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五十九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二
〈有尋有伺等三地〉總共有三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及〈無尋無伺地〉。在〈攝決擇分〉中有四卷,卷58、卷59、卷60、及卷61,解釋這三地。卷58: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一,是第一個部分的解釋。卷59: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二,是第二個部分的解釋。卷60: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是第三個部分的解釋。卷61: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之四,是第四個部分的解釋。卷58分三科解釋煩惱雜染,第一科是明建立,以五法來建立煩惱雜染;第二科是會諸經,以七科來說明經典上對於煩惱的譬喻;這兩科在卷58已解釋完了。第三科廣分別煩惱雜染,卷59解釋這段文,並解釋業雜染的自性相及方便。
壬三、廣分別2 癸一、長行釋2 子一、釋差別7 丑一、煩惱發業2 寅一、問
第三科廣分別,詳細分別煩惱雜染的特性,分二科;第一科長行釋,用較長的文解釋,又分二科;第一科釋差別,解釋煩惱雜染的差別,又分七科;第一科煩惱發業,由煩惱發動造業,又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貪等十煩惱幾能發業?幾不能發?
問:貪、恚、慢、無明、疑,及薩迦耶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邊執見、邪見等,前面說的十種煩惱,哪一些可以發出身語意三業,哪一些不能發業?
寅二、答2 卯一、標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列出來。
答:一切能發。
答:所有的煩惱都能夠使令有情造業,都能夠發動造業。
卯二、辨2 辰一、由猛利
第二科辨,辨別引發的原因,再做詳細的說明,分二科;第一科由猛利,因為這些煩惱猛利現行。
若諸煩惱猛利現行,方能發起往惡趣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
若是這十種煩惱,包括愛煩惱和見煩惱,現行時要很猛利、很有力量,才能夠發起往三惡道的不善業,不是說一時忘失正念而現行的煩惱能發起往惡趣的不善業。煩惱力量強大發起的不善業力量也大。《法華經玄贊要集》卷26說:十不善業道有三品,上品十不善業,資助地獄五支種子,能招感地獄果報;中品不善業,資助餓鬼五支種子,能招感餓鬼果報;下品不善業,資助畜生五支種子,能招感畜生果報。如果是一時忘失正念而有煩惱,一方面容易察覺、對治,一方面因為煩惱力量屬於中下小品,所發的不善業也小,沒有力量招感惡趣果。
辰二、由分別
第二科由分別,由分別心發動造業。
又分別起能發此業,非任運起。
又由內心分別生起的愛、見煩惱,屬於見道所斷的煩惱,能夠發起往惡趣業,不是俱生、任運起、屬於修道所斷的愛、見煩惱,能夠發起往惡趣業。
《披》非諸失念而現行者者:失念現行,諸聖或有,然彼決定不往惡趣,即由此義應知。
這裡提醒我們一點: 如果現行忘失正念,連聖人有時候也會有,可是他們決定不會到三惡道去,因為失念的煩惱不是極猛利的煩惱,由這個道理可以知道這件事情。
卷58說欲界分別起的十種煩惱,若具足三種因緣決定往生惡趣,餘則不定,這三種因緣是:
一、極多修習,殷重、無間計為功德,不見其失、不見其患,縱情而起。
二、用此煩惱以為依處,由身語意,於諸惡行作及增長。
三、由此煩惱斷他善品,授不善品。
煩惱具足這三種因緣時特別有力量,決定往生惡趣領受異熟果。
丑二、煩惱相2 寅一、問
第二科煩惱相,說明煩惱的相狀,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出問題。
問:諸煩惱有幾相?
問:諸煩惱有幾種相貌 ?
寅二、答2 卯一、標列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相貌。
答:略有三相。一、自相,二、共相,三、差別相。
答:要略而言,煩惱有自相、共相、差別相三種相貌。
卯二、隨釋3 辰一、自相
第二科隨釋,接著將標列出來的自相、共相、差別相詳細解釋,分三科;第一科自相,解釋煩惱的自相。
自相者,謂貪瞋等各各自性所攝相。
煩惱的自相方面,是指貪、瞋等各各有其自性所攝的體相。如貪瞋的自相,本論卷8說:貪者,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又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恚者,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為體。
辰二、共相
第二科共相,解釋煩惱的共相。
共相者,謂諸煩惱無有差別,一切皆同不寂靜相。
煩惱的共相方面,是指煩惱與煩惱彼此之間沒有什麼差別,一切都是不寂靜相。一個人心不寂靜就一定有煩惱,有煩惱一定心不能寂靜下來,心中妄想分別、散亂不能得定、也障礙成就聖道,這個不寂靜相就是煩惱的共相。
辰三、差別相2 巳一、標列
第三科差別相,說明煩惱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二種。
差別相者,復有二種。一、門差別相,二、轉差別相。
煩惱的差別相方面,又有門差別相、轉差別相二種。門差別相,煩惱出入的處所稱為門。〈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229頁說,由纏門及隨眠門二門煩惱所惱。纏門由不寂靜住故、由障礙善故、由發起惡趣惡行故、由攝受現法鄙賤故、由能感生等苦故等五門。隨眠門是由與諸纏作所依故,及能引發生等苦故,於見及修能為障礙。包括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等七門。由此可知煩惱門的差別相。轉差別相,是指煩惱生起、現前的種種差別相。
巳二、隨釋2 午一、門差別相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門差別相、轉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門差別相,說明門差別相。
門差別相者,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如本地分已說。
門差別相方面,是指結乃至纏等,如〈本地分〉卷8說明煩惱有二十六種,依煩惱不同的特性安立不同的名稱。例如說「結」,是指能和合苦,使令有情與苦和合在一起;縛,繫縛,是指令於善法不隨所欲,有煩惱繫縛時就不能隨心自在行善;隨眠,是指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所隨逐,有煩惱的種子,就能招感三界五趣世間生死的果報;隨煩惱,指倒染心,隨順煩惱能夠顛倒染汙這一念心;纏,是指數起現行,煩惱常常生起現行纏繞眾生令不自在。
《披》如本地分已說者:本地分中有尋有伺地說煩惱差別,一一別釋應知。(陵本八卷六頁563)
〈本地分‧有尋有伺地〉卷8,232頁,說煩惱差別有二十六種,從不同角度來看煩惱,煩惱的作用不同,名字也不同,這是第一種差別相。
午二、轉差別相2 未一、列七種
第二科轉差別相,煩惱生起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列七種,列出來七種。
轉差別相者,謂隨眠轉故、所緣轉故、現行轉故、品差別轉故、力無力轉故、因果轉故、迷行轉故。
煩惱生起的種種差別相方面,是指煩惱種子的生起、煩惱生起的所緣境、煩惱現行的生起、煩惱生起的軟中上品差別、煩惱的生起是由有力量的分別而起或由沒有力量的任運而起的、煩惱生起是由因的種子現前或是由等流果等引發的現行、煩惱生起是由於心行的迷惑等。
未二、隨別釋6 申一、隨眠轉2 酉一、釋差別2 戌一、標列
第二科隨別釋,接著各別詳細解釋,分六科;第一科隨眠轉,煩惱種子轉相,又分二科;第一科釋差別,解釋煩惱種子的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十八種。
復次,隨眠轉相略有十八。一、隨逐自境隨眠,二、隨逐他境隨眠,三、被損隨眠,四、不被損隨眠,五、隨增隨眠,六、不隨增隨眠,七、具分隨眠,八、不具分隨眠,九、可害隨眠,十、不可害隨眠,十一、增上隨眠,十二、平等隨眠,十三、下劣隨眠,十四、覺悟隨眠,十五、不覺悟隨眠,十六、能生多苦隨眠,十七、能生少苦隨眠,十八、不能生苦隨眠。
其次,煩惱種子生起的相貌,要略而言有十八種。如隨逐自境隨眠乃至不能生苦隨眠,這十八種隨眠,總共有八組:
一、自他境對:指1、隨逐自境隨眠 2、隨逐他境隨眠;
二、損不損對:指3、被損隨眠 4、不被損隨眠;
三、增不增對:指5、隨增隨眠 6、不隨增隨眠;
四、具不具對:指7、具分隨眠 8、不具分隨眠;
五、害不害對:指9、可害隨眠 10、不可害隨眠;
六、增等劣對:指11、增上隨眠 12、平等隨眠 13、下劣隨眠;
七、覺不覺:指14、覺悟隨眠 15、不覺悟隨眠;
八、生苦多少對:指16、能生多苦隨眠 17、能生少苦隨眠 18、不能生苦隨眠。
先列出名稱,下文再逐一解釋。
戌二、隨釋18 亥一、隨逐自境隨眠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十八科;第一科逐自境隨眠,隨逐三界中自地的隨眠。
隨逐自境隨眠者,謂三界中自地所攝隨眠。
隨逐自境隨眠方面,是指三界中各有自地所攝的煩惱種子所隨逐。例如生到欲界的人,有欲界的煩惱種子所隨逐;生到色界的天人,有色界的煩惱種子所隨逐;生到無色界的天人,有無色界的煩惱種子所隨逐,三界中的有情都有屬於自地的煩惱種子所隨逐。
亥二、隨逐他境隨眠
第二科隨逐他境隨眠,指有不是自地境所攝的煩惱種子隨逐。
隨逐他境隨眠者,謂生上下地,下上煩惱所逐隨眠。
隨逐他境隨眠方面,是指雖然生到上地的色界無色界,還是有下地欲界的煩惱種子所隨逐;或是生到下地欲界,還是有色界及無色界的煩惱種子所隨逐,有不屬於自地境所攝的煩惱種子隨逐。
亥三、被損隨眠
第三科被損隨眠,已經被損害的煩惱種子。
被損隨眠者,謂世間離欲下地隨眠。
被損害的隨眠方面,是依世間道,修習禪定,遠離欲界欲,證得世間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定,此時欲界等下地的煩惱種子被損害、降伏,不能生現行。
亥四、不被損隨眠
第四科不被損隨眠,沒有被損害的煩惱種子。
不被損隨眠者,謂已離欲、或未離欲自地隨眠。
沒有被損害的隨眠方面,是指已經離欲、或未離欲者,自身還為自地的煩惱種子所隨逐。例如已經離欲界欲生到上地色界或無色界,還是有色界及無色界的煩惱種子所隨逐,這色界及無色界的煩惱種子沒有被損害,是屬於自地的隨眠;或生到下地欲界,還沒有離欲,還是有欲界的煩惱種子所隨逐,屬於自地的隨眠沒有被損害。
亥五、隨增隨眠
第五科隨增隨眠,指展轉增強的隨眠。
隨增隨眠者,謂自地隨眠。
隨增隨眠方面,是指生到自地,自地煩惱種子不斷熏習增強它的力量。例如,屬於欲界的人有欲界自地的煩惱種子,數數熏習後會不斷增強,如受用諸欲、生起惡行,使貪欲不斷熏習增強;色界無色界天人,有相對應的色界無色界自地的煩惱種子,數數熏習後它的力量就會隨順增加、增強。
亥六、不隨增隨眠
第六科不隨增隨眠,不會隨增的隨眠。
不隨增隨眠者,謂他地隨眠。
不隨增隨眠方面,是指於自地中,他地隨眠的煩惱種子不會增加、不會增強力量,因為只有自地煩惱種子才會數數熏習,力量才會隨之增加、增強。例如,生在欲界,色界無色界的煩惱種子不會熏習增加、增強,因為常生起的就是欲界的煩惱,所以熏習的是自地的煩惱種子,不是他地色無色界的煩惱種子。色界、無色界的天人也是一樣,自地的煩惱種子可以隨增,他地的就不會增加增強了,因為沒有數數現行、數數熏習,所以不隨增隨眠,是指他地的隨眠。(連結:
隨增隨眠)
亥七、具分隨眠
第七科具分隨眠,具足所有的煩惱種子。
具分隨眠者,謂諸異生所有隨眠。
具分隨眠方面,是指凡夫阿賴耶識中所有的煩惱種子;也就是所有的煩惱種子,是完整的,尚未被斷除的。
亥八、不具分隨眠
第八科不具分隨眠,只有部分的煩惱種子。
不具分隨眠者,謂諸有學非異生者所有隨眠。
不具分隨眠方面,是指有學聖者,包括初果乃至四果向的聖人,在阿賴耶識中仍有尚未斷除的俱生煩惱種子。
亥九、可害隨眠
第九科可害隨眠,可以斷除的隨眠。
可害隨眠者,謂般涅槃法所有隨眠。
可損害隨眠方面,是指具聲聞乘,緣覺乘,或者是菩薩乘三乘無漏種性的人,可以依般涅槃法斷除所有的隨眠,他們的煩惱種子是能被斷除損害的。
亥十、不可害隨眠
第十科不可害隨眠,不可以斷除的隨眠。
不可害隨眠者,謂不般涅槃法所有隨眠。
不可損害的隨眠方面,是指有一類的眾生,沒有三乘無漏的種性,沒有善根,他們的煩惱種子是不能被斷除損害的。
亥十一、增上隨眠
第十一科增上隨眠,會增上加強的隨眠。
增上隨眠者,謂貪等行所有隨眠。
增上隨眠方面,是指貪等行所有隨眠。世間有情,每個人煩惱的特性、強度不一樣,有些貪的煩惱種子特別強,稱為貪行者;有些瞋的煩惱種子特別強,稱為瞋行者;有些愚癡的煩惱種子特別強,稱為愚癡行者;有些尋思的煩惱種子特別強,散亂心多的人,稱為尋思行者。有些高慢心的煩惱種子特別強,稱為慢行者;有些疑惑心的煩惱種子特別強,稱為疑行者。貪、瞋、癡、尋思、慢、疑等行者,所具有的特別重的煩惱種子。
亥十二、平等隨眠
第十二科平等隨眠,強度差不多的隨眠。
平等隨眠者,謂等分行所有隨眠。
平等隨眠方面,是指等分行所有隨眠。世間有情,有些人所具有的各各煩惱種子的強度都差不多,不會有某個煩惱種子特別強、特別重,所有煩惱的力量都差不多,稱為等分行,這種人所具有的煩惱種子,稱為平等隨眠。
亥十三、下劣隨眠
第十三科下劣隨眠,力量薄弱的隨眠。
下劣隨眠者,謂薄塵行所有隨眠。
下劣隨眠方面,是指薄塵行所有隨眠。世間有情,有些人所具有的煩惱種子力量比較小,這就是薄塵行者。薄就是微薄,塵就是煩惱,煩惱很微薄的人所具有的煩惱種子,稱為下劣隨眠。
亥十四、覺悟隨眠
第十四科覺悟隨眠,煩惱種子生現行。
覺悟隨眠者,謂諸纏果與纏俱轉隨眠。
覺悟隨眠方面,是指纏果與纏俱轉隨眠。纏,是指煩惱現行數數生起;纏果,是指煩惱種子,也就是隨眠。纏果與纏俱轉和合,是指煩惱種子,遇緣生起現行的煩惱纏,這樣能產生「種生現、現熏種」種現熏三法同時現起的俱時因果、合乎俱有義的隨眠,這類諸纏果與纏俱轉隨眠,也就是覺悟隨眠,是醒過來了的煩惱種子,種子生現行了。可參閱《攝大乘論講記》中闡述種子六義中的「果俱有」義。
《披》謂諸纏果與纏俱轉隨眠者:此中纏果,謂即隨眠,由從彼纏所熏生故。
纏果是指煩惱種子,煩惱種子是由煩惱的現行熏習所生的,熏習以後,下一次遇緣還會再生起現行,煩惱種子生現行,稱為覺悟隨眠。覺悟譬喻種子生現行,醒過來了。
亥十五、不覺悟隨眠
第十五科不覺悟隨眠,還沒有生現行的煩惱種子。
不覺悟隨眠者,謂離諸纏而恆隨逐隨眠。
不覺悟隨眠方面,是指這類煩惱種子現在還沒有生現行(煩惱纏),在阿賴耶識中睡眠,沒有醒過來,能產生種子生種子的異時因果、合乎恆隨轉義的隨眠,這類離諸纏而恆隨逐隨眠,也就是不覺悟隨眠。雖然沒有現行出來,煩惱的功能性還在。可參閱《攝大乘論講記》中闡述種子六義中的「恆隨轉」義。
亥十六、能生多苦隨眠
第十六科能生多苦隨眠,能使有情產生很多苦惱的煩惱種子。
能生多苦隨眠者,謂欲界隨眠。
能生多苦隨眠方面,是指欲界的煩惱種子,使令有情生出種種的苦:苦苦、壞苦、行苦,愛別離乃至老病死等苦。
亥十七、能生少苦隨眠
第十七科能生少苦隨眠,能生少苦的煩惱種子。
能生少苦隨眠者,謂色無色界隨眠。
能生少苦隨眠方面,是指色界、無色界有情的煩惱種子。上二界的煩惱種子屬有覆無記,因為其性染污,覆障聖道,又能蔽心,使心不淨,稱為有覆;然因勢用薄弱、昧略,不能引生異熟果,得可愛或不可愛的果報,稱為無記,合稱有覆無記。這類煩惱屬於壞苦的樂受及行苦,不苦不樂受所攝,能生少苦。壞苦包括樂受及煩惱;行苦,行,指遷流不息,因為貪瞋癡等煩惱種子還在,只是壓抑著暫時不生現行,來世隨時有轉變為苦苦或壞苦的可能性,因此行苦仍名之為苦。上二界有情只有喜樂捨受,喜樂受屬壞苦,四禪天以上都是捨受屬行苦,這二種苦相對於欲界的苦苦屬於少苦,所以上二界有情的煩惱種子,名能生少苦隨眠。
亥十八、不能生苦隨眠
第十八科不能生苦隨眠,不能生苦的煩惱種子。
不能生苦隨眠者,謂得自在菩薩所有隨眠。
不能生苦隨眠方面,是指已得自在、八地以上菩薩的煩惱種子。八地以上菩薩雖然有煩惱種子,由於是得無生法忍的菩薩,永伏煩惱現行,分段生死我執的種子已伏斷,不會引發到三界生死輪迴的果報,因此這些煩惱種子,不能稱為生多苦或生少苦的隨眠;由大悲願所攝持故,直到成佛前一剎那在金剛喻定中才斷除所有的煩惱種子。
酉二、辨麤重2 戌一、辨異不異2 亥一、問
第二科辨麤重,隨眠沒有堪能性的情況,分二科;第一科辨異不異,說明煩惱品麤重的差異,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如說麤重體性名隨眠,此煩惱品麤重望彼諸行,當言有異?為不異耶?
問:如說麤重的體性稱為隨眠,麤重是指沒有堪能性,這些煩惱品種子的麤重對望諸行,與現行的五蘊等有為法,應當說有差異,還是沒有差異?
《披》如說麤重體性名隨眠等者:本地分意地中說:諸自體中所有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重,亦名隨眠。若異熟品所攝,及餘無記品所攝,唯名麤重,不名隨眠。(陵本二卷二頁112)由是應知種子差別。
〈本地分‧意地〉卷2,54頁中說:於自身阿賴耶識中所有的種子,如果是煩惱品所攝的種子,稱為麤重,也稱為隨眠;如果屬於異熟品所攝的種子,以及其餘無記品所攝的種子。無記品所攝的種子勢用薄弱、昧略,因為它們沒有善惡之別,無記品種子所造的業沒有什麼力量,這類種子雖也使令有情沒有堪能性,只能稱為麤重,不稱為隨眠。由此應當知道種子有這些差別。總之,有一種種子稱為麤重,但不稱為隨眠,這是指無記品及異熟品;另外有一種種子稱為麤重,也稱為隨眠,是指煩惱品所攝的種子。
亥二、答3 天一、標
第二科答,回答,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有異。
答:當言有異。
答:應當說煩惱品的麤重,與現行五蘊的有為法有差異。
天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以故?
怎麼說?
天三、釋
第三科釋,加以解釋。
由阿羅漢永害一切煩惱麤重,而諸行相續猶未斷絕故。
因為阿羅漢已永遠斷除三界分別起及俱生起的煩惱麤重,將阿賴耶識中煩惱障品類的種子,全部斷除了,但前生由煩惱麤重所造成的現行果報,色受想行識五蘊,還是繼續存活著,還沒有斷絕,所以說煩惱品的種子(煩惱麤重),與色受想行識五蘊是有差別的。
戌二、辨彼相攝2 亥一、問
第二科辨彼相攝,說明麤重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有幾麤重攝諸麤重?
問:有幾種麤重可以含攝這些麤重品類?這裡作概略性的說明,接下來詳細說明。
《瑜伽論記》卷1說:麤重有三種定義:
一、損惱義,唯指染污法,煩惱品所攝的種子。煩惱的種子隨附依身,能生煩惱,煩惱生時沒有堪能性,順諸雜染,違順清淨,因此這類的種子稱為麤重也稱為隨眠。
二、無堪能義,包括煩惱品所攝及異熟品所攝、及其餘無記品所攝的種子。
三、性有漏義,包括有漏三性心法。其中有漏善,雖然是善法但還是有漏,也稱為麤重。有漏的善不稱為隨眠,但是有一分更深刻的定義,如果煩惱種子尚未斷除,使得善法還是夾雜著俱生起的煩惱,令有情無堪能性,因此有漏的善法也可以稱為麤重。例如:聞法是一種善法,熏習無漏的善法,由於內心有煩惱,使令無漏善法的堪能性不大,雖然熏習了,斷煩惱的力量還是很小,因此有漏善也有麤重的意義。
《成唯識論了義燈》卷5窺基大師說:總攝經論諸文麤重有四種。一、現行有漏諸心心所;二、現行二障;三、二障種子;四、二障習氣。
亥二、答2 天一、標列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麤重。
答:略有十八。一、自性異熟麤重,二、自性煩惱麤重,三、自性業麤重,四、煩惱障麤重,五、業障麤重,六、異熟障麤重,七、蓋麤重,八、不正尋思麤重,九、愁惱麤重,十、怖畏麤重,十一、劬勞麤重,十二、飲食麤重,十三、眠夢麤重,十四、婬欲麤重,十五、界不平等麤重,十六、時分變異麤重,十七、終沒麤重,十八、遍行麤重。
答:要略而言這種沒有堪能性的麤重品類有十八種相貌,包括自性異熟麤重乃至遍行麤重。
各家論師對這十八種麤重品類的解釋不太相同,都可參考。
《瑜伽論記》卷17說:前六種麤重。印度有三種說法:
一、護法菩薩說:前三種麤重約法爾種,後三種麤重約新熏種。
二、護月菩薩說:前三種麤重約種子,後三種麤重約現行。
三、勝軍師說:前三種麤重無始已來熏成,後三種麤重包括現行和種子。
景法師說:前三種麤重即舉一切煩惱、業、報麤重;次三種麤重即唯舉三障麤重。
《顯揚聖教論》卷9中說有二十種麤重;《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10〈1 諦品〉說有二十四種麤重都可參考閱讀。
一、自性異熟麤重,指果報自性上的無堪能性,是引業的麤重。三界五趣的果報都是由煩惱造業招感而得,得到果報體時,已有煩惱種子的無堪能性在其中,令果報無堪能性。
二、自性煩惱麤重,指煩惱種子的自性。煩惱本身就是一種麤重,沒有堪能性。
三、自性業麤重,指有漏業習氣的自性,有雜染,業雜染的體性也是麤重的,也是沒有堪能性的。
四、煩惱障麤重,煩惱障是指長時、猛利的煩惱性。煩惱已經現行,稱為煩惱障麤重。煩惱的相貌就是不寂靜,不寂靜的人請他安穩坐著聽聞佛法、修止觀是辦不到的,這就是沒有堪能性。
五、業障麤重,是指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合和僧、出佛身血等五無間業使令有情沒有堪能性修止觀、得聖道;而不是一般人所造的輕業,輕業障礙有情得聖道的傷害還不是很大。
六、異熟障麤重,是果報上的麤重,滿業的麤重。例如天生頭腦比較不好,或是眼睛不明亮、耳朵也很遲鈍,也是一種麤重,使有情沒有堪能性。由於前生造的業力使令今生果報有種種的障礙,例如有的人得了先天性的某種毛病就必須去治療,乃至全家都有這種病,使令不能讀書做事,必須花全部的時間治病,這也是一種果報上的麤重。
七、蓋麤重,蓋即蓋覆之義。有五法,貪欲、瞋恚、昏沈睡眠、掉舉惡作、疑,這五法能蓋覆心性而不生善法。這些蓋障使令有情沒有堪能性修習止觀、證得聖道,所以五蓋也是麤重。
八、不正尋思麤重,不正尋思是指不正思惟、不合道理的分別心,如欲、恚、害、親里、國土、不死、家勢相應、輕懱相應等八種尋思(請參閱本論卷89,2648~2649頁)。它能擾亂心、令心不寂靜住,也能染汙心、令心不清淨,使令有情沒有堪能性修習止觀、證得聖道,因此不正尋思也是麤重。
九、愁惱麤重,整個心都陷在憂愁苦惱中,心不寂靜沒有堪能性修學聖道,因此也是麤重。
十、怖畏麤重,指心中有恐怖害怕,使令有情沒有堪能性,不能勇猛修行的麤重。
十一、劬勞麤重,作事作得太辛苦,身體非常疲勞,沒有堪能性繼續修行的麤重。
十二、飲食麤重,指飲食吃得太多容易昏沈、睡眠,吃得太少又沒有力氣,或者吃錯東西就生病了,由於飲食的不當,導至身心麤重、無堪能性,不利於修行。
十三、眠夢麤重,眠夢會令身不自在,因為人在睡夢之中,身體之屈伸取捨,都不能自主;眠夢也會使心昧略,眠夢中的第六意識緣境時,不與前五識俱起,不能明了取境,令心沒有堪能性而有麤重。
十四、婬欲麤重,淫欲使令有情身心疲勞,也是一種麤重。
十五、界不平等麤重,地水火風不調,如火大過盛,心浮氣躁、水大過盛產生水腫、風大過盛呼吸不順,地大過盛身體僵硬,這些身體的不適,障礙修行,也是一種麤重。
十六、時分變異麤重,時分變異是指老了、退化了,老的時候身心退化,不能隨心意而轉,因此有人說:老來無三昧,也是一種麤重。
十七、終沒麤重,終沒就是死的時候。
《雜集論》卷10說:死麤重,是指臨命終時諸根亂性。將命終時,由業力所得的果報身受用已到盡頭,諸根衰退,已無堪能性,地水火風四大分解,會有解肢節的痛苦,使得身心都麤重。
十八、遍行麤重,是指行苦,遍行於由煩惱而取得的五蘊果報體中。有情於此五蘊果報體不苦不樂受中,不能了知一切有為法皆是無常變壞法,隨時有轉變為苦苦或壞苦的可能性,於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等三受不得解脫,為三受種子之所隨逐,由不安穩行而趣入行苦。因此行苦也是一種麤重,令有情沒有堪能性。
《披》遍行麤重者:此謂行苦。應知遍行一切若樂受中、若苦受中、若不苦不樂受中故。
遍行麤重,是指行苦。應該知道行苦遍行於一切樂受中、苦受中、不苦不樂受中的緣故。
天二、指釋
第二科指釋,根據前面所說解釋。
如是麤重,如前應知。
以上十八種麤重,如同前文所解釋的應該知道。
《披》如是麤重如前應知者:前說:略有二種麤重。一、漏麤重,二、有漏麤重。(陵本五十八卷十七頁4761)此中十八,彼二所攝,故指如前。
前文說:要略而言有二種麤重。
一、漏麤重,是指煩惱的麤重。阿羅漢等修道所斷煩惱斷時,皆悉永離。
二、有漏麤重,又名煩惱習麤重。屬於前一生造業招感而得的有漏果報體的無堪能性,也是一種習氣的麤重。如阿羅漢雖然斷了煩惱,可是由前生的業力取得的身體,還是有煩惱習氣,這些煩惱習氣是一種有漏麤重。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1937頁那裡有說到,這十八種麤重可以涵攝在這二種麤重裡面。如果是煩惱品的屬於漏麤重,是不善性;果報上的煩惱習氣所產生的沒有堪能性,屬於有漏麤重,是無記性。
申二、所緣現行轉
第二科所緣現行轉,煩惱所緣、現行二法的生起相。
復次,所緣、現行二轉,於其自處當廣宣說。
其次,煩惱隨著不同的所緣境而起現行,下文還會再詳細解釋。
《披》所緣現行二轉等者:下說煩惱緣境略有十五,煩惱現行有二十種,如彼廣說應知。
下文說:煩惱的所緣境,要略而言有十五種,煩惱的現行有二十種,如下文廣說應當了知。
申三、品差別轉
第三科品差別轉,煩惱的品類差別。
品差別轉,當知如前蘊善巧說。
煩惱的品類差別方面,應該知道如同前文卷55中的蘊善巧所解釋的品類差別可知。
《披》品差別轉等者:蘊善巧中,建立煩惱軟中上品。謂最後所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陵本五十五卷八頁4418)如彼應知。
蘊善巧中,建立煩惱有軟品、中品及上品三種。軟品是指微細的煩惱,需要上品能斷的智慧才能斷除;中間所斷的煩惱稱為中品,中等的煩惱,由中品能斷的智慧就可以斷除;最初所斷的是指最粗的煩惱,最粗的煩惱,由下品能斷的智慧就能夠斷除了。請參閱〈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5,1618頁就可以知道。
申四、力無力轉
第四科力無力轉,煩惱的活動有力無力。
力無力轉,當知如前本地分說。
煩惱生起時是有力量的或無力的,如同以前〈本地分〉卷8所解釋的應該知道。
《披》力無力轉等者:謂彼煩惱,若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轉者,當知有力。若由任運失念轉者,當知無力。一一分別,如本地分有尋有伺地說。(陵本八卷二頁548)
煩惱很有力量,是因為親近不善丈夫,親近惡知識,不是聽聞佛法,聽的是邪法,對一切法不能離染污心,不持清淨心,不能如諸法實相的真理來作意,令心活動,這時煩惱就有力量。如果是任運的、自然而生起的失去正念,不需特別的分別,這樣的煩惱是無力的,通常是指一種習慣或是習氣,這種任運失念的煩惱是沒有力量的。詳細分別,如〈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225頁所說可知。
申五、因果轉2 酉一、標隨應
第五科因果轉,因果轉相,分二科;第一科標隨應,標出惑業果都以煩惱為因。
因果轉者,謂煩惱業生皆以煩惱為因。果亦如是,隨應當知。
煩惱的因、果轉相方面,是指煩惱雜染、業雜染、與生雜染都是以無明煩惱為因。果也是如此,應該了知。煩惱、業是生死的因,所有的煩惱中都有無明,因無明而造業,因業而有生;生雜染是後有業產生的異熟果,也還有惑業苦的種子在其中,遇緣還能生起煩惱,也有有漏麤重,所以說果亦如是。總之惑業苦都以無明煩惱為因,惑業是以無明煩惱為因,果也是以無明煩惱為因,稱因果轉;如果沒有煩惱,生死輪轉中惑業因及惑業果都已沒有。不論是在因地或在果地時都是煩惱在作祟。
《瑜伽論記》卷17景法師說:煩惱業生皆以煩惱為因方面,是說從煩惱種生現煩惱,是生起因。從現起煩惱生現起煩惱,是引發因。從現起煩惱生現起業若因性者,亦是引發因。從不善煩惱種生報,是牽引因。亦有從業種生現起,是生起因。從善不善業種生報,是牽引因。從現行不善業生因性煩惱,亦是引發因。言果亦如是隨應當知者,從五支名言種,生未來生老死果,即從異熟生異熟是生起因。從異熟生煩惱及生於業,是攝受因。」
《披》煩惱業生等者: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無明普於一切煩惱雜染、諸業雜染、諸生雜染能作因緣根本依處。由是故說煩惱為因。異熟自體,從後有業煩惱所生,能隨順生一切煩惱,由是說言果亦如是。三界差別,隨應當知。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說:根本無明是普遍存在於一切煩惱的雜染、諸業雜染、諸生雜染中。有煩惱的時候都有無明,造業的時候也有無明,因為不明白事情的真相就會去造作種種的業(諸業雜染),造不同的業將來就會得到不一樣的異熟果報(諸生雜染),而到欲界、色界及無色界三界去受生,這些雜染都是因為無明造成的。無明是諸雜染因緣的根本依處,所以說煩惱為諸雜染的因,此處煩惱是指無明。異熟自體,是從後有業煩惱所生。現在有煩惱造業將來就會得一個異熟果報體,將來得到的果報體稱為後有,而成就果報體的業煩惱,稱為後有業煩惱。有果報體以後,依果報體還能生出種種的煩惱。煩惱為因造業潤生得異熟果,異熟果為因又生出煩惱,所以說果也是一樣。三界的因果都是不離無明煩惱,都是無明煩惱所攝。
酉二、簡差別
第二科簡差別,簡別煩惱感果與否的差別。
欲界一分不善煩惱,有異熟果。應知所餘,無異熟果。
欲界有善法、無記法及不善法的煩惱,只有屬於不善性的煩惱品類有不可愛的異熟果。煩惱使令有情造業,因而招感異熟果。應知所餘不發惡業的善、無記法,不會招感不可愛的異熟果。這裡異熟果指的是往惡趣的異熟果。
《披》欲界一分不善煩惱等者:欲界煩惱,一分能發業者,當知不善,能往惡趣有異熟果。若彼所餘不發業者,非不善故,當知無異熟果。
欲界的煩惱有一部分能夠造惡業的是屬於不善性的,能夠令有情得到生往惡趣的異熟果,墮到三惡道。如果是其餘的煩惱種子還在隨眠狀態尚未引發業力,或者善、無記法,不是不善的,不會引發造作惡業,因此不會得到惡趣的異熟果報。
申六、迷行轉2 酉一、麤相2 戌一、指前列
第六科迷行轉,迷惑於真理的轉相,分二科;第一科麤相,說明麤相,又分二科;第一科指前列,指出如前〈本地分〉已列出七種。
迷行轉者,如本地分七種已列。
迷行轉方面,是指內心有煩惱,迷惑於真理,不明白諸法實相;有煩惱迷惑的心有種種的相貌,如前〈本地分〉中說有七種,已經列出說明。
《披》如本地分七種已列者:本地分說: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陵本八卷四頁557)今決擇彼,故指彼說。
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230頁那裡列出七種,但只有列出名字沒有解釋,現在決擇分的文,要將這段文取出來說明。這七種煩惱能夠障礙見道及修道,令有情無法成就聖道、成為聖人、成為阿羅漢、成就無上菩提。七種煩惱,一是邪解了,對緣起法、世出世間的因果有錯誤的認知;二是不解了,對緣起法、世出世間的因果不明白;三是解了不解了,對緣起法、世出世間的因果有懷疑;四是邪解了迷執故,對緣起法、世出世間的因果有錯誤的認知又生起執著,這是見道所斷分別起的煩惱;五是彼因依處故,這些煩惱的依止處指苦諦與集諦;六是彼怖所生故,由迷滅、道二諦而生怖畏的煩惱;七是任運現行故,俱生起任運現行、屬於修所斷的煩惱。
戌二、釋義別2 亥一、徵
第二科釋義別,解釋道理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義別云何?
這七種迷於緣起諸行而生的煩惱,在義理麼上有什差別?
亥二、釋7 天一、邪了行
第二科釋,解釋,分七科;第一科邪了行,邪解了的相貌。
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此三於所知境起邪了行,於四聖諦迷行轉故。
迷行轉的煩惱,第一種稱為邪了行。邪了行的相貌有三種,一有薩迦耶見:有我見。二有邊執見:有斷見、常見。三有邪見:有撥無因果、無父、無母、無真阿羅漢等邪見。這三種分別起的煩惱,於所知境界生起錯誤認知的心行,之所以會有這樣的邪解了行的煩惱,這是因為對於苦集滅道四聖諦有迷惑不了解造成的,這是卷8所說的邪解了。
天二、不了行
第二科不了行,對緣起法、世出世間的因果不明白。
無明一種,是不了行。
迷行轉的煩惱,第二種稱為不了行。不了行就是無明煩惱,無明是指不明白諸法實相的煩惱。前面卷9曾說過十九種無明,對於自己過去、現在、未來的五蘊不明白,因果不明白,從煩惱因所生五蘊諸行不明白,苦集滅道四諦、佛法僧三寶通通不明白等,這是卷8所說的不解了。
天三、了不了行
第三科了不了行,於諦寶等有了解、不了解行不能決定。
疑,是了不了行。
迷行轉的煩惱,第三種稱為了不了行。疑就是了不了行,心懷二路,一知半解,懷疑苦集滅道四諦底是有?還是沒有?四諦的道理是真實的?還是虛妄的?這是卷8所說的解了不解了行。
天四、執邪了行
第四科執邪了行,有邪執的了解。
見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緣見為境、見所斷者,彼一切皆是執邪了行。
迷行轉的煩惱,第四種稱為執邪了行,包括見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緣見為境。見取是指對薩迦耶見、邊執見、和邪見等三種不正見,取著不捨,以為最勝、最妙、最上,以為由此見故,能得清淨解脫之果。戒禁取見是指隨順見取執行或受持邪戒,錯認以為是正戒。譬如有人持牛戒、狗戒等,以為是生天之因,又有一般人塗灰斷食,錯認以為是涅槃之道等;還有遇可愛境界生起貪心、耽染愛著。遇不可愛境界生起瞋心、瞋恚忿怒。
這些煩惱都是以我見為根本而產生的,擾惱有情身心,所以說緣見為境;這些都是不如理作意分別所起的煩惱,不是俱生的,因此說為見道所斷的煩惱。以上所敘述的煩惱都是屬於執邪了行,也就是卷8所說的邪解了迷執故。
天五、迷彼因緣所依處行
第五科迷彼因緣所依處行,迷於因緣依處所生執著的邪了行。
即此一切迷苦、集諦者,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
迷行轉的煩惱,第五種稱為迷彼因緣所依處行,迷惑生彼世間因果之因緣所依處的煩惱心行,也就是迷惑於四諦中的苦諦與集諦的種種煩惱。因為不明白苦諦,也不明白集諦,不明白生死流轉因緣所依止的處所,所以不斷於三界生死輪迴,這是卷8所說的彼因依處故。
《披》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者:攝事分說:觀彼後際集諦依處,當知即是現在苦諦。後際苦諦所依止處,當知即是後際集諦。(陵本九十三卷七頁7008)由是故說,苦集是因依處。
〈攝事分〉說:觀察將來生命體的集諦(後有愛)的依止處,當知就是現在的苦諦,也就是現在的生命體。以現在的生命體為依止,希求來生有更可愛的生命體,就會產生將來生命體的苦諦(果)。將來生命體的苦諦(果)所依止的地方,也就是產生的因緣,是將來生命體的集諦,即後有愛及業,集諦是因,苦諦是果。所以說,苦集是生死因緣所依處。在〈攝事分〉卷93,2744頁還會再解釋。這是第五種迷彼因緣所依處行,也就是卷8所說的彼因依處故。
天六、迷彼怖畏生行
第六科迷彼怖畏生行,由迷惑怖畏所生執邪了行。
即此一切迷滅、道諦者,是迷彼怖畏生行。
迷行轉的煩惱,第六種稱為迷彼怖畏生行,是迷惑於四諦中的滅諦與道諦所生的種種煩惱。成就道諦的功德,證得滅諦滅靜妙離的境界,對於這件事內心有迷惑,有所怖畏,所以不願意去修行成就聖道,是卷8所說的彼怖所生故。
天七、任運現行迷執行
第七科任運現行迷執行,由於俱生任運現行的迷執行。
即彼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者,是任運現行迷執行。
迷行轉的煩惱,第七種稱為任運現行迷執行,就是任運所起修道所斷的一切煩惱。任運、自然而生起的微細煩惱,是俱生的,不是不如理作意分別起的煩惱,也就是卷8所說的任運現行故。現在迷行轉的七種煩惱,其實就是在解釋前面的十種煩惱,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貪、恚、慢、無明、及疑,只是換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明。迷行轉將煩惱的相貌,分為見道所斷的前六種與修道所斷的第七種,做七種解釋。
酉二、細相2 戌一、牒前生後
第二科細相,前面說的是迷行轉的麤相,現在要說迷行轉的細相,闡釋比較微細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牒前生後,牒是表白的意思,說明前文生起後文。
復次,如前所說一切煩惱障治差別,但依化宜顯示麤相,建立煩惱迷執邪行。為令所化有情於種種煩惱諸行過失易生解故,今當總辯一切煩惱如實巨細之相,建立迷執諸行差別。
其次,如前文所說的煩惱雜染障礙對治差別:
一、相續成熟對治(十三種資糧道);
二、近斷對治(煗頂忍世第一法決擇分善);
三、一分斷對治(見道),四、具分斷對治(修道)。
請參閱〈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1935頁煩惱障對治差別。這是論主為了教化眾生應該先說明煩惱的麤相,施設建立有煩惱眾生迷惑、執著、錯誤認知的內心情況,前面說的是麤相。為了使令所教化的眾生,更一步對於種種煩惱產生的邪行過失,能夠容易了解,現在要總體的、巨細靡遺的說明一切煩惱真實的相貌,(巨,指全面的、廣泛的、粗顯的。細,指細緻的、微細的、不易察覺的),依有事無事、諸根相應差別施設建立有煩惱眾生迷惑執著錯誤認知的種種心行差別。
戌二、辨釋差別2 亥一、有事無事辨2 天一、問
第二科辨釋差別,詳細說明它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有事無事辨,說明什麼是有事什麼是無事,又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如是諸煩惱,幾有事?幾無事?
問:前面所說的十種煩惱,哪一些是有事?哪一些是沒有事?事,乃依阿賴耶識中種子所變現的根身、器界、前七轉識等因緣變所生之性境(本質境)說為有,即世俗實有。換言之,當所貪、所瞋、所癡、所執之見的所緣境,涉及世俗實有那一分,該貪等煩惱即屬於有事。也就是說,我見依因緣因緣變所生法之五蘊性境(本質境)說我之一分,乃屬有事;依此類推邊見一分、我慢一分亦屬有事。以上為修道所斷。無事,乃相對事說無,即事的反面,或說為理。理,乃依因緣因緣變所生法為空,依空理而安立,理依事顯,理本身不是事,名無事煩惱。換言之,當所貪一分、所瞋一分、所癡一分、所疑全分、所執之見一分可在見道時依理除遣之,該貪等煩惱即說為無事。又,前說所執之見一分,可包括見取見全分、戒禁取見全分、邪見全分、我見可依理除遣之一分。依此類推,可知有屬於無事之邊見一分、我慢一分。以上乃見道所斷。備註:見、修所斷煩惱採取〈本地分〉中所說,《披尋記》將有事歸為修道所斷,無事則屬於見道所斷。
註:因緣變指由因緣所變現之法,為分別變的對稱。唯識家將心所緣之境(即相分),分為因緣與分別二變;其中以先業異熟(善惡業種子)為增上緣,由諸法自身之種子為因所變現者稱為因緣變;而從能緣心之作意、計度等分別力所生者為分別變。《成唯識論》卷2云︰「有漏識變略有二種︰一、隨因緣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初必有用,後但為境。」
天二、答3 地一、無事
第二科答,回答,分三科;第一科無事,依止於無事而生起的煩惱事。
答:諸見與慢是無事,於諸行中實無有我而分別轉故。
答:諸見包括薩迦耶見一分、邊執見一分、見取見全分、戒禁取見全分及邪見全分,這些見以及高慢心一分的煩惱是屬於無事的。因為這些煩惱是由分別我執,即前說「薩迦耶見一分」所引起的,雖然一切有為法五蘊諸行當中,依因緣變所生法為空之理,根本沒有我這件事,唯由內心虛妄分別、不如理作意的分別而生起 ,所以說是屬於無事的煩惱。
地二、有事
第二科有事,依止於有事而生起的煩惱事。
貪、恚是有事。
貪心一分是緣可愛的世俗實有境界所引起的,瞋心一分是緣不可愛的世俗實有境界所引起的,所以說是屬於有事的煩惱。貪、瞋僅一分有事。然而受論文所限,餘有事煩惱只有從略。
地三、通二
第三科通二,通二種。
無明、疑通二種。
此處論文說:無明及疑這二種煩惱通於無事及有事,於事及理不明白都可生起無明和疑。若依前備註而詮釋,則疑應僅通無事,為見道所斷之煩惱。
《披》貪恚是有事者:緣愛非愛事境生故。
因為緣到可愛或不可愛事的世俗實有境界而所引生貪恚,所以說貪恚是有事。
亥二、諸根相應辨2 天一、明建立2 地一、問
第二科諸根相應辨,諸根是指苦樂憂喜捨五受根,說明煩惱與五受根相應的情況,分二科;第一科明建立,建立諸根相應,又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是諸煩惱,幾與樂根相應?乃至幾與捨根相應?
問:這些煩惱,哪些是與樂根相應?乃至哪些是與捨根相應?
地二、答2 玄一、約任運生煩惱辨2 黃一、總標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約任運生煩惱辨,約任運產生的煩惱來說明,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全部標示出來。
答: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
答:非分別起的,或說俱生起的,稱為任運生,任運生的煩惱,於順境相、違境相、及中容境相皆不相違,所以三受現行當中都存在任運生的一切煩惱。領順境相,適悅身心,說名樂受;領違境相,逼迫身心,說名苦受;領中容境相,於身於心,非逼非悅,名不苦不樂受。
《披》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等者:若諸煩惱非分別起,名任運生。於一切位皆不相違,是故三受現行可得。
如這一類的煩惱不是由分別而生起的,稱為任運生。於順境相、違逆境相、及中容境相,這些煩惱都會自然而然的產生,三受現行當中都存在任運生的一切煩惱。
黃二、別辨
第二科別辨,各別說明任運生煩惱與諸根相應的情況。
是故通一切識身者,與一切根相應;不通一切識身者,與意地一切根相應。
如果這類煩惱通於前五識及六一切識身,即通俱生起的身心二受則能與苦、樂、捨等三受根相應。如果這類煩惱不通於前五識身,只通於心受,則與意地的一切的苦、樂、捨三受根相應。
《披》通一切識身等者:通五識身及與意地,名通一切識身,彼諸煩惱與苦、樂、喜、憂、捨相應。若唯意地,不通五識,是名不通一切識身,彼諸煩惱唯與意地喜、憂、捨根相應。
通於前五識與六識,稱為通一切識身。通一切識身生起的一切煩惱與苦、樂、喜、憂、捨受都會相應。如果只是通於意地的六七八識,不通於前五識,稱為不通一切識身。唯通於意地生起的一切煩惱只有與喜、憂、捨等三根相應。
《成唯識論俗詮》卷5解釋這段文:「一切識身者,指前五識。取五塵境,名為身受。身是異熟果,名無覆無記性。言徧與一切根相應者,一切根,即苦樂捨根。謂無覆無記苦、無覆無記樂、無覆無記捨。通三受。不通一切識身者,是除去身受。意地一切根相應者,意地是心,取法塵境,名為心受。通善不善、有覆無記、各與三受相應。謂善苦受、善樂受、善捨受;不善苦受、不善樂受、不善捨受;有覆無記苦受、有覆無記樂受、有覆無記捨受。
綜合上二種解釋,俱生起的身心二受則能與苦、樂、捨等三受根相應。如果這類煩惱不通於前五識身,只通於心受,則與意地的一切的苦、樂、捨三受根相應。不說憂喜二受,是因為憂喜二受唯與意識的分別相應。
此處《披尋記》的解釋,應是依據《瑜伽論記》卷17景法師說:「任運唯意地得與憂喜捨三根相應。」所以這樣解釋。
玄二、約不任運生煩惱辨3 黃一、標說一切
第二科約不任運生煩惱辨,辨明不是任運生的煩惱與諸根相應的情況,分三科;第一科標說一切,標出來說明一切。
不任運生一切煩惱,隨其所應諸根相應,我今當說。
不是任運生起的煩惱,也就是分別起的煩惱,隨其所相應的諸根,苦、樂、喜、憂、捨等五根(五受),產生煩惱的相貌,下文將詳細說明。
黃二、舉十煩惱8 宇一、貪相應2 宙一、略標舉
第二科舉十煩惱,舉出十種煩惱與諸受相應的情形,分八科;第一科貪相應,說明貪相應的情況,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舉,先要略標示列舉出來。
貪於一時樂、喜相應,或於一時憂、苦相應,或於一時與捨相應。
生起貪煩惱時,有時是與樂受、喜受相應;或有時與憂受、苦受相應;或有時在捨受時也會有貪。
宙二、問答辨2 洪一、問
第二科問答辨,提出問題而後回答說明,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如何等?
問:怎麼樣在五受當中生起貪心?
洪二、答3 荒一、憂苦相應
第二科答,回答,分三科;第一科憂苦相應,說明與憂苦相應的情形。
答:如有一,或於樂受起會遇愛、不乖離愛而現在前,遂於樂受不會遇、非會遇,若乖離、非和合;或於苦受起不會愛、若乖離愛而現在前,遂於苦受合會、非不合會,不乖離、非乖離。由是因緣,貪於一時憂、苦相應。
答:假如有一位眾生,希望遇到樂受,與樂受和合在一起,不願離開樂受,這種不乖離愛生起時,可是對於樂受的境不能會遇、也沒機會再遇到樂受,對樂受形同乖離,無法與樂受和合在一起。此時因為想得到樂受卻得不到樂受,所以稱為與憂受相應的貪煩惱。或是不想與苦受和合在一起,希望不要有苦受,這種乖離愛生起時,結果無法不與苦受和合在一起,不想得到苦受卻還是會遇到苦受,這是與苦受相應的貪煩惱。由於上面的種種因緣,貪煩惱有時與憂受、苦受相應。
荒二、喜樂相應
第二科喜樂相應,說明喜樂相應。
與此相違,喜、樂相應。
與憂、苦相應的貪煩惱情況相反,就是與喜、樂相應的貪煩惱。想要遇到樂受與樂受和合在一起,剛好碰到的境界也是快樂,此時因為想得到樂受也得到樂受了,這是與喜樂受相應的貪煩惱;不想要與苦受和合在一起,希望不要有苦受,剛好碰到的境界也是如意的,此時因為不想得到苦受也如願的離開苦受,這是與樂受相應的貪煩惱。
荒三、捨根相應
第三科捨根相應,說明捨根相應的貪煩惱。
若於不苦不樂位而生味著,當知此貪捨根相應。
假如對於處在不苦不樂受的五蘊諸行,生起愛味、貪著,譬如對於身體生起貪愛心,應當知道這是有貪的捨根相應。
《披》由是因緣貪於一時憂苦相應者:樂受生時,起和合愛;苦受生時,起別離愛。於爾所時,違緣現前,憂、苦相應,義如前知。
樂受生起來時,希望與樂受在一起,起和合愛;苦受生起時,希望離開苦受,起別離愛。在那個時候,想要得到的境界與出現的情況剛好相反,所求不如意,貪煩惱就與憂、苦根相應,道理如前面所說的,應該容易明白。
宇二、恚相應2 宙一、略標舉
第二科恚相應,前一科是說貪相應,現在說到恚相應,說明瞋心相應的情況,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舉,要略標示列舉出來。
恚於一時憂、苦相應,或有一時喜、樂相應。
瞋心有時候是與憂、苦根相應,有時候是與喜、樂根相應,以下再詳細說明。
宙二、問答辨2 洪一、憂苦相應
第二科問答辨,提出問題回答說明,分二科;第一科憂苦相應,與憂苦相應的恚。
問:如何等?答:如有一,自然為苦逼切身心,遂於內苦作意思惟,發恚恨心;或於非愛諸行有情及諸法所作意思惟,發恚恨心。由是故恚憂、苦相應。
問:這種情況怎麼說?答:假如有一位眾生,身體與心靈為苦所逼迫時,於是內心對於苦受不如意的境界,有所警覺而引起思量的運作,自然發起瞋恨心;或是對於不喜歡的人、怨敵、事、以及有為法,於是內心對於所憂慮的境界,有所警覺而引起思量的運作,發起瞋恨心。由上述的情況,所以說瞋心與憂、苦根相應。
洪二、喜樂相應
第二科喜樂相應,與喜樂相應也會生起瞋心。
問:恚與喜、樂相應,如何等?答:如有一,於怨家等非愛有情起恚惱心,作意思惟:願彼沒苦,沒已不濟;或不得樂,得已還失。若遂所願,便生喜、樂。由是故恚喜、樂相應。
問:瞋心與喜、樂根相應是怎麼樣發生的?答:假如有一位眾生,對於有怨恨的人、仇人等有情,生起瞋恚惱怒的心,有這樣的想法:希望他們早點死,或沈沒在痛苦裡面;死了以後沒有人救濟同情、幫他們辦理後事,或沈沒在痛苦裡面沒有人救濟同情,解救他們的痛苦;或者活的時候得不到快樂,就算得到快樂也會很快失去。這位眾生因瞋心這樣作願,也真的如他所願,於是便生喜、樂之心。因為上述的情況,所以說瞋心與喜、樂根相應。
宇三、薩迦耶見及邊執見相應2 宙一、舉常見攝3 洪一、喜根相應
第三科薩迦耶見及邊執見相應,說明有我見、邊見時與受根相應的情形,分二科;第一科舉常見攝,舉出常見所攝,又分三科;第一科喜根相應,說明常見與喜根相應的狀況。
薩迦耶見及邊執見,若於樂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喜根相應。
我見及邊執見,如果於享有快樂的人天五蘊,觀察思惟後,認為樂受俱行的五蘊是我,或者是我所擁有的,或者認為是常恆住不變異的,這是屬於喜根相應。
洪二、憂根相應
第二科憂根相應,說明常見與憂根相應的情形。
若於苦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憂根相應。
如果於感覺痛苦的三惡道的五蘊,觀察思惟後,認為苦受俱行的五蘊是我,或者是我所擁有的,或者認為是常恆住不變異的,這是屬於憂根相應。
洪三、捨根相應
第三科捨根相應,說明常見與捨根相應的情形。
若於捨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捨根相應。
如果對於五趣眾生的五蘊捨受的本質,觀察思惟後,認為捨受俱行的五蘊是我,或者是我所擁有的,或者認為是常恆住不變異的,這是屬於捨根相應。
宙二、例斷見攝
第二科例斷見攝,說明斷見所攝的情況。
斷見攝邊執見,當知一切與彼相違。
斷見所攝的邊執見,應當知道與常見所攝的邊執見相反。如果與樂俱行蘊的時候,認為我或我所會斷滅,因為擔心死了以後現在的快樂就沒有了,是屬於憂根相應。如果與苦俱行蘊,認為我或我所會斷滅,因為現在很苦,死了以後現在的痛苦就沒有,將來就不用再受了,是屬於樂根相應。這是與常見所攝的邊執見相反。
宇四、見取戒禁取相應
第四科見取戒禁取相應,說明見取、戒禁取與受相應的情形。
見取、戒禁取,取彼見故,隨其所應,如彼相應。
見取是執著薩迦耶見等諸見,認為自己所執的諸見是最高的、最殊勝的見解;戒禁取,是隨順見取的執著,而產生所有身語戒禁,這二種都是取著前面所說的薩迦耶見、邊執見,因此與五受根相應的情形,與薩迦耶見、邊執見的情形一樣。
《披》見取戒禁取等者:由見取、戒禁取,取彼薩迦耶見、或邊執見為境,諸根相應,如彼見說,於俱行蘊苦、樂、捨別,隨應當知。
如前文所說的,因為見取及戒禁取,取著前面所說的薩迦耶見、或者是邊執見為境,與五受根相應的情況,就如前面我見還有邊執見所說的一樣。見取及戒禁取於苦受、樂受、或者是捨受俱行相應的五蘊生起執取與諸受相應,與薩迦耶見於諸受俱行相應的五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而生諸受的情況是一樣的,應當知道。
宇五、邪見相應
第五科邪見相應,說明邪見與受相應的情形。
邪見一種,先作妙行,憂根相應;先作惡行,喜根相應。
邪見這一種,於過去造作善好的業因,因有邪見而與憂根相應,認為自己做好事沒有好的果報,白白浪費。據《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2說:或有一類人本來好行施與好行愛樂(養)、好行祠祀。彼人後來若遇邪見外道,聞說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無惡行、無妙惡行業果異熟,聞已憂慼作是念言:我從本來好行施與乃至祠祀極為唐捐。由於此人後悔所作妙行,因為妙行無果、無異熟故。這類邪見憂根相應。
有邪見這又於過去若造作惡的業因,有喜根相應。據《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52說:或有一類人本來不好施與、不好愛樂、不好祠祀。彼人後來若遇邪見外道,聞說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無惡行、無妙惡行業果異熟,聞已歡喜作是念言:我從本來不好施與乃至祠祀甚為好事,因為布施等無果、無異熟故,這類撥無因果的邪見,喜根相應。
總之邪見之人撥無因果,沒有因果觀念,於自己過去所做的妙行,心生憂悔而與憂根相應;於過去所做的惡行,認為不會有惡果而與喜根相應,這想見解與因果的道理剛好是相反的,是錯誤的想法,由此形成邪見。
宇六、慢相應2 宙一、略標舉
第六科慢相應,高慢心與五受根相應的情形,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舉,要略標示列舉出來。
慢於一時喜根相應,或於一時憂根相應。
慢也是一樣,有時候是與喜根相應,有時候與憂根相應。
宙二、問答辨2 洪一、問
第二科問答辨,提出問題來回答這件事情,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如何等?
問:這件事怎麼說?
洪二、答2 荒一、標列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二種。
答:略有二慢。一、高舉慢,二、卑下慢。
答:要略而言高慢心有二種:一種是與其他有情比較之後,自己實際上比較優秀,心就高舉起來了,這就是高舉慢。一種是與其他有情比較之後,事實上自己比較差,但自己卻認為沒差其他有情很多,這就是卑下慢。
荒二、隨釋2 日一、喜根相應2 月一、廣高舉3 盈一、標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這二種情況,分二科;第一科喜根相應,高慢心與喜根相應的情況,又分二科;第一科是廣高舉,詳細說明高舉的情況,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列出來。
又高舉慢,有三高舉。
又高舉慢,心高舉起來的情況有三種。
盈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到底是哪三種?
盈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來。
謂稱量高舉、解了高舉、利養高舉。
與其他有情比較之後,自己實際上比較殊勝,心就高舉起來了,是稱量高舉;明白事情的時候,了解得快,看得透,這樣使心高舉起來,是解了高舉;自己比較有錢,物質條件比較好,其他有情比較窮,心就高舉起來了,是利養高舉。
月二、明相應
第二科明相應,說明慢心與喜根相應。
此高舉慢,喜根相應。
上面這三種高舉的慢心是喜根相應。稱量高舉,條件很好,與其他有情比,贏過他人。解了高舉,智慧高,明白事情快,事情看得透,學甚麼也都很快。利養高舉,確實比其他有情有錢,物質條件比他人好。因為這三種情況產生的高舉慢,讓自己生歡喜心,所以是喜根相應。
日二、憂根相應
第二科憂根相應,說明慢心與憂根相應。
若卑下慢,與彼相違,憂根相應。
如果與其他有情比較,確實是條件比不上他人,但是覺得也沒有差很多;明明看不清楚事情,可是認為他人也不見得對;自己不是很有錢,對方很有錢,但認為自己的財富差不多,或者認為自己只是現在暫時沒有錢,也覺得有錢沒什麼了不起。這些卑下慢,與喜根相應的高舉慢是相反的,因為事實上自己條件是不太夠的,所以與憂根相應。
宇七、疑相應2 宙一、憂根相應
第七科疑相應,說明疑煩惱相應,分二科;第一科憂根相應,說明疑與憂根相應。
疑,若於利養、恭敬、稱譽、樂善趣等決定事中,他所導引令猶豫者,憂根相應。
疑,若是有人於善行能得到名聞利養、受他人恭敬、面前稱讚、後歎譽、及得到快樂的人天果報等決定事中,值遇惡知識告訴他說:根本沒有這些事。他心裡就會開始猶豫,這些事到底有或沒有?修善行的人死後可以得到人天的果報嗎?到人天趣是不是真的很快樂?這些事本來是好的,事實上他原來也覺得這些事情是殊勝的,可是現在又不決定了,真的是這樣子嗎?因此,他就不會覺得那麼歡喜,而與憂根相應。
宙二、喜根相應
第二科喜根相應,說明疑與喜根相應。
於無利養、不敬、譏毀、苦惡趣等決定事中,他所導引令猶豫者,喜根相應。
若是有人於惡行得不到利養,不受他人的恭敬、受他人的譏笑、毀謗,及得到痛苦的三惡道果報等決定事中,值遇惡知識告訴他說:根本就沒有這些事。他心裡就會開始猶豫了,這些事到底有沒有?修惡行的人,死了會得到三惡道的果報嗎?到三惡道是不是真的很痛苦?這些事本來是不好的,事實上他原來也覺得這些事情是令人痛苦的、害怕的,可是現在又不決定了,真的是這樣子嗎?因此,他就不會覺得那麼痛苦、害怕,就會與喜根相應。
宇八、無明相應
第八科無明相應,說明無明與五受根相應。
無明,通與五根相應。
還沒有證得聖道以前,對諸法實相都是有疑惑的,這就是無明,無明通與一切苦樂憂喜捨受相應。
黃三、略不說餘
第三科略不說餘,要略說到此處,餘不多說。
所餘相應,引事指斥,文不復現。
其他的隨煩惱與五受根相應的情況,引出事例來說明的文不再出現。以上是第一科明建立。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7〈1 諦品〉與此處所說略有不同,其中說到:「何故諸煩惱皆與捨相應?以一切煩惱墮中庸位方息沒故。所以者何?煩惱生起展轉相續漸漸微薄,勢力將盡墮處中位,於此位中必與捨受相應。」又所有煩惱背後都有無明為助伴,所有受都有不苦不樂受為助伴,所以所有煩惱必定都與捨受相應。此處對照〈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1921頁所說,也可證明所以所有煩惱必定都與捨受相應。
天二、辨差別2 地一、指前說
第二科辦差別,說明諸根相應差別的情況,分二科;第一科指前說,指出如前說。
先辯煩惱諸根相應,但約麤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無亂故。
如前所說煩惱與五受根相應,只是約粗相的道理來施設建立,為使令剛剛開始修學佛法的人正確理解,不生錯亂,因為他們一開始沒辦法了解得太深入,所以只大約這樣說。
地二、顯今義
第二科顯今義,顯示此處的義理。
今約巨細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種種行解差別轉故。
現在這裡,以全面的、廣泛的、詳細的說明這個道理,建立任運生煩惱和不任運生煩惱與諸根相應的道理,使令久修的佛弟子,明白自己與他人種種身心的活動、種種煩惱的差別運轉的情況。
丑三、煩惱聚2 寅一、總明三聚2 卯一、略標列
第三科煩惱聚,說明煩惱聚集的情況,分二科;第一科總明三聚,總相說明三聚,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列出來。
復次,諸煩惱略有三聚。一、欲界繫,二、色界繫,三、無色界繫。
其次,諸多煩惱要略而言有三聚,聚表示很多的意思,也就是說每一聚都包含了很多煩惱。這三聚是:一、屬於欲界的煩惱,二、屬於色界的煩惱,三、屬於無色界的煩惱。
卯二、問答辨2 辰一、問
第二科問答辯,以問答的方式說明煩惱的三聚,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如是三聚,幾不善?幾無記?
問:在這欲界、色界、無色界三聚的眾生們都有煩惱,這些煩惱,哪一些是屬於不善?哪一些是屬於無記?
辰二、答2 巳一、釋差別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釋差別,解釋煩惱的差別。
答:初聚一分是不善,餘二聚是無記。
答:欲界眾生的煩惱,有一部分是不善的,色界與無色界的眾生也有煩惱,不過是無記的,就是有覆無記。
巳二、別料簡
第二科別料簡,單獨思量簡別。
諸不善者是有異熟,非餘。
不善法就是有煩惱,煩惱品這種不善法會有異熟果,會到三惡道去受果報,其他的善法及無記法,不會到三惡道受異熟果。
《披》初聚一分是不善者:此中義顯,欲繫煩惱亦有無記,今為簡彼,故說一分性是不善。此有異熟,非餘,是故前說欲界一分不善煩惱有異熟果,應知所餘無異熟果。
此處文中義理上顯示,屬於欲界繫的煩惱也有無記性的,現在為了減除這一分無記的煩惱,因此說其中的一部分是不善的。不善法的煩惱品,能令感得三惡道的異熟果,不是其他的善法及無記法的煩惱品,因為善法招感樂果,有覆無記法力量不強,也不會到三惡道。所以前面說欲界屬於不善煩惱的這一部分,包括根本煩惱,隨煩惱,若這些煩惱很粗重很猛利,會感得三惡道的異熟果,其他的善法及無記法的煩惱品是沒有三惡道異熟果的。這裡是與前面相呼應的地方,就是色界無色界的煩惱都是無記的。
寅二、辨聚體性2 卯一、長行列2 辰一、舉多少性
第二科辨聚體性,說明煩惱聚的體性,分二科;第一科長行列,用長行列舉出來,
又分二科;第一科舉多少性,舉出多或者是少的體性。
問:幾多性?幾少性?答:初多性,餘不爾。
問:這些三界的煩惱,哪一些是屬於很多的?那一些是屬於很少的?
答:初欲界的煩惱是很多的,因為緣六塵的境界而轉。餘上界的煩惱,譬如色界初禪雖然也能緣色、聲、觸、法四塵,但四種禪天的有情都只內緣法塵而生煩惱,無色界也只內緣法塵而生煩惱。可知欲界的人所緣境多煩惱也多,上二界的人所緣境少煩惱也少。
辰二、例餘一切
第二科例餘一切,依例推理其他一切煩惱性。
如多性、少性,如是猛利長時染惱性、非猛利長時染惱性,發起外門雜染性、發起內門雜染性,發起惡行性、發起非惡行性,能生多苦性、能生少苦性,大有罪性、小有罪性,遲離欲性、速離欲性,不離欲所顯性、離欲所顯性,三摩地相違性、非三摩地相違性,非一種相生決定性、一種相生決定性等,當知亦爾。
就如同欲界是多性,上二界是少性一樣,如是欲界的煩惱是非常勇猛、有力量而且發作的時間很長、相續不斷;而上二界的煩惱力量不是很強而且也不是長時間的。
欲界眾生,緣慮外界的色聲香味觸而引起煩惱;上二界眾生,沒有欲界的欲,但味著禪定,緣慮內境而起煩惱。
欲界眾生,會發出身語意的惡行,造作罪惡的行為;上二界眾生,因為已無瞋心,雖然也有煩惱,但是不會發起惡行。
欲界眾生的煩惱,能產生很多的痛苦;上二界眾生的煩惱,能夠產生的痛苦不大。
欲界的煩惱,能產生的罪過很大;上二界眾生的煩惱,能夠產生的罪過是很小的。
欲界眾生很難離欲;上二界眾生,很容易就離欲了。
欲界眾生沒有離欲;上二界眾生,已經離欲。
欲界眾生沒有禪定,是三摩地相違性;上二界眾生已得禪定,是非三摩地相違性。
欲界的眾生,所緣慮的境界有各式各樣的情況。如同欲界是多性,上二界是少性一樣。
欲界的眾生有男有女,有各式各樣、高矮胖瘦等種種情況,是非一種相生決定性;上二界眾生,因為有禪定,內心所緣慮的是同一個境界,又色界眾生的身體都是一樣光明的相貌而且都沒有男女根,無色界眾生都一樣無業果色,是一種相生決定性等,應當知道也是一樣。
《披》非一種相等者:色無色繫定地所緣心一境性,名一種相生決定性。欲繫不爾,不能繫心於一所緣,名非一種相生決定性。
得到色界天或無色界天定地的眾生,因為有禪定,內心所緣慮的是同一種境界,稱為一種相生決定性。欲界的眾生思想很混亂,想東想西,不能安住在同一種境界,稱為非一種相生決定性。
卯二、嗢柁南結
第二科嗢柁南結,用一個偈頌總結前文,彙集上面這一段文的要義,重新以偈頌顯示,也稱重頌,因為這個偈頌是在文的中間,稱為中嗢柁南。
中嗢柁南曰:
多染惱外門 惡行生諸苦 有罪遲離欲 三摩地生等
以一個偈頌,說明三界眾生煩惱的特性及差別。
多染惱外門:多,指欲界煩惱的事多;少,指色無色界煩惱的事少;染惱,欲界是猛利長時的染惱,色無色界不是猛利長時的染惱;外門,欲界是緣慮外界的色聲香味觸而引起煩惱;內門,色無色界是緣慮內境而起煩惱。
惡行生諸苦:惡行,欲界發起惡行的煩惱,色無色界發起非惡行的煩惱;生諸苦,欲界的煩惱產生很多的痛苦,色無色界的煩惱產生較少的痛苦。
有罪遲離欲:有罪,欲界的煩惱產生的罪過是大的,色無色界的煩惱少有罪性;遲離欲,欲界眾生不容易離欲,色無色界眾生已離欲。
三摩地生等:三摩地,欲界眾生沒有禪定,色無色界眾生有禪定;生等,欲界眾生心裡有種種的所緣境,色聲香味觸眼耳鼻舌身,貪瞋癡男女,心裡想東想西,屬於非一種相生決定性,色無色界眾生的所緣境,只有一種,心一境性,屬於一種相生決定性。
丑四、煩惱斷2 寅一、總徵
第四科煩惱斷,說明煩惱斷的情況,分二科;第一科總徵,總相提問。
復次,云何能斷煩惱?齊何當言已斷煩惱?從何煩惱而可說斷?斷諸煩惱為頓、為漸?云何次第斷諸煩惱?諸煩惱斷,復有幾種?煩惱斷已,有何等相?諸煩惱斷有何勝利?
其次,怎麼樣才能夠斷煩惱?這是第一個問題。
齊何,是一個分際,達到怎麼樣的境界、程度、界限,才可說已經斷除煩惱?這是第二個問題。
從什麼樣的道理,說明煩惱是可以斷除?這是第三個問題。
斷煩惱到底是頓斷還是漸斷?這是第四個問題。
如何次第的斷除煩惱?這是第五個問題。
煩惱斷有幾種情況?這是第六個問題。
煩惱斷了以後表現出來的相貌是怎麼樣?這是第七個問題。
煩惱斷了能得到什麼殊勝的利益?這是第八個問題。
連續提出八個問題,都是修行人最關心的問題。
寅二、別釋7 卯一、能斷已斷6 辰一、約地差別辨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回答這些問題,總共八個問題,將第一個能斷問題及第二個已斷問題歸納成一科合起來回答,分七科;第一科能斷已斷,說明能斷已斷的煩惱,又分六科;第一科約地差別辨,約境界的差別來說。
謂善法資糧已積集故,已得證入方便地故,證得見地故,積習修地故,能斷煩惱;得究竟地,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大乘瑜伽唯識學將修行分成五個階位:
第一個階位是順解脫分的資糧位,這位階的善法資糧已經積聚圓滿,稱為善法資糧已積集故。善法資糧包含各式各樣的善法,如〈聲聞地〉卷22所說:自他圓滿善法欲等十四種資糧。
第二個階位是順決擇分的加行位,是指已經進入到暖頂忍世第一四加行位的佛弟子,稱為已得證入方便地故,已經得到證入諸法實相的前方便,此時至少已成就未到地定,能於定中修習四諦等觀行。修行人要有未到地定以上的定力,才有能力開始斷煩惱。
第三個階位是見道位,證得見道位的佛弟子,小乘的初果和大乘的初地菩薩,稱為證得見地故。
第四個階位是修道位,已見道的佛弟子積極的修行往究竟位前進,但尚未得究竟位,這些修道位的佛弟子,稱為積習修地故,已經歷以上諸階位,能夠斷除煩惱,但尚未究竟斷除煩惱。
第五個階位是究竟位,是指成就阿羅漢果、辟支佛、或是成就無上菩提的佛,達到究竟位,可斷除一切的煩惱。二乘是完全斷除煩惱障,大乘則煩惱障與所知障全部都斷除了,稱為得究竟地,因此說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以上以位階與斷煩惱的次第不同來說明,一、資糧位,努力積聚資糧;二、加行位,能夠證入方便,在奢摩他中修毗鉢舍那斷煩惱;三、見道位,斷除煩惱,見到諸法實相;四、修道位,繼續斷除剩餘俱生起的煩惱;五、究竟位,能斷除一切的煩惱。
《披》謂善法資糧至已斷一切煩惱者:集論中說:道有五種,謂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集論六卷一頁)今說善法資糧,乃至得究竟地,如其次第,義顯五種道別,如彼廣釋應知。
《集論》中說:修行這條道路,分為五種位階,就是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這五種位階上面已做詳細說明。現在這裡說善法資糧乃至得究竟地,如同《集論》的次第顯示有五種道別。在《集論》卷6,1頁廣泛詳細說明這五種位階,參考該處所詳細解釋的文應該能理解。
辰二、約修瑜伽辨2 巳一、辨差別
第二科約修瑜伽辨,由修止觀的角度說明,分二科;第一科辨差別,說明修止觀後斷煩惱的差別。
復有差別。謂由修習四種瑜伽,能斷煩惱;若善修習如是四種,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又有差別,修止觀後,尚有能斷煩惱與已斷煩惱的差別,這是說經由修習四種止觀,有能力斷除煩惱;如果善修習這四種止觀圓滿後,應當可說已斷除一切煩惱。善修習,是如理作意,運用善巧方便,數數修習,練習到非常的熟悉,可以很靈活的運用。
巳二、指前說
第二科指前說,什麼稱為四種瑜伽?前面已經說過,所以這裡不解釋了。
四種瑜伽,如聲聞地已說其相。
這四種瑜伽,四種修止觀的方法,如〈聲聞地〉已經詳細說明它們的相貌了。
《披》四種瑜伽等者:信、欲、精進、方便,是名四種瑜伽。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二十八卷九頁2354)
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8曾說明這四種瑜伽。
一、信瑜伽:有二種行相與二種依處,能使心與止觀相應。
二種行相:一是信順行相,對佛說的三寶四諦能夠忍可、相信、隨順;二是清淨行相,於三寶四諦實有的功德能起清淨行的信。
二種依處,一是觀察諸法道理依處,於聞說三寶四諦的道理之後,能於其中觀察染淨因果實有不虛,依此產生信心;二是信解補特伽羅神力依處,見佛菩薩或聖弟子示現神通變化,因此生信。
觀察諸法道理是法及理的力量,信解補特伽羅神力是人及事的力量,依這二種令行者內心具足信順行相及清淨行相,稱為信瑜伽。
二、欲瑜伽:要有想修學善法的願。欲的內容包括:
1. 為證得欲,要有為證得三乘聖道或無上菩提的願望,修學佛法才能有力量、能夠斷煩惱。
2. 為請問欲,能很精進的去請問佛門中的善知識、修瑜伽有成就者,以廣聽聞深入思惟。
3. 為修集資糧欲,想要成就聖道,必須有認真積聚資糧的願望。為隨順瑜伽欲,要有隨順修止觀的願望,努力去做,內心法喜充滿。
三、精進瑜伽:有欲以後就要精進,才能成就,精進的內容包括:為聞精進,精進的聽聞佛法。為思精進,聽聞佛法之後,精進思惟、分別、觀察其中的道理。為修精進,為成就聖道,要數數修習止觀。為障淨精進,日夜精進的修習止觀,努力清除成就止觀的障礙,斷除五蓋。
四、方便瑜伽:方便就是善巧的方法,成就修止觀要有方法,方法也有四種。
1. 尸羅律儀增上力,要持戒,守持律儀,持戒清淨。
2. 善守其念,要很注意自己這一念心,能夠常常安住在正念裡面。
3. 能無放逸,因為善守其念,能令身語意三門毫無放逸。
4. 心正於內,修習止觀。
照著上面的方法,學習信、欲、精進、方便,這四種瑜伽,能夠斷煩惱。
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8,949頁那裡有詳細的說明,這是由第二個角度回答「云何能斷煩惱?齊何當言已斷煩惱?」。
辰三、約涅槃緣辨
第三科約涅槃緣,緣慮涅槃來說明,以第三個角度的回答是約涅槃緣。
復有差別。謂相續成熟故,得隨順教故,內正作意故,對治道生故,能斷煩惱;修對治道已到究竟,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其中又有差別。以〈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中所說的四處、七支,配合約涅槃緣辨斷煩惱。
一、相續成熟,配第一支生圓滿。內外圓滿成熟時,自身信進念定慧五善根栽培成熟,也得到善知識的教導,稱為相續成熟。
二、得隨順教,配第二支聞正法圓滿。包含正說法及正聞法圓滿,得到隨順修習止觀的教法。
三、內正作意,配第三支涅槃為上首及第四支能熟解脫慧之成熟。聞正法圓滿後,必須內正作意,內心如佛法所說的去作意思惟,勤修止觀,以涅槃為上首,才能夠成熟解脫的智慧。修止觀的動機,要以追求聲聞乘無餘涅槃及大乘無住涅槃為終極的目標。在趣入最終目標的過成程中,止觀能夠逐漸有力量,也就能夠成熟解脫的智慧,讓我們智見清淨。
四、對治道生,配第五支修習對治。修習止觀了以後就能夠對治煩惱,稱為對治道生。
經過這四個步驟就能夠斷煩惱。修對治道已到究竟,配第六支世間一切種清淨及第七支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世間一切種清淨,得到世間的四禪八定;出世間一切種清淨,斷除所有煩惱,從初果一直修到阿羅漢,或者是從初地一直修到無上菩提,對治煩惱這件事情已經圓滿了,稱為已斷一切煩惱。
以上是約涅槃緣辨明能斷煩惱及已斷煩惱。
《披》相續成熟等者:本地分中修所成地說:略由四處,當知普攝修所成地。何等四處?一者、修處所,二者、修因緣,三者、修瑜伽,四者、修果。如是四處,七支所攝。何等為七?一、生圓滿;二、聞正法圓滿;三、涅槃為上首;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五、修習對治;六、世間一切種清淨;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陵本二十卷一頁1699)今此中說相續成熟,謂生圓滿;當知修處所攝。得隨順教,謂聞正法圓滿;內正作意,謂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之成熟;當知修因緣攝。對治道生,謂修習對治;當知修瑜伽攝。修對治道已到究竟,謂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當知此修果攝。
〈本地分‧修所成地〉卷20,709頁起裡面有說,要略由四個次第可以完全包含〈修所成地〉的內容。這四個次第是:
一者、修處所,修止觀成就聖道的處所,包括內外等十種生圓滿。
二者、修因緣,諸法皆由因緣所生的,修止觀也要有因緣。因緣包括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之成熟三種。
三者、修瑜伽,說明正式修學止觀後,所遇到的障礙及能對治的方法。
四者、修果,修止觀有成就了,或證得世間清淨的禪定,或出世間清淨的聖道,名為修果。
這四處,是七支所攝。是哪七支?一、生圓滿;二、聞正法圓滿;三、涅槃為上首;四、能熟解脫慧之成熟;五、修習對治;六、世間一切種清淨;七、出世間一切種清淨。
現在此處說相續成熟,指生圓滿;應當知道是修處所所攝。得隨順教,指聞正法圓滿;內正作意,指涅槃為上首、能熟解脫慧之成熟,應當知道是修因緣所攝。對治道生,指修習對治,應當知道是修瑜伽所攝。修對治道已到究竟,指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應當知道是修果所攝。
辰四、約遍知永斷辨
第四科約遍知永斷辨,約所遍知蘊處界事辨明煩惱能斷、已斷的差別。
復有差別。謂了知煩惱事故,了知煩惱自性故,了知煩惱過患故,煩惱生已不堅著故,攝受對治故,能斷煩惱;對治已生,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又有差別,從遍知永斷角度,來談能斷煩惱及已斷一切煩惱。於一切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無不了知的智慧稱為遍知,這種智慧能夠永遠斷除一切煩惱,成就此智慧的五個次第是:
一、要了知煩惱事,煩惱的依止處,稱為煩惱事。煩惱會產生一定有依止處,這個依止處是不清淨的,這件事要認識。如果不知道這依止處是不清淨的,就沒辦法察覺有煩惱,也就不會去斷煩惱。這不清淨的依止處是對於一切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不清楚的認知造成的;不明了五蘊等一切法,是因緣所生,是無常、苦、空與無我的,由此而生煩惱。詳細說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5所說貪由十事生等。
二、要了知煩惱自性,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由彼起故,不寂靜行相續而轉,是名煩惱自性。煩惱的自性是不寂靜,煩惱有各式各樣的,要清楚的了解各種煩惱的自相、共相、差別相,才能一一對治種種的煩惱;例如,什麼是貪瞋癡慢疑?什麼稱為薩迦耶見?所以具備了知煩惱自性的知識是很重要的。
三、要了知煩惱過患,要了解這些煩惱會帶來很多的過患,過去會有,現在也會有,將來還會有;這些過患會造就很多的罪,過去有罪,現在也有罪,將來還有罪;使令自己不自在,過去苦,現在也苦,將來還是苦。如果不知道有煩惱過患,就不會想要斷除煩惱了。
四、要煩惱生已不堅著,每個人沒有圓滿成佛前,遇到境緣就容易產生煩惱,煩惱生了後,能正覺了分辨這是錯的,很快棄捨煩惱令心轉還,不堅著煩惱,要能夠如此對治煩惱,必須努力修行才做得到。
五、要攝受對治故,就是如理作意,修習對治煩惱的方法,也就是修止觀。
經過上面五個次第後,就能斷煩惱了。修止觀成功後,成就對治煩惱的智慧,能夠完全斷除煩惱,稱為當言已斷一切煩惱。以上是約遍知永斷辨,說明能斷煩惱的智慧及已斷一切煩惱。
《披》了知煩惱事故者:煩惱依處,名煩惱事。如前已說,貪由十事生,瞋事亦有十種,無明依七事起,慢依六事生,見依二事生,疑依六事生。(陵本五十五卷八頁4419)如彼別釋應知。
煩惱的依止處,也就是產生煩惱的因由,稱為煩惱事。如同前面已經有說明,貪心可以由十種事生起。能夠令生瞋心的事情也有十種;無明依止七種事情生起。高慢心依止六種事生起。種種的見取,執著思想上的煩惱,依止二種事生起。對聖道產生疑惑心是依止六種事生起。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5,1817頁那裡有詳細的說明。
辰五、約善修止觀辨2 巳一、辨差別
第五科約善修止觀辨,約完整圓滿的修止觀來說明這件事情,分二科;第一科辨差別,說明它的差別。
復有差別。修奢摩他故,修毗鉢舍那故,能斷煩惱;若諸相縛已得解脫,諸麤重縛亦得解脫,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斷除煩惱,有二種差別。一是需要斷除心對於境相的執著,一是斷除煩惱的種子。必須能夠修止、修觀,既修止也修觀,才能夠斷除煩惱。如果已經解脫相的繫縛,煩惱種子麤重的繫縛也能得到解脫,則可以說已斷除一切煩惱。相縛,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等相,緣境相而被繫縛,如果看到境相要知道它是不真實的,這是第一個要點。第二個要點,煩惱種子也解脫了,才能說已斷一切煩惱。若看到相,杯子、水就執著它是真實的,看到你、我、他都是真實的,第一種相縛就不能解脫,當然煩惱種子也沒辦法解脫。不能通達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就不能斷除煩惱。
巳二、引教證
第二科引教證,引聖教所說證明。
如世尊言:相縛縛眾生,亦由麤重縛。善雙修止觀,方乃俱解脫。
如佛在經中這樣說:眾生都被這些相牢牢的繫縛住,產生種種的煩惱,遇到境界發生各種的反應,這些反應就綁住心識,也因為有煩惱的種子,心被繫縛。唯有善巧、完整、圓滿的修習止觀,才能解脫相縛和麤重縛。如果只修觀會成乾慧、狂慧;如果只修止沒有智慧,缺乏智慧也不能斷煩惱。所以止觀都要圓滿的修行,才能解脫相縛和麤重縛。在斷分別我執的時候,證得無分別智,才能解脫相縛。
辰六、約瑜伽所作辨
第六科約瑜伽所作辨,約修止觀的作用來說明。
復有差別。謂了知所緣故,喜樂所緣故,能斷煩惱;所依已滅故,已得轉依故,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又有差別,約修止觀的角度來說明什麼是能斷煩惱的智慧,和已斷煩惱。必須了知所修的所緣境,修不淨觀、無我觀、我空觀、法空觀,必須明白通達這些所緣境應怎麼修,要正確的了解,才能斷煩惱;要歡喜這裡所說的種種善方便來斷煩惱,才能斷煩惱。修止觀的所緣境要明明白白,要清楚怎麼樣修止、怎麼樣修觀,正確的方法沒有拿到,喜樂所緣也不能斷煩惱。如果學到止觀的方法以後,要很喜歡繼續練習,這二條件具足可以使令行者斷煩惱。阿賴耶識中的煩惱種子,已經完全的滅除,使阿賴耶識轉捨雜染分,轉得清淨分,不再輪轉生死時,稱為已斷一切煩惱。
《披》了知所緣等者:本地分中聲聞地說:修瑜伽者,略有四種瑜伽所作。一、所依滅,二、所依轉,三、遍知所緣,四、愛樂所緣。如彼釋義應知。(陵本二十八卷十三頁2369)
〈本地分‧聲聞地〉說:修止觀的人要作的事情有四種:
一、所依滅,所依阿賴耶識中的煩惱種子必須滅除。
二、所依轉,所依的阿賴耶識必須轉變,煩惱種子去除了,成就清凈的種子。
三、遍知所緣,必須完全正確的了解所緣境的染淨差別。
四、愛樂所緣,依遍知所緣斷染得淨心生歡喜,由此能愛樂修止修觀的所緣境,愛樂會有動機修行,有動機會有驅動的力量,有驅動的力量而能不斷修止修觀斷除煩惱。
在〈本地分‧聲聞地〉卷28,954頁那裏有詳細的解釋。以上是回答能斷已斷的第一個及第二個問題。
卯二、斷所從3 辰一、標
第二科斷所從,從煩惱生起處斷煩惱,分三科;第一科標,標示出來。
復次,從彼相應及所緣故,煩惱可斷。
其次,斷煩惱的下手處,是從對治煩惱與心相應,使煩惱無從生起,不會再有煩惱緣境,就可以斷煩惱。
辰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所以者何?
這句話怎麼說?
辰三、釋2 巳一、相應斷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相應斷,斷煩惱的相應。
對治道生,煩惱不起,得無生法,是故說名斷彼相應。
有能對治煩惱的無分別智生出時,煩惱種子斷除,煩惱就不會生起,得到無生法忍,通達一切法是不真實的,沒有真實的因緣造作法,法本不生,證得無生法。煩惱與識相應,這件事不會再有了,因為將煩惱種子也斷了,稱為斷彼相應。
巳二、所緣斷
第二科所緣斷,從所緣境斷。
相應斷已,不復緣境,故從所緣亦說名斷。
無分別智生出時,根、塵、識、能所、器世間、語言六不現,此時心無分別,無所緣,不再緣境,因此說從所緣亦說名斷。
於後得智與煩惱相應這件事已經斷除了,煩惱種子究竟斷除了,不會再緣境產生煩惱,於所緣境相,不會被它繫縛,也可以說是斷。這是回答前面的第三個問題。
卯三、斷頓漸3 辰一、標
第三科斷頓漸,斷煩惱是頓斷或是漸斷,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頓斷。
復次,見斷煩惱頓斷,非漸。
其次,見道所斷的煩惱是頓斷,不是漸斷。
辰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所以者何?
這句話怎麼說?
辰三、釋2 巳一、頓斷攝
第三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頓斷攝,頓斷所攝。
由現觀智諦現觀故,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然此現觀與壞緣諦作意相應,是故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
現量親證苦、集、滅、道四諦的真實相貌,稱為現觀智諦現觀,這是見道位時的智慧。這種無分別的智慧能斷除見道所斷的煩惱。這現前觀察的智慧,對苦集生起厭離心,與四諦真實的道理能夠相應,由我空智、法空智、我法二空智,這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所斷煩惱。壞緣,是指對所緣的苦集諸行生厭離心。
巳二、漸斷攝
第二科漸斷攝,漸次斷所攝。
修斷煩惱漸次而斷,數數修道方能斷故。
修道時,斷除煩惱是漸次而斷,數數修道才能斷除。見道位的時候是頓斷,頓斷三界分別起的112種煩惱,通達我空、法空、我法二空真如,這是根據大乘的角度來說的。這是回答前面的第四個問題。
《披》與壞緣諦作意相應等者:謂從正觀四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從是以後,復轉修習。先緣自心總厭心智生,名壞緣諦作意相應。從此無間,無有加行,解脫見道所斷隨眠三心智生。一、內遣有情假緣智,二、內遣諸法假緣智,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此中前二是法智,第三是種類智。如是三智,能斷一百一十二煩惱,如是煩惱十種所攝。一百一十二煩惱者,謂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有十種;色無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有九種,謂各除瞋;如是名為一百一十二煩惱。是名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義如顯揚論說。(十七卷一頁)
從正確的觀察苦集滅道四種真實的道理,生起十六種內心的智慧。包括苦諦的苦、空、無常、無我四種行;集諦的因、集、生、緣;滅諦的滅、靜、妙、離;道諦的道、如、行、出。在〈本地分‧聲聞地〉卷34,1107頁起有詳細的解釋,如何觀察,如何斷除煩惱,稱為四諦十六行智,在四諦中要有這十六種心,來配合觀察四諦的所緣。正觀四諦十六種行以後,還要繼續的修習。先緣慮自己的心,相應於厭離苦集諸行的智慧生起,稱為壞緣諦作意相應。
從此以後沒有間斷的、也不用再作意加行,這時能解脫見道所斷的煩惱種子,此時有三種智慧產生。
一、內遣有情假緣智,內心遣除執著有情為我我所的虛妄分別,證得我空智。
二、內遣諸法假緣智,內心遣除執著諸法是實的虛妄分別,證得法空智。
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內心完全遣除有情為我我所的虛妄分別,及諸法是實的虛妄分別,雙證我空和法空的智慧。
其中前二種緣我空、法空,是緣現在的五蘊所生,稱為法智。第三種是推察上二界的智慧,稱為類智。這三種智慧能斷除112種煩惱,〈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說過,這是薩迦耶見等十種煩惱所攝。112種煩惱,是指欲界見道位苦、集、滅、道四諦所斷的煩惱各有十種,共四十種;色、無色界是沒有瞋心的,這二界各只有九種煩惱,色界四處、無色界四處,共八處,九乘八是七十二,七十二加上欲界的四十,共為112種煩惱,稱為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
在《顯揚聖教論》卷17,1頁有說到,觀內心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斷的內緣,到最後證得無分別智,就頓斷一切煩惱。
卯四、斷次第2 辰一、辨8 巳一、在家攝
第四科斷次第,斷煩惱的次第,分二科;第一科辨,說明,又分八科;第一科在家攝,在家斷煩惱的次第。
復次,最初應斷不善事業及諸惡見。謂在家者。
其次,在家者最初應斷除會使令自己或他人生起貪瞋癡,如殺生等不善的事業,及各種錯誤的思想,沒有因果的思想,有邪見的思想,這些顛倒的惡見。
巳二、出家攝
第二科出家攝,出家斷煩惱的次第。
次復應斷樂出家障。謂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
其次,出家者,最初應斷除愛樂出家的障礙。
《瑜伽論記》說:凡夫在家障,包括染著色聲香味觸、男女欲的欲尋思,與瞋心相應的恚尋思,及傷害他人的害尋思。斷除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現行才能使善法欲穩固,好樂出家、安住出家修道的生活。
巳三、不定地攝
第三科不定地攝,不定地所攝斷煩惱的次第。
次復應斷不定心者三摩地障。謂眷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
出家以後應當修習禪定,因此又應斷除不能得定,不定心者成就三摩地(最初修欲界定漸次得未到地定)的障礙,亦即修定地資糧加行作意的障礙,包括:眷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出家以後若仍時常憶念親里眷屬,生起眷屬尋思,希望親屬獲得安隱快樂,想到親屬衰惱的事就生起愁憂,若想到與親里種種歡娛的事,就生起掉舉;或是常常憶念要到哪個國家旅遊,生起國土尋思;或是生起不死尋思的想法:我應當慢慢修習聖道,應當先讀誦經、律、論等大小乘經典,乃至廣讀外道典籍,多畜弟子,牽引善人供養四塔,勸化眾生令大布施,以後再修聖道。這三種尋思都極為障礙修習禪定,應該觀察這些尋思的過患,不要陷入無義的尋思,才不會白白出家,入寶山而空手回。
巳四、定地攝
第四科定地攝,定地所攝斷煩惱的次第。
次復應斷得作意障。謂樂遠離品身諸麤重。
其次,又應斷除修禪定時成就得作意(得未到地定)的障礙,亦即修定地作意的障礙,即於歡喜遠離修習得作意的因地時,生起的五蓋及身疲倦性,如腰酸腿疼、體力不濟等身諸麤重。
巳五、見斷攝
第五科見斷攝,斷除見道所斷的煩惱。
次復應斷見斷煩惱。
其次,應當斷除見道所斷的112種煩惱。這112種煩惱,是指依著三界迷於四諦所生起的欲界各有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貪、恚、癡、慢、疑十種煩惱,及色、無色界(除瞋)迷於四諦所生的各有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貪、癡、慢、疑九種煩惱。
巳六、修斷攝
第六科修斷攝,斷除修道所斷的煩惱。
次復應斷修斷煩惱。
其次,應該斷除修道所斷的十六種煩惱。這十六種煩惱,是指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種煩惱迷執,包括薩迦耶見、邊執見、貪、恚、癡、慢;於色界及無色界對治修中,各有五種煩惱迷執,包括薩迦耶見、邊執見、貪、癡、慢,三界合有十六種煩惱。
巳七、諸定障品攝
第七科諸定障品攝,斷諸定障品所攝的煩惱。
次復應斷屬苦、屬憂、屬樂、屬喜,及屬諸捨諸定障品障礙煩惱。
其次,應該斷除屬苦、屬憂、屬樂、屬喜以及屬諸捨的這些定障品障礙煩惱。在〈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368頁說到出諸受事,得初禪可以斷除憂根,第二禪可以出離苦根,第三禪出離喜根,第四禪出離樂根,出世間的無相定,可以出離捨根等諸定障品障礙煩惱。
佛於《無倒經》中說:行者於憂受等生起時,應當如實了知生起憂受等的因、緣、序、相、行才能斷除憂受等的障礙。知因:是指了知憂受等種子相續。知緣:是指了知生起憂受等的所依根,及與憂受等和合運轉的助伴心所。知序:是指了知憂受等託什麼事而生,能發憂受等的相狀及無明種子。知相:是指了知憂受等是慼行相等。知行:是指了知由不如理作意相應思而發起憂受等。能如是了知,就能於制持憂受等生起瞋等染污心,於思惟修能持堅住,證得各種禪定。
巳八、所知障品攝
第八科所知障品攝,斷諸所知障品所攝的煩惱。
次復有一補特伽羅,應斷所知障品諸障。
其次,修菩薩道的人,不只應斷除煩惱障,還應斷除引生所知障的障礙。
辰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由此次第,應斷煩惱。
由這八種,應該斷除煩惱。這是回答前面的第五個問題。
《披》應斷屬苦屬憂等者:苦等五根相屬煩惱能障諸定,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說:出諸受事,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相中出離捨根。(陵本十一卷十頁880)能障諸定,一一差別翻彼應知。
與苦樂憂喜捨根相屬的煩惱能障礙諸定,〈本地分‧三摩呬多地〉說:應當出離於種種受所引生的煩惱。得到初禪可以出離憂根;得二禪可以出離苦根,沒有苦受,入定時身體這些病痛苦沒有辦法障礙了;得到三禪可以出離喜根,喜受不會湧動;得到四禪可以出離樂根,必須出離三禪的樂根才能證到第四禪;證無漏的無相定可以出離與四禪及四空定相應的捨根,捨受也要出離,不可以耽著。〈本地分‧三摩呬多地〉卷11,368頁說過。五受能障礙初禪等定,一一差別,如卷11所說應知。
卯五、斷多種2 辰一、略標列
第五科斷多種,斷除煩惱有多種,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列出來。
復次,諸煩惱斷,當知多種,略則為二。一、諸纏斷,二、隨眠斷。
其次,各種煩惱的斷除,應當知道有很多種。要略可分為二種,一是煩惱現行斷除了。二是煩惱的種子也斷除了。
辰二、隨別釋2 巳一、諸纏斷
第二科隨別釋,接著各別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諸纏斷,斷煩惱的現行來說。
諸纏斷者,謂貪瞋斷乃至疑斷,薩迦耶見斷乃至邪見斷,見苦所斷斷乃至修道所斷斷,欲界所繫斷乃至無色界所繫斷,散亂斷、曉悟斷、羸劣斷、制伏斷、離繫斷。
諸纏,煩惱數起現行稱為纏,斷除現行煩惱,可以分成九類:
一、貪瞋斷,將貪心、瞋心乃至慢、無明、疑等五鈍使斷;
二、薩迦耶見,乃至邊執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等五利使斷;
三、見苦所斷乃至修道所斷的煩惱斷,指見道及修道所應斷的各種煩惱必須斷除;
四、欲界所繫欲恚害等煩惱,乃至無色界所繫煩惱斷,指三界所繫煩惱必須斷除;
五、應斷除散亂心生起的諸惡尋思煩惱,散亂斷除才能得定;
六、曉悟斷,明白了知、猛利的煩惱要斷除;
七、羸劣斷,調伏煩惱,使煩惱的力量薄弱,稱為羸劣斷。
八、制伏斷,依止定地作意得到禪定伏除煩惱;
九、離繫斷,斷除煩惱種子。
約煩惱的次第說:散亂斷、曉悟斷、羸劣斷、制伏斷、離繫斷。從沒有得禪定一直到得禪定以後,伏煩惱到最後斷煩惱種子,作了五個次第的說明。
巳二、隨眠斷
第二科隨眠斷,斷煩惱種子。
當知離繫斷,即是隨眠斷。
應當知道離繫斷是將煩惱的繫縛完全斷除,是指隨眠斷:斷除煩惱種子。回答第六個問題。
《披》散亂斷等者:如前已說散亂對治、諫悔對治、羸劣對治、制伏對治、離繫對治。(陵本五十五卷七頁4413)又說散亂位煩惱、諫悔位煩惱、羸劣位煩惱、制伏位煩惱、離繫位煩惱。(陵本五十五卷十頁4429)由是今說彼煩惱斷亦有五種。於中少分名別義同。當知前四,謂諸纏斷;後一,謂隨眠斷。
如前面已說:散亂對治能對治散亂心;諫悔對治能對治犯戒的煩惱,如果沒有持戒清凈,不能得定;羸劣對治能調伏煩惱,使令煩惱微薄,不生起粗猛的煩惱;制伏對治,是指禪定的力量使煩惱不現行;離繫對治是斷除煩惱種子。又說散亂位煩惱,指未得定散亂心時的煩惱,如欲、恚、害等;諫悔位煩惱,犯戒時生起的煩惱,如忿、覆等;羸劣位煩惱,煩惱生起現行了,可是很薄;制伏位煩惱,禪定所對治定障品煩惱;離繫位煩惱,聖道所對治的煩惱種子。前面是能對治的智慧,名散亂對治等,後面是所對治的煩惱,名散亂位煩惱等,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5,1820頁已說。
因此說煩惱斷也有五種:散亂斷即散亂對治、曉悟斷即諫悔位對治、羸劣斷即羸劣對治、制伏斷即制伏對治、離繫斷即離繫對治。前面已經說過,這裏再重複說,名稱不一樣,但是道理是一樣的。前四種是屬於煩惱的現行,應當斷除,後一種是煩惱的種子也應當斷除。以上是回答前面的第六個問題:諸煩惱斷復有幾種?
卯六、斷已相2 辰一、辨4 巳一、三毒不生2 午一、舉不生愛
第六科斷已相,煩惱斷了以後的相貌,回答第七個問題,分二科;第一科辨,說明,分四科;第一科三毒不生,煩惱斷了以後三毒不生,又分二科;第一科舉不生愛,斷除煩惱以後不再生愛了。
復次,煩惱斷已,於可愛法若劣、若勝、若現在前、若不現前,雖猛利見而觀察之,亦不染著。
其次,煩惱斷了已後,對可愛法是較劣的、或殊勝的、現前接觸的境界、或者沒有現前的境界,雖然用力作意將最可愛的境界現前觀察,也不會染著,乃至數數的接觸這些可愛的色聲香味觸的境界,心裏也不會愛著了。
午二、例無瞋癡
第二科例無瞋癡,例不生瞋與癡。
如於可愛而不生愛,如是於可瞋法亦不生瞋,於可癡法亦不生癡。
如對於可愛的境界不會生起愛著,對於可生氣的境界也不會再生氣,對於可愚癡的境界也不會生起愚癡,貪瞋癡永斷。斷除煩惱的第一種相貌是三毒不生。
巳二、住捨念知2 午一、舉眼見色
第二科住捨念知,心裏安住在最上捨,正念正知,分二科;第一科舉眼見色,眼見色時但住於捨,正念正知。
又眼見諸色,不喜不憂,但住於捨,正念正知。
又眼看到種種的色,不論好的、不好的,過去、現在、未來,若劣若勝,若遠若近,若粗若細,心不喜也不憂,一切時住於最上捨,心裏沒有執著,安住在正念中,能正確的覺知所觀的境界。
午二、例餘一切
第二科例餘一切。
如眼見色,乃至意知法亦爾。
如眼見色是這種情形,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意知法,也是一樣,沒有貪瞋癡,一切時住最上捨,正念正知,心平等住這是斷除煩惱的第二種相貌。
巳三、成沙門法2 午一、舉少欲
第三科成沙門法,成就出家的沙門十法,分二科;第一科舉少欲,沙門法的特性之一是少欲。
又性少欲,成就第一真實少欲。
已斷盡煩惱的阿羅漢,心性少欲,成就第一真實少欲。〈本地分‧聲聞地〉卷25,881頁說:少欲,是指雖然成就善少欲等所有功德,而不於此諸多功德欲求他人知道,讓他人知道我具足少欲成就諸多功德。
《雜阿含經》說:佛滅度之後時,阿育王遍禮諸塔廣施珍寶,聽聞薄拘羅少欲第一,於是布施一金錢,是時塔神又丟出來。阿育王不禁讚歎尊者:善哉!真實少欲!連一錢也不受。
午二、例喜足等
第二科例喜足等,例喜足等也一樣。
如少欲,如是喜足、遠離、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亦爾。
如同少欲,同樣的,少許資具就能歡喜滿足;遠離煩惱等雜染;能勇猛精進修習善法;能安住在佛法僧的正念;具足寂靜定力;身善、口善、意善具足聰慧者相也是一樣。這是斷除煩惱的第三種相貌,少欲、喜足、離染、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
巳四、離諸戲論
第四科離諸戲論,遠離沒有義利的戲論。
於無戲論任性好樂,於有戲論策勵其心方能緣慮。
於沒有戲論,沒有名言分別、也沒有義利的境界,自然好樂,任運安住於第一義諦,心性好樂安住於無戲論界,於王論、國論、賊論、飲食論等有戲論的境界,必須鞭策鼓勵,特別作意,才能緣慮這些戲論,才會想這些事情。聖者的心任運都是清凈的,安住在空、無相、無願、無戲論的境界中,不像凡夫心裏面想的多半是色、聲、香、味、觸等戲論。這是斷除煩惱的第四種相貌,離諸戲論。
辰二、結
第二科結,結語。
如是等輩,當知煩惱已斷之相。
如是能夠做到沒有貪瞋癡三毒、安住最上捨、正念正知、成就出家人少欲、喜足、遠離、勇猛精進、不忘念、禪定、智慧等沙門莊嚴、內心沒有散亂與戲論的境界,這樣的人就是煩惱已經究竟斷除的相貌。以上是回答前面的第七個問題。
卯七、斷勝利3 辰一、標
第七科斷勝利,諸煩惱斷的勝利,回答最後的問題,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來。
復次,煩惱斷者有多勝利。
其次,煩惱已經斷除的人有很多殊勝的利益。
辰二、釋2 巳一、自義行攝2 午一、列超越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自義行攝,對自己有義利所攝,分二科;第一科列超越,列出能超越很多境界。
謂隨證得超越憂、苦,超越喜、樂,超越色想及與有對種種性想,超惡趣苦,超越生等一切種苦。
斷除煩惱成就聖道的好處,若是俱解脫阿羅漢,能超越憂證得初禪,超越苦證得二禪,超越喜證得三禪,超越樂證得四禪,超越色想及與青黃赤白等顯色和合積集的有對礙想、飲食瓶衣乘等種種性想證得四空定;由於斷除見道所斷分別起的愛見煩惱,能超越惡趣苦、超越女人身、超越第八有業:不會有第八次來人天往返受報、超越北俱盧洲和無想天的業力,不會生到無暇處:沒有佛法的地方;由於斷除修道所斷俱生起的愛見煩惱,能超越生老病死、怨憎會苦、愛別離苦等三界生死一切種苦。
《披》謂隨證得超越憂苦等者:此中超越憂、苦、喜、樂,謂由證四靜慮。超越色想及與有對種種性想,謂證無色。超惡趣苦,謂證有學。超越生等一切種苦,謂證無學。
此文中說超越憂、苦、喜、樂四受,是指證得四種禪定。超越色想及與有對種種性想,是指證得無色定。證得有學初果以上能超越惡趣苦,超越生等一切種苦,是證得無學阿羅漢,永遠不會於三界生死輪迴了。
午二、明證得5 未一、安隱
第二科明證得,說明超越以後證得的功德,分五科;第一科安隱,內心很安穩。
又證安隱第一安隱。
又有學聖者煩惱寂滅,內心沒有煩惱的動亂,分證涅槃,證得安穩;阿羅漢聖者,成就全分涅槃,究竟涅槃,證得第一安穩。
未二、清涼
第二科清涼,證得清涼。
又證清涼第一清涼。
煩惱是熱惱,離煩惱即清涼。有學聖者已斷除部分煩惱,證得清涼;無學阿羅漢,究竟斷除煩惱,證得第一清涼。
《披》又證安隱等者:煩惱寂滅,是名安隱,亦名清涼。集論中說:何故此滅復名安隱?離怖畏住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復名清涼?諸利益事所依處故。(集論五卷十四頁)在有學位所證寂滅,但名安隱及與清涼。在無學位,轉名第一,已究竟故,更無上故。
煩惱寂滅不再動亂,內心是很安穩的,是名安隱,也可以稱為清涼。《集論》中說:為什麼煩惱滅除也稱為安穩?因為煩惱是恐怖、畏懼的依止處,遠離煩惱時,內心不會恐怖、不會畏懼。為什麼煩惱寂滅時,又稱為清涼?因為所有有利益的事依止的就是清涼。煩惱滅了沒有怖畏,而且能做自利利他的各種事情,有利益的事都得到,內心很清涼。在有學位所證寂滅,只稱為安隱及與清涼;無學阿羅漢,轉稱為第一,因為已究竟斷除煩惱,沒有能夠超越他了,又稱為第一安穩、第一清涼。聖人也有差別,凡夫的差別更大。
未三、樂住自在
第三科樂住自在,證得禪定很自在的。
又得第一現法樂住,隨其自心自在而轉。
又斷除煩惱證得第一最殊勝的現法樂住:四禪八定、乃至滅盡定,使令自己能隨心自在而轉,任何時候能令心安住在聖住、天住、或梵住,乃至神力自在,心想事成。一般說第一現法樂住特指滅盡定。
未四、所證無退
第四科所證無退,所證不再退轉。
若行、若住,隨所欲樂所證之法無復退轉。
最殊勝的一點,所證得的聖道不會退轉了。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隨所歡喜做任何事,所證得的諸法實相都不會退失,這一點是最重要的。現法樂住的禪定,如果鈍根的人有可能會退失,但是聖道是永遠不會再退失了。
《披》隨其自心自在而轉者:謂於或聖、或天、或梵住中,隨所樂住,即能安住故。言聖住者,謂空住、無願住、無相住、滅盡定住。言天住者,謂諸靜慮、諸無色住。言梵住者,謂慈住、悲住、喜住、捨住。如本地分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2808)
隨其自心自在而轉,是指對於聖住、或天住、或梵住中,隨所愛樂安住在哪個境界,心就能安住。聖住,是指空住、無相住、無願住及滅盡定住。由空住安住在我空、法空的清淨智,由無相住,安住在寂滅無相的第一義諦;由無願住,於後有及名言戲心不願樂;由滅盡定住,安住在前六識及染末那不現行的寂靜處。天住,是指能離欲界欲的四種靜慮,及能離色界欲的四空定。梵住,是指能與眾生樂的慈住、能拔眾生苦的悲住、能隨喜眾生善法功德的喜住、及能令眾生捨三毒的捨住。如〈本地分‧聲聞地〉卷34,1117頁所說應知。
未五、自義圓滿
第五科證得自義圓滿,證得自義究竟圓滿。
於自義利圓滿究竟,於諸所作無復希望。
對於自己有利益安樂的事情,已經圓滿究竟,證得無學果;對於所修的止觀,不再期待達到更高的境界,因為已經究竟圓滿了。
《佛地經論》卷1說:現在得到利益,稱為義,將來得到利益,稱為利;或世間,稱為義,出世間,稱為利;或遠離惡法,稱為義,攝受善法,稱為利;或福德稱為義,智慧稱為利。這位行者究竟斷除煩惱以後,於自己現在及將來的利益、世間、出世間的利益、遠離惡法、攝受善法、福德、智慧等都已圓滿,所作已辦,戒定慧圓滿,不必再有任何所作。
《披》於自義利圓滿究竟等者:此顯阿羅漢果諸漏已盡,所作已辦,無復所作,故作是說。
這是顯示阿羅漢果於自義利圓滿究竟,所有的煩惱已完全斷除;所有應該修的止觀、善法已經成辦,圓滿成功,不需要再有所作了,所以如此說。
巳二、利他行攝
第二科利他行攝,前面說的是對自己有義利的事情,這裏是屬於菩薩道利他行所攝的好處。
或復有一修利他行,為欲利益安樂眾生,哀愍世間,令諸天人利益安樂。
前文說明聲聞、辟支佛、乃至菩薩等三乘種性的人若究竟斷除煩惱,可以得到自義利,這裡特別指修大乘菩薩道的人,除了自義利還能成就眾生的義利,自利利他圓滿。如果有一位修利他行的菩薩行者,為了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使令天上和人間的有情得到利益安樂,因為他能究竟斷除煩惱障,乃至超越聲聞行者斷除所知障,就能圓滿自利利他的功德。
辰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當知煩惱斷者,有如是等眾多勝利。
應當知道斷煩惱,如上所說,於自己的修道上,能超越諸受乃至三界苦果、又證得安隱、清涼、樂住自在、所證無退、自義圓滿,成熟自己的諸根、善根、智慧,於利他方面,能利益安樂無量眾生,成熟眾生的諸根、善根、智慧,令眾生獲得利益安樂等很多的好處。
以上是回答前面的第八個問題:斷勝利。
丑五、煩惱所緣2 寅一、略標
第五科煩惱所緣,說明煩惱的所緣境,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要略標出。
復次,煩惱緣境略有十五。
其次,煩惱的所緣境要略而言有十五種。
寅二、列釋15 卯一、具分緣
第二科列釋,列出解釋十五種所緣,分十五科;第一科具分緣,遍緣一切事。
一、具分緣。謂身見等。
一、具分緣:遍緣一切事,稱為具分緣,如身見等。
卯二、一分緣
第二科一分緣,指貪瞋慢等。
二、一分緣。謂貪瞋慢等。
二、一分緣:指貪瞋慢等緣的一部分可愛、可瞋事生。
《披》具分緣一分緣者:前說:貪、慢緣有漏一分可意事生,恚緣一分非可意事生,是故此三煩惱一分所生,名取一分。所餘煩惱,通緣內外若愛非愛,及俱相違有漏事生,是故說彼名曰遍行,取一切事。(陵本五十八卷六頁4717)此中道理,如彼應釋。
前文說,貪心、高慢心緣著有漏的一分可愛事而生,瞋恚緣著一分不可愛的事而生,所以說這三種煩惱是一分所生的,稱為一分緣。是緣一部分境界,不是遍緣一切境界的。其他的煩惱包括無明、疑,與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通緣內身、外境,可愛、不可愛及非可愛非不可愛境等有煩惱的事而生,一切事情都可能生起這些煩惱,稱為具分緣。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1922頁有解釋其中的道理,應該要了解。
卯三、有事緣
第三科有事緣,諸有事煩惱與下面無事緣是一對。
三、有事緣。謂諸有事煩惱。
三、有事緣,是指由因緣所生法的蘊處界世俗實有事所生的煩惱,多分是修所斷的煩惱。
卯四、無事緣
第四科無事緣,諸無事煩惱。
四、無事緣。謂諸無事煩惱。
四、無事緣,是指見道所斷因迷理而起的十種煩惱。這些煩惱因內心分別而起,並不是有真實的事情在那裏,如凡夫可以無事生非,生出很多的煩惱。
《披》有事緣無事緣者:如前說:十煩惱,見所斷者,名曰無事,彼所緣事非成實故。所餘煩惱有事,彼相違故。(陵本五十八卷六頁4717)此中道理,如彼應釋。
如前文說:十種煩惱,為見道所斷的,稱為無事,這類煩惱所緣不是世俗實有的境,多分是由分別我見而生起,以不解了因緣所生法為空之理而生起各式各樣的煩惱。其他修所斷的煩惱,與上說無事不一樣,是緣著任運的堅固事,由果報引起的種種煩惱,是比較微細、無記的煩惱。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1922頁中有說到。如那裏的解釋,應該要曉得。
又卷58說:「見修所斷諸漏煩惱,當知略有五種所緣。一緣邪分別所起事境、二緣見境、三緣戒禁境、四緣自分別所起名境、五緣任運堅固事境。此中若緣苦集事境所有諸漏,是緣邪分別所起事境。見取貪等見斷諸漏除疑,是緣見境。戒禁取,是緣戒禁境。緣滅道境及緣不同分界境所有諸漏,是緣自分別所起名境。何以故?非此煩惱能緣滅道,亦不能緣不同分界,非無所緣故。修所斷漏,是緣自任運堅固事境。」。
卯五、內緣
第五科內緣,內緣的煩惱。
五、內緣。謂緣六處定不定地所有煩惱。
五、內緣,得禪定或沒有禪定者,緣所依的眼耳鼻舌身意內六處所生起的煩惱。
卯六、外緣
第六科外緣,緣妙五欲所有煩惱。
六、外緣。謂緣妙五欲所有煩惱。
六、外緣,向外緣身體以外的微妙色聲香味觸五欲而生的煩惱。
卯七、現見緣
第七科現見緣,緣現在所有煩惱,與不現見緣是一對。
七、現見緣。謂緣現在所有煩惱。
七、現見緣,緣現前可以看得到的,現在遇到的境界而生的煩惱。
卯八、不現見緣
第八科不現見緣,緣不現見的煩惱。
八、不現見緣。謂緣去來所有煩惱。
八、不現見緣,緣想到過去或想到未來,不是現前的境界而生的煩惱。
卯九、自類緣
第九科自類緣,緣自類煩惱所有煩惱。
九、自類緣。謂緣自類煩惱所有煩惱。
九、自類緣,緣自己那一類的煩惱所生的煩惱。欲界眾生有欲煩惱可緣欲界一切煩惱事。或如貪緣貪名自類緣。
卯十、他類緣
第十科他類緣,緣他類所有煩惱。
十、他類緣。謂緣異類煩惱及緣煩惱事所有煩惱。
十、他類緣,不同種類的煩惱互緣。如欲界煩惱可緣上界一切煩惱事;然非上界煩惱可緣下界煩惱事。或如貪緣瞋及緣五蘊名他類緣。
《披》自類緣他類緣者:前說:十種煩惱,亦緣事轉、亦緣煩惱。謂十煩惱皆與自地一切煩惱展轉相緣,亦緣自地諸有漏事。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煩惱及事,非上地惑能緣下地煩惱及事。(陵本五十八卷五頁4713)今此自類煩惱,當知謂彼自地一切煩惱。異類煩惱及緣煩惱事,當知謂彼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煩惱及事。如是差別應知。
前文說:十種煩惱,能緣因緣所生法世俗實有的事而轉:緣色受想行識、色聲香味觸等事生起煩惱,也可以緣分別我見引起的煩惱而生煩惱。十種煩惱都與自地(如欲界)一切煩惱展轉相緣,也緣著自地境界的一切有漏事。下地欲界的人能緣色無色界的煩惱,上地色無色界的人,不會緣下地的煩惱及事,因為下地的煩惱種子在上地不現行了,不再緣慮這些麤重的煩惱和所緣境事,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8,1920頁有說到。這裏的自類煩惱,應當知道是指自地的一切煩惱,如欲界眾生能緣欲界一切煩惱事。異類煩惱及緣煩惱事,應當知道是指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的煩惱及事。如欲界的人能緣色無色界的煩惱,以及色無色界的果報體、色聲觸法等。這些差別應該知道。
卯十一、有緣
第十一科有緣,緣後有的煩惱。
十一、有緣。謂緣後有所有煩惱。
十一、有緣,認為會有來生的想法,緣來生而生起的煩惱。依有緣,能於後有生起常見。
卯十二、無有緣
第十二科無有緣,緣無後有的煩惱。
十二、無有緣。謂緣斷無有所有煩惱。
十二、無有緣,是指有斷見,覺得這個生命體不好,因無有愛使令生起煩惱,希望斷除後有,使生命永遠不再現起。
卯十三、自境緣
第十三科自境緣,緣自己的境界,與自地緣是相似的。
十三、自境緣。謂欲界於欲行煩惱,色界於色行煩惱,無色界於無色行煩惱。
十三、自境緣,是指欲界眾生於欲界內外諸行生起煩惱,色界的眾生對色界內外諸行生起煩惱,無色界的眾生對於無色的受想行識生起煩惱。三界眾生對自界地諸行,產生的煩惱,名自境緣。
卯十四、他境緣3 辰一、總標列2 巳一、上界於下界
第十四科他境緣,於自地緣他地的煩惱,分三科;第一科總標列,總相標示列舉出來,又分二科;第一科上界於下界,上界眾生對下界境緣。
十四、他境緣。謂色界於欲行煩惱,無色界於色行煩惱。
十四、他境緣,是指色界眾生對欲界內外諸行生起高慢煩惱,無色界的眾生對色界內外諸行生起煩惱,這是緣不同界地而生的高慢煩惱。
巳二、下地於上地
第二科下地於上地,下地緣上地煩惱。
又復下地於上地煩惱。
又下地的眾生可以緣上地的煩惱,如欲界的眾生緣色無色界所生的貪煩惱等。
辰二、徵所以
第二科徵所以,問為什麼這樣?
所以者何?
為什麼?
辰三、隨難釋
第三科隨難釋,將困難的地方拿出來解釋。
生上地者,於彼下地諸有情所,由常、恆、樂、淨具勝功德,自謂為勝故。
生到上地的有情,對於下地的有情會生起高慢的煩惱,由於在上地具有常時、恆久、快樂、清淨的具有殊勝功德,他們不用大小便,也不用飲食,有殊勝的神通,一想到下地的污穢情況,就覺得自己很殊勝,而生起高慢的煩惱。
《披》生上地者等者:此釋所以。唯顯前說色界於欲行煩惱,無色界於色行煩惱,故作是說。下地於上地煩惱易可了知,故不具釋。
這段文解釋為什麼,前文說色界的眾生對於欲界的內外諸行能生高慢煩惱,無色界的眾生對色界的內外諸行能生高慢煩惱,所以這樣說。下地欲界的人可以緣著色無色界異類煩惱,容易明白,所以不多做解釋。
卯十五、無境緣
第十五科無境緣,緣沒有的境界而生的煩惱。
十五、無境緣。謂緣分別所計滅道及廣大佛法等所有煩惱。
十五、無境緣,是指緣沒有的境界也能生起煩惱。緣分別心所執著的滅諦、道諦,及大乘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法等所有煩惱。滅諦就是真如,緣我空及法空的真如,一切法的實相我們只知道一個名字,自己從來沒有清淨過,沒有真實的境界,沒辦法取相,不知道那真實的境界是怎樣?道諦也是一樣,能滅煩惱的智慧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樣想也只是緣名為境,不知道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它的真實境界是什麼,不能曉得。這是有漏修行時是這種境界。緣廣大不可思議的佛法,不是凡夫的境界,沒辦法取相;或者大乘惡取空的人取著中觀的思想,說一切法皆無所有,撥無一切,生起斷滅空的煩惱。
《披》謂緣分別所計滅道等者:前說迷滅道諦所起邪見,即緣分別所計滅道煩惱。又有一類大乘惡取空者,謗一切法皆無所有,即緣廣大佛法等所有煩惱。
前文說緣滅諦和道諦生起的種種邪見,即是緣分別所計滅諦、道諦的煩惱,前文又說緣滅諦與道諦只是緣名字,不能真實體驗滅諦和道諦。又有一類大乘惡取空的人,誹謗一切法都無所有,就是此處所說緣廣大佛法等所有煩惱。
丑六、煩惱現行2 寅一、略標
第六科煩惱現行,說明煩惱現行,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要略標出。
復次,煩惱現行有二十種。謂二十種補特伽羅,依二十緣,起二十種現行煩惱。
其次,煩惱的現行有二十種,指二十種人依止二十種所緣,生起二十種現行煩惱。
寅二、隨釋3 卯一、二十補特伽羅2 辰一、徵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二十補特伽羅,二十種人,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二十補特伽羅?
是哪二十種人?
辰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來。
一、在家,二、出家,三、住惡說法,四、住善說法,五、增上煩惱行,六、等分行,七、薄塵行,八、世間離欲,九、未離欲,十、見聖跡,十一、未見聖跡,十二、執著,十三、不執著,十四、觀察,十五、睡眠,十六、覺悟,十七、幼少,十八、根成熟,十九、般涅槃法,二十、不般涅槃法。
一、在家人。二、出家人。三、住惡說法,就是外道。四、住善說法,修學佛法的人。五、增上煩惱行,如貪增上,貪心特別強,或瞋增上,瞋心特別強等某類煩惱特別強的人。六、等分行,貪瞋癡等每一種煩惱都差不多的人。七、薄塵行,貪瞋癡都很微薄的人。八、世間離欲,修得世間禪定的人。九、未離欲,沒有證得禪定,沒有遠離色聲香味觸欲的欲界有情。十、見聖跡,見道位的聖人。十一、未見聖跡,還沒有見到聖道的人。十二、執著,有執著心,不如理分別的人。或由於不信三寶四諦的緣故,分別所起煩惱現行。十三、不執著,不執著的人還是會有俱生任運所起的煩惱現行。十四、觀察,有尋伺欲的人。十五、睡眠,睡覺的人,睡覺的時候也會有煩惱。十六、覺悟,醒著的人。十七、幼少,年紀小的人,從兒童到少年,十五、六歲的是幼少。十八、根成熟,六根成熟,有的地方說十五、六歲以上的人,有的地方說二十歲才成熟。十九、般涅槃法,就是有三乘無漏種性的人。二十、不般涅槃法,沒有三乘無漏種性的人。將人分成這二十類。
《披》執著不執著等者:不如理分別,是名執著。任運無分別,名不執著。有尋伺欲,是名觀察。身心惛昧,令不自在,是名睡眠。與此相違,得自在轉,是名覺悟。此中二十補特伽羅,起二十種現行煩惱,一一次第配釋應知。
這裏特別解釋,不如佛法的真理來分別種種的境界稱為執著。由分別心執著,執我、我所,執一切是真實的,而生起種種的貪瞋癡,稱為執著。任運生起的沒有分別的煩惱,稱為不執著。有尋伺欲,稱為觀察。睡眠的時候,身心惛沈,使身心不自在稱為睡眠。醒過來了,身心能自在,稱為覺悟。這二十種人會生起二十種煩惱現行,一個一個配著二十緣生起煩惱的現行,先說明人,接下來說明二十種煩惱現行,是配合起來說的。
卯二、二十煩惱現行2 辰一、徵
第二科二十煩惱現行,說明二十種煩惱現行,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二十煩惱現行?
什麼稱為二十種煩惱的現行?
辰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二十種煩惱現行。
一、隨所欲纏現行,二、不隨所欲纏現行,三、無所了知煩惱現行,四、有所了知煩惱現行,五、麤煩惱現行,六、等煩惱現行,七、微煩惱現行,八、內門煩惱現行,九、外門煩惱現行,十、失念煩惱現行,十一、猛利煩惱現行,十二、分別所起煩惱現行,十三、任運所起煩惱現行,十四、尋思煩惱現行,十五、不自在煩惱現行,十六、自在煩惱現行,十七、非所依位煩惱現行,十八、所依位煩惱現行,十九、可救療煩惱現行,二十、不可救療煩惱現行。
二十種煩惱現行是:
一、隨所欲纏現行,是指在家人愛著受用諸欲的快樂,隨所愛樂的色聲香味觸諸欲,使煩惱現行。
二、不隨所欲纏現行,出家人受持淨戒,精勤修行斷除煩惱,必須克治自己的欲望,未成功前仍有不隨所欲的煩惱纏現行。例如雖然斷除事欲,仍有欲尋思的煩惱欲存在。
三、無所了知煩惱現行,住惡說法者,不了解諸法實相的道理,勤修苦行,不依在家愛著五欲樂,以不苦不樂的戒禁為緣而有煩惱現行。
四、有所了知煩惱現行,修學佛法的人,明明知道不應愛著諸欲,仍於五欲生起煩惱現行,他是有所了知的,明知故犯。知道可是做不到,因為知道與做到還有很大的一段距離。譬如知道聖人的境界,可是做不到,還不是聖人。
五、麤煩惱現行,是增上煩惱行的那一類人。這類人的煩惱很強、很麤,一看就知道他貪心比較重,瞋心比較重,還是愚癡心比較重。
六、等煩惱現行,等分行的人會有等煩惱現行,各種煩惱差不多,不是貪就是瞋,不然就是癡,差不多什麼煩惱都有的。
七、微煩惱現行,是薄塵行的人,貪瞋癡都很薄,任何時刻煩惱都很輕微,遇勝上可愛等境,能不起猛利相續貪恚癡纏;於下品中品境,易離易厭,於修善法,加行速疾。
八、內門煩惱現行,由於內身的眼耳鼻舌身意生起煩惱,這是屬於世間離欲的人,多數是內緣的,不緣外面的欲,是緣內身生起的煩惱。
九、外門煩惱現行,是沒有離欲的人,沒有離色聲香味觸的欲,心常常往外攀緣。
十、失念煩惱現行,是指見聖跡的人,聖人也會有失去正念的時候,一剎那失去正念,也會有煩惱現行。《俱舍論》有說聖人的智慧像熱的鍋子,煩惱像熱鍋上的水,智慧很快就將煩惱的水蒸乾了,但是他也有失念的煩惱。
十一、猛利煩惱現行,是指沒有見聖道的凡夫,有很強烈的煩惱現行。
十二、分別所起煩惱現行,是有執著心的人,容易生起分別心所起的煩惱現行,分別心特別強,很執著。
十三、任運所起煩惱現行,不執著的人還是會有俱生任運所起的煩惱現行,過去生一直延續下來的,沒有特別分別,任運的煩惱就現行了。或不執著人,懈怠緣故,任運煩惱而起現行。
十四、尋伺煩惱現行,觀察有麤的觀察、細的觀察,常常觀察諸欲,會有尋伺的煩惱現行。
十五、不自在煩惱現行,睡眠中的人有不自在的煩惱現行,不想讓它出現,可是貪瞋癡的境界就出現了,夢到不該作的夢。
十六、自在煩惱現行,醒著的時候,生起貪心、瞋心或癡心,名自在煩惱現行。
十七、非所依位煩惱現行,煩惱不會依止在這個時候生起的,可是它還是生起了,這是幼少,兒童,小孩子也會有煩惱。本來小孩子應該是快樂的,可是他還是生起煩惱。
十八、所依位煩惱現行,就是六根成熟,已經變成大人、就有根成熟的煩惱生起。六根成熟是煩惱現行的所依。
十九、可救療煩惱現行,有三乘無漏種性的人,煩惱是可以救治、醫療的。
二十、不可救療煩惱現行,沒有三乘無漏種性的人,怎麼樣救也不能救了。怎麼勸都沒有用,就是一直造惡業,這是依教化眾生的經驗方便說。
卯三、二十煩惱現行緣3 辰一、徵
第三科二十煩惱現行緣,二十煩惱現行所緣,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二十煩惱現行緣?
什麼是二十種煩惱現行生起的所緣?有所緣境才會生起煩惱。
辰二、列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
一、樂緣,二、苦緣,三、不苦不樂緣,四、欲緣,五、尋思緣,六、觸緣,
一、樂緣,在家人緣著五欲快樂的境界,隨所歡喜於追求時,就會有煩惱現行。
二、苦緣,出家人精勤辛苦修行斷除煩惱,未證得禪定前,仍有精勤所生苦受,有不隨所欲的煩惱現行,沒有想要這種煩惱,可是煩惱還是會出現。
三、不苦不樂緣,外道不依佛法勤苦行,不依在家所著五欲樂,以不苦不樂的戒禁緣故,有無所了知的煩惱現行。
四、欲緣,是住善說法的人依著諸欲為緣,生起有所了知的煩惱現行。雖然知道佛法的道理,由於修行不夠,依諸欲還是生起煩惱。
五、尋伺緣,增上煩惱行的人依尋伺諸欲為緣,內心想著種種世間的事情,生起麤的煩惱。尋伺也可通於尋思,包括欲、恚、害尋思、國土尋思、親里尋思、不死尋思、輕蔑相應尋思、家勢相應尋思。
六、觸緣,等分行的人六根接觸六境,會生起等分的煩惱現行。
《披》欲緣尋思緣觸緣者:不善法欲,是名欲緣。八種尋思,名尋思緣。內六觸處,是名觸緣。
不是善法的欲,稱為欲緣。八種尋思,稱為尋思緣。內六根的觸處,稱為觸緣。
七、隨眠緣,八、宿習緣,九、親近惡友緣,十、聞不正法緣,十一、不正作意緣,十二、不信緣,十三、懈怠緣,十四、失念緣,十五、散亂緣,十六、惡慧緣,十七、放逸緣,十八、煩惱緣,十九、未離欲緣,二十、異生性緣。
七、隨眠緣,薄塵行的人貪瞋癡很薄,因為有煩惱的種子,以此為緣,使令他產生微細的煩惱。
八、宿習緣,已經修世間離欲,得了禪定,由過去生的習氣延續下來的宿習而有內門的煩惱現行。
九、親近惡友緣,未離欲的人因為親近不善知識,在色聲香味觸外門上生起煩惱。
十、聞不正法緣,見聖跡的人聽到外道的不正法,心裏生起譏嫌,覺得他們根本就錯了。明明知道苦集滅道四聖諦是這樣,可是他們偏偏不這樣說,一生起譏嫌的心就是煩惱了。
十一、不正作意緣,未見聖跡的人不如理作意,依止不正作意緣猛利的煩惱現行,因為想錯了,就出現很強烈的煩惱。
十二、不信緣,執著的人由於不相信佛法的緣故,由分別生起煩惱,執著種種的境界。
十三、懈怠緣,不執著的人,心裏雖然沒有分別起的煩惱,可是因為懈怠,沒有好好的修行,還會生起任運所起的煩惱現行。
十四、失念緣,有欲的人,觀察欲時,失去正念,會有尋思煩惱現行。如果是觀察離欲、修初禪的人,偶而失去正念,一下子又緣到欲了,又有尋思煩惱現行。
十五、散亂緣,是睡眠的時候,因為心裏散亂,不能控制,有不自在的煩惱現行。
十六、惡慧緣,醒著的時候,因為有惡的智慧,錯誤的分別心,想貪就貪,想瞋就瞋,因此有自在的煩惱現行。
十七、放逸緣,是幼少的人放逸、遊戲過頭了,就有非所依位的煩惱現行。
十八、煩惱緣,根成熟的人,依根所需會有所依位的煩惱現行。
十九、未離欲緣,具備三乘種性的人因為沒有離欲,有可救療煩惱現行。沒有得定,欲、恚、害都可能生起,會有很多的煩惱現行。因為有善根,這種煩惱是可以救療的,只要勤修止觀還是可以離欲的。
二十、異生性緣,沒有三乘種性的凡夫,有種種不同的想法,會產生不可救療的煩惱現行。
辰三、結
第三科結,結語。
依此諸緣故,煩惱現行。
依止這幾種緣,使令煩惱現行。以上是二十種補特伽羅依止二十種緣,生起二十種煩惱現行,配對而說。
丑七、煩惱結生相續2 寅一、問
第七科煩惱結生相續,煩惱結使令凡夫與下一生苦的果報身連接在一起,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於彼彼界結生相續彼彼身中,當言全界一切煩惱皆結生耶?為不全耶?
問:有情在三界中受生相續得到不同新的生命體中,應說三界中的一切煩惱都在相續的新生命體中嗎?或是煩惱未全部相續在新的生命體中嗎?生命體是承受眾苦的器,煩惱與苦器和合稱為結,煩惱與新相續的生命苦器和合稱為結生相續。
再詳細說,若生在欲界,是欲界的一切煩惱使令生命體生起;若生在色界,是色界的一切煩惱使令生命體生起;若生在無色界,是無色界的一切煩惱使令生命體生起。
《披》於彼彼界結生相續等者:此中問意,謂若生此界地,即此界地一切煩惱令生相續,為不爾耶?
這裏的問題意思是說,如果生在欲界,是不是屬於欲界的一切煩惱使令生命體相續?還是不是?是不是生到哪一界,就有哪一界的煩惱?
寅二、答2 卯一、釋道理2 辰一、略標簡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釋道理,解釋道理,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簡,要略標示簡別出來。
答:當言全,非不全。
答:在哪一界受生,就是那一界全分的煩惱使令去結生的,並不是沒有全部的煩惱能去那裏受生。
辰二、釋所以3 巳一、約自生處辨
第二科釋所以,解釋為什麼,分三科;第一科約自生處辨,約自己要去投生的地方來說。
何以故?若未離欲,於自生處方得受生,非離欲故。
為什麼?這個人如果沒有離欲,有欲的煩惱種子,自己會到欲界處受生。已經離欲的人,就不會再到欲界受生。
《披》於自生處方得受生等者:此顯異生,纏及隨眠結生相續應知。
這裏顯示凡夫的煩惱現行和煩惱種子的作用,使令有情結生相續的道理應該要了解。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卷10的生雜染中說到凡夫由無明緣行,造業熏習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法種子,由愛煩惱的現行產生欲取等諸取,滋潤業與識等五法種子形成有支的力量,導致煩惱與新相續的生命苦器和合而結生相續。這是《披尋記》所要提示凡夫的煩惱現行、煩惱隨眠、結生相續之間的重點。
巳二、約麤重隨縛辨
第二科約麤重隨縛辨,約煩惱種子隨縛說明結生相續。
又未離欲者,諸煩惱品所有麤重隨縛自身,亦能為彼異身生因。由是因緣,當知一切煩惱皆結生相續。
又已見到聖道,尚未離欲的人,欲界所有煩惱品的種子隨逐繫縛著自身,由將死位中俱生起的自體愛現行,滋潤欲界業牽引中有生起,也能成為其下一生不同的生命體生起的因緣。由此因緣,可知欲界的一切煩惱都能使令欲界有情結生相續。
《披》諸煩惱品所有麤重等者:此顯已見聖跡,唯隨眠結生相續應知。
這一段話的意思是說,已經見到聖道的人,為什麼還來這裏受生?因為他還有欲界煩惱的種子,使令他還在欲界人天受生。這裡強調未究竟離欲的聖人由俱生煩惱種子的隨縛也能成為受生的生因。因為初果、二果聖人還沒有完全斷除欲界的煩惱,使得有任運起的俱生煩惱導致他去結生相續,由於欲界有情有俱生的饑渴,需要段食,但是他是不挑食物的;聖人還有果報的力量促使他要去攝食而必須要去受生;凡夫有煩惱現行跟煩惱種子去受生,是為喜貪而食。
聖人去受生時,初果、二果都是正知入胎,去受生是知道的、不是有煩惱的現行去的,因為果報種子任運的力量讓他不得不去,但能知道這是我的父親、這是我的母親,不像凡夫是以顛倒想入的,但是初果、二果住跟出就不知道。經典上說,有的初果聖人出胎以後,也忘了自己是初果聖人,必須有善緣才會再引發,是較特別的地方。這是說到聖人俱生煩惱來受生的情況。
巳三、約將受生時辨2 午一、辨現行3 未一、貪愛等
第三科約將受生時辨,再詳細說明將要投胎時結生相續的情況,分二科;第一科辨現行,說明煩惱的現行,分三科;第一科貪愛等,說明貪愛及其它煩惱。
又將受生時,於自體上貪愛現行,於男於女若愛若恚亦互現行。
又將受生的時候,對於自己的身體會有自體愛現行;如果未來的自身是女性,會對父親生愛著,對母親生瞋恚;如果未來的自身是男性,會對母親生愛著,對父親生瞋恚,所以受生時,貪愛、瞋恚都現行。
未二、疑
第二科疑,將受生時有疑現行。
又疑現行。彼作是思:此男此女,今為與我共行事不?
又會有懷疑心現行。受生者這樣想:這個男的,這個女的,現在是和我在做這件事嗎?
未三、薩迦耶見等
第三科薩迦耶見等,將受生時還會生起種種的我見。
又於內外我我所見及我慢等皆亦現行。
又投生的時候,對於內身、外境有種種的我見、我所見、及高慢心等,屬於欲界的煩惱也都會現行。
午二、結相續
第二科結相續,煩惱與新生命苦器結合相續。
由此因緣,當知一切煩惱皆得結生相續。
由此因緣,應當知道所有的煩惱都會隨逐而結生相續,都是集諦。經典常常只說愛是集諦,那是簡說的,在投生的時候,還有其他同一界地的煩惱相續。
卯二、辨種類2 辰一、標差別2 巳一、初七種
第二科辨種類,分辨結生相續的種類,分二科;第一科標差別,標出差別,又分二科;第一科初七種,說明最初七種煩惱。
復次,結生相續略有七種。一、纏及隨眠結生相續,謂諸異生。二、唯隨眠結生相續,謂見聖跡。三、正知入胎結生相續,謂轉輪王。四、正知入住結生相續,謂諸獨覺。五、於一切位不失正念結生相續,謂諸菩薩。六、業所引發結生相續,謂除菩薩結生相續。七、智所引發結生相續,謂諸菩薩。
其次,要略而言有七種結生相續。
一、纏及隨眠結生相續,指凡夫由煩惱的現行與煩惱的種子,去投生取得另一個生命體。
二、唯隨眠結生相續,指見到聖道的聖者,只由煩惱種子結生相續。例如初果聖人,分別起的煩惱已斷除,可是俱生起的我見等煩惱種子還沒有完全斷除,因此還要再來欲界受生。
三、正知入胎結生相續。在投生時,能夠正知入胎,這是轉輪聖王。
《大毗婆沙論》說:正知入胎,是指受生者知道這是我的父親,這是我的母親。如果去投胎只知道這是男的,這是女的,那是不正知了,不知道那是誰?
四、正知入住結生相續,是指這一生將要證得獨覺辟支佛的人。入胎、住胎時,他都知道。
五、於一切位不失正念結生相續,是指隨願而受生,最少是初地以上的諸菩薩。於一切位,就是入胎、住胎、出胎,完全明明白白,沒有失去正念。
六、業所引發結生相續,是指除了聖者菩薩以外,都是由業力所引發生命體的相續。前四種都是由業力所引發而得。
七、智所引發結生相續,是指諸聖者菩薩,由智慧使令他得到生命體。因為菩薩是隨願而受生。
巳二、後二種
第二科後二種,另外二種結生相續。
又有引無義利結生相續,謂即業所引發結生相續。又有能引義利結生相續,謂智所引發結生相續。
又凡夫由於業力所引發的結生相續,是沒有義利的,使令自身苦受不斷,生起種種的苦。聖者菩薩是由智慧,隨願受生,是能引義利結生相續,能夠自利利他,為度眾生、住持佛法、才來受生。
辰二、結總說
第二科結總說,結論總說結生相續。
如是總說結生相續,或七、或九。
如是總說有結生相續,或七種、或九種。如前面說的:由纏及隨眠結生相續,乃至智所引發結生相續,有七種;或九種,是指七種及後二種:引無義利結生相續,及能引義利的結生相續,合說九種。
子二、指決擇
第二科指決擇,指出決斷簡擇的文。
復次,於此處所,有餘一切順前句、順後句及四句等如理決擇文,更不復現。
其次,在煩惱雜染的處所,所餘一切隨順前句的答案而回答,以狹問寬的順前句;或是隨順後句的答案而回答,以寬問狹的順後句,以及四句等如諸法的真理,決斷簡擇的文章,不會再出現了。決斷簡擇關於煩惱雜染的決擇,就說到這裏,已經說得很廣了。
《披》於此處所等者:謂於煩惱雜染如理決擇,有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種種差別,此不更說。
於煩惱雜染的如理決擇,如同諸法的真理而決斷簡擇,有隨順於前句、隨順於後句、或者以四句、或者以無事句來說明。有種種的差別,這裏不再重說。表示還有很多可以說,但是就說到這裏為止。
癸二、嗢柁南結
第二科嗢柁南結,以四句偈頌彙集結說煩惱雜染的差別。
後嗢柁南曰:
業相事樂等 不善等及斷 所緣與現行 續生最為後
最後將煩惱雜染的種種差別彙集以偈頌而說:業相事樂等:業指由猛力及分別令煩惱發業;相指煩惱的自相、共相、差別相;事是指有事無事的煩惱;樂等是指任運生及不任運生的十種煩惱與五受根相應等情形。不善等及斷:不善等指三界煩惱聚;斷指以七種問答說明煩惱斷。所緣與現行:所緣指煩惱十五種所緣;現行指二十種有情,依止二十種緣,生起二十種煩惱現行。續生最為後:是指最後說的七或九種煩惱結生相續。
庚二、業雜染2 辛一、結前生後
第二科業雜染,決擇業雜染,分二科;第一科結前生後,結束前文生起後文。
如是已說煩惱雜染決擇。業雜染決擇,我今當說。
如是已經說過煩惱雜染的決斷簡擇。業雜染的決斷簡擇,現在我(論主)應該說一說。
辛二、辨釋差別2 壬一、長行釋2 癸一、諸門決擇7 子一、自性相2 丑一、略標簡3 寅一、標五相別
第二科辨釋差別,分別及解釋業雜染的種種差別,分二科;第一科長行釋,以長的文來解釋,又分二科;第一科諸門決擇,用七門來解釋決擇,又分七科;第一科自性相,決擇業雜染的自性相,又分二科;第一科略標簡,要略標示簡別出來,又分三科;第一科標五相別,標出業雜染的五相差別。
如先所說業雜染義,當知此業亦由五相建立差別。
如前面〈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9說到業雜染的義理,應當知道業也由五種相貌建立差別。
此處主要說明業道。業是指思心所的造作。據丁福保編的《佛學大辭典》說:「善惡之所作,使人向於六趣,故名為道。」;勝鬘經寶窟上末曰:「造作稱業,通人向於三途,名之為道。」《大智度論》九十二曰:「小者不名業道,以其能趣惡處故為道。」業以思之心所為體,十善十惡,共為業(即思遊履之所),故名為道。即業之道也。由此可知業道的意義。
寅二、舉所攝業
第二科舉所攝業,舉出五相所攝的業。
謂根本業道所攝身語意業,及彼方便、後起所攝諸業。
業的五相差別,是指十不善業及十善業的根本業道所攝的身業、語業、意業,及彼方便,造業的行動,實際去造業,動身發語或內心發動意業;後起,是指造業究竟時所攝的種種業。
《披》亦由五相建立差別等者:前說煩惱由五種相建立差別,此業雜染亦復如是。云何為五?謂根本業道所攝身語意業為三,方便、後起所攝諸業為二。三依自相,二依差別,如是總說,是故成五。
前文說煩惱雜染由五種相建立差別:自性、自性差別、染淨差別、迷斷差別、對治差別;業雜染也是由五種相建立差別。什麼是五種相?是指十不善業即時善業所攝的身語意業,方便加行,及究竟的後起,這就是業的五相。前三種是依止發業的自相而說,業的自相是身業或者語業或者意業,後二的方便、後起是依業的差別而說,這樣總說有五相建立業雜染差別。後起,是指業的究竟或不究竟的情況。
〈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說:「業自性云何?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及由彼生故,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是名業自性。」
寅三、別釋其相2 卯一、舉略說2 辰一、問
第三科別釋其相,各別解釋它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舉略說,要略說不善業道,又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如先所說不善業道,名根本業道所攝不善身語意業。云何建立彼殺生等不善業道自相?
如前所說十不善業,稱為根本業道所攝的不善身語意業。如何建立殺生、偷盜、邪淫等不善業道的自相?
辰二、答2 巳一、總標2 午一、出五相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又分二科;第一科出五相,將五相標示出來。
謂染汙心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當知總名殺生等一切業道自相。
殺生業道的五相:
一、染汙心,有貪瞋癡等染汙心;
二、起彼欲樂,生起想殺等造業的意願;
三、即於是處,造業的對象,如想要殺人或畜生等;
四、彼業現行,開始造業,動身發語了,這是方便;
五、而得究竟,完成造業,這是後起。
這是殺生業道的圓滿自相。
《披》謂染汙心等者:此中建立業道自相總有五支,一、染汙心,二、起欲樂,三、於是處,四、業現行,五、得究竟。如下釋義,易可了知。
此處建立業道自相,總共要有五相究竟圓滿,缺一不可。包括:
一、染汙心,不善的煩惱;
二、起欲樂,想要造業的意願;
三、於是處,就是所緣境,想要造業的對象;
四、業現行,開始動身發語了,開始策動身手,去做這件事;
五、得究竟,造業成功了。
下面還會詳細解釋它的道理,很容易明白。業道,是指不善業會成為通到三惡趣的道路。
午二、隨難釋
第二科隨難釋,隨著解釋較困難的地方。
染汙心者,謂貪者貪所蔽,瞋者瞋所蔽,癡者癡所蔽。
染汙心方面,貪煩惱,瞋煩惱,癡煩惱能染汙有情的心,稱為染汙心。貪心的人,為貪煩惱所遮蔽,使令他去偷盜等;瞋心的人,為瞋煩惱所遮蔽,使令他去殺生等;愚癡的人,為癡煩惱所遮蔽,使令他不明白因果等道理而生起邪見。
《瑜伽論記》卷17解釋:一染污心方面,是簡別菩薩悲心行殺。如〈本地分‧菩薩地〉卷41說:菩薩見劫盜賊,為貪財故,欲殺多生,或復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復欲造多無間業。見是事已,發心思惟:我若斷彼惡眾生命,墮那落迦,如其不斷,無間業成,當受大苦;我寧殺彼墮那落迦,終不令其受無間苦。如是菩薩意樂思惟,於彼眾生或以善心、或無記心,知此事已,為當來故深生慚愧,以憐愍心而斷彼命。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巳二、別辨2 午一、簡非4 未一、闕無欲樂
第二科別辨,各別說明,分二科;第一科簡非,簡別不是圓滿的殺生業道,又分四科;第一科闕無欲樂,如果沒有造惡的意願,這件事不能成為業道。五支如果不俱,不能成為殺生業道。
設有染汙心,不起彼欲樂,雖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然此惡業非是圓滿業道所攝。
一、有假設有貪瞋癡染汙的心行;
二、可是並沒有造業的欲樂;
三、雖然於造業的對象,沒有顛倒心;
四、也去造業,而且造業成功,因為缺少造業的欲樂,這種惡業也不是圓滿業道所攝。以殺生為例,假設有瞋心,但不想殺害對方,雖然去殺害這位有情,被殺的有情也死了,這件事不算是圓滿業道所攝。
因為他並沒有想要殺害對方的欲樂,可能是被人指使去殺的,或是被逼迫的,或者生在這種家庭,只好去殺了。以殺生為例,其餘業道也是一樣。
未二、闕於是處
第二科闕於是處,所傷害的對象不對。所殺的不是想殺的對象。
設有染汙心及起彼欲樂,而顛倒心,設於餘事彼業現行而得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
一、假設有貪瞋癡染汙的心行;
二、也有造業的動機;
三、但因顛倒心錯認對象;
四、在其他對象上造業;
五、而且造業成功,由於生起顛倒心取相錯誤,這種惡業也不是圓滿業道所攝。
以殺生為例,假設有瞋心,也有殺害對方的意樂,但因顛倒心而誤殺了,本來想殺甲,誤認乙就是甲,殺錯對象,雖然做了殺生這件事情,而且對方也死了,這種殺生業也不算是圓滿的業道所攝,因為不是具足五相,不能成為圓滿業道。
這段文相當於〈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所說業顛倒中的作用顛倒:
業顛倒云何? 此有三種應知:一、作用顛倒,二、執受顛倒,三、喜樂顛倒。
作用顛倒者,謂如有一,於餘眾生思欲殺害,誤害餘者。當知此中,雖有殺生,無殺生罪;然有殺生種類、殺生相似同分罪生。 若不誤殺其餘眾生,然於非情加刀杖已,謂我殺生。當知此中,無有殺生,無殺生罪;然有殺生種類、殺生相似同分罪生。如殺生業道,如是不與取等一切業道,隨其所應,作用顛倒應知。
《披》而顛倒心設於餘事等者:謂於彼非彼想,及非於彼彼想,名顛倒心。事,謂一一業道各別決定所依處事,或有情數、或非有情數。於非決定所依處事,由顛倒心而有所作,此事名餘。謂如誤殺其餘眾生,或於非情加刀杖已,謂我殺生。如是等類,皆名餘事。
於造業的對象甲,錯認為不是甲;對於不是對象甲,是乙,當作對象甲,稱為顛倒心。事,是指十不善業道的每一種業道中所造業的對象,可能是有情或者不屬於有情類。不是屬於原來要造業的對象,由於顛倒心錯認而造業,被錯認的對象,稱為餘。例如誤殺其他有情,或於無情物加以刀杖砍殺,自認為:我殺生了。如同這一類,都稱為餘事。殺錯對象,稱為闕於是處。因為不是具足五相,不能成為圓滿業道。
未三、闕業現行
第三科闕業現行,有染汙心起欲樂,可是業不現行。沒有殺對方但對方死掉了,這件事情也沒有究竟。
設有染汙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業不現行而得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
一、假設有貪瞋癡染汙的心行;
二、也有造業的動機;
三、於造業的對象,沒有顛倒心;
四、可是自己沒有造業,但希望造的業完成了,因為闕少業的現行,這種惡業也不是圓滿業道所攝。以殺生為例,假設有瞋心,而且想殺對方,於所殺的對象沒有顛倒心,也沒有動手去殺,可是對方死了。這個業,也不能算是圓滿的殺業。
《瑜伽論記》舉出一個例子,某乙發心想要殺害某甲,某甲聽到要被殺了,自己就生恐怖心而死掉。乙還沒動手殺甲,甲就嚇死了,雖業不行而得究竟。還有一種,怕自己被殺,就自殺了。一個是害怕死的,一個是自殺死的,這也不是圓滿業道,也屬於闕業現行的非圓滿業道所攝。
未四、闕得究竟
第四科闕得究竟,前面四個條件都具足,可是對方沒有死掉,造業沒有完全成功。
設有染汙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不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
一、假設有貪瞋癡染汙的心行;
二、也有造業的動機;
三、於造業的對象,沒有顛倒心;
四、也去造業;
五、但造的業沒有完全成功,因為闕得究竟,這種惡業也不是圓滿業道所攝。
以殺生為例,假設有瞋心,而且生起要殺對方的欲樂,也動手去殺對方,殺了以後,就逃離現場,以為對方死了,結果受害者很幸運,被他人救起來,沒有死。這種殺業也不是圓滿業道所攝。
以上說圓滿業道的五種差別相,如果缺其中一種,都不能稱為圓滿業道所攝。
午二、顯正
第二科顯正,顯示正確的五相圓滿。
若有染汙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具一切支,此業乃名圓滿業道所攝。
一、假設有貪瞋癡染汙的心行;
二、也有造業的動機;
三、於造業的對象,沒有顛倒心;
四、也去造業;
五、而且造業成功。
具足這五相的業,稱為圓滿業道所攝。
卯二、例一切
第二科例一切,例十種業都一樣需要具足五相才圓滿各業自相。
由此略說業道自相,一切不善業道自相應隨決了。
由此要略說明業道的自相,一切不善業道的自相需要具足五相,隨其所相應才能圓滿各業自相。
以殺生為例,要具足五相才是圓滿殺生業道,其他九種不善業道的自相也是一樣,都是要具足五相,才能說是偷盜、邪淫、妄語、綺語、惡口、兩舌、貪、瞋、癡的各業自相。
《披》由此略說業道自相等者:前此五支,通說不善業道自相,故名為略。隨此建立,應更決了不善業道各別自相,此有十種,故說一切。
前面所說的五支,染汙心、起欲樂、於是處、業現行、得究竟,可以通說不善業道的自相,所以稱為略。隨這五支的建立,廣說應該更可以決定十不善業道各別的自相,不善業道有十種,所以說一切。
丑二、廣差別3 寅一、辨五相4 卯一、標
第二科廣差別,詳細說明十惡業道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辨五相,提出五種相貌來說,又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五相。
復次,若廣建立十惡業道自性差別,復由五相。
其次,若詳細建立十惡業道的自性差別,又另外有五種相貌。
卯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五?
是哪五種相貌,才是十惡業道的自性?
卯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來。
一、事,二、想,三、欲樂,四、煩惱,五、方便究竟。
十惡業道的自性差別五種相貌
一、事,指造業的對象;
二、想,於所緣(造業的對象)沒有顛倒想;
三、欲樂,想要造業的希望心(動機);
四、煩惱,有貪瞋癡的煩惱,就是染汙心;
五、方便究竟,將業現行和得究竟歸納成一個。
這裏加上想說成五相,由這五種相貌可以建立十惡業道的自性差別。
卯四、釋5 辰一、由事別
第四科釋,解釋,分五科;第一科由事別,由造業的對象有差別。
事者,一一業道各別決定所依處事。或有情數、或非有情數,隨其所應,十惡業道依之而轉。
事方面,是指一個一個的業道各別決定有所依處事,如內六處、外六處、或因緣所生法的種種事;或是屬於有情、或者屬於無情,隨其所相應的,十惡業道依止不同對象而生起造作。
《披》隨其所應者:如下一一分別其事應知。
下面還會一個一個的解釋,十惡業道的對象。
辰二、由想別
第二科由想別,想的差別。
想者,有四。謂於彼非彼想,非於彼彼想,於彼彼想,非於彼非彼想。
想方面,於所造業的對象有沒有認錯,取相有沒有錯誤,有四種情況,如以甲代表所要造業的對象。
第一種於彼非彼想,於甲想成不是甲,這是顛倒想;
第二種非於彼彼想,不是甲想成是甲,這也是顛倒想;
第三種於彼彼想,是甲也想成是甲,想對了,這是沒有顛倒想;
第四種非於彼非彼想,不是甲也不作甲想,如想殺某甲,也知道現前的人不是某甲,這也是沒有顛倒想。
《披》於彼非彼想等者:謂如殺生業道,依有情數眾生為事。若於彼眾生所不作彼眾生想,是名於彼非彼想;或於非眾生所作眾生想,名非於彼彼想。如是二想皆顛倒攝。如說殺生,如是所餘業道,隨應準釋。於彼彼想,非於彼非彼想,當知此二無顛倒攝。
殺生業道,通常以有情為對象。若於那一類甲眾生,不做甲眾生想,稱為於彼非彼想。
如果不是所要殺的眾生可是當做眾生想,稱為非於彼彼想,譬如遠遠看到一棵樹,不是所要殺的甲有情,當做是甲有情,將他殺了,稱為非於彼彼想。
這二種想都是有錯誤的。殺生是這樣,其他業道也是一樣。是甲當甲想,不是甲也認為不是甲,這二種是沒有無顛倒,沒有錯誤的想。
辰三、由欲樂別
第三由欲樂別,由欲樂的差別。
欲樂者,或有倒想、或無倒想樂所作欲。
欲樂方面,是指造業的動機,或者顛倒想,錯認對象,或者無顛倒想,沒有認錯對象,都有想要造業的動機。
辰四、由煩惱別
第四科由煩惱別,造業時的煩惱差別。
煩惱者,或貪、或瞋、或癡、或貪瞋、或貪癡、或瞋癡,或貪瞋癡一切皆具。
煩惱方面,是指或貪、或瞋、或癡,三種煩惱單獨生起;或貪瞋、或貪癡、或瞋癡,二種煩惱同時生起、或前後生起,乃至貪瞋癡,三種煩惱同時生起、或前後生起;這七種煩惱的心,使令有情想造作十惡業道。
《披》或貪或瞋等者:如下自廣分別應知。(陵本六十卷六頁4863)
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60,1975頁還會詳細說明,什麼樣的情況生起什麼樣的煩惱。
辰五、由方便究竟別
第五科由方便究竟別,實際行動後有圓滿與不圓滿的差別。
方便究竟者,即於所欲作業隨起方便,或於爾時、或於後時而得究竟。
方便究竟方面,是指隨著所想造的業就動身發語造作,或在這時馬上究竟,譬如現在殺,現在死,或在後時得到究竟,譬如現在殺,到次日才死。
《披》方便究竟者:彼業現行,是名方便。希望滿足,是名究竟。此即前五支中後二應知。
要造的業也實際去行動,稱為方便。造業的欲樂達到或滿足了,稱為究竟。譬如說離間語,希望他們分開,結果他們真地分開了,稱為希望滿足,是名究竟。
這是前面五支當中的後二支,彼業現行與究竟。
寅二、釋十業2 卯一、標隨應
第二科釋十業,解釋十種業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標隨應,標示出所應該具足的條件。
由此五相,於殺生乃至邪見諸業道中,隨其所應,當廣建立圓滿自性十種差別。
由這五相,於殺生乃至邪見諸業道中,隨所相應所造的業,應當詳細建立圓滿十種不善業道的自性差別。
卯二、辨差別10 辰一、殺生業道5 巳一、依有情事
第二科辨差別,說明十不善業道的差別,又分十科;第一科殺生業道,說明殺生業道,分五科;第一科依有情事,以有情數眾生為事的殺生業道。
殺生業道,以有情數眾生為事。
殺生業道,是以有情的眾生為對象。事,是指對象。
巳二、於彼彼想
第二科於彼彼想,於甲作甲想,沒有顛倒想。
若能害者,於眾生所作眾生想,起害生欲,此想即名於彼眾生名不顛倒想。
圓滿業道的第二個條件:能殺害的人、於眾生作眾生想,比方能害生者想殺甲,也確認對方是甲,生起想要殺害對方的欲望,這種想沒有錯,稱為不顛倒想。
巳三、依無倒想樂所作欲
第三科依無倒想樂所作欲,於對象沒有想錯時,有想殺害對方的意樂。
依此想故,作如是心:我當害生。如是名為殺生欲樂。
能害生者依止殺害對方的想,在取相時,看到所要殺害的對象,沒有看錯,沒有顛倒想,生起殺害的心念:我應該將他殺掉。這種心情稱為殺生欲樂。
巳四、煩惱不具或具
第四科煩惱不具或具,能害者有煩惱不具或具的差別。
此能害者,或貪所蔽、或瞋所蔽、或癡所蔽、或二所蔽、或三所蔽,而起作心,是名煩惱。
這位能傷害生命的人,有貪瞋癡三種煩惱完全具足或不完全具足的情形,或為貪、或瞋、或癡一種的煩惱所遮蔽,或為貪瞋、或貪癡、或瞋癡二種煩惱所遮蔽,或者貪瞋癡三種煩惱所遮蔽,而生起想要殺害眾生的心情。
巳五、隨起方便及得究竟2 午一、爾時究竟
第五科隨起方便及得究竟,開始行動而且造業成功,分二科;第一科爾時究竟,當下即死了。
彼由欲樂及染汙心,或自、或他發起方便加害眾生。若害無間彼便命終,即此方便,當於爾時說名成就究竟業道。
能殺害的人由於有想要殺的欲樂及染汙心,或者由自己或者由他人,發起實際的行動殺害眾生。若殺的當時沒有間斷地就死了,在實際行動的當時,名為成就究竟的殺生業道。
午二、後時究竟
第二科後時究竟,當下沒死,事後一段時間才死。
若於後時彼方捨命,由此方便,彼命終時乃名成就究竟業道。
若被殺的有情,當時沒有死,過一段時間以後才死,有情命終時,這種殺生行動,才稱為成就究竟殺生業道,殺生業道才圓滿。
《瑜伽論記》中說:聲聞乘是死了才成就根本業道,大乘沒有這個文。
辰二、不與取業道
第二科不與取業道,指偷盜,偷盜的業道也要五相具足才圓滿。
不與取業道。事者,謂他所攝物。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劫盜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起方便移離本處。
不與取業道五相中:
一、事,是指屬於他人所攝物,他人所擁有的物,包括有情或非情物,譬如家畜或者是金銀財寶。
二、想,是指對所要偷盜的有情或非情物,確認沒有錯誤。
三、欲樂,是指偷盜的欲望生起來,起盜心了。
四、煩惱,是指貪瞋癡可能都有,或只有貪瞋癡中的一種或二種。
五、方便究竟,只要將偷盜的有情或非情物移開本處,就稱為偷盜了。佛法很嚴格,起了盜心,將它移離本處,就稱為偷盜。
《披》移離本處者:謂他所攝財穀等事。或於聚落中,或於閑靜處,若積集、若移轉故。義如本地分說。(陵本八卷九頁585)
屬於他人的財產或稻穀這些事情,在村落中或寂靜處,將它拿起來積集在一起或是移開。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242頁說過。移離本處的處,處所,包括山河大地,地上、地下的空間,橋或船,如果盜取船上的物品,船移動,就是移離本處。這些事情在戒律中,有詳細的說明。
辰三、欲邪行業道
第三科欲邪行業道,說明欲邪行業道五相。
欲邪行業道。事者,謂女所不應行;設所應行,非支、非處、非時、非量;若不應理,一切男及不男。想者,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行之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兩兩交會。
在欲邪行業道五相中:
一、事,是指對所不應行欲邪行的對象及所不應作的欲邪行事,包括對女性、一切男性及非男性(男根不具之人)。即使是合適的對象,若是不合道理的,如部位不對、地點不對、時間不對、數量也超過了,都是在事的範圍內。
二、想,是指欲邪行的對象沒有錯認,沒有顛倒想。
三、欲樂,是歡喜做這件事的欲望。
四、煩惱,有具足貪瞋癡三毒或者其中一種或二種。
五、方便究竟,就是兩兩交會,做欲邪行這件事情。
《披》謂女所不應行等者:如下自說: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又此非支、非處、非時、非量,亦如下釋。
如下文說:男眾做這事情時,如果對方是母親長輩等或有母親長輩等守護的女眾,如經上說的,都是不應該作的。對於同性的男眾,或者非男眾(男根不具之人),屬於自己或屬於他人,都是不應該行欲的對象。對於非支、非處、非時、非量,下面還會詳細解釋。
辰四、妄語業道
第四科妄語業道,妄語是不說真實話,說假話,說明妄語業道五相。
妄語業道。事者,謂見聞覺知,不見、不聞、不覺、不知。想者,謂於見等或翻彼想。欲樂者,謂覆藏想樂說之欲。煩惱者,謂貪瞋癡,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時眾及對論者領解。
妄語業道的五相中:
一、事,是六識依六根見聞覺知六境時,所說的話是見言不見、聞言不聞、覺言不覺、知言不知,與事實相反。
二、想,是對於見聞覺知所取的境相正確無誤,或生起顛倒想;或如披尋記說:於未見、聞、覺、知所取的境相隨他所生起的一種想。
三、欲樂,有想將事情的真相覆藏起來的動機,想說假話。
四、煩惱,是貪瞋癡具足或不具足,只具其中一種或二種。
五、方便究竟,說這句話當時的聽眾或是對話的人,明白自己所說的話,只要對方明白,妄語業道就成就了。
《披》謂於見等或翻彼想者:謂於見聞覺知,或於不見、不聞、不覺、不知,隨起一想故。
對於於見聞覺知,說為未見、未聞、未覺、未知隨起其中的一種想,或於不見、不聞、不覺、不知生起見聞覺知隨起其中的一種想。
辰五、離間語業道
第五科離間語業道,說使對方彼此不和合語,稱為離間語,說明離間語業道五相。
離間語業道。事者,謂諸有情或和不和。想者,謂俱於彼若合若離,隨起一想。
離間語業道的五相中:
一、事,是指說離間語的對象,二個或多個有情彼此是和合的或者是不和合的。
二、想,知道他們是和合的或已經乖離了,認識這件事情,稱為隨起一想。
《披》謂俱於彼若合若離等者:謂於和合有情起和合想,若乖離者起乖離想,是名隨起一想。
了知對方原本是和合的好朋友,或是知道他們彼此之間已經是有意見分開了,很清楚對方是和合或是乖離的情形,稱為隨起一想。
欲樂者,謂樂彼乖離,若不和合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所破領解。
三、欲樂方面,是指不論對方是和合或已經不和合了,都希望看到對方互相違背離開,希望他們不要和合的意樂。
四、煩惱,想要破壞對方的感情,一定有貪瞋癡三毒全部,或者其中一或二。
五、方便究竟,就是所破壞的有情,他們理解這件事情,使得彼此不和合,離間語究竟,破壞成功了。
《披》所破領解者:和合有情,能令破壞;乖離有情,令更乖違;彼二有情皆名所破。聞離間語,解所說義,是名領解。
離間破壞,使對方領解的二種情況,一種情況,對方之間原本感情很好,因為向對方說了離間話,使令他們的感情破壞。另一種情況對方之間已經不和合,能令他們更乖違。二種情況都稱為所破。對方聽到離間語,了解所說的道理,稱為領解。
辰六、麤惡語業道
第六科麤惡語業道,麤惡語就是罵人的話,說明麤惡語業道五相。
麤惡語業道。事者,謂諸有情能為違損。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麤言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訶罵彼。
麤惡語業道五相中:
一、事,是指各種有情,由此麤惡語想要違背損害的各種有情。
二、想,是於甲生甲想,想罵的對象,正是那個人。
三、欲樂,想以麤惡語罵的欲望。
四、煩惱,罵人時有貪瞋癡煩惱在裏面,或全部都有,或其中一種或二種。
五、方便究竟者,出口罵對方,就算究竟完成麤惡語的業道。
《瑜伽論記》說:不必對象領解。因為要罵人的心情,只是想將心裏的怒氣發洩出來而已,對方聽得懂不懂,都算方便究竟了。與離間語不同,離間語要對方聽懂,才能被離間。麤惡語不論對方有沒有聽懂,只要出口罵,這件事就是方便究竟了。
辰七、綺語業道
第七科綺語業道,說沒有義利的話,就是綺語,說明綺語業道五相。
綺語業道。事者,謂能引發無利之義。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說之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纔發言。
綺語業道五相中:
一、事,說這句話能引發沒有義利的境界,可能引起他人的貪瞋癡。
二、想,沒有認錯所說綺語的對象。
三、欲樂,有想說綺語的欲望。
四、煩惱,貪瞋癡全部都有或其中一種或二種。
五、方便究竟,只要一說出口,就算綺語了。
五相如果具足,綺語業道即成就了。
《瑜伽論記》卷17說:「綺語有二種。
一、相應綺語,即前三語非義非時,名為綺語。方便究竟時,如前三語。
二、獨頭綺語,若為他說外道邪論,若為調戲前人而作歌詠,亦便他解方成究竟,若私屏自有歌詠哭泣悲歎,纔發言詞即成業道。
《披》謂能引發無利之義者:不為諸利益事所依處故。
說綺語不能作為引發利益事的依止處。能引發他人的貪瞋癡,都可以稱為綺語。
《成實論》卷8說下列情形都是綺語:
一、在不洽當的時間說真實語。
二、雖在洽當的時間說真實語,因為所說真實語的內容,隨順衰惱、無義利。
三、雖在洽當的時間說真實語,也有利益,但所說真實語的內容,本末沒有道理,沒有次第。
四、以貪瞋癡等煩惱,散心說話。
五、依不正的身業、意業發出語言。
六、其餘三種口業皆夾雜綺語不得相離。
綺語非常微細難可捨離,唯有諸佛能斷其根,因此唯有諸佛獨稱世尊,眾生聽佛說法,能歡喜信受,依教奉行,其他人說話,都沒有這種功德威力。
辰八、貪欲業道
第八科貪欲業道,說明貪欲業道五相。
貪欲業道。事者,謂屬他財產。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即如是愛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於彼事定期屬己。
貪欲業道五相中:
一、事者,屬於他人的財產,包括人事物都是財產,如金錢,房子、金銀財寶等。
二、想者,確定所要貪的人、事、物,沒有錯認。
三、欲樂者,對所貪的對象生起樂欲。
四、煩惱者,心裏有貪瞋癡,或者其中一或二。
五、方便究竟者,心中所貪的人、事、物,認為一定要歸屬自己。
辰九、瞋恚業道
第九科瞋恚業道,說明瞋恚業道五相。
瞋恚業道。事之與想如麤惡語說。欲樂者,謂損害等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損害等期心決定。
瞋恚業道五相中:
一、事,是指想要瞋恚的種種有情。
二、想,是確定的所瞋恚的對象。
三、欲樂,有想損害對方的欲樂。
四、煩惱,有貪瞋癡全部,或者其中一、二種。
五、方便究竟,只要內心決定損害對方,就已經方便究竟了。
《披》謂損害等欲者:惡意分別,名損害欲。或欲當殺、當害、當為衰損、彼當自獲種種憂惱。如是一切皆此所攝,故置等言。義如本地分說。(陵本八卷十三頁610)
惡意分別,心想損害對方,稱為損害欲。瞋恚的程度是想殺或傷害對方、或希望對方財產衰損,或對方家裏的人事衰損,或使對方獲得種種的憂愁、苦惱,這都是一種瞋恚心,都是屬於瞋恚業道所攝,所以安置「等」字。
在〈本地分〉卷8,251頁有詳細的說明。
辰十、邪見業道
第十科邪見業道,邪見是錯誤的思想,這也是內心的分別,因為愚癡,所以不明白道理。說明邪見業道五相。
邪見業道。事者,謂實有義。想者,謂於有非有想。欲樂者,謂即如是愛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誹謗決定。
邪見業道五相中:
一、事,是指實有的境界。
二、想,對真實有的事作非有想,如對真實有的三寶、四諦等,卻認為是沒有這回事的。
三、欲樂,很喜歡這樣的一種想法,認為自己的想法才是對的。
四、煩惱,有貪瞋癡全部,或是其中一種或二種煩惱。
五、方便究竟,對於毀謗實有事等生起決定的執著,稱為方便究竟。若由邪見發出誹謗,屬於重綺語業道所攝,如本論卷60說:若以染汙心,於能引無義外道典籍承誦、讚詠、廣為他說。由事重故,名重綺語。
這五種條件具足時,稱為邪見業道圓滿。
《披》謂誹謗決定者:於實有義誹謗非有,起決定執故。
對於實有的事,如三寶、四諦,誹謗沒有這回事,生起堅固決定的執著,名誹謗決定。以上是十不善業道的五相具足的情況,做一個說明。最好是配合前面〈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的業雜染閱讀,會更清楚造業究竟的條件。
寅三、隨別廣2 卯一、廣殺生2 辰一、標列
第三科隨別廣,接著各別詳細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廣殺生,詳細說明殺生的情況。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三種。
復次,殺生有三種。一、有罪增長,二、有罪不增長,三、無有罪。
其次,殺生有三種情況:
一、有罪過而且罪過還繼續的增長。
二、有罪過,但是沒有增長。
三、殺生但沒有罪過。
辰二、隨釋2 巳一、舉罪因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舉罪因,說明生出罪過的原因。
生罪因緣,亦略有三。一、煩惱所起,二、能生於苦,三、希望滿足。
殺生有罪過的因緣有三種:
一、由煩惱所生起,由貪瞋癡而想殺害對方;
二、能生於苦,使令自己或他人生出痛苦;
三、希望滿足,殺生加行究竟,圓滿自己的希望。
巳二、別配屬
第二科別配屬,各別配屬。
初具三緣;次有二種,無希望滿;後唯生苦。
初有罪還增長,是指具足煩惱所起、能生於苦、希望滿足這三種緣:
一、由煩惱所生起的殺生;能生出自苦、他苦;想殺生的願望得到滿足,有歡喜心,覺得做對了,這是有罪過而且增長。
二、其次有罪而不增長,是指具足煩惱所起、能生於苦這二種緣,但不具希望滿足,可能是作已究竟卻後悔了,或作已沒有究竟,沒有殺生的希望與滿足感。
三、沒有罪過的殺生只具唯生苦一種緣,只是令自他痛苦而已,沒有罪過。因為不是以貪瞋癡惡心來殺的,可能是以慈心而殺或誤殺。
《瑜伽論記》說沒有罪過的殺生,是指菩薩為了救度眾生而殺眾生,這是慈心而殺,沒有貪瞋癡,沒有殺心,但是對方也會受苦。
還有一種情形是:前一生,甲誤殺過乙,後一生同樣的因緣乙就誤殺甲,這樣的事情是沒有罪,只是業果的關係,一命還一命。如安世高,知道過去生曾誤殺他人,預知這一生自己也會在會稽(今浙江省)被誤殺,因誤殺的因緣而度化一位少年出家修行。這件事不是對方要殺他,是他前生也這樣誤殺過那個人,這生他必須還命,償還前世的債,所以無記心殺生有苦,沒有罪過。
《披》生罪因緣等者:謂殺生者殺生為因,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現法後法罪。如本地分說。(陵本九卷九頁671)今於此中,說彼因緣略有三種。由煩惱蔽而起作心,是名煩惱所起。若不能辦隨欲殺事,彼由所欲不會因緣,便受所生身心憂苦,是名能生於苦。彼業現行而得究竟,是名希望滿足。
殺生的人,以殺生為因緣,生現法罪,使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生命體有罪過;生後法罪,來生墮地獄;或者生現法後法罪,現在世被治罰,來生也要墮地獄。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276頁說過。
這裡說到殺生的因緣略有三種:
一、由煩惱的障蔽而生起殺害的心,稱為煩惱所起。
二、如果想殺生,但不能隨自所想的殺生,得不到殺生的因緣,身心就產生憂苦,是名能生於苦。
三、發起殺害業行,對方也死了,稱為希望滿足。
卯二、廣貪欲等2 辰一、總標
第二科廣貪欲等,詳細說明貪欲等五相,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由五相,建立貪欲等自相。
復次,略由五相,建立貪欲、瞋恚、邪見圓滿自相。
其次,要略可以歸納成五相來建立貪欲、瞋恚、邪見業道的圓滿自相。
辰二、別釋3 巳一、貪欲2 午一、辨五相2 未一、徵起
第二科別釋,各別解釋,分三科;第一科貪欲,說明貪欲五相,又分二科;第一科辨五相,先說明五種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徵起,先問起。
何等名為貪欲五相?
什麼稱為貪欲的五種相貌?
未二、列釋
第二科列釋,列舉出來解釋什麼稱為貪欲。
一、有耽著心,謂於自財所。二、有貪婪心,謂樂積財物。三、有饕餮心,謂於屬他資財等事計為華好,深生愛味。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心:凡彼所有,何當屬我。五、有覆蔽心,謂貪欲纏之所覆故,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貪欲的五相:
一、有耽著心,對於自己財產耽溺、愛著,很貪愛自己的財產。
二、有貪婪心,歡喜積聚財物,古人說貪財名貪,貪食名婪,或貪得無厭稱為婪。
三、有饕餮心,對他人的財物,認為很美好,心裏深深的貪愛、味著,像老饕一樣,有了還不滿足,還要更多。
四、有謀略心,有計謀,心想凡是屬於他人的財物,何不也屬於我的。
五、有覆蔽心,有貪欲的煩惱覆蔽自己的心,所以不覺羞恥,耽著心、貪婪心、饕餮心、謀略心、覆蔽心等會有很多的過患及不知應該出離自己的貪心。
這是貪欲業道的五相。
午二、顯圓滿2 未一、簡非3 申一、闕餘四種
第二科顯圓滿,說明成就貪欲業道的圓滿相,分二科;第一科簡非,簡除不圓滿的情況,又分三科;第一科闕餘四種,如果缺乏其它四種心,都不能稱為貪欲業道的圓滿。
設於自財有耽著心,無餘心現,當知此非圓滿貪欲意惡行相。
有貪欲時,必須具足如前所說的五種心,才能說是貪欲業道究竟。如果只是對自己的財產有耽著心,而沒有其它四種的貪婪心、饕餮心、謀略心、覆蔽心,只有耽著心的話,不能說是圓滿貪欲業道的惡劣行相。
申二、闕餘三種
第二科闕餘三種,缺其它的三種也是不圓滿的。
如是有耽著心及貪婪心,無餘心現,亦非圓滿貪欲之相。
如果有耽著心及貪婪心二種心情,對於自己的財產有耽著心喜歡積聚財物,但是沒有饕餮心、謀略心、覆蔽心三種心,也不是圓滿的貪欲業道之相。
申三、隨闕一種
第三科隨闕一種,隨闕一種都不算圓滿。
如是廣說,乃至如前所說諸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貪欲之相。
再詳細說,只要於前所說其中一種心不具足,都不能算是圓滿貪欲業道之相。
未二、顯正
第二科顯正,顯出圓滿貪欲業道相。
若全分攝,乃名圓滿貪欲之相。
若貪欲者,具足耽著心、饕餮心、謀略心、覆蔽心五種心,才是圓滿貪欲業道相。
巳二、瞋恚2 午一、辨五相2 未一、徵起
第二科瞋恚,說明瞋恚五相,分二科;第一科辨五相,瞋心也有五種相貌才是圓滿的,又分二科;第一科徵起,問起。
何等名為瞋恚五相?
什麼稱為瞋心的五種相貌?。
未二、列釋
第二科列釋,列舉出來解釋。
一、有憎惡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二、有不堪耐心,謂於不饒益不堪忍故。三、有怨恨心,謂於不饒益數不如理隨憶念故。四、有謀略心,謂於有情作如是意:何當捶撻、何當殺害,乃至廣說故。
圓滿瞋心業道的五種相貌包括:
一、有憎惡心,隨著過去的因緣或現前的境界,由分別心生起損害他人的心相。
二、有不堪耐心,於對方有不饒益的損害心及不能忍耐的心情,而生起瞋恚心。
三、有怨恨心,怨恨對方,心裏不斷的思惟不利對方的事情,與煩惱相應、不如佛法的真理的瞋恨,常隨念於心。
四、有謀略心,對所瞋恨的有情生起這樣的心情:思惟應該如何捶打、殺死加害對方,乃至使對方獲得種種的憂愁苦惱等,生起種種不利對方的想法。
《披》何當捶撻等者:欲為損害,由是說言何當捶撻。欲為殺害,乃至欲彼自獲種種憂惱,由是說言何當殺害,乃至廣說。
心中想要損害、不利益對方,所以說應當如何捶打撻罰對方。心中想要殺害對方,乃至希望對方獲得種種的憂愁苦惱,因此說應當如何殺害,乃至詳細說有各種殺心。
五、有覆蔽心,謂如前說。
五、有覆蔽心,如同前面所說。
有貪瞋煩惱,覆蔽自己的心情,起了瞋心還不知道羞恥,不知道起報復的心是錯的,不知瞋心是有過患的:一念瞋心起,百千障門開。雖然對方對自己不好,可是自己起了瞋心,第一個傷害到的是自己,所有的功德都燒掉了。不知道修行人不可以有瞋心。
佛在《四十二章經》說:在家行欲之人,瞋恚還可以說,出家人離欲了,怎麼還可以有瞋心呢!如果出家人有瞋心,譬如清冷雲中,霹靂火起。本來是要離欲,應該是很清淨的,可是忽然生起霹靂般的瞋火,破懷清淨的天空,這是不應該的。
午二、顯圓滿
第二科顯圓滿,顯出圓滿瞋恚五相。
於此五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瞋恚之相;若具一切,方名圓滿。
在憎惡心、不堪耐心、怨恨心、謀略心、覆蔽心這五種相貌當中,如果缺乏一種就不是圓滿瞋恚之相;如果具足一切,才是圓滿的。
巳三、邪見2 午一、辨五相2 未一、徵起
第三科邪見,也名癡,說明邪見業道,分二科;第一科辨五相,說明邪見五種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徵起,問起。
何等名為邪見五相?
什麼稱為邪見的五種相貌?
未二、列釋
第二科列釋,列舉出來解釋。
一、有愚癡心,謂不如實了所知故。二、有暴酷心,謂樂作諸惡故。三、有越流行心,謂於諸法不如理分別推求故。
邪見的五種相貌:
一、有愚癡心,不如實明了事情的真相。
二、有暴酷心,有暴戾殘酷的心,歡喜做種種的惡事。
三、有越流行心,有超越善流的不善心,這是由於對諸法,包括三寶、四諦,不如真理分別、推求的緣故,導致不善心相續流轉。
《披》有越流行心者:前說流轉差別。有善流流轉,謂諸善行。又有不善流流轉,謂諸不善行。(陵本五十二卷十三頁4188)今說不善流流轉,名有越流行心,違越善流流轉故。
前文說流轉差別。流就是平等流類,同樣都是善的心行活動,稱為善流流轉。又有不善流流轉,相似相續的不善行,稱為不善流流轉。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2,1736頁曾說過。此處說不善流流轉,稱為有越流行心,是指違背善的心行活動─善流流轉,而生不善行。
四、有失壞心,謂無施與、愛養、祠祀等,誹謗一切妙行等故。五、有覆蔽心,謂邪見纏之所覆蔽,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出離故。
四、有失壞心,認為沒有布施,布施不能得到善果;沒有愛養,恭敬愛養父母或者師長不能得到善果;沒有祠祀等,執著除了祭祀供養火天以外,其他沒有麼對象值得祭祀供養,誹謗一切善行,如修五戒十善,修禪定,認為沒有意義,這是錯誤的邪見。
五、有覆蔽心,被邪見煩惱覆障遮蔽,不覺得羞恥,又不知道邪見有很多過患,也不知道要出離邪惡的思想。
午二、顯圓滿
第二科顯圓滿,顯出圓滿邪見五相。
於此五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邪見之相;具一切分,乃名圓滿。
這五種相貌中:一、有愚癡心,二、有暴酷心,三、有越流行心,四、有失壞心,五、有覆蔽心。
如果缺乏一種就不是圓滿的邪見之相,具足一切五相,才稱為圓滿。
以上是業雜染七門決擇裏面的第一科是自性相。約十不善業道來說。第二科是說到方便相。
子二、方便10 丑一、殺生攝3 寅一、約所作辨
第二科方便,說明造作十不善業道的種種行動,分十科;第一科殺生攝,說明殺生所攝方便,又分三科;第一科約所作辨,約所作的來說明。第二科約所為辦,約造業的目的、動機來說,第三科約自他辦,約自己和他人來說。
復次,若以手等害諸眾生,說名殺生。如是以塊、杖刀、縛錄、斷食、折挫、治罰、呪藥、厭禱、尸半尸等害諸眾生,皆名殺生。
其次,殺生的方法有:用自己的手將眾生殺死,稱為殺眾生。或者用石塊、木杖、刀子、用繩子綁起來再殺死;使令對方沒有東西吃而餓死;做一些事令對方有挫折或折磨到死;處罰對方到死;將符咒放在藥裏面,對方吃了就死掉;以厭惡心禱告將人殺死;或以假人頭插幾個針將人殺死。屍與半屍殺害眾生有三種解釋:
第一種是神泰法師說:屍,是有人想要殺仇人,就咒令死屍殺害怨家。用咒術使屍體活過來,用屍體來殺害人,稱為屍。半屍,指所咒的屍體是沒有頭的,無頭屍稱為半屍,用咒術使半屍殺害人。
第二種解釋是圓測法師法師說:屍,是用咒術使令鬼或屍體來殺人稱為屍;半屍,用屍體的手足來殺有情稱為半屍。
另外一位法師說《薩婆多律》有部律面說:有一種咒屍是使屍體乘著二輪車,雙手拿劍來殺人,稱為全屍;另一種咒屍是乘著一個輪子的,只有一隻手拿劍,將人殺掉,稱為半屍。都是用鬼用死人來殺人。
以上都是殺生的方便、方法。
寅二、約所為辨
第二科約所為辨,約殺生的動機來說。
為財利等害諸眾生,亦名殺生。或恐為損、或為除怨、或謂為法,乃至或為戲樂害諸眾生,亦名殺生。
殺害眾生的動機有:為了得到財產利益而殺害對方,也稱為殺生;或者怕被對方損害,如果自己不殺對方,對方就要殺自己;或是很怨恨對方,想要將對方殺掉;或認為殺生是合法的,例如外道認為豬、雞、鴨本來出生就是要給人殺的,將牠殺掉是合法的;或為了好玩去灌蟋蟀、抓青蛙、釣魚而殺生,覺得這件事情很愉快,很快樂,也稱為殺生。
寅三、約自他辨
第三科約自他辨,約自己或他人來說明,約自作或令他人作來說。
若自殺害,若令他害,皆得殺罪。
若自己動手殺害有情或唆使他人去殺害有情,都會得到殺生罪。
《披》或謂為法等者:謂如有一,於殺生事起是法想,名謂為法。或復有一,於殺生事現在前時,如遊戲法,極為喜樂,名為戲樂。或復邪見為因而行殺生,是故於中置乃至言。
如有一種人,認為殺生是合法的,稱為法。
或是在做殺生事時,非常歡喜快樂,覺得很像是在玩遊戲,稱為戲樂。
或是因邪見而行殺生,因此於文中安置乃至這句話。例如認為殺人祭祀是合法的,或拜拜一定要殺雞殺鴨等,都是因邪見而行殺生。
這些是約殺生的方便來說,殺生的途徑有這麼多,這裡是舉出認為是合法、戲樂、邪見三法來說明。
丑二、不與取攝2 寅一、約所作辨
第二科不與取攝,說明偷盜的行為模式,分二科;第一科約所作辨,約所作的事情來說明。
復次,若有顯然劫他財物,名不與取。如是竊盜、攻牆解結、伏道竊奪,或有拒債、受寄不還,或行誑諂矯詐而取,或現怖畏方便而取,或現威德而取彼物,或自劫盜,或復令他,如是一切皆不與取。
其次,如果有很明顯、公然劫奪他人的財務,名為不與取。不與取的方便有:
竊盜,竊是私下,私下將它盜取過來;
攻牆解結,戰爭時攻倒城牆,將繩子或其他的障礙解開,搶奪他人的財務;
或伏道竊奪,躲在路邊、樹林裏,當有攜帶珍寶的人經過時,就出來搶劫;
或有欠他人債,拒絕歸還他人,拒絕還債就是不與取了;
或他人將東西寄放在自己的處所,該歸還時不還給物主;
或是欺騙、諂媚、矯飾詐現而取,如有些人沒有禪定、聖道,矯飾詐現自己有禪定、聖道,現出威望道德,以謀取他人的供養;
或是顯現出很恐怖、害怕的樣子,使人覺得楚楚可憐,就將財物布施給他;
或是現出很有威德很強勢,帶有一些威脅強勢,硬將對方財物奪取過來;
或自己去劫盜;
或唆使他人去做這件事。以上所說各式各樣的情況都稱為不與取。
寅二、約所為辨
第二科約所為辨,約偷盜的動機說明。
或有自為,或有為他,或怖畏故,或為殺縛,或為折伏,或為受用,或為給侍,或憎嫉故不與而取,此等皆名不與取罪。
種種不與取的動機包括:
為了自己得到財物;
或者是為了他人做這件事情;
或是因為害怕、畏懼;
或是為了怕被殺或者被繫縛,偷錢來贖罪;
或為了折伏對方;或為了受用;
或者為了供給侍奉父母、師長等;
或者憎恨嫉妒對方太多錢,而行偷盜。
這些都稱為不與取罪。
丑三、欲邪行攝3 寅一、約所作辨2 卯一、標
第三科欲邪行攝,說明欲邪行所攝方便,分三科;第一科約所作辨,約做的行為來說明,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欲邪行相。
復次,若行不應行,名欲邪行。或於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邪行。
其次,如果做不應該做的事情,都稱為欲邪行。包括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這些都是欲邪行。
欲邪行分六科來說明,以下一一解釋。
卯二、釋6 辰一、不應行
第二科釋,解釋,分六科;第一科不應行,於所不應行的對象。
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
這是就男子的角度,約所行的對象來說明。如果對於阿羅漢尼或者對於母親等,或有母親等守護的女人,或沒有母親守護而有家長、姑姑、婆婆、叔叔、其他親戚朋友守護,乃至是公家機關收留她,有人守護的這些女子,都稱為不應行。
《披》若於母等母等所護等者:謂於阿羅漢尼及於母所行穢染行,名於母等。此成無間業同分,如本地分說。(陵本九卷三頁641)未適他者,為三守護之所守護。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是名母等所護,是不應行。又他妻妾,由已適他,亦不應行。為顯此義,指如經說。如是一切,如本地分釋相應知。(陵本八卷十頁591)
如果欲邪行的對象是阿羅漢尼或者對於母親行穢染行,稱為名於母等。這件事的罪過,一定下地獄的,是相等於無間地獄的業。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9,263頁有說到這件事情。
未適他者,是還沒嫁人的女子,她有三種人在守護。包括:
一、尊重的父母或者至親或者眷屬或者她自己,有人守護的女人。
二、王執理家的官府,被官府收留的,可能是宮女,國王的後宮,是不能侵犯的。
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有守門人守護的女人。
總之,有人保護的女人,是不應該與她有欲的。還有他人的妻妾,已經嫁給他人,也不應該作這件事。
為開顯這些道理,指出如經典上說,很多經典說到這些事。這些在〈本地分‧有尋有伺等三地〉卷8,243頁那裏曾解釋這件事的相狀,應當了知。
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
如果站在男子的角度來說,一切男及不男,不男是男根有損壞的,自己也不可以自淫也不可以淫他,這樣都不可以作的。佛法這件事情是說得很清楚。前面是說對象是女的,這裡是說對象是男的。佛經的角度多半是站在男眾的角度說,由此可以很明顯的說,佛法不贊成同性戀。
辰二、非支
第二科非支,不是合適的處所也名欲邪行。
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
除了婦女的產門外,其他的部位都稱為非支。
辰三、非時
第三科非時,時間不對也是欲邪行。
若穢下時、胎圓滿時、飲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
在女方有月事的時候、胎兒圓滿的時候、母親在餵奶時、受八關齋戒時、或是對方有病時,都是不可以有欲的。如果還做這件事,稱為非時。
辰四、非處
第四科非處,處所不對名欲邪行。
若諸尊重所集會處,或靈廟中,或大眾前,或堅硬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處說名非處。
不合適的處所,指眾所尊重的大德集會的地方,例如講堂或是靈廟,供養三寶的寺廟中,或大眾前,或者堅硬、高下不平的地方,使令對方不安穩,這都稱為非處。
辰五、非量
第五科非量,非量也名欲邪行。
過量而行,名為非量。是中量者,極至於五,此外一切皆名過量。
過量就是超過了,稱為非量。其中所說的量,最多到五次,此外一切都稱為過量。
辰六、非理
第六科非理,不依世間的禮俗。
不依世禮,故名非理。
不依世間的方法,稱為非禮。
寅二、約自他辨
第二科約自他辨,以上是約所不應做的事來說明,第二科是約自己與他人來說明。
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攝。
如果自己有欲邪行的事,或者媒介他人完成這件事情,這二種都稱作欲邪行。
寅三、約顯隱辨
第三科約顯隱辨,約公開顯示或隱蔽的方式說明。
若有公顯,或復隱竊,或因誑諂方便矯亂,或因委託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如果是公開顯示要做這件事情;或是沒有公開顯示但是私下偷偷地;或是用欺騙諂媚對方,或是假現威儀欺騙對方;或因受託而做這件事,這都稱為欲邪行罪。
丑四、妄語攝3 寅一、約所因辨
第四科妄語攝,妄語所攝方便,分三科;第一科約所因辨,約說妄語的原因分辨。
復次,若自因故而說妄語,或他因故,或因怖畏,或因財利而說妄語,皆名妄語。
其次,妄語的原因有很多種,有為了自己而說妄語;或是為了他人的原因;或是害怕他人知道而對自己不利,如矯亂外道,因為怖畏他人知道自己無知,而說妄語;或者為了要得到錢財利益或所需物品而說妄語,由這些原因所說都稱為妄語。
寅二、約覆想辨
第二科約覆想辨,約覆蓋想說明。
若不見聞覺知言見聞覺知,或見聞覺知言不見聞覺知,皆名妄語。
若沒有見聞覺知說自己有見聞覺知,或有見聞覺知卻說自己沒有見聞覺知,覆藏遮蓋自己所想的,都屬於妄語。
寅三、約所作辨
第三科約所作辨,約妄語的方式說明。
若書陳說,或以默然表忍斯義,或動支體以表其相,或為證說,或有自說,或令他說,如是一切皆妄語罪。
妄語表達的方式有多種,用文字的書信表示假象、用不說話的默然表示忍可這種道理、用肢體語言點頭、搖頭、微笑或手勢、或用不實的證明表示、或是自己直接用不實的語言說出,或使他人說假話等都是屬於妄語罪。
丑五、離間語攝2 寅一、約所依辨
第五科離間語攝,說明離間語所攝方便,分二科;第一科約所依辨,約所依止的方便說明。
復次,若以實事毀訾於他,為乖離故而發此言,名離間語。或以不實假合方便以為依止,為損壞他而有陳說,或依親近施與、或依知友給侍而有陳說,名離間語。
其次,說離間語所依止的方式有幾種。一是以真實的事情來毀謗他人,如甲曾罵乙,就去對乙說:甲罵你了。這是真實的事情,藉這樣的事說出來使令他們乖離,這是離間語。或是以不實的事情,用假的方式,製造假象,為了損害他人而說一些話,使令他們乖離,或藉著親近、布施、或供養給侍對方的機會,說出使對方乖離的話,這都是離間語。
寅二、約因緣辨
第二科約因緣辨,約離間語的因緣說明。
若自利緣,或損他緣,或由他教,或現破德,或現怖畏,為乖離故,或自發言、或令他發,如是皆名離間語罪。
說離間語的因緣,有的是為了自利;或是為了損害他人;或是他人教唆這樣做的;或是宣說他人沒有真實的功德或功德不圓滿;或是利用對方之間的矛盾,假裝顯現很害怕,來乖離他人彼此的感情,或自己說出離間語、或使令他人說出離間語,這些都稱為離間語罪。
《披》或現破德者:謂宣說他無實功德故,或不圓滿故。
於有功德的人,對外宣說說他沒有真實的功德,或是功德不圓滿,離間他人對他的尊敬,使令他人對他的感情乖離了,稱為或現破德。
丑六、麤惡語攝
第六科麤惡語,惡言口似犁,說一句粗話,像耕田的犁,犁過他人的心田,使人痛楚不堪,名麤惡語,說明麤惡語的方便。
復次,若有對面發辛楚言,名麤惡語。或不現前,或對大眾,或幽僻處,或隨實過不隨實過,或書表示,或假現相,或依自說,或依他說,或因掉舉,或因不靜,或依種族過失,或依依止過失,或依作業禁戒現行過失,或自發起辛楚之言,或令他發,如是皆名麤惡語罪。
其次,發出麤惡語也有多種。當面向對方發出令人痛苦的語言,稱為麤惡語。或是在背後說;或當大眾面前;或在幽靜偏僻的地方,或隨對方真實的過失,或隨對方不是真實的過失,或以書信方式表達,或假裝罵出來,或依自己說,或依他人說,或因內心掉動高舉,或因內心不寂靜,就是有煩惱而罵,或因為種族歧視,白人看不起黃人,黃人又看不起黑人,或者罵的是因為這個人諸根不俱,名依止過失,如眼瞎、耳聾、或啞巴,就罵對方一定是造什麼大惡業,才會這樣,或依對方做的事情或所持的戒,現出種種過失,而破口大罵。
以上種種粗惡語或由自己發起,或令他人發動,都稱為麤惡語罪。
《披》或依種族過失等者:生下賤家,是名種族過失。諸根不具,是名依止過失。身語所作違犯禁戒,是名作業禁戒現行過失。
生下賤家,稱為種族過失。如在印度四姓種族中,生旃荼羅家,就是除糞家,會被輕賤。六根不具足,稱為依止過失,如眼瞎耳聾的人,畸形兒或低能兒等。身業及語業有犯戒的過失,稱為作業禁戒現行過失。
丑七、綺語攝2 寅一、約種種辨4 卯一、依舞樂歌詞
第七科綺語,說明綺語的方便,分二科;第一科約種種辨,約種種綺語說明,又分四科;第一科依舞樂歌詞,依舞樂而發歌詞名綺語。
復次,若有依舞而發歌詞,名為綺語。或依作樂,或復俱依,或俱不依而發歌詞,皆名綺語。
其次,若依跳舞而寫歌詞,稱為綺語。或依作樂而寫歌詞,或俱依跳舞作樂而寫歌詞,或不依跳舞作樂但卻寫出不能引發義利的歌詞,都稱為綺語。
卯二、依外道書論
第二科依外道書論,依外道書論所發綺語說明。
若佛法外能引無義所有書論,以愛樂心受持讚美,以大音聲而為諷頌,廣為他人開示分別,皆名綺語。
若佛法以外,世間不能引發利益安樂的書本言論,以歡喜好樂的心情來受持讚美,以大音聲而為背誦朗讀,又到處為他人開示分別,都稱為綺語。
卯三、依鬥訟諍競等
第三科依鬥訟諍競等,依鬥訟諍競等所發綺語說明。
若依鬥訟諍競發言,或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賊論,廣說乃至國土等論,皆名綺語。
若依止世間上種種的鬥爭、訴訟的事情,打官司,爭吵、競賽而發表言論,或在大眾中,宣說王道之論、為臣之論、盜賊之論,廣說乃至哪些國土殊勝、哪些國土下劣等論,與善法、修行及解脫沒有關係的事,都稱為綺語。
卯四、依說妄語等
第四科依說妄語等,依說妄語等所發綺語說明。
若說妄語、或離間語、或麤惡語,下至不思不擇發無義言,皆名綺語。
若說妄語、或離間語、或麤惡語,乃至沒有經過思考、決擇就發出令人沒有利益安樂的話,都稱為綺語。綺語的範圍很廣,包括前面的妄語,離間語,麤惡語,都可以算在綺語裏面,稱為相應綺語。
寅二、約七事辨
第二科約七事辨,約七種事情而發綺語。
又依七事而發綺語。謂鬥訟諍競語、諸婆羅門惡呪術語、苦所逼語、戲笑遊樂之語、處眾雜語、顛狂語、邪命語,如是一切名綺語罪。
又依止七種事情而發出綺語:
一、鬥訟諍競語:由鬥爭、訴訟、爭論、競賽而發出綺語;
二、諸婆羅門惡呪術語:外道婆羅門有很多惡咒術語;
三、苦所逼語:苦所逼迫時生起瞋心,不思不擇發出沒有意義的語言;
四、戲笑遊樂之語:喜歡開玩笑,或到處去遊玩快樂說的戲樂之語;
五、處眾雜語:大家在一起散心雜話,沒有討論佛法修行的事,說一些世間五欲的事,名處眾雜語;
六、顛狂語:精神顛倒、狂亂而亂說話;
七、邪命語:為追求維持生命資具的來源,說諂媚不實的語言,使令對方能供養。
以上這一切都稱為綺語罪。
《披》邪命語者:謂為非法希求所有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方便現相而有所說故。
為了非法希求得到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諸資生具,方便現出各種相貌,而有所說,稱為邪命語。
丑八、貪欲業道攝2 寅一、辨起欲8 卯一、於供侍
第八科貪欲業道攝,說明貪欲業道所攝方便,分二科;第一科辨起欲,詳細說明內心生起的八種貪欲,分八科;第一科於供侍,在供養給侍家主時心裏生起貪欲。
復次,若於家主起如是欲:云何我當同於家主,領諸僕使,隨欲所作。是名貪欲。
其次,在供給服侍家主時,看到主人的威德勢力、自在方便,呼風喚雨,生起這種欲望:怎麼樣自己可以同主人一樣,領導僕使,想作什麼都可以隨意差遣他人,當心裏這樣想時就是貪欲。
卯二、於攝受等
第二科於攝受等,於攝受等生起貪欲。
又起是欲:即彼家主所有父母、妻子、奴婢及諸作使,廣說乃至七攝受事、十資身事,謂飲食等,皆當屬我。
又生起這樣的欲望:希望主人所擁有的尊貴的父母,賢慧的妻子,奴婢及諸僕使,種種替他做事的人,廣說乃至七攝受事,前面說父母事、妻子事、奴婢僕使事、朋友官僚兄弟眷屬事、田宅邸肆事、福業事及方便作業事、庫藏事等七攝受事,及十資身事,包括:食、飲、乘、衣、莊嚴具、歌笑舞樂、香鬘塗末、什物之具、照明、男女受行,凡是家主所擁有的財富,包括父母、妻子、兄弟、姐妹、奴婢、朋友、牛、羊及金銀財寶、房地產等有情或無情的資產,都希望屬於自己的。這是第二種貪欲業道。
卯三、於稱頌
第三科於稱頌,於稱頌生起貪欲。
又起是欲:云何令他知我少欲、知足、遠離、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諸漏永盡,施戒多聞。
前面二科是約居士,第三科是約出家人。又生起這樣的欲望:如何令他人稱讚我是少欲、知足的人,已遠離色、聲、香、味、觸欲證得禪定,修行非常勇猛精進,隨時有力而且持續不斷安住正念、與法相應,內心非常的寂靜、安定,好像平靜無波的水、身善、口善、意善具聰慧者相,煩惱已經永遠斷除,常作布施的功德、持戒精嚴、學問又很充足,如果內心動了這樣的念頭,稱為貪欲。這是貪欲業道,此時已經與惡法相應了。
卯四、於供養
第四科於供養,於供養生起貪欲。
又起是欲:云何令他供養於我。謂諸國王乃至商主,若苾芻、苾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等,皆當恭敬、尊重、承事、供養於我。
這修行人的貪欲很大,又生起這種貪欲:如何使令他人來供養我?尤其是國王乃至大財主如果來供養,就不用那麼辛苦化緣;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都應該恭敬尊重、對我奉承,為我辦事,供養於我,生起這種心,稱為貪欲業道。
卯五、於資緣
第五科於資緣,於資生具的各種緣生起貪欲。
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得利養、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及資生具。
又生起這種欲望:怎樣使我得到名利、供養、衣服、飲食、坐具、臥具及各式各樣的資生具。這樣想的時候就是貪欲業道,要警惕!
卯六、於妙欲
第六科於妙欲,於妙欲生起貪欲。
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生天上,天妙五欲以為遊戲。
又生起這種欲望:如何使令我生到天上,在天上享受微妙的五欲,與天女遊戲歡樂,這也是一種貪欲。
卯七、於勝生
第七科於勝生,於勝生生起貪欲。
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生魯達羅世界、毗瑟笯世界,人中希有眾同分中,乃至令我當生他化自在眾同分中。
又生起這種欲望:如何令我生到魯達羅世界:這是外道的大自在世界,不是佛教的大自在天,佛教的大自在天在色界頂天。魯達羅,是暴惡的意思。
《瑜伽論記》說這是在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之下的天,或生毗瑟笯世界:就是毗丑天,四天王天裏面其中一天,屬於欲界天,或生在人中特別大富大貴,乃至令我生在他化自在天的眾同分中,他人變化的,我可以受用,這件事多麼快樂。這種後有愛,也是貪欲業道。
卯八、於資產
第八科於資產,於資產生起貪欲。
又起是欲:云何令我乃至當得父母、妻子、奴婢、作使、朋友、宰官、親戚、兄弟、同梵行等所有資產。
又生起這種欲望:如何使我得到父母、妻子、奴婢、作使、朋友、宰官、親戚、兄弟、同梵行等所擁有的資產。心想貪求他人的財產,也是貪欲業道。
寅二、結所攝
第二科結所攝,結說名貪欲業道所攝。
如是一切,皆名貪欲業道所攝。
如上面所說的八種起心動念,都稱為貪欲業道所攝。
丑九、瞋恚業道2 寅一、辨所思2 卯一、約九惱害事辨2 辰一、舉於己身2 巳一、報彼欲
第九科瞋恚業道,說明瞋恚業道所攝方便,分二科;第一科辨所思,說明內心的思惟,分二科;第一科約九惱害事辨,約九種惱害對象分辨,又分二科;第一科舉於己身,舉出於自己生瞋,又分二科;第一科報彼欲,想要報復對方的欲望。
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有無義欲,故我於彼當作無義。是名瞋恚。
如果心裏這麼想:他想對我做不利於我的事,所以我應該對他以牙還牙,也要做不利於他的事,名為瞋恚。世間人都能以德報怨,何況佛法?不應該有這種想法。
巳二、報彼作
第二科報彼作,報復對方所作的思惟。
又作是思:彼於我所已作、正作、當作無義,我亦於彼當作無義。亦名瞋恚。
又這樣想:對方已經做過對我不利的事、或者現在正在做,或者將來還會再做,我也要做傷害他的事情,這是依自己而生瞋恚,也稱為瞋恚業道。
辰二、例於所愛有情事
第二科例於所愛有情事,推例於所愛有情事生瞋,道理也一樣。
如是廣說九惱害事,當知亦爾。
乃至九惱害事,於九種對象也這樣想的話,都稱為瞋恚業道。
《披》如是廣說九惱害事者:前說瞋恚,唯依己身。又復緣彼所愛有情、非所愛有情、過去怨親、未來怨親、現在怨親而起瞋恚,如是一切,皆名有情瞋。彼所依事,名九惱事,如前已說當知。(陵本五十五卷八頁4420)
前面說的瞋恚,只是依止己身;第二是自己所愛的有情;第三不是自己所愛有情。加上過去的怨家,過去所愛的有情;未來會成為仇人的怨家或者未來會成為所愛的有情;及現在的怨親而生起瞋恚,這樣加來就有九種。這是一切瞋恚,都名有情瞋。依止這九種有情,生起瞋恚的心情,稱為九惱害事。
在〈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5,1817頁中說瞋事有十種,包括這裏所說的己身、所愛有情、非所愛有情、過去怨親、未來怨親,現在怨親、不可意境、嫉妒、宿習、他見等都會生起瞋恚。
卯二、約損害他心辨3 辰一、令我自在
第二科約損害他心辨,約損害他人的心情來說,分三科;第一科令我自在,損人利己的思惟。
又作是思:云何令我於能損害怨家惡友而得自在,縛害驅擯,或行鞭撻,或散財產,或奪妻妾、朋友、眷屬及家宅等。此惱害心亦名瞋恚。
又這樣想:怎樣令我於能損害自己的怨家、惡友,能夠自在的繫縛他、迫害他、驅逐他、擯除他、鞭打他、使他財產破散,或將他的妻妾、朋友、眷屬及家宅奪取過來,這種惱害心也稱為瞋恚。
辰二、令遭他損
第二科令遭他損,使令遭他人損惱的思惟。
又起是思:云何令彼能損於我怨家惡友,於他處所遭如上說諸苦惱事。此損害心亦名瞋恚。
又這樣想:如何令能損於我的怨家惡友,希望他在他人那裏遭到上面所說的被縛害驅擯,或行鞭撻,或散財產,或奪妻妾、朋友、眷屬及家宅等苦惱事,這種損害心也稱為瞋恚。
《披》於他處所者:他有情處,名他處所。簡非由自,故作是說。
其他有情的地方,稱為他處所。簡別不是由自己來迫害他,希望他受到他人的迫害,所以這樣說。
辰三、令自然損
第三科令自然損,希望對方自然受損害的思惟。
又作是思:願彼自然發起如是如是身語意行,由此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壽命及諸善法,身壞當墮諸惡趣中。
又這樣想:如果對方沒有被我害,也沒被他人害,希望他自己自然發起不恰當的身語意三業,而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壽命,喪失各式各樣的善法,而且死了以後墮到惡道。總之就是希望對方不好,這也是瞋恚業道。
寅二、結所攝
第二科結所攝,結說瞋恚所攝。
如是一切惱害之心,皆名瞋恚根本業道。
這一切惱怒對方,想要傷害對方的心情,都是瞋恚根本業道所攝。心裏生起這樣的念頭,就是瞋恚業道。
丑十、邪見業道2 寅一、明所攝2 卯一、舉無施
第十科邪見業道,說明邪見業道所攝方便,分二科;第一科明所攝,說明邪見所攝,又分二科;第一科舉無施,舉出撥無布施等邪見。
復次,若作是思:決定無施。是名邪見。
其次,如果這樣想:決定沒有布施的善因能得善果這件事,這樣想稱為邪見。印度很多外道有這種邪見。
卯二、例一切
第二科例一切,例餘一切邪見。
廣說乃至謗因、謗用、謗果,壞真實事,如是一切皆名邪見根本業道。
廣說乃至謗因:撥無布施、無愛養、也無祠祀;謗用:撥無妙行,也無惡行;謗果:撥無妙行惡行諸業的等流果及異熟果;壞真實事:撥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也無世間真阿羅漢諸漏永盡等錯誤的思想,這一切都稱為邪見根本業道。
寅二、問答辨2 卯一、問
第二科問答辨,以問答的方式來說明邪見,又分二科;第一科問,提問。
問:一切倒見皆名邪見,何故世尊於業道中,但說如是誹謗之見名為邪見?
問:一切顛倒錯誤的思想都可以稱為邪見,為什麼佛在業道當中,只說這類毀謗之見稱為邪見?
卯二、答2 辰一、明業道2 巳一、由最勝3 午一、標
第二科答,回答,分二科;第一科明業道,說明邪見業道,又分二科;第一科由最勝,因為這種邪見是最厲害的,又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毀謗之見是最嚴重的惡業。
答:由此邪見,諸邪見中最為殊勝。
答:因為這種邪見,在所有的邪見當中是最糟糕的一種,破壞力最強。
午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以故?
怎麼說?
午三、釋
第三科釋,解釋。
由此邪見為依止故,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斷諸善根。
由於以這種邪見為依止,這位出家人或有學問的婆羅門,因此除斷善根,這一生不會再做善事。
又因為這些錯誤的想法,既不布施,也不持戒,更不修行,盡做些惡事,因此毀謗的邪見是所有邪見中最具殺傷力的。
巳二、由隨順惡
第二科由隨順惡,因為毀謗的邪見最隨順惡業。
又此邪見最順惡業。懷邪見者,於諸惡法隨意所行,是故此見偏說在彼惡業道中。
又這種邪見最能隨順生起惡業。懷有這種邪見的人,撥無因果、作用、實事等在種種的惡法當中肆無忌憚,隨意而行,所以說毀謗邪見,特別說屬於惡業道中最糟糕的邪見。
辰二、簡自相
第二科簡自相,簡別其他的顛倒見不能說不是邪見,但毀謗的邪見最嚴重。
當知餘見非不邪見自相相應。
應當知道其他的顛倒見不能說不是邪見,但毀謗沒有因果、沒有業的流轉作用、壞真實事,毀謗沒有真實的阿羅漢,沒有世間真實的聖德、聖道,這是最厲害的邪見,最隨順惡業的,能使令有情斷善根。邪見有很多種,佛陀特別強調這種毀謗的邪見,在十惡業道中屬於毀謗的倒見,是舉出最嚴重的邪見來說。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