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妙雲集上編之五『中觀論頌講記』 [回總目次][讀取下頁] [讀取前頁]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成壞與生滅,含義是有同有異的。約同的方面說:生就是成,滅就是壞 。平常說生成滅壞,就是依此同義說。約異的方面說:生滅多依剎那說,成 壞多依相續說。又成即是得,含有不失而保存的意思。如犢子與一切有部, 在得後建立成就;其他學派,建立成就來現在。壞是失,含有得而復失的意 思。所以就法體說,生滅與成壞,是沒有多大差別的;約相續說,就法的係 屬行人說,只可說成壞,不可說生滅。如說某人得某功德,某人又失壞禪定 。行者道與果的證得和退失,都可作這樣說。世親論師的十地論中,以(總 、別、同、異、成、壞)六相說明一切法,也有此成壞的二相。世界,萬物 以及有情,都有成壞;所以現象中的成壞,也是普遍的概念。現在要觀察他 、尋求他的自相,看他有沒有真實的自性相。成壞是緣起的幻相,假使執有 實性,成不成其為成,壞也不成其為壞了。 [P380]

  
戊三 觀成壞
己一 破成壞
庚一 共有相離破
辛一 總標 離成及共成 是中無有壞 離壞及共壞 是中亦無成

  有人說:壞相是有的,現見世間一切事物,都有他的敗壞相。有敗壞相 ,即有成就相;有成壞相,即一切法得成。這話不能成立!依中觀的考察, 「離」了「成」相,「及共成」相不離,都沒「有壞」相可得。反之,「離 」了「壞」相,「及共壞」相不離,其「中」也就「無」有「成」相可得。 所以壞相與成相,是自性無所有的。

  
辛二 別釋
壬一 離成之壞相不成 若離於成者 云何而有壞 如離生有死 是事則不然 [P381]

  先破離成的壞相不成。成是生相,壞是滅相,有生才可說有死,所以要 有成才可說有壞。假使「離」了「成」,那就不可說「有壞」。如離成而可 以有壞,那就等於說「離生有死」。離生有死當然是不對的,所以說「是事 則不然」。

  
壬二 共有之成壞不成 成壞共有者 云何有成壞 如世間生死 一時則不然

  離成沒有壞,那麼,「成壞」相「共有」,該可以說有壞有成了吧?不 離成的壞,不離壞的成,二相共有,就是俱時。成壞如俱時,怎麼可說「有 成」有「壞」?第一、成壞二法共有,即是各別的各行其是。成不待壞而成 ,壞不待成而壞,這就是同時不成相待。而且,成與壞是相違的,「如世間 」的有情「生死」,是含有矛盾性的。說他是「一時」,這是「不然」的。 如同時有壞,成就被壞壞了,不成其為成;壞就被成所成,不成其為壞。自 性實有的諸法,怎麼能又成又壞呢? [P382]

  
壬三 離壞之成相不成 若離於壞者 云何當有成 無常未曾有 不在諸法時

  離成的壞相不成,這就很可以知道離壞的成相也不得成。所以說:「若 離於壞者,云何當有成」?如定執離壞有成,這成就是常住。常住的就該永 遠沒有壞相。然世間沒有一法不歸於無常,也即可知「無常」相遍一切時, 「未曾有」過「不在諸法」上的「時」候。一切不離無常相:成相不是常住 相,是諸行流變中的安定相,是緣起的,是不背無常法印的。所以離壞的成 相,決不可能。

  
庚二 共成離成破 成壞共無成 離亦無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當有成

  從上面考察,可知成壞二相的相離或共有,都不能成立。現在更從相成 不相成去觀察:即成與壞相,如相互的共成:依成相成壞相,依壞相成成相 。此相待的共成,在自性實有者是不可通的,如上面的破相待而成。假定說 [P383] ,成相與壞相,是不相關而分離的;成壞二相,自體能成。這也是不可以的 ,如破不相待而成(如觀然可然品說)。所以說:「成壞」二相「共」相成 立,其實是二相「無」可「成」的。如說二相相「離」而各各自成,也同樣 的沒「有成」。若共相成,若相離成,此「二」門「俱不可」,怎麼還可說 「有」成相壞相可「成」?本頌有成無成的成,依清辨釋,指成壞二相的能 不能成立。

  
庚三 滅盡不盡破 盡則無有成 不盡亦無成 盡則無有壞 不盡亦無壞

  一切法沒有則已,有必有他的特相。如盡是一切法念念不住的滅盡相, 不盡是一切法的常相續不斷的不盡相。以此盡不盡去觀察,可知成壞的自相 都不成。因為盡滅相即是壞相,一切法都有他的盡滅相。盡滅與生成相反, 所以說:「盡則無有成」。不盡嗎?一切法本是相續不斷不失的,本來如此 ,又從那裡說生成?所以說:「不盡亦無成」。外人的心目中,以為不盡就 [P384] 是成,現在說,一切法本來是這樣,本來如此,何成之有?盡是滅相,一切 法本來是念念不住的滅盡;更有何可壞?所以說:「盡則無有壞」。當然的 ,滅盡的無可再壞。就是不盡,也不可以說壞。不盡就是常相續,常相續的 ,當然不是壞的了,所以說:「不盡亦無壞」。

  
庚四 法體法相破 若離於成壞 是亦無有法 若當離於法 亦無有成壞

  法,指具體事相的存在。有法,必有他的成壞相;假使「離」了「成壞 」相,也就「無有」這一「法」了。因為,沒有成壞相的,不是沒有,就是 常住。沒有,當然不成為法。世間的存在,與生起的一切法,也決沒有常住 的。所以沒有成壞,即無從了知法的存在。同時,成壞也不是空虛的概念, 他是某一法所具有的。也唯有有法,才顯出他的成壞相,所以,「離」了某 一「法」的當體,也就沒「有成壞」相可得。法是可相,成壞是相,成壞與 法是緣起的。但外人主張成壞相與法體是差別的;如生住滅三相是法外別有 [P385] ,得非得相也是法外別有的。所以現在從相與所相的不相離,破斥他。

  
庚五 性空不空破 若法性空者 誰當有成壞 若性不空者 亦無有成壞

  法性空的法,指具體事相。空與不空,說事相的實無自體,或實有自體 ,也就是實有法與實無法。假使「法」的體「性」如空花論者所執為「空」 無的,那「誰」還能「有」此「成」與「壞」?等於說沒有有情,即沒有生 死可說。假使如實有論者所執,以為法的自「性」「不空」,是實有的;實 有自體的,即不能說「有」始「成」,有毀「壞」。一切有者,不是說三世 實有,法體不可說本無今有的生成,有已還無的滅壞嗎?這簡直就成為常住 的了。常住法,當然不能說有成壞。或者說:本論說不空不能有成壞,性空 也不可以有成壞,可見本論的究竟義,不是性空。這種思想,即是唯一的偽 中觀論者。不知有所得人所說的性空,是決定無,一切如龜毛兔角的無,所 以破壞一切。中觀的性空者,說性空,是無實自性叫性空,不是沒有緣起的 [P386] 幻有。自性空的,必是從緣有的;所以一切可以成立。性空者所說,名詞是 世俗共許的,意義卻不同。所以能以假名說實相,能言隨世俗而心不違實相 。性空者與非性空者,簡直沒有共同點。

  
庚六 一體別異破 成壞若一者 是事則不然 成壞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再以一異門破:說「成壞」是「一」,這是「不」可的,一體如何有二 相?說成壞是一,這是破壞成壞的差別相了。假定說:「成壞」是「異」的 ,同樣「不」得行;是異,就是彼此隔絕。事實上,成壞相是不能這樣分劃 的。而且離成不可想像壞,離壞也不可想像成。非成的壞是斷滅,非壞的成 是常住,這怎麼可以呢?

  
己二 破生滅
庚一 執生滅不成
辛一 直責 [P387] 若謂以現見 而有生滅者 則為是痴妄 而見有生滅

  外人撇開成壞,以為現見世間有生有滅,有生滅即不能說沒有成壞;所 以論主要破斥他的生滅。世間一般眼見耳聞所認識到的諸法,有生滅現象, 所以建立生滅是有,這似乎是沒有可否認的;佛不是也說無常生滅嗎?其實 不然!我們「現見」的諸法「有生滅」,這不是諸法有這自性的生滅,只是 我們無始來錯亂顛倒,招感現見諸法的感覺機構(根身),再加以能知的「 癡妄」心;依此根身、妄識,才「見」到諸法的「有生」有「滅」,以為所 認識的事事物物,確是像自己所見的實生實滅。不知癡妄心所現見的生滅, 是經不起理智抉擇分別的。一切理智觀察,妄見的生滅立即不可得,惟是不 生不滅的空寂。一般人的意見:在現象界所感覺經驗到的生滅,在理智界是 不能成立的;感覺經驗與理性認識,可說有一大矛盾。所以,西洋哲學者, 也有說雜多、運動、起滅的感覺,是錯誤的;宇宙萬有的實體,是整個的, 靜的,不生滅的。這是以理性為主而推翻感覺的。也有人說:生命直覺到的 [P388] 一切感覺界,是真實的;理性才是空虛的、抽象的。這是重感覺而薄理性的 。然而,他們十九以為感覺認識的事物,與理性絕對不同。性空論者與他們 根本不同。眼耳鼻舌身的五根識,與意識的剎那直覺,如離去根的、境的、 識的錯誤因緣,這就是世俗真實的世俗現量。此世俗現量,不離自性的倒見 ,約第一義說,還是虛妄顛倒的。因為他剎那剎那的直感,不能覺到生滅的 ,然而對象未嘗不生滅。由意識承受直感而來的認識,加以比度推論等,才 發見有生有滅。一般意識所認識的諸法流變,久而久之,養成慣習的知識, 於是乎,我們也就以為感覺界能明見有生有滅了。這種常識的現見有生有滅 ,如加以更深的思考,到達西洋哲學家理性的階段,又感到生滅的困難了。 原來世俗現量的直感經驗,有自性見的錯誤,他是著於一點(境界)的。直 覺到此時此空的此物,是『這樣』。這『這樣』的直感,為認識的根源,影 響於意識的理性思考;所以意識的高級知識,也不離自性見,總是把事相認 為實有的(否則就沒有),一體的(否則就別體),安住的(否則就動)。 [P389] 這樣的理性思考,於是乎與常識衝突,與生滅格格不相入,生滅就成了問題 。性空者從認識的來源上,指出他的錯誤。五根識及意識的剎那直觀,直接 所覺到的是有錯誤成分的(這與實有論者分道了)。實有、獨有、常有,根 本就不對。所以影響意識,影響思想,起諸法實有生滅的妄執。佛法尋求自 性不可得,即是破除這根本顛倒,不是否認生滅,只是如外人妄執實有的生 滅不可得。所以實有的生滅不可得,病根在自性見。如貫徹自性不可得,就 是達到一切法性本空了。從性空中正觀一切,知道諸法的如幻相,如幻生滅 相。感覺與理性的矛盾,就此取消。不壞世間的如幻緣起,而達勝義性空, 這就是二諦無礙的中觀。世間的學者,在感覺中不能通達無自性空,所以在 理性中,即不能了解幻化緣起的生滅相。結果,重理性者,放棄感覺的一邊 ,重感覺者,放棄理性的一邊:二者不能相調和。唯有佛法,唯有佛法的性 空者,才能指出問題的癥結所在,才是正見諸法的實相者。

  
辛二 別破 [P390]

  
壬一 法非法不生 從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從非法不生 法及於非法

  外人不了解論主的真意所在,以為論主否定生滅,當然不願意接受。所 以再破斥他的生滅,讓他自己理解自己的困難。此下二頌,但破生不破滅; 因為滅是生的否定,生不成,滅當然也不成了。法是有自相的實物,非法是 自相無的非實,這是外人的見解。現在就此破斥:有自相的法,就是自體存 在的;自體存在的實法,與自有的實法,各各實有,沒有相生的可能,所以 「從法」「不生法」。法是實有,當然不會生實無的法;既是實無,也就無 所謂生,所以從法「亦不生非法」。從有生無,固然不可;從無生有,同樣 的不可能。無,那有能生的功能?所以「從非法不生法」。從無生有,尚且 不可能,從無生無,更是笑話了,所以從非法也不生「於非法」。

  
壬二 自他共不生 法不從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從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P391]

  「法不從自」體「生」,生就有能生所生,不能說自,自就不能說生。 如沒有自體,從他體生呢,有自體法,才可待他說生;自體無有,就沒有可 以與他相對待的。無自即無他,所以法也「不從他生」。自他各別都不能生 ,自他和合起來又怎麼能生?所以法也「不從自他生」。單自獨他,及自他 和合均不能生,怎麼還可說「有生」呢?外人執有生滅,現在以二門略檢, 即知有自性的生是不成的了。

  
庚二 執生滅有過
辛一 標斷常失 若有所受法 即墮於斷常 當知所受法 若常若無常

  如固執諸法的實生實滅,即有斷常的過失。有所受就是於認識上的法有 所取;有所取,就是有所著。以為此法確是這樣,起決定見。起實有自性的 見地,「有所受法」,那就不是「墮於斷」見,就墮於「常」見,落在這斷 常的二邊中。應「當知」道:凡是「所受」取的「法」,是不離過失的:「 [P392] 若」是「常」的,就是常見;「若」是「無常」,就是斷見。你可以不加思 索,自以為不是常見斷見;然一加思考,為論理所逼,便沒有不落斷常的。 佛陀常說中道法,或在行為的態度上說中道,或在事理上說中道。事理上的 中道,不斷不常,是非常重視的。斷常是兩極端,走上斷常二見,就不能正 見諸法的實相。所以佛破除斷常的二見,顯出非斷非常的中道來。所以成為 常見,成為斷見,是因他有自性見,取著諸法有實自性,否則就實無性。要 遠離這二邊見的過失,必須深刻的理解一切法性空,從性空中悟入中道。受 有兩種:一是執取的受;如四取,本論就譯為四受。一是信受的受。眾生未 得性空見,又與自性見合一;所以受即是妄執,受即是斷常,一切都顛倒了 。所以佛法中說一切不受。到底性空者,有沒有受?空無自性的緣起,不也 是受嗎?有受,豈不也是斷常?性空者,是不受外人的反責的。因為執有自 性,如此決定如此,不能如彼;如彼決定如彼,不能如此。那不問是起分別 的妄執,或不加思索的信受,總不免斷常二過。性空者說緣起性空,特別是 [P393] 指出眾生的錯誤所在,要聽者反省自性的不可能。為離諸見所以說空,以遮 為顯,並不是教人不離見而執著空。所以說:『以聲止聲,非求聲也』。修 學性空者,未達現證,即自性見未破時,重視自性空,在理解自性有的不可 能中,信受種種法相,時時呵責自心的妄見,漸漸引生二諦無礙的似悟。如 到現覺無自性空,即能出俗,正見幻化的緣起相。到那時,一切如實建立, 不會作自相實有的觀念,墮入斷常了。如緣起法的真相而受,性空者是不否 認的,否則就成為懷疑論的空見了。教內教外的一般學者,所見的如此如彼 ,也自以為是理智所到達的甚深義,自以為『離執寄詮』,不是世俗共知的 境界。其實常人所認為真實如此的,是展轉傳來,人類共同意識所認識,共 同語言所表達的境界,並不從究竟是否如此探討得來。所以世俗還他世俗, 只是不見真實,不妨讓他存在。所以說:『佛不與世間諍』。像這種學者, 不離自性見,卻自以為究竟真實確是如此。既自以為是理智得來的勝義,那 就必須答覆出如此或如彼,他必然的是斷是常。性空者從探究真實下手,深 [P394] 入究竟,洞見真實自性根本不可得;在勝義中,一切名言思惟所不及,離一 切戲論,稱之為空。性空者明見一切的一切,不能在勝義真實有、微妙有中 立足;世俗還他世俗,諸法是如幻緣起的,相依待而假名如是的。緣起的生 ,可以生而不違反滅。緣起相待,是有相對的矛盾性的;相對非孤立,而又 不相離的,假名一切都成立。如從真實有邊,性空者根本無須答覆他如此, 或如彼。因為性空的緣起,根本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如此或如彼。所以性空 者如實建立,不落於常,不落於斷。性空者以勝義空著名;而實特別與常識 的世俗相融合。真不礙俗,性空者才能名符其實。

  
辛二 顯斷常過
壬一 敘外人自是 所有受法者 不墮於斷常 因果相續故 不斷亦不常

  論主所下的判斷:『有所受法者,即墮於斷常』。外人不能理解,以為 斷常是不善建立者的過失,如我說的「所有受法」,恰到好處,是「不墮於 [P395] 斷常」見的。這因為,我所受取的法,是「因果相續」的。因滅果生,因果 法有生有滅,不是永遠如此,所以不是常住的;因滅果生,前後相續,有聯 續性,不是一滅永滅,所以不是斷滅的。這麼說來,不是所受法也可以「不 斷亦不常」嗎?佛說諸法緣起,是因果相續的,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的 ;有生有滅,所以是不斷不常的中道。佛這樣說,我們也這樣說,難道可以 說不成!這是一般有所得學者共有的見解,特別是西北印學者,以心心相續 說,成立種現相生的因果相續不斷不常。然在中觀家看來,他所說的因果相 續,不斷就是常,不常就是斷,始終免不了過失的。觀業品中說:『若如汝 分別,其過則甚多』。是什麼過失,還沒有說明;現在因不斷不常的外計, 倒要順便加以破斥了。

  
壬二 出外人過失
癸一 斷滅過不離
子一 無常滅 [P396] 若因果生滅 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 因即為斷滅

  外人說有「因果」,有「生滅」,因滅果生「相續」「不斷」。說他沒 有常住過,這或許是可以的。說他不斷,這卻有間題。先從無常滅作破。滅 有兩種:一是剎那滅,一是分位滅。如剎那不能離斷常過,相續中也就不免 過失了,試問:這因法滅了,是不是還存在?能不能再生?如造善業感善報 ,感報以後,此感善業的功能,是否也滅了?不滅有常住過。既承認因果生 滅,當然是滅的。滅了,因能是否還存在?會不會再生善報?感了報的業, 滅了是不再生的,這你也承認。又如前一念心滅,後一念心生,前念心還會 更生嗎?不會的,因為後念心不是前念心的重生。這樣,雖說果生於後,而 實因滅於前。因法「滅」過去,「更不」再「生」,這「因」不就是成了「 斷滅」了嗎?你說因果相續故,不斷亦不常,其實是不離斷滅的。

  
子二 涅槃滅 法住於自性 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 則墮於斷滅 [P397] 青目說上二句,出有部的常住過。一切有部說因體如剎那滅了,不更生 可說是斷;但法法恆住自性,過去雖已過去了,他還是那樣。這作用雖滅, 法體恆住的思想,論主指出他不能從有到無的常住過。現在不這樣解說,這 是約一分學者的涅槃滅而破的。因果法如有自性,「法」法「住」在他的「 自性」中,以為他確實如此,是實有自性的,那就「不」可說他「有」本無 今「有」的生,從有還「無」的滅。因果既有自性,生滅即不可能。外人在 生死相續上,以因果生滅的理由,自以為不常,他沒有想一想涅槃的從有而 無。如因果生滅的諸行,確有自性,煩惱是成實的,那「涅槃」的滅煩惱, 滅「相續」的生死,不是「墮於斷滅」了嗎?相續諸行,是實有自性的因果 法,修對治道得離繫,因果相續不起,這不是斷滅是什麼?

  
癸二 相續有不成 若初有滅昔 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 亦無有後有 若初有滅時 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一有 生時是一有 [P398] 若言於生滅 而謂一時者 則於此陰死 即於此陰生 三世中求有 相續不可得 若三世中無 何有有相續

  自許不斷不常的因果生滅相續論者,既不免斷滅過,當然不能成立業果 相續。相續,此中約前後生命的聯繫說。如現生人間的生命,與未來天報的 生命,其間有聯繫性,叫相續。經中說『三有相續』,就是約前生後生說的 。相續中,前一生命叫初有,後一生命叫後有。薩婆多部建立本、死、中、 後的四有,實際還是初有與後有二者。有,是生命的存在,是相續的。但有 所得的因果生滅論者,實在不能成立相續。因為,假使「初有滅」了,那就 「無有後有」。初有是因,後有是果;初因滅了以後,即沒有因能生起後果 。後有無因,無因不能有果,所以說無有後有。「初有」假使「不滅」,不 滅同樣的「無有後有」。如果說有後有,那就有兩個生命同在的過失。一是 原有的生命,一是新生的生命,在同一時侯,一有情有兩個生命,這可以想 像嗎?外人救說:未來新生命的出生,既不是現生命滅了以後生的,也不是 [P399] 現生命不滅而生的。現在生命滅時,就是新生命生時,如秤的兩頭高低同時 ,所以沒有上文所出的過失!然而這太缺乏思考了!初有正滅時,真能說後 有正生嗎?時間是依法建立的,這是外人所許的。這樣,有生有滅,就有生 時與滅時,有生時與滅時,怎麼能說就是那個時候呢?所以,說「初有滅」 的「時」候,「而」有「後有生」起,那就是二時二有了。「滅時」有「一 」個所依的「有」,「生時」也「是」有「一」個所依的「有」。分明是兩 個生命,兩個時間,你怎麼說初有滅時就是後有生時呀!從二有的生滅,難 破同時。翻過來,從他的同時,否定他的二有。所以說:假使「生滅」「一 時」而有的;時與法相依不離,法也只能是一個了。那應該是這一個五「陰 」身在「死」,也就是這一個五「陰」身在「生」。假定死的是現在的人生 ,生的也應該就是這個人生了。這樣,死有即生有,是同一的有;如此生滅 ,也就根本談不上相續了。二時二有,不能說相續;同時一有,也不能說相 續:到底怎樣成立因果相續呀!前有滅,後有生,滅時即生時,也就是「三 [P400] 世」。在此三世中,尋「求有」的「相續」,都「不可得」,這在上面已說 到。如「三世中無」有的相續,那裡還「有」「有」的「相續」呢?不能成 立相續,可見外人不離斷滅過。這更可見不解性空的自相實有論者,有所取 著,始終是不離斷常的。本頌不但總破因果相續的外人,也就顯示正義。有 情無始來沒有實智觀察這三有的如幻緣起,所以在三有海中,相續不斷。現 在以正智於三世中審諦尋求這有的相續相根本不可得,三世中既沒有,又那 裡有這三有相續的自相呢?所以一切畢竟空,不可取著。有所取著,即不出 斷常,即不能見緣起實相的不斷不常了。 [P401]

  


[回總目次][讀取下頁] [讀取前頁]