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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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佛理要略

第一節 世間

  佛法無他事,「淨化世間以進趣出世之寂滅」而已。

  世間者,本無今有,有已還無,時劫之遷流變壞謂之「世」。十方器界無邊 際,在成、住、壞中;一切有情無數量,在生、老、死中。有情與器界,起滅於 三世之流,莫知其終始,此之謂「世間」。世間唯有情與器界,而有情則又為其 本。何者?有有情,而後往返彼此知器界,前後延續有時劫。若離有情,此器界 之與時劫,不必論亦無可論也。

  言有情者:「自體愛」則內我之貪染,「境界愛」則外境之執取,「後有愛 」則無限生存之意欲;有情者,有此情愛也。外書之釋此,為喜,為動,為情, 為光明;內典之釋此,為大心,快心,勇心,如金剛心。生存意志躍躍然,熱烈 [P38] 衝動奔放而靡止;有情者,有此情識也。有情愛與有情識者,其緣起之和合邊, 名之曰有情。從其緣起之種種邊,則曰名色,曰五蘊(色、受、想、行、識), 曰六處(眼處、耳、鼻、舌、身、意處),曰六界(地、水、火、風、空、識) 。蓋心色不一不異之和合,而以愛取營為個性之活動者也。何由知世間以有情為 本乎?世間之存在曰「有」,世間之顯現曰「生」,此生之與有,佛法並約有情 為論。有情即世間生死死生,生生不已之存在,此可於聖典知之。自有情之種類 言;分別有情之體類者,曰「五有」:天有、人有、旁生有、鬼有、地獄有。以 人有為本、為中心,旁攝於鬼、畜;此三者之勝進者為天,劣退者為地獄。若分 別有情出生之相類者,曰「四生」:胎生、卵生、濕生、化生。前三生其常見, 化生則其變也。即此「五有」、「四生」而論其延續於時劫:一期則生有、本有 、死有,前後則本有、中有、後有。即現實之存在,以知未來之存在,相續非斷 滅者,名為「有」。曰前生,曰今生,曰後生,生滅不居非常住,名曰「生」。 即此「五有」、「四生」而論其往返乎器界,有則欲有、色有、無色有,同因所 [P39] 愛所取以成世間之存在;生則欲界生、色界生、無色界生。世間以有情為本,存 在者唯此,顯現者唯此,不亦灼然可見乎!自因果言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 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純大苦聚集」。世間以有情為本,有情不出惑、業、苦 三雜染。此三者之因有曰「有支」,此生彼生曰「緣生」。有情之生死相續苦, 非自、他、共、無因作,佛說為緣起:逐物流轉,觸境繫心,心色依持。緣起如 環之無端,以無始來不見真實諦,死生無邊際,生生不已而眾苦永在。自業報論 之:業力所感為報,如「五有」,緣起之顯在也。無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情而 無心者;心色和合,不即不離,相依相持而相續存在。此有情,即世間之根本。 即本而起末,山、河、大地、草木叢林曰無情,無情乃有情之外在,如燄之舒光 明。即總以探別,曰情愛、情識。情愛、情識乃有情之中樞,如燄中之焦炷。有 情,內不離情識,即外不離器界,依彼得存而為彼之本。世間之學者不達,外逐 於物立唯物,內蔽於心談唯心;別而礙總則多元,總而乖別明一本,人各一是非 ,孰知世間之實相哉!有情所起之動能曰「業」,不即色心亦不離,曰有、曰業 [P40] 有,緣起之潛在也。業感有情總別之報果,則即潛而至顯;依心色活動而成業力 ,則即顯而至潛。雖業之與報,並有並生,然據偏勝而言,則業為有而報為生。

  如上所述,器界無邊際,有情無數量,其起滅於時劫無始終,可謂廣大、眾 多、悠久矣!若探其本,則有情之體有、相生而已。知此,乃知佛法所明世間之 宗本,乃足以進言淨化世間,以進趣出世之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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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則情識─心(偏此墮唯心)      ┌此有故彼有「有支」
        炷    :      ┌─約因果辨─┤
        ↑    :      │            └此生故彼生「緣生」
        焰    :      │                          ┌體類則「五有」
            ┌•┐    │            ┌有情之自體─┤
            │心│    │            │            └生相則「四生」
    ┌───•‥•─┐│            │            ┌存在則「四有」
    │世間以有情為本├┼─約體類辨─┤有情之延續─┤
    └───•‥•─┘│            │            └生生則「三生」
            │色│    │            │            ┌得體則「三有」
            └•┘    │            └有情之往返─┤
        焰    :      │                          └生起則「三界生」
        ↓    :      │            ┌業「有」
        光    :      └─約業報辨─┤
    外則器界─色(偏此立唯物)      └報「生」

[P41]

  

第二節 世間之淨化

  有情所依之器界有淨穢,心識有愚智,觸境生心而有情有苦樂。淨化之者, 化世間之穢者、愚者、苦者,為淨、智、樂也。天樂、地獄苦,人、鬼、畜三苦 樂雜。格其優降,則以天、人、鬼、畜、地獄為次第。離三惡趣生人中,捨人身 生天上,此異學之世間淨化。佛法則不然,求出三惡趣,不必生天上;所謂「人 身難得」,「佛法難聞」,淨化世間在人中。致人世和樂,階梯出世之寂滅,此 佛法之世間淨化也。淨化之道有三:曰施,曰戒,曰定。然施不如法或無戒,生 大力鬼、畜中,非世間所貴。若不以進趣出世而修定,為定力所拘者,生長壽天 中;不特樂極生悲,亦無以階梯出世。施攝眾而常雜惡,定離惡而多獨善,施、 定非不善,終不如淨戒之處眾不礙眾,自他俱利而和樂善生也。釋尊有云:吾為 汝說過去、未來,不知汝信不信,且為談現在。準此意以讀釋尊本教,則於十方 世界談此土,三世時劫重現在,一切有情詳人類。即此土、此時之人類以明世間 [P42] 之淨化可也,豈必動言十方世界、一切有情哉!人之生也,緣愛生,與愛俱。自 體愛,境界愛,其所愛不必同,而求暢達其生存則一。愛以樂起,樂者愛之不欲 離;苦者未得不欲得,已得求所去,意在愛未得之樂而欲得之。樂其樂,生其生 ,是為世人之情。我欲之,人亦欲之,即自情以通他人之情,「自通之法」,盡 人之樂而遂人之生,謂之「善」;人生道德之十善基於此。

  十善者,不殺生以絕內命,不偷盜以奪外命,而個人於是乎樂生。不邪淫以 破室家之好,而家族於是乎樂生。不妄語亂是非,不兩舌以破和合,不惡口以予 人難堪,不唐言綺語以啟人邪思,而社會、國家於是乎樂生。此七者,曰「善業 」。身、語之動動於意,不貪而後能克己,不瞋而後能恕人。此二者,曰「善心 」,善心者情意之善者也。正常之情意與行為,必因正確之認識,曰「善意」。 善意者,信業報,明因果,知善惡,不邪見者而後知所以自處,知所以處人。十 善行而仁政興,災難息,修、齊、治、平在十善。行十善而現生樂,後生樂,近 涅槃樂,和樂善生在十善。人無賢不肖,莫不本樂生之情而動。不肖者雖常苦他 [P43] 、害他而遂己之樂生,然亦未嘗不欲人之予以樂生,此樂生之十善所以為世之常 道,釋尊因而教之。又以化在世間,身、語為重,階梯出世,禁醉亂之無知,乃 別啟五戒(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之教。五戒、十善,本於自 他共處,非一人之戒善;自行,教他行,讚歎行,隨喜行,必自他共行,乃足以 致人世之和樂善生。不欲此世之淨化則已,求淨化,欲以大同、和平、自由為鵠 者,離五戒、十善,不可得也!

  雖然,自他共處,世事繁多,離合存奪,不可名狀。戒善重於止惡,淨化世 間不離此;然唯此,則樂個人之未來生而有餘,樂群眾現在之和諧共存則不足。 釋尊為在家眾多說施、戒、慈定以處世,戒偏於止惡;為出家眾多說戒、定、慧 以出世,戒不僅止惡,和樂共處之法制,即寓於其中。種族無優劣,職業無貴賤 ,四姓出家同姓釋。僧事者,眾人之事也。眾人事,非一人治,非少數人治。「 我不攝受眾」,佛滅無大師,一切決於僧羯磨(會議辦事)。出家者,受同一教 育,守同一戒律,其學而無成者曰啞羊,亂法紀者曰無羞,不使預羯磨。德學集 [P44] 團會議而主僧事,非少數人主,亦非侈言群主。彼無識無行者,如何能主!徒為 狡黠者所利用欺騙而已。沓婆受謗,佛明知之而令自白於眾,舉道德之化而一一 納諸法軌之中也。論經濟,有四方僧物,有現前僧物,眾人共有共享之,亦隨時 隨地而有別。如法受別施,受別請,此私有經濟,制標準而或出入其中。超標準 之私物,生則公諸眾而不得隱,死則大分沒為僧物。犯罪者,悔則服務以淨罪, 不悔則默擯不齒以為刑。凡此種種,莫非自他和樂共存之制。此自他和樂共存之 制,唯限於出家眾,白衣不許聞問,何哉?蓋不能見容於封建階級獨善之當世, 故不得不隱之以待時!即僧制以論自他共處之群制,而世間乃有和樂平等。思想 正左右則「見和」,資生均貧富則「利和」,法制齊上下則「戒和」;此三,和 之體。具和之體,必有和之相:情投意悅則「意和」,翔實雅正則「語和」,光 明禮敬則「身和」。攝同行同願六和之群眾,行自樂樂他,自生生他之十善,淨 化世間為大同、和平、自由,可立而待也。 [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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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此多雜染                        ┌不殺、不盜────個人能樂其生
          :                    ┌善業─┤不邪淫──────家族能樂其生
          :                    │      └不妄語(四種)──社會能樂其生
          :      ┌─法「善」─┤
          :      │            │      ┌不貪欲──────能克己
        ┌•┐    │            │善心─┤
        │施│    │    ︵      │      └不瞋恚──────能恕人
┌───┘  └─┐│    在      └善意──不邪見──────知善惡邪正
│世間道以戒為本├┤    樂
└───┐  ┌─┘│    生              ┌見和───────思想正左右
        │定│    │    ︶      ┌體質─┤利和───────產消均貧富
        └•┘    │            │      └戒和───────法制齊上下
         :      └─人「和」─┤      ┌身和───────光明禮敬
          :                    └表相─┤語和───────翔實雅正
      偏此多獨善                        └意和───────志同情悅

  雖然,世間以有情為本,有情體有而相生,莫不悅生而惡死,厭苦以求樂。 獨不知有情之樂生,即眾苦之本,有在即苦在,有生即苦生。厭苦而苦不盡,求 樂而苦來;生不常而死繼之,奈何!致人世之和樂,非不善也,然身心無常變易 苦,自他共處離合苦,器界依存拘礙苦,有即苦而苦即有,又奈何!和樂善生之 [P46] 淨世,不足以持久。昔頂生王以十善化四洲,分帝釋之半座,然時移、人亡則政 息。善眼十善化弟子,自修慈定生三禪,功德巍巍,而今安在?有生必有滅,合 會終當離,世間之實相如是,吾人其奈彼何?

  

第三節 世間之解脫

  有情為世間之本,染著於樂生而不知樂生之即苦。身心和合必變異,「生、 老、病、死苦」也。有欲則有諍,有欲則有厭,自他共處必凌奪,「愛別、怨會 苦」也。器界共感不以一人為轉移,共用不為一人所攝取,「求不得苦」也。苦 雖無量,五蘊和合而苦生,故曰「略攝為一,五蘊熾盛苦」也。有在即苦在,有 生即苦生。不特苦受之為苦,樂受為壞苦,不苦不樂為行苦,世間與苦,一體而 異名耳。若知此者,人身難得,如盲龜遇浮木;佛法難聞,如見優缽曇華。如不 即此人身,不即此和樂善生之人生以向出世,豈非入寶山而空手回歟!雖然,出 世之道,未易言也。世之求離苦而超此世間者,見老、病、死之為苦,乃欲駐顏 [P47] 於仙國,永生於天堂。見愛別、怨會之為苦,乃欲隱身山林以傲世,離塵世而神 我獨存。見求不得之為苦,乃欲蒙神之恩寵,以供獻市富貴,變化自在,聲色自 娛,淨妙莊嚴。見五蘊生之為苦者,乃欲自殺以畢命。前三者見於常,求有之相 續,生之不已,樂之無涯,本有情樂生之世間心行以求出世,如「煮沙成飯」。 此而可以超脫世苦,孰不能畢苦哉!後一墮於斷,不知有有相續,生生不已,病 在有情之染愛。我法愛之不盡,乃欲一死以為快,「老牛敗車」之類也。此而可 以畢苦,則凡死者莫不解脫,何至生生不已之狂流,奔放無極而至於今日!然則 奈何?曰:有佛法在。出離之道唯一,曰八正道。八正道以正見為首、為導。信 業果,明善惡,世間之正見,未足以言出世。有有之相續不已,源於愛取之樂生 ,樂生故苦苦相因,死死不已。惟不著樂而後能厭苦,不染生而後能寂滅。拔樂 生之根,乃入於不死、不苦之境。離苦以入寂,在解有情之本無。以昧於緣起無 我,故味著而愛取滋生。此即苦之有情,若有真實之自體,又如何能滅之?唯達 有情之本空,乃能不染於樂生,故出世正見,以空為本也。且引經略敘之:「空 [P48] 諸行」:名色、五蘊、六處、六界,行也。有情之所依,亦有情之所取,似有真 實,而實唯性空之緣起,故曰:「眼等,眼等性空。生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 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果報,無作者。陰陰相續,以世俗故說有,謂此有 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蓋因緣所生法,即畢竟無自性,生亦非實生,滅亦非實 滅。若實生者,不滅則墮常,可滅則成斷。中道正見,此唯是空行生,空行滅, 如幻如化之緣有耳。不知諸行空者,情滯於有,未聞滯有而能滅即苦之有也。此 如尺蠖之有所依,即不得無待而遊。此性空之諸行,「無常,無恆,非久住,不 安穩,是變壞法」,諸行無常義也。不安穩而可壞,無常之所以即苦。知此者能 厭,厭切則能離染而得脫。然無常乃空行之生滅,陰陰相續之生滅,故若以諸行 為無常,而又說諸法不空,或說止於現在,決非真知無常者。即此性空生滅之諸 行,「無我無我所」,諸法無我義也。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無我所。得無我智 者,則於自體愛、境界愛而離欲。世間以有情為本,而惑者不解有情為性空之行 聚,取自我為實,曰我見,我見為生死之根本。見淺者,直聞無我即離欲。若無 [P49] 有我,何得復云是我之所?塞其源而流自竭,拔其根而枝自枯,不勞說一切法空 也。見利者,聞無我,似解而未解,執我所依、我所取者以為實,曰法見(我所 見),法見乃死生之網羅。為彼廣說一切法空,「一切法尚空,何況我耶」!「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博學而能反約,還自無我智入。以無我 、我所故,「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不生 。寂靜,勝妙。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涅槃寂靜義也 。涅槃者,寂滅義。樂生之愛盡,死苦之有滅,前蘊滅而後蘊不生。若厲風濟而 眾竅虛,眩翳除而空華失,了無蹤跡,不復可以心行、言語得之。有情之所以能 涅槃解脫者,以一切法性自寂滅耳。法性空,似生而實不生,「不生不滅,法如 涅槃」,此以空義成立之。空行生者,生必滅盡,「以生滅故,寂滅為樂」,此 以無常義成立之。不以無我智達我法空,離三有愛,雖空行生滅本來寂,而幻幻 相依,化化相引,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無自性之緣有,生生不已而眾苦永 在。以無我我所智,達有情空,見正法性,離無明而得慧解脫。不復染著三有, [P50] 離貪愛者得心解脫。若所依蘊在而涅槃智生,曰有餘依;前滅後不生,曰無餘依 。待彼生死之有生,曰「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若直論涅槃,非有、無、 生、滅,非苦、樂、斷、常,以此皆世間有情事也。或者,見其為澹泊空寂而妙 存之,則曰真常,妙樂。言之非不成理,聞者非不愛樂,而不知由於有之永在, 生之不已,樂之無涯,乃世間有情心行之想像成之。

  即空行聚而見三法印,知厭,離欲,得解脫,古仙人之道也。惟此一道得清 淨,無二亦無三。此所以「空為無二寂靜之門」;「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 若諸法不空者,不動不出」。於性空緣起見三法印,曰「正見」,正見即般若之 異名。見正者一切正,攝導諸行入一切智海。諸有欲破魔軍,離愛網,越生死河 以登涅槃城者,非正見不為功。識稠林、深坑、險隘、歧道,知魔軍窟穴,知彼 知此者,乃足以克敵制勝。即正見以端其志,決其所行,在厭苦,離欲,得解脫 ,「正志」(或譯正思惟)也。謀定而後發,破釜而沈舟,毅然成行。離口四過 ,翔實雅正,讚佛法僧,「正語」也。離身三失,舉止動靜合乎律,光明禮敬, [P51] 「正業」也。如法清淨以活命,易養易滿,「正命」也。此三者守護六根,起居 有節,飲食知量;勿驚魔眾,勿為魔擾。此如行軍者之齊步伐,精戰術,嚴紀律 ,充軍實,敵人望風而披靡。禪觀經行,晝夜精勤,勇猛不退,止惡生善,「正 勤」也。不以小勝而驕,不以小損而怯,直入無難,克敵而後已。眼所見,耳所 聞,手足所擬,莫非敵也。語默於此,動靜於此,在厭苦、離欲、得解脫,「正 念」也。破魔軍,登涅槃城,王師所過,七鬯不驚,「正定」也。慧因定發,定 得慧融,寂然深入無生忍,脫然無繫,涅槃名為大定窟也。

  於空行聚正見三法印,導八正道行入涅槃,解脫之道,唯此一門。然有情之 根性非一,有厭心切,急求出離者,聲聞也。有徹見緣起,悲心深入骨髓,一切 有情無始來相為親友,盲無慧目,沈溺苦海與我同,我何忍獨出於生死!於是充 悲憫之心,行悲濟之事,不疾斷煩惱以求證,但知行其所應行,初不以自證之勝 妙為心。「一切智智相應作意,大悲為上首,無所得為方便」,行六度、四攝以 利世,菩薩也。三鳥出籠,三獸渡河,三乘共轍,智慧功德相距不可以道理計, [P52] 而其同入無餘涅槃為究竟,則不復有勝劣之差。釋尊之本教,雖窮深極廣,而亦 簡易可知,因為鉤玄、探本,述其法門之體系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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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戒└─┐        ┌諸行無常┐
    │解脫道以慧為本├─(意)┤諸法無我├達諸行空…………………………正見
    └───┐定┌─┘    │  └涅槃寂靜┘
            └─┘        └───→(心)厭苦向滅…………………………正志
                                      │                            ┌正語
                                      │        ┌僧和事─事當則心安┤正業
                                      │        │                  └正命
                                      └→(業)┤…………………………正勤
                                                │      ┌繫心則心攝…正念
                                                └己利事┤
                                                        └心靜則慧發…正定

[P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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