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本地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五
 〈有尋有伺等三地〉由卷4至卷10分成七部分,現在卷8是第五部分,卷8至卷10這三卷介紹雜染施設建立,詳細說明造成有情常時流轉生死的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三種雜染,最後略說斷三雜染修六現觀。
己五、雜染施設建立2 庚一、徵
 第五科雜染施設建立,依雜染施設建立有尋有伺等三地,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復次,云何雜染施設建立?
 其次,什麼稱作雜染施設建立呢?提出問題。
庚二、釋2 辛一、顯雜染4 壬一、標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顯雜染,顯示雜染的內容,又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三種。
謂由三種雜染應知。
 雜染施設建立由三種雜染建立應當了知。
壬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為三?
 到底是哪三種呢?
壬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三種雜染。
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三、生雜染。
 主要說明: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這三類。
《披》雜染施設建立等者:諸有漏法皆名雜染。漏即煩惱,能雜染他,故名雜染。一切凡夫若業若生,由與煩惱俱行,為煩惱之所雜染,是故亦得有漏及雜染名。依是建立三種雜染。由是道理,當知已得轉依菩薩不捨諸行,不名雜染,由無煩惱所隨眠故。
 所有的有漏法都名為雜染。漏就是煩惱,能夠染汙有情,所以名為雜染。所有的凡夫或造業或是受生,由於與煩惱在一起活動,都為煩惱所染汙,因此也名為有漏及雜染。不只煩惱是雜染,業也是雜染,生也是雜染,因此建立這三種雜染。由這個道理應該要知道,已經改變了身心,證得八地以上的菩薩,發大悲心為了度化眾生,來到有為的五濁世界,雖然示現出相似造業受生,而不稱為雜染。因為已經沒有煩惱種子,不受煩惱的干擾。
壬四、釋3 癸一、煩惱雜染2 子一、徵
 第四科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煩惱雜染,說明各種煩惱雜染,又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煩惱雜染云何?
 煩惱雜染是什麼呢?
子二、釋2 丑一、標列2 寅一、嗢柁南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又分二科;第一科嗢柁南,以偈頌說明煩惱雜染。
嗢柁南曰:
 自性若分別 因位及與門 上品顛倒攝 差別諸過患
 用幾句偈頌將煩惱的自性、分別、因、位、門、上品、顛倒、差別、及過患等九相表達出來。
寅二、長行
 第二科長行,用較長的文句解釋偈頌。
當知煩惱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攝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當知煩惱雜染包括,煩惱雜染不共於他法的特性;煩惱的種類分別;煩惱的原因;煩惱的位次;煩惱的二種門;煩惱上品,上品煩惱的體相;煩惱的顛倒相,想倒、見倒、心倒;煩惱的差別;煩惱的過失災患,分這九科來詳細解釋應當了知。
丑二、隨釋9 寅一、煩惱自性
 第二科隨釋,接著詳細解釋,分九科;第一科煩惱自性,說明煩惱自法不共於他法的體性。
煩惱自性者,謂若法生時,其相自然不寂靜起;由彼起故,不寂靜行相續而轉,是名略說煩惱自性。
 煩惱的自性,是指煩惱生起時,它的相貌就是不寂靜,由於煩惱生起的關係,身心不能寂靜一直擾動不斷,這是要略說明煩惱的自性。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6說:不寂靜性是諸煩惱共相。又有六種,包括散亂、顛倒、掉舉、惛沈、放逸、無恥等不寂靜性。眾生有煩惱時,心總是散動混亂、想、心、見生起顛倒、身語意生起掉舉、或是惛沈,有煩惱時不能斷惡生善就是放逸,有煩惱時不知羞恥故心不寂靜。
《披》煩惱自性等者:煩惱即不寂靜之異名。煩惱生時,相不寂靜;不待餘因,名自然起。由此為先,令彼身心於此後時不寂靜轉,是名不寂靜行相續而轉。如是煩惱自不寂靜,及能令他不寂靜轉,總說名為煩惱自性。
 煩惱是不寂靜的另外一個名字。煩惱生時,身語意的相就是不寂靜,不寂靜不需要其他的原因,它本身就是這樣,名為自然起。如果有煩惱生起在先,使令身心生起不寂靜的現象,名為不寂靜行相續而轉。如是煩惱自身不寂靜,也影響他人身心也不寂靜。總說能使自他種種身心不寂靜轉,名為煩惱自性。
寅二、煩惱分別2 卯一、明種別11 辰一、一種
 第二科煩惱分別,詳細分別煩惱的種類,從一種乃至到128種,分二科;第一科明種別,說明煩惱的種類差別,分十一科;第一科一種,安立煩惱只有一種的情形。
煩惱分別者,或立一種。謂由煩惱雜染義故。
 煩惱的分別,或安立一種,指心識被煩惱所雜染。
《披》或立一種等者:由彼煩惱是一切雜染根本,及一切煩惱皆唯雜染所攝;即以此義總立一種。
 由於煩惱是一切雜染的根本,使令身心夾雜染污,一切煩惱都是雜染所攝,就用這個道理來安立成一種。
辰二、二種
 第二科二種,將煩惱分成二種。
或分二種。謂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者分成二種,指見道所斷的煩惱、及修道所斷的煩惱。修行要斷除的煩惱分二種,一種是見道所斷煩惱、一種是修道所斷煩惱。經過資糧位、加行位,率爾智生名見道,一剎那當中得到無分別智時,能夠永遠斷除煩惱,名見道。見道是見到諸法實相的智慧,斷除分別起的112種煩惱才能夠見到諸法實相。見道以後證得初地或是初果,接下來要繼續不斷的修行,斷除俱生起的煩惱,名修道。下面〈聲聞地〉卷29還會詳細的說明。
《披》或分二種等者:謂薩迦耶等五見,及依彼見起貪、瞋、慢,若相應無明,若於諸諦不共無明,於諦疑等,是名見道所斷煩惱。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六卷十八頁5307)除先所說見斷煩惱,所餘一切俱生煩惱非分別起,不由見斷,是名修道所斷煩惱。
 包括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及邪見等五種見,思想上的煩惱,及依這五種見,生起貪心、瞋心、高慢心,及與貪瞋等其他煩惱在一起活動的相應無明,或對於四聖諦不了解的不共無明,於四諦懷疑等分別而起的煩惱,都是見道所斷的煩惱。如下〈決擇‧思所成慧地〉卷66,2125頁所說。除了前面所說見道所斷的煩惱,所餘的一煩惱是俱生的煩惱,與生俱來就會生起,不用他人教,不用分別,自然就會有這種煩惱生起,這不是見道所斷,是更高一層次繼續修道所要斷的煩惱,稱為修道所斷煩惱。修行見道是將思想上分別起的煩惱先斷除,再進一步斷除俱生起的煩惱。
辰三、三種
 第三科三種,將煩惱分成三種。
或分三種。謂欲繫、色繫、無色繫。
 或者分成三種, 包括欲繫、色繫、無繫三類。下文說難可解脫,故名為繫。欲界眾生未離欲者,因貪欲界欲於欲界受生,果報上必須靠欲界諸欲維持,心都是繫縛於色聲香味觸五欲上,這種欲的煩惱難以解脫,因此名為欲繫。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卷15說:眾生欲染污、欲求、欲愛、欲喜、欲欲、欲亂、欲著、欲遍著、欲樂、欲定、欲貪,此欲變異眾生心住,說此名欲繫。色繫,色界眾生,心也有愛見慢無明煩惱,為色界煩惱所繫,難以解脫,名為色繫。無色界的眾生,也有無色界的煩惱,為無色界煩惱所繫,難以解脫,名為無色繫。
《披》或分三種等者:謂於欲界具貪恚等十種煩惱,是名欲繫煩惱。色無色界除瞋,有餘煩惱,是名色繫及無色繫煩惱。
 於欲界具足貪恚癡慢疑、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等十種煩惱,名欲繫煩惱。色、無色界除掉瞋,得到禪定的人沒有瞋心,還有其他九種煩惱,稱為色繫及無色繫煩惱。
辰四、四種
 第四科四種,將煩惱分成四種。
或分四種。謂欲繫記、無記,色繫無記,無色繫無記。
 或者分成四種,包括欲界繫的記與無記、色界繫的無記、無色界繫無記煩惱。
 記,指可記別,可以分別出來這是不善的;無記煩惱,是指比較輕的俱生起的煩惱。欲界分別起的薩迦耶見等十種煩惱屬於欲繫記;俱生起的煩惱屬於無記性,名欲繫無記。若在色、無色界分別起的薩迦耶見等煩惱,由於有奢摩他的定力能夠控制,使其不常現起,又因為色無色界有情沒有瞋心,多數是白淨善法所攝受故,成為無記性;但此薩迦耶見等煩惱以染汙慧為體性,障礙成就聖道,屬於有覆,因此色、無色界分別起的薩迦耶見等煩惱是有覆無記性,又名色繫無記,無色繫無記。
《披》或分四種等者:欲繫有二煩惱:一、記,二、無記。性若不善,能感非愛,是名為記。以此為因可記別故。性唯有覆,非善不善,不可記別愛非愛果,是名無記。色無色繫煩惱,性是有覆而無不善,故唯無記。
 欲界眾生有二種煩惱,一種是記,一種是無記。煩惱的體性若是不善,能招感不可愛的果報,稱為記。以此不善為因,可以記別將來會到三惡道的緣故。覆,是障礙,這類煩惱只是障礙修學聖道,不屬於善也不屬於不善,不可記別將來會得到可愛或不愛果,名為無記。這也是要去除的,像第七識的我癡我見我愛我慢,屬有覆無記,是很微細的煩惱,不會使令有情到三惡道去,但是會障礙得聖道,只要它在,就不能成就聖道,因此這類無記的煩惱也是要斷除的。色、無色界的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煩惱,都能夠障礙得聖道,沒有不善法,因此唯是無記。
辰五、五種
 第五科五種,將煩惱分成五種。
或分五種。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修道所斷。
 或者分成五種,包括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修道所斷。這是依四諦修行時於見道位及修道位所要斷除的煩惱而言。
《披》或分五種等者:初之四種皆見斷攝;後之一種,修所斷攝。於見斷中,依聖諦別,故成為四。謂彼煩惱,若迷苦諦所生,即依此立見苦所斷;若迷集諦所生,即依此立見集所斷;若迷滅諦所生,即依此立見滅所斷;若迷道諦所生,即依此立見道所斷。
 前面四種是見道位的時候要斷除的煩惱,後面一種是修道位要斷除的煩惱。在見道的時候要斷除的煩惱,是依四聖諦的分別成為四種。如果煩惱是屬於迷苦諦,迷於五蘊,由分別而起的煩惱,依此安立為見苦所斷。如果煩惱是迷於集諦,由分別而起的煩惱,就依於集諦安立所要斷的煩惱,名為見集所斷。若對於滅諦無相的、第一義諦的境界不清楚,由分別而起的煩惱,就依於滅諦安立所要斷的煩惱,名為見滅所斷。若對於修什麼方法可以證得滅諦不明白,由分別而起的煩惱,就依於道諦安立所要斷的煩惱,名為見道所斷。見道是斷分別起的煩惱,修道是斷俱生起的煩惱。
辰六、六種
 第六科六種,將煩惱分成六種。
或分六種。謂貪、恚、慢、無明、見、疑。
 或者分成六種,包括貪、恚、慢、無明、見、疑。貪,是貪心;恚,是瞋恚;慢,是高慢;無明,是愚癡;見,是種種思想上的堅固的執著;疑,對於苦集滅道四聖諦有疑惑,這是六種。
辰七、七種
 第七科七種,煩惱分成七種的分法。
或分七種。謂七種隨眠,一、欲貪隨眠,二、瞋恚隨眠,三、有貪隨眠,四、慢隨眠、五、無明隨眠,六、見隨眠,七、疑隨眠。
 或者分成七種,未起現行的七種煩惱種子,包括:欲貪、瞋恚、有貪、慢、無明、見、疑。隨眠是煩惱種子在靜止的狀態,隨順在阿賴耶識裡面,還沒有生出現行,只是一種潛伏性待緣的狀態,就像一個人睡覺,沒有作用,醒過來馬上會有作用。在種子的狀態名隨眠。七種隨眠中:欲貪隨眠,是貪著欲界諸欲的煩惱種子。瞋恚隨眠,瞋心也是欲界人特別強的,瞋恚的種子。有貪隨眠,是色界、無色界的煩惱種子,這種對禪定貪愛的種子。慢隨眠,高慢心的種子。無明隨眠,愚癡的種子。見隨眠,各式各樣思想及見解上生起執著的煩惱種子。疑隨眠,對於佛法、四聖諦、聖人所說的真實相有懷疑,不決定的煩惱種子。
《披》或分七種等者:諸煩惱品所有麤重隨附依身,說名隨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煩惱纏故。當知此由未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欲貪、瞋恚隨眠;由已離欲品差別故,建立有貪隨眠;由二俱品差別故,建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如是總攝一切煩惱。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七頁6736)此中欲貪,謂欲界貪;有貪,謂色無色界貪。六煩惱中,貪分二故,立七隨眠。
 所有煩惱品的麤重依附在身心中,名為隨眠。麤重使得身心沒有堪能性修行,無記品也有麤重,乃至有漏善法也可以名麤重。麤重種子,能生起一切煩惱的現行。纏是指煩惱數數現行。應該知道,由於沒有遠離欲界色聲香味觸男女諸欲,建立欲貪與瞋恚隨眠;得到禪定的人,在色、無色界定仍會有貪愛禪定的煩惱種子,建立有貪隨眠。由未離欲及已離欲二俱品差別,建立慢、無明、見、疑隨眠。如是七種總攝一切煩惱。如下〈攝事分〉卷89,2646所說。此處欲貪,指欲界的貪;有貪,指色、無色界貪。六種煩惱中,將貪分成二類,安立成七種隨眠,這是開合不同,內容是一樣的。
辰八、八種
 第八科八種,煩惱分成八種的分法。
或分八種。謂貪、恚、慢、無明、疑、見,及二種取。
 或者分成八種,包括:貪心、恚心、高慢心、無明、疑、見、見取、戒禁取。
《披》或分八種等者:此中見言,略攝三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名二種取。
 其中的見,要略攝為三種見,包括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薩迦耶見,是我見或者說身見。邊執見,是指依止我見引生的常見或斷見。或者是邪見,撥無因果等的邪見。見取及戒禁取名二種取,執著薩迦耶見、邊執見和邪見,認為是最好的,稱為見取;依止見取,堅固的執著某些身語戒禁,名戒禁取。
辰九、九種
 第九科九種,將煩惱分成九種。
或分九種。謂九結,一、愛結,二、恚結,三、慢結,四、無明結,五、見結,六、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慳結。
 或者分成九種,指九結: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九結。下文說能和合苦,故名為結。這九種煩惱能使有情與苦和合,所以稱為結。
《披》或分九種等者:能和合苦,故名為結。依在家品諸可愛事,建立愛結。即依此品不可愛事,建立恚結。依有情數憍慢纏事,建立慢結。依惡說法諸出家品三種邪僻勝解纏事,建立無明結、見結、取結差別;由依聽聞不正法故,不如正理邪思惟故,及非方便所攝修故。依於善說法律無勝解纏事,建立疑結。依出家品智貧窮事,建立嫉結。依在家品財貧窮事,建立慳結。由此九事能和合苦,是故建立九結差別。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六頁6734
 煩惱能與苦和合,故名為結。依止在家品各種可愛的事,建立愛結。依止在家品不可愛事,建立瞋恚結。依止眾多有情之間,有重己輕人的憍慢現行事,建立慢結。依外道惡說法出家類有三種不正偏執勝解煩惱事,建立無明結、見結、取結差別;由於親近惡知識,聽聞不正法,有無明結;不能如正理而有邪思惟,建立見結;及不是正確方法所攝的修行,建立取結。雖然依止於善說法律,但是不能深入了解而有猶豫不決的煩惱事,建立疑結。依出家品類,同梵行中有的很有智慧,自己的智慧不足,而有嫉妒,建立嫉結。依在家品類,對於資生具,深懷鄙吝,而捨不得布施,建立慳結。由這九種煩惱事能和合苦,因此建立九種結的差別。如〈攝事分〉卷89,2646頁那裏還會有詳細的解釋。
辰十、十種
 第十科十種,煩惱分成十種的分法。
或分十種。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貪,七、恚,八、慢,九、無明,十、疑。
 或者分成十種,前五種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名為五利使。後面的貪、恚、慢、無明、疑,名為五鈍使。五利使,是五種容易斷除的煩惱,多分都是分別引起的,實際通於分別與俱生。五鈍使,多分是俱生的、任運的,比較難斷的煩惱。前面這五種分別起的煩惱,只要學習佛法有正確認識,透過修行多分可以斷除。與生俱來的匱乏苦,使令凡夫很容易生起貪;瞋及高慢心也是俱生,大家都會有高慢心,只要有我執就有高慢心,因此俱生的煩惱難斷。這十種當中,除了邪見、見取、戒禁取、疑為分別所起之外,其餘六種都有分別及俱生的二種。分別引起的煩惱比較粗,是見道位所要斷的煩惱;俱生的比較微細是修道位所要斷的煩惱。
辰十一、一百二十八種2 巳一、標
 第十一科一百二十八種,煩惱分為128種的分法,分二科;第一科標,標示出來。
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
 或者分成128種煩惱。
巳二、釋2 午一、舉迷執4 未一、標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舉迷執,舉出迷惑執著的情況,分四科;第一科標,標出十二種迷執。
謂即上十煩惱,由迷執十二種諦建立應知。
 依上文所說薩迦耶見等十種煩惱,由於對三界四諦十二種道理有迷惑執著,合起來建立128種煩惱。
《披》或分一百二十八煩惱等者:謂即上說十種煩惱,於三界中各別迷諦有十二種,或見所斷,或修所斷。見所斷中有一百一十二煩惱,修所斷中有十六煩惱,如是總成一百二十八煩惱差別。由於欲界四諦差別,各具十種煩惱迷執,總為四十;色無色界四諦差別,除瞋,有餘煩惱迷執,總為七十二;如是名見所斷一百一十二煩惱。又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貪、恚、慢、無明;色無色界對治修中,除瞋,各有五種煩惱迷執;如是名修所斷十六煩惱。下自分別,至文當知。
 依上文所說十種煩惱,在三界中各別對四聖諦生起迷惑共有十二種,這些煩惱有些是由見道所斷,有些是由修道所斷。見道位所斷的煩惱有112種。修道位所斷的煩惱有十六種,要證得阿羅漢,總共必須斷除128種煩惱。因為欲界於苦集滅道四聖諦差別,各有十種煩惱迷惑,總共有四十種煩惱。色界及無色界也有四諦差別,如果有錯誤的認識也會生起煩惱,有禪定的人不會生起瞋心,但是還會有其他九種煩惱,九種煩惱乘以四種諦合為三十六種,色界及無色界,合起來是七十二種,三界加起來見道位所斷的有112種煩惱。在修道位時,名對治修,要繼續斷除俱生的煩惱,包括欲界的薩迦耶見、邊執見、俱生的貪、恚、慢、無明六種,再加上色無色界修道所斷,除掉瞋心以外,各有薩迦耶見、邊執見、貪、慢、無明,這五種煩惱,合有十種,十種再加上欲界的六種共有十六種,下面還會分別說明。
 為什麼有這些煩惱呢?因為有四件事沒有做到,又名四預流支。一親近善知識、。二聽聞正法,指的是佛的正法、三如理作意,依正法去如理作意,如佛所說的真理,內心去運作,使心與真理相應、四法隨法行,法是指涅槃,隨法是指八正道,行指修行,修八正道隨順涅槃、趣向涅槃。這是四種修道方法,如果沒有做到,就會生起煩惱。因為親近惡知識,聽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又做出錯誤的行為才會引起十種煩惱。 
未二、徵
 第二科徵,提問。
何等名為十二種諦?
 什麼是十二種諦呢? 
未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十二種諦。
謂欲界苦諦、集諦,色界苦諦、集諦,無色界苦諦、集諦。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無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
 這十二種諦,是指欲界的苦諦與集諦、色界與無色界的苦諦和集諦,還有欲界增上的遍智果所顯的滅諦與道諦,及色界與無色界增上遍智果所顯的滅諦與道諦。遍智,是遍知一切法的智慧,指道諦;遍智果,由遍智所得的果,指滅諦;約能所來說,由道諦能證滅諦。增上是所趣義及最勝義,由修道諦能趣向滅諦,於所證滅諦最為殊勝、有力,因此名增上。
未四、釋2 申一、見斷攝2 酉一、欲界
 第四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見斷攝,見道斷所攝,分二科;第一科欲界,說明欲界。
此中於欲界苦集諦,及於欲界增上滅道諦,具有十煩惱迷執。
 此中對欲界的苦諦和集諦,以及欲界的增上、殊勝的滅諦與道諦,具足有十種煩惱的迷惑、執著,四諦各有十種就是四十種。
酉二、色無色界2 戌一、舉色界
 第二科色無色界,接著說色無色界,分二科;第一科舉色界,舉出色界。
於色界苦集諦,及於彼增上滅道諦,除瞋,有餘煩惱迷執。
 色界也是一樣,對苦諦與集諦,有迷惑與執著,及滅諦與道諦,除掉瞋,有餘九種煩惱迷執,四諦都有九種,加起來是三十六種。
戌二、例無色
 第二科例無色,例舉無色界。
如於色界,於無色界亦爾。
 無色界也是一樣,於四諦都各有九種煩惱迷執,合有三十六種煩惱。三界加起來共有112種煩惱。
《披》欲界增上彼遍智果彼遍智所顯滅諦道諦等者:滅諦、道諦唯是無漏最勝義故,說名增上。若於欲界苦諦、集諦,由正遍知而得永斷,是名欲界增上彼遍智果所顯滅諦。其能遍知,名彼遍智所顯道諦。如說欲界,如是色無色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滅諦及道諦是無漏的,沒有煩惱流漏,也是最殊勝的,說名為增上。對於欲界苦諦、集諦,由於正確遍知「苦」而能夠永遠斷除「集」,稱為欲界增上彼遍智果所顯滅諦。能遍知而證滅的遍智就是道諦,名彼遍智所顯道諦。如說欲界的修行能如此成就,色界、無色界,隨所修相應的四諦,也應是如此。遍智所顯的是道諦,遍智果所顯的是滅諦。
申二、修斷攝2 酉一、欲界
 第二科修斷攝,說明修所斷的煩惱,分二科;第一科欲界,欲界俱生的煩惱。
於欲界對治修中,有六煩惱迷執。謂除邪見、見取、戒禁取、疑。
 於欲界修道位的對治修中,有六種煩惱的迷惑執著,指除掉邪見、見取、戒禁取、疑,其餘薩迦耶見、邊執見、貪、恚、慢、無明六種。
酉二、色無色界2 戌一、舉色界
 第二科色無色界,色無色界的煩惱,分二科;第一科舉色界,先舉出色界的煩惱。
於色界對治修中,有五煩惱迷執。謂於上六中除瞋。
 於色界修道位的對治修中,有五種煩惱迷執,於欲界所應斷的六種當中,除瞋,尚有薩迦耶見、邊執見、貪、慢、和無明。
戌二、例無色
 第二科例無色,例無色界的煩惱。
如於色界對治修中,於無色對治修中亦爾。
 如於色界修道位的對治修中,無色界修道位的對治修也是只有五種煩惱。三界修道位的對治修加起來共有十六種煩惱。
午二、例障礙
 第二科例障礙,例舉出障礙。
如迷執,障礙亦爾。
 如對四諦有迷惑執著,這幾種煩惱也一樣會障礙得到聖道,障礙也是有128種。
《披》如迷執障礙亦爾者:謂如煩惱迷執十二種諦,分為一百二十八煩惱,如是煩惱障礙十二種諦,其數亦爾。迷諦真實是迷執義,障諦現觀是障礙義,如是差別應知。
 如煩惱的迷惑執著有十二種諦,分成128種煩惱,這些煩惱也障礙十二種聖諦,數目也是一樣。對於四諦的真實性有迷惑,稱為迷執義。這些煩惱障礙於諸法的真實相不能現前、不能現量觀察、不能得到無分別智,名障諦現觀。障礙得到無分別智,是障礙義。其中的差別,一個是迷惑四諦的真實,對四諦有煩惱,稱作迷執,一個是障礙得到無分別智稱作障礙。能障礙得到無分別智的煩惱,有128種,障礙對四諦的了解,也有128種,合說三界的煩惱有128種。
卯二、釋體性10 辰一、薩迦耶見
 第二科釋體性,解釋十種煩惱的體性,分十科;第一科薩迦耶見,說明我見生起的因緣與體性。
薩迦耶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等隨觀執五種取蘊,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
 薩迦耶見,是由於親近惡知識、聽聞不正法、生起不如理作意,及由於任運失去正念,全分或部分的觀察與執著五種取蘊為我我所,以有分別及俱生的不分別的染汙慧為體性。所親近的人,思想有顛倒,沒有正知正見,是惡知識,名為親近不善丈夫。所聽聞的不是佛的正法,名聞非正法。由於沒有聽聞到正法,不能去除煩惱,碰到境界時就生起煩惱,名為不如理作意。任運,是自然的、俱生的、不分別的,就會失去正念,也會生起薩迦耶見,名由任運失念。前面是因為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是內心的分別而引起的,是很粗的;任運失念,是自然就會生起身見,是很細微的。以分別或不分別的,全分觀察與執著色受想行識五種取蘊為我,或者是隨順其中的一部分,認為這個色身是我,受想行識是我所,或者認為受是我,色想行識是我所,或者認為其中的一蘊是我,另外四蘊是我所。隨著其中的一種生起執著,名隨;等,就是全部,總執五蘊全部是我。總之就是觀察五種取蘊,執著是我我所,名薩迦耶見。
 這五種取蘊是因為愛取而來的,有了五種取蘊又會產生愛取,繼續拿到下一個生命體。薩迦耶見,一般說是身見,有部稱作有身見,正量部名偽身見,或者有的稱壞聚見,或者我見,依於自身五蘊生起來的我見,名為薩迦耶見。薩迦耶見的生起,具有染污慧的體性,是由於不分別任運思念俱生的,或是由於學習,或者不如理作意,或者聞非正法分別所產生的。
《披》薩迦耶見等者:薩迦耶見,此云我見。或於色等五有取蘊,等遍觀察,總執為我;或於其中隨一觀察,別執為我。如是說有二十句薩迦耶見。(如集論一卷八頁中說)由是說言等隨觀執五種取蘊。此諸我見,或分別起,或是俱生。體即別境中慧,染汙一分。由是說言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分別我見,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起;不分別我見,由任運失念俱生;是名我見生起差別因緣。
 薩迦耶見,稱為我見。有一種情況是將五蘊平等普遍合起來觀察,總相執著是我;或者隨其中的一蘊觀察,各別執著是我。總說有二十句薩迦耶見。以五蘊中色蘊為例,色是我、我有諸色、或色屬於我、我在色中,或以受蘊為例,受是我、我有諸受、或受屬於我、我在受中,其餘想、行、識三蘊也是如此,共有二十種我見。或者是執全部色受想行識是我,或者是其中一個是我,稱為等隨觀執五種取蘊。這些各式各樣的我見,可能是分別引起的,可能是與生俱來。它的體性就是欲勝解念定慧五別境心所當中的慧心所,慧心所有染污,能夠引起煩惱,這種染污的智慧會生起很多煩惱,所以說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分別我見主要是由於親近不善知識、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沒有修行或者修錯行了,而有分別我見。不分別的我見是自然、任運的失去正念,與生俱來的,只要生命體存在的一日,就會有我見,這是大家都有的,名為我見生起差別因緣。
 修行的次第先要斷除分別我執,再斷除俱生我執。修行的方法都是一樣,都是由分別開始,分別觀察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止觀雙運時就可以證得無分別智。這樣的智慧越來越深細,可以將俱生的我執也斷除。修行的時候,到底是要不要分別,在這裡就很明顯。根據《解深密經》的說法,應先分別,然後才能夠達到無分別。如果一下手就無分別,很容易進入執著這念心是我,常住不變,會有常見生起,這是玅境長老一再提醒弟子們的地方。 
辰二、邊執見
 第二科邊執見,說明邊執見生起的因緣與體性。
邊執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執五取蘊為我性已,等隨觀執為斷為常,若分別、不分別染汙慧為體。
 邊執見,是由於親近惡知識,聽聞不合佛法的非正法、邪法,不如事情的真理來作意,及由任運失去正念,全分或部分的執著五種取蘊是我,或是我所,普遍或隨一觀察五取蘊是斷滅,死了以後就沒有了,或是執著是常住不變,以有分別的或不分別的染污慧為它的體性。
《披》邊執見等者:依實有我,或執為常,或執為斷;墮斷常邊,名邊執見。於五取蘊計一切常,計一分常,或復計為我善斷滅,由是說言等隨觀執為斷為常。此亦二種。或分別起,或是俱生,染慧為體。生起因緣,亦如前說。
 依止執著實有我,或執著我為常住不變的,或執著我斷滅就沒有了;墮在斷邊或常邊,名為邊執見。對於五取蘊計執一切都是常住的,或計度執著其中的一部分是常,或者是執著我死後就善解脫了,因此說等隨觀執為斷為常。這種看法也有二種,或是分別所起的,或是俱生起的,以染污慧為它的體性。生起的因緣也是一樣,就是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等。
辰三、邪見
 第三科邪見,說明邪見的體性。
邪見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撥因撥果,或撥作用,壞真實事,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邪見,是由於親近惡知識、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誹謗撥無因果,撥無作用,破壞真實的事,認為沒有真實阿羅漢的功德,唯以分別染汙的智慧為它的體性。這都是因為學習而來所引起的煩惱。
《披》邪見等者:此中邪見,唯分別起染慧為體。撥無施與、愛養、祠祀,是名撥因。撥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撥果。撥無父母,撥無此世他世,撥無化生有情,名撥作用。由父母有植種作用、任持作用,此世他世有來往作用,化生有情有感生業作用故。謗世間無真阿羅漢,是名壞真實事。如是諸義,如下邪見中說。(陵本八卷十四頁611
 此處邪見只有一種情況,唯由分別起的染污慧為它的體性。前面卷6~7的外道十六種異論中說到,外道誹撥沒有布施,沒有應該恭敬愛養的人,及除了火天以外,沒有值得祭祀的對象,這些執著稱為撥因。
 誹撥善好的妙行不能得到可愛的等流果和異熟果;或者誹撥邪惡的惡行不會得到三惡道的等流果和異熟果,名為撥果。
 誹撥沒有真實的父母,沒有這一生與另外一生的因果作用,沒有中陰身,名為撥作用。
 邪見外道認為沒有父母,因為他們在禪定裡面只有看到淺短的兩生,此生作父母可能前一生是現世子女,上一生的子女,這一生來當父親或母親,因此沒有真實的父母。或者認為沒有這一生與另外一生的因果作用,因為他們看到這一生的婆羅門接著下一生是生到剎帝利種性,並沒有投生到婆羅門去,沒有真實的這一生跟另外一生種性相續的作用,或者是認為沒有中有,因為定力不夠看不到中陰身,就認為沒有化生有情,這些稱為撥作用。
 其實這些都不離因果,不離善惡業的種種作用。由於父親有植種的作用,母親有任持胎兒的作用,父母今生是父母,決定就是父母了,這件事要承認。人,有這一生有下一生,有來有往的,確實有這件事情,不能因為不決定就說沒有。中有,確實有感得下一生果報的作用,這個事情確實是有,只是外道看不到,就說沒有。生到無想天的無想異熟果報,及無色界天的人,外道就認為沒有化生有情,這是錯誤的。外道由於未證謂證,錯認所證境界,以為自己得了阿羅漢果,結果在死前看到中陰身現前,就誹謗說沒有真的阿羅漢,名為壞真實事。
 這些道理,在本卷後面252頁還會再說到。
辰四、見取
 第四科見取,說明見取的體性。
見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以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第一,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見取,是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的原因,以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這三種見的所依眼等六根;所緣的色等六境,以及這些見的種子為因,與身心在一起同生住滅相應運轉,以自己錯誤的見解比較他人的見解,普遍的或隨一觀察執著認為自己的見解是最能出離、為上解脫、最殊勝微妙能令心清淨、最究竟第一勝於他人,唯是用分別的染汙慧為它的體性。
《披》見取等者:執取諸見及彼俱有相應等法,是名見取。諸見,即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俱有相應等法,即見所依、所緣、所因。所依謂根,所緣謂境,所因謂彼諸見種子。由與諸見於一身中俱時流轉,同生住滅,是名俱有相應。等言,等取同行相應。謂見現行心心所法,於一所緣展轉同行故。如是薩迦耶見乃至俱有相應等法,皆是見所取境。文中應置於言,義方得顯,如餘處說。(顯揚一卷七頁及集論一卷七頁)其能取見,即方他見。由方他故,於自見趣一一別計為最、為上、為勝妙、為第一。由是諸義,長讀彼文應解。以於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之比方他見,等隨觀執為最、為上、勝妙、為第一。此差別執,未見文解。餘處論文譯亦有別。顯揚譯為計最勝上及與第一,集論譯為最勝上妙,五蘊論譯為最上勝極。譯雖不同,然其差別皆說有四。今以義解,由執諸見及所依等能得清淨,即以此義名為勝妙及與第一;彼計欲樂自在名清淨故。若執見等能得解脫,即以此義名之為上;彼計離下地欲名解脫故。若執見等能得出離,即以此義名之為最;彼計生寂靜處名出離故。
 執取薩迦耶見、邊執見及邪見各式各樣的見與身心一起相應活動等法,名為見取。種種錯誤的思想見解,是指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俱有相應等法,指諸見所依根、所緣境、所因的種子。所依指根,所緣指境,所因指彼諸見種子。由與諸見於一身中同時流轉,同生、同住、同滅,名為俱有相應。等字,包括同行相應在內。指薩迦耶等諸見現行心心所法,於一所緣境展轉同行。如是薩迦耶見乃至俱有相應等法,都是諸見所取境。文中應安置等字,道理才能夠全部顯示出來,如餘處《顯揚聖教論》卷1,7頁與《集論》卷1,7頁也有說到這句話。
 這段文:「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所依的身心有這些見,跟這些見在一起活動,還有所緣境也有這些見,稱為「等」。「俱有相應等法」,其中要將「等」字加上去,才會周延。
 能取的這種錯誤的思想,比較其他的思想與見解,外道執著自己的見是最好的、最高尚的、最殊勝微妙的、是最第一的。由這些道理,詳細的閱讀這段文,應該會了解。對這裡面外道執著的差別,並沒有將它翻譯出來。
 韓清淨居士閱讀《顯揚聖教論》,或《雜集論》等,覺得他們的翻譯也有差別。《顯揚聖教論》翻譯成「計最勝上及與第一」,沒有加上勝妙。《集論》譯為「最勝上妙」,韓居士認為《集論》翻譯成四種,「最」、「勝」、「上」、「妙」,沒有第一。《五蘊論》,即《廣五蘊論》,翻譯為「最」、「上」、「勝」、「極」四法。眾多論的翻譯裡面的文字有所不同,其中的差別有四種。
 現在以道理來解釋,由於執著諸見、所依根、所緣境、種子,認為依這些見來修行能夠得到清淨,是最勝妙的,是第一的。他們計度欲樂自在是清淨的,又執著這些種種的見能夠使令得到解脫,就用這個道理來定義它稱為上。他們認為遠離下地的欲而得定就是解脫,認為執著這種錯誤的邪見,能夠出離三界,這個道理就名為最。又認為生到寂靜的色無色界天去,就是出離三界了。
 另外一種得禪定的人,雖然有邊執見,認為自己是最殊勝,因為有禪定,認為禪定就是出離、就是涅槃了。總之就是有見取,執著自類的思想是最殊勝。由此可知,沒有學習佛法就去修定很危險,可能會有見取,執著定的境界是涅槃;或者沒有學習佛法,親近不善丈夫,就會執著這個境界就是最好的,人生就是這樣,人生的意義就在這裡,就是享受欲樂,這樣會有錯誤邪執的見取。
辰五、戒禁取
 第五科戒禁取,說明戒禁取生起的因緣與體性。依於見取,執著各種身語戒禁,以達成出離或者是解脫的目地,名戒禁取。
戒禁取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及所依、所緣、所因俱有相應等法,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唯用分別染汙慧為體。
 戒禁取,是因為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執著薩迦耶見、邊執見和邪見等,隨順這類思想而引起的身語戒禁,及所依根、所緣境、內心的種子,與他的身心同時相應,普遍或隨一觀察執著認為這種戒禁的身語行是清淨的、能解脫煩惱、出離生死的、這種執著唯以染污的慧心所為它的體性。
《披》戒禁取等者:執取戒禁及彼所依、所緣、所因諸法,名戒禁取。此中邪分別見之所受持身護、語護,說名為戒;隨此所受形服、飲食、威儀行相,說名為禁。如下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九卷十一頁6753)所受戒禁,由見為先,與見俱行;是名彼見、彼見隨行若戒若禁。執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名為清淨。或執以此解脫煩惱,名為解脫。或執以此出離生死,名為出離。如廣五蘊論說。餘如前解。
 執取戒與禁,及所依根、所緣境、所因的種子諸法,稱為戒禁取。其中有邪執分別見所領受執持的身護、語護,稱為戒;隨此所領受的外形、服飾、飲食、行住坐臥的威儀行相,稱為禁。在〈攝事分〉卷89,2659頁中也說到這件事情。這類人所領受的戒禁,是以錯誤的思想為先、為引導,與自見同時活動,這是他們的見取;他們的戒與禁,身語行為隨著自己的見一起活動。執著這種無間的身語以為方便,認為是清淨的,稱為清淨。或是執著如此的身語戒禁可以解脫煩惱,稱為解脫。或是執著以此身語戒禁出離生死,稱為出離。如《廣五蘊論》所說。其他的如前面所解釋的可以理解。
辰六、貪
 第六科貪,說明貪煩惱生起的因緣與體性。
貪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染著為體。
 貪,是由於親近惡知識、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及因任運失去正念種種的原因,對於內身或外境可愛的境界,由分別而生及不分別任運而生的染著心為它的體性。
《披》於外及內可愛境界者:順生樂受,名可愛境。自五取蘊,名之為內;餘情非情,名之為外。
 隨順生起樂受,稱為可愛境界。自身的色受想行識五取蘊,稱之為內;自身以外其他的有情與非有情境界,稱之為外。
辰七、恚
 第七科恚,說明瞋煩惱生起的因緣與體性。
恚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若分別、不分別憎恚為體。
 恚,是由於親近惡知識、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及因任運失去正念種種的原因,對於內身或身外不可愛的境界,由分別而生及不分別、任運而生的憎恨瞋恚為它的體性。
《披》於外及內非愛境界者:順生苦受,名非愛境。外內如前說。
 隨順生起苦受的,名為非愛境。外,是指身外的有情或色等外處或器世間等無情物,如前面所說。
 以前有一個國家,國王用大象來殺人治罪。馴象師將象關在寺廟附近,寺廟的出家眾,每天都在那裏修四念處,在誦經。寺廟裡也有人講經,講經的時候法師常會說,如果殺害眾生,會墮到三惡道去,如果不殺不盜不淫不妄,修十善,能夠生人天的善趣去,因此不應該殘害眾生。大象聽得懂人的話,牠聽到以後,再有犯人拉來給大象處罰的時候,牠就用鼻子聞一聞犯人的身體就走了,也不去殺死那個犯人,就放犯人出去了。國王對他的臣下說:奇怪!這隻大象怎麼不能執行我交付的任務了呢!要牠處罰犯人,牠怎麼聞一聞就走掉了?比較聰明的大臣就向國王說:我猜想因為馴象師將牠拉到精舍附近去,聽到法師說法,牠心裡也柔軟了,因此不再殘害眾生。若將牠帶到屠宰場附近去養,牠就可以執行您的任務了。馴象師就受命將大象帶到殺豬的屠宰場附近去住,大象每天聽到殺豬的人殘酷殺豬令豬慘叫,就學到這種殘暴的行為。住了一段時間以後,國王再將犯罪的人,送給大象處罰的時候,大象就很殘暴,用腳去踏犯人,再用鼻子去摔犯人。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使令牠變得很殘暴。由這個例子也可以看出,如果親近不善丈夫,長久熏習會引起很大的瞋心,其他煩惱也一樣。
辰八、慢
 第八科慢,說明慢煩惱生起的因緣與體性。
慢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若分別、不分別高舉為體。
 慢心的生起,是由於親近惡知識、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及因任運失去正念等種種的原因,對於自己或他人因各種條件的高下勝劣的比較,由分別而生及不由分別、任運而生的高舉為它的體性。
《披》於外及內高下勝劣者:謂自或他,若年耆長,是名為高;與此相違,是名為下。若德增上,是名為勝;與此相違,是名為劣。如是總名於外及內高下勝劣。
 自己或者是他人,如果是年高耆長,六十歲以上的老人稱為耆,也有稱七十歲以上的老人稱為耆,年高而有道德的人稱為耆宿,年紀比較長的,名為高,與此相反的,名為下。若道德比較殊勝,名為勝;與此相違,道德比較差名為劣。這些總稱為於外及內高下勝劣。
辰九、無明
 第九科無明,說明無明煩惱生起的因緣與體性。
無明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及由任運失念故,於所知事,若分別、不分別染汙無知為體。
 無明,是由於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而生起的,及因任運失去正念等種種的原因,對於所認知的事情不能明白,由分別而生及不由分別、任運而生的染汙無知為它的體性。對所了解的事情,如四諦、十二因緣、六波羅蜜、十法界、世間與出世間的因果等都是應該所認知的事情,由分別引起或者是不分別引起的,由於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引起煩惱,障礙成就聖道、出離三界,是染汙無知。另有一種無知是不明白道理,但不是染污的,不會生起煩惱,不障礙解脫,稱為不染汙無知。
《披》於所知事者:所應可知,是名所知。略說一切有為、無為,名所知事。如下決擇分說。(陵本六十九卷八頁5202
 所應該要知道的,名為所知。要略說,凡是世間的一切有為法,或者是出世間的無為法,都名為所知事。如下決擇〈聲聞地〉卷69,2168頁裡面還會說到所知事。
辰十、疑
 第十科疑,說明疑煩惱生起的因緣與體性。
疑者,謂由親近不善丈夫、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故,即於所知事,唯用分別異覺為體。
 疑,是由於親近惡知識、聞非正法、不如理作意而生起的,對於所認知的事情,不能生起決定的勝解,唯用分別而起不同於所知事的覺受與理解為它的體性。
《披》唯用分別異覺為體者:由疑行相解了不解了故,於所知事生相違解,是故說言異覺為體。
 疑的行相,是好像有些明白,可是不完全明白,似懂非懂。對於所認知的四諦、十二因緣、世出世間的因果,生出不一樣的見解。因此是以異於正確理解的異覺為它的體性。
寅三、煩惱因2 卯一、標列
 第三科煩惱因,說明煩惱的原因,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六種。
煩惱因者,謂六種因。一、由所依故;二、由所緣故;三、由親近故;四、由邪教故;五、由數習故;六、由作意故。由此六因,起諸煩惱。
 煩惱生起的原因,有六種:所依、所緣、親近、邪教、數習、作意。由這六種原因使有情生起煩惱。
卯二、隨釋6 辰一、由所依
 第二科隨釋,接著詳細解釋六種原因,分六科;第一科由所依,由煩惱的所依而生煩惱。
所依故者,謂由隨眠起諸煩惱。
 煩惱的所依,是指由於煩惱的種子而生起各種煩惱。隨眠是指煩惱的種子,有煩惱種子,遇緣會生起煩惱,如果煩惱種子已經斷除,即使碰到境界,也不會起煩惱。譬如聖人能「百花叢裡過,遍葉不沾身」,因為他沒有煩惱的種子,給他什麼境界,他也無動於衷,不會起煩惱。
《披》謂由隨眠起諸煩惱者:此約種子依,名彼所依。依自種子起現行故。
 這裡是以種子依說的,稱為彼所依。依諸煩惱各自種子生起各自現行。
辰二、由所緣
 第二科由所緣,由煩惱的所緣而生煩惱。
所緣故者,謂順煩惱境界現前。
 會生起煩惱的第二種原因是所緣,隨順生起煩惱的境界現前,如果定力不足,碰到可愛或不可愛的境界,一定會有煩惱生起。
《披》謂順煩惱境界現前者:若可愛事正現在前,能順生貪;如是非可愛事能順生瞋,非可愛非不可愛事能順生癡,現前亦爾。名順煩惱境界現前。
 若可愛的事情現前,能夠隨順生起貪心;不可愛的事情能隨順生起瞋心,既不可愛也不是不可愛的事能隨順生起愚癡,境界現前時順生煩惱也是一樣,這些都名為隨順煩惱境界現前。
辰三、由親近
 第三科由親近,由親近而生煩惱。
親近故者,謂由隨學不善丈夫。
 第三種原因是親近,由追隨具足煩惱的惡知識學習。古人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惡知識本身有不正思惟、種種邪見,常常親近、接受熏習,也會有不如理作意,因而起煩惱甚至造惡。
辰四、由邪教
 第四科由邪教,由邪教而生煩惱。
邪教故者,謂由聞非正法。
 第四種原因是由邪教,在所親近的惡知識處,聽聞到非正法,錯誤的教理,而導致有邪執顛倒的看法。
辰五、由數習
 第五科由數習,由數數熏習而生煩惱。
數習故者,謂由先植數習力勢。
 第五種原因是數習,由於過去曾經常常生起煩惱,栽培熏習了煩惱種子,而增強了它的力量。這是一種慣性的力量,惡法是這樣,善法也是這樣,常常一點一滴栽培,會有邪見或正念現前,應知不論是正念或是惡念,數習的力量都是很大的。
《披》謂由先植數習力勢者:謂由先時植彼種子,煩惱現行數習未斷,勢力猛盛,能令當來煩惱增上而生;隨順彼故。
 由於過去栽培煩惱的種子,煩惱現行,數數熏習沒有間斷,使得煩惱的勢力很強盛,能使令未來遇到境界,生起的煩惱更強而有力,因為隨順煩惱的緣故。
辰六、由作意
 第六科由作意,由作意而生煩惱。
作意故者,謂由發起不如理作意故,諸煩惱生。
 第六種原因是作意,由於發起不如理作意的原因,使得各種煩惱得以生起。作意能警心及引心趣向某種所緣。同樣的境界,有人生起煩惱,有人不會生起煩惱,其中差別很大,作意是否如理是一個關鍵。遇到境界,如理作意就不會生起煩惱,學習佛法最殊勝的地方是能知道如何如理作意,這境界明明會使人生起煩惱,因為有如理作意就不生煩惱了。能依佛所說的緣起性空或唯識無義,於逆緣對境時提起正念如理作意,就能逐漸降伏乃至斷除煩惱。
寅四、煩惱位2 卯一、總標列
 第四科煩惱位,煩惱的位次,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列,總相標示列出七種。
煩惱位者,略有七種。一、隨眠位,二、纏位,三、分別起位,四、俱生位,五、軟位,六、中位,七、上位。
 煩惱的位次,要略歸納起來有七種。
 一、隨眠位,在種子的狀態,稱為隨眠位,種子還沒有現行,不過隨時可能生出煩惱。
 二、纏位,現行稱為纏位,煩惱已經現出來了。
 三、分別起位,煩惱生起的原因來自後天的分別,由不如理作意使令生起煩惱,這是分別心引起的煩惱。
 四、俱生位,與生俱來就有這種煩惱,是任運起的,不需特別用力,自然生起的;
 五、軟位,煩惱比較微細稱為軟位。
 六、中位,中等的煩惱。
 七、上位,很粗很明顯的煩惱。
卯二、隨難釋
 第二科隨難釋,隨著比較困難的地方再解釋一下。
由二緣故,煩惱隨眠之所隨眠。一、由種子隨逐故;二、由彼增上事故。
 有二種因緣使令煩惱種子,一直隨逐著凡夫。
 一、種子生種子,種子沒有斷除,它在阿賴耶識中,剎那剎那相續隨逐,繼續有發生煩惱的可能;
 二、由於現行熏種子,使令它力量增強。煩惱的現行一生起,一定加強煩惱的種子,使令種子的力量越來越大。
 由現行熏種子或是種子生種子,使令煩惱種子的力量,不斷在阿賴耶識中增長。
《披》由二緣故等者:謂彼煩惱若未永斷,名種隨逐;是為一緣。煩惱起時,令諸隨眠皆得堅固,名增上事;是第二緣。
 煩惱若沒有永遠斷除,名為種子隨逐,是第一種因緣。煩惱生起的時候,使令各種煩惱種子更加堅固,名為增上事,這是第二種因緣。一是煩惱種子沒有斷除,它永遠都隨逐在生命體中,二是常常生起煩惱,就更加強煩惱種子的力量,這是煩惱種子不斷的二種緣。
寅五、煩惱門2 卯一、由二門2 辰一、標列
 第五科煩惱門,門,是可以進出的地方,說明煩惱的出入,分二科;第一科由二門,由二種門而有煩惱,又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煩惱門者,略由二門煩惱所惱。謂由纏門及隨眠門。
 煩惱有二種門:一、煩惱的現行門,二、煩惱的種子門。也就是煩惱出入的途徑。
辰二、隨釋2 巳一、纏門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纏門,煩惱的現行門。
纏門有五種。一、由不寂靜住故;
 煩惱的現行門有五種。第一種纏門是由不寂靜住故,煩惱生起時,使令有情身心相續不寂靜住。
《披》由不寂靜住故者:謂煩惱起時,惱亂其心,不寂靜行相續轉故。
 煩惱生起時,苦惱攪亂有情的心,使有情的身心不寂靜相續運轉。
二、由障礙善故;
 第二種纏門,由於煩惱的現行,障礙善法的生起。
《披》由障礙善故者:煩惱起時,令於所緣發起顛倒,令諸隨眠皆得堅固,令等流行相續而轉;由是煩惱名障礙善。
 煩惱生起時,使令有情對於色聲香味觸法的所緣境發起顛倒,使得煩惱的種子被煩惱現行熏習得更為堅固,使令與煩惱平等流類的身語意行相續生起活動,由此煩惱障礙善法的生起,使令不能修習善法。
三、由發起惡趣惡行故;
 第三種纏門是由發起惡趣惡行故,有煩惱的時候會造作導致下三惡趣的不善業。
《披》由發起惡趣惡行故者:謂彼煩惱為因緣故,能令成就十不善業;此命終已,墮諸惡趣故。
 由煩惱生起的因緣,成就造作殺盜淫妄等十不善業,因此命終之後,墮到三惡道去。
四、由攝受現法鄙賤故;
 第四種纏門是由攝受現法鄙賤故,煩惱現起時,所顯現的身語意行會被他人鄙視輕賤。現法就是現在的生命體,因為造作不善業,可能會被綁住或關起來,會被他人看不起。
《披》由攝受現法鄙賤故者:謂彼煩惱能引自害,於現法中,若被繫縛、若遭退失、若被呵毀故。
 煩惱生起時能引發對自己的傷害,在現在的生命體當中,因為造作惡業,可能會被綁起來,關到牢裡面去,或者他的善根退失了,或者是被呵斥毀謗。
五、由能感生等苦故。
 第五種纏門是由於煩惱能感得生死流轉等苦。
《披》由能感生等苦故者:謂彼煩惱能引生等種種大苦,能令相續遠涅槃樂故。
 煩惱生的時候能感得生、老病死等苦惱的果報,而且能令苦果相續,遠離涅槃寂靜的快樂。有煩惱就會有生死流轉,不能證得涅槃的寂靜。
巳二、隨眠門
 第二科隨眠門,指煩惱種子。
云何隨眠門所惱?謂與諸纏作所依故,及能引發生等苦故。
 什麼是隨眠門所惱?是指因為有煩惱的種子在阿賴耶識中,作為煩惱現行的依止處,及能引發生、老、病、死等苦。這是被煩惱種子所困擾的原因。只要有煩惱種子在,就有可能現出煩惱,雖然現在沒有,只要境界現前就會現出煩惱,它最厲害的就是能引發生及老病死,三界輪迴的苦果,這是它的嚴重過患。
卯二、由七門2 辰一、標
 第二科由七門,由七門而生煩惱,分二科;第一科標,標示出來。
又由七門,一切煩惱於見及修能為障礙應知。
 又有七種煩惱門,能夠障礙見道及修道。
辰二、列
 第二科列,列出七門。
謂邪解了故,不解了故,解了不解了故,邪解了迷執故,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任運現行故。
 能夠障礙見道及修道的七種煩惱是:邪解了故,就是錯誤的認識所知事,有種種的見,如薩迦耶見、邊執見及邪見等,名邪解了。不解了故,就是無明,不明白事實的真相,不了解色受想行識五蘊的生滅無常,不明白四諦的道理。解了不解了故,又是明白又不明白,就是懷疑,有疑的煩惱;對四諦、佛法的道理有懷疑,對見道也是一種很大的障礙。邪解了迷執故,包括見取見、戒禁取見等,以及貪瞋慢,由思想上而生起的煩惱,不只有錯誤的了解而且還迷惑。彼因依處故,是指對苦諦與集諦有迷惑,煩惱是苦諦的原因,對苦諦如果有迷惑就會產生集諦,因此苦諦也是生起煩惱的原因及依止處;過去的集諦,是現在苦諦的因,是苦諦的依止處。因及依處是說明苦諦與集諦互為因緣,過去有煩惱造了業,得到果報身的苦果,依止這個果報身又繼續生起煩惱造業,將來還會得到一個苦果,由於苦諦與集諦互為因緣,互為依止處,稱為彼因依處故。彼怖所生故,是指對於滅諦與道諦有迷惑,以為修道證滅後,死了就斷滅了,而心生恐懼,也障礙見道及修道。任運現行故,前面這幾門都是障礙見道所要斷除的煩惱,任運現行是俱生的煩惱,屬於修道所要斷的煩惱。由這七種門,有疑惑的煩惱,會障礙見道,乃至障礙修道,這是將十種煩惱,以另外一種角度分類。
《披》謂邪解了故等者:決擇分云: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此三於所知境起邪了行,於四聖諦迷行轉故。無明一種,是不了行。疑,是了不了行。見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緣見為境、見所斷者,彼一切皆是執邪了行。即此一切迷苦、集諦者,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即此一切迷滅、道諦者,是迷彼怖畏生行。即彼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者,是任運現行迷執行。(陵本五十九卷三頁4791)今應準知。
 〈決擇分〉說: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這三種煩惱於所知境界生起邪執顛倒的解了,於所認知的四諦,生起了迷惑、錯誤的了解。無明,是指不了解四聖諦的道理。疑,是對四聖諦似懂非懂。見取,執著自己認知的邪見為最殊勝、第一、究竟,或者是依見取而生戒禁取,在行為上取著邪戒或禁,及貪瞋等包括慢,緣思想上的錯誤見解為境,是屬於見道所要斷的煩惱,這些都是不如理作意分別而引起的,都是錯誤的執著與顛倒的心行。對苦諦與集諦有迷惑,不了解集諦與苦諦展轉互為因果,這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對於滅諦與道諦有迷惑、不了解產生怖畏,怕入涅槃什麼都沒有了,這是迷彼怖畏生行。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俱生的煩惱,是任運現行迷執行。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48頁也說到這件事,此處應照〈決擇分〉所說可知。
寅六、煩惱上品相2 卯一、徵
 第六科煩惱上品相,說明上品煩惱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煩惱上品相?
 什麼是煩惱的上品相呢?
卯二、釋2 辰一、標二相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二相,標出二種相。
謂猛利相及尤重相。
 上品的煩惱相,是指凶暴厲害相及特重相。
《披》謂猛利相及尤重相者:煩惱現行難可制伏,是名猛利。於微劣事現行增上,是名尤重。
 貪瞋癡煩惱現行的時候,很難去控制與調伏它,名為猛利。於小小的事就可以生起很大的煩惱,名尤重相。
辰二、舉六種2 巳一、標列
 第二科舉六種,舉出六種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此相略有六種。一、由犯故;二、由生故;三、由相續故;四、由事故;五、由起惡業故;六、由究竟故。
 煩惱的上品相,要略而言有六種:由犯故、由生故、由相續故、由事故、由起惡業故、由究竟故。
巳二、隨釋6 午一、由犯故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六科;第一科由犯故,由犯戒而生上品煩惱。
由犯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毀犯一切所有學處。
 由犯故者,是指煩惱很粗猛,當它現行的時候,使有情不能持戒清淨,而毀犯一切所受的戒律。學處應該包括戒定慧三學,主要是行為會有錯誤,容易犯戒,煩惱現行的時候,會毀犯一切的戒律。佛說不可以殺盜淫妄,不能控制,就會去做一些不如理的事情,這是一種相貌,會犯戒。
午二、由生故
 第二科由生故,由上品煩惱而生欲界惡趣中。
由生故者,謂由此故,生於欲界苦惡趣中。
 由受生的緣故,是指由於煩惱的上品相,將來會生到欲界極苦的三惡道中。
午三、由相續故
 第三科由相續故,由煩惱相續而成上品煩惱。
由相續故者,謂貪等行、諸根成熟少年盛壯、無涅槃法者。
 由相續的緣故,是指上品的煩惱相,有猛利尤重的貪瞋癡煩惱,在六根成熟的青壯年身上或是沒有聖道種子的有情身上,一生又一生的相續。
《披》由相續故等者:若貪瞋癡增上補特伽羅,是名貪等行者。若少年位及中年位,是名諸根成熟少年盛壯者。若闕三種菩提種子,名無涅槃法者。
 若是貪瞋癡猛利尤重的有情,稱為貪等行者。在少年位及中年位的有情,稱為諸根成熟少年盛壯者。阿賴耶識中缺乏聲聞菩提、緣覺菩提和無上菩提種子,稱為無涅槃法者。這是說到哪一類的人會有這種煩惱的上品相。
午四、由事故
 第四科由事故,由所緣的對象而成上品煩惱。
由事故者,謂緣尊重田,若緣功德田,若緣不應行田而起。
 由所緣事的緣故,是指由所緣的對象為父母等尊重福田、三寶等功德福田、或是鰥寡孤獨、貧窮、老人或者小孩子等不應行田而使煩惱成上品相。田,是能生長榖物處,在這裡是譬喻能生、能增長處,指有恩德者、有功德者、或是不應該生起煩惱的弱勢等對象。相對的,對這類對象所生起的煩惱是屬於上品的,而上品煩惱所造的業也是較重的,下面在業雜染中還會說到。
《披》由事故等者:於父母所及餘尊重,是名緣尊重田。於佛法僧所,是名緣功德田。於餘一切孤苦貧窮等所,名緣不應行田。
 對父母與其他應該要尊敬的,比方說叔父伯父等長輩,或者是家族的長老,或地方的長老,應該尊重的沒有尊重,反而生起貪瞋癡等煩惱,就是煩惱的上品相。佛法僧是功德福田的地方,應該恭敬,卻生起煩惱,就是煩惱的上品相。於餘一切弱勢,孤苦、貧窮、老邁、年幼的人,應該幫助的對象、卻生起煩惱欺壓對方,這就是煩惱的上品相。
午五、由起惡業故
 第五科由起惡業故,由上品煩惱生起惡業的造作。
由起惡業故者,謂由此煩惱纏故,以增上適悅心起身語業。
 由生起惡業的緣故,是指由這類煩惱數數現行,以非常舒適愉悅的心情,發起身業及語業,這種好樂惡業的煩惱很猛利,是煩惱的上品相。
午六、由究竟故
 第六科由究竟故,由軟品對治道斷上品煩惱。
由究竟故者,謂此自性上品所攝,最初軟對治道之所斷故。
 由究竟故,是說這類煩惱的自性很粗、很猛利、很重,上品所攝,必須以軟品對治道才能究竟斷除。煩惱有軟、中、上品,對治道也有軟、中、上品,上品煩惱由於麤猛、具體、明顯易見以最初軟對治道斷除;中品煩惱以中品對治道斷除;軟品煩惱由於細微、不易覺察、隱藏難現,必須以上品強大的對治道才能斷除。
寅七、煩惱顛倒攝2 卯一、舉顛倒2 辰一、標列七種
 第七科煩惱顛倒攝,由顛倒引發的煩惱,分二科;第一科舉顛倒,舉出顛倒,分二科;第一科標列七種,標列出七種顛倒。
煩惱顛倒攝者,謂七顛倒。一、想倒,二、見倒,三、心倒,四、於無常常倒,五、於苦樂倒,六、於不淨淨倒,七、於無我我倒。
 煩惱顛倒所攝,是指七種顛倒。
 一、想倒,想的顛倒,非理之想。
 二、見倒,思想上錯誤的執著,即邪見。
 三、心倒,心與貪等煩惱心所相應成顛倒,即妄心邪識。
 四、於無常常倒,於世間無常之法生起常見。
 五、於苦樂倒,於世間諸苦生起樂見。
 六、於不淨淨倒,於世間不淨法生起淨見。
 七、於無我我倒,於世間無我法生起我見。
 為什麼會有煩惱?原來是有顛倒。於一切所知事認識錯誤,違背常道、不順應正理名顛倒。
辰二、別釋三倒3 巳一、想倒
 第二科別釋三倒,各別解釋三種顛倒,分三科;第一科想倒,妄想分別的顛倒。
想倒者,謂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妄想分別。
 想倒,是想心所有顛倒妄想,凡夫心裡有很多的妄想、分別,對於無常、苦、不淨、無我的色受想行識當中,生起常、樂、我、淨的妄想分別。
《披》想倒等者:於所緣境無常計常,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取相而轉;是名想倒。
 於所緣的境界,無常執著是常的,苦執著是樂的,不淨執著是淨的,無我執著是我的。心裡這樣想,就是取相,心裡不斷的取著常樂我淨的顛倒相,名為想倒。這是根本的顛倒處,見倒及心倒都是依於想倒,有了妄想、分別,接下來就會有見倒。
巳二、見倒
 第二科見倒,見解上的顛倒。
見倒者,謂即於彼妄想所分別中,忍可欲樂,建立執著。
 見倒,是指此人在妄想所生起的分別中,有深刻認可自己想法的欲樂,以言論宣說建立自己所執著的想法。見,是以慧心所為體,在思想上強烈的執著某些想法,例如執著對常樂我淨的妄想,且深刻認同及歡喜。用言論來建立宣說自己的想法,而且執著,名為見倒。
《披》見倒等者:此說一分出家者,由想倒故,能發見倒。即於邪取顛倒四事生邪執著,是名見倒。由執著故,於自心中生邪勝解,是名忍可欲樂。或復為他開示宣說,是名建立。
 通常是指外道的出家人,或是有學問的人,由於有想倒,能引發見倒。即是對於無常計常,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於四種事生起顛倒錯誤的執著,名為見倒。由於執著這樣的思想,在自己心理產生顛倒錯誤、強而有力認識,名為忍可欲樂,還要將這種思想為大眾開示宣說,稱為建立。
巳三、心倒
 第三科心倒,心的顛倒。
心倒者,謂即於彼所執著中貪等煩惱。
 心倒,是指此人在所執著的想倒、見倒中,心與貪瞋癡煩惱心所和合在一起運作。
《披》心倒等者:此說諸在家者,由想倒故,能發心倒。謂即貪等煩惱倒染心故,是名心倒。
 這裡所說的諸在家的人,包括一般凡夫,因為有常樂我淨的妄想想倒,能引發心顛倒。由貪瞋癡煩惱顛倒染汙內心,名為心倒。有想倒就會有見倒及心倒,見倒通常是指外道的出家人,或比較有學問的人;心倒則包括在家的或者是一切的凡夫。
卯二、煩惱攝3 辰一、標列
 第二科煩惱攝,將十種煩惱攝為三種,分三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三種。
當知煩惱略有三種。或有煩惱是倒根本,或有煩惱是顛倒體,或有煩惱是倒等流。
 應當知道煩惱要略而言有三種。有的煩惱是屬於顛倒的根本,就是無明;或有的煩惱是顛倒的體性,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等;或有的煩惱是顛倒的等流,如邪見,邊執見一分,恚,慢,及疑。
辰二、隨釋3 巳一、倒根本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三種顛倒與十種煩惱的關係,分三科;第一科倒根本,顛倒的根本。
倒根本者,謂無明。
 顛倒的根本,是指無明。由無明不了解事實的真相,生出常樂我淨的顛倒。
巳二、顛倒體
 第二科顛倒,顛倒的體性。
顛倒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
 顛倒的體性,包括薩迦耶見、邊執見一分、見取、戒禁取,及貪這五種煩惱。薩迦耶見是於無我生起我的顛倒;邊執見一分是指常見,本來是無常的,一般人喜歡常而有常倒,這是於無常常倒;見取,執薩迦耶見、邊執見及邪見等為最、上、無上、勝妙、究竟,煩惱是不淨的,顛倒執為清淨,這是於不淨淨倒;戒禁取是依於見取邪執身口的戒禁,執著持牛戒持狗戒等,認為這樣可以生天,這是於苦樂倒;貪是通於不淨淨倒及於苦樂倒,因為貪愛喜歡的境界,執著不清淨的為清淨而引起貪心。
巳三、倒等流
 第三科倒等流,顛倒的平等流類。
倒等流者,謂邪見、邊執見一分、恚、慢,及疑。
 顛倒的等流,包括邪見、邊執見一部分、瞋恚、高慢心及懷疑。邪見,依於我見而生,於無我生起我的顛倒;邊執見一分是指斷見,斷見也是常見的等流,執著一邊、也是於無常生起常的顛倒;瞋恨心、高慢心,以及懷疑,這些都是常樂我淨所引起的煩惱,名為倒等流。
辰三、別廣
 第三科別廣,各別廣泛詳細的解釋。
此中薩迦耶見是無我我倒,邊執見一分是無常常倒,見取是不淨淨倒,戒禁取是於苦樂倒。貪通二種,謂不淨淨倒及於苦樂倒。
 此中薩迦耶見是於無我執著為有我的顛倒,邊執見一分是指執著無常為常的顛倒,見取是不清淨的執著是清淨的,戒禁取是於苦執為樂的顛倒。貪心通於二種,包括不淨執著為清淨的顛倒,及於苦執著為樂的顛倒。
《披》當知煩惱略有三種等者:此說貪等十種煩惱略為三種顛倒所攝。一、倒根本攝,二、倒自體攝,三、倒等流攝。如文可知。顛倒體中,邊執見一分者,於邊見中唯取常見,不取斷見,故言一分。
 前面所說的薩迦耶見等十種煩惱,要略歸納成三種顛倒所攝:顛倒的根本、顛倒的自體、顛倒的等流,如文所說可以了知。在顛倒體這一類中,邊執見的一分,唯取邊見中無常計常的常見,不取斷見,因此說是邊執見的一分。以上是說明煩惱顛倒互相攝屬的關係。
寅八、煩惱差別2 卯一、標列
 第八科煩惱差別,煩惱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出二十六種。
煩惱差別者,多種差別應知。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枙、取、繫、蓋、株杌、垢、常害、箭、所有、根、惡行、漏、匱、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拘礙,如是等類煩惱差別。
 煩惱的差別有很多種,包括這裡所列出的結乃至拘礙等二十六種,下面分別說明。
卯二、隨釋2 辰一、釋名字26 巳一、結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釋名字,解釋煩惱不同的名字,分成二十六科;第一科結,煩惱又名結,與苦結合。後面〈攝釋分〉卷89,將煩惱分成四十六種,彌勒菩薩將煩惱說的很微細,應該要好好的認識它的相貌。
當知此中,能和合苦,故名為結。
 應當知道煩惱能夠使令身心與苦和合在一起,所以名為結。
《披》能和合苦故名為結者:能生現法身心憂苦,能生當來五趣生等種種大苦,如是一切名和合苦。異門分說:於五種事能和合故,說名為結。(陵本八十四卷十二頁6387)其義應知。
 能使現在的色受想行識,身體有苦,心中有憂,而且能生當來五趣生老病死等種種輪迴生死的大苦,稱為和合苦。在〈攝異門分〉卷84,2522頁有說到:所結事、能結事、罪過事、等流事、趣向事,這五種事能與苦和合,說明為結。應當了知那裏所說的義理。
巳二、縛
 第二科縛,煩惱又名縛,像一條繩子,繫縛著有情,使令難以解脫。
令於善行不隨所欲,故名為縛。
 煩惱令於施戒修等善行,不能隨心所欲而轉,所以稱為縛。
《披》令於善行至故名為縛者:謂依三受起貪瞋癡,於善方便不得自在,故名為縛。
 由於有情在樂受、苦受、捨受,三受上會生起貪瞋癡,對於善法的方便,不能自在,因此說名為縛。善法方便包括誦經、禮佛、出家、修止觀等這些事情。
巳三、隨眠
 第三科隨眠,煩惱又名隨眠,指隨逐於心的種子。
一切世間增上種子之所隨逐,故名隨眠。
 使令有情隨逐生死流轉於世間的強而有力的煩惱種子,稱為隨眠。煩惱稱為隨眠,也稱為麤重,使得心沒有堪能性修習善法;如果是果報性的無記,與其餘無記品,不能很明顯的記別善惡,於修善法力量薄弱稱為麤重,不稱隨眠;窺基大師說:有漏善法因為有煩惱種子未斷,有隱隱然的煩惱在影響,雖然修善,也可以稱為麤重。但是本論〈意地〉卷2說善心所生起,是順於解脫的,因此特別強調善法,不是隨眠也不名麤重。
《披》一切世間至故名隨眠者:意地中說:諸自體中所有種子,若煩惱品所攝,名為麤重,亦名隨眠。(陵本二卷二頁112)若諸有情未離欲求,未離有求,未離邪梵行求者,是名一切世間。彼為煩惱麤重之所隨逐,說名隨眠;隨縛義故,微細義故。
 在〈意地〉卷2,55頁說到,有情的生命體當中,阿賴耶識所含藏的種子如果是屬於煩惱所攝的,稱作麤重,也稱為隨眠。若有情所追求的沒有遠離欲界一切色聲香味觸的欲,或是沒有遠離對色無色界禪定的愛著,或是執著色無色界禪定就是解脫的邪梵行求,這些都在三界以內,名為一切世間。這些有欲求、有求、邪梵行求的三界有情被三界的煩惱子所隨逐,稱為隨眠。隨順繫縛有情、並且非常微細,障礙有情不能修習善法。
巳四、隨煩惱
 第四科隨煩惱,煩惱又名隨煩惱,指隨順生起煩惱。
倒染心故,名隨煩惱。
 煩惱顛倒染汙有情的心,名為隨煩惱。
《披》倒染心故名隨煩惱者:謂貪瞋癡隨惱於心,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名倒染心;即由此義,名隨煩惱。更有餘義,謂從煩惱生故,親近煩惱故,說名隨煩惱。今此不說。
 貪瞋癡煩惱隨順惱亂內心,使令有情不能遠離染污的境界,不能解脫煩惱,不能斷除障礙,證得聖道,名為倒染心;由這個道理,名為隨煩惱。還有其他的道理,就是從煩惱所生的,親近煩惱的緣故,也稱為隨煩惱。現在此處不說。
巳五、纏
 第五科纏,煩惱又名纏。
數起現行,故名為纏。
 煩惱常常生起現行,因此說名為纏。
《披》數起現行故名為纏者:修善品時,現起相續,無斷絕義,是名數起現行。
 修習布施乃至般若等善品時,煩惱會出現而且相續、沒有斷絕,名為數起現行。在修善法時,若仔細觀察,會發現有很多的煩惱現行,障礙修善法,稱為纏。不能出離三界,是因為被煩惱纏住,煩惱用各種方式來影響內心,使令有情不能修習善法。
巳六、暴流
 第六科暴流,煩惱又名暴流。
深難渡故,順流漂故,名暴流。
 在煩惱中,猶如在暴流中,很深、很難渡過,只能隨順在暴流裡面漂泊,名為暴流。
《披》深難渡故順流漂故名暴流者:如暴流水,深廣難渡,能令有情順流漂溺。貪瞋癡等煩惱亦爾,能令有情生死流轉,難得出離。
 煩惱很難斷,好像暴流水,一滴接著一滴,一剎那接著一剎那,很深很廣很難渡越,能令有情隨順生死之流漂泊沈溺。貪瞋癡等煩惱也是一樣,能令有情生死流轉,難得出離。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8說:有一個外道去難問佛陀,他說:大家讚歎你能夠度眾生,你應該替我斷除煩惱才是真的大慈大悲啊!佛陀告訴他一句話:「我於脫汝疑,必無自在力,要汝見勝法,方能越暴流。」佛陀回答:「我沒有辦法度化你對於生死與三寶四諦的疑惑,我只是提供解脫的方法給你學習,你要自己去修習,自己去證得,見到諸法的實相,才能超越三界生死的暴流。」如果可以,佛陀早已替眾生超越了,怎麼會留眾生在這裡呢?
巳七、枙
 第七科枙,煩惱又名枙。
邪行方便,故名為枙。
 煩惱是錯誤的邪行方便,因此說名為枙。卷8,枙是駕車時套在馬頸上的曲木。
《披》邪行方便故名為枙者:此約前際邪行方便,能令現法生死流轉,是名為枙。障礙離繫,是枙義故。
 這是約過去生有錯誤的行為,使令有情現在在生死流轉,因此說名為枙。煩惱障礙有情遠離三界的繫縛,名為枙義。
巳八、取
 第八科取,煩惱又名取。
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
 煩惱夠在三界中取得自己下一世的果報體,相續不斷絕,因此也名為取。有取著的意思。
《披》能取自身相續不絕故名為取者:此約現在愛取方便,能令未來生死流轉而無斷絕,是名為取。執取諍根,執取後有,是取義故。
 前面說的是前際邪行方便,這裡是說現在的愛取方便,如果對生命有愛有取,有愛著的心,有取著的行為,能夠取得將來的果報體,繼續在生死中流轉而無斷絕,稱為取。執取煩惱諍論的根本,執取後有的五蘊,是取的意涵。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4說:取有四種,包括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執取諍根、執取後有是取義。由貪著諸欲繫縛耽染為因,諸在家者更相鬥諍,這是諍論的根本,是第一取;由貪著諸見繫縛耽染為因,諸出家者更相鬪諍,這是諍論的根本,是後三取。六十二見趣,名見取。各別禁戒多分苦行,是戒禁取;戒禁取所依止薩迦耶見,是我語取。由見取戒禁取,諸外道輩更相諍論;由我語取諸外道輩互無諍論,而與正法者互有諍論。這些執著諍論的根本,又能引取後有苦果異熟,因此說名為取。
巳九、繫
 第九科繫,煩惱又名繫。
難可解脫,故名為繫。
 被煩惱繫住,難以解脫,因此稱為繫。
《披》難可解脫故名為繫者:此中繫言,所謂身繫,以能障礙定意性身故。由此為因,令心散亂不得正定,乃至不得離染解脫,證無所作究竟涅槃,是名難可解脫。
 這裡所說的繫,是指身體是一種繫縛,能障礙得到禪定。禪定是意性身,就是意生身,由意所生的身體。由於煩惱使令身體粗重,內心散亂不能得到正定,乃至不能遠離煩惱染污,解脫生死的苦惱,不能證無所作究竟寂靜的涅槃,稱為難可解脫。無所作,是指已證得解脫,得任運清淨,不需要再加功用行努力去斷煩惱了。
巳十、蓋
 第十科蓋,煩惱又名蓋。
覆真實義,故名為蓋。
 煩惱障礙真實的義理,像被蓋住一樣,看不到外面真實的相貌,稱為蓋。
《披》覆真實義故名為蓋者:障諸善法,於所知事令不顯了,是名覆真實義。
 障礙所有的善法,使令對於蘊處界這些所知事不能明白通達,名為覆真實義。
巳十一、株杌
 第十一科株杌,煩惱又名株杌。
壞善稼田,故名株杌。
 樹根長在地面上,名株。樹沒有枝,只有樹幹沒有樹枝,名杌。樹根浮在地面上名為株杌。如果農田裡面長了很多一根一根的樹根,就破壞了好的庄稼田而不能耕種。煩惱增長能破壞好的福田,稱為株杌。
 《蓮修必讀》卷1普能禪師說:「生滅塵勞是夜叉,因何不發菩提芽,心田不長無明草,性地常開智慧花,一句彌陀融似鏡,六門失守亂如麻,勸君趁早回頭望,苦海滔滔無盡涯。」心田若長無明草,能障礙智慧、菩提,而使苦海無涯。
《披》壞善稼田故名株杌者:如舄鹵田,有多株杌,不任耕植。煩惱亦爾,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能令身心無堪能故,由是說言壞善稼田。即依此義,喻名株杌。
 舄,含有鹽質的土地名舄;鹵,是鹹水;舄鹵田的田地是鹹的。鹹的田會長出很多沒有樹枝的樹幹,不能耕種栽植。煩惱也是一樣,煩惱能令轉成猛利尤重的上品相續,令身心沒有堪能修習善法,因此名為壞善稼田。依這種義理,譬喻名為株杌。
巳十二、垢
 第十二科垢,煩惱又名垢。
自性染汙,故名為垢。
 污濁、穢惡名垢。煩惱的本身是污濁、穢惡、染污的,因此說名為垢。
《披》自性染汙故名為垢者:毀犯淨戒,不善防護別解律儀,是名自性染汙。
 毀犯清淨的戒,不能好好的防護別解脫律儀,名為自性染汙。各別所持戒條,能成就各別的解脫,名為別解脫律儀。
巳十三、常害
 第十三科常害,煩惱又名常害。
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
 煩惱能常常危害有情身心,稱為常害。
《披》常能為害故名為常害者:依貪瞋癡長時數受生死燒害,是名常能為害。
 依貪瞋癡的煩惱,長時一次次的受到生死燒惱為害,說名常能為害。常常為害自己的就是煩惱。
巳十四、箭
 第十四科箭,煩惱又名箭。
不靜相故,遠所隨故,名為箭。
 煩惱使令身心生起不寂靜的相貌,長遠的隨逐在身心中,名為箭。
《披》不靜相故遠所隨故名為箭者:如被毒箭,若未拔時多不寂靜;煩惱亦爾,名不靜相。又彼煩惱未生當生,難可制伏;亦如毒箭既引發已,遠所隨逐,名遠所隨。
 如同被毒箭所射中,還沒有拔除以前,心裡多數慌張不寂靜;煩惱也是一樣,名為不靜相。又煩惱的種子隨逐於心,遇到境界隨時會現起煩惱,生起來之後很難控制調伏,也像被毒箭射到,受傷之後還常常會發作,有種種後遺症,長遠隨逐身心,名為遠所隨。
巳十五、所有
 第十五科所有,煩惱又名所有。
能攝依事,故名所有。
 煩惱能夠攝受所依的果報體,因此稱為所有。能攝的是貪瞋癡煩惱,所攝的是五蘊果報體。當煩惱充滿內心時,有如掌握了身心的所有權,主導有情的身語意去造業,這種情形下,煩惱名為所有。有情的死生流轉相續,也是因為有煩惱,由愛取有,而在三界中取得下一世的果報。 
《披》能攝依事故名所有者:五取蘊事是名依事。由貪瞋癡為能攝受,是名能攝依事。當知此中極鄙穢義,是所有義。復有餘義,名為所有。謂能障捨故,有戲樂故。如下異門分說。(陵本八十四卷十四頁6392
 色受想行識五蘊的身心名為依事。由於有貪瞋癡的煩惱,能夠攝受五蘊,名為能攝依事。當知煩惱極為鄙賤污穢,是所有義。還有其他的義理名為所有,指能障礙自己的捨心,其中有戲論、愛樂,使令有情難以捨離。如〈攝異門分〉卷84,2523頁所說及〈攝事分〉卷89,2651頁所說。
巳十六、根
 第十六科根,煩惱又名根。
不善所依,故名為根。
 煩惱能夠生出不善的芽,是不善的所依,因此名為根。
《披》不善所依故名為根者:由貪瞋癡廣生無量惡不善行,是名不善所依。
 由於貪瞋癡煩惱,而生起無量無邊會到三惡道去的惡不善行,名為不善所依。
巳十七、惡行
 第十七科惡行,煩惱又名惡行。
邪行自性,故名惡行。
 煩惱能生起邪執行為的自性,因此又名惡行。有煩惱的時候就會有錯誤的行為。
《披》邪行自性故名惡行者:依諸有情愛味世間所有為因,行諸惡行;或復分別世間怨相為因,行諸惡行;或復執著世間邪法為因,行諸惡行。是故此貪瞋癡名為邪行自性。
 依止各種有情由於愛味貪著世間種種事物為因,造作很多身語意業的惡行;或是依世間與自己有怨的人,瞋恚分別為因,而造作種種的惡行;或是執著對世間種種錯誤顛倒的看法,愚癡為因,造作種種的惡行。因此貪瞋癡名為邪行自性。錯誤行為的體性根本就是貪瞋癡,因為有貪瞋癡而造作種種錯誤的行為。 
巳十八、漏
 第十八科漏,煩惱又名漏。
流動其心,故名為漏。
 煩惱使令有情內心流動在色聲香味觸的境界上不能寂靜、因此又名為漏。能使令已有的功德漏失,也稱為漏。
《披》流動其心故名為漏者:謂於彼彼所緣境界心、意、識生,遊行流散,由是發生種種雜染,起身語意三種惡行,是名流動其心。
 在種種色聲香味觸所緣的境界、心意識生起,遊行流動散亂動,由此發生種種煩惱雜染,造作身語意三種惡行,名為流動其心,因此又名為漏。
巳十九、匱
 第十九科匱,煩惱又名匱。
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
 煩惱使令有情受用境界不能知足,因此又名為匱。《楞伽經宗通》卷3說:煩惱使令有情如飛蠅貪求受用,無厭無足。《佛所行讚》卷5說:「知足常歡喜,歡喜即是法,資生具雖陋,知足故常安。不知足之人,雖得生天樂,以不知足故,苦火常燒心。富而不知足,是亦為貧苦,雖貧而知足,是則第一富。」
《披》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為匱者:受用諸欲,不知過患,不求出離,耽嗜堅著,是名受用無有厭足。由是常為貧乏眾苦所惱,是故名匱。
 於受用色聲香味觸諸欲時,不知道欲是有過患的,不想出離這些欲,而且還堅固耽著嗜好,名為受用無有厭足。因此耽著諸欲,老是覺得不夠,常常為貧乏眾多苦惱所逼迫,因此又名為匱。
巳二十、燒
 第二十科燒,煩惱又名燒。
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
 煩惱能令自己想要的東西,常常覺得缺乏不足,因此又名為燒。例如生起煩惱時會使本來想與自己合作的人,因為自己生起煩惱而離開,因此內心常常被煩惱所燒。
《披》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為燒者:謂如非愛合會,所愛乖離,貪求利養等,是名所欲常有匱乏。
 這裡所說的所欲常有匱乏,例如非愛合會的怨憎會,與不喜歡的人在一起;所愛乖離,與所親愛的人,由種種原因而分離甚至死別,及貪求財利供養等,名所欲常有匱乏。
巳二十一、惱
 第二十一科惱,煩惱又名惱。
能引衰損,故名為惱。
 煩惱能引發衰敗損壞,因此又名為惱。
《披》能引衰損故名為惱者:此中衰損,謂愁歎憂苦惱。隨所愛樂若變壞時,是諸有情便為種種愁歎等苦所惱亂故。
 這裡所說的衰損,是指愁歎憂苦惱。有煩惱時,會悲戚、哀歎、憂愁、苦惱。所愛的境界如果變壞的時候,有情就為種種的悲愁哀歎等苦惱所惱亂。惱,主要是說壞苦。
巳二十二、有諍
 第二十二科有諍,煩惱又名有諍。
能為鬥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
 煩惱能使自己與他人戰鬥、訴訟、諍論、競賽,因此又名為有諍。
《披》能為鬥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者:鬥訟諍競,或依耽著諸欲所起,或依諸見所生,是名鬥訟諍競之因。
 會與他人戰鬥、訴訟、諍論、競賽,或是由於貪愛耽著諸欲的愛煩惱所生起,或是依止種種的諸見的見煩惱所生起,是名鬥訟諍競的原因。
巳二十三、火
 第二十三科火,煩惱又名火。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
 善根像木材一樣,有煩惱時就像點了一把火,將所積聚諸善根的功德材薪都能燒掉,因此又名為火。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有煩惱的時候,影響善根的力量,就像懺悔能夠影響自己的罪業一樣,煩惱能夠影響已造的功德,而使自己的善根不能相續。
《披》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為火者:無貪瞋等,名諸善根。先所積集,譬之如薪。煩惱能燒,故名為火。
 無貪、無瞋、無癡,名為諸善根。過去所積聚的眾善,好像堆積的木材。煩惱如火能燒,因此稱為火。煩惱像火一樣,會將所有功德燒掉。
巳二十四、熾然
 第二十四科熾然,煩惱又名熾然。
如大熱病,故名熾然。
 煩惱有如所發的大熱病,因此名為熾然。
《披》如大熱病故名熾然者:如大熱病,燒惱身心;煩惱亦爾,故名熾然。如集論說:為非法貪大火所燒、不平等貪大火所燒,及為邪法大火所燒,故名熾然。(集論四卷十五頁)
 如大熱病,會燒惱自己的身心;煩惱也是一樣,因此名為熾然。如《集論》所說:形容煩惱的力量是這麼大,被不合法貪的大火所燒、不平等貪的瞋大火所燒、及邪法的癡大火所燒,所以名為熾然。如《集論》卷4,15頁所說。
巳二十五、稠林
 第二十五科稠林,煩惱又名稠林。
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
 煩惱能夠取得一期一期的果報身,像很多的大樹聚集在一起,因此名為稠林。
《披》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者:能生種種苦蘊自身,故名為林。由親愛故,彼得增長,展轉滋茂,說名稠林。攝事分說:安立九相後有苦樹,能生當有。(陵本九十三卷五頁7000)其義應知。
 煩惱能招感一期一期五趣苦的果報身,像樹林一樣那麼多,所以稱為林。由於愛著煩惱,使煩惱能夠繼續增長、展轉滋潤茂盛,名為稠林。〈攝事分〉說,依安立九種相說明煩惱能夠生出後有的苦樹,能夠生出當來的生命體。如〈攝事分〉卷93,2740頁所說,準照該處的義理應當了知。
巳二十六、拘礙
 第二十六科拘礙,煩惱又名拘礙。
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故,名為拘礙。
 煩惱能令眾生歡喜耽著在種種的色聲香味觸妙五欲中,能障礙證得出世間的涅槃,因此名為拘礙。
《披》能令眾生至名為拘礙者:拘謂拘縛,令不出離。礙謂障礙,令不證得。能令眾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此釋名拘。能障證得出世法故,此釋名礙。總略而言,不能修善,故名拘礙。如餘處說。(集論四卷十五頁)
 拘,是將眾生拘束繫縛在依處,使令不能出離。礙,是障礙,令不能證得諸法實相。煩惱能令眾生耽著在種種妙五欲中,這是解釋拘。能障礙證得出世間法,這是解釋礙。總體要略來說,障礙不能修行善法,因此名為拘礙。如餘處《集論》卷4,15頁所說。
辰二、顯差別2 巳一、標建立
 第二科顯差別,顯示煩惱的差別相,分二科;第一科標建立,標出建立差別相。
諸如是等煩惱差別,佛薄伽梵隨所增彊,於彼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
 這些二十六種煩惱差別,佛陀隨著煩惱與過患力量所增強的地方,在種種煩惱門中,建立了差別,依煩惱的過患與特性來建立煩惱的名字。
巳二、別體相14 午一、結
 第二科別體相,各別的體相,分十四科;第一科結,說明結的體相。
結者,九結。謂愛結等,廣說如前。
 結,是和合苦,有九種。包括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詳細內涵如前文所說。
午二、縛
 第二科縛,說明繫縛的體相。
縛者,三縛。謂貪瞋癡。
 縛,是令於善行,不隨所欲,稱為縛。有貪、瞋、癡,三種縛。
午三、隨眠
 第三科隨眠,說明隨眠的體相。
隨眠者,七種隨眠。謂欲貪隨眠等,廣說如前。
 隨眠,有七種隨眠,包括:欲貪隨眠、瞋恚隨眠、有貪隨眠、慢隨眠、無明隨眠、見隨眠、疑隨眠,詳細內涵如前文所說。
午四、隨煩惱
 第四科隨煩惱,說明隨煩惱的體相。
隨煩惱者,三隨煩惱。謂貪瞋癡。
 隨煩惱,倒染心名隨煩惱,貪瞋癡能夠顛倒染汙有情的心,稱為三種隨煩惱。
午五、纏
 第五科纏,說明纏的體相。
纏者,八纏。謂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妒、慳吝。
 纏,數數現行名纏,有八種纏:無慚與無愧,障礙持戒清淨;惛沉與睡眠,障礙修止;掉舉與惡作,障礙修觀;嫉妒與慳吝,面對受用財或受用法時,會有慳貪或嫉妒障礙修捨的善法。
午六、暴流等2 未一、舉暴流
 第六科暴流等,說明暴流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舉暴流,舉出四種暴流。
暴流者,四暴流。謂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
 暴流有: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四種。欲暴流,是對欲的貪愛。有暴流,是對色、無色界禪定的貪愛著;見暴流,是對於思想的執著,通常是指外道,執著各式各樣的邪見、邊執見、薩迦耶見;無明暴流,是對於三界所有的無知。通常欲暴流是指在家的或者是凡夫;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是外道的出家人或有學問的人。
未二、例枙
 第二科例枙,例舉枙暴流。
如暴流,枙亦爾。
 如同暴流,枙煩惱也是如此,邪行方便也是一樣有四種。
午七、取
 第七科取,說明取的體相。
取者,四取。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取著,也是有四種。欲取,對於色聲香味觸有欲,主要是內心的煩惱欲。見取,是對於思想的取著,有種種的見,執著己見。戒禁取,是對於錯誤、邪執身語行的取著。我語取,外道執著「我」是真實的,而且認為有「我」,就發表出言論,在言論上不斷的說我怎麼樣,我怎麼樣,名為我語取。因為有我執為依止,就有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四種取。
午八、繫
 第八科繫,說明繫的體相。
繫者,四繫。謂貪身繫、瞋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執取身繫。
 繫,四繫,是貪身繫、瞋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執取身繫。〈攝事分〉卷87,2598頁,依外道來說明四繫:「又諸外道、於所妄計一切生處,如大自在、那羅衍拏、及眾主等、無量品類,樂生彼處,名貪身繫。於他諸見異分法中,深憎嫉故,名瞋身繫。依於邪願,修梵行故,於同梵行可樂法中,起憎背故;由此二緣,於增上戒學,能為雜染,當知即彼由戒禁取,於增上心學,能為雜染。由此實執取身繫故;於增上慧學,能為雜染。如是四法,能於色身名身,趣向所緣,安立事中,令心繫縛;故名身繫。」相對於外道,一般欲界眾生對於五欲順情等境,心生貪愛,起諸惑業,束縛於身而不得解脫,名貪身繫。欲界眾生對於五欲違情等境,起瞋恚煩惱而不得解脫,名瞋身繫。非因計因,學外道持守牛戒等邪戒,而增長惑業,束縛於身,名戒禁取身繫。此實執取身繫,又名我見身縛,由我見而增長諸惑業,束縛於身,名此實執取身繫。
午九、蓋
 第九科蓋,說明蓋的體相。
蓋者,五蓋。謂貪欲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
 蓋,是指五蓋。貪欲蓋在本論的解釋,是指障礙出家,在家人如果有貪欲則不能出家。瞋恚蓋是指出家以後有錯誤,他人教授教誡自己的時候,內心有瞋心,不接受,名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會障礙修奢摩他。掉舉惡作蓋,障礙修觀。疑蓋,障礙對於佛法真實相貌的認識,障礙修道諦及證滅諦;與他人討論佛法的時候,心懷猶豫不能決定,稱為疑蓋。
午十、株杌等2 未一、舉株杌
 第十科株杌等,說明株杌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舉株杌,舉出三株杌。
株杌者,三株杌。謂貪瞋癡。
 株杌,壞善稼田名株杌,有三種,即貪瞋癡,名三株杌。
未二、例垢等
 第二科例垢等,例垢等煩惱。
如株杌,如是垢、常害、箭、所有、惡行亦爾。
 如同株杌,垢、常害、箭、所有、惡行等這些煩惱也一樣有三種,就是貪瞋癡。
午十一、根
 第十一科根,說明根的體相。
根者,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根,是指貪瞋癡三種不善根。
午十二、漏
 第十二科漏,說明漏的體相。
漏者,三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
 漏,有欲漏、有漏、無明漏三漏。欲漏,是心在色聲香味觸外界的欲上面流動,外門流注,稱為欲漏。有漏,是在內門流注,就是在禪定,執著內心的我愛、我見、我慢,我癡,因此難以與聖道相應。無明漏是執著外門流注的欲漏及內門流注的有漏所依止處,因為有無明,才有欲漏、有漏這二種漏。三界中執著色、執著心,都是無明,稱為無明漏。
午十三、匱等2 未一、舉匱
 第十三科匱等,說明匱的體相,分二科;第一科舉匱,舉出三匱。
匱者,三匱。謂貪瞋癡。
 匱,能令受用無有厭足名匱,有三種,指貪瞋癡,能令受用無有厭足,名三匱。
未二、例燒等
 第二科例燒等,例燒等煩惱。
如匱,如是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亦爾。
 如同匱,燒、惱、有諍、火、熾然、稠林也是各有三種,就是貪瞋癡。
午十四、拘礙
 第十四科拘礙,說明拘礙的體相。
拘礙者,有五拘礙。一、顧戀其身,二、顧戀諸欲,三、樂相雜住,四、闕隨順教,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拘礙,煩惱將有情拘留在色聲香味觸裡面,障礙證得聖道,名拘礙。有五種:
 一、顧戀其身,顧戀愛著自己的身體;
 二、顧戀諸欲,顧戀愛著諸欲;
 三、樂相雜住,喜歡與在家、出家眾在一起雜住;
 四、闕隨順教,闕乏隨順修學聖道的教授教誡;
 五、得微少善便生喜足,證得少小善法如未到地定等,便歡喜滿足不求上進。
 這五種煩惱,稱為五拘礙。
《披》於彼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等者:於中九結、三縛、七種隨眠、八纏、四暴流、四取、五蓋、三株杌、三常害、三箭、三所有、三惡行、三不善根、三漏,皆如攝事分釋。(陵本八十九卷六頁至十二頁6733)四繫差別亦如攝事分釋。(陵本八十七卷十四頁6593)又拘礙者,此說有五,餘處說三,謂貪拘礙、瞋拘礙、癡拘礙。(集論四卷十五頁)體唯有三,義說有五,故不相違。五拘礙中,言闕隨順教者,謂闕隨順定心教誡教授。得微少善便生喜足者,謂於定地諸善得少喜足。餘文易知。
 在種種煩惱門中建立差別,其中九結、三縛、七種隨眠、八纏、四暴流、四取、五蓋、三株杌、三常害、三箭、三所有、三惡行、三不善根、三漏等,都準照〈攝事分〉卷89,2646頁所解釋。
 四繫差別在〈攝事分〉卷87,2598頁也有解釋。拘礙在本論說有五種,在《集論》卷4,15頁中說有貪拘礙、瞋拘礙、癡拘礙三種。
 事實上它的根本體性只有貪、瞋、癡三種,開演成五種,雖然說法不同,並不相違。闕隨順教,是對於如何修定,缺少隨順善知識的教授教誡及學習。修定若有少少的相應,就很高興,滿足在那種境界,使自己不能超越。其實不只包括定,應該包括觀也在裡面,不學習佛法,不知道怎麼樣作觀。煩惱使令眾生顧戀其身乃至得微少善便生喜足。
寅九、煩惱過患3 卯一、標
 第九科煩惱過患,說明煩惱的過失災患,分三科;第一科標,標出過患。
煩惱過患者,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
 煩惱過患,應當知道煩惱有無量無邊的過失災患。
卯二、釋
 第二科釋,解釋過患。
謂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
 煩惱生起時,首先會使內心非常的混亂。
《披》煩惱起時先惱亂其心者:煩惱自性不寂靜故,於彼起時,令相應心亦不寂靜,是名惱亂其心。
 煩惱的特性就是不寂靜,心裡開始不寂靜時,就知道心裡是有煩惱的。煩惱生起時,使令與煩惱相應的心也是不寂靜,名為惱亂其心。
次於所緣發起顛倒,
 其次會使令有情對所緣境有錯誤顛倒的認識。
《披》次於所緣發起顛倒者:謂於無常苦不淨無我中,起常樂淨我想倒、見倒、心倒故。
 對於所緣發起顛倒,是指於色受想行識、色聲香味觸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這十八界中,各式各樣的境界,是無常的、苦的、不清淨的、也是無我的,生起常樂淨我的想倒、見倒、心倒。由於沒有實相的智慧,生起錯誤顛倒的認識,認為一切是常住不變的、是快樂的、是清淨的、是有我的。先有這樣的認識,這樣想就是顛倒,想久了變成一套顛倒的思想,名為見倒。由於見倒碰到境界就會心倒,生起貪瞋癡。
令諸隨眠皆得堅固,
 煩惱的種子稱為隨眠,隱藏在心中沒有顯露出來,每動一次煩惱,馬上就熏習成煩惱的種子,使得煩惱的種子越來越堅固。
《披》令諸隨眠皆得堅固者:於自體中所有煩惱麤重種子,能令轉成上品相續起故;難可破壞,故名堅固。
 煩惱生起時,除了擾亂內心,使得對所緣境發起顛倒,又再熏習自體中所有的煩惱麤重種子,使其更為堅固,能使令煩惱轉成更猛利尤重的上品相,並且一次次相續生起;由於難可破壞,所以稱為堅固。
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煩惱生起時,同時會引發其他平等流類的煩惱現行相續生起。
《披》令等流行相續而轉者:諸隨煩惱,煩惱等流,名等流行。展轉引發,名相續轉。
 煩惱生起時,例如有貪煩惱還會有其他煩惱跟著生起,這種平等流類的心行,名為等流行。或者煩惱一直相續生起,使令有情再去動身發語造業,也稱為等流行。煩惱生起時就接著會造業,相續而轉,而且展轉的引發,稱為相續轉。
能引自害、能引他害、能引俱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俱法罪;令受彼生身心憂苦;
 煩惱生起時:
 一、能引自害,先傷害的不是他人,是自己;
 二、能引他害,能夠損害他人,有煩惱時,表現在自己的身語意上,使得他人受到傷害;
 三、能引俱害,煩惱生起時,內心先被燃燒影響及傷害自己的身體,也傷害他人;
 四、能生現法罪,使現在的五蘊有罪;
 五、能生後法罪,由煩惱引發造作諸業,使將來的生命體還受業報的罪過,重一點的業還延續到下一生或後世;
 六、生俱法罪,現在的生命體有罪,將來的生命體也有罪,例如殺害眾生罪太重,現世被關,下一生墮到地獄,地獄完了去畜生道受報,畜生完了到人間還遭受短命多病的苦報,名生俱法罪;
 因此有煩惱生起時,會使令身心生起憂愁苦惱。對於能引自害、他害方面,玅境長老說通常都是俱害比較多,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譬如心有煩惱時,自己的臉很難再裝出愉快的樣子,他人看到這種表情,也不會開心。反之,像彌勒佛一樣笑嘻嘻的,任何人看了自然也會開心了。
《披》能引自害至身心憂苦者:此中差別,如下業過患釋。(陵本九卷九頁671)唯彼說業所作,此說煩惱所作,是其差別。煩惱為先,方造諸業,是故此說能引自害等。又下異門分亦有解釋。(陵本八十四卷十三頁6388)其義大同。
 能引自害至身心憂苦的這一段文,其中自害、他害、自他害、現法罪、後法罪、現後法罪等的差別,在卷9,276頁的業過患中會說到,那裡所說唯指業造作引起的過患,在此說是煩惱引起所作,這是其中的差別。一定是先有煩惱才會造業,根本的問題在煩惱,不在造業本身,煩惱是主動的,造業是被引發的,因此說能引自害等。在〈攝異門分〉卷84,2522頁裡面也是這樣說,意思也大致相同。
能引生等種種大苦;
 煩惱生起時,還會引發: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種種大苦。
《披》能引生等種種大苦者:等言,等取老病死法。五趣流轉,不能出離,是名種種大苦。
 等這個字,包括老病死法。有煩惱就會造業,在人天地獄餓鬼畜生五趣中流轉輪迴,不能出離,受到生、老病死種種大苦。
能令相續遠涅槃樂;
 只要有煩惱在,就會使相續的五蘊身心遠離涅槃的寂靜樂。煩惱使得生死相續流轉,在三界中一次次得到新的果報體,不斷的相續。
《披》能令相續遠涅槃樂者:涅槃界中離貪瞋癡,名涅槃樂。若諸煩惱隨附依身,令不速疾得般涅槃,是名相續遠涅槃樂。
 在涅槃的境界中是沒有貪瞋癡的,名為涅槃樂。這不是一般的欲樂,也不是禪定的快樂,是勝義的快樂,因此稱為涅槃樂。煩惱依附隨逐於身心中,使令有情不能得入涅槃,名為相續遠涅槃樂。
能令退失諸勝善法;
 煩惱能令有情退失所有殊勝的善法。
《披》能令退失諸勝善法者:定地諸善名勝善法。由煩惱故,令心散亂,已所得定還復退失,是名退失諸勝善法。
 定地各種善法,名為勝善法。有煩惱時,使心散亂,使所得定又會退失,名為退失諸勝善法。
能令資財衰損散失;
 煩惱生起時,會做出不如理的事情,導致財產衰損流散,乃至生命也有可能喪失。
《披》能令資財衰損散失者:謂由煩惱等起非理作業方便故。
 會使得資財衰損散失,是由於隨順煩惱平等生起,不如理作業的方便為因。
能令入眾不得無畏,悚懼無威;能令鄙惡名稱流布十方,常為智者之所訶毀;令臨終時生大憂悔;令身壞已墮諸惡趣,生那落迦中;令不證得自勝義利。
 有煩惱時,能使自己在大眾中,不能無畏、驚悚畏懼、沒有名聲威勢;常常生起煩惱的人,由於造惡業,惡名昭彰到處都會流傳;常被有智慧的人呵斥、毀責;臨命終時會很後悔;往生以後還會墮到三惡道去,生到地獄中;使令不能成就自己出世涅槃的殊勝義利。義,是涅槃。利,是利益,涅槃是可愛的沒有罪的,是有功德的法。
卯三、結
 第三科結,結說過患無邊。
如是等過無量無邊。
 因此煩惱的過失是無量無邊的。
《披》令不證得自勝義利者:證自涅槃,名之為義;可愛樂故,無有罪故。證功德法,名之為利;究竟勝利,遠離過患故。煩惱障此,令不證得,故作是說。
 證得自己所要成就的涅槃,稱為義。涅槃是可愛樂的,是沒有罪過的,能夠使令自己成就有功德的法,稱為利,合說為義利。
 《金剛經》說:「一切眾生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因此涅槃是眾生最究竟的利益,能遠離過患的,煩惱障礙涅槃,使令自己不能成就,因此這樣說。
 所有的煩惱中最嚴重、最根本的就是我執,不用他人教導就有俱生我執,凡夫未轉依前,第七識恆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相應,第六意識有分別起的煩惱。
 《十住毗婆沙論》龍樹菩薩說「分別若恆有,真實則永無;分別若永無,真實則恆有。」心一生我我所的虛妄分別,有對立的時候,真實義即不能顯現,若遠離我我所的虛妄分別,就能證得第一義諦。如果沒有將薩迦耶見為根本的我執去掉,走到天涯海角,煩惱都是跟著自己的,唯有修習無我觀,才能去除這些煩惱的根本。
 關於義利有幾種解釋:
 1.《無量壽經記》卷1:「言義者,謂義利。義利有二,一者虛妄即是世間利,二真實即具出世利。今簡虛妄,故言真實。」義利可以指虛妄的世間利益,或真實的出世利益二種。
 2.《佛地經論》卷1:「現益名義,當益名利;世間名義出世名利;離惡名義攝善名利;福德名義智慧名利。」現在獲得世出世間的利益名義,當來獲得世出世間的利益名利;或世間的利益名義,出世的利益名利;或遠離惡法名義,攝受善法名利;或福德名義,智慧名利。
 以上是煩惱雜染,由煩惱的自性、分別、因、位、門、上品、顛倒、差別、及過患等九門所做的詳細說明。
癸二、業雜染2 子一、徵
 第二科業雜染,說明業的雜染,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云何業雜染?
 什麼是業雜染呢?
子二、釋2 丑一、標列2 寅一、嗢柁南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又分二科;第一科嗢柁南,以偈頌說明業雜染。
嗢柁南曰:
 自性若分別 因位及與門 增上品顛倒 差別諸過患
 偈頌說:「自性若分別;因位及與門;增上品顛倒;差別諸過患」,五字一句,分成四個句子。
寅二、長行
 第二科長行,以較長的文字解釋偈頌。
當知業雜染,由自性故,分別故,因故,位故,門故,上品故,顛倒故,差別故,過患故,解釋應知。
 應知業雜染,由:自性、分別、因、位、門、上品、顛倒、差別、過患,九門分別說明。一由自性故,說明業不共於他法的體性;二分別故,分別業有那些種類,三因故,說明造業的原因;四位故,說明業的位階;五門故,說明業門;六上品,說明業的上品相;七顛倒故,說明造業顛倒的狀態;八是業的差別,業有種種各式各樣不同的差別;九過患,造了業以後有很多的過失災患。這是以長行展開偈頌的內容。
丑二、隨釋9 寅一、業自性
 第二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九科;第一科業自性,說明業的特性。
業自性云何?謂若法生時,造作相起;
 什麼是業的特性呢?當思業生起時,乃心生起造作相。各式各樣的事情都是法,法可以說是總說的,這裡主要是說思業。思業生的時候,內心有所造作,造作主要是第六意識的思心所。造業時,思心所活動的次第是先生審慮思、其次決定思,最後動發思。先對境界開始詳細思惟觀察,稱為審慮思;接下來做出決定,稱為決定思;最後動發身語稱為動發思。
《披》若法生時造作相起者:此說思業。彼造作相有五種類。一、為境隨與,二、為彼合會,三、為彼別離,四、能發雜染業,五、令心自在轉。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三卷十六頁4261
 造作相起,是說思業。造作的相貌有五種類。
 一、為境隨與,第六意識思心所去緣慮境界,稱作為境隨與。一般的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都是率爾心之後,沒有進一步的尋求心與決定心,因此沒有相續的第六意識生起;
 二、為彼合會,第六意識尋求決定後,如果是可愛境會想與境界和合;
 三、為彼別離,如果是不可愛境界,會想與境界別離;
 四、能發雜染業,由境界進一步生起愛恚的雜染心,由煩惱而引發不善業的造作;
 五、令心自在轉,通常是指修世間道或世間道成就者,心不受煩惱繫縛,能隨內心的意願,而入世間定或者出世間定。一般沒有修行的人,心受煩惱控制而不自在。然而修禪定或修聖道成功的人,能令心隨智慧行而轉,這是心自在轉。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3,1760頁所說。
及由彼生故,身行、語行於彼後時造作而轉;是名業自性。
 由於思業生起,身體的動作及語言的表達(思已業),隨後造作活動;名為業的自性。
《披》身行語行等者:此說身業、語業。入出息風,名為身行。風為導首,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由愚癡者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汙身業。如入出息能起身業,故名身行;如是尋伺與諸語業俱名語行。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六卷十八頁4552)此身語行由思動發,故言於彼後時造作而轉。
 這裡是說身業及語業。出入息風,名為身行。另外一種解釋,以風為導首,風以流動為相,身體就能夠動。因為有風大的關係,身體可以做各式各樣的動作;如果風大不調,身體僵直就不能運動。如同出入息能發起身體造業,因此身體造作的業,也名為身行。由愚癡的人先起隨順身業風已,接著才造作染汙身業。心裡有尋伺,就會想說話。名為先故想,想為先故說。想,就是內心有尋伺。尋伺與諸語業是一起的,名為語行。如〈決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卷56,1865頁中說。身行及語行,是由思業所動發,因此說身語行是思業之後,才開始造作活動,即思已業。
 《地藏經》說:起心動念無不是罪、無不是業,只要動一個念頭,就是造業。
 總之:
 一、業可分為思業和思已業。
 二、思業即意業,包括審慮思及決定思;思已業即身、語業,乃動發思。
 三、思(心所)涵括審慮思、決定思、動發思。思業以前二者為體;身語業則以後者為體。
寅二、業分別2 卯一、徵
 第二科業分別,業的分別,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業分別云何?
 什麼是業的分別呢?
卯二、釋2 辰一、略標列2 巳一、由差別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略標列,要略標示列舉出來,又分二科;第一科由差別,業由二相建立差別。
謂由二種相應知。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故;二、由法相差別故。
 業的分別有二種相貌可以知道。
 一、由補特伽羅相差別,造業者的差別;
 二、由法相差別,業本身的差別。
 補特伽羅就是數取趣,一次又一次到三界五趣中去取得一個輪迥的果報體,換句話說就是人、眾生的別名。由於人所造的業不同,表現在人身心上的相貌也有所不同,譬如說造貪、瞋、癡、殺、盜、淫、妄,表現出來的相貌一定是不同的,這是由人的角度來說明這件事。法相差別,是所造業的法相,由法本身的相貌有所不同來說明。總說是由人與法這二角度來說明十善業與十惡業。
巳二、由性攝
 第二科由性攝,由業的體性是善或是不善所攝。
此復二種,即善不善十種業道。所謂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麤惡語,離麤惡語;綺語,離綺語;貪欲,離貪欲;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
 由業的體性來說明它所含攝的內容,分成二大種:十善業道及十不善業道。業是一種通道,可以通到善趣或惡趣,造十惡業會通到三惡道去;造了十善業會通到人天去,因此說業是一種道,稱為業道。
 善與不善的十種業道,由身語意的造作,身業有三種,語業有四種,意業有三種,合說有十善業道和十不善業道。身業三種:殺生,離殺生;不與取,離不與取;欲邪行,離欲邪行。殺生是不善業道;離殺生是善業道。不與取是他人沒有布施或捨棄,未經對方同意而取過來,是不善業道;離不與取就是善業道。欲邪行,凡是夫妻以外的不正當的性行為稱為欲邪行,是不善業道;離欲邪行,沒有婚外的性行為,稱為離欲邪行,是善業道。
 四種語業:妄語,離妄語;離間語,離離間語;麤惡語,離麤惡語;綺語,離綺語。說不實的話稱為妄語,是不善業道;離妄語是善業道。離間語,所說的話使令對方彼此之間生起怨隙,離間他們的感情,是不善業道;離離間語,沒有說離間語,是善業道。粗惡語;所說的話很粗暴而且很惡毒,是不善業道;離粗惡語就是善業,說的話很文雅柔和,是善業道。綺語,說令人放逸的話,或是沒有意義的戲論,不能引發義利,是不善業道;離綺語是所說的話能引起正念、引發義利,是善業道。
 意業三種:貪欲,離貪欲;瞋恚,離瞋恚;邪見,離邪見。貪欲,有貪心與思俱行時,是不善業道;離貪欲是善業道。有瞋恚與思俱行時是不善業道;離瞋恚是善業道。邪見,錯誤顛倒的見解與想法,還對公眾加以宣說,嚴重影響他人的思想,這是不善業道;離邪見是善業道。
 這是以所造業的善性與不善性的角度來說明十善業及十不善業。接下來分別說明十善業、十不善業的相貌。
辰二、隨別釋2 巳一、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2 午一、黑品10 未一、殺生攝4 申一、總舉經言
 第二科隨別釋,接著各別詳細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依人的角度建立業相差別,分二大科;第一科黑品,黑品十惡業,又分成十科;第一科殺生攝,說明殺生者的相貌,又分四科;第一科總舉經言,總相舉出經中所說的話。
補特伽羅相差別建立者,謂如經言:諸殺生者,乃至廣說。
 以人的角度來說明造十惡業時,如經典上形容殺生的人稱為諸殺生者,乃至更詳細的說,以種種的言詞來形容殺生者的相貌。例如殺生者的身體很緊張,心裡很暴惡等,這裡沒有詳細說明,在別釋經句裡會詳細說出殺生者身心的相貌。
申二、別釋經句2 酉一、總句
 第二科別釋經句,各別解釋經句,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的句子。
殺生者者,此是總句。
 殺生的人這件事,這是總句。殺生者者,第一個「者」是指殺生的人,因為要說明殺生者,先總相標示出來。第二個「者」是形容殺生者的這件事,是語助詞。
酉二、別句3 戌一、顯示加行殺害2 亥一、別釋2 天一、辨相5 地一、最極暴惡
 第二科別句,各別解釋經中說的殺生者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顯示加行殺害,顯示造作殺業,又分二科;第一科別釋,各別解釋。又分二科;第一科辨相,說明殺生者的相貌,又分五科;第一科最極暴惡,殺生者最極端、殘暴的相貌。
最極暴惡者,謂殺害心正現前故。
 經典上形容殺生者是最極暴惡的人,當他想殺死人或殺死畜牲等,殺害的心思正現在前,顯示最極暴惡的心相。
地二、血塗其手
 第二科血塗其手,形容殺生者的身相。
血塗其手者,謂為成殺,身相變故。
 第二個相貌是血塗其手。殺生的人充滿著血腥,為了成就殺生這件事,殺生者身體的相貌會有變化。因為殺生要流血,他的手會沾滿血腥。
地三、害極害執
 第三科害極害執,說明所造的殺生業相。
害極害執者,謂斷彼命故,解支節故,計活命故。
 害極害執者,這幾個字中,包含三段文義。其中,害,是指殺害生命;極害,是用殘酷的方法分解受害者的支節;執者,是計度執著以殺生為活命的職業。
《披》害極害執等者:斷彼命故,此釋言害。解支節故,此釋極害。計活命故,此釋言執,謂如不律儀者,計屠羊等自活命故。
 動手將被殺者的生命殺害,稱為害。極害,將被殺者的肢節一節一節的解下來,稱為極害。計活命故,解釋為執著,如不律儀者執著以殺羊等為存活養命的職業。計,是執著。律,是佛制定不要殺生的軌則;儀,遵守不殺生的戒,身語意依律所制,稱為儀。不律儀的人沒有持戒,執著殺羊,殺豬,殺雞等方式來養活自己。害、極害、執,這三句話形容殺生者的相貌。
地四、無有羞恥
 第四科無有羞恥,指殺生者沒有羞恥心。
無有羞恥者,謂自罪生故。
 殺生的人,沒有羞恥心,自己願意造殺生罪,才會去殺生,不以殺生的事是錯的,因此沒有羞恥心。
地五、無有哀愍
 第五科無有哀愍,殺生者也沒有哀愍心。
無有哀愍者,謂引彼非愛故。
 殺生者沒有哀愍心,殺生會引發被殺者不可愛的境界。自己已經造了一個被殺者不可愛的境界,也為自己樹立了新的冤家,將來自己也會被殺,這是無有哀愍者,也是形容殺生者沒有慈悲心的相貌。
天二、破執2 地一、別辨2 玄一、一切有情所2 黃一、敘外說
 第二科破執,破除執著,分二科;第一科別辨,各別說明,又分二科;第一科一切有情所,於一切有情所,又分二科;第一科敘外說,敘述印度有些外道的主張。破執是針對外道來說的,外道有一種錯誤的想法,認為殺某些眾生可以殺,某些眾生不可以殺,佛特別提出正義,辨明邪正。
有出家外道,名曰無繫,彼作是說:百踰繕那內所有眾生,於彼律儀,若不律儀。
 印度有些出家的外道,稱為無繫外道,他們這樣說:「百踰繕那內」,就是百由旬,大約1600里範圍內所有的眾生,如果不殺害,就是有律儀,就是持戒的,如果殺害,就是不持戒。如果是1600里外就不在律儀的範圍內,殺生不犯戒,有這樣錯誤的想法。
 換句話說,就是比較近的不要殺,比較遠的若殺牠不是不律儀,這是外道的邪見。佛法說所有的有情都不應該殺,不論是近的或是遠的,通通不可以殺。(1由旬=16里,100由旬=1600里)
《披》百踰繕那至若不律儀者:此計少分應離殺生。謂隨所住處百踰繕那內眾生,於彼不殺成就律儀,若行殺害成不律儀。不遍一切諸有情所。
 外道執著於少部分有情應該遠離殺生。外道認為,隨所居住的地方,於1600里內所有的眾生不殺害,就是有律儀,就是持戒的,如果殺害就是沒有持戒。但是他們不殺生的範圍太小了,這樣說不合道理的。佛在經裡說不殺害眾生是遍一切有情的,不應分別距離的遠近,以此破外道的種種想法。 
黃二、引經破
 第二科引經破,引用經典所說破斥外道。
為治彼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所。
 為了對治外道錯誤的思想,經中說:一切有情,都不可以殺害。
玄二、真實眾生所2 黃一、敘外說
 第二科真實眾生所,說明真實的眾生,分二科;第一科敘外說,敘述外道錯誤的說法。
即彼外道復作是說:樹等外物亦有生命。
 無繫外道又說殺生的範圍是:樹等外物也有生命不可以砍伐。
黃二、引經破
 第二科引經破,引經典上所說破斥邪說。
為治彼故,說如是言:真實眾生所。
 為了對治外道錯誤的思想,佛教說:於有情識的真實眾生所不能殺。不殺生是指不殺害有情識、感受的有情,不是指沒有情識感受的無情。如食用蔬菜,蔬菜、是沒有情識的,不能算殺生;若是將畜牲或人殺死煮來吃,被殺者有情識分別會感覺痛苦,就構成殺生罪。佛說的眾生是真實的眾生所,指有情識的眾生。
地二、總顯
 第二科總顯,顯示這一段的義理。
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及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這兩句話是顯示以一切有情所才是真實福德依止處,對有情有慈悲無害心,即遠離了造不善業與對治;並且顯示不殺害無覺受的草木植物等不是真實福德處及遠離不善業與對治。
《披》此即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等者:謂如經言一切有情所,意顯一切有情皆應哀愍。由哀愍故,成就真實福德。不應分別或遠離害,或不遠離。由是對治彼第一計,是名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又如經言真實眾生所,意顯樹等外物無愛非愛,於彼無有哀愍可得。雖遠離殺,而不成就真實福德。由是對治彼第二計,是名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經典上說的一切有情所,是顯示於所有的有情都應該慈悲、憐憫。由於慈悲憐憫可以成就真實的福德,因此不應該分別眾生距離遠近,所謂近的不殺害、遠的則不限制,這樣可以對治外道的第一種執著,這稱為顯示真實福德遠離對治。又經典上說真實眾生所,是指有情識、有覺受的眾生,意思是顯示樹等外物沒有情識及可愛不可愛的差別,對草樹等沒有哀愍可得,即使遠離砍伐草樹的殺害,也不會成就真實的福德。這是可以對治外道的第二種執著,名為顯示不實福德遠離對治。
亥二、結意
 第二科結意,結說其中的義理。
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
 這一段所說的殺生句子,顯示出殺生者身心在造作殺害眾生的相貌。
《披》如是所說諸句顯示加行殺害者:謂從最極暴惡句,乃至真實眾生所句應知。
 這些句子包括:最極暴惡、血塗其手、害極害執、無有羞恥、無有哀愍、一切有情所、真實眾生所,這幾句話都在說明殺生者造作殺生的相貌。
戌二、顯示無擇殺害
 第二科顯示無擇殺害,顯示沒有選擇的殺害。
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者,此句顯示無擇殺害。
 經中說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諸眾生所,指殺生的人連最小的生物也要殺害,顯示沒有選擇的殺害。捃多蟻是印度話翻譯過來的,就是螞蟻已經折斷腳了,折腳蟻名捃多蟻;蟻卵也名捃多蟻。殺生者心極殘暴沒有選擇對象,不論是什麼眾生都要殺害。
《披》無擇殺害者:謂於諸傍生趣所有眾生,乃至極下捃多蟻等行殺害時,無正覺了,無簡擇心,謂此眾生不應殺害,是名無擇殺害。
 殺生者對於畜生道所有的眾生,從身體大的眾生乃至到極細小的螞蟻等,都要殺害,因為沒有正確的覺悟,沒有正確簡別決擇的心:不認為所有眾生都不可以殺害,這種不正心態名為無擇殺害。
戌三、顯示遇緣容可出離
 第三科顯示遇緣容可出離,顯示若有因緣,遇到好的善知識正確教導,可以出離殺生。
於殺生事若未遠離者,此顯遇緣容可出離。謂乃至未遠離來,名殺生者。
 殺生者若不能遠離殺生事,這句話顯示如果遇到三寶或是善知識的因緣能了知佛法正確的道理,可以出離殺生,但在沒有遇到善知識而出離殺生之前,還繼續殺生,名為殺生者。
《披》於殺生事若未遠離等者: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是名於殺生事遠離。由聞正法能善領悟,及受淨戒能善防護,於殺生事止息不作,是名遇緣容可出離。若不遇緣,不出離時,彼業現行,名殺生者。
 知道殺生是有過患的,而生起殊勝善良的心,希望停止息滅殺生這件事而去受戒,若有究竟寂靜止息殺業的決定心,不再有身業去殺害眾生,名為於殺生事遠離。由於聽聞正法,而且能圓滿的領悟正法的道理,及受清淨的五戒,能夠圓滿妥善的防護殺生事,使殺生事止息不作,名為遇緣容可出離。殺生者若沒有遇到好的因緣而出離殺業,當殺業現前時,仍舊名為殺生者。
 古時有一個人,很愛護動物,因為以前的人都睡草蓆,身上會有很多跳蚤,他身上長了跳蚤都捨不得殺,當他要換、洗衣服時,就將跳蚤抓出來,換一個地方給牠住,這樣做了一段時間後,就有了好的果報,他所住的地方三天都不長跳蚤。他有這樣的功德,因為不殺害牠們,那些跳蚤也是有感覺,感覺這個人不會殺害牠們,所以牠們也不讓他身上長跳蚤。他的朋友去外地住旅館時,有很多臭蟲跳蚤,都沒辦法解決的時候,就請這個人去他們房間住三日,三日之後就沒有跳蚤。其中沒有說這個人是佛教徒,而是說這個人從小就不殺生,他連很小的蟲也愛護。如果是一般人都會分別是害蟲或益蟲,害蟲就要殺掉,但他不會,他連害蟲也不殺。眾生都是有心識的,每個有情都愛護自己的生命,不殺害牠,牠也是知道的。很多人去放生都有經驗,那些魚、龜等,都會回頭以身相表示謝謝,有時生病的時候,還會回來報恩救護。
申三、結明略義2 酉一、第一略義
 第三科結明略義,結論說明要略的義理,分成二科;第一科第一略義,第一種要義。
又此諸句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相貌、殺生作用、殺生因緣,及與殺生事用差別。
 前面諸多文句的要義,為顯示殺生的相貌、殺生的作用、殺生的因緣,及與殺生的事用差別。
《披》又此諸句略義等者:殺生相貌,配屬別句中初二句。殺生作用,配屬第三句。殺生因緣,配屬四五句。殺生事用差別,配屬後四句;於中初二句是殺生事差別,次二句是殺生用差別故。
 殺生的相貌,配屬別句裡的初二句,即最極暴惡與血塗其手,最極暴惡是指內心的相貌,血塗其手是指身相。殺生作用,配屬第三句的害極害執,指殺生的作用,除了斷彼命,還要解肢節,與計活命故:以殺生為活命的職業。殺生因緣,配屬四五句的無有羞恥與無有哀愍,不覺得這件事是不對的,而沒有羞恥心,也沒有慈悲心。殺生事用差別,配屬後四句,其中初二句是殺生事差別。殺生事,指殺生的對象是一切有情所,還有真實眾生所。次二句是殺生用差別,是指無擇殺害及遇緣容可出離。這是第一種要義。
酉二、第二略義
 第二科第二略義,第二種要略的義理。
又略義者,謂為顯示殺生如實、殺生差別、殺所殺生、名殺生者。
 又第二種要義,是為顯示殺生如實:於一切有情所不應殺生;殺生差別:殺生的對象是指有情識的真實眾生所;殺所殺生:指無選擇的殺害一切眾生;名殺生者:未遇三寶受戒因緣前,殺生現行名殺生者。
《披》又略義等者:於前殺生事用差別中,如次別配四句應知。
 於前所說殺生事用差別中,如其次第各別配合四句解釋應當了知。
申四、簡非法相
 第四科簡非法相,簡別不是開顯殺生法相。
又此諸句,顯能殺生補特伽羅相,非顯殺生法相。
 這裡所說的眾多句子,是顯示能殺生的人的相貌,而不是顯示殺生這件事的法相。先以人的角度來說明殺生,殺生法的相貌,後面還會再詳細說明。
未二、不與取攝3 申一、釋經句2 酉一、總句
 第二科不與取攝,說明不與取者的相貌。分三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的文句,又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不與取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不與取的人這件事,這是總說句。
酉二、別句14 戌一、於他所有
 第二科別句,以各別句說明不與取,分十四科;第一科於他所有,屬於他人之物。
於他所有者,謂他所攝財穀等事。
 於他人所有的,屬於他人的財產或者稻穀等財物。他人沒有給,自己不告而取就成為偷盜了。
《披》謂他所攝財穀等事者:謂諸珍寶,或金或銀,或諸衣服,或諸什物,或香或鬘,如是等類名之為財。謂諸所有可食可飲,大麥、小麥、稻穀、粟穀、糜黍、胡麻、大小豆等,甘蔗、葡萄、乳酪、果汁種種漿飲,如是等類名之為穀。如是財穀無情數攝。等言,等取所餘有情數物,謂或妻子、奴婢、作使,或象、馬、豬、牛、羊、雞、鴨、駝、騾等類應知。
 他所攝財穀等事,指各種珍寶,或是金、銀、衣服、雜物、香、或者是鬘,鬘就是花鬘等,這類稱為財。他人所有的穀,包括可以吃的可以喝的,大麥、小麥、稻穀、粟穀、糜黍、胡麻、大小豆等,甘蔗、葡萄、乳酪、果汁等類名為穀或飲料,這些是屬於財穀類無情物所攝。這裡的「等」,是包括其他的有情數,包括他人的親人及所養的動物,如妻子,孩子,或者傭人等,或者是他人的象、馬、豬、牛、羊、雞、鴨、駝、騾等類應該知道。
戌二、若在聚落
 第二科若在聚落,於聚落積集、移轉。
若在聚落者,謂即彼事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
 若在聚落,是指在多人居住的聚落中,將他人的財穀等無情物積集在一起、或將屬於他人的妻子,奴婢等有情移轉至別的處所,都是不與取。
《披》於聚落中若積集若移轉者:此中積集,謂於無情數物,若財若穀。移轉,謂於有情數物。
 在這些無情物或有情物之中,積集,是指無情數物的財或穀。移轉,是指有情數物。
戌三、若閑靜處
 第三科若閑靜處,於閑靜處積聚、移轉。
若閑靜處者,謂即彼事於閑靜處,若生、若集,或復移轉。
 在一些比較清靜的地方,名閑靜處。在清靜人少的地方,將他人的穀物移轉至此、或將他人的財產等積聚於此,或將有情移轉至此,都稱為不與取。
《披》於閑靜處若生若集等者:此中生言,謂於穀物。集與移轉如前說。
 這裡的「生」,是指生長的榖物。積聚與移轉,如前所說。若是去國家公園或者去海邊遊玩,應該不可以將那裡的草木或者是石頭拿回來,因為那些物還是有所有權的,這一點很多人都會疏忽。
戌四、即此名為可盜物數
 第四科即此名為可盜物數,不與、不捨、不棄名可被偷盜的物品。
即此名為可盜物數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物。
 名為可被偷盜成為不與取的物,是指物主沒有布施出來,沒有捨給大眾、沒有丟掉、放棄所有權的物品。
戌五、若自執受
 第五科若自執受,若是自己執持受用。
若自執受者,謂執為己有。
 若將他人東西拿來自己執持受用,認為是自己的,這樣也是不與取。
戌六、不與而取
 第六科不與而取,偷盜的行為。
不與而取者,謂彼或時資具闕少,執為己有。
 不與而取,可能是因為缺少資具,而將他人的財物拿來當作自己的。
戌七、不與而樂
 第七科不與而樂,以偷盜為樂。
不與而樂者,謂樂受行偷盜事業。
 不與而樂,是指歡喜去拿他人的東西,以偷盜為樂。
戌八、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2 亥一、牒經句
 第八科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於偷盜物生貪,分二科;第一科牒經句,表明經中所說。
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者,
 對他人擁有的,沒有要布施、捨出、或放棄的物品,心裡生起想要的希望,這樣也是不與取。
亥二、釋其義2 天一、釋希望
 第二科釋其義,解釋不與取的義理,分二科;第一科釋希望,解釋內心的希望。
謂劫盜他欲為己有。
 對於他人不與、不捨、不棄的物品,心想將它偷取過來,及占為己有,這是二種心相。
天二、釋不與等3 地一、不與
 第二科釋不與等,說明幾種不與取的情況,分三科;第一科不與,說明不與而取。
若彼物主非先所與,如酬債法,是名不與。
 若物主並沒有要給與,而想要此物的人,以強迫的手段取得,猶如物主所欠債未還,將取得此物方式,如同酬還債務,名為不與。
《披》非先所與如酬債法者:謂非物主先意欲與,是名非先所與。他生希望,強索而與,是名為酬債法。
 物主沒有想要給與,名為非先所與。但另一個人生起要得到它的希望,強迫物主要給他,名為如酬債法。
地二、不捨
 第二科不捨,說明不捨而取。
若彼物主於彼取者而不捨與,是名不捨。
 若物主對於來強迫取走己物的人,並沒有要捨出給與對方,是名為不捨,這也算偷盜罪。
地三、不棄
 第三科不棄,說明不棄而取。
若彼物主於諸眾生不隨所欲受用而棄,是名不棄。
 若物主對於大眾,沒有想要隨他人所想受用而放棄此物,名為不棄。通常布施與捨都是有特定對象的。棄,則是對大眾,沒有特定對象。
戌九、自為而取
 第九科自為而取,自己主動取走。
自為而取者,謂不與而取故,及不與而樂故。
 自己逕行取得,包括未經他人同意給與而自行取得,及歡喜去偷盜取得。
戌十、饕餮而取
 第十科饕餮而取,貪心而取。饕餮是貪財、貪食、貪心的相貌。
饕餮而取者,謂所不與、不捨、不棄而希望故。
 饕餮而取,是物主沒有答應給與,沒有捨給對方,也沒有說要放棄所有權,卻在心裡生起極大的貪心而去取得。
戌十一、不清而取
 第十一科不清而取,沒有澄清所競物而取。
不清而取者,謂於所競物為他所勝,不清雪故。
 有諍執的物品,稱為所競物。不清而取,是指於所諍執原屬於自己的物品,但是競諍後為他人所勝,對方贏了,自己不去澄清說明,就自行拿走,稱為不清而取。
《披》不清而取等者:謂自所攝財穀等事為他競諍,名所競物。若他得勝,自不清雪,取為己有,是名不清而取。
 本來是自己的財物、穀物、自己的人等,可是他人來競諍,對方也想要得到,稱為所競物。結果他人贏了,自己沒有去澄清,就拿過來受用,稱為不清而取。沒有清白的拿到此物,會被他人認為偷或盜,雖然這是自己的,但是沒有說清楚就去取得也不可以。
戌十二、不淨而取
 第十二科不淨而取,不是用清淨的方式取得。
不淨而取者,謂雖勝他,而為過失垢所染故。
 這件事與前一種狀況剛好相反。不淨而取,雖然在競諍時勝了他人,但是所取得的方式是有瑕疵、有雜染過失的。
《披》不淨而取等者:於他所攝財穀等事,自與他競,雖能勝他,取為己有,然有過失,故名不淨而取。
 他人所擁有的財產或穀物等,並不是屬於自己的,可是和物主諍執時贏過他,取為己有,這種取得的方式有不清淨的過失。名為不淨而取。
戌十三、有罪而取
 第十三科有罪而取,取得的方式是有罪的。
有罪而取者,謂能攝受現法後法非愛果故。
 有罪而取,以有罪的偷盜方式取得的,是指偷盜之後會受到現世及後世不可愛的果報。現世及後世的果報會有貧窮,資具缺乏的苦惱,雖然從早到晚很努力很辛苦,也是賺不到錢,偷盜的罪業,會使令資財匱乏。
戌十四、於不與取若未遠離2 亥一、準前說
 第十四科於不與取若未遠離,於偷盜事有沒有遠離的因緣,分二科;第一科準前說,依前面說的。
於不與取若未遠離者,如前殺生相說應知。
 如果對於偷盜事沒有遠離,如同前面所說殺生相的情況,若有遇到好的因緣學習佛法,則可以出離這種惡不善法,否則還是會偷盜,偷盜現行時,名不與取者。如果有學習佛法,就會知道這麼微細,連自然環境中屬於政府的,有所有權的,都不可以隨便拿。
亥二、例所餘
 第二科例所餘,推例其他的業道。
所餘業道亦爾。
 除了這裡所說的殺生業、偷盜業之外,其他的業道也是同樣的遇緣容可出離。
申二、明略義
 第二科明略義,要略說明其中的義理。
此中略義者,謂由盜此故成不與取、若於是處如其差別、如實劫盜、由劫盜故得此過失,是名總義。
 這其中要略的義理是:由於偷盜而成立不與取的罪業;若在聚落處及閑靜處的差別;真實劫盜的可盜物數、若自執受不與而取、不與而樂、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自為而取、饕餮而取;由於劫盜因此得到這種過失的不清而取、不淨而取、有罪而取、於不與取若未遠離,這是總義。
《披》此中略義等者:由盜此故成不與取,配屬別句中第一句。若於是處如其差別,配屬次二句。如實劫盜,配屬次七句。由劫盜故得此過失,配屬後四句應知。
 其中的要義是:由盜此故成不與取,配屬別句中第一句的「於他所有」。若於是處如其差別,配屬次二句的「在聚落或閑靜處」。如實劫盜,配屬次七句的「可盜物數、若自執受不與而取、不與而樂、於所不與不捨不棄而生希望、自為而取、饕餮而取」。由劫盜故得此過失,配屬後四句的「不清而取,不淨而取,有罪而取,於不與取若未遠離」,應該要了解。
申三、簡法相2 酉一、正明建立
 第三科簡法相,簡別不是不與取法相,分二科;第一科正明建立,正確明白的建立造業者的相貌。
又此中亦顯不與取者相,非不與取法相。
 又這裡顯示的是不與取「人」的相貌,不是不與取「法」的相貌。
酉二、兼例所餘
 第二科兼例所餘,除了不與取之外,也顯示列出其他的罪業。
當知餘亦爾。
 應知除了不與取偷盜業之外,其他的罪業也是一樣,都是在形容造業「人」的相貌,不是在說造業的「法」相。
未三、欲邪行攝2 申一、總句
 第三科欲邪行攝,欲邪行者所攝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欲邪行者者,此是總句。
 再說,欲邪行的人這件事,這是總說句。
申二、別句2 酉一、釋經句2 戌一、初三句2 亥一、別釋相3 天一、於諸父母等所守護5 地一、父母守護
 第二科別句,各別說明的句子,分二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的句子,又分二科;第一科初三句,十句中最初三句,又分二科;第一科別釋相,各別解釋這三句的相貌,又分三科;第一科於諸父母等所守護,有父母等長輩所守護的,又分五科;第一科父母守護,有父母所守護的女子。
於諸父母等所守護者,猶如父母於己處女,為適事他故,勤加守護,時時觀察,不令與餘共為鄙穢。
 各個父母等長輩所守護的對象,猶如父母對於自己的處女(女孩子),為了要將她嫁給適當的對象,來奉侍所嫁的男子,努力精勤加以守護,時常觀察,不讓所守護的女孩子跟他人做不清淨的事情。 
地二、至親守護
 第二科至親守護,由具血緣的至親兄弟姊妹守護。
若彼沒已,復為至親兄弟姊妹之所守護。
 如果女孩子的父母已經不在世間,接著是由她的兄弟姊妹所保護。
地三、餘親守護
 第三科餘親守護,則由較遠的親屬守護。
此若無者,復為餘親之所守護。
 若沒有兄弟姊妹,可能就是給其他的堂兄弟,表兄弟等所保護。
地四、自己守護
 第四科自己守護,由自己守護自己。
此若無者,恐損家族,便自守護。
 有一種女孩子,沒有父母、沒有兄弟姊妹,也沒有其他的親戚朋友,為恐怕損害她家族的名譽,就自己保護自己,不做欲邪行的事情。
地五、舅姑守護
 第五科舅姑守護,由父母的兄弟姊妹守護。
或彼舅姑,為自兒故,勤加守護。
 或是由她的舅舅或是姑姑,將她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努力的來守護她,使她不受他人的侵害。
天二、有治罰
 第二科有治罰,由有管理執法者的守護。
有治罰者,謂諸國王,若執理者,以治罰法而守護故。
 有治罰,是指有國家的法令,有執法者,如國王、大臣、或法官、警察等,由法律及執法的人來保護未出嫁的女子。
天三、有障礙
 第三科有障礙,指有看管進出守門者的障礙。
有障礙者,謂守門者所守護故。
 有障礙,是指未出嫁的女子居住的地方有守門的人,在那裡守護她,使得他人不易去侵害她,這是說到三種情況。
亥二、略顯義
 第二科略顯義,要略顯示其中的義理。
此中略顯未適他者三種守護。一、尊重至親眷屬自己之所守護,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
 此處要略顯示,還沒有出嫁的女子,被三種人所保護。
 一、父母尊重及兄弟姐妹至親、其他的親戚朋友眷屬、或者是自己保護;
 二、王執理家之所守護,國王,法令,或者是法官所保護;
 三、諸守門者之所守護,居住的地方有守門的人來保護。
戌二、後七句7 亥一、他妻妾
 第二科後七句,以後七句說明欲邪行,又分七科;第一科他妻妾,他人的妻妾。
他妻妾者,謂已適他。
 已經嫁給他人的女人,不可以侵害她。
亥二、他所攝
 第二科他所攝,屬於他人所攝的女子。
他所攝者,謂即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
 他所攝的,還沒有嫁給他人的女子,有前面所說三種人守護的。有尊重至親眷屬或自己所守護、有王執理家的守護、或者諸守門者所守護的。
亥三、由凶詐
 第三科由凶詐,以凶惡、詐術施行。
若由凶詐者,謂矯亂已而行邪行。
 若是用凶惡、詐術方法,以矯亂、欺騙、混亂女子的心,可能是給她下藥或者是用其他方法來欺騙女子,而行邪行,也是不可以的,
《披》謂矯亂已而行邪行者:矯設方法令彼惑亂,如行誑諂等,是名矯亂。
 以詐術設計很多方法,使令女子被迷惑,心裡慌亂,例如以謊言欺騙,或者是以諂媚語,對其行邪行,名為矯亂。
亥四、由彊力
 第四科由彊力,用威脅強迫的力量。
若由彊力者,謂對父母等公然彊逼。
 若是用威脅強迫的力量,有一種是逼婚的情況,有些人勢力比較大,對女孩子的父母公然逼迫,威脅對方將女兒嫁給他,這都算在欲邪行裡面。
亥五、由隱伏
 第五科由隱伏,指男女互相隱藏彼此欣欲的事。
若由隱伏者,謂不對彼,竊相欣欲。
 若由隱伏,沒有對父母說,男女互相的,偷偷的做欲邪行的事。
《披》謂不對彼竊相欣欲者:此不對彼,謂不對彼父母等公然彊逼,唯由隱竊,互相欣欲。為簡公顯,故作是說。
 這裡所說的不對彼,指不對女子父母等公然威脅強迫,只是私底下男女互相欣欲。為了簡別公開明顯逼迫,因此這樣說。
亥六、行欲行
 第六科行欲行,說明行欲行的相貌。
而行欲行者,謂兩兩交會。
 行欲行,是男女兩兩交會的欲行。
《披》謂兩兩交會者:由二補特伽羅及彼男女二根展轉交會,是名兩兩交會。
 兩兩交會,是由二個人在一起,由男女根和合展轉交會,名為兩兩交會。
亥七、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
 第七科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以不如理的欲心,行不如理的欲邪行。
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者,謂於非道、非處、非時,自妻妾所而為罪失。
 於此男女和合事,以不如理的欲心而行邪行的,是指於不是女方的產門、不是適當的處所、不是適當的時間,即使是對自己的妻妾這樣做,也是有罪業與過失的。
《披》謂於非道非處等者:此中非道,亦名非支,謂除產門外所有餘分。若諸尊重所集會處,或靈廟中,或大眾前,或堅硬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處說名非處。若穢下時、胎圓滿時、飲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4839)如是一切皆名非理,於自妻妾隨一而行,亦名欲邪行罪。
 這裡所說的非道,也稱為非支,是指除女方產門以外,身上任何其他的地方。非處,是指在各種尊重所集會的處所,或在靈廟中,或在大眾前,或在堅硬的地上或高低不平的地方,使令不安隱,這些處所都名為非處。若是於女方來月經時、懷孕中的胎兒已足月圓滿時、餵兒母乳時、受齋持戒時,或身體有病時,也就是所有不適合行欲行的時候,名為非時。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62頁也有說到這件事。這裡一切所說的都稱為非理,即使對於自己的妻妾中任一人有這種欲行,也都名為犯了欲邪行罪。
酉二、明略義
 第二科明略義,說明要略的義理。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若彼所行、若行差別、若欲邪行應知。
 這其中要略的義理,是要略顯示所做的行為、所做行為的差別、及屬於欲邪行的行為,應該要知道。
《披》此中略義等者:若彼所行,配屬別句中前五句。若行差別,配屬次三句。若欲邪行,配屬後二句應知。
 這十句話可以再將它歸納成三類來說。
 第一類:若彼所行,配屬別句中前五句的:一、於諸父母等所守護,二、有治罰,有法律的守護,三、是有障礙,四、是他妻妾,五、是他所攝。若對這樣的對象有邪行,稱為欲邪行。
 第二類:行差別,配屬次三句,一、由凶詐,二、由彊力,強迫,強迫的方式,三、由隱伏,私底下的。
 第三類:若欲邪行,配屬後二句,包括一、行邪行,二、與即於此事非理欲心而行邪行。
未四、妄語2 申一、總句
 第四科妄語,說明妄語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諸妄語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說妄語的人這件事,這是總說句。
申二、別句2 酉一、釋經句9 戌一、於王家
 第二科別句,各別解釋妄語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的文句,又分九科;第一科於王家,在國王的處所。
若王者,謂王家。
 若王,在國王那裡說妄語。
戌二、於執理家
 第二科於執理家,在執行公務者的處所。
若彼使者,謂執理家。
 若彼使,替國王做事,執行公務、法令的公務人員,都可以稱作執理家。
戌三、於長者居士
 第三科於長者居士,對長者居士。
若別者,謂長者居士。
 別者,或者說在長者居士那裡。
戌四、於彼聚集
 第四科於彼聚集,於大眾聚集處所。
若眾者,謂彼聚集。
 若眾,是指大眾聚集處。
戌五、於四方人眾聚集處
 第五科於四方人眾聚集處,於來自於各方人士的聚集處。
若大集中者,謂四方人眾聚集處。
 若是大集中的,是指四方的人眾聚集在一起的處所。
戌六、於已知
 第六科於已知,對於已知的事。
若已知者,謂隨前三所經語言。
 若是已知的,是指在前三,包括在王家和執理家、長者居士、聚集處所的大眾前說過,他們已經知道,稱為已知者。
《披》謂隨前三所經語言者:謂隨前時聞、覺、知三所曾經事,覆真實想而說異語,謂為已知。非唯依知言說,名為已知。義寬廣故。四言說中不言依見言說者,下別說故。四種言說,如前意地釋。(陵本二卷十九頁175
 指在前一段時間,在王家和執理家、長者居士、聚集處所的大眾之前,隨所聽聞、覺察、了知,三種所曾經了知的事,為了隱覆內心的真實想而說與事實相反的話語,稱為已知。並不是只按照所了知的言說出來,名為已知。從所說的話,由說的不同的角度、所說的深淺,可知所說的不是真實語,不是真實語的範圍是很寬廣的。見、聞、覺、知四種言說中,沒有說依見言說,下面會另外別說。四種言說,如同前〈意地〉卷2, 75頁所解釋的可知。
戌七、於已見
 第七科於已見,於已曾經見過的。
若已見者,謂隨曾見所經語言。
 若已見,隨曾看到的境相而說妄語,稱為已見。
戌八、由自因等2 亥一、略標2 天一、舉由自因
 第八科由自因等,說妄語二種的原因,分二科;第一科略標,要略標示出,又分二科;第一科舉由自因,舉出由自己的原因。
若由自因者,謂或因怖畏,或因味著。
 若是由自己的原因,或是由於自己害怕,如果說真實話會受到迫害、對自己不利,或是因為愛味染著,喜歡說謊話。不只說謊話會成為習慣,殺盜淫妄通通都會習慣的。
天二、例由他因
 第二科例由他因,舉出由他人的原因說妄語。
如由自因,他因亦爾。
 如同由於自己的原因說妄語,由他人的原因也是一樣。
《披》如由自因他因亦爾者:由自怖畏,或自味著,名由自因;如前已說。或復由他怖畏,由他味著,教敕令作,名由他因;故言亦爾。
 由於自己害怕,或者因為自己愛味染著說謊,名為由自因,如前已說。或是由於他人的原因,若說實話心裡會有所怖畏,或是由他因愛味染著妄語事,而教唆使令自己說妄語,名為由他因。因此說由他因也是一樣。
亥二、別釋2 天一、因怖畏
 第二科別釋,各別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因怖畏,因恐怖畏懼而說妄語。
因怖畏者,謂由怖畏殺、縛、治罰、黜責等故。
 因恐怖畏懼而說妄語,因為害怕若說實語,對方會殺他、綁他、處罰他、或者是受到罷黜驅擯的責罰等,感到怖畏說妄語。
天二、因味著
 第二科因味著,因愛味染著而說。
因味著者,謂為財穀、珍寶等故。
 因為愛味染著,為貪著財穀,珍寶等,怕如果說出實話會得不到。
戌九、知而說妄語
 第九科知而說妄語,隱藏所想、所欲、己見而說妄語。
知而說妄語者,謂覆想欲見而說語言。
 知而說妄語,是指為了隱藏自己的想法、心中所欲、自己執著的見而說的語言。覆,是隱藏心裡的想法;欲,是心裡的好樂、願望,這樣想卻那樣說,或是喜歡這樣說,卻不想這樣說,說出另外一套。見,是自己的一種思想理論,想久了變成一套固定的思想,稱為「見」,說的話與自己的見不同,口是心非。
《披》覆想欲見而說語言者:心所取相,是名為想;心所樂欲,是名為欲;心所忍可,是名為見。由此三故能起語言。諸妄語者說別異語,令真不顯,是名為覆。
 接觸境界時,心依名言取相,稱為想;心所樂欲,內心歡喜好樂,說名為欲;心所忍可,對所認知的事達到忍可的程度,有決定性的認識,是名為見。由於有想、有欲、有見能發起語言說話。說妄語的人,將真實隱藏起來,說出與真實事不同的異語,使令真實相不顯現,是名為覆。
酉二、明略義
 第二科明略義,說明要略的義理。
此中略義者,謂依處故、異說故、因緣故、壞想故,而說妄語應知。
 其中的要義,包括:依處、異說、因緣、壞想,四種原因而說妄語。
《披》此中略義等者:依處故,配屬別句中若王等五句。異說故,配屬已知已見二句。因緣故,配屬自因他因等句。壞想故,配屬知而覆妄語句應知。
 要略的義理中,依處,配屬別句中的王家、執理家、長者居士、眾者、四方眾聚集處等五句。
 異說,配屬已知已見二句的已知覆真實說異語。
 因緣,配屬自因他因的怖畏、味著等句。
 壞想,配屬知而覆想欲見而說妄語句,應該要了知。
 以上是十不善業,分析妄語者的相貌,在哪裡說,為什麼會說妄語,不外是經過見聞覺知,因緣是自己害怕,或者是味著財物,或者是因為他人。知而說妄語,或為隱藏真實的想、欲、見,說出妄語。
未五、離間語攝2 申一、總句
 第五科離間語攝,說明離間語者所攝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離間語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說離間語的人這件事,這是總說句。
申二、別句2 酉一、釋經句7 戌一、若為破壞
 第二科別句,各別說明離間語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的文句與義理,又分七科;第一科若為破壞,為破壞而說離間語。
若為破壞者,謂由破壞意樂故。
 若是為破壞的目的,指內心有要破壞對方的意樂,才說離間語。
戌二、聞彼語已向此宣說等
 第二科聞彼語已向此宣說等,隨所聽聞而說離間語。
聞彼語已向此宣說,聞此語已向彼宣說者,謂隨所聞順乖離語。
 離間語表達的方式,是從甲聽到所說後,向乙宣說,從乙聽到所說後,向甲宣說的人,由所聽到甲乙彼此各別所說的話中,隨順說出其中會使甲乙乖離不和的話語。也就是只說會使雙方乖離的話,而沒有說彼此間互相讚美的話,就會形成離間語。
《披》聞彼語已向此宣說等者:謂聞彼語,或聞此語,若順乖離,則便向此、向彼而為宣說故。
 聽聞到某甲的話,或者是聽到某乙的說話,如果是其中有隨順可破壞他們感情的話語,向不同的對方轉述。離間語的相貌是這樣。
戌三、破壞和合
 第三科破壞和合,為破壞和合而說離間語。
破壞和合者,謂能生起喜別離故。
 破壞和合是:使用方法讓被離間的人生起歡喜別離的願望之心念。
《披》破壞和合等者:謂以方便令此或彼生起不和合欲,而生別離喜故。
 破壞和合的意思:是用方法使令甲與乙生起不和合的願望,而生起歡喜彼此別離的心。
戌四、隨印別離
 第四科隨印別離,隨順印可他人的別離而說離間語。
隨印別離者,謂能乖違喜更生故。
 隨順印可他人的分離,遂使他人乖違不合而分開的歡喜心能夠再生起。
《披》隨印別離等者:謂以方便印順彼別離喜,從是乖違喜不更生故。
 以離間語的方法,隨順印可他人分離而生起的歡喜,由於他人彼此乖違不順而生的歡喜心己不再生起了。隨印別離可令之再起。
戌五、喜壞和合
 第五科喜壞和合,歡喜破壞和合而說離間語。
喜壞和合者,謂於已生喜別離中心染汙故。
 喜歡破壞和合,指對於看到他人心中已經生起歡喜別離的心,此時說離間語者感覺快樂,心為煩惱所染污。
《披》喜壞和合等者:謂彼若此若已生喜別離,能離間者遂破壞欲,生染汙喜故。
 若看到他人彼此已歡喜要分離,能離間者達到破壞的欲望,生起有染污的歡喜心。這個是離間的染污心,前面是方法,一是用方法使對方生起歡喜要離開的心,二是讓他們能夠決定要離開,三在形容離間者內心的情況,這是一種事不同的說法,喜壞和合與破壞和合,一種是形容心相,一種是形容行動。
戌六、樂印別離
 第六科樂印別離,樂於印可對方別離。
樂印別離者,謂於乖違喜更生中心染汙故。
 樂於印可對方別離者:是指確保所離間的對象能持續乖違而生歡喜,這時心生離間煩惱的染汙。
《披》樂印別離等者:謂彼若此從是乖違喜不更生,能離間者破壞意樂圓滿,而生染汙樂故。
 被離間者以此持續乖違的歡喜心,能離間者的破壞意樂已經圓滿達到,而生起染汙的快樂。
戌七、說能離間語
 第七科說能離間語,說能離間的語言。
說能離間語者,謂或不聞,或他方便故。
 此指其他能成辦的能離間語。例如,當離間者聽到所要離間對象彼此讚歎對方,卻裝做沒有聽到,因為不去勸和,也算是能離間語的另外一種方便。或是離間者不自己說,透過第三者去成辦間接的能離間語。前面六科都是直接說能離間語。此科是透過其他的方法,來成辦能離間語者。這是《披尋記》的解釋。
 玅境長老說的是另外一種解釋:某甲及某乙聽到離間者的離間語,可是沒有將它聽進去,使得能離間者說的沒有成功,稱為謂或不聞。或者能離間者用其他的方法,而沒有成功。
《披》說能離間語等者:謂若此語能令乖離,是則此語名能離間。如聞彼此順乖離語,則向此彼展轉宣說。如是宣說,當知名為能離間語。如前已說。今此更顯由他方便,為乖離彼而有所說,亦名能離間語。如聞彼此順和合語,則向此彼謂為不聞。或復依止親近、施與、知友、給侍以為方便而有陳說,皆名能離間語。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七頁4841
 所說的話使令對方能夠互相違背而離開,這種話名為能離間。例如聽聞到某甲或某乙所說隨順乖離的語言,離間者就向某乙或某甲宣說所聽到的乖離語,所轉述的話,名為能離間語。前面第一科到第六科所說的都是直接說能離間語。第七科說的能離間語,顯示由其他的方法為使他們分開,而有所說,雖然不是自己說,或者用其他的方法,也名為能離間語。例如聽聞彼此互相隨順和合的語言,則向此彼說不曾聽過,或透過親近、布施對方的人、對方的知心好友、侍奉對方的人以為方便而有所說,都名為能離間語。如下〈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66頁裡面也說到這件事。謂為不聞,在大正藏經窺基大師也有一種解釋,不聞就是對方聽不懂,因此離間沒有成功。
酉二、明略義
 第二科明略義,說明要略的義理。
此中略義者,謂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離間已壞方便、離間染汙心,及他方便應知。
 其中的要義,要略顯示離間意樂、離間未壞方便、離間已壞方便、離間染汙心,及他方便五項應當了知。
《披》此中略義等者:離間意樂,配屬別句中若為破壞句。離間未壞方便,配屬聞彼語已至向彼宣說句。離間已壞方便,配屬破壞和合及隨印別離句。離間染汙心,配屬喜壞和合及樂印別離句。他方便,配屬說能離間語句應知。
 要略分成五項來說明離間句的配屬:
 一、離間意樂:配屬若為破壞;
 二、離間未壞方便:配屬聞彼語已向此宣說;
 三、離間已壞方便:配屬破壞和合、隨印別離;
 四、離間染污心:配屬喜壞和合、樂印別離;
 五、他方便:配屬說能離間語。以上是說離間語。
未六、麤惡語攝2 申一、總句
 第六科麤惡語攝,說明麤惡語者所攝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麤惡語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說麤惡語者的事,這是總說句。
申二、別句2 酉一、舉相違2 戌一、釋經句12 亥一、語無擾動
 第二科別句,各別說的句子,又分二科;第一科舉相違,從反面來說麤惡語,又分二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所說,又分十二科;第一科語無擾動,說話不擾動人心。
 本論在十種不善業中,唯有在麤惡語這裡是以反面的說法介紹,主要是基於本論為大乘的菩薩藏,菩薩留惑潤生,不入涅槃而發心在五濁惡世濟度眾生,處污泥中而不染,更不會造十惡業,所有對眾生說的話語,都是為眾生現前與將來的利益為出發點,因此所說的話,都是如法的、符合戒律的、使令眾生平等歡喜的、易可解了的。在這一大科中會詳細介紹菩薩所說的話語,可歸納為:語無擾動、悅耳、稱心、可愛、先首、美妙、分明、易可解了、可施功勞、無所依止、非可厭逆、無邊無盡等十二種,又可歸納為:尸羅律儀所攝語、等歡喜語、說法語,及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三摩呬多語等。下面會逐一詳細介紹,使得佛弟子們在警惕自己勿以煩惱造業外,更要學習在善法中菩薩所說的種種利益眾生的話語。
此中尸羅支所攝故,名語無擾動。
 有受持戒律所說的話,說話時不會擾亂他人的心,稱為語無擾動。
《披》語無擾動者:謂無憤發掉舉及躁急掉舉故。
 由於有受持戒律,心情平靜,所說的話平穩安和,沒有情緒波動、沒有躁動急切不安的情形。
亥二、悅耳
 第二科悅耳,好聽的話。
文句美滑,故名悅耳。
 文句美滑,所說的話輕易柔和,能使聽聞者獲得利益安樂,名為悅耳。
《披》文句美滑等者:言不鄙陋,是名為美。言皆輕易,是名為滑。眾樂聽聞,故名悅耳。
 所說的話不是很粗陋或是很下劣的語言,是比較文雅的話,名為美。所說的話輕易柔和,容易領受,使得眾人都很喜歡聽,名為悅耳。這唯有佛才能夠完全做到。 
亥三、稱心
 第三科稱心,稱合心意的話。
增上欲解所發起故,非假偽故,非諂媚故,名為稱心。
 由強而有力的認識與深刻的了解所發起的,是真實的,不是虛假的,也不是為討好、巴結、奉承,說好聽的話,名為稱心。
《披》增上欲解至名為稱心者:謂依增上生道樂欲忍可而起言說,是名增上欲解之所發起。是諦是實,名非假偽。無諂無誑,名非諂媚。眾樂領受,故名稱心。
 這裡所說的都是依止增上生道,心中欣欲好樂印可所發起的言說,名為增上欲解之所發起。是真實不虛的,稱為非假偽。沒有諂媚欺誑,稱為非諂媚。大家都歡喜領受,故名稱心。說法使令能夠布施,持戒,修福,到人天受生,一生比一生更好,名為增上生道。
亥四、可愛
 第四科可愛,令人喜愛能引義利的話。
不增益故,應順時機,引義利故,名為可愛。
 所說的話,如其所應有的量,不擅自增加,能隨順相應適當的時間,與適應聽者的根機,能引發現前與將來的義利,名為可愛。
《披》不增益故至名為可愛者:如實而說,名不增益。應時而說,順眾而說,如法而說,是名應順時機及引義利。順往善趣,故名可愛。
 如事實的真相、如其所應有的量來說,名為不增益。隨順適當的時間與當時在場眾生的根器而說,如佛所說的法來說,名為應順時機及引義利。這樣說法,使令聽者能隨順得到人天善趣的樂果,名為可愛。稱心跟可愛都屬於增上生道,勸他人修五戒十善的話語,是稱心的是可愛的,可使有情到人天的善趣受果。 
亥五、先首
 第五科先首,以涅槃為上首。
趣涅槃宮,故名先首。
 所說的話有引導人朝向涅槃去的功能,名為先首。涅槃宮是沒有貪瞋癡的地方,是修行人究竟要達到的目標,名為先首。說法應以涅槃為上首。
《披》趣涅槃宮故名先首者:謂說法者為令眾生越生死塹,故所說法唯以趣涅槃宮為其上首,令彼眾生起勝意樂,趣涅槃故。
 說法人的動機,是要讓眾生超越生死的溝塹,因此所說的法都是引領眾生趣涅槃宮為其上首,使得眾生發起殊勝的意樂,趣向涅槃。
亥六、美妙
 第六科美妙,語言美好微妙。
文句可味,故名美妙。
 說法者說法的內容很可味,令人生喜生樂,很可愛味,名為美妙。
《披》文句可味故名美妙者:其聲清美,如羯羅頻迦音故。
 說話的聲音非常的清澈,非常的美好,好像羯羅頻迦鳥發出來的聲音,聽了就很舒適,很美妙。文句可味,聲音是清澈明亮,美好的。
亥七、分明
 第七科分明,說話清楚明白。
善釋文句,故名分明。
 所說的話,能夠很圓滿、很完整,明明白白的解釋文句的義理,因此名為分明。說話非常有條理,非常明白,一聽就懂,這也是如理如法的特徵。
亥八、易可解了
 第八科易可解了,容易了解。
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
 所說的話,直接聽就懂了,是明顯的,有趣的,能引起愛樂聽聞的動機,名為易可解了。
《披》顯然有趣故名易可解了者:言無闕隱,是名顯然。愛樂聽聞,是名有趣。
 所說的話,沒有缺少,也沒有隱藏,名為顯然。說的法語,能使對方愛樂聽聞,名為有趣。總之說的不會讓對方睡著,說的話也能引起聽眾好樂聽聞。
亥九、可施功勞
 第九科可施功勞,對修行有實際的幫助,能攝受正法。
攝受正法,故名可施功勞。
 玅境長老解釋聖者離言說的第一義諦,稱為正法。成就第一義諦必須攝受正法,就是要修止修觀,或者是念佛,透過修行才能夠攝受正法,才能與法相應。所說的話,能使令聽聞正法的人能夠去修行,這樣做一定沒有錯,決定可以到達聖道那裡。換言之所說的話,可以依之修行聖道,證悟第一義諦,名為可施功勞。
《披》攝受正法等者:聽聞正法,如說修行,能引自義,功不唐捐,故名可施功勞。
 依聽聞正法,能夠如所說的來修行,能夠引生成就涅槃聖道的功德,所投入的功夫不會白白的浪費,名為可施功勞。能引自義,義就是涅槃。
亥十、無所依止
 第十科無所依止,無染著心而說。
離愛味心之所發起,故名無所依止。
 說法人的心情必須是清淨的,不是為了名聞利養,也不是要諂媚對方,或者是要爭取自己的利益來說法,說法人的動機是以無所得的大慈悲心而說,名為無所依止。
《披》離愛味心至無所依止者:不依希望他信己故而為說法,名離愛味心之所發起。
 說法的人,不是為了希望聽法的人相信自己而說法,名為離愛味心之所發起。
亥十一、非可厭逆
 第十一科非可厭逆,言語不使人厭惡違逆。
不過度量,故名非可厭逆。
 所說的話適當、不超過度量,名為非可厭逆。語多人就嫌煩,眾生也很怕煩的。
《披》不過度量等者:知量而說,語無重複,是名不過度量。
 能夠知量而說,所說的話沒有重複,名為不過度量。
亥十二、無邊無盡
 第十二科無邊無盡,言語及義理無邊無盡。
相續廣大,故名無邊無盡。
 善說法的人,所說的法語,是相續廣大的,法味法義是無邊無盡的。
《披》相續廣大等者:言辭無間,廣大善巧,是名相續廣大。
 善說法的人,所說的法語言辭流暢、沒有間斷,而且很廣大,很善巧,可以說出法語裡面深刻的義理,聽者事後還會回味無窮,是名相續廣大。
戌二、略明攝2 亥一、初三種2 天一、標
 第二科略明攝,說明六種所攝,分二科;第一科初三種,最初三種,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三種。
又從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應知略攝為三種語。
 所說的話語,從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十二種,應知要略可以歸納成三種語言。
天二、列3 地一、尸羅律儀所攝語
 第二科列,列舉出來,分三科;第一科尸羅律儀所攝語,由戒律所攝的語言。
一、尸羅律儀所攝語,謂一種。
 三種語的第一種,尸羅律儀所攝語,是指前面的語無擾動,如果持戒的話,所說的話不會攪亂他人平靜的心情。
地二、等歡喜語
 第二科等歡喜語,平等歡喜的語言。
二、等歡喜語,謂三種。
 三種語的第二種,等歡喜語,使眾人平等歡喜的語言,分三種:悅耳、稱心、可愛。說話時使人喜歡聽,文句美華,名悅耳;說話時使人修五戒十善能得增上生道,名稱心。說話時能夠順應時機,利義對方,不增益故,名為可愛。這三句,名為等歡喜語。
地三、說法語2 玄一、標攝
 第三科說法語,說法的語言。分二科;第一科標攝,標示出所攝的內容。
三、說法語,謂其所餘。
 三種語的第三種說法語,是指十二種語言中的後八種。由先首開始一直到無邊無際,都稱為說法語,說法語必須要達到這個標準。
《披》略攝為三種語等者:最初一種語無擾動,名尸羅律儀所攝語。次三悅耳、稱心、可愛,名等歡喜語;等遍三世無量眾生樂聽聞故。所餘八種,先首乃至無邊無盡,名說法語。前說增上生道,此說決定勝道,是故有別。
 十二種語言要略攝為三種,最初一種:語無擾動,名為尸羅律儀所攝語。次三種語:悅耳、稱心、可愛,名為等歡喜語,「等」字,是指遍於去今來三世無量的眾生都會愛樂聽聞。所餘的八種語,先首乃至無邊無盡,名為說法語。前面四種所說的:語無擾動、悅耳、稱心、可愛,是可以使得一生比一生增上的增上生道。所餘的八種語:先首、美妙、分明、易可解了、可施功勞、無所依止、非可厭逆、無邊無盡,是可以解脫三界,成就聖道的決定勝道,因此有所差別。
玄二、別廣2 黃一、標
 第二科別廣,各別廣泛的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標出三種。
即此最後又有三種應知。
 此,是指說法語,說法語共有八句,又可以分成三種。
黃二、列3 宇一、所趣圓滿語
 第二科列,列出三種,分三科;第一科所趣圓滿語,所趣向圓滿的語言。
一、所趣圓滿語,謂初一。
 所趣圓滿語,指第一句先首,以趣涅槃宮為先首,使令所趣圓滿。
宇二、文詞圓滿語
 第二科文詞圓滿語,文詞圓滿的語言。
二、文詞圓滿語,謂次二。
 文詞圓滿語,指第二美妙、第三句分明。文詞圓滿法語,能使聽者易於領受。
宇三、方便圓滿語
 第三科方便圓滿語,方便圓滿的語言。
三、方便圓滿語,謂其所餘。
 方便圓滿語,指第四~八句:易可解了、可施功勞、無所依止、非可厭逆、無邊無盡。方便圓滿語,可使聽者依種種所教導的方便修行,成就聖道。說法人的智慧很高,善巧方便,透過這樣的語言,可使人到達涅槃的彼岸。這樣的語言是非常的圓滿,名為方便圓滿語。
《披》即此最後又有三種等者:謂說法語又有三種差別,如文易知。
 說法語,像文所說的很容易明白,包括:所趣圓滿語、文詞圓滿語、方便圓滿語三種差別。
亥二、後三種3 天一、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2 地一、別釋3 玄一、可愛語
 第二科後三種,說明後三種,分三科;第一科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無量眾生都喜歡聽的可愛話語,又分二科;第一科別釋,各別的解釋,又分三科;第一科可愛語,可使人愛樂聽聞的語言。
又於未來世可愛樂故,名可愛語。
 《瑜伽論記》卷2說:「謂未來諸佛當說十二種妙語名可愛語。過去諸佛曾說名可樂語。現在諸佛今說及正領受生他愛樂名可欣語可意語。」十二句妙語,是指無擾動語、悅耳語、稱心語、可愛語、先首語、美妙語、分明語、易可解了語、可施功勞語、無所依止語、非可厭逆語、無邊無盡語。
玄二、可樂語
 第二科可樂語,可使聽聞者歡喜愛樂的語言。
於過去世可愛樂故,名可樂語。
 《瑜伽論記》卷2說:「過去諸佛曾說十二種妙語,名可樂語。」
玄三、可欣及可意語
 第三科可欣及可意語,可使聽聞者欣喜適意的語言。
於現在世事及領受可愛樂故,名可欣語及可意語。
 《瑜伽論記》卷2說:「現在諸佛今說十二種妙語及正領受生其他有情愛樂名可欣語、可意語。」 
地二、結攝
 第二科結攝,結說所含攝的義理。
應知即等歡喜語,名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
 應該知道這就是悅耳語,即前三語中第二等歡喜語,包括悅耳語、稱心語、可愛語,名為無量眾生可愛、可樂、可欣、可意語。這是前三種語中的第二種語。
天二、三摩呬多語
 第二科三摩呬多語,即說法語。
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
 前三語中第三等說法語,包括先首語、美妙語、分明語、易可解了語、可施功勞語、無所依止語、非可厭逆語、無邊無盡語,名為三摩呬多語。
《披》即說法語名三摩呬多語者:三摩呬多,此云等引。由說法語引令眾生趣證涅槃,故名三摩呬多語。
 三摩呬多,是印度話,中國話名為等引,平等引發襌定。由說法語引導有情修習襌定,依止禪定修習毗缽舍那,使有情證入第一義諦,到達涅槃的彼岸,名三摩呬多語。從先首乃至於無邊無際都可以說屬於三摩呬多語,所說的法語能使令他人心地平靜,心平靜以後,可以如實的觀察諸法實相,進而能夠證得聖道,乃至到涅槃的彼岸,故名為三摩呬多語。這是後三種的第二種。
天三、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第三科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由持戒等善法能成就禪定的法語。
即尸羅支所攝語,名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依戒所攝受的話語,由於持戒而能引發無悔、歡、喜、安、樂乃至得定,名為由無悔等漸次能引三摩地語。
《披》即尸羅支所攝語等者:謂由尸羅成就故無悔,由無悔故生悅,生悅故心喜,心喜故身安,身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此中皆名尸羅支所攝語。舉初無悔後三摩地,略無中間悅喜安樂,故置等言。
 由於有持戒,能因守持戒律不犯錯而無悔,無悔則歡(悅),由歡悅則心喜,心喜則身安適,身安則受樂,受樂則心定。在〈聲聞地〉卷28,940頁說:「先於尸羅善清淨故,便無憂悔;無憂悔故,歡喜安樂;由有樂故,心得正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能如實見;如實知見,故能起厭;厭故離染;由離染故,便得解脫。」由此可知持戒是戒定慧三學之首,是得定的重要資糧。以上所說的由無悔至三摩地語都名為尸羅支所攝語。這裡只舉出最初的無悔,到最後得三摩地,省略了中間的悅喜安樂,因此安置「等」字在無悔之後。
 以上是藉由麤惡語反顯菩薩行菩薩道所說的種種法語、可愛語等,能令眾生得增上生,進而得決定勝,成就無上菩提。下文解釋不善語業中的麤惡語。
酉二、釋麤惡2 戌一、舉二種2 亥一、毒螫語
 第二科釋麤惡,解釋麤惡語,分二科;第一科舉二種,例舉二種麤惡語的相貌,又分二科;第一科毒螫(ㄕ、)語,也可以稱毒螫(ㄓㄜ)語,這個字有二個音,就是蜜蜂叮到身上,或者是蟲蠍叮到身上,稱為螫。指有煩惱的語言。
此中毒螫語者,謂毀辱他言,縱瞋毒故。
 這裡的毒螫語者,是指毀謗侮辱他人、放縱內心的瞋毒,所說的粗暴惡毒言語。這種毒螫語的相貌,像蜜蜂螫到一樣很痛,馬上腫起來,這是麤惡語的第一個相貌。
亥二、麤獷語
 第二科麤獷語,麤野無禮的語言。
麤獷語者,謂惱亂他言,發苦觸故。
 麤惡語,是指會惱亂對方的語言,使對方感覺很痛苦;接觸到這種語言的人像被刀割到一樣的痛苦,因此引發種種苦觸。
戌二、例所餘
 第二科例所餘,其他的麤惡語。
所餘麤惡語,翻前白品應知。
 其他的麤惡語,與前面白品相反的,就是語有擾動、不悅耳、不稱心、不可愛、非先首、不美妙、不分明、不易解了、不可施功勞、有所依止、可厭逆、有邊有際,這樣都可以稱為麤惡語。白品就是善法。
《披》所餘麤惡語翻前白品應知者:前說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白品所攝。今說麤惡語中,除前毒螫語、麤獷語外,所餘一切翻前所說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當知即擾動語乃至有邊盡語,皆是麤惡語攝。又此略義亦翻白品,有三種語應知。
 前面所說的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是白品善法所攝。這裡所說的麤惡語中,除了前所說毒螫語、麤獷語外,所餘的將前面所說的無擾動語乃至無邊無盡語反過來,應知即是有擾動語乃至有邊際有盡語,這些都是麤惡語所攝。這裡麤惡語的略義也可以將白品反過來,歸納成三種黑品的麤惡語,包括:不律儀所攝語、眾所不歡喜語、非法語。
未七、綺語攝2 申一、總句
 第七科綺語攝,說明綺語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諸綺語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說綺語的人這件事,這是總說句。
申二、別句2 酉一、釋經句3 戌一、於邪舉罪時2 亥一、總標
 第二科別句,各別的句子,分二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的句子,分三科;第一科於邪舉罪時,於錯誤的舉罪時說綺語,分二科;第一科總標,總相標出五種。
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
 在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的人。邪舉罪,是錯誤或不恰當的舉發他人所犯罪。與同梵行者在一起修行,當同梵行者有錯誤時要去勸誡他,可是勸誡時要注意幾項重點:時間要對,是為利益對方而說,所說的要是事實,沒有過與不及,言語要柔軟,要有慈悲心。邪舉罪也是屬於綺語。
《披》有五種邪舉罪者者:如下文說非時語者、非實語者、非義語者、非法語者、非靜語者,五種應知。
 有五種情況是錯誤的舉罪,如下文說非時語者、非實語者、非義語者、非法語者、非靜語者五種。
亥二、列釋5 天一、非時語者
 第二科列釋,列出來解釋,分五科;第一是非時語者,於不恰當的時間舉罪。
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
 說話的時機不恰當,名為非時語者。《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3說:有二種非時。一者內、二者外。如舉他罪比丘、或貪纏所纏、或瞋纏所纏、或癡纏所纏、或遭劇苦、或有重病、或復不能與他人言論,名內非時。如舉他罪比丘所欲舉者,或貪纏所纏、或瞋纏所纏、或癡纏所纏、或遭劇苦或有重病,或復不能領受他人言論、或未受具足戒有情現在前住,是名外非時。此中所有若內非時若外非時,說為非時,這時舉罪說話名非時語者。
天二、非實語者
 第二科非實語者,所說的不是事實。
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
 所說的話,不是真實的,名為非實語者。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3說:如比丘舉其他比丘不曾被看見、不曾被聽聞、不曾被懷疑犯戒、犯見、犯軌則、犯淨命罪,這種舉罪所說的言語名不實語。經中說,舉罪的人要有五種功德,必須是:時語、實語、義語、法語、靜語。
天三、非義語者
 第三科非義語者,所說的話沒有義利。
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
 所說的話,能引發沒有真實義利的事,名為非義利語者。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3說:如比丘舉其他比丘犯戒、犯見、犯軌則、犯淨命罪。然而其他比丘於如是罪,已供認所犯罪行、已發露、已顯示、已悔除,實在已懺悔清淨,再舉罪已經不能引發義利,此時若舉罪名引無義利語。
天四、非法語者
 第四科非法語者,所說的話麤獷不如法。
言麤獷故,名非法語者。
 舉罪時用很麤獷的語言惱亂對方的心,使令對方感到非常的痛苦,稱為邪舉罪。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3說:如比丘於他比丘,結恨憤發兇暴惡意,作如是言說:你看見你所犯的罪嗎?你是惡劣的出家人、愚鈍的出家人、無羞恥的出家人,你沒有修習聖道、剛強難調,你應該俯首認罪,不要有所覆藏。這種舉罪的言語名麤獷語。
天五、非靜語者
 第五科非靜語者,所說的話挾帶煩惱,內心不平靜。
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
 舉罪時心中雜挾帶著瞋恚,名為非靜語。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3說:如比丘於他比丘,有瞋恚心有損害心,而舉犯戒、犯見、犯軌則、犯淨命罪,這種舉罪的言語名瞋恚語。
戌二、於邪說法時6 亥一、不思量語
 第二科於邪說法時,說法的時候有錯誤的過失,也是綺語所攝,分六科;第一科不思量語,沒有仔細想過而說。
又於邪說法時,不正思審而宣說故,名不思量語。
 又於說法的時候,沒有正確詳細的思惟、審慮、考察,宣說的法不能去除眾生的貪瞋癡,名為不思量語。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0說:若所說語,不像諸多有智慧的人先正確詳細的思考過才說,而是率爾而說,是名不寂語。不寂語雖然名稱不同,與此處所說不思量語義理相同。
亥二、不靜語
 第二科不靜語,說法時心不寂靜。
為勝聽者而宣說故,名不靜語。
 說法時,聽眾中有身份尊貴、長老、或大德時,心不寂靜,此時所說的言語,名為不靜語。勝聽者,勝若當成形容詞,指有殊勝的聽法的人在座;勝若當成動詞,這句話應該說:為了勝過聽法的人,心有高慢的煩惱,此時所說的言語,名不靜語。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0說:所說言語,重複宣說十分諠亂,名不靜語。
亥三、雜亂語
 第三科雜亂語,所說的話雜亂無章。
非時而說,前後義趣不相屬故,名雜亂語。
 不是適當的時機說法,所說的話前後沒有關連、雜亂、甚至次第顛倒,名雜亂語。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0說:所說言語前後不統一、不決定,名為雜亂語。
《披》非時而說至名雜亂語者:於所應說前後不次,名非時說;由是義趣不相符順,名不相屬,是故此語名雜亂語。
 對於所應該說的,前後顛倒沒有次序,後面的說在前面,前面的說在後面,眾人聽了不明白,名為非時說。裡面的道理不能符合隨順,名為不相屬,因此這種話語名為雜亂語。
亥四、非有教語
 第四科非有教語,不能契合教理而說。
不中理因而宣說故,名非有教語。
 所說的話不能契入聖教的義理,名為非有教語。這樣的話語沒有教導眾生的功能,也不符合佛教的語言。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0說:所說言語,違越經、律、論,是名無法語,也就是此處所說的非有教語。
《披》不中理因而宣說故等者:能成立因有過失故,不能成就所立宗義,當知是因名不中理。違法違義故,名非有教語。
 能成立宗旨的「因」有過失,不能支持所要成就的宗旨與義理,應知所敘述的因,名為不中理。違背佛法也違背義理,名為非有教語。要成立的道理必須有正確原因來成立,比方說:宗:一切法無常;因:所作性故;喻:如瓶。因為所作性即指因緣所生的法必是無常,如果以非所作性法為因,就不能符合一切法無常的宗旨。
亥五、非有喻語
 第五科非有喻語,所說的義理,沒有適當相應的譬喻。
引不相應為譬況故,名非有喻語。
 引用不相應的譬喻來說明,名為非有喻語。要成立宗旨,必需掌握宗因喻,立宗、辯因、引喻。依聖教量安立自宗的宗旨,依比量說明、辯析原因,使義理分明;依現量引用譬喻,以證成宗旨,使他人易於領受。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0說:所說的言語,缺乏譬喻,名無喻語。與此處所說略有不同。
《披》引不相應為譬況故等者:引同類喻,可順成宗;若不相應,宗義不立。不相應者,謂不相似;不相似故,即為異類。闕無同喻,故名非有喻語。
 引同類的比喻,可以隨順成立所要安立的宗旨,如果所引的譬喻不相應於所立的宗旨,宗旨所要詮的道理就不能成立。引不相應的譬喻,不相似於所要成立的道理,若說生命是無常的,所舉出的是常的,則不相似就是異類。缺乏相同或類似的譬喻,所舉的譬喻不能證明所說的道理,稱為非有喻語。站在因明的角度,如果所說的不符合宗因喻三要件,所說的因不能成就所立的宗旨,所引用的譬喻也不能符合所立的宗旨,稱為邪說法,也算是綺語罪。 
亥六、非有法語
 第六科非有法語,不如法的話語。
顯穢染故,名非有法語。
 所說的話語顯示出污穢雜染,能使他人生起貪瞋癡,名為非有法語,這樣也是有綺語的過失。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10說:所說言語,宣說、顯了、表示、開發純非法事,是名無法語。又說:「雜穢語者,謂數數宣說演暢表示雜穢語言,是名說雜穢語。」總之說的話不是法語、內含雜染名非有法語。
《披》顯穢染故等者:宣說種種王論、賊論、飲食等論,名顯穢染。能引無義故,名非有法語。
 宣說種種國王論、大臣論,盜賊論、吃喝玩樂、飲食等論,顯示出心中的雜染污穢,說名顯穢染。這些言論都是戲論,能引發內心的貪瞋癡,而沒有任何義利,名為非有法語。這是綺語罪所攝,是第二種情況。依經中所說的三類綺語,一是邪舉罪,二是邪說法,三是於歌笑嬉戲等時等。
戌三、於歌笑嬉戲等時等
 第三科於歌笑嬉戲等時等,歌笑嬉戲時所說的沒有義利的話語。
又於歌笑嬉戲等時,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有引無義語。
 八關齋戒有一條是不觀聽歌舞娼伎。唱歌、嬉笑這些眾生喜歡的娛樂遊戲等,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俳也是戲,人演的戲,稱為俳戲,人在上面演戲,這件事情有很多引無義語,能引起內心貪瞋癡,引起很多的感情等種種的想法,不能與法相應,這時說的話多半都是綺語,而有綺語的過失。
酉二、結略義
 第二科結略義,結說要略的義理。
此中略義者,謂顯如前說三時綺語。
 此中要略的義理,如前說在邪舉罪時,邪說法時,歌笑嬉戲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三個時候,有所說都稱為綺語,通常說的綺語只是最後一種。總之所說的話會引起他人內心的貪瞋癡,都是屬於綺語。事實上,除了生活中必須與人溝通的話語之外,凡是所說不能引生義利的話語,都是屬於綺語。
《披》此中略義等者:如前所說邪舉罪時,邪說法時,歌笑嬉戲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是名三時。於三時中諸有所說,皆名綺語。
 其中要略的義理,有三種情況,就是邪舉罪時、邪說法時、歌笑嬉戲及觀舞樂戲笑俳說等時,這三種期間所說的話都可以稱為綺語。
未八、貪欲攝2 申一、總句
 第八科貪欲攝,說明貪欲業道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諸貪欲者者,此是總句。
 其次,貪欲的人這件事,這是總說句。
申二、別句2 酉一、釋經句3 戌一、由猛利貪
 第二科別句,各別的句子說明貪欲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的文句,分三科;第一科由猛利貪,由猛利貪所生貪欲。
由猛利貪者,謂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故。
 由於貪欲心猛盛、有力,內心的相貌是對他人所擁有的人或者是財物,由於心裡很貪,想要占為己有,貪的程度達到生起決定的執著,這個情況就是猛利貪。
戌二、於財或具
 第二科於財或具,貪求財物資具。
於財者,謂世俗財類。具者,謂所受用資具。即此二種總名為物。
 於財,指世間的金銀財寶。具,指所受用的資具,如衣服、飲食、臥具、醫藥、汽車、房子等等。財、具這二種總名為物。
戌三、凡彼所有定當屬我
 第三科凡彼所有定當屬我,說明貪欲者心中的相貌。
凡彼所有定當屬我者,此顯貪欲生起行相。
 貪欲者內心有貪欲時,心裡認為:凡是他的都應該歸屬於我所有,顯示其貪欲已經從內心生起的相貌。
酉二、明略義
 第二科明略義,說明其中要略的義理。
此中略義者,當知顯示貪欲自性、貪欲所緣、貪欲行相。
 歸納其中要略的義理為:顯示貪欲自性、貪欲所緣、貪欲行相。
《披》此中略義等者:貪欲自性,配屬別句中初一句由猛利貪。貪欲所緣,配屬次二句於財及具。貪欲行相,配屬後一句凡彼所有定當屬我。
 貪欲的自性,配屬別句中的第一句:由猛利貪。貪欲所緣,配屬次二句中的:於財及具。貪欲行相,配屬最後一句:凡彼所有定當屬我。貪的特性就是:於他所有由貪增上,欲為己有起決定執。這是指貪欲的自性,貪欲所緣,是財或具。貪欲的行相,指貪欲者內心的相貌:凡彼所有定當屬我。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67頁將人及財都做詳細的分別。
未九、瞋恚攝2 申一、總句
 第九科瞋恚攝,說明瞋恚心者所攝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瞋恚心者者,此是總句。
 接著,瞋恚心者這件事,說明有瞋恚心的人的相貌,這是總說句。
申二、別句2 酉一、釋經句5 戌一、惡意分別
 第二科別句,各別句說明瞋恚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的文句,又分五科;第一科惡意分別,惡意分別而生瞋恚。
惡意分別者,謂於他有情所,由瞋恚增上力,欲為損害,起決定執故。
 惡意分別,是對於其他的有情,由於心裡有強而有力的瞋心,想要損害對方,生起決定的執著。
戌二、當殺
 第二科當殺,由瞋恚起殺心。
當殺者,謂欲傷害其身。
 當殺,指由瞋心想要傷害對方的身體,乃至想將對方殺掉。
戌三、當害
 第三科當害,由瞋恚起害心。
當害者,謂欲損惱其身。
 當害,是想要損惱對方的身體,使令對方頭痛,腳痛等身體有損惱。
戌四、當為衰損
 第四科當為衰損,由瞋恚希望對方衰損。
當為衰損者,謂欲令彼財物損耗。
 當為衰損,是希望對方財物被破壞、損耗。
戌五、彼當自獲種種憂惱
 第五科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由瞋恚希望對方自己獲得種種憂愁苦惱。
彼當自獲種種憂惱者,謂欲令彼自失財物。
 對方自己應當獲得種種的憂愁苦惱,是指希望對方自己失去這些財物,這是瞋心的另外一種相貌。
酉二、指略義
 第二科指略義,指出其中要略的義理。
此中略義,如前應知。
 其中要略的義理,如前貪欲所說應該知道,為:顯示瞋恚自性、瞋恚所緣、瞋恚行相。
《披》此中略義如前應知者:如前貪欲略攝三義,一、自性,二、所緣,三、行相。瞋恚略義應知亦爾。瞋恚自性,配屬別句中惡意分別。瞋恚所緣,配屬當殺、當害乃至彼當自獲種種憂惱。瞋恚行相,謂損害等期心決定。如下決擇分說。(陵本五十九卷十四頁4832)今此略無,或惡意分別攝,故不更說。
 如前貪欲所說的要略義理可以攝為三類:自性、所緣、行相。瞋恚的要義應該知道也是一樣。瞋恚的自性,配屬別句中的第一句:惡意分別。瞋恚的所緣,配屬別句中的二至五句:當殺、當害、當為衰損、彼當自獲種種憂惱。瞋恚的行相,是指使對方有所損害等的決定執著。如〈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68頁所說。這段文對瞋恚的行相簡略沒有說出來,或者是說瞋恚的行相可以與惡意分別互攝在一起,所以不用再說了,這是《披尋記》的解釋。
 《瑜伽論記》景法師說:當殺及當害是屬於瞋恚所緣;瞋恚的行相是當為衰損,或者是彼當自獲種種憂惱。彼此的解釋略有不同。
未十、邪見攝2 申一、總句
 第十科邪見攝,說明邪見者所攝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總句,總說句。
復次,諸邪見者者,此是總句。
 再說,種種邪見的人這件事,這是總說句。
申二、別句2 酉一、釋經句9 戌一、起如是見
 第二科別句,各別的句子解釋邪見者的相貌,分二科;第一科釋經句,解釋經中的句義,又分九科;第一科起如是見,人生起這樣的邪見。
起如是見者,此顯自心忍可欲樂當所說義。
 生起如是見,是顯示自己的內心忍可、同意、欲樂將要說的道理。《披尋記》解釋,欲樂就是第六意識增語的來源。諸法本來離名言相,為了溝通,必須有種種的名言增加上去,稱為增語。第六意識歡喜這樣說,內心同意了就會說出這樣的話。
《披》起如是見等者:此中忍可,謂即勝解,起見因故。欲樂即增語路,依見起故。於所說義未說當說,是名當所說義。
 此中的忍可,是指內心有勝解,殊勝、決定的理解是生起見的原因。忍可就是同意,會同意這樣的思想,是因為有殊勝的理解,有特別的認識,而忍可同意。心中的欲樂是生起增語說話的來源,是由見所生起的。說出的話是由第六意識的想而增加上去的,名增語。法是沒有語言的,但是為溝通方便,就形成了語言文字表達所想而說,由於有這樣的認識,依著自己的見生起來時,由想而這樣說。對於所要說的義理,還沒說但是將要說的,名為當所說義。起如是見是內心的思想,下一科的立如是論就是已經發表出語言了。 
戌二、立如是論
 第二科立如是論,安立這樣的言論。
立如是論者,此顯授他當所說義。
 安立如是言論,由此顯示要傳授他人,所將要說出的義理。授,是傳授或是教授,教授其他的學徒或跟他學習的人。當所說義,是想要說的邪見的道理。
戌三、無有施與等2 亥一、總標列
 第三科無有施與等,認為沒有布施因果等事,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列,總相標示列舉出來。
 第三科無有施與等,第四科無有妙行無惡行,第五科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第六科無有此世無有他世,第七科無母無父,第八科無化生有情,第九科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其實還有,沒有全部提出來,本論《披尋記》只舉到這裡。
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者,謂由三種意樂誹撥施故。一、財物意樂,二、清淨意樂,三、祀天意樂。
 沒有布施、沒有愛養、沒有祠祀,是由財物意樂、清淨意樂、祀天意樂,這三種意樂誹謗撥無施與等的原因。沒有布施、愛養、祠祀,是認為沒有布施得福、、沒有愛養得福、沒有祭祀得福的事。供養父母或是扶養兄弟姐妹等等,都是屬於愛養。三種意樂中的財物意樂,是指貪愛自己的財產,因此捨不得布施,或是認為沒有布施的善因樂果等事,就說沒有布施得福這件事。清淨意樂,執著禪定為清淨,不願布施給至親眷屬,因此撥無愛養。祀天意樂,外道認為只要供養火天就可以了,沒有其他值得供養的對象,祠祀也不能得福。
亥二、隨難釋
 第二科隨難釋,隨著解釋比較困難的地方。
供養火天,名為祠祀。
 外道對祠祀的定義:供養火天,稱為祠祀。認為供養火天的祠祀,是最究竟的事情,能夠使令他們得福、生天,因此毀謗供養火天以外的祠祀,於其他對象的供養都認為是不可以的,而不需要一般的祠祀。
《披》無有施與等者:謂有外道,由依世間諸靜慮故,見世施主一期壽命恆行布施無有斷絕,從此命終,生下賤家,貧窮匱乏。彼作是思:定無施與、愛養、祠祀。如前空見論中已說。(陵本七卷九頁507)今此更顯由三意樂成三差別。謂由執取財物意樂,於諸有苦不能行施,是故誹撥無有施與。或由執取靜慮清淨意樂,於諸有恩及親愛所不欲行施,是故誹撥無有愛養。或由執取供養火天意樂,於諸尊勝都無所施,謂不應祀,是故誹撥無有祠祀。
 有外道依止世間的禪定,看到世間布施的人於一期生命中都在布施沒有間斷,可是壽命結束後,下一生竟然生到下賤貧窮的人家,物資都很匱乏。因此生起邪見,他們這樣想:一定沒有布施,愛養,祠祀的事。如前面〈有尋有伺等三地〉卷7,207頁的空見論中已說過這件事。
 在這裡更顯示出由財物、清淨、祀天三種意樂成三種差別。由於外道執取財物意樂,執著所歡喜的財物,對於有苦的眾生不願布施,因此誹謗、撥無、宣說沒有布施的事。或由於執取禪定的清淨意樂,對於有恩的師長等人及自己所親愛的人不想行施,因此誹謗撥無,宣說沒有愛養的事。或由執取供養火天的祀天意樂,是最為殊勝的意樂,對於其他諸尊勝的人都無所施與,認為不應該祠祀,因此誹謗撥無,宣說沒有祠祀的事。這是《披尋記》作者依卷9的解釋。
 《大毘婆沙論》也有提出來幾種說法,可以參考。這些印度的外道都有修習禪定,會宣說沒有布施、愛養、祠祀的原因,是由於能在禪定中現見殺生的人得長壽,沒有殺生的人反而是短壽,看到世間這種現象。又看到偷竊的人,很有錢,老實做生意,沒有偷盜的人,反而很窮。又看到有的人實在是很吝嗇,可是很有錢,有的人常常布施,賺到一塊錢都要拿去布施,卻是一貧如洗。又有人常喜歡損惱、刺激他人,身體反而很健康,而且很安樂,有些人不會損惱他人,卻是多病,外道看見這些不平等的現象,就不如理作意,生起這樣的邪見,宣說根本沒有布施,也沒有愛養,也沒有妙行、惡行的果,沒有所謂的善行,施戒修,也沒有惡行的果報。
 佛法說三世因果,外道不能了知。因果有遠有近,有的人短命是因為過去生殺生,這一生不殺生,不一定這一生就會長壽,外道只看到眼前的事情,即不如理尋思,生起這樣的邪見,世間的人沒有學習佛法,會很容易生起這樣的見解。不了解今生會得到這樣的果,是因為過去生的業力,這一生的業是下一生的果。造了業不一定馬上得到果報,除非所造的業是現世會得到果報的,下面會說造什麼業現世就會得到好果報,它是有條件的,如果造的善業不夠條件,當世得不到這種好的果報,必須等到下一生乃至下下生才會得到。不了解因果就會怨天尤人,而生起邪見。如果這種人聽到外道的邪見會很相應,因為他覺得很合道理啊,於眼前的事當中看到不合理的現象,就作這樣不如理尋思,這是第一種原因。第二種原因是外道雖然得到世俗的禪定,但是定力很有限,看到的期間很短,只有二生,看到行惡的人下一生昇天,造善的人下一生墮到三惡道,就宣說沒有布施,沒有愛養、乃至沒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生起這種錯誤的邪見思想。其實再拉長幾生,能夠看到從頭到尾的因果就會很合理了。第三種原因是外道隨順惡知識,跟著惡知識這樣說。由這三種原因生起這樣的邪見。 
戌四、無有妙行無有惡行
 第四科無有妙行無有惡行,認為沒有妙行惡行。
又顯誹撥戒修所生善能治所治故,及顯誹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
 外道又宣說、顯示、誹謗、撥無持戒與修行所生善,認為持戒與修行不能對治所要對治的不善,以及宣說、顯示、誹謗、撥無布施所生善,認為由布施不能對治所要對治的慳吝,宣說這樣的言論:沒有妙行,沒有惡行。
 持戒及修定所生的善法,能對治犯戒以及能對治散亂心,這是能治所治。外道誹撥沒有持戒也沒有修定的善法,持戒修定不能對治這些煩惱,或者說這些煩惱沒有惡的果報。布施是善法,能夠對治慳吝,外道認為布施不能得福,慳吝也無所謂,也不會得到惡果,因此誹撥施所生善能治所治。
《披》無有妙行無有惡行者:福、不動行,是名妙行;諸非福行,是名惡行。當知妙行從施戒修三種所生,是謂能治;惡行為施戒修之所對治,是謂所治。彼諸外道不能了知自業差別,是故撥無。
 善業的福行與禪定的不動行,名為妙行;諸惡業的非福行,名為惡行。應當了知妙行是從布施、持戒、修定三種善法所生,這是能對治不善業的;惡行能被施戒修善法之所對治,稱為所治。這些外道不能明瞭及知道各人自己所造業的差別,因此撥無妙行惡行。
 一般散亂心所行的善法稱為福業,持戒屬於福業,布施也是屬於福業。不動行就是修定。諸外道不知道業有種種差別的功能,善業自然有善業的福報,並且能夠對治煩惱,惡業有惡業的果,外道全部撥無了,這是屬於謗因邪見。
戌五、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第五科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毀謗沒有妙行惡行二種業的等流果以及異熟。
又顯誹撥此三種善能治所治所得果故,說如是言: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
 又外道顯示誹撥施戒修這三種善能夠對治惡行及惡行產生的惡果,因此誹撥無有妙行、惡行這種善惡業因的異熟果。這是謗果邪見,前面是謗因,沒有妙行惡行,現在是謗果。
《披》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者:由妙行、惡行牽引愛非愛趣自體,是名為果。即彼妙行、惡行二業種子,為愛取潤變異成熟,先所牽引各別自體當得生起,是名異熟。
 由所造善業的妙行、惡業的惡行,能牽引未來可愛與不可愛五趣的果報自體,是名為果。由於過去所造的妙行、惡行二種業的種子,由愛取的現行滋潤,而變異成熟,先前所造的善不善業所牽引各別感得五趣的果報自體,當得生起,說名為異熟。
戌六、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第六科無有此世無有他世,誹撥沒有今生來世。
又顯誹撥流轉依處緣故,說如是言:無有此世,無有他世。
 外道又顯示誹撥流轉所依止處的生緣,不承認由此世所造的因,感得他世的果,也就是不承認此世他世的因果關係,而宣說這樣的話:沒有此世,沒有他世。
《披》誹撥流轉依處緣故等者:十方世界五趣差別,是諸有情流轉依處,隨業所感,作彼生緣,由是說名此世他世。於此撥無,是即誹撥諸有情生流轉依處。
 十方世界有五趣的差別,這五種地方是有情流轉的依止處,這都是因為造業,由業所感作為受生的依處緣,因此說名此世他世,就是今生或來生所要去的地方。外道撥無,認為沒有此世他世因果的關係,就是誹謗撥無諸有情流轉的依止處。
 《大毘婆沙論》說:現今就能看到這一生及下一生,為何外道還會有這種邪見,論主呵斥,認為:
 一、外道本來就有無明所盲,因此對於眼前看到的事,也說沒有,不應該責備他,因為外道本來就是這樣無明的,無明者與盲者若坑,這樣形容外道,這是第一個呵斥他們無明。
 二、外道是毀謗因果,不謗沒有今生及下一生這件事,只是毀謗:沒有這一生為下一生的因,也沒有他世為此世的果,就是此世及他世沒有互為因果。因為外道有的人入定以後看到今生是剎帝利,下一生是婆羅門,若者今生是剎帝利,下一生是首陀羅,本來是富貴的變成貧賤的,本來是貪賤的變成富貴的,外道有一個理論就是說婆羅門永遠是婆羅門,剎帝利永遠是剎帝利,印度他們原來的思想是這樣的,現在在禪定中所看到與所想的不一樣,就說:沒有這一世為他世的因,也沒有他世為這一世的果,產生這樣錯誤的思想,外道因看不見整體的因果關係,而生起這種邪見。
 三、外道看到受生的地方不決定,有時候當人,有時候當畜生,因此說沒有此世因為他世果,而生起這樣的邪見。有一些外道也是很有思想,當突然下大雨時,看到下雨時就會有水泡,水泡是忽起忽滅,就這樣想了:水泡是從哪裡來的?不知道;它消失了,也不知道它到哪裡去?就認為有情也是一樣,因緣合和的時候就生出來了,因緣離散的時候就死了,因此認為有情不是從前生來到這一生,也不是從這一生到下一生,而生起這樣的邪見。外道否認業果的連貫性,不知道這一生會這樣,也是有原因的,下一生會那樣也是有原因的,因此撥無前後世的因果性。
 四、外道得的定很淺,有的有情從色界、無色界死了以後來到欲界,或者是從欲界死了以後到色、無色界去,當外道在觀察這件事時,看不到更高的境界,沒有看到眾生從哪裡來也沒有看到眾生往哪裡去,因此說沒有此世沒有他世,因為外道看不到更高的境界。
戌七、無母無父
 第七科無母無父,撥無父母的作用。
又顯誹撥彼所託緣故,及誹撥彼種子緣故,說如是言:無母無父。
 外道不承認有情受生是托父母的緣這種關係,又顯示誹謗撥無,認為沒有有情受生所依托的母緣,也沒有受生所依父親的種子緣,因此宣說:無父無母。這也是謗因邪見。
 《大毘婆沙論》說:外道其實不是說沒有父母,而是說沒有父母感子女的業緣這件事情。因此說:「男女染精合,女值時無病,我從此自有,彼於我何為」。外道認為父母是以愛染心而有精血和合,不是為了彼此的孩子緣故,由於有精血合和,小孩就會生出來,並不是父母有感得孩子的業緣。這是外道說無父無母邪見的第一種原因。外道舉出濕的樹葉和濕的糞土,就會有蟲長出來的例子,並不是濕的葉子和糞土有感得蟲的業,可是蟲還是生出來了,這是生起無父無母邪見說法的第二種原因。外道看到一切事情因緣合和就有了,認為有孩子是男女因愛染緣合的關係,不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這是說無父無母邪見的第三種原因。外道修禪定,但是定力很淺,有時候觀到有情是冤家來做子女的,有些是從妻子兄弟姐妹,死了以後下一生感得子女緣的,或者是說有的是從駝,騾,雞,鴨,狗等這些旁生類來做父母的,外道從定裡面看到種種受生情形,父母死了以後也可以來做兄弟姐妹,可能來做孩子、孫子等,因此說:父母的肚子像一個旅館一樣,人在這裡進進出出,沒有一定做父母,做父母是這一生的緣,下一生就改變了,這是無父無母邪見的第四種原因。聽從惡知識所說而生邪見是第五種原因。
戌八、無化生有情
 第八科無化生有情,撥無化生的作用。
又顯誹撥流轉士夫故,說如是言:無有化生有情。
 外道看不到有情在三界中流轉生死的中有與化生的過程,因此生起邪見,誹謗撥無,因而宣說:沒有化生有情這件事。有情的五蘊果報體,可以分為四種有:生有、本有(也可稱為業有)、死有、中有。中有是欲界與色界有情死後,由這一生至下一生取得新的果報體中間短暫的生命體,稱為流轉士夫。或下一生新的果報體「生有」剛生起的相貌,也稱為流轉士夫。無色界沒有中有,中有與無色界都是化生。
《披》誹撥流轉士夫者:此命終已,當生未生,於此中間有中有生,是名流轉士夫。唯化生故,亦名化生有情。當知中有,除無色界,一切處有,以此為依往生處故。於此撥無,是即誹撥流轉士夫。
 有情在一期生命終了以後,隨業流轉的阿賴耶識,會到下一個地方去受生,在應受生尚未受生前,需要有中有帶著隨業識去找到下一生的受生處。由於中有是在上一生與下一生中間短暫的生命體,也稱作流轉士夫。中有在胎、卵、濕、化四種受生有情中,唯是化生的,因此也稱作化生有情。如果是欲界有情,中有會將隨業識帶到下一生父母的和合處,如果是色界有情,則中有會帶到色界直接化生為色界天人。應當知道,中有在三界中,除了無色界外,一切處都有,因為隨業識需要以中有為依止,由中有帶去受生。對於中有撥無,就是誹謗流轉士夫。玅境長老對中有的解釋,還包括生有,因為化生有情應該也包括生有。
 在《大毘婆沙論》中,中有也包括生有,無色界天的人是化生,因此流轉士夫可以包括中有及生有。外道說沒有化生有情。
 《大毘婆沙論》也有說到幾種外道的觀點:
 一、欲界所有有情會受生,都是因為有父母的精血為因緣;芽要生出來,因為有種子、水、土壤的因緣,不會沒有因緣就冒出芽來,因此撥無所感得頓生的化生生有,及沒有無色界天的這種情況。
 二、撥無中有,認為沒有過渡中間有的階段,因為他們的定很淺,認為只有從這個世間到另外一個世間。
 三、外道不知道有情受生有卵生、胎生、濕生、化生四種差別。有情生命體現出來的因緣不一樣,有的要有卵,有時候是胎,有時候是化,有時候是有水就會生了,內法外法緣性各異,由少分的相似情形,生起不正尋思而有這樣的邪見。
 四、外道只有粗淺禪定,在觀過去生與現在生的時候,只看到生有,沒有看到中有,因為中有非常的微細,中有必須要有清淨的天眼,深細定力才能看到中有,因此認為沒有化生有情。
 五、惡知識教導沒有化生有情,撥無中有也撥無生有,這是謗因也是謗果。
戌九、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2 亥一、標廣說
 第九科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撥無真阿羅漢的功德等,分二科;第一科標廣說,標出撥無真阿羅漢的功德等相。
又顯誹撥流轉對治還滅故,說如是言: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
 外道對佛法無知或是有增上慢,為顯示誹謗撥無,認為沒有對治流轉的還滅,而對外宣說: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種種的邪說。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98說這其中有許多原因:主要是對佛法的無知:
 一、有增上慢,得了初禪就認為是初果,乃到得二禪就證二果,三禪得到三果,四禪得到四果,等到臨終時,中陰身現前,因此毀謗:世間沒有真阿羅漢。
 二、看到舍利弗生病,阿羅漢也有老病死,而且所受的苦與其他有情一樣,因此說世間沒有真阿羅漢,沒有阿羅漢法,也沒有阿羅漢果,這也是一種邪見。
 三、有怖畏,外道聽說,佛說的涅槃是諸根永滅,入涅槃以後,色受想行識,一切有為法通通寂滅,不會再現起了,心中很害怕無,就說沒有真阿羅漢這件事情。
 四、聖者形貌飲食同其他有情一樣,說沒有真阿羅漢這件事情。
 五、惡知識教導,就說沒有真阿羅漢這件事情。
《披》世間無有真阿羅漢乃至廣說者:此中廣說,如下正至乃至我生已盡等是。
 這裡分十個角度,來說明真阿羅漢的種種功德。
亥二、釋別義10 天一、正至
 第二科釋別義,各別解釋廣說的道理,分十科;第一科正至,說明正至的相貌。
已趣各別煩惱寂靜,故名正至。
 已將三界愛見等各別煩惱種子斷除,證得聖道,因此名正至。
 《大毘婆沙論》說,正至就是涅槃,是無漏道所應到的地方,所以名為正至。正,也可以稱為聖。聖人應該到的地方,就是涅槃。
《披》已趣各別煩惱寂靜等者:如預流果,永斷一切見所斷惑故得;一來果、不還果,進斷欲界所餘煩惱故得;是名已趣各別煩惱寂靜。唯聖能證,故名正至。
 如預流果,永斷一切見道所斷煩惱,包括分別所起的112種愛見煩惱都斷了,證得初果;一來果、不還果在修道中斷除六品愛煩惱及所剩的三品欲界煩惱,證得二果、三果;四果阿羅漢將色界、無色界的愛見煩惱都斷除了,名為已趣各別煩惱寂靜。這是只有聖人才能證得的成就,因此名正至。
 煩惱寂靜稱為正至,聖人能到的地方就是涅槃,初果、二果、三果名分證涅槃,到了四果阿羅漢才是滿證的。 (連結:見道、修道所斷煩惱表
 玅境長老一再開示,學習佛法的重點就是要斷除煩惱。我們在世間時,心裡不安,出了家沒有好好修行也一樣不安,還沒有成就聖道以前都是不安,有種種的憂慮、煩惱。斷除煩惱是修行人的正業,方法有很多種,包括參禪,念佛,持戒,修密,要訣是一門深入不斷修行。玅境長老指導修止觀的方法是先修止,止成就了在止裡面修觀,觀佛法說的我空,法空,必須斷除我執,法執,才能夠成就聖道,本論提倡的也是這樣。
天二、正行
 第二科正行,說明正行的相貌。
於諸有情遠離邪行,行無倒行,故名正行。
 應受持戒定慧三學,對於眾生應遠離貪瞋癡煩惱的邪行,而有正確不顛倒的行為,名為正行。持戒,修定,修慧都是屬於正行,研讀本論也是正行,修止修觀都是正行。通常說的四種正行,就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隨著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法就是涅槃,隨法就是三十七道品等道諦,修止修觀使心趣向涅槃,這是四種正確的行為。
 在〈攝事分〉卷89,2659頁裡面它將它歸納成二種:
 一、正行是由聞思,在正法中能夠成就多聞,了知如何清淨業雜染,能正知雜染與清淨的相貌,棄捨不善業,修習善業;
 二、正行是由修治,就是修止觀對治、思惟決擇受用諸資生用具而無染,使令煩惱種子斷除。
 這是二種很重要的根本正行。
天三、此世間
 第三科此世間,指修習因地時。
因時,名此世間。
 修習聖道,在因地時,名為此世間。
天四、彼世間
 第四科彼世間,指成就果地時。
果時,名彼世間。
 成就聖道果的時候,名為彼世間。外道撥無因果,除了撥無前面說的世間道因果以外,也撥無聖道的因果。
《披》因時名此世間果時名彼世間者:修習對治,名之為因;煩惱永斷,名之為果。若修因時,於此煩惱未永斷故,名此世間;若證果時,此煩惱斷,於餘煩惱未永斷故,名彼世間。如說預流,乃至不還果向差別應知。謂諸無事能感惡趣、往惡趣因煩惱斷故,立預流果。此預流果極餘七有,由是因緣,多生相續。若斷再生相續煩惱,生無重續,立一來果。若已永斷能感還來生此煩惱,唯於天有當可受生,即於爾時立不還果。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九卷十三頁2447
 於修習對治的時候都名為因,從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向,相對於四果,都稱作因,到煩惱永斷,成就阿羅漢,才名為果。在修因時,煩惱還沒有永遠斷除名為此世間,證果的時候包括初果、二果、三果,分段的成就,證不同階段聖果時,這類煩惱斷,其他的煩惱還沒有斷,名為彼世間。從預流果、一來果、到不還果向,每一階段煩惱斷的差別應該要知道。
 若諸無事指見惑的煩惱,因此造業招感惡趣果、斷除往惡趣因、分別起的見惑,再沒有事情使令他會到惡道去受生,隨時可以如理作意,分別起的煩惱不會再有了,安立為預流果。事實上到忍位時就不會墮到惡趣去了,何況已是初果。預流果如果不精進修行,最多剩下七次人天往返,就能入涅槃,因此說多生相續。如果斷了再生相續煩惱,欲界的第六品煩惱斷除了以後,剩下欲界的下上,下中,下下的三品煩惱,共潤一生,名為一來果,再一來人天,就一定能夠成就阿羅漢果。
 如果已經永遠斷除來欲界受生的欲界種子,就是欲界九品煩惱全部斷除了,會去受生的地方只有色界天或是無色界天,這時安立為不還的三果,不會再回到欲界受生了。在〈聲聞地〉卷29,981頁那裡還會詳細解釋。
天五、自然
 第五科自然,指自己的力量。
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
 靠自己的力量精進修行,成為阿羅漢,名為自然。士夫,是指人的意思。
《披》自士夫力之所作故名為自然者:謂諸如來無師自然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等正覺。又諸獨覺出無佛世,無師自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證法現觀,得獨覺菩提果。唯此說為自士夫力所作,故名自然。
 諸佛沒有老師,自己就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現前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菩提果。獨覺也是在沒有佛出世時,沒有老師自己能夠修三十七菩提分法,證入諸法實相,成就現觀,得到獨覺菩提果。這唯是靠自己的力量精進所作,因此名為自然。菩提就是覺悟,分就是因,修覺悟的因,能得到覺悟的果,名菩提分法。
天六、通慧
 第六科通慧,通達實相的智慧。
通慧者,謂第六。
 通慧,指六神通:天耳通、天眼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當中最後一個漏盡通。
《披》通慧謂第六者:六神通中,漏盡智通是第六數,不共外道,說名通慧;謂能了知煩惱盡得及漏盡方便故。
 六種神通中,漏盡智通是第六種,不共於外道,具有通達無漏的智慧,稱為通慧;主要是能了知得到煩惱斷盡及再無煩惱的漏盡方法。外道都有五通,鬼神也有五通。只有得到漏盡通,在神通裡面才有智慧,因為它能夠知道煩惱已經盡了,以及盡除煩惱的方法。
天七、已證
 第七科已證,已證實相。
已證者,謂由見道。
 已證,是指見道位。
《披》已證謂由見道者:於六現觀中,此說現觀智諦現觀。
 在六種現觀中,已證的見道位,是說現觀智諦現觀。現觀,現前觀察的智慧。諦,就是真理。真理能夠現前觀察,此時心與諸法實相相應了,這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唯有自己去親身體驗,才能夠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斷煩惱。遇到境界時,第一個明白的就是自己。
天八、具足
 第八科具足,由修道圓滿證果。
具足者,謂由修道。
 修證圓滿成就了名具足,這是由精進不懈的修道所成就的。
《披》具足謂由修道者:此說究竟現觀。
 完全具足,是指究竟現觀,就是阿羅漢。阿羅漢將三界的見道所斷的煩惱,與修道所斷的煩惱完全斷除了,名究竟現觀。
天九、顯示
 第九科顯示,顯發開示。
顯示者,自所知故,為他說故。
 顯示,是指自己知道,自己已證得聖道,而且能夠為他人演說佛法。
《披》顯示等者:於煩惱斷自作證已能正了知,名自所知。依此廣為他說,宣揚開示,謂此應遍知永斷等,是名顯示。
 初果、二果、三果、四果的聖人,於自己證得所斷的煩惱,已經能正確的了知,名為自所知。依止自己所親證的體驗,廣為他人宣揚開展顯示,說明這些煩惱應該普遍的知道及永遠的斷除,說名顯示。如說苦應遍知,集應永斷,滅應證得,道應修習,稱為顯示。自己作證得也能為他宣說,外道卻撥無這件事。
天十、我生已盡等
 第十科我生已盡等,指阿羅漢成就的功德。
我生已盡等,當知如餘處分別。
 我生已盡等,包括: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在其他的地方有詳細說明。
《披》我生已盡等至餘處分別者:此中等言,等取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下異門分釋。(陵本八十三卷十七頁6325)即此所說餘處分別。
 這裡所說的「等」,尚包括: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後三句。如〈攝異門分〉卷83,2502~2503頁裡面有說到,就是這裡所說其他的地方有分別。約阿羅漢而言,我生已盡:我已經不會再受生了;梵行已立:我已經完全離欲了,我已經成就離欲的清淨梵行;所作已辦:我應該要修的止觀斷煩惱事,已經成就了;不受後有:不會再來三界受生了。
 〈攝異門分〉的解釋有二種:
 一、我生已盡,指不再有第八有,由初果算起,到證得阿羅漢果,最多只有七有人天,稱為我生已盡,自己知道一定會成為阿羅漢果;梵行已立,是對於聖道究竟修故不會再退失了,我已經成就聖道,絕對不會變成凡夫;所作已辦,一切煩惱已永斷無餘,一切道果已證得,形容阿羅漢的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對於第七有也永盡了,全部都結束了。
 二、我生已盡,指二種生,第一種是生身,在人間受生的果報體,不會再有了;第二種是生煩惱,也不會再生起有生的煩惱了,因為很微薄,稱作盡,其實初果和二果還有,我生已盡形容證得初果和二果時,煩惱很薄了,最多不會再超過七生來人天往返。梵行已立,是形容三果,已完全沒有欲界欲了;離欲稱為梵,是清淨義,已經完全離欲,稱為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合起來說,形容阿羅漢所應該作的事情全部成辦了,下一生也不會到三惡道輪迴。
 這四句是在說明內心與諸法實相相應及斷煩惱的情況,在《阿含經》常常會讀到。一般在結齋或迴向時都會說: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就是這個意思。所作皆辦,是指成阿羅漢,煩惱究竟斷除了。以上邪見這一科說完了,這是釋經句。
酉二、明略義2 戌一、第一略義2 亥一、總標列
 第二科明略義,說明要略的義理,分二科;第一科第一略義,第一種要略的義理,又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列,總相標示列舉出來。
此中略義者,謂顯示謗因、謗果、誹謗功用、謗真實事。
 邪見其中的要義,主要是顯示謗因、謗果、誹謗功用、謗真實事,四類。邪見的問題始於錯誤顛倒的種種見,而以公開宣說的方式,誹謗正法,影響眾生產生更多的邪見。
亥二、隨難釋
 第二科隨難釋,解釋其中較困難的部分。
功用者,謂植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功用。
 外道所謗的功用,包括植種功用、任持功用、來往功用、感生業功用。植種功用是指父親,任持功用是指母親,來往功用是指此世他世,感生業功用是指無化生有情這件事。
《披》此中略義等者:謗因,配屬無施與等及無妙行、惡行。謗果,配屬無有妙行、惡行二業果及異熟。誹謗功用,配屬無有此世、無有他世乃至無有化生有情。謗真實事,配屬世間無有真阿羅漢等。又植種功用,謂父為種子緣。任持功用,謂母為所託緣。來往功用,謂此世他世為流轉依處緣。感生業功用,謂化生有情為流轉緣。此中感生,意謂趣生,於趣生時如得神通,所趣無礙,名感生業。
 謗因,配屬沒有布施、愛養、祠祀的功德事及沒有能對治非福惡行的布施、持戒、修定等妙行。
 謗果,配屬無有妙行、惡行二種業果及異熟果報。
 誹謗功用,配屬沒有此世他世的因果關係乃至沒有化生有情的中有與化生的無色界有情。
 謗真實事,配屬世間沒有真實的阿羅漢功德等。
 植種的功用,是指父親的精子為種子緣。
 任持功用,是指母親為母卵與懷胎時的任持所託緣。
 來往功用,是指此世的因是他世的果,為流轉依處緣。
 感生業功用,感得生有的業用功能,是指化生有情的中有為趣向下一生,往生處的流轉緣。這裡所說的感生,意思是趣向生處,中有在趣生的時候如有神通,所趣向的生處都沒有任何障礙可以阻擋得住,名為感生業。
 這是第一種要義,將它歸納成謗因,謗果,誹謗功用,還有謗真實事,誹謗功用有的地方說謗作用。
戌二、第二略義2 亥一、總標列
 第二科第二略義,第二種要略的義理,分二科;第一科總標列,總相標示列舉出來。
又有略義差別。謂顯示誹謗若因、若果、若流轉緣、若流轉士夫,及顯誹謗彼對治還滅。
 又有要義的差別。是指顯示誹謗因的沒有施與,沒有妙行惡行等;誹謗果,是謗沒有妙行惡行業果及異熟;誹謗流轉士夫,是誹謗沒有中有,包括無父無母,無有此世他世及沒有化生有情;及顯誹謗彼對治還滅,包括沒有真實的阿羅漢功德。
《披》又有略義差別等者:此中若流轉緣,配屬無有此世、無有他世,及無母無父。若流轉士夫,配屬無化生有情。餘同前說。
 流轉緣是配屬無有此世、無有他世及無母無父。在三界五趣裡面流轉必須要有緣,有此世,有這個地方為依止處,或者是他世,下一生的依止處,要有一個地方才會去受生,還有父親跟母親的業緣及中有,外道不承認這件事情。流轉士夫配屬沒有化生有情,誹謗沒有化生有情的中有這件事情。
亥二、別料簡2 天一、謗流轉
 第二科別料簡,各別思量簡別,分二科;第一科謗流轉,誹謗流轉的因果關係。
又誹謗流轉者,應知謗因,不謗自相。
 誹謗流轉,是屬於謗因的邪見。不是誹謗說沒有這件事,只是誹謗他世的果是由此世的因所成。《大毘婆沙論》的說法略有不同,外道誹謗沒有這一世為下一生的因,也沒有父母親業緣這件事,因此說是謗因不謗自相,不是說沒有父親,母親這件事情,因為有時候是由兄弟姐妹來投生的。
天二、謗還滅
 第二科謗還滅,誹謗還滅功德。
謗還滅者,應知謗彼功德,不謗補特伽羅。
 謗還滅,指外道誹謗沒有阿羅漢的功德,不誹謗阿羅漢這個人。因為佛在世的時候有阿羅漢,但是外道認為沒有阿羅漢這種功德,不是沒有阿羅漢。因為臨終的時候,看到自己的中有現前,就認為沒有阿羅漢這種功德。
《披》又誹謗流轉等者:謗流轉中,應知唯由謗因意樂,謂此彼世乃至化生有情不為流轉因緣,不謗有情流轉自相。謗還滅中,應知唯由謗彼功德意樂,謂彼不能對治還滅,不謗還滅補特伽羅。
 誹謗流轉當中,應當知道外道是由於誹謗因的意樂,認為這一世或那一世不能互為因緣,沒有這一世造業感得下一世的果報,也沒有化生的有情,但是不誹謗有情的流轉自相,還是知道有情於生死流轉的事。誹謗還滅中,外道認為阿羅漢沒有功德,不能對治煩惱不能還滅,不能到涅槃那邊去,因為外道錯認得定為證果,因此誹謗有阿羅漢的功德法,不謗還滅補特伽羅的果,並沒有誹謗撥無阿羅漢,因為當時確實也有一些是阿羅漢。這裡解釋是一部分的解釋,如果再看多一點會發現有很多種情況。前面《大毘婆沙論》卷198,說到幾種外道,它這裡說的是一部分的外道,並不是所有的外道都這樣子,以上是黑品。
午二、白品2 未一、翻前相
 第二科白品,指善業,分二科;第一科翻前相,與前面十惡業的相貌相反。
復次,白品一切,翻前應知。
 其次,白品就是十善業,十善業與前面說明的十惡業相反,應該要知道。
未二、釋差別2 申一、標說
 第二科釋差別,解釋其中的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標說,標示出來解說。
所有差別,我今當說。
 有差別的地方,我現在應該說一說。
申二、釋經2 酉一、翻欲邪行攝3 戌一、舉總句
 第二科釋經,解釋經中的句子,分二科;第一科翻欲邪行攝,欲邪行的反面,又分三科;第一科舉總句,舉出總說句。
謂翻欲邪行中,諸梵行者者,此是總句。
 反說欲邪行中,各個修梵行的人這件事,這是總說句。修清淨行,離欲的人,名為梵行者。梵就是清淨的意思,清淨就是沒有欲,沒有欲的人,內心是清淨的,身口也是清淨的。我現在要說,修清淨行的人的相貌。
戌二、釋差別2 亥一、標列
 第二科釋差別,解釋別句,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當知此由三種清淨而得清淨。一、時分清淨,二、他信清淨,三、正行清淨。
 修梵行的人,由三種清淨使令他的身語意清淨,一是時分清淨,二是他信清淨,三是正行清淨。
亥二、引釋3 天一、時分清淨
 第二科引釋,引文解釋,分三科;第一科時分差別,由持戒的時間長短區分聲聞戒與菩薩戒。
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此顯時分清淨。
 修離欲行、清淨行的人,盡壽行是指這一生死亡以前都是離欲的;久遠行就是時間很久,不論多久他都是清淨的。窺基大師說:盡壽行就是聲聞戒,如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這些出家戒或者是居士的五戒,十戒,這一生往生以前都是修離欲的清淨梵行;久遠行就是菩薩戒,盡未來際都要修清淨離欲行。如果受了菩薩戒,戒體種子生生世世都是隨識而行,所以菩薩與聲聞戒不一樣。居士的五戒及菩薩戒也是不一樣的,五戒這一生盡行壽就沒有了,到臨終就捨戒,菩薩戒是盡未來際。這裡顯示時分清淨,是就時間上說,指持戒清淨的時間很長久。
《披》盡壽行故久遠行故者:乃至命終離欲邪行,名盡壽行。或過一年,不至命終,多時離欲邪行,名久遠行。
 韓清淨居士解釋:盡壽行是指命終以前,久遠行是指超過一年以上就可以稱久遠行。窺基大師的解釋也可以參考,就是聲聞戒是盡壽行,久遠行就是菩薩戒。
天二、他信清淨2 地一、標二種
 第二科他信清淨,他人相信是清淨的,分二科;第一科標二種,標示出二種情況。
諍處雪故名清,無違越故名淨,此二總顯他信清淨。
 這個人是離欲的,修清淨的梵行,要由二件事情,才能夠令其他人相信是清淨的。第一件事是有諍議處能清雪說明,有的人說自己很清淨,有的人說自己有犯戒,這樣會有諍論,有諍論的時候能夠將它說清楚,說出沒有犯戒,確實也沒有犯,這是諍處雪故名清;而確實沒有犯,名為無違越故名淨,持戒很清淨,是離欲的名為淨。是真實清淨的,可以舉出種種的例子證明自己是清淨的,這是他信清淨,能讓他人相信自己是清淨的。清,是指清雪,於諍議處,說清楚了,證明自己是清白的。清,多半是由外來看。淨,是指清淨,沒有犯戒,淨多半是對自己。
地二、辨四句2 玄一、標
 第二科辨四句,說明有四種情況,分二科;第一科標,標示出來。
此中或有清而非淨,應作四句。
 這其中或有雖然已有做清雪的說明而沒有清淨,應該作:清而非淨、非清而淨、亦清亦淨、非清非淨四句分別。
玄二、辨4 黃一、初句
 第二科辨,辨明這四種情況,分四科;第一科初句,第一句是清而非淨。
初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得勝。
 初句清而非淨,實在是犯戒了,就是非淨,於諍得勝就是清,說贏他人了,他人說他犯戒,他說他沒有犯戒,因為口才好,辯才無礙,於諍得勝,這是清而非淨,事實上是有犯戒。
黃二、第二句
 第二科第二句,說明第二種情況。
第二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墮負。
 第二句非清而淨,是實際並沒有犯,但是在於諍議中輸了。實不犯是清淨的,口才不好,諍論的時候輸了。前面是清而非淨,這個人是非清而淨,事實是行為很清淨,但是說不贏他人。
黃三、第三句
 第三科第三句,說明第三種情況。
第三句者,謂實不犯,於諍得勝。
 第三句亦清亦淨,是最好的,實不犯是淨,於諍得勝是清,因此是很清淨的。亦清亦淨。因為他沒有違犯,而且他口才也很好,他人說他犯戒,他也能夠舉證說明自己沒有犯戒,他人也心服口服,標準的他信清淨即是這種情況。
黃四、第四句
 第四科第四句,說明第四種情況。
第四句者,謂實毀犯,於諍墮負。
 第四種非清非淨,這人實際有犯戒,他人說他犯戒,他也承認犯戒,這是如法的;若是說輸給他人,就不是如法的。不如法當中,若自己承認還願意懺悔,還可以恢復清淨,最不好的是清而非淨,說贏了他人,可是事實上有犯戒,行為不清淨將來會墮落,他人口頭上說清淨,對自己的業果來說是沒有什麼影響。
 對於居士或是出家眾,要恭敬他是佛的弟子,佛在經中說:恭敬我的弟子就是恭敬我,如果認為他犯戒,就一直毀謗他、破壞他、打他,就是打我,打出家眾就是在打佛。出家眾如果犯了戒,他自已會墮到地獄去,是他的事情,可是他這個形像,或者他還能說法利益眾生,乃至還是離欲的,眾生會因此生起恭敬心,他還是有讓人得益的地方,猶如旃檀木燒掉了,香氣可以留下來。因此不要去分別他是犯戒或持戒,只要是佛的出家弟子,都代表佛的清淨幢相,因為佛是出家修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的。在走道場的當中,有時候會碰到這種困擾,但是不用困擾,就這樣放下,來道場是為了修福修慧,不要想那麼多,修成自己的福慧,增長自己的善業功德,這樣就可以了。當然出家眾自己要警惕,如果犯戒,確實會墮到地獄去,應當謹慎。
天三、正行清淨2 地一、釋經4 玄一、遠離生臭
 第三科正行清淨,正確清淨的行為,分二科;第一科釋經,解釋經中的話,分四科;第一科遠離生臭,遠離不清淨的男女欲。
不以愛染身觸母邑故,名遠離生臭。
 修清淨行的人,不會以愛染心來接觸女人,名為遠離生臭。母邑,就是女人,邑也是女人。其實男人,女人都一樣,這個身體九孔常流不淨,都是很臭的,沒有一個地方是清淨的。
 《大智度論》卷19說此身是:「地水火風質,能變成不淨,傾海洗此身,不能令香潔」。
玄二、遠離婬欲
 第二科遠離婬欲,遠離男女之間的淫欲事。
不行兩兩交會鄙事故,名遠離婬欲。
 不做男女之間,兩兩交會的淫欲事,名為遠離婬欲。
玄三、非鄙愛
 第三科非鄙愛,不做相關的淫欲事。
不以餘手觸等方便而出不淨故,名非鄙愛。
 不做手淫的淫欲事而出不淨,名為非鄙愛。
玄四、遠離猥法
 第四科遠離猥法,遠離不清淨的雜染事。
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
 願意受持離欲清淨的梵行,名為遠離猥法。猥,是指染污、不清淨。
《披》願受持梵行故名遠離猥法者:謂能受學遠離一切行非梵行習婬欲法,是名受持梵行。
 能夠受持戒律,遠離一切不清淨的婬欲法,名為受持梵行。這是離欲清淨要做到的正行清淨。
地二、結名
 第二科結名,結說正行清淨具足。
如是名為正行清淨具足。
 這種正確清淨的行為名為正行清淨具足。
戌三、指略義
 第三科指略義,指出其中要略的義理。
當知略義即在此中。
 應該知道要義就在這當中,包括:遠離生臭,遠離婬欲,離非鄙愛,遠離猥法等,或是說:時分清淨,他信清淨,正行清淨,這就是其中的要義。
酉二、翻妄語攝2 戌一、釋經言4 亥一、可信
 第二科翻妄語攝,與妄語所攝相反的真實語,分二科;第一科釋經言,解釋經中的話,又分四科;第一科可信,真實語是可信的。
又翻妄語中,可信者,謂可委故。
 相反於妄語的真實語,是可信的,是可以委託的。
亥二、可委
 第二科可委,真實語可以託付。
可委者,謂可寄託故。
 可委就是可寄託,可信就是可委,可以託付他做事情,因為他不會說妄語。
亥三、應可建立
 第三科應可建立,真實語可以建立作證。
應可建立者,謂於彼彼違諍事中,應可建立為正證故。
 應可建立的人,是指這樣的人,在各式各樣的違諍事件中,應該可以建立做一個公正的證人。
亥四、無有虛誑
 第四科無有虛誑,真實語沒有虛妄欺騙。
無有虛誑者,於委寄中不虛誑故,不欺罔故。
 不會說妄語欺騙的人,在委託寄放財物或委託事給他時,不會說妄語、也不會欺騙。
戌二、明略義
 第二科明略義,說明要略的義理。
此中略義者,謂顯三種攝受。一、欲解攝受,二、保任攝受,三、作用攝受。
 其中要略的義理,顯示有:欲解攝受、保任攝受、作用攝受,三種攝受。
《披》此中略義等者:欲解攝受,配屬可信、可委。保任攝受,配屬應可建立。作用攝受,配屬無有虛誑。此於一切有情能為攝受饒益,由是故說三種攝受,翻彼妄語能為虛偽友證損害故。
 欲解攝受,配屬可信、可委,對此人了解,認為是可以信任的,可以委託的,有一種決定的意樂。保任攝受,配屬應可建立,此人可以作真實正確的證人,可以委託信任。作用攝受,此人所說的都是真實語,無有虛假欺誑,配屬無有虛誑。攝是拿到,受是指感受,可以取得眾人的信任,名為攝受,由於此人說實語,可以有欲解、保任、作用這三種攝受。從妄語反過來說,真實語能破除虛偽作證的損害。
巳二、法相差別建立3 午一、標一切
 第二科法相差別建立,依法相差別建立黑品的十惡業與白品的十善業,分三科;第一科標一切,標示出黑品與白品。
復次,法相差別建立者,謂即殺生、離殺生等。
 其次,從法相差別建立的角度,說明十種善、不善業。包括殺生等與離殺生等。殺生是十惡業,離殺生等是十善業,「等」是省略詞。法相差別是從「法」來說明。
午二、隨別釋2 未一、黑品10 申一、殺生
 第二科隨別釋,接著各別解釋,分二科;第一科黑品,說明十惡業,又分十科;第一科殺生,先說殺生的法相。
云何殺生?謂於他眾生起殺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
 什麼稱為殺生的法相呢?對其他的眾生,起殺的欲樂,有這種意樂與動機,起染汙心,與貪,瞋,癡的煩惱相應染著了,接著開始發動身業對被害者採取殺害行動,到被害者被殺死為止,其中的所有身業,名為殺生;被害者被殺死了,名為究竟。若當時未死,一段時間後死了,都算在究竟當中;若是被殺而未死,不算究竟。這是就法的相貌來分析。
《披》云何殺生等者:此釋殺生業道法相差別。謂殺生業要以有情數眾生為所依事,即此所說於他眾生。又殺生者作如是心:我當害生,即此所說起殺意樂。心為貪瞋癡三煩惱所蔽,即此所說起染汙心。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即此所說於彼起殺方便,及即於彼殺究竟中所有身業。此中方便、究竟,謂於爾時,或於後時令彼捨命,是名殺生業道法相差別。如是差別,下皆準解,隨應當知。
 這是解釋殺生業道的法相差別。是指殺生業要以有情識的眾生為所依止的對象,有情識的眾生即是這裡所說的其他的眾生。又若殺生者作這樣想:我要殺害對方的生命,就是這裡所說的生起殺害的意樂。心被貪瞋癡三種煩惱所蒙蔽染污,就是這裡所說的生起染汙心。當下在此處發動身業的現行方便,到將對方殺死,而得到殺業的究竟。其中由殺害行動到殺死對方的究竟,是指在殺害的當時被害者死了或是一段時間後才死,名為殺生業道的法相差別。這些差別,以下都應準照此處理解應當了知。〈決擇分〉說業的法相,依:事(對象)、想(確認對象)、欲樂、煩惱、方便究竟,五種方式解釋,應當知道。詳細的五相圓滿情況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61~1969頁有說明。
申二、不與取
 第二科不與取,不與取的法相。
云何不與取?謂於他攝物起盜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盜方便,及即於彼盜究竟中所有身業。
 什麼是不與取的法相?屬於他人所屬的物品,包括有情及無情物,內心生起偷盜的欲樂,生起貪、瞋或癡的染污心,並動手去拿,名為起盜方便。而且拿到手,移離本處就形成不與取業道了,名究竟。這些身業名不與取的法相。
《披》云何不與取等者:此釋不與取法相差別。於他攝物,謂不與取業所依處事,或有情數、非有情數,隨應當知。此不與取方便、究竟,謂起方便移離本處。
 這是解釋不與取的法相差別,對於他人所屬的物,是指不與取業所依處的事,或是有情的人或動物,或是無情物,隨所說的應該知道。不與取的方便、究竟,只要動手移離本處就成就不與取了。盜戒很難守,只要有盜心,移動它再將它放下,盜業即已就。
申三、欲邪行
 第三科欲邪行,說明欲邪行的法相。
云何欲邪行?謂於所不應行,非道、非處、非時起習近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欲邪行方便,及於欲邪行究竟中所有身業。
 什麼是欲邪行的法相?這也是以五法來說明,對所不應行的對象,不是產門、不是適當的處所、不是適當的時機,生起想要親近對方的意樂,及與煩惱相應的染污心,而發起欲邪行的身業方便及完成欲邪行的究竟行動。
《披》云何欲邪行等者:此釋欲邪行法相差別。如前欲邪行中說:若未適他,為三守護之所守護;若已適他,為他妻妾;是名所不應行。又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如下決擇分釋。(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4839)非道、非處、非時,如前欲邪行中已解。此欲邪行方便、究竟,謂兩兩交會。
 這是解釋欲邪行的法相差別。如前面欲邪行業道中說:若尚未嫁給他人,為父母、長輩親友、或自己三種人之所保護;若已嫁給他人,為他人的妻妾;是名為所不應行欲邪行的對象。還有一切男性及不是男性(陰陽人),屬於自己或是屬於他人的,都是不應該行欲邪行的對象。如〈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62頁所說。非道、非處、非時,在前面欲邪行業中已有解釋。這裡的欲邪行方便、究竟,是指男女兩兩交會。以上是身業的殺生、不與取、欲邪行的法相差別。
申四、妄語
 第四科妄語,妄語的法相。
云何妄語?謂於他有情起覆想說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偽證方便,及於偽證究竟中所有語業。
 什麼是妄語的法相?對於其他有情所要說的話語,生起覆藏內心想法的欲樂,生起與貪瞋癡煩惱相應的染汙心,對於其他有情說出虛偽不實作證的話語,及完成作偽證所有的語業。
 這裡法相中,所依止的事(對象)是其他的有情,無情物不在內。想,是妄語所針對的有情,沒有看錯。欲樂,是對其他有情起隱藏內心的想法,煩惱,是有貪瞋癡的心,或貪、或瞋、或癡或三種都有的染污心。方便究竟,是完整的說出虛偽不實作證的話語,而在場的有情聽懂了。什麼是方便究竟、偽證究竟呢?就是當時的聽眾,聽懂作證者所說的話,了解作證者在說什麼。
《披》云何妄語等者:此釋妄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時眾及對論者領解。
 這是在解釋妄語的法相差別。其中的方便、究竟法相,是指當時在場的眾人及與作證者對論的人已領納瞭解作證者所說的話,這就是妄語究竟。
申五、離間語
 第五科離間語,離間語的法相。
云何離間語?謂於他有情起破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破壞方便,及於破壞究竟中所有語業。
 什麼是離間語的法相?是對於其他的有情生起破壞的意樂,生起貪瞋癡煩惱的染污心,想破壞他們的感情,對所要破壞感情的對象,說出離間破壞的話語,對方聽懂了,離間的話語發生作用,而且對方也因此分離了,這些破壞究竟中所有的語業。
《披》云何離間語等者:此釋離間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所破領解。
 這是在解釋離間語的法相差別。其中的方便、究竟法相,是指被破壞者領納瞭解離間者所說的話語,被破壞者也因此分離了,這就是離間語究竟的法相。
申六、麤惡語
 第六科麤惡語,麤惡語的法相。
云何麤惡語?謂於他有情起麤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麤語方便,及於麤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什麼是麤惡語的法相?是指對其他有情發起粗魯不雅話語的意樂,生起貪瞋癡煩惱的染污心,對所要說麤惡語的對象,說出麤惡語的語業。
《披》云何麤惡語等者:此釋麤惡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訶罵彼。
 這是在解釋麤惡語的法相差別。其中的方便、究竟法相,是說只要麤惡語罵出來,即是麤惡語的法相究竟,不論所罵對象是否聽懂。
申七、綺語
 第七科綺語,綺語的法相。
云何綺語?謂起綺語欲樂,起染汙心,若即於彼起不相應語方便,及於不相應語究竟中所有語業。
 什麼是綺語的法相?是指心中生起說綺語的欲樂,有貪瞋癡煩惱相應的染汙心,對所要說綺語的對象,說出不相應的綺語的話語。
 所謂的不相應語,在邪舉罪時所說的:非時語、非實語、非義語、非法語、非靜語,這五種都是不相應的綺語;在邪說法時,所說的不思量語、不靜語、雜亂語、非有教語、非有喻語、非有法語,這五種也都是不相應的綺語;在歌笑嬉戲等時,所說的能引無義利語等,這些都是不相應的綺語,不能引義利的戲論綺語。
《披》云何綺語等者:此釋綺語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纔發言。
 這是在解釋綺語的法相差別。其中的方便、究竟法相,只要綺語說出來,即是綺語的法相究竟,不論在場聽眾是否聽懂。
 以上是語業的妄語、離間語、麤惡語、綺語的法相差別。
申八、貪欲
 第八科貪欲,貪欲的法相。
云何貪欲?謂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起染汙心,若於他所有起己有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什麼是貪欲的法相?是指對於他人所有的財物,或者是人,或者是無情物,金銀財寶,內心生起想要佔為己有的欲樂,生起或貪、或瞋、或癡,或俱相應的染污心,及決定想要取得的方便,由事(貪欲的對象、欲樂、煩惱相應、到心中決定的所有意業,這就是貪欲究竟的法相。詳細的解釋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61~1969頁說得很清楚。
《披》云何貪欲等者:此釋貪欲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於彼事定期屬己。
 這是在解釋貪欲的法相差別。對於其中的方便、究竟,是說對於所貪的對方財物希望決定屬於自己所生起的意業,心裡動念就成就貪欲業道。
申九、瞋恚
 第九科瞋恚,瞋恚的法相。
云何瞋恚?謂於他起害欲樂,起染汙心,若於他起害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什麼是瞋恚的法相?是指對於其他的有情生起加害的欲樂,有想要傷害對方的願望,生起或貪、或瞋、或癡或俱相應的染污心,內心想要加害對方的願望己經決定了。由事(瞋恚的對相)、欲樂、煩惱相應、到心中決定的所有意業,這就是瞋恚究竟的法相。
《披》云何瞋恚等者:此釋瞋恚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損害等其心決定。
 這是解釋瞋恚的法相差別。其中的方便、究竟,是對於所瞋恚的對象,生起想要加害對方到內心決定所生起的意業。
申十、邪見
 第十科邪見,邪見的法相。
云何邪見?謂起誹謗欲樂,起染汙心,若於起誹謗欲樂決定方便,及於彼究竟中所有意業。
 什麼是邪見的法相?是指心中有種種顛倒錯誤的邪見,生起誹謗正法的欲樂,又有或貪、或瞋、或癡或俱相應的染污心,內心誹謗正法已作決定,由事(邪見的內容)、欲樂、煩惱相應到心中決定所有的意業,這就是邪見究竟的法相。邪見最主要的錯誤就是謗因謗果,或者是邪因,邪果,毀謗正確的因果。以上是以五種法相來說明十惡業的情況。
《披》云何邪見等者:此釋邪見法相差別。於中方便、究竟,謂誹謗決定。
 這是解釋邪見的法相差別。其中的方便、究竟,是依於所執著的邪見生起想要誹謗正法到心中決定所有的意業。
未二、白品2 申一、舉離殺生
 第二科白品,說明十善業的法相,分二科;第一科舉離殺生,舉出離殺生的法相。
云何離殺生?謂於殺生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身業。
 什麼是離殺生的法相?是指對於殘害有情生命的殺生起有過患的欲解,生起殊勝離煩惱染污的善心,由於了知殺生過患與起勝善心,而去受戒,遠離貪瞋癡,對殺生等不善業起止息不犯的方便,及於持戒守護身語意究竟中的所有身業。
《披》云何離殺生等者:此釋離殺生法相差別。殺生過患略說有七,如下業過患說。(陵本九卷九頁671)了知此故,名起過患欲解。無貪、無瞋、無癡俱行,是名起勝善心。受戒律儀,名起靜息方便。遠離諸殺生事,是名於彼靜息究竟。
 這是在解釋離殺生的法相差別。殺生的過患要略而言有七種,如下卷9,279頁中的業過患中有說明。能了知殺生的過患,名為起過患欲解。於所思惟的意業中,沒有貪、瞋、癡一起活動,是名為起勝善心。受持戒律儀善法,名為起靜息方便。遠離所有殺生的事,名為於彼靜息究竟。
申二、例離不與取等2 酉一、例同
 第二科例離不與取等,遠離不與取等諸不善業的法相,分二科;第一科例同,舉出相同的例子。
如離殺生,如是離不與取乃至離邪見,應知亦爾。
 如同遠離殺生,其他的九種善業,從離不與取乃至離邪見,推理可知也是如此。
酉二、顯別
 第二科顯別,顯示其中的差別。
此中差別者,謂於不與取起過患欲解,乃至於邪見起過患欲解,起勝善心,若於彼起靜息方便,及於彼靜息究竟中所有意業。
 其中的差別,是從對於不與取生起過患欲解,乃至對於邪見起過患欲解,都能生起殊勝善法的心,而去受戒,遠離貪瞋癡,對其他種種不善業起止息不犯的方便,及於持戒守護這一念心,恆常安住在正知正念的所有意業。意能動身發語,能守住意,恆常與無貪、無瞋、無癡善法相應,則身語意三類的十不善業,都能究竟遠離。能掌握意,是最好的方便。
午三、結略廣
 第三科結略廣,結說要略分三種,廣開成十類。
如是十種略為三種,所謂身業、語業、意業。即此三種廣開十種應知。
 這十種業要略歸納為為身業、語業、意業三種。而這三種展開廣說有身三,語四,意三等十種業應該知道。不殺,不盜,不淫是三種身業。不妄語,不離間,不麤惡語,不綺語,是四種語業。無貪、無瞋、無邪見,是三種意業。十善戒,可以在佛菩面前自誓受戒。
 玅境長老鼓勵大家受十善戒,印順導師也鼓勵大家做十善業的菩薩,沒有成就聖道以前,應持續學習佛法,要知道自己是具足煩惱的凡夫,每天都應修十善業。
寅三、業因3 卯一、徵
 第三科業因,造業的原因,分三科;第一科徵,提問。
業因云何?
 造業的原因是什麼?
卯二、標
 第二科標,標示十二種。
應知有十二種相。
 應該知道有十二種原因,使令有情去造業。
卯三、列
 第三科列,列出十二種。
一、貪,二、瞋,三、癡,四、自,五、他,六、隨他轉,七、所愛味,八、怖畏,九、為損害,十、戲樂,十一,法想,十二、邪見。
 一、貪,心中貪求他人的財物或有情,這件事情就會去造業。
 二、瞋,心中瞋恨他人就有可能去殺他,也可能去偷他的財物。
 三、癡,有愚癡,有無明,不能分辨真正的是非、善惡,而造業。前面說十惡業中都有貪瞋癡,心受貪瞋癡影響而造十惡業,煩惱的力量與影響力非常的大。
 四、自,是自己造業的。
 五、他,指他人,通過他人去造。
 六、隨他轉,隨順他人這樣做,例如在一個大機關裡面,從上到下通通要貪污,自己是其中一員,不貪也很難,不貪可能就要離開這個工作,因此隨他轉,在大染缸裡面被染著了。
 七、所愛味,為什麼會去造業,因為愛著、喜歡而生起貪欲。
 八、怖畏,害怕被他人殺了,或這個人威力很強,因為心裡害怕就去造業。
 九、為損害,為損害他人,或為了怕他損害自己而先損害他人。
 十、戲樂,造惡業讓自己覺得很快樂,例如有些暴君以殺人為樂,這是戲樂。
 十一、法想,認為造不善業是合道理的,是合法的。
 十二、邪見,顛倒錯誤的想法,沒有正確的因果觀,就會去造業。
《披》應知有十二種相等者:此中總說十種業道因緣。彼一一相,或通一切,或唯少分。貪瞋癡三,通說一切業因。起染汙心,或具不具故。或自所作,或令他作,或隨他轉,此說身語業因。所餘諸相,隨應當知。決擇分說:為財利等害諸眾生,亦名殺生。或恐為損、或為除怨、或謂為法,乃至或為戲樂害諸眾生,亦名殺生。(陵本五十九卷十六頁4837)如說殺生由如是因,於餘業道,或有或無,亦如決擇分說。又此戲樂,謂戲樂顛倒。法想、邪見,謂執受顛倒。如下業顛倒說。(陵本九卷五頁649
 這是說十種業道因緣,十惡業有十二種業道因緣。在十二種因緣相貌當中,每一種相可能都通十種業道或只通部分。這十二種原因中,貪瞋癡三種,是通於一切業的原因,因為所有的十惡業起染污心都是貪瞋癡,有時候是俱,就是貪瞋癡都有,有時候是其中一種或者是二種名不俱。自己去造作或者是他人教令造作,或者是自己隨順他人、配合他人而做,這是造作身業或語業的原因。其他原因的相貌,隨順所應配合的應該知道。在〈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卷59,1965頁中說:為了財產或者利益來傷害對方也名為殺生。
 造惡業的動機是很複雜的,有時怕自己被他人傷害,乾脆先將對方殺了,或者是為了除去心裡的怨恨而殺害,或是自認殺害對方是合道理的,乃至或為戲樂而殺害眾生,也名為殺生。因此殺生的動機不一定,可能有十二種全部,可能其中一部分。殺生有這麼多原因,其他的業道,這些原因有的也有,有的沒有,在〈決擇分〉中有說。這裡的戲樂是說戲樂顛倒,造業者覺得造作殺生乃至邪見這十惡業,就像遊戲一樣快樂,有顛倒的想法。法想,是指認為造作十惡業是合法的。邪見,是指錯誤顛倒的思想,執著自己邪見、感受顛倒的想法,名為執受顛倒。如卷9,266頁業顛倒中所說。以上是說到業的原因。
 有一位女子搭捷運,她一上車看到博愛座上面坐一個少年人,就罵那個年輕人說:你沒看到一位老太婆嗎?趕快起來讓座。少年人不好意思臉紅耳赤的站起來,趕快在下一站下車,可是等到少年人下了車以候,那女子又尖叫了,全車的人一看,原來那個少年人是跛腳的。他是殘障人士,走路很不方便,坐在博愛座,應該是可以的。許多人有很強烈的分別心,覺得博愛座一定是老人,忽略了先將事情弄清楚再呵斥他人。雖是合道理,問題是沒有認識清楚事實,而呵斥他人。古人都教導,話到嘴邊留三分,留三分還有商量的餘地。要說一件事情時,再三考慮再說。如果是清淨的善業,可以立刻決定去做,將來很自然的會得到善果,而且不要後悔,做了好事還後悔,將來是不能受用。
寅四、業位2 卯一、徵
 第四科業位,業的位階,業有各式各樣的狀態,可能是表面的,可能是潛質的,可能是很強的,可能是很弱的,分二科;第一科徵,提問。
業位云何?
 什麼稱為業位? 
卯二、釋2 辰一、標列
 第二科釋,解釋,分二科;第一科標列,標示列舉出來。
應知略說有五種相,謂軟位、中位、上位、生位、習氣位。
 業位,要略而言,應知有軟位、中位、上位、生位、習氣位,五種相貌。
辰二、隨釋3 巳一、軟中上位2 午一、約受生辨2 未一、不善業攝3 申一、由軟位
 第一科隨釋,接著解釋,分三科;第一科軟中上位,軟中上三位,又分二科;第一科約受生辨,約受生辨業位,又分二科;第一科不善業攝,說明不善業所攝,又分三科;第一科由軟位,指輕的不善業。
由軟不善業故,生傍生中。
 由輕微的不善業,生到畜生道中。軟,指比較輕微的業。惡業比較強一點的生到餓鬼當中,但是《華嚴經》裡面所說的,軟不善業故生餓鬼中,中不善業故生旁生中,剛好相反。這樣理解,其實也不衝突。因為畜生裡面有比較苦的,也有比較有福報的,有福報屬軟品不善業。比較苦屬中品不善業。有些畜生很苦,做牛做馬一天要做很多工作,主人又不給牠東西吃的,這種就是中不善業。有的畜生,狗,可以美容,還有狗房子,當寵物,這是軟不善業,牠有修福報,造了較輕的惡業,因此生到畜生當中。
申二、由中位
 第二科由中位,指中等的不善業。
由中不善業故,生餓鬼中。
 由中等的不善業,生到餓鬼道中。餓鬼中也有有福德的鬼,像福德正神大家都在拜他,有些將軍爺他還看戲,天天演戲給他看。在國姓那條路上,有個將軍廟,將軍爺他喜歡看戲,天天都有野台戲演給他看,那是有福報的鬼。有福報的鬼就屬軟品不善業。
申三、由上位
 第二科由上位,指重的不善業。
由上不善業故,生那落迦中。
 由上品不善業的原因,生到地獄中。上品的不善業是很重的不善業。馬鳴菩薩造的《十善業道經》說,很多眾生到地獄去,等到地獄的業結束了,會到餓鬼道去;餓鬼道的業結束了,還要到畜生道去;等到畜生道完了,再來人間受報。有時是到地獄去,又到畜生道,再到餓鬼道,最後回到人間。上品的十不善業,要經過那麼久的時間,才回到人間來做人,因此應該珍惜做人的機會,多作善業。
未二、善業攝3 申一、由軟位
 第二科善業攝,善業所攝,分三科;第一科由軟業,由輕微的善業。
由軟善業故,生人中。
 由於軟品的善業,生到人間,所造的善業是輕的,不是力量很強的。造善業時不周延而且猶豫不決,因此能夠得到的福報較小。
申二、由中位
 第二科由中位,中品的善業。
由中善業故,生欲界天中。
 由中品的善業,能生到欲界天中。一般說持五戒,可以生到人當中,造十善業圓滿的,生到欲界天中。欲界天是化生的,他們的富樂、福報也是變化出來的。天界有甘露,吃了甘露會長壽,而且不會老不會生病,受用的福報很容易,自然的會出現,這是因為造做善業時,完全不用考慮,沒有一點艱難也沒有一點後悔,因此得到福報,是化生的自然會有。可見業與果是相應的。
申三、由上位
 第三科由上位,上品的善業。
由上善業故,生色無色界。
 由上品善業的因緣,生到色、無色界。上品的善業是因為內心沒有散亂,欲界煩惱的種子已調伏,而且沒有上品強力的貪瞋癡,不會造作十惡業,心專注一境。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11說:初禪地作不別異三種業,生初禪地,受不別異三種報。作第二禪下品業,生少光天中受下報,中品業生無量光天受中報,上品業生光音天中受上報。作第三禪下品業,生少淨天中受下報,中品業生無量淨天中受中報,上品業生遍淨天中受上報。作第四禪下品業,生無罣礙天(無礙天)中受下報,中品業生受福天(福生天)中受中報,增中品業生廣果天中受上報;修下品熏禪,生不煩天(無煩天)中受下報,修中品熏禪,生不熱天(無熱天)中受中報,修上品熏禪,生善現天中受上報,修勝上品熏禪,上善見天中,受勝上報,修勝上滿足品熏禪,生色究竟天中,受勝上滿足報。作不別異業,生空處,受不別異報;乃至作不別異業,生非想非非想處,受不別異報。
午二、約因緣辨2 未一、舉不善業3 申一、軟位
 第二科約因緣辨,約因緣辨說明業位,分二科;第一科舉不善業,舉出不善業,又分三科;第一科軟位,輕微不善業的因緣。
何等名為軟位不善業耶?謂以軟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什麼名為軟位的不善業呢?是指以較輕微的貪瞋癡為因緣所造的不善業。
申二、中位
 第二科中位,中品不善業的因緣。
何等名為中位不善業耶?謂以中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什麼名為中位的不善業呢?是指以中品的貪瞋癡為因緣所造的不善業。
申三、上位
 第三科上位,上品不善業的因緣。
何等名為上位不善業耶?謂以上品貪瞋癡為因緣故。
 什麼名為上位的不善業呢?是指以很強的貪瞋癡為因緣,所造的不善業。這種業會墮到地獄。
未二、例諸善業
 第二科例諸善業,例舉出諸善業的因緣。
若諸善業,隨其所應,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應知。
 各種不同的善業,隨造善業者所相應的,應該知道都是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受生到人間的人,是軟位的善業,無貪無瞋無癡的程度比較輕微。中位的善業,無貪、無瞋、無癡比較有力,能生到欲界天;上位的善業,無貪、無瞋、無癡更有力,能生到色無色界當中。
 《法華經感應錄》裡面有一則故事。有一位比丘尼,邀請一位書法家來寫《法華經》,她的恭敬心到什麼程度?她造了一間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全部翻過,都換成香土,裡面的布置典雅莊嚴,都是用最上等的檀香木或是沉香木建構的。比丘尼要求書法家沐浴洗淨以後,才可以進去寫經。所用的筆也是特別去採購的,都是很乾淨的。在書法家鼻子及口上,罩了一個口罩又接了一根管子,將鼻孔的氣引到房子外面去,怕髒的氣息染污到《法華經》的文字。在書法家恭敬的心情之下,經書寫完了。比丘尼每次沐浴清淨後,常常誦這部《法華經》,誦經時都是非常恭敬。
 有一位講解《法華經》的比丘,剛好到這個地方來講經,缺乏經本,因此去向比丘尼借。比丘尼雖不願意也勉強同意,因為她很珍惜保護這部經,平日誦經時,口氣都不敢吹到經的上面去。這位法師一上座,將她的經本打開一看,全部是空白,看不到字。這位比丘當下生起慚愧心,趕快跪下來對那部《法華經》頂禮,等頂禮懺悔完以後再上座一看,字才浮現出來,這是上品的善業。同樣是造業,有的人心力很強,有的人心力很弱,有的人心力是中等的。做任何一件事都一樣,心中的清淨心,有時很強,可能是100分,有時甚至120分,有時只有30分,有時馬馬虎虎只有10分,同樣做一件善事,心力不同,感得的果報也不一樣。
 分別軟中上位,可以提醒行者,要做則應好好發心去做,心要保持清淨、專注,要以如理作意方便,使恭敬心到達圓滿。佛在經中提到,如果眾生信心清淨,我對眾生是不會入涅槃的。因為佛盡未來際都在利益眾生。自己的信心與身語意特別的清淨,是能與佛菩薩及法相應。大家要共同勉勵,若有機會可以修善,應該要珍惜,不要浪費時間。
巳二、生位
 第二科生位,業剛生起時。
何等生位業?謂已生未滅現在前業。
 什麼是生位業?是指已經生起還沒有滅去的業正現行,名生位業。
《披》已生未滅現在前業者:因已受用,是名已生。自性受用未盡,是名未滅。由是說名現在前業。
 所造業的因已經開始受用了,名為已生。業的自性還沒有受用完,名為未滅。因此在業正現行的期間內,名為現在前業。
巳三、習氣位
 第三科習氣位,過去所造的業種子位。
何等習氣位業?謂已生已滅不現前業。
 什麼是習氣位業?是指業因已經受盡、業行已經謝滅不現在前的業。這是由於過去所造的業,熏習成習氣的種子位業。雖然沒有現前,是種子狀態,一種潛力,一種功能性,只要有因緣又會生起。
《披》已生已滅不現前業者:因已受盡,自性已滅,是名已生已滅。無間為緣,為生餘法,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熏習相續,雖復已滅,經百千劫猶能令彼愛非愛果異熟當熟,由是說言不現前業。
 業的因已經受用盡了,業的自性已經謝滅,名為已生已滅。過去業現行後熏成種子,依等無間緣相續生出餘種,除了阿羅漢最後的心心所,前一念心滅,後一念心不生。凡夫的心念是沒辦法不生的,想不生都停不下來,一定會相續生起。凡夫尚未感果的業種,雖然過去的業行已滅,所熏的業種仍會自相續,縱使經過百千劫,當遇緣時,仍然會使令過去所造的業,感得可愛或不可愛的異熟果報,因此說是不現前業。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