或缺的助緣,如眼識必依止眼根才能了別色塵,乃至意識必依止意根才能了別法塵。等無間依有二種,一種是無間滅依,一種是染污意。無間滅依,是指諸識生起,必須前一念識滅後一念識才能生起;染污意是指第七識。種子依指諸識種子,阿賴耶識中攝藏的諸識種子,是諸識生起的因緣。
三、所緣,諸識生起除了要有三種所依,還必須有所緣境界,才能生起。如依眼根觸對色塵,根塵相對才有眼識生起,如是依止意根觸對法塵才有意識生起。
四、助伴,是與諸識同時生起的心所法,如眼識生時,必有作意等五遍行心所,於各境界有別境心所,及善或不善等心所相應,這些相應心所便是諸識的助伴。
五、作業,是指諸識生起的作用。五識的作用(有了別色法了別自境)、了別自相、了別現在、一剎那了別、隨意識而活動的隨轉業、隨意識而有取果業;意識的作用能了別自境所緣、能了別自相、共相、剎那了別,或相續了別、能取愛非愛果、能引發其他的識生、又能引發前五識的染淨心相續等流;又有包括:分別、審所緣,醉、狂、夢、覺、悶,醒、發業、離欲,退、斷、續、死、生,壞、成,一共十七種業用。
以上五種條件和合在一起便有各種不同的心差別相生起。
午二、雜染差別
第二科雜染差別,說明雜染差別的體相。
雜染差別者,謂由貪瞋癡等所有煩惱及隨煩惱。
心的雜染差別方面,心的生起有貪瞋癡慢疑惡見六種根本煩惱,或大、中、小隨煩惱為助伴而使心有不同的雜染相。
辰二、身差別
第二種身差別,說明身差別的種類。
身差別者,亦有二種。一、種種身差別故;二、一種身差別故。
身差別方面,得果報是由心而感得的,心起煩惱造業,造人天的業感得人天身,造三惡道的業感得惡趣身。身相的差別可分二大類。
一、種種身差別,初禪天及初禪天以下眾生的身相、容貌一一不同,對於苦受、樂受、不苦不樂之想也都有差別,這是種種身差別。此外,劫初時初禪天眾生的想雖然一致,然也是有種種身差別。
二、一種身差別,包括二禪天及二禪天以上諸天果報是身一想異,身體都是一樣,有大光明的境界,名一種身差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天等,屬無色界的有情,沒有身體差別可以討論。
《披》身差別者亦有二種等者:梵世已下,身形異類,名種種身差別。第二靜慮已上一切諸天,身光等照,名一種身差別。義如聞所成地說應知。(陵本十四卷二十三頁1267)
初禪天及初禪天以下,眾生身體的相貌形狀都是不同的,名種種身差別。二禪天及二禪天以上的眾生,身體都是光明,平等照耀,名為一種身差別。詳細情形可以參閱〈聞所成地〉卷14所說「七種識住」那一段文。
卯二、攝應修
第二科攝應修,結攝應修觀行。
當知此中,心之所有雜染差別,能為二種身差別因。為斷彼故,諸修行者,應以無倒數數作意勤修觀行。
由此歸納應當知道所有一切諸法是唯心所造,由於心裡有種種煩惱,是得二種身相差別的因:初禪天及初禪天以下的眾生身相各各不同,名種種身差別,二禪天及二禪天以上的眾生是一種身差別。為了斷除身相的苦惱,行者應該在心地上下功夫,要沒有顛倒、數數的如理作意勤修止觀。
丑二、明彼因2 寅一、標列
第二科明彼因,說明由愛行所得身心果相差別的原因,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四種。
復由四種因差別故,令果差別。謂若於此差別,若由此差別,若即此差別,若如此差別。
其次,又有四種愛為因的差別,能令所得的果報有所差別。心差別、身差別因果合說有四,包括:一、若於此差別:說明於何處差別,由於愛著的境界不同,所以感得的果報有善惡趣的差別,這是約果報來說差別;二、若由此差別:說明差別的原因,是由內心的貪瞋癡染污煩惱等造成種種差別;三、若即此差別:說明依止五蘊諸行所攝受之身而有差別;四、若如此差別:說明差別的相貌,指眾生各各對於諸行流轉雜染或清淨因緣,以及清淨體不如實知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有生喜樂等,及趨住坐臥等種種差別。
寅二、隨釋4 卯一、於此差別
第二科隨釋,隨著解釋,分四科;第一科於此差別,說明於此差別的體相。
於此差別者,謂於善趣、惡趣所有差別。
於此差別方面,由於有情貪愛的境界不同,造作善惡業力,而有善趣及惡趣的果報差別。
卯二、由此差別
第二科由此差別,說明由此差別的體相。
由此差別者,謂由貪瞋癡所染汙心,令彼差別。
由此差別方面,因眾生有貪瞋癡染污心造非福業,招感惡趣果;有善心造福業,招感善趣果。善惡趣果的差別,是由此心的善染差別為因而得。
卯三、即此差別
第三科即此差別,說明即此差別的體相。
即此差別者,謂五種行所攝受身種種差別。
即此差別方面,身所攝受的五種行,色、受、想、行、識有種種的差別。每個人造業的情況都不一樣,所得的果報身也都不一樣,即使是雙胞胎,身相還是會有不同的地方,所以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卯四、如此差別
第四科如此差別,說明如此差別的體相。
如此差別者,謂於諸行流轉雜染、清淨因緣,及清淨體不如實知,生喜樂等及趨走等種種差別。
如此差別方面,是說明為什麼有身差別及心差別。對於色受想行識諸行流轉雜染、還滅清淨的因緣,及對出離愛煩惱的清淨體相不如實知,因此有喜樂、戲論,染著、耽湎生死或者在生死裡面趨、住、坐、臥等這些種種差別。
喜足這一科是解釋雜阿含經第50經。
《雜上》第70〜71頁:陰相應第50經;累計經數50經;大正藏(26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眾生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生死,不知苦際。諸比丘!譬如狗,繩繫著柱,結繫不斷故。順柱而轉,若住、若臥,不離於柱。如是凡愚眾生,於色不離貪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輪迴於色,隨色轉,若住、若臥,不離於色。如是受、想、行、識,隨受、想、行、識轉,若住、若 臥,不離於(受、想、行)識。諸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所以者何?長夜心為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故。………比丘!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
比丘!我不見一色種種如斑色鳥,心復過是。所以者何?彼畜生心種種故色種種。是故比丘!當善思惟,觀察於心。諸比丘!長夜心貪欲所染,瞋恚、愚癡所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比丘當知!汝見嗟蘭那鳥種種雜色不」?答言:「曾見,世尊」!佛告比丘:「如嗟蘭那鳥種種雜色,我說彼心種種雜,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嗟蘭那鳥心種種故,其色種種。是故當善觀察思惟於心,長夜種種貪欲、瞋恚、愚癡所染;心惱故眾生惱,心淨故眾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
如是比丘!凡愚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於色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色;樂著色故,復生未來諸色。如是凡愚,不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識;樂著識故,復生未來諸識。當生未來色、受、想、行、識故,於色不解脫,受、想、行、識不解脫,我說彼不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有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於色;以不樂著故,不生未來色。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故,不樂著於識;不樂著故,不生未來諸識。不樂著於色、受,想、行、識故,於色得解脫,受、想、行、識得解脫,我說彼等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眾生自無始生死以來,被無明所蓋覆,眾生愛結所繫縛,於有漏事生喜足,於愛所行路若趨、若住、若坐、若臥,而輪迴生死,不知苦際!被愛綁住,如同狗被繩子繫著於柱子一樣,其煩惱繫縛不截斷,會順著人天果報的柱子或三惡道的橛而轉。不論是趨、住、坐、臥都離不開柱與橛。
如同凡愚的眾生,若對色身的貪著無法遠離,也無法遠離愛著心,無法遠離染污的念頭,便不會急切的想要遠離色,而更加貪愛希求,隨順著色而轉。猶如人的趨住坐臥。
佛告訴比丘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應該要善巧思惟,觀察自己的內心。因為這一念心長夜在黑暗中,無始劫來到現在,心一直被貪瞋癡所染污,善巧思惟觀察這一念心,才能夠斷除生死苦惱。比丘,由於心有煩惱的時候,討厭自己,看到眾生也不高興。當內心清淨的時候,自己愉快,看到一切眾生都變得很可愛,這都是心的差別。由心的差別使令自己的身相也有差別,對眾生的看法也有差別。
佛又說我沒有看過只有一種顏色的斑色鳥。譬如有多色的斑色鳥,這種鳥的心有很多的煩惱,貪愛不同的顏色,使令牠的果報身相具有多種顏色,色彩斑斕。牠得到這個果報的原因,是因為牠的心有種種煩惱。
因此之故,比丘!應該善巧的觀察思惟這一念心,由於自己的心長夜被貪瞋痴所染污,心有煩惱之故,眾生才會有煩惱,心若清淨,眾生應會清淨。譬如有一位畫師及畫師的弟子,能夠善巧處理素白地面,可以在地面上畫圖,畫上種種的彩色。隨他的心意想要畫青黃赤白,就畫出青黃赤白的色相出來。嗟蘭那鳥會有這麼多彩色,也是牠的心畫出來的。
比丘們!凡愚的眾生,不了解色受想行識雜染的原因,如何消滅它?由於對五蘊的愛味、過患、出離都不了解,也就繼續貪愛色受想行識,對自己的正報、依報還不斷愛著;若是愛著應會造業,造業便還會有未來的色受想行識產生,使得不能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反之如果能了知色受想行識雜染的原因及消滅的方法,不生愛味,能出離,便不會有未來色受想行識產生,也不會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佛說此經後,那時,諸比丘們,聽佛所說,歡喜奉行。
癸六、行順流2 子一、正辨順流2 丑一、標列
第六科行順流,此為「行擇攝」第四個別頌(速通攝)中,第二句「流轉喜足行順流」的「行順流」,解釋順生死流而行的差別義,分二科;第一是正辨順流,正式辨別順流的體相,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五相,這是討論生死輪迴的現象。
復次,不能了達諸行無常,薩迦耶見為所依止,順流而行諸愚夫類,由五種相,當知順流而被漂溺。謂若於此漂溺,若由此漂溺,若依此漂溺,若如此漂溺,若漂溺時諸所有相。
其次,凡夫不能通達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無常,以薩迦耶見、我見為依止,便順著生死流而行,繼續流轉生死。這樣愚癡無聞的凡夫,當知由五種相被漂沒沈溺在生死流中:
一、「於此漂溺」,說明於何處漂溺:於生死流中善趣、惡趣兩岸間漂溺;
二、「由此漂溺」,說明漂溺的原因:因為沈浸於愛河中;
三、「依此漂溺」,依止什麼來漂溺:依止五蘊諸行果報而漂溺;
四、「如此漂溺」,說明如何漂溺:因對諸行不如實知,計我我所見故被漂溺;
五、「漂溺時諸所有相」:說明漂溺時的相貌:被漂溺時,雖然寶貴愛著色身欲使久住,終不可得。
丑二、隨釋5 寅一、於此漂溺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五科;第一科於此漂溺,說明凡夫於何處漂溺。
於此漂溺者,謂於善趣、惡趣而被漂溺。如從兩岸彼此往來,俱被漂溺。
於此漂溺方面,凡夫在六道生死流中載浮載沈,東漂西盪,有時漂至善趣岸,有時漂到惡趣岸,如是長夜於兩岸間彼此往來,不論在哪岸,都是被漂溺。
寅二、由此漂溺2 卯一、標由愛
第二科由此漂溺,說明漂溺的原因,分二科;第一科標由愛,標出由於愛所以有情被漂溺於生死流中。
由此漂溺者,謂由愛河浸淫之性之所漂溺。
由此漂溺方面,是指在生死流中最主要的是愛,有情因為浸淫在愛河裏,不思出離,此沈浸愛溺於中的習性,是造成有情長夜漂溺於生死流中的主要原因。
卯二、廣愛相
第二科廣愛相,詳細說明愛的相貌。
當知此愛有五種相。一、由諸境界趣下分故;二、微細隨行難覺了故;三、於諸境界難迴轉故;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所隨逐故;五、不寂靜相亂身心故。
應當知道此愛有五種相。
一、由諸境界趣下分故。此指欲界愛,「下分」是指欲界;多數眾生都歡喜欲,因此三界當中欲界眾生最多。
二、微細隨行難覺了故。是指自體愛;有情各自俱生愛著此一阿賴耶識執受的色身,這樣的愛著太微細,隨時隨地都在保護自己,識所執受、攝為自體、同安危故,這樣的自體愛在心中不斷活動,隨時隨順而行,很難發覺明白。凡夫因為尚未證悟,不停愛著自己而不自知。
三、於諸境界難迴轉故。這是指境界愛,遇到色聲香味觸男女等美好的境界,禪定的喜樂捨受寂靜境界,會愛著,很難回頭,無法自拔。
四、乃至有頂,一切廣大種種諸行所隨逐故。這是指色愛、無色愛,名有愛。《集異門論》卷1云:「有愛云何?答:色無色界諸貪等貪,執藏防護,耽著愛染,是謂有愛。」對這些廣大、種種美妙善好的色界天光明色身的愛著,或是對無色天禪定乃至有頂的非想非非想處天受想行識的愛著,這樣執藏耽著的愛相續存在隨逐著。
五、不寂靜相亂身心故。心中有自體愛、境界愛。有愛即是煩惱,煩惱起時,令心不寂靜轉。這是指愛煩惱的自性能擾亂有情身心。
《披》當知此愛有五種相等者:初約境界愛說,順趣欲界,名趣下分。次約自體愛說,與身俱生,行相難了,故言微細。餘文易知。
愛的五種相當中,最初是約境界愛而說,隨順趣向欲界,名趣下分,是指欲愛。其次是約自體愛而說,自體愛與身俱生,它的行相難以了知,因此說它很微細。其餘文意淺顯易知:第三是境界愛,第四是有愛,第五是愛的自相,愛煩惱使心不寂靜,能擾亂身心。
寅三、依此漂溺
第三科依此漂溺,說明有情依止五蘊果報體而被漂溺於生死流中。
依此漂溺者,謂依色等五種諸行而被漂溺。即於善趣、惡趣兩岸,有五種行品類差別,數數攀緣,順流漂溺。
依止漂溺方面,是指有情依止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的果報,而被漂溺於生死流之中。即對於善趣、惡趣兩岸的色受想行識,數數的以如上所說愛的五種品類差別攀緣著,順著生死流的愛河,不斷的漂沒沈溺,頭出頭沒,無有出期。
寅四、如此漂溺
第四科如此漂溺,說明有情在生死流中是如何漂溺。
如此漂溺者,云何漂溺?謂於諸行如前所說流轉等事,隨其次第不如實知,或計為我及我所故。
如此漂溺方面,有情是如何漂溺的?是指對於諸行,如同前文所說的「流轉等事」:若色集、若色滅,若色愛味、若色過患、若色出離,乃至受想行識,若識集、若識滅、若識愛味、若識過患、若識出離,隨其次第不能如實了知,因而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或我所,生起我見,如此在生死長河裏漂溺。
《披》如前所說流轉等事等者:謂如前說:諸行流轉雜染、清淨因緣,及清淨體不如實知故。又如前說:愛味當知即是雜染因緣,過患即是清淨因緣,出離即清淨體。於諸行中不正觀察,是故不如實知。
如前卷85所說:「云何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清淨?一者、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謂觀彼愛味為愛味故。二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謂觀彼過患為過患故。三者、於諸行中觀察清淨,謂觀彼出離為出離故。」如果對諸行的流轉雜染因緣、清淨因緣,以及清淨體不能如實了知,便會對諸行生起我或我所的執著。
又如前卷85所說:諸行流轉的因緣是由於愛味,應當知道愛味即是雜染的因緣,知道諸行的過患即是清淨的因緣,出離愛味即是清淨體。於諸行中沒有正確的觀察對於色受想行識的愛味、過患與出離,因此說不如實了知。
寅五、漂溺時相
第五科漂溺時相,說明有情漂溺在生死愛河中的相貌。
於漂溺時所有相者,謂彼如是被漂溺時,雖寶愛身欲使長久,由自性滅不能令住。
在漂溺時所有的相貌方面,是指有情在生死流裏如是頭出頭沒,載浮載沈被漂溺時,雖然很寶貴愛著自身,然而由於有為法的自性本是剎那生滅,無法久住,更何況此一期生命的色身?古時秦始皇想要長壽,派大臣徐福遠求長生不老藥,終究是緣木求魚。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處天壽命八萬大劫,時間到了還是得繼續輪迴,沒有人能夠長生不老。
以上是說「正辨順流」,說明順生死流的相貌。
子二、兼顯逆流2 丑一、例前相違
第二科兼顯逆流,旁兼顯示逆生死流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例前相違,例說與前面相違。
如為漂溺,與此相違,當知即是逆流行者。
如與前文所說的漂溺相反,當知即是指有一類逆流而上,逆生死流的行者。
丑二、出聰慧相3 寅一、標
第二科出聰慧相,說出逆生死流的聰慧相,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十種。
又聰慧者有十種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其次,聰慧的人有十種相貌,應當知道這十相已完全含攝所有聰穎智慧之相。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十種相。
謂成就俱生慧故。又成就方便聞思修所成慧故。又成就心無動搖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
說明逆生死流的聰慧行者所具有的十種相貌:
一、成就俱生慧故。與生俱來的智慧,是宿智資糧所集成,本論卷93說:「又先積集智慧資糧諸弟子眾,成就猛利俱生慧故,名為聰慧。」指由於過去世所栽培的資糧使得今生第六意識與生俱來特別的明利,觸類旁通,能教一識百,舉一反三。
二、成就方便聞思修所成慧故。這類行者聽聞佛法、思惟佛法、以及修學佛法有所成就,栽培自己聞思修的智慧,這樣的人也是一種聰明、智慧相。
三、成就心無動搖故,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這種有智慧的人,心不容易被動搖,因為很有定力,身語意都是善的。心裏想的都是自利利他與善法相應的思惟,從來沒有想要損害有情,或貪著諸欲,念念都是佛法僧、施戒修等善法,或聖說法或聖默然,所說的話必定對他人是有所利益的;身業都在修福修慧,具足聰慧者的身語意都是與善法相應,心不被三界的境界所動搖。
《披》又成就心無動搖故者:由諸定地名無動處,是故此說心無動搖。
此處文中所說心無動搖,是由於這類行者修禪定,諸定地名無動處之故。初禪(離欲界的欲離憂根);二禪(離初禪的尋伺離苦根);三禪離喜;四禪不動地離三禪樂,詳即外離水、火、風大三災,內離尋、伺、喜、樂、憂苦、出息、入息八種過患;這是約定地說。即便同樣在欲界裏,有些人也是定力比較高,不容易隨境界轉,或智慧比較高,內心不容易動搖。
又能自依己所有性,未嘗為命依附於他。
四、能自依己所有性,未嘗為命依附於他。這種聰慧者能依止自己所安立的生命意義而活,不會為了生活而改變為人處世的原則。假如是出家人,知道出家人應該如何如法得到衣服、飲食、臥具、湯藥,正命而活,不曾為了延續生命,而依附於他人非法希求資生用具。
《披》未嘗為命依附於他者:此說聖慧命者受用正法,以無上慧命清淨自活。非如外有欲者受用欲塵,而從他所非法希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由是說言未嘗為命依附於他。
這是行者以聖人的智慧為自己的生命,受用的是正法,透過聞思修,以無上殊勝智慧相應的清淨心自求生存,所有生命的意義是要成就聖慧命,即聖人的智慧,也就是佛法的智慧。不像一般人或外道出家者,對外塵的色聲香味觸男女有欲,受用的是欲塵,故從其他有情處所,以不如法的方式追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等資生具。由此故論文說「未嘗為命依附於他」,是說不會為了延續生命,而依附於他人非法求取資生具。
又有所求無不安樂。又有所求能依正行,皆悉以法,不以非法。又自所宜資產眾具,能正防守,不令散失。又觀過患而受用之。又於病緣所有醫藥,觀察思擇,然後服行。又能善避非時死緣。
五、有所求無不安樂。聰慧者所追求的都是令自他身心安樂的無上正法,約大乘行者來說是無上菩提;約聲聞乘行者來說是究竟涅槃。二者都是大安樂的境界。
六、有所求能依正行,皆悉以法,不以非法。又聰慧者凡有所追求,都能依止正確如法的身語意三行,非不如法,一切資生具皆是如理如法求得,佛怎麼說,行者即怎麼作。
七、自所宜資產眾具,能正防守,不令散失。這是約在家的聰慧者,對於自己所擁有的財產,或種種的資生具,都能夠正確的防守,不令它散失。例如捐出資金成立慈善或弘法基金會,善於規劃投資,使令基金滋息,能永續經營,不讓財產白白流失。因此財富好好的規劃,一直用在供養三寶或行善濟施的用途上,是非常智慧的相貌。
八、觀過患而受用之。聰慧者在受用自己的資產及眾具時,先觀察思惟它的過失與災患,知道它是無常、苦的,如果受用時引起貪愛將導致繼續輪轉生死,這是過患。古人曰:「利不可佔盡,福不可享盡,勢不可用盡。」於受用資具時不能過頭,過了頭苦會跟著來。倘若利、福、勢都用盡,那麼災難必定隨之而來。
九、於病緣所有醫藥,觀察思擇,然後服行。世間一切都是因緣和合的產物,生病也是有前因的。但有些佛弟子卻認為生病,特別是生重病都是業障所致,只需要誠心禮拜懺悔、持咒念佛即可,這是愚痴者的相貌。
《法句譬喻經》記載過這樣一則故事:有個人生病了不去看醫生,說我信佛,佛會給我治病的,他就這樣忍著。於是釋迦牟尼佛就來看他,並告誡他,生病不看病是愚痴的,佛說枉死有三,一是有病不治,二是治而不慎,三是不信因果。佛陀給他的建議有二點:一、生病乃是身體四大不調的結果,一定要看醫生吃藥調理;二、奉行正法,廣行善事,濟貧救窮。
佛門裡「五明」之一即為「醫方明」,也就是找出四大不調、寒熱等一切疾病原因,並加以治療的一門學問。佛教經典中有關醫療方面的記載更是不勝枚舉,如:《佛醫經》、《醫喻經》、《佛說療病痔經》,連《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等律經,都有談及醫藥的問題。
佛陀不僅治療眾生身體上的疾病,更擅於對治眾生各種不同的心理病症。佛陀說貪欲、瞋恚、愚癡也是人類三大患,此三大患分別以不凈、慈心、智慧等三葯對治。這是佛陀教導眾生救濟調和身心病苦的良方。所以聰慧者相貌必須也具備醫方明,能仔細觀察、思惟簡擇所有相應病緣的醫藥,並確實服用。
十、能善避非時死緣。壽量未盡,時間沒有到就死,名非時死。聰慧者能善巧的保護自己,避開造成非時死的因緣,不致道業未成身先死。例如說颱風天不要出門,開車不要飆車,受用食物要注意什麼可以吃,什麼不適合吃等,種種會傷害壽命的事情,就不要造作。能避不平等也是聰慧者應有的相貌。
寅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如是十種聰慧者相,當知具攝諸聰慧相。
如是以上這十種聰慧者的相貌,應當知道已經完全含攝所有聰穎智慧者之相。
《雜上》第73頁:陰相應第51經;累計經數51經;大正藏(268)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河水,從山澗出、彼水深駛,其流激注,多所漂沒。其河兩岸,生雜草木,大水所偃,順靡水邊。眾人涉渡,多為水所漂,隨流沒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復斷,還隨水漂。如是比丘!若凡愚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色,言色是我,彼色隨斷。如是不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識,言識是我,識復隨斷。若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於色。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故,不樂著識。不樂著故,如是自知得般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告訴諸比丘:譬如河水從山溝裏流出來,像瀑布一樣流得很快,流注到地面上。水不斷的流,很多的草木被水漂溺沈沒了。河的兩岸有很多的雜草樹木,被大水所覆蓋,隨順倒向水邊。很多人要過河,因為水太大,被水所漂沒沈溺。溺水之人隨浪靠近岸邊時,自然會抓住岸邊的草木。「岸邊草木」,譬喻有情的果報,兩岸一邊是善趣的果報,另一邊是惡趣的果報,用手攀緣著草木,想要上岸,譬喻眾生執著果報體為我,想牢牢抓住;「草木復斷」,譬喻果報體滅,人又死了,必須又回到生死的大河中繼續漂蕩。
如果不了解色受想行識是由愛而集成的,不了解五蘊的流轉與還滅,不知愛味是有過患的,會無法出離,便會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或我所,如同溺水之人攀緣草木,本來有情攀緣這身體,希望它長壽久住,可是它馬上又滅壞,繼續流轉生死,這是順流。只有不愛著色受想行識,才能夠逆流而上。而不愛著的相貌即是論文所說十種聰慧之相,這樣繼續修行,自己知道能夠證入涅槃乃至成就阿羅漢果;約大乘菩薩來說是成就無上菩提。這是說逆流。
癸七、知斷相2 子一、知斷差別2 丑一、標
第七科知斷相,此為「行擇攝」第四個別頌(速通攝)中,第三句「知斷相想立違糧」的「知斷相」,解釋了知斷相的差別義,分二科;第一科知斷差別,解釋已知斷行者與未知斷行者的差別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凡聖三相差別。
復次,於諸行中,依無我理知者、斷者,當知略由三相差別。
其次,在諸行中,執我是引起生死的根本煩惱,依止無我的真理,才能夠遍知諸行、斷除我執,應當知道已知斷行者(聖人)與未知斷行者(凡夫),要略而言有三種差別相。
丑二、釋3 寅一、第一差別相2 卯一、辨2 辰一、舉未斷
第二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第一差別相,解釋已知斷行者與未知斷行者的第一種差別相,又分二科;第一科辨,分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未斷,舉出未斷除薩迦耶見的凡夫相。
謂於諸行能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彼於諸行忘念之行多分現行,少不忘念。
未知斷行者,對於諸行能夠普遍的了知薩迦耶見是如何產生的,雖然經由聽聞正法學習了很多,然而只停留在聞思階段,尚未斷除薩迦耶見,不像佛世時的比丘一聽佛說法,就證法眼淨。這種人對色受想行識這一念心,多分會忘失正念,不能隨時有無我觀,很少不忘失正念的,因此不能證得初果或初地,由於對於我法二空真如不熟練、不熟悉,雖然知道,卻無法斷,知易行難。
辰二、例永斷
第二科例永斷,例說永斷的相貌。
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
若是已永遠斷除我見的行者,應當知道這種人常常都有無我的智慧正念在內心中,對每一個認識的當下,都是帶著「明觸」的,是解脫生死的聖者,與常忘失正念,未知斷者的凡夫相是相違的。
卯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是名第一差別之相。
以上所說已斷我見、常持正念,與未斷我見、常忘失正念者,是名第一差別之相。
比較分別凡夫與聖人的差別。有聞思慧的凡夫常常忘失正念,而且多分的忘失正念;有學聖者是多分的有正念,少分的不正念。若是阿羅漢,則全部都是正念,於一切時皆是明相應觸。
寅二、第二差別相2 卯一、辨2 辰一、舉未斷3 巳一、令心流漏
第二科第二差別相,說明已知斷行者與未知斷行者的第二種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辨,辨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未斷,舉出未斷除薩迦耶見的相貌,又分三科,第一科令心流漏,說明未知斷行者令心流漏的相貌。
又於諸行雖遍了知,薩迦耶見而未斷者,於諸廣大可愛事中多生喜樂,於諸下劣不可愛境多生憂苦。
第二種差別相中,不能斷除我見的原因有三:第一,令心流漏。未知斷行者,對於諸行能夠普遍的了知薩迦耶見是如何產生的,雖然經由聽聞正法學習了很多,然而只停留在聞思階段,尚未斷除薩迦耶見,對於廣大、可愛的境界,多數都是歡喜愛樂,生喜、生樂、生愛味;對於下劣不可愛、討厭的境界,多半都生憂愁苦惱,不希望接觸。由於放縱這一念心,遇到境界,心會生起煩惱。
巳二、令失正念
第二科令失正念,說明未知斷行者令失正念的相貌。
彼二境界現在前時,無縱逸者尚自不能繫守正念,況縱逸者。
這是第二種不能斷除我見的原因:忘失正念。
對於可愛或不可愛的二種境界正現在前時,不放逸精進的行者,尚且無法完全的守住正念,何況是放逸的人?假如是一般世間的凡夫,不是歡喜快樂,便是憂愁苦惱,使令自己失去正念。境界對凡夫的影響太大,即使是有正念的不放逸者,境界現前,也難免忘失正念。
巳三、令不正知
第三科令不正知,說明未知斷行者令不正知的相貌。
彼於爾時,薩迦耶見纏繞其心,由彼令心不能解了。
這是第三種不能斷除我見的原因:我見現前障覆其心,令心不正知,有種種的不正見。
未知斷行者正觸對苦樂二種境界時,因有我見現行纏繞著自己的內心,使令心不能正確解了這些境界都是內心的虛妄分別,是如幻如化的,使得功夫用不出來。
辰二、例永斷
第二科例永斷,例說已永知斷行者的相貌。
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
我見已永遠斷除的人,不會被境界所迷惑,應當知道聖人的相貌與上文所說是相違反的:一、心不流漏;二、不失正念;三、能正知失念,縱使一時失念,也能才生尋滅,如熱鍋上水滴,尋即乾消。
卯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是名第二差別之相。
以上是名第二種已斷我見與未斷我見者差別的相貌。凡夫是能知不能斷,聖人是能知又能斷。
寅三、第三差別相2 卯一、辨2 辰一、舉未斷
第三科第三差別相,說明已知斷行者與未知斷行者的第三種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辨,辨別,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未斷,舉出未斷除薩迦耶見者的相貌。
又於諸行薩迦耶見未永斷者,未能於內一切行中,現前安立離有情想,如於草木葉等外事。
復次,對於諸行我見還未斷的人,因為無法對現前色受想行識內五蘊身,視之如無情物,於色受想行識不能將它看成如草木或是樹葉等身外之物,不能將它置身於外,換句話說,不能沒有我,還是將色受想行識內五蘊身當成是我,如此也就無法斷除我執。
辰二、例永斷
第二科例永斷,例說已永知斷行者的相貌。
薩迦耶見已永斷者,當知其相與彼相違。
我見已經永遠斷除的聖人,將內五蘊身視如草木葉等外事,應當知道聖人的相貌與上文所說是相違反的。《大寶積經》卷78〈具善根品 4〉:「富樓那!若菩薩如是思惟猶有瞋恨心起,復應如是正念思惟:『何觸因緣使我身痛?是諸觸者為觸何處?為在於身、為在於心?若在身者,身如草木瓦石影像,無覺無知,非我非彼。若在心者,心無形色,念念生滅須臾不住,非我非彼。但以虛妄憶想分別,說言是苦、是樂、不苦不樂。」
龍樹菩薩弟子提婆菩薩當時辯論勝了外道,外道弟子心懷怨恨便伺機將提婆菩薩殺死。提婆菩薩被殺得腸破肚流之際,還悲憫對方,拿自己的三衣缽䍂給殺他的人,說:「你趕快逃走,我的弟子中尚未開悟的人會想要殺你或捉拿你入獄,你還未得法利,要愛惜自己的身命,趕快走。」
而後提婆菩薩的弟子們來了,其中未得法忍者見狀驚怖號叫、拊胸槌地,想追殺兇手。提婆菩薩開示說:「我常常告訴你們諸法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中道第一義實相,我這樣說,我就這樣作了。在諸法如中,哪裡有受害的人與加害者?誰是親?誰是怨?誰是賊?誰為害?你們不要被癡毒所欺誑,而虛妄的生起執著,大聲號叫報仇心切,種不善業。他所殺害的是業報,並不是我啊!你們要謹慎的思考這道理,不要隨順狂心追殺對方或悲傷過度。」說完最後的開示,提婆菩薩即已安詳的捨報。
這是聖人知道,也作到,所以「斷」,是能知又能行,真實的斷了薩迦耶見,觀身如草木,縱使遭受非理苦楚加害也不會生起一絲瞋心。
卯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是名第三差別之相。
以上所說是名第三種已斷我見與未斷我見者差別的相貌。
子二、已斷勝利
第二科已斷勝利,說明已斷薩迦耶見的殊勝利益。
如是已斷薩迦耶見,有此三種差別之相,當知復有三種勝利。一者、永斷能感後有一切煩惱。二者、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
如是已斷除薩迦耶見行者與未斷者有這三種差別之相,應當知道已斷我見行者也有三種殊勝的利益。
一、永斷能感後有一切煩惱。初果斷除分別起的薩迦耶見,入預流果,入聖位逆生死之法流,最多七次往返人天受生後即能證得涅槃,永遠斷除感得三惡趣後有果報體的一切煩惱。二果、三果,每一修道階段所斷能感後有的煩惱,有淺深差別,各各不同。乃至四果阿羅漢,能永遠斷盡招感後有果報體的一切煩惱。
二、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證得初果斷掉分別起的薩迦耶見以後,繼續依止智力、不放逸力、數習力,修四聖諦,很快的便能夠積聚彼對治道,乃至成就阿羅漢果。
《披》依彼不久獲得速能積集彼對治道者:謂入諦現觀已,修習如所得道故。
這在〈修所成地〉卷20已經說過,行者斷除分別起的煩惱,入聖諦現觀以後,還是繼續的修習,如前所得到聖道的方法,不斷的重複思惟五蘊無常、苦、空、無我的真理,繼續修四聖諦,也就可以斷除俱生起的煩惱至無學位。
三者、既作自義利已,即依彼道,方便勤修現法樂住,由此獲得極安樂住。
三、行者既然已經成就自己涅槃的義利,證得阿羅果,還是用前面修學聖道的同樣方法,觀察人天五蘊無常、苦、空、無我,來精勤修學禪定,隨著得定的程度增進,由此能將身心安住於最極安樂的狀態下。如果未斷除薩迦耶見,心中還是有很多的憂苦喜樂,修定時會不斷的出來干擾內心。
接下來看第52經。
《雜上》第75頁:陰相應第52經;累計經數52經;大正藏(269)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非汝所應法,當盡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比丘!何等法非汝所應,當速捨離?如是色、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斷彼法已,長夜安樂。譬如祇桓林中樹木,有人斫伐枝條,擔持而去。汝等亦不憂慼,所以者何?以彼樹木非我、非我所。如是比丘!非汝所應者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何等非汝所應?色非汝所應,當盡捨離,捨離已長夜安樂。如是受、想、行、識,非汝所應,當速捨離,捨彼法已,長夜安樂。諸比丘!色為常耶?為無常耶」?諸比丘白佛言:「無常,世尊」!「比丘!無常者為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佛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有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如是受、想、行、識,為是常耶?無常耶」?答言:「無常,世尊」!「比丘!若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世尊」!佛告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有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世尊」!「比丘!是故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聖弟子觀此五受蘊,非我、我所。如是觀時,於諸世間無所取著,無所取著者自得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開示諸比丘:不是行者所應該要成就的法,都要放棄,才能夠長夜安樂。哪種法不是行者所應成就的法,應當速速捨離?是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這五蘊不是應該擁有的,應該趕快放棄、捨離,它是地水火風四大毒蛇,應該要快速的捨離。譬如祇桓林中有很多的樹木,有人入林砍伐枝條,用擔子擔走而去,你們也不會感覺憂愁苦惱,為甚麼?因為那樹木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的。
如是比丘們,色受想行識也是一樣的道理。不是行者所應該成就的法,都要放棄,才能夠長夜安樂。哪種法不是行者所應成就的法,應當速速捨離?是色受想行識五蘊諸行。應該要觀五蘊如草木,都是應捨棄遠離的,能夠捨離,才能長夜安樂。佛將這道理說完,問眾弟子們,色是常?還是無常?諸比丘們回答:「無常,世尊!」如是繼續開演色是苦、空、無我的道理,接著引導比丘思惟色法的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受想行識蘊亦復如是次第作觀。比丘觀察五蘊不是我,知道五蘊是無我、無我所的。這樣觀察,常常正念現前,不忘失正念,對於境界現前時,不令心流漏,不忘失正念,也不離正知。觀身如草木,知道這色受想行識不是我,不是我所,而不會取著;不取著,才可以證得涅槃,自知成就阿羅漢果: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不再輪迴生死。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癸八、想4 子一、標
第八科想,此為「行擇攝」第四個別頌(速通攝)中,第三句「知斷相想立違糧」的想,印順法師於《雜阿含經論會編》上冊中,將「想」及「立」合稱(詳見陰相應的第78頁),與此處韓清淨居士將「想」與「立」分開,併入下一科成為「立違糧」,略有不同。想的差別,可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四種。
復次,由四差別,當知修習一切種行無常苦想。
其次,由四種差別,應當知道行者須修習色受想行識的無常、苦想。
子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四?
是哪四種差別?
子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四種。
一、果差別故;二、自性差別故;三、品類差別故;四、方便差別故。
四種差別是:
一、果差別,主要說明修習無常想與苦想的結果;
二、自性差別,由三種角度來說明無常想及苦想的自性差別;
三、品類差別,約修果及譬喻說明無常苦想的品類差別;
四、方便差別,說明成就無學的無常苦想有何方便差別。
子四、釋4 丑一、果差別2 寅一、由惑斷別2 卯一、總標
第四科釋,解釋,分四科;第一科果差別,解釋成就聖道果時的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由惑斷別,由煩惱斷除的差別來說,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修無常、苦想而斷煩惱後所得的果。
果差別者,謂修此想能遣一切欲貪、色貪,及無色貪、掉、慢、無明。
果差別方面,是指若能常常修習毗鉢舍那,觀察色受想行識的無常與苦,所得果是能夠除遣、斷除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以及因為禪定引起的掉舉、高慢與無明。其中,色貪、無色貪、掉、慢、無明是五上分結,五種上界(色、無色界)的煩惱。
卯二、別顯
第二科別顯,各別顯示。
當知此中,顯示三種本煩惱斷,及顯三種隨煩惱斷。欲貪煩惱,掉為助伴;色貪煩惱,慢為助伴;無色貪惑,無明為伴。
應當知道上段文中,是在顯示修無常、苦想能斷三種根本煩惱,以及能斷三種隨煩惱。欲貪煩惱是以掉舉為它的助伴,這是一種隨煩惱。更詳細的說,貪著欲容易有掉舉;貪著色界定容易有高慢心,而高慢心通常會跟隨著對定的愛味;至於,若對無色界生起愛味,則會有無明,因為定心深刻時,進入非有想非無想的境界,容易感覺有常住的真心,進而有神我的執著產生,所以其中還是有無明為伴。
寅二、由結盡別
第二科由結盡別,更徹底的,由煩惱斷盡的差別而言。
復有差別。謂於此中,顯示下分上分結盡。
修習無常、苦想的所得果,還有另一種差別,是指行者若證得阿羅漢果,表示已將繫縛有情於欲界的五下分結(薩迦耶見、戒禁取、疑,及欲界的貪、瞋煩惱),並將色界無色界的色貪、無色貪、掉、慢、無明等五上分結都已斷除。
以上是第一科果差別,說明證果時所斷的煩惱有淺深不同的差別。直至證得阿羅漢果時,才將三界的愛見煩惱全都斷除。
丑二、自性差別3 寅一、親近修習多修習2 卯一、約三慧辨
第二科自性差別,說明修無常想及苦想的各種自性差別,分三科;第一科親近修習多修習,由親近、修習及多修習來解釋無常、苦想的自性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約三慧辨,約聞思修三慧作說明。
自性差別者,謂於此中,由正修習聞所成慧,說名親近;由正修習思所成慧,能入修故,說名修習;由正修習修所成慧,名多修習。
自性差別方面,是指行者縱然都修無常觀和苦觀,但程度也是有淺有深的。修習正法時,若只與聞慧相應,僅是親近而已。雖曾在文字上作了解,卻無深刻思惟,因此只能名為親近;如果能正確的修習思所成慧,便能契入修習,這是指在思所成慧時伏煩惱的力量很強,稱作修習。若能再進一步,正確的修學修所成慧,能斷除煩惱,這至少要有未到地定以上,於毗鉢舍那一次又一次的修習,才名多修習。
以上是以三慧解釋親近、修習、多修習的差別,程度不同,所賦予不同的名稱。
卯二、約作意辨
第二科約作意辨,約七種作意作說明。
又由修習了相作意,故名親近;唯除加行究竟作意,由正修習諸餘作意,故名修習;修習加行究竟作意,名多修習。是名第二三種差別。
又,親近、修習、多修習也能由七種作意來說明:
親近,當行者修了相作意時,還在思惟無常、苦的相貌,如〈本地分‧聲聞地〉卷34有一大段的內容在說明無常想,包括:內身有十五種無常想,外事有十六種無常想,苦相有三行(不可愛行、結縛行、不安隱行),無常有五種行(變異行、滅壞行、別離行、法性行、合會行)等。在學習這些內容時,其實仍在栽培聞慧,是屬於「親近」的階段。
修習,接下來的作意,還有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以及觀察作意,於遠離作意斷除欲界上品的煩惱,由攝樂作意斷除中品的煩惱,這一階段則是「修習」,同時也進入思慧,以及修慧的程度。
多修習,也就是加行究竟作意,行者由前面這樣修下來,已經圓滿究竟,已達到無間道時,將最微細的欲界煩惱已斷除,才稱為「多修習」,再下一步即能證得解脫道,是加行究竟果作意。
前六種作意都還在修習的階段,此處分為三個層次說明,即親近、修習、多修習。以上是以七作意所解釋的三種差別。
寅二、為乘為事為隨建立
第二科為乘為事為隨建立,以為乘、為事、為隨建立,是喻說明無常、苦想的自性差別。
又由所依、所緣、作意,隨其次第,當知是名為乘、為事、為隨建立。
這是隨三法的次第來譬喻修無常、苦想成就聖道的過程。行者以眼等五根為所依,無常苦想為所緣,意識不斷如理作意為方便,而建立起所修的聖道。其中,所依猶如車乘,所緣是所做事,作意是能作事的心心所,依此能隨順建立聖道。
《披》為乘為事者:五識身相應地說:應觀五識所依,如往餘方者所乘。所緣,如所為事。(陵本一卷九頁33)此應準釋。
於〈五識身相應地〉卷1,15頁中曾說:五識發生作用,必須有所依根,所緣境,才能運轉。以開車出門辦事為喻,五根如同所乘的車,所緣五塵如同所作的事,如此五識才能生起現行發生作用。
寅三、純熟善受及與善發
第三科純熟善受及與善發,以純熟、善受、善發說明無常、苦想的自性差別。
又由長時串修習故,說名純熟;數數無倒修方便故,說名善受及與善發。
又,由長時間的串修、學習無常想及苦想,說名純熟;若能數數沒有顛倒的領受無常、苦想,名善受,又發動自己來修無常想及苦想,說名善發。
純熟,是日積月累,數數串習的結果;善受,即受善,是正確無誤的理解無常義及苦義;善發,即發善,指發動無常、苦想的修習是世出世間善法的依處,故名善發。
丑三、品類差別2 寅一、約修果辨
第三科品類差別,說明無常想的品類差別,分二科;第一科約修果辨,約修學無常想的成果分別。
品類差別者,謂修如是無常想時,速能永拔一切隨眠,棄捨下地一切善法,攝受上地一切善法。
品類差別方面,指行者若能如此無倒的勤修無常想,便能很快的永斷一切煩惱種子,乃至棄捨欲界一切善法,攝受、成就上地(色、無色界)的一切善法。
於《雜阿含經》的第53經中說,譬如種田的農夫,於夏末秋初時,不僅要深耕其地,也要除草,並且要連根斷除的清理;修習聖道也如農夫一樣,必須勤耕聖道的田,要常修無常想與苦想,這是以田夫及割草作喻,於播種之前,也要先整地除草才能豐收。而割斷雜草,就譬喻將煩惱種子斷除,常懷無常想,可以很快的將煩惱種子斷除。因此,修無常、苦想,能棄捨欲界的貪愛,令不增長;並令色、無色界的善法得以成就,再展轉的增上,如菴羅果樹的譬喻,若經猛風摧折枝條,菴羅果會全部掉落,修無常苦想也一樣,能斷除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一直往上進步,不斷的勝進。
寅二、約譬喻差別辨5 卯一、象跡喻攝
第二科約譬喻差別辨,以譬喻來說明無常想與餘想的差別,以下將配合《雜阿含》第53經的譬喻來說明,分五科;第一科象跡喻攝,以象跡譬喻所攝想。
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能善任持,遍行一切。
相對於修其餘一切的不淨想或慈心等想,無常想及苦想,具有最高廣的特性,因此,若能善巧的任持,便能遍行於三界一切有為諸行,因為三界諸行一定有無常與苦。
例如,色無色界中,色界眾生的身體非如欲界那麼不淨,是光明的,也較難相應於不淨觀,當然要觀也可以,因為可藉此去掉對色身的執著、對色身光明的愛著,畢竟色界相對於無色界來說也是不淨的;但,無色界的眾生沒有色身,是不需修這種不淨想。
反之,如果修無常想,不論是在三界中哪一道的眾生,色受想行識一定是無常的、苦的,倘若沒有苦苦,也有壞苦;沒有壞苦,也必有行苦;因此,對於無常及苦的觀想,能遍於三界眾生的五蘊諸行。以此來說這二種想,能通於最高處、是範圍最廣的,由於這樣的特性,若行者能善巧的任持,便能善巧的通達遍行三界一切法都有的無常、苦的相貌。猶如大象的腳印,在所有動物之中,是最大的,譬喻無常想及苦想在所有的觀想當中,是最高廣的,因為它的內容範圍能遍行於一切諸行。
《披》於餘一切不淨想等最高廣性等者:攝異門分說:象跡者,謂於不淨等想,為第一故,所緣廣大故。(陵本八十三卷二十頁6340)由是此說無常能善任持,遍行一切。
〈攝異門分〉曾說:大象的腳跡是最大的,以此譬喻無常想與苦想,在不淨、慈愍、緣性緣起、界差別、阿那波那念的淨行所緣等想中,是最第一的,因為它所緣境非常廣大的緣故。詳細內容如卷83,2507頁所說。因此,上述論文說它能善任持,遍行一切三界中。
卯二、臺閣喻攝
第二科臺閣喻,以臺閣譬喻所攝想。
猶如觀察所取之事,即如是觀能取之事,彼相解脫能得無漏無常之想。
如同行者觀察所緣取的所知事是無常、是苦的,也能以觀察自己這一念能取的心;不僅所取的相是這樣,能取的心也具有無常、苦的法性。如果所緣境的相貌,是無常及苦,一旦解脫了對所緣相的執著,這能緣的心也一樣可以成就無漏的無常之想,也會有無常的智見產生。
這一段文,於經中是以臺閣為喻,樓閣的中心堅固,是眾材所依的骨幹,能承載層層的建築不散,如同無常苦想一般,修習此二想也是如此,它是所有觀想的中心骨幹,若能修習、多修習,能斷除三界的煩惱。
卯三、流注喻攝
第三科流注喻攝,以流注譬喻所攝想。
若有漏想、若無漏想,如是一切,皆於涅槃善能隨順、趣向、臨入。
這一段文,經中喻如所有的河水都匯向大海,因此大海最為第一,能周遍攝受。修無常苦想也是如此,在所有的觀想中,或是有漏想、或是無漏想,它都能容攝,能斷除煩惱,趣入涅槃。
行者初時在善惡心中,只是夾雜著無常、苦想,在順解脫分及順決擇分時,仍屬有漏想。直至見道位以上,才是無漏想。然而,不論有漏想、無漏想,在作無常及苦想時,都是能夠隨順涅槃、趣向涅槃、臨入涅槃的。隨順可以說是順解脫分善根,趣向則是順決擇分善根,而臨入是見道位以上,可以進入涅槃了。
卯四、日出喻攝
第四科日出喻攝,以日出譬喻所攝想。
皆能對治無明大闇,一切永斷;永斷彼故,清淨鮮白。
常常修習無常想及苦想,所得的智慧如同日出東昇一般,能令大地的黑暗完全滅除,這是譬喻無常想及苦想可以對治有情內心的無明大闇。反之,若對於無常苦想無法精進,將會不斷的流轉生死,若真實的知道生死之苦,是不會想要繼續保有它,也才能很快的棄捨它,像生病了應迅速吃藥使身體康復一樣,大多數人都不會希望一直生病。但,由於沒有深刻的認識此果報,不明白色受想行識是苦的,不能深刻的保持無常的正見,不是很精進,沒有如救頭燃般的警覺與迫切感,導致無明大闇遲遲無法去除。
如果行者有這種正念,便能很精進的修學,不會放棄與空過任何一個念頭、任何一個剎那,這樣就有機會將煩惱永遠斷除,到達清淨鮮白的境界。清淨是沒有雜染之義,鮮白是指能相續的清淨。
卯五、輪王喻攝
第五科輪王喻攝,以輪王譬喻所攝想。
諸無學想,皆由一切無漏學想增上故得。
在大乘二乘的修行者當中,若約聲聞乘的道理而言,阿羅漢圓滿的無常苦想,稱為無學想。這是由初果、二果、三果聖人,以無漏正見、無漏有學的無常苦想,漸次增上,究竟成辦的結果。因此將阿羅漢譬喻為轉輪聖王,是四天下中最高的國王。
丑四、方便差別
第四科方便差別,說明無常苦想的方便差別。
方便差別者,謂獨處空閑,以無顛倒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無常之性。由無常想,住無我想。於見道中,既住無漏無我想已,於上修道,由有學想永害我慢,隨得涅槃二種皆具。
方便差別方面,是指修行的方法中有些差別。包括要獨處空閑,以無顛倒的數數作意,觀察諸行的內身、外事、內外事無常的體性。由無常想,再進一步發現色等諸行是無我的,因為它不能主宰,也不是常住的,進而安住於無我想,由無我通於涅槃,這三法是相通的。
見到諸法實相時,最初是在見道位以後證得初果,既然安住無漏的無我想以後,再不斷的、漸次的向上修道,還是繼續修無常苦,由於無常苦,也會通達無我想,可用同樣的觀行繼續修習,由於有學聖者還有俱生的我執,想要永害我慢,必須再精進修行,終有一日,隨順涅槃、得涅槃這二種都可以具足。
「隨得涅槃」,其中包含了二道,一是在方便道的隨順涅槃,有學聖者還在修行的過程當中,以七作意觀修無常苦想,名隨順涅槃;二是在無礙道,也是一般所說的無間道,是指於正在斷煩惱時。具足方便道與無礙道二種,才能完全證得解脫的涅槃。總之,此處的隨得涅槃,是約方便道與無礙道來說的。以上是依《瑜伽論記》解釋二種方便道。下面《披尋記》作者則將「二種皆具」解釋為有餘依及無餘依涅槃。雖由二個角度來作說明,但都是可以說得通的,因為一旦證得阿羅漢果,當然也就成就有餘依涅槃及無餘依涅槃了。
《披》隨得涅槃二種皆具者:聲聞地說:諸阿羅漢,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度生死海,已到彼岸,亦名住持最後有身。先業煩惱所引諸蘊自然滅故,餘取無故,不相續故,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12)此應準釋。
〈聲聞地〉中說:諸阿羅漢若住在有餘依般涅槃界時,雖還有身體存在,但已經超越了生死的苦海,到達涅槃的彼岸,因此也名住持最後有身。這身體只是前生業力所感得的,已是在三界中最後的身體。
先業煩惱所引諸蘊自然滅故,是指壽盡時,由過去煩惱及業力所引發的色受想行識五蘊,自然的滅了,前一念五蘊滅,後一念五蘊不相續生起,不再有取著,這是說明阿羅漢沒有取著心,由於愛見煩惱都斷除了,將後有愛、自體愛、境界愛盡除,已沒有緣使令他到三界中來受生,能夠證入無餘依涅槃。詳可見於〈聲聞地〉卷34,1119頁中所說,此處應準照那裏的解釋。
約有餘依涅槃與無餘依涅槃來說明,這是韓清淨居士作這樣的解釋,有餘依涅槃及無餘依涅槃二種都成就了,是論文中所說的二種皆具。
《雜上》第76頁:陰相應第53經;累計經數53經;大正藏(270)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田夫,於夏末秋初,深耕其地,發荄、斷草。如是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比丘!如人刈草,手攬其端,舉而抖擻,萎枯悉落,取其長者。如是比丘!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菴羅果著樹,猛風搖條,果悉墮落。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樓閣,中心堅固,眾材所依,攝受不散。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一切眾生跡,象跡為大,能攝受故。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閻浮提,一切諸河悉赴大海,其大海者最為第一,悉攝受故。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日出,能除一切世間闍冥。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譬如轉輪聖王,於諸小王最上、最勝。如是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諸比丘!云何修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若比丘於室露地,若林樹間,善正思惟,觀察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如是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佛說是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本論上述的無常想與苦想是在解釋此經。首先,以二種想的自性差別說明什麼是「修」,什麼是「習」,什麼又是「多修習」。若約聞思修來說:聞慧相應者是「修」;思慧相應者為「修習」;修慧相應則是「多修習」;或可約作意來分別,於七作意中,最初的了相作意為「修」,而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以及觀察作意是屬於「修習」,至加行究竟作意後,才稱為「多修習」,再下一步即能證得解脫道,進入加行究竟果作意。
接著,經中的「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這是本論前一段所說的果差別,以它的結果而言,若造此因,應會證得這種果。修習無常想與苦想,所證得的結果是能將煩惱斷除,包括將欲界的煩惱「欲愛」,以及「色愛無色愛」等上二界的煩惱也斷除,另外還有掉、慢、無明等隨煩惱,也能一併斷除。在這段文之後,又舉出八個譬喻:
一、農夫在夏日即將結束,秋日初開始時,在收穫以後、耕田以前,必須先發荄,荄是草根,這是指要將雜草連根除掉才能夠種田。成就聖道也是一樣,要常常修習無常想,修習、多修習,以此能斷除三界的煩惱: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
二、譬喻割草時,手拿著草的末端,要「抖擻」,藉由抖動的動作,使枯萎的草悉數掉落,其中要取其長者,是指割草時要找到關鍵處,如此一割即能全部割除。這個關鍵處就譬如無常想。常常這樣修習、多修習無常想,便能夠將萎枯的煩惱: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全部去除。這也是譬喻修無常想可以斷煩惱。
三、再譬喻菴羅果還在樹上沒有掉下來時,若經大風一吹,樹枝動搖後,菴羅果便會全部落下。常常修無常想及苦想也是如此,可以將三界的果報、苦果搖落;而無常想與苦想會如猛風一般將煩惱斷除,使令苦果零落,不再有三界的苦果。
四、以樓閣中心的骨幹為喻,房屋的主幹,必須要十分堅固,才能支撐其他的木材支架,承載建材所依附、積聚的重量而不會散壞,使令樓閣能完整的佇立。行者想要斷除煩惱,成就阿羅漢的樓閣,也必須要有堅固的無常苦想作中心思想,若能修習、多修習此二想,便能斷除三界的煩惱。
五、象跡喻,大象的腳印在一切眾生當中是最大的,能夠攝受其他人與動物的腳印,其餘有情踏上象的腳印,全部都不會超出象跡的範圍。這是譬喻無常想及苦想,可以含蓋所有的觀想,因為無常想與苦想是有為法的共相,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的、苦的。常常這樣修習,能夠斷除三界的煩惱。
六、流注喻,譬如南閻浮提所有的河流最終一定會匯歸大海,大海是最廣大的,是最高上的,最第一的,能攝受所有的河流。而無常想與苦想如大海,在所有的觀想、觀行當中,它是最高廣的,能遍諸行故,因此經中說它是「能善任持,遍行一切」。
七、又譬如太陽,日輪初昇便能滅除世間的黑暗。成就了無常想與苦想也是如此,能斷三界的愛見煩惱。
八、轉輪聖王喻,轉輪聖王在所有的王中,地位是最上,也是最殊勝的,因為他的福報最大。以此比喻無常想與苦想的觀行也是最殊勝的,能夠成就阿羅漢果。
說完此八種譬喻後,經中又提出一個問題:到底要怎麼修才能斷除三界的煩惱?這是約方便的差別而言;或在沒有樹林的露地、空處,或是樹林當中,都能善巧、正確的思惟無常、苦、空、無我,仔細觀察自己的色身、感受、思想、造作、心識是不是無常的?透過這樣常常觀察,可以斷除三界的煩惱。深刻的無常想能知道無我;因為無常,一旦因緣改變,果報也會完全改變,而這樣受制於眾緣是不自在的,不能任由自己主宰、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而且它也不能維持常住不變的狀態,因此可知沒有常、一、有主宰性的我可得。
總之,若常常修習無常想,能夠破除我的想法,進而建立無我的正念,關鍵其實是無我想,而無常想能通於無我想,因此這樣觀修,可以成就無我想,斷除我見,遠離我慢,最後得入涅槃,隨順成就四果阿羅漢。這是此篇經文與這一大段論文的要義。
癸九、立違糧2 子一、出違逆2 丑一、五違糧法2 寅一、標
第九科立違糧,此為「行擇攝」第四個別頌(速通攝)中,第三句「知斷相想立違糧」的立違糧,安立了違背資糧法的差別相。印順法師於《雜阿含經論會編》上冊中,將「想」及「立」合稱(詳見陰相應的第78頁),意指因為無常想,能進而建立無我想,乃至成就涅槃,與此處韓清淨居士將「想」與「立」分開,併入「立違糧」中略有不同,分二科;第一科出違逆,說出違逆資糧的法,又分二科;第一科五違糧法,說明有五種違糧法,又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五種。
復次,為住涅槃,仍未積集善資糧者,略有五種違資糧法。
其次,雖然希望能斷除生死而安住涅槃中,卻尚未積聚、集合善法的資糧,這樣的修行人,約略來說,可以歸納出五種原因,即:有五種違背資糧的法出現,令其原地踏步,因此,這也是所有行者皆應避免的法。
寅二、列
第二科列,標列出五種違糧。
一者、憶念往昔笑戲歡娛承奉等事,因發思慕俱行作意,生愁歎等。二者、由彼種種為依,於所領受究竟法中,多生忘念,令於諸法不能顯了。三者、所食或過、或少,由此令身沈重羸劣,於諸梵行不樂修行。四者、喜眠,不串習斷,便為上品睡眠所纏。五者、親近猥雜而住,遠離諦思正法加行。
一、行者雖想修學聖道,卻常回憶過去與其他親友談笑、嬉戲、歡快、娛樂、唱歌、跳舞,乃至受人伺候、逢迎的這些事,由於如此思戀、愛慕往昔快樂的境界,認為五欲的受用非常的可愛,對比修行,枯燥無味,坐冷板凳,如雞孵卵,會感到十分痛苦而心生憂愁及感嘆。這種懷有掉舉的情形,是第一種相貌。此時因為內心不能相應善法,反倒相應於欲,所以與出離的資糧相違,出離心不足者較容易有這種情形,畢竟離俗家的境界未久;反之,道心堅固的人,耐得住寂寞,習於單純平靜的生活,比較不會回味過去,而能精進修行、積集資糧。
二、由於時常回憶昔日種種快樂的境界,對於學習的佛法,無有法喜,與所修的無常、苦、空、無我,並不相應,仍舊喜歡憶念以往嘻嘻哈哈、喝茶談天、唱歌跳舞的日子,導致許多時候都處於忘失正念的狀態,如此也就令涅槃等第一義諦的相貌無法顯現於心。這是第二種違資糧法。
三、所食或過多、或過少,以致令身沈重或羸劣,例如,過度的暴食使身體沈重不適,或是營養不良導致身體虛弱、無堪能性修行,這些都會導致行者不樂修習諸多梵行,違於資糧法,與佛所說的於食知量相違。這是第三種相貌。
四、歡喜睡眠,又不持續訓練斷除貪睡的方法,每日習慣早早就寢,卻很晚才起床,這樣任由上品粗重的睡眠煩惱纏繞,也是屬於違資糧法,無法修悎寤瑜伽。
五、親近雜亂的境界,包括親近在家居士,或雖親近出家眾,卻是散心雜話,歡笑呀呀,無法遠離人群的干擾而專精的思惟正法,也無法修奢摩他、毗鉢舍那的加行。這是違資糧法的第五種相貌。
丑二、五順彼法2 寅一、標
第二科五順彼法,又有五種能隨順上述五法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五種。
如是五種違資糧法,復有五種隨順彼法。
如上所說的五種違背資糧之法,還有五種能隨順於這「五違資糧法」的法。
寅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五種。
一者、於二離欲,猶未能離隨一種欲。謂於諸纏遠分離欲勤修善品,及於隨眠永害離欲得正對治。
一、對於世間道及出世間道的二種離欲,尚不能出離其中一種欲。事實上,若行者不能成就世間道離欲,更遑論出世間離欲。
世間道的離欲,是指禪定,能遠離煩惱的現行,勤修離欲資糧,以及奢摩他的止等善品,才能成就;而出世間的離欲是要徹底斷除煩惱,在奢摩他中修毗鉢舍那斷除煩惱種子。若行者沒有成就世、出世間的任一種離欲,便會時常掉舉,回憶過去快樂的事,再障礙奢摩他及毗鉢舍那的修學。
《披》於二離欲者:由世間道及出世道二差別故,而得離欲,名二離欲。如下自釋,勤修善品、得正對治,如次配釋世出世間二種離欲應知。
由修習世間道及出世間道二種差別的緣故,能令行者得以離欲,論中稱為二離欲。義如下文所釋,由精勤修習善品、得到正對治,如其次第,可配合解釋此處的世、出世間二種離欲,其中的道理,應該能夠了知。
二者、不護根門。三者、食不知量。四者、初夜後夜不能勤修勉勵警覺。五者、不能觀察善法究竟。
二、不護根門。若不守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放縱諸根去攀緣色聲香味觸法,使得正在受用五塵時沒有警覺性,對於所領受的究竟法,也不能提起正念,這樣一來,多生忘念,便無法修念防護意。由於不護根門,所以會隨順生起「違背資糧」的法。
三、食不知量。飲食必須適當,在修行當中是非常重要的,要令身體健康,才有堪能修行。飲食無論過多、過少,都會使自己身體沈重或羸劣,進而障礙修道。因此食不知量也能隨順生起「違背資糧法」。
四、初夜後夜不能勤修勉勵警覺。由於上品的睡眠纏會障礙精進,因此〈本地分‧聲聞地〉中也曾提及:初夜及後夜(晚上六點到九點及清晨三點至六點)若不能恆常經行宴坐,精勤修習悎寤瑜伽,也能隨順生起「違背資糧」法。
五、不能觀察善法究竟。不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乃至不明白什麼是阿羅漢、什麼是佛,反而喜歡與居士或出家眾散心雜話,因此也不懂得時光寶貴,好時不多,於是花費了許多時間在無義的話上,閒話又容易說到是非,進而造成更多不如法的事出現,使令正念越發的難以提起。例如廣欽老和尚曾開示弟子們說:「原本善神在一旁聆聽討論佛法的內容,直到後來說到你家的阿嬤、我家的媳婦。這些話說多了,善神都離開,變成惡鬼來拉腳了,不好的鬼會喜歡聽這些雜話。」因此古德常提醒人們說話要注意,應當謹言慎行,廣欽老和尚也提醒徒眾不要說太多話,因為說到最後往往皆屬散心雜話,批評了很多事,也造了很多業,沒有任何好處。
以上這些,都能隨順生起「違背資糧」的法,一旦不能觀察善法究竟,不能恆常修奢摩他、毗鉢舍那,使令所修達到圓滿,會有違資糧法的出現。
子二、明隨順2 丑一、例前相違
第二科明隨順,說明能隨順積集資糧的法,分二科;第一科例前相違,例說與前「違背資糧」相違的法。
與上相違,當知是名順資糧法,及能隨順彼隨順法。
應當知道與上所述的相反,便是順資糧法,以及隨順彼資糧法的隨順法。
順資糧法是:一、不掉舉,不回憶過去快樂的事;二、恆常保持正念現前;三、能夠於食知量;四、能勤修悎寤瑜伽;五、能觀察善法究竟。
隨順彼法也是一樣義,一、獲得世出世間其中一種離欲,二、修根律儀,三、於食知量,四、修悎寤瑜伽,五、觀察善法究竟。
丑二、明師制立3 寅一、標
第二科明師制立,說明佛制定的五種正道言教,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五種。
又諸聲聞,修行如是順資糧法及彼因緣,於其中間求涅槃時,大師為彼制立五種正道言教。
又聲聞弟子們,修行順資糧法的二道資糧以及隨順資糧法的因緣,在還沒有成就聖道之前的過程中:於追求涅槃時,佛為聲聞弟子們制定了五種能與聖道相應的言教。
寅二、釋2 卯一、住時攝2 辰一、別辨3 巳一、如所觀察得無惑疑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住時攝,說明於住時所攝的正道言教,又分二科;第一科別辨,各別解釋,又分三科;第一科如所觀察得無惑疑,如所觀察而遠離疑惑。
一者、由依觀察如所聞法,遍於一切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且以世間作意而得無惑無疑。
一、行者先透過聞慧,其次進入思慧,最後才能與修慧相應;而在初時,要觀察所聽聞到的佛法,是否遍於一切的合乎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也就是說,要檢視所聞之法是否相應於這樣的三法印,若以世間的禪定作意來思惟,還是由名言相觀察,仍屬於有漏的作意,若要得到無惑無疑,對於這件事看得很清楚,至少要成就世間正見,才能沒有迷惑與懷疑,不再有半信半疑的情況出現。
這是約剛開始,程度較淺時,若靜坐修學止觀,應先觀察所聽聞到的佛法,而思惟的內容主要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巳二、不著三事不正尋思
第二科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不耽著三事的不正尋思。
二者、即於住時,不著三事不正尋思。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
二、在住時,例如端坐一處,寂靜思惟時,能不執著三件事所起的不正尋思:
1. 資命眾具:對於資養生命的資具,不攀緣這些事。
2. 他損害相:不要有欲、恚、害等想要損害他人的心思。
3. 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其他有情責備自己,倘若是自己有過錯即改,如果沒有過錯也能修習忍辱,不要持續憶念他人的損害,須知過去法不可得。或是同梵行者持不可愛的不同分法,本來出家眾住在一起,應該要戒和同修、見和同解、意和同悅、身和同住、口和無諍、利和同均。這六和敬若有任一不和的法出現,稱作非愛。不可愛現行的不同分法,即是與六和敬相違,例如,意見與他人不同,是見不和;或對於施主的利養,想要自己多一些,他人少一點,這也不行;乃至是所持的戒,大家都這樣習行,要集會,不去參加,這也是不可以的;又比如說身業,身和同住,若想要離開僧團等等,總之,有不好的想法,都要將它去除。
《披》或隨有一非愛現行等者:謂於六種可樂、可愛、可重、無違諍法,隨一違越應知。
當六種法(即六和敬),如果大眾皆能確實作到,那麼僧團的相處會很和樂;也因為它能幫助行者修學聖道,所以是可愛的;這樣的僧團能夠依教奉行,因此也值得尊重;而且不會有違逆與諍論等事出現,但,只要隨其中任一種有違越的情形,便是論文所說的非愛,這是說明上述的第三件事,道理應該能夠了知。
如聖嚴法師曾說:如果在一個團體裏常常覺得大家都對不起你,這個不對!那個不對!應該想一想,人家團體不是本來好好的嗎?為什麼你來會發現很多問題?然後你要離開到別的團體去,又發現別的團體也有許多的問題,要到何時才能知道?不是團體的問題,是因為自己出現,問題才出現。所以煩惱是在自己的內心,不在外面。常常這樣熏習佛法,也會知道:原來眾生不在外面,是在心中!
這也是為何佛見眾生都是佛,眾生見眾生都是眾生,因為當認為對方是眾生時,內心已有眾生相,但自己的心是眾生,對方卻不一定是眾生,或許是幾地菩薩來示現指導的,凡愚卻不曉得。度眾生應該要度心內的眾生!一旦心內眾生度盡,煩惱也就沒有,無眾生相可得!相較之下,凡夫說要斷煩惱,卻有我相、人相、眾生相等種種相。
所謂「境緣無好醜,好醜起於心」,主因是自己的心有煩惱,因此重點在於自淨其志意,要有這種正見才能夠斷除邪見,也才不會起煩惱,如此,在一個道場便可安住。否則,無論到了哪裏,煩惱仍會出現!如果沒有正見,甚至還會毀謗:「哦!每一個僧團都有一個很『厲害』的人!」殊不知,那位厲害的人正是自己!因為全是自己虛妄分別的不正尋思,而這些邪執,要常常如理作意才能斷除,也才能夠覺悟!
巳三、由依聞思生正見等
巳三、由依聞思生正見等,由依止聽聞、思惟而生起正見等。
三者、教授為先,由依他音、如理作意,能生正見,能斷邪見。
三、依止善知識的教授為先,由聽聞善知識所說的善法,而能如理作意,生起正見,乃至得以依止正見斷除邪見。
在修學與追求涅槃的過程當中,要親近善知識,自己也要肯花時間閱讀經論,這樣多聞熏習,聽了佛法以後,還要常常如理作意,以前所說的方法正確思惟與觀察,以便認知這色受想行識是無常、苦、空、無我,我空及法空的真理,如〈本地分‧菩薩地〉卷36中說的唯識無義等,假若真能如此一次又一次的觀察,便知道在靜坐時要作什麼,也才比較坐得住,不致於太過苦惱,許多人苦惱是因為靜坐時不知道要作什麼,覺得很無聊。現在由於聽聞,知道如何如理作意,上座時不會再無聊,透過奢摩他及毗鉢舍那的修習,能覺察以前未曾發現的道理。
辰二、總結
第二科總結,總結住時的正道言教。
當知此三是名住時正道言教。
應當知道這是指導修住時的正道言教。住是修止觀,或平常在道場中安住。但若以四威儀來說,坐是靜坐修止觀,行指經行等活動,臥則是躺臥休息時,無論何者,都一樣要具足這三種作正思惟:
一、對自己所觀察的真理,由於最開始是先以世間作意,讓思想能與三法印相應,雖然還不能離於文字來思惟佛法,但對文字上的法教必須能無惑、無疑;若稍有迷惑,縱使只是一點點不清楚,都要將它釐清;畢竟有懷疑,半信半疑,使心中對法仍不能有深刻的信心,必須解決這個問題。
二、應不執著欲、恚、害三事所起的不正尋思;倘若有這種情形出現,要能夠警覺,不要一直隨著煩惱轉。
三、要依聞思生正見等,也就是要修四預流支,能如理作意,並進一步建立、栽培自己的正見,斷除邪見。
以上是說明於住時所攝的正道言教。
卯二、行時攝2 辰一、標
第二科行時攝,說明行時所攝的正道言教,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二種。
復有二種於彼行時正道言教。
又有二種於日常活動時,佛所開示關於聖道的言教。
辰二、釋2 巳一、第一言教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第一言教,解釋第一種言教。
謂諸有智同梵行者,為彼宣說處非處時,不生忿怒;又由麤弊資命眾具,若得不得,及由戒等所有災害,心不熱惱;是名第一。
第一言教提到:若諸多有智慧的同梵行者前來宣說、指導有違資糧法的人,這時對於合道理的處、不合道理的處非處勸諫,包括告知什麼是違資糧、怎樣是順資糧法等,受諫者都不應生起憤怒。譬如二道資糧中,應該要於食知量、勤修悎寤瑜伽、懂得善護根門、還要觀察善法究竟,以及修習世、出世間的離欲等,這時不要於對方起瞋心或憤怒。
又,對於粗弊的資生眾具,不論有沒有得到,以及由戒律等規範的約束,有些事必須不得不作的,內心也不要覺得熱惱,或是他人作錯什麼事時,自己不會不高興。這是第一言教。總之,不要生起瞋心,應修六和敬。
如在佛世時,比丘沓婆摩羅子,曾於眾中分發寮房與臥具,而有一位慈地比丘因為戒臘較低,只能分到最差的,多次以後,開始心生不滿,認為沓婆摩羅子偏心,存心將最下劣的分給自己,在瞋心熾盛的驅使下,便教唆其妹以無根法毀謗沓婆摩羅子犯戒,殊不知,分資具通常都是這樣,由於利養有限,往往分到最後所剩無幾,都是品質比較差的,下座多半只能分到較次等的物品。然而,這也是訓練自己正念的時機,或慚愧己德不足,或隨喜長老們所修的德行,乃至以此自勉勵,甚或觀見一切也不過緣起而已,總之,不應耽著五欲的境界,而延誤了更殊勝的聖道,更遑論因此造惡。
巳二、第二言教
第二科第二言教,解釋第二言教。
於得所勝利養恭敬,心不悒然,是名第二。
對於他人得到的殊勝利養恭敬,內心不會悒然(憂愁不安義),若對方得的比自己多,或發現施主只有供養他,沒有供養自己,內心都不會悒然不快樂,總之,不要嫉妒他人的利養,心不為所動,各有因緣莫羨他。是名第二言教。
寅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彼由如是住時、行時,能正修行涅槃妙道,由此不久當得涅槃,終無毀失。
由於行者在住時,如平日沒有活動時,能修下列三種法,包括:如所觀察得無惑疑、不著三事不正尋思、由依聞思生正見等。並於行時,能不生憤怒、對他人所得的利養也心不悒然。這樣便能夠正確的修行涅槃微妙的聖道,由於這些因緣,不久當能成就涅槃,終究不會有毀壞的過失。
以上論文是解釋《雜阿含》第54經。雖在〈攝異門分〉卷83,2508頁時已讀過,但現在仍重複熏習一次。
《雜上》第79頁:陰相應第54經;累計經數54經;大正藏(27)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有比丘名曰低舍,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語諸比丘言:「諸尊!我不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
爾時、眾中有一比丘,往詣佛所,禮佛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低舍比丘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作如是說:唱言我不能分別於法,不樂修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佛告比丘:「是低舍比丘是愚癡人,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心不覺悟,懈怠嬾惰,不勤精進,不善觀察思惟善法。彼於分別法,心樂修梵行,離諸睡眠,於正法中離諸疑惑,無有是處。若當比丘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覺悟精進,觀察善法;樂分別法,樂修梵行,離於睡眠,心不疑法,斯有是處」。
爾時、世尊告一比丘:「汝往語低舍比丘言:大師呼汝」。比丘白佛:「唯然,受教」。前禮佛足,詣低舍所,而作是言:「長老低舍!世尊呼汝」。低舍聞命,詣世尊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爾時、世尊語低舍比丘言:「汝低舍實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作是唱言:諸長老!我不能分別於法,不樂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耶」?低舍白佛:「實爾,世尊」!佛問低舍:「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於意云何?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於汝意云何?當起憂悲惱苦,為不耶」?低舍白佛:「如是,世尊!若於色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世尊!實爾不異」。佛告低舍:「善哉!善哉!低舍!正應如是(色)不離貪欲說法。低舍!於受……。想……。行……。(於)識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識若變、若異,於汝意云何?當起憂悲惱苦,為不耶」?低舍白佛:「如是,世尊!於識不離貪,不離欲,不離愛,不離念,不離渴,彼識若變、若異,實起憂悲惱苦。世尊!實爾不異」。佛告低舍:「善哉!善哉!正應如是識不離貪欲說法」。佛告低舍:「於意云何?若於色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彼色若變、若異時,當生憂悲惱苦耶」?低舍白佛:「不也,世尊!如是不異」。「於意云何?受……。想……。行……。識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彼識若變、若異,當生憂悲惱苦耶」?低舍答曰:「不也,世尊!如是不異」。佛告低舍:「善哉!善哉!低舍!今當說譬,夫智慧者以譬得解。如二士夫,共伴行一路,一善知路,一不知路。其不知者語知路者,作如是言:我欲詣某城、某村、某聚落,當示我路。時知路者即示彼路,語言:士夫!從此道去,前見二道,捨左從右。前行復最坑澗,渠流,復當捨左從右。復有叢林,復當捨左從右。汝當如是漸漸前行,得至某城」。佛告低舍:「其譬如是:不如路者,譬愚癡凡夫;其知路者,譬如來、應、等正覺。前二路者,謂眾生狐疑。左路者,三不善行──貪、恚、害覺。其右路者,謂三善覺──出要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前行左路者,謂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前行右路者,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坑澗、渠流者,謂瞋恚、覆障、憂悲。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城者,謂般涅槃」。佛告低舍:「佛為大師,為諸聲聞所作已作,如今當作,哀愍悲念,以義安樂,皆悉已作。汝等今日當作所作,當於樹下,或空露地、山巖、窟宅,敷草為座,善思正念,修不放逸,莫令久後心有悔恨!我今教汝」。爾時、低舍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那時候有比丘低舍與眾多比丘集聚於食堂,低舍告訴諸比丘說:「諸比丘們!我無法決擇善惡法,我不喜歡修離欲的梵行,我喜歡睡覺,而且我對法也有很多的疑惑,完全不明白、或者半信半疑。」這人很坦白,對大家說,他有違資糧法。
眾中有一比丘,馬上去稟白世尊。佛告訴這位比丘:低舍比丘是愚癡人,不守根門,飲食不知量,初夜、後夜心不悎寤,懈怠懶惰,不勤精進,不善觀察思惟善法,有疑惑不能分別法。
這是本論所說的違資糧法。如果能夠善巧的分別善法、惡法,心好樂修梵行,離諸睡眠,在正法當中能夠斷除自己的各種疑惑,即是順資糧法,這才是真實的比丘。
這時,世尊告一比丘:你去告訴低舍比丘說,佛叫他來!比丘到低舍的住所,說:「長老低舍!佛要你去」。低舍到了世尊前,稽首禮足,卻住一面。這時,世尊告訴低舍比丘言:「你低舍真實在食堂中向眾多比丘說:諸長老!我不能分別於法,不樂梵行,多樂睡眠,疑惑於法耶」?低舍白佛說:確實說過啊!世尊!
佛問低舍:對自己的色身、其他有情的色身、或其他的色聲香味觸等色法,你沒有遠離貪愛、沒有遠離欲望、沒有遠離染污希求,沒有遠離邪念、沒有遠離渴愛,倍增希求的渴愛,這色法如果變化了,你會怎麼樣想?意思是說,如果你很愛著你的色身,這色身假如無常、生病、或死亡了,你心裡會怎麼想?你會不會憂愁、悲傷、困惱、痛苦?你會不會這樣?低舍很誠實的回答:是啊!我如果愛著這色法,這色法有所變化的時候,實在是很憂愁苦惱的。
佛先告訴他:「如果你沒有遠離貪愛色受想行識,當色受想行識一旦離你而去,你會不會憂愁苦惱?」先從反面來問。低舍說:確實是這樣的。
佛告訴低舍說,如果你對色受想行識都沒有貪欲、愛念、也不渴愛,你的五蘊如果無常,或病、或死的時候,你會憂愁苦惱嗎?低舍說:不會!佛說:因為你覺得是無我!本來是沒有!你常常修無我觀或無相觀,當色身滅時,心不會執著,不會再急著去取得另外一個色身,由於你知道它本來即是空的、是無我的、是不可得的,因此壞滅時也不會憂愁、悲傷、苦惱。
佛說一個譬喻告訴低舍,有智慧的人以譬喻即能理解其中道理。如有二人在一起結伴同行,其中一人善知路程,喻為有智同梵行者;一人不知路程,喻為違資糧法修梵行的人;不知道路的人問知路的人說:我想要到某一個省、某一個縣、某個村,請你告訴我怎麼走!譬喻問他怎樣修涅槃的聖道。知路者說:你從這條路走過去,會遇到二條岔路,不要走左邊,應走右邊。二道表示有疑惑,不知道要往左還是往右。那邊又有「坑澗渠流」表示瞋恚、覆障、憂悲苦惱,欲恚害等煩惱,你也要捨左從右。又會遇到叢林,五欲像叢林一樣,有各式各樣的欲樂,不小心走進去會迷失,要捨左從右邁進。這樣逐漸的走,會到達涅槃城。
佛說:不知道路的人譬喻為愚癡凡夫,知道路的人譬喻為佛、如來、應供、等正覺。這是指第一正道言教。眾生有疑惑,應該要觀察,以世間作意斷除自己對佛法的疑惑。
以下是第二正道。左邊的路是三不善行,愚癡凡夫有貪、恚、害,即欲、恚、害的分別心。正在修行的時候,欲、恚、害出現應立即斷除。右邊的路是三善覺──即出離欲覺、不瞋覺、不害覺,即是離欲、恚、害的三善覺。
接著是第三正道言教,「前行左路者」,是指邪見、邪志、邪語、邪業、邪命、邪方便、邪念、邪定,這些是錯誤的八正道。「前行的右路」,是指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八正道。行者如果走到右邊,表示他有正見,能夠行八正道;走到左邊的人表示他走錯了,有八邪道。
坑澗、渠流者,是指瞋恚、覆障、憂悲,是說如果有人指導你,你不高興,或覆藏自己的過失、或是憂愁悲傷。這是第四正道言教。
下面的「叢林者,謂五欲功德也」,是第五正道言教。當看到他人得到利養恭敬,心裡不要憂愁苦惱;或對你自己得到的利養恭敬,覺得不夠多會生憂愁苦惱,這也是一種希求五欲的愛著心。
佛是大師,為聲聞弟子們所應該作的、應該教誡已經全部作到。現在我作的事,是因為慈悲眾生,以涅槃的利益來使令眾生得到安樂也已經作了。
你們今日,應當要作所作的,應當在樹下,或在空露之地,在山岩窟宅,敷草為座,去善思正念,修習不放逸,莫令久後心有悔恨。我現在即是這樣的教你的!」
那時,低舍聽佛所說,歡喜奉行!
癸十、師所作等2 子一、標列五事
第十科師所作等,說明「行擇攝」第四個別頌(速通攝)中,第四句「師所作等品後廣」的「師所作」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五事,標示列出五事。
復次,大師於諸聲聞,略有五種師所作事。一者、正折伏,二者、正攝受,三者、正訶責,四者、正說雜染,五者、正說清淨。
其次,佛在教化諸聲聞眾時,所用的善巧方法要略來說有五種是師所應作的事:
一、正折伏,弟子犯重罪或有邪見時,佛教導聲聞眾,要作如法的羯磨折伏重罪之人,使令能懺悔改過,如不悔改要擯出僧團。
二、正攝受,佛以法攝受弟子使令有法可聞,有法可修;以飲食,供給弟子如法的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在修學中注重思想的共同,經濟待遇的均衡,身與心都能得到樂安住。
三、正訶責,當弟子犯過失時,師會很善巧正確的訶斥責備,使令弟子知其過失,端正其心。
四、正說雜染,師要正確教導弟子了解世間雜染的原因,明白苦諦、集諦的道理。
五、正說清淨,師要正確教導弟子滅諦與道諦,令其知道修學的方法及次第,進而成就寂滅涅槃清淨殊勝的境界。
以上是為人師在教導弟子時所應該要作的事,前三是教誡事,後二是教授定慧事。
子二、別廣品類5 丑一、正折伏攝2 寅一、由記別
第二科別廣品類,各別詳細說明品類差別,分五科;第一科正折伏攝,解釋正折伏所攝事,又分二科;第一科由記別,覆相再記別所諍事。
復次,由二因緣,於諸諍事違越聲聞,覆相記別彼所諍事。一、擾亂增廣故;二、與律相應故。
其次,有二種因緣,對種種的違越戒律,聲聞比丘所引發的諍論事,還要重新舉發,進一步處理、分別所諍論的事。為什麼?由二種因緣:第一是諍論不能止息,已經擾亂到大眾的修行;第二是要符合戒律,以如法羯磨的方法來處理。
在〈本地分‧聞所成地〉卷15,541頁說諍論生起的因緣,可以分成三種。
一、依諸欲起,因為欲而發生口角,包括眷屬或弟子們起煩惱,也會產生諍論。
二、依惡行起,因為犯戒者身語意的惡行,所引起的諍論。
三、依諸見起,因思想上不同,而造成彼此的諍論。
《披》於諸諍事違越聲聞等者:聲聞諍事,略有四種。一者、他舉諍事,二者、互疑諍事,三者、自舉諍事,四者、互舉諍事。如下調伏事說。(陵本九十九卷二十四頁7467)如是諍事違越學處,由是說言違越聲聞。若除滅已,不應重舉前所犯事。今此不爾,由二因緣,重舉所犯,是名覆相記別彼所諍事。
聲聞人所起諍事的原因,要略有四種:一、由於他人舉罪而引起的諍事。二、互相懷疑犯罪而引起的諍事,三、自己舉出自己的罪,但不決定所犯的輕重,而引生的諍事,四、互相舉罪而引起的諍事。以下詳細解釋:
一、他舉諍事。由於有人舉發他人的罪過,但被舉發者不覺得自己有罪,因此有諍論的事產生。如七滅諍法裡的「現前毘尼法」緣起:佛在舍衛國,時迦留陀夷,與六群比丘在河沐浴,迦留陀夷誤著他人衣而離開,六群比丘便說迦留陀夷犯盜戒,未待其現前,即與滅擯羯磨。迦留陀夷反駁:「我並沒有盜心,只是看錯了,怎麼說我有犯盜戒?」迦留陀夷白佛,因此佛訶責已,制大眾再重作羯磨,令迦留陀夷現前說出當時的情況,再行判罪,因制此法。
二、互疑諍事。對於互相懷疑而起的諍事,有二種情形。先要尋求犯罪的真實性,如果有犯則以「憶念毗尼法」來處理,使令犯者懺悔遠離惡作。若有癡狂而成不犯,則由「不癡毗尼法」來處理。
三、自舉諍事。此即七滅諍法裡面的「自言治法」,用自言發露的方法,先尋求犯罪的真實性,再決定所犯的是輕或是重,如法懺悔所犯,即滅除諍事。
四、互舉諍事。此即七滅諍法裡面的「如草覆地法」,二個僧團彼此互相舉發對方的不如法。如上座部的僧團與大眾部的僧團,對於戒律的持守,彼此的寬嚴尺度不同,彼此互相舉發,有的批評對方太鬆,有的批評對方太嚴,使得彼此有諍論。如此長年諍論不休,經年難滅,縱使勘檢罪事,也已不知首尾,無法以教法取斷是非,造成大眾都無法安心修行。於是佛陀制定如草覆地滅諍法:二僧團各派一位長老為代表,作如草覆地羯磨,從此和合罪諍俱滅,更不相問,令大眾可以繼續修行。法藥如草,諍論如泥,以此法藥而止諍論,如草之覆泥地,故云如草覆地。
以上如下本論卷99中調伏事所說。在律上滅除諍事,隨著因緣不同,有現前毘尼、憶念毘尼、或不癡毘尼等七種不同的滅諍法處理。在〈攝事分〉卷99,2914~2915頁裡面還會詳細提到七滅諍法更多的內容。
產生諍論是因為有人犯學處戒律的事,因此說違越聲聞。律中若是已經滅除的諍事,犯者已經懺悔,不應該再重提揭發他人的瘡疤,使得諍事又起。但是此處論文因是解釋《雜阿含經‧蘊相應》第55經,隨著此經的緣起(佛陀處理僧團諍事之後,因悲憫心又重新攝受僧眾),說又重舉所犯,因二種因緣而再次處理、分別所諍論的事,是名覆相記別彼所諍事。
寅二、由驅擯
第二科由驅擯,由七因緣驅擯諸聲聞眾。
復次,由七因緣,大師驅擯諸聲聞眾。一者、見一切種皆行邪行故;二者、見彼多分故;三者、由彼眾首上座阿遮利耶、鄔波柁耶方便故;四者、不堪共住故;五者、被驅擯故;六者、避現前過故;七者、令不生起未來過故。
其次,有七因緣,佛必須將這些聲聞弟子們驅逐出僧團。
一、見一切種皆行邪行故。若僧團的比丘們有犯嚴重的邪行,如:犯了第一篇重罪要將他們驅逐出僧團。
二、見彼多分故。有一比丘大部分的行為,不能遵守戒律及僧團的規矩,常常犯而不知悔改,為護眾僧之故,可作羯磨法驅逐出僧團。
三、由彼眾首上座阿遮利耶、鄔波柁耶方便故。僧團負責教誡的阿闍黎、負責教授的上座和尚,若有邪行、邪見,不能如法如律的教授教誡弟子。雖是上座,為避免大眾僧受到影響,佛會於僧中作羯磨法事,將有邪行、邪見的阿闍黎、和尚驅出僧團。
四、不堪共住故。有犯惡性重罪比丘、比丘尼,不僅個人得不到共修的利益,相對地,同梵行者將受惱害,團體也招損,則不能共住。
五、被驅擯故。行者如果已經被甲僧團驅擯,當他想入到乙僧團,乙僧團不可以接受。
六、避現前過故。如果不驅擯,會有很多現前的過失,故必須要作驅擯。
七、令不生起未來過故。驅擯有二種,一是永擯出,二是調伏擯出,這二方法都是想使犯過者,未來不要有同樣的過錯,因此如果犯了罪,惡性不受他人勸諫,會被永遠擯出僧團外,另一種是能真心懺悔,還可以繼續留在僧團。
以上正折伏方法,佛通常是現出威嚴、威力予以折伏。
丑二、正攝受攝7 寅一、入於聚落乞食
第二科正攝受攝,說明關於正攝受所攝的事,分七科;第一科入於聚落乞食,由十因緣佛入於聚落乞食。
復次,由十因緣,如來入於聚落乞食。一者、當顯杜多功德故。二者、為欲引彼一分令入乞食故。三者、為欲以同事行攝彼一分故。四者、為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暫起觸證故。
其次,由十因緣,佛示現入聚落乞食,這十因緣都是為了攝受眾生。
一、顯示杜多功德故。杜多是頭陀,翻成中國話也稱作抖擻,抖擻精神來修行;也稱作修治,能夠修煉對治內心的煩惱;也稱作淘汰,淘汰很多對衣服飲食臥具的惡習煩惱。在四分律中十二頭陀行,主要分成四部分來說明,飲食方面有四條,衣服方面有二條,處所方面要作到六條,因此稱作食四、衣二、處六,合起來名為十二頭陀行。
二、為欲引彼一分令入乞食故。有一部分的聲聞弟子不喜歡乞食,但乞食有省事修道、遠離慢心等諸多功德,是聲聞人在當時環境下正確的修行方法,因此佛入聚落乞食也是為了引導一部分的聲聞弟子們能夠到聚落乞食。
三、為欲以同事行攝彼一分故。佛與弟子們一樣入聚落乞食,以同事方式攝受聲聞弟子們,大家看到佛去乞食,也就不會偷懶而不去乞食。
四、為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暫起觸證故。佛入聚落乞食,給予眾生大光明,依此光明的照耀,去除眾生內心無明煩惱的黑暗,令未來的眾生不譏毀出家眾乞食之事;由於接觸佛及出家行者而得以觸證修行人的智慧光明,乃至因佛及僧眾的說法祝願而福慧增長、道品增上。
《披》令彼暫起觸證等者:謂令現在眾生現見如來,入於聚落乞食故。
為使令現在的眾生能現前見到佛,也來聚落乞食。但是這裡「觸證」主要說的是有些人的善根剛好要碰到佛才會成熟,可以觸證諸法實相,這也是攝受的方便之一。
五者、為欲引彼麤弊勝解諸外道故。六者、為彼承聲起謗,故現妙色寂靜威儀,令其驚歎,心生歸向故。七者、為彼處中眾生,以其少功而樹多福故。八者、為令壞信放逸深生恥愧,雖用小功而獲大福故。如為放逸者,懈怠者亦然。九者、為彼盲聾、顛狂、心亂眾生種種災害,皆令靜息故。十者、為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隨從如來至所入家,深生羨仰,勤加賓衛,不為惱害故。
五、為欲引彼麤弊勝解諸外道故。為了要引導及攝受麤劣、弊下的外道,外道都有我執的思想,對於諸行緣起不了解或一分了解,佛為了攝受外道,出外乞食,令外道見到佛生起敬畏,改邪向正。
六、為彼承聲起謗,故現妙色寂靜威儀,令其驚歎,心生歸向故。當有一類眾生用音聲毀謗佛法,為了使令這類人不繼續造作口業過失,佛示現莊嚴微妙的色相及寂靜的威儀,令其驚訝、讚歎,自然的歸順。對這類眾生要依莊嚴的身相來攝受,所以佛入聚落乞食。
七、為彼處中眾生,以其少功而樹多福故。處中眾生,這類人不是正定聚、也不是邪定聚,是一般的眾生。當一般眾生看到佛來乞食,因為想得到廣大的福報,會多多少少的供養,由此令眾生種下未來得度的因緣,結了緣將來還會聽聞到佛法。
八、為令壞信放逸深生恥愧,雖用小功而獲大福故。佛的相好能攝受眾生,使令對佛法僧不具信心,不能精進斷惡生善,又放縱自己貪瞋癡的人,自覺羞恥、慚愧,生起歸依心,布施供養佛,因而獲得廣大的福報。
九、為彼盲聾、顛狂、心亂眾生種種災害,皆令靜息故。於〈賢愚經〉「五百盲人往返追尋佛因緣」中,說到五百盲人求法的經過。世尊看到這些盲人業障消得差不多,善根也成熟,恭敬心、信心都非常純潔堅固,時機到了,即在舍衛國住下來等他們。這五百盲人,慢慢接近佛的地方。佛身非常光明閃耀,照耀到盲人的身上,他們感覺非常的驚喜,這時候雙眼可以看得見了,而歸依佛。佛能觀察眾生得度的因緣,雖然身體有殘疾,但佛還是有種種善巧及廣大的威力,能令眼盲、耳聾、或精神病、心亂的眾生,見到佛,使種種災害止息,而歸依佛門。
十、為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隨從如來至所入家,深生羨仰,勤加賓衛,不為惱害故。天龍八部在佛教中屬於護法神,隨時保護著佛,會隨著佛一家一家去乞食。在這過程中,天龍八部看到世間人能布施供養佛,心裡很羨慕、很景仰布施者,有福報可以供養佛,也會精進的保護他們,令其不受諸惡鬼神的傷害。
寅二、入於寂靜天住
第二科入於寂靜天住,由八因緣佛入於寂靜禪定。
復次,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天住。一者、為引樂雜住者令入遠離故。二者、為欲以同事行攝遠離者故。三者、自受現法樂住故。四者、為與大族諸天示同集會故。五者、為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現大神化,隨其所應,作饒益事故。六者、為令諸聲聞眾,於見如來深生渴仰故。七者、為顯諸大聲聞,於所略說善能悟入故。八者、勸捨樂著戲論,制作言詞故。
其次,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天住。天住是指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佛也常常入定,安住在禪定寂靜住的境界。為何佛要入定有八種因緣:
一、為引樂雜住者令入遠離故。佛以身作則,引導一些喜歡與在家、出家雜住的弟子們,遠離散心雜話,而修習禪定。
二、為欲以同事行攝遠離者故。有些人也歡喜修奢摩他、毗鉢舍那,歡喜修禪定,佛以同事行攝受,表示我也是歡喜這種遠離欲的境界。
三、自受現法樂住故。入禪定後現在的色受想行識能安樂住,與喜、樂、捨三受相應。
四、為與大族諸天示同集會故。諸天是廣大的族姓,很殊勝,是上人法。佛入定時,入與諸天同樣的境界,可以與天人聚會,為他們說法。
五、為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現大神化,隨其所應,作饒益事故。佛入定可以用佛眼觀察三千大千世界眾生,現大神通變化,去度化善根將成熟的人,隨他相應的法,作饒益有情的事。
六、為令諸聲聞眾,於見如來深生渴仰故。聲聞弟子們看佛入定,會生起深刻渴愛、仰慕的心情,知道佛入的禪定是超過聲聞的。
七、為顯諸大聲聞,於所略說善能悟入故。為了顯示大聲聞弟子們實際的修行,佛作一個示現。在佛弟子中有些人常常修奢摩他、毗鉢舍那,有甚深禪定,容易與法相應,能夠悟入諸法實相。佛示現告訴聲聞弟子們:如略說即能夠悟入諸法實相,是因為常常修止觀才有可能作到這件事。
八、勸捨樂著戲論,制作言詞故。有些弟子喜歡廣論、廣說,只是執著在言詞上面戲論卻不修行的人,佛勸令捨離這一些戲論。
語言文字的佛法相對於世間法來說它是殊勝、是勝義的,但是相對於離言說相的諸法實相,還是戲論。所以不能光在佛法的名相上面作功夫,也要實際的靜坐,否則如入寶山空手而回,終究是屬他家寶。佛常常靜坐,是告訴弟子們,不能只有聞慧功夫,而不修止觀!要以聞思為基礎決擇諸法,以正見為依,常常靜坐,修習多修習才可以悟入諸法實相。
這是佛入定的八個因緣。
寅三、攝受諸聲聞眾
第三科攝受諸聲聞眾,由五種相佛攝受諸聲聞眾。
復次,由五種相,大師攝受諸聲聞眾。一、以法故;二、以財故;三、與依止故;四、初攝受故;五、擯攝受故。
其次,佛會攝受聲聞眾的五種相。
一、 以法故。教導弟子佛法,以法來攝眾。
二、以財故。以財攝眾。師父要負責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資具。
三、與依止故。為弟子作依止。弟子有什麼問題,必須要幫他解決、處理。
四、初攝受故。最初的攝受。如果弟子精進,應該要讚歎、慈悲的攝受他。
五、擯攝受故。用滅擯的方法來攝受。若弟子數數犯戒,隨其所犯上中下品之過,應呵斥責備乃至擯除加以對治,待其真實改過再重新攝受。
這是攝受聲聞眾的五相。
寅四、釋梵天等往如來所
第四科帝釋、梵天等往如來所,由七因緣帝釋、梵天等往如來所。
復次,由七因緣,釋梵天等往如來所。一、為供養如來故;二、為聽聞正法故;三、為決所生疑故;四、為順他,而為翼從故;五、為愍他,欲為饒益故;六、由愛重如來聖教故;七、知如來起世俗心,欲令赴會故。
其次,佛說法時有七因緣,梵天是初禪天的梵天眾,包括三十三天、帝釋天,都會到如來的地方聽佛說法。七因緣是:
一、為供養佛,供養如來。二、為了聽聞正法。三、為決斷自己內心的疑惑。
四、隨順其他的有情,大家都來參加這個法會,諸天也來共襄盛舉,跟著一起來聽法。
五、為了憐愍饒益在場的眾生們,令聽法者信心更堅固,得到更多佛法的利益。
六、由於諸天、天人非常的愛護尊重佛的聖教。
七、知道佛現在起世俗心,以名言說法,是希望天眾世間也來聽法。
以上是說明諸天前來佛住處的因緣,在天人的身上同樣可以看到自利與利他的行為。
寅五、初新者性及起惡作
第五科初新者性及起惡作,初新者性有五種相,由三種相生起惡作。
復次,由五種相,當知一切初新者性。一、由晚出家故;二、由幼出家故;三、由少出家故;四、由勞策出家故;五、由受具出家故。復次,由三種相,生起惡作。一、違越所學增上故;二、誓受法律增上故;三、棄捨居家增上故。
其次,剛出家的人可分成五種:
一、晚年才出家,指年紀大才出家的。
二、幼年出家,指七、八歲至十三歲年幼出家的驅烏沙彌。
三、由少出家,應該是十四至十九歲,是少年出家,叫應法沙彌。這種沙彌正與沙彌行法相應,一能事師服勞,二能誦經坐禪,故名應法沙彌。
四、由勞策出家,勞策是沙彌,剛入佛門剃度出家,要先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隨學比丘鍛練其心,名為勞策男。
五、由受具出家,剛受完大戒的出家人,名受具足戒出家,這時才真正入於僧數,可以參加種種羯磨儀式,名為比丘。
這五種人,前三種是約年紀來分別,後二種是約受戒來說,因此約年紀以及約戒體的不同區分為五種剛出家者。
這五種剛出家的修行人,因還不習慣出家生活,還在適應,因此有三種情況會對過去所作的行為產生後悔。
一、違越所學增上故。戒律規定什麼事不應該作及應該作的事,如果應作不去作,或不應作而作,都是違越學處犯戒,違越之後,如果有反省即有惡作心生起。
二、誓受法律增上故。新出家的人發願秉受佛的法與律,是相當有道心的人,這樣的人只要犯了小小的錯誤,馬上會警覺到,並深深的後悔、懺悔所作。
三、棄捨居家增上故。剛棄捨在家的生活,有出離心來出家,於作錯時便生起惡作。
這是初出家的人,三種生起惡作的情況。
寅六、為諸聲聞說法現相
第六科為諸聲聞說法現相,佛為諸聲聞宣說正法現四種相。
復次,如來將欲為諸聲聞宣說正法,現四種相。一者、從極下座安詳而起,昇極高座儼然而坐;二者、安住隨順說法威儀;三者、發謦欬音,示將說法;四者、面目顧視,如龍象王。
其次,佛將要為聲聞弟子們宣說正法時,會現出四種相貌。
一、從極下座安詳而起,昇極高座儼然而坐,這是正說法的相狀。極高的座位,表示法是非常的尊貴。儼然是很莊重、很莊嚴的坐於高座。
二、安住隨順說法威儀。如果不能安住隨順說法威儀的弟子,佛便不為說法,如〈毘奈耶經〉提到:「為了恭敬法的緣故,說法者站著,不為坐著的人說法;坐在低位的人,不為坐於高位的人說法;不為蒙著頭、插著腰、抱著頭、叉著手的人說法等」,當聽法者威儀不如法,佛便不會說法。
三、發謦欬(ㄎㄞ ˋ)音,示將說法。要說法以前,喉嚨會有聲音出來,發出一個聲音表示現在將要說法,讓弟子們知道佛現在要說法了。
四、面目顧視,如龍象王。要說法前佛會尋伺大眾一番,好像龍王及象王,對眼前的一切境界都了然於心。
這是佛說法的威儀。
寅七、犯戒慚羞往大師所
第七科犯戒慚羞往大師所,犯戒聲聞當於三處安住慚羞,往佛所懺悔。
復次,犯戒聲聞當於三處安住慚羞,往大師所。一者、深知己犯為增上處;二者、師事失儀為增上處;三者、由事乖則,當以方便調順威儀,往大師所為增上處。
其次,有犯戒的聲聞將於三種情況生起慚愧羞恥心,到佛前懺悔。
一、深切的知道自己已經犯了過失,這人有道心,能檢討自己,知道自己有過失。前面說到,剛出家的人容易違背所學而有惡作。這裡說到聲聞比丘們犯戒後,有慚愧心,願自改悔。佛說有二健兒,一是受戒後從不犯戒,另一是犯戒後能夠慚愧、懺悔、改正過來。凡是有道心,慚愧心很強的修行人,一有過錯便會向佛懺悔。
二、奉承師長的事有失威儀時,作為師長理應指導,作弟子一時不能納受而回嘴、頂撞、抗議,事後反省,決定去佛前懺悔。
三、在事情上面、或是僧事、或是其他的生活上的事,違背戒律的規定,自己會用種種的方法調順自己的威儀,到佛前發露、懺悔。這是犯戒後有慚羞心去大師佛所懺悔的情形。
以上是說到佛攝受聲聞的七個相貌。
丑三、正訶責攝
第三科正訶責攝,由三種因緣正訶責犯戒聲聞。
復次,由三種相,應正訶責犯戒聲聞。一曰:汝期鄙劣活命。二曰:汝意樂不清淨。三曰:汝以活命意樂行非法行。
其次,要略而言有三種相佛會正式的訶斥、責備犯戒的聲聞弟子:
一、佛訶斥弟子說:你知道嗎,你活命的方式不如法如律,這樣的行為想法十分淺陋低劣。
二、弟子如為王、賊所使,為避債務,為避恐怖,為了活命而來出家,佛會訶斥:你的心念動機不清淨。
三、出家人不應有四種邪命食。佛會訶斥說:你為了活命,心裡歡喜意樂作出不正當的行為,這是有所違犯戒律的。佛制出家人不可以有:維口食、方口食、下口食、仰口食等這些事。
總之,約弟子犯戒的情況,將它分成這三種,說明佛如何訶斥、責備犯戒的聲聞。這也是大師所作的第三種事。
丑四、正說雜染攝3 寅一、由六相2 卯一、標列
第四科正說雜染攝,正說雜染所攝邪行及其因緣,分三科;第一科由六相,由六相遍攝一切邪行,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六相。
復次,於善說法毗奈耶中,略由六相,當知遍攝一切邪行。一者、現行過失故;二者、意樂過失故;三者、加行過失故;四者、智慧過失故;五者、尋思過失故;六者、依止過失故。
其次,在佛的善說法與律中,應當知道要略而言有六相,能普遍含攝一切的邪行。
一、現行過失,由於貪瞋癡煩惱正生起現行,心無慚愧,不能捨離惡行。
二、意樂過失,有染污的意樂。
三、加行過失,或是不發起精進,或是用功時發起懶惰、懈怠。
四、智慧過失,於聞思修三慧未能精進追求,忘失正念,多住愚痴。
五、尋思過失,內心裡胡思亂想,不如理思惟,生起欲恚害等八種尋思。
六、依止過失,由於過去生未栽培,故今生只能成就微劣少許諸善根。
卯二、隨釋6 辰一、現行過失
第二科隨釋,再詳細解釋六相,分六科;第一科現行過失,解釋現行過失。
現行過失者,謂由貪纏故染,瞋纏故憎;既懷猛利貪瞋等故,遂無羞恥;無羞恥故,住惡不捨。
現行過失方面,修行人由於有貪煩惱現行,故以染污心追求利養,作不當的事;由於有瞋煩惱現行,因此心生憎恨,生起傷害有情的念頭與行為;當然還包括有愚癡心、無明。既然有猛利的貪瞋癡煩惱現前,內心便無慚無愧,不知羞恥;無有羞恥的原故,繼而便放縱自己的惡法不能棄捨。
現行過失最主要強調的是由貪瞋癡煩惱現行所引起的惡行。
辰二、意樂過失
第二科意樂過失,說明意樂過失。
意樂過失者,謂於染者邊,此貪意樂最為下劣;如是於憎者邊,此瞋意樂最為下劣。
意樂過失方面,說明染污心現前而造作非法事時,內心之中,以貪的意樂是最下劣的;如是當憎恨心現前而傷害有情時,內心之中,以瞋的意樂是最下劣的。意樂過失是說有這種惡行的原因,是因為內心有貪瞋癡煩惱相應,所以動機上是有過失的。
辰三、加行過失
第三科加行過失,說明加行過失。
加行過失者,謂或有不發精進,或有精進慢緩。
加行過失方面,作為一位修行人,從來不發動精進心;或者也有精進,但是太過慢緩,悠悠忽忽,一曝十寒,三日打漁,兩日曬網,不能穩定的前進。這是一種加行的過失。
辰四、智慧過失
第四科智慧過失,說明智慧過失。
智慧過失者,謂或於聞思所成慧中,忘失正念,多住愚癡;於修所成,心不寂定。
智慧過失方面,修行人尚未深入聞慧或思慧之中,常常忘失正念,多住愚痴。聽聞佛法以後,未加以用心思惟,因此智慧不能增長,一直處在愚癡之中。由於不發起精進修行,止觀沒有成就,心不寂靜、不能得定,沒有智慧不能清楚的觀察諸事,無法分別什麼是正行、什麼是邪行,很容易被引誘,也容易作錯事。
辰五、尋思過失
第五科尋思過失,說明尋思過失。
尋思過失者,謂於隨順居家所有惡不善覺,多分尋思,於正法律其心錯亂。
尋思過失方面,隨順居家所有惡不善覺,是指親里尋思;憶念在家的親戚朋友、兄弟姐妹等眷屬,或回憶以前大家在一起喝咖啡、泡茶、聊天歡笑的時光等,這些都是屬於惡不善覺。若常常多分起此尋思,心不在正道上,未與法及律相應,令心錯失散亂。心裡老想親屬恩愛世俗的事,對修行來說是很大的過失,也是有染污的尋思過失。若有這種尋思過失,其心錯亂容易作出惡行。
辰六、依止過失
第六科依止過失,說明依止過失。
依止過失者,謂彼依止於其往昔不修集因;由不修集因故,成就自性微褊小信,成就自性修住小戒,成就自性住守小念,成就自性俱生小慧。
依止過失方面,是指這類修行人由於過去善根栽培得少,依止於過去生不修集聞思修慧為因,所以今生成就四種相貌:第一自性微褊(音ㄅㄧㄢˇ,狹小義)的小信:對佛法的信心很微劣;第二自性修住小戒:今生戒體自性羸弱,未能精進嚴守戒行;第三自性住守小念:過去生沒有栽培念力,故這一生常常心神恍惚,學東忘西;第四自性俱生小慧:過去生沒有積極栽培智慧,因此這一生與生俱來的第六意識自性不甚明利。
總之,由於往昔未修集資糧,致使今生所成就的信進念定慧五善根自性都是少小的。若善根淺則容易還俗、或是容易犯戒或失念,生起邪行。這是依止過失。
以上說到由六種相貌總攝修行人的所有過失。
寅二、由四相2 卯一、略標列
第二科由四相,說明由四種相令行者雖入聖教而行邪行,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約略標示列出四相。
復次,由四種相,能令彼人雖入聖教,而行邪行。一、由微劣不淨意樂故;二、由伺求聖教瑕隙,為正法賊故;三、由專為飲食、衣服活命因緣故;四、由怖畏王、賊、債主所加迫切故。
其次,由四種相貌,使令修行人雖然來到佛教中,可是還是會作出錯誤的行為。
一、由微劣不淨意樂故。縱使入了佛門,成為三寶弟子,然因有少分不清淨的意樂,對佛法尚未具足真正清淨的信心,便容易生起邪行。
二、由伺求聖教瑕隙,為正法賊故。喜歡吹毛求疵,伺求佛門的毛病,觀過念怨,為正法中賊,並不是真的對佛法有信心。
前面二種相貌,是約在家人說,對佛法沒有清淨的信心與意樂,又追求佛法的過失。以下則是約出家人說。
三、由專為飲食、衣服活命因緣故。為了延續生命才來出家,因為出家容易得到飲食、衣服等資生具。動機不正確而來出家,濫廁僧倫,虛沾信施,是有過患的。
四、由怖畏王、賊、債主所加迫切故。由於怖畏國王、盜賊、或債主的逼迫,才來出家修行。古代印度規定,國王不可以治出家人的罪,如果百姓犯了罪至佛門裡出家,不會被國王治罪。有些人不是真的想要出家,是因為害怕被國王治罪;或者是被盜賊所逼迫;或欠債不還,為躲避債務而出家。這些都是動機不正來出家,是染污的。
由於動機不正確,縱使入了佛門,剃髮染衣,現出家相,還是容易有邪行產生。
卯二、明過患
第二科明過患,說明有四種邪行者的過失與災患。
若行如是諸邪行者,便於二事有所稽留。一者、失壞在家自義稽留;二者、失壞出家自義稽留。
在家或出家的佛教徒,若有以上這四種邪行相貌,便於在家與出家二種利益事上耽擱延遲,停滯不前,徒在緇門,荏苒一生,殊無所益。
一、失壞在家自義稽留。在家眾本來可以護持三寶,可以成為一位正信三寶者,乃至可以修行證果,由於意樂不清淨而伺求聖教的瑕隙,對佛法不是真的有信心,得不到在家佛教徒的利益,會停留在原地,不能得到佛法的利益。
二、失壞出家自義稽留。出家人本來專心修行可以斷除生死的煩惱,解脫輪迴,可是因為出家動機不正確,只是為了活命的因緣,或是因為害怕王、賊、債主逼迫而出家,道心羸弱,不會作意精進修行,也就失壞了出家人成就阿羅漢果的殊勝利益,喪失了出家成就聖道的因緣。
《披》便於二事有所稽留等者:當知此中,由初二相,失壞在家自義稽留;由後二相,失壞出家自義稽留。可愛無罪,名之為義。依戒律儀能引自義,是故說有在家、出家差別。
應當知道此處文中,由前二種相,也就是「微劣不淨意樂」及「伺求聖教瑕隙,為正法賊故」,行為有錯誤,所以得不到在家佛教徒的利益。
由後二種相,「專為飲食、衣服活命因緣」及「怖畏王、賊、債主所加迫切」,出家動機不純正不清淨,也會失壞出家殊勝利益,於聖道有所稽留,停滯不前。
得可愛無罪之果,名為義,指利益之意。〈攝異門分〉卷83說:「是所求事故,能引義利故;名之為義。可愛樂故,無有罪故。」依止戒律儀來修定、修慧能引自身可愛無罪之義利果,是故說有在家、出家的差別。
《泰國大藏經小部經》卷1:「彼邪惡人,失壞在家,所有資用,而復毀棄,沙門勝果,如火葬台,焚屍薪炬。」若有這四種相貌的佛教徒,就失去戒律儀,連身語意行都做不好,更別說得到佛法殊勝的利益!
寅三、彼因緣3 卯一、略標列
第三科彼因緣,說明生起邪行的因緣,分三科;第一科略標列,約略標示列出二種。
復次,如是邪行有二因緣。謂於三事不正尋思,及彼前行諸不正想。
其次,能生起如上所說六相或四相的邪行有二種因緣:
一、對於三種事有不正確的尋思,
二、在不正尋思之前,由於取相、取隨好,而有種種的欲、恚、害尋思。
總之,先有不正想,而後有不正尋思,這是造作惡行的因。
卯二、指三事
第二科指三事,指出三事。
其三事者,如前應知。
這三事方面,如前文已經說過,應當知道是指: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
卯三、釋因緣
第三科釋因緣,解釋如何於三事生起不正尋思。
於彼發起諸不正想,隨取相好,自斯已後,於其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
對於上述三種事發起不正確的想法,隨著取相、取隨好,從此以後,生起諸多不正尋思。
首先先取相,相是指總相,如說:「我想吃蛋糕」,這「蛋糕」是取總相;接下來,取隨好,為何想吃蛋糕?因為蛋糕裡有鮮奶油、巧克力、水果等,非常的鬆軟可口,這是取隨好。
取相取隨好之後,接著隨法會有很多的尋思伺察生起:要吃哪一家的蛋糕?在哪裡買?在什麼路、哪一條巷子?要坐車還是騎腳踏車去?什麼時候打折再去買...,這些隨法有很多,尋思動了很多的念頭。
氣一個人也是一樣,想到那人的臉,那人的名字,這只是取相而已,例如說張三,立刻想到張三的嘴臉!接著很多的隨法尋思、伺察生起,想到他令人不悅的言語行為,愈想愈氣,火冒三丈,心跳加速。這些因緣都是因先有不正想,取相、取隨好,而後隨法便會有很多尋思出來。
總而言之,生起不正尋思的前方便:首先是六根接觸六境時,對所緣境事取相、取隨好,而後隨順相好的事,如飲食、有情等產生很多隨法,引發更多的尋思與伺察,欲恚害等八種不正尋思便跟著會出現。
《披》如前應知者:前說:何等三事?一者、資命眾具;二者、他損害相;三者、或他毀罵,或隨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如彼應知。
前文中提到有三件事,修行人於中會生起不正尋思。三事是:
一、資命眾具。對於色聲香味觸、飲食、衣服、臥具、湯藥,這些資具,如果取相、取隨好,有貪心、有貪想,便有不正尋思。
二、他損害相。對他人生起損害心,與瞋煩惱相應,而有不正尋思。
三、對於他人毀辱,生起想要傷害報復的心。或是同梵行者有不可愛的行為現行,觸惱大眾,也會引生不正尋思。
如上文所說應當了知。
丑五、正說清淨攝2 寅一、標列對治
第五科正說清淨攝,正面說明清淨所攝諸事,分二科;第一科標列對治,標示列出二種對治。
復次,為斷如是邪行因緣,當知亦有二種對治。一者、為斷不正尋思,以無顛倒數數二行,於諸念住善住其心。
其次,為了斷除如上所說二種邪行的因緣(不正尋思與不正想),應當知道相對的也有二種對治方法。
一、為了斷除不正尋思,必須沒有顛倒錯誤的,常常修習奢摩他、毗鉢舍那這二種行。修止、修觀是修四念住。常常修身受心法四念住,將心善安住在法上,向道上會,這樣才不會有諸多的不正尋思。
《披》以無顛倒數數二行者:此中二行,謂奢摩他、毗鉢舍那應知。
此處文中所說二種行,是指修止及修觀,應當了知。
二者、為斷諸不正想,修習無相心三摩地。
二、為了斷除不正想,必須修習無相心三摩地。〈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2說:「云何無相心三摩地?謂即於彼諸取蘊滅,思惟寂靜;心住一緣。」無相心三摩地是指於五取蘊的寂滅,思惟無為寂靜之相,遠離妄想取相,心住無相的所緣。思惟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是虛空無相。修無相心三摩地也可以斷除不正尋思,因為想是取相,如果不取相是無相,無相不會有不正尋思。由於不取相、不取隨好,也就不會有亂想。
寅二、料簡修相2 卯一、總標簡
第二科料簡修相,思惟簡別修行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簡,總相標示簡別樂欲不猛利者不能修。
此修對治,要由於彼修對治中猛利樂欲,方得成辦,非彼樂欲不猛利者。
此處所說修對治法,以修無相心三摩地來對治不正想,或修奢摩他、毗鉢舍那的四念住來對治尋思,皆須有猛利精進的心,有很強大的好樂心,方能成就成辦。要常常願意修四念住、願意修無相心三摩地來對治自己的煩惱,尋思才能成功的被對治。如果悠悠忽忽,懶懶散散,不認為尋思有何過患,胡思亂想他人也不知道,斷除尋思的動機不強,便無法發起精進修四念住或無相心三摩地,自然無法斷除尋思而繼續染污。
卯二、廣猛利2 辰一、標列二緣
第二科廣猛利,詳細說明猛利樂欲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二緣,標示列出由二種緣生。
此猛利欲由二緣生,謂此對治有大果故,不共一切諸外道故。
為何修行人會有強烈的善法欲,想要修奢摩他、毗鉢舍那,精進修四念住與無相心三摩地?有二種因緣:
一、了知四念住、無相心三摩地二種對治法可以獲得殊勝的大果,可以成就涅槃,斷除生死輪迴。
二、不共一切諸外道故。外道不懂得修四念住與無相心三昧;約有漏定而言,無相三昧所得無想定亦通於外道,故此處論文是約無漏定來說。
辰二、別釋其相2 巳一、有大果
第二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有大果」以及「不共」二種緣,分二科;第一科有大果,說明有大成果。
有大果者,謂修習時,便能剋證無相心定,及住二界妙甘露門。所謂斷界及無欲界,若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者近二涅槃,未於今時一切皆得。
有大果方面,是指如果能精進的修習四念住與無相心三摩地,會有很大的成果。修習到真正相應時,能夠剋證無相心定,成就無相心三昧,以及能住於斷界及無欲界二種微妙甘露門。
能斷除分別起的煩惱證得初果,是斷界;進入修道位,斷除欲界的煩惱,名無欲界,這是指三果聖者。漸次乃至四果,成就有餘依及無餘依微妙涅槃的境界。甘露,是指涅槃。斷界及無欲界是妙甘露門,是成就涅槃的方便。
從初果到四果都是如此修四念住與無相三昧,證得阿羅漢果後,還有身體存在是有餘依涅槃;壽盡了入涅槃,這是無餘依涅槃。如果能夠安住在斷界及無欲界,便已是接近有餘依及無餘依二種涅槃界。但是,這也不是很快成就的,需要長時間的精進修行才可以漸次成就。
《披》所謂斷界及無欲界等者:前說: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無欲界。即此唯有餘依故,名有餘依涅槃界。此依滅故,名為滅界,亦名無餘依涅槃界。(陵本八十五卷十頁6446)此應準釋。謂有餘依及無餘依,皆無欲界之所攝故,依此建立二界妙甘露門。攝異門分說:甘露者,謂生老病死皆永盡故。(陵本八十三卷二十一頁6345)斷界及無欲界為依,能證此果,說之為門。
見道位聖人見到諸法實相,將分別起的112種愛見煩惱全部斷除,證入初果,名為斷界。修道位要斷除的是俱生起的愛、見煩惱,這些煩惱都斷除後成就阿羅漢果,名無欲界。此處解釋韓居士疑有筆誤,若據卷85論文所說,無欲界(應當指斷除欲界煩惱的三果聖者)。阿羅漢將三界的愛見煩惱完全斷除,現生只剩下過去生有漏業所感得的果報,煩惱都不會再現行,名為有餘依涅槃界。到了臨終壽盡時,阿羅漢所依止的身體也滅了,身心都不可得,這是滅界,也名為無餘依涅槃界。在前面〈攝事分〉卷85,2542頁裡面提過,應該準照那裡所解釋。阿羅漢果的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都是屬於無欲界所攝,因為已離三界欲(如上所說,此處對於無欲界的解釋韓居士疑有筆誤),依此建立斷界與無欲界此二界是妙甘露門。
〈攝異門分〉卷83,2509頁說:「甘露者,謂生老病死皆永盡故。」甘露方面,是指生老病死都已永盡。由於涅槃是無為的境界,也稱作甘露。如果能入於涅槃之境,則可將生老病死永遠盡除。這是以甘露譬喻佛法,形容無為的涅槃如同甘露一般。以斷界與無欲界為依止,能證得阿羅漢涅槃果,故說其為涅槃門。
修行的方法都是依止四念住及無相心三昧,能證得初果乃至四果阿羅漢的殊勝道果。
巳二、不共他3 午一、標
第二科不共他,不共於外道,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內法有,外道無。
言不共者,謂無相定唯內法有,諸外道無。
說不共方面,無相心三昧只有佛法裡面才有,又稱為內法。諸外道們是不懂得修無相心三昧的。詳細說,約有漏定而言,無相三昧所得無想定亦通於外道,唯此處論文是約無漏定來說。
午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以故?
為什麼這樣說?
午三、釋2 未一、諸外道無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諸外道無,解釋諸外道無的原由。
由彼外道,若有所得,即便增益不如量觀;若無所得,即妄分別。由我見故,愚於諸行,或唯於身、或唯無色、或總於二生我執著;以執我故,謂我當無,便於涅槃心不欣樂。尚未能入,況乎安住,唯增驚怖,其心退還。
得禪定的外道,如以有所得的思想,便會生起增益不如實、不如量的觀察,產生常見;若以無所得的思想而妄分別,容易產生斷見。如外道六十二見中多分都是在禪定裡生起的邪知邪見,因為在禪定中錯誤判斷定中的所緣境,而生起斷常二見。
為什麼會有常見或斷見?根本上是不知道無我的道理,因為有我見,以薩迦耶見為根本,而有常見與斷見,衍生出來六十二見。對於一切有為法:有情世間與器世間有愚癡,根本不知道我空、法空的道理。有的執著身是我,有的執著無色的受、想、行、識其中一種是我,其他的是我所,或總於名色二種上產生種種的我執。因為有我執的緣故,當無相三昧的定境出現時,會害怕的認為:「我」將來就沒有了,因此對涅槃境界,心不欣樂。以為入了涅槃,「我」是什麼都沒有了,心不好樂,不會契入;尚未契入,哪裡能夠安住在無相三昧?是故外道若真證入相似涅槃的無相心三昧,只會增加驚慌恐怖,心便退還,無法安住。
由於外道有我見,無法契入無相心三昧,得到的是有相三昧;當有所緣相的時候,起增益執,執著色是我、或者受、想、行、識是我,或者執色、無色都是我,這都是起增益執。若真的有無相三昧,也會有損減執:以為無相三昧是什麼都沒有。這是完全錯誤!什麼都沒有是另外一種執著。執有與執空都是遍計執,外道因為有我見,不是執有,即是執空,因此無法契入無漏的無相心三昧。
未二、唯內法有2 申一、總簡
第二科唯內法有,只有佛法中的修行人能夠成就無相心三昧,分二科;第一科總簡,總相簡別與外道不同處。
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於般涅槃心無退轉,了唯苦滅,見唯靜德。
住內法者與外道相反,因為有無我的正見,對入涅槃這件事,心無退轉,不會退心。因為行者知道本來即是無我的,證得涅槃只是回復到本來面目,並不是「我」消失。色受想行識本來是不可得的,不是因為成就涅槃才不可得,因此心無退轉。明了涅槃只是所有的苦惱完全寂滅的境界,只有見到寂靜的功德,不會認為「我」沒有,因此住內法行者沒有我執。
申二、別辨2 酉一、有學
第二科別辨,各別辨明有學與無學的修相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有學,說明有學的修相。
若諸有學唯祈內滅,非為生道更從他求教授教誡。
如果是初果、二果、三果聖人,還未圓滿證得涅槃,並不是為了來生得到一個更好的果報,唯是祈求內身能夠寂滅,成就涅槃,而去求請其他善知識教授定慧、教誡戒學。
酉二、無學
第二科無學,說明無學的修相。
若諸無學唯欣內滅,終不更求盡諸煩惱,唯有先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而般涅槃。
若是諸無學阿羅漢,很高興內身終於可以寂滅了,所有的煩惱已寂滅,不用再追求斷除煩惱。三界的愛見煩惱都已完全斷除,唯有剩下過去煩惱所感得的現世五蘊果報體任運的、自然的趣向寂滅而入無餘依涅槃。
以上是師所作等五種事,第一正折伏,第二正攝受,第三正訶責,第四正說雜染,第五正說清淨。都是在解釋《雜阿含經‧蘊相應》的第55經。
《雜上》第82頁:陰相應第55經;累計經數55經;大正藏(272)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眾中有少諍事,世尊責諸比丘故,晨朝著衣持缽,入城乞食。食已出,攝舉衣缽,洗足,入安陀林,坐一樹下,獨靜思惟。作是念:「眾中有少諍事,我責諸比丘。然彼眾中,多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我已長夜於諸比丘生哀愍心,今當復還攝取彼眾,以哀愍故」。時大梵王知佛心念,如力士屈伸臂頃,從梵天沒,住於佛前,而白佛言:「如是,世尊!如是,善逝!責諸比丘,以少諍事故。於彼眾中,多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世尊長夜哀愍攝受眾僧,善哉世尊!願今當還攝諸比丘」!爾時,世尊心已垂愍梵天故,默然而許。時大梵天知佛世尊默然已許,為佛作禮,右繞三匝,忽然不現。
爾時世尊,大梵天王還去未久,即還祇樹給孤獨園。敷尼師檀,斂身正坐,表現微相,令諸比丘敢來奉見。時諸比丘來詣佛所,懷慚愧色,前禮佛足,卻坐一面。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髮持缽,家家乞食,如被禁咒。所以然者,為求勝義故,為度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究竟苦邊故。諸善男子!汝不為王、賊所使,非負債人,不為恐怖,不為失命而出家,正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汝等不為此而出家耶」?比丘白佛:「實爾,世尊」!佛告比丘:「汝等比丘為如是勝義而出家,云何於中,猶復有一愚癡凡夫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迷亂!譬如士夫從闇而入闇,從冥入冥,從糞廁出復墮糞廁,以血洗血,捨離諸惡還復取惡。我說此譬,凡愚比丘亦復如是。又復譬如焚尸火燼,捐棄塚間,不為樵伐之所採拾。我說此譬,愚癡凡夫比丘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散亂,亦復如是。比丘!有三不善覺法,何等為三?貪覺,恚覺,害覺,此三覺由想而起。云何想?想有無量種種,貪想、恚想、害想,諸不善覺從此而生。比丘!貪想、恚想、害想,貪覺、恚覺、害覺,及無量種種不善,云何究竟滅盡?於四念處繫心,住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從是而滅,無餘永盡。正以此法,善男子、善女人信樂出家,修習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已,住甘露門,乃至究竟甘露、涅槃。我不說此甘露涅槃,依三見者,何等為三?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世間頗有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思惟已,都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若取受、想、行、識,則有罪過。作是知已,於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彌勒菩薩讀這一段經文,看到世尊教化弟子,想到「五種師所作事」,廣說大師應作的五件事;第一正折伏,第二正攝受,第三正訶責,第四正說雜染,第五正說清淨。善知識指導弟子,必須能折伏弟子的邪知邪見、訶責其重罪、並且以諸教法攝受弟子,開示何為雜染,又如何清淨,指導弟子修行。
這時候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當時僧眾當中有些諍論產生,世尊訶責比丘。訶責後,佛又著衣、持缽、入城乞食。乞食是世尊攝受眾僧的方便,本論於「正攝受」這科中有說到十因緣佛入於聚落乞食。
食已出,將衣缽拿起來,放好,洗完腳,即靜坐了。佛常常入於寂靜天住,入定觀察,佛如是想:大眾僧當中有一些諍事,我訶責這些比丘們,然而比丘們當中多數是年少比丘,出家未久,最近才來到這法、律中,如果他們見不到我,可能會變心,後悔出家修行而心生憂愁、不快樂。這是本論所說的「初新者性及起惡作」這一科,論文中說有五種新出家的人,有的是幼年出家、有的是少年出家、有的是晚年出家,有的剛受沙彌戒、有的剛受比丘戒。這裡說的是剛出家的年少比丘。論文又提出新出家者易生惡作的三種因緣,作為此段的補充。
佛又想:我已經在生死的長夜當中,攝受這些出家眾,由於悲憫眾生的緣故,我應該還是要繼續攝受他們;這裡即是本論所補充的,由五相(以法、以財、與依止、初攝受、擯攝受)來攝受諸聲聞眾,皆是因為佛慈悲憐愍眾生的緣故。
這時候大梵天王知道佛的心念,於是大梵天王以神通力,如力士屈伸臂頃般,在很短的時間內,從大梵天消失來到了佛的面前,稟告佛說:「如是,世尊!如是,善逝!」讚歎佛的功德:「您是三界之尊,您以無量智慧,能斷諸惑,妙出世間,能趣佛果,德稱善逝!您因為僧團出現諍論的事而責備比丘們,這些比丘們多數都是年少比丘,有些都剛出家不久,他們假如沒見到佛,容易生起惡作的心情:會有悔心,愁憂不樂。世尊,您長夜以來因哀愍眾生生死輪迴的痛苦,而攝受這些大眾僧,懇求您還是回去攝受這些比丘們。」大梵天王也是為了憐愍、饒益這些比丘們,故至佛前請求佛陀繼續教誡這些弟子們。這時世尊垂憫梵天王的請求,默然同意。大梵天王知道佛陀默許,也就回到梵天去。這段經文,本論以「釋梵天等往如來所」這科內容作補充,說明有七種因緣,大梵天王等諸天會來至佛所。其中,特別提到梵王能知如來的心念,起世俗心來教化這些弟子們,是論中所說第七種因緣。
大梵天王才回去沒有多久,佛陀回到祇樹給孤獨園。本論說到,佛陀為諸聲聞說法,會現出四種相:升高座、端身儼然正坐、發謦欬音、面目顧視如龍象王。當然,佛一切時都是收斂身心的。斂身正坐,表現微微笑的相貌,和藹可親,使令比丘們想來拜見佛。
「時諸比丘來詣佛所,懷慚愧色,前禮佛足,卻坐一面。」本論說到,犯戒的聲聞羞慚往大師所,有三種相;深知自己犯了戒、奉事師長有過失,或者在僧團中有諍事起。這時諸比丘心懷慚愧,來到佛前,頂禮佛足,之後在旁邊坐下來。
佛開始告誡比丘們:出家之人靠他人而活命,生活所需達到最低的標準,以乞食來維持生命,為了修行,剃除鬚髮,拿著缽去家家乞食,如同被咒語禁住一般,為何這樣作?因為要追求第一義諦殊勝的境界,為了超越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為了證得阿羅漢果,達到究竟苦邊,出離三界的緣故。
佛接下來問:「諸善男子!你們出家是什麼動機?你們的意樂到底清不清淨?不是因為國王、盜賊所逼使;也不是因為欠別人的債而來出家的;也不是因為恐怖而來出家;也不是因為害怕自己活不下去而來出家;你們是真的為了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才來出家的嗎?」在論文中提到「由三相應正訶責犯戒比丘」,三相是:第一意樂鄙劣活命,第二意樂不清淨,第三意樂以活命行非法行。
比丘們回答:實在的,我們確實是為了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才來出家,不是為了王賊所使、負債、恐怖、失命因緣才來出家的。
佛接著訶斥比丘,說出了雜染的現象:你們是為了如此殊勝的境界而來出家的,為什麼在這當中還是有人很愚癡,生起貪欲,對活命因緣的色聲香味觸、飲食等生出極大的染污心。或者生出瞋心,想要傷害他人,兇惡暴劣,多生懈怠、下劣精進,失去正念,心裡散亂,諸根迷亂。如果有這麼多染污的過失,如同一人從黑暗的地方到另外一個黑暗的地方。這是比喻世俗的生活是黑暗的,來出家本來是要從暗入明,結果還是從暗入暗,從冥入冥,如論文中所說生起現行過失、意樂過失、加行過失、智慧過失、尋思過失、依止過失,就好像從暗入暗,沒有長進。在家的生活如同處在糞廁之中,糞廁之蟲,因為歡喜欲,形容欲像糞一樣不乾淨。出家行者好不容易從糞廁掙脫出來,結果又掉到糞坑裡去,這是形容比丘們的過失。「以血洗血」,在家人是流血流汗,現在出家了,若還是有煩惱,如同想要用血來止血,如此煩惱的血還是流個不停!「捨離諸惡還復取惡」,你們已經棄捨在家種種的惡法,出家後還起這麼多的惡法。佛說這些譬喻,愚癡無聞的比丘們也就是這種相貌。
「又復譬如焚尸火燼,捐棄塚間,不為樵伐之所採拾」,又好像屍體被火燒光的時候,將骨灰捐棄到塚間,砍柴的樵夫,也不會想撿這些灰回去!佛說這譬喻,愚癡無聞的比丘們也就是這種相貌。假如出家人還生起貪欲,有極大的染著,瞋恚、兇暴,多生懈怠、下劣精進,失去正念,心裡散亂,諸根迷亂,有這麼多的過失也是一樣,沒人要了!像那些骨灰,丟到墳墓旁邊,也沒有人要撿。
「比丘!有三不善覺法,何等為三?」佛特別再說到不正尋思如貪、恚、害,為什麼會有貪、恚、害這三種尋思?「覺」是心裡的了別性,這種想法是由想而起,因為有取相、取隨好,故有種種的不正想。這段即是前面論文所說的:「於彼發起諸不正想,隨取相好,自斯已後,於其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在不善尋思之前先有取相、取隨好,生起種種不正想。貪覺,恚覺,害覺,(此三覺由三想貪想、恚想、害想)而生起,諸不善覺從此而生。
佛說完雜染因緣以後,接下開示怎麼樣才能夠將這些雜染滅盡,回復清淨。「云何究竟滅盡?」經文中提出來二個方法:第一是修四念住,即是論文所說的「於念住善住其心」,常常修四念住、修止觀。第二是修無相三昧,剛開始是「修」,數數的修習是「習」,又更多的修習是「多修習」。提出這二方法,常修四念處與無相三昧,這些惡不善法、不正尋思都會消滅。本論說修四念處與無相三昧二法,不僅是不共外道之法,將來還可以得殊勝涅槃之大果。
善男子、善女人信樂佛法來出家,要多修習四念住、多修習無相三昧,可以得定而且會證果。證果前最初成就的是斷界初果見道位),接下來成就的是無欲界,最後成就究竟甘露涅槃之門。佛又說:甘露涅槃是不可能由這三種錯誤的思想而得的。是哪三種?第一,「命則是身」,以命根為我;第二,「命異身異」,執著命跟身體是不一樣的;第三,「色是我,無二無異,常存不變。」執著色身即是我,色與我無差別,是常存不變的。
多聞聖弟子們會這樣想:世間有哪一個法可以取著而不產生罪過的?這樣仔細的思惟以後,看不到世間有任何一法可以取著而不產生罪過的,所有任何一個執著都有罪過。如果取著色身就是我,很愛著我這色身,皆會產生罪過;如果取著我的感受、我的想法、我的意志造作與我的心識,這都是有罪過的。這樣通達以後,對於世間完全無有執著;無有取著,自己應可以覺悟,知道已經成就涅槃甘露門;知道「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說了這段經以後,比丘們聽到佛所說的法,都歡喜奉行。
《雜上》第84頁:陰相應第46〜55經攝頌;累計經數55經;大正藏(272)經
應說、小土摶,泡沫、二無知,河流、祇林、樹,低舍責、諸想。
接下來將第46經至55經總共十部經取其要義,以一個偈頌作總結,「應說」是指第46經。「小土摶」是指47經。「泡沫」是「色如聚沫」,是48經。「二無知」,是49經及50經。「河流」是第51經。「祇林」是52經。「樹」是指53經。「低舍責」是指54經。「諸想」是指第55經。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